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02 15: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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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主动避灾。坚持群众自愿、政府主导、阳光操作原则,以“整体搬得出,长期稳得住,逐步富得起”为目标,通过避灾搬迁,提高灾区人民的抗灾水平和能力,确保灾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改善灾区人民的生产生活条件。
二、基本原则
(一)自愿搬迁原则。居住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需要搬迁的移民,必须在自愿的基础上,由本人提出申请。各有关镇(街道)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确保在自愿的基础上,实现搬迁。
(二)政府主导原则。避灾搬迁移民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必须由政府主导,组织各方面力量参与实施。
(三)整体搬迁原则。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对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工程治理难度大或工程治理效益差,且具备避灾搬迁条件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整体搬迁移民,主动避让地质灾害,最大限度地保障地质灾害易发区内人民的生命与财产安全。
三、目标任务
从今年起,用两年时间对居住在危害程度高、治理难度大的隐患点的群众,在自愿的基础上,实施移民搬迁,使他们搬迁后的抗灾能力显著增强、居住安全环境和条件明显改善、生产生活水平有所提高。根据我区需要避灾移民搬迁的任务和工作的实际情况,今年在沙石镇东风村、水西镇石珠村、沙河镇华林村等镇村的50户214人实施避灾移民搬迁。
四、补助标准
避灾移民搬迁工作的补助标准以人为单位进行补助,省补助3500元,市配套400元,区配套100元,到户资金人均3500元,其余资金统筹用于集中安置点公共基础设施的改善
五、实施步骤
(一)搬迁对象核查。各有关镇(街道)要在7月底前对本地急需并自愿避灾的群众,进行核查,确定准确的避灾搬迁点和人数。
(二)制定避灾移民搬迁规划。各有关镇(街道)要在7月底前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和避灾移民搬迁规划,包括移民搬迁的组织、搬迁对象的核实确定、安置点的选择、基础设施建设等。新的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点要进行地质灾害评估。
(三)强化宣传动员。各有关镇(街道)要在8月中旬前组织干部深入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农户家中去,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做到“工作人员上门到户、宣传资料发放到户、政策规定宣读到户、群众疑虑解释到户”,广泛宣传党和政府的避灾移民搬迁政策,宣传灾害隐患对生命财产的威胁,让群众充分认识到地质灾害隐患的严重性,让群众自愿搬迁,隐患点整体搬迁。
(四)确定搬迁对象和安置点。各有关镇(街道)要在8月20日前指导有移民搬迁任务的村确定拟搬迁移民对象,并在本村公示;8月30日前完成镇(街道)拟搬迁移民对象的审查工作,并报区地质灾害避灾移民搬迁领导小组审批。集中安置的要在8月底前完成安置点的选点和规划设计工作,同时办理好有关报批手续;分散安置的镇(街道)要督促搬迁户在8月底前完成安置点选定工作,地矿部门要组织专人对所有安置点进行地质灾害评估,防止二次避灾搬迁现象发生。
(五)组织搬迁对象自主建房。各有关镇(街道)要督促搬迁户在今年12月31前完成搬迁移民新建房屋建设,并于明年春节前搬入新居。
(六)总结验收。2012年2月由区地质灾害避灾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对各安置点进行验收,同时做好相关资料、档案的收集整理,对避灾移民搬迁工作进行总结上报。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避灾移民搬迁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系统工程,为确保搬迁工作顺利进行,区政府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区发改委、财政局、建设局、交通局、水利局、扶贫和移民办、新村办、市国土局分局、市地矿局直属分局、州城郊供电公司、有避灾移民搬迁任务的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区地质灾害避灾移民搬迁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扶贫和移民办),具体负责避灾移民搬迁的日常组织和实施工作。
(二)密切部门配合。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明确职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
区扶贫和移民办:负责移民搬迁的日常组织工作,计划和资金的协调、移民搬迁工程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等工作;
区发改委、区建设局:负责将符合条件的地质灾害移民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计划优先安排;同时做好避灾移民集中安置点的规划设计及新户型图纸设计等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移民搬迁资金的筹措、使用和监管;
区交通局:负责安置点的公路建设;
区水利局:负责安置点的饮用水工程建设;
区新村办:争取将避灾移民搬迁安置点纳入新农村建设示范点;
市地矿局直属分局:负责对各有关镇(街道)摸底调查情况进行确认,地质灾害隐患核查、搬迁安置新址评估、避灾业务指导等工作;
市国土局分局:负责搬迁移民安置用地的协调审批工作,确保避灾移民的安置用地;
州城郊供电公司:负责安置点的用电建设;
各有关镇(街道)负责搬迁移民对象的摸底调查、审查核实、宣传发动、安置点选址,因避灾移民搬迁而导致的矛盾纠纷处理等工作;其他相关部门也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有关工作。
(三)严格规范操作。避灾移民搬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有关镇(街道)要坚持“政府主导、群众自愿、阳光操作”,以“整体搬得出、长期稳得住、逐步富得起”为目标,严格规范操作,切实将此民生工程建设成为民心工程,确保移民安居乐业,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1、移民对象的认定。对象的认定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全过程“阳光操作”。避灾移民搬迁的对象是居住在地矿部门认定的危害程度高、治理难度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群众。在操作过程中,要坚持“户申请,村推荐,镇(街道)审查,区批准”的程序。(1)由自愿搬迁的农户提出申请,填写《移民扶贫搬迁申请书》,由村委会核实有关情况,确定拟搬迁移民对象,并在本村进行张榜公示;(2)经第一次公示无异议后,由村委会报镇(街道)审查并确定拟搬迁对象,并统一报区地质灾害避灾移民搬迁领导小组审批。(3)区地质灾害避灾移民搬迁领导小组审查确定移民农户名单后,在移民迁出地行政村再次进行张榜公示。无异议的,组织移民填写《移民搬迁审批表》,农户、村委会、镇(街道)、区扶贫和移民办分别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具体表样见附表)。
