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06 16:04:13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农产品的农药残留,是食品安全的源头性环节,为此必须派重兵堵截。我县地处*省的西南角,与*接壤,一些禁用农业投入品从*流入,去年曾一举查获邻县进入我县境内的820公斤甲胺磷剧毒农药,对我县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构成较大威胁。为此,我们突出源头治理,以农业投入品生产、流通和使用三个环节为重点,组织开展了多次专项整治。为堵住高毒、高残留农药的源头,我们组织县农林部门将交界的地区作为重点区域,以早晚交易高峰为重点时段,采取突击抽查和拉网式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设卡堵截高毒农药,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今年上半年,农林部门检查农药、兽药、饲料经营点390家次、种养殖基地18家、交易市场5家,没有发现一起违法销售、使用禁用农业投入品的行为。同时,我县还坚持不懈地抓好农产品质量监测,日均检测蔬菜70多批;建立了畜牧养殖电子档案,实施全程动态管理;加强水产养殖环境监测,规范渔药使用,确保群众吃上“放心菜”。
在“堵外”的同时,我们立足提升内部农产品基地水平,全力打造了一批以“无公害、绿色、有机”为特色的名牌农产品,将提升农产品质量作为做好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的关键措施抓紧抓好。目前,全县拥有无公害农(水)产品基地59个,面积占食用农产品基地面积的80%以上,无公害农产品24个,绿色食品30个。今年上半年,有3个品种申报无公害农产品;11家企业25个产品申报绿色食品,全年预计增加绿色食品15个;15个产品申报市级名牌产品、2个申报省级名牌产品;2个在建市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以名牌农产品为龙头,引导了绿色生产,提升了农产品的质量和档次,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
二、抓屠宰,建中心
以往,我县的生猪屠宰点较多,设备老化,检疫、执法人员少,管理难度较大。我县投资1500多万元,建成了占地40余亩、年生产能力10万头的机械化屠宰场,将原有屠宰点逐步撤并,并在县城和各镇农贸市场开辟“放心肉”专供点(店)。与此同时,加强了现有屠宰点管理,每日数据上报,进场率明显提高,每日组织市场巡查,仅5、6两个月,共组织稽查78次,出动390人次,查获私屠生猪3头,处理涉案人员3名,保障群众吃上“放心肉”。
以往,农村居民食用品除了自己养殖、种植的农副产品外,其余均在个体杂货店购买,这些店规模小、品种单一,质量还得不到保证,为了保障农民的饮食安全和消费权益。我县坚持建设与管理并重的原则,高起点地推进农村食品现代流通网的建设。今年1-5月新建食品农家店21家,总数达到112家,覆盖全县100%的镇和70%的行政村,食品统一配送率100%,销售额达1050万元,同比增加172%。同时,县商务局在县卫生、工商部门的配合下,积极实施“中心”建设,投资300万元、建设了占地50亩的新型配送中心,今年底将全面投入使用,预计下半年再增加村级放心店50家,达到全县覆盖。在加快建设的同时,突出管理,工商、商务等部门对农家店不定期抽查,及时向试点企业反馈,全面提升建设质量,促进长效发展。
三、关爱学生,净化周边
农村学生的饮食安全,长期以来一直是食品安全的一大隐患。全县53所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大多位于农村集镇,在校学生5万余名,一方面学生的经济水平有限,食品消费层次低,另一方面口味求新求变,缺乏识假辨劣的能力,不少学生喜欢光顾校园周围的小吃店和流动摊点,一旦出现食品安全事故,危害面广,社会影响大。副县长、食安委副主任亲自主抓学生的食品安全问题,县食安办、教育、卫生、工商、市容等多个部门积极配合,对内办好食堂,对外清理摊点,标本兼治,切实保障学生的饮食安全。
一是办好学校食堂。由县教育局统一对全县学校食堂进行规范,明确校长为学校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全县所有学校将承包给个人的食堂收回由校方经营管理,设立了专(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建立完善了食品卫生各项规章制度,对食堂的硬件设施进行改造,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并且增加了早餐、点心、菜肴品种以迎合学生的口味。卫生部门将全县57家学校食堂全部纳入食品卫生监督量化管理。为了抓好6月份中考、高考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有关部门5月底就组织8个执法小组对全县所有学校食堂进行专项检查,考试期间对有接待学生就餐任务的学校进行全天跟踪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有效地防控了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是清理校园周边。去年,以创建卫生县城为契机,我县下大力气对学校周边环境进行了清理。今年上半年,卫生、工商、市容等部门进一步巩固清理成果,对学校周边的小饭店、小卖部进一步规范,重点是证照的有效性、原料购进、是否销售“三无”、过期变质食品等。市容部门对有证照的摊点划定了设置区域,校园周边一律不得摆放,执法人员在学生放学时间段进行巡查,发现一处取缔一处。通过各部门的积极配合,执法人员不懈努力,巩固了整治成果,全县校园周边的环境有了明显改善。
三是做好宣传教育。由县食安办牵头,工商、教育等部门在全县32所中小学开展了一次“珍爱生命健康,关注食品安全”的主题活动,给全县每一名中小学生发放了一封公开信,每个班出一期食品安全知识板报,请执法人员给学生们上一堂食品安全课,教育中小学生提高食品安全消费意识,做到“十不吃”,并且勇敢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活动得到了学校、师生和家长的支持,在社会上引起了热烈反响。我县还印制了2600份《食品经营五项自律制度》,张贴在全县每个食品经营店的显要位置,公布举报投诉电话,便于经营者遵守、消费者监督。
二、工作目标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到今年年底,县城的农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基本解决使用违禁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问题;杜绝违规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
(二)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整治。到今年年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彻底解决县城小食杂店、小摊点和餐饮经营单位无照经营的问题。
(三)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整治。到今年年底,县城的市场、超市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乡(镇)、街道、社区食杂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
(四)餐饮消费安全整治。到今年年底,彻底解决县城的餐饮经营单位、食品摊点无证经营问题;食堂和县城的餐饮经营单位100%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杜绝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杜绝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
(五)药品质量安全整治。到今年年底,完成药品注册现场核查专项工作;基本解决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问题;禁止和取缔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证明疗效的药品广告。
