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01 16:3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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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试用期限一般为一年。有特殊情况的,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干部主管部门决定延长或缩短试用期,但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半,最短不得少于半年。试用期从任免机关发出试用任职通知时计算。需要办理备案手续的,应在发出试用任职通知前一个月办理备案手续。
第四条试用范围。党委、政府工作部门(含派出机构)的副职和内设机构的领导职务;人大、政协工作机构(含派出机构)的副职和内设机构的领导职务;纪委内设机构的领导职务;法院、检察院内设机构的非国家权力机关任命的领导职务。由非领导职务转任上述同级领导职务的。提拔担任非领导职务和平级调整(包括交流、轮岗、竞争上岗)的干部以及选举产生的干部,不实行试用期制度。
第五条职责和义务。领导干部试用期间履行职位规定的一切职权,承担职位规定的所有义务,享受职位规定的待遇。
第六条试用程序
1、干部经履行规定程序,确定担任领导职务,在任职通知中同时说明试用期限。
2、试用期满后,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人事)部门进行全面考察考核。
3、党委(党组)根据考察报告,做出正式任职或解除试任职务的决定,颁发正式任职或解除职务的通知。
第七条领导干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由组织(人事)部门办理正式任职手续,其任职时间从试用期算起。解除职务的不计算任职时间。领导干部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或备案后,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用前原职级安排适当工作。
一是加大调整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工作力度。制定出台《关于调整党政机关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职务的暂行规定》,使调整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工作更趋成熟、完善,更具科学性、操作性。《暂行规定》明确规定领导干部有10种表现之一的,应视为“不胜任干部”,列入组织处理和调整范围,其主要内容包括四大方面:一是政治表现、思想品德、廉洁情况比较差,群众反映大的;二是在班子内部闹不团结,严重影响民主集中制贯彻执行的;三是所负责的工作打不开局面,完不成任务的;四是在届中、届末和年度考核中民主评议反映差或民意测验基本称职、不称职票在三分之一以上的。至今,共调整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81名,其中免职20人、降职19人、改任非领导职务42人。
二是积极实施领导干部辞职制。制定出台《关于领导干部免职、辞职、降职制度的暂行规定》,规定领导干部有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水平、党风廉政建设、群众公认度、身体健康等五方面原因之一,工作不适应、不胜任、不适宜继续担任领导职务的应当辞职。同时,还推出扣分办法,对干部辞职标准进行细化、量化,三年扣满7分辞职。至今,共有6名领导干部辞职,28名干部被扣分。实施干部辞职制,进一步拓宽了干部“下”和“出”的渠道,为建立干部正常退出机制作出了有效的探索。特别是在辞职制中推行扣分办法,成效比较明显。实施扣分制改进了干部辞职标准,改变了干部“退出”的方式,使干部“退出”有一个“软着陆”,干部辞职依据更为客观。
三是探索建立党政领导职务任期制。制定出台《关于实行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的暂行规定》,对任期制的适用对象、任职期限、任期管理等方面的内容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在适用范围方面,涵盖了选任制和委任制干部;在任职期限方面,对领导干部的最高任职年龄与最长任职年限方面均作出了规定;在任期管理方面,提出了通过建立领导干部任期目标管理和岗位责任制来实现干部任期内的管理和监督,将本届党委和政府的工作目标以及由上级部门下达的工作目标细化成年度工作目标和岗位责任,并层层落实到每一个班子成员中。同时还就如何保持任期内干部的稳定以及任期届满退出领导职位人员的去向等方面作出了合理的制度性安排。
四是坚持实施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制定出台《关于实行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的若干规定》,对新提拔领导干部实行1年的试用期限。实行任职试用制干部的动态管理,实施跟踪考察,及时了解任职情况和各方面反映,建立和完善干部的考核档案。试用期满后,经过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有5名干部延长试用期,其中3名干部被取消任用资格。
一、考核对象
提拔担任非选举产生的由区委提名或任命的党政领导职务,试用期已满的领导干部。
二、考核的主要内容
一是政治思想素质方面:学习政治理论和党的方针政策,提高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的情况;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实践“三个代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大胆开拓创新的情况;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贯彻执行区委、区政府的决策、决定,顾全大局、服从领导和组织安排的情况;公道正派、坚持原则,遵守社会公德,在两个文明建设中起表率作用的情况;
二是组织领导能力方面:决策能力、组织指挥能力、适应能力和分析问题的能力,以及妥善处理各种矛盾、协调各方面关系的能力情况;在工作中拿出工作思路、工作措施、解决问题的办法等情况;知人善任,调动干部职工积极性,推动工作开展的情况;
三是工作作风方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区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意见的情况;坚持群众观点、走群众路线,树立宗旨意识,开展调查研究,为基层和群众服好务,办好事、实事的情况;坚持原则,敢于负责,严格管理,严谨细致,勤奋敬业,认真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策,发扬民主,虚心听取意见,维护班子团结,搞好协作配合的情况;
