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2-28 16:01:44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公务员立足岗位,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正文】
学习“最美公务员”先进事迹心得体会
12月6日晚,巧家县22个党(工)委1800余名公务员以各种形式倾耳拭目收看了“最美公务员”先进事迹仪式,第一时间把握“最美公务员”时代内涵,深刻感悟“最美公务员”以担当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品格,弘扬见贤思齐、学习先进、争当先锋的社会风尚。
仪式上,主持人一一介绍人32位最美公务员的感人事迹。有疫情期间知重负重,夙夜在公开发扫码软件的人民警察,恪尽职守、坚守国门的人民海关;有舍生忘死、驰援武汉争分夺秒的白衣天使;有扶贫一线挥洒汗水、攻坚克难,带领人民群众脱贫致富,和永葆军人本色,洪魔当前扎入水中封堵决口的驻村第一书记;还有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的企业干部,许身边疆、甘居荒漠维护生态的巡山队员........他们分别分享了自己在脱贫攻坚的第一线,在疫情防控的最前沿,在防汛救灾的紧要关头,在重大工作任务中扛重活、打胜仗、勇担当、善作为,无怨无悔为人民服务的感人故事,在平凡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的业绩,以实际行动诠释了新时代基层公务员高尚的公仆情怀。
在品读感悟“最美”故事中,“最美公务员”先进事迹引起了巧家县公务员的热烈反响与讨论。
县委组织部部务委员、县公务员局局长邱有昆:“最美”是无声的说服,“榜样”是无穷的力量。公务员的“美”,不在华衣美服,在于信仰坚定党性强,在于政治忠诚靠得住,在于恪尽职守作风正,在于品行高洁清正廉,在于为民服务业务精。最美公务员之所以“美”,是因为在称号的背后,承载着“最美”的厚重价值。只有时刻以“忠诚干净担当”为镜,树好“最美公务员”的“样子”,你才可能成为下一个“最美公务员”。
县委组织部干部余朝波:“最美公务员”是用我们身边的案例,发现美、宣传美、弘扬美,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立足自己的工作岗位,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把群众的事当做最急的事,守初心担使命,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融入每一个服务群众的细致工作中,持之以恒,努力成为群众心中“最美公务员”。
县委宣传部干部陈徐洲:“最美公务员”身上一直焕发着“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他们身上焕发出的默默无闻、攻坚克难的精神,值得我们每一位公职人员学习、发扬和传承。
团县委干部罗景丽:“最美公务员”,没有豪言壮语,有的只是经年累月的默默坚守,朝朝暮暮、尽心尽力的守候与付出;没有轰轰烈烈,有的只是平凡岁月里的点点滴滴。
(一)在组织实施上,充分发挥行政资源优势,加快推进公务员聘任制度建设
确定防城港市作为聘任制公务员的试点城市后,自治区、市都成立了聘任制公务员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及时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和新情况,明确聘任制公务员的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聘任机关的编制使用情况及拟聘职位、聘任制公务员的名额及资格条件、工资福利待遇、聘期及聘任方法、聘任程序、组织领导、实施步骤、管理办法、纪律与监督等有关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各个聘任单位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做到步调一致,口径一致,形成整体合力,增强了试点工作的推动力。为帮助各部门熟练掌握聘任制公务员的有关知识,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局还举办了一期聘任制公务员培训班,为推进试点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在制度安排上,突出科学性和合理性,力求切合实际
为确保试点工作规范有序、有章可循,在试点工作中,集中时间、集中人力、集中精力,组织了精干工作班子,拟订了《防城港市行政机关聘任制公务员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防城港市行政机关聘任制公务员管理暂行办法》、《防城港市行政机关聘任制公务员实行协议工资制暂行办法》、《防城港市聘任制公务员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形成了试点工作“1+3”文件体系,即1个总体实施方案,3个具体的操作性政策文件。文件体系拟订后,在征求各方意见基础上,反复讨论修改完善。同时,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局还组织了专家组对“1+3”文件体系进行了评审和论证,特别是在聘任岗位职位定位、聘任职位层次、绩效考核、工资待遇、社会保障等关键性问题上进行了详细论证,力求切合实际,方便操作,规范聘任,规范管理,为试点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三)在招聘过程上,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实现阳光聘任
目前,防城港市聘任制公务员试点已进入公开招聘程序。根据《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试点办法》规定,聘任制公务员要全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严把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五个关口。因此,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局要求招聘过程全程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等部门和人大、政协等相关社会各届的监督,以保证各个招聘工作环节的透明度。