2、安置方式的选择。安置方式由移民自主选择决定。根据我区实际,采取下列安置方式:(1)集中安置。对同一隐患点十户以上移民的,在征得多数移民意见的基础上,采取集中安置方式进行安置,选择条件较好的地点建设移民集中安置点。(2)分散安置。对同一隐患点不足十户农户的采取分散安置方式进行安置,安置地点在本村范围内由移民自行选择,在本村组范围内无法安置的,由镇(街道)协助解决。无条件建新房的,可以通过购买旧房予以安置。(3)敬老院安置。将符合“五保”条件的孤寡老人安置在敬老院。避灾移民安置的选址要与小城镇建设规划、农民集中建房规划以及新农村建设相结合,科学规划,慎重选择。尽量做到“六近”,即近路、近水、近电、近田、近校、近医院。必须做到“一高两避”,即高于洪水线,避开地质灾害威胁,避开泥石流威胁。安置点选择要尊重移民意愿,由移民自主选择。
3、集中安置点建设。移民安置点建设坚持“五统一分”。即: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基础设施建设、统一资金管理、统一竣工验收和分户自主建房。每个集中安置点的移民必须达到10户以上。
二、移民规划
移民新村规划建设位置位于镇镇区东南部,北起镇区主干道规划四路,南至规划五路,西自规划十一路到规划十三路(其中规划三路和十一路己经建成,路面为沙石路面)规划总用地面积为600亩。移民搬迁中,采取牧民就地收缩和湖区沿边沿沙村社群众插花移民相结合的方式,共安置移民100户、400人,其中搬迁湖区移民60户、200人,就地收缩镇牧民60户、200人。今后的生产发展上,一方面充分利用辖区内的矿产资源开发,鼓励和带动劳动力进入矿区企业就业;另一方面依托矿区建设“养殖小区”大力发展以牛、羊、猪、鸡为重点的畜牧业,形成移民稳定可靠的经济来源的同时,为矿区和镇区提供后勤保障。对搬迁户原承包地和机井,由原籍乡(镇)政府收回进行退耕封育和实施关闭,搬迁户要及时办理户籍迁移手续,按迁入地所属行政区划接受统一管理,坚决杜绝两头种地和土地转包现象。
三、建设内容
1住宅建设:其模式为楼房式平房,院落整体占地640平方米(18米×40米)其特点是平面整洁,卫生效果好,有良好的通风采光效果。前院为三室两厅住宅,包括卧室三间,厨房一间,餐厅一间,客厅一间,前墙前为瓷砖贴面,窗户为单层铝合金,其占地面积为188.1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11平方米;中院以储藏空间为主,主要有粮仓、炭房等,其占地面积为196.2平方米;后院供畜禽饲养之用,其占地面积为166.7平方米。配套修建前院铁栅栏式围墙24米,前街门为铁艺大门。
2住宅区街道建设:住宅区完成宽14米、长1.2公里的油路铺设工程,住宅区大街两侧、房屋前2米处安装道牙砖。
4电力建设:结合镇区电力线路架设工程,完成移民新村高压线路架设工程,并配套完成通电入户工程。
4通水入户工程建设:依托镇区供排水项目,完成自来水入户工程建设。
6暖棚建设:每户后院修建暖棚羊舍6间、100平方米。
四、投资概算
镇移民新村建设共需资金846.22万元,其中以工代赈项目资金220万元,相关部门整合项目资金66.92万元,群众自筹668.4万元。
1住宅建设按照楼房式平房修建100户移民住宅共需资金694.4万元(户均6.944万元,其中项目投资2万元,群众自筹4.944万元,共需项目投资200万元,群众自筹494.4万元)其中:新建移民住宅100户,每户需6.944万元(其中每户住房面积111平方米,每平方米造价480元,计6.428万元;每户修建铁栅栏式围墙24米,每米造价160元,计0.446万元;铁艺前街门需0.2万元;垫房屋地基每户需0.06万元)
2住宅区街道建设:共需资金28.92万元,其中:1.2公里的油路铺设工程需19.2万元(公路局整合资金)住宅区大街两侧安装道牙砖4600米需9.72万元(城建局整合资金)
4电力建设:移民新村高低压线路架设和通电入户工程共需资金20万元(项目资金)
4通水入户工程:完成自来水入户工程,需资金18万元(水务局整合资金)
6暖棚建设:每座暖棚需资金1.86万元(其中畜牧局整合项目资金0.1万元,群众自筹1.76万元)100户共需资金186万元(其中畜牧局整合项目资金10万元,群众自筹176万元)
五、保障措施
移民验收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为指导思想,以对国家、对移民、对业主负责的精神,实行县政府统一领导,镇为基础,统一标准,分项验收;做到方法科学,程序合理,确保质量,不留隐患。
二、验收范围及项目
终期蓄水验收范围为P=50%回水水位线以上至居民迁移线以下范围的农村部分、203.5米水位线以上至居民迁移线以下范围的集镇部分的卫生、一般建(构)筑物清理。验收项目为库底清理、农村移民安置、场镇搬迁安置和移民档案。
三、验收评定标准
根据移民工程分类验收内容的特点,采取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验收评定,对库底清理和需搬迁实物以定量分析为主进行评定和验收,对移民验收的安置区农村移民安置、集镇迁建等大类以定性分析为主进行评定和验收。
移民工程验收标准均按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进行评定,需搬迁实物全部迁出,库底清理按规定全部完成,移民安置区基本具备生产、生活条件,即为移民工程验收总体合格。
四、分类验收内容及验收标准
(一)库底清理验收。库底清理以镇为单位,按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实施。卫生清理、固体废物清理、建(构)筑物清理全面完成清理任务且清理质量符合技术要求,即为该镇库底清理验收合格。
(二)农村移民安置验收。验收内容为分户搬迁与补偿资金兑现、移民建房及基础设施建设、移民生产安置等。
农村移民安置验收以户为基础,以组(社)为单位。农村移民分别按补偿资金兑现、住房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等进行打分评定,综合评分在80分及以上即为合格。组(社)评分80分及以上即为验收合格,90%以上组(社)验收合格即为该镇农村移民搬迁安置类验收合格。
(三)专业项目复建验收。验收内容为公路、桥梁、人渡码头、工矿企业和水电站等。工矿企业迁建验收以淹没实物指标中的独立企业为单位。工矿企业迁建验收分别以关、破企业资金兑现,是否销号等情况打分评定,综合评分在80分及以上即为合格。专业项目复建验收以单项专业项目为单位。专业项目复建恢复原功能,或项目竣工验收即视为移民工程验收合格。专业项目复建单项工程移民验收合格率在80%(含80%)以上的行业即为该行业验收合格,90%以上行业验收合格即为专业项目复建类验收合格。
(四)移民档案验收。验收内容为档案收集、整理、建档和保管。检查有移民镇的淹没登记、补偿记录、安置协议、搬迁结果证明等档案资料的收集、归档是否完整、规范,管理是否安全,综合评分在80分及以上即为合格。
五、验收组织
县政府成立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铜梁县航电枢纽工程终期蓄水移民验收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县协助建设航电枢纽工程指挥部,由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移民验收的日常工作。
