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申报材料模板(10篇)

时间:2023-03-06 16:06:00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垃圾分类申报材料,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垃圾分类申报材料

篇1

 

为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促进社会文明发展,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激励机制,推动全社会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根据《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管理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激励对象和方式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生活垃圾分类激励工作采取通报表扬为主,资金补助为辅的方式,对分类成效显著的家庭、个人、住宅区和单位进行激励。

二、激励条件和标准

(一)家庭

“生活垃圾分类好家庭”指积极践行生活垃圾分类且成效显著的家庭,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家庭成员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准确分类投放垃圾每年累计不少于120天(以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的督导记录或智能投放设备的投放记录作为依据)。

2.参与住宅区生活垃圾分类现场督导、入户走访或宣传等活动,每年累计不少于6次。

(二)个人

“生活垃圾分类积极个人”指积极践行生活垃圾分类且成效显著的个人,包括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志愿者、教师以及从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其他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督导员。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工作,全年督导时间不少于200小时(以街道办事处审核作为依据);按规定履行工作职责,认真开展现场督导,表现突出。

2.志愿者。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工作,全年志愿服务时间不少于200小时(以志愿者管理系统记录或街道办事处审核作为依据);主动践行生活垃圾分类,带动身边家庭或个人参与生活垃圾分类。

3.教师。所在学校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在推动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表现突出。

4.其他人员。从事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培训、管理等相关工作不少于2年,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具有较强示范引领和推动作用;主动践行生活垃圾分类,带动身边家庭或个人参与生活垃圾分类。

(三)住宅区

“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小区”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且成效显著的住宅区,具体条件详见《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小区标准》(附件1)。

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或管理单位为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小区的激励对象。

(四)单位

“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单位”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且成效显著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学校、企业和社会组织,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且成效显著,具体条件详见《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单位标准》(附件2)。

2.学校(含幼儿园、中小学和高校)。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且成效显著,具体条件详见《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学校标准》(附件3)。

3.社会组织。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收运、分类处理、回收利用、宣传教育以及公益活动等方面成效显著,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具有较强示范引领和推动作用,或者获得市级及以上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奖项。

4.农贸(批)市场和超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且成效显著。

三、激励措施

(一)生活垃圾分类好家庭

1.通报表扬并补助资金2000元。

2.优先推荐申报参评“深圳市文明家庭”和“深圳市最美家庭”。

(二)生活垃圾分类积极个人

1.通报表扬并补助资金1000元。

2.相关信息纳入市民文明诚信分采集目录。

(三)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小区

1.通报表扬并按照10万元/1000户的标准补助,不足1000户的,每减少100户,补助资金减少5%,超过1000户的,每增加100户,补助资金增加5%,最高补助不超过30万元。

补助资金仅用于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的设施采购、宣传培训以及劳务补贴等方面。

2.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优先申报深圳市级绿色物业管理评价标识,通过市住房建设部门审核后获得绿色物业管理评价补助资金。

(四)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单位

1.通报表扬。

2.“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单位”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或主管部门领导)、经办人分别认定为“生活垃圾分类积极个人”(不占用各区积极个人名额),给予补助资金1000元/人。

3.认定为“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单位”的学校可优先推荐申报参评“绿色学校”。

四、激励名额

每年对分类成效显著的家庭、个人、住宅区和单位给予激励,

限额分别为5000个、1000个、500个,单位不限定名额。

各区家庭限额如下:福田区625个、罗湖区415个、南山区570个、盐田区95个、宝安区1265个、龙岗区915个、龙华区645个、坪山区170个、光明区240个、大鹏新区60个。

各区个人限额如下:福田区125个、罗湖区80个、南山区115个、盐田区20个、宝安区250个、龙岗区185个、龙华区130个、坪山区35个、光明区50个、大鹏新区10个。

各区住宅区限额如下:福田区100个、罗湖区70个、南山区80个、盐田区25个、宝安区110个、龙岗区60个、龙华区40个、坪山区5个、光明区5个、大鹏新区5个。

五、工作保障

(一)职责分工

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统筹、指导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激励和全市激励资金的总体绩效评价工作;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激励工作,开展辖区年度激励资金的绩效评价工作;街道办事处负责收集相关佐证材料和初审工作。

市、区财政部门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激励经费纳入市、区人民政府财政预算。市财政部门可根据激励资金绩效评价及上年度激励对象抽样复查的结果,适当调整各区经费补贴。

(二)激励程序

各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方案并结合实际,制定并实施辖区激励工作实施细则。

具备条件的家庭、个人、住宅区和单位应主动向辖区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街道办事处负责对申报对象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合格对象推荐上报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街道办事处推荐对象进行审核,根据辖区名额择优确定候选激励对象;候选激励对象名单在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经公示的激励对象如无异议由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公布并实施激励。

(三)经费落实

各区财政每年按以下额度安排生活垃圾分类激励补助资金(共6250万元):福田区1152.5万元、罗湖区806万元、南山区940.5万元、盐田区286万元、宝安区1393万元、龙岗区816.5万元、龙华区557万元、坪山区102.5万元、光明区118万元、大鹏新区78万元。

市财政每年安排最高限额3125万元,采用“以奖代补”的方式,按照上述各区每年实际拨付的生活垃圾分类激励补助资金的50%,对各区予以经费补贴。

各区根据年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效和实际情况,可适当扩大激励补助范围。因扩大激励补助范围而增加的资金,由各区财政全额承担。

(四)监督管理

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对各区生活垃圾分类激励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每年应对上年度激励对象进行抽样复查。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发现被激励对象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可向市、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反映;市、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收到有关投诉后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如情况属实,应当及时纠正。

被授予激励的对象若被发现申报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由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追回补助资金,并向社会予以公开,同时纳入深圳信用体系。

(五)宣传报道

篇2

中图分类号:F327.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9944(2013)12002103

1引言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生态资源不断遭到破坏,为了鼓励各地区保护自然资源,生态创建工作得到了社会的关注。国家环保总局于1995 年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创建生态示范区活动。至2003 年, 全国已批准了8 批共400个市、县区域范围的国家级试点, 并于1999 、2001 年验收批准了83 个试点, 正式命名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1\]。林芝地区作为自治区的首个试点地区,也作为西部边远少数民族的代表区域,其在生态创建过程中出现了一系列新的问题,给生态创建工作带来了一定困难,笔者作为一名实习生在林芝地区环保局负责生态创建工作,结合自身工作经历,对林芝地区生态创建过程中发现的主要问题进行阐述并提出具体解决措施。

2研究区域概况

被誉为“小江南”、“天然氧吧”的林芝地区更是独特的风景线,林芝地区地处东南部,雅鲁藏布江中下游,土地总面积约11.46万km2,下辖林芝县、米林县、朗县、工布江达县、波密县、察隅县、墨脱县共7个县。生态资源是林芝最大的财富,也是林芝最大的优势、最大的潜力、最大的品牌,因此自治区选取林芝地区作为首个地区开展生态创建示范点。

