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务员培训个人总结模板(10篇)

时间:2023-03-01 16:35:03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新公务员培训个人总结,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新公务员培训个人总结

篇1

短短两周的军训正值七月,是上海最热的时候,对于平时穿着休闲短裤,吹着空调的大学生而言,顶着烈日穿那厚厚的迷彩服,好似一条棉被令众人汗如雨下、浑身湿透。生痱子者有之,晒伤者有之,晕眩者有之,病倒者有之,唯独没有人叫苦叫累……

白天的训练单调却不乏味,队列、行进、军体拳……当空的烈日记录着我们的汗水,橄榄绿中渗出严明的纪律,仅有的睡前休息是我们与教官畅谈的良机,欢笑声里将白天的辛苦化为意志力的升华。

夜幕降临却依旧是奋斗的开始,为了让关领导在第一时间了解训练的进展,数名新关员组成了《关兵快讯》简报编辑部,自己再次有幸成为其中一员。军营的环境大大限制了平日里习惯于网络的才子们的发挥,紧迫的进度让大家不得不占用仅有的睡眠时间,然而毅力在支撑,关领导细心呵护,终于克服了又一个难关。

军训把我们每个人都锻炼成了真正的男子汉,让我们学会怎样独立,怎样面对生活、面对困难,怎样去承担那份光荣而又艰巨的责任……

篇2

一、目前我国公务员培训的现状

2007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人事部《十一五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纲要》,其中提出“十一五”期间要把全体公务员普遍轮训一遍,使公务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明显提高,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本领增强。地方政府也根据各地实际需要,制定公务员培训计划,切实加强公务员的培训工作,提升公务员的整体素质。但是,培训结果调查显示,存在不少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目前我国公务员培训存在法律保障薄弱、培训内容与实际不符、培训机构和人员缺乏专业性、忽视公务员自身体验等问题。培训的法规制度不健全,缺乏规范性。中国是高度异质性的国家,所谓异质性就是指极为不同的体制、习俗和观点同时存在。异质性导致行政制度中出现许多不规范的管理,正如我国公务员培训制度中就存在着诸多不规范管理。究其原因,主要是缺乏法制的规范,日前有关公务员培训工作的单项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均未建立或不健全,现有的暂行条例和暂行规定较粗放,操作性差。有关培训的经费保障、施教机构资格认证、培训质量评估及培训的具体方法规定均不明确,造成了公务员培训工作中出现不科学甚至管理混乱,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务员培训制度的完善。公务员培训的内容与公务员的实际需求不符,培训结构形式化使得公务员接受培训只是完成官僚制组织给予的任务,而自己的精神特质与聪明才智却不投入其中,其结果必定是导致培训的异化。在我国公务员培训实践中,许多培训项目并非出于公务员自身的需求,而是来自培训机构的想当然。公务员参加培训纯粹是为了完成任务,这是官僚体制中主动性缺失的表现,激励机制的不完善,其结果就是导致公务员的行为与其精神意志的分离。我国的公务员培训机构已成为专门的教育部门,与具体的政府职能部门相对立,从而使培训机构对需要培训的部门缺乏沟通了解,导致培训机构专业水平低下。同时,培训师由于长期固定在培训机构,成为专门的教育者,缺乏在具体职能部门的工作经验只能空谈理论成为授课机器,丧失了其特有的本质属性。公务员培训过程中忽视了公务员的主观能动性,采取“单面灌输”的培训方式,使得培训中看不到公务员个体的存在。培训者只是作为机器零件在机械运动,丧失了人格特质,不知学习的主动性、创造性为何物。不考虑需求的多样性,整齐划一,缺乏综合能力的培养。

二、实施拓展式培训的必要性

近几年新录用的公务员特别是市级机关的公务员,由于大部分都是“三门”干部,缺乏艰苦环境的磨练和基层实践经验,其综合素质不能很好适应各项工作的要求,存在一些比较明显的问题与局限,集中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在政治素质上,相当部分新录用公务员的思想政治水平不够高,从政治上把握大局、观察和处理问题的能力较为欠缺;在群众观念上,部分新录用公务员的群众观念和群众意识淡漠,普遍不会和群众打交道,有的个人意识太重,喜欢谈自我价值,忽视了党、国家和人民对自己的培养;在工作能力上,不少新录用公务员的调查研究和组织协调能力以及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较弱;在精神作风上,有些公务员缺乏艰苦创业精神,不能适应社会各种环境考验,作风不够扎实,脱离实际,工作干劲和坚韧性不够。

拓展训练是上世纪90年代在中国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型的培训工具。它借鉴了国际上的通行的培训形式和理念,结合中国现实国情,以管理学、心理学、组织行为学,社会学,经济学,哲学,教育学等理论为依据,通过具体的户外活动(场地、野外、水上等)和室内课程将特定的知识内容贯穿其中,使学员在妙趣横生的经历中,学习和理解相关的知识,感悟相关的理念,发掘自身潜力提升综合能力。在新加坡,80%的文官接受体验培训课以促进观念改变,美国外交部则定期给外交官提供体验培训,它成了公务机关传递概念的有效途径。而在中国国内,体验培训还是比较新的事物,主要集中在企业培训的领域,我们可借鉴国外公务员培训的经验,改善我国的公务员培训。拓展培训的意义主要体现在成功的心理训练和团队合作训练。通过拓展训练,学员在以下方面将有显著的提高:认识自身潜能,增强自信心,改善自身形象,学会促进个人发展;克服心理惰性,磨练战胜困难的毅力;启发想象力与创造力,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认识群体的作用,增进对集体的参与意识与责任心;改善人际关系,更融洽地与群体合作;学习欣赏、关注和爱护自然等。

三、拓展式培训的实施策略

1、团队热身

在培训开始时,团队热身活动将有助于加深学员之间的相互了解,消除紧张,建立团队,以便轻松愉悦的投入到各项培训活动中。这类活动经典项目――破冰起航。活动要求:全体队员分成若干个队,每10-12人组成一队每队由一名培训师及助理培训师主持、配合本队活动;各队推荐或自荐队长和旗手各一名;编队歌,可自编曲,也可原曲填词;起队名,形象、有意义;队训,文字简练、朗朗上口,具有震撼力;制作队旗、队徽全体队员在队旗上签名,蕴意深刻;最后各队相互展示、解释队名、队歌、队训、队旗。以破冰游戏贯穿始终,充分展示参训人员的创意与激情集众人智慧,浓缩创新意识,展示团队风采,迅速形成一支拥有共同使命感的团队。培训将以组为单位,使每个人都积极地参与到培训之中,团队的所有成员必须共同面对困难、迎接挑战、攻克难关。破冰游戏将有效打破人与人之间的隔膜,创造良好的沟通氛围,激发热情与斗志,通过此类项目,主要提高公务员沟通协调能力,以及社交能力。

2、个人项目

这类项目本着心理挑战最大、体能冒险最小的原则设计,每项活动对受训者的心理承受力都是一次极大的考验。如:空中单杠,要求每一个队员站在离地七米的空中,脚下是一块厘米宽,一米左右长的木板,在前方一米以外的空中,悬着一根单杠,单杠随风微微地晃动,每一个队员要做的就是从木板上凌空跃起,抓住那根单杠;此项目需要队员增强,克服恐惧心理勇敢地跃出去抓住单杠。克服、战胜困难的勇气,有着勇往直前的精神。剧毒废墟场,设置一些有毒或者无毒的障碍物,要求是通过观察判断有毒无毒事物,安全离开废墟场。公务员观察能力,是对各种问题和现象的洞察力。这是保证国家公务员处理问题时,能够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前提。可以通过现象看到本质,预见事物的发展和变化。增强判断力,判断能力是指国家公务员对工作问题进行分析观察后,要对问题的性质、特征和现状进行判定,作为执行政策和决策的依据。这也是国家公务员在掌握真实信息的基础上,依据逻辑推理,做出某种判断的决策能力。完成这些项目对初次参加培训人员来说,第一感觉大都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在这种情绪控制下,个人需要在同伴的呐喊和支持下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来完成项目,并在这个过程中体验到实际中的困难远不如想象中的困难那么大,领悟到“当你要放弃的时候,其实离成功已只有一步之遥。

