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自查报告模板(10篇)

时间:2023-03-02 15:11:45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银行自查报告,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银行自查报告

篇1

随后,由办公室牵头,各涉密部门按照市分行通知精神和我行保密委员会要求,认真开展了自查活动。

1、保密要害部门、要害部位的管理工作

强化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把保密工作纳入整体工作目标。加强对涉密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强调各涉密人员,尤其是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一定要严格按照各项保密规章制度办事,发现问题的,要立即上报保密委,决不允许隐瞒不报。

加强对保密载体制作、收发、传递过程的管理。自查中,没有发现未经主管领导同意擅自复制或对外公布我行各类文件和经营信息的现象。

2、保密技术工作

在我行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自查中,没有发现违反计算机安全管理规定的现象。在我行系统内部所有已经连接局域网的计算机设备,都不允许连接国际户联网,并采取了相应措施进行了物理隔离。24小时监控制度的实施也有效强化了对计算机使用的情况的管理。

我行还在各部门设置了计算机安全员,以配合行内计算机安全管理员开展工作。重要应用软件、升级软件及重要数据文件,都有专人保管,各负其责;使用硬盘、活动硬盘等要求备份并异地保存,以保安全。

3、保密宣传教育工作

指导广大员工再次学习了关于保密工作的“三个文件”和此次通知精神。本年度开展了保密宣传活动周,活动情况已经上报市分行保密工作办公室。

4、保密废纸回收、销毁情况

保密载体已经按照要求,进行处理,各分理处和各部门已经对保密载体进行了集中,并已登记造册。

按照分行检查的重点,我行对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管理工作、保密技术工作、保密宣传教育情况等进行检查后,根据市分行标准进行了认真严格的评分。从整体情况看,我行保密制度比较健全,各项措施落实情况较好,保密工作基本符合保密制度要求。

总结20xx年保密工作后,我行保密委员会提出了今后我行保密工作的重点和措施,主要内容有:

第一,要全面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充分发挥保密委员会的领导作用。

第二,进一步规范对外信息,未经批注不得擅自对外提供我行经营活动信息。

第三,加强内部公用信息网的管理。未经主管部门授权,不得对行外人员提供浏览“网讯”的途径和条件;不准与他人共用或泄漏“网讯”密码。

第四,规范办公计算机系统的使用。未经授权不得利用我行办公计算机系统向行外发送行内文件、信息和资料。

篇2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

根据文件规定开展本次资金存放管理清查是防范资金存放安全风险和廉政风险,提高资金存放综合效益,进一步规范公款存放行为的重要手段,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加强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遏制和防止腐败,规范财务收支活动的重要举措。认真开展自查,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健全组织,强化领导

为确保此次清查工作顺利进行,军休所成立了自查小组。自查工作小组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加强指导,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以求清理数据真实、完整和准确,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本次自查工作。

三、从严从实,开展自查

针对此次专项自查工作,军休所严格对照相关文件要求和检点,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抓好自查整改,紧盯突出问题,不断提高银行账户管理及公款存放规范性。

(一)检查内容

本次单位资金存放管理重点检查内容包括:账户开设依据、账户核算资金性质、开户银行选择方式、开户银行是否按规定出具廉政承诺书以及是否实行利益回避制度等五个方面。

(二)银行账户、账据及存款情况

1. 军休所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收入、支出全部纳入本单位财务部门法定账目统一核算,各账户银行存款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也完全相符,无等额、大额、整数的资金进出没有计入银行账簿的情况。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从未设置账外账,也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以及以个人名义私存公款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2. 各类票据均管理规范,并建立相应的备查薄。

3. 按照财政集中支付要求,现金管理采取备用金制度。财务报销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严格控制财政资金支出,没有以任何形式进行私存私放。

(三)银行账户开户及使用情况

经自查,单位资金专户是遵循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在规定的银行范围内择优开设的,开设资金专户时严格执行规定的审批程序,并与银行签订了服务协议,开户银行也按规定出具了廉政承诺书,实行了利益回避制度,资金专户全部纳入财政国库部门统一管理,建立了资金专户管理档案制度和年度报告制度。

四、 强化财务管理,实施长效监督

篇3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代收业务的通知》文件要求,**组织相关人员认真落实自查工作,对现有代收类中间业务进行全面梳理,对照文件内容查找不足,现将自查情况汇报以下:

一、代收业务总体情况

经梳理,**目前的代收业务有代收电费、财税库银两项业务。

二、代收业务自查情况

(一)代收电费

代收电费业务为**2020年上线的业务,代收模式为电力公司与***合作开发收款程序,并由**作为盟市结算机构,我**只作为参与行,通过柜台电费缴纳业务,但缴费业务由客户自主发起,我**只负责缴纳费用,不涉及主动扣费,不属于本次代收业务文件中的代收场景范围。

(二)财税库银业务

篇4

第一,由于长期处于高度紧张的工作状态,自己放松了对服务的要求。

遇到业务高峰期,容易引起烦躁心理,导致服务质量下降。对于标准化服务中要求的站立服务、微笑服务以及唱收唱付标准服务用语的使用都做的不够。通过自查,我决定从提高自己的思想认识入手,进一步提高自我的服务规范化意识,严格要求自己从即日起按规范化服务的标准为客户服务,争做服务之星。

第二,创新意识不足。

通过自查以及与同事们的互查后,我深刻的感觉到自己在平日的工作中只专注于自身工作,而对营业部整体的规划以及其他员工的关心和帮助做的还有所欠佳。作为一名老员工,在工作中不仅要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更重要的是要有能组织整个机构条理工作的能力,以及做好本机构与其他部门的协调能力。特别是自己做为一名党员,在工作中一定要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成为领导工作中的好助手、部门工作中的业务骨干、同事工作中的好榜样。

第三,思想有所松懈,学习意识不强。

首先是学习理论不够,不能真正做到在干中学,在学中干。其次是学习的自觉性不高。虽然平时比较注重学习,集体组织的各项活动和学习都能积极参加,但平时自己学习的自觉性不高,钻不进去,学习的内容不系统、不全面,对很多新事物、新知识的学习不深不透,不能精益求精。工作一忙就对业务的学习和技能的训练有所放松,导致近来自己的业务技能水平没有显著进步。

第四,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欠佳。

遇到问题习惯于求助别人而不愿自己钻研。这就需要我在今后端正学习态度,严肃对待自己思维方式的拓展。在问题前面先要求自己对其有个认知和思考,并在有必要时将其记录下来,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尽量尝试自身解决问题,一回生两回熟,现在面对的各种问题就是将来提升自身能力的种种财富。更可以以自身的转变为新员工树立榜样,为他们解决同样的困难,成为他们的好老师。

第五,工作积极性下降。

篇5

首先,为进一步落实通知精神,我行保密委员会对此次自查活动的行动方案、教育措施及相关测评做了统一安排。保密委强调,各部门,尤其是保密要害部门、要害部位要认真组织本部门员工深入学习我总分行下发的关于保密工作的“三个文件”,并组织安排好宣传、落实及评分工作。 随后,由办公室牵头,各部门按照市分行通知精神和我行保密委员会要求,认真开展了自查活动。

1、保密要害部门、要害部位的管理工作 强化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把保密工作纳入整体工作目标。加强对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强调各人员,尤其是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一定要严格按照各项保密规章制度办事,发现问题的,要立即上报保密委,决不允许隐瞒不报。 (来源:文秘站 )加强对保密载体制作、收发、传递过程的管理。自查中,没有发现未经主管领导同意擅自复制或对外公布我行各类文件和经营信息的现象。

2、保密技术工作 在我行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自查中,没有发现违反计算机安全管理规定的现象。在我行系统内部所有已经连接局域网的计算机设备,都不允许连接国际户联网,并采取了相应措施进行了物理隔离。24小时监控制度的实施也有效强化了对计算机使用的情况的管理。 我行还在各部门设置了计算机安全员,以配合行内计算机安全管理员开展工作。重要应用软件、升级软件及重要数据文件,都有专人保管,各负其责;使用硬盘、活动硬盘等要求备份并异地保存,以保安全。

3、保密宣传教育工作 指导广大员工再次学习了关于保密工作的“三个文件”和此次通知精神。本年度开展了保密宣传活动周,活动情况已经上报市分行保密工作办公室。 4、保密废纸回收、销毁情况 保密载体已经按照要求,进行处理,各分理处和各部门已经对保密载体进行了集中,并已登记造册。 按照分行检查的重点,我行对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管理工作、保密技术工作、保密宣传教育情况等进行检查后,根据市分行标准进行了认真严格的评分。从整体情况看,我行保密制度比较健全,各项措施落实情况较好,保密工作基本符合保密制度要求。