(六)猪肉质量安全整治。到今年年底,县城进点屠宰率实现100%,乡(镇)进点屠宰率达95%;县城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七)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到今年年底,国家规定的10类产品生产企业100%建立质量档案;基本解决无证生产问题,监督抽查合格率明显提高。
三、工作责任和重点
严格把好外埠果蔬进入我县的关口,加大检测力度,杜绝农药超标的果蔬流入我县市场;加强对农业投入品使用、生产过程的整治;加大对种植养殖业产品农药残留和“瘦肉精”、“孔雀石绿”、“硝基呋喃”、“氯霉素”等禁用、限用药物残留的检测力度,从严查处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重点地区、重点市场生产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农产品和制售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加强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监督管理。以上工作由县农委牵头,县质监局、工商局配合。
在生产加工食品方面,要把食品企业和小作坊整治作为重点,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非法生产加工企业,严肃查处获证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加强对小作坊的监管,全面推行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制度;严格食品市场准入,组织开展强制检验和专项抽查,强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添加剂备案制度。在涉及人身健康和产品质量安全的专项整治中,重点整治国家规定的10类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严厉打击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无证生产以及销售和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无证产品的违法行为,坚决查处获证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加大对重点产品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扩大覆盖面,严格发证后管理,严肃监督检查后处理。以上工作由县质监局牵头,县卫生局、工商局、公安局配合。
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落实食品质量市场准入、交易和退市的各项制度;加强对农村食品进货渠道和农村集市的管理;落实区域监管责任;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查处食品批发市场、小食杂店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以及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水产品经营中使用违禁药物或化学物质等违法行为,重点整治售假问题突出的市场。以上工作由县工商局牵头,县发改局、卫生局、质监局配合。
全面实施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卫生许可和监督工作,加强对农村、学校、建筑工地、旅游景点餐饮和小型餐馆的食品卫生监督;严格推行餐饮原料进货索证和验收制度,严厉查处餐饮单位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加强对高风险产品和质量可疑产品的质量监督抽查。以上工作由县卫生局牵头,县工商局配合。
加快普遍药品监管信息网络建设,完成特殊药品监控信息网络建设,加强普通药品和特殊药品监控;严格药品经营企业准入管理,加强《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认证后监督检查,禁止药品零售企业以任何形式出租或转让柜台,严厉打击挂靠经营、走票以及用食品、保健用品冒充药品和医疗器械等违法违规行为;大力整治虚假违法药品广告,禁止并取缔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证明疗效的药品广告,建立违法广告的公告、市场退出、信用监管以及责任追究制度。以上工作由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
开展全县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监督、指导、检查、协调开展生猪定点屠宰整治工作,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不法行为;打击私屠乱宰和制售病害肉等犯罪行为;切实抓好生猪养殖、屠宰检疫环节质量安全整治,加强组织产地检疫和屠宰监督指导,严格出具检疫合格证明,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建立动物疫病标识追溯体系和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加强餐饮环节的猪肉质量安全整治,完善进货索证制度和验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保证食堂、餐饮单位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工商部门负责猪肉流通环节质量安全整治,完善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和检查验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市场、超市销售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强化肉食品加工企业的监管,完善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和检查验收制度,确保加工企业使用的猪肉100%有定点屠宰票据,严防病死、注水、未经检验(疫)和检验(疫)不合格猪肉进入加工环节。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通力协作,加强对猪肉市场和生产加工的监管,对病死猪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做到不屠宰、不食用、不出售、不转让,无耳标的生猪不准调运,没有检疫(验)证明的猪肉不准销售。以上工作由县商务局牵头协调各相关部门,县公安局、畜牧总站、卫生局、工商局、质监局配合完成。
四、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坚持“标本兼治、奖惩并重、治管结合、综合整治”的原则,采取边检查、边整治、边整改、边规范的方法,综合运用查、治、管、扶、建等措施,做到四个结合。一是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二是专项整治与制度建立相结合;三是专项整治与行业自律、诚信体系建设相结合;四是专项整治与服务相结合。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保证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一)全面启动阶段(9月30日前完成)。县政府和有关部门组建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制定全县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各有关部门结合各行业、各领域的整治重点,研究制订本部门专项整治方案,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部署。