六、验收程序和方法
以关于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为指引,切实把全局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的重要疫情防控决策部署上来。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总体要求,群策群力、努力奋斗,以更加昂扬奋进的精神态度与务实缜密的工作作风,保障疫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全局各科室、事业单位负责人。
三、工作安排
(一)养老工作方面
分管领导:
责任科室: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
工作内容:负责做好全市18所养老机构总体疫情防控业务指导工作。一是要加强管理,认真落实《养老机构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第二版)》,实施最严格的封闭式管理,全面把严进出、探访、防护、卫生、处置关卡。实行“四个一律”:即非工作人员一律不得进入,院内服务对象非必须一律不得外出,院内工作人员一律做好防护措施,一律不接收新入住和返院老人及病人。二是做好应急处置,要求养老机构实行每日两次体温检测和消毒杀菌,并执行日报告制度。方便异常情况出现后,可以第一时间按规定程序落实处置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二)殡葬工作方面
分管领导:
责任科室:社会事务科、殡葬管理所(公墓管理中心)
工作内容:负责做好全市殡葬领域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一是专门成立遗体处置小组,指定专人用于应对做好肺炎与疑似患者的遗体接运、火化等工作,并制定实行严格遗体接运处置程序,齐备遗体接运专用车、接运担架、火化炉、一次性防护隔离服、医用口罩等遗体处置设备,避免人员聚集、防止交叉感染。二是做好监测消杀工作,坚持落实殡葬部门工作人员佩戴口罩、体温监测与场所消杀制度,加强服务大厅、休息室、火化车间、公共卫生间等重点区域的消毒,做到“来走双消毒”,即来馆办事要消毒,办结离开后消毒。三是开展应急防控工作,密切结合当前疫情总体发展态势,灵活调控管理工作,制定完善各类管理措施,确保各项殡葬疫情防控管理工作形成合力,不出纰漏。
(三)救助管理方面
分管领导:
责任科室:救助管理站
工作内容:兼顾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与疫情防控工作。要按照“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原则,严格按照既定救助管理疫情防控方案,采取针对性措施,对受助区域、救助人员进行严格管理,将感染源拒之门外,做到防疫、救助两不误。
(四)窗口服务方面
分管领导:、
责任科室:行政审批和社会组织管理科、社会救助事业中心、婚姻登记处、殡葬管理所(公墓管理中心)
工作内容:兼顾做好民政服务工作与疫情防控工作。各相关科室、事业单位,要坚决落实执行扫码、测温、消毒、登记等各项防控规定,要求所有进出工作人员、办事群众必须佩戴口罩,办公场所要按照要求坚持每日两次消毒,确保民政服务窗口疫情防控工作开展到位,更好的为办事群众提供安全服务。同时,对发现中、高风险地区返集或途径中、高风险地区的返集办事人员,要及时采取必要措施,按照当前全市总体防疫工作要求提供核酸检测报告或做好登记上报工作。
(五)城乡社区方面
分管领导:
责任科室:基层政权和社会建设科
工作内容:负责指导乡、镇(街)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配合属地卫健部门指导全市各乡、镇(街),开展疫情排查、防治知识宣传等工作,提醒村(居)民委员会暂不组织开展集体活动。
(六)应急处置和物资保障方面
分管领导:
责任科室:党建办公室、综合科
工作内容:一是负责通过微信公众号、工作群等网络渠道,及时传达有关疫情防控文件精神,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和防控要求,强化舆情监测与引导。二是负责制定完善全局疫情防控方案、措施,保障全局疫情防控工作实时开展,贴合疫情防控工作实际。三是及时做好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储备、调配工作,确保一应物资随时处于充足备用状态,做到随时应急,随时使用。四是及时做好疫情防控信息梳理上报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活动内容。“三联一转”活动即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群众项目、党代表联系服务“双困户”(残联特困户)、机关转作风。
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局机关党员干部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访困难群众、访基层干部、访先进模范、访代表委员、访服务对象的“三进五访”活动,了解掌握移民群众的期盼和需求。与移民群众交心谈心、互相帮助、切实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党员领导干部联系服务项目:深入开展以“提速进位、提质竞进、抓主体、抓争取”为主要内容的“双提双抓”活动,努力为企业排忧解难,为企业发展、项目建设顺利推进提借助良好的环境。
党代表联系“双困户”:县级以上党代表与特困残疾群众加强沟通,详细了解“双困户”生产生活现状和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努力为他们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
机关转作风:坚决反对“”,着力解决“庸、浮、奢”等突出问题。要向不愿负责、办事拖沓的“庸”现象;作风飘浮、工作不实、态度欠佳的“浮”现象及不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铺张浪费的“奢”行为宣战,严厉制止各种不良风气,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切实转变作风。
(二)基本要求。根据水库移民工作特点,拟选择15个移民村,1-2名党员联系1个移民户(原则上以村内中心户为主要对象);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联系一个项目或一个企业;党代表联系1户以上“双困户”。在联系方式上,要以“三万”活动、“三进五访”、“春风行动”及“双提双抓”活动有机结合(安排方案见附表)。
二、主要任务
二、加强织组领导,明确目标任务。
(一)成立领导小组。为使医德医风教育和行风建设工作有切实的组织保障,医院成立了职业道德行风建设领导小组,按“一岗双责”的要求,由院长安明任组长,办公室主任王文燕、医务科主任杨莉、护理部主任龙秀华任副组长,具体分管,其他领导分工负责。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层层落实,确保职业道德、行风建设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并纳入医院综合目标管理。科室实行科主任负责制,认真贯彻执行廉洁行医的有关规定;目标考核与奖惩挂钩,医德医风问题采取一票否决制;对在优质医疗、文明服务中涌现出的好人好事,医德医风高尚的医务人员和综合满意度高的科室进行精神和物质奖励。确保目标明确,责任到人,严格奖惩,使行风建设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制定工作内容。为使医院行风建设工作有的放矢,取得实效,医院领导小组制定了行风建设具体工作内容:
