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06 16:04:52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总包合同,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恒大名城工程。 工程地点: 定海东山隧道西南侧。 工程内容: 本工程由恒大名城1#-22#楼、物业、配电房、门卫、净菜超市、幼儿园、地下
室工程组成,采用框架结构,建筑面积约53603平方米。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自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基坑支护的基础(包括桩基)及上部建筑、结构、水电安装工程。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2007年4月 5 日。(具体按开工报告日子为准) 竣工日期: 2008年4月 25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380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捌仟柒佰陆拾捌万肆仟贰佰 元(人民币)。¥: 87684200.00 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舟山市普陀
本合同双方约定 经双方签字或盖章 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总包合同范文2 甲方:
乙方:
根据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连浩特市工商局办公楼
二、工程地点: 南环路北、建设路东、实验小学南
三、承包方式:建筑工程总包方式(毛坯房)
四、质量要求:合格。质量评定标准以国家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
五、承包范围
1、给定的施工图纸范围内自机械挖土人工配合清土开始到竣工验收过程的基础工程、主体工程、初装修工程(注明:只包括内外墙抹灰、地暖垫层、外墙涂料、塑钢窗户制作安装、卫生间防水、落水管安装)、屋面工程、水暖和电气工程(只包括预留、预埋、和穿线);
2、现场临建的搭拆
3、小型材料:扎丝、铁钉、胶带、铁丝。
4、工程技术资料和工程安全资料按照当地要求收集、制作、报送监理单位签字盖章、整理直到完工后交与甲方,由甲方负责向建设部门移交资料。
5、各类试块(试件)的制作和养护送检。
六、开、竣工时间及工期
1、开工日期: 2012年6月 1日, 竣工日期: 2012年 9月1日 。历时工期90天.施工工程当中遇到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停工,如刮风、下雨、停电、停水,耽误工期,以及甲方原因造成的停工工期顺延。由乙方自己原因造成的停工工期不顺延。由于甲方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停工,甲方有义务赔付给乙方停工造成的损失,赔付比率不得少于2倍。
2、乙方签订合同后对合同签订的工期进行合理的进度计划分解,分解为月、周进度计划,并报监理单位审批备案。乙方实际进度按照报监理单位的进度计划执行。甲方在施工工程当中不得过多的干预乙方的工期安排,由于甲方和监理方指挥不当造成的损失,甲方需全额承担。
七、 承包工程费用和计算方法
1、本工程以建筑平米(以竣工验收通过的建筑面积计算的实际量为准)包干,初步以施工图纸的建筑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341平方米、 包干价1030元/平方米,暂定总价合计为:1381230.00元大写(壹佰叁拾捌万壹仟贰佰叁拾元整)
2、在工程内容不变的情况下,以上六条的包干价为固定单价,一次包死,不做调整。如果以上工程内容有变更(只指增加或者更改比设计昂贵的材料),根据变更后的工程量或工程材料做全额的补差。
3、其它备注条款
1)、以上的包干价为完成承包范围内所有工作之综合单价,甲方将严格按照本合同条款及合同附件相关约定进行监督、管理。
2)、安全文明施工目标达到当地标准。
4)、如由乙方原因导致竣工验收拖延的、造成维修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由乙方承担项目一切损失和一切责任。
5)、乙方对于甲方正式发出的变更,应及时完整地执行,并保证工程的质量和进度要求,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执行甲方发出的签证或变更,对于不属于乙方分包的范围内的工作,需要乙方配合时乙方有条件提供配合,涉及到配合会损害乙方利益的工程内容,甲方应该根据工程性质、工程量及市场行情足额地给乙方施工配合费用。乙方报送甲方的签证单,甲方须及时办理,如甲方三天之内为给予恢复,乙方自认为甲方默认,工程结算的时候须按照签证单执行。
八、付款方式
1、按照形象进度付款:基础完工验收合格后付总工程款的25%,一层完工后验收合格后付总工程款的15%、二层完工验收合格后付总工程款的15%、三层完工验收合格后付总工程款的15%,屋面、初装饰工程及水暖电气完工验收合格后付总工程款的25%。
2、总造价5%的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在一年内付清。
九、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每个单体工程向乙方提供两套完整图纸,并进行图纸交流,如有变更应在第一时间通知乙方,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凡是甲方原因造成的返工,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2)、负责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工作及周边关系的处理,给乙方造成一个良好的施工环境,并对工程质量把关,对不合格工程勒令整改。
(3)、施工用电、用水负责接入施工区域,场地平整,道路畅通。
(4)、保证按时足额给乙方拨付工程款。 乙方工程完成到每个付款阶段,将向甲方发出付款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的付款通知3天内须支付,如三天之内不能及时足额付款,又为达成延迟付款的协议,乙方有权利停工,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须甲方承担。凡甲方不能及时拨付乙方工程款,甲方首先须向乙方支付利息,利率不得低于现期银行利率的8倍,甲方同时承担违约责任。
(5)、在施工过程当中,甲方不得指定乙方购买材料、成品、半成品的经销商和生产厂家。甲方更不得替乙方购买材料、成品、半成品而从工程款当中直接扣除。如甲方非得指定经销商或生产厂家或代买,在结算的时候须按同种材料、成品、半成品给予乙方最大程度的材料补差。及由此造成的损失或增加的成本费用由甲方承担。
2、乙方责任:
(1)负责采购和进场各种合格的工程材料、成品、半成品,甲方进行监督检查。
(2)、组建一支过硬的施工队伍,配齐各种技术人员,配备专职人员负责现场协调,安全文明施工,主要负责人保证吃住在现场。
(3)、上报施工队的人员名单,包括资质及各种上岗证件,保证农忙季节不停工。
(4)、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指挥,严格遵守工地的一切规章制度,不得和主管部门及有关职能部门发生顶嘴、冲突;对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通知必须按时完成。
(5)、严格执行特种工种持证上岗,如:塔吊工、电焊工、电工等特殊工种。
(6)、严格规范施工,保证每个分项工程符合标准,凡因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及人为因素造成罚款乙方自己承担。
(7)施工中注意安全施工,如发生大小事故,乙方承担自己该承担的部分。
十、施工安全施工生产目标承诺:
1、杜绝重大安全事故,死亡事故为零。
2、轻伤事故控制在一人以内。(每个栋号)
3、杜绝重大设备、火灾事故。
4、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随甲方与建设合同同步实施。
十一、安全合同内容:
十二、现场文明施工及其人员行为的管理:
1、乙方必须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规定,乙方应做好作业区域的安全防护,给现场作业的工作人员提供足够的安全帽、安全带、等安全保护用品,并能在施工中起到防护作用,做好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防护工作。
2、乙方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指派足够的负责安全专项管理的工作人员,全面维护安全管理工作和处理所有人员在该工程区域内的人身安全等事故方面的问题。进入该工程区域内的所有人员违反了文明及安全方面的规定,均应受到甲方规定的处罚。乙方指定的安全管理人员应能胜任此项工作,并有权执行甲方的各种指示及采取防止事故发生的预防措施。乙方应防止其劳务人员发生任何违法或妨碍治安的行为,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乙方自己负责。
3、非乙方原因其施工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配合甲方对事故原因的分析以及事故责任进行查处。
4、乙方在施工区域内堆放的材料,半成品,设备必须整齐,井然有序,及时的清理废料和建筑垃圾井运至现场指定地点。
5、乙方在施工区内,严禁在作业层违章作业。
6、乙方工人和管理人员要举止文明,行为规范,遵章守纪,对人有礼貌,禁止上工时喝酒寻衅闹事。
十三、其它:
乙方负责自身一切工人和管理人员的安全、乙方负责给工人买集体安全事故保险。
十四、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从签字盖章之日生效,在乙方完成合同的工作内容及工程款付清后自动废止,本合同书条款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如有违反本合同书条款的由责任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十五、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可到当地法院仲裁。
十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方两份、乙方一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总包合同范文3 甲方:
乙方:
丙方:
项目名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为明确三方的责任和义务,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产品名称、商标、规格型号、数量、金额、生产厂家等详见合同附表。合同总价人民币(暂定):
第二条:质量要求及质保期限
质量要求:按国家规范和标准执行或按双方另定的标准执行(见附件) 质保期限: 贰年 (自质监站验收合格、丙方产品全部检验及调试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三条:提交货地点、时间
交货地点: 济南xxx小区xx#楼工程现场
交货时间: 按乙方要求
第四条:运输方式及费用
运输方式: 汽运 运输费用: 由丙方承担
第五条:验收标准
依据国家相关的规范和标准或三方另定的标准,经三方签字认可的施工图纸和技术图纸及双方确认的样品、工艺、说明等内容作为进行质检及验收的依据。
第六条:结算方式及支付形式
6.1结算方式:以最终供货量为准,以甲、乙、丙三方最终确认的决算为准,由丙方开据的发票作为结算付款依据。
6.2付款方式:
设备按乙方要求进场、经检测合格经乙方确认后七日内付至合同金额的70%,同时无息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电检验收合格后七日内付至合同金额的80%;质监站验收合格后,按照乙、丙双方的结算,监理及甲方审定后十日内,付至总货款的xx5%;余5%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七日内无息付清尾款。
第七条 保修
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7.1保修内容、范围:本工程因丙方原因(由于材料、施工质量等非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坏)全部由丙方免费保修并承担由此给甲方、乙方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出现质量问题,丙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4小时内到达乙方指定地点进行服务,并在2日内解决问题。如丙方未按时到达和按规定时间给于处理和修复或维修不彻底,乙方可委托其他单位维修,丙方负担所有费用并承担保修金总额50%的违约金。由于人为使用造成的破坏,丙方负责维修,收取成本费用;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破坏,不在丙方保修之内。
7.2保修期限:贰年。保修期满,施工质量问题仍未处理完毕,保修期从维修完成合格之日起计算顺延。
第八条:三方责任
8.1甲方责任:
按照合同约定向丙方支付工程款。监督乙方、丙方执行合同。
8.2乙方责任:
8.2.1、合同执行前向丙方进行技术交底。
8.2.2、乙方指派 同志为乙方代表,负责对本合同工程项目进度、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变更、验收、结算等工作。
8.2.3、根据合同工程项目进度或变更项目内容,应提前5天向丙方提供计划单或变更计划单(编号、数量、交货时间、地点),否则责任自负。
8.3丙方责任:
8.3.1、丙方应严格按照甲、乙方以及监理单位提出的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向乙方提供所需产品并送至交货地点,由乙方验收确认。
8.3.2、按乙方要求顺序,先送箱体后送其余部分的程序分期分批交货。
8.3.3、丙方不得擅自增减工程项目,如有变更必须由甲方现场技术负责人、监理现场负责人及乙方确认,否则,责任自负。
第九条 争议
争议的解决方式:三方均须严格履行本合同义务,在合同履行期间,若三方发生争议,三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三方同意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违约
10.1一经发现丙方向外分包、转包工程,甲方、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向丙方索赔,按合同总价30%计算违约金,并由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0.2因丙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按期交工,逾期10天内按工程总造价的5/天(逾期20天内按1%/天,逾期20天以上按2%/天),丙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果甲方不按期支付给丙方工程款,甲方按同期银行利率给丙方工程款利息。
10.3丙方偷工减料造成质量隐患,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和规范、标准要求,除责令返工外,甲方将根据发生的实际情况,有权拒付工程款,并扣除丙方合同总价款的5%~30%作为违约金。
10.4工程所用材料达不到合同要求的(含与样品不符的),责令返工,对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材料除立即更换至合同约定并与样品相符外,丙方须支付给乙方损失额十倍的违约金。
10.5丙方擅自解除合同,除返还甲方已支付工程价款外,并赔偿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工程保证金不予退还。
10.6由于丙方施工做法不合理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丙方承担全部责任。
10.7 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如果因为产品质量问题和施工质量问题给业主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直接和间接损失)由丙方承担。
10.8本合同签订之日,丙方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 叁 万元,该款由丙方直接打入甲方指定账户 ,若工期拖延 5天以上或拒不履行合同 5 天以上或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履约保证金没收。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日期:本合同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内容
全部履行完毕即行失效。
【中图分类号】 TU723.1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727-5123(2012)03-090-02
1 BT建设模式及回购总价构成
1.1 BT建设模式。BT建设模式是政府利用非政府资金来进行基础非经营性设施建设项目的一种融资建设模式。BT模式是BOT模式的一种演变,是与国民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结果。
BT项目的回购实质上是一种资产转让行为,在工程建设期间,工程资产所有权归建设方所有,回购完成后,工程资产所有权转移给项目业主或政府所有。BT业主应根据建设财力平衡情况确定回购方式和回购期限。
1.2 BT建设模式回购总价构成。BT建设模式下总包合同价(即项目回购总价),主要包括回购基准价和回购期融资费用两部分。
图1-1 BT项目回购总价构成
其中,回购基准价包括工程建设投资和建设期融资费用;而回购期融资费用主要与回购基准价、回购期限、分期回购比例及投资回报率有关。
工程建设投资是BT模式其他价格、费用的计算基础和依据,工程建设投资与BT的运作
模式、BT合同范围、BT合同建安工程费用有关。建设期融资费用,根据效益与风险共担的原则,一般采取谁获得利润谁承担风险。根据此原则,建设期融资费用不仅与BT发起方的总分包管理模式有关,更与项目开发建设进度、贷款融资计划有关,对BT发起方的项目管理能力有较高的要求。建设期融资费用计入项目回购基准价的方式是BT建设模式投融资谈判的难点和关键,直接关系到BT回购总价的大小。
2 某BT项目总包合同回购总价分析
2.1 设计概算阶段工程建设投资合同结构分解。按照项目合同结构分解方案,对批复的项目设计概算(扩初阶段工程建设投资)进行结构分解见表1。
2.2 建设期融资费用及回购基准价测。
根据建设项目进度计划安排,项目总包施工期从地下室基础垫层算起,总工期为24个月。考虑投资测算精度及实施便利,总包施工期单位按季度计算,即总包施工期为 8个季度,融资利息及补偿亦换算成季度结算。并假设如下条件:①单项工程在施工期内投资强度视为平均值;②施工期第一季度贷款按一半记取;③工程款支付比例按完成产值的70%支付、30%按BT总包自有资金考虑。根据上述条件,总包施工期的融资计划、融资利息及融资补偿,测算建设期BT回购基准价见下表2。
