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级教师申报材料模板(10篇)

时间:2023-03-01 16:37:02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特级教师申报材料,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特级教师申报材料

篇1

当一名人民教师,是我儿时的梦想。初中毕业时,我报考了师范。经过晓庄师范的三年学习,我怀揣着对教育的美好憧憬走上了教书育人的岗位。让我感到荣幸和自豪的是,工作的第一个年头的9月10日,便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一个教师节。因而,我对教师节有着别样的情愫。

1985年9月10日,第一个教师节。对于我这个刚刚走上工作岗位的新教师来说,这可谓是一个非同寻常的节日。

记得那天早晨,我一走进教室,同学们个个绽开笑脸,大声喊着:“老师,教师节快乐!”同学们那饱含童心的祝福好似一股涓涓溪流,从我的耳畔流入我的心间,涌遍我的全身,让我体悟到了一种初为人师的幸福。那灿烂的微笑,那真情的祝福,就是同学们献给我的最珍贵的教师节礼物。直至今日,那种情景仍清晰地浮现在我的脑海之中。

上午第一节课是我的语文课,让我始料未及的是,校长来听我的课了。

那堂课,我上的是四年级的《珍贵的教科书》这一课。课堂上,我的教学完全是按照教案亦步亦趋地走下来的,课堂气氛极其沉闷,学生思维不够活跃,我感觉整节课上得相当吃力。这堂课的时间,我也觉得特别漫长。好不容易熬到了下课,一种疲惫之感顿时弥散我的全身。心想,校长肯定要训斥我了。然而,让我没有想到的是,校长非但没有指责我,反而表扬了我,说我语文功底扎实,对教材的把握很准确,分析得也很深刻,将来一定是个很不错的语文老师。校长也语重心长地指出:“小潘啊,这节课,你太拘泥于教案了,对学生的课堂学习状态关注不够。课堂上,老师讲得太多,学生练得太少。这不奇怪,每位新教师都会遇上这些问题。你如果能够注意到这些细节问题,相信你的课一定会上得更好的。”

校长的话语鼓舞了我,指引了我语文教学的方向,也坚定了我当好语文教师的信心。今天想来,校长选择在教师节这个特别的日子来听我的课,是有着一种特别的意味和特别的期待的。这或许就是校长为年轻教师精心准备的一份最特殊的礼物吧!

1994年9月10日,这是我工作的第10个年头里的第10个教师节。这个教师节,我获得了首批“南京市优秀青年教师”的称号。这是经过层层选拔、考核,“考”出来的一种荣誉。这个荣誉的获得,使我更深地体会到教学就是一种探索实践,一种改进优化的过程。

记得我刚走上工作岗位的那几年,尽管我对语文教学抱着一丝不苟的态度,然而,我的课堂教学总是难以引起学生的兴趣。这让我苦恼不已。

我问学生为何对我的语文课兴趣不浓。

学生说:“你上课总是老一套,没有什么新鲜感。”

学生率真的话语让我感到汗颜,同时也让我茅塞顿开。

于是,我就下定决心,有意识地去寻求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就在百思不得其解之际,我在图书馆里读到了俄国形式主义理论家什克洛夫斯基的《作为手法的艺术》这篇文章。什克洛夫斯基在文中提出了一种叫“陌生化”的理论。所谓“陌生化”,就是指把与人太切近的事物或现象从身边推陈出新,以造成似曾相识的生疏感,使丧失了感觉的语言变得生动起来。“陌生化”手法是以一种新颖的、独特的信息,引起人们无意注意的高度集中,不断打破或修正人们的心理定势,使人们的感受从麻木不仁和昏昏欲睡中惊醒过来,从而对周围的事物产生一种新的感觉和新的发现。

“陌生化”理论,让我眼睛为之一亮。这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于是,在市区专家的指导下,我尝试着把“陌生化”理论,引进我的语文课堂,让我的语文课能够产生一种“陌生化”效应,吸引学生的注意力,引发他们的学习兴趣,从而提高课堂教学的效率。