3林芝地区生态创建背景

改革开放以来,林芝经济社会事业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由于社会历史因素,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尤其是农村环境中的“脏、乱、差”现象比较严重。2010年,自治区决定在经济相对比较发达的林芝地区创建首个自治区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为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特点的发展道路提供综合示范\[2\]。随着中央、自治区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林芝抓住广东、福建两省的有利时机,依托两省人才和技术优势,使农牧民的素质得到了提高,农村环境面貌有了改善,加之林芝地区的丰富自然资源,生态创建工作得到了有力的推进,同时也成了林芝地区的一面旗帜,开拓了林芝地区发展的新道路。

4林芝地区生态创建进展

林芝地区作为自治区首个地区开展生态创建的试点区,2008年12月林芝地委、行署就出台了《关于建设生态地区的决定》,林芝地委高度重视生态地区建设,落实各项投资,实施重点区域生态公益林和高原生态屏障建设,为了加快生态创建步伐,还制定一系列生态建设方案及实施细则,按照生态创建申报管理规定,林芝地区共有6县、8个乡镇、305个行政村(社区)参与申报工作,截至2013年6月底,已有192个行政村(社区)达到标准并获得自治区级生态村称号,另有113个行政村(社区)(其中13个是第一批需要整改和补充监测材料)申报材料已通过审核,等待验收。按照《林芝生态地区建设规划实施方案》的进度安排,2013年将有28个乡镇完成自治区级生态乡镇的申报工作。

5创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5.1生态创建的机构和人员问题

生态创建工作量大,对材料整理、文本编写技术要求高。在生态创建过程中林芝地区及各县虽然成立了生态创建领导小组,但各县局配备的生态创建工作人员基础和数量薄弱,以林芝地区环保局为例,目前林芝地区环保局负责生态创建工作的在编人员仅有2名,而其中1名被派遣到自治区环保厅挂职锻炼,林芝地区共有305个行政村申报自治区级生态村、38个乡镇分别申报自治区和国家生态乡镇、6县分别申报自治区和国家级生态县,因此在具体工作中由于人员少、部门联动协调较少,加之工作任务重,影响了创建工作进度。

5.2缺乏专业技术指导

林芝地区成为最早建设生态地区的地级市,在实施的过程中,没有先例可以借鉴,生态创建工作开展困难,各县及乡镇对生态创建工作了解较少,现有人员技术水平有限,在每年对进行的人才定向培养中,环保系统的人才培养所占比例较小。

5.3环保基础设施滞后

在笔者现场验收的过程中发现,由于其地理位置和技术水平的原因,全地区饮用水源地工程、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垃圾填埋场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未达到技术规范化,乡镇垃圾处理设施简陋未能达到卫生填埋要求。同时受地理条件影响,在建设垃圾卫生填埋场、饮用水源保护等基础设施选址时出现了很大的困难。据了解,全县虽然每年都不断在加强环境保护综合整治,但因其地理位置和规划原因,目前大部分建筑垃圾只能堆积在河道两侧,待汛期来临,通过河水的冲刷使其消化,根本无法达到生态创建的标准要求。

5.4指标可达性较差

林草覆盖率是生态创建的一个约束性指标,林芝地区森林资源在是较为丰富的,但其林草覆盖率远远低于自治区和国家生态创建指标要求(表1),近年来,根据相关学者研究,自治区天然林面积以每年8700 hm2的速度递减,同期增加的人工造林面积已有一半以上因此而抵销\[3\]。全自治区草地退化面积达1142.8万hm2,占该区可利用草地的17.2%\[4\],因此相对自治区的其他地级市(区)要达到国家规定的林草覆盖率标准十分困难。

6解决措施

6.1加大环保专业人才培养,强化培养机制,合理分配

目前正是国家加大对西部偏远地区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新跨越时期,针对西部实际情况,国家每年为西部地区定向培养大量专业型人才,但研究生自2003年开始,内地高校每年在自治区定向招收120名左右。生态创建是一个对专业技术要求较高的工作,因此,在解决人员问题和专业技术方面,可以通过机制改革,强化标准和制度来解决,加大对环保方面人才的培养。

6.2加强基础设施规范化,完善生态创建考核体系

在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加强技术规范化,在选址、使用能力及规划等方面既要考虑就近原则,又要考虑其建成后使用价值和影响。林草覆盖率作为一项约束性指标,除了通过不断地采取有效措施来提高其覆盖率之外,在指标考核方面笔者认为还应加以考察并进行适当调整。国家生态县对森林覆盖率指标解释为:森林覆盖率指森林面积占土地面积的比例。高寒区或草原区林草覆盖率是指区内林地、草地面积之和与总土地面积的百分比\[5\]。而自治区对林草覆盖率指标解释为:林草覆盖率是指辖区内森林、草地面积之和占土地面积的百分比\[6\]。作为自然资源最丰富的林芝地区,6县目前均达不到自治区和国家生态县指标要求,其他县域可想而知。因此根据西部地区实际,笔者认为该项指标应该作出适当调整,根据西部地区实际情况该指标在计算时应将土地利用类型中包含的河流、湖泊、冰川及永久积雪、裸岩以及城镇用地等不适宜种植林草的土地在总土地面积里扣除。通过这样折算林芝地区6县林草覆盖率均达标(表2)。

7建议

(1)提高对西部偏远地区生态创建工作的重视,地方政府在把握创建进度和过程中要合理分配人才、经济、社会三要素,要让专业的人才在合适的岗位上发挥其价值。同时加大对生态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生态创建是提高经济发展的有效手段,在生态创建过程中不断地寻求经济发展,不能把生态创建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而是要通过创建来改善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2)加强生态文化体系建设。这是最根本地维持生态环境良好的保障。西部偏远地区的文化体系当中存在很多保护生态环境的有利因子。因此,应该对这些知识和经验相关的文化积淀进行挖掘和功能发挥,尤其要重视地区特定的民族或地区的生活方式、生产方式、、风俗习惯、伦理道德等文化因素中关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积极的因素,进而提高自然与人类的和谐相处。

(3)在现行的地方和国家生态创建指标的基础上,对个别单项指标进行实地论证,因地制宜,构建更完善的考核指标体系。在创建中找准定位、抓好落实、有序推进,紧密结合西部农村实际开展创建工作,突出区域特色、民族特色、产业特色、资源特色,把农村建设得更像农村。

收稿日期:20131025

作者简介:毕琼仙(1967—),女,云南石林人,彝族,工程师,主要从事营林绿化研究。

参考文献:

[1]卞有生,何军.生态省生态市及生态县标准研究 [J]. 中国工程科学, 2003(11)18~24.

[2]林芝地区行署,大学农牧学院. 自治区林芝地区“尼洋河流域可持续发展实验区规划(2010—2011)”修订稿[R].林芝:林芝地区行署,大学农牧学院,2011.