(二)整体推进阶段(10月1日至12月15日)。各有关部门按照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全面推进整治行动。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督查,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指导工作。
(三)组织验收阶段(12月16日至12月31日)。各有关部门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总结,迎接市政府检查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成立*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景丽玲任组长,县质监局局长于延波任副组长,县政府法制办、发改局、农委、科技局、公安局、财政局、畜牧总站、卫生局、商务局、监察局、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广电局和宣传部等为成员单位,负责统筹协调全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重大问题,统一部署重大行动,督促检查各乡(镇)、各部门贯彻落实情况。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质监局,主任由于延波兼任,负责全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研究提出相关措施和建议,协调各专项整治组工作,向领导小组和县政府报送工作信息。办公室分设农产品专项整治组(县农委牵头)、生产加工食品专项整治组(县质监局牵头)、流通领域食品专项整治组(县工商局牵头)、餐饮业食品专项整治组(县卫生局牵头)、药品专项整治组(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肉禽质量专项整治组(县商务局牵头),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突出重点,强化措施,保证实现专项整治的目标。另设宣传组(邀请县委宣传部牵头)负责舆论宣传,典型报道。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品种为:粮油、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卤菜、水产品、酒、盐、醋、水发制品等。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地区为:城郊结合部和农村。整治环节要向两头延伸,一头向农业投入品使用环节延伸,一头向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延伸。加大对种植、养殖环节中农业投入品使用和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综合监管力度。
今年工作的预期目标是: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率比上年明显下降,平均超标率下降2~3个百分点;肉品质量稳定提高,瘦肉精平均检出率下降1个百分点,城区和各区县城关镇注水肉、病害肉基本绝迹;推进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力争基本符合申报条件的10类食品加工企业90%通过生产许可证的现场审查;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学校食堂、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达到90%以上;全面推进和实行食品进货检验、索证索票、购销台帐和质量追究制度,大型市场、超市进货索证、索票率达到90%以上;大中型食品商场(超市)的散装食品经营行为得到规范;建立1个食品绿色市场;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及时依法查处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案件;全社会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有所提高。
二、组织领导和工作分工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由各级政府总负责。市、区县政府分别成立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简称食品安全办)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督查。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质监局、商贸局、工商局、卫生局、农林局、粮食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容局、教育局、盐务局、环保局、公安局、建工局、财政局、市委宣传部、市经委等部门组成,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
全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行条条指导,块块落实,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各区县政府及市相关部门要按照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各相关牵头单位要切实做好各专项整治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三、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
(一)强化食品源头污染治理力度
1、加强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农林等部门要加强农业投入品的管理,进一步开展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工作。在加大蔬菜农药残留和生猪“瘦肉精”例行监测力度的同时,实行蔬菜农药残留异地抽检,并在一定范围内抽检结果。继续开展农(渔)药经营市场秩序整顿,规范农(渔)药经营行为,推行兽药分柜销售,加强对农业、渔业用药的指导和监督。
2、加强对食品添加剂使用的监管。卫生等部门要组织开展对食品生产企业使用添加剂的专项整治,加大产品质量抽查力度。特别要加大对面粉中过氧化苯甲酰、儿童食品中糖精钠、肉类食品中色素、EDTA铁钠的使用的监管力度,促使面粉、肉类、儿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基本消除滥用添加剂的违法行为。
3、严查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行为。质监部门要重点落实“十查十找”任务,检查米(面)、食用油、酱油、醋、盐、米粉(线)、腐竹、干菜、肉制品、水产品、酒类产品等加工点,找陈化粮、矿物油、地沟油、吊白块、回收过期变质食品、工业用双氧水、毛发水、敌敌畏、甲醇等非食用物质,一经发现彻底收缴物品、设备。
(二)加强生产和加工环节的监管
1、加大无公害农产品种植生产基地建设与管理。农林、质监等部门要加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养殖小区、示范农场、出口产品生产基地的建设力度,推进产地环境污染监控工作。2005年在做好市无公害农产品向国家无公害农产品转换工作的基础上,加快国家无公害农产品认定申报工作,申报国家无公害农产品认证30个;绿色食品、有机食品10个;认定无公害农(水)产品产地25个。
2、全面推进加工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质监、卫生部门要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严格执行许可证制度。在完成和巩固米、面、油等五类食品审查发证的基础上,逐步实施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方便面、饼干、罐头、冷冻饮品、冷冻面米食品和膨化食品等十类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卫生部门要组织对食品卫生许可证即将到期的食品生产企业进行专项清理与整顿,严格食品卫生许可准入要求。