因为寻求教学的“陌生化”,我的学生愈来愈喜爱我的语文课了;因为寻求教学的“陌生化”,我的学生体会到了语文学习的无穷魅力;因为寻求教学的“陌生化”,我感悟到了教学语文的真谛――备课要更加深入,目光要更加敏锐,思路要更加灵活,语言要更加鲜活,设计要更加新颖;因为寻求教学的“陌生化”,我感受到了做一个语文教师的幸福。

是的,年轻教师的专业成长,不仅需要有一种自我反思的习惯,也需要有一种自我解剖的勇气,更需要有一种探索的智慧和实践的定力。

2002年9月10日,这是我任教第18个年头里的第18个教师节。这个教师节,我获得了第8批“江苏省特级教师”的殊荣。

提起这次特级教师的评审,真的让我感动不已。

2001年下半年,我脱产在东北师范大学参加为期3个月国家级骨干教师培训。然而,就在此期间,江苏省第8批特级教师开始申报。

一日午后,校长打来电话动员我申报特级教师。这让我颇感意外和为难。我觉得自己比较年轻,在教学上还有许多需要提升的地方,自己离特级教师还有一段距离,于是我就想放弃这次申报的机会。校长知道我的心思后,就在电话那一端耐心地开导我:“你申报特级教师,不只是你个人的事情,也是学校发展的需要。机会是给有准备的人的,年轻人要善于把握机会,塑造自己,提升自己。你要有梦想,还是尝试着报报看吧。”校长的这番话语,触动了我。这样,我就抱着尝试的心态申报了。

当时,我在长春,无法回南京整理自己的申报材料。邢跃武、祝瑞松、刘荃三位青年教师得知了这个讯息之后,就主动给我打电话,要我一定珍惜这次机会,并说我的成功,也是他们的成功,申报材料由他们来帮我整理,保证让我满意。

2001年12月初,评审组的专家要来学校听我的课、开座谈会。时间紧急,而此时我又在东北,校长就又给我打来电话,让我乘坐飞机赶回南京,准备上课和有关备查材料。我对校长说:“乘飞机,代价太大了,我还是坐火车回来吧。”校长说:“火车太慢,飞机快。早点回来,准备得可以充分一点。”

让我意外的是,评审组在进行民意调查时,老师们说起我的成长事迹,个个情浓意烈,如数家珍。有的老师竟然还在座间落下眼泪……

更让我没有想到的是,这次申报我通过了,成为当时南京市最年轻的小学语文特级教师。

这一次次的意外,这一次次的感动,温暖着我的心房,荡涤着我的灵魂。是呀,一个教师的专业成长,怎能离得开领导和同事的关爱和帮助啊!

2006年9月10日,这是我工作以来的第22个教师节。这个教师节前的9月6日,《中国教师报》在头版以《一个好汉三个帮,团队的力量有多大?》为题报道了我和我的团队的成长故事。这是该报在教师节期间,首次向全国隆重推出的一个优秀教师团队。这也是我们继2004年5月被《江苏教育》作为“典型”推介(《南湖一小的语文教学“M4”》)之后,又一次被媒体深度报道。因而,这个教师节对于我来说,便有了一种别样的感受和特别的意义。

提起团队建设,我是一个积极的倡导者,更是一个其中的受益者。

早在1993年,我们学校先后来了三位年轻的男教师任教语文。这三位青年教师很有才情和悟性,对我也很尊敬,都亲切地叫我“老大哥”。他们在教学上遇到问题时常会来问我,我也总是竭尽全力地帮助他们解决,久而久之,我们四个人就成了最亲密的朋友。于是,“M4”语文教学团队就这样在一种极其自然的状态下产生了。

把课上到学生的心里去,这是我们四个人的共同追寻。我作为老大哥总喜欢把他们召集在一起“磨课”。我们四个人当中,不管谁要上公开课,集体“磨课”是每一次公开教学前的必修课。上课者选定教学内容之后,我们总会坐下来研读教材,探寻教学的最佳路径。一个思路不行,再换一个思路。接着上课者再将这些意见吸收进去,第二天进行试教,然后继续提出意见。如此反复琢磨,仔细推敲,直到把课上得大家都满意为止。一个人上课,其余三个人比上课者更忙碌,更辛苦。课上好了,大家都很开心。这或许在别人看来,不就是上一堂课嘛,犯得着这样吗?然而,我们却认为,上课是教师的安身立命之本,是对学生的负责,更是对自己的负责,容不得一丝轻视与怠慢,一堂堂好课就应该这样来磨。一次次的磨课,让我们尝到了成功的喜悦和合作的甜头。磨课,让我们拥有了研读文本的智慧;磨课,让我们积累了课堂教学的经验;磨课,还让我们酿造出了团队的精神。