(四)在聘任管理上,坚持科学管理,确保聘任效益
针对聘任制公务员职位的特点,在聘任管理上,坚持做到科学管理、严格管理、动态管理。一是实行职位管理。防城港市聘任制公务员的职位全部为专业性较强的职位,聘任制公务员不实行职级制,聘任的公务员也不执行有关委任制公务员的任免规定,不设科、处、局等职级。二是实行合同管理。用人单位和聘任制公务员依据双方签订的聘任合同履行权利和义务,实行聘约动态化管理。三是实行协议工资制。聘任制公务员工资收入水平以在编在职相近职级委任制公务员的工资水平和市场同类岗位、同类人员的薪酬水平为参考,根据具体聘任岗位由合同双方约定。四是实行岗位绩效考核。聘任制公务员日常考核、季度考核和年终考核均以合同中确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要求为依据,按照所制定的岗位说明书,科学合理地量化考核指标。
(五)在资金支持上,坚持统筹安排,力求按需要安排资金
在确定防城港市作为聘任制公务员的试点城市后,自治区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经费作为开展聘任制公务员试点的工作经费,其主要用于调查研究、制定政策及开展聘任公务员的前期工作等。同时,防城港市财政预算安排了聘任制公务员的聘用、薪酬、奖励、考核等经费,这些都确保了试点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聘任制公务员试点中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聘任制公务员与常任制公务员相比,在管理上有较大的区别。在实践探索中,还有一些问题需要在改革中加以解决。主要有:
(一)薪酬问题
聘任制公务员实行的是协议工资制,由岗位工资和奖励工资构成。在考虑聘任制公务员薪酬时,若聘任制公务员年工资总额过高于相近职级委任制公务员的年工资总额,容易引起同单位相近职级委任制公务员与聘任制公务员的攀比。同时,也不利于聘任制公务员在单位开展工作。但若聘任制公务员年工资总额仅相当于相近职级委任制公务员的年工资总额,或没有体现出一定的差别,特别是对于紧缺的专业较强的职位就会丧失了对人才的吸引力,也就达不到聘任制公务员的目的。所以,如何确定合理的聘任制公务员薪酬是关系到能否招聘到优秀人才和充分发挥聘任制公务员才能的一个重要因素。
(二)考核问题
聘任制公务员的薪酬、奖惩、合同解除等都要求在严格考核评估的基础上进行操作。考核能否客观公正,首先要有可以量化的指标,其次要严格按照指标要求进行量化考核。如何进行量化考核,工资与考核如何挂钩,这是需要迫切研究、解决的问题。因此,每个单位要在岗位分析的基础上。制定“职位说明书”,对不同岗位的工作目标、职责范围等方面进行详细说明和量化,同时,在收集、分析、评价聘任制公务员在其工作岗位的工作表现和工作成果时,要真正做到客观公正地考评聘任制公务员的工作业绩。所以,考评能否做到客观公正,是公务员聘任制能否顺利实行的关键。
(三)聘后管理问题
当前,聘任制公务员是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实行聘任,主要原因是现行制度安排下无法从常任制公务员中找到合适所需的人才。其目的是通过聘任制的方式和灵活的薪酬制度引进一些专业性较强的职位所需要的高端专业人才,这就必需要打破现行的一些人才管理制度和行政管理体制框架。同时,这些聘任专业人才是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目标的,是按照合同进行管理的,因此,如何充分地发挥其作用,在工作中赋予其多大的行政指挥权和行政处罚权,其在工作中是对行政首长负责还是对工作任务负责等,这些问题是聘任制公务员聘后管理中必需要解决的问题。
(四)养老保险问题
《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试点办法》以及现有的养老保险政策,对聘任制公务员养老保险问题都没有明确规定,当前,国家没有建立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还在试点之中,聘任制公务员一般聘期在1—5年不等,在聘任期间如何参加养老保险,是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还是参加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按规定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是由聘任单位缴纳还是由财政安排资金直接划拨到聘任人员账户?参加养老保险后个人账户和统筹基金账户的资金在聘任期满后如何处理等等,这些问题都需要在试点中研究解决。因此,如何实现聘任制公务员聘任期满后养老保险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和养老保险基金转移,是推行聘任制公务员的一个难点问题。
(五)出路问题
一、“能力建设年”活动的目标任务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机关干部作风建设的决策部署,按照“确责、履责、问责”的要求,明确行政机关的职能和岗位职责,加强和改进政府目标管理、公务员考核和行政问责工作,精简行政审批,优化工作流程,建立健全行政机关的责任体系和规范、高效、严谨、细致的政府执行机制;着眼于提高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的能力素质,明确各行政机关和每个岗位的能力席位标准,加强实践锻炼和培训工作,健全公务员执行能力建设的长效机制;努力构建勤政廉政善政、求实务实落实的政府执行文化,为实现“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目标提供政府执行能力和行政效能保证。
二、开展“能力建设年”活动的主要内容
这次“能力建设年”活动是以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为主体的自主建设活动,坚持以责任体系建设为着眼点,立足于提高公务员履职尽责的执行力,核心是推进依法行政。总体上按照“确责明标、提升能力、建章立制”的基本工作进程,紧密结合部门实际有效推进。
(一)确责明标(4月至5月15日)
