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01 16:34:14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律所年度总结,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1、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工作人员共3人,其中大专1人,并专人专职。司法所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制订了《司法所的职责及规章制度》;2、司法调解中心成员15人,其中大专15人。今年上半年以来,调解纠纷4起,调处率达100%。处结率成功率达98%,减少了矛盾纠纷和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等事件发生。3、安置帮教工作。2003年和2004年刑满释放人员9人,我们对他们进行摸底排查,规范档案。
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1、我所制订了《××镇二oo六年普法工作计划》,并以党委文件发至各村、各单位,对全镇全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起到了指导作用,并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印发普法宣传资料300余份,充分利用在校学生带回家庭,带给邻居的形式,发至各户,教育面达80%,制作普法宣传版面150余块;利用通俗、顺口的语言向群众宣传各种法律。版权所有
2、“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据县民政局、县司法局联合下发的棣司发[2006]1号文件精神,制定了泊发[2006]22号文件“关于××镇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和泊发[2006]21号文件“关于成立××镇‘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本着九个标准,对全镇52个村一一核查,凡基本符合标准的,向领导汇报后,民政所、司法所联合一一自查,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觉得符合标准的,写成汇报材料,上报司法局。
三、“148”法律服务建设
1、“6427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在不断完善办公设施和提高值班人员素质的基础上,开展了各项业务工作。一年来,共接到咨询电话52个,当场解答52个。“6427148”受到了群众的欢迎,大大避免和减少了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事件的发生。
2、基层调委会工作。我镇共有52各行政村,村村建立了调委会组织,并办理了调解员证,并达到“四落实”,坚持纠纷排查制度,对派查出来的矛盾和问题建立了台帐,并限期在一个月内解决。上半年共调处民间纠纷32起,调处率达100%,处结率达98%以上。
3、发挥公正工作在经济建设忠的“服务、沟通、公正、监督”的作用。我所上半年共办理公证业务8件。
召开工作会议通知1 各位公司员工:
为使我公司各部门工作顺利的开展,并且保证各部门之间能够衍接顺畅,有效地提高工作效率。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将定期召开公司员工例会。具体通知如下:
一、例会召开时间
每周五下午4:00。
二、例会召开地点
公司小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公司总经理及全体员工,如有紧急工作不能参会请提前通知行政部刘丽佳。
四、例会主题及安排
各部门员工本周工作总结及下周工作计划,需协调待解决的工作。
本通知自之日起执行。
xxx人事行政部
20xx年4月2日
召开工作会议通知2
为总结20xx年上半年工作、制定下半年工作计划,局机关定于7月10日召开20xx年半年工作总结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7月10日上午9点
二、地点
三、有关要求
1.各科(室)负责人汇报本部门上半年工作情况和下半年工作设想,时间控制在5分钟之内,以数据说话,说明完成任务情况和未完成工作情况。对未完成的工作要说明理由。
2.局办公室于7月9日前将各科(室)上半年的工作总结在局OA公示。
3.半年工作总结后,局全体党员参加党员活动。
召开工作会议通知3
尊敬的股东:
您好!经公司董事会商定,于二零一二年五月XX日在XXXXXXXXXXXX(地址)召开XXXXXXXX有限公司20xx年第XXX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XXXXXX先生
3、会议召开时间:20xx年5月XXX会议方式:现场会议
4、会议召开地点:(地址)
5(XXX律所事务所律师:XXX。(或者将二者融合写为与会人员)
三、会议审议事项
1、《公司20xx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xx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xx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4、《公司20xx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5、《公司20xx 年度利润分配报告》。
四、参加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本公司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委托人出席。符合出席会议的参会人员请于20xx年5月XX日上午9:00前在会场签到。
2该股东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会议的,委托人出席会议的,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议,资格的有效证明,该股东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非法人
3、登记地点:(地址)
一、遵守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及政治学习方面
一年来,本人积极参加市司法局和市律协组织的各项学习和培训,以及本所每两周进行一次的政治学习和业务讲座。同时,本人还经常通过各种新闻媒体,主动学习党和国家的最新方针政策,不断提升自己的思想觉悟和政治素养。另外,在办案过程中,本人一直自觉遵守法律规定,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自觉遵守协会章程和履行会员义务,尽心尽力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服务。并且还利用办案间隙,到北京参加一次业务学术研讨,向北京律所的优秀律师进行学习和交流,以提升自己的业务技能。
二、参与公益活动、法援案件以及重特大案件的情况