四是工作实绩方面:履行岗位职责、落实工作目标责任制的情况;抓住工作重点和关键,采取有效措施,取得实效和成绩的情况;完成上级和本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的情况;
五是廉洁自律方面: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廉洁奉公,自觉杜绝吃、拿、卡、要和行为的情况;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的情况;廉洁自律,带头遵章守纪的情况。
三、考核的程序和方法
(一)组织领导
对试用期已满的领导干部的考核工作由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领导,各镇街党委(党工委)、区级各部门党组(党委、党工委)具体组织实施,直属事业单位试用期已满的处级领导干部的考核由其主管部门党组(党委、党工委)具体组织实施,未设党组的单位由行政组织实施(下同)。
(二)个人述职
试用期满后的领导干部均需撰写本人试任现职期间的思想工作总结(材料在3000字以上),并在民主测评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民主测评
由各单位党委(党组、党工委)召开民主测评大会。由本人进行述职,然后,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民主测评。
对试用期满的领导干部的民主测评,分为胜任、基本胜任、不胜任三个等次。
参加民主测评大会的人员为:机关全体在职干部职工(包括挂牌机构和内设机构)、直属企事业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实到人数不得少于上述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镇街的还要有村党政主要领导,以及3至5名离退休职工。
(四)个别谈话,查看资料,调查了解
要分别找领导班子全体成员,二级班子全部负责人,直属企事业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离退休职工代表进行座谈了解,座谈了解人员必须在20人以上(不足20人的,应全部找完)。
对考核中反映出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核实,掌握事实依据,实事求是地作出评价。
(五)综合评定
实行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有利于破除部门、行业及身份的限制,扩大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视野,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防止靠关系、走门路、“跑官要官”等不正之风,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激发广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二、推行党政领导干部全委会投票表决制度,扩大干部任用工作的民主化
我区在全市率先实行了区级中层党政正职人选由区委常委会提名,区委全委会无记名投票表决通过制度,即“票决制”。
三、建立完善干部考核制度,扩大群众参与的范围
1.坚持实行干部考察预告制度和差额考察制度。干部考察前,提前将考察对象名单、考察组成员及联系方式、监督电话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方便群众反映情况,使考察的全过程都能接受群众的监督,同时,由于在干部选拔工作中推行差额考察,实现了好中选优,有效地防止了由于用人失察问题的发生。
2.坚持实行干部考察责任制度。对形成的干部考察材料,考察组成员要在材料后签名,对材料的真实性、客观性负责,对因考察不实、不细而影响正确使用干部的,考察组成员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3.坚持百分量化考核制度。把干部德、能、勤、绩、廉等五方面内容细化,每项又分为好、中、差三档,每档赋予一定的分值,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从而为进一步选好用好干部提供了科学依据。
4.推行实践考核制度,为相关职位选任最合适人选。对通过笔试、面试进入考察范围的人选,在进行组织考察前,安排到相应基层部门,进行为期三个月的岗位实践,根据其实际表现,通过记实考核、跟踪考核、组织考察,确定在拟任职位上的最佳人选。通过实践考核考察任用干部,扩大了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充分体现了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使一批理论水平高,实践能力强的干部走上领导岗位,较好地防止了把“高分低能”和“考试专业户”选进基层领导干部队伍。
四、推行干部任前公示和任职试用期制度,广泛听取民意,主动接受监督
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会议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落实第二次中央xq工作座谈会精神情况;聚焦xq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和兵师党委决策部署,全面深化农牧团场综合配套改革,推动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完成重点任务情况;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发挥领导核心作用,贯彻民主集中制、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开展 “访惠聚”活动和“两学一做”、“学转促”学习教育情况;强化“兵”的职能,发挥兵团特殊作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和兵地融合情况;推进法治建设的情况进行考核。
二、考核原则
综合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在考核责任主体不变、基本内容不变的前提下,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有统有分、统分结合;
2、坚持分类进行、综合评价;
3、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
4、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运用;
5、坚持务实有效、简便易行。
三、考核对象