3、团体项目

团队项目以改善受训者的合作意识和受训集体的团队精神为目标,通过复杂而艰巨的活动项目,促进队员之间的相互信任、理解、默契和配合。经典项目:信任背摔,每一位队员依次从一座高1.5米的背摔台上直身向后倒下,其他队员在背摔台下平伸双臂做保护。通过此项目建立团队成员之间相互信任的基础,通过身体接触,打破大家之间的隔膜,尽快的进入培训情景,学习换位思考,向自我挑战,提高心理素质,战胜恐惧,规范自我行为同社会、集体利益的关系。在日常工作中,有人总是习惯于指责别人工作做的不好,认为别人的工作都很容易做可真到自己做又如何?所以,在工作中,应从自身做起,对他人多一份宽容、理解和信任,有良好的适应能力,大家共同承担责任和义务才能使团队具有凝聚力。团队项目有很多种,但一般要求首先确立方案,明确分工,有效的组织协调是团队成功的关键有效的利用搭配资源,是团队成功的质量。相互协调和精心操作,才能保障计划的顺利实施。感受面对困难时,应有的态度和做事方式,摆正个人在团队中的角色定位,是团队成功的基础。提高公务员组织能力,组织能力是指国家公务员在一定的工作环境中,能根据工作任务的特点和需要,选择适当的组织形式,建立精干有效的工作机构和控制系统,实行科学的分工和授权,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善于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并把他们组织到实现工作目标的活动中去的能力。

4、回顾与总结

回顾能帮助学员消化、整理、提升训练中的体验,以便达到活动的具体目的。总结能将学员培训的收获迁移到工作中去,以实现整体培训目标。通常,培训效果的巩固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往往需要提供培训的机构和接受培训的组织共同配合来完成。对于拓展训练的后期效果增强,有几种方法可以运用,一种是根据培训结果要求每个参训者制定出行动计划,并且进行定期的跟踪和反馈。如果真的可以把这一点做到位,培训效果就能得到很明显的延续;另一种相对简单有效的方法就是重复刺激,经常回放参加培训时的照片、录像或者音频资料等。“生活本身也是体验,将体验联系到工作中,引发出新的体验,进而使体验效果得以延续,这对于培训效果巩固也具有明显的作用”;此外,还可以采用加强对学员评估的多维度加权评估法来进行强化,先根据学员在培训过程中的表现给出一个加权分数,同时,再跟踪学员返回工作岗位后的进步情况,请送培单位相关部门再评分得到另一个加权分数,最后综合得出学员的综合成绩,进一步反馈给所在单位,作为该学员今后晋升或提拔的一个依据,同样可以起到训练的后期强化效果。

四、培训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课程与教材建设是拓展训练课进入公务员培训课堂必须解决的第一个问题,只有做好了拓展训练课程与教材的建设工作,在公务员培训课堂中推广拓展训练下才能更好的实施。将拓展训练课程与体育、心理健康课程有机地结合起来,开发编写适合的拓展训练教材,使拓展训练教学在公务员施教中更好地开展。公务员综合能力的提高,不是简单地靠一、二次的拓展训练就能提高的,它只是政治思想教育、业务技能等培训的一个补充。

【参考文献】

[1] 金莉萍:上海市市级机关新录用公务员选拔机制研究[J].中国行政管理,2007(12).

[2] 庞志孟:公务员培训中的异化现象分析[J].资料通讯,2007(4).

[3] 周建标:开展菜单式培训是公务员培训的新趋势[J].继续教育研究,2007(1).

篇3

一、海尔公司、三星公司和松下公司的培训方式总结。

1.海尔公司的培训。

海尔的培训强调“以人为本”的培训思路,并建立了一套完善的培训机制,最大限度地激发每个人的活力,充分开发利用人力资源。

1.1完善的培训环境。

1.1.1建立完善的培训网络。内部建立稳定的教师师资网络,并将培训考评与绩效挂钩;外部建立可随时调用的外部专家网络,引进教学和管理经验,总结海尔内部案例,实现资源共享。

1.1.2建立不同规模的培训中心。单位内设立小型培训中心,用于员工上岗前的学习锻炼;设立海尔大学培养管理人才;设立海尔国际培训中心,举办高素质培训与国际学术交流。

1.2.多样的培训方式。

1.2.1员工互动培训。通过形式多样的培训及文化建设向员工诠释海尔理念,达成理念共识。

1.2.2上级培训下级。将培训下级的工作和效果与上级的考核结合,促使上级关心培训、重视培训。

1.3实战技能培训

1.3.1即时培训。当日下班后,就进行案例分析,并就内部办刊进行公开发表、讨论。让员工从案例中学会分析、解决问题的思路。

1.3.2定期培训。通过定期的日清会、月例会、专业例会等进行学习培训。

1.4个人生涯的培训

1.4.1海豚式升迁。无论是普通员工还是管理层,只要是没接触过的工作内容,都要从基层做起,在一步步干上来。

1.4.2届满要轮流。有明确制度规定各个岗位的工作年限,防止固化思维,促进工作创新。

1.4.3实战方式。通过实战培养人才,让压力变成动力。

2.三星公司的培训。

三星认为,一个企业能取得成就关键在于人才,因此三星很注重人才选拔、培训之道和使用之道。三星的培训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点:

2.1巨额培训投资。

2.2设立职能教育机构。设立了管理能力部门、业务知识部门和精神状态部门等三大职能教育机构。下设各类分院,对职工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

2.3请进来、送出去。聘请国内外的著名专家到三星开办讲座;将各公司的负责人派往海外著名大学或机构进修。

2.4地区专家培养制度。了解当地国情民情,有利于未来当地工作的开展。

2.5强调自我提高。采取岗位教育、集体研讨和自我总结的方式,使员工通过自学自省,不断进步。

3.松下公司的培训。

松下电器公司将“集中智慧的全员经营”作为公司的经营方针,因此注重培养人才,强调员工的教育培训。

为培养人才,松下设有“教育训练中心”,下属八个研修所和一个高等职业学校,针对不同的对象进行培训。松下有完善的人才培养计划,会根据需求开设各种综合性的系统的研修、教育讲座。

在人才的培养上,松下重视以下十二点:注重人格的培养;注重员工的精神教育和人才培养;要培养员工的专业知识和正确的价值判断;训练员工的细心;培养员工的竞争意识;重视知识与人才相结合;恶劣环境促使成功;人才要配合恰当;任用就得信任;采用强过自己的人;创造能让员工发挥所长的环境;不能忽略员工的升迁。

二、三国企业的培训特点。

1.强调个性化培训。三家企业在培训的时候都注重以人为本,针对不同的员工有不同的培训方法。比如海尔,在单位内设立小型培训中心,用于员工上岗前的学习锻炼;设立海尔大学培养管理人才;设立海尔国际培训中心,举办高素质培训与国际学术交流。三星设立了管理能力部门、业务知识部门和精神状态部门等三大职能教育机构。下设各类分院,对职工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而松下公司则以“社内留学制度”让员工按照自身所需,主动提出培训申请。

2.注重能力训练。运用案例分析等方式培养员工的综合能力,让员工在案例中学习到分析和解决的能力,再下次遇到问题时,能作出较为合适的反应。特别是海尔公司的及时学习,每天下班后,就直接对当天发生的案例进行分析,引导员工讨论分析,通过互相启发,既培训了员工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又得到员工对问题的反馈,对其他员工在将来的工作中有跟大启示。

3.将考核和培训挂钩。考核和培训挂钩,一方面给予员工培训的压力,一方面也能提高培训的效率和效果。海尔公司甚至将员工的培训成果和上级的考核挂钩,从多方面多层次地要求员工提高培训效率。

4.注重培训方式的创新。每个公司注重创新培训方式。比如海尔创新了上级培训下级的方式,从领导层开始关心每个员工的培训。三星则根据市场的需求,创新了地区专家培养制度。松下除了一般的培训,还特别设置了海外培训,让员工学习到更多的国外经验。

三、三国企业的培训方式对我国公务员培训的启示。

只有进行有计划、有目标的公务员培训活动才能保证公务员掌握专业素养及技能,进而使政府管理适应整个社会发展的需求。对优秀公司培训成功方法的借鉴和吸收,必将推动中国公务员培训的改革与发展。通过对上述三家企业的研究,笔者提出以下几种对策来解决我国公务员培训中所遇到的问题。