[3] 张建平,陈学华,邹学勇.自治区生态环境问题及对策[J].山地学报,2001,19(01),81~86.

篇3

中图分类号:F2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9-00-02

污染防治资金由大丰市财政预算每年予以安排,并由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共同管理,资金采取无偿补助的方式对获得批准的项目进行支持。污染防治资金由政府财政部门从地方财政收入(包括超标排污费)中预算安排,其中污染防治资金不低于地方财政收入的3‰,市财政局主要负责资金的预算安排,参与项目库管理和项目的审批;批复下达资金资助项目的预算;对资金使用情况和日常财务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市环保局主要负责组织资金资助项目的申报和项目库管理,会同市财政局审批项目,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完工项目的验收,开展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

一、资金的使用范围

1.重点污染源防治项目。支持有利于完成我市COD、SO2总量控制任务的重点污染源治理项目,污染行业专项整治,缴纳排污费的企事业单位污染防治项目,相关行业“零排放”技术的推广应用示范工程以及污染治理工程。

2.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应用项目。重点支持相关行业建立标准化、规范化的强制性清洁生产示范企业。

3.饮用水安全项目。包括水源地污染防治及环境保护、应急备用水源地建设等。

4.环保产品和清洁生产工艺研究开发项目。

5.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用于集镇、村庄工业污染源整治以及农村生活污水,规模化畜禽养殖控制,农业废弃物的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项目。

6.重点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国家及省自然保护区,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项目。

7.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建设项目,支持环保部门投资实施的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建设,建立污染监控系统。

8.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方针政策,研究确定的其他环境保护项目。

二、资金的使用原则

1.符合国家对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公共财政对政府性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要求。

2.符合《大丰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要求,重点支持列入规划的项目。

3.资金安排“公平、公正、公开”,体现示范性和激励性,专款专用。

资金采取无偿补助的方式对获得批准的项目进行支持。

三、资金的使用管理

1.市环保局和市财政局每年根据国家、省、盐城市、大丰市环保工作的有关规划和下一年度工作重点,项目申报指南,一年申报两次。

2.资金申报单位为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事业法人。

3.市环保局和市财政局共同审批并确定支持项目。联合建立并管理项目库,将符合资金申报条件的申报项目纳入项目库,对项目入库、入选资助名单、项目实施进度、竣工验收,绩效评价、后续支持进行全过程信息管理。

4.污染防治资金每半年发放一次,由环保部门拟出补助方案,报市财政局同意后联合发文。

5.污染防治资金补助方案,由市环保局办公室征求相关科室意见后拟出,经局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后报市财政局审核。

6.污染防治资金下拨以后必须专款专用,市环保局办公室会同监理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实施监督。

四、资金违规使用的处理

1.补助资金的使用和资助项目的实施,应接受财政、审计和环保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2.项目承担单位弄虚作假、截留、挤占、挪用资金,项目未如期启动实施,一经查实,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两年内不得再次申报资金。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市环保局和市财政局须对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配套资金落实和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认真审核,对项目实施和补助资金使用进行严格监管,积极开展跟踪问效,及时组织项目竣工验收。

五、注意事项

1.市环保部门和财政部门受理资金申报、审批、合同签订,资金拨付等各个环节,不得向项目申报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2.本办法自之日起生效。

3.国家如出台新的有关规定,则按国家规定对本办法进行修订。

2013年我市投入的污染防治资金达2060.53万,占全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50.07亿元的4.12‰。其中用于我市农村环境卫生整治310万元,农村三加一工程486万元,乡镇垃圾焚烧补助180万元,涉及乡镇打捞漂浮物约2000吨、整治排污口500多个,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达到100%、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以上,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60%以上,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

安排污染防治专项资金360万元,环境监测设备购置98万元,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63.5万元,水源地自动监测站118.54万元,大气污染自动监测系统90万元,生态建设奖励基金50万元,污染减排专项基金60万元。在项目实施区域,经监测全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均达到100%。我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355天,达标率为98.1%;区域环境噪声为54.1分贝,交通干线噪声为64.3分贝,继续保持优良水平。

篇4

创建“绿色街道”是新形势下加强基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举措,是创建生态城市和文明城市,实现城市生态环境良性循环的基础,也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两个文明的结合。通过开展创建“绿色街道”活动,提升市民的环境意识,培养公众良好的环境伦理道德规范,促进良好社会风尚的形成。将保护环境、合理利用与节约资源的意识和行动渗透到公众日常生活之中,以达到全面提升城市环境质量,促进环保工作的深化和发展的目的。

二、“绿色街道”的基本条件

1、街道居民委员会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将环境保护工作列为街道重要议事内容,由街道居民委员会主要负责人分管;有健全的“绿色街道”创建领导小组,有比较完整的绿色街道发展计划和工作思路,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环保公益活动,坚持与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结合起来,人人动手,美化家园。

2、逐步形成“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公众参与机制。根据环境教育计划和活动主题,并结合“六五”世界环境日等重要环保纪念日,定期组织街道居民参与各类环境保护活动,力求做到每月有活动,人人都参与,全年参加活动的人次应占街道居民总人数的30%以上。

3、街道居民应具有较高的环境意识,树立良好的环境道德和行为规范,逐步将保护环境、合理利用与节约资源的意识和行动渗透到日常生活之中。如试行垃圾分类,自觉回收废电池、废灯管等,拒绝“白色污染”,不吃野生动物。

4、倡导符合绿色文明的生活习惯、消费观念和环境价值观念。街道居民初步养成可持续消费的观念,尽量少用一次性制品,提高物品的重复利用率,积极鼓励居民购买和使用“绿色产品”,倡导绿色消费。

5、整个街道环境整洁、优美、清静,可绿化面积都得到有效利用,没有违章建筑,有固定的环境宣传教育标志牌和环保公益宣传广告,设有环保宣传专栏,并经常性地更新。

6、街道内各污染源都已治理,并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小区污水纳管、雨污分流工作,杜绝焚烧垃圾、树叶、随意倾倒废物等污染环境的现象发生。

三、“绿色街道”创建与考评

根据泰环发《关于开展创建“绿色街道”活动的通知》精神,整个创建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七月份)

1、成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制定活动实施意见,与市文明办、市环保局、新城办事处、市建设局联合下发文件。

2、通过电台、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媒体及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使公众了解“绿色街道”的标准要求,动员公众积极参与到创建工作中去。

3、在城区8个居民委员会广泛发动的基础上,确定河西小区、龙山小区两个街道委员会为创建工作试点单位。

4、召开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和小区居民委员会联席会议,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研究讨论创建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二、具体创建阶段(八月份)

1、组织各街道对照省里制定的“绿色街道”建设指导意见和考评标准,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积极开展创建工作。