1、行政管理情况:①医院政令畅通;②医院行政管理公平、公正、一视同仁;③医院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实、有效、到位;④医院物资药品采购程序规范、公平、公正、公开。
2、廉洁行医情况:①克服乱收费现象;②杜绝索、拿、卡、要现象;③杜绝医疗活动中存在接受礼金、礼品和请吃、请喝现象;④禁止存在开大处方、人情处方、搭车药、做人情检查和治疗现象;⑤查处私自收取现金和立科室小金库现象;⑥杜绝药品和开单提成现象。
3、办事效率情况:①落实首问、首办、首诊责任制;②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医疗文件的书写、记录工作;③办事优质、高效、医疗工作无差错;④及时完成对病人的治疗和检查,缩短住院周期。
4、诚信服务情况:就行风建设问题向社会公开承诺,并公布监督电话Xx-Xx;②向社会公布有关收费标准,向住院病人提供一日清单;③确保投诉、举报渠道畅通,受理方式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④规范服务行为,确立服务标准;⑤杜绝工作推诿、扯皮现象;⑥强化服务意识,杜绝顶、冷、硬等不良现象;⑦建立院内外医德医风监督体系。
三、制定工作措施,规范医疗行为。
(一)加强医院管理,坚持合理诊疗。继续开展“医院管理年”和“医疗安全、医患和谐”为主题的医疗质量管理效益年活动,查找医疗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制度,拓宽院务公开范围;进一步规范科室收支管理,对于开单提成、收受回扣、红包等行为要坚决制止,对于医生收受回扣造成严重后果等恶劣情节的,依法规追究责任;各科室要切实提高认识,严格规范诊疗行为,坚持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用材,切实减轻患者就医负担;严禁科室内部工作人员和科室之间出现不团结现象;要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提高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转变服务作风,注重诚信服务,促进医患沟通,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二)加强教育,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和业务水平。坚持正面教育为主的方针,抓好以领导为对象的表率教育;以中层干部为对象的骨干教育;以问题易发科室、人员为对象的重点教育;广泛开展各种职业理想、职业规范、职业技术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使全体医护人员切实树立宗旨意识和奉献意识。自觉做到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三)改进工作作风,规范医疗行为。要强化大局意识、创新意识和服务意识,坚持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依法办事,做到克服推诿扯皮、散漫拖拉作风,切实把服务摆在第一位,真正做到为群众热情服务,尽心竭力解难事,诚心诚意办实事,坚决杜绝生、冷、硬、推、拖等现象的发生。积极营造一种和谐的诊疗气氛,让患者来院体会到家的感觉,以此不断推动我院行风建设的实施。
(四)完善制度,进一步规范行业行为。几年来,我院在行风建设方面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有力地促进了行风建设。今年要在制度创新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切实将首诊负责制度、医患沟通制度等作为推进行风建设的有效手段,并抓出新成效;要强化岗位责任制,各科室要结合本部门岗位分工,明确各岗位工作职责和岗位过错责任处罚措施,要让每个岗位的工作人员都能认真负责上岗,兢兢业业工作,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五)实行招标采购,降低医药费用。我院将继续参加市区各级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通过招标,确保患者用上质优、价廉、安全、有效的药品。坚决治理接受药品、医用设备供应商以各种名义给予财物、回扣或提成的商业贿赂行为。有关行政职能科室在对外经济活动中要严于律己、公正廉洁,杜绝吃拿卡要行为。要继续做好抗生素合理应用工作,努力保障职工医保、城镇医保和新农合参保人员的权益。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8月14日—8月31日)
1、召开全院动员大会,组织全院职工学习和领会区卫生局方案精神和意义。
2、组织落实,成立院行风评议领导小组。各科室应有相关负责人,公布行风评议电话及信箱,及宣传横幅,标牌等。
3、全院根据文件精神要求,统一思想认识,结合实际,深入学习,讨论。
4、向社会公布具有自身特色的作风建设承诺责任状,并接受监督。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9月1日—9月30日)
1、根据“十查十看十纠”结合单位情况,查找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在此基础上分门别类,认真梳理,深入分析,找出原因,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
2、广泛征求意见,召开工休会、坐谈会、问卷调查,使用多种媒体手段,及时汇总分析,分类提出整改措施。
第三阶段:接受检查,加强整改。(10月1日—月底)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关于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部署,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我县开展“创业富民、创新发展”服务年活动的要求,围绕建设服务型政府,以关注民生、服务群众为主线,坚持纠建并举、重在建设、分类指导、统筹推进的原则,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与优化投资发展环境结合起来抓实抓好,着力在巩固、深化、提高上下功夫,在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防治不正之风上取得新成效,在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上取得新进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新建经济又好又快提供保证。
二、评议对象
根据部门性质、工作职能以及与群众接触程度、方式等综合因素,今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被评对象,分为以下三类:
(一)参加全市民主评议县级被评单位
1、行政执法类:公安、交通、林业、国土资源、人口和计生、审计、工商、国税、地税、质监、药监、司法、安全生产监督、烟草专卖、环保、城建、物价17个系统。
2、行政管理类:政府办、发展和改革委、财政、民政、文广旅游、经贸、教体、卫生、科技、人事劳动保障、水利、建管、农业、外贸、民族宗教、粮食、个私办、外事侨务、政府法制办、行政服务中心20个系统。