总结200*年保密工作后,我行保密委员会提出了今后我行保密工作的重点和措施,主要内容有:

第一,要全面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充分发挥保密委员会的领导作用。

第二,进一步规范对外信息,未经批注不得擅自对外提供我行经营活动信息。

第三,加强内部公用信息网的管理。未经主管部门授权,不得对行外人员提供浏览“网讯”的途径和条件;不准与他人共用或泄漏“网讯”密码。

篇6

1、在日常工作中,未出现差错较多、任务完成不及时、敷衍、推诿等责任心不强、作风不扎实的行为;

2、未有经常迟到、旷工、早退等不遵守劳动纪律和情绪低落、工作消极的行为;

3、未有经常无故不参加政治学习、业务学习等集体活动的行为;

4、未有利用工作便利收受客户红包、手续费,索取财物或借用通讯设备、交通工具、报销各种费用、谋取个人私利的行为;

(二)日常生活行为方面:

1、未有经常出入歌舞厅、宾馆、娱乐场所等,消费与正当收入严重不符的行为;

2、未有经常以钱物为赌注打牌、打麻将或参与、玩游戏机等其他变相赌博的行为;没有涉嫌“黄、毒、黑”等违法违纪行为;

3、未有长期拖欠贷款、借款不还,或信用卡恶意透支,或经常找人借钱的行为;

4、未有从事第二职业或做生意,或利用工作之便帮助亲戚、朋友做生意的行为;没有上班时间传呼、电话不断,与社会不良人员交往的行为;没有经常在上班时间买卖股票、期货或参与传销的行为;

5、未有因家庭重大变故,造成情绪波动较大的行为;没有经常深夜不归或夜不归宿的行为。

(三)业务管理方面:

1、未有对金融规章制度及上级的精神不认真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的情况,明确本单位或本部门各业务操作岗位职责;

2、未有对业务工作中存在的漏洞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的情况,及时解决网点需要解决问题;

3、未有对违纪违规行为或业务事故不按规定及时制止、报告和处理的情况;

4、未有办理业务越权行事的行为,未有网点、部门负责人违法违规办理业务的情况;

5、未有财会部门主管、主管行长、行长不坚持每旬、每月、每季对所有尾箱现金进行清点的情况;

6、未有不按规定安排对重要岗位进行轮岗的情况。

(四)业务操作方面:

1、未有不按规定对账而出现账账、账实、账表不符的情况;未有未经会计主管审核或授权,擅自办理入账、提出交换、电子汇划的行为;

2、未有伪造、涂改变造凭证转移资金和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的现象;

3、无单人上门收款、送款违反规定程序办理上门收款业务和办理印鉴卡、重要凭证等业务的情况;无不严格执行每天营业终了双人清点尾箱现金或清点后不登记、不签名的情况;

4、未有擅自动用库存款垫付其他款项、白条抵库的行为。无收、付款时偷张换张,隐瞒不报出纳长款的现象;未有擅自保管客户存折(单)、银行卡及密码的行为,并替代储户取款现象;

5、未有允许单位和个人超额提现或对大额提现不按规定报告、报批的情况;未有开户审查不严、违反个人存款实名制规定办理个人储蓄开户手续办理公款私存的行为;

6、未有未按规定私自为客户办理挂失手续,盗取客户资金的现象;未有越权或虚假签发存单、凭证式国库券收款凭证、个人存款证明及其他存款单证的行为;

7、未有故意隐瞒和掩盖借款人的真实资信情况,提供虚假的贷前调查报告行为;

8、未有超越职权和范围用印行为,无未经审批或审批手续不全用印行为;未有私自将单位介绍信给他人使用的行为;

篇7

1.在日常工作中,未出现差错较多、任务完成不及时、敷衍、推诿等责任心不强、作风不扎实的行为;

2.未有经常迟到、旷工、早退等不遵守劳动纪律和情绪低落、工作消极的行为;

3.未有经常无故不参加政治学习、业务学习等集体活动的行为;

