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06 16:05:29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环保督导问题整改方案,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二、全区空气质量集中整治。
制定了《大气污染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七大行动方案》,重点对建筑工地、城乡覆盖、秸秆垃圾焚烧等七大领域进行治理。经过各单位的齐抓共管和共同努力,4月9日-30日,PM2.5浓度同比改善13.9%,PM10浓度同比改善27.3%,SO2浓度同比改善31.8%,NO2浓度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基本扭转了今年一季度有关指标恶化的态势。
三、水源地调整。
在2个水源地的调整中,我局不等不靠,积极作为,主动与上级部门、专家搞好衔接,提出合理化建议,有效地确保了水源地、水库水源地的调整更加有利于长远发展,既保护了水源,又拓展了未来发展空间,使两者得到了有机地统一。
四、抓好中央、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和市环保督察督导问题整改落实。
今天,XXXX就督查我XXXX环保情况专题反馈意见,充分体现了对XXXX的关怀和重视。三个多月来,督察组的领导不辞艰辛、深入一线,对XXXX环保工作进行了一次高水准的体检和会诊,我们深表感谢。刚才,XXXX代表督查组全面反馈了督查情况,反馈的问题实事求是、客观全面,提出的要求客观中肯、符合实际。XXXX作了讲话,对XXXX环保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两位领导的讲话,我们一定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以这次督查反馈为契机,认真落实好督查组和省里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增强抓好生态环境整治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推动全XXXX环保工作再上新台阶。在此,我代表XXXX表个态:
一、问题决不回避,做到全面认领。这次督查组反馈的问题,抓住了关键、找准了病根,提出的要求开出了良方、指明了方向。我们将进一步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对待督查组反馈的意见,虚心接受、全部认领、照单全收,绝不忽视问题、转移问题、淡化问题,绝不糊弄对待、敷衍了事、消极以对,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扎实做好整改工作,努力使问题得到真正解决、长久解决。
今天,xx就督查我xx环保情况专题反馈意见,充分体现了对xx的关怀和重视。三个多月来,督察组的领导不辞艰辛、深入一线,对xx环保工作进行了一次高水准的体检和会诊,我们深表感谢。刚才,xx代表督查组全面反馈了督查情况,反馈的问题实事求是、客观全面,提出的要求客观中肯、符合实际。xx作了讲话,对xx环保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两位领导的讲话,我们一定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以这次督查反馈为契机,认真落实好督查组和省里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增强抓好生态环境整治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推动全xx环保工作再上新台阶。在此,我代表xx表个态:
一、问题决不回避,做到全面认领。这次督查组反馈的问题,抓住了关键、找准了病根,提出的要求开出了良方、指明了方向。我们将进一步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对待督查组反馈的意见,虚心接受、全部认领、照单全收,绝不忽视问题、转移问题、淡化问题,绝不糊弄对待、敷衍了事、消极以对,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扎实做好整改工作,努力使问题得到真正解决、长久解决。
二、整改决不含糊,做到销号推进。对所有反馈的问题,我们将分门别类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目标、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实行整改销号制,确保每一条意见、每一个问题,都不折不扣整改到位。对必须整治的,立即采取措施、整改到位;对解决起来有一定困难的,制订整改方案、专项督导推进;对长期遗留的老大难问题,明确实施计划和时限,按照各自职责,认领反馈问题,逐项对照解决。
2021年6月1日,州交通运输局局长、总工对高速过境段、国道318线过境段环保问题进行全面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责任单位务必于6月4日前完成整改工作。
同日,州交通运输局总工召集州交城投集团公司总经理及相关处室负责人,就抓好州交投责任范围内的交通运输领域生态环境问题的整改工作进行部署,提出具体整改要求。
2021年6月4日,州交通运输局局长、总工再次深入两个项目现场,检查整改落实情况,结合厅下发的通知要求,就通知中反馈的具体问题,向交通和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路建设服务中心、市交通运输局等三家责任单位发出书面整改通知,要求: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狠抓整改落实;二是强化责任分工,明确整改时限;三是立行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二、检查内容及职责分工
(一)对排污单位污染排放状况进行全面排查
