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模板(10篇)

时间:2023-02-28 16:01:32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篇1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在北塔区资枣社区安臵地新建一栋八层全框架宿舍楼,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邵阳市北塔区资枣社区安臵地

二、工程地址:邵阳市北塔区资枣社区安臵地

三、建筑面积:全框架结构共11层,总建筑面积约1488平方米(建筑面积外构筑物飘板、天沟按全面积计算,雨蓬、空调板按半面积计算)。注:括号内条例经协商不计算面积,但水电由甲方负责施工,工资由甲方付款。

四、承包范围及内容

1、主要内容:按照甲方要求和设计的平面图和甲方有关的建筑要求进行施工修建,包括路面压花,土建一次性大包干,住房每层高度为3米,第一层为3.8米,0.00以下按实结算,并计算乙方的其它费用开支,为一次性支付。

2、配套附属工程,另行按实计算。

3、水、电由甲方负责。

4、室内留门洞,粉好门套,预制构件由甲方购买。

五、材料材料及工程质量要求

1、主体工程质量必须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2、乙方应认真按照甲方要求和意图,精心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验收。

3、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规范质量标准,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工程质量达不到规范标准的部分,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标准和重新施工,直至符合规范标准合格为止,所有费用由乙方负责。

4、若甲方要求乙方不合理的施工所造成的工程质量和损失由甲方负责。

5、外墙为100100或(100200)的方块砖,屋面为随到随抹一次性成合压光。防水屋面由甲方负责。

六、承包方式及合同价款

1、工程采用包工不包料大包干形式,承包价格为220元/平方米,安全保险由乙方负责。

2、浇灌砼、扎钢筋、装模、回填夯实由甲方负责。机具、扎丝、铁丝、钉子由乙方负责。内钢管脚手架、活动架、扣件油顶由甲方负责及费用,乙方负责绑扎,外架由乙方负责。

七、工期要求

工期总共为180天,自20xx年1月27日开工到20xx年7月27日竣工。

八、付款方式

工程总价约为32.736万元,签订合同预付乙方的进场费及备料款3万元,以后每完成一层主体付工程总价的65%,内外装饰每完成一层工程总价的33%。留2%竣工验收后一笔付清。

九、双方责任

1、甲方应保证工程款及时到位,防止资金问题而造成工程停工,而达不到预期进度由甲方负责。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因资金原因不能正常施工,除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3、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工程支解以后分包的名义发包他人,否则,合同自行终止。

4、甲、乙双方本着精诚合作、自行遵守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协助保密等义务。

5、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合同自签字生效,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的全部义务,承包人自发包人交付竣工结算款支付完毕,本合同自行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范文2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合国合同法》和建设部《建设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经甲乙双商定,甲方将原阳县城关镇振华学校餐厅宿舍工程总承包给乙方。具体承包内容如下: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原阳县城关镇振华学校餐厅、宿舍工程

工程地点:原阳县城关镇振华学校院内

工程内容:土建、安装

二、 工程承包范围、质量标准、合同价款、工期:

承包范围:图纸包括的土建、安装内容,其中图纸中保温工程不包括。 质量标准:合格

合同价款:方造价为850元每平方米。本合同价款不包括税金及一切相关手续、管理等费用。

工期:4个月(120天)

三、 合同履行条款

甲方责任与义务:

1、 开工前施工现场具备三通一平条件,并提供地质及地下管线资料。

2、 施工场地及公共道路畅通的一切问题,均由甲方承担并承担相应责任。

3、 施工期间所需一切手续、证件、批件等均由甲方办理并承担一切费用及责任。

4、 施工水准点及座标控制点由甲方现场指定并出据书面通知。

5、 施工期间一切外因干扰,均由甲方承担谐调责任,严重影响工程施工,造成损失的由甲方给予乙方相应补尝。

6、 按合同约定及时拔付工程款。

乙方责任与义务:

1、 开工后积极组织人员,机械设备进场。

2、 配备合格施工、技术、管理人员。

3、 严格控制施工质量,所用一切建筑材料禁用伪劣产品,必须经监理检查方可使用。

4、 确保按合同工期完成施工任务。

5、 施工期间,安全第一。因乙方原因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四、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按形象进度支付,合同签订后,机械设备进场支付总款的20%;基础施工结束后支付总款的10%;一层主体结束,支付总工程款的15%;二层主体结束,支付总款的15%;三层主体结束,支付总款的10%;四层主体结束,支付总款的10%;粉刷结束,支付总款的10%;门窗安装结束,付总款的5%;余款工程后1年内一次付清。

五、 工程变更,变更增加费用,由甲方出资另行增加。

六、 其它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以上合同,甲乙双方均认为合理、合法同意执行,双方签订后,即产生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1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范文3 发包方: (甲方)

承包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丽景金城二期建筑工程总承包事宜,在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情况,订立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

2、工程地点:。

3、施工工程的土建、给排水、供暖、电气等施工内容。详见施工图和预算编制说明书。

4、工程面积:约

二、承包方式:工程总承包。

三、工程质量:合格。乙方要严格按照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及工程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条件,竣工后由质量监督部门评定等级。单项工程、隐蔽工程的验收应由甲方会同建设单位、工程监理、质检站和乙方共同验收评定质量等级。

四、工程承包总价

本工程承包总价确定为 元(大写整)。承包范围(见工程内容)内综合单价一次性包死(附合同价款预算,本预算缺项、漏项、多项的,决算时相应增减)钢筋、混凝土价格变动超过预算价5%,可进行相应调整(价格必须由甲、乙、监理三方签证)。

五、工程款拨付方式

1、施工至0.00后拨付至已完工程量价款的75%(可单工程计算)。

2、进度付款每七层封顶后付至已完工程量价款的75%。

3、主体封顶后拨付至已完工程量价款的75%(不足五层单体工程,按此执行)。

4、进度付款每个月25日以前,乙方实际进度报表经由监理签字确认,并经甲方项目经理审核后,报房产预算部审定,拨付该月已完成工程量价款的75%。

5、竣工验收合格后拨付工程款至工程总价的85%。

6、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后10日内付至工程总决算价的95%,剩余5%作为工程保修金,保修金支付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后无委托保修的,28日内拨至保修金的80%,剩余的20%,在五年后的28日内付清。

六、甲方权利和义务

1、派驻现场代表 按照本合同约定代表甲方行使各项职责;

2、施工前现场具备开工条件,即三通一平,包括水通、电通、路通、场地平整。

3、将施工所需的生活用水(不含施工用水)、电接至施工场地围墙以内并挂表;

4、为乙方提供全套施工图纸六套;

5、根据工程需要,甲方有权提供建筑材料及制品,甲方提供材料的费用从预算中扣除,但不付给乙方材料保管费等其他费用。

6、甲方暂定价部分需经甲方认可后方可购买或施工;暂定部分的材料价格需经甲方、乙方、监理三方签证,以备决算时作为调整依据。

7、对乙方违反甲方现场管理制度的行为甲方有权进行管理、经济处罚;

七、乙方权利和义务:

1、派驻现场代表 按照合同约定代表乙方行使各项职责;

2、提供满足甲方、监理管理人员正常办公和管理需要的办公室及宿舍(根据现场情况,如甲方提供,须扣除乙方相应费用);

3、每月按甲方水电表数及时、足额缴纳水电费,电费单价计算时综合考虑用电损耗;

4、需乙方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管理、安检及施工噪音管理手续均由乙方办理并承担费用;

5、严格遵守甲方现场的管理制度及监理指令;

6、因乙方原因,本工程如有政府相关部门及建筑监管部门的书面停工通知,因此出现的施工困难、拖延工期及因停工所造成的所有损失及责任由乙方负责;