1、一年来,本人除踊跃参加市司法局和市律协组织的各项法律服务和义务咨询外,还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公益活动及村居法律服务活动,努力为社会各界提供良好服务。
2、去年,本人一直积极了“8XX”案件、“1XX”案件、“1X7”案件等多起重特大涉黑或特殊案件的辩护工作,并为符合条件的当事人或少数民族群众提供援助,取得了当事人的高度评价评价,以及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办理业务的相关情况
1、办理案件的类别
去年一年,本人共办理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案件X件,案件类型集中主要在建筑房地产纠纷、股权纠纷、民间借贷和复杂合同纠纷等几类,其他案件类型涉及相对较少。
2、取得的部分成绩
(1)执业以来,本人一直要求自己敬业负责,做事尽心尽力。因此,在办案过程中,本人不仅能与当事人进行良好反复沟通,并且会认真准备,提前做好各方面应对,实际也收到了良好办案效果。去年一年,虽然家人重病,但并未对业务造成太大影响,总体上还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效果。
(2)作为律所的业务负责人,本人在不断提升自己专业水平和的同时,不断通过改善业务学习方式,带动全所律师提高业务水平和办案技能。因个人能力突出,2020年5月分别被XX省司法厅评定为三级律师,6月又被评定为刑辩专业律师和建筑房地产专业律师。
四、能力提升和业务拓展
多年来,本人努力钻研业务,并借办案间隙积极参加省内外的各种交流和研讨,以提升自己的理论水平和执业技能。通过几年的努力和转型,本人已经成功转型到以建筑房地产和公司股权为主要专业方向,同时兼做部分疑难复杂的保险业务。虽然其他专业领域的业务在逐步萎缩,但本人的业务范收入状况,则呈现出稳步增长的趋势。
五、差距和不足
本人一直认为,自己的业务水平仍需提高,业务领域也要进一步拓展,并且要更加注重法律服务的品质还和差异化。另外,还要进一步创造机会,与外地知名律所和优秀律师加强办案合作和业务交流,以拓宽自己的视野,提高自己的水平。
第一个月 了解情况
主要了解顾问单位的基本情况,包括公司历史(成长史、以往的失败案例和成功经验),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管理架构,部门结构,业务流程等。
第二、三两个月 着重处理历史遗留问题
经深入了解公司情况,提出改进公司内部管理、控制的建议;对历史遗留问题加以梳理,重点解决突出的法律问题;保证公司的运营畅通。
第四、五两个月 规范各类合同文本
收集公司各类合同文本(包括劳动合同,业务合同等)。针对收集到的合同文本,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从法律的专业角度进行分析研究,规范合同的各项要件,对原合同中欠缺之处加以修改和审定;协助制定标准的合同文本。
第六个月 中期总结
针对公司六个月来的实际运营加以分析、研究,并与顾问单位进行深入探讨,提交一份工作报告,总结法律顾问工作及公司可能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处理建议。同时对服务模式以及实施方案作相应的调整。
第七个月 劳资法律培训
针对公司的劳资问题,结合公司的实际劳资纠纷,委派我所资深劳动法专业律师,深入剖析相关法律;指导公司相关人员掌握签订劳动合同的相关技巧。
第八、九两个月 协助完善规章制度
通过对公司总体架构运行情况的熟悉,找出其中的弊端,寻求完善的方案,充分调动公司各单元的活力;补充完善公司的规章制度,制定切实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寻求公司效益最大化。
第十个月 一线人员法律培训
对顾问单位的一线工作人员进行免费的业务法律培训,针对公司不同的情况委派相应的具备施教才能和拥有施教背景的专业律师担纲,从整体上提高公司员工的法律素养和意识。
第十一个月 税务建议
针对公司在税收交纳、代扣代缴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指派我所税法方面的专业律师,为公司讲解、透析如何合法纳税,如何最大限度地取得税收优惠,达到合法节税的目的。
第十二个月 年终总结 综合评价
成立*市房管局年度工作考核领导小组,考核领导小组成员由局领导、局办公室、工会、人事教育科、监察室组成,具体负责本年度工作考核的各项有关事宜。
二、考核时间
本年度考核时间为:20*年12月26日——20*年1月12日,20*年1月25日之前报市人事局审核备案。
三、考核对象和内容
1、考核对象: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全体在职人员。
2、考核内容(总分100分)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具体为:
(1)业务工作:年初各部门签订的工作目标责任书中个人所承担的岗位职责及年度工作任务等内容(50分)。
(2)精神文明建设等(50分):其中政治学习及参加局组织的各项活动(10分);遵守局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工作纪律(10分);廉洁从政(10分);创建文明工作环境增强服务意识(10分);团结协作(5分);工作有开拓创新(5分)。
四、考核基本原则和要求
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采取领导考评与群众考评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测评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办法,以平时考核作为年度考核的基础,平时考核手册不完善的不能评为优秀等次。
五、考核办法和程序
(一)、考核办法
考核分为业务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两方面。
1、工作任务完成情况(50分)。
年初各部门签订的工作目标责任书中个人所承担的岗位职责及年度工作任务等内容。
凡未按规定时间每少完成一项工作扣5分;年初未制定工作目标任务的扣10分;未完成交办任务一项扣2分;在工作中出现错办、漏办或因主观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工作事项,造成一定影响一件扣2分;扣完为止。
2、精神文明建设方面(50分)。
(1)政治学习及参加各项活动情况(10分),每少参加学习或活动一次(公差除外)扣0.5分,无学习记录的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
(2)遵守局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10分),每迟到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3)廉洁从政方面(10分),严格按照党风廉政责任书要求,有违纪违规情况的,扣10分。
(4)创建文明工作环境,热情服务(10分),凡服务意识差,工作不到位,在服务对象中造成影响的一次扣2分。
(5)团结协作(5分),凡科室内部出现吵架及不团结现象造成一定影响的一次扣2分。
(6)工作有创新(5分)(得到同级党委、政府采纳)
(二)、考核程序
1、被考核人个人总结,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