师市党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含二级局、非领导职务干部、援疆干部、挂职干部、“访惠聚”工作组成员、“住连管寺管委会”工作成员以及师市党委直属的副处级、正科级单位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
四、考核内容运用
此次考核内容主要有师市党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团处级试用期满一年干部的考核。采取一次考核,结果多次运用的原则。即对团场团处级干部的考核结果,既用于对干部个人年度考核定等的依据,又用于试用期干部是否通过试用期的依据。
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具体要求
(一)领导班子考核评价和定等原则
领导班子考核评价实行百分制,由分项考核和民主测评两部分组成。分项考核得分由各分项考核责任单位根据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情况综合研究提出;民主测评得分为得票情况量化分值。
领导班子考核责任单位及分值设置情况如下:
1.团场领导班子考核评价
(1)分项考核(各责任单位,70分)
对团场领导班子的分项考核主要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组织建设考核、意识形态考核、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安全生产考核、环境保护考核、团场目标管理考核、人口和计划生育考核、团场集聚人口能力、科教文卫、民生建设和工程建设等。
以上分项考核指标由各职能部门打分。
(2)民主测评(组织部,30分)民主测评主要包括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民主集中制、维护稳定、经济发展、改善民生、深化团场综合配套改革、改进作风、民族团结、向南发展、兵地融合、完成重点任务和解决突出问题等方面内容。
民主测评意见按照“好”“较好”“一般”“差”四个档次设置并量化(好,按照得票率×100%×30计算;较好,按照得票率×80%×30计算;一般,按照得票率×60%×30计算;差,按0计算)。
2.zd系统和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考核评价
(1)分项考核(各责任单位,70分)
对zd系统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分项考核主要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组织建设考核、意识形态考核、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安全考核和履行工作职责及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等。
以上分项考核指标由各职能部门打分。
(2)民主测评(组织部,30分)
民主测评主要包括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民主集中制、发挥职能作用、推动改革、改进作风、民族团结和兵地融合、完成重点任务和解决突出问题等方面内容。
3.直属企业单位领导班子考核评价
(1)分项考核(各责任单位,70分)
对直属企业单位的分项考核主要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组织建设考核、意识形态考核、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利润总额、资产负债率、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安全生产考核和环境保护考核等。
以上分项考核指标由各职能部门打分。
(2)民主测评(组织部,30分)
民主测评主要包括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民主集中制、发挥职能作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改进作风、企业经营状况、完成重点任务和解决突出问题等方面内容。
4.对师市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由师市直党工委参照本方案组织进行;对各单位下属处级单位由行业主管部门考核。
5.领导班子考核定等原则
领导班子考核等次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考核等次原则上根据领导班子综合考核得分和“一票否决”等情况综合确定。
(1)评定为“好’’等次的,团场领导班子综合考核得分一般应不低于90分,且无“一票否决”事项;直属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综合考核得分一般应不低于90分,且排名在同类班子的前30%,无“一票否决”事项。
(2)评定为“较好’’等次的,领导班子综合考核得分一般应不低于80分,且无“一票否决’’事项。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一般应评定为“一般”等次:
①某项工作受到师市以上通报批评的;
②因工作落实不力,发生重大暴力恐怖事件、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重大环境事故、重大、系统性区域性质量安全事件、重大财经违规行为且审计整改率低的;
③抓基层党建工作考核民主测评“好”和“较好”得票率达不到三分之二,但“差”票得票率不超过三分之一的。
(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一般应评定为“差”等次:
①领导班子综合考核得分低于60分,且排名在同类班子中后15%的;
②发生重大违法行政案件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
③抓基层党建工作考核民主测评“差”得票率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认定确实存在问题的。
(二)关于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和定等原则
1.领导班子正职考核评价
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实行百分制,各级各部门党政正职采取班子总分成绩的30%和民主测评总分的70%计算百分制成绩。没有班子的各单位党政正职由行业主管部门提供30%的成绩。
2.领导班子副职及其他干部考核评价
(1)领导评价(30分)。团场党委书记、政委根据年度履职情况,商团场党委副书记、团(场)长对班子副职及其他师市党委管理干部按总分30分进行打分评价。机关部门、直属企事业单位党组(党委)书记商行政正职对班子副职及其他师市党委管理干部按总分30分进行打分评价,无党组(党委)书记的单位由行政正职或负责人对班子副职或其他师市党委管理干部进行评价。班子副职及其他师市党委管理干部的打分工作由所在单位政工部门(或党办)负责,分数确定后,由所在单位加盖公章后安排专人于12月30日前报师市党委组织部。