1.增强培训意识。现在很多公务员的培训气氛过于懒散,大多是为了完成任务才去参加培训,导致培训效率低效果差。因此增强公务员自身的培训意识很关键。通过鼓励政策的影响营造公务员的培训氛围,调动公务员自身的培训积极性,通过具体的培训运作使培训服务于公务员职业生涯的发展,让公务员认识到培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而最终形成良好的培训氛围。

2.创新培训方式。目前我国公务员的培训方式较为单一,大多数以教室授课为主。创新培训方式,一是能提高公务员的学习兴趣,二是能从多角度地进行学习掌握不能方面的知识。比如走出去,面向社会,在实践中教与学,通过现场观摩、案例分析、讨论交流等多种形式结合培训。另外可以采用角色模拟,让公务员设身处地、身临其境地学习到在不同状况时,该如何进行处理。

3.建立培训网络。借鉴三个公司的经验,建立完善的培训网络。如,与各高校、培训机构合作,设立培训基地、构建师资网络,通过有效的联合,降低培训成本、共享知识资源,提高培训效率和质量。

篇4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务员考核,是指对非领导成员公务员的考核。对领导成员的考核,由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公务员考核应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第二章考核内容和标准

第四条对公务员的考核,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是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

廉,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第五条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定期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

平时考核重点考核公务员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以及出勤情况,可以采取被考核人填写工作总结、专项工作总结、考勤等方式进行,由主管领导予以审核评价。

定期考核采取年度考核的方式,在每年12月至翌年2月进行。

第六条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第七条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高;

(二)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

(三)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

(四)工作实绩突出;

(五)清正廉洁。

第八条确定为称职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较高;

(二)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

(三)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

(四)能够完成本职工作;

(五)廉洁自律。

第九条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

(一)思想政治素质一般;

(二)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

(三)工作责任心一般,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四)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

(五)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第十条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一)思想政治素质较差;

(二)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

(三)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

(四)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五)当年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五个工作日,或累计超过十个工作日;

(六)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

第十一条各考核单位可以将考核内容和等次标准进行细分和量化,结合本单位特点,针对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公务员制定具体的、便于操作的考核办法。

第十二条公务员年度考核应严格坚持标准,实事求是。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应当掌握在本机关参加年度考核的公务员总人数的百分之十五以内。

机关当年在综合性评比中被授予荣誉称号,或中央部委、省委省政府给予“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的,该单位优秀等次的人数可控制在实际参加考核总人数的百分之二十以内。

优秀等次名额应根据实际情况在机关内各职务层次人员中合理分配。

第三章考核程序

第十三条公务员考核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进行,由本机关公务员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机关在年度考核时设立考核委员会,由本机关领导成员及从事公务员管理、纪检监察工作、其他有关部门的人员和公务员代表组成。

考核委员会主要职责是:制定考核工作计划;拟定考核的具体标准和方法;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本机关各部门的考核工作;审核主管领导对公务员提出的考核等次意见;受理本机关公务员对考核结果不服的复核申请。

考核委员会的具体事务由本机关公务员管理部门承担。

第十五条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是:

(一)被考核公务员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年度总结,填写《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

(二)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和公务员本人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和被考核公务员的个人总结,进行综合分析,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和改进提高的要求;

(三)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在本机关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由本机关负责人或者考核委员会对主管领导提出的考核等次建议进行审核,确定考核等次;

(五)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公务员,并由被考核公务员签署意见。

对担任机关内设机构领导职务公务员的考核,必要时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

第十六条公务员对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不服的,可自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机关申请复核,复核期间,申请复核的公务员不得提出申诉;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规定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本机关的上一级主管机关提出申诉;也可以不经复核,自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直接提出申诉。对申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申诉处理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作出处理决定的上一级机关提出再申诉。

第十七条各机关应当于翌年3月底前将本单位公务员年度考核总结(含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人员情况说明)和优秀等次名册、《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备案呈报表》送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后,各机关应当将《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存入公务员本人档案,并及时按照考核结果兑现有关待遇。

第四章考核结果的使用

第十八条公务员年度考核的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

第十九条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符合晋升工资条件的,晋升工资;

(二)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且符合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连续三年以上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晋升职务时优先考虑;

(三)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当年给予嘉奖;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

(四)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第二十条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

(二)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三)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

(四)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第二十一条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并按规定调整其工资;

(二)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三)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四)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予以辞退。

第二十二条对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而又无职可降的公务员,应予降低一个以上级别;无级别可降的,应予降低一个以上级别工资档次;如果其职务、级别、工资档次均处于最低状况,则不再降低,但须给予严肃批评教育。

第二十三条经确认属考核不实的,应重新确定考核等次,并及时更改有关待遇和奖励。

第二十四条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公务员所在机关应根据考核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公务员进行培训。

第五章相关事宜

第二十五条新录用的公务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只写评语,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

第二十六条调任、转任的公务员,由其调任、转任的工作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其调任、转任前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挂职锻炼或参加扶贫、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等专项工作的公务员,时间半年以上的由挂职、扶贫或服务单位进行考核并提出确定等次的建议。考核材料及建议送派出单位,由派出单位研究确定考核等次,可不占派出单位优秀等次名额。不足半年的,由派出单位进行考核。

单位派出学习、培训的公务员,由派出单位进行考核,主要根据学习、培训表现确定等次。其学习、培训的相关情况,由所在学习、培训单位提供。

当年的军队转业干部,由接收安置单位根据工作表现和转业时的鉴定确定考核等次。

第二十七条当年退休的公务员不参加当年的年度考核,除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期间的情形外,年度奖金按本人当年工资及当年实际工作月数计发。

第二十八条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公务员,不进行考核。

第二十九条公务员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结案后,不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分的,按规定补定等次。

第三十条受处分公务员的年度考核,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受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二)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期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在解除处分的当年及以后,其年度考核不受原处分影响。

篇5

一、几个相关概念

(一)终生教育

终身教育是指对一个人从生到死的整个一生所进行的教育。具体来说,终身教育包含了纵向教育和横向教育的连续和结合。从纵向上看,它指出了人生发展的每个时期受教育的连续性;从横向看,它指出了受教育者身心各方面的发展是互相结合的。从20世纪70年代起,从西方到东方,从发达国家到发展中国家,终身教育都被广泛接受,一些国家甚至通过立法等手段为终身教育的实施提供制度化的保障和护航。

(二)公务员的公务员能力标准

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要求,国家人事部印发了《国家公务员通用能力标准框架(试行)》,此举旨在贯彻落实进一步开发公务员人才资源,促进公务员队伍能力建设,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公务员队伍。各地、各部门在公务员培训教育、录用、竞争上岗、考核等工作中,要以标准框架为参考依据,体现通用能力的要求,并根据不同职务公务员的特点制定细化的标准。各地、各部门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公务员通用能力标准,切实加强公务员队伍能力建设。

(三)公务员终生学习与终生教育

《国家公务员通用能力标准框架(试行)》明确提出学习能力,即树立终身学习观念,有良好的学风,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学习目标明确,根据自己的知识结构和工作需要,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积累知识与经验;掌握科学学习方法,及时更新和掌握与工作需要相适应的知识、技能;拓宽学习途径,向书本学、向实践学、向他人学。

二、公务员树立终身教育理念的必要性

(一)知识经济时代的必然要求

随着新技术的飞速发展和信息产业的崛起,知识对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越来越大。我国面临挑战,需要学习的知识、需要解决的问题与日俱增。这一切对于处在各级各类岗位上,从事政府公共部门管理的公务员提出了必须进行终身教育的必然要求。

(二)公务员工作的本质要求

公务员是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公务员工作的本质要求公务员们要有丰富的知识、高超的思维能力、正确的决策能力、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等等。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更新的半衰期在缩短,知识的增长与知识的老化形成鲜明的对比,终身教育不再是口号,而是每个人的迫切需要和真实行动。