2、组织街道负责人到创建活动开展较早的地区参观学习。

3、开展各项街道创建活动。开展“四个一”活动,即组织一次由街道居委会和居民参加的座谈会;为小区居民发放一本环保小册子;设置一块环保宣传版面;放一场环保内容的电影。同时,组建街道老年人“夕阳红环保志愿小组”、青少年“环保小卫士”小组和妇女“巾帼环保家庭创建小组”,协助街道开展创建工作。

4、各项创建工作8月20日前完成,由市创建“绿色街道”领导小组组织自查,8月底将创建活动的申报材料(申报表一式五份、自查报告一份、汇报材料一份)报泰安市文明办、环保局,参加市级“绿色街道”评选。

三、考评命名阶段(9月份)

1、泰安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对创建街道进行实地考察验收。

2、对拟命名的市级“绿色街道”在《泰安日报》进行公示。

3、召开命名表彰大会。

4、按四比一的比例推荐参加省级“绿色街道”评选。泰安市级“绿色街道”每两年评选一次。市级“绿色街道”不搞终身制,每四年复查一次,凡达不到标准的,将予以摘牌。

四、几点要求

1、各居民委员会要把“绿色街道”的创建活动逐步纳入文明街道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目标和规划之中,不断提高街道居民素质,为创建文明城市奠定良好基础。

2、创建“绿色街道”是一项新工作,要通过新闻媒体及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使公众了解“绿色街道”的标准和要求,动员公众积极参与到创建工作中去,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自觉保护环境。

篇5

以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为先导,以帮扶辖区内“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农村低保家庭劳动力、“4050”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和提升村(社区)户籍劳动力就业质量为重点,以村(社区)为基本单位,积极创建充分就业村(社区),建立起劳动保障管理服务机构,提升村(社区)的就业服务水平和就业援助功能,实现我乡户籍劳动力充分就业、高质量就业的目标,为和谐鄞州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创建目标

到6月底之前搞好一个创建充分就业村的试点工作,以点带面开展我乡创建充分就业村,到年底创建完成率在70%以上。充分就业村的创建坚持成熟一个创建一个的原则。

三、“充分就业村”创建标准

(一)充分整合村内各种就业资源,多渠道开发村就业岗位,辖区内登记失业人员就业率达到96%以上。

(二)就业困难人员得到有效援助,村内“零就业家庭”和农村低保家庭劳动力基本实现就业。

(三)不断提高就业质量,积极提升村户籍劳动力素质和技能水平,到2010年底,村户籍劳动力中从事二、三产业人员具有职业资格证书人员比例达到10%以上,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比例达到20%,村户籍人员中现有不充分就业人数提升为充分就业人数的比例达到30%以上。失业人员均被组织在积极的就业准备中。

(四)各项促进就业再就业政策得到全面落实,就业信息和援助渠道畅通,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环境优化,村内劳动力资源得到充分开发和利用,无连续失业一年以上失业人员。

(五)村劳动保障管理服务室功能齐全,全面负责起本辖区内本地和外地劳动力就业、社会保险和劳动关系协调等劳动保障管理服务工作,并做到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工作“六到位”。

四、创建内容和工作任务

(一)做好村失业人员摸底调查等基础性工作。全面掌握村就业状况,重点掌握户籍“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农村低保家庭劳动力和“4050”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状况。调查上门走访率应达到100%;调查要有记录、有台帐,做到“失业状况、技术特长、培训需求、择业意向、家庭收入、就业结果”底子清情况明;要定期走访就业困难人员家庭,跟踪了解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情况,并对村内失业人员实现网上动态管理。

(二)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进一步加大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的扶持力度,充分发挥镇乡(街道)、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作用,积极开发保洁、保绿、保安、社区食堂、幼儿接送、残疾人托养、老人陪护、垃圾分类和公共设施养护等公益性岗位。

(三)开展村就业服务工作。村就业服务工作要做到“服务进门、管理到人”;在工作中做到主动热情、细致耐心、业务熟悉、方式得当、程序规范;服务要有内容、有台帐、有实效。村就业服务工作主要包括:

1.对符合“零就业家庭”条件和农村低保家庭的失业人员,做好审查发证有关工作。积极推荐各类失业人员参加就业再就业培训;发动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共建就业互助平台,广泛收集用工信息;配合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各类劳动者提供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服务。

2.实施再就业援助。重点帮助村内“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农村低保家庭劳动力和“4050”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对未就业人员要找原因、想对策,根据其基本情况和需求制定专门的就业援助计划,采取“一对一”、“面对面”等精细化、个性化服务方式,进行对口帮扶,努力实现就业困难人员托底安置。

3.落实就业再就业政策。开展就业再就业政策的宣传贯彻落实工作,使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困难对象和其他失业人员都能按规定享受到就业再就业政策的扶持。协助做好小额担保贷款初审和推荐工作,调查核实贷款人信用情况,配合参与欠款追索。

4.有效帮助村户籍劳动力参加劳动实用技能培训和职业资格培训,做好培训的宣传、信息提供和报名等服务工作,

(四)行政村劳动保障服务室要结合各村特点,设室立牌,聘用劳动保障专兼职协理员1-2名-劳动保障服务室办公面积应达到20-30平方米,实现计算机信息联网,硬件设备由区统一配备,服务室须建立健全规范的服务标准、工作流程和工作制度。

五、创建验收办法

“充分就业村”的创建验收程序为:年初制订创建目标,年底自评申报,全年考核评分,年度认定授牌。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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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316.23

文献标识码:C

文章编号:1005-569X(2010)05-0063-03

1 引言

林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即是一项产业又是一项社会公益事业,担负着为国家建设和人民生活提供各种林业产品与改善生态环境的多重任务。发达的林业是国家富足、民族繁荣、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之一。林业经济是指利用一切的林业资源进行开发、生产、创造经济效益,为人类及社会服务的一项产业。环境保护是指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1]。加强林业生态环境保护与林业建设,对保护毕节“开发扶贫、生态建设”试验区森林资源,巩固生态建设成果,实现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 毕节地区林业经济生态环境现状及存在问题

毕节地区位于贵州省西北部,处于滇东高原向黔中山原丘陵过渡的斜坡地带,地势西高东低,最高海拔2900.6m,最低海拔457m,岩溶发育齐全;境内山坡陡峭,峰峦重叠,沟壑纵横,河谷深切。国土总面积268.53万hm2,其中林地用地126.69万hm2,占47.18%;非林业用地145.83万hm2,占52.82%。在林业用地中,有林地60.22万hm2,灌木林地43.83万hm2,疏林地0.70万hm2,未成林造林地7.99万hm2,无立木林地2.47万hm2,宜林地11.45万hm2,辅助生产用地57.44hm2,苗圃地125.60hm2。全区森林覆盖率38.75%。其中高原山地面积250.54万hm2,占国土面积的93.3%;辖七县一市,250个乡(镇、办事处);总人口约714万人,农业人口占90%以上;地理位置偏僻,交通不便,是贵州省惟一“三不沿”(不沿海、不沿江、不沿边)、“三不通”(不通铁路、不通航空、不通水运)的地区,经济文化落后,人口增长过快,毁林毁草开垦严重,生态环境恶劣,是全国贫困地区之一[2]。

