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02 15: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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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严格落实法治工作相关要求,深入推进气象法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确保执法过程公平公正公开,推动气象部门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一、工作落实情况
(一)严格实施执法公示制。一是强化事前公开。梳理完善了市气象局权责清单,明确了职责、权责、依据、程序等内容。制作了行政执法流程图并及时公示。重点围绕“双随机、一公开”,推动行政执法工作深入开展,每年年初制定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计划和随机抽查检查计划,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等,明确抽查内容和方式,通过统一平台向社会公布。二是强化事中公开。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在执法活动中主动出具行政文书,并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三是强化事后公开。对不符合监管要求的相关单位,按规定进行行政处罚,及时将结果进行公示。
(二)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重点采用文字记录、手机照片、执法记录仪录像等方式,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全程记录并归档,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做好现场检查笔录记录工作。
(三)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全面落实法制审核工作,成立并及时调整市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领导小组。重大执法决定先经法制审核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报请领导再次审核后下达决定。同时,对重大复杂疑难法律事务,多方征求法律顾问、市司法局等相关意见建议再下达决定。
二、存在的问题
【正文】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自查报告
为全面推行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及要求,我乡高度重视,积极组织自查,逐条对照,现将我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落实情况自查报告如下:
一、工作推进情况
(一)严格实施执法公示制。一是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示公开了我乡《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单》,内容包括机构全称、法定代表人、执法职责与依据、投诉监督电话等,规范事前公示。二是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示公开了我乡《行政执法执法人员资格清单》,内容包括执法区域、执法类型等,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规范执法事中公示。三是推动事后公示。我乡通过公示栏定期公示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处罚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二)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一是我乡明确规定执法人员要求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二是加强执法装备建设,推进全过程记录执法工作。按照执法程序,明确了执法过程中现场拍照记录入卷规范、执法记录仪及其他录音录像设备录制的音像资料也应记录入卷。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保障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
(三)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我乡在行政处罚、行政诉讼、民事诉讼等方面经过法律顾问审核,强化了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质量,保障了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有力地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执法。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三项制度”的建立还不够完善。二是在实施“三项制度”上还不够具体、全面:1.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资料的记录,保管、制作入卷方面还不够规范,特别是音像记录资料入卷的不多;2.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面,法制审核人员法律专业知识不强,缺乏相应培训,需要提高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3.涉及法制审核的范围、内容和程序有待进一步细化、明确。
三、下一步计划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行政执法站所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由组长、副组长全面领导,各站所具体负责,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规范化、完善化,保障行政执法的合法性。
二是进一步建立完善“三项制度”。学习其他单位经验,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内容、范围、程序、方式,规范执法制度建设。
改革需要法治护航,发展需要法治保护。2018年12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其核心在于解决行政执法信息公开不及时、不规范、不透明,执法行为不严格、不文明及执法过程记录不全面、不标准,法制审核机构不健全、审核力量不足、审核工作不规范等问题。
2019年3月27日,X省人民政府印发了《X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正式在我省拉开序幕。
下面是结合我县实际,对如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重点领域的执法司法力度的粗浅思考。
一、强化制度建设是基础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没有完善的制度作为坚实的基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的大厦就不可能永久屹立于世。“三项制度”改革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不言而喻,法治政府要求有法可依,没有“法”,法治政府就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此处的“法”应作广义解释,既包含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同时还包含国家为实现行政职能而根据现行有效的上位法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文件及有关制度等行政执法的依据。
由于我国的法治建设起步较晚,加上改革开放以来经济飞速发展,传统领域的相关法律制度亟待更新和完善,当然这也是受制于法的滞后性的原因,一些新领域目前尚缺乏科学的法制来加以规范,即使有相应的制度规范,由于制度设计的科学性有待提高,违法成本较低,行政相对人违法行为频发,加上行政执法人员对相应的法律制度等执法依据理解不深刻、不透彻、不全面,违法行政时有发生。
如何让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形成制度化、常态化的工作机制,我认为首先必须从完善制度这一基础性工作入手。一是完善与行政执法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等,从源头上实现依法行政有法可依。原有的法律制度与现在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不相适应的要及时清理、更新和废止;而诸如大数据等一些新的领域当前法律法规等制度规定处于缺位状态的,要及时结合实际开展立法等制度规范的建设,及时补位,让行政执法有法可执,让依法行政真正实现有法可依。
