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论文模板(10篇)

时间:2023-03-06 16:06:30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招标采购论文,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招标采购论文

篇1

招标采购面向社会,利用物资采购商务平台公开采购信息,实行网上竞买操作,做到公开化、程序化、规范化。把采购的信息、宗旨、要求公布于众,使所有供应商都有机会参与竞标活动,极大地扩大了采购物资的来源,提高采购的公开性。

1.2物资招标采购可避免采购腐败

招标采购在提高采购物资质量的基础上,通过网上竞买操作,可使供应商公平竞争,能最大限度地避免采购腐败现象的发生,从而达到降低采购成本的效果。还可以加大采购管理过程的监督力度,杜绝影响采购质量的外界因素,很好地保护物资计划采购人员。招标采购使物资采购的各个程序都走向公开,监督、管理有的放矢,而且更重要的是将以往的事后审计检查变为事前的预防,从被动管理变为主动参与。

1.3物资招标采购可不断提升企业的整体经济效益

近年来,物资招标采购得到越来越广泛地应用,取得了一定的效果。招标采购是目前加强物资采购管理、降低企业成本、提高经济效益、防止资产流失,以及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有效办法之一,可不断提升企业整体经济效益。

1.4物资采购招标可大幅度降低供应成本

通过网上竞价招标,使原材料成本向其真实价格靠拢。同时,剔除了人为定价的因素,靠价值杠杆发挥降低供应成本的作用。

2完善和改进物资招标采购管理的具体措施

2.1建立健全相应的招标采购制度

在实行招标采购以前,大多数企业物资采购管理一般都是通过职能部门以合同管理的方式来实现。物资采购部门凭借自己所掌握的市场行情,在“货比三家,择优采购”的原则下,通过合同谈判的方式,确定物资采购的数量、质量和价格,并力求质量最好、价格最低。这种模式存在很大弊端:一是企业物资采购工作成效大小、购进物资的质量价格高低,均受采购人员业务水平、思想素质高低和信息灵通程度的影响;二是容易造成一定程度上的不公平、不合理现象,个别人员可能会钻管理上的空子,搞人情采购、关系采购等;三是容易产生腐败现象,形成采购漏洞,造成资产流失。因此,要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要求,实行物资招标,并且严格监督。再就是将需要采购的物资集中起来,化零为整,形成规模效应。

2.2建立采购质量责任保证体系

一是要进一步规范完善物资招标采购,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集中招标采购,积极探索相互制约的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制度,坚持集中把关、集体审核、逐级审批、加强监审。提高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加强采购队伍建设,使从事物资采购工作的人员做到思想品德高、业务技术过硬、遵章守纪、严于律己。对素质相对较差、不适应在其岗位工作的人员坚决进行调整;二是要不断提高招标采购人员业务技能和采购工作的基础水平,正确理解和运用操作要领。可对参加招标采购的有关人员采用灵活措施进行有组织的培训,使其能够全面准确地掌握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系统地掌握招标采购工作要点和方法,熟练操作物资采购商务平台进行物资网上公告竞标采购;三是参与物资招标采购的人员要发扬科学严谨、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把大事做好、小事做细、细节做精。自觉加强学习,不断优化知识结构,履行好工作职责。

2.3抓住物资招标采购的质量和价格重点

采购质量和价格是物资招标采购的重中之重。一般来说,招标采购工作是质量在前、价格居中。作为招标方要正确处理质量与价格的关系,按照“同等质量比价格、同等价格比信誉”的原则,实行公开招标。物资公开招标采购一般是在公共媒体上招标公告,将物资需求信息公开化,扩大对供应商选择的范围。通过供应商资格审查程序,把不具有规定资质或质量保证能力差的供应商淘汰出局。需要在招标文件上明确承诺,不以最低价作为中标的唯一依据,因为价格太低不一定能保证产品质量,有可能在产品生产过程中偷工减料,留下产品质量的隐患。