(三)公务员不断进步的内在条件

一般来讲,公务员的晋升要经历由基层、中层到高层的发展提升过程,表面上看这一过程是官位的提高、权力的增大、责任的加重,实质上是知识能力水平的提高。公务员知识能力水平的提高是一个逐步积累的渐进过程。公务员只有不断地在工作中学习提高,更新原有知识,补充新知识,力求成为知识丰富、能力突出、站在时代前列的人,才能担负起更高更重的领导责任。

三、公务员终身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公务员制度的全面实施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对公务员素质和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地在公务员教育培训教育过程中也遇到了许多期待解决的问题。首先,培训教育观念落后。一些单位和部门的领导对公务员教育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总认为培训教育是“软任务”,可搞可不搞,把培训教育投入看作是一种消费投资,片面强调日常事务太多,培训教育会影响甚至冲击正常的行政工作。第二,工作与学习矛盾仍较突出。全面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以后,实行“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的“三定原则”,参加培训教育学习的时间太多势必会影响日常工作的开展。第三,培训教育内容严重滞后。目前,全国各地公务员培训教育除了学习指定的公共必修课和专业必修课之外,选修课的开设在地方公务员培训教育中只是小范围的尝试,公务员参加培训教育学习的选择余地较小,难以满足那些素质较高、基础较好、求知欲较强的公务员的需要。第四,培训教育激励机制不完善。尽管《国家公务员培训教育暂行规定》明确指出:“参加培训教育是国家公务员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公务员培训教育期间的学习成绩和鉴定作为任职、定级和晋升职务的重要依据之一。”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上述规定并没有得到真正的落实,使得许多公务员参加培训教育学习的动力不足、积极性不高,往往都是被动地接受培训教育。

四、改进公务员终生教育的措施

(一)必须明确终身教育的目的

公务员进行终身学习必须首先端正态度,“正其心”、“诚其意”,弄清楚为什么而学。作为社会主义建设伟大事业的工作者,必须牢固地确立为国家、为人民、为党的事业而不断学习进取的使命感,这是公务员摆正自己位置,自觉地进行终身教育的内在动力。一个合格的公务员只有全身心地投人到为人民服务的事业中去,以积极主动的精神去学习,力求为人民掌好权、服好务,就具备了立于不败之地的最基本素质。

(二)提高思想素质和提高能力素质相结合

对公务员进行终身教育,提高知识能力水平,必须把提高思想政治水平摆在首位,摆在“生命线”的位置,公务员的思想政治水平决定着进行日常工作时的立场和方向。公务员进行终身教育切不可只注意能力的提高,而忽视思想政治素质的巩固和提高。

(四)提高思维水平和提高工作能力素质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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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务员考核是指对非领导成员公务员的考核。对领导成员的考核,由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公务员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第二章考核内容和标准

第四条对公务员的考核,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是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

廉,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第五条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定期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

平时考核重点考核公务员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情况以及出勤情况,由被考核人填写平时考核登记手册,并结合工作总结、专项工作检查、考勤等方式进行,由主管领导予以审核评价。公务员的平时考核,可以周、月或季度为周期开展,但每个考核周期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公务员主管部门要定期对平时考核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将平时考核情况作为年度考核审核优秀等次比例的依据之一。

定期考核采取年度考核的方式,在每年年末或者翌年年初进行。

第六条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第七条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高;

(二)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

(三)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

(四)工作实绩突出;

(五)清正廉洁。

第八条确定为称职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较高;

(二)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

(三)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

(四)能够完成本职工作;

(五)廉洁自律。

第九条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

(一)思想政治素质一般;

(二)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

(三)工作责任心一般,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四)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

(五)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第十条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一)思想政治素质较差;

(二)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

(三)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

(四)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五)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

第十一条公务员无特殊情况未完成当年上级统一安排或所在单位安排的学习培训任务,当年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对培训教育法规政策贯彻落实不力、未完成培训教育任务的单位,适当核减该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

第十二条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一般掌握在本机关参加年度考核的公务员总人数的百分之十五以内。上年度目标考核先进单位,以及本年度受到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辖市级以上主管部门与公务员主管部门联合表彰的先进单位,在组织年度考核前,报经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核准同意后,优秀等次人数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最多不超过百分之二十。

按有关规定受到“一票否决”的单位和在本考核年度工作中有重大失误的单位,优秀等次比例控制在10%以内。

各机关优秀等次比例原则上应按各职务层次分别计算。

县(市、区)参加年度考核人数较少的机关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由县(市、区)政府人事部门在不突破本地优秀比例限额的前提下统筹研究确定。乡镇机关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由县级政府人事部门统筹掌握审核。

第三章考核程序

第十三条公务员考核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进行,由机关公务员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机关在年度考核时可以设立考核委员会。考核委员会由本机关领导成员、公务员管理及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和公务员代表组成。考核委员会的日常事务由本机关公务员管理部门承担。

考核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责:

(一)依据有关规定制定本机关公务员年度考核具体实施办法;

(二)组织、指导、监督本机关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

(三)审核主管领导写出的考核评语及提出的考核等次建议,受机关负责人的授权确定公务员考核等次;

(四)受理本机关公务员对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等次不服的复核申请。

第十四条年度考核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被考核公务员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总结,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

(二)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和公务员本人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和个人总结,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和改进提高的要求;

(三)机关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考核委员会根据主管领导建议,拟定考核等次;

(四)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在本机关范围内公示;

(五)由本机关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考核委员会确定考核等次;并加盖机关印章;

(六)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公务员,并由公务员本人签署意见。被考核公务员对考核结果不服又不申请复核,拒不签署意见的,由机关公务员管理部门在《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作出说明,考核结果有效。

对担任机关内设机构(含派出机构、直属机构)领导职务公务员的考核,必要时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

第十五条公务员对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等次不服,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核和申诉。

第十六条各机关应当将《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存入公务员本人档案。

第十七条年度考核结束时,各机关应及时将本机关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总结、汇总数据及考核结果名册报送同级政府人事部门,经审核备案后,考核结果方为有效。对确定为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的公务员,须附情况说明。凡未经政府人事部门审核备案的,一律不得按照单位自定的考核结果兑现有关待遇。

第十八条各省辖市考核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对考核工作进行总结,并将本辖区年度考核汇总数据报省人事厅。政府人事部门应对考核单位的优秀等次比例情况、优秀等次人员结构情况和考核程序等进行审核,对违反考核规定的机关,责令其纠正。

第四章考核结果的使用

第十九条公务员年度考核的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

依据年度考核结果按本办法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从考核年度下一年一月份开始执行。

第二十条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累计两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定级别对应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二)累计五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任职务对应级别范围内晋升一个级别;

(三)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且符合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连续三年以上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晋升职务时优先考虑;

(四)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当年给予嘉奖;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依据年度考核结果给予公务员嘉奖、记三等功的,由公务员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报经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并作出批复后,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五)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第二十一条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

(二)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三)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

(四)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第二十二条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降职决定按照公务员管理权限由任免机关在三个月内作出;

(二)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三)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四)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予以辞退。

第二十三条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公务员所在机关应根据考核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公务员进行培训。

第五章相关事宜

第二十四条新录用的公务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考核情况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

第二十五条调任或者转任的公务员,由其调任或者转任的现工作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其调任或者转任前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第二十六条挂职锻炼的公务员,在挂职锻炼期间由挂职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本人不列入派出单位参加考核人员的基数;挂职锻炼不足半年的,由派出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

第二十七条单位派出学习、培训的公务员,由派出单位进行考核,主要根据学习、培训表现确定等次。其学习、培训的相关情况,由所在学习、培训单位提供。

第二十八条当年办理退休手续的,实际工作时间不满6个月,不再进行年度考核;工作时间超过6个月的,可由所在单位根据其表现情况,确定考核等次。

第二十九条军队转业到机关的公务员,由转业后所在机关进行考核,其转业前的情况,可参阅其转业时的鉴定,一般当年确定为称职等次。

第三十条病、事假、出国(境)探亲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6个月的公务员,不进行考核;累计超过考核年度3个月的公务员,一般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对因公(工)负伤的公务员,在治疗期间进行年度考核,治疗终结前所在年度一般可确定为称职等次。

第三十一条公务员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结案后,不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分的,按规定补写评语、补定等次。