7、乙方要做到规范、文明施工并承担与现场环境有关的环境卫生、生活污水粪便排放建筑垃圾外运等费用;如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及时清理施工现场施工材料及建筑垃圾影响下步施工工序的,甲方有权安排其他队伍清理,发生的相应费用在乙方进度款中双倍扣除。

8、因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安全事故,人员生命财产损害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经济损失;

9、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若因乙方原因发生损坏,由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

10、乙方要严格履行合同,有效完成施工任务,保证施工质量、安全及进度,有效配合甲方的协调管理。否则,如因乙方原因工期滞后影响使用,或存在质量、安全及管理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扣除违约金,违约金可自工程款中扣除;

11、在乙方施工期间,乙方应做好甲方另行专业分包单位的协调、管理、配合工作。在施工时负责预留孔洞和预埋配件的工作,并符合质量要求(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返工及整改费用由乙方承担)。在乙方施工期间,所有由甲方另行专业分包的工程,乙方应做好配合及成品保护工作,承担总包管理责任;

12、竣工验收一个月内向甲方提供竣工图一套;

八、质量、安全指标

1、质量指标:施工过程中,乙方要服从甲方、监理方的管理和安排,严禁独断专行。施工中所使用的建筑材料应为各证件齐全的合格材料,杜绝不合格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工程的施工工艺要符合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所承建施工的工程要达到一次验收合格率100%。

2、安全指标:施工工程中乙方应做好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抓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场后必须为施工人员办理职工工伤保险或意外伤害保险,施工过程中要与甲方、监理单位驻现场人员密切配合,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的实施与验收,做到文明施工,杜绝重伤、死亡事故的发生。如果在施工过程中因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等工作未做到位,扣除相应安全文明措施费用;因乙方管理不善及施工问题等造成的安全事故,其责任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进度指标:满足总承包合同的要求。

4、其他约定:工程开工前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并经监理审核通过,施工中各施工资料要与工程进度同步。

九、工期:

1、开竣工日期:依照国家颁布的工期定额,经双方商定,本合同工程开竣工日期如下:全部工程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

2、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顺延期限,应由双方及时协商,签订协议。

(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而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或建设方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3)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供料、供设备或所需材料、设备不合要求,而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者。

十、竣工验收、结算与保修

1、乙方在工程竣工前5日将验收日期以书面通知甲方届时验收,竣工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3天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毕。

2、竣工工程验收,甲方分包工程乙方负责收集竣工资料,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施工图为依据,工程量不调整(变更除外)。在进行竣工验收时,乙方应在验收前10天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

(1)增减变更文件和其他洽商记录;

(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中间交工验收记录;

3、工程竣工后,应提交竣工图,工程变更不大的由施工单位在原施工图上加以说明,提交建设单位存档。工程变更较大的,可以由建设单位自绘或委托设计单位。

4、工程竣工验收后,质量保修期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质量保修期: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装饰装修工程为2年;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采暖工程保修两个采暖期;屋面防水、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墙面防水为5年。在保修期内,确由施工单位责任造成的屋面漏雨、管道漏水、漏气、堵塞等质量事故,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

5、发生质量缺陷乙方应立即到达现场修正,如乙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修正某项质量缺陷,发包人可自行或指派第三方修正缺陷,因此产生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在维修保证金中扣除。

十一、工程决算价按如下确定:

1、执行河北省消耗量定额(HEBGYD-A、B 、C -2008)。

2、取费按相应的取费标准。

3、有综合单价执行综合单价,执行综合单价的不再下浮15%,无综合单价按2013年第一期造价信息材料价格执行。

4、综合用工单价执行冀建质〔2012〕195号,税金费率执行冀建质〔2010〕462号计入,机械台班执行冀建价〔2010〕47号。

5、不再执行其他有关文件及定额。

6、工程预算造价:根据以上1至6项据实计算工程预算造价。

7、变更总价=工程预算造价下浮15%(有特殊说明的不再下浮15%)。 除以上所列内容外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二、结算总价

第四项和第十一项之和为结算总价。

十三、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经监理、建设方签证后方可顺延工期。

2、由于乙方原因,使工程延期完成,则视乙方违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工程承包总价1/天延期天数计算,违约金总数不超过工程承包总价的30%。

3、如果乙方未能按监理审核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进度计划如期完成工程,连续三个时段未按时达到中间控制工期要求的,将撤换项目部,且延期的期限达到30日的,甲方有权中止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整个工程延期的期限达到6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且有权请求乙方给予相应的赔偿。

4、乙方在承包工程期间,如果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停工或人员太少、不出活超过1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对乙方进行清场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5、在承包工程期间,乙方不得拖欠工人(包括农民工)工资。如乙方在承包工程期间拖欠工人工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将其拖欠的工人工资数额在应付乙方的承包工程款中扣除,直接支付给乙方工人或将扣除的款项交由有关部门用以支付乙方拖欠的工人工资。如乙方屡次拖欠工人工资或拖欠工人工资数额超过50000元,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十四、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除、终止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如双方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由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可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其他条款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合同未尽事宜协商确定。

合同签订地:衡水泰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六、合同文本和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八份,甲方执伍份、乙方执叁份。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篇2

关键词: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管理

Key words: constructional engineering;construction contract;the contract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TU72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3)21-0058-02

0 引言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简单的说就是协议,是建设工程发包方和承包方为明确建筑工程施工任务与目标,责任与义务签订的,签订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工程建设期间的一切活动都要以合同内容以及准则为依据,任何一方不能擅自更改合同内容,对于违反合同内容的当事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建筑工程施工涉及的内容较多、范围较广,具有流动性大、投资高、协作性强、技术复杂、管理难度高以及容易受外界自然环境因素影响的特点。施工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不管对发包人还是承包人都具有重要意义,据可靠性资料调查显示,建筑工程建设期间技术优化所带来的经济效益要远远低于合同科学有效管理所带来的经济效益。因此,不断规范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秩序、优化合同管理方案,对于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工程工期以及提高施工企业投资效益,减少投资风险和工程建设纠纷,保证工程按时竣工,促进施工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具有重要意义。

1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现状以及存在的具体问题

1.1 合同条款的制定不公平 目前建筑市场中合同的签订普遍采用FIDIC的合同样本,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协商洽谈在对合同样本进行必要修改的基础上签订施工合同。然而,目前建筑市场面临着僧多粥少的问题,施工单位之间的竞争尤其激烈,一些工程建设单位利用这个趋势在设计合同条款的时候故意强调自身权利减少所承担的义务,给施工单位施压,承包商面临的竞争环境激烈,因此虽然知道条款存在漏洞,但是为了得到工程只能勉强接受发包人有失公平的条款。

1.2 “阴阳黑白”合同泛滥,严重扰乱了建筑市场的秩序 “阴阳黑白合同”问题是建筑施工合同中经常出现的问题,所谓“阴阳黑白”合同中的“阳”合同就是指以标准合同文本为依据签订的,符合合同法律法规的,用来要交由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合同,“阴”合同是指按照建筑工程施工履行的实际情况签订的合同。具有迎合甲方要求被迫降低工程报价、降低工程投资标准的特点,“阴”合同的签订极大的损害了施工单位的利益、建筑工程的总体质量,同时也损害了建筑市场合同法律的尊严。

1.3 合同实施不严格,不严肃 随意修改合同内容和

变更合同条款是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经常出现的问题,比如说,发包方违反合同规定拖欠工程款、随意调整合同内容以及抬高工程验收标准等,严重违反了我国合同法律法规的规定,然而,受各方面条件的限制,承包方往往不敢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利益,大大降低了合同的实施效果,极大的损害了施工企业的经济效益。

1.3.1 合同索赔困难 建筑施工是一项长期的、复杂

的工程,在建设期间受各方面条件的限制和制约,工程索赔难度大。在建筑施工中受损的一方充分发挥索赔的权利,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挽回和减少损失。然而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建筑工程索赔面临着收集证据不及时以及行政干预等问题,索赔困难。