二是完善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工作体制机制,建立和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比如当前的工作推进缺乏科学有效的考核制度、通报制度、问责制度等。没有科学合理的制度来保驾护航,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就很可能只是停留在纸面上,而不是落实在行动上;改革就可能只是改而不革,不彻底、不全面。
二、强化人才培养是核心
行政执法是由行政主体为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而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具有较高的要求。
近年来,虽然我国高等教育得到较好发展,法学教育进步较快,高等院校培养出许多法学人才,但我们得清醒的认识到,我县高素质的法学人才并不多,尤其在乡镇基层甚是缺乏,同时也是违法执法、执法不文明不公正的高发区。究其原因,我认为有以下几点:一是当前高等教育实行低进低出教育模式,使得许多高校毕业生经过几年的法学教育后专业素养偏低,教育质量不高;
二是基于近年来就业压力越来越大,部分法学毕业生为解决就业问题只能选择非行政执法的行政事业岗位或公司企业,专业知识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挥,导致人才资源结构性流失;三是行政执法人员得到与工作相关的专业的法学培训机会较少,继续教育和再教育缺乏有力保障,行政执法能力没有得到较好的提升。
四是由于重实体轻程序的法治传统,一些执法人员往往只注重实体公正,忽略了程序正义的重要性,公平正义的法治国家要求“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也就是我们所说的看得见的正义,即程序正义。
三、强化观念转变是关键
观念即想法、思想,思想决定一个人行动的方向、方式和方寸,一个人的思想即是其行动指南。作为行政执法人员,正确的思想观念是决定其执法行为合法合理的基础。
众所周知,中国是一个具有几千年封建社会历史的文明古国,在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中,尽管近年来我们致力于打造法治政府、阳光政府、服务型政府等,但仍然有一些传统思想观念的糟粕根植于一些行政执法人员心中。
一是官本位观念。官本位是与民本位相对立的为政观念,民本位也即是权利本位,强调民贵君轻,民为国家的根本,是国家权力的主体,人民将权利授予国家机关,由国家机关代为行使,为民服务;官本位强调官的至高无上,官贵民贱,民为官用。官本位观念容易助长官僚主义等不正之风,忽视人民的主体地位,将人民赋予的权力凌驾于人民利益之上,不符合以人为本、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二是人治观念。人治与法治相对。法治,顾名思义,依法治理之意,即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中应当依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开展行政工作,尤其是行政执法工作更应如此;人治强调依靠人而不是依靠规则制度来开展行政工作,将法律制度抛诸脑后,行政决策由个人意志决定,缺乏科学性和民主性,与法治政府的建设背道而驰,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之路上的拦路虎和绊脚石,必须彻底清除方能确保改革一路顺风。
三是管理观念。所谓管理观念,是与服务观念相对应的行政观念。就行政执法而言,服务观念注重柔性执法,更加强调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更倾向于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平等性与和谐性,站在为民服务的角度开展执法。
而管理观念则注重刚性执法,过于强调行政执法的法律效果,忽略执法的社会效果,忽视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平等性,站在管理或控制的角度来开展执法,缺少为人民服务的理念,缺乏人文关怀,容易产生不和谐因素,引发执法主体与相对人之间的矛盾,从而导致诸如复议与诉讼等一些列的行政争议。作为一个法治国家,法治政府的建设至关重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的内容,势必要求我们要迅速转变为政观念,摒弃官本位思想,抛却人治观念,消除管理的理念,重新树立符合法治政府建设的法治观念、民本观念和服务型政府观念,从源头上根治违法执法的乱象。
我想,站在人民合法合理利益的立场、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开展执法、同时秉持为民服务的宗旨,那么合法行政才能形成常态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才不至于是吹一阵风,完整的全面的法治政府才能真正实现。
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深化改革的迫切需要,更是全面依法治县的重大任务。各行政执法部门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县的践行者、推动者、保障者,行政执法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理念的关键所在。
(一)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一是召开三项制度专题会议。在机关干部学习会、执法人员工作例会、执法人员专题培训会等会议上多次学习及部署落实,要求进一步明确各职能岗位和工作岗位职责,切实推进三项制度工作的落实。局属各执法单位也加强对三项制度实施的组织工作、学习培训,通过宣传和学习,强化诚信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效率意识,做到人人熟知三项制度,人人遵守三项制度,人人自觉执行三项制度,为此项工作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氛围。二是加大三项制度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民乐政务网站、政务服务中心业务窗口、公示栏公示服务的内容、办事程序、办理时限等相关具体事项,向社会和公众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二)进一步确立执法权限和明确执法责任。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法定的行政职权分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交通运输行业行政监督检查。目前,我局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通过培训考核均取得交通部和甘肃省行政执法证,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取得甘肃省行政执法证的执法人员并于2019年11月15日参加了县司法局组织的岗前通用法律知识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培训学习。在从事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中,严格按照行业执法规范,开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活动,切实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并按照法定职能,强化道路运输、公路建设与养护管理,依法打击交通运输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做到依法履行职责,认真落实责任。此外,根据县法制办《关于印发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自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落实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阳光透明。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公示制》,《行政执法监督制》,《行政执法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等制度,并将制度执行情况列入年度目标管理综合考评内容,发挥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制度的保障作用,有效地维护了行业稳定,促进了行业发展。
(三)落实三项制度,提高服务水平。
一是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根据省市县行政执法工作要求,我局积极拓展行政执法公示工作,规范操作,注重实效。根据行政执法工作相关的要求,在执法信息公示采集系统公示了本系统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标准。需在政务服务窗口公示的相关内容,由政务大厅规范标准,所需材料由我局制作提供给政务大厅相关工作人员。同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制定了行政执法公示具体办法,明确了执法公示的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事项。
二是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根据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要求,我局在执法过程中全程拍照留证。绘制行政执法流程图,明确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等事项。推行执法文书电子化,并逐步推广应用说理式文书,明确执法案卷标准,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可回溯管理。