表1 设计概算合同结构分解表(单位:万元)
表2 建设期BT回购基准价测算表(单位:万元)
2.3 BT项目回购总价测算。根据项目资金计划,BT发起方项目回购期限为3年,每年回购比例为5:3:2;回购期利
息参照国家央行利息,年度融资补偿为2.5%,单利计算,测算项目回购总价见下表:
表3 BT项目回购总价测算表(单位:万元)
3 BT建设项目回购总价影响因素分析:
从BT项目回购总价构成及案例测算看,影响BT建设项目回购总价的因素主要有:
3.1 BT建设项目施工期合同结构方案。从目前国内BT建设项目的操作模式来看,BT建设模式不是整个项目从建设前期就开始BT的操作模式,而是仅仅在施工期实施BT的建设模式。同时,延续国内建设工程项目操作习惯,该种模式也考虑BT发起方指定分包、指定采购以及习惯性专业分包工程项目等因素。这种模式因为考虑了BT发起方原本具体的部分融资能力及发起方作为项目所有人对项目在品质和材质上的控制,也极大地考虑了BT实施方的利益,所以,能得到BT双方的共同认可。该模式的缺点就是需要在BT合同前做好详细的合同方案计划,并对BT建设项目的未来进度计划有相对程度的把握。
对BT建设项目施工期合同结构的分解,是BT建设项目回购基准价测算的基础,也是对BT建设项目进行总控的关键。
不同的合同结构方案,将直接关系到BT实施方施工利润的多少,进而影响到其对融资方案及融资回报的风险分析,从而影响其竞争性投标报价方案。
3.2 BT建设项目施工进度计划及BT实施方自有资金比例。不同的施工进度计划带来不同的投融资方案,特别是涉及到BT发起方指定采购、分包和专业分包的工程项目施工进度计划。这些BT发起方指定支付项目的施工进度计划方案、资金支付计划将直接关系到项目实施过程中各参与方利益,对这些问题的处理,一直是BT发起方及BT项目管理公司在项目实施期间的管理重点,并直接关系到责任的划分,影响BT建设项目能否顺利实施。
BT实施方自有资金比例是BT项目招标阶段投标方自报的竞争性条件,按照国家有关投资政策,BT实施方作为建设项目的投资方,其自有资金比例一般不低于30%,也即项目实施期间BT发起方所需承担的融资额为当期产值的70%。
3.3 BT项目施工期、回购期和每期回购比例、融资利息及融资补偿。BT项目的施工期一般根据项目特点及行业标准进行测算,回购期及每期回购比例则主要根据BT发起方自身未来回购期间的回购能力进行合理安排。
BT建设项目的融资利息一般都参照国家央行的指导利息,而融资补偿是根据BT项目施工期合同结构方案、总融资额、建设期、回购期及每期回购比率等因素综合考虑的比率。一般为年度补偿2.5%。
这些因素可以在BT项目招标阶段由招标人直接给定,或者由投标人对融资补偿比率根据建设期、回购期等条件进行竞争性报价。
参考文献
1 严玲等.BT建设模式下回购总价的确定及控制策略研究.财经问题
研究,2009.12
2 彭建伟等.BT模式投资建设项目的合同管理和预算管理.管理论坛,
1 合同外结算特点
1)重要性 合同外结算相对于总包单位对业主的索赔,具有主动权。是总包单位最容易控制效益流失的部分,可取得立竿见影的效果;
2)必要性 鉴于合同外结算项目无合同可依,必须通过例外程序完成合同外结算;
3)集中审批 总包单位必须建立合同外结算审核流程,由成本、工程、物资、机械、审计部门共同会签,发挥专业部门优势,有效控制合同外结算不规范行为。
2 合同外结算种类
2.1 工程变更
工程变更是指按照工程实际情况,对原合同工程进行必要的更改。 变更是在原合同范围内进行的,合同不因变更而失效。变更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合同外新增工作项目;
(2)工作内容的质量或其他特性的改变(如规范发生变化);
(3)工作的标高、位置和(或)尺寸的改变;
(4)工作内容的增减,或交给他人实施的工作;
(5)实施工程的顺序或事件安排的改变。
由于变更项目的单价往往需重新组价,而重新组价的单价一般不高,总包单位还需为此投入税费及管理费,总包单位为收回成本,所以与分包单位的合同中一定要约定:因设计变更引起的新增工作量清单项目,按照业主批复的分部分项变更单价下浮一定比例计算施工报酬。
2.2 追加工程量
追加工程量增加了项目的功能或者扩大了项目工作范围,不同于工程变更,属于追加工作,构成合同外结算。但追加工程量和合同变更有时很难区分开,总包单位区分两者的差异是至关重要的。例如某项目箱梁倒角处钢筋增加,设计单位出具了《设计业务联系单》,①如认为此部分新增工程量为设计变更,则应依据劳务分包合同条款:“因设计变更引起的新增工作量清单项目,按照业主批复的分部分项变更单价下浮10%计算施工报酬”, 在批复的单价基础上下浮10%;②如认为此工程量的变化是在原有劳务分包合同相关项目的数量追加,则应采用原劳务分包单价。两者单价相差悬殊,在实务中经常由此引起争议,建议总包单位在签订合同时明确相应条款。
2.3 索赔
索赔也构成合同外结算,关于索赔的项目较多,在此只论述以下几点:
(1)施工现场是错综复杂的,往往在施工前无法系统化和全面化的对整个项目了解。例如桩基施工中遇到地下管线,分包单位为此发生额外费用,分包单位以无法预估地下障碍物为由,认为总包单位应补偿分包单位损失。这就要求总包单位在与分包单位签订劳务合同前,就提供相关图纸并告知桩基范围内存在地下障碍物,并要求分包单位考虑此风险进行报价。
(2)反索赔要抓小放大,工作后移,尽量一揽子解决。这样:一是,消耗分包单位对索赔的执着力,如果分包单位不再坚持,则索赔自然不用再解决;二是,总包单位要视项目最终资金的使用情况而定,如果资金有节余,分包单位索赔事项有理有据,则索赔可以宽松一些;三是,伺机寻找分包单位的过错如质量缺陷、违章扣款、工期延误,从而抵消索赔额;四是过程中受理索赔事项,工作完成后确定索赔额度,可避免施工过程中被分包方怠工要挟;总包单位在此过程中也要收集相关数据,做好反索赔工作。
(3)总包单位要努力完成自己的义务,特别是在提供工作面和主材供应方面要符合合同要求,不要留给分包方索赔的理由。另外要注意:要求对方在进场开工通知以及退场通知上签认,明确分包方进出场时间。
2.4 价格调整
调价也是合同外结算的一种形式,要注意以下方面:
(1)在分包项目招标时就要控制好招标限价,总包单位要根据市场情况、项目特点进行劳务招标,不能一味追求低价分包,最后造成分包单位无利可图,停工要求调价。如某项目在进行钻孔桩劳务分包招标时,由于对地质情况预估不足,限价较低。分包单位低价中标,在后续施工时无法收回成本,停工要求调整单价。
(2)调价要充分与分包方沟通。既要尊重原合同,也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尽可能的降低总包单位成本,同时保证分包单位有适宜收益,方可保证项目均衡生产。合同调价并不一定越早进行越好,可以在分包项目后期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调价方案,获得谈判主动权。
2.5 其它合同外结算
奖励:为了激励分包队伍,对分包单位奖励的情况较普遍,在合同谈判阶段,总包单位就要明确奖励的取得条件,如节点奖励工期、获得奖项要具体。例如某道路项目将工期节点奖励具体到某日,某工程要求必须配合总包单位获得省优质工程单位称号。
3 目前合同外结算存在的问题
1)签证手续不全;
2)提供审核的资料不全;
3)合同外结算项目申报事项理由不足;
4)点工签单的事项偏多;
5)存在先签补充协议,再报审的情况;
6)对合同外项目缺少过程中的监控,相关统计数据缺乏,存在事后补签,凑数字的情况;
7)将本属于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内包含的小临设施变更成合同外项目。
4 合同外结算工作流程
1)分包单位按对合同外项目向总包单位驻现场技术主管人员提交合同外项目结算申请,申请中应注明理由及依据;
2)总包单位现场技术负责人应严格审查合同外结算申请,结合合同履行情况签认现场审核意见,同时承担审核责任;
3)分包单位将现场签认意见报总包单位合同管理部门初步审核;
4)总包单位合同管理部门按双方签订的合同内容甄别是否属合同外项目,并组织工程技术、安质部门对该项目进行工程数量、质量方面的认定工作,同时根据现场作业情况、市场行情分析、计算合同外项目价格组成;
5)总包单位项目合同管理部门将各职能部门初审意见递交项目部领导班子审核,项目经理对合同外项目负主要审核责任;
6)项目部合同管理部门及时汇总各分包单位的合同外结算项目的材料(相关签证资料作为附件),经公文流转平台报公司业务部门审核。项目部在上报合同外结算材料时,附件资料一并上报,附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合同外结算项目成立的理由、依据;
(2)会议纪要;
(3)价格组成分析;
(4)补充合同初稿;
(5)以上资料的分析、计算资料。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相关法律,地方行政法规和甲方公司的要求,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等,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合理,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协商出以下条约。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总占地面积: 亩。
4、建筑规模:以甲方的图纸和所有设计为准。
5、资金来源、企业方自筹。
6、工程价格:》按河北201 年定额计算,以一级取费计算。并结合河北当地,人工、材料,按河北定额站发行的最新信息价调差近行计价结算。
7、工程总价约:十亿左右,以最后预结算为准。
二、总承包方式
注:包工包料,另建设施工,三通一平,包质量、施工安全、施工机械、文明施工和所有装修水电弱电消防,整个工程内的环境绿化路道,包括所有资料等,车间机械调试通过《内机械甲方负责》。
三、合同工期
1、本工程工期 个工作日,阴雨天和人力不可抗拒的天气,双方作以记录,工期顺延。
2、本工程开工时间,以甲方的自筹资金,第一笔到位,甲方在十一日内立即以书面通知乙方施工组进场,进行前期工作准备,甲方图纸到位,手续完工,立即进行了主体工程开工。
四、甲方义务
1、甲方在乙方进场时应交与整个工程区里的地下资料,以免施工时破坏到地下文物和古董及国家电线电缆和管网。
2、甲方负责确保乙方进场开工后周边村民来闹事的纠纷,协调解决。
3、开工时要做到工程区内的地无纠纷,也免影响乙方施工。
4、乙方进场前,甲方交与乙方所有的施工图双方近行图审,便于施工无错。
五、乙方义务
1、乙方必须按图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2、要做到工程先自检过,通知甲方近行监督检验才进行第二步工作。
3、必须接受各级领导的指示,和指导工作。
4、文明施工,确保整工地的环境整个工地整洁、有顺序。
5、在施工中要自检查是否有安全隐患,一但发现应立即停工,并马上排除一在继续施工。
6、乙方签完合同后,应早准备进场工作和组建好,有素质的一流施工班组和一流的工程队伍,接到甲方通知应立即交施工组资料,并即时进场。
六、质量标准
1、本工程也合格工程准。
2、本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按国家验收标准为合格。
七、工程结算方式
1、结算依据,甲方所提供的图纸和变更资料和图纸会审纪要,例会纪要,工程联系、设计中有明暗示参见的图集以及甲方和监理单位审批通过的施工方案,甲方发下的变更通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相关资料,已审批通过必要的相关措施报告和工程签证等为依据,进行工程造价的编制计价结算。
2、结算条件:按河北省20 年定额结结算,结算期间按当时定额信息站发行的新行调差定额执行。
3、人工与材料价的调整。
(1)人工费的调整按河北省相关职能部门的文件执行调差。
(2)材料的调差,材料的价差调整按施工当月河北省定额站颁布布发的建筑工程《河北建筑工程材料信息》月刊执行调差。
(3)河北省建筑工程材料信息月刊中没有的材料,以甲、乙双方询价确定的市场价执行材料价差的调整。
八、工程款的支付方式
1、本项目所有工程乙方不用垫资,甲乙双方签订完合同,甲方通知乙方进场时拨给乙方零进设施费,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计算的零建设施工费,乙方进场主体工程开工时,机械材料进场 天内甲方再拨给乙方材料备料款,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的备料款。
2、工程进行中每月的实计工程量,进付款的百分之 ,付款时间,每月 号申报进度表为准,次月 号付款,依此类推。
3、总工程款的结算付款,最后的工程款通过甲方和有关部门,工程验收后, 天内付到总工程款的百分之九十五,还有百分之与预留保修金,工程保修期一年,保修时间到甲方应无条件付给乙方预留的保修金,如在保修期内出现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应即时处理维修。如果乙方接到通知未即时处理,甲方自行维修处理的,维修金甲方扣多少,乙方必须接受,保修期满一年无质量问题,无息全部付清尾款。
4、此工程乙方不用垫资,经甲乙双方协商,在总工程款下浮中百分4%个点。
九、双方事宜
1、在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随时保持联系,互相交换意见以以确保工程捏和工程进度。
2、乙方如有发现图集有误差不能擅自作主更改,应立即与监理和甲方联系处理,包括(施工中验收和隐蔽工程验收),工程变动在内。
3、监理和甲方处理并给予乙方处理的书面通知和签字的书面手续,以免造成工期延误和影响工程质量。
4、为了工程质量和进度,打造出一流工程形象,希望双方紧密配合、团结,互相遵守。
十、特别约定
1、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甲方不得在将本项目工程与他人在签订合同,若甲方将本项目在与他人签订合同,乙方有权向甲方要求损失补偿,和前期跟踪本项目的一切费用。
2、乙方必须认真组建好施工组,并按甲方的指导进行施工,接受甲方和监理的正确指导意见。
十一、保密要求
本合同自签署生效之日起,合同双方合作的全过程,内容工作方式方法,以及因签订本合同或履行本合同而获知他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和本项目的有关秘密应严格保密,不得向第三者泄密,因一方泄密造成对方损失的,由泄密方承担所有损失赔偿。
十二、适用法律
1、本合同履行适应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所管辖,不适应其它国家的任何和法律法规和规定。
2、如果签署本合同后,有新的法律法规,行政法规颁布后的,按新的法律执行。
十三、争议解决方式
1、任何因素让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争议的应通过双方有好协商解决。通过协商仍不能解决争议时,双方约定以下列(2)方式解决。
(1)向河北省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2)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在争议仲裁和提交法院期间,除提交争议的事项所影响的义务外,双方应继续履行其它在本合同内的规定义务和行使权力。
十四、违约责任
1、如因乙方的工程质量出现问题,所造成返工的,甲方不以给延工期,如果出现严重工程质量问题的造成工程停工,法律问题的乙方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2、如乙方的工程过程中,乙方无工程质量问题,甲方未按时支付工程款造成停工的,由甲方债权负责,并给与乙方的损失补偿。
十五、合同生效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直到履行完义务终止。
3、本合同以中文文本实行,其它文字无效。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约定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同样据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总承包合同范文2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名称及地点:
2、工程承包内容及范围:
(1)变电站一般土建工程:施工图设计中变电站站址范围内的基础及电缆沟开挖、基础混凝土的浇筑、道路平整、站内绿化工作。
(2)变电站建筑工程:主控楼、高压配电间、办公楼等主要建筑物的土建工作及装饰工作;变电站围墙、大门的土建工作。
(3)变电站辅助设施工程:全站照明、给排水、通风、空调、消防、防雷接地等辅助设施建筑及安装工作。
(4)变电站安装工程:变电站主辅设备的安装、设备交接试验、单体调试、系统调试。
(5)线路工程:**至**送电线路架设;全线基杆塔组装及附件安装;全线基杆塔基础开挖及浇筑;杆塔接地;线路参数测试等工作。(线路全长公里)
(6)通信工程**至**光纤通信线路架设工程。(线路全长公里)
(7)系统试运行。
(8)用于工程实体的设备、装置性材料、消耗性材料的采购。
以上工程内容的细项最终以甲方审定的概算书或工程量清单相对应的条目为准。
3、工程承包方式:本工程由乙方进行施工总承包。
4、工程合同金额:人民币整。(项目建设所需的备品备件购置、管理车辆购置、工器具办公生产生活家具购置以及甲方生产职工培训及提前进场费用等均未包含在此合同价格内。)
5、工程质量要求:单位工程合格率100%,整体工程达到优良标准。
6、工程工期要求:开工日期为年月日,竣工日期为年月日,合同工期天。
7、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8、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9、本合同包括: (1)协议书 (2)专用条款 (3)通用条款
10、本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名并分别加盖本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11、本合同一式捌份,其中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副本陆份,双方各执叁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总承包合同范文3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 )为实施 (项目名称),己接受 (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 )对该项目施工的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l)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3)专用合同条款;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己标价工程量清单;
(8)其他合同文件。
2.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3.固定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元(¥ 万元)。
4. 工程范围:
5.承包人项目经理:
6.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所有强制性建筑条文,其他安装、市政、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和评定标准以及其他工程建设方面的规范。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开工前提供发包人制定和的相关标准。