3、服务行业类:供电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供水、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农业发展银行10个系统。
4、全县各级公办中小学校和公立医院
以上1、2、3类单位评议工作按《20*年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由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主管部门会同我县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组织实施;4类单位评议工作由县教育、卫生行政部门统一部署。
(二)参加全县民主评议乡镇级被评单位
今年参加民主评议的乡镇为全县19个乡镇及长凌工业园区管委会。
1、行政执法类:公安、交通、林业、国土资源、人口和计生、工商、国税、地税、司法、建保、城市管理执法11个系统。
2、行政管理类:财政、民政、文广、人事劳动保障、水利、农业、个私、粮食8个系统。
3、参加全县民主评议服务行业类:供电、电信、移动、联通、邮政等5个服务行业。
(三)参加全县民主评议“百名科股长”被评对象
从县政府各委、办、局挑选50名具有行政执法权、审批权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科股长,进行“社会满意度”测评。
三、评议内容
(一)参加全市民主评议县级被评单位评议内容
评议内容按《20*年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二)参加全县民主评议乡镇级被评单位评议内容
1、行政执法类:公安、交通、林业、国土资源、人口和计生、工商、国税、地税、司法、建保、城市管理执法11个系统,要通过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认真组织对本单位存在突出问题的自查自纠,重点抓好在2007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群众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进一步解决执法不公、与民争利等问题,切实推进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2、行政管理类:财政、民政、文广、人事劳动保障、水利、农业、个私、粮食8个系统,要通过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认真组织对本系统存在突出问题的自查自纠,重点抓好在2007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群众意见、建议整改落实,进一步解决执行力、公信力、操作力不强等问题,切实推进服务型、责任型、效能型政府部门建设。
3、服务行业类:供电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邮政、联通公司5个服务行业,要通过深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认真组织对本行业存在突出问题的自查自纠,重点抓好在2007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群众意见、建议和20*年县“文明行风热线”收集的群众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
(三)参加全县“百名科股长”评议内容
从县政府各委、办、局挑选50名具有行政执法权、审批权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科股长,进行“社会满意度”测评。重点解决制约全县经济发展和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切实转变机关作风,规范行政行为,确保政令畅通。具体评议内容由县委、县政府在今年民主评议“百名科股长”实施方案中确定。
四、组织实施
今年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继续按照统一组织,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上下联动,成果共享的办法组织实施。
(一)按照分级负责、下管一级的原则,第一类共47个市直系统对应县级被评单位的民主评议工作,由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主管部门会同县政风行风评议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第二类共24个县级系统对应乡镇级被评单位的民主评议工作,由县政风行风评议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县“双评”办)、县主管部门会同各乡镇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二)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各级公办中小学的民主评议,按省、市教育部门要求统一部署,由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对各级公立医院的民主评议工作,按省、市卫生部门要求统一部署,由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三)全县“百名科股长”的民主评议工作,由县“双评”办负责组织实施。
五、评议方法
今年省、市统一部署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从5月下旬开始,至11月底结束;县里部署开展的“百名科股长”民主评议工作,从9月中旬开始,至12月底结束。
(一)全面部署,广泛动员。召开全县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动员大会,进行部署。县直参加全市民主评议的被评单位、各级公办中小学和公立医院以及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县动员会议的部署和要求,召开动员会及通过媒体以及各种有效载体,广泛宣传今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指导思想、评议对象、评议内容、组织实施、评议方法及工作要求。结合实际,认真制定本乡镇、本系统、本行业开展民主评议的实施方案。
(二)自查自纠,督促整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主管部门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针对本部门、本系统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各被评单位,认真督促整改落实。同时,认真督促各被评单位抓好2007年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调查中收集意见、建议和“文明行风热线”中收集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县直主管部门自查自纠工作方案于7月底前报县“双评”办和县政府纠风办。按照逐级汇总的方法,县主管部门组织自查自纠情况和督促整改落实情况汇总后,于9月底前报县“双评”办和县政府纠风办。