1.3.2 素质高的合同管理人员欠缺 目前我国建筑工程领域的合同管理人员往往都是土木工程专业毕业,知识面比较狭窄,满足不了新时期建筑工程对合同管理人员高素质的要求,合同管理人员不仅要具备踏实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还要具备政治、经济、法律素养以及较强的协调管理能力,熟练处理合同管理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严格按照规定执行索赔技术和索赔方案,设置完善的合同管理机构,但是目前大多数合同管理人员都不具备这样的素质,合同的管理与流程也缺乏专业的高素质合同管理人才作指导。

2 加强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措施

2.1 建立健全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有序稳定发展离不开完善的法律法规作保障,建筑市场合同的有效管理同样如此,因此,加快建筑市场合同管理法律法规的完善步伐是现阶段建筑工程主管部门的首要任务之一。由最高人民法院拟出台的《关于审理建设工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明确了“阳”合同的法律效力,对合同双方当事人的行为具有规范作用。另外,法律效力的实施效果还需要充分发挥检察部门的作用,对施工合同的实施加强监管和宣传,为建筑工程合同的管理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2.2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机构,培养高素质的合同管理人才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管理机构和合同管理体系,并根据建筑工程合同管理需要加快综合素质高的合同管理人员的培养步伐,合同管理人员不仅要具备专业的技术知识还要具备敏锐的观察力和超强的分析能力,坚持原则、思路广阔,具备法律、政治、经济、商务基础知识的综合型人才,只有这样,在处理工程建设合同管理中各项复杂问题时才会井然有序,对于合同内容的设计、签订、执行、变更以及终止等活动都能找到可靠的依据和科学的解决方案。

2.3 加强合同的评审工作 加强对合同签订之前的评审工作是确保合同保质保量签订的基础,合同双方当事人应该充分认识到合同签订的重要性,成立专门的合同评审小组,小组成员构成包括合同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质量安全负责人、项目管理人员以及经济师,严格仔细审查合同内容,寻找合同漏洞和缺陷,减少合同签订的风险,确保合同签订的法律效力和执行力。

2.4 加强对合同履行全过程的监管 合同的签订只是一个形式,最重要的还是合同签订之后双方当事人的执行力,合同中明确了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违反了合同规定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是在工程建设期间由于利益的冲突,导致违反合同规定的行为发生,因此,在施工过程中加强合同的监督和管理,对于保证合同实施的效果非常关键。第一,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履行各项内容责任;第二,加强合同双方当事人、工程设计单位以及监理单位的交流和沟通,促进工程建设期间各种问题的高效解决;第三,做好工程建设期间的关于合同内容问题的记录,收集索赔资料;第四,对于增减、变更项目的签证工作要严格遵守时间规定,并认真的记录工期和所需要的费用,防止引起不必要的纠纷,促进工程的顺利展开。

2.5 充分发挥工程监理的作用 监理人员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不仅具有监督工程质量、促进工程各项工作按照秩序严格进行的作用,作为第三方,监理人员可以站在理性的位置,有效调节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利益纠葛,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规范发包人和承包人的行为,促进建筑市场的稳定。

2.6 建立合同管理的信息化系统 合同管理在工程项目管理工作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加强对合同的管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计算机网络的普及,利用计算机建立数据库,加强对施工合同的管理成为当今社会施工合同管理的发展趋势,可以有效控制合同的管理,提高合同管理的效率和管理水平。

综上所述,合同的有效、科学管理关系着施工的进度、建筑工程的质量、工期以及施工企业的经济效益,同时也能很大程度上减少施工企业间的纠纷,规范建筑市场的施工秩序。但是目前我国建筑工程中涉及的内容多、范围广,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着很多漏洞和缺陷,严重限制了我国建筑企业的发展步伐,也不利于建筑市场秩序的稳定和良好社会形象的打造,因此,加强合同的管理,不断采取措施优化、提高合同的管理方案,切实发挥合同在建筑工程市场上的作用,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有序、协调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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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的合同就是发包人与承包人为了完成工程建设的目标,制定的规范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是工程建设中合同当事人依据的最高准则和依据。建筑工程的施工内容比较多、技术比较复杂,受外界影响也比较大,合同签订是十分重要的,做好合同管理能够产生比技术优化更大的经济效益,因此必须努力做好建筑工程施工的合同管理工作,使工程建设施工有据可循,能够按照工期顺利完成建设。

一、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合同管理意识不足

建筑工程施工负责人的能力素质对合同管理的影响是极大的,在实际的工作中,施工负责人没有认识到建筑工程施工中合同管理的重要作用。建筑工程施工中的合同有很多种,但并一定所有的合同都需要被重点关注,在建筑工程施工中,合同投标比较大、风险比较高的合同应重点关注,分包合同以及担保合同、大额度的采购合同等也应被列为重点关注对象[1]。

2、合同管理的制度不完善

在合同的签订到执行完会涉及到很多法律问题,也会涉及建筑施工技术部门,如果某一环节出现问题会对结果造成极大的影响。合同的管理需要有完善的管理制度作保障。建筑企业的管理部门比较多,要实现对合同的有效管理,就需要调动所有管理部门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实际施工建设的情况对合同内容进行及时的调整。一般情况下,合同是由建筑企业的下级管理部门进行管理,但是对于一些合同标比较大、风险高、涉及部门多的合同则需要由企业管理层直接进行管理。

3、合同内容显失公平

在目前的建筑工程施工中,合同文件内容中存在着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不对等的现象。合同是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共同签订的,但是合同条款中的大部分都是对承包人进行义务规定,对发包人的约束内容比较少,尤其是涉及发包人违约、赔偿等方面的内容不明确,处罚办法的可行性差,使合同有失公平,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很容易发生冲突。而且当前建筑行业竞争激烈,不规范管理的现象比较严重,施工人员的数量与建设的规模不协调,发包人成为建筑工程承包中的主体,提出一些不平等的条件,将风险转移到承包商身上[2],而承包商为了自身的利益,会在施工中出现偷工减料的行为,影响工程的整体质量。

4、阴阳合同的现象比较严重

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还存在着阴阳合同的问题,一份合同按照相关的标准签订并上交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是阳合同,而另一份合同则按照实际的施工情况签订,是阴合同。阳合同是根据法律要求用于报备,阴合同是在发包商的要求下对工程款进行降低,转变工程的计价方式,降低工程的建设质量,这种阴阳合同严重损坏了合同的权威性,不利于建筑市场的正常运行,给合同双方留下一定的隐患。

5、缺乏合同管理人才

当前我国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人才素质能力不高,他们大多是建筑工程技术出身,对合同管理中涉及到的经济、法律、管理等方面的知识技能了解不够,不能够严格按照相关的合同处理事情,而且没有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机构,导致合同管理不到位。

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有效对策

1、树立合同管理意识

当前我国的建筑行业日益规范,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商以及发包商都应加强对合同管理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尤其是承包商要认识到合同管理在整个工程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树立合同管理的意识。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送单位应按照合同要求进行施工,禁止利用行政权力对合同管理进行干预。承包人是建筑工程的施工主体,应保证建筑工程依据市场经济的发展情况进行,使工程顺利的开展。

2、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

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中,管理的内容比较多,需要对合同的洽谈、起草、审核、签订、下达、变更、中止、废除等进行管理[3],这就需要有完善的管理制度为合同管理作保障,使合同管理更加科学、合理。建立合同的交底制度、责任划分以及报送制度等,促进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取得良好的效果。

3、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能力

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能力对于合同管理有着直接的影响,因此应努力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能力,选择优秀的合同管理人才,合同管理人员要掌握一定的工程技术和施工技巧,具备合同拟定以及谈判等能力,熟悉财务会计以及造价等方面的知识,加强对合同管理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并根据市场以及建筑企业的变化情况对合同管理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同时建立岗位责任制度,明确合同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建立竞争机制,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对于工作中表现良好的人员要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对于不按要求工作的要给予惩罚,强化合同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能够积极地投入到工程合同管理工作中。