三是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局机关相关人员为成员的法制审核领导小组,对执法工作进行具体指导并形成处理意见后上报。对列入重大执法决定范围的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事项,由本部门在实施依据、认定事实、履行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开展法制审核,出具书面意见。通过严格、规范的法制审核,确保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公正、公平、合法、适当。截至目前,我局共审核6起重大执法决定事项,同时已上报县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是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行政执法案卷是实现公平公正执法的有效载体,也是衡量行政执法机关执法活动的综合体现。我局领导班子对案卷评查工作高度重视,每年举行一次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严格按照执法案卷评查标准,对行政处罚案卷从立案、调查取证、告知、决定、送达、执行、案卷归档等七个方面对整个执法案卷的规范性,合理性、合法性进行评查。
二、存在的不足
一是“三项制度”在具体实施上不够深入,在公示执法结果的内容、方式上有待完善,在影像资料的入卷方面不够规范。
二是需要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在法律专业知识上明显缺乏、缺少培训,执法经验不足的情况较多。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充分发挥局贯彻落实“三项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领导职能,充分认识实施“三项制度”的重大意义,增强贯彻落实“三项制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增强执行“三项制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在改进我局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树立良好形象上取得明显成效。
一、发挥行政执法监督职能,为疫情防控提供法治保障。
为将县委、政府疫情防控措施严格落实到位,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职能,按照市司法局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县司法局采取以下措施,依法向县政府、各乡镇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及全社会提供法治保障。一是印发“关于发挥行政执法和监督职能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县41个行政执法部门,在疫情防控期间严格落实行政执法权力及相关政策和措施,于每日下午4点前执法情况汇报至县司法局。二是县司法局对全旗各行政执法领域,尤其是涉及医疗卫生、社会治安、道路交通、商品价格等领域开展了专项督查,并通过县政府门户网、微信公众号、微信朋友圈等社会广泛知晓地方式公布行政执法监督举报电话,随时接受全社会的监督。三是对行政执法部门在疫情防控期间的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政策摸底排查,加强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力度,确保疫情防控工作依法开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二、认真学习,贯彻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深入学习《市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以下称“办法”),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自2月25日至3月25日,县司法局组织全县41个行政执法部门通过自学和集中学习的方式,对“办法”中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相关规定进行了认真学习并进行了理论测试。各行政执法部门在组织学习过程中,查找本部门在贯彻落实“三项制度”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8条,提出解决措施和建设性建议5条。
三、上报、公布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年—2020年)关于相关要求,县委书记、县长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上重要日程来安排,县司法局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重要工作来推动。2020年第一季度将《县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上报县政府,经县政府办公室常委会研究通过并上报至县长和分管副县长。同时将《全县2019年度法治政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群众和全社会监督。
【正文】
根据区政府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岳政办函〔2019〕46号)要求,我局立足本职,认真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现将我局2020年度执法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执法工作
我局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工作,区民政局成立了落实“三项制度”的执法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行政执法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主要执法类别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确认。局党组定期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分析执法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风险,研究执法中遇到的重大执法问题,集体讨论重大执法案件。
二、行政执法工作情况
一年来,区民政局受理的所有行政许可案件,适用法律准确,裁量权得当,审批流程规范,没有出现不予许可、撤销许可和经过听证程序后办理的许可案件。
2020年1月至2020年12月底,我局收到社会组织登记的行政许可申请100件,受理100件,发放行政许可决定书100件。所有的行政许可均在法定时限内受理,在规定时限内按相关程序规定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2020年9月份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件,于12月结案1件,此案件为一般程序的撤销登记行政处罚。在行政处罚中没有发生柔性执法、移送司法机关和经过听证程序的情况。
(一)严格实施执法公示制。一是规范事前公示。在区民政局门户网站及时公示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以及“双随机、一公开”事项清单、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等。二是严格事中公示。公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公示行政许可事项、流程、所需材料和执法工作人员岗位等工作信息。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三是强化事后公示。我局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定期公示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处罚情况,同时将有关信息上传岳麓信用平台,接受群众监督。
(二)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要求执法人员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重大行政执法行动的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我局机构改革后依法行政职能职责,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年初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单位工作年度计划和工作要点,年末,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情况列入单位主要负责人年终述职报告中。