第三十二条受行政处分公务员的年度考核,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受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二)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期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在解除处分的当年及以后,其年度考核不受原处分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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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贯彻党的十关于加强和改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部署要求,认真落实《2013-2017年省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意见》,按照公务员通用能力框架标准,紧密结合我县公务员队伍素质现状和公务员自身需求,以强化基本知识、提高基本能力为重点,以管用、实用、指导工作实践为原则,努力提高我县公务员队伍履行岗位职责的基本能力,使广大公务员工作方式方法更加科学,基本知识、基本技能更加扎实,服务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本领进一步增强。

二、培训对象

全县县乡机关公务员(含已登记参公事业单位人员)。

三、活动内容

活动内容包括全员培训和基本能力竞赛两部分。

全员培训内容:一是群众工作方法,包括联系群众、舆情应对、应急处理三项必修内容和接待、语言表达、媒体应对、新闻宣传四项选学内容;二是机关工作方法,包括调查研究、沟通协调、网络安全三项必修内容和公文写作与处理、会议管理、档案管理、财务管理、后勤管理五项选学内容。基本能力竞赛围绕培训内容开展,主要包括网络安全知识技能、语言表达、公文写作与处理、调查研究等竞赛项目,总的要求是能够展现公务员基本能力、体现公务员综合素质,参与面要广、操作性要强,通过竞赛活动检验培训效果,调动广大公务员学习提高的积极性。

四、活动形式

全员培训采取集中脱产培训与自学、选学相结合的方式。集中脱产培训,各单位在规定时间上报培训批次名册,由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县委党校具体实施,学习内容以《公务员基本能力知识读本》为主。自学、选学则由各单位根据主题培训选学内容自行安排实施。坚持理论培训与实践锻炼相结合的原则,通过组织专题学习、模范岗位现场观摩、具体业务实际操作等活动形式,促进公务员基本能力提升。基本能力竞赛由各乡镇各部门分别举办,公务员人数50人(含参公人员)以上的单位,须选择1-2项竞赛内容开展竞赛活动,并在此基础上推荐优秀选手参加全市竞赛。参加竞赛具体任务分解为:公安局侧重网络安全知识技能项目,检察院侧重语言表达项目,法院侧重调查研究项目,市场监督管理局侧重公文写作与处理项目。

县委党校负责承办培训具体事宜。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市场监督管理局及青阳镇自行制订培训方案,主动与县委党校协调授课时间、地点,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科备案。其余各乡镇、各部门由县委党校统一授课,各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分批次参训,确保工学互不冲突。各部门在充分征求个人意见和单位工作实际的基础上汇总填写《2015年县公务员“5+X”基本能力提升主题培训计划批次名册》,于7月6日前报送县委党校教育科,并缴纳培训经费,领取教材。县委党校根据汇总情况,必修科目分批安排脱产培训,选修科目举办讲座辅导,培训结束后统一参加考试。培训经费按物价部门核实的标准由受训学员单位列支,标准为100元/人。

五、实施步骤

全县公务员基本能力提升主题培训活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6月,各乡镇、各部门制定主题培训活动实施方案,进行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5年7月至2015年8月,各乡镇各部门结合实际,组织开展特色鲜明、形式多样、务实有效的主题培训活动。

县委党校集中授课时间安排:

第一批次:7月11日——7月14日;

第二批次:7月18日——7月21日;

第三批次:7月25日——7月28日;

第四批次:8月1日——8月4日

(三)检查评估阶段。2015年9月至10月,各乡镇、各部门进行活动总结,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将对主题培训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六、制度保障

(一)建立公务员培训考勤制度。集中培训期间实施课前、课后点名制度,对迟到、早退、旷课者按规定扣分,并记入培训成绩。培训期间学员应处理好工学矛盾,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缺课。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培训的学员,根据情况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处分。

(二)建立公务员培训督查制度。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对各乡镇、各部门培训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督查,促进培训工作有序开展。对没有按要求开展培训的下达培训督办通知,对没有按时参加调训的部门进行书面通报。年底对没有完成规定培训课时的单位降低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2个百分点。

(三)建立公务员培训登记制度。逐步建立全县公务员培训登记制度。登记内容:培训种类(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在职培训)、培训地点、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课时、培训成绩、培训方案。

公务员基本能力提升主题教育(属在职培训)培训课时不少于24课时(每天按6课时计算),初任、任职、专门业务培训课时按相关规定执行。凡达不到规定培训课时或考试成绩不及格者,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七、组织领导

全县公务员基本能力提升主题培训活动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举办,负责活动的组织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等工作,具体培训工作由县委党校组织实施。

八、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加强对主题培训活动的领导,制定培训方案,做好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各乡镇各部门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和要求,切实将主题教育培训活动放在突出位置,认真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确保领导力量到位和工作责任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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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the government human capital investment is the major foundation for government raises the administrative efficiency and public official realizes the individual development, but at the the present, the effect of government human capital investment is not remarkable, the investment gap was still very big. this article utilizes the game theory to analyze government and official’s decision-making, and carries on the cost-income analysis using the option theory from the government and official’s angle, thus proposed corresponding measures, so that to establish the human capital investment system.

【key words】human capital investment; game theory; option

人力资本是指特定行为主体通过投资可以获得的并能够实现价值增值的,依附于某个人身上的知识、技能、体力等价值存量的总和。我国政府部门人力资本就是指对在政府部门中从事公共事业管理的人员,利用其知识、技能、文化能够带来社会公共利益和公众满意度的增加的综合能力。由于政府部门服务大众,代表公共利益,为了保证政府人力资源也即公务员的素质,必须对公务员人力资本进行投资,通过教育和培训,提高公务员人力资本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综合素质,从而提高政府的办事效率和质量,为构建服务型政府提供有力的人才基础。

1 博弈论基本理论

博弈论是研究利益冲突各方如何决策及决策结果的,也称为对策论。具体是指一些个人、队组或其它组织,面对一定的环境条件,按照一定的规则,同时或先后,一次或多次,通过审慎计算各自的盈利函数或效用函数,从各自允许选择的行为或策略中进行选择并加以实施,各自取得相应结果的过程。博弈需要具备以下几个要素:

1.1 博弈的参加者。即在博弈中究竟有哪几个独立决策、独立承担结果的个人或组织。

在博弈规则确定后,各参加方都是平等的。

1.2 博弈的信息。掌握信息的多少关系到决策的正确性。

1.3 博弈的对象。即指博弈方是针对什么样的决策内容进行博弈。

1.4 博弈方可选择的全部行为或策略的集合。

1.5 博弈的次序。在博弈中,当存在多个独立决策方进行决策时,有时博弈方必须同时做出决策,但多数情况下各博弈方的决策是有先后之分的。

1.6 博弈方的得益。对应于各博弈方的每一组可能的决策选择,都有一个结果表示各博弈方在该策略组合下的所得和所失[1]。

人力资本投资对于政府部门和公务员来说有着不同的收益率,博弈在政府部门和公务员之间进行,在这一过程中,政府是预先决策者,并且博弈过程中信息是畅通的,所以,公务员人力资本投资是一个完全信息的动态博弈。博弈的核心问题是:决策主体的一方,即政府在采取行动后,参与博弈的一方即公务员将会采取什么行动;及参与者各自最优策略的组合是什么[2]。

2 政府人力资本投资的博弈分析

假设政府和公务员具有完全理性,都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在完全信息的条件下,设政府为a,其选择有两个,即投资和不投资,分别记为a1和a2。对于公务员(设为b)则存在四种情况:

2.1 无论政府如何选择都努力工作,记为b1:{努力,努力};

2.2 不论政府如何选择都不努力工作,记为b2:{不努力,不努力};

2.3 政府投资就努力工作,政府不投资就不努力工作,记为b3:{努力,不努力};

2.4 政府投资就不努力工作,政府不投资就努力工作,记为b4:{不努力,努力}。

政府和公务员的动态博弈路径图如下:

情形1:{投资{努力,努力}};{投资{努力,不努力}}

当政府选择投资时,在公务员作出b1和b3决策的情况下,公务员的选择是努力工作,政府和公务员的效用记为(m1,r1);

情形2:{投资{不努力,努力}};{投资{不努力,不努力}}

当政府选择投资时,公务员作出b2和b4决策的情况下,公务员的选择是不努力工作,政府和公务员的效用记为(m2,r2);