毕节地区生态建设森林资源有所提高,生态环境初步得到改善,但由于人口增长过快,造成人多地少,森林受到过度采伐,毁林毁草及陡坡垦植严重,自然灾害频繁等因素,使该区的生态环境存在以下问题。

2.1 森林资源结构不合理,林地利用率低,单位面积蓄积量小

(1)各林种比例现状与充分发挥森林资源的多种效益的要求不适应;

(2)林龄结构不够协调,林分低龄化问题突出。毕节地区森林面积,森林蓄积从20世纪50年代到70年代,一直处于下降趋势,20世纪80年代开始恢复、发展、到1990年底,森林面积、森林蓄积仍未达到20世纪50年代水平。20世纪50年代中期毕节地区有林地覆盖率16.11%,到80年代末90年代初有林地覆盖率下降到8.53%。

2.2 水资源短缺,自然灾害频繁

在过分毁林毁草及陡坡垦植的影响下,生态环境不断恶化,全区河流断流,溪渠,山塘,泉水干枯现象十分严重,抗旱自然灾害的能力逐渐降低。20世纪60年代以前,平均五年一重灾,三年一轻灾;70年代,平均四年一重灾,三年一轻灾;到了80年代,平均两年一重灾,每年有1.5次轻灾。特别是在20世纪80年代后期的连续大范围的旱情,农业生产遭受严重损失;90年代自然灾害更是频繁发生,有的地方遇雨则涝,遇晴则旱。另外,一些人为活动引起了地质灾害,主要有滑坡、泥石流、崩塌、塌陷等。由于这些地质灾害发生突然、规模大、时间偶然,常常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和人畜伤亡。

2.3 林业基础设施有待加强

改革开放以来,林业基础建设有了较大进展,但总体看,由于底子薄、起步迟、建设速度慢、现状距实际需要仍有差距,如“三防”(防火、病虫害、公安)体系建设、“四站”(技术推广站、林业工作站、种苗站和木材检查站)、林业科研、教育、森林资源监测及林业信息建设均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并形成体系。

2.4 城镇生态环境问题日益凸现

毕节地区绝大部分城镇地处喀斯特盆地或河谷地带,周围的山体对大气环境造成一定影响。近地表层受其影响表现出逆温低层、风小等特点、导致污染物不易向外输送扩散的大气特点。加之城市能源多以燃煤为主,燃煤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二氧化硫、悬浮微粒等大量聚集在城镇上空,从而造成严重得到大气污染。城镇的另一个生态环境问题是垃圾污染日益加剧,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增加迅速,垃圾处理方式落后,多数为露天堆放,没有垃圾处理设施和科学的垃圾填埋技术,造成城镇周围垃圾场不断扩大,垃圾污染越来越严重。垃圾处理不当,直接产生环境二次污染。

3 林业经济发展中存在问题的解决措施

3.1 以生态学原理为指导,采取保护性策略建设

经营和保护森林,现代自然保护是在生态系统的基础上,根据生态平衡的规律,对环境进行合理经营。为了合理利用各项资源,就要按照生态原则作为自然保护对策的主要基础。按照这样的思想,我们应该采取如下措施进行保护。封禁保护,防护林造林后搞好幼树封禁是一个很有必要的保护措施,防护林的重点地区,应普遍进行保护幼林宣传教育,以提高广大群众保护森林,爱护森林的自觉性。此外,为了有效地保护幼树,防止人畜破坏,还应组织专业护林小组,或承包到户、到人。

3.2 强化部门联合,注重源头管理

(1)毕节地区林业局联合毕节地区国土局行文下发《关于规范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在进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选址、规划过程中,必须邀请林业部门参与;在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过程中,需要征占用林地的,必须和林业部门签订植被恢复协议。

(2)毕节地区林业局联合毕节地区移动、电信、联通三家通讯公司行文下发《关于进一步搞好移动、电信、联通基站建设征占用林地的通知》,正确处理好基站建设与保护林地资源的关系,做到资源保护与基站建设协调发展,坚决杜绝乱征滥占,毁林征占用林地现象发生。

(3)毕节地区林业局联合毕节地区供电局行文下发《关于进一步搞好输变电建设征占用林地的通知》,对变电站、塔基和高压输电线路建设需要占用征用林地的,各县市区供电部门要及时办理使用林地手续。

(4)毕节地区林业局再次联合毕节地区国土局联合行文下发《关于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采石、采沙、取土使用林地专项执法活动的通知》,开展采石、采沙、取土使用林地专项执法活动,打击破坏林地资源行为,并规定各县市区国土部门在办理采石、采沙许可证之前,涉及林地的先到林业部门登记备案,办理了采矿许可证后,再到林业部门办理使用林地手续。通过部门联合,从源头遏制未批先占、不批也占林地的行为[3]。

3.3 强化林地执法,开展专项整治

(1)首次开展了毕节地区2009“林业行政执法年”活动,将打击乱征滥占林地作为活动的重要内容;

(2)开展了采石、采沙、取土使用林地专项执法活动;

(3)开展了征占用林地综合执法活动。通过以上活动开展,切实保护林地资源。全区共查处非法征占用林地244起,破坏林地面积71.63hm2,行政处罚222人。同时,对还未办理林地使用手续的87个移动基站、23个联通基站、17个电信基站和21个电网项目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

3.4 强化服务意识,依法审核审批

国家实施扩大内需政策,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毕节地区征占用林地项目也逐渐增多,涉及征占用林地的,在项目立项阶段,就超前介入,加强审核审批前的服务。如毕节至威宁高速公路、黔西至织金高速公路、毕节飞机场和毕节地区力帆骏马振兴车辆技改二期等项目,在可研还没有批复前,就联系有资质设计单位,派出相关技术人员对林地资源进行调查,编写使用林地可行报告等,待项目批复后,立即准备相关申报材料,及时快捷办理使用林地手续,从而避免了项目为赶工期未批先占,不批也占林地行为。对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有关材料进行审核时,严格按照国家林业局和贵州省林业厅及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认真审查。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在规定期限进行审核,凡不符合规定要求,一次性告知项目业主,给予退回,补充申报材料后及时进行上报[4]。

4 结语

林业生态环境保护与林业经济建设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认识到林业经济发展所面临的种种问题,一方面要利用林业资源发展经济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另一方面又要保护林业资源来维护生态平衡。而造成生态平衡及林业经济发展困难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但是,人为的利用甚至破坏森林资源是个重要的因素之一,只要能让人们提高认识,用发展的目光来看待林业经济的发展,不能一味只要经济的发展而过分利用破坏了生态平衡,只有这样才能做到有节制地利用林业资源又能充分地利用林业资源来发展林业经济。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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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TV147文献标识码: A