2、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意见基础上,组织对个人进行德、能、勤、绩的量化测评,得出年度得分,根据其年度考核得分和平时考核得分加权计算得出其最终得分(其中年度考核所占比例为70%,平时考核所占比例为30%),对个人总结写出评语,提出建议考核等次,最终得分在60分以上为称职(合格),60分以下为不称职(不合格)。
3、考核领导小组对主管领导提出的考核意见进行审核;
4、局主要领导评定考核等次,报经同级考核委员会(或考核领导小组)审定;
5、对考核为优秀等次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6、被考核人对评定的考核等次结果签名认可。
7、将《年度考核登记表》及《年度考核汇总表》报送市人事局审核备案。
六、未尽事宜及以上各项考核,如遇特殊情况,由考核领导小组认定,酌情处理。
七、本办法由考核小组负责解释。
八、其他注意事项
1、各科、室、处、中心、分局按照实有工作人员人数的20%推荐出评选优秀人员名单(考核最终得分在80分以上),交局人教科,作为局评选优秀的候选名单。
2、各科、室、处、中心、分局在工作人员将“年度考核表”填报完毕后于20*年1月2日前交局人教科,逾期未交者,不能作为本年度评选优秀的推荐人选。
3、评选优秀的要求: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区司法局成立2011年度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二、年度检查考核范围及职责
(一)2012年1月1日前经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由区司法局(以下简称我局)主管的律师事务所(分所),接受我局的年度检查考核。
(二)我局负责对辖区律师事务所(分所)年度检查考核工作,出具初审意见和考核等次评定建议,按要求上报市司法局进行2011年度律师事务所(分所)考核等次的评定。
(三)辖区各律师事务所(分所)的执业律师年度考核按照我局法律服务科(市律师协会联络组)2012年2月22日下发的《关于开展2011年度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的通知》文件要求组织实施。
三、检查考核及自查的重点内容
(一)律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二)律师队伍建设情况;
(三)律师执业表现情况;
(四)内部管理情况;
(五)业务活动开展情况;
(六)履行义务的情况。
具体检查考核标准按《省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实施意见(试行)》(见附件4)中的“二、检查考核内容”执行。
四、考核等次和评定标准
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二个等次。具体评定标准按《省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实施意见(试行)》(见附件4)中的“三、考核等次和评定标准”执行;
五、考核需提交的材料
律师事务所接受年度检查考核,应当在完成对本所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和本所执业、管理情况总结后,依据检查考核内容,按照规定的时间,向区司法局报送本所2011年度执业情况报告和对本所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的情况,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查评分表;
(二)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三)纳税凭证(可以是税单,也可以是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证明);
(四)获得行政或者行业表彰奖励、受到行政处罚或者行业惩戒的证明材料(指相关证书或者有关文件);
(五)建立执业风险、事业发展等基金的证明材料(提交审计报告或能够证明已交纳有关基金的证明材料);
(六)为聘用律师和辅助人员办理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提交由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七)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参加社会服务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的证明材料;
(八)履行律师协会会员义务的证明材料。
(九)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和全所参加年度考核的执业律师执业证。
六、检查考核程序
(一)根据《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中“检查考核内容”的规定,我局到所属律师事务所(分所)进行检查。
(二)律师事务所(分所)向我局报送本单位2011年度执业情况和对本所执业律师年度考核的情况报告及所需材料。
(三)我局按照规定的考核内容和标准,对律师事务所(分所)2011年度的执业和管理情况进行初步审查,提出评定考核等次,并上报市司法局。市司法局将在市司法局网站上予以公示。
(四)市司法局按照年度考核结果,在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副本上加盖“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专用章,并注明考核结果;在律师执业证书上加盖“律师年度考核备案”专用章。
(五)市司法局考核结果公告。
(六)指导和监督各律师事务所完成对执业律师的年度考核工作。对律师事务所报送的执业律师年度考核结果予以备案审查。在审查中,发现律师事务所(分所)报送的材料、律师协会对执业律师的考核结果与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收到相关投诉、举报的,进行调查核实或者责成律师事务所重新进行考核。
(七)律师事务所(分所)因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查处,或者受到停业整顿处罚且处罚期未满的,暂缓考核,待有查处结果或者处罚期满后再予考核。律师事务所(分所)暂缓考核的,其所属律师也暂缓考核。
七、时间安排
自通知下发之日至3月11日为律师事务所(分所)的自查阶段,3月12日至3月20日为我局对律师事务所(分所)的检查阶段,3月21日至3月26日为材料报送阶段。3月29日我局将材料上报市司法局
4月12日市司法局将考核结果进行公告。
4月16日至4月20日在确定考核结果后,市司法局在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上加盖“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专用章,并注明考核结果;在律师执业证书上加盖“律师年度考核备案专用章”。(各律师事务所必须将所属律师执业证收齐盖章)
八、有关工作要求