(2)民主测评(70分)。测评内容:德、能、勤、绩、廉。
3.领导干部考核定等原则
领导干部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考核等次根据领导干部所在班子考核定等情况和干部考核得分等情况综合确定。
(1)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团场领导班子正职考核得分一般应不低于80分、无“一票否决”事项;机关部门、直属企事业单位正职考核得分一般应不低于75分,且排名在同类干部的前40%,无“一票否决”事项;领导班子副职和其他师市党委管理干部考核得分一般应不低于60分、无“一票否决”事项。
团场领导班子正职不计入团场领导干部评优基数、评优比例不受限制。其他师市党委管理干部优秀等次名额一般不超过本单位或同类型单位师市党委管理干部数的15%。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一般应评定为“基本称职’’等次:
①领导干部考核得分低于50分但不低于40分,且排名在同类干部后3%的;
②领导干部民主测评“优秀”和“称职”得票率达不到三分之二,“不称职”得票率不超过三分之一的;
③分管工作受到师市通报批评的;
④对工作人员严重违纪违法负有领导责任的;
⑤有问责情形的。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一般应评定为“不称职”等次:
①领导干部考核得分低于40分,且排名在同类干部后1%的;
②领导干部民主测评“不称职”得票率超过三分之一的;
③违反政治纪律,不按政治规矩办事的;
④有其他不适宜担任现职情形的。
(4)其他领导干部,一般应评定为“称职”等次。
领导班子正职(含二级局正职)定等,由师市党委研究确定,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不提出定等建议;各单位领导班子副职和其他师市党委管理的干部考核定等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党总支)研究提出建议,师市党委组织部结合各单位总体评优比例情况统筹报党委确定。领导班子考核评定为“一般”或“差”等次的,正职和负有直接责任的班子成员不能评定为“优秀”等次;党组(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综合评价未被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年度考核不能评定为“优秀”等次。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可适当提高评优比例。领导职数较少的处级单位和无主管部门的副处级单位,可按1个优秀名额推荐,由师市党委统筹确定。一级局辖多个二级局或副处级单位的,一般优秀等次名额不超过领导干部总数的15%。师市机关部门副职的评优,按照以总支述职、测评为基础,师市党委综合统筹确定。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确定等次:
①因职务行为以外的错误受到严重警告处分的;
②受一年处分的第二年,或受二年处分的第二年和第三年;
③受处分的第二年和第三年;
④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
⑤涉嫌违纪违法被立案检查、调查期间尚未结案的。
(6)师市党委管理的援疆干部不计入受援地、受援单位评优基数、评优比例不受限制。
(7)按照规定有一票否决、兵团干部在线学习任务未完成或其他规定不得评为优秀情形的,相关领导不得评优。
六、各单位团处级试用期干部考核具体要求
对2017年新提任且试用期满一年的干部,进行试用期考核。
1.考核一般采取本人书面述职、个别谈话等方式,全面了解领导干部试用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情况,重点考核其对试任职务的适应能力和履行职责的情况。考核前,领导干部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应对领导干部能否正式任职提出初步意见,提前报师市党委组织部。
2.团处级干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经师市党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后,报师市党委书记审批,办理正式任职手续,正式任职前,委托单位党委按规定与试用期干部谈话。
3.领导干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经师市党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提出意见,报师市党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用前原职级安排适当工作。
七、考核方法程序
(一)撰写总结述职材料。
领导班子根据考核内容撰写年度工作总结,每项考核内容形成专项报告。年度工作总结要把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兵团、师市党委决策部署,发挥职能作用情况作为主要内容,简要报告其他考核内容。报告要突出以下方面内容:
1.学习贯彻党的精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情况;
2.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兵团改革精神,全面推进团场综合配套改革情况,第二次中央xq工作座谈会精神和兵团党委、师市党委重要决策部署,推动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完成重点任务情况;
3.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发扬党内民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和行为操守,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开展“两学一做” 常态化制度化、“学转促”、“访惠聚”和“住连管寺”活动情况;
4.强化“兵”的职能,发挥兵团特殊作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兵地融合和向南发展的情况;
5.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建设、法治建设、环境保护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情况。