4、对合同进行全过程的动态化管理

在合同管理工作中,要对合同进行全过程动态化的管理,根据合同约定的标的、价格、数量等对保修条款进行管理,加强发包人、承包人以及设计、监理单位之间的联系,有效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并严格按照合同中的规定进行工程量的增减,并记录清楚,避免出现合同纠纷[4]。在施工建设中,如果出现了工程的承包范围以及工期的变化,要与原合同的签订部门进行联系,避免联系不及时影响工程变更,进而对工程的清算造成影响,影响企业的信誉和形象,使企业的自身利益受到损害。

5、采用规范化的合同文本

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应对合同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拟定的合同文本抓奶哥应明确合同签订的时间、工程量清单,注重索赔条款的拟定,并保证合同初稿的合法性,明确发包人与承包人的资格,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保证合同条款以及用词的准确、齐全。

结束语

合同管理是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重要内容,也是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筑企业应加强对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视程度,树立合同管理的意识,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为合同管理提供科学的依据,同时强化合同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能力,采用规范化的合同文本,使建筑工程施工的合同管理能够顺利的开展。

参考文献

[1]来伟祥.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特点及规范管理策略的研究[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1.16(9):164-165.

篇4

建筑行业的发展关系着国计民生,施工合同管理以法律条款形式规范和约束建筑项目施工行为,是保障施工质量、降低施工成本的关键环节。近年来,我国建筑行业不断发展,为了更好的满足建筑市场发展需求,应特别重视施工合同管理,明确施工单位的职责和权利,减少项目纠纷,加强施工成本控制,不断提高施工合同管理水平。

1施工合同管理的现实意义

建筑工程施工具有工期长、工序多、施工复杂等特点,实际施工时还容易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出现各种问题,若建筑项目合同双方没有按照严格合同内容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不仅会影响建筑项目的正常施工建设,而一旦建筑项目出现施工问题,还会引起合同双方相互推诿,使得合同约束作用不断弱化甚至丧失,难以达到施工合同管理目标。因此施工合同管理是保障建筑项目施工建设必不可少的一环。施工合同签订时,必须对合同内容进行规范,明确双方的职责和权限,结合具体建筑项目的情况设置合理条款,保证发包方和承包方都能够严格按照项目合同履行义务和承担责任。另外,施工合同管理除了直接关系合同双方的经济利益,而且对于建筑项目施工质量、成本和进度也有着重要影响,例如如果建筑项目合同中没有对于各种施工材料的规定,承包方为了追求更大的经济效益,往往会使用一些廉价但质量无保障的建筑材料,这样必然会影响建筑项目施工质量。并且如果施工合同没有明确规定项目竣工日期,也会影响建筑工程的实际施工进度,从而降低经济效益。因此施工合同管理是推动建筑行业健康发展、建筑项目顺利建设的关键,应积极健全施工合同管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2建筑项目合同管理现状

2.1缺乏管理意识

很多建筑项目施工单位没有真正认识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不仅缺乏建筑行业法律知识,并且管理人员综合素质高低不平,合同管理效果较差。在实际项目施工中经常出现合同违约情况,有些不具备资质的施工单位以假名义或违法签订项目合同。由于一个建筑工程包括若干个工程项目,而某些大型承包商中标以后再将小工程项目分包给小承包商,而这些小承包商对于建筑项目施工合同的意识非常淡薄,并且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经常出现恶意竞争现象,无法保障建筑项目施工质量。加之我国建筑领域有些法律法规还不完善,在没有法律规范的条件下,经常影响建筑项目的正常施工。

2.2合同条款不明确

条款内容是建筑项目合同的核心,由于建筑单位和承包商不重视项目合同,或者合同制定没有经过专业法律人员把关,使得项目合同条款内容不明确,这就导致有些人利用项目合同漏洞谋取利益。建筑项目合同制定是一项非常专业、复杂的工作,其涉及多项内容和多方面知识,而有些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偏低,对于工程造价控制、建筑领域法律知识等方面的内容了解不深,因此制定的建筑项目施工合同在内容条款方面模棱两可甚至存在歧义,严重影响了项目合同的规范和约束作用。

2.3合同管理不到位

虽然近年来建筑行业快速发展,但我国建筑市场还存在很多不规范的问题,特别是合同管理落实 不到位。相关建筑项目施工各单位没有建设完整的合同管理体系,甚至没有专门管理项目合同的部门或者工作人员,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实际的项目合同管理非常混乱。同时,某些建筑项目合同管理制度的落实不具有切实可行性,合同管理处于静态状态,不能根据建筑项目实际施工情况进行调整,实际的合同管理流程不具体,也没有及时评估或者跟踪项目施工,直接影响了合同管理效果。另外,缺少项目合同履行手续,无法有效开发建筑资源,造成项目合同执行不到位,严重影响了建筑项目的顺利、正常施工。

3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措施

3.1强化合同意识

为了提高建筑项目合同管理水平,必须强化建筑单位的合同意识,规范建筑项目的施工建设。在制定项目合同时,应由专业的法律工作人员负责,结合建筑项目具体情况,对合同管理人员进行普法教育,相关管理人员应全面掌握建筑领域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全面提高合同管理能力和法律意识。同时,加强项目合同评审,全面汇集专业工作人员的智慧、经验和知识,客观、科学地分析项目合同利弊,从源头上降低或杜绝建筑项目合同的法律风险。加强履行项目合同风险控制,认真收集索赔证据,强化证据意识,确保证据资料严谨完整、签章齐全、结论清晰,减少建筑项目纠纷。健全岗位责任制,对于建筑项目合同管理岗位落实责任制度,对管理人员的奖罚、权限和职责进行明确,强化内部竞争,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2规范合同条款内容

建筑企业领导应根据建筑项目合同管理要求,选择熟悉会计财务和项目造价管理的专业人才。根据建筑市场变化和企业自身情况,做好合同管理人员之间的沟通交流,加强个别研究和集中学习,提升合同管理人员专业素养,不断提高建筑项目合同管理水平。同时,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建筑项目期限、建设要求、项目种类等,规范合同的书写和制定,提高项目合同的严谨性和科学性,明确合同双方的利益、权利和责任,制定严谨、完善的合同示范文本。结合建筑市场发展要求,创新合同管理模式,全面提高建筑项目合同管理水平。

3.3加强合同管理

结合建筑项目的实际情况,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严格规范建筑项目合同内容,消除合同漏洞,确保建筑项目严格按照合同要求进行施工建设。同时相关施工单位应配备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设立相关机构,加强项目合同审查、登记、整理等管理,做好检查和统计,建立项目合同台账。结合建筑项目不同阶段的施工要求,采取有效管理控制措施,实现项目合同的动态管理。加强合同执行监督,保障建筑项目施工质量,实现良好经济效益。

4结语

建筑项目合同对于合同双方具有强制约束性和规范性,对于建筑项目施工建设起到指导、规范的重要作用。针对当前建筑项目合同管理出现的一些情况,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突出合同管理的重要作用和优势,积极打造精品建筑项目,实现互利共赢,推动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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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TU761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引言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人(建设单位)和承包人(施工单位)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作为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是建设工程的主要合同,同时也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首先,建筑市场实行的是先定价后成交的交易方式,该特性决定了建筑行业的高风险性。其次,建筑工程具有规模大、工期长、材料设备消耗大、产品固定、施工生产流动性强、受自然条件、地质条件和社会环境因素影响大等特点,这决定了施工合同具有独立的特殊性、履行期限的长期性、合同内容多样性和复杂性。因此,为了避免在激烈竞争的建筑市场中得风险,施工企业必须重视合同风险管理,有效的降低工程风险,增加企业利润。