7.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8.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9.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施工总工期 个月。
10.本协议书一式拾贰份,发包人柒份,承包人伍份。
11.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一、发包人对措施项目的一般要求
1.概述
1.1 定义和解释
1.1.1下文中所用的措辞和用语与合同条款中分别赋予他们的定义具有相同的含义。
1.1.2为使招标和合同文件具有权威性和其文字上的简练,须有相关文件与其配套对合同的约定进一步解释,使整体文件更具有可操作性,因此发包人对措施项目一般要求是为说明甲方对本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综合要求,以便总包在投标报价时和中标后在合同履约期内注意并遵照执行。
1.1.3所谓 :措施项目是指除实体项目以外,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按国家现行有关建筑工程规范、规程要求必须配套完成的工作内容所需的措施。
1.2扩大初步设计图纸
1.2.1已在招标文件中附带了2003年5月版扩大初步设计图纸,其给出的工程介绍和工作内容的描述不应认为是全面和绝对准确的,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应以有合同约束力的施工图设计图纸为准。甲方不承担因扩大初步设计图纸对任何数据或做法等初步的描述,而可能给任何他方带来的损失或损害的责任。
1.2.2总包被认为,在甲方提供施工图后,将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专用条款4.5),组织相关人员详细阅读构成本工程合同文件主要内容的基础上,将充分研究施工图图纸,以掌握工程的全面内容,使工程进度、质量处于良好状态。
1.3工程范围的分工
关于工程内容范围的分工:由总包自己完成的工程内容;以分包方式实施的工程内容;设备供应商制造、运输、安装过程。[下列分包和设备供应商的选择采取三种方式:①总包负责择优选择,经甲方批准的分包;(当总包高于市场价格的报价,达到甲方不能接受的水平,甲方有权另行招标)②政府采购,经招标方式,择优选择的设备供应商;③甲、乙方联合招标,择优选择的分包,由甲方聘请有资质的招标机构这个过程,这三种方式通称分包。]
工程具体分包内容见专用条款中附件,本工程招标范围一览表。
2. 文件
2.1 合同文件
构成本合同的合同文件之间应是相互说明和相互补充的。除非合同中另有约定,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出现歧义或相互矛盾,合同文件的组成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包括有关的附件
(4)合同专用条款
(5)合同通用条款
(6)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
(7)合同图纸
(8)合同价格组成:实体项目费、合同价格组成汇总表和计日工清单等
2.2合同价格中的实体项目费
由于合同签定时,施工图正在设计中,无法确定合同价格,在此特殊情况下,乙方在商务标书中对编制工程报价有了相关承诺,因此以下合同价格通称定额计价(或称约定价格)
2.2.1定额计价的实体项目费已在合同专用条款第六条中提及,其格式已由甲方在本工程招标阶段随招标文件发给总包。实体项目费是组成定额计价的唯一的和全部的基础载体。应当认为,总包的实体项目费是基于对招标文件、施工设计图的全面、充分、正确的理解而编制的。尽管在合同协议书签订后,实体项目费中的各项工程量已不具备合同约束力,总包应按照合同要求,在施工图出图后45天内,提供一份实体项目费的记价表,且总包应对其实体项目费中所有项目、工程量、单价或价格、费率的完整性和正确性负责。
2.2.2以上提到的定额计价的实体项目费包括两大部分组成:①实体工程量;②基价(安装工程为:基价+主材+设备费)
2.2.3合同条款中已对实体项目工程量计算规则作了说明。如果编制实体项目费过程中,所用的计算规则存在与合同条款所提及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不一致的地方,不管是否有特别说明,都应按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以便使定额计价的实体项目费、变更的计量和计价三者的计算规则具有统一的口径。
2.2.4不管总包的投标书中是否有特别说明,双方约定的相对固定的定额计价应包括:
(1)实体项目费;
(2)价差;
(3)利润(以人工费为基数);
(4)措施项目费;
A.技术措施项目费,按定额规定取费,其中有:脚手架、垂直运输,建筑物超高增加人工与机械等;
B.其他措施项目费:按定额规定取费,其中有:临时设施、文明施工、工程保险、工程保修、赶工措施费、总包服务费、预算包干费(在合同具体约定)、其他费用;
(5)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规定计);
(6)税金。
2.2.5本工程定额计价的实体项目费采用下列统一的计量单位:
(1)重量单位:吨(t)和公斤(Kg)(2)体积单位:立方米(m3)
(3)面积单位:平方米(m2)
(4)长度单位:米(m)
(5)计数单位:个/座/件/付
2.2.6准备和编制定额计价中的实体项目费的工程量;合同履约期内各类变更,应依据合同文件的约定进行计量和计价。总包进行的与本工程有关的所有计量和计价工作的费用完全由总包自己负责承担。
2.3图纸(对专用条款4.的补充)
2.3.1所有图纸的尺寸者采用阿拉伯数字标注,图纸中所采用的比例仅供参考,不应用比例尺量取任何尺寸;
2.3.2尽管合同协议书签订后,定额计价组成实体项目费中的各项工程量是不具备合同约束力的,甲方在此提醒总包,在开始实施任何工作或订购任何材料和工程设备之前,总包应按图纸重新核实相关工作的工程量,如果发现任何差异,总包在相应调整自身安排的同时,应立即通知监理工程师。在本工程合同履约期内,协助甲方和监理工程师核对合同文件各个部分之间的差异可能给工程带来任何损失或损害是总包的当然义务,总包如故意隐瞒或不及时向监理工程师通报此类较为明显的差异,总包应自费负责纠正或消除此类差异给工程带来的影响。
2.3.3不论是甲方免费提供的还是总包自费复印的图纸,其知识产权都属于甲方所有,总包不得将此图纸于用于任何为本工程以外的目的,且除非经甲方同意,总包应在工程竣工交付后尽快将所有此类图纸归类整理和交还给甲方。
2.3.4总包有义务在拿到施工设计图后14天内,将他认为图纸中可能存在的任何缺陷、疏漏或不足以书面方式报监理工程师。总包可以在此书面报告中附上他关于弥补或修改此类缺陷、疏漏、不足的建议或方案,以及按此建议或方案实施对定额计价的造价的影响;如果总包迟于上述期限提出图纸的缺陷、疏漏或不足,则他除必须按监理工程师批准或指示的变更实施外,将不会得到任何的补偿。
2.4翻样图、大样图及设备管线综合布置图
2.4.1总包应根据合同要求或一般施工需要,进行制作翻样图、大样图、设备管线综合布置图的工作。总包的翻样图、大样图、设备管线综合布置图应都是完整和规范的,并应在相关工作前充裕的时间内,将此类图纸和必要的辅助资料报给监理工程师备案。
2.4.2除非总包的翻样图、大样图、设备管线综合布置图错误或遗漏是直接源于合同文件的遗漏,总包应对自己绘制的翻样图、大样图、设备管线综合布置图的正确性负责。
2.4.3总包应负责安排约定的分包人(包括设备供应商),绘制和报批必要的翻样图和大样图。为保证总包工程和各分包工程、各分包工程之间的交圈,总包应绘制设备管线综合布置图,用于各工序的交圈、配合、协调工作。开始前充裕的时间内,将其报监理工程师备案,以保证工程施工的有序和完整。
2.4.4总包有责任检查由自己绘制的翻样图、大样图与甲方提供的所有图纸和文件有关预留洞和预埋件的一致性,一旦这两类图纸或文件中发现任何不一致,总包应立即以书面形式报告,通过监理工程师给设计人请求澄清。总包应注意这两类图纸和文件中要求的预留洞和预埋件严格性、准确性、不可遗漏性等,并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严格检查落实,甲方不会为今后重新补做任何被总包遗漏的预留洞和预埋件等支付额外的费用。
2.4.5翻样图、大样图、设备管线综合布置图不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它们的作用仅限于方便总包自身的施工组织和保证竣工工程的完整性。交监理工程师的备案是为了技术抽查和防止工程造价发生显著变化。当出现与合同文件要求的有限差异是允许的和可以接受的,但监理工程师对此类有限差异接受,不应被理解为:
(1)解除总包在任何节点详图和尺寸方面的出错的责任;
(2)解除总包对各工序、各分包做交圈(例如:天棚吊顶内各大系统管线的排列和空间的分配)配合和协调的责任。
2.4.6绘制和报批翻样图、大样图、设备管线布置配合图以及必要的补充和辅助资料所发生的费用由总包承担。
2.4.7对于合同图纸中的常识性错误的识别应属总包的责任,并报监理工程师和设计人核准后实施;对于合同图纸中的非常识性错误,一经总包提出,经监理工程师和设计人核准后,甲方将视情况给总包一定的奖励。
2.5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和使用说明等
2.5.1除非合同文件中另有需提前递交的约定,总包应在工程竣工前将合同文件和各分包合同中约定的所有保修书、试验检测证书和厂家使用说明等递交给监理工程师。各分包人的此类文件统一经由总包递交。
2.5.2此类文件应以分类装订形成维修手册的方式递交,其格式应经监理工程师批准。
2.5.3允许总包所递交的维修手册中包含非合同约定的语言文字资料,但总包必须自费将此类资料准确地译成合同文件约定的语言文字并附在相应的资料后面,以便甲方参考。
2.6竣工图和竣工资料
2.6.1在工程施工阶段,总包应完整保存有关设计变更、过程质量控制、工序验收、阶段质量核验、材料试验、材质证明、产品合格证、施工日志等准确的质量记录,记录的内容和格式应满足国家和**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的有关规定;除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审批后自留的任何复印件外,此类资料应以至少两套复印件的形式,由总包随工程进度按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和档案管理部门规定逐步归类整理并存放在现场办公室,以供政府质量监督部门、甲方和监理工程师等随时查阅;此类资料构成工程竣工资料的主要部分,除非监理工程师另有要求,此类资料应在工程竣工前按规定装订成册并提交给监理工程师。
2.6.2竣工图应基于合同图纸、变更指令、经审批的翻样图、大样图和设备管线布置配合图以及过程质量记录等进行准备和制作;此类图应以档案部门的规定格式进行准备和递交。
2.6.3各分包人(如果有)和其他承包人将被要求制作自己的竣工图和整理自己的竣工资料;甲方将要求各分包人的竣工资料随工程进度逐步提交给总包,由总包统一分类整理。
2.6.4工程竣工交验资料的准备完全是总包的责任;总包应在整个施工过程中严格依照政府相关法规、规章和本合同文件的要求,认真做好质量保证、材料的进货检验、分部分项工程的隐预检等与质量记录和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相关的工作。
3.措施项目
3.1合同条款及附件
合同条款采用了建设部推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其中由承包人自备的合同通用条款和双方约定的合同专用条款,包括附件,总目录如下。作为总包阅读合同条款的提醒,如果条款后面带有诸如修改和/或补充之类的备注,这类备注说明合同专用条款已对通用条款的对应条款做了修改和/或补充。
合同文件的目录
词语定义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语言文字
图纸
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工程师
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项目经理
发包人工作
承包人工作
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进度计划
开工及延期开工
暂停施工
工期延误
工程竣工
质量与检验
工程质量
检查和返工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重新检验
工程试车
安全施工
安全施工与检查
安全防护
事故处理
合同价款与支付
合同价款及调整
工程预付款
工程量的确认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材料设备供应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工程变更
工程设计变更
其他变更
确定变更价款
竣工验收与结算
竣工验收
竣工结算
质量保修
违约、索赔和争议
违约
索赔
争议
其他
工程分包
不可抗力
保险
担保
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合同解除
合同生效与终止
合同份数
补充条款
3.2措施项目的计价
3.2.1所谓措施项目费是指除实体项目费以外,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按国家现行有关建筑工程规范、规程要求必须配套完成的工作内容所需的措施性费用。除招标文件或合同约定外,结算不得调整。
编制总造价时,技术措施项目费执行《**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消耗量标准;其它措施项目费执行《**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上限费用标准。编制投标报价时,措施项目费由总包按市场运行规律自行计算。总包没有计算或少计费用,视为此费用已包括在其它费用内,额外的费用除招标文件或合同约定外,不予支付。
3.2.2除非本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凡列入措施项目费的所有项目及其计价完全是总包的风险,在任何情况下,甲方和监理工程师都不会允许对最终的报价进行任何调整。
3.3相对固定总价合同
本合同为相对固定总价合同,除非本合同文件中另有约定,其应理解为构成合同价格基础的实体项目费汇总表中,所开列的各项目工程量(尽管不具备合同约束力)、单价或价格、费率、不因如下因素而调整:
①总包在编制实体项目费时,对合同文件、合同图纸的任何错误理解或自身的任何疏忽而造成的错误或失误;
②人工、材料、机械、工程设备、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费用、费率等价格要素的波动;(政府对价格的调控除外)
③任何外汇与人民币汇率的变化;
④本合同履约期内有关工作条件、工作时间或人工工资标准和其它与工程雇佣劳动力相关的税费、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价格或费用的变化或货币的贬升值;(政府对价格的调控除外)
⑤设计变更引起的建安单项变更金额在人民币三千元(含)以内;
3.4清关和关税
3.4.1如本工程有任何材料或工程设备需要总包进口时,总包应在报价中考虑所有进口材料或工程设备的报关、内陆运输和临时仓储等必要的安排和所需的费用和时间,还应在本合同签订后的14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符合有关政府机构要求的进口物品清单和包装要求清单。
3.4.2如果需总包办理以上内容,则为完成本合同所需材料和工程设备等关税的支付完全由总包负责。
3.5政府税收
总包被认为已在他的合同价格中包括了与本合同相关的所有税费,包括营业税、增值税和所得税等等。
3.6政府收费
总包被认为在它的合同价格中已包括了有关各种政府收费等,如渣土消纳、污水排放等。(已在报价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中记取)
3.7工程险
3.7.1通用合同条款第40.1条约定,甲方针对工程险的投保金额应是已实施的工程的全部价值,包括所有各设备供应商和其它分包的工作、所有尚未永久就位但已运到、存放在现场或现场附近的材料、物品和工程设备、在保险单中应有一个在所投保工程价值基础上增加10%的条款,以保证一旦失险,甲方能克服通货膨胀等因素影响而获得足够的财力用于恢复重建的保险赔偿总金额的情况下得到清理,还要在投保金额中考虑废弃物的清运、损坏工程的拆运、对未损坏的工程进行支付或保护的费用。
3.7.2该保险以甲方的名义,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地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的生命及财产办理保险,支付其费用。
3.8承包人的责任险
3.8.1受合同通用条款第40.4条的制约,总包应办理并保持一份工人和其他工作人员人身伤害的赔偿保险单,用于为本工程而雇佣的所有工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人身伤害赔偿,包括在工程现场的工人和其他工作人员,也包括在其他任何地方进行与本工程实施相关联业务的工人和其他工作人员;此类保险的保险单应以总包和所有分包人包括指定分包人
3.14.3总包应在他的合同价格中考虑必要的加班费用,以保证工程能在不迟于合同文件要求的竣工日期前竣工;除非合同文件中另有约定,在整个合同履约期内,总包不得以加班为由,提出任何有关费用的索赔。
3.14.4总包对工作时间的安排、工作条件的设置、雇佣工人和其他工作人员、劳动工资待遇等,必须遵照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等。总包雇佣工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任何费用支付都由总包负责。
3.14.5总包被认为已在他的合同价格中充分考虑了因甲方要求的工期所必须的加班而造成的无法避免的施工扰民的补偿费用和总包采取的合同措施的费用;甲方有义务和责任协助总包处理和协调好本工程的周边关系,但总包应保证甲方不会遭受任何与施工扰民或民扰有关费用和工期的索赔。
3.15货币
3.15.1除非合同文件中另有约定,受本合同制约的计价和支付的货币都采用人民币。
3.15.2甲方批准的进口材料或工程设备所需的外汇由甲方代为支付,监理工程师将按实际发生日中国银行的外汇牌价折算成人民币,从总包根据合同应得或将得的相应项目的金额中扣除。总包的汇率风险已被认为在其报价中作了合同的考虑。
3.16对现场条件的认可
3.16.1总包应在递交他的投标书前对本工程的现场进行充分的勘察,并在报价中对现场位置、现存建筑和设计的状况、毗邻的财产和周边设施的状况、现场行进通道、仓储和临时用地、现场材料装卸等对工程施工的影响作充分的考虑。
3.16.2不管合同专用条款第25条对工程量计算规则如何规定,总包应当充分了解和掌握现场的总体地貌和地质条件并通过周边工程建设经历的调查和了解,对土方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处地质异常和地下障碍物的情况进行充分的评估和考虑。
3.16.3甲方已委托专业机构对现场进行了地下水和地质勘察,本工程招标阶段已随招标文件发给了投标方一份本工程地质勘察报告;一份水文地质勘察报告(2003/4版)的副本。
3.16.4只有当甲方提供的地质勘察资料与现场实际存在性的和总包无法合理预见的巨大差异,并给总包的施工组织带来了非人力可抗拒的和可以证明的明显损失或损害时,甲方才会考虑为其提供的地质勘察资料和适用性承担部分责任,并对总包此类明显的损失或损害给予适当的分担。