3、进一步规范生猪、牛羊屠宰加工。商贸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在去年开展集中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定点生猪屠宰厂(场)的监督管理,开展牛羊肉定点屠宰工作,整顿和规范肉品流通秩序。建立健全生猪及肉品出入登记与查票验证制度,强化消毒管理和检验检疫,检疫率达到100%,严禁私屠滥宰、未经检疫和检疫不合格的肉品进入流通销售领域。
4、强化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力度,特别是对重点品种要实行定期质量监督抽检。检验检疫局要加强进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的相关稽查工作,强化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质监、卫生、工商等部门要加大对整治和监管重点品种的抽查频率和覆盖面;开展对保健食品、食用油、乳制品、熟肉制品、卤菜、糕点(月饼)等生产企业的专项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多发企业施行巡查制度,形成威慑力,遏制制售不安全食品的违法行为蔓延。
(三)加强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
1、把好市场主体的准入和退出关。工商部门要依法严格审查食品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的主体资格,严格执行前置审批规定。农林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在全市各大型市场开展农(水)产品质量安全准入试点,积极探索“产地准出”、“市场准入”的有机结合方式,实行IC卡农产品的监管,加快实施“场地挂钩”和“场厂挂钩”步伐,逐步实现农(水)产品全程质量控制。
2、建立和完善流通市场的监管网络。质监、工商、农林、商贸、粮食等有关部门对全市城乡所有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零售市场要普遍建立和完善农产品检测体系,所有农副产品市场都要开辟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专门销售区。进一步健全三级检测体系,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要建立检测室,配备检测设备;农副产品零售市场要建立以速测为主的检测系统,有条件的大中型农副产品零售市场要设立检测室。市质监局要定期开展农副产品的质量监督抽检,并及时公布抽检结果。
3、加强进出口食品的监管。检验检疫部门在进出口环节要依法严密监管,严把进出口食品安全关。要强化进口食品的索证管理工作,加强进口预包装食品包装标签审核,制定并实施“进口食品监控检测方案”,严格执行预包装食品凭标签审核证书报检,确保相关企业办理进口食品备案和口岸检验,严格按照有关单证办理报关验放手续。
(四)加强消费环节的管理
1、卫生部门要加强对学校食堂、餐饮业,特别是小餐馆、个体门店饮食安全卫生的检查和监督。以学校食堂、餐饮业为重点,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教育部门负责学校食堂及校内食品经营单位的安全卫生管理,严格执行《河东市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做好学校集体用餐安全的监督、指导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卫生、工商等部门要开展食品商场(超市)散装食品专项检查,各区县要在辖区范围内确定2—3个食品商场(超市)作为重点,使其90%以上的单位达到管理规范的要求。
3、城建部门要加强在建建筑工地的食品卫生管理,工地食堂要做到“三证”齐全,加工场所符合卫生要求。
(五)积极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1、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建设。市食品安全办要进一步梳理各部门的监管职
能,理顺关系,明确职责和权限,做到监管不缺位、权限不越位,各领域、各环节不留空白、不留死角,逐步形成“职能清晰、权责明确、分工负责、协同配合”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网络体系。
2、进一步完善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农林、质监等部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将继续强化三个体系(质量标准体系、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认证认定体系)、三项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农业投入品综合整治制度)、一个建设(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工商部门逐步实施交易市场商品准入与管理制度。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食品质量追溯、封存报告、依法销毁、购销台帐、质量安全档案、商品索证索票、不合格食品退出等制度。
3、加快食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制订修订工作。质监、农林等部门要抓紧制定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标准)、有毒有害物质检测方法标准、快速检测技术标准,基本满足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对标准的要求,使全市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各类标准相配套。
4、街道(镇)、社区(村)要加强出租房屋的管理,不得向无证、照非法生产加工户提供加工场所或出租房屋。房屋出租者违反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有关规定的,执法部门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5、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市食品安全办要会同工商等有关部门选择1个部门和1个食品行业进行试点,探索建立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的方法和途径,全面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六)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密切配合,因地制宜,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结合起来,以集中整治强化日常监管,以日常监管深化集中整治。对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做到早发现、早控制,及时予以查处打击;对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察,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今年要把重点产品、食品批发市场和城郊结合部、农村地区作为查处重点,集中查破一批生产、销售有毒有害、不符合卫生标准及假冒伪劣食品案件,依法严惩一批犯罪分子,捣毁一批制假售假窝点。通过案件的查处,形成对违法犯罪分子强大的震慑效应,净化食品市场经营环境。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为动员部署阶段,时间为6月上旬。将全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部署到各区县人民政府及市有关部门,各区县人民政府及市各牵头部门须制定具体的行动计划。