二、加强组织学习。制定领导干部及执法人员学法制度和学法计划,全年举办4次法治专题讲座,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三、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印发《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等三项制度,按要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重大问题民主决策,制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和审核小组名单,做到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有制度、有机构、有人员应审必审;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及时对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进行网上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全年没有发生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的案件。
四、案件办理情况。机构改革后本系统农业综合执法职责整合到城市综合执法部门,由城市综合执法部门统一行使集中处罚权和行政强制权,因此我局2020年没有案件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案件。
五、执法检查情况。今年共办理行政许可83640件,开展执法检查468余次,检查生产基地110家次。完成种子备案59个品种167个批次,农药备案115个品种104批,移交综合执法局案件1起。投诉人均对答复处理情况表示满意。
六、做好规范性文件工作。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完善规范性文件的立规调研、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审议和统一等程序,确保规范性文件出台的合法性。
七、严格执法纪律,加强文明执法,提高执法水平。牢固树立服务“三农”的执法理念,严格执行农业执法工作制度和纪律。坚持文明执法,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在执法检查过程中,结合法制宣传,做到以理服人,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文明执法;不断推进文明执法的深入开展。
八、大力开展普法宣传工作。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开展形式多样依法行政执法普法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农业法》、《宪法》、《民法典》、《农业技术推广法》、《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淄川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1月5日
【正文】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一是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工作,调整充实了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政主要领导任双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行政审批科,并指定专人负责法治政府建设日常工作。党政主要领导多次召开会议进行研究,并从人员、经费上给予保障。通过健全工作机构,形成了领导重视、责任明确、工作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了此项工作的有序开展。二是研究部署行政执法建设年度重点工作。结全我局实际,制定了《临沧市商务局“双普法”工作实施方案》、《临沧市商务局“七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法制政府建设工作计划》、《临沧市商务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等。
(二)扎实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提高临沧市商务局重大行政执法质量,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临沧市商务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市商务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临沧市商务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三项制度。除此之外,还制定了《市商务局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法律意见制度》、《市商务局行政执法主体审查公告制度》、《临沧市商务局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临沧市商务局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临沧市商务局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等多项制度。同时,推进单位法律顾问制度落实,于2018年12月续聘法律顾问1名,合同期2年,并认真开展法律顾问工作,在做重大行政决策时遵守听取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决定的程序,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实施情况评估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决策存在的问题。
(三)认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2020年,根据监管职责,梳理出3项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3项联合抽查事项清单,逐项制定抽查计划及方案。根据年度抽查任务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中建立了商务领域的抽查对象名录库以及执法人员名录库,目前,已严格按照相关流程全部完成年度抽查任务,共抽查7户企业的年度经营情况,抽查结果已在相关系统上进行了公示。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围绕2020年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重点,协同有关部门持续推进互联网、农村市场、成品油市场、进出口环节等重点领域整治,加强线上线下综合治理,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认真推进“两法”衔接及行政执法案件信息公开等工作,全市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有力维护了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保护了大众创新创业热情和消费者利益。
二、存在不足和下步工作打算
2020年,我局在行政执法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困难和问题,主要是没有专业的执法机构和人员编制,执行制度的措施和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行政人员的执法水平、业务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法制宣传、培训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认真按照省、市的相关要求,不断加强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
一是加强学习教育,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商务干部自身的法制观念和依法行政意识,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
二是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推动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向纵深发展。不断健全完善制度,强化工作措施,狠抓落实,通过严格的监督考核机制,使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新的更大的成效。
三是加强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进一步加强网络法制宣传力度,组织做好商务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加大对业务人员、企业服务对象等培训力度。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助力国际化营商环境