(三)收集样本,抽样调查。根据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群众满意度调查。重点是围绕服务重大项目评议政风行风;围绕服务民生工程评议政风行风;围绕服务对象评议政风行风。
1、被评单位的群众满意度调查。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采取电话访问的方式进行,县直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做好群众满意度调查样本库建立工作。为确保群众满意度调查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公正性,群众满意度调查样本库的建立,由县统计局和政府纠风办参照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制定的样本框组织县直各被评单位采集样本,并对采集的样本按30%的比例进行抽查和审核,抽查审核后于7月20日前报县统计局。在群众满意度调查中,如发现某个被评单位提供虚假服务对象名单,发现一例扣除该被评单位群众满意度调查总分的O.5分,以此类推,扣完5分为止。
2、对公办中小学和公立医院的群众满意度调查。采取问卷测评的方式进行。在学生家长和医院患者中开展问卷测评,其中,对学生家长的问卷测评工作,由县教体局按市教育部门的要求具体组织实施;对医院患者的问卷测评工作,由县卫生局按市卫生局的要求具体组织实施。
3、县直部门对乡镇级被评单位的满意度调查,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由县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县主管部门会同县统计局负责组织实施。
4、全县民主“百名科股长”的满意度调查工作,由县“双评”办负责组织实施。
(四)督导检查,考核评分。县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在县直主管部门组织自查自纠、督促整改落实的基础上,于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对被评单位整改落实情况组织开展督导检查考评。检查考评主要围绕2007年全县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调查中收集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文明行风热线”收集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和20*年本系统自查自纠中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等方面的内容进行(方案另定)。
(五)集中统分,上报结果。县“双评”办会同县统计局对乡镇级被评单位的群众满意度调查、督导检查考评数据进行封闭统分,按系统进行排名。统分排名结果呈报县“双评”领导小组审定。其中,分数统计按以下方法进行:
1、对乡镇级被评单位的分数统计。根据群众满意度调查、督导考评情况进行综合打分,采取百分制计分,计分方法如下:(1)群众满意度调查占民主评议总分的70%。采用“多指标综合计分”,分“总体满意度评价”和“工作中存在不良行为评价”两大部分,其中,“总体满意度评价”占群众满意度调查总分的70%,设定“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太满意”、“不满意”五个等次,对应分值为0.9、0.8、0.7、0.6、0.5;“工作中存在不良行为的评价”占群众满意度调查总分的30%,设定“不存在”、“有但不严重”、“严重”、“非常严重”四个等次,对应分值为1.0、0.8、O.7、0.5。(2)督导考评占民主评议总分的30%。
2、根据被评单位的评议结果,对各乡镇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进行综合排名。计分方法如下:每个乡镇的行政执法、行政管理被评单位的民主评议最后结果的平均分,即为该乡镇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最终得分。计算公式为:某乡镇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最终得分=该乡镇级实际被评单位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最终得分之和÷该乡镇实际被评单位数。
(六)公布结果,总结表彰。县政府向社会公布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结果。县政府召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总结表彰会。县政府对方案中确定的乡镇行政执法类、行政管理类被评单位,在民主评议中分别排名靠前的单位予以表彰,授予“20*年全县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先进单位”奖牌,具体表彰范围为:县直对应级被评单位有19个的,表彰前3名的单位;多于5个但不足19个的,表彰前2名的单位;不足5个的,表彰第1名。县政府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综合得分排名前四位的乡镇政府予以表彰。
对各级公办中小学、公立医院的表彰奖励办法,分别由教育部门、卫生部门确定。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排名最后1名的被评单位责成主要负责人书面说明情况,限期整改,由县“双评”领导小组予以通报批评。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政府总体部署的领导体制,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上下互相监督、互相促进的政风行风建设新局面。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要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与实践科学发展观有机结合起来,与纠风专项治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有机结合起来,在寻求政风行风建设新突破上下功夫。财政部门要给予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必要财力支持,确保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抓整改促提高。县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政府纠风办要加强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组织协调,积极配合、大力支持有关部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要加大对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大明查暗访工作力度,认真组织开展整改情况的检查考评工作。对于在评议工作中敷衍了事,推诿不办,群众满意度低,本部门行业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评议综合排名靠后的单位,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于在工作中积极主动,认真整改,切实推进本部门行业作风建设的单位,群众满意度高,评议综合排名靠前的单位要予以通报表扬。