2.4完善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

管理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系统性工作,要想招标采购更加有效、发挥更大的作用,就必须辅之以其他管理手段。一是必须加强物资计量、质量检验、验收入库等原始记录的基础工作,以确认中标物资购进是否真正与标书规定的数量、质量、交货时间相一致。防止内外串通、以少报多、以次充好的现象发生;二是强化招标工作的内部考核制度,指定监督部门对招标工作进行检查,对违规操作及由于购买方原因造成购进原材料数量、质量等指标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要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严格考核。在物资管理中推行物资采购商务平台招标采购制度,就是将竞争机制引入物资采购的过程,是适应市场经济要求、拓宽采购渠道、优化采购质量、节约采购资金、降低采购成本的重要措施。同时,也是规范采购行为、强化采购监督、抑制浪费现象和腐败现象的有效手段。

3企业物资招标采购管理中存在的不足

3.1招标采购程序较多效率较低

现行的物资采购程序是由使用部门上报物资采购计划申请,经领导层层审批后交采购部门在物资采购商务平台挂网公告招标竞价采购。此程序较多效率较低,导致应急物资采购不及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正常生产。

篇2

进行电力建设过程中,需要及时的进行项目采购,确保降低建设成本,保障电力项目的建设质量。但是具体采购过程中,如果没有完善的管理措施,不控制不了资金的使用情况,甚至出现挪用公款,中饱私囊的问题,因此必须科学的对招标采购资源进行分配,然后严格监管采购成本,把企业的经济利益放到第一位,下面就先分析其中的漏洞。

一、招标采购档案管理中所存在的问题分析

1.管理规范中的问题分析

对电力企业的建设项目进行招标和采购,就是要各个供应商在公平竞争的情况下,把电力建设中需要使用的多种物资,利用投标和招标的方式进行购买,其优势就是市场透明公开,电力企业可以获得价格便宜,质量有保证的建设物资,在我国经济不断发展的情况下,招标采购事业也日益繁荣,但是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例如监管规范存在很多漏洞。采购和招标都是新兴项目,其制度也有待完善,一般都是在不断发展发现中提出问题,然后予以解决,对该制度进一步完善。其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能毕其功于一役。而电力企业进行招标前,一定要先设置严格的规范制度,这样才能很好的对其行为进行约束。由于企业没有系统的招标方式,因此导致采购流程随意,少部分企业有严格的规范,但是在落实不到位,其具体效果也很难体现。很多招标行为都是暗箱操作,导致项目不能正常建设。除此之外,一些招标部门管理职能划分不清,监管工作不到位,再加上监管人员配合不默契,招标期限一拖再拖,因此必须完善招标采购的监督机制。

2.审查制度存在问题

在招标的审查工作中,供应和编码是主要问题。第一,项目和需要的物品编码不匹配,而对物资监管中,也没有一个相对统一的程序。第二点,少部分企业得到物资后,需要验证物资的质量,但是企业内部在这方面并没有资质,但是还是进行验证,导致物资质量级别不符合要求。除此之外,大部分企业都没有认识到审查的重要性,实施招标前没有进行调查分析,物资的种类、质量情况,以及单价都不了解,这样没有标底的招标很容易被太高招标价格,不利于企业的发展。

3.人员管理方面的问题

由于对人员监管不力,致使虚假招标情况层出不穷,如果预先确定了中标者,那么招标方会单方面提高招标的条件,进而排挤其他的竞争对手,除此之外,一些招标人员和招标方串通一气,利用陪标进行竞争,极大的损害了第三方的利益。进行评价时,有很多非理性干扰因素存在,没有一个可操作的定量化依据。部分评标人员违背了公平原则,只是迎合项目企业提供的建议,破坏了正常的管理流程和秩序。

二、电力企业建设中招标采购档案管理的对策分析

1.对选择程序进行完善

供应方对于电力企业的建设很重要,直接影响企业项目的质量。采购的物资方是企业的重要合作伙伴,其合作效率在于二者之间的工作流程,供应方为企业提供可靠的资源,其有分享利益的权力,但是也要承担一部分建设风险。因此电力企业在选择时要有一定的标准,在合作前对工作流程中的问题加以分析,然后一同采取解决措施,改变被动的执行方式,优化操作流程。确定供应方前,应该对所有企业都采取一视同仁的态度,提供一个公平竞争的平台,以市场为导向,主要降低采购成本。确定供应方数量时,可以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然后对建设风险进行预测,采购来源不能单一,除此之外,有效降低附加采购经费,让企业利益最大化。