1.重点检查全县工业园区和重点工业企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等排污单位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是否正常、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
2.重点检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废弃物综合利用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是否正常、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
3.重点检查城区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运行情况及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
4.重点检查辖区内工业园区和重点排污单位的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置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环境风险隐患等情况。
5.对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和企业是否规范管理危险化学品,是否存在次生环境风险隐患等情况进行重点排查。
6.强化对我县采选、水泥、冶金、化工、球团、钛白粉、涉重金属等重点行业、企业以及工程减排项目排污企业环境守法情况检查。
7.对全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8.全面开展危险废物产生(经营)单位环境守法情况检查。
9.对全县塑料包装厂进行全面整顿和排查。
(二)对各类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生态环境影响情况进行检查
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二级保护区内违法违规排污口是否取缔。
2.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二级保护区内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是否取缔。
3.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规划是否按照管理条例制定和实施。
4.饮用水水源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是否按照管理条例进行编制。
5.自然保护区内是否存在违法开发和建设活动等。
(三)对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情况进行清理
1.对辖区内工业园区、重点排污单位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清查是否存在违法调整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权限和审批部门等情况。
2.根据《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排查结果,清理整顿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对工艺设备落后、产品质量不合格、能耗排放不达标的项目,列入淘汰落后年度任务,加快淘汰。
(四)对阻碍环境监管执法“土政策”清理废除情况排查
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以实行“封闭式管理”、以预先报告或限制环境保护部门执法次数等方式,阻碍现场执法检查的地方“土政策”和行为;重点检查违反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规定及征收新标准,擅自减免征收排污费或采取协议收费、定额收费等形式降低收费标准等行为。
(五)对群众举报投诉重点环境污染案件或长期未得到根治的突出环境问题的解决及整改情况开展检查。
(六)淘汰落后产能
按照要求,加强落后产能检查力度,进一步推进淘汰落后产能,有效化解过剩产能,促进结构调整。
三、检查方式
(一)县政府负责牵头组织全县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指导、督促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调度工作进展情况,抽点地区,对检查过程中遇到的共性问题提出解决意见,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二)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应切实落实大检查方案,要认真履行法定环境监管职责,密切协调配合,全面细致开展检查工作;要在强化日常管理的基础上,全面、深入、细致、彻底地采取专项检查、专题督查、个案追查等多种方式做好清理排查工作;对大检查中发现的环境问题,列出清单制定综合整改方案,落实环境监管责任主体,落实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实施分类治理;要强化抽查督查工作,确保检查到位、管理到位、整改落实到位。
(三)相关部门要定期、不定期对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进行检查和督导,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大检查中发现涉嫌环境监管违纪违法的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县级相关职能部门、各乡(镇)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做好动员部署,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其他各牵头单位也要制订具体的检查方案,各牵头单位的检查方案报县环保局备案。