3.16.5除非另有约定,总包应对他进场开工时的现场条件与投标截止日期以前的现场条件的可能变化做充分的调研和考虑。尤其是总包进场前已掌握本工程扩大初步设计图对桩基施工前,应进行试桩的要求,因此总承包人应有所考虑,在现场何位置开展这方面的工作,而不影响其它准备工作的开展。
3.16.6如果现场用于临设或仓储的用地不能满足总包就本工程组织施工的要求,尤其是在主体工程竣工交付前,特别为满足室外工程要求而实际需要时,总包可以考虑场外租地;总包合理租地费用应在其投标书中作充分的考虑。只要此类场外租地是合理地,甲方将协助总包办理必要的租地手续,但总包应保证甲方免于任何与总包使用此类租地相关的索赔、损失或损害。除此而外,总包不得非法使用任何现场边界以外的土地,非法侵用或侵占的后果完全由总包负责。
3.16.7再次提醒总包,总包应在开工时,对现场毗邻的道路、市场设施和建筑物进行检查,并对现有的损坏或缺陷做必要的文字、照片和图示记录并将一份完整的此类记录及时递交给监理工程师;如果监理工程师要求,总包应对现存的各种损坏或缺陷做定期检查和记录,以便在一旦出现沉降或破坏时,能及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减少损失。
3.17工人的劳保、卫生和安全
总包须在整个履约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工人劳动保护、身心健康、预防传染病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等等,并保障甲方免于因总包不能依照上述所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等可能给甲方带来的任何处罚、索赔、损失和损害等。
3.18暂估项目(依据施工图编制造价时,将会出现此类问题)
3.18.1合同文件中包括了一些暂估项目,暂估项目用于那些已明确需纳入永久工程的工作、材料、物品或工程设备,但因具体工作项目或品牌暂无法确定;或具体工作内容已明确但因需采用特殊工艺等价格无法确定的工作;或品牌已确定但可靠价格信息或类似原因的材料、物品或工程设备;或需政府采购的材料、物品或工程设备等。
3.18.2仅涉及材料或工程设备供应的暂估项目的暂估价应理解为相应指定供应的合同价格,包括了运送到现场的所有费用和适用税金和政府收费等。涉及材料设备的供应和安装暂估价应理解为为相应指定分包的合同价格,包括相关的适用税金和政府收费等。
3.18.3合同文件中出的所有暂估价都是甲方经过充分和广泛的市场调研的咨询以及在充分考虑本工程实际情况的基础上给出的估价;总包只允许对与某种工作或工程对应的暂估价考虑与其自身的总包管理、配合相关的费用和相应的法定费用和税金。
总包对任何暂估项目应保证将其正常的保管、安装就位所需二次搬运、脚手架和人工费,纳入对应暂估项目总包服务费中,总包无须再考虑任何额外费用。
3.18.4总包自己应就暂估价进行调研、咨询和评估,如果总包认为甲方给出的任何暂估价与实际可能发生的价格有较大差距,且因此将影响总包的费用支出等方面的权益,总包可在考虑报价竞争性前提下,按自己的评估结果考虑其各项费用,而不简单地以相应暂估价的金额为基数,以取百分比的形式组成报价。
3.18.5总包给出的暂估项目的总包方面的费用都是固定的和不可调整的。经监理工程师确认批准的暂估项目的实际发生价与暂估本身的价格之差的调整将在确定相应暂估项目对应的指定分包或/和指定供应合同价格时实现。
3.18.6监理工程师对暂估项目实际发生价的确定和批准将依照下列程序或原则:
甲方与总包按
3.19暂定金额
待定项目是指可能为永久工程组成部分的,但工程招标阶段尚未有准确定论的工作或项目;暂定金额为待定项目设立,此类金额应理解为是本工程设立的类于财务上通常设计的备用金,是工程实施过程中可能要发生的费用,是否最终发生将取决于工程是否绝对需要。
4.分包人、供应商(这里主要指政府采购的中标人,简称中标人)
4.1中标人
4.1.1中标分包的一般规定参见合同条款第38条。
4.1.2在签定总包协议书时,将另有一张明细表,其将表明总包将被要求与一些中标分包人签订分包合同的名单,作为专用条款的补充规定。
4.1.3由甲方负责招标被授予中标供应合同的供应商在与总包签订中标供应合同前,须与甲方签订一份甲方和中标供应商之间有关中标项目的原则协议或承诺书。
该协议或承诺书将至少包括中标供应商合同价格及承包范围;中标供应商的权利和责任;中标供应商的违约责任和甲方的连带责任;对供应商支付的方式;中标供应商和总包签订供应合同的前提条件;总包对中标供应商的予以否决的条件;供应商的保修责任等。在任何情况下,甲方将及时向总包提供的上述协议或承诺书的副本,该副本将成为签订相应指定供应合同的主要依据。
4.1.4除非合同文件另有约定,中标供应商的货款将通过总包核定后,报监理工程师,在获得有效的批准后,由甲方直接向中标供应商支付。
4.1.5甲方有权为完善功能,对上述分包工程进行调整、再分包和合并,总包必须遵照甲方指示,且无权向甲方提出额外费用和工期延长等索赔要求。
4.2与大市政设施有关的分包
4.2.1本合同文件下的工程所涉及的上下水、煤气、电力和电讯等需与市政总管作永久连接的工作内容可在相关专业图纸中检索或由一个足够经验的承包人可合理预测到。这些连接的具体工作将由有关管理部门认定的专业分包完成,其费用将甲方直接支付。但总包应与有关管理部门认定的专业分包协调、配合,使其有最终连接工作的必备条件,以确保最终连接工作能按计划和高质量地完成,保证工程的顺利竣工。
4.2.2总包应为有关市政管理部门的专业分包施工免费提供必要的水、电接口,包括可能的测试工作和受总包控制的临时工作场所的支持。
4.2.3总包负责对市政永久连接接头的施工后至竣工前,以及保修期内的损坏进行修补或修缮,并达到监理工程师的满意。
4.3对各分包人的控制和管理
4.3.1总包对整个工程编制总进度计划时,应结合分包合同文件约定对其工作的要求,将他们的施工计划合理和恰当地纳入到施工总进度中,以确保分包工程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4.3.2总包须控制分包的进度计划和满足他们对施工条件的要求。除非监理工程师另有书面指示,总包在将相应工作面移交分包人后,应保证他们的专业施工区域没有任何干扰,直至分包人合格地完成其承包的工程项目将工作面移交给总包。总包应就分包的移交提出管理措施,并报监理工程师批准。
4.4总包对分包人、供应商的责任
4.4.1除非合同文件其它部分另有约定,总包须对本合同下的整个工程负责,包括:供应商的材料、物品或工程设备的保护和分包人完成的工程进行成品保护。(属政府采购的项目,甲方将按本文件4.1.3款明确供应商的承包范围和总包服务范围)
4.4.2所有由监理工程师对总包的指示,只要涉及各分包人的工作或工程,总包需及时转发给相应的各分包人,以确保监理工程师的指示能及时得到落实。
4.4.3施工现场总平面的管理是总包的责任和义务;总包应负责现场所有垃圾的日常清运工作,包括督促各分包人和供应商的施工垃圾的处理;总包应建立和指定若干方便运输的垃圾堆放处,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保证总包(联合体内分包人)、中标分包人和中标供应商都能遵照执行,以确保现场始终处于整洁状态;总包制定的管理办法须经过监理工程师的审批。
4.4.4总包还应配合所有中标分包人的材料、物品和设备安排足够使用期限和面积的临时仓储用地和用房;如果中标分包人的材料、物品和设备是根据批准的进度计划进场的,而总包因有困难不能为这类材料、物品或设备的仓储安排足够的空间时,总包应及时通报监理工程师后,
5.3.4在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将一份除商务条款以外的明确甲方和监理工程师职权的监理委托合同复印件发给总包;一般情况下,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的应是互补和一致的;除非合同文件中另有约定,在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出现矛盾不一致时,以甲方代表的决定为具有合同约束力的最终决定。
5.4政府机构、甲方和监理工程师进入现场检查
5.4.1有关政府部门或管理部门、甲方和监理工程师以及他们授权的代表应有权在任何时间进入工程现场、为本工程做任何准备工作的车间以及其他场所进行视察、检查或监督;如果任何工作是在任何分包人(包括指定分包人)的车间或其它场所进行准备,总包应在相应的分包合同或指定分包合同中以恰当的条款保证上述进入视察、检查或监督的权力。
5.4.2总包应为有关政府部门或管理部门、甲方和监理工程师以及他们授权的代表进行现场检查时提供安全和顺畅的通道,包括专门的照明、梯子、平台、脚手架、坡道等,只要这些设施对进行检查是必须的或监理工程师要求的。
5.4.3如果监理工程师要求,总包还应准备好检查所需的安全帽和必要的检查工具、仪器等。
5.5总包的项目管理和组织
5.5.1总包的项目经理有关条款参见合同通用条款第7条。
5.5.2总包应在工程现场设立并保持健全和有效的项目管理机构,以及称职的具有岗位证书的人员,除非监理工程师另有书面许可,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总包在投标书中所提出的项目组织机构和主要岗位人员必须严格依照承诺按时到位。
5.5.3总包设立的项目组织机构只能从监理工程师处接收任何指示,总包应确保他的组织机构能将监理工程师的所有指示有效贯彻到工程实施过程中,包括贯彻给各分包人和供应商。
5.5.4总包应建立并持续和有效的项目组织、计划、协调和监督的管理制度并严格实施,这类管理制度应满足合同文件、ISO9000保证体系的要求,同时应经过监理工程师的认可。
5.5.5总包委派到工程现场的技术管理人员的数量应满足工程正常施工的需要;总包应为每个主要岗位指派称职和具有相应上岗资质证书的技术管理人员,这些人员的指派应经过监理工程师的批准,他们在现场工作的期间应根据他们各自的岗位职责和职能的需要区别确定,前提是必须满足工程实施的需要和经过监理工程师的批准;总包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合同或商务负责人、现场经理、质量员或质量工程师、安全员或安全工程师等主要工作岗位人员应相对的稳定,未经监理工程师书面许可,不得更换或擅离现场。
5.5.6如果监理工程师有足够的理由认为总包的某个或某些岗位人员不称职或不能满足工程需要时,在接到监理工程师的有关书面通知后,总包应在7天内选派称职的人员进入现场,并将监理工程师认为不称职的人员撤出现场。重新选派的人员应经过监理工程师的批准。总包应同时保证被更换的总包人员不得再从事任何与本工程有关的工作。
5.6安全生产
5.6.1总包应在整个合同履约期内,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的要求或规定。
5.6.2在整个工程施工期间,总包应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的宣传栏随时设立和维护,并在有关工作完成或竣工交付后撤除。
在现场入口的显著位置设**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文明标志,内容包括现场施工总平面图、总平面管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质量控制、材料管理等的规章制度和主要参建单位名称和工程概况等说明;
为确保工程安全施工须设立的足够的标志、宣传画、标语、指示牌、警告牌,以及火警、匪警和急救电话提示牌等;
四口五临边的安全防护设施,包括护身栏杆、脚手架、洞口盖板和加筋、竖井防护栏杆、防护棚、防护网、坡道等;
安全带、安全绳、安全帽、安全网、绝缘手套、防护口罩和防护衣等安全生产用品;
所有机械设备包括各类电动工具的安全保护、接地装置和操作说明;
装备良好的临时急救站和配备称职的医护人员;
主要作业场所和临时安全疏散通道应设置全天候36伏安全照明和设立必要的警示牌等以防止各种可能发生的事故;
现场配备足够数量的合格手提灭火器;
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应有良好的消防设备和相应的使用管理制度;
对涉及明火施工的工序应制定诸如用火证等的管理制度。
5.6.3在整个工程施工期间,总包应委派一名具有合法上岗资质和有足够经验的安全员或安全工程师,并为其配备足够的助手常驻现场,该安全员或安全工程师应负责组织、召集、主持每周至少一次的所有在现场工作的工人和其他工作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例会,每天至少对现场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并作好记录,负责安全技术交底和技术方案的安全把关,负责制定或审核安全隐患的整改措施并监督落实,负责安全资料的整理和管理,确保所有的安全设施都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
5.6.4所有脚手架、塔吊、提升架、外用电梯、电焊机、砂浆和混凝土搅拌机、钢筋成型等专业技术工人、机械设备操作人、信号指挥工等特殊工作岗位必须是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关证书,技术熟练、持有有效的特殊工程操作证或临时操作证的人员;所有工人在进场作业前必须严格进行三级教育,考核并颁发上岗证;总包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随时向监理工程师出示这类证件;监理工程师有权将不具备这类证件的专业工人或其他工人请出现场;总包应保证甲方免于任何因总包违章使用工人而可能导致的任何损失或损害。
5.6.5总包应对所有提升架、外用电梯和塔吊等垂直和高空水平出入口安全围护,包括卸料平台门的安全开关、警示铃和警示灯,卸料平台的护身栏杆,脚手架和安全网等等;所有机械设备应有安全操作防护罩和详细的安全操作要点宣传牌等。
5.6.6总包应对所有用于提升的挂钩、挂环、钢丝绳、铁扁担等进行定期检测、检查和标定: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任何此类设施已经损坏或有使用不当之处,总包应立即以合格的产品进行更换;所有垂直和水平运输机械的搭设、顶升、使用和拆除必须严格依照政府的有关法规、规章和条例等要求。
5.6.7总包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条例等的要求,制定一套安全生产应急措施和程序,保证一旦出现任何安全事故,能立即保护好现场,抢救伤员,保证施工生产的正常进行,防止损失扩大,并立即向甲方和监理工程师报告和以事故报告的形式向有关政府部门或管理部门报告。
5.6.8总包制定或准备的任何用于本工程现场安全生产的手段、措施、方法和程序等应报监理工程师审核;监理工程师的此类审核不解除或减轻总包受合同规定的任何责任;特别提醒总包注意,总包还应为那些不便于人员进出的永久工程的施工区域设立紧急情况下逃生的疏散通道。
5.7现场保卫
5.7.1总包应为现场提供24小时的保安保卫现场,配备足够的保安人员和保安设备,防止未经批准的任何人进入现场,控制人员、材料和设备等的进出场,防止现场材料、设备或其他任何物品的被盗,禁止任何现场内的打架斗殴事件等。
5.7.2总包的保安人员应是训练有素的专业保安人员,允许总包直接雇佣专业保安公司负责现场保安和保卫;保安保卫制度除现场出入大门控制外,还应规定不规律的在全现场和现场周边的保安巡逻。
5.7.3总包应制定并实施严格的现场出入制度;车辆的出入须有出入审批制度,并有指定的专人负责管理;人员进出现场应有出入证,应包括工程名称、证号,持有人姓名、性别、职务、所属公司和持有人照片等内容;出入证应加盖印章和做塑封,防止伪造;总包应为与本工程有关的各方人员,包括工人,准备每人两张出入证,其中一张做空白备用。
5.8参观现场
总包应确保任何经监理工程师同意的参观人员进入现场;总包应准备足够数量的专门用于参观人员的安全帽并带明显标志,总包同时应准备一个参观人员登记簿用于记录所有参观现场人员的姓名、参观目的和参观时间等内容;总包应确保每个参观现场的人员佩带安全帽,确保所有经甲方和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参观人员的人身安全。
5.9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
5.9.1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须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标准等。
5.9.2本工程施工现场应按照**市建设局创建文明安全工地的标准和要求进行文明安全施工管理,包括有关设施的设置、办法的制定与实施以及资料的准备等。
5.9.3特别提醒总包,不管合同文件中是否另有约定,总包应遵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的规定,在任何临时和永久性工程中不得使用政府明令禁止使用的对人体有害的任何材料(如放射性材料、石棉制品等)和方法,同时也不得在永久性工程中使用政府虽未明令禁止但会给使用人带来不适感觉或味觉的任何材料和添加剂,如有害气体的混凝土外加剂等;总包要在项目质量保证计划中明确防止误用的保证措施;总包违背此项约定的责任和任何后果由总包完全负责。
5.9.4总包应为防止进出场车辆的遗洒和轮胎夹带物等污染周边的公
5.19.2施工日志和周进度报表的内容应至少包括每日在现场工作的技术管理人员数量、各工程技术工人和非技术工人数量、后勤人员数量,包括各分包人的人员数量;还应包括所使用的各种主要机械设备和车辆的型号、数量和台班,工作的区段,工程进度情况,天气情况记录,诸如停工、事故等特别事项说明;此外,应附上每日进场材料、物品或设备的分类汇总表、用于次日或次周的工程进度计划等。
5.19.3各专业分包都应有与对总包要求相同的施工日志,以便监理工程师及总包检查。
5.19.4周进度报表应如实填写,由总包授权代表签名,并报监理工程师的指定代表签名确认后再分发业主及有关部门。
5.19.5除周进度报表外,在整个合同履约期间,总包每月应呈交给监理工程师两套工程进度照片,照片应印制成四寸彩色照片,并在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不同位置定期拍摄,每张照片都应标上相应的拍摄日期和简要文字说明;要求每月呈交的每套照片10~25张,其中至少有两张是分别从两个不同的固定位置拍摄工程的全貌,须能体现出本工程进度特点。
5.19.6进度照片的版权属于甲方;未经监理工程师许可,总包不得在任何情况下使用此类照片,此类照片的底片应随每月进度照片一道呈交给监理工程师。
5.20定位放线
5.20.1定位放线参见合同条款第8.1(6)款。
5.20.2总包应在工程现场派驻一名具有相应资格证书和足够工程经验的测量工程师,并配备相应的助手和完备的测量仪器;仪器应处于合格状态并报监理工程师备案;总包的测量工程师或测量员委派应经过监理工程师的审批。
5.20.3总包的测量工程师应负责工程所有定位、放线、和相关的校核和检查工作,保证工程的各部位的水平和垂直位置符合合同图纸的要求。
5.20.4在正式施工前,编制施工测量方案并报监理工程师审批,方案中明确的所有定位点和水准点的位置应报经监理工程师批准;总包在拆除任何水准点之前,应首先获得监理工程师的许可。
5.20.5总包应负责保护和维护所有的水准点,如果任何水准点发生移位或破坏,总包应自费立即和准确地进行恢复。
5.20.6所有分包人的基准定位线、主要轴线和其它定位点都应由总包负责。
5.20.7如果监理工程师因工程目的,在任何时间向总包提出要求,总包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供所需的测量仪器和必要的劳务配合。
5.21依照ISO9000质量保证体系
5.21.1质量保证体系参见投标须知第6.1条。
5.21.2总包在编制质量保证计划或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全面依照ISO9000质量保证体系的要求对材料的质量进行控制,包括材料的检验和试验、物品和设备的进出场、过程控制、分包人的供应商的选择、不合格品的控制、机械设备和仪器的保养、各种质量记录等方面。