2.完善合同监管工作

在拟定建设合同过程中,采购部门要积极参与到合同具体条款的协商中,然后对采购流程进行确定,如果现有流程存在问题,就是提出和修正。对验证人员、评判规则和验证方法都要仔细商榷,如果有不利的情况及时提出,避免成为既定事实[1]。在执行建设项目时,可能遇到多方面的阻碍,因此在合同中就要预先规定好,增加一些有约束力的条款,对制造商的级别,以及分包资质都要进行合理约束。进行协商过程中,一定要限制物资采购的范围,这样可以尽早确定建设资金的分配[2]。形成合同的时候,采购企业的人员应当对信息途径进行扩展,掌握越多对企业有利的信息越好,对于合同中有关关键技术的条款,采购人员要格外的重视,避免项目业主利用这些条款来约束电力企业。签订合同人员要和项目设计人员进行沟通,对服务的种类,服务的要素、采购期限,以及施工单价进行了解,对各种风险因素进行衡量[3],做好一切的准备和防范措施。总而言之,在进行合同签署中,必须全程进行有效的合同监督,确保电力企业的合法权益。进行物资采购过程中,先检查物资的质量情况,如果发现严重的质量隐患,应该立即提出,不要隐瞒,通过协商进行解决,坚决不能回避或视而不见。

3.加强人员管理

任何工作和项目都是由人来完成的,人在这方面处于主导地位,如果相关岗位的人员没有很高的职业素养,那么制定再合理的规章制度也会出现问题,为了避免中饱私囊、内部人员和物资供应者勾结等损害电力企业利益问题的发生,必须加强人员道德方面的学习,然后在岗位上考核,重要岗位必须让业务骨干来担当,监督人员部门也要做好监督工作,切实把企业利益放到第一位。

三、总结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发展,电力项目工程也逐渐增多,因此企业在这方面的投入也开始加大。在电力项目建设中招标是有效的采购模式,如果招标工作出现问题,将会直接影响电力设施的安全运行,相关的采购部门必须加以重视,完善管理制度,在合同签署中积极参与,提供有建设性的意见,切实做好本职工作。

作者:陈晓燕 单位: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流服务中心

参考文献

篇3

2施工企业物资集中招标采购管理的模式分析

很多工程施工企业大部分采用的是项目管理方式,这种方法主要是从工程项目处成立项目经理部门,然后由企业进行授权管理,对工程项目中所需的物资管理和采购等工作进行全面统筹兼顾。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和工程投资的不断扩大化,对于工程施工管理的范围也在不断的扩大,使得企业的物资采购和管理比较庞大,而依靠工程项目部进行物资管理和采购等工作,已经显示出诸多的弊病,这种管理模式的缺点主要有:在物资进行采购的同时,议价能力较低,特别是对于单一项目中的物资采购没有形成系统的规模,使得项目在议价问题上没有更多的筹码。项目采购的管理水平较低是另一缺点,由于项目采购的议价水平较差,对于项目采购的有关计划和管理水平也较难控制。物资供应的质量跟不上,使得工程项目部的管理出现一定的困扰,加上各方的采购物资,使得供应的质量出现参差不齐,况且项目所在地的地域原因对项目物资的采购具有较大的影响。最后,在进行物资的使用和管理方面,也出现比较难以管理的缺点,在工程项目逐渐增多的同时,企业的管理工作大幅上升,对于物资的使用过程中出现了大量消耗和各种浪费等情况,以及闲置物资等处理能力明显不足。针对企业实施物资集中采购和管理的模式中,主要运用的方法是利用企业进行大宗物资采购和供应管理,并有效控制物资在使用中的管理工作和闲置物资和废旧物资管理工作。同时,在物资的采购和一些物资处置的同时,进行科学的集中管理,能够使企业的物资采购成本有效降低,然后建立完整稳定的保障体系,来确保物资的供应,使物资管理具有较多的规范性,减少物资采购环节和消耗、处置等各种环节中的浪费现象。这两种模式中,第一种已经明显不能适应现代化的施工规模要求,利用第二种物资集中招标采购管理方式,能够有效地降低施工和采购的成本。但是仅仅是降低一些采购成本和管理成本,对于工程施工企业来说,还有更高的要求,要能够利用物资集中管理的方式使项目管理中的闲置物资和废弃物资进行高效的利用,从而为企业提高经济效益。