第二阶段为集中实施和督查阶段,时间从2005年6月中旬至12月上旬。各区县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分解任务,明确目标,扎扎实实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牵头部门要按照部门职责制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组织2次以上的专项集中整治活动,确保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到位。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部门、本系统专项整治工作的检查监督。市食品安全办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区县、各部门的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第三阶段为总结验收阶段,时间为12月中旬。各区县人民政府及市有关部门,对照专项整治的目标认真做好自我检查验收,并将本地区、本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于年底前上报市食品安全办。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县人民政府必须把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人力、物力、财力到位。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本方案提出的任务、目标进行分解,抓好落实。相关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相互配合,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建立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及信息制度
各区县、市各有关部门每月底前以书面形式向市食品安全办报告本地区、本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逐步建立完善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多部门联动的应急处理机制。重大事故及经省级以上新闻媒体曝光的重要事项应于事发当日向市食品安全办报告。市食品安全办将定期通报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进展情况、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查处情况等信息。
(三)加大督查督办工作力度
坚持科学发展观,以“打造平安校园”活动为主线,通过组织开展各项宣传教育活动和有针对性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提高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和食品安全参与意识、责任意识及诚信意识。
二、整治范围
全县范围内的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小商店及周边无证经营的小商店、小摊点。
三、任务目标
1、学校食堂和商店的大宗原料及食品采购实行定点制度,特别是米、面、食用油、肉、酱油、醋等重要的原料采购实行定点制度。
2、学校食堂和商店食品进货的索票、索证率达100%,建立完整规范详实的台账。
3、学校内食堂的餐饮服务许可证率达100%,食堂内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持证率达100%,学校内商店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持证率达100%。
4、学校小卖部和学校周边商店无经营“三无”食品现象。
5、组织自采自供生活用水的学校到专业部门进行统一水质检测。
通过努力,确保全县各级各类学校食品安全不出现问题,不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尤其不出现群体性的食物中毒事件。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排查摸底(9月5日~9月10日)
各学校要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力量开展排查摸底,认真清查学校及周边的食品安全情况,对突出问题形成文字材料报教育局。
第二阶段:动员自纠(9月11日~9月20日)
各学校要以这次集中整治为契机,认真开展一次全面的自查自纠活动,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小商店管理,严格操作流程,完备相关手续和材料,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让学生自觉不购买“三无”食品。
第三阶段:集中整治(9月21日~9月30日)
2015 年12月 20 日— 2016年1月 5 日。
重点品种:粮、肉及肉制品,蔬菜、水果、乳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酒类、饮料、腌腊制品等节日热销产品。
重点区域:社区、学校、村镇的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超市以及各类餐饮场所;大米、面粉、植物油、酱油、醋、腌腊制品六类食品生产企业;猪(羊、牛)定点屠宰场(厂);规模种植养殖基地。
(一)强化重点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
1.加强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整治。以畜禽养殖场、水产品养殖基地、蔬菜种植基地为重点对象,以生猪、鸡、鱼、蔬菜为重点品种,开展农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专项执法检查,严惩禽畜、水产养殖使用违禁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查处在饲料原料和产品中添加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加强对猪(羊、牛)定点屠宰场(厂)的检查,坚决查禁私屠滥宰行为,严防病害肉、注水肉流入市场。
2.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食品加工小作坊为重点对象,以乳制品、食用油、肉制品、酒、熟食等为重点品种,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专项执法检查,严查食品原料索证索票资料不全、生产加工过程不符合要求、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坚决关停卫生条件差、存在非法添加行为、加工假冒伪劣食品的企业和小作坊。
3.加强流通环节中的监督。以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为重点对象,以酒、肉制品、乳制品、饮料、糕点等日常消费量大的节日食品为重点品种,开展食品流通专项执法检查,严查食品原料索证索票资料不全,销售假劣食品以及利用非食用物质和禁止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加工食品等违法行为。
4.整治食品消费环节。以餐饮场所及学校食堂为重点对象,以规范食品原料进货采购和餐饮加工制作过程为重点内容,开展餐饮服务专项执法检查,加强对大型聚餐、农村集体聚餐、学校食堂用餐检查指导,严厉查处采购不合格食品原料或索证索票资料不全、餐饮制作过程不符合要求或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严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开展重点食品抽检预警