领导干部按照分工全面总结一年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撰写述职述德述廉述学(以下简称“四述”)报告。报告要把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贯彻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参加专题教育活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以及依法办事情况等作为重要内容。党委(党组)书记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抓基层党建第一责任和加强“三支队伍”建设作为重要内容;党委(党组)成员要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履行党建责任作为重要内容。
领导班子工作总结、领导干部“四述”报告,要突出问题导向,认真查摆谋稳定、抓党建、改作风、促发展中存在的问题。领导班子工作总结由党委(党组)集体审定,领导干部“四述”报告由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审签。领导班子工作总结(不含专项报告)和领导干部“四述”报告提前发参会人员阅读,为考核做好准备。
(二)召开考核会议。
综合考核会议由带队师领导作动员,党委(党组)书记主持,并代表领导班子报告年度总结工作、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报告。其他班子成员及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四述”报告均采取书面形式。上述有关材料要提前印发给参会人员。
各单位要按照要求制定参会人员名册、民主评议表、布置会场、印制各类表册、确定联络员等。
各农牧团场及水管处参加述职述廉大会的人员范围是: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党委委员、纪委班子成员,其他团(处)级干部,机关科室负责人,直属单位主要领导,人民团体主要负责人,部分基层一线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要有一定人数参加(10%左右)。
zd系统各单位参加述职述廉的范围是: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其他副处级领导干部,各科室主要领导和各垦区领导班子成员,一定数量的“两代表一委员”。
直属企事业单位参加述职述廉大会的人员范围是: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其他团处级干部,机关全体干部,下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
师市机关团处级干部的考核主要以党总支为单位,参会范围为党总支全体正式工作人员。
(三)民主测评。
在综合考核会议上,对考核内容进行测评。领导班子正职和副职后备干部会议推荐工作,结合综合考核民主测评、民主评议一并进行。
(四)评定等次。
根据综合考核情况和责任单位提出的意见,按照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要求,结合平时掌握情况,在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基础上,师市党委组织部综合分析形成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定等建议方案,报师市党委常委会议审议。
(五)上报材料。
1.各单位党委(党组)根据后备干部民主推荐结果,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集体研究提出团处级后备干部人选。正团处级后备干部人选按照领导班子正职职数1︰1比例确定;副团处级后备干部人选,由各单位党委(党组)按照领导班子副职职数1︰1的比例确定,并上报后备干部人员花名册和登记表。
2.各单位在考核结束后,根据考核组意见反馈情况,上报单位副职(包含其他处级干部、援疆干部等)定等意见。
八、综合考核结果的运用
1.师市党委组织部分别向各单位、各部门反馈考核的相关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应当根据反馈情况、结合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或专题会议,认真总结经验,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措施。
2.公务员(含参公)单位的领导干部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按照《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中组发〔2008〕2号)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3.领导班子确定为差等次的,进行综合分析研判,提出组织调整的意见。
领导干部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正职由师市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限期整改;连续两年确定为基本称职的,进行组织调整。
领导干部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视具体情况适时进行组织调整。
4.对综合考核中发现涉及领导干部工作和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分别依据中央《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和兵团《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干部进行打招呼的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对干部进行及时提醒、批评教育或函询、诫勉谈话以及予以调整、追究责任等。
九、一般干部的考核
一般干部的考核主要是指对师市机关科级及以下公务员、zd系统各单位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已实行公务员制度的团场机关科级及以下职务公务员和师市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的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考核工作主要由师市人社局、师市直党工委负责。
十、其他要求
1.师市党委管理的援疆干部的年度考核,除已进行考核的,其余人员与所在单位其他师市党委管理干部一并进行考核。进疆工作不足半年的,原则在派出单位参加考核(各受援单位要与援疆干部派出单位提前做好沟通,以防出现重复考核和均未考核的情况)。