一、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风险的主要因素

合同风险是合同中的不确定因素,它是工程风险、业主资信风险、外界环境风险的集中反映和体现。根据合同主体行为划分,它包括主观性合同风险因素和客观性合同风险因素两方面。

1.客观性合同风险 合同的客观风险是法律法规, 合同条件以及国际惯例规定的其风险责任是合同双方回避是法律法规, 合同条件以及国际惯例规定的其风险责任是合同双方回避的, 通过人的主观努力往往无法控制。例如, 合同规定承包商应承担的风险有, 工程变更在15%的合同金额内, 承包商得不到任何补偿, 这叫做工程变更风险; 又如合同价格规定不予高速, 则承包商必须承担全部风险, 如果在一定范围内高速, 则承担部分风险, 这叫做市场价格风险; 还有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28天内, 承包商必须提出索赔意向通知,否则索赔失效, 这叫时效风险。

2.主观性合同风险 合同的主观性风险是人为因素引起的, 同时能通过人为因素避免或控制的合同风险。在相当多的国内施工合同中, 业主利用有利的竞争地位和起草合同条款的使得条件, 在合同协议中或通过苛刻的条件把风险隐含在合同条款中, 让承包商就范。而承包商为了急于承揽工程, 在合同协议中, 对自身权利不敢据理力争, 任其摆布。对合同谈判只重视价格和工期, 对其他条款不予注意。这样即使不平等的合同也愿意签, 甚至有欺骗的合同也敢签, 在合同签订上表现出极大的盲目性和随意性。

承包商不是作为法人权利主体参与对等的合同谈判,而是受制于业主,这样很容易处于被动状态,在这种心理状态下很难体现平等性,自然增加了履行合同的风险性。承包商十分轻信业主在合同以外的妥协和许诺,轻率地签订了既没有法律约束力,又无法兑现的“口头协议”。承包商对签订合同的前期准备工作明显不足,对业主的资信和合同的公正性缺乏严格的分析,承包商对合同缺乏识别力;因承包商对合同审查不严引起的合同漏洞,缺陷造成了不应有的合同风险,带来了不必要的损失。

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风险管理

1.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职业素质 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是保证合同管理质量的有效措施。大中型建设合同一般都是由业主负责起草,业主聘请有经验的法律专家和工程咨询顾问起草合同,可能使其中隐含了大量不利于承包商的风险责任条例。因此,承包商合同管理人员首先要具备相应的法律法规知识及其应用能力,熟悉合同签订和变更,索赔程序,同时具备工程管理,造价管理知识和运用能力,才能确保在合同谈判中处于一种智力均衡,信息对称的状态,提高相应的风险管理能力。

2.建立健全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制度并善加利用 合同管理环节繁多,包括合同的洽谈、草拟、评审、签订、下达、交底、学习、责任分解、履行跟踪、变更、中止、解除、终止等,建筑单位要规范本单位的合同管理,就应该首先就合同管理全过程的每一个环节建立和健全一系列可操作的合同管理制度,使其合同管理有章可循。自觉执行合同条款,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当事人一切行为的最高准则。合同交底制度、责任分解制度、每日工作报送制度及进度款审查批准制度是每一个建筑单位都应该建立的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签订后,合同管理人员应该对各级项目管理人员和各工作组负责人进行合同交底,对合同的主要内容做出解释和说明,形成合同交底制度。责任分解制度则是指合同管理人员将各种合同时间的责任分解落实到各工作小组,明确其工作范围和责任,通过合同任务的层层分解将任务落实到人,协调各方面积极配合共同实施合同。而每日工作报送制度要求各职能部门将本部门的工作情况及未来一周的工作计划报送到合同管理处,能够确保合同管理人员及时掌握工程信息,对各种问题做出正确决策。鉴于当前成本核算人员因对现场合同情况不熟悉而不能将费用索赔的项目及时纳入当月付款要求中的现状,建立进度款审查批准制度有利于合同管理部门从合同角度对进度款进行审核。只有抓住合同管理这个核心,才可能统筹调控整个建筑工程项目的运行状态,实现建设目标。

3.对建筑工程合同进行动态管理 合同变更在建筑工程项目实践中是比较频繁的,而合同变更往往会导致索赔纠纷,因此在合同签订以后,合同管理人员还要对建设工程项目合同进行动态管理,重点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3.1 建立索赔制度。在工程合同实施过程中出现变更索赔是难免的,因此,必须建立工程变更和索赔管理制度。在施工过程中。合同管理人员要认真研究合同条款,要注意资料的整理、分析,及时办理有关签证确认,关注现场动态,积极找寻索赔依据,把握施工索赔的重点,在索赔时效内及早提出变更和索赔。同时在分包合同履行过程中要正确履行合同责任,严格控制业主反索赔和分包商索赔的事件发生。

3.2 重视现场签证。在按照合同条款支付时应该防止过早、过量签证,特别是合同变更补充协议的签订须格外谨慎,签证必须依据相关合同条款衡量,起到相互制约的作用。尤其要重视设计变更与施工图错误,此类签证只需签变更或修正的项目,原图纸不变的勿重复签证,已经下料和购料的,务必签写清楚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变更日期、运输情况、到场情况、成品情况、有无回收或代用等详细情况。 3.3及时记录、收集和整理工程所涉及的各种文件,对合同变更部分进行审核与分析。在实际工作中,合同变更应该与提出索赔同步进行,须业主与承包商双方达成一致后再进行合同变更。

3.4及时处理停工损失,双方按合同约定时间以书面形式,按合法程序签认停工的相关具体内容。

4.建立定期工作报送制度

要求各职能部门必须将本部门的工作情况及未来一周的工作计划报送到合同管理处,使合同管理工程师及时掌握合同履行的情况和发生的变化;从而能够及时对已经发生或将要发生的各种问题作出决策。

5.履约后,善后工作应有条有序

项目完工后,工程及时移交、工程结算、工程款支付、质量保修、保修金返还等工作要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处理,要按规定及时做好善后工作,做到人走帐清、档案及时转移等。对于每一份文件、信函、收据借据、照片、会议纪要、语音记录等都要注意收集和保留,以备发生纠纷后能有凭有据,据理力争。对于拖欠的工程款,清欠部门、法务部门、财务审计等部门要联合制定清欠目标,及时清欠,乃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避免出现呆账、坏账。

结束语

市场经济实际上就是契约经济,随着建筑市场逐步完善,合同将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成为市场双方不可或缺的纽带。因此加强施工合同风险管理是是控制工程造价、保证施工企业利润的重要手段,在当前建筑环境和市场形势下,对于建设施工企业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

篇6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工程实施阶段约束承发包双方行为的法规性文件,也是承发包双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行为准则。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建设项目中的重要性及在法律上的严肃性已在行业内相关人士中形成共识。然而由于目前我国建筑市场相关法规还不完善,加之一些思想观念及管理体制存在的深层问题,使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不少问题。笔者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一些对策与看法。

一、建设工程合同的特点

(一)合同的标的具有特殊性

建设工程合同是从承揽合同中分化出来的,也属于一种完成工作的合同。与承揽合同不同的是,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为不动产建设项目。也正由于此,使得建设工程合同又具有内容复杂,履行期限长,投资规模大,风险较大等特点。

(二)经济法律关系的多元性

主要表现在合同签订和实施过程中会涉及多方面的关系,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进行施工管理,而承包单位则涉及专业分包、材料供应和设备加工以及银行、保险等众多单位。因而产生错综复杂的关系,同时,这些关系都要通过经济合同来体现。

(三)合同条款内容多

由于施工合同的“标的物”特殊,履行周期长等特点,施工合同条款除《合同法》规定的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外,还包括特殊条款,并涉及保险、税收、专利等多项内容。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全面考虑各种因素,以免产生不良后果。