1 河道污染问题

农村水环境是多方面组合而成的复合的系统。农村河道不仅是水上交通运输的主要通道,行洪的主要载体,还是很多生物生活的良好栖息地,更是人类赖以繁衍生存的重要物质源泉。可是,随着经济和科技的发展,给农村水环境带来了很大的破坏,以至许多农村河道成为死水潭,造成水质恶化和大量水生生物的消失。究其原因,污染是最关键的因素。因此,在农村水环境治理过程中应严格控制污染源,严格禁止点源污染的直接排放,严格控制农药、肥料、饵料等污染物使用。对于污水,应该集中收集、集中处理,积极采用污水集中处理技术、湿地处理技术、生态河岸带缓冲处理技术等相关技术处理生产、生活污水。

2 河道管理存在的问题

2.1法律法规不完善,条文不具体,可操作性较差。目前农村河道建设管理法规不够完善,仅仅规定了应该办理的事项,而对于办理中的一些细节没有明确规定。在实际工作中,没有具体可量化、可操作的标准,双方只能以协议的方式确定;资料申报上,对申报材料的要求不是很明确等;维修养护保证金、垃圾清理抵押金等,没有相应的条款、交纳比例和幅度;设计、防洪审查,施工监管没有相应的具体要求,只能靠经验办理。一句话,操作性不强,不够明确,给建设项目管理工作带来诸多不便,造成时而越位、时而不到位。

2.2对建设单位应履行的义务缺乏有效的监管措施。 对于建设过程中出现的违规现象没有有效的遏制手段,一旦施工许可证获批后,河务部门无法对建设中或建成后的违规行为进行有效监管。

2.3项目建成后管理难以奏效。建设项目竣工投入运营后,所涉及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清理、建设项目对防洪工程的影响以及河势变化、水体污染等一系列问题,都是在建设项目运营后才产生的。而河务部门一般是在项目取得施工许可证前就与建设单位签订了相关协议,由于缺乏相应的制约措施,运营单位能否认可,并遵守建设单位签订的相关协议,往往无法预料。

2.4群众的法律意识不强,宣传力度不够。 在执法过程中,发现群众对水法规理解不够,增加了解释的难度。比如群众在堤坡上放牧,他们认为不但对防洪工程没有影响,反而帮助节省打草经费,却不知道堤坡放牧损坏堤防工程的完整,影响防洪安全和工程面貌。

3 河道管理的新思路

3.1科学规划适度开发。农村河道的资源是有限的,河道的砂石、滩地资源是当今社会的一个热点,因此,我们必须按着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方针,不急功近利,本着“以人为本”和“人水和谐”的理念,科学规划,适度开采、合理利用,认真做好采砂规划和滩地利用规划,划定河道可采区、禁采区、控制区。

3.2逐级落实农村河道管理责任制。河道管理是河道管理部门不可推卸的责任,但是由于河道人员有限,而且河道战线较长,单靠河道管理部门的自身管理是不够的,必须按相关法规要求,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管理职能,落实责任,并将河道管理纳入政府考核内容,同时要建立和完善严格的审批制约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杜绝各种不规范的审批行为。

3.3要树立科学治河的新思路。河道管理部门和设计部门要不断转变治河理念,要把河道治理同社会发展和社会需求紧密联系起来。当今我们不能用现代的眼光去看待和评价过去的治河理念,同样也不能用过去的一些不合时宜的治河理念来指导当今的河道治理。所以我们治河要在考虑行洪安全的同时也要考虑如何保护和修复河道生态。

3.4加强河道队伍建设。河道主管机关担负河道的公共管理职能,受理各种涉河事项的审查和审批,具有明显的行政事业单位性质,因此必须按水管体制的要求,实行定岗、定编,并纳入全额拨款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管理。同时加强对河道工作人员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和管理水平,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才能保证河道的管理和建设不断提高到新的水平。

4 农村河道生态治理

农村河道生态治理包括:自然生态型河道治理、工程生态型河道治理以及景观生态河道治理三种治理模式。

4.1自然生态型治理

自然生态型就是选择适于滨河地带生长的植被种植在河道岸顶、坡面和水边,利用植物的根、茎、叶来固岸。如种植柳树、白杨等具有喜水特性的植物,由它们发达的根系稳固土壤颗粒增加堤岸的稳定性,加之柳枝柔韧,顺应水流,可以降低流速,防止水土流失,增强抗洪、保护河岸的能力。这种模式可以根据当地的地形特点和水文条件,对植物结构和栽植方式做一定的改造。还可以采用“土壤生物工程法”,利用木桩与植物梢、棍相结合、植物切枝或植株将其与枯枝及其他材料相结合、乔灌草相结合、草坪草和野生草种相结合的等技术来防止侵蚀,控制沉积,同时为生物提供栖息地,可以有效地维护河道的自然特性。这种模式适于用地充足,岸坡较缓,侵蚀不严重的河流。在治理过程中,最关键的问题的植物物种的选择与配置。

4.2工程生态型治理

山区河道和航运河道等冲刷较为严重的河道,防洪要求较高。对这些河道的治理必须采用一些工程措施,才能有效地保护河道的结构稳定性和安全性,同时还必须采用生态措施,维护好河道的生态环境,这种治理模式称为工程生态型治理模式。工程生态型治理模式以防止岸坡冲刷为主,在材料选用上常常采用浆砌或干砌块石、现浇混凝土和预制混凝土块体等硬质且安全系数相对较高的材质。在结构形式上常用重力式浆砌块石挡墙、工形钢筋混凝土挡墙等结构。

4.3景观生态型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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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作为城市建设的中心城市,随着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各类建筑、拆迁工程、旧区改造工程不断开工,造成建筑垃圾的不断增多。如何加强建筑垃圾的管理,确保城市的品位和形象不断提升和市民的生活环境质量的提高,以及保护自然平衡确保后代人的利益。已成为城市管理者面临的一个新课题。目前,乌鲁木齐市注重借鉴兄弟省市的先进管理经验,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及时建立和完善管理法规,提高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加强技术指导,并且加快制定和完善健全有关法律、法规,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使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不能仅仅停留在出土和消纳“平衡”状态,而是围绕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和无害化。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许多的问题。

二、乌鲁木齐市建筑垃圾处置存在的问题

乌鲁木齐市建筑垃圾起步较晚,长期以来,建筑行业都是采用传统方式施工的,原料消耗大,加上管理落后,从而产生大量的建筑垃圾。乌鲁木齐市年产建筑垃圾几百万吨,如何处置、减量、利用,是当今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

1.领导重视程度不够,建筑垃圾市场机制不够完善,监管力度不够。

(1)建筑工程层层承包,垃圾运到哪里不管不问。甲方盖楼,包给乙方,乙方再包给丙方,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由丙方从社会上召集,甲方只考虑工期、质量,对建筑垃圾运到哪里不管不问,造成运输车主随意倾倒垃圾。