我们四个人成功合作的故事,在南京乃至江苏的教育界被传为佳话,不少学校也在学习、效仿。

俗话说,一树难成林,一花难成春。凝聚才会产生强大的力量,合作方能取得更大的成功。团队精神应该是当下教师必备的一种素养。

2010年9月10日,第26个教师节。这个教师节,我的徒弟刘荃被评为第11批“江苏省特级教师”。看到一个个年轻教师成长起来,我倍感自豪和欣慰。

2013年9月10日,第29个教师节。这个教师节,我作为刚刚履新的校长,为全校老师精心策划了一个简朴而特别的教师节庆祝仪式。

任教近30年,即将迎来第30个教师节,这是我人生最大的幸运和最好的财富。回顾过去30年的教育历程,我愈发真切地感受到教师节对于我来说,是有着诸多特殊意蕴的。它就像是一个个里程碑,记录下我教育之路上探索的足迹;它也像是前方的那道地平线,引领着我上下求索,奋力前行,去追寻自己的教育梦想。

链接一:教师节故事

传承

因为我的小学语文老师,我立志并成为了一名小学教师。踏上教师岗位的第一个教师节,我收到了一份珍贵的礼物,那是我同学转赠我的一封信,是我们毕业时由她保存的语文老师给我们的最后一封信,也是老师给我们上的最后一堂课。他在信中告诉我们,“世界给予我们每个人最公平的,那就是时间”,“做一名教师,生活是比较清苦”,但最大的幸福就是“看到自己的学生健康成长”,所以“住进陈旧的居室无怨;生炉子的烟火熏得流泪无悔”。他在信中还教导我们,“凡事要主动、积极,因为‘我长大了’”;要“牢固树立劳动观念,因为劳动创造了一切”;要“勤于学业,博览群书,掌握过硬的科学文化知识,做学习的小主人”;要“像‘第二个徒弟’那样,用自己的笔杆、用自己的锤子、用自己的镰刀、用自己的双手在人们的心里刻下一个名字”……

篇2

名校评选工作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市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县(市、区)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对所属申报学校的预查、资格确认、初评、择优推荐和材料选送等工作(市直学校的预查等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进行)。各县(市、区)要按市政府的要求,加强对名校评选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工作质量。

二、评选标准

申报学校必须具备衢政发〔20*〕42号文件规定的四项基本条件。评审以各级各类省示范性学校评估标准为主要依据,即高中段学校须达省等级重点高中要求,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小学须达相应的省示范学校标准,幼儿园须达到省一级幼儿园标准,特殊教育学校参照相关标准评定。已经被命名为各类省等级重点高中或示范学校的,以组织评估验收时上级部门提供的评估报告为基本依据,着重考核评估时尚未达标项目的达标情况和整改意见的落实情况。未经省等级重点高中评估或各类示范学校(幼儿园)认定的学校,要认真对照标准,做好自查自评工作。

为体现“坚持标准、注重实绩、尊重民意、好中择优”的原则,名校必须达到以下标准:

1、办学历史10年以上,办学行为规范,办学特色鲜明,校园文化建设卓有成效。

2、积极推进素质教育,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在县(市、区)教育局(教研室)组织的学科抽测中,后20%学生的比例逐年下降。近三年,学生在教育部门组织(或经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德智体美等各项竞赛中至少有获市集体二等奖、个人一等奖以上的项目。

3、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高于全市同类学校平均水平。小学(幼儿园)专科学历以上专任教师,城区学校达95%以上、农村学校达75%以上;初中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师,城市学校达90%以上、农村学校达72%以上。高中段学校,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研究生课程班结业的教师数占专任教师总数的比例达10%以上。

4、拥有一定数量的知名教师。普通高中拥有在职全国优秀教师、省功勋教师、省特级教师、省优秀教师、省教坛新秀、市名师、市名校长、市学科带头人等5人以上,其它学校3人以上。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列入评选范围:

1、在评选活动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2、在师德师风建设、规范办学行为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的;

3、违章招生、违规收费,社会反映强烈的;

4、发生重大安全、卫生事故,经主管部门认定为学校应负主要责任的。

在坚持标准的前提下,第三批*市名校的评选继续向农村初中学校倾斜,以进一步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申报名校的农村初中,在硬件建设、教科研成果获奖档次、拥有名师数量等方面可适当降低要求,但要把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形成鲜明办学特色、为当地经济社会建设服务以及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的作用作为重要条件。

三、准备工作和评选办法

名校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学校申报、县(市、区)推荐和全市联评相结合的办法。评选工作重在过程,重在调动各级各类学校创优、创特、创新的积极性,重在发挥名校的示范导向作用和品牌效应,重在提升教育的综合实力。

申报学校要在当地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抓住机遇,积极进取,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1、以争创名校为动力,动员全体师生员工积极参与争创活动。通过争创活动凝聚人心、鼓舞士气,进一步明确办学方向,促进学校各方面工作,努力把学校办成高水平、有特色的示范性窗口学校。

2、全面回顾学校发展的历史,认真总结近几年来(以近三年为主)学校工作的成绩和经验,特别要注意总结办学特色和教育创新方面的经验,对照相应标准,实事求是地做好自查自评工作,找出差距,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强化优势,弥补不足,认真做好整改工作。

3、在广泛发动、全员参与、达成共识的基础上,形成自查自评报告,填写《第三批*市名校申报表》(见附件),经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报县(市、区)人民政府同意后,向市政府提出正式申报要求(有关申报材料送市名校评选办公室)。学校的自查自评报告应包括学校历史沿革和概况,对照相应标准的自查自评情况,近几年主要工作和办学实绩,学校目标定位和发展规划等内容。在“主要工作和办学实绩”中,要求陈述申报名校的理由,重点介绍学校的办学特色、推进素质教育的举措和成效,在市内、外有一定影响的教育教学成果,以及在学校管理、事业发展、示范辐射作用等方面较新较突出的成就。农村初中还要着重介绍为当地经济社会建设服务以及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所做的主要工作和取得的成绩。

名校评选的申报程序和实施办法:

1、资格确认。学校经自查自评后认为符合申报名校基本条件的,可向当地政府提出申请,并由当地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组织预查及初评。预查的主要内容是:学校是否符合申报的基本条件;申报指导思想是否端正,申报的各项准备工作是否到位;陈述的申报理由是否客观真实;学校在当地示范辐射作用发挥得如何等。经县(市、区)初评确认具有申报资格的,由县(市、区)教育局向市教育局上报学校的自查自评报告、《第三批*市名校申报表》和学校情况简介。

2、专家组考评。在接到学校的正式申请后,由市教育局组织专家组对申报学校进行全面、综合、动态的考评。考评的重点是:规范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办学特色,队伍建设,办学水平和示范辐射作用等内容。在深入考察、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考评组对学校工作进行综合分析,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并如实地将考评结果报市名校评选领导小组。

3、社会公认度测评。对县(市、区)推荐的名校候选对象,由名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进行社会公认度测评。在*教育网上介绍候选学校情况,以投票的方式接受公众测评,并在一定范围内发放民意测评表,广泛收集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测评结果作为名校评选的参考依据。学校情况简介由各校提供,一般控制在300字以内。

4、组织联评。在学校自评、县(市、区)推荐、专家组考评、公众测评的基础上,由市名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召开评委会进行联评,评选出第三批*市名校若干所。

5、社会公示。对通过联评确定的第三批名校通过有关媒体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市教育局组织核查,并根据核查结果,按市政府文件精神,作出相应的处理。

6、命名表彰。第三批“*市名校”由市人民政府命名公布,授予奖牌并予表彰。表彰时间定于2009年教师节。

四、评选工作日程安排

1、7月15日前为学校申报,县(市、区)初评、推荐阶段。由申报学校根据申报条件和评选标准,进行自查自评。符合条件的,向县(市、区)提出申报,经当地县(市、区)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初评后,由县(市、区)教育局从中择优向市教育局推荐,并同时上报被推荐学校的自查自评报告、《第三批*市名校申报表》和学校情况简介。各项书面材料的电子文档一并上报。