(一)各律师所要高度重视年度检查考核工作,认真做好组织领导工作,要认真组织学习和严格按照《省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实施意见(试行)》的规定,制订严格的实施方案,按规定的内容、标准、程序认真执行。
(二)对于曾经被投诉、有违规纪录、新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区司法局将进行重点检查。
(三)各律师事务所要在认真自查的基础上按照规定要求填报年度检查考核材料,报我局办理年度检查考核手续。年度检查考核材料须提交打印件,做到完整、清晰、准确,填报不符合要求的应当退回补正;提供虚假材料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报送的各种材料,均应附电子版。
(四)对被评定为“合格”的律师事务所,经检查考核发现该所在律师队伍建设、开展业务活动、实行内部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的,或依据《评分标准》不满80分的,要限期整改。
对被评定为“不合格”的律师事务所,区司法局将上报市司法局,由市局根据其存在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及危害程度,依法给予停业整顿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处罚,并责令其整改;同时对该所负责人和负有直接责任的律师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报省司法厅依法吊销其执业许可证。
(三)广泛开展群众性的文体活动。重视丰富员工队伍的文化生活,创造和谐的工作环境。一是因地制宜地举办各种员工喜闻乐见的活动,如组建男子篮球队、女子羽毛球队;二是设立图书阅览室和班组活动室,通过这些方式,寓教于乐,陶冶员工思想情操,增强队伍的身体素质、凝聚力和战斗力。
在全年的工作中,我们牢固树立以下五种意识:
一、树立大局意识,以抓通行费征收为中心,确保超额完成管理处下达的各项任务;
二、树立创新意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标准化管理所建设的步伐和水平;
管理所确定了“人文气息浓、窗口形象好、业务技能强、管理水平高”站所文化,全体员工自觉地以实际行动投身到了管理所的各项建设中。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板报、网站等宣传形式让全体员工了解、领会精神,通过班组会、工作总结会、讨论会不断深化文化精神内涵,通过组织岗位资格考核等不同形式的学习加深对管理所文化的认识。
二是着力推进标准化管理所建设,在硬件建设上量力而行,因地制宜完善标准化设施,在队伍管理上抓教育突出“勤”字,教育经常化,通过党员先进性等教育提高员工思想政治水平。在内业管理上力求“严”字,实行绩效考核,考核标准化,稽查严格化,避免违纪违规现象的发生。
三、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牢固树立湖北沪渝高速公路的品牌形象;
通过以争创“优秀班组”活动为中心,围绕“服务人民,奉献社会”,开展 “学习刚毅、振超精神,争创时代先锋”心得体会、各种业务培训等活动,大力提高员工真心服务司乘的水平和能力,树立了良好的沪渝高速公路品牌形象。
四、树立发展意识,以德治所,大力推进员工队伍素质上新台阶
一是增强员工自我学习的意识,鼓励员工参加各种形式的学历教育,全所80%以上员工取得大专以上学历。支持员工参加技能培训,深入开展“多面手员工”竞赛,以促进大家综合能力的全面发展。
二是培养员工的竞争意识,举办“业务技能比赛”活动。活动以法律法规、业务应知应会等内容,通过模拟试题考试,让员工充分了解自身参与竞争的优劣势,从而增强员工紧迫感,提高自身业务技能。
五、树立形象意识,加强站所建设,大力推进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开展
一是丰富生活。工会精心组织每月开展“特别节日,特别礼物”生日聚会活动、举办“学习刚毅精神,争创时代先锋”心得展,激发员工工作热情;开展“建立节约型管理所”板报比赛,陶冶员工生活情操。
二是展现员工风采。挖掘员工潜能,通过开展层次、文化、品位较高的业余文化生活,充分展现出员工精神风采,不仅为员工提供了锻炼自已,展现自我的平台,而且提高了员工的综合素质。
当前的形势:
1、明年是十一五规划实施的关键的一年,也是我党提出科学发展观,全面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年,我们面临着机遇,同时也面临着挑战。
2、湖北要在中部走在前列,随着加大能源原材料的投入,鄂西生态旅游圈的开发,运输车流量就会进一步加大。
3、沪渝主干线逐步开通,经济效益慢慢开始显现。
4、经过一段时间的锤炼,规范化管理已初具雏形。
5、我们的职工队伍正在茁壮成长。热爱高路事业,热爱本职工作,默默无闻、无私奉献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
6、明年的目标任务:尚在测算中。
摆在我们面前的问题:
1、管理规范化的逐步形成,如何成为我们上下一致的管理理念。
2、管理规范化已经逐步形成,如何从我做起,从优质服务、从一点一滴做起,形成我们巴东管理所的特色和典型。
县林业局2012年度护林防火工作总结
2012年度酒管工作总结
2012年度公司工会工作总结
县运管站2012年度工作总结
村2012年度工作总结
2012年度外贸工作总结范文
村2012年度综治工作总结
交通厅年度工作总结
查看更多>> 年度工作总结
3、二级公路转岗人员偏多,给我们的管理提出了严峻的考验。
4、服务呈多层次、多样性的变化,给我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5、计重收费和电子支付系统的实施过程中,程序、标准、管理制度、制度体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如何满足、适应新的要求。
6、管理中工作的力度,执行的力度还有待加强。
7、树立牢固的服务意识还不够稳定,热情服务是我们的最低要求、表现形式,我们还能否做得好。
8、先进典型没有或没有突出。一方面要求我们严格考核的标准,另一方面要求我们能即时发现典型、树立典型。
9、横向学习不够、交流不够,思想沟通不够,夜郎自大、坐井观天。
明年工作打算:
——一是做好明年收入计划测算分析报告,严格执行征费政策,通过不断挖潜增效,力争完成二o一o年度收费任务;同时做好计重收费和电子支付系统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与探讨工作。
——二是继续加强业务培训工作。通过业务培训和每月组织一次业务考试,迅速提高员工业务操作技能。
——三是牢牢抓住强化管理不放松。切实强化管理和制度意识,突出抓好内业稽查、监督和考核,加大检查和奖惩力度,努力形成管理严格规范,制度落实到位,工作运行高效的良好局面。
——四是宣传报道工作要有新思路、新亮点。充分利用和发挥交通报和地方报刊等舆论阵地的作用,加大与新闻媒体配合力度;同时利用互联网站优势,推显站所精神文明建设、规范管理的亮点。
——五是继续完善基础设施、站所环境建设,营造洁、绿、美的工作、生活环境。在现有的基础上,栽植一批苗木,创优良环境,站所达到绿化、美化、亮化。
——六是做好后勤保障。坚持“大家食堂大家办”的原则,充分发挥伙委会作用,提高食堂服务水平,使员工吃得舒心、工作安心。
——七是大力抓好精神文明创建。进一步强化创建意识,完善创建机制,加大创建投入,努力形成文明行业创建工作的长效机制,以标准化管理为契机,使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新业绩。