3物资集中招标采购管理模式的有效措施

这种管理模式需要有利的措施和手段,主要是要明确物资集中管理的经营范围。由于工程施工企业的物资所需求量较大,且需要的种类繁多,使得物资的各种价值都不一致,在实际的操作中出现一定的困难。因此,要选择集中管理的方式以及集中经营的理念,明确其范围,根据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价值较高、使用广泛和通用性比较强的物资进行集中管理。其次,要对物资管理部门以及工程企业物资管理的有关职能进行清晰的定位。有关工程施工企业要建立起专门的物资管理部门,对其部门进行明确清晰的职能定位,使物资的管理和有了明确的责任和义务、权利。针对物资管理部门主要负责的是企业的物资等业务,对于一些规章制度和项目工程中的实体物资都要有一个全面的管理和监督。同时,物资管理部门要针对各种情况,协调和处理一些部门关于物资纠纷等方面的问题,需要注意的是物资管理部门不需承担经济责任。然后,成立有关物资公司,界定经济关系,加强制度层面的保障。成立独立的物资经营实体,物资公司和工程施工企业进行项目和其他方面的业务联系和指导。同时物资公司要明确公司以及物资公司和项目三者的经济关系,对于物资的采购权以及经营权和所有权进行清晰的划分,明确经济关系。同时,在制度上给予保障,要推行完善的集中经营管理,就需要独立自主的管理经营以及完善的制度保证,使有关物资的违法行为得到制止。最后,还要进行绩效考核,成立物资公司后,要想对企业的闲置物资进行经营和改善,使企业最大限度的增长利润,就尤其重视对绩效的考核。要建立必要的考核体系,对物资公司的经营范围进行必要的明确,对于物资公司的一些资产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估和量化,使得企业的物资资产明确清晰。制定明确的物资经营目标,还要签订相应的经营责任书,使经营的奖惩制度得到有效的贯彻和执行。按照物资的市场行情来进行投入资产和管理,使企业资产得到有效的增加,鼓励有关项目到物资公司进行租赁或者购买等措施。

篇4

关键词:高校 招投标

我国各个高校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普遍具有专业性强、种类繁杂、时效性高等这些特点,这种现象对高校里德招投标采购工作就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国《招投法》与《政府采购法》的实施,是保证采购工作公平、公正的基础,对招投标的工作起了指导性的意义。但往往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还有或多或少的问题出现。因此,如何正确理解、运用现有招投标的规章制度,并妥善处理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是当前高校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的研究主题,也是值得我们共同思考的问题。

一、目前招投标采购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1.采购部门

1.1采购部门在采购某种设备时有时会出现对产品的倾向性或排斥性。同一种设备的参数、技术指标只要是不同的生产厂家,都存在着一些或多或少差异,采购部门的具体使用人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做出选择也是正常的。但在实际采购中,采购部门为了能购买到自己中意或熟悉、用之顺手的设备,在制定技术参数时往往无意中就带有倾向性或排斥性。这种做法,很容易导致招标过程及结果无竞争。

1.2 拟采购项目的计划性不强。由于在高校中,设备的采购是有专门的部门负责的,采购的内容则是由全校各个院系所提交的,因此,有些设备老师在将采购计划递交至采购部门时,往往就催着急需拿到设备,在寒暑假前后,这种现象往往会更严重。这样就导致了时间紧、任务重的事情频繁发生。为了保证项目按期完成,在招投标的有些环节无法按既定程序进行,如公示时间较短等,很容易造成有些潜在投标人没能前来投标。