1、学习动员。各部门要结合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认真组织学习*同志在全市能力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研究制定本部门“能力建设年”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及时召开全体公务员动员大会进行动员部署。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加强能力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挂帅,并成立工作专班具体抓。学习内容为《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罚条例》以及省市领导讲话、职位岗位专业知识等,5月10日左右领导小组将组织对学习对象进行考试。
2、明确岗位职责。明确部门和内设机构的职能,重点明确公务员各岗位的工作职责,拟定岗位职位说明书。
3、建立履责体系。重点围绕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结合本部门年度工作要点和绩效考核办法,逐级分解下达,明确工作时限和要求,落实到岗,责任到人,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履责体系。
(二)提升能力(5月15日开始,贯穿活动始终)
1、制定能力席位标准。以岗位职责为基础,以能力匹配为原则,以思想水平、综合素质、专业能力为基本内容,开展能力席位标准讨论,分层分类拟定每个岗位的基本能力标准。
2、进行能力反思。对照岗位职责和能力标准,结合工作实际,广泛开展案例讲评和讨论,通过自查、互查、上下征求意见等方式,找准单位和个人在履行岗位职责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照“八种能力”(即推进科学发展、应急和谋远、创造性工作、统筹协调、团结和谐、廉洁从政、化常为专、服务基层和企业)和能力席位标准,进行能力反思,深刻查找能力不足,形成提升单位和个人能力的工作计划。
3、加强岗位锻炼和培训工作。立足本职工作,坚持干中学、干中练,有效开展业务竞赛和工作交流,努力做到化常为专,把完成本职工作作为提高履职履责能力的重要途径和手段。用“大家谈”等形式开展以“提升能力,履职尽责,做人民满意公务员”为主题的演讲活动。通过单位自讲、全市比讲、公开评讲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把岗位锻炼和履职能力培训活动引向深入。抓好传帮带,积极推行以完成中心工作、紧急任务为目的的团队建设,着力提高部门、科室和专班等团队的执行能力。建立健全领导班子集体学习制度,结合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聘请专家学者进行辅导。加强对本部门公务员培训工作的整体规划,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指定专业书目,开展形式多样、切实有效的内部培训。重点围绕办事、办文、办会,在“学、写、讲、干”等方面,开展公务员基本能力培训。倡导终身学习,提倡在线学习,鼓励公务员参加“周末课堂”学习培训,提升素质,提高能力,强化学习型机关建设。
(三)建章立制(7月16日至12月底)
1、完善管理制度。结合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制定按月、按季、按年度或项目的考核办法,完善责任追究和奖惩措施,健全本部门行政问责制度。建立健全政务值班制度、重点工作督办制度等,完善部门应急和快速反应机制,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完善电子监察系统,确保市委、市政府政令畅通。大力推行首办责任制、限时办结制、AB角工作制、决策责任追究制、接待和政务公开制度,简化审批程序,优化工作流程,完善工作规范,实行一站式、全程式、跟踪式服务,加快行政服务网络体系建设,用管理制度巩固和规范能力建设。
2、总结评估。从8月下旬开始,各部门对能力建设活动进行总结评估,逐级报送公务员考核材料和总结报告。考核中,要对照个人目标任务责任书认真考核每一个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履职履责情况,对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等行为,实施行政问责和过错责任追究,对能力确实不胜任者要实行离岗培训,直至责令辞职。市“能力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要采取检查验收、群众评议等方式,对各部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开展“能力建设年十佳公务员”评选活动。年终,召开市政府“能力建设年”活动总结会议,表彰先进,树立典型。
三、“能力建设年”活动的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推进措施。市政府成立“能力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从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人事局,负责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工作。市直各行政机关要把“能力建设年”活动作为今年自身建设的首要任务,用能力建设的要求开展“能力建设年”活动,严禁形式主义和走过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开展经常性的检查督办,及时通报活动进展情况和正反典型,重点抽查各单位制定实施方案、建立责任体系、制定能力席位标准和能力建设措施等情况。要通过经验交流会、工作简报、媒体报道等措施有效推进工作。在市直行政机关开展公务员能力的抽查测试工作,县级公务员主要测试政策研究分析能力,科级以下公务员主要测试公文写作和计算机操作能力,并通报测试结果。设立行政机关和公务员行为投诉电话,开展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不良行为的投拆、转办和督办工作。对不按规定开展活动、流于形式、群众不满意,特别是对市委、市政府决策执行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通报批评,对主要负责人实施行政问责。
(二)坚持“三结合”,突出活动“三性”。
作者:老农哥
一直有人让我写写部委公务员的点点滴滴,工作状态怎么样?待遇好不好?将来能不能当大官?住房和孩子上学怎么办等等。