(二)全面检查阶段。县级各责任单位要按照检查内容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将大检查工作进展情况送环境保护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
(三)总结阶段。县级相关职能部门、各乡(镇)要认真总结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成效,分析存在的环境问题,梳理依法严肃查处、整改落实情况,思考下一步工作措施,将全年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总结送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最终形成全县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总结,经县政府审定后送市环保局。
五、相关要求
1.我局成立了路线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结合我局环保工作特点,制定了路线教育活动工作方案和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方案;在市委活动办和督导组的指导下,召开了路线教育活动动员部署会议;充分利用橱窗、宣传栏等建立学习宣传栏,制作宣传展板,营造了活动氛围。
2.我局严格按照要求,组织全局党员干部职工学习了市委活动办要求的所有规定学习内容。一是学习十、三中全会及在兰考考察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弘扬焦裕禄精神及践行“三严三实”文件精神等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二是学习了《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同志在正定》以及《伟大的苏区精神》、《中央苏区群众路线文献精选》、《中央苏区群众路线故事精选》、《中央苏区群众路线歌谣选集》等规定学习内容和本土教材;三是观看了《筑梦之基》、《永恒的信念》、《焦裕禄》、《生死牛玉儒》、《杨善洲》等电视电影专题片。
3.我局采取了多种形式进行学习。一是邀请了党史办和党校的专家学者辅导授课;二是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到、旧址群和革命烈士纪念馆开展“弘扬苏区精神,践行群众路线”主题教育现场教学活动;三是组织全局党员干部进行活动学习体会座谈讨论交流;四是通过组织观看《焦裕禄》等专题电影;五是组织全局党员干部进行理论考试;六是个人自学。
4.我局坚持学习与业务工作相结合,学习与实践相结合,做到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学习效果“三落实”,组织全局党员干部职工认真开展集中学习环节的学习心得体会交流,做好学习笔记并撰写学习思考后的心得体会文章。通过学习,进一步端正了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树立了党员干部的人生观和世界观,增强了党员干部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二)广泛征集意见,确保征求质量。
1.我局以书面文件的形式向各乡镇、各单位征求意见。目前,已发出征求意见函180份,收回征求意见函176份,征求意见22条。
2.组织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局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督导组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相互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其他干部职工之间的谈心谈话,真诚向对方征求局领导班子及局班子成员在“”方面存在问题的意见建议。
3.我局领导班子成员分组带领科室负责人深入到宝元鞋业、佳惠宝公司、养宝公司等企业和服务对象,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走访等形式诚恳征求意见建议。
4.通过组织全局党员干部职工深入乡村的“三送”联系点走访联系农户和群众,召开村小组长和党员座谈会等形式,收集基层群众意见建议。
(三)坚持边查边改,狠抓整改落实。
1.我局召开专题会议,对整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根据所征求到的意见进行梳理汇总,建立本单位征求意见整改台账、上级交办任务整改落实台账及领导班子成员个人问题整改台账等三本帐。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和完结时限,建立销号制度。
2.我局狠抓整改工作的落实,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做到立说立行、立行立改、立改立成;对通过努力能解决的问题,做到不拖、不等、不靠,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对暂时不具备、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做到先治标后治本、先限制后解决,并向群众作出解释说明。截止现在,我局共整改落实的征求意见有16件。
同时,我局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做好路线教育活动各项资料的收集、整理及归档工作。
一、扶贫脱贫工作。我镇辖33个村,共11341户,建档立卡贫困户11户、25人、涉及5个村,占全镇总人口比例为0.6%,贫困户均为因病致贫。在贫苦户识别工作全程公开透明,做到了公平公正。安排部署两次“回头看”工作,密切关注,动态管理,目前全镇没有新增申请2户。全面落实帮扶责任人制度。并且根据每户的不同情况,分别制定了脱贫方案。但扶贫脱贫工作仍然存在四个问题:
1、精准施策不到位。目前,我镇11个建档立卡贫困户因病致贫原因明显,帮扶措施中只停留在基本的医疗保障,没能做到一人一策,量身制定医疗帮扶方案。
2、精准帮扶不彻底。部分帮扶责任人仅仅停留在节日走访和慰问上,没能真正地深入贫困户了解贫困户的具体需求和发展意愿,没有为贫困户量身定制帮扶措施,不能做到每月入户常态化,大都停留在单位组织的集中入户,为应付检查而入户,部分选派人员能力不强、作风不实
3、工作进展不平衡。帮扶责任人与帮扶责任人之间、贫困户与贫困户之间工作推进的力度和进展不平衡,部分贫苦户发展动力不足,思想保守,因循守旧不愿改变原有的生产生活方式,对帮扶政策不熟、情况不清,对脱贫形势盲目乐观,缺乏责任意识、忧患意识。
4、扶贫资金、人员不足。扶贫投入与实际需求矛盾突出,我镇财政比较紧张,扶贫资金投入有限,与我镇脱贫攻坚实际需求有差距;加之由于人员编制原因,帮扶人员均为其中从各部门抽调的工作人员,大部分还承担着单位安排的任务,不能有效地集中精力开展工作。
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我镇同各村签订了《**镇2017年度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责任书》33份,同辖区内重点企业签订了《**镇2017年度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责任书》,出动宣传车30次,散发传单800份,悬挂横幅50条。2017年我镇涉及散乱污企业20家,其中19家企业予以取缔拆除,1家整改完成。涉及煤改气独立轧钢企业5家,全部完成改造进行试生产。涉及燃煤锅炉改造任务5台,均经环保局验收合格。我镇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取得了显著的成果。但是,大气污染防治战线是严峻而长久的,在整个工作中我们仍存在以下三个问题:
1、乡镇大气污染防治机构建设滞后,今年我区为各乡镇着急解决了车辆、人员编制等问题,但乡镇工作人员大气污染治理的工作人员没有执法资格,缺乏专业知识,日常巡查只能做表面文章,不能充分明白环保设备的运行原理。对企业是否严格运行环保设施缺少判断依据。与上级职能部门的联系还不够紧密,对企业施压和处罚的力度不够,存在“上面热、下面凉”的现象。
2、网格化管理落实不到位,部分企业负责人和村干部对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工作认识不到位,自我约束的意识不够强。开展环保隐患排查不够彻底,仍有个别问题没有及时发现并处理。致使我镇出现散乱污企业反弹及新增现象。特别是今年环保部督查组在我镇某村发现疑似散乱污企业,充分表明个别村干部存在睁一眼闭一眼的态度,不能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
3、大气污染防治形式单一。目前我镇对大气污防治工作还主要停留在企业检查和秸秆禁烧两个方面。缺少其他工作重点,特别是在煤改电、煤改气的工作推广中存在畏难情绪,停留在推一推,动一动,不推不动的情况,。
三、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我镇把优化营商环境动员作为重要任务来抓,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总体部署,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同确保社会稳定,实现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切实解决制约机关服务效能充分发挥的各种障碍,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努力实现既定的各项任务目标。但在工作过程中但我镇还存在一些问题,成为制约营商环境的重要因素:
1、营商环境要素缺乏竞争力。创业意识淡薄、与先进地在思想、观念上的差距较大,“走出去”意识不强,存在等靠要的惰性思维,阻碍改革创新、解放思想。支持企业力度还缺乏实打实举措,一些文件规定的支持政策落实不够到位。
认真落实2009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深化市区煤烟型污染治理工作,确保2009年9月30日前市区全面完成燃煤锅炉、茶浴炉煤烟型污染治理任务,彻底消除市区“冒黑烟”现象,进一步改善*市区的大气环境质量。
(二)基本任务
1、在2009年9月30日前完成250台356蒸吨煤烟型污染治理任务。
2、市环保局完成承担的9家17台63.7蒸吨燃煤锅炉的整治任务。
3、四区政府完成承担本辖区内的除市环保局承担整治任务以外的所有燃煤锅炉的整治任务。其中:城东区49家59台39.49蒸吨,城中区46家61台51.03蒸吨,城西区17家22台24.65蒸吨,城北区51家58台56.04蒸吨。
4、三县政府完成承担2009年目标确定的燃煤锅炉治理任务。其中:大通县50蒸吨,湟中县40蒸吨,湟源县35蒸吨。
5、四区政府在完成基本任务的前提下,必须对辖区内所有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的燃煤设施进行整治。要以创卫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对2007?2008年度治理效果不佳、污染严重、问题突出的单位加强跟踪管理,坚决予以整治,彻底消除“冒黑烟”现象。
二、实施原则
(一)坚持统一部署、分级负责、分类指导、齐抓共管、全面推进的原则。
(二)坚持对超标排放、污染严重的燃煤锅炉进行全面彻底整治的原则。
(三)坚持对市区所有污染物超标排放或没有污染防治设施的经营性茶浴燃煤锅炉全部进行更新改造的原则。
(四)坚持使用清洁能源与推广使用型煤、水煤浆、节能环保型燃煤锅炉相结合的原则。
(五)坚持城市禁煤区必须使用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的原则。
(六)坚持对以往治理效果不理想的燃煤锅炉继续进行彻底整治的原则。