5.21.3如果总包有环境保护方针或政策,并有相应的符合ISO14000标准的环保体系,总包应将有关的项目环保策划报监理工程师审批,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
5.22现场使用权限于本工程目的
5.22.1总包对本工程现场的使用仅限于本工程的各种目的,不允许总包将现场用于非本合同或与本合同不相关的工作。
5.22.2除为场外工程施工外,总包的工作空间仅限于现场规划红线或临时边界线范围内;总包应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周边毗邻地区和分
所有临时照明设施,包括36伏变压器、灯具、电线以及足够用于维护的备用件和零配件;
对甲方、监理工程师及总包等所有现场临时建筑物和构筑物的临水、临电供应;
临水和临电系统应保证每天24小时都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以确保因工序和进度计划要求的加班工作的需要,确保工程按期竣工;
下水系统还应包括必要的临时落水管、排水井、集水井、水泵等,保证在整个施工期间,现场范围内不会有积水,包括屋面、地表面、基坑等。
6.3.5在工程竣工前,主要永久设备和系统的试车需要正式电力,总包有义务协助甲方确保正式电力的供应;特别是,总包应与供电局协调,在供电局要求的时间前,完成正式配电室的安装并使其具备永久连接的条件,且总包应为供电局做永久连接提供所要求的一切合理的设施和辅助工作,将其提前移交给供电局做永久连接不能理解为是甲方的对该电气工程的接收。
6.3.6申请做永久连接是甲方的责任,甲方将负责所有的费用;总包应在工程进行到需要供电局做永久连接时,立即通知监理工程师。
6.3.7在工程竣工交付前,所有的水电费都由总包支付,包括试车所耗费的永久电力的费用。
6.3.8总包的现场临时排水和排污等下水系统应满足有关市政管理部门的排放标准,包括对排放前需经过场内沉淀处理以及临时厕所需有符合分级标准的化粪池的要求。
6.3.9总包应当清楚,甲方即将就本工程的电费问题与**市供电局签订了协议。甲方将装表计量,其费用由总包直接向**市供电局支付本工程竣工交付前实际的用电费用,相应的费用将从总包所报的相对固定的工程造价中的临时水电费用中支付。
6.4施工机械和工器具
6.4.1在整个工程施工期间,总包应负责为整个工程的实施提供所有必要的大型垂直运输机械,包括各类塔吊、起重机、提升架、外用电梯等;
6.4.2土方平整、开挖和运输机械、商品混凝土搅拌、运输和泵送机械、打桩机械和降水机械等(如果有)将被认为作为专项机械已在组成相应项目的单价时考虑了相关费用,且已包括在约定的合同价格中。
6.4.3总包应根据合同文件下的具体工程情况,在投标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对这类机械的型号、种类、使用时间等进行了合理的计划;总包应基于上述计划,全面考虑了这些机械和工器具的租赁或折旧、运行、维修保养、进出场、组装、就位、顶升、拆除和诸如设备基础等临时辅助设施等所涉及的所有人工、材料和机械费用及税务部门收费等。
6.4.4所有机械和工器具定期保养、校试和维护,以保证它们处于良好和安全工作状态;保养、校核和维护工作尽可能安排在非工作时间进行;总包同时应为上述机械和工器具准备足够的备件,以确保工程的施工能不间断地进行。
6.4.5总包设在现场的相对固定的垂直和水平运输机械是供整个工程使用的,甲方、监理工程师、各分包人都应有权利在不妨碍总包优先使用的前提下免费使用这类机械。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必要,将要求总包准备一个各方使用这类机械的时间表,经监理工程师审批的上述时间表将对各方使用这类机械构成合同约束力。
6.4.6除上述规定外,总包在现场的其他机械和工器具应免费提供给甲方和监理工程师使用。并应在分包合同中明确,以适当有偿的方式或免费提供各分包人使用。
6.5交通和施工车辆
总包应为他的工作人员和施工工人考虑必要的交通车辆;总包还应为施工现场的生产性运输考虑必要的机动车辆。
总包负责为这类车辆的合法上路申请必要的许可证,考虑相关的保险、人工等费用。
6.6临时消防
6.6.1总包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消防管理部门的要求,为施工中的永久工程和所有临时工程提供必要的临时消防和紧急疏散设施,包括提供临时消火栓、灭火器、水龙带、灭火桶、灭火铲、灭火斧、消防水管、阀门、检查井、临时消防水箱、泵房和紧随工作面的临时疏散楼梯。
6.6.2总包的临时消防系统和配置应经过政府消防管理部门的审批和验收;总包还应自费获得政府消防管理部门的临时消防证书。
6.6.3所有的临时消防设备属于总包所有,总包应在工程实际竣工时和永久消防系统投入使用后从现场拆除。
6.6.4总包应制定并实施严格的消防管理制度,在现场储有或正在使用易燃或可燃材料时及有明火施工的工序时应实行严格的用火证管理制度,配备足够的消防设备和设施,成立由项目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临时消防小组,宣传消防基本知识,并进行消防器材基本操作培训;消防管理制度应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消防管理部门的要求。
6.7现场围墙和围护
6.7.1总包应为工程现场提供和维护符合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的临时围墙以及其他安全设施;现场围墙和大门应符合政府相关部门规定的材料建成,按最高标准进行日常维护,并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及时进行必要的改造。
6.7.2由总包提供的临时围墙、围护和大门属于总包的财产,应在实际竣工时拆除并恢复地面原状。现场现有的临时围墙属于其他承包人搭设的,除非总包与其他承包人达成予以保留的协议,该围墙将在总包进场时由其他承包人拆除。
6.7.3围墙表面应进行抹灰处理并刷上至少两遍防水涂料或油漆,围墙表面处理的颜色、图案和标语应经过监理工程师的审批;一般情况下,允许总包使用总包企业识别标识。
6.7.4围墙和大门的表面应定期的修补和重新刷漆,并应保证所有的乱涂乱画或招贴广告随时被清理。
6.7.5应为临时围墙和出入大门考虑必要的照明,照明系统要满足现场安全保卫和美观的要求。
6.8总包的现场办公室、仓库和临时车间等
6.8.1总包应在经监理工程师同意的位置搭设、维护用于总包自身及各分包人的现场临时办公室、工具房、材料仓库和临时车间等,所有这类临时设施都必须进行防水处理,并在工程竣工时拆除和恢复地表原状。
6.8.2总包应为其自身使用的办公室考虑必要的办公家具和设备,并考虑为满足工程实际需要而必须的所有办公开支。
6.8.3总包应为现场的工人和其他所有工作人员设立并维护符合卫生要求的厕所及化粪池,并连接市政污水排水系统。厕所应贴有磁砖并带手动或自动冲刷设备和洗手盆;总包负责支付与该厕所有关的所有费用,在工程竣工时,从现场拆除该厕所,并恢复所有遭破坏或损坏的设施。
6.8.4作为最低要求,总包应在每一楼层或一个工作区域设计一个临时厕所,并安排专门人员负责维护和定时清理,不准任何人在现场随地大小便。
6.8.5在工程开工前,所有上述临时设施的布置、数量、材质、使用期间等需报监理工程师审批。
6.8.6政府对工程施工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已由总包在报价时考虑,其余费用由甲方负责。例如:总包需负责办理所有临时建筑物的临建规划许可证,相应的政府法定收费由甲方承担;如果总包要求,甲方将给予必要的协助。
6.8.7总包还应考虑在工程施工期间,因永久工程施工的需要,某些临时建筑物需提前拆除或挪位;总包应在其投标书中将此类可能性或必要性做充分考虑,一旦合同签订,甲方将不会承担任何与上述提前拆除或挪位带来的额外费用;如果总包计划将永久工程的某一部分或几部分用做后期的临时办公室,总包应考虑他的这类要求应满足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
6.8.8特别是,总包的现场平面布置和进度计划的安排应充分考虑本工程的室外工程,特别是园林绿化工程,须在本工程主体建筑竣工交付前全部完成的要求。
6.9现场试验室
6.9.1在工程主体结构施工期内,总包应设立一个与工程规模相匹配的现场试验室,配备标准混凝土养护池、标准混凝土试块模具、坍落度检验设备、各种必要的计量和现场取样设备、专职的经过培训或获得有关上岗资格的工作人员,试验室的配置要满足工程实际需要和经过监理工程师认可。
6.9.2所有计量和试验设备都应经过政府相关机构检测和标定,并按要求定期进行检测和标定。
6.10工人生活基地
6.10.1总包应考虑为他雇佣的外地进**市施工的工人建立相应的生活宿舍、食堂、浴室、厕所和**活动室等,其标准应满足政府有关部门对外来民工生活和卫生标准等要求。
6.10.2如果现场场地条件,不允许总包将工人的生活基地设立在现场范围内,总包应负责在尽可能在毗邻现场的地方以租地方式建立或直接租赁适用的建筑物,与此相关的所有费用,包括政府收费和租地费,将被认为已在总包的投标书中作了考虑。
6.10.3在工程竣工后,总包应立即拆除设在现场内的此类临时建筑并恢复地表原状。
6.11临时通讯
6.11.1在合同履约期内,总包应为他自己、甲方和监理工程师的驻场人员的办公室提供必要的电话设施,各自承担相应的费用。
6.11.2总包还应在现场配备现场范围内的呼叫系统,以方便工程的有效实施,并允许甲方和监理工程师的驻场人员使用该系统,以便在必要时,能使用该系统对总包、甲方和监理工程师的现场人员进行呼叫。
6.12安全支护和临时工程
6.12.1总包应对所有由他或他的分包人负责的所有临时工程的安全性负责。
6.12.2总包应负责所有临时工程的设计,包括模板支撑体系和外围护系统等;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某个临时工程的设计需要经过他审批,总包应提供具有专业资格的技术人员签字的图纸和计算书,在相应临时工程付诸实施前足够的时间报监理工程师审批。
6.12.3在基坑施工过程中和回填前,应对基坑进行必要的边坡支护,特别是定期观察毗邻公
7.6材料代换
7.6.1只要严格依照合同条款第28条及下列条款,总包可向监理工程师申请材料代换;但总包应注意,相关材料被代换的申请应在材料用于永久工程之前,至少56天提交给监理工程师,否则,监理工程师将拒绝总包的任何材料代换申请;因总包未能按合同文件的约定申请材料代换而引起的任何损失或损害都由总包负责。
7.6.2总包应在依照上款提前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的代换申请中应陈述其代换意图,并附上替代材料的样品和产品说明;申请提前的时间应考虑进度计划和到货期的影响。
7.6.3在提出任何材料代换的申请以前,总包确保他用于代换的材料与被代换的材料具有同等质量和工艺水平,能为设计规定的空间允许,功能、形态、寿命、对环境的适应性等方面都相匹配,且代换应对甲方有益。
7.6.4用于代换的材料和工艺方法必须具有由有关政府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签发的准予使用或应用的证书,提醒总包注意,下列情况的材料代换将很可能被拒绝:
(1)所代换的材料不满足设计的声学、美学要求;
(2)代换材料的不符合设计要求特殊功能;
(3)代换材料的维修成本较高;
(4)代换材料的与工程其他材料的配套体系不相容。
7.6.5在总包向监理工程师递交任何材料代换申请时,总包应同时递交为合同确定有关材料代换可能带来的费用节约或增加;材料代换所带来的费用节约或增加应依据合同条款第31款的约定处理。
7.7仓储和运输
7.7.1总包所有的已进场的材料必须妥善分类保存,并做好符合ISO9000标准要求的,保证储存材料处于整洁有序和不会受到天气影响的状态。
7.7.2总包在运输任何材料的过程中,应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防止遗洒和污染
附件: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95)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2001)
组合钢模板技术规范(GB50214-2001)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96)
钢筋焊接试验方法(JGJ/T27-2001)
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应用技术规程(JGJ85-92)
建筑钢结构焊接规程(JGJ81-9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92)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
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23-2001)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办法(JGJ59-99)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98)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梯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82-93)
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收规范(JGJ133-2001)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9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 2001版)
承包人: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总值:
1、工程名称:金都花园教育住宅小区。
2、工程地点:原武川县医药公司院内。
3二、承包范围:
工程内容中设计图纸内所有土建工程,乙方不得将此工程转包转工,如发现转包,甲方立即终止合同,其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合同工期:
2009年9月24日开工,2009年10月底竣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30天。
四、施工方法:
甲方院内基本平整后乙方进行施工,在铺设工字砖前,用压道机或装载机来回反复碾压,在用石粉白灰铺设,完工后用细沙填缝清理干净,在施工过程中,乙方按甲方要求进行施工。
五、付款方式:
1、全部以乙方工字砖款抵顶现有的武川县金都花园小区住宅楼,甲方以 号 单元六层顶给乙方,每平米按1100m2计算。
2、乙方承包院内工字砖铺设为包工包料,每平米为35元,道压每米20元,按铺设的实际面积为准结算。
3、乙方自交工验收后,保质满为6个月,在质保期内5吨以下车在上面行走时出现下陷或出现波浪现象由乙方负责返工维修。如有下水井的地方出现下陷乙方不负责维修。
4、工字砖出现大面积断裂,下陷面比较深,乙方不负责维修,甲方扣除乙方工程量5%的质保金(六个月后付清)。
5、甲方有义务向装修用户说明,重车不能压工字砖,如发现用户上重车出现下陷问题,乙方向甲方提出扣除用户装修压金,甲方不为乙方扣除维修金,乙方停止为甲方维修。
六、甲乙双方签定合同后,甲方给乙方售楼合同,乙方有权先售楼房。
七、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在合同期满后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范文2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海口中基美域(暂定名)
1-2 工程地点:永兴镇陈安
1-3 工程内容:中基会馆、多层洋房、别墅、道路、挡墙护坡、绿化及度假中心的前期施工道路、土地平整、现有大坑回填等其他工程。
1-4 工程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承包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土建工程、安装装饰工程及所有附属配套工程的全部工作内容(按发包方签发的开工通知书);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
1-5 建筑面积:按施工图面积计算(约6万平方米)。
二、 合同工期
2-1 开工日期:(以甲方签发的开工通知书为准)
2-2 竣工日期:待定
2-3 工程合同工期: 应暂定总工期,另外总工期内是否含现场大坑回填。
三、 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
四、 合同价款确认方式
4-1 计价依据: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计算价款,工程量按实结算。
4-2 定额及取费标准:执行2011年颁布的《海南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2008年颁布的《海南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会馆、多层洋房、小高层住宅按定额标准取费(含精装修可下浮3%);别墅按定额标准取费并总造价上浮8%(含精装修可不上浮);道路、绿化及其他建设工程按定额标准取费总造价下浮3%。明确本工程的取费定额。
4-3 材料价格执行同期《海南工程造价信息》颁发的信息价,信息价中没有的材料,由乙方提供市场采购价,经甲方确认后执行,其价格按甲乙双方确认的市场价+5 %采保费为材料价,经甲方认价后材料不下浮。人工工资补差按海南省定额站最新文件执行。本工程的水、电费调差按照实际缴纳单价计入决算。
五、甲方责任
5-1 开工前将水准点、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提交乙方,配合乙方做好开工前的三通一平工作并承担所有的费用。
5-2 开工前七天,向乙方提供经图审后的施工图纸六套,并组织设计单位向乙方进行现场技术交底;协助乙方办理好施工所涉及的一切审批手续。
5-3 指派为甲方住工地代表,负责履行合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签收手续和其他事宜。
5-4 委托 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 为总监理工程师,其责任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并将监理合同副本交乙方一份。
5-5 如施工过程中确需要拆改地上建筑物、设备管线或树木等,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其费用。
5-6 协调有关部门作好施工现场防火、防灾和保卫等工作。
5-7 在施工过程中,负责各阶段、各部门、各环节、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检查申请报验,负责组织初验、签署检查验收报告。
六、乙方责任
6-1 协助甲方做好开工前的三通一平工作。
6-2 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会审及技术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后实施。