2、8月10日前为专家组考评和社会公认度测评阶段。由市教育局组织专家组对申报学校进行综合考评,分别写出考评报告,提交市名校评选领导小组。同时通过有关媒体,采取一定的方式对申报学校进行社会公认度测评,广泛收集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

3、8月20日前为组织联评、社会公示和结果审定阶段。由市名校评选领导小组召开评委会进行联评,确定第三批名校的初选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由市教育局组织人员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而后,由名校评选领导小组将评选结果报市政府审定。

篇3

申报学校必须具备衢政发〔20*〕42号文件规定的四项基本条件。评审以各级各类省示范性学校评估标准为主要依据,即高中段学校须达省等级重点高中要求,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小学须达相应的省示范学校标准,幼儿园须达到省一级幼儿园标准,特殊教育学校参照相关标准评定。已经被命名为各类省等级重点高中或示范学校的,以组织评估验收时上级部门提供的评估报告为基本依据,着重考核评估时尚未达标项目的达标情况和整改意见的落实情况。未经省等级重点高中评估或各类示范学校(幼儿园)认定的学校,要认真对照标准,做好自查自评工作。

为体现“坚持标准、注重实绩、尊重民意、好中择优”的原则,名校必须达到以下标准:

1、办学历史10年以上,办学行为规范,办学特色鲜明,校园文化建设卓有成效。

2、积极推进素质教育,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在县(市、区)教育局(教研室)组织的学科抽测中,后20%学生的比例逐年下降。近三年,学生在教育部门组织(或经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德智体美等各项竞赛中至少有获市集体二等奖、个人一等奖以上的项目。

3、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高于全市同类学校平均水平。小学(幼儿园)专科学历以上专任教师,城区学校达95%以上、农村学校达75%以上;初中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师,城市学校达90%以上、农村学校达72%以上。高中段学校,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研究生课程班结业的教师数占专任教师总数的比例达10%以上。

4、拥有一定数量的知名教师。普通高中拥有在职全国优秀教师、省功勋教师、省特级教师、省优秀教师、省教坛新秀、市名师、市名校长、市学科带头人等5人以上,其它学校3人以上。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列入评选范围:

1、在评选活动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2、在师德师风建设、规范办学行为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的;

3、违章招生、违规收费,社会反映强烈的;

4、发生重大安全、卫生事故,经主管部门认定为学校应负主要责任的。

在坚持标准的前提下,第三批*市名校的评选继续向农村初中学校倾斜,以进一步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申报名校的农村初中,在硬件建设、教科研成果获奖档次、拥有名师数量等方面可适当降低要求,但要把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形成鲜明办学特色、为当地经济社会建设服务以及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的作用作为重要条件。

二、评选活动的组织

名校评选工作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市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县(市、区)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对所属申报学校的预查、资格确认、初评、择优推荐和材料选送等工作(市直学校的预查等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进行)。各县(市、区)要按市政府的要求,加强对名校评选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工作质量。

三、准备工作和评选办法

名校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学校申报、县(市、区)推荐和全市联评相结合的办法。评选工作重在过程,重在调动各级各类学校创优、创特、创新的积极性,重在发挥名校的示范导向作用和品牌效应,重在提升教育的综合实力。

申报学校要在当地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抓住机遇,积极进取,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1、以争创名校为动力,动员全体师生员工积极参与争创活动。通过争创活动凝聚人心、鼓舞士气,进一步明确办学方向,促进学校各方面工作,努力把学校办成高水平、有特色的示范性窗口学校。

2、全面回顾学校发展的历史,认真总结近几年来(以近三年为主)学校工作的成绩和经验,特别要注意总结办学特色和教育创新方面的经验,对照相应标准,实事求是地做好自查自评工作,找出差距,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强化优势,弥补不足,认真做好整改工作。