今年是中国人民建军90周年,各地各部队要围绕迎接党的召开,庆祝建军90周年,组织开展“赞颂辉煌、喜迎历史盛会、军民同心筑梦”宣传教育活动。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人民军队的光辉历程和丰功伟绩,宣传英雄模范人物的先进事迹,宣传军政军民团结的生动实践,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和部队官兵铭记历史、居安思危。认清强国必须强军、军强才能国安的深刻道理,自觉关心国防、支持军队、尊重军人。各地各部队要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双拥文化广场、部队军史馆、荣誉室及各类红色资源的教育功能,组织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军营一日”生活、国防专题讲座、军地联谊活动、双拥书画摄影展等活动,深入进行爱国拥军光荣传统教育,不断增强广大军民的国防观念和拥军意识。
二、服务强军目标,支持驻xx部队发展改革
各地各部门要发扬优良传统,聚焦部队建设改革,紧跟军队规模结构和力量编成改革进程,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凝聚各方力量,扎实做好拥军服务保障工作。要结合节日期间军地走访、座谈、联谊等活动,主动了解驻地部队建设改革中需要地方支持的需求,研究制定帮助解决的措施办法,合力推进政策制度调整、后勤保障社会化、停止有偿服务等跨军地改革任务,助推改革强军战略顺利实施。支持部队遂行训练演习、战备执勤、抢险救灾等多样化军事任务,搞好训演场地、交通运输、安全警戒、粮油水电供应和群众损失赔偿等各项保障工作。按照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要求,广泛开展科技拥军、教育拥军、文化拥军等活动,促进部队战斗力建设和提高。以“双拥在基层”活动为载体,动员和组织社会各届,深入基层部队看望慰问官兵,鼓励官兵不辱使命、建功军营。进一步筑牢双拥工作的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
三、突出保障和改善民生,广泛开展拥政爱民活动
驻地部队要充分发挥自身资源和优势,多办解民忧、惠民生、暖民心的实事好事。深入推进部队参与脱贫攻坚工作,积极参与产业扶贫、健康扶贫、生态扶贫等行动,组织实施革命老区“八一”助学扶贫工程,配合地方打赢脱贫攻坚战。尤其要深入结对帮扶的贫困村、建档立卡的贫困户,扎扎实实办一批好事实事,充分展示我军爱民为民的良好形象。当前,我市进入主汛期,各部队要把支持地方做好防汛救灾工作作为一项紧迫任务,密切关注雨情汛情,迅速投入救灾行动,全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同时,大力支援地方经济社会建设,参与交通道路整修、环境卫生整治等社会公益劳动,开展学雷锋便民服务活动,就地就近帮助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户、残疾人家庭和空巢老人等困难群体做实事、办好事、送温暖。
四、坚持问题导向,务实推动解决热点难点问题
各县(区、市)要着眼维护军民切身利益,加大拥军优抚安置政策落实力度,推动双拥工作热点难点问题解决,为部队官兵和优抚对象排忧解难。要深入贯彻全国双拥模范命名表彰大会精神,下大力解决部队官兵的后路、后院、后代问题,扎实做好军队改革期间退役军人安置、家属随军随调、子女转学入学、征兵优惠优待等方面的特殊措施和倾斜政策,帮助广大官兵解除后顾之忧。各县(区、市)要组织召开军地协调会,集中解决军地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力量对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优待金的落实情况进行检点,确保各项优待抚恤政策全面足额落实兑现,对确有生活困难的优抚对象,开展结对帮扶活动;主动关爱家境困难的退役军人和烈军属,积极提供就业扶持、物质资助、精神抚慰、法律援助等服务,切实增强他们的荣誉感获得感;组织开展大走访大慰问活动,重点走访慰问驻地部队官兵、老复员军人、伤病残军人、烈军属、生活困难的转业复员退伍军人,帮助他们解决医疗、住房、生活等实际困难,让他们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
节日期间,各地各部队要本着务实、俭朴的原则开展各项双拥活动,简化形式,注重内容和实效,确保各项活动既隆重热烈又务实节俭。
各镇、乡(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区直专业调委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的意见》、省委政法委、省司法厅《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工作方案:
一、重要意义
人民调解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制度,承担着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目前人民调解员的待遇偏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民调解员工作积极性的发挥,制约了人民调解事业的健康发展。实施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方案,可以充分调动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热情,促进各类矛盾纠纷有效积极化解,有利于提升人民调解的社会公信力,有利于促进人民调解工作健康发展。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是指对成功预防化解纠纷的人民调解员给予适当经济奖励的一种激励机制,不属人民调解员的固定报酬。
二、范围、原则及标准
(一)奖补范围
1、镇、乡(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工作室)和区直各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镇乡、区直调委会)。
2、在区司法行政机关备案的镇、乡(街道)所属的村、居等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工作室)和人民调解员(以下简称村居调委会、调解员)。
人民调解员中现职的国家公务员、事业干部不列入奖补范围。
(二)奖补原则、标准
镇乡、区直调委会和村居调委会、调解员实行分类奖补。
1、镇乡、区直调委会的奖补。
对镇乡、区直调委会的奖补采取优秀案例评选的方式,区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区民调委)根据每个调委会的实际工作情况和上报的优秀案例卷宗进行核查,根据评选结果进行奖补。
2、村居调解员的奖补。
村居调委会、调解员调解的矛盾纠纷均以民调通平台上报为基础,调解成功并制作出相应文书档案,根据难易程度分为四类:
(1)简易纠纷:经口头调解解决的纠纷,并按照要求上报、登记、制作档案文书,每件奖补50元;(2)一般纠纷:经村居调委会、调解员调解成功,按照要求进行上报、登记、制作档案文书,并且双方达成书面协议、签字盖章,每件奖补100元;(3)疑难纠纷:纠纷标的在10000元以上的损害赔偿纠纷,或10人以上的疑难群体性纠纷,调处成功并按要求制作规范格式文书,做到一案一卷归档,每件奖补200元;(4)重特大纠纷:纠纷标的在100万以上,单人多次(5次)或多人(10人)赴省或赴京上访的纠纷或镇乡主要领导交办且疑难复杂的矛盾纠纷,调处成功并按要求制作规范格式文书,做到一案一卷归档,实行特案特奖每件奖补500-1000元。