我想,这一方面是因为部委公务员位于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大家平常接触的相对较少,天然就有好奇心。另一方面,更为重要的是,这些信息是大家能否下定决心、全力以赴参加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考试、遴选考试的重要参考。 所以,今天为了帮助大家最大程度地消除顾虑、增加未来选择的确定性,我就谈一谈这方面的所见所闻以及由此产生的理性认识。 01 关于工作 工作的内容。部委大多数岗位的工作内容都是面向全国的,都是指导监督全国各地的。这也就是为什么部委的岗位都要求有很强的政策理论水平以及研究分析问题的能力。 因为谁在那个岗位,谁就要成为这个岗位涉及领域的权威专家。这个岗位所涉及领域该如何发展、该制定哪些政策、该出台哪些规章制度,这些都要靠部委相关的具体工作人员去研究和谋划,去指导全国各地工作的开展。尤其一些核心部门,可能经常会参与研究制定影响全国的重大政策,一些涉外部门还要代表人民的利益去和外国人较量过招。这些都需要一定的能力水平,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精力去琢磨。 你要知道,社会管理是一个非常复杂庞大的系统工程,身在下级部门还有上级文件做指导,而身在部委机关,你的身后没有人指导,面对新情况、新问题,面对全国各地形形的客观实际,具体该怎么办?只能靠自己的脑袋去思考。而且一旦思考错了,制定了错的政策,那后果和影响是相当严重的。 当然,这只是笼统地谈部委公务员工作内容的特点,针对不同岗位、不同人员还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比如机关服务中心、机关财务、机关党建之类的岗位,可能这个特点就不是很突出,因为他们主要是面向机关内部。比如刚进入部委、级别较低的公务员可能还只是从事一些重复性的事务性工作,根本就没有上边所说的研究制定政策之类的资格,反正级别越高自我实现程度越高,作为一般办事员,更多的就是领导让干啥就干啥。 工作的环境。鉴于以上工作内容,部委公务员的素质肯定都较高,名牌大学的高材生也不少,或多或少都是一路带着光环成长起来的。而且来自城市的居多,从小接受过较好的教育。来自农村的不多,尤其是之前没有实行公务员考试以及遴选考试之前,农村的孩子通过其他渠道进入部委的可能性几乎为零。即使现在公开招考了,城市的孩子掌握的各种资源也依然比农村的要多,考进部委的概率也比农村的孩子大。这只能靠自身努力来弥补。 部委办公环境的设置肯定是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标准,面积超标要进行改造,大多也是一摞文件又一摞文件的材料狗的场景。但是也不会差到哪里去,至少代表着国家的门面,大多有设施齐全的健身房。 这里还要纠正一个误区,就是大家不要觉得前边说了,部委都是研究制定政策的,就觉得部委公务员都是潜心治学的白面书生,就觉得比基层某些干部高尚,人际关系相处起来就简单,其实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到哪都有老实人和老油条,这根部委不部委没关系。天下乌鸦一般黑,只不过黑的方式不一样,有的人黑得明显,有的人黑得隐蔽。 工作的强度。总体上,工作的内容决定工作的强度,而工作的岗位又决定着工作的内容,所以说工作的岗位决定工作的强度、决定着你加不加班。 首先要明确,部委公务员是公务员的一种,所以公务员的一般特性,部委公务员也有。具体到加不加班,不能说所有公务员都加班或都不加班,所以说,具体到部委公务员也是,有的岗位就需要经常加班,而有的岗位加班就少一些。说到底,这还是看你具体在什么岗位,具体看你的领导是什么德行。这一点其实和整个公务员队伍的情况是一致的。 但是有一点要明确,部委有些岗位,特别是重要岗位,加班的确是家常便饭。这也印证着一句话,敲锣打鼓实现不了小康社会,幸福都是奋斗出来的。 02 关于发展 毫无疑问,部委天花板高,单就级别来讲,晋升到更高级别肯定要比下级机关容易一些。但是,事情往往是这样,付出与收获永远成正比,得到的越容易,含金量越低。 在部委虽然天花板高,但部委机构庞大、分工很细,竞争又激烈,大多数人混到头也只能是在底下打转儿转儿的具体办事人员,按部就班混个副巡视员或调研员退休拉倒。 所以说,到部委就一定能当大官么?不一定。我们只能说,到部委来,只是增加了你当大官的可能性,只是给你提供了这个平台,接下来还要看你的能力和运气等等。 03 关于待遇和生活 说到这,还要再强调一下,部委公务员是公务员的一种,公务员的一般特性,部委公务员也有。具体到待遇,也是如此。 先说工资,在我国,公务员这个群体就不是高收入群体,公务员的工资要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平均水平相匹配。具体到部委公务员,也是如此。而且部委公务员的收入还有个与地方公务员的不同之处,就是北京等地方公务员每年都有年终考核奖,而部委公务员没有。换句话说,部委公务员的收入就是一年到头的这些工资。 再说户口,考到北京的部委公务员是解决北京户口的,而且老婆孩子的都可以一块转过来。这一点同上海等其他大城市的政策一样。 再说住房。大家都知道北京房价高,一般家庭根本买不起。再加上上边说的那些死工资,说实话够得上一家人租房、维持正常生活就不错了。如果单位不给予照顾,作为考到部委来的外地人根本是无法在北京立足、安心工作的。所以在这一方面,各单位会有相应的帮助。总之,会让你实现安居,进而达到乐业的目的。 再说教育。户口一般放在单位集体户,所以子女上学托底的方式就是按户籍所在地划片入学。当然也可以通过其他渠道解决,这就因人而异了。总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子女肯定是有学上的。 具体到,部委公务员的基本生活状态,如果没有什么家庭背景,那也就可想而知了,就是工薪阶层,出门坐地铁、挤公交,高端消费就不要想了。部委食堂的伙食还是不错的,看病是公费医疗,有的部委还有自己的医务室,头疼脑热省得去大医院排队。 总之,考上部委公务员,可以这样说,不需要家里资助就能够在北京扎根生活下去了。大家要知道,对于一个从事别的职业的北漂来讲,实现这一点也是很不容易的。 04 关于得失 上边说了那么多,我们要总结一下了。 笼统地说,考到北京的部委公务员,一个最大的劣势就是北京生活的高压力。可能每天上下班花在路上的时间就两个小时,环境相对较差,房子也是紧紧张张。 但是,其实这是一个共性问题,那么多北漂,没有在部委上班的,有的人宁愿在北京挤地铁,也不去二三线城市。部委公务员工资低,其实只要是选择公务员这个职业,我觉得工资都不会很高,这根部委不部委也没关系。 再说下优势,我觉得最明显的优势就是社会地位可能高一点。我想凡是考公务员的,多少都觉得公务员这个职业社会地位高一些。而考到部委,就是把这一方面做到了极致。 