——八是注重动手和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不断增强适应新时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九是要严格控制成本,加快信息化管理的步伐,达到所内信息资源共享和“无纸化”办公的目的。
——十是进一步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巩固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一要坚持做所务公开,二要发挥党团员模范先锋作用,做好党团员示范岗。
——十一是要围绕特色,抓住机遇,突出重点和亮点上坚持不懈地做好工作。巴东所虽小而全,要围绕我们的站所文化、后勤服务、优质服务上做好工作,要加强横向交流与学习,提高业务技能和服务水平,创建文化长廊等
明年工作思路: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化改革,强化管理,围绕打造巴东所品牌;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实施“人本”管理,构建和谐管理所;实施精细管理,创造节约型管理所;实施文化管理,打造学习型管理所,努力探讨管理新模式,积极推进标准化建设和管理;推动巴东管理所各项工作再上台阶。
光阴荏苒、时光如梭,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现状、认识到我们的差距、认识到我们还有哪些不足,要进一步地提高认识,进一步地增强紧迫感。突出重点、强化责任抓落实,提高我们的工作质量。
新的一年里,我们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依然紧迫和艰巨,任重而道远,我们要振奋精神,锐意进取,不断提高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以过硬的政治、熟练的业务、优良的作风,创新工作,努力把巴东管理所建设成为“人文气息浓、窗口形象好、业务技能强、管理水平高”的优良站所,向鄂西管理处党委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县林业局2012年度护林防火工作总结
2012年度酒管工作总结
2012年度公司工会工作总结
县运管站2012年度工作总结
村2012年度工作总结
2012年度外贸工作总结范文
一、考核对象
除省管干部外的全体机关公务员。
二、考核内容和标准
1.考核以公务员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是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
廉,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2.考核标准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
(2)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
(3)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
(4)工作实绩突出;
(5)清正廉洁。
确定为称职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较高;
(2)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
(3)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
(4)能够完成本职工作;
(5)廉洁自律。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
(1)思想政治素质一般;
(2)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
(3)工作责任心一般,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4)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
(5)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1)思想政治素质较差;
(2)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
(3)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
(4)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5)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
3.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原则上占实际参加考核总人数的15%。
三、考核程序
1.被考核人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总结,总结履行职责情况和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及本人在其中发挥的作用,既要肯定成绩,也要查找不足,提出改进措施;自报考核等次,填写《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群众评议,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和公务员本人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和个人总结,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
2.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在本机关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限内如对优秀等次的人员有异议,可向厅人事处反映。
3.报经省考核委员会审核后,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并由本人签署意见。
4.被考核人对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不服,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核和申诉。
5.年度考核工作结束后,将《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四、考核结果的使用
1.年度考核的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
2.年度考核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累计两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定级别对应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2)累计五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任职务对应级别范围内晋升一个级别;