情形3:{不投资{努力,努力}};{投资{不努力,努力}}

当政府选择不投资时,在公务员作出b1和b4决策的情况下,公务员的选择是不努力工作,政府和公务员的效用记为(n1,s1);

情形4:{不投资{努力,不努力}};{投资{不努力,不努力}}

当政府选择不投资时,在公务员作出b3和b2决策的情况下,公务员的选择是努力工作,政府和公务员的效用记为(n2,s2);

相应的博弈矩阵如下表所示:

当政府选择对公务员投资时,公务员可以选择努力工作,积极参与政府的教育和培训,提升自己的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并将培训学到的知识融汇贯通,运用到日常的工作中,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从而为加薪和晋升奠定基础;政府可以通过人力资本投资和开发,获得人力资本产出效益和教育带来的外部效益,从而使政府人才整体得到提升,提高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如果公务员选择不努力工作,则政府人力资本投资的效用0

当政府选择不投资时,公务员可以选择努力工作,因为政府人力资本投资只是公务员进行“充电”的充分条件,公务员在自己的职业生涯规划中,必须通过各种方式不断学习,对工作付出100%的努力,才能在规划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满足自我实现需要。因此s1> s2。而当公务员选择不努力工作时,由于政府对其缺乏激励,工作效率会下降,甚至会出现偷懒、怠工、在其位不谋其政的现象,从而造成政府办事效率低下、群众满意度不高、信用降低等严重情况,因此n2< n1。

对于政府而言,在没有进行人力资本投资的情况下,公务员不论选择努力或不努力,工作效率和效果以及工作积极性自然比不上开展教育培训的情况,公务员自身也没有获得人力资本投资带来的效用,因此,m1>n1,r1>s1;m2>n2,r2> s2。另一方面,由于在政府不投资情况下,公务员选择努力工作比政府投资时选择不努力工作更能带来晋升机会和待遇改善,因此s1>r2;而政府进行了人力资本投资,付出了成本,由于公务员不努力工作,产生的收益小于投资的成本,相较于不投资,成本为0的情况,公务员努力工作相当于产生了净收益,因此m2< n1。

下面按上述分析引入具体例子找出政府与公务员动态博弈的纳什均衡,博弈路径如下:

由此可知纳什均衡有{投资{努力,努力}};{投资{努力,不努力}}和{不投资{不努力,努力}}三种,政府和公务员博弈双方的最优对策选择也即路径图上粗线部分。由以上博弈可知:政府进行人力资本投资可以实现政府和公务员之间的“双赢”。当政府选择人力资本投资时,可以获得最大的效用10,而公务员通过努力工作,积极参加培训提升自己的能力,也可以获得最大的效用8。而从公务员的角度来看,在政府不投资的情况下,公务员选择努力工作仍然能得到6的效用,仅次于在动态博弈中自己所能获得的最大效用8。因此不论政府投资与否,公务员都应该选择努力工作。

3 博弈双方的成本收益分析

政府和公务员作为不同的利益主体,要调动双方对人力资本投资的积极性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建立人力资本投资成本——收益机制,使收益显性化[3]。由于人力资本投资需要一定的年限才能显现收益,下面通过期权理论分别从政府和公务员的角度进行人力资本投资的成本——收益分析。政府进行人力资本投资的成本是开展培训的资金投入、技术投入、人员投入、环境投入等,获得的收益是政府竞争力的提高,满意度的增加等。公务员选择努力工作积极参加培训的成本是其参加培训的时间、精力投入和机会成本,公务员的机会成本包括物质和非物质两个方面。物质方面包括奖金、福利的减少,工资的折扣等,非物质方面包括培训错过的机会等。

3.1 从政府的角度,将政府的人力资本投资看作是持有一个基于公务员人力资本价值的看涨期权,如图3所示,期权的基础资产就是公务员的内在人力资本价值,政府对人力资本的初始投资(s)可以看作是期权费,执行价格就是通过投资所能达到的加薪、晋升等条件的人力资本价值(b),人力资本的价值(a)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不断变化。

当公务员认为自己努力工作,积极参加培训所带来的收益小于自己付出的成本时,会选择不努力工作,这时人力资本的价值为a1小于b,政府损失s,即人力资本投入的成本。如果公务员认为努力工作的收益大于付出的成本,会选择努力工作,积极参加培训,人力资本的价值会增加,当增加到a2时,政府获得的收益是a2-b。

3.2 从公务员的角度,由于动态博弈的结果是不论政府选择投资或不投资,公务员的最优策略都是努力工作,积极参加培训。还是通过上图来看,这时可以看成是公务员为了满足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的自我实现需要,将自身作为投资对象,持有一个自己人力资本价值的看涨期权。同样,期权的基础资产就是公务员的内在人力资本价值,公务员选择努力工作,积极参加培训所付出的成本可以看作是期权费(s),执行价格就是通过投资所能达到的加薪、晋升等条件的人力资本价值(b),人力资本的价值(a)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不断变化。当公务员选择努力工作即是认为参加培训带来的收益大于等于付出的成本,假设收益恰好等于成本,也就是图上的c点,可以看到,当公务员选择努力工作时,其获得的人力资本价值超过了加薪、晋升等条件的人力资本价值。因此,即使政府不投资,努力也是有价值的。当然,如果在政府投资的情况下选择努力,自身的人力资本价值将增加的更多(a2)。

4 结论和建议

政府应该积极推进人力资本投资。公务员是国家的行政管理者,其能力的高低直接影响国家的竞争力。从外部环境看,国际上,各国的合作与竞争不断向深度和广度发展;在国内,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政治体系的逐渐完善,都需要有一支政策水平、管理能力、经济知识过硬的公务员队伍作后盾。同时,随着服务型政府的构建,政府将由目标管理模式进一步发展到质量管理模式,也对公务员的素质和能力提出了要求。政府应该构建一个科学的公务员培训体系,合理的进行人力资本投资。

4.1 树立明确的人力资本投资目标。

政府的人力资本投资要把着眼点放在提高公务员素质和能力上。要积极推进培训模式的创新,切实提高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要建立多样化的培训方式、多层次的培训体系,通过加强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公务员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法律意识,改善公共部门从业人员专业结构、知识结构,进一步提高他们运用现代科学知识研究和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更好地为公众服务[4]。

4.2 创新培训途径和方式,丰富完善培训内容。

要根据公务员所在的地区和单位的实际情况,结合公务员的职位、工作态度、知识水平和技能有针对性的、分层次、分级别的开展培训。总体上应该专业基地与业余基地相结合;集中调训与自学相结合;整体推进与重点开发相结合;系统培训与专题培训相结合。其中,在专业培训基地与业余培训基地的结合上,在坚持主基地培训为主、业余基地为补充的原则,充分发挥培训主基地作用的前提下,一是注意利用好社会高校资源,二是利用好行业系统和单位内的资源,这会更加有利于提高专业性强的部门的培训效果。在内容上,不仅要满足政府工作和职位的需要,还要针对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在实践中不断地发现新情况,研究新问题,总结新经验,运用新成果。针对紧急事件和突发状况进行情景模拟,提高应急能力。针对开放化和国际交流,要加外语、外贸、国际金融、国际政治、主要国家和地区的社会、历史、文化、民俗以及国际通行的现代化办公等方面的培训,使政府在全方位、宽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中,按国际惯例和规则处理涉外事务,与世界接轨。

4.3 建立培训激励机制。

建立严格的、科学的公务员整合激励,把培训和使用结合起来,按照考核结果进行提拔、晋升等。公务员的晋升要注重工作绩效,而不单单看工作经验和资历,要全面考察公务员的综合素质。在公务员的培训考核中,坚持自我评价、民主评议和考试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加权将考核和评价结果综合,设置不同的考核结果等级,规定取得相应等级的人员获得晋升、保持原职位或降职,对于晋升人员可颁发晋升职务资格证书,增强激励效果。