6-3 建立强有力的施工组织机构,按质监部门要求配备施工管理人员,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保安全、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6-4 指派为乙方住工地代表,负责履行合同,对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6-5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及会审要求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和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原始资料收集。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书和竣工图各三份,并按城建档案管理要求提供相应资料二份。
6-6 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
6-7 按有关规定编制施工方案,做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保证工程施工质量。 6-8 保证解决农民工工资,在最后提交结算书前全部付清农民工工资,并在提交结算书的同时,提供一份全部农民工工资付清证明书。
七.质量与验收
7-1 本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7-2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手续和中间工程检查验收手续。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验收申报,甲方应在24小时内组织有关单位参加验收,如甲方不按时组织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
7-3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施工中的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
八、付款方式
8-1本工程按月进度付款,甲方每月按乙方月完成工程量的85%支付给乙方,直至竣工。乙方在每月的25日之前将当月完成的工程量向甲方申报,甲方在5日内审核完毕并支付工程进度款给乙方。工程全部竣工甲方按乙方实际完成工程总量的90%支付工程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算后7日内付到工程总价款的98%,留2%的保修金。
8-2 保修金返还执行海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通用条款。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9-1 工程竣工乙方就所施工的单位工程应及时向甲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10天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5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10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5天内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已被批准,即可办理结算手续。
9-2 工程价款的结算。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在15天内向甲方提交工程结算书,并将有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资料,城建档案管理要求乙方提供的全部资料及农民工工资付清证明书移交给甲方。甲方在接到上述材料15天内审核完毕或提出审核意见。双方意见达成一致后7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乙方在收到工程款后3天内将工程交付给甲方。若甲方收到结算书后15天内未提出审核意见,即视同工程结算已经批准,甲方应予支付工程款。甲方不能在约定的时间内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权留置部分或全部工程,并予以保护,由甲方承担保护费用,直至甲方付清工程款和保护费用为止。
十.约定事项
甲方如不能按合同规定支付结算工程款,甲方可延期一个月支付,但甲方必须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双倍计息给乙方,否则乙方有权根据甲方所欠款项将本项目未售房屋按成本冲抵工程款(实际抵押房屋成本应为乙方施工范围的土建、安装装饰工程的费用平均值,作为冲抵房屋的单价)。
十一.材料供应的约定
11-1 本工程乙方所采购的材料必须向甲方提供相关合格证作为依据。如甲方或监理方发现材料质量或规格不符合要求,乙方必须停止使用并更换符合质量和规格要求的材料。
11-2 乙方提供的材料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相关手续必须齐全,报甲方和监理方审核并同意后方可使用。
11-3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借口强迫乙方使用甲方指定的材料,干扰乙方正常施工。但屋面外观材料品牌的选择必须经过甲方的认可。
十二.违约责任
12-1 甲方不能及时给出必要的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支付工程款及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造成乙方停工,应按乙方现场人数及实际停工天数每人每天200元支付误工费,现场施工设备和材料租赁费用按乙方需支付价格按实补偿支付给乙方,并按所欠工程款总额每天千分之三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直至付清为止,工期顺延。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中途停工超过三个月的,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甲方必须在一个月内付清乙方所有工程款。
12-2 乙方不按规范施工,至使质量达不到设计的要求,甲方有权要求其返工直至合格为止,工期不得顺延。因乙方的原因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按延期的实际天数每天 元支付违约金。
十三.本协议未约定的参照《海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通用条款执行,本协议与《海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条款有异议的部分以本协议为准。
十四.其他约定:
14-1本工程甲方所分包工程,乙方需计取分包方管理、配合费用:乙方按分包方的决算总价3%收取,但分包方应承担本分包工程所需的水电费用和乙方方提供的现场仓库、人员宿舍费用。
14-2其他未约定的条款和结算依据,均按国家政策性文件执行。
14-3施工期间双方各自承担应缴纳的政策性文件规定的相关费用,乙方所承担缴纳的政策性规定费用,由甲方代为缴纳,在本工程决算后相应扣回。
十五.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范文3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担保方(以下简称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决定将学院二期工程五栋宿舍楼发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以此作为双方互相信守的依据。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西安华光科技学院宿舍楼;
2、 工程地点:西安户县东大西安华光科技学院内;
3、 工程规模:五楼宿舍楼,地上六层,砖混结构,建筑面积34000平方米。
二、 工程承包范围和内容:施工图所涉及的全部土建、安装工程 。
三、 工程质量标准:经甲方验收合格。
四、工程进度要求:具备施工条件后,经甲方乙方协商确定。
五、乙方进场施工时间:甲方须在2011年11月10日前满足乙方正式进场、能正常施工的条件,如会审后的施工图纸、三通一平等发包方应具备的发包条件。
六、工程结算方式:按《1999年陕西省建筑工程综合概预算定额》和《2001年陕西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及其配套的费用定额进行结算,并做如下调整:
1、项目直接费中定额基价人工费的计取:按定额工日数量100元/工日。
2、按费用定额中一类工程取费标准进行取费;即设定项目直接费为A、其他直接费为B、现场经费为C、间接费为D,差别利润为E,则,B=A3.84%,C= A7.38%,D=(A+B+C) 5.85%,E=(A+B+C+D)贷款利息根据计费依据,分别按直接工程费的3.02%计取和按人工费的15.39%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补贴按不含税造价的1.6%计取;甲方分包工程,乙方收取分包部分直接费的5%(人工费的20%)的配合费,并收取分包部分直接费的8%(人工费的30%)的管理费;甲方借用工按每工日100元+100元25%进行结算;养老统筹和四项保险分别按3.55%、0.8%的费率计取费用。
3、项目直接费中定额基价机械费的计取:按定额机械费150%结算。
4、定额中有明确价格的材料(含水电、土建安装主材、地材和辅材),按定额基价计入取费后,并按市场采购价+采保费(费率为3.2%)+装卸费+运输费和途耗费用进行价差调整,市场价以双方认质认价为准;若双方认价发生争议,以采购期间陕西省工程造价信息公布价格为准;定额中没有明确价格的材料(如辅材等),按定额基价150%计入并取费。
六、付款方式:乙方完成到单位工程主体结构0.000七日内,甲方支付0.000以下工程款的80%;以后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即次月10日前支付上月完成工程款的80%;工程竣工30日内,甲方支付乙方结算总款的95%,余额5%作为保修金,工程竣工满一年15日,甲方支付3%,满两年15日付清尾款。
七、本合同生效后5日内,乙方向甲方交纳工程承包定金人民币50万元;本合同生效后15日内,乙方向甲方交纳工程承包定金人民币150万元;乙方进场5日内,甲方返还工程承包定金100万元,单位工程主体结构完成0.000七日内,甲方返还乙方工程承包定金50万元,单位工程主体结构三层封顶七日内,甲方返还乙方工程承包定金50万元。
八、其他约定
1、因甲方施工手续及其他非乙方因素和本合同的缔约过失,致本工程不能按期开工,甲方应支付乙方双倍保证金;
2、因甲方施工手续、不能按期支付工程进度款及其他非乙方因素和本合同缔约过失,致本工程施工中发生停工、窝工,甲方按日承担所欠款金额的3%的资金占用费,并承担给乙方造成的其他一切损失。
3、因甲方施工手续及其他非乙方因素和本合同的缔约过失,致本工程开工、中间施工、工程竣工不能正常验收和工程竣工备案,由甲方承担完全责任和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4、在甲方不能支付工程款,丙方承担工程款支付连带责任。
九、本合同一式六份,共4页,甲方、乙方、丙方签字盖章,经公证部门公证后生效,至双方无债权债务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中图分类号: TL4文献标识码:A
目前,我国的核电工程绝大部分都是采用的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的这种新模式。核电工程是一项投资类巨大,科学技术要求非常高的工程,费用控制是核电工程承包合同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这也是核电总承包企业能否顺利获得利润的关键。但是,进行费用控制就容易产生风险,直接影响着工程成本的大小,所以,在核电大发展的今天,核电总承包商应更加重视费用控制,识别费用控制过程中出现的风险因素,采取相应手段规避风险,保证总承包合同费用安全可控。
一、核电工程费用控制风险分析
1、核电工程费用风险
核电工程是一个特殊的工程项目,在总承包合同签订的前期,进行费用估算的阶段是费用风险最大的时期,随着总包以及分包合同的相继签订,风险会有一个大幅度的下降,但是,风险程度还是处于一个较高的阶段。随着设计的深化、施工的进展不断加快,费用的风险会逐步的降低。在核电工程的后期阶段,费用风险会达到最低点,这个趋势会一直持续到工程结束。
2、核电工程费用风险的识别
在核电工程项目的启动阶段,工程企业要充分完成项目建议书、估算、可行性研究等项目的准备工作,按照通常的情况,总承包方会在核电项目工程的启动前期就会才加到核电项目审批估算的工作中去,所以,在合同的初期阶段,费用风险就已产生。在核电项目初始阶段,核电项目会进行项目估算和初步设计,并且按照工程的实际情况进行预算编制,以此来做出合理的合同规划,在这个阶段,总承包方一方面要和业主商谈总承包合同,一方面要对合同进行分解,进行分包合同的设计[1]。中期阶段是工程的主要施工阶段,核电工程和一般工程一样会产生设计变更,而这个阶段费用控制的关键在于对费用信息的真实性和及时性的有效控制,但是,当前核电工程企业的接口比较多,导致了费用信息的传递速度非常慢,直接加大了风险出现的几率,包括设备采购风险、设计风险以及施工风险。
3、费用风险分析
在核电项目的总承包阶段,费用的估算主要是总承包商进行估算的,这种估算容易受到国家政策的干预,这就增大了核电工程总承包商的费用控制风险。在核电工程的初始阶段,由于核电工程的特殊性,使得工程总承包方进行议价的能力偏弱,容易对定价产生多方面的影响。而且在总承包方与业主进行谈判时,因为管理水平不足的问题,使得谈判中处于不利的地位,这就加大了费用控制的风险。
二、提高控制费用能力、规避费用控制风险的措施
1、强化风险意识
核电工程总承包商要有较强的风险意识,加强核电工程风险管理文化的推行,探索出符合本企业发展的费用控制风险管理机制[2]。核电工程总承包企业还要确保费用控制人员具有费用控制的风险防范意识,建立一套有效的内部控制的机制,将费用内部控制当作日常的管理。不断提高核电工程总承包商的防范风险的能力,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降低核电工程费用控制所产生的风险。
2、建立全面的费用控制风险管理的新模式
核电工程总承包企业要建立完善的、全面的费用风险控制管理体系,包含全面的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应对和监督改进环节。以此同时,核电工程总承包企业还要根据核电总承包项目建设施工的实际特点,有针对性的规划费用控制的步骤,分为比较、分析、预测、纠偏、检查。而全面的费用风险管理体系,主要是把风险控制步骤分为了三个阶段,分别为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
首先,在进行事前阶段控制时,要制定一套完整的核电工程费用控制计划,只有这样,才能有针对性的加强对核电项目费用风险控制,核电工程总承包企业还要针对过往核电工程管理的经验,对费用控制风险进行提前的分析和识别,完善进行费用审核以及支付的流程,提前把风险遏制在萌芽之中[3]。其次,在事中阶段,核电工程总承包企业要充分的了解核电项目执行的情况,做好进度记录报告,然后根据进度报告以及工程变更的情况,对变更进行分析,如果满足总承包合同的变更条件,就应该提出变更或者是索赔。核电工程总承包企业要对费用控制计划进行分析对比,对费用控制的风险进行充分的甄别,并及时的根据核电工程的实际情况修改费用计划,只有这样,才能对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应对。最后,在核电工程的事后阶段,要对费用控制的产生的风险进行充分的分析,明确产生风险的原因,并对风险控制流程进行改进,为以后的风险控制留下宝贵的经验。只有这样,费用控制才能进行良性循环。
3、在核电工程合同签订阶段费用控制风险的应对
在当前核电工程总承包管理模式之下,核电工程承包企业主要是将合同作为企业控制依据,将设计结构体系作为企业内部控制中心,将全面、全过程的费用控制作为控制手段,对成本进行准确预测,以此来达到降低企业生产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目的,只有这样,才能实施不但能核算实际成本,还能控制目标成本和管理责任成本的全面费用控制[4]。所以核电工程总承包企业要不断对费用控制计划进行改进,规范费用控制的流程,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费用控制能够具有科学性,才能有效地降低费用控制产生风险的机率。在费用控制的过程中,首先,要对工程总承包费用进行科学分解,对费用控制的关键环节进行深度分析,明确费用控制的关键环节以及成本构成要素。其次,要对费用执行的情况进行分析比较,寻找偏差,找出合理的费用控制范围,加强进度控制和质量控制的有效统一。最后核电总承包企业还要不断完善管理中的信息流通状态,减少费用控制信息传递满、效率低现象的发生,这有这样,才能有利于核电总承包企业能够尽早的把握费用控制中产生的风险,及时有效的降低费用控制产生的风险。
4、在项目设计阶段费用控制风险的应对
项目设计阶段的费用控制主要是对设计方案进行充分的优化,注意技术和经济的有效结合,采用限额设计的方式,对设计进行招标,引进竞争机制,不断提高设计监理的水平。限额设计是指工程设计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对工程进行可行性的研究和投资估算,在保证设计功能的前提之下,把项目工程量进行合理分解,然后分配到各个施工单位[5]。如果在设计过程中,需要对某项重点工程进行修改设计,那么核电总承包企业应该采用设计招标方式,引入竞争机制,明确责任制,加强监理的监督作用,让监理对工程项目的造价进行前期控制,只有这样,才能有效的降低工程的投资,并且降低费用控制的风险。
5、完善核电总承包企业费用控制风险管理人员的考评制度
核电总承包企业为了他提高费用控制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就必须建立完善的考评制度。对人员的考核除了是工作情况的考核外,还要对他们进行学习新知识的情况进行考核,不断提高费用控制风险的防范意识,提高费用控制风险管理的管理水平[6]。核电工程企业要对风险控制人员进行培训教育,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水平与综合管理能力,只有这样,才能让风险控制人员为核电工程更好的服务。
结束语: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核电总承包企业想要取得良好的效益,就要不断加强核电工程总承包合同中费用控制的工作,提高对费用控制的重视程度,注意费用控制出现的风险,根据自身工程的实际情况,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来控制风险的产生。同时,核电总承包企业要增强自身费用内部控制的意识,建立健全费用内部控制制度,加大企业内部的费用控制的管理力度,对管理手段进行科学有效地改革创新,只有这样核电总承包企业才能获得最大的效益,才能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于晓平.核电工程投资控制及影响建安工程费用的主要因素探析[J]. 企业技术开发.2012,13(03):10-11.
[2] 王凯,陈炼.我国核电项目建设管理模式研究[J]. 中国核电.2011,10(14):12-13.
[3] 陈冬.在工程总承包实施中应建立科学有效的费用管理体系[J]. 科技风.2012,23(15):16-17.