三、实施内容
(一)实施对象:市区内除单户居民取暖以外的所有燃煤锅炉。具体包括:市区内所有的燃煤工业窑炉、采暖锅炉和各类茶浴炉。
(二)实施范围:*市城东区、城中区(含城南新区)、城西区(含海湖新区)、城北区四个行政辖区。
*市(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属的东川工业园区、生物科技产业园区、南川工业园区、甘河工业园区由各园区管委会负责开展治理。
大通县、湟中县、湟源县的县城建成区域,三县政府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的具体实施方案,一并执行。
四、主要措施
(一)已经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轻质柴油和电等清洁能源的各种锅炉,继续使用原有设备和燃料,未经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改变其设备和燃料,一经发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二)*市禁煤区内的单位,必须使用天然气、电、轻质柴油等清洁能源,禁止使用原煤等高污染燃料。城市禁煤区内禁止审批任何使用燃煤锅炉的项目;禁止新建、改建和扩建任何燃用高污染燃料设施。
(三)控煤区范围内不具备使用清洁能源条件的单位,推选使用型煤、水煤浆和新型节能环保型燃煤锅炉。原则上不再审批0.7兆瓦以下燃煤设施,严格控制现有燃煤设施的使用数量,其排放的污染物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对不具备使用清洁能源条件的单位,必须由建设单位向环保部门提供中油燃气公司证明;应选用经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审查,在市环保产业协会登记备案的型煤、水煤浆和新型节能环保型燃煤锅炉及生物质能产品。
(四)新建、改建、扩建燃煤锅炉和茶浴炉项目的单位必须履行环评审批手续,按照《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程序规定及环评批复要求,安装燃煤设施。
(五)对未批先建、已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燃煤设施,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47条规定,由审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使用,并处相应罚款。
(六)对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或使用污染严重的燃煤设施拒不整改的,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确保*市煤烟型污染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对污染严重,经治理仍不能达标排放的燃煤设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拆除污染严重的燃煤设施。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协调推进工作
市煤烟型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实行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总结工作经验,查找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阶段性整治任务。各区县煤烟型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也要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协调推进本区域的煤烟型污染整治工作,切实落实治理任务。
各单位要在每月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市煤烟型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不得借故拖延。
(二)明确部门职责,实行分工协作
1、市环保局负责*市煤烟型污染整治工作的协调和督导,协助四区做好现有燃煤设施的监测和治理改造后的验收监测工作。同时,充分发挥环保“110”指挥中心作用,加强环保案件和“110”热线举报案件的查处,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煤烟型污染问题及时进行彻底查办。
2、四区三县政府负责本辖区内的燃煤锅炉、茶浴炉基本情况的调查、建档,制定整改方案,下达限期治理计划,并督促实施。对下达限期治理计划逾期未完成的,依照法律程序,按照分级管理权限,由区县政府下达关停决定,必要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坚决拆除、没收污染严重的燃煤设施。
3、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负责做好燃气锅炉、型煤锅炉、水煤浆锅炉和新型、节能环保锅炉的登记、审核、备案及推介工作,为环保锅炉生产企业和用户搭建服务平台。
4、环保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审批的原则,负责对新、改、扩建燃煤设施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审批,对已完成治理改造的燃煤设施进行验收。
5、市发改委、市经委、中油燃气公司负责协调天然气供应,保证各区煤烟型污染治理工作中天然气用气需求。
6、市经委要加强煤炭行业的管理,对*地区煤炭市场进行专项整治,严格煤质要求,禁止高硫煤、劣质煤种流入*市区煤炭市场。
7、市质监局要对进入*市场各种锅炉的安装调试和产品质量认真把关,加大监管工作力度,确保各种锅炉安全运行。
8、市民政局牵头,与区级政府共同做好辖区内驻军、武警部队的煤烟型污染治理工作。