二、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合同文本不规范。《合同法》规定合同应具备当事人的名称、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酬金、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八个方面的主要条款。承包商认为与业主关系良好,合同怎么写无所谓,合同条款不完整,责任权利义务不明确,认为今后有什么问题都能协商,甚至个别施工合同仅有一页,没有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合同执行时的随意性太强,尤其是业主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或因为个别问题,双方关系转坏,给承包商带来巨大的合同风险。

2.合同责任主体不合法。《合同法》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很多承包商与非法人订立合同或其下属非法人单位与法人订立合同,违背了合同法规定的平等主体订立合同宗旨,存在很大的法律风险。

3.合同管理部门不重视合同。片面认为只要将合同发给下级单位或项目部就完成了任务。主管部门和专业管理部门缺乏合同分析和有预见性的管理,很少指导和协调合同履约。

4.合同管理人员业务素质不高。在我国的建筑企业中,管理人员多数集中在工程技术方面,专业合同管理人员所占的比重较低,这些合同管理人员缺乏合同管理及法律方面的专业知识及相应的实践经验,难以对合同进行有效的管理。

三、解决建筑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的主要对策

1.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十分重要,没有扎实而全面的基础准备工作,合同管理是不能成功的。基础工作做得越细,漏洞必然减少,双方纠纷也就更少。基础工作主要是了解国家政策和行业规定,工程量、设备、原材料价格收集齐全,深入市场调研,对有关技术了解清楚,各方面的情况掌握要及时。这些工作虽是长期性的、繁琐的,但也是十分重要的,没有这些基础工作,合同管理是相当困难的。

2.加强宣传,提高建设市场主体的合同意识。要加大对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促使建设市场主体各方树立良好的法律意识,学会利用法律和依法订立的合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建立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合同管理部门和项目部对于合同管理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公司合同管理部门在合同管理中应明确合同交底制度,将招标文件、招标答疑资料、投标图纸、投标书和合同文本对项目部进行交底,使项目部明确了解工程项目技术性和商务性要求。公司合同管理部门和项目部应将合同责任目标进行分解,落实到部门和责任人,提高全员合同意识。

篇7

1 前言

随着经济的发展,建筑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建筑市场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但市场风险无处不在。施工单位越来越重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贯穿于工程施工全过程的一个风险控制的动态管理过程。施工合同是建设工程合同中非常重要的一种合同,它是发包人和承包人为完成商定的建设安装工程,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合同。它与其他建设工程合同一样是一种双方有偿合同,应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订立原则。

2 施工合同动态管理分析

为了提高工程项目的综合效益, 搞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务必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2.1 做好招投标工作

施工招投标是合同管理中一项较为繁杂但很重要的工作, 能否选定一个有经验并胜任的承包人,往往关系着整个工程项目施工的成败。在招投标管理方面, 应特别注意做好编制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预审和做好评标工作三方面工作。

2.2 抓好合同订立环节

施工合同是工程建设的重要合同,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和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因此,通过工程招投标后,在订立合同时,要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合同条款应表述清晰,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只有抓好合同订立这个环节,才能避免日后的纠纷。

2.3进度控制

施工合同的工期,不同于建设项目的工期,它一般是指单位工程的工期,也就是单位工程从开工到竣工之间所耗用的全部天数,一般按日历天数计算,不扣除施工过程中的节假日。不同类型的工程,受其规模的影响,其施工工期也不同。但是工程施工具有其科学性,有一定施工操作程序,这是所有工程施工的共性。因此,施工工期受这种科学施工操作程序的约束,不能有任何盲目性,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必须按施工规律确定施工工期,不能不顾工程质量,盲目压短工期,造成工程的不良后果。

2.4质量控制

工程施工是指根据合同约定和工程的设计文件以及相应的技术标准要求, 通过各种技术作业,最终形成建设工程实体的活动。在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没有问题的前提下,整个工程的质量状况,最终取决于施工质量。因此,在施工合同中对涉及工程质量的工程规范的使用、质量的检查等都要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约定相应条款,约束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遵守。在质量管理方面一个极重要的问题是做好验收和记录工作。在每项具体工作完成以后,都应由承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的代表共同检查验收,并做签字记录。

2.5分包管理

在建设工程承包施工中,有时采用分包的做法,即将部分工程分包给专业

分包人实施,在总承包人的统一负责下建成整个工程项目。在分包合同的管理中,应注意以下问题:1)分包工程必须经过业主的批准,总承包人不能把自己承包的工程的主体部分分包出去;2)经过业主批准的分包,决不允许由分包人再次分包出去,层层分包必然影响施工质量;3)在工程分包时,必须签订分包合同,分包合同的责权条款必须符合主合同规定。

2.6索赔管理

施工索赔是当事人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根据法律、合同规定及惯例,对并非由于自己的过错,而是属于应由合同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且实际发生了损失,向对方提出给予补偿的要求。索赔事件的发生,可以是一定行为造成,也可以由不可抗力引起;可以是合同当事人一方引起,也可以是任何第三方行为引起。索赔的性质属于经济补偿行为,而不是惩罚。索赔的损失结果与被索赔人的行为并不一定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合同双方都拥有索赔的权力。凡是超出了合同规定的施工范围的工作,或施工条件较合同描述的更为艰难的施工现场实际条件,都赋予承包人以索赔的权利,以弥补其承受的、超出合同义务的经济开支。如果承包人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数量或质量完成工作,或完工日期较合同规定的日期拖后,从而给发包人带来了经济损失时,发包人则拥有向承包人索赔的权利。

2.7 争议处理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争议难以避免。关键在于合同双方按照合同的规定讨论解决,防止对立情绪。合同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有时是难免的。如果争议发生了,当事人之间首先应当依据公平合理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进行自愿协商解决,或者通过调解解决。如果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请求仲裁机构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以求裁判彼此之间的纠纷。

2.8 工程保修

做好工程竣工移交,即合同工程的各个部分已经竣工,并经发包人组织验收合格。此后,工程项目即进入保修期(一般为1年)。在此期间,承包人继续完成扫尾和缺陷维修工作,保证已建工程发挥设计的效益。工程质量保修是指建设工程在竣工验收后,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依法约定的期限内,发现工程质量缺限,承包人负责维修、返工或更换,由造成工程缺限责任方负责赔偿。实行工程质量保修制度,体现了承包人对工程质量负责到底的原则。

3 施工合同动态管理措施

施工合同的管理,是每项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核心。它和准备阶段以及运行阶段的合同管理工作是密不可分的。只有做好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和运行阶段的合同管理工作,才能保证整个建设项目的按期优质完成,将设计图纸变为满足功能、质量、进度和投资等发包人投资预期目的的建筑产品,实现工程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1严格执行施工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

随着《合同法》、《招标投标法》、《建筑法》和《民法通则》等法律的颁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基本健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求我们在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要严格依法进行管理。这样,才能提高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水平,解决建设领域存在的许多问题。

3.2建立合同管理目标制度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需要建立管理目标,并且管理目标可以分解为管理的各个阶段的目标。合同的管理目标应当落到实处。为此,还应当建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评估制度。这样才能有效地督促合同管理人员提高合同管理能力。

3.3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制度

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制度,一方面有助于合同当事人了解、掌握有关法律、法规,使具体实施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避免缺款少项,防止出现显失公平的条款,也有助于当事人熟悉合同的运作; 另一方面,有助于行政管理机关对合同的监督,有助于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及时裁判纠纷,维护当事人的利益。使用标准化的范本签订合同,对完善合同管理起到促进作用。

3.4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培训合同管理人才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工程建设领域的从业人员应当增强合同观念和合同意识,这就要求我们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培训合同管理人才。涉及合同的有关人员,都应熟悉合同的相关法律知识,努力做好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工作。