4.4 健全培训制度和法制。

第一,从法制明确公务员培训管理机构和实施机构的职责,管理机构隶属各单位人事部门,负责确定参加培训的人员、培训的时间、地点、负责培训的机构和人员等;实施机构负责承担各种培训活动,安排培训流程中的各项事务。第二,实施培训结果备案制度和培训证书管理制度,切实把公务员培训情况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任职、定级、晋升的重要依据。第三,培训经费法制化。培训经费是政府人力资本投资的主要成本,是培训有效开展的保证。培训经费要以政策或法规的形式,列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第四,公务员在培训中的权利和义务要有法可依,切实保障参加培训的公务员的权益。

参考文献

[1]曾建权.博弈论在人力资源管理中的应用[j].企业经济.2007,5:4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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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两国公务员培训制度的法律基础

1.我国公务员培训制度的法律基础

我国实行公务员制度起步较晚,虽然党和政府历来重视干部的培训工作,培训制度化发展标志性历程主要体现在:标志我国公务员制度建立的1993年《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公务员制度的确立,无疑使公务员培训再也不是可有可无、可松可紧的事情,而将被顺理成章地纳入法制轨道。公务员培训有序化、系列化、法制化逐步形成培训制度体系于1996年施行的《国家公务员培训暂行规定》、《国家公务员出国培训暂行规定》,以及《2001年一2005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 《2001年- 2005年国家公务员培训纲要》、《2002一2005年全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纲要》,2005年4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公务员法》则最终将公务员培训制度上升到法律高度,2008年由国家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出台了"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给我们解读了公务员培训的政策法规。此外,还有《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国家公务员通用能力标准框架试行》等政策文件,公务员培训的法律化表明自我国公务员制度正式推行以来,公务员培训制度取得了历史性飞跃。经过几年的努力,我国公务员培训取得一定的成果,具体表现为:教学内容不断充实提高;培训形式向多样化、科学化发展;培训机构初步形成网络;培训工作逐步走向法制化。不难看出,我国公务员培训工作在许多方面总结和继承了以往干部人事工作的优良传统和经验,同时也吸取了国外相关经验,在新形势下呈现出一种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1]。

2.日本公务员培训制度的法律基础

日本公务员培训的法律依据是战后初期制定的《国家公务员法》和《地方公务员法》,这两部法律后来都进行了多轮修订[2] 。1979年,日本政府根据公务员法颁布了《职业训练法》,该法第一条规定,本法的"目的在于……共同开发和提高劳动者职业所需要的能力,通过充实职业训练内容,普及和加强职业训练及技能鉴定,以谋求劳动者职业的稳定和地位的提高,并有助于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法律并对培训的种类、方式和内容等作了规定。1981年6月25日,日本以《国家公务员法》为基础制定了《人事院规则》,它成为人事院执行研修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并于1994年最后修改。1997年最新修订后的《国家公务员法》第3条第二款明确规定:"人事院根据法律的规定,负责改善公务员报酬、工作条件,提供行政管理建议,确保职阶制、考试及任免、报酬、研修、晋升、惩戒、申诉及其他公务员管理工作的公正性,负责做好公务员利益的保护工作"。日本《地方公务员法》也对公务员培训加以立法保障,其第三十九条第一项规定:"为使职员发挥及增进工作绩效,应赋予其接受研修之机会"。

二、两国公务员培训的培训内容与培训理念

1.中国公务员培训内容与培训理念

我国公务员培训主要有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在职培训等。初任培训是对新录用公务员进行的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理论、依法行政、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行为规范、机关工作方式方法等基本知识和技能,重点提高新录用公务员适应机关工作的能力。任职培训是按照新任职务的要求,对晋升领导职务的公务员进行的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理论、领导科学、政策法规、廉政教育及所任职务相关业务知识等,重点提高其胜任领导工作的能力。专门业务培训是根据公务员从事专项工作的需要进行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重点提高公务员的业务工作能力。专门业务培训的内容、时间和要求由机关根据需要确定。在职培训是对全体公务员进行的以更新知识、提高工作能力为目的的培训。在职培训的内容、时间和要求由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和机关根据需要确定。

从目前我国公务员培训现状来看,由于宣传力度不够,约束程度较低,曾出现了"培训工作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尴尬局面。传统的公务员培训根植于计划经济的土壤,计划经济下的"国家包办,高度集中统一"的方式,使公务员培训渐渐跟不上时展的步伐,从而暴露出许多和新形势不相适应的地方。同时市场经济成分,经济活动的多元化和复杂化,经济全球化进程中高新技术革命带来的信息化和网络化,对公务员的知识结构、文化程度、管理能力提出了全新的要求,大部分省市及发达地区对于传统的"一次培训,终身享用"的观念日渐淡薄,不断更新知识的再教育、继续教育直至终身教育已逐渐成为公务员心中的普遍意识和自觉行为。公务员培训的日趋制度化也逐渐使公务员接受培训的权利和义务得到保障,开始由被动式培训向主动式培训转变。

2.日本公务员培训的内容与理念

日本的公务员培训课程设计非常丰富,2005年,日本人事院以及各省府开设的进修总课程数已达13,375门,进修学员达337,029人,其中授课时间超过20小时的课程达4119门,进修学员达99,524人。根据前述的日本公务员培训种类及日本人事院白皮书,日本公务员的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干部行政官研讨会

这类研修主要针对各府省部局长级、审议官级和首席课长级职员开展,培训内容一般根据时事热点设定,并不固定。

(2)行政研修

行政研修是日本公务员培训的主要方式,课程主要以公务员现状思考、公共政策现状思考、学习领导力和管理提升等三大主题为核心来设计,参加此类进修的职员除日本政府各府省的职员外,还有来自民营企业、地方公共团体以及外国政府的相关人员,研修形式包括集训进修、反复研讨、交换意见等。

(3)女性职员研修

课程设计以提高女性职员的业务能力与职业素养为主,包括女性职业生涯规划、女性自强等。还以"保持高涨热情、发挥能力继续工作"为主题,开展以休产假的女性职员为对象的"中央官厅女性职员公开研讨会"。

(4)实务经验者进修

这类研修主要针对从民间和企业招聘的有工作经验的公务员而开展,一般为期两天,课程内容包括国民服务意识、惩戒制度、公务员伦理讲座和案例研究,同时会安排与老一辈的有实际行政经验的公务员作交流讨论。

三、两国公务员的培训机构保障

1.中国公务员的培训机构

国家行政学院是我国最具权威且管理现代化的公务员培训院校,以中短期在职培训为主,隶属于国务院,主要培训副厅、局、司以上的国家公务员和培养高层行政管理及政策研究人员,培训经费由国家财政全额预算拨款。除国家行政学院外,中国政府还相继建立了省级地方行政学院,其中地方行政学院的师资由国家行政学院和中国高级公务员培训中心培养。另外,党校在我国成为对党员干部进行理论和业务培训的重要基地,同时不少科研院所,尤其是从事人事、人才科学研究的科研院所经过批准,也可以承担国家公务员培训的任务。但由于我国国家公务员培训事业发展的时间较短,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管理干部学院之间的培训范畴划分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

2.日本公务员培训机构

在培训的行政管理机构设置上,日本全国公务员培训领导机构为日本人事院。作为对国家公务员进行人事管理的中立组织,人事院受内阁管辖,负责公务员的招聘考试、薪酬、休假、研修服务、惩戒申诉、伦理保持等工作。在培训方面,人事院主导国家公务员培训,负责制定培训的总体规划并指导各相关府省培训工作的实施。日本人事院由3名人事官组成,其中1人担任总裁,人事官经国会同意、内阁任命、天皇批准后担任。人事院下设事务总局,其下再设人才局、公务员研修所、8个地方事务局及冲绳事务所等机构。其中人才局主管国家公务员的招聘、晋升、职位管理、人才发展等事务,下设培训协调处和培训指导处负责对各府省公务员培训工作的总体协调与全面指导。各地方事务局或事务所负责当地公务员的进修培训。公务员研修所则是为各府省职员提供培训进修的机关,是国家行政培训机构的核心,它成立于1959年,承担着全日本高级公务员的培训工作,凡是通过选拔、考试进入高级公务员队伍序列的公务员,或者能力突出、有志于进入行政管理核心层面的公务员,都需参加该研修所的培训后方能实现个人职业生涯规划。现在,每年有大约2,000人在公务员研修所接受进修[3]。