4.未有利用工作便利收受客户红包、手续费,索取财物或借用通讯设备、交通工具、报销各种费用、谋取个人私利的行为。

二、日常生活行为方面:

1.未有经常出入歌舞厅、宾馆、娱乐场所等,消费与正当收入严重不符的行为;

2.未有经常以钱物为赌注打牌、打麻将或参与、玩游戏机等其他变相赌博的行为;没有涉嫌“黄、毒、黑”等违法违纪行为;

3.未有长期拖欠贷款、借款不还,或信用卡恶意透支,或经常找人借钱的行为;

4.未有从事第二职业或做生意,或利用工作之便帮助亲戚、朋友做生意的行为;没有上班时间传呼、电话不断,与社会不良人员交往的行为;没有经常在上班时间买卖股票、期货或参与传销的行为;

5.未有因家庭重大变故,造成情绪波动较大的行为;没有经常深夜不归或夜不归宿的行为。

三、业务管理方面:

1.未有对金融规章制度及上级的精神不认真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的情况,明确本单位或本部门各业务操作岗位职责;

2.未有对业务工作中存在的漏洞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的情况,及时解决网点需要解决问题;

3.未有对违纪违规行为或业务事故不按规定及时制止、报告和处理的情况;

4.未有办理业务越权行事的行为,未有网点、部门负责人违法违规办理业务的情况;

5.未有财会部门主管、主管行长、行长不坚持每旬、每月、每季对所有尾箱现金进行清点的情况;

6.未有不按规定安排对重要岗位进行轮岗的情况。

四、业务操作方面:

1.未有不按规定对账而出现账账、账实、账表不符的情况;未有未经会计主管审核或授权,擅自办理入账、提出交换、电子汇划的行为;

2.未有伪造、涂改变造凭证转移资金和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的现象;

3.无单人上门收款、送款违反规定程序办理上门收款业务和办理印鉴卡、重要凭证等业务的情况;无不严格执行每天营业终了双人清点尾箱现金或清点后不登记、不签名的情况;

4.未有擅自动用库存款垫付其他款项、白条抵库的行为。无收、付款时偷张换张,隐瞒不报出纳长款的现象;未有擅自保管客户存折(单)、银行卡及密码的行为,并替代储户取款现象;

5.未有允许单位和个人超额提现或对大额提现不按规定报告、报批的情况;未有开户审查不严、违反个人存款实名制规定办理个人储蓄开户手续办理公款私存的行为;

6.未有未按规定私自为客户办理挂失手续,盗取客户资金的现象;未有越权或虚假签发存单、凭证式国库券收款凭证、个人存款证明及其他存款单证的行为;

7.未有故意隐瞒和掩盖借款人的真实资信情况,提供虚假的贷前调查报告行为;

8.未有超越职权和范围用印行为,无未经审批或审批手续不全用印行为;未有私自将单位介绍信给他人使用的行为;

篇8

为深入开展“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面贯彻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我支行响应号召于近期开展了深入的自查工作,现将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汇报如下:

1.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前几年,我支行人员配置较为宽松,但近两年来,人员配置数量逐渐减少。自今年起,我支行全体员工仅余6人,人均工作量明显增加,部分员工担当意识不够强的问题就暴露出来了。部分员工工作意识还停留在几年前的状态,分担的工作还和几年前人员充裕时一样,导致另一部分责任心较强的员工分担了过多的工作量。我支行发现问题后迅速组织员工进行了一对一思想教育,并制定了更加公平合理的工作分配机制,现已基本解决了该类问题。

2.服务意识淡薄问题。经过现场观察记录、调阅监控、询问客户等方式发现,我支行员工整体服务意识还是比较强的,但是服务手段单一,尚停留在柜面及厅堂营销层面。经过6月中元教育罗老师的培训,我支行员工初步掌握了电话营销及外拓营销等新的营销方法以及一些新颖的服务思路和话术,相信这一块今后会越来越好。

3.理论学习一知半解问题。由于市场飞速变化,今年我行增设了许多新业务和新规章制度,很多新知识通过文件下发需要员工自主学习掌握。部分员工对新知识的自主学习积极性不高,一定程度影响了工作的开展。我支行发现问题后迅速组织全体员工进行了新业务的学习,并制定了考察督促制度,要求每一位员工务必迅速学习掌握新业务知识,现已基本解决了该类问题。