(3)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且符合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连续三年以上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晋升职务时优先考虑;
(4)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当年给予嘉奖;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
(5)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3.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
(2)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3)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
(4)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4.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
(2)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3)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4)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予以辞退。
五、相关事宜
1.新录用的公务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只写评语,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
2.调任或者转任的公务员,由其调任或者转任的现工作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其调任或者转任前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挂职锻炼的公务员,在挂职锻炼期间由挂职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不足半年的,由派出单位进行考核。
单位派出学习、培训的公务员,由派出单位进行考核,主要根据学习、培训表现确定等次。其学习、培训的相关情况,由所在学习、培训单位提供。
3.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公务员,不进行考核。
4.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结案后,不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分的,按规定补定等次。
5.受处分公务员的年度考核,按下列规定办理:
(1)受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2)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期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在解除处分的当年及以后,其年度考核不受原处分影响。
6.不进行考核或参加年度考核不定等次的,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自2018年3月以来,我区20个乡镇(场)和340个村围绕精准扶贫,着力抓好“1+2+N”产业,组建了区、乡、村三级“一社一司”市场主体。为进一步厘清发展成效和存在的问题,扎实推进“一社一司”创新发展,现就做好乡镇、村级“一社一司”年度工作总结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1、做好年度工作总结。各乡镇、村认真做好2018年3月至2019年3月“一社一司”工作中的成绩和存在问题的总结,以及下一步工作计划和安排,要求有具体数据做支撑。
2、依法编制财务报表。各村级“一社一司”要分别根据《公司法》《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厘清资产、收支、债权、债务,根据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编制相应的财务报表和经营情况报告。
3、公开财务和经营状况。合作社的财务报表和经营情况报告,应经执行监事进行内部审计,并由理事会提交社员大会审议,经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的,决议有效;公司的会计报表和经营情况报告,经股东大会审议,向社会公示。
4、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登记机关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各乡镇(公司)、村公司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按《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按要求向市场监督管理登记机关报送2018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具体公示办法咨询当地市场监督管理所)。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务员考核是指对非领导成员公务员的考核。对领导成员的考核,由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公务员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第二章考核内容和标准
第四条对公务员的考核,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是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
廉,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第五条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定期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
平时考核重点考核公务员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情况以及出勤情况,由被考核人填写平时考核登记手册,并结合工作总结、专项工作检查、考勤等方式进行,由主管领导予以审核评价。公务员的平时考核,可以周、月或季度为周期开展,但每个考核周期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公务员主管部门要定期对平时考核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将平时考核情况作为年度考核审核优秀等次比例的依据之一。