9、市政府各部门及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对所属单位的煤烟型污染治理工作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负总责,加强督导,帮助所属单位筹措治理资金,保证按期完成治理任务。
10、市城管执法局要配合市、区环保部门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查处市区燃煤设施“冒黑烟”现象。
11、市监察局牵头负责对煤烟型污染整治工作进行督查督办,定期检查工作进展情况。
12、市考核办要将全市煤烟型污染治理工作目标纳入全市目标考核体系,进行年终考评。实行问责制,凡未完成煤烟型污染治理目标任务或在采暖期发生“冒黑烟”现象的单位,不得评为当年实绩突出单位。
(三)强化舆论监督,营造工作氛围
1、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宣传,不断提高公众对使用清洁能源、洁净型煤在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等方面重要意义的认识。
2、发挥广大群众、环保行风监督员的监督作用,广泛动员群众支持和参与煤烟尘污染防治工作,增强环境保护意识,对发现的煤烟尘污染现象积极向政府和环保部门举报,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3、加强新闻舆论的监督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督察作用,定期信息,对防治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批评和曝光。
4、*晚报社、*电视台定期公布整治工作进展情况、限期治理和关停名单。
(四)治理资金筹措与使用
1、市级财政安排400万元,用于煤烟型污染治理补助资金、工作经费和锅炉监测费用。
2、区县政府必须安排相应的煤烟型污染治理资金,用于区县范围内的治理补助,并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3、生产经营性单位自行筹措治理资金,不列入政府补助范围。
4、煤烟型污染治理补助原则上按每蒸吨1万元。列入市级治理补助范围的,从市级治理补助资金中给予补助;区、县确定给予治理资金补助的单位,市级原则上按1:1的比例给予配套补助。
5、市级治理补助资金的使用由市煤烟型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六、实施步骤与阶段划分
(一)普查建档阶段:2009年1月2日?2009年4月15日
区县政府组织完成辖区燃煤设施的摸底调查,建立档案,并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2009年煤烟型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二)限期改造阶段:2009年4月15日?2009年8月30日
1、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区县政府按管辖范围分批下达污染物超标排放燃煤设施限期治理计划,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并督促整改。
2、市环保局根据实际情况,下达市级管辖单位的限期治理计划,并督促整改。
3、对2008年延期进行限期治理的单位要限定完成时间,进行限期督办。
(三)复查督办阶段:2009年9月1日?10月15日
一、主要经济指标运行情况及形势分析
截至9月24日,全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x微克/立方米,全省排名第三,较去年同期(x微克/立方米)下降x%,较20xx年同期(x微克/立方米)下降x%;优良天数比例为x%,全省排名并列第二,较去年同期(x%)上升x个百分点;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x微克/立方米,全省排名第二,较去年同期(x微克/立方米)下降x%。
下一步,继续开展污染源巡查,精准溯源,做好问题督办、整改和跟踪督查工作,推进城区面源污染管控;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部署好今年秋冬季工作任务,组织开展20xx-20xx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治理攻坚行动,积极谋划部署秋季秸秆禁烧工作。
二、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9月18日下午,省委常委、省委统战部部长、省政协党组副书记xx率省督导组来我市,就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情况开展督导。
8月25日-27日,省生态环境厅第三专员办来我市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督导工作;9月8日,省生态环境厅下文同意我市20xx年国家警示xx县开发区废水直排问题通过验收;9月9日,省生态环境厅总工xx来我市调研,现场核查了双桥污水处理厂整改情况、xx高新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情况。9月8日,我局组织各县市区召开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工作调度会,争取于10月底前除部分工程性措施外,全部完成整改。9月11日,我局组织相关单位就双桥污水处理厂、高新区污水处理厂、集中供热问题召开了专题调度会,对存在的问题和整改工作进行了部署和要求。
下一步,按照“突出重点、强化调度、保证质量、提前完成”工作思路,高标准完成整改工作。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除扬子鳄问题外)、省专题片反映问题力争于10月底前完成整改。其余问题包括省级督察反馈问题,确保年内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三、市生态环境局重要工作进展