三、实施的方法、程序
镇乡、区直调委会由镇、乡(街道)司法所、区专业性调委负责人每月对每个调解员调解纠纷情况进行统计、汇总,上报区司法局基层科,做到一案一档,并将优秀案例卷宗报送区司法局基层科,经核查评选后于每年12月进行奖补,由司法所长和负责人统一到区司法局基层科领取。
村居调委会、调解员化解的纠纷每季度由镇、乡(街道)司法所以民调通使用情况、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为基础,采取听汇报、查台帐、实地抽查、评定等方式进行全面、认真、细致的核实,以在民调通平台最后实际上报案件、协议的形成、档案文书制作是否符合标准,由各司法所负责统计、汇总、评定、申报,根据具体工作情况拿出初审意见,由镇、乡(街道)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到财政所领取奖补资金,并报区司法局基层科备案。
区民调委负责指导全区人民调解工作,通过实地走访、电话回访、数据核对等形式进行抽查核实。
奖补资金的发放严格落实人民调解员本人签字制度,补助经费发放表由镇乡司法所复印留存,以备上级检查和接受监督。
人民调解员“以奖代补”资金经费按照“谁使用,谁保障”的属地原则。必须做到专款专用,资金经费按照“一案一补,分类发放”的原则,补贴落实到具体案件的经办人民调解员,多名调解员共同成功调解一件的,按一件的补贴标准计算。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提出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工作方案,是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举措。各职能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各项职责。
2.落实经费保障。镇乡、区直调委会的奖补资金由区司法局统筹解决,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村居调委会、调解员的奖补资金由镇、乡(街道)负责统筹解决,并纳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
3.严格监督、评审制度。区民调委要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检查指导力度,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实施奖补措施,确保把有限的经费用在刀刃上,使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方案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一)纠风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纠风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
成员:
二、评议对象
局机关及局机关各科室
三、评议内容
(一)依法行政:重点评议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有关政策情况。是否公正、文明执法;是否存在执法不公、、越权执法、多头执法、执法违法,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以及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侵害公民和法人及其他组织正当权益的行为。
(二)履行职责:重点评议按照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职责情况;工作职责是否明确、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是否按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办事,履行对基层企业管理、服务、监督职能是否到位,是否能够立足岗位,完成本职工作任务等。
(三)服务态度:重点评议服务发展、服务项目建设的意识和群众观念强不强,服务质量和水平高不高,对前来办事的人员是否能够热情接待和耐心解答询问的问题,是否存在“门难进、人难找、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办事效率低下、推诿扯皮等现象;便民服务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工作人员是否业务精通和文明礼貌,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是否认真解决和办理等。
(四)办事效率:重点评议发挥职能作用、正确实施决策和管理情况;科学设置工作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情况;完善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落实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执行亮牌服务、明确告知、首问负责、限时办结、服务承诺、过错追究、无缺位服务等制度情况;政务公开、行政审批有关制度执行情况;对群众的投诉举报和反映的问题是否认真及时办理等。
(五)政务公开:重点评议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政策法规、审批项目、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办理时限和服务承诺等内容是否围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落实公示制度,是否按照规定的要求和期限予以答复。
(六)职业道德:重点评议工作人员是否做到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品行端正,仪表端庄,举止文明,诚实守信;是否存在、贻误工作、得过且过、敷衍了事的问题等。
(七)廉洁从政:重点评议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情况;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和廉洁从政各项行为规范情况;是否存在循私舞弊、、“吃拿卡要”、勒索受贿等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问题等。
(八)机关效能:重点评议机关工作人员服务意识、工作责任制是否健全,岗位责任制是否落实,机关工作人员工作纪律和作风情况,机关整体素质、队伍建设等。
四、评议主体
政风行风评议代表、辖区企业干部职工、局机关干部职工。
五、评议办法
(一)用调查问卷进行评议:
(二)征求意见建议:在局网站、公示栏上公告和向服务的企业单位邮寄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范征求意见和建议。
六、评议结果的运用
评议结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精神文明单位评选、单位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依据。
七、评议时间安排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