另一方面可能接触到的人的层次更高一些,甚至会接触到一些经常在电视上出现的大人物。当然很可能也只是看看而已,哈哈。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你在乡镇面向的是乡里的那十几个村,你在部委面向的是全国31个省。换句话说,全国31个省都在你的工作范围之内。有的涉外部门,更是经常往来于各个国家。在这个过程中,你的眼界、接触的人的层次肯定是不一样的。 另一方面就是给子女创造一个更好的平台。说实话,要论自己生活着舒服,其实在县里边上班就挺好,物质上啥也不缺,压力也不大,朋友也不少,山好水好,隔三差五喝点小酒。可是找个啥样的老婆呢?生了娃咋办? 05 关于建议 前边说了这么多,那么要不要花费时间精力考部委公务员呢?现在还不能下结论。为什么? 因为从个人来讲,这是一个选择题,我们只知道部委公务员怎么样了?而另一边的跟这个选项相比较的另一个选项,也就是大家目前的状况怎么样,我还不了解,所以无法得出结论。 换句话说,只有你自己把你目前的状况和部委公务员的状况进行比较之后才能得出答案。在这里我只能给出一些建议。 如果你现在正在省直甚至是市直部门,领导很重视、上下关系相处得不错,发展前景也很好,生活步入了正轨,那么我觉得就真的没有必要再折腾考部委公务员来北京挤地铁了。 如果你现在还年轻、刚刚走上工作岗位,一切还刚刚起步,那么我建议你不要安于现状、不要沉迷于所谓的忙忙碌碌,要认真工作、勤思考勤总结,提升各方面能力,有机会再往上考一考。具体考到哪,部委和省直机关都可以,总之能考上哪个算哪个呗。因为时间不等人啊,没有谁有想考哪就能考上哪的把握,我们只能尽人事、听天命。 当然现实生活往往不是非此即彼的,是各种因素搅合在一起,让人无所适从的。比如有的人已经结婚生子、有的人已经安家置业、有的人正在谈婚论嫁、有的人还在纠结要不要找对象,而另一方面,对目前的工作又不太满意,又想往上级机关考等等。 对于这些问题,我想说,考部委公务员也只是一份工作。作为普通人,我们的人生更重要的还是生活,我们工作说到底也是为了生活。那么,按这个逻辑,我们考部委公务员也应当有利于我们更好地生活才对。如果你此刻正处于一个好的生活状态,有一个谈得来的、相爱的人陪伴,那么请你一定要珍惜。千万不要为了所谓的诗和远方错失了当下,因为诗和远方更多的时候有很大一部分只是我们的想象。 当然,我还想说另外一句话,就是一定要抓住主要矛盾。就拿考试来说,在考之前,有些人总是纠结房价高、老婆工作怎么办、孩子上学怎么办?这些问题固然存在,但不是主要矛盾,主要矛盾是提升你的能力。只要你努力考上了,一切条件都会发生变化,这些自然就有办法解决。事情的关键是你能不能考上。总之,难道你努力半天还不如不努力么?天下没有这样的道理。
生长与变化是一切生命的法则,昨日的答案不适用于今日的问题——正如今天的方法不能解决明天的需求一样。
今天我竞争的是科长职位,职位意味着责任和义务。由于我现在从事的是公务员管理工作,所以假若我是公务员管理科科长,我的工作目标是:按照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的总要求和这次机构改革后政府职能定位是“服务”,着力在“竞争激励”上下功夫,在“高素质专业化”方面做文章,在“管理服务上”求实效,努力建设一支人民满意的精干、廉洁、高效的公务员队伍,更好地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为实现这一工作目标,我的主要工作思路是“2323”,就是创新两个办法,强化三个机制,完善两个监督,凝聚三方面力量。
一、创新两个办法。就是创新公务员管理办法,着力在公务员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上有新的突破。也就是在现有的公务员管理基础上,采用先进的管理手段,建起公务员微机管理系统和档案管理系统,使我市公务员“进、管、出”三个环节的管理更加有序、科学规范,根除管理工作中的随意性。
二、强化三个机制。就是强化公务员竞争激励机制、新陈代谢机制和廉政约束机制,着力在公务员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方面有新的进展。一是在抓好考录、考核、奖惩等制度的基础上,大力推行竞争上岗,使竞争上岗成为公务员职务晋升的主要形式;二是在抓好执行辞职辞退等制度外,积极推行末位警示制、末位淘汰制,积极探索部分职位的聘用制;三是在抓好公务员义务与权利、惩戒、轮岗、回避、申诉控告等制度的同时,重点抓好公务员队伍纪律行为规范的实施,从政治立场、勤政廉政、职业道德和依法行政等方面规范公务员的行为,树立我市公务员的新形象。
生长与变化是一切生命的法则,昨日的答案不适用于今日的问题——正如今天的方法不能解决明天的需求一样。
今天我竞争的是科长职位,职位意味着责任和义务。由于我现在从事的是公务员管理工作,所以假若我是公务员管理科科长,我的工作目标是:按照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的总要求和这次机构改革后政府职能定位是“服务”,着力在“竞争激励”上下功夫,在“高素质专业化”方面做文章,在“管理服务上”求实效,努力建设一支人民满意的精干、廉洁、高效的公务员队伍,更好地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为实现这一工作目标,我的主要工作思路是“2323”,就是创新两个办法,强化三个机制,完善两个监督,凝聚三方面力量。
一、创新两个办法。就是创新公务员管理办法,着力在公务员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上有新的突破。也就是在现有的公务员管理基础上,采用先进的管理手段,建起公务员微机管理系统和档案管理系统,使我市公务员“进、管、出”三个环节的管理更加有序、科学规范,根除管理工作中的随意性。
二、强化三个机制。就是强化公务员竞争激励机制、新陈代谢机制和廉政约束机制,着力在公务员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方面有新的进展。一是在抓好考录、考核、奖惩等制度的基础上,大力推行竞争上岗,使竞争上岗成为公务员职务晋升的主要形式;二是在抓好执行辞职辞退等制度外,积极推行末位警示制、末位淘汰制,积极探索部分职位的聘用制;三是在抓好公务员义务与权利、惩戒、轮岗、回避、申诉控告等制度的同时,重点抓好公务员队伍纪律行为规范的实施,从政治立场、勤政廉政、职业道德和依法行政等方面规范公务员的行为,树立我市公务员的新形象。
我们的一言一行代表的不仅是个人,更是国家利益以及党和政府的形象。作为一名基层工作人员,我将立足本职工作,不断提升自身能力,做一名优秀的公务员。归纳起来,是三个字。