(2)利益驱动,运输户“多拉快跑”。按规定,建筑垃圾必须倾倒在指定的建筑垃圾受纳场。但一些施工单位为尽快清理掉建筑垃圾,方便施工,早日完_T=,规定运输车辆拉一车垃圾结算一次运费。在这个“规定”诱惑下,许多车主为多挣钱、节省油,在运输途中将垃圾随意找个地方倾倒。

(3)“杂牌军”多,“正规军”少。目前,我市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车辆近3000辆,其中约有80%的车辆为私人所有,这是造成运输市场混乱车辆不易管理的重要因素。

2.乌鲁木齐市垃圾资源化技术较落后,资金不足。垃圾处理费用主要来自于政府,金额有限,而建大型的卫生填埋厂或焚烧发电厂均需大量资金,从而造成城市垃圾资源化基础设施差。

3.法律、法规不健全,管理不善。依据国务院412号令《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的决定》、建设部139号令《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和政府令第107号《乌鲁木齐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以及乌鲁木齐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制定了城市垃圾清运许可实施方案,整个审批过程严格按照行政许可的相关规定进行。按照逐级审批、逐级负责、各司其职的规定,使整个审批程序高效、透明。结合先进的计算机和互联网技术,开发了《乌鲁木齐市城市生活垃圾清运管理软件》,从申请登记到最后的办证都严格按照流程进行控制,强化了管理,体现出程序化、规范化、快捷化的管理大大提高了T作效能。同时不断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对运输车辆进行严格的管理。通过努力,近年来乌鲁木齐市环境不断改善,得到了市民的称赞。

4.资源化意识淡薄。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消费观念随之改变,资源的回收观念淡薄,回收难度大。

三、乌鲁木齐市建筑垃圾的解决对策

1.切实加强规范市场机制,增加监管、组织力度。目前,乌鲁木齐市为了更好地营造良好的城市市容环境,给市民一个良好的居住、生活环境,并且为了满足当代人的利益的同时维护后代人的利益,仅仅围绕减量化、再利用的原则,提升城市形象,于2005年11月成立了乌鲁木齐市市容环境卫生协会,为了更好地履行协会工作职责,促进、规范乌鲁木齐市渣土运输行业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渣土运输市场环境,又于2005年l2月14日,成立了渣土运输专业委员会,建立了有序的渣土运输市场。主要包括:一是基本建立市场准入机制,将建筑垃圾处置单位纳入渣土运输专业委员会统一管理。会员单位严格遵守渣土专业委员会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如乌鲁木齐市渣土运输行业自律公约、乌鲁木齐市渣土运输企业诚信考核管理办法、乌鲁木齐市渣土运输车辆管理技术规范等各项规章制度。二是整合运输市场,根据乌鲁木齐市市容环境卫生协会渣土运输企业备案实施方案的实施,所有私人车辆必须挂靠到乌市环卫协会渣土运输专业委员会会员单位,将车辆进行统一管理,私人车辆不允许进行渣土运输。三是规范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依据,如申报材料齐全,车辆必须保证密闭、车况良好,施工地做到进出口硬化、有防污染、降尘设施等。四是充分发挥乌市环卫协会的作用,给乌市环卫协会会员单位提供有利的信息,如:绿化回填、商住楼地基回填、道路回填等。由于合理的调配,使建筑垃圾充分地得到了利用,并且协助业务主管部门开展行业管理,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确实做好政府和企事业单位之间的桥梁纽带。严格执行协会章程,加强行业同仁之间、地域之间的交流,学习国外先进的管理经验,拓宽思路,开阔眼界,扩大服务领域,进一步深化乌鲁木齐市的环境卫生管理体制的改革。乌鲁木齐市市容环境卫生协会及渣土专业委员会的成立,意味着我市建筑垃圾运输市场走向正规、走向良性发展,形成规范、有序的建筑垃圾运输市场。乌鲁木齐市将建筑垃圾的运输、中转、回填、消纳、利用等活动形成的建筑垃圾市场全部掌握在协会手中,统一进行合理调配资源,一是利用工程弃造荒山、道路两旁、小区、园林的绿化,使乌鲁木齐变成绿草如茵,树如盖,繁华似锦的美丽景观的城市;二是将地基开挖的戈壁土用到道路维修、建设和楼房的基础回填;三是将既不能回填又不能搞绿化的建筑垃圾处置到临时建筑垃圾场进行砂坑填埋,恢复地貌后从新建设,恢复了城市土地的原貌。由于合理的调配,使城市建筑垃圾得到很好的利用,充分体现了资源的减量化、再利用。

2.加强乌鲁木齐市建筑垃圾的分类回收。城市垃圾分类回收是实现城市垃圾资源化的重要前提。过去城市垃圾的混合回收,加大了垃圾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处理的难度,造成了大量资源的浪费。为了促进垃圾的分类回收,应在居民区,商业、文化及娱乐中心放置不同标志的垃圾容器,制定相应的制度和奖惩措施来保证居民自觉地分类放置垃圾,实现垃圾的分类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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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以人为本,重在建设,重在过程,重在实效”的创建理念,围绕“三优一满意”创建主题,按照“六好创建标准”,深入开展以创建“五型机关”为重点的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拓展创建内涵,创新工作载体,为推进我区创建省级文明城区和和谐社会建设提供坚强的保证。

二、活动目标及内容

以树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机关新形象为目标,以局机关各科室(大队、处)为单位,从加强思想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强化队伍素质,严格工作秩序,美化环境卫生,夯实创建基础等六个方面展开创建活动。

(一)思想建设

1、对局工作部署,有计划地贯彻落实,任务分解到责任人,完成工作任务。

2、班子成员之间团结协作,积极配合,廉洁奉公,在群众中有良好的形象。

3、局党组中心理论学习全年不少于6次,民主生活会全年不少于1次,局机关政治业务学习制度健全,坚持每周一学习例会制度。

4、局支部重视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支部活动正常,战斗力强,党员模范作用好。

(二)服务质量

1、牢固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的意识,强化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的思想,积极做好各项管理任务。

2、解决好基层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认真及时办理人大、政协提议案和群众来信来访,切实为群众、为基层办好事、办实事,措施落实,不搞形式主义。

3、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转变作风,提高效率,杜绝衙门作风。

4、积极完成上级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对群众要求的事不推不拖,做到急事急办,热情服务。

(三)队伍素质

1、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严格遵守廉政有关规定,定期对干部职工开展反腐倡廉和职业道德、纪律教育,做到为政清廉,勤政为民。

2、开展业务、技能培训,鼓励干部职工参加继续教育。

3、局机关积极创造条件,局工会开展形式多样、内容健康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四)工作秩序