全面开展蔬菜、鲜肉、水产品、腊制品、农副产品(干货)、熟食、休闲食品、餐饮食品等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问题,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预警食品安全消费,妥善处置问题产品,严惩违法犯罪行为,提升节日期间食品安全整体水平,提振食品安全消费信心。
(三)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
严厉打击影响广大群众饮食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促进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规范。要加大执法办案和行政处罚力度,对于情节恶劣、引发重大社会舆情的案件要坚决予以严厉处罚。加大执法办案力度,重拳出击,始终保持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努力营造安全的消费环境,确保节日期间食品安全。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各村、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增强协调配合,确保专项整治取得成效。
(二)加强统筹协调,形成整治合力。要针对监管重点、难点问题,相关职能部门协调配合,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分区域、分行业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及时汇总情况,落实解决。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积极引导消费者反映食品安全问题,鼓励食品行业及从业者、消费者提供违法犯罪线索,强化社会共治。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学校是就餐人群最密集的场所,学生在学校就餐可选择行很小,学校学生又是弱势群体,一旦校园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给国家、给社会、给家庭都会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也是社会出现不稳定因素的一项重要内容,近年来,针对我县学校学生食堂及周边餐饮服务业存在的诸多问题,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我们和教育局等相关部门做了大量的工作,使学校学生食堂及周边餐饮环境得到了极大的改善,使一些食品安全隐患有所消除,截至目前无一起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但是学生食堂及周边餐饮环境仍然存在着不可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一些偏远山区学校食堂的硬件设施还很差,就连最基本的一般许可条件都达不到,因为种种原因提出的整改措施得不到落实。二是一些学校食堂周围环境比较差,使用地表井水作为食品加工用水,个别学校学生就餐后到村子周围有可能污染的小河里洗碗筷。三是在校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个人饮食卫生有待提高。四是一些学校食堂食品从业人员个人素质低,食品安全意识差。五是有的学校缺乏辨别食品安全事故,以及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基本技能。六是个别学校食堂食品加工操作规程还不够规范,食品安全制度有待进一步落实。七是校园周边一些餐饮摊贩以利益为目的,以次充好,加工场所简陋,个人卫生极差,不懂得食品安全的一般知识和食品加工操作技能,没有接受食品安全培训,违规加工供学生食用的食品等等问题,给在校学生食品安全带来隐患。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整改,在校学生的食品安全就得不到保证。因此,加强学校学生食品安全的稽查管理,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艰巨、长期而光荣的任务,我们每一位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和稽查人员,一定要充分认识到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全局上下一盘棋,把大部分的人力、精力和物力,用到校园及周边餐饮业的监管上,为国家培养人才的食品安全保驾护航。首先我们将成立校园及周边餐饮环境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稽查大队大队长为副组长,办公室、食品药品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其次由县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抽调八名稽查人员组成专项整治工作队,分片包干,落实任务和责任,每年至少开展四次专项整治,对全县所有学校及校园周边餐饮单位开展拉网式集中整治,彻底改变校园周边餐饮环境不良的局面。三是在集中整治的同时建立长效机制,把校园周边餐饮环境作为食品药品监督稽查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常抓不懈。
二、加强治理,突出重点
我们决心立足校园,着眼未来,本着关心下一代,对下一代负责的态度,全面开展治理工作,在对餐饮单位检查的基础上进一步突出重点。重点加强学校食堂和距学校200米范围内的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管,做好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针对餐饮服务许可情况、食品原辅材料与添加剂、购进台帐、索票索证、从业人员健康培训状况、食品加工流程、食品加工环境和存贮条件进行检查,重点查看猪肉食用油牛奶等特殊品种以及餐饮单位使用的原、辅料产品是否具备正规商标、批准文号、产址、日期,是否违法使用非食用物质及非食用添加剂,是否存在使用“三无”产品及过期产品等情况。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责令及时改正,发现食品安全隐患、督促及时整改,不合格产品及疑似产品当场销毁,未取得健康合格证、培训上岗证的食品从业人员不得上岗,对无证经营及不符合餐饮业基本要求的饮食摊点将一律取缔,对不按要求经营直接入口食品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或处理,确保学生饮食安全卫生和身体健康。
三、加大培训和宣传力度,确保校园及周边餐饮单位从业人员熟练掌握食品操作规程、食品安全知识和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在加强对校园周边餐饮业进行集中整治的同时,不断加大从餐饮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和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力度。每年将利用七、十月两个月全县餐饮业从业人员集中培训和专项整治面对面培训等,使餐饮业从业人员熟练掌握食品加工操作规程和食品安全知识,同时开展一系列有规模、有影响、有效果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及职业道德宣传教育,督促经营者格守职业道德,明确校园及周边餐饮业规范操作和食品安全的重要性,有效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二、加强重点,抓好落实。