第一是“公”,做到大公无私。公务员要真正做到“一心为公”,必须正确处理好国家利益和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公务员在工作和生活过程中,必然会面对着利益的取舍问题,尤其是当国家利益或人民利益与个人利益之间发生矛盾的时候,更加不可避免的迫使其作出抉择。个人利益必须服从于人民利益,只有在保障人民利益的前提下,才能实现个人利益与人民利益的统一。这是公务员职业道德规范中处理利益取舍问题时最起码、最经常的要求。
市科技局科学技术国际合作科优秀公务员个人事迹材料
立足岗位开拓进取为全市科技事业发展做贡献
,男,汉族,41岁,现任市科学技术国际合作科科长。该同志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并嘉奖两次。该同志获得了市实施商标兴企品牌强市战略先进个人称号。
“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将被辞退”,2005年公务员法一经推出,一片哗然。
公务员法中,包括公务员录用、考核、惩戒、福利保险等一系列新制度,被以法律形式得以确立,这部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的法律,是建国50多年来中国第一部干部人事管理的综合性法律,里程碑意义不言而喻。
然而之后数年,公务员改革的步调开始放缓,“铁饭碗”变成“金饭碗”,考公务员热持续升温,一个职位近万人赴考。不可否认,相对于中小企业员工“蜗居”的生活现状以及随时面临的失业风险,公务员福利待遇相对较好,对于多数人而言,依然有着无法抗拒的吸引力。
如何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公务员制度,当公务员考试进入第三个十年,赞扬与改革的呼声并存。
一、我国公务员引咎辞职制度的问题
(1)我国“官本位”观念影响深远。我国“官本位”的观念根深蒂固,大多数人把从事公务员当作一生最大的追求,缺乏面对社会竞争压力、主动搏击市场风险的勇气,公务员在主观上缺乏积极性。
(2)公务员退出法规不健全,执法操作程序欠规范。我国公务员退出制度,触及面广,涉及公务员切身利益,比较敏感。辞退的情形适用范围狭窄,现有规定过于宽松。公务员自觉适用引咎辞职的普遍性不够。公务员调任或转任至其他单位任职(领导职务),产生变相安排干部之嫌,成为接收单位所诟病。公务员法律的执行存在执行不力和避重就轻问题,比如,以辞职代替辞退,以辞退代替开除,以提前退休代替辞退等,而且辞职、辞退程序繁杂、费时费力,破坏政府工作效率,社会关系复杂,开除变辞退或提前退休,辞退则变不退。
(3)公务员录取和聘任缺失公平竞争。公务员初次录用考试缺失公平。我国每年选用一批素质好、年纪轻、学历高的优秀人才充实公务员。但录用中,一些人员没有经过严格选拔,个别甚至违反规定,一些素质低劣的人混入公务员队伍。选拔面试随意性大,标准不统一。公务员分流渠道不畅。我国政企分开、政事分离逐步到位,行政安置、计划调拨交流干部已经不合时宜,而由市场体制实现人才合理流动的机制尚未形成,机关党政干部与其他群体间交流的渠道狭窄,客观上影响了公务员的退出。公务员竞争上岗,没完全打破论资排辈,公平竞争力度有限。一些公务员不在业绩上下功夫,而专门靠讲假话、大话、空话骗取领导信任而被提拔重用。
(4)公务员考核机制流于形式。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有必要改进。我国公务员主要在行政机关内部考核、测评,缺乏社会化评价和公众评判考核机制形同虚设,未明确规范各考核主体在各个考核环节负何种责任以及履行职责后的奖惩。在考核实践中,考核主体或碍于面子或与考核客体有私交,考核客体轻松过关,考核流于形式。考核的内容不分类别等,各级别公务员一起考核,难分优劣。无具体考绩过程,亦无具体执行细则出台,考核中无法考核工作实绩。有些为了达到连续三年优秀普升一级工资,轮流坐庄当优秀,考核结果缺乏客观公正性。
(5)公务员引咎辞职制度不畅通。公务员退出渠道不宽阔,形式较为单一。我国公务员现行的退出口径仅有辞职、辞退、退休和开除,但实际中只有退休正常运用执行,其他执行甚少或是难以执行。公务员被录用后只要不犯大错误,可以安稳干到退休。即使犯了错误,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只有所犯错误社会影响严重时,才会给以较重行政处分。这造成作风严重,同时带来公务员队伍出口不畅。不断进入新公务员,同时使不适合的人出去,我国才有活力。通过辞职、辞退、退休制度畅通“出口”,我国公务员队伍的出口比例差。
二、公务员引咎辞职制度的对策
畅通出口、增强活力,关键在于以推进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公务员引咎辞职制度,面向社会,接轨市场,构建“开放式”的行政系统。对于我国公务员引咎辞职制度中存在的问题,我们有以下一些建议:
(一)完善公务员聘任制度
(1)设立专门机构来为聘任制公务员提供权利保护。聘任制公务员的“契约式”身份,使其与委任制公务员相比,对自身权利的保障意识更加明显,像英国、法国都设有专门机构来处理聘任制公务员薪酬、福利、休假等方面的一些纠纷。我国公务员法中虽规定了聘任制公务员可以对聘任合同中的人事争议问题申请仲裁及提讼,但是对于一些机关先设的区别于委任制公务员的诸多规定却并没有发言权利。同时,由于任期的有限性,聘任制公务员在自己的权益未得到维护或者感觉自己被不平等对待时,更容易在行为上出现更明显的短期化倾向,有更强烈的将手中权力“折现”的动力。
(2)公务员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代表政府行使职能,直接为人民服务。其执行力、能力和服务的态度和意识如何,实现了什么样的效果,该不该得到奖励,自然是被服务者社会和人民最有发言权。只有让更多的人全面、深入了解聘任制,加大民主参与和监督力度,增强与聘任制公务员和机关的良性互动,才能真正地推进新制度的施行和完善。因此,在其试行阶段,更应该注重信息的及时公开,接受外界监督;在聘任制公务员评价上多参考民主评议的意见,通过多方沟通来探寻解决问题的方法,切忌闭门造车。
(3)立足本地区实际情况,科学理性试行聘任制。介于公务员岗位不同,其产生的方式也不尽行同,选任、委任和聘任都要依据具体实践,使用最适合的方式。公务员法明确了聘任制公务员的范围,聘任制公务员主要是吸引专业人才,聘任的范围是极其有限的,还远不能实现能者上,庸者下的功能,切忌将聘任制变成一聘定终生的作秀式改革。我们目前能够做的就是通过不断地试点实践来调整各种任用方式的比例,使其实现效益最大化。而不是迫于领导的压力,亦或是为了“赶时髦”,要政绩,不加分析地盲目推行公务员聘任制,为博取公众眼球和舆论关注,而忘记了改革最初的目的。
(二)健全公务员引咎辞职制度体系