2.参加“访惠聚”活动的干部年度考核,由“访惠聚”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有关要求组织实施;参加“住连管寺管委会”活动的干部年度考核,由师市党委统战部根据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3.担任多个职务的领导干部,一般在承担主要工作职责的单位进行年度考核。
4.新提拔任职的领导干部,按现任职务在现单位进行考核。交流任职的领导干部,由现单位进行年度考核,交流任职不足半年的,其交流前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5.参加培训学习的领导干部,在现单位考核,考核期间本人可不回单位进行“四述”,可采取书面形式进行,其学习、培训的相关情况由所在学习、培训单位提供,其中参加一年制以上学习培训的,不参加“四述”、民主测评和民主评议。
6.挂职锻炼或参加专项工作的领导干部,在挂职期间由挂职或服务单位考核,并确定等次;挂职或服务不足半年的,由挂职或服务单位提供表现情况,在派出单位考核并确定等次。
7.到龄免职的领导干部,已批准退休的,不参加年度考核。
8.师市机关各部门的年度总结考核工作由师市直党工委按通知相关要求具体负责组织落实。
9.团处级领导干部考核结束后,填写“团处级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由机关各总支、各单位负责统一收集和上报师市党委组织部。师市机关一般干部总结结束后,填写“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并由总支统一收集上报师市人社局。
10.各考核组及各单位要及时与师市党委组织部相关业务科室沟通联系,党风廉政建设测评表报师市纪委,党委(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民主评议结果上报师市党委组织部组织科,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上报师市党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其他材料上报师市党委组织部干部科。
二、建立健全干部"能下"的机制
l、完善考核机制,实行末位淘汰。一是考核形式要多样化。要把届中考核与届末考核结合起来,把一年一度的目标管理考核与届中届末考核结合起来,把干部考核与人大述职评议结合起来。二是考核内容要量化。要按照工作目标责任制,对考核内容进一步量化,制定出具体的可操作的考核指标体系。三是考核方法要科学性。特别是要运用"三讲"教育成果完善民主测评、民主评议工作,完善平时考核工作。经考核末位的要实行淘汰,每年淘汰率控制在2%左右。
2、完善任期制。对选任制干部,要严格执行任届任期制规定,并进行届中考核。对委任制、聘任制的处级以上领导职务一次任期为三年。选任制和委任制、聘任制干部任职期满时,自然解除领导职务,根据考核结果和工作需要,决定是否需要连任或重新竞争上岗。
3、实行领导干部试用制、聘任制、组阁制。对新提任的领导干部,逐步取消委任制,实行聘任制,聘用期一般为三年。对委任、聘用的干部实行试用制,试用期为一年。对选任制的领导干部,实行考察期一年。对新提任的干部既要进行选拔公示,又要在试用期、考察期满后进行公示。经公示,不宜提拔任职的取消任用。班子成员组成,可由单位正职根据要求进行组阁,没有被组阁的另外安排。
4、推行领导干部全员竞争上岗淘汰机制。对一个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职务全部解除后,进行全员竞争上岗。任届满或聘用期满后,领导干部也要重新竞争上岗。对不能竞争上岗的领导干部,或按非领导职务安排或任下一级职务。
去年9月,我通过竞争上岗走上办公室副主任岗位,主要负责文秘方面的工作。在当时的竞职演讲中,我曾经说过不管竞职能否成功,作为在办公室岗位工作的一名公务员,我都要努力到五勤、诚心当好四员。五勤就是眼勤、耳勤、脑勤、手勤、腿勤,四员就是为各级领导和地税事业当好参谋员、信息员、宣传员和服务员。一年来,我主要从四个方面实践着自己的诺言,力争做到更高、更强、更优。下面,我就这一年的工作情况向各位领导作个简要汇报,以接受大家评议。
一、努力学习,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办公室工作是一个特殊的岗位,它要求永无止境地更新知识和提高素质。为达到这一要求,我十分注重学习提高一是向书本学。工作之余,我总要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时间向书本学习,除了认真阅读《中国税务报》、《中国税务》、《税务研究》等报刊杂志外,我还经常自费购买一些工作需要的参考书。如去年省局在我们这里召开精神文明研讨会时,为了高质量地完成会议材料,我自费到书店买了一百多元钱的书。通过博采众长,我撰写的会议材料得到与会专家学者的一致好评。二是向领导学。在办公室工作,与领导接触的机会比较多。一年来,我亲身感受了市局各位领导的人格魅力、领导风范和工作艺术,使我受益匪浅,收获甚丰。三是向同事学。古人说,三人行必有我师。我觉得,市局机关的每位同事都是我的老师,他们中有业务专家,有科技尖兵,有文字高手。正是不断地虚心向他们求教,我自身的素质和能力才得以不断提高,工作才能基本胜任。在市局机关工作一年多,我个人无论是在敬业精神、思想境界,还是在业务素质、工作能力上都有了很大的进步,工作业绩也得到了领导的肯定,年底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和先进工作者。
二、加强修养,时刻注意自我约束在办公室工作,与上下左右及社会各界联系非常广泛,我始终牢记自己是地税局的一员,是领导身边的一兵,言行举止都注重约束自己对上级机关和各级领导,做到谦虚谨慎,尊重服从对基层对同事,做到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对社会对外界,做到坦荡处事,自重自爱。一句话,努力做到对上不轻漫,对下不张狂,对外不卑不充,注意用自已的一言一行,维护市局机关和各级领导的威信,维护地税部门的整体形象。
三、勤奋工作,回报领导和同事的关爱我从基层调入市局工作以来,市局领导和机关的同志们给了我许多政治上的关心、工作上的帮助和生活上的关怀。我能有今天,永远也不会忘记领导和同志们的关爱。我惟一的回报方式就是拼命地工作。我珍惜这份来之不易的工作,珍惜这良好的工作环境,同时,也被市局领导和机关全体同志的敬业精神深深感动。
一年来,对领导安排的所有工作,我从不讲任何客观理由和条件,总是默默无闻地努力完成。多少个节假日,多少个不眠夜,我都是在拼命工作中度过的。据自已粗略统计,全年撰写各类文字材料近篇计余万字,平均每天近字,地市级以上各类媒体采用篇。虽然常常感到身心疲惫,头发也白了许多,但我的心情始终是舒畅的。每当我的工作得到领导和同志们的认可,每当看到自己的努力为我市地税事业发展起了一些作用时,那种成就感,那种自豪感是任何语言也无法表达的。古人说四十而不惑。年近四十的我对人生、对事业也有了自己的感悟。对金钱、对名誉、对权力,我都没有什么奢求,努力工作是我最大的追求。说句实在话,工作不仅是我谋生的手段,更是我回报领导和同志们的最好方式,也是一个人实现人生价值的惟一选择四、尽心履职,全心全意当好配角作为办公室领导的副手,我的理解,没有什么谋求利益和享受待遇的权力,只有承担责任、带头工作的义务。在平时的工作中,对领导交办的工作,从不讨价还价,保质保量完成对自己分内的工作也能积极对待,努力完成,做到既不越位,又要到位,更不失职。在同办公室其他几位同志的工作协调上,做到真诚相待,互帮互学。一年来,办公室的工作得到了省局、市局领导和同志们的认可,这是我们团结奋斗、共同努力的结果,从本人所处的角色看,可以说总体上是称职的