(一)水污染防治工作
一是持续推进南漪湖水环境治理。推进南漪湖空天地一体化监管平台和南漪湖水污染防治项目建设,督查相关县市区南漪湖水污染治理工作推进情况。二是通报1至8月水污染防治工作有关情况至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市直有关单位,督促各地加快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确保完成年度考核任务。三是完成重点流域“十四五”规划要点编制工作。四是持续做好如何排污口管控工作。五是继续做好水断面生态补偿测算工作。
(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一是开展秋季秸秆禁烧工作。截至9月25日,全市未发现大面积焚烧秸秆现象,生态环境部未通报我市火点。二是按月调度20xx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整治项目进展,20xx年全市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整治项目215个,截至8月底,已完成207个,完成率96%。三是严格落实《xx市20xx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实施方案》,在全市4个重点园区进行挥发性有机物走航,开展涉VOCs企业帮扶指导,宣贯挥发性有机物夏季攻坚相关政策和要求,按周调度各县市区挥发性有机物夏季攻坚行动进展情况。四是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部署好今年秋冬季工作任务,修订上报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
(三)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一是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推进。完成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审议意见及问题清单处理情况报告并上报市政府,向省厅报送第三季度宣城市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重点工作任务进展情况。二是深入推进涉镉等重点行业企业排查、重金属减排和核算工作。截止目前,省厅初步反馈我市“十三五”重金属排放绝对减排量331.75kg,超额完成国家10%减排控制要求,协调解决了郎溪县得奇电镀园内6家企业重金属总量调剂问题。三是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市级抽查工作,开展全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培训482人次。四是推进农村污染防治工作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
(四)生态环境系统机构改革
持续推进垂管改革工作,出台了《宣城市生态环境系统人员调动管理办法》。
(五)自然生态保护与生态创建工作
一是完成20xx年下半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遥感监测线索实地核查,制发违法违规问题整改方案,向省厅报送20xx年下半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遥感监测线索实地核查结果和处理工作情况。督促自然保护地违法违规问题整改,更新xx省自然保护地整改工作调度系统信息。二是做好我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复核迎检工作。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复核现场核查点位督查。三是组织召开郎溪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xx20xx年)评审会。四是陪同做好xx市政协生态修复工程调研和xx市人大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考察活动。
(六)环境执法监管
一是不断加强环境执法监管。20xx年1月至8月,全市共检查企业996家次,出动检查人员1992人次。二是深入推进“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截至20xx年8月,我市共排查“散乱污”企业1081家(含广德),已完成整改1075家(整顿规范类171家,已完成170家;取缔关闭类910家,已完成905家)。
(七)生态环境监测
一是扎实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二是重点做好土壤和空气质量监测。三是稳步推进各类专项监测工作。适时启动宣城市鳌峰区域夏季挥发性有机物加密监测;完成宣城市3家省级挥发性有机物重点排污单位专项执法监测;完成宣城市7个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2家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督促全市272家排污许可重点单位在全国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平台上传自行监测方案和手工监测数据,目前我市联网率和方案上传率均列全省前列。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1.继续抓好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整改、“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以及扬子鳄保护区问题整改等“2+10+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各项工作。