健全我国公务员保障体制,公务员保障体系社会化。改革公务员保障体制,把公务员的退休金纳入养老保险的框架,为公务员的退出提供保障。改革公务员退休制度,拓宽公务员退出主渠道。根据各地实际、各层级要求、各岗位情况,针对性地提出退休年龄。对体力、精力要求较高的基层公务员适当提前退休年龄,对经验积累要求较高的机关公务员推后退休年龄,对知识更新较快的岗位采用聘任制。依据公务员法规,结合我国公务员队伍实际,健全以任期制为核心,公务员正常更替、适度淘汰、职务免除为基本内容的制度体系。引入优胜劣汰机制,提高选拔公务员工作水平。
此次印发的两个规定,实现了公务员分类管理三方面的重大突破。
第一,基本明确了行政执法类与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的适用范围。根据两个规定,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是指专门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为机关履行职责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的公务员,其职责具有强技术性、低替代性。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位根据工作性质、专业特点和管理需要,在以专业技术工作为主要职责的机关内设机构或者岗位设置。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是指依照法律、法规对行政相对人直接履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职责的公务员,其职责具有执行性、强制性。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位根据工作性质、执法职能和管理需要,在以行政执法工作为主要职责的机关或者内设机构设置。
第二,确定了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务序列与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务序列。根据两个规定,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按照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务序列进行管理;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按照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务序列进行管理。两类公务员职务序列分别设置11个职务层次,从而解决了两类公务员职业发展阶梯过少、职业发展通道过窄的问题。
第三,确定了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对于量大面广的基层公务员而言,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攸关其经济待遇和切身利益。根据两个规定,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最高职务层次“一级总监”对应的最高级别是八级,行政执法类最高职务层次“督办”对应的最高级别是十级,这分别相当于综合管理类非领导职务巡视员和副巡视员对应的最高级别。
跨类流动与平衡比较
两个规定,对公务员分类管理中的尖锐问题进行了比较明确的制度设计。任何国家的公务员分类管理都面临两大问题。一是公务员是否可以跨类流动及如何跨类流动?二是平衡比较多样化的职务序列的标尺是什么?两个规定对此做出了比较明确的回答。
第一,有限度跨类流动。比如,可以通过“转任”实现公务员跨类流动。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转任,一般在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位范围内进行。因工作需要,也可以在不同职位类别之间进行。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在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位范围内转任的,一般转任相同专业的职位。因工作需要,也可以转任到相关、相近专业的职位。对因工作需要转任其他职位类别公务员的,一般应当在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位工作满五年,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综合考虑其任职经历、工作经历等条件,比照确定职务层次。其他职位类别公务员转任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务的,应当具备拟转任职务所要求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等条件。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转任,一般在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位范围内进行。因工作需要,也可以在不同职位类别之间进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转任其他职位类别职务的,一般应当在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位工作满五年,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综合考虑其任职经历、工作经历等条件,比照确定职务层次。其他职位类别公务员转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务的,应当具备拟转任职务所要求的条件。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根据两个规定,公务员跨类流动不是采取底部打通的办法,而是“比照确定职务层次”。这样就较好地协调了“专才”与“通才”之间的使用矛盾。
第二,两个规定明确了以“级别”而不是“官位”作为平衡比较各类公务员制度序列的统一标尺,这体现出一种极其重要的制度建设价值导向。
根据两个规定,可以描绘出一幅以职务层次为横轴,以级别层次为纵轴构成的“坐标系”。根据不同类别、不同职务层次的公务员在科层制中的“坐标”位置,可以确定专业技术类与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基本工资待遇。