总而言之,总结一年来的工作,我可以问心无愧地说自己尽了心,努了力,流了汗。不管这次述职能否通过,我将一如既往地做事,一如既往地为人,也希望领导和同志们一如既往地待我 。
干部试用期满转正述职报告篇【二】
我院2xx-x年5月任用的科级干部试用期满。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我院《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工作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决定对这批科级干部在试用期的表现进行考察。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考核内容
1、德:指政治品德和思想品德等,主要包括原则性、求实精神、正直性、忠诚性、民-主性、责任感和全局意识、大局观念等方面。
2、能:指管理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执行能力等,主要包括学习理解和执行院、系党政决策的水平、上下协调和服务师生的水平等。
3、勤:指工作态度和勤奋敬业精神,主要包括事业心、责任心、奉献精神、勤思笃学、投入精力、任劳任怨、服务精神、纪律性等。
4、绩:指完成岗位职责所规定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等,主要包括完成工作计划和院、系下达的重要任务以及对学院和部门工作的贡献等。
5、廉:指廉洁自律情况,主要包括遵守学院有关廉洁自律方面的规定,保持良好的学习习惯,勤俭节约,不贪不占,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等。
二、考察办法
机关科级干部由组织部负责考察,系(院)科级干部由其所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考察。要求组织考察组,对科级干部进行全面考察。
三、考察程序
1、通知考察对象撰写试用期以来思想工作总结(1500字左右)。考察对象所在部门主要领导与组织部沟通情况,如考察日程安排、谈话范围等。
2、个别谈话征求意见。部门人数少的全部进行个别谈话;20人以上的,找领导班子成员、师生代表个别谈话,个别谈话人数一般不得少于10人。
3、考察组对考察情况进行综合,对科级干部做出综合评价。最后以系(院)党总支名义形成考察材料,并对考察对象是否胜任现职、按期转正提出意见。
4、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向组织部报送考察对象试用期思想工作总结、科级干部考察材料等。
四、时间安排
考察工作从xx-x年9月11日开始,9月18日前结束。
五、工作要求
1、严格按学院《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工作暂行规定》明确的原则和程序考察干部。
一、开展学习宣传,增强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自觉性
中心高度重视《干部任用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利用中心组学习的时机,组织领导干部和两办主任专题学习《干部任用条例》、《省规范和监督党政领导干部用权行为暂行规定》以及《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使中心领导干部对《干部任用条例》等的认识有了进一步提高,对其内容有了深入的了解和掌握,增强了学习贯彻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同时,还在干部群众中广泛进行了宣传。
二、按照《条例》规定,进一步加快干部制度改革步伐
在选拔任用干部时,我中心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结合事业单位的性质,从中心实际情况出发,采用聘任的办法选拔任用干部。
1、坚持选人标准。中心严格按照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和资格选用干部。按照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本着推进干部队伍年轻化进程,注重中层干部结构的要求,坚持“凭实绩、重德才”选用干部,使一批政治素质好,文化程度高的业务骨干,走上了各科室的领导岗位。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1名。
二、参加公开竞争人员范围
*县范围内符合公开竞争条件的在职干部。
三、参加公开竞争条件与资格
参加公开竞争人员除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还应具备下列资格:
(一)热爱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了解和掌握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具备拟任职位的组织领导能力和专业知识。
(二)*县各乡镇党委、人大、政府副科职及以上领导干部,且任职2年以上(2008年1月之前任职,聘用干部除外);*县国土资源系统内任正股职2年以上(2008年1月之前任职)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
(三)年龄在45周岁以下。
(四)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六)身体健康。
四、公开竞争的程序和方法
(一)公告
2009年2月9日在“南通国土资源网”、“*党建网”上公开竞争职位的条件资格、选拔程序、时间安排等内容。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09年2月11日至12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截止时间为2月12日17:30。
2、报名地点
*县行政中心县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1223室)。联系电话:88812971。
3、报名办法
*县各乡镇人员报名由各乡镇党委组织,*县国土资源系统内人员报名由*县国土资源局组织。报名表可到*县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领取或登陆“南通国土资源网”、“*党建网”下载。报名表必须由本人填写(一式两份),报名时须携带报名人员身份证、毕业证书、领导干部职务任职证明、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2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三)资格审核