一是推进审批服务事项“马上办”。通过压缩办理时限、统一咨询、网上预审、容缺受理、智能办理等方式将22项涉农审批服务事项“承诺件”变为“即办件”,实现30%以上审批服务事项“马上办”。二是推进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办”。实现更多涉农审批服务事项的申请、受理、审查、证照制作、决定公开、咨询等环节全流程在线办理;推动涉农审批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等相关信息多渠道同源。三是推进审批服务事项“一次办”。全面摸清涉农审批服务事项底数,着力简化审批流程、办事材料,梳理“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实现95%以上审批服务事项“一次办”。
(二)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加快构建法治政府
1.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加大农业执法监管力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履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职责,制定了《新津县农业农村局农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新津县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新津县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二是编制完善行政处罚“三张清单”。按照严守法律安全底线,创新推进包容审慎柔性执法的原则,根据不予处罚、减轻处罚和从轻处罚的情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中的有关规定以及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等因素,制定了《新津县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三张清单”》。三是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新津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强化协同,确保“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有序推进;健全“一单、两库、一细则”,强化动态管理,做到监管对象齐全、监管人员合格、监管事项合法。2019年,随机抽查单位(个人)总数156家,并及时向社会公示抽查结果,对抽查发现问题的市场主体,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共查处违法违规案件39起,罚没54.95万元,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1起。
2.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始终遵循“以人为本、复议为民、化解争议、定纷止争”的原则,扎实开展本部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相关工作,积极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维护社会稳定。2019年,县农业农村局无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事项发生。
(三)加强法治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一是强化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法治宣传教育。严格落实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和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截止目前,累计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培训45人次,新考取行政执法证18人次。二是开展多形式普法宣传活动。利用秸秆禁烧、农业安全生产检查、“12.4”宪法宣传周等集中宣传活动,深入宣传各项基本法律,推动广大人民群众熟悉和掌握法律知识,增强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养成人人守法和依法办事的观念和习惯。
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一是提高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度。通过多方参与者的表达、交涉和协商来吸纳各方意见,提高决策出台后的公民支持度和认可度,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提高决策质量,增强社会对重大行政决策的理解和支持。二是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决定。按照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原则,明确重大决策事项范围、行政决策程序及监督管理要求,对重要规划、政策、项目资金安排以及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坚持先调查研究后集体讨论决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三是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合理确定重大决策事项审查主体、范围和方式,进一步细化、明确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程序,确保决策科学民主、程序合法。2019年,完成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200余件。
三、推动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执法全过程留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
(一)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情况
一是做好事前公开。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责任清单在四川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上进行了公开,并依据相关情况的变化及时进行实时动态调整。二是规范事中公示。开展行政处罚及执法检查等各类执法活动中,均严格按要求佩戴执法证件,并出示有关执法文书,做好事前告知和说明工作。三是及时事后公开。行政处罚案件办结后均按要求在政府信息平台上进行公示。2019年,公示行政执法案件相关信息39件。
(二)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情况
一是优化记录形式。采取行政执法文书作为全过程记录的基本形式,严格按照《成都市农业行政执法文书格式要求》规范制作执法文书;以相关执法装备为辅助,对涉案人员、产品、票据等物证运用音像设备予以固定。二是规范执法程序。严格依法依规开展执法调查、取证等环节,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的完整性及合法性。2019年,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案件39件。
(三)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情况
进一步明确农业领域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要求,确保做出的行政处罚程序合法、定性准确、适用法律正确适当,有效提升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办案水平,保障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2019年,完成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案件13件。
四、2020年工作计划
2019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着依法治理能力不足等问题。2020年我局将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从以下几个方面继续做好法治政府建设贯彻落实工作。
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我镇结合实际,认真制定了行政执法流程图、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等,并上墙公示。
为顺利承接各项执法工作,不断加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人员素质,一方面,我镇积极参加市、县举办的乡镇综合执法人员培训;另一方面,认真组织开展了本乡镇的学习培训活动。分别组织学习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绿化条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一、坚持透明执法,规范行政执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