目前有些地方,基本工资在公务员全部工资收入中占比过低,如果能够提高到较为合理的水平,那么根据规定的安排,专业技术类与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务晋升、级别晋升都可以对两类公务员发挥足够的激励作用。
对两类公务员区别管理
根据职位类别,两个规定对两类公务员采取了有区别的管理制度安排。
就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而言,区别管理立足于战略性人才资源的开发。根据工作需要,机关可以按照公务员聘任有关规定,对部分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位实行聘任制。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应当按照继续教育的要求和知识更新的需要,接受专业技术培训。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两年以上或者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以按照公务员调任有关规定调入机关,并根据认定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担任四级高级主管以上职务。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体现工作职责特点的津贴补贴政策。国家鼓励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在工作中进行发明创造,对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的给予奖励。做出杰出贡献的,可以纳入国务院和地方政府特殊津贴的评定范围。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经批准可以参加中央和地方各级重大人才工程和科研项目评选。
就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而言,区别管理立足于依法行政,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级主办以下职务层次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录用考试内容根据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思想政治素质、法律知识、工作能力和不同职位要求分类分级设置。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考核,以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行政执法工作为基本依据,必要时可听取行政相对人的意见。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培训内容侧重职业道德、工作所必需的法律知识、执法技能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等;交流方式包括调任、转任、挂职锻炼;执行国家规定的工资和津贴补贴政策。机关应当加强对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在履行职责中有违纪违法行为以及违反机关的决定和命令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规定也明确了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在执行公务中有应当回避情形的,本人应当申请回避,行政相对人可以提出回避申请,主管领导可以提出回避要求,由所在机关作出回避决定。
在探索中持续改革
以两个规定的印发为标志,中国公务员分类管理即将进入新的发展阶段。然而,任何一项改革都不可能“百分百完美”。在两个规定的实际运行过程中,依然有一些问题需要注意,并在实践中持续摸索、不断完善。
首先,一些类别范围尚未明确,可操作性有待提升。规定明确,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的职位设置范围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中央和国家机关直属机构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位设置方案,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省级以下机关及其直属机构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位设置方案,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后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但是,规定并没有进一步明确专业技术类公务员与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范围,这样一来,各类别边界就不是特别清楚,类别划分的操作性就不强。在以往的改革中,就曾出现过有的部门为避免麻烦,把基层单位整建制地划为行政执法职位的情况。
其次,职务职数确定比例依然悬而未决,多样化职务序列的激励效果有待检验。规定明确,专业技术类与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职务都分为十一个层次,两类公务员职业发展阶梯加长了。但是,公务员的职业发展高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职务职数。根据规定,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职务职数,一般应当按照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位数量的一定比例核定,具体办法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另行规定。这一关键细节仍带框架性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