篇9

一、                检查本行是否强化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和银行业金融机构法制意识,是否依法收集、使用和对外提供个人金融信息。其中所指的金融信息是指个人身份信息、财产信息、账户信息、信用信息、金融交易信息和其中衍生的一些信息等。

二、                检查本行在收集、使用、保存、对外提供个人金融信息时,是否严格遵守法律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个人金融信息保护,是否有信息泄露和信息滥用的现象。

三、                检查我行是否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对查易发生个人金融信息泄露的环节是否充分排查。

四、                检查我行是否篡改、违法使用个人金融信息等。

依照人行相关规定我行对相关业务逐一对照自查。通过自查,发现我行涉及个人金融信息的业务基本落实到位,不存在违规行为。但是,在以后的工作中我行仍旧要加强对个人金融信息的保护,明确各岗位和人员的管理责任,加强个人金融信息管理的权限设置,形成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管理机制,切实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事件的发生。

 

篇10

1、在日常工作中,未出现差错较多、任务完成不及时、敷衍、推诿等责任心不强、作风不扎实的行为;

2、未有经常迟到、旷工、早退等不遵守劳动纪律和情绪低落、工作消极的行为;

3、未有经常无故不参加政治学习、业务学习等集体活动的行为;

4、未有利用工作便利收受客户红包、手续费,索取财物或借用通讯设备、交通工具、报销各种费用、谋取个人私利的行为;

(二)日常生活行为方面

1、未有经常出入歌舞厅、宾馆、娱乐场所等,消费与正当收入严重不符的行为;

2、未有经常以钱物为赌注打牌、打麻将或参与、玩游戏机等其他变相赌博的行为;没有涉嫌“黄、毒、黑”等违法违纪行为;

3、未有长期拖欠贷款、借款不还,或信用卡恶意透支,或经常找人借钱的行为;

4、未有从事第二职业或做生意,或利用工作之便帮助亲戚、朋友做生意的行为;没有上班时间传呼、电话不断,与社会不良人员交往的行为;没有经常在上班时间买卖股票、期货或参与传销的行为;

5、未有因家庭重大变故,造成情绪波动较大的行为;没有经常深夜不归或夜不归宿的行为。

(三)业务管理方面

1、未有对金融规章制度及上级的精神不认真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的情况,明确本单位或本部门各业务操作岗位职责;

2、未有对业务工作中存在的漏洞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的情况,及时解决网点需要解决问题;

3、未有对违纪违规行为或业务事故不按规定及时制止、报告和处理的情况;

4、未有办理业务越权行事的行为,未有网点、部门负责人违法违规办理业务的情况;

5、未有财会部门主管、主管行长、行长不坚持每旬、每月、每季对所有尾箱现金进行清点的情况;

6、未有不按规定安排对重要岗位进行轮岗的情况。

(四)业务操作方面

1、未有不按规定对账而出现账账、账实、账表不符的情况;未有未经会计主管审核或授权,擅自办理入账、提出交换、电子汇划的行为;

2、未有伪造、涂改变造凭证转移资金和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的现象;

3、无单人上门收款、送款违反规定程序办理上门收款业务和办理印鉴卡、重要凭证等业务的情况;无不严格执行每天营业终了双人清点尾箱现金或清点后不登记、不签名的情况;

4、未有擅自动用库存款垫付其他款项、白条抵库的行为。无收、付款时偷张换张,隐瞒不报出纳长款的现象;未有擅自保管客户存折(单)、银行卡及密码的行为,并替代储户取款现象;

5、未有允许单位和个人超额提现或对大额提现不按规定报告、报批的情况;未有开户审查不严、违反个人存款实名制规定办理个人储蓄开户手续办理公款私存的行为;

6、未有未按规定私自为客户办理挂失手续,盗取客户资金的现象;未有越权或虚假签发存单、凭证式国库券收款凭证、个人存款证明及其他存款单证的行为;:

7、未有故意隐瞒和掩盖借款人的真实资信情况,提供虚假的贷前调查报告行为;

8、未有超越职权和范围用印行为,无未经审批或审批手续不全用印行为;未有私自将单位介绍信给他人使用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