3.5设立合同管理机构, 配备合同管理人员

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应当设立合同管理机构,配备合同管理人员。一方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应当作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内容之一;另一方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内部也要建立合同管理机构。特别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内部,不但应当建立合同管理机构,还应当配备合同管理人员,建立合同台帐、统计、检查和报告制度,提高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水平。

篇8

二、该土地位于 ,四至为: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使用年限为50年。甲方对该土地享有所有权和使用权。

三、甲方保证该建筑工程符合某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建设用地计划和城乡规划、建设项目开发年度计划等要求。如需办理相关手续或需经有关主管机关批准,甲方保证手续齐全并获得批准。

四、甲方对建成后的建筑工程享有所有权。

五、该建筑工程设计由甲方负责,乙方按照甲方的设计和要求组织某某建筑公司施工建设,施工中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全程对施工进度及工程质量进行监督。

六、乙方应当按照该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施工期限、设计和质量标准,组织某某建筑公司进行建设。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工期迟延的除外。

七、该建筑工程的质量标准应符合甲方的设计图纸要求。

八、该建筑工程应在本合同生效后10天内动工,180天内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如到期未进行验收,视为工程合格,甲方从验收期满之日起按本合同第九条向乙方支付投资回报和实际建设成本。如该建筑工程因质量问题验收不合格,乙方应负责无偿维修,直到验收合格为止。

九、甲方按以下方式支付乙方投资回报和实际建设成本:

(一)、该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甲方以不低于实际建设成本的15%支付乙方投资回报。

(二)、该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每年支付乙方20%的实际建设成本,每年的12月30日前一次性全额支付,余款按年15%由甲方向乙方另行支付投资回报,每年的12月30日前一次性全额支付,所有款项在2015年12月30日前付清。

十、该建筑工程因建设引起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甲方承担该建筑工程的日常维修维护。因建设质量问题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十一、该建筑工程验收合格后,因任何一方擅自改变工程主体结构,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改变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二、甲方负责为乙方厂房建设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积极帮助协调乙方在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在建设过程中,非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工程延期、工程取消、工程遭到损坏、工程被拆迁、合同不能履行等均由甲方负责,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十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如工程被闲置、被破坏、被拆迁,甲方仍应按本合同第九条向乙方支付投资回报和实际建设成本。

十四、如一方违反合同约定,违约方应按照实际建设成本的 2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支付不影响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和履行。

十五、本合同所称的实际建设成本是指甲乙双方共同委托的某市以外的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该工程造价审计后确定的价格和审计费的总和。审计应在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进行,审计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六、本合同的签订地在济宁市市中区,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根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各级法院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级别管辖标准的规定》,由济宁市中区人民法院或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篇9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田园清水湾小区1、2号楼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小区 。

2.工程地点:长治市----------。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4.资金 自筹 。

5.工程内容: 商住楼建安工程 。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

商住楼图纸内土建、安装工程 。此合同不包括甲方分包项目 。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 合格 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 元);

2.合同价格形式: 根据通用条款1.1.5.2和专用条款、补充条款的约定确定。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2014年 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发包人项目所在地办公室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长治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后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6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4份,承包人执2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施工合同范本二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

资金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元(人民币)

$:______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年__月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后生效。

篇10

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construction, construction project final implementation phase of construction products in the completion of the engineering design and construction bidding, has the characteristics of large investment, long cycle, involving a wide range, difficult management etc.. According to the characteristics of building contract, analyzes its influence on the cost, puts forward corresponding treatment principle. Sign the construction contract, regardless of the construction units, or to the construction unit, it is very important.

Key words: engineering project; construction; contract; thinking

中图分类号:TU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工程合同作为建筑工程中约束甲乙双方的法律文件,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在日常工作处理,尤其是工程结算时,往往因为双方对具体合同条款理解的不同,产生对工作范围、责任、技术标准等的分歧,进而对工程进度、工程造价等产生影响。作为业主方,因为公司成立的时间、管理水平以及员工的素质、经验等问题,和承包商相比,在对法规、规范、合同条款的了解等方面多居于劣势,如果对合同订立的有关情况不清楚或者不了解,极有可能造成重大损失。笔者根据所参与的一些工程项目的合约管理工作,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工程合同签订时应考虑的一些要点加以分析。

1技术标准的一致性

目前,国内一些超大规模的建设项目,其总设计多由国外设计公司承担,另在国内寻找一家设计单位完成施工图设计。在设计说明和设计要求上,国外的设计师会提供比较全面的《设计技术说明书》或类似文件,对所采用材料的技术性能予以要求。相比国内的设计文件,这种方式有显著优点,不仅给工程管理以明确要求,对于业主的招标采购更有很大帮助。但这些文件很大程度是基于国外设计标准,在与国内标准、规范的结合方面,会有不同程度的差异。如果忽视这种差异而不加分辨地使用,极有可能对招标产生较大影响,进而对工程施工产生影响。

解决此类问题有三种途径:

(1)国内设计院协调。在选择国内的合作设计院时,建议业主方要求国内设计院协调这方面的问题,可以大大缩减问题比例。

(2)要求投标单位审查。通过要求投标单位提供技术偏差,一是审核其技术实力,二来可以预防承包商在中标后以技术指标因素提价。

(3)业主自查。主要审查可能存在不可替代性技术指标,一旦忽视,可能因为其不可替代性,导致供货周期难以控制或后期更换及维护保养的费用高昂。而届时再提出更换,承包商极有可能提出工期或费用补偿。

2技术标准的明确性

技术标准的明确性是指对于涉及技术性能或造价的重要指标,要尽可能全面地阐述,,一旦在这方面有所疏忽,可能造成技术性能的大幅降低或者工程造价的大幅增加。某超高层项目,外墙采用玻璃幕墙,在“胶”的性能要求方面,招标文件中列出了密封硅酮胶、固定玻璃与铝合金框架的结构胶的详细要求,但遗漏了双层中空玻璃之间的粘合胶。合约签定后,在材料封样阶段,业主方对承包商提供的国产胶不满意,要求采用进口“道康宁”胶,但承包商以合同未明确且国产胶也满足规范要求为由予以拒绝,并提出如更换,报价要提高25 元/m2。

招标图纸也是另一种形式的技术标准,如果结构形式、机电系统等发生重大变化,可能会给承包商索赔的借口。某项目因为工程进展等问题,在招标阶段只能提案图,总承包合同签署前依然没有详尽的施工图纸,其中结构专业地上招标图纸中仅表述了钢筋用量,“楼板70kg/m2,核心筒200kg/m3……”。在签订合同后,正式的施工图下发时,地上的框架柱却增加了劲性结构―――型钢柱。承包商以工程内容发生重大变更为由,要求业主方支付因施工难度增大造成的结构工期顺延而产生的设备租赁费用、管理费用、冬期施工费用等间接增加费用。

从合约的角度出发,承包商的此类理由很难被驳倒,法院一般也不支持建设方的意见。

3特殊项目的检测费用

对于政府部门或机构在专项验收(如消防)中规定必须完成的特殊检测项目,其费用的缴纳主体,在相关政府规定中,有些明确约定由业主承担,有些则未作明确约定。在实际操作中,因为业主方对具体程序不了解,基本上都由承包商代为完成,业主方只是配合其工作。在招标阶段

应确定这些检测项目的费用由谁来承担,避免造成不必要的分歧,根据费用涉及单位的不同,可划分为两种情况。

(1)费用涉及的单位只有一家。此类检测项目只涉及一家承包商,比如,外窗的三项性能试验,按照规定,检测费用由业主方承担。如果在合同中不约定,承包商便会提出业主方承担费用。当有幕墙时,检测费用会更加高昂。此类性质的费用检测项目还有电梯、立体停车设备、地基承载力等。