我们根据辖区实际,确定监管重点区域、重点市场、重点商品,按照“六查六看六打击”及“五个一律”、“五个一批”的要求,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在其他专项整治取得较好的效果的基础上,对粮食、肉类、水产类、蔬菜、水果、豆制品、奶制品、调味品等类日用消费品进行集中整治,加强对城乡结合部、边远山村和农村市场等薄弱环节进行监管,防止制假窝点,以次充好、假冒猥劣商品下乡转移,确保入市上柜食品的质量。
三、加强监管,抓好专项整治行动。
(一)开展中秋、国庆期间节日市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我们紧密结合XX年红盾行动要求,切实加强中秋国庆期间节日市场的巡查监管工作。按照省局要求把食品安全和商标广告作为监管执法的重点,而重中之重是要突出抓好食品安全的监管,不折不扣地落实周金伙局长在省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十条措施”。同时组织力量落实市工商局《中秋国庆节日市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同意行动方案》中各个阶段的工作,打出声威、打出形象、打出实效。在节前我们组织检查,共出动2xxxx次,5车次,检查相关经营户3xxxx,查获三无月饼76块,过期调味品21瓶。
我们认真做好节日期间值班、政务请示、报告工作。我所节日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认真受理消费者投诉。对值班人员严格要求,在岗在位、切实负责,确保通讯畅通。从9月27日至10月7日坚持每日报送制度,确保节日市场消费安全。
(二)贯彻省局关于“责令停业整顿”行政处罚措施加大对销售不合格食品违法行为的监管力度专项整治。
根据省局《关于适用“责令停业整顿”行政处罚措施加大对销售不合格食品违法经营行为的监管力度的通知》要求,为一发惩处食品违法经营行为,严格规范食品经营者的行为,加强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督管理,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城关工商所现就适用“责令停业整顿”行政处罚措施,加大对销售不合格食品违法行为监管力度。
1、认真做好宣传工作,采取宣传栏、黑板报、宣传单等形式深入广泛宣传,利用文明学校与个私协会召开经营者会议,印发了200xxxx份宣传材料进行宣传。通过宣传,让广大群众参与到查处无照经营的活动中,形成对无照经营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2、我们成立了无照经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以片区为单位,分片分组对片区的经营者进行开展治理整顿工作。首先积极发动建立群众线索,举报、反映无照经营的违法行为。其次分区域、有重点有计划地加大巡查力度。实行预警查处机制,发现无照经营的的先发催办通知书,超过期限未办理营业执照的,再由办案组立案查处。对已立案查处的无照经营户进行回访,督促其尽快办理营业执照。
3、在清理整顿无照经营活动中,按照市局“五个一律”、“五个一批”的要求严格执法,对无照经营食品类的经营者坚决取缔。城关所共出动25xxxx次,检查41xxxx,共查获无照经营户1xxxx,依法立案查处1xxxx,罚款金额2.xxxx元,发出178份催办通知书,补办执照率达10xxxx。
(三)治理“餐桌污染”实行商品质量快速检测工作专项整治
我们立足城关地区作为永春县的经济文化中心,共开展了xxxx有关的检查行动,出动3xxxx次,检查有关个体经营户、企业7xxxx。对市、县局部署的需重点检查的商品进行严格监控,在城关农贸市场建立商品购销帐,实行信誉卡制度,同时进行检查,严厉查处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企业名称的行为,仿冒伪造产地等质量标志的行为,严厉查处利用新产品上市节日促销,巨奖销售,营销策划等对商品进行虚假宣传的误导行为,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欺行霸市,扰乱和破坏粮油市场秩序的行为。如今年1月份,我局对城东街陈某的批发店例行检查的时候,在其仓库发现当事人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五粮液”酒40瓶,我们根据《产品质量法》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四)粮食市场、陈化粮监管工作
我们按照“属地管辖”原则,按片区责任对辖区内的粮食经营者,粮食仓储进行检查。我们成立了粮食市场监管领导小组,会同粮食、质监、卫生、教委、建委等有关部门加强对粮食购销企业、个体加工作坊购进的粮食进行清查,发现涉嫌劣质大米立即就地封存,及时送相关机构检测。
我们按照“属地管辖”原则,按片区责任对辖区内的粮食经营者,粮食仓储进行检查。我们成立了粮食市场监管领导小组,会同粮食、质监、卫生、教委、建委等有关部门加强对粮食购销企业、个体加工作坊购进的粮食进行清查,发现涉嫌劣质大米立即就地封存,及时送相关机构检测。
(五)开展劣质大米、水果市场的专项整治
我们充分发挥工商联络员在监管网络的作用,密切关注消费者对大米、水果等质量的投诉情况,一旦发现线索立即跟踪核查,依法处理。检查严厉打击打蜡上色或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以次充好的劣质水果。坚决查处违法使用冒牌水果标贴的行为,加强对水果批发市场的追踪,深挖造假加工窝点。检查水果经营主体资格,坚决取缔无照经营行为。
四、强化服务意识,推行长效监管,确保执法服务双到位。
围绕服务当地经济发展这一大局,立足我所职能,结合辖区实际,积极探讨、制定各种长效监管措施,通过市场监管和行政指导相结合,促进了地方经济健康规范发展。
1、推行企业工商联络员制度,加强与企业的联络沟通。通过分行业、有计划地开展企业工商联络员的培训工作,扩大培训面,提高培训层次,力争今年在6xxxx以上的企业建立工商联络员。并以企业工商联络员为载体,把行政指导具体内容和措施贯穿到日常监管执法和服务中,推行各种工商专业指导。
(一)整治效果明显。目前,全市已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7885户,立案查处137件,罚没款66万元,开展食品抽检527批次。丹阳市查处1起涉嫌猪头肉非法添加案,样品已送省有关机构检验;句容市取缔无证照经营2户;扬中市查处的销售假冒饮料案引起较大社会反响;京口区立案查处食品违法案件1件,罚没款0.5万元;润州区查扣侵权仿冒食品24公斤,立案35件,结案25件,罚没款12.67万元;新区查处了1起超市销售以次充好大米案,罚没款15万元。
(二)整治覆盖面广。各地以清理无证无照、规范采购途径、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过程、加强农村自办家宴管理为主要整治内容,集中开展检查治理。结合农村整治行动,统筹开展了“两节”、中高考食品安全保障、火锅底料专项整治、生鲜乳制品现场制售调研、农村集中聚餐调研等多个专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其中,对全市103家中高考考点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安全进行了监督保障,在7个辖市区开展了30批次的火锅底料抽样送检工作。各地结合地方行业发展实际,开展特定产业专项治理行动。丹阳市已完成对食醋企业、桶装饮用水、肉制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下一步,还将对面包、糕点加工门店开展专项整治;句容市组织开展了农村散装白酒专项整治;扬中市对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状况开展了专项检查。