四、公务员培训体系研究的启示

培训工作是对公务员的长期投资,是对在职公务员进行的继续教育,培养公务员履行职务所需的特定智能,增强工作人员的技能水平与管理水平,充分挖掘和完善自身的潜能,使工作人员开拓自我,超越自身,与此同时,还可提高行政效率,减少政府开支,提高生产收入,并适应行政改革的知识需要,这是培训的作用所在。

公务员培训的需求是高度多样化的,包括知识、能力等大类,又包括知识和能力的多种构成要素,如决断能力、协调能力、沟通能力等。使事情更复杂化的是,知识和能力不是抽象的,不仅需要与受训者的职责领域结合起来(比如, 县长和处长、商务部处长和交通部处长,职责领域存在巨大差别),而且要与他们的职位结合起来(比如同样是决断能力、协调能力,厅长和处长所要求的就有所不同)。要切实提高受训练者的知识和能力,培训内容的针对性显然十分重要,否则,不仅意味着有限资源的浪费,而且会因为供需脱节而影响培训对公务员的吸引力。在发达国家,公务员培训的重要形式之一是专业学位教育,如公共行政(MPA)、公共政策(MPP)、公共卫生(MPH)等。由于学员来源的多样性,这类培训的针对性还是有限的,着眼于综合素质的培养和提高,可以说是"某一专业领域的通才培养模式"。对履职需要的专门技能,主要靠其他方式进行培训。对于我们国家来说,公务员培训已经取得了不错的效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相对于其他几个国家来说,没有公务员培训的立法保障,即没有专门的公务员培训法来对我们国家的公务员培训提供指导的参考。此外,培训内容较为单一,培训理念上没有真正把公务员培训重视起来或者放到一定高度上。最后,公务员培训出现了国际化与市场化的趋势,针对我们国家公务员出国培训是否变成出国旅游等实际问题,还有待相关政策法规的进一步完善。

参考文献:

[1] 杨桄.我国公务员培训制度研究[D].吉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5.

[2]吴园.日本公务员培训制度以及对我国公务员培训制度的启示[D].吉林大学硕士论文,2007.

[3]佐藤达夫.国家公务员制度[M].日本:学阳书房,1997

[4] 陈福今. 《公务员培训理论与实践》[M].北京: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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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管理的核心是绩效考核,绩效考核指标反映的是考核内容,即从哪些方面来对绩效进行考核,是不是所有工作都需要考核,是不是时时都需要考核,如何进行考核。所以绩效考核指标的设计科学与否关系到考核的结果是否准确,影响到绩效管理的有效性和考核对象的公平感,也能在很大程度上推动行政机关尽快对社会公众的需求做出反应,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产品和服务。本文基于公务员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设计展开探讨,以人事部门的教育培训岗位为切入点,着力将软系统方法论(SSM)的分析方法引入到公务员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设计当中,以完善公务员绩效考核制度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一、公务员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存在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我国对公务员的考核涵盖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虽然《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对这五个考核方面做出了解释,但是依然过于笼统,指导作用不强,公务员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的不健全,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考核指标过于笼统,缺乏具体性和针对性。首先,考核指标“德、能、勤、绩、廉”这五个一级指标的层次划分不够,指标要素笼统、模糊。其次,公务员按照职位类别可分为综合管理类、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等,各类公务员从事的工作岗位在工作性质、特点、内容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距,对他们的绩效考核标准应有所不同。然而,现实情况是对所有的公务员都采用相同的考核内容,考核指标缺乏具体性和针对性。

2.考核指标不够量化,可操作性不强。我国公务员考核虽然明确强调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原则,但在实际考核中,考核指标“德、能、勤、绩、廉”主要采用个人述职和民主评议法,属于定性分析方法,缺乏可量化的数据进行分析。一般而言,考核指标应力求细致、量化、全面,程序设计科学,避免随意性和片面性,客观、公正地评价考核对象的真实工作实绩和工作表现,让被考核者信服和持续改进工作业绩。

3.考核指标与实际岗位工作相脱节。目前很多行政机关对公务员的考核采用相同的考核内容“德、能、勤、绩、廉”和标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没有基于岗位职责制定具体的、有针对性的绩效考核指标,致使对公务员的绩效考核指标与实际工作内容相脱节,无法发挥绩效考核的杠杆作用,因此岗位分析是分解提炼公务员绩效考核指标的基础。公务员的个人绩效考核指标,应在分解提炼部门绩效考核指标的基础上,再结合个人的具体岗位职责分解细化出来。

二、运用SSM分析法分解提炼绩效考核指标的方法

SSM(Soft System Methodology)是由Checkland教授等在1972年提出,从系统的角度来认知和处理复杂问题的方法。SSM能将系统面对的软因素(政治、文化、人类行为)和复杂环境,逐步逐层地进行剖析,然后提出逻辑合理和现实可行的解决方案,至今,SSM日益成为分析和诊断复杂问题的有效工具。SSM的核心是任何一个被分析对象都可以从三个问题——为什么做(why)、做什么(what)和怎样做(how)入手,通过概念模型的构建细化必要的行为,逐层分析明确“做什么-怎么做-为什么做”三个核心问题,直到绩效考核指标(产出指标、效率指标、效果指标)可以直接和清晰的定义,通过和各方利益相关者讨论,达成共识,进而形成逻辑严谨、系统全面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利用SSM方法设计公务员实际工作岗位的绩效考核指标,具体过程如下:(1)收集与岗位相关的资料信息,明确岗位职责。可以从岗位说明书、组织机构文字材料、工作日志、工作总结等方面收集查找关于岗位描述的信息资料,进而明确岗位职责。(2)针对具体的岗位职责,通过“做什么-怎么做-为什么做”的范式来重新描述,形成概念模型。(3)对每一个概念模型逐层展开,上一层的“做什么”与下一层的“为什么做”相关联,且每一层的步骤都是在回答上层步骤中的“怎样做”。(4)每一个步骤又可以分解成一系列子步骤,这些子步骤需在逻辑上保证上一步骤的实现,有些子步骤可能和现实行为有所不同,这时就需要与不同层面的利益相关者讨论,找出影响其绩效的关键行为。(5)重复第(3)和第(4)步骤,直到所有的步骤都可以按照产出、效率、效果等分类给出可测量的绩效考核指标。(6)不同绩效考核指标之间权重的分配,可以根据指标所处层面的不同位置判断指标重要性,层面越高则越重要。通过这样的方法,提炼单位里所有公务员工作岗位的绩效指标,以构建公务员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三、运用SSM分析法分解提炼绩效考核指标的步骤

公务员的工作性质有如下特点:以脑力劳动为主、对自己的任务时间安排弹性大、工作过程难以监督、工作成果难以准确衡量、知识和技能的要求高。因此,公务员绩效考核指标的设置要结合公务员的工作特点,基于岗位职责以及所在部门职责,采取SSM分析法逐步逐层分解提炼绩效考核指标,从而构建更量化、更科学的公务员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下面以人事部门的“教育培训”岗位为例,介绍如何运用SSM分析法分解提炼其绩效考核指标:

第一步:收集大量关于“教育培训”岗位描述的信息和资料,了解到人事部门对该岗位的职责描述是“制定教育培训工作规划、计划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第二步:明确表述“做什么-怎么做-为什么做”。即为了确保教育培训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实施(Why),通过对培训计划制定、培训过程监控和培训效果评估(How),致力于确保年初制定计划的完成、培训过程顺利和培训效果良好(What)。

第三步:进一步回答第二步中的What“致力于确保年初制定计划的完成……”。通过一系列的步骤来表征如何实现。

第四步:测评。对第三步中的具体举措执行效果进行测评,分为两个层面,其中产出和效率关注内部或操作层面;另外效果是在战略层面关注产出的结果是否能到达目标。根据图1,形成可测量的绩效考核指标,如表1:

综上所述,SSM分析法适用于对那些目标和内部关系较为复杂的运行和管理系统展开科学有效的逻辑分析,是一种具有逻辑结构程序,并具备可操作性的分析工具。基于公务员实际工作岗位,采用SSM分析法分解提炼出来的绩效考核指标,更科学、更准确、更合理,而且容易被各级管理者所掌握,可操作性强,能较好地弥补目前公务员绩效考核中普遍存在的考核指标过于笼统含糊、与实际工作相关脱节、不够量化等不足。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