(2)费用涉及多家单位。对于一些涉及多个系统的综合检查项目,往往涉及多家承包商的施工内容。以消防验收涉及的两项检测项目为例,按照有关规定,消防局进行消防验收前,需要完成另外两项检测。一项为“电气系统全负荷检测”,另一项费用是消防系统的调试检测,性质与之类似。此类费用往往涉及多家单位,而且此项费用的承担单位也没有明确规定,业主方如果不在合同中予以注明,往往成为分歧点。即便是在合同中注明“除××××费用外,其他检测费用均由承包商承担”也不是很好的方式,因为承包商会推诿给其他承包商,拖延的最终结果往往是业主承担。

对于这些情况,要特别注意类似“政府规定应由业主方承担检测费用的项目由业主承担相应费用”的约定,虽然合乎法律,但却暗藏陷阱。比较好的处理方式是要求承包商列出需由业主方承担的费用及自身承担的费用,包括涉及多家承包商时自身承担的份额。

4施工范围的划分

除非只有一家承包商,否则几家承包商之间或多或少会存在工作范围的交界面,这就要求进行工作范围的划分,尤其是性质接近的承包商之间,比如机电与消防,供电与配电,初装修和精装修之间等,这种工作范围的划分直接涉及到造价的组成。如某项目在签订橱柜整体安装合同时,橱柜的给水管与预留管的连接未说明清楚,前面的承包商只是预留了普通堵头,还需要增加连接阀才能将橱柜的供水管与供水系统连接。在橱柜公司的合同中虽然说明连接由橱柜公司承担,但并未说明连接阀也包括在内,最后增加了400 多套铜质阀门的费用。

对于精装修交付的住宅项目,一般在竣工备案时要求完成墙面腻子,在合约中此项工作通常交由总包单位完成。但初装修刮腻子的施工质量标准往往与精装修有一定差距,精装修单位在接收初装修单位提供的基层时会提出质疑。由于此类工序的修补量很大,结果往往是业主方需另外支付精装修施工单位一定的修复费用。

当工程出现重复后要想扣减费用,也并不容易。往往承包商此时会提出某项未列入报价,如扣减与其他承包商重复的项目,即要求增加这些遗漏项目。为了避免此类情况,较好的方式是在合同中约定“当业主方扣减某项工作内容时,承包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并不得提出增加其他费用的要求”类似条款。在划分范围时,要注意既要考虑不遗漏,还要考虑施工的方便性。

5 不可抗力的约定

许多合同都将“不可抗力”约定为战争、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需要说明的是,需要约定不可抗力发生的地点。从保护业主的利益的角度,最好只约定发生地为项目所在地(行政区划范围内)。如果承包商坚持,可以接受的是对方所在地。除此以外的其他区域的风险均由承包商承担,否则,途经地区发生的此类不可抗力(尤其是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都会造成业主方的损失。对于沿海等自然灾害易发地区,要特别注意对自然灾害的约定条款,以免造成重大损失。

6工期延长的约定

目前大多数合同中,对于工期延长的规定都存在对业主方不利的条款。比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每周停电停水累计8 小时以上”、“因业主变更引起的……。”需要延长工期等等,此类条款对业主方是极不合理的。

重大的设计修改可能产生返工、停工,也可能减少工作量,这是可以也是应该商谈工期和补偿费用的,但对于可能在较短时间内局部影响工程进度的修改,包括日常的停电停水,则不应作为补偿其他费用的理由。因为正常的设计修改和停水停电几乎是普遍发生的事情。根据菲迪克条款的精神,对于完全可以预料的风险,一旦转化为现实,不应由业主承担。只有那些难以预料的风险,才具备索赔的条件。反之,一旦此类事情定性为延期的理由,则业主方需支付的费用将包括“设备租赁费、管理费、窝工损失”等多项数额巨大的间接费用。在这方面大多数公司都未做细节性约定或者可操作性不强,主要是因为管理的深度和员工的专业素质不够。

可以借鉴的处理方式有如下几种:

(1)按照国家规定,建筑面积增加超过一定比例后,按照约定原则延长工期。

(2)工程量或工程范围增加,造价增加超过一定比例的,按照约定原则延长工期。

(3)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如15 天),各方责任造成的延误互不补偿。

(4)对关键线路工序造成实质性影响超过8 小时的可以予以顺延工期。

7定额含量的分析

对于一些采用地方性定额进行计价的工程项目,在对具体的定额子目组价或选择费率时,不能简单的套取定额子目,而是要根据工程特点,分析具体内容,如果与定额含量存在不一致,需适当予以调整。如某住宅项目,绿化工程工程合同采用该市2006年定额,其中水费在工程造价中是较大的支出项目,而且在常规的一年苗木养护维护保养期间,也需要使用大量的水,这些都包括在定额中,但实际操作中,多数情况下由业主提供水电。在承包商提交的商务标书中,没有扣除水电费用,最后仅此项调整就减少费用约5 万元。又如某项目的地下车库结构施工合同结算中,关于模板、脚手架的计费基数,双方发生严重分歧,当时合同约定采用“96 定额”。该定额规定建筑面积作为对模板、脚手架的取费基数,超过6m 的计算超高费。但该项目有特殊性,地下立体车库共三层,每层层高均为2.15m,按照层高不足2.2m 不计入建筑面积的规定,只能按照一层计算建筑面积。承包商完全按照3 层的建筑面积作为计费基数,业主方则坚持模板可以按照3 层计算,但脚手架只能按照一层计算。

此外一个重要方面是甲供材料的取费。按照该市的定额规定,甲供材全额进入计费基数,再扣减甲供材直接费。由于综合费率很高,如果在合同中不约定,在结算时承包商往往会提出此项要求。较好的办法是约定合理的取费,比如2%~5%的采保费等。

8施工方案的调整问题

大多数的承包商在投标期间,对于设计图纸和技术资料的理解深度都是不够的,一般仅从整体施工部署上考虑投标报价,对于设计图纸中不合理的部分很少做深入分析。但在施工阶段,承包商会以设计不合理、按现有设计施工难以保证工程质量等为由提出修改设计并要求调整造价。

此外,对于施工方案中提到的有关甲供主要设备(如变配电设备、制冷机组等)的到场时间等,业主方也应高度关注,尤其当总包要求提前使用一部分设备(如电梯、供暖系统)时,一方面这将影响到与这些设备供应商的合同条件,另一方面,如果业主方未提出异议且在实际中未能在施工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则承包商可能会提出索赔。

为避免此类问题,在投标阶段应要求投标单位提出重大的设计缺陷和相应的费用,分析是否合理,以便从总体上确定合理造价。并在合同中约定“对招标图纸中设计缺陷提出修改而导致的工程变更,如造成造价增加,则费用由承包商全额承担”或类似条款,以保护业主方利益。对于甲供设备的时间,应避免具体性约定。

9总包开办费项目

随着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的推广,越来越多的建设项目都采用这一计价模式。开办费作为其中重要的一项内容,包括的工作范围非常广泛,且除特殊规定外,一般不作调整。所以,甲乙双方都应高度重视,尤其是涉及到对其他分包商提供的总包管理和配合方面,容易在具体内容的规定上出现含混或不明确,这类缺陷往往成为总包以后增加费用或是降低服务标准的借口,从而连带引起分包商工作内容的增加,造成分包商索要补偿费用。

比如某项目的总承包合约中关于现场照明的表述为“总承包商应为分包商提供必要的现场照明……”,但在主要分包商之一的机电分包商进场后,总包商要求机电分包商自行配置照明设施,理由是所谓的提供照明并不意味着提供分包商的施工所需照明,而是施工现场的管理照明和接口,分包商的施工用照明应该由分包商自行解决。此外,在该项目的合约中,由于在开办费项目的管理范围中没有列入“样板间”,当业主方安排在现场单独建设样板间时,总包提出要求另外支付安全管理等费用。

10 财务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