定期考核采取年度考核的方式,在每年年末或者翌年年初进行。
第六条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第七条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高;
(二)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
(三)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
(四)工作实绩突出;
(五)清正廉洁。
第八条确定为称职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较高;
(二)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
(三)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
(四)能够完成本职工作;
(五)廉洁自律。
第九条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
(一)思想政治素质一般;
(二)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
(三)工作责任心一般,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四)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
(五)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第十条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一)思想政治素质较差;
(二)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
(三)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
(四)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五)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
第十一条公务员无特殊情况未完成当年上级统一安排或所在单位安排的学习培训任务,当年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对培训教育法规政策贯彻落实不力、未完成培训教育任务的单位,适当核减该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
第十二条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一般掌握在本机关参加年度考核的公务员总人数的百分之十五以内。上年度目标考核先进单位,以及本年度受到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辖市级以上主管部门与公务员主管部门联合表彰的先进单位,在组织年度考核前,报经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核准同意后,优秀等次人数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最多不超过百分之二十。
按有关规定受到“一票否决”的单位和在本考核年度工作中有重大失误的单位,优秀等次比例控制在10%以内。
各机关优秀等次比例原则上应按各职务层次分别计算。
县(市、区)参加年度考核人数较少的机关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由县(市、区)政府人事部门在不突破本地优秀比例限额的前提下统筹研究确定。乡镇机关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由县级政府人事部门统筹掌握审核。
第三章考核程序
第十三条公务员考核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进行,由机关公务员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机关在年度考核时可以设立考核委员会。考核委员会由本机关领导成员、公务员管理及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和公务员代表组成。考核委员会的日常事务由本机关公务员管理部门承担。
考核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责:
(一)依据有关规定制定本机关公务员年度考核具体实施办法;
(二)组织、指导、监督本机关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
(三)审核主管领导写出的考核评语及提出的考核等次建议,受机关负责人的授权确定公务员考核等次;
(四)受理本机关公务员对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等次不服的复核申请。
第十四条年度考核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被考核公务员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总结,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
(二)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和公务员本人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和个人总结,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和改进提高的要求;
(三)机关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考核委员会根据主管领导建议,拟定考核等次;
(四)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在本机关范围内公示;
(五)由本机关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考核委员会确定考核等次;并加盖机关印章;
(六)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公务员,并由公务员本人签署意见。被考核公务员对考核结果不服又不申请复核,拒不签署意见的,由机关公务员管理部门在《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作出说明,考核结果有效。
对担任机关内设机构(含派出机构、直属机构)领导职务公务员的考核,必要时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