3、在广泛发动、全员参与、达成共识的基础上,形成自查自评报告,填写《第三批*市名校申报表》(见附件),经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报县(市、区)人民政府同意后,向市政府提出正式申报要求(有关申报材料送市名校评选办公室)。学校的自查自评报告应包括学校历史沿革和概况,对照相应标准的自查自评情况,近几年主要工作和办学实绩,学校目标定位和发展规划等内容。在“主要工作和办学实绩”中,要求陈述申报名校的理由,重点介绍学校的办学特色、推进素质教育的举措和成效,在市内、外有一定影响的教育教学成果,以及在学校管理、事业发展、示范辐射作用等方面较新较突出的成就。农村初中还要着重介绍为当地经济社会建设服务以及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所做的主要工作和取得的成绩。

名校评选的申报程序和实施办法:

1、资格确认。学校经自查自评后认为符合申报名校基本条件的,可向当地政府提出申请,并由当地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组织预查及初评。预查的主要内容是:学校是否符合申报的基本条件;申报指导思想是否端正,申报的各项准备工作是否到位;陈述的申报理由是否客观真实;学校在当地示范辐射作用发挥得如何等。经县(市、区)初评确认具有申报资格的,由县(市、区)教育局向市教育局上报学校的自查自评报告、《第三批*市名校申报表》和学校情况简介。

2、专家组考评。在接到学校的正式申请后,由市教育局组织专家组对申报学校进行全面、综合、动态的考评。考评的重点是:规范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办学特色,队伍建设,办学水平和示范辐射作用等内容。在深入考察、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考评组对学校工作进行综合分析,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并如实地将考评结果报市名校评选领导小组。

3、社会公认度测评。对县(市、区)推荐的名校候选对象,由名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进行社会公认度测评。在*教育网上介绍候选学校情况,以投票的方式接受公众测评,并在一定范围内发放民意测评表,广泛收集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测评结果作为名校评选的参考依据。学校情况简介由各校提供,一般控制在300字以内。

4、组织联评。在学校自评、县(市、区)推荐、专家组考评、公众测评的基础上,由市名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召开评委会进行联评,评选出第三批*市名校若干所。

5、社会公示。对通过联评确定的第三批名校通过有关媒体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市教育局组织核查,并根据核查结果,按市政府文件精神,作出相应的处理。

6、命名表彰。第三批“*市名校”由市人民政府命名公布,授予奖牌并予表彰。表彰时间定于2009年教师节。

四、评选工作日程安排

1、7月15日前为学校申报,县(市、区)初评、推荐阶段。由申报学校根据申报条件和评选标准,进行自查自评。符合条件的,向县(市、区)提出申报,经当地县(市、区)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初评后,由县(市、区)教育局从中择优向市教育局推荐,并同时上报被推荐学校的自查自评报告、《第三批*市名校申报表》和学校情况简介。各项书面材料的电子文档一并上报。

2、8月10日前为专家组考评和社会公认度测评阶段。由市教育局组织专家组对申报学校进行综合考评,分别写出考评报告,提交市名校评选领导小组。同时通过有关媒体,采取一定的方式对申报学校进行社会公认度测评,广泛收集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

3、8月20日前为组织联评、社会公示和结果审定阶段。由市名校评选领导小组召开评委会进行联评,确定第三批名校的初选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由市教育局组织人员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而后,由名校评选领导小组将评选结果报市政府审定。

篇4

以党的*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于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以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为目标,以“全体参与、重点培养、集中评估、整体提升”为理念,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培养一批师德高、造诣深、有影响的名教师;创建一批管理好、有特色、质量高的名学校;造就一批有思想、善管理、敢创新的名校长。

二、目标

从2009年开始,用5年时间,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重点培养名师600名,其中高中名师200名、初中名师180名、小学名师200名、幼儿园名师20名;创建高中阶段教育(含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名校10所;培养名校长100名,其中高中15名、初中25名、小学50名、幼儿园10名。自2009年至2013年五年间,每年按照目标数的五分之一进行评选。

三、范围对象

名师、名校长评选工作范围是全市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初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含民办各类学校)在职在岗教师和校长。名校评选范围为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

四、评选条件

(一)名师名校长入选条件

1、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坚定信念,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2)热爱学校,依法执教,全面贯彻教育方针;

(3)热爱学生,教书育人,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4)敬业爱岗,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5)治学严谨,学风端正,具有团结协作、改革创新的精神。