(三)整治措施扎实。一是开展摸底调查,掌握监管底数。采取网格化责任到人方式,按区域清查。丹阳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底数基本摸清,扬中3个乡镇完成了清查名册上报工作。句容掌握了辖区内白酒小作坊、散装白酒销售的基本情况。二是规范主体资格,清理市场秩序。对中小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和业务指导,督促其落实整改,依法办理经营证照。对拒不改正的,依法查处。截至目前,已查处无证无照经营食品案28件。三是加强监督抽检,强化隐患排查。丹阳、句容、扬中、丹徒、新区根据上级要求和地方监管实际,科学制定抽检计划,组织实施监督抽检工作。四是保持高压态势,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各地依据全程治理、重典治乱的原则,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生产加工不合格食品、非法添加、伪造食品生产日期、销售假劣、标签不合格食品,无证照经营等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五是发动社会共治,指导农村聚餐。丹阳、扬中要求镇村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加强对流动厨师的登记管理,做好农村自办家宴的申报登记,规范农村自办家宴行为,保障农村集体聚餐饮食安全。已备案指导2180户次。
二、发现的问题
从督查情况看,全市农村和城郊结合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推进,并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
(一)“五小店”食品安全监管成为目前难点。由于“五小店”从业人员素质普遍不高且法律意识淡薄,城乡结合部小店无证照经营现象较多,处于监管空白点;有的食品经营场所面积狭小,设施、环境、卫生情况较差,逐步成为目前监管的难点;此外,校园周边食品小摊贩问题易反复。
(二)基层监管力量不足。前期,市食药监局做了大量工作,食品安全“三网”建设基本形成,但在基层落实上,有的辖市缺少专职人员,人数上存在不足,同时,基层食品协管员、信息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业务能力还有待提高,整体素质还有待提升,镇(街道)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作用需进一步加强和发挥。
(三)部门协同快速反应有待磨合。当前由于食药机构调整改革正在进行,有的还没有完全到位。食用农产品的监管和流动摊点商贩的监管以及食品“五小店”的监管职责分工、具体办法都没有完全落地,基层一线在开展监管过程中,还存在矛盾和困惑。
三、工作建议
当前气候呈现高温高湿状态,食品安全的风险明显上升,各地对此应高度重视,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监管,继续将整治工作推向深入,确保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要加强对基层整治行动的指导、督促和检查,确保各项整治任务落实到位。我省召开的深入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全省在巩固前段整治成果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安排部署,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全面提高产品质量,确保食品安全。各乡镇(街道办)和有关部门在接此通知后,要结合本单位实际,迅速组织召开相关会议,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整治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学习传达吴仪副总理、付双建副省长的讲话精神,领会精神实质,认真贯彻省、**市和**市有关专项整治行动的文件,抓好下步工作的落实。各乡镇(街道办)在10月15日前,要把会议精神和这次整治行动的具体内容传达到各村、各企业。每个乡镇(街道办)、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和牵头单位,要张贴标语(标语内容见附页),大造舆论声势,把这次整治工作宣传到每个角落,不留盲区和死角死面。
二、把基层进一步发动起来,确保专项整治落到实处
把基层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把各个层面充分发动起来,是严密监管网络、做好专项整治的关键。只有把乡镇(街道办)以及村庄、社区充分发动起来,整治行动方案才能真正落到实处。各乡镇(街道办)和重点企业要进一步明确专业监督员、乡镇协管员和企业检验员,确保整治工作落实到每个乡镇(街道办)、村和企业。加强对食品生产小作坊、小商店和小餐馆的监督。要在整治行动中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的问题,不断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整治的积极性,形成人人关心质量安全、人人维护质量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紧紧抓住整治任务不放松,确保11个100%目标按期完成
这次**市专项整治主要任务是实现13个100%整治目标,根据我市工作实际,确定11个100%整治目标。各级领导务必把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当前的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
一是结合11个100%整治目标的要求,进一步摸清底数,全面掌握本地的企业分布情况、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总体状况,找准问题,明确主攻方向,逐企业、逐区域的加以整治。各乡镇(街道办)要把本辖区内生产加工企业分布情况、乡镇协管员和村信息员形成表格,于10月16日前报市政府办公室工业科(具体格式见附表)。
二是突出重点,抓主要对象。在各种生产经营单位中,要把生产基地、加工企业等进行规模生产和经营的单位作为重点;在小作坊、小摊点、小商店、小餐馆中,要把小作坊、小餐馆作为重点;在制度建设上,要把全面建立索证索票和台账制度作为重点。
三是追根溯源抓监管。流通环节或餐饮业发现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问题,不仅要查商店、查餐馆、查市场,更要查生产问题产品的企业,查生产、加工和运输环节,查各环节的监管漏洞。新晨
四、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专项整治督导检查到位
自3月21接到“通知”后,我校领导班子马上召开紧急会议,在集中学习上级“通知”后,成立了“整治专项小组”由任组长,任组员,对学校的食品卫生全权负责,认真检查,随时监督、加强管理。3月22日召开全体师生大会,由专项小组负责,向全体师生加强思想教育、提高认识,会上由做了《我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工作报告、做了集中的总结。会后“整改专项小组”责成各班主任、食堂管理员、小卖部经理、本着对学生负责的精神;继续加强教育、提高认识。
二、组成检查小组、集中检查、有的放矢
3月22日下午,由任组长的检查小组对食堂、小卖部及学校水井进行了认真核查,对各种食品的抽样检查结果显示:这些商品来货渠道正规,经过严格的卫生检验且在保质期内销售,水井附近清洁无污染。学校食堂卫生状况基本符合要求。
三、确立规章制度,定期抽查、责任到人
1、与学校小卖部法人代表签定协议,具体要求如下:
A、严禁学校小卖部出售“在无食品”
B、严禁学校小卖部出售过期变质食品。
C、小卖部的售货员必须定期体检。
2、学校食堂设专门管理人员、学校与管理员鉴定协议,具体要求如下:
A、要采购放心肉、无公害蔬菜,严禁人情肉、关系菜。
B、储藏和保管、要做到“四隔离”、对储藏室要定期消毒、通风。
C、剩饭剩菜要即产即淌、及时处理、不准卖回锅菜。
D、餐厅要做到空气清新,地面、墙面整洁、无积尘蛛网、卫生状态良好、餐具摆放有序、分类分架
E、卫生消毒措施要齐全、并有专门的消毒人员
F食堂工作人员要每个月做一次体检
3、学校水井责成负责,并由校医定期化验水质
对于小卖部、食堂、水井、整改小组定期抽查、责任到人,一旦出现问题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明确监督方案、设置投诉电话、举报箱
为保证食品安全整改工作落到实外,收到实效,特在学校橱窗明确监督方案、主要有以下四点:
1、学校食堂、小卖部应对全体师生的健康与安全负责、随时随地接受全体师生的监督。
2、全体师生有权利对小卖部的“三无产品”过期食品、变质食品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