中图分类号: C93 文献标识码: A
一、EPC总承包合同的概念
工程总承包合同是指业主与总承包商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总承包企业按照工程总承包合同约定对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管理工作艰巨而重要。
二、国际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管理的特点
1、复杂性
国际工程总承包方的合同管理涉及项目的设计、施工、采购和试运行等各方面。作为项目实施的总组织者和具体管理者,总承包方的合同管理同时扮演着双重角色,一方面必须面对项目的业主,管理与业主之间的总承包合同关系,落实业主对工程整体构想;另一方面又需要管理与设计、施工、材料供应等各方的分包合同,从而对工程进行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总承包方合同管理的纽带地位决定了其合同管理的影响因素多、合同接口多,也决定了其无可避免地成为了各方矛盾的集中点。
2、风险性
大多数国际工程总承包项目是由总承包方对设计和施工负大部分或全部责任,总承包方要对设计基础资料的准确性负责、对工程投资的准确性负责、对建造工期负责,甚至要承担项目所在国的政治风险,因此总承包方的合同管理承担着巨大的风险。
3、国际性
国际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参与方一般来自多个国家,因此总承包合同管理避免不了要受到与合同参与方有关的各国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制约。由于整个工程建设与相关物资流动常常需要跨越国境,相应的人员、资金和信息也随着工程的实施进行着跨境流动。因此对合同管理人员也提出了国际化的要求,需要掌握国际化的习俗文化、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语言水平知识。
4、系统性
合同管理的系统性体现在全阶段合同管理和全员参与合同管理两个方面。国内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往往只重视后期的合同履行以及变更索赔等方面,忽视了项目前期的合同管理。实际上,合同在履行过程中的绝大部分问题是在投标阶段和合同谈判阶段产生的,因此,作为国际工程总承包方,合同管理应当贯穿整个工程的全阶段。除此之外,目前工程项目的管理者也常常有这样一个误区,认为合同管理仅仅是合同管理人员的工作。实际上,合同是工程项目参与各方权责利和工程技术在法律上的综合体现,合同管理的对象并非合同本身,而是合同所描述的具体事务,所以合同管理需要项目管理各部门、各机构全员参与,任何人都要责无旁贷地参与到合同管理工作中。
三、EPC总承包合同管理
1、合同前期工作
国际总承包工程复杂,情况瞬息万变,因此在签订总承包合同前,需要针对合同条件进行详尽的调查,同时还有工程投标,选择合作伙伴等大量准备工作。下面将介绍几个方面的合同前期工作。
2、建立完善的文件与信息管理系统
国际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结构复杂、关系众多,对外信函、会议纪要等书面材料往来密切,特别是由于国际工程的复杂性和在工程中对书面文件的强调,相比国内工程,对总承包方的文件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总承包项目部应当从投标开始建立起有效的文件管理制度,注意在工程中留下对己方有利的书面证据为将来变更索赔提供依据。在信息管理系统方面,中国企业需要引人国际先进的信息管理理念,应用国际先进信息管理软件系统,对信息的流动进行流程再造,改变目前信息流动途径过长,信息流动不畅的现状。
3、索赔管理
合同管理过程是动态的控制过程,一方面在合同的实施过程经常会受到外界的干扰,呈波动状向合同目标靠拢,这就需要及时发现偏差,并加以调整;另一方面,随着工程项目的进展,业主可能会有新的要求,合同本身在不断变化,绝对不变的合同是不存在的;此外,三边工程(边设计、边施工、边修改)施工过程中的不可预见性、随意性较大,引发的变更较多,也是合同管理的难点。根据法律及合同规定,对并非由于自己的过错或疏忽,而属于应由发包人或分包单位承担责任的事情向监理工程师提出请求的要求即为索赔。索赔管理的重要任务是通过合同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计划外事项,如工程变更、施工条件变更、施工干扰等,索取投标价格以外的、由于索赔事项引起的附加成本开支,以维护承包商的合理经济利益。每项索赔的成功与否直接取决于索赔管理工作的优劣。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管理人员要对合同规定的工作范围了如指掌,随时注意业主和工程师的变更指令或口头要求,一旦发现实际工程超出合同规定的工作范围时,及时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并精心准备索赔报告。同时,要做好施工阶段的成本管理,通过定期的成本核算和成本分析工作进行成本控制,随时发现成本超支的原因。如果发现哪一项直接费支出超出计划成本时应立即分析原因,采取相应的措施。如果发现是属于计划外的成本支出时,应找足证据提出索赔补偿。总承包商还应尽量保证分包合同文件的严密性,保证设计质量,尽量减少设计变更,以减少被分包单位索赔的几率。
4、风险管理
总承包商的风险贯穿了整个EPC合同的每个条款和每份附件,这就要求总承包商在合同谈判和签订阶段认真审核合同正文条款及有关附件,不遗漏任何一个潜在的风险,尽可能地回避或减少风险的发生,将日后可能发生的风险损失降到最小程度。如审核合同文件是否规定了明确的工程范围,注意承包商的责任范围与业主的责任范围之间的明确界限划分;审核合同价款的构成及调整办法;审核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注意业主资金的来源是否可靠,延期付款时审核业主对延期付款提供什么样的保证;审核法律适用条款和争议解决条款。
在合同履行阶段,总承包商可能会面临业主资金不到位、支付能力差,分包商的工期拖延、质量不合格,规范变动、设计变更,工程范围不明、各方责任义务不清,通货膨胀以及不可预见等情况。这就要求合同管理人员加强项目参与方的互相沟通、相互信任,提高风险意识和法律意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选择合理回避风险还是积极采取风险预防措施。
5、分包合同管理
施工分包合同签订时,要按照项目的实际要求和当事人的能力制定有关的目标(如质量、费用、工期、人员要求等),过低的要求可能导致工程实施水平的下降,过高的要求可能导致达不到工程建设的要求或引起不必要的合同纠纷,增加工程管理的难度。合同谈判过程中,涉及合同范围、权利与义务、价格、接口管理、质量与进度控制等,各种因素错综复杂。双方在尽可能保护自己的利益的同时,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所谓合同不过是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相互妥协的产物,一方的利益和另一方的利益是密不可分的。只有双方同心协力,通力合作,优质如期地搞好项目的建设,才能为双方带来最大的利益。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要实事求是地评价工程的实际情况,不折不扣地执行合同的规定和标准,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合同的执行是按照各方合同当事人在合同签订时的“合意”进行,保证合同执行的公平性。
6、采购合同管理
设备和材料采购应根据总进度计划要求编制采购计划,建立招标采购制度,引人市场竞争机制,降低采购成本。采购的范围、合同条件及技术标准要明确且严密,避免出现模糊和矛盾的条款。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要及时跟踪设备产品的生产进度情况进行设备的催交,关键性的大型设备采购还应有设备监造人员。设备交货时,应组织严格的验收,保证采购产品质量合格。
结束语
近年来,虽然中国企业在国际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揽中表现突出,但中标之后的项目实施情况却并不乐观,其暴露出的合同管理能力已经成为制约中国工程企业发展的瓶颈,中国企业必须正视自身的不足,提升国际工程总承包合同管理能力,进而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才能够实现在国际工程建设领域的成长与成功。
参考文献
1 概述
在水电站工程总承包项目中,一般会有一单项工程―业主营地的设计及施工,该项目的实施是为了保障业主和业主代表工程师在工程施工及管理期办公及居住的环境,属于满足项目EPC合同工程范围中永久工程施工6.8条“提供营地和办公设施”内容。按照GD-3工程EPC合同约定,营地占地面积104150 m2,提供68栋单体一层建筑,总建筑面积7025m2,包括供水供电等项目。
2 EPC合同模式下设计工作主要环节和要点
EPC合同模式与传统单价合同模式区别主要是设计工作也属于总承包商工作的一部分,总承包商签订设计分包后,我院需要根据EPC合同要求的技术要点、标准和规范,从设计上保证工程的性能达到EPC合同的要求。所以,设计工作主要环节和要点直接依据是在满足规范和标准的条件下,严格遵守EPC合同与设计合同。下面以业主营地设计为实例,详尽阐述国际工程总承包合同模式下的工民建设计。
2.1 基本设计阶段
基本设计(BASIC DESIGN)在EPC合同中,是工程开工日之后需要立即着手进行的一项工作。从合同中基本设计的要求看,此阶段设计介于我们国内工民建设计方案和初步设计深度之间,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复阅业主提供的户型要求和工程量;营地和水厂选址、补充地形图测量、补充地质描述;在测量的地形图上进行总平面布置和单体建筑布置;说明达到合同要求所采取的技术措施,即说明设计标准、所有与雇主要求的异议和偏差产生的原因,并附图纸和资料清单。此项基本设计需提交给业主代表审查和批准。从工作过程来看,基本设计阶段实施要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2.1.1现场考察
现场考察在项目设计开始前非常重要,尤其是房建项目加之国际工程的特殊性,必须派员到现场查勘和考察。因为建筑设计风格必须符合当地风土人情和生活水准及工艺水平,建筑材料必须选用当地能够采买到的,考察过程中,需要及时反馈信息给总承包商物质采购部门,以协商设备材料采购地,如那些材料当地采购那些材料国内采购;对于当地特有的或习惯做法也必须遵守,如埃塞尔比亚一层建筑屋顶基本都是采用铁皮波纹板,储水习惯用屋顶成品水箱等;又如,当地主食为英吉拉,这些小小的细节,却是负荷计算很重要的依据,因为英吉拉烤炉功率达到5kW,如果设计者仅从非洲国家生活水平取值的话,功率就会偏小;再如,当地基本上没有见过消防车,按国内规范,将营地小区设计消防水池和消火栓的话,无疑给承包商带来浪费。
现场考察还有一个重要的作用就是通过观察可以思考当地常规结构形式,施工工艺,可能会存在的问题,如现有土质和制砖机能制作砌体的强度和规格;业主营地所在地区白蚁较多如何处理等等。
2.1.2优化设计控制工程造价
由于业主营地单项工程占工程总投资和工程量相对较小,也不属于主体工程中的单项工程,所以,总承包商不会以此单项工程作为盈利工程,更多会考虑用最少费用履行合同,满足雇主要求。所以,作为设计分包单位,有责任为总承包商节省工程费用。Gd-3业主营地具体优化措施有以下几个方面:
1). 按EPC合同“Volume II Part A Technical Package 07-8 永久营地图纸Permanent Camp drawings”和10.8条,业主营地占地面积约16.6万m2 ,通过对EPC合同的研究,设计认为可以通过合同条款“工程量清单07-02 第五部分 业主设施5.1.6”,营地内部道路2km来有效控制场地的占地面积在10万m2 ,整个场地建筑仍然规划有序,经过业主代表批复,调整后的GD-3业主营地总平面占地面积11.8万m2 ,实际节约占地面积约4.8万m2,占地面积的有效节约可以节省道路、排水沟等工程量及给排水管材、有色金属、灯具等材料和设备用量;
2). 通过对EPC合同的研究,提交的营地基本设计中没有规划运动娱乐设施,这样的举措为后期承包商追加工程费用,提供了技术数据依据;
3). 营地内部道路和停车位路面EPC合同未明确,基本设计中采用碎石路面,EPC合用中只提到有棚车位,所有的有棚车位设计没做围护墙,如果业主有要求可追加工程费用;
4). 地面砖除大空间建筑外,卧室等小空间的地面尽可能采用小尺寸的地砖;带淋浴的卫生间墙面砖高度贴到1.80m,其余卫生间和厨房只贴到1.20m,而佣人房卫生间、洗澡间、洗衣房、厨房均不贴砖,采用防水油漆墙面,杜绝国内满贴到吊顶这种高标准;
5). 厨房灶台不设置大理石台面,根据埃塞建筑市场实际情况,由建设方和业主共同确定台面材质;卫生间洗脸盆采用独立立柱洗脸盆,不设台面;
6). 为减少场地污水检查井的数量,顺坡做污水检查井,减小井深,尽可能采用共用检查井,在不影响使用的条件下,设计镜像了R、Q户型的部分房间,以便共用出户污水检查井;污水排放顺坡,使检查井尽可能浅挖。比较石材和PVC管道材料价格决定场地雨水采用敞开式排水沟自然排水,不采用管材加雨水井方式;
7). 全场不做电缆沟,采用铠装电缆直埋方式进行电能分配,仅弱电做手孔井,此举措节约C20混凝土230 m3,钢筋25.3t。配电方案采用TN-C-S系统,即三线四线制后,电源在各进户处做重复接地再转为三相五线制,以节约有色金属;
8). 考虑非洲气候特点,对截水面积较小的屋面,如佣人房不做室外排水沟,直接散水坡向室外。
以上各点虽然是个案,但做好优化设计必要的基础是研究EPC合同,凡是合同没有提及的设施和设备不设置,这样大大增加了承包商后期变更和索赔的机会,也为承包商后续追加费用提供了文件依据。经优化后并得到业主代表批复的基本设计与EPC合同进行比较,各单体建筑、场地和水厂工程合计概算费比合同报价节省了28.3%,成果是显著的。
2.1.3与总承包商有效沟通履行合同
充分与总承包商沟通是非常必要的。由于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总承包商是最终的合同主导方和责任方,所以,在基本设计过程中,对合同中不明确的地方或有异议的方面,需要用函件的形式向总承包商提出差异点,征得总承包商文字回复后,再对设计文件进行定稿,作为设计分包在这个阶段不能主观臆断,凭经验做决定。比如本工程项目设计时,配电房和弱电机房在合同中未有工程量明细,却是配套功能中不可少的建筑,增加类似合同外的建筑,必须得到总承包商书面认可,再如装修标准、家具及设施配置、通讯、网络方式都需要与总承包商商榷,最终形成一致意见。
2.2 施工详图阶段
EPC合同规定,基本设计和项目实施规划未经业主代表审核并批准之前,承包商不得开始任何主要永久性结构工程施工。在基本设计报告通过后的施工图阶段,是按建筑、结构、水电专业制图标准完善相关设计图,补充典型剖面图,复核墙体结构、标识砖墙、构造柱、圈梁、屋面结构体系,配置水电管线设备的过程,笔者就此阶段中各专业设计典型的技术特点进行分析和总结。
2.2.1 建筑与结构设计
由于GD-3业主营地均为一层建筑,类似我国别墅群,在基本设计基础上进行施工图设计不存在着太大的难点,但由于该工程为国际工程,图纸表达方式或材料选型或施工工艺选择等等都会有新的技术问题,下面列举一些实例,以点带面,分析设计国际工程房屋建筑的特殊性。
1)场地开挖设计。基本设计报批过程中,通过派出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到GD-3工程业主选定的营地所处的位置进行了查勘,对现场的地形、地貌、地质情况、水厂、取水泵房可能的位置、排水问题进行了综合分析,建议在现有地形基础上向下游补测40m左右,同时补测后面的小山地形图,这次指导性的补测,加之营地总平面布置和开挖图设计中尽可能利用了地形的自然坡,使得场地的工程量开挖1.78万 m3,回填1.76万m3,基本做到了挖填方平衡;
2)基础形式。根据GD-3营地位置的地质资料和现场可取用的材料,营地所有户型地基开挖0.50m~0.80m即作为基础持力层,设计采用浆砌块石的刚性条形基础,不设置地圈梁(持力层不在同一持力层时除外),直接采用碎石土夯实,上面现浇素混凝土50mm(办公楼、食堂、小市场加厚)作为室内地面;
3)砌体。砌体尺寸的选择必须符合当地制砖模具,墙体厚度除承重墙和外墙采用200mm的空心砌块外,非承重内墙均采用150 mm砌体,卫生间隔断采用100mm砌体,空心砌块依据埃塞尔比亚规范ES CD3301,选用B类,强度等级3.5MPa;
4)屋架和檩条设计。设计人员咨询了当地设计院,采纳了当地屋架常规做法,尽量不采用三角形屋架,用檩条式屋架,檩条采用桁架式檩条,受力更合理,更省钢材。钢材未采用国内常规的角钢、Z字钢做屋架和檩条,而是采用了当地可以采买到的各种型号的方钢作为材料,避免了从国内组织货源造成的工期延误和材料单价过高;
5)建筑装饰是业主最为关心或关注的地方,合理有效使用建材,即能得到业主的认可,不影响美观,又能节省造价。设计局部采用开放式设计,如除定位尺寸外,尽量少标家具和设备尺寸,便于总承包商采购,因为一旦被标注尺寸,并被业主代表批复,在采购过程中会给总承包商带来采购困难;也不便于总承包商根据当地建材的价格和型号作变化和调整;
6)图集的引用,一定要符合当地习惯做法,详图不必过多。比如与坡屋面波纹板链接的屋面排水沟不可以采用国内图集焊接钢板制作的排水沟,否则又大又笨重,浪费钢材也不利于安装,应该采用与波纹板相一致的成品波纹板排水沟,因为这种建筑型材,在当地随处可见。