2.做好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复核迎检准备工作,待生态环境部正式下发复核通知后按要求补充开展各项工作。
3.开展自然保护地违法违规问题整改,组织验收销号工作,开展2020年自然保护地遥感监测线索实地核查。
4.持续推进南漪湖水污染治理工作,督促相关县市区落实南漪湖整治方案,加快实施水污染治理工程。
5.完成“千吨万人”乡镇以下水源保护区“划、立、治”工作。
6.完成xx县级备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定上报省厅待审。
7.向省厅上报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启动我市20xx-20xx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治理攻坚行动。
8.重点做好秋季秸秆禁烧工作,进一步压实禁烧工作责任。
9.持续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继续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检查,加强调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
10.持续推进生态环境系统垂管改革工作。
一、未见到环境治理等有关创卫宣传标语,创卫氛围不浓厚
为推动创建省级卫生乡镇工作持续深入开展,我镇采取多种有效形式,不拘一格抓宣传,在全镇迅速营造了一个“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
一是及时开会抓宣传。组织各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全体机关干部召开了创建工作专题会,对今年以来我镇整体创建工作进行了认真回顾总结,对省暗访组反馈意见进行了通报,镇党委书记都小琳同志强调,要倍加珍惜创建成果,把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作为改善人居环境,树立品牌形象的民生工作,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各村支部书记要对号入座,找准问题根源,迅速加以整改。同时,各村也分层召开了两委干部、党员、村民代表会,进一步明确了工作任务、工作标准、完成时限。
二是迅速行动抓宣传。各村在醒目位置悬挂横幅58条,书写固定墙体标语12个,建成健康知识宣传一条街29个,办理健康知识宣传专栏4期,开通广播宣传180余次,入户发放健康知识宣传手册6000余份,出动宣传车210余次,广泛宣传环境卫生整治的重要意义,迅速营造了一个全民参与创建活动的工作,有力促进了环境卫生集中整治的顺利进展。
三是创新载体抓宣传。在党员干部中,开展了“党员干部齐动手,绿化家园靓宁城”活动,广大党员干部在环境卫生整治中既当宣传员,又当监督员,既是指挥员,又是战斗员。在广大妇女中,开展了“争当巾帼卫生示范户”活动,号召广大妇女从身边的小事做起,管好身边的人,管好身边的事。在中小学生中,开展了“争当创卫小卫士”活动。通过扎实开展各种有效活动,确保了我镇环境卫生整治宣传工作纵向到边,横向到底,立体式,全覆盖。
二、运河河面有漂浮物,河水臭气大、蚊虫多;河岸南沿税务局家属院拐角口存有大面积建筑垃圾堆
一是彻底整治运河卫生。首先,积极协调县住建局、城管局、环保、卫生防疫等相关部门,成立了运河整治联合执法行动小组,督促沿线居民商户签订沿河整治责任书,自觉做到不向河内排放污水,倾倒垃圾,从而有效遏制了运河源头污染。其次,主动向县领导及相关部门反映,组织专人,明确路段,对河面漂浮垃圾全面打捞,在重要部位设置了过滤网。再次,重点对沿线皮毛加工厂进行了集中整治,共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5份,取缔关停2家,外迁3家,购置污水净化处理设备2台,坚决杜绝了污水直接排放。对整个河面及时进行了无害化处理,确保了运河水面常流常清。
二是及时清除建筑垃圾。河岸南沿税务局家属院拐角口是我县设置的固定垃圾堆放点,每天由城管局集中清运。针对该处有大面积建筑垃圾堆放现象,一方面,我们督促附近居民固定垃圾堆放时间,即每天晚上7:00以后,早上7:00以前固定堆放,其他时间不准再倒。另一方面,协调城管局确保每天9:00之前全部清运结束。目前,我镇已全部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固定堆放、集中清运、全天保洁。
三、镇卫生院环境卫生管理不到位,院内车辆停放无序,公厕不干净
镇卫生院既是保障我镇居民身心健康的主要服务窗口,又是宣传健康知识的主要阵地。针对卫生院的存在问题,我镇在第一时间责成卫生院拿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目前,各类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一是组织机构更加健全。及时调整充实由卫生院院长张华同志为 组长,其他副院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环境卫生整治领导小组,对本单位环境卫生进一步细化到科室,量化到个人。
二是创新机制全面整治。积极倡导“班前班后半小时”工作制,所有工作人员自觉在上班前、下班后对辖区卫生全面整理,做到了“只留业绩不留垃圾”。严格执行环境卫生评比制度,做到了天天有检查,周周有评比,月月见成效,常创常新,常抓不懈。
三是主动延伸整治效果。充分发挥镇卫生院的宣传职能和保障职能,先后印制健康知识宣传小册子10000余份,进行义务健康宣传3050次,开展义诊1200人次。通过积极行动,大大提高了我镇居民的健康知晓率,为广大群众充分享有健康提供了扎实保障。
四、创新“三项机制”,力求整治活动规范长效
通过不断探索总结,逐步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长效机制,使环境卫生整治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