2、具体条件

(1)名师

①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下,中学教师具有高级职称,小学、幼儿园教师具有特高级职称;在职在岗的中小学特级教师为当然“名师”人选;

②中学教师具备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具备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幼儿园教师具备中专毕业及以上学历;

③获得过市(地)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优质课奖励或由市(地)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综合荣誉称号;

④对所教学科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教育思想端正,有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和突出的教育教学专长,教学水平高,教书育人成绩突出,在本市有较高知名度;

⑤具备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发表或出版过较高水平的教育教学论著或教材;承担过省级以上课题,并用以指导教育教学实践,取得较大成效。

(2)名校长

①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下,具有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担任校长(正职)3年以上;

②中学校长具备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具备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③获得过市(地)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综合荣誉称号;

④具备较高的教育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学校管理经验,掌握国内外教育发展动态,有正确的教育思想、较强的教学能力和教育行政管理能力,兼任一门课程的教学,作风民主,公正廉洁,办学实绩突出,在本市有较高知名度,所在学校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在全市起示范作用的先进学校;

⑤掌握现代教育管理理论,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积极开展学校管理研究并取得显著成果,发表或出版过较高水平的教育教学论文或论著。

(二)名校评选条件

1、管理水平高。坚持依法治校,以德治校,民主治校;校长素质高,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崇高的人格魅力;学校班子团结合作、科学民主、和谐高效;学校管理内涵丰富,管理效果好,社会认可度高,办学行为规范。

2、教育教学质量高。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教育理念,尊重教学主体,注重健康协调发展;注重培育全体学生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学会健体、学会审美、学会合作的综合素质,并在一定的文化知识领域形成自己的办学特色。

3、师德师风正。教师为人师表,师德高尚,教风浓厚,学历达标;教师能模范执行行为规范的要求,树立正确的学生观、教师观、教学观、质量观、人才观,坚定素质教育的观念;具有敬业爱生、乐于奉献、以身立教、以德育人的精神境界。

4、教育科研创新能力强。重视科研工作,广大教师积极参与科研工作;有科研工作机构和科研经费,科研成果获地市以上奖励和同行公认;加强继续教育,在提高学历层次的同时,抓好校本培训和群众性科研,创造勇于创新氛围,争当创新型教师,造就一批德高业精、同行公认的名师。

5、校园文化氛围浓。学校建筑布局合理,色调和谐,功能齐全;校园环境洁净、优美,积淀浓郁的文化特质,展现健康向上、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

6、教学设施完备。具备先进的教学设施、设备,各项办学设施达到省颁标准。

7、社会满意程度高。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无乱收费、乱补课现象;学校的教育质量、服务态度、综合实力、精神风貌、办学特色,赢得了社会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成立宜春市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名校名校长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教育局局长徐晖同志担任组长,市教育局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市教育局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名师、名校、名校长评选的日常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聘请若干名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过硬的市内知名教师、学者和教育工作者组成市评审委员会参与评审工作。

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和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应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负责本单位参选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统筹规划

各地各级教育部门和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原则,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相对集中人力、财力用于参加名师、名校、名校长评选工作;要坚持标准、宁缺勿滥,各县(市、区)对辖区内学校办学情况要作出评估,扬长避短,精心组织,确保质量;要紧密围绕教育教学这个中心,强化各项工作举措,带动学校各项工作的全面创新和发展。

六、评选办法

(一)评选程序

名师、名校、名校长评选工作于2009年年初正式启动,由市名师名校名校长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名师、名校、名校长评选标准,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方式遴选。具体办法为:

1、推荐。各县(市、区)教育(文教)局(教委)在学校开展评选活动的基础上,按市名师名校名校长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下达的指标推荐,由申请者填写推荐表,连同有关证书、材料,经所在学校、县(市、区)教育(文教)局(教委)逐级审核盖章后,交市名师名校名校长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初审。市名师名校名校长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评选标准,对申报者进行初审,并在宜春市教育信息网上公示,接受社会投票,确定初选对象。

3、评审。市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价,提出书面评审意见。

4、审批。市名师名校名校长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对评审委员会评审意见进行审核。

5、认定。对审定的对象公示一周,期内无异议者,由市名师名校名校长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报请市政府正式授予名师、名校、名校长称号。

(二)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