南通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县委组织部按照公开竞争人员条件及资格要求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并对外公布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名单。通过资格审核的人数不少于5人,方可公开竞争。
(四)笔试
笔试内容依据《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命题,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公共基础知识。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总分100分。笔试时间初定为2009年2月23日,地点另行通知。
(五)竞岗演讲
根据竞争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前5名进入竞岗演讲。如最后一名有若干人笔试成绩相同,则成绩相同者全部进入竞岗演讲。竞岗演讲成绩总分100分。竞岗演讲时间初定为2009年2月25日,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和体检
笔试成绩、竞岗演讲成绩分别按40%、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前3名列为考察体检人选。南通市国土资源局、*县委组织部共同组成联合考察组,对考察人选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并组织体检。如体检不合格则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任用
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经南通市国土资源局党组研究决定后,将拟任用人选向社会公示一周。公示结束后,未发现有影响任用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在征求*县委意见后办理任用手续。对任用者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间按该岗位享受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过考察,胜任者正式任职;不胜任者不予任用。
五、组织领导和有关要求
一、公推公选的原则
1、德才兼备、任人唯贤、注重实绩;
2、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3、群众参与、群众公认;
4、民主集中制。
二、公推公选职位及选拔范围
(一)职位
机电工区分管固定设备副区长2名;
机电工区分管供电副区长1名;
机电工区分管综采副区长1名;
综采队分管机电副队长1名。
(二)选拔范围
拟任人选在全矿相关岗位现任班长、车间主任、专业技术人员、机关部室有关管理岗位人员中产生,或曾经从事过所要选拔职位工作,有这方面管理阅历的现任班长、车间主任、专业技术人员、机关部室有关管理岗位人员中间产生。
三、条件、资格和岗位要求
在上述选拔范围内,凡是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具备下列资格和任职岗位具体条件者均可以报名。
1、工龄:五年以上矿龄。
2、职务:现任班长、车间主任、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含2年)。
3、学历: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学历(含中专),现任班长5年以上,学历可以适当放宽至高中(中技)。
4、年龄: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6、熟悉所选拔职位业务,具有所选拔职位的岗位工作经历,具备所选拔职位的专业知识,有一定的管理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管理工作经验。
四、公推公选的程序
1、公告
在全矿范围内公告,公布公推公选的职位、条件、基本程序等。
2、个人报名
(1)报名时间:2005年11月1日—11月15日。
(2)报名地点:政工部组织办公室(办公楼108房间)
(3)报名所需材料: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②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③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聘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④单位证明(需加盖党支部公章及党支部书记、行政主管签字),以及其他能证明自身能力、资历、业绩的资料;⑤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
(4)每人限报1个职位。
3、资格审查
矿公推公选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公示,确定产生人选,合格者进入民主推荐。
4、民主推荐
(1)第一轮民主推荐
在参选者所在单位召开全体职工会议或党员、职工代表、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会议(参加推荐的人数不得低于所在单位总人数的60%),对本单位报名参选者进行民主推荐(本单位报名人数较多的,最多只能推荐3名),按照得票数由高到低取足名额。
(2)第二轮民主推荐
由专业技术人员代表、各级领导干部代表参加推荐,按照1:3比例,根据得票数由高到低确定参加面试的名单。
5、面试答辩和民主测验版权所有
面试采取当场答题,情景模拟测试、现场答辩等形式,对应试者的基本素质、应变能力、表达能力、专业工作水平、实际工作经验等进行考核。矿成立面试评审小组,进行具体面试评审,考评者将根据选手情况,独立评分;同时,组织有关单位领导、专业技术人员、职工代表,旁听面试并进行现场测评。选手积分比例为:面试答辩占70%,民主测评占30%。
6、组织考察
根据面试答辩和现场民主测评的积分成绩由高到低,按照公推公选职位1:2的比例依次确定组织考察对象。矿将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的德才表现、专业水平、工作实绩、群众公认程度进行全面考察。
7、决定任用
差额考察结束后,根据对考察人选的考察情况,矿党委集体研究,确定聘用人员,并予以公示。
8、办理试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