1、各科室(大队、处)顾全大局、讲团结,处室之间工作协调,配合默契。

2、完善局机关办公制度,工作秩序良好,严格执行上下班制度。各科室内部职责明确,工作环节畅通,责任到位。

3、工作人员文明办公,文明服务,礼貌待人。使用普通话、文明用语,不打“官腔”。

4、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不铺张浪费。

(五)环境卫生

1、各科室(大队、处)办公室有专人负责环境卫生,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积极搞好办公环境的净化、美化,做到有检查、有评比。

2、各科室(大队、处)办公用具整洁,文书放置有序,桌椅门窗清洁。办公室(楼)内无乱堆放物品,地面无垃圾、痰迹,做到定期打扫、无清理死角。

3、积极指导、配合居委会的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做好社区的卫生指导工作。

(六)创建基础

1、制订创建活动计划,健全工作机构,党组专题研究文明机关创建至少1次。

2、及时召开动员会,大力宣传,营造深厚的创建氛围,人员参与率达到100%,开展文明科室创建活动。

3、参与文明城区创建,积极开展“双千结对、共建文明”,爱心捐款等活动。

4、指定专人做好台账整理工作,做到规范管理,分类清楚,检索方便。

三、实施步骤

(一)发动阶段(4月7日至4月30日)

1、召开局机关全体人员会议,做好宣传动员。

2、召开局机关中层干部会议,落实责任,调整局创建文明机关领导小组。

3、制定创建活动实施计划。

4、准备申报材料,向区创建文明机关领导小组提出复评申请报告。

(二)实施阶段(5月1日至10月31日)

对照考评细则,局机关各科室(处、大队)扎实开展文明创建,同时每季做好督促检查工作。

(三)自查验收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

在各科室(处、大队)自查的基础上,局机关进行查缺补漏,进一步完善,迎接区创建活动办公室的检查验收。

四、活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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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一企一档”整编责任

“一企一档”是企业和主管环保局规范环保管理的重要手段。企业是“一企一档”资料整编的责任主体,地方环保部门负责技术指导与资料审核。一般情况下,县级环保部门负责技术指导与资料审核,负责汇总本辖区企业排污情况报送市级环保部门;市级环保部门负责对全市重点污染源进行全面管理,确定当年环境统计的重点污染源清单(变更清单),对全市重点污染源档案资料进行全面检查与整编督办,负责全市统一编码与档案规范化工作。

3“一企一档”建档要求

企业环保档案的建立,要求规范整编。在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实践中,“一企一档”建设通常将企业分为重点工业企业和污染集中治理两类(其中后者包括城市污染、垃圾填进、危险废物焚烧、危险废物填埋等)。其中,重点工业企业编制了企业基本情况表、企业执行“环评”、“三同时”情况表、企业污染防治及总量控制情况表、环保部门对企业监督管理情况表和企业环境管理情况表共五张表格体现企业的重要信息,污染集中治理企业将企业基本信息和工业防治的内容合二为一,其余表格同工业企业。同时针对所有行业、规模均要求提供表格信息对应的支撑材料。企业应根据市级环保部门对工业企业“一企一档”资料整编要求,按年度分别收集整理建档留存,并将档案的复印件及电子文件上报给属地环境监察部门,逐年建立更新档案,已建立档案保存五年;同时自留一套资料,用于企业管理和现场核查。“一企一档”的表格原则上一年填报一次,如果企业基本信息如未发生变化,可以不重复填写,其余表格均需每年一填。

4“一企一档”在环保管理中的作用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环境问题频频爆发,环境保护形势日益严峻。企业环保档案在企业和环保部门提高环境保护能力方面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也越来越重要。

4.1提高企业自身环保管理能力

对企业而言,环保档案是企业档案的重要组成部门,其侧重记录企业在环境保护方面所做的工作,贯穿企业从建立之初到生产、经营、发展等一系列活动中的始终,是不可缺少的信息资源。建立详细完整的企业环保档案,可以系统全面地反映企业的基本信息、生产、排污、治理信息,反之作用于企业自身的内部环境管理,有利于企业管理阶层决策环境保护投入与措施,为企业污染治理工艺改进等方面提供科学依据,引导企业环境保护工作由控制污染,达标排放顺利过渡到无污染的清洁生产,进而有效地减少投资浪费,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同时,企业在整编建设“一企一档”过程中,可以不断提升企业环境管理水平。例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现场考核验收时,就要求企业负责人及环保责任人员,要熟悉掌握国家有关的环保产业政策、法律、法规和文件;了解企业所处地理位置、环境功能区,应执行的污染物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环境质量标准及等级等;要熟习企业生产工艺流程、污染治理设施的处理工艺和运行原理。另外,企业环保档案的建设对建立企业内部信息共享平台、提升环境管理水平、防患环境事故、保障环境安全等方面同样也发挥着重要作用。

4.2有利于开展网格化环境监管

“一企一档”建设有利于环保部门全面掌握企业排污情况,实现对企业的精细化、网格化、规范化环境监管。例如,网格化环境监管模式要求对企业实行分类管理,实现环境监察执法网格化、精细化同步推进;要求网格中各环保责任单位和执法人员加强对辖区内排污单位企业的排查和监管,掌握辖区内企业分布、数量、特征污染物和污染底数和各类排污企业情况,包括环评情况、“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环境投入情况,生产工艺、原料、产品情况,污染治理设施的种类、数量、处理效率情况,特征污染物的排放数量和去向,掌握企业主要环境风险隐患点和主要环保问题,熟悉主要环境敏感区域及群众关注的重点环境问题等。

4.3有效服务于环境应急、处置,预警

环保档案材料从内容和来源上看,主要包括企业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企业资料、企业排污申报数据和资料及环保部门的环境监测数据等。环保部门对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地区或流域进行长期监测,结合历史档案资料,通过数据和风险分析,可以预测出现突发环境事件的可能性,并计算可能造成的损失。及时预先采取应对措施,可以避免或减少可能产生的危机及造成的损失,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即使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情况下,可以及时提供突发环境事件有关背景数据、历史关联因素、社会经济统计数据和同一区域曾经发生的同类突发环境事件等,使应急指挥决策者全面了解突发环境事件的影响,准确判断评估事态发展趋势,迅速计算出突发环境事件造成损失大小和人员伤亡情况。通过分析企业生产和排污等数据,还可以加强环境预警工作,及时处理环保或上访事件,杜绝。

4.4为政府部门提供决策依据

从大处来讲,一套完整系统的企业环保档案已不单单局限于传统的纸张数据、报表、图纸等载体,而是融入了电子音像、视频等新信息元素;同时也打破了时间、地域、部门限制,不再仅仅局限于当地环保部门的使用,也为农业、安监等相关单位、企业综合利用服务;更重要的是,政府部门可以系统地查阅某一事项的前因及后果,系统成套的利用企业环保档案,综合借鉴分析,可以迅速、准确做出正确决策,制定切合本地实际的环保规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