2.2.2 给排水设计
GD-3业主营地内设一路给水主管路,枝状连接形成管网,供营地生活、绿化、浇洒、洗车和二期游泳池用水,水源取自营地自建净水厂。营地给排水设计除常规管道敷设供水外,主要的技术难点是建设小规模净水厂。净水厂建在营地东北侧930.00m高程小山头处,营地最高高程910.15m,取水泵房位于营地所在区域Genale河边860.60m高程处,靠营地水域偏上游侧。净水厂地埋式清水池出水口926.95m与营地垂直高差在16.20m~20.00m,可以保证自流供水时最高卫生设备处能提供至少1.4kg/cm2的水压力而满足合同要求。
1)营地用水或供水规模。GD-3营地水厂供水规模按一、二期规划人口数200人(一期150人,二期50人)及场地总占地面积17.82m2设计。最高日供水量(即水厂设计供水规模)为各项用水量之和;平均日供水量等于最高日供水量除以日变化系数;年供水总量为平均日供水量的年值;水源取水量按年供水总量与水厂年平均自用水总量之和并考虑输水管线漏失水量;游泳池总水量240m3,初次充水或全部换水充水的时间为48h,每天补充水量占游泳池水容积的15%,为36m3。经计算,GD-3营地水厂供水规模(含二期)为160m3/d,人均综合用水量为300L/(人?d),平均日供水量为106.67m3/d,年供水总量为3.89万m3,水源点年取水总量为7.39万m3。
2)水源水质分析。营地净水厂原水取自营地所在水域Genale河,Genale河水送当地检测中心检测,2次显示指标合格。从工程建设所在地附近有矿产资源来看,我们还是取回国作了化验,结果显示部分金属超标。原水的水质检测非常重要,它直接关系到净水工艺或设备的选择。按照EPC合同规定,经过净化设备处理后的出水水质要求达到《Drinking Water》(ES261:2001)埃塞饮用水标准。
3)水处理工艺的选择。由于水厂规模小,水处理工艺采用全套净水设备,主要有旋流除砂器、一体化净水器、锰砂过滤器、清水池。由于业主代表在设计联络会上提出清水池需要储存3天非常规用水量,但按照国内规范清水池只能储存48h用水,为了保证用水水质和二期游泳池用水,设计采用了2个清水池并联运行方式,满足了国际工程的特殊性和技术性兼顾的问题。
4)污水处理设计。埃塞虽然是非洲国家,但对污水的排放却有严格的技术和法律规定。营地生活污水和废水主要来自卫生间和厨房,污水和废水合流后,经过埋设于营地室外的排水支管和干管,有组织地排入布置在场区外的化粪池,并进入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进行净化处理,处理后的污水达到埃塞俄比亚最严格的污水排放标准后排入Genale河。污水处理构筑物尽量远离业主营地且设在避风处。因营地所在区域Genale河边,为原水取水点和污水排放口,遵循上游取水,下游排放的原则。
2.2.3 电气设计
GD-3业主营地电气设计包括15/0.4kV变、配电系统,照明系统、弱电(电视、电话、网络)系统、防雷及接地系统。
1)供配电设计。埃塞虽然是非洲国家,但,居民生活能源主要靠电能,所以,变压器和柴油发电机容量的选择,需经过严格的负荷分析和计算,经计算的营地额定有功功率∑Pe=1272.90kW(含二期预留),永久电源取自GD-3电厂15kV高压开关柜,在营地配电房经变压器变压为0.40kV后,进入低压配电柜(设功率因数补偿装置),然后以放射和树干相结合的方式向用户供电。需用系数取0.5~1.0,同时系数取0.65后计算,营地变压器选用800kVA干式变压器。干线、进户线选用YJV22电缆直埋至配电箱和用户。电站施工期,由于没有永久电源,设计采用自备300kW(0.4kV)柴油发电机供先期投入使用的户型用电。
2)接地和保护。当地天气条件为雷电多发气候,为防止用电知识缺乏,乱搭乱用电现场对生命造成危害,设计在用户端电源进线处设置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SPD)。照明、插座、空调、热水器由不同的支路供电。插座和热水器回路设漏电保护。防雷接地采用金属屋面作接闪器,利用建筑物构造柱主筋作雷电引下线,在基础内用扁钢形成环形闭合接地体,与引下线焊接,形成电气通路。进出金属管道、室外路灯金属杆、配电箱、电气设备、钢窗均与之焊接,形成共用接地网。
3)电话电视网络。营地电视采用一套电视卫星接收系统,电视信号通过多级放大,分配至用户终端。电话、网络采用VAST系统,内设128门程控交换机,弱电系统前端设备置于弱电机房,接口配置严格按EPC合同条款执行,不超配多配。
3 遇到的主要问题分析和处理措施
GD-3业主营地包络了国际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下的设计分包、非主体工程多项概念下的设计,所以在项目设计实施过程中,遇到了一些常规设计未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在这里提出来与大家一起分析。
1)标准不一致。GD-3工程业主是埃塞电力公司,实施之前的项目都是根据与欧美标准相当的标准进行设计施工,GD-3项目也如此。虽然GD-3工程EPC合同中允许按照声称与欧美标准相等的中国标准实施本项目,但要求“在将任一标准用于工程设计或施工前,需要将拟用的标准提交业主审查(和批准)”。实际上,我国的GB系列规范并未在国际上被推广和应用,加之,审查营地设计的业主代表并不是批复主体工程的公司,而是业主直接委托当地设计院专业总工,他执行的是埃塞规范。这样就造成了既没有按欧美规范,又没有按中国规范审批施工图,双方因为规范引用不同,技术标准理解不一致,造成图审过程中多次反复,影响出图进度。比较典型的如地面做法中业主代表批复意见要求在120厚混凝土板内配钢筋网。
对于以上现象,从施工图设计开始之前就需要尽可能杜绝类似如“按GBxx规范,应xx”、“参照xx图集”之类文字说明,直接用图示表达,尽管这项工作会产生较大的出图量,却可以主动规避因为规范的适应性产生设计文件难以通过审查的情况发生。另外,通过主动与业主代表沟通,将中国规范翻译并解释给对方,让其接受,也是一种有效方法。
2)施工过程中沟通困难。GD-3是水电站EPC项目,也是总承包施工强项,其业主营地施工分包给了中方某一建筑公司,设计分包商与施工分包商没有沟通渠道,使得施工现场反馈回来的信息不准确,加之时差问题,给设计带来压力。杜绝类似现象的出现,最有效的措施是主动多用设计联系单和发文方式从技术支持的角度提醒总承包商。
3)埃塞属没有石油、没有煤炭、没有黄金或其它矿产资源的东非穷国,这个国家的工业基础很薄弱,配套能力差,工业用品、建筑装饰材料和日常生活用品大部分靠进口,并需要通过距离首都亚的斯最近的港口吉布提港转运,作为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房屋建筑设计,较多地受到了供货周期、配套设施不全、可选材料局限、水暖设备依靠进口,电子元器件等整个产业无配套能力等的影响,使得,即便施工图设计开始前期做过考察,也无法避免随时可能产生的材料短缺而产生的变更,总承包商如果不能提前根据设计文件做好各项物料、设备的组织采购、调度工作,就不可避免地造成工期延误而殃及设计,如,设计施工图阶段调研的塑钢窗,施工阶段就没有了货源。作为设计分包商,即便在市场调查充分的情况下,也需要谨慎标注材料规格和类型,可以多用参数,提前提醒总承包方注意材料供货渠道和周期。
4)埃塞每年有一半时间是雨季,某些单元工程根本无法施工,加之当地工人的生产效率低,业主的配合与协调能力有限,通讯落后,文件批复较慢等等,都会影响工期,总承包商为了减轻责任,会将一些滞后原因归结到设计分包,经验证明,任何口头承诺和意见,都必须用文字做好记录备查。
5)注意设计细节。如门窗带防蚊纱窗;木门框接触地面部分埋入混凝土里防白蚁;选用铠装电缆直埋,也需要穿保护管,以防白蚁分泌的液体,侵蚀绝缘层皮等等。总之,当地的自然环境会产生当地的建筑习惯做法,我们有必要遵守。
4 结语
一、项目简介
法国驻华大使馆新馆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使馆区内,西侧为天泽路,南侧为亮马桥路,东北两侧分别与拟建阿联酋使馆和甲丁坊饭店为邻。总建设用地面积2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995万平方米,是集使馆办公、公寓、大使官邸为一体的综合性建筑。该工程的业主是法国外交部,项目设计管理团队为ALAIN SARFATI建筑设计事务所、AES咨询有限公司以及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等三家单位组成的联合团队,施工总承包单位是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采用总价包干方式,开工时间为2009年3月,预计2010年底竣工,合同总价款约为2.2亿元人民币。
二、项目所遇到的主要合约问题
(一)合约背景
本项目合同是固定总价合同,合同总价采用了广联达软件以定额形式而不是工程量清单的形式进行分解。总价分解表既是招标书也是总包合同的一部分。这个总价分解表先在单位工程概预算表中由单价和数量相乘计算出直接工程费,然后在单位工程费用表中对直接工程取费而计算出工程造价,如表1所示。
上表中单位工程概预算表中的单价即是该子项工作的直接工程费,包括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而各单位工程的现场经费、管理费、利润及税金等都考虑在单位工程费用表中。
在投标过程中,由于承包商对项目部分产品要求的理解不够透彻或存在偏差,导致了单位工程费用表(也可简称为量单)中部分工作项目的直接工程费单价高于实际费用而部分项目的单价低于实际的情况。恰恰是这些较高的单价引起了业主和承包商在工程技术变更操作上的争议。
(二)合约关键问题
在合同实际操作中,法方业主开始刻意寻找承包商直接工程费单价报高的项目,然后发一个技术变更提高该项目的规格。在此过程中业主会比照合同价格进行市场询价,在合同单价能包住的前提下给承包商推荐一个分包商。由于分包商的报价比合同中的直接工程费单价低,因此业主不准备给承包商任何经济补偿。
例如,按照原合同,本项目的部分外墙装饰是干挂铝单板,这项工作在合同中的直接工程费单价是1270元/m2,如果没有任何变更,承包商的实际直接工程费是920元/m2。法国业主方进行广泛的市场询价后,发现A公司所报的复合铝板的供货加安装的单价为1217元/m2。因此发了一个技术变更,把外墙装饰由铝单板变更为复合铝板,并推荐使用A公司产品或同类产品,而不绐承包商任何经济补偿。1270元是直接工程费,除此之外承包商还可以得到管理费、利润等间接费用。单就铝板幕墙这一项来说,承包商并没有亏损。但通盘考虑,业主的行为却因为提高了承包商的采购成本而导致承包商损失。
(三)合约关键问题对争议双方的影响
在工程初期,针对业主方的这种行为,承包商考虑到双方的合作关系和工程的顺利进展做出了一些妥协。但随后,业主方开始更加经常地、刻意地寻找这种机会进行变更操作。在业主看来,承包商的报价过高,而提供的产品的规格和报价不相符,在单价中隐藏了过多的利润,因此要通过技术变更来提高产品规格。由于新产品的单价没有超过量单中的直接工程费单价,因此没有理由对承包商补偿。在承包商看来,业主的这种操作方式就像割肉一样,把投标过程中单价报高的项目中的利润空间一块一块割下来,对于单价报低的项目又不给任何补偿,使承包商的经济效益遭受巨大的损失,业主方却能从变更中免费获得工程档次的提升。由于合约双方对一系列变更问题达不成共识,严重阻碍了整个工程的顺利开展。理念上的差异就像一条巨大的鸿沟横在承包商和业主之间,合约双方都迫切需要找到一种合理、客观、公正的解决办法。
三、可供选择的方案
上述问题涉及总价包干合同模式、总价合同的变更操作、合约争端解决办法、建筑相关法律知识等相关领域。在系统研究了和本问题相关的合同条款、相关知识,与业主及承包商领导班子充分沟通并咨询专业人士后,承包商内部出现了三种建议:
(一)方案一
按照总包合同的变更条款,在进行变更定价时,如果量单中有相应单价,就应该用原合同单价,如果原合同中没有相关单价就需要业主和承包商协商确定一个新的合理单价。按照北京市工程建设预算定额,直接工程费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和施工机械使用费。以上面所说外墙干挂铝板一项为例,在收到业主技术变更后确定复合铝板的直接工程费新单价时,应该使用A公司所报的人、机、料三项合价,即1217元/m2。在这种情况下,此项技术变更的新价格是1217元/m2,而老价格是1270元/m2,业主进行技术变更提高产品档次后,承包商不但不能获得赔偿,反而要退还给业主一定费用。按照这种思路,承包商的解决方案一就是,同意业主提高档次的变更要求,并同业主达成协议不再退给业主相关费用。
(二)方案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按照合同约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由工程承包单位采购的,发包单位不得指定承包单位购入用于工程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者指定生产、供货商。”按说,对合同范围内已明确由承包商负责的工程,如果出现变更,业主应及时、完整地将变更的技术要求第一时间发送承包方,以便承包方整合相应报价提出最优方案反馈业主,供业主选择、批准,而不是由业主指定分包或供货商。上述外墙铝板的例子显然含有指定分包商的意思。因此,承包商的解决方案二就是,指出业主方的变更操作含有指定分包商的意思,违反中国建筑法,因此不予执行,坚持按照原合同操作。
(三)方案三
根据总价包干合同的概念,承包商的责任是在规定的总价下按照合同要求的质量规范在一定工期内完成工程,承包商需要承担工程量计算错误、缺项、单价填少、材料价格上涨、汇率变动等所有风险。而本项目业主方的变更诉求,恰恰忽视了承包商在总价合同下的风险因素。业主方采用人、机、料简单相加再进行取费来核算某项工作的价值实际已经是成本加酬金合同的操作模式。显
然,忽视总价合同的总体性,而片面的把总价合同某项工作的局部拿出来单论成本的做法是不合理的。承包商和业主意见分歧的根源来自于对合同性质的不同理解。要想从根本上解决承包商和业主的分歧,只有让双方在合同性质上统一观念,在合同操作模式上达成共识。因此,承包商的解决方案三就是,在收到业主方变更指令后,在确定产品应采用的新单价时不能仅采用人、机、料简单相加,而要考虑风险因素,与业主充分协商后确定新价格,以积极的态度推进项目的进展。
四、本案例方案选择分析
(一)方案一的排除理由
如果采用方案一,能在一定程度上推动整个项目的进展,但承包商的经济权益将被损害,显然这个方案对承包商来讲是不公平的。在工程的初始阶段,承包商曾经尝试过方案一,虽然暂时工程得以进展,但这却使业主方的变更操作愈演愈烈。这是因为承包商和业主之间在合同性质和操作模式上的根本分歧没有得到解决。业主的变更操作方式看起来合理,实际上没有考虑到承包商所承担的风险。承包商是以经济利益上的牺牲来换取工程暂时的进展显然是不可取的。这样就排除了方案一。
(二)方案二的排除理由
如果承包商提出业主方指定分包违反了中国建筑法,业主方可以比照新产品的技术参数来下达技术变更并推荐使用某公司的同类产品。而且业主方在递交产品的批复上可以采取强硬态度,对承包商所递交的其他产品不予批复。因为在总包合同中并没有条款指出业主在拒绝承包商的递交资料时要给出明确的理由。而且总包合同中还指出即使承包商对业主指令有保留意见,也应该按照该指令实施,双方的分歧可以按照合同的争端解决程序来操作。毕竟,按法律程序进行仲裁是一件两败俱伤的事情,不到最后一步,承包商是不愿意走的;况且真的进行仲裁,承包商也没有必胜的把握。因此方案二只会让业主和承包商之间的鸿沟越来越深,这样就排除了方案二。
(三)对方案三的执行理由及实际操作方式
业主和承包商之间的本质分歧在于对合同性质的不同理解。总价包干和成本加酬金两种截然不同的合同形式在某一单项工作的变更操作时却被混淆在一起。两种合同的本质区别就在于风险因素,总价包干合同中风险在承包商这边,而成本加酬金合同中风险却在业主方一边。如果不触及风险因素,业主和承包商就找不到达成共识的基点。方案三突破了北京市定额对直接工程费的定义,创造性地在工程新单价的确认中考虑进风险因素,破除了本项目业主方在进行变更操作时看起来合理的假象,使业主和承包商之间的根本分歧迎刃而解。
当然,方案三的实际操作也不是一帆风顺的,首先面临的就是如何让业主方转变观念。业主方在变更操作上的观念是根深蒂固的,让他们转变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承包商采用的是由上至下、由外至内的办法。
首先是利用双方高层领导会晤的机会,深入浅出地阐明双方的根本分歧和对整个工程的影响,提出解决办法,让领导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和紧迫性,施加一定压力来解决问题。
第二步是引入外部专家资源,让北京市仲裁委员会的专家从一个客观公正的角度对合约争议问题进行分析和阐释。通过承包商的努力,业主方接受了变更新单价应考虑风险因素的提议。
下一步遇到的问题是如何在变更新单价中考虑风险因素。承包商的建议是原合同单价和承包商实际人、机、料成本之间的差额应加到工作新单价中作为风险因素,而业主坚持风险费用应该是固定的比例。在实际操作中,双方都根据实际情况对各自的立场进行了一些让步,对所有关键变更的风险费用达成了一致。这样,制约工程进展的关键问题得以解决,工程的实施又进入正轨。
五、从该事件获得的经验教训
(一)投标时慎用不平衡报价的方法
对于承包商来讲,不平衡报价是一把双刃剑,运用得好可以取得额外的利润,运用不好反而会弄巧成拙被发包方利用。在本项目中,承包商一方面降低了项目的间接费而提高了项目的直接费,另一方面由于对合同规定研究不够透彻使得部分项目的直接费单价高而部分项目单价低。而恰是这些高单价的项目给了业主大做文章的机会。因此,作为承包商还是应该在实事求是进行组价的基础上慎用不平衡报价的方法。
(二)在合约运作中要善于利用外部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