第十五条公务员对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等次不服,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核和申诉。
第十六条各机关应当将《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存入公务员本人档案。
第十七条年度考核结束时,各机关应及时将本机关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总结、汇总数据及考核结果名册报送同级政府人事部门,经审核备案后,考核结果方为有效。对确定为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的公务员,须附情况说明。凡未经政府人事部门审核备案的,一律不得按照单位自定的考核结果兑现有关待遇。
第十八条各省辖市考核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对考核工作进行总结,并将本辖区年度考核汇总数据报省人事厅。政府人事部门应对考核单位的优秀等次比例情况、优秀等次人员结构情况和考核程序等进行审核,对违反考核规定的机关,责令其纠正。
第四章考核结果的使用
第十九条公务员年度考核的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
依据年度考核结果按本办法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从考核年度下一年一月份开始执行。
第二十条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累计两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定级别对应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二)累计五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任职务对应级别范围内晋升一个级别;
(三)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且符合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连续三年以上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晋升职务时优先考虑;
(四)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当年给予嘉奖;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依据年度考核结果给予公务员嘉奖、记三等功的,由公务员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报经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并作出批复后,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五)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第二十一条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
(二)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三)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
(四)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第二十二条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降职决定按照公务员管理权限由任免机关在三个月内作出;
(二)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三)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四)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予以辞退。
第二十三条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公务员所在机关应根据考核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公务员进行培训。
第五章相关事宜
第二十四条新录用的公务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考核情况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
第二十五条调任或者转任的公务员,由其调任或者转任的现工作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其调任或者转任前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第二十六条挂职锻炼的公务员,在挂职锻炼期间由挂职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本人不列入派出单位参加考核人员的基数;挂职锻炼不足半年的,由派出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
第二十七条单位派出学习、培训的公务员,由派出单位进行考核,主要根据学习、培训表现确定等次。其学习、培训的相关情况,由所在学习、培训单位提供。
第二十八条当年办理退休手续的,实际工作时间不满6个月,不再进行年度考核;工作时间超过6个月的,可由所在单位根据其表现情况,确定考核等次。
第二十九条军队转业到机关的公务员,由转业后所在机关进行考核,其转业前的情况,可参阅其转业时的鉴定,一般当年确定为称职等次。
第三十条病、事假、出国(境)探亲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6个月的公务员,不进行考核;累计超过考核年度3个月的公务员,一般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对因公(工)负伤的公务员,在治疗期间进行年度考核,治疗终结前所在年度一般可确定为称职等次。
第三十一条公务员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结案后,不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分的,按规定补写评语、补定等次。
第三十二条受行政处分公务员的年度考核,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受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二)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期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在解除处分的当年及以后,其年度考核不受原处分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