2.投标人

2.1由于目前各个公司的业务员都到高校里去推荐自己的设备,而且这种现象较为严重,该业务员往往与各个实验室、教研室的老师接触机会较多,这样就很容易导致某些老师即将买某种设备室,该业务员很清楚该项目的资金预算,这样就很容易导致串标围标很容易发生,违反了招投标法中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2 现在的市场上,有很多新生的公司,这类公司往往是刚刚起步,业务面较窄,急需扩大市场,这样该公司想把业务打进某个高校。在该校要进行设备的招投标时,该类公司往往会为了能打开销路、拓展市场,不惜以低价来竞标,致使自己中标。这样就很可能导致长时间无法到货或项目中途无法执行,不得不进行合同追加。就算能按时完成,也极易出现以次充好的现象。

3.招投标过程

3.1评标办法。根据《招投标法》的规定,在招标文件的制定中可以使用低价评标的方法,这样从理论上讲是一种完善的评标方法,但此法只注重考虑价格而忽略了其他的影响因素,缺乏科学性。综合评标法是以价格因素加其他因素的评价办法,适用于不同品牌设备的评标。由于采购项目不同,每个项目的评标办法都会不尽相同,因此,根据项目内容制定合理、可行的权重标准是需要加强的一项重要工作。

3.2 评标专家。现在很多高校都建有自己的评标专家库,这种办法是好的,但由于每个学校设置的专业不同,且学校需采购的各种设备的种类较多,很容易形成在采购某一方面的货物时,该专业的评标专家人数不够,或专家水平不齐的现。这样在评标工作的实际操作难度加大。

二、针对这些问题采取的措施讨论

1.加强集中采购管理制度

采购部门应以本单位的整体规划和发展建设情况为重点,从全局考虑设备采购的问题。此外,对于提出购置计划的部门至少提前一个月将计划报至采购部门,以便强化购置环节的计划管理。采购的主管部门要严格审核以保证项目招投标的公平性。特别是在面对当今市场的供应渠道多,流通形式多样,价格浮动较大,设备更新换代快等现象。作为采购工作人员要经常深入市场考察了解,以多参加设备展示会等形式,与生产厂家、经营公司了解各种设备的发展情况。

2.规范招标过程

2.1 注重招标文件编写规范要求。在高校内采购部门应与货物使用部门积极沟通、协商,根据使用部门的要求及该产品的特点、要点从而尽量详细的编写招标文件中的技术参数要求。招标文件要尽力做到完整详尽,用语简明扼要,突出重点。避免在招标过程中,由于招标文件中语言的含糊不清,从而容易导致采购人与投标人对文件的理解产生分歧。

2.2 针对项目的不同,编写相应的评标办法。在采购设备时,要根据项目的不同在评标办法的编写做出相应的改变。根据货物的实际用途及特点,在评分上注重突出重点,注意权重的划分、侧重。但同时又要避免片面地的突出重点而掩盖了其必要的指标和性能。即便某些设备适合最低评标法的时候,也要考虑市场因素,考虑投标人的合理利润,保证该设备的质量。在招标文件完成时,应至少让三个以上的监督部门审核,以尽量避免招标文件的偏差。

2.3确认招标方式,提高采购效益。现在一般运用较多的招标方式是:公开招标、询价采购、竞争性谈判。邀请招标由于范围相对较窄,还有其时间周期性较公开招标还要长,却是极少采用的。公开招标是一种无限的竞争的方式,能够极大减少作弊现象,但采购的货物容易出现成本高的弊端。询价采购的这种采购方式比较简单、易行,便于操作,既可以保证了采购工作的公开性,又能够采购和物美价量的货物,还可以节省时间。竞争性谈判有具有了高灵活性和高性价比的特点。以上这几种招标方式各有各的好处,都是我们日常的采购方式。为此,在选用招标方式时,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招标方式,力求综合效益得到最大化。

2.4 加强评标专家库建立,提升专家综合水平。各个学校的招标系统中,一般都设有自己的评标专家库,在选取评标专家时,除了要了解专家的学历和职称、专业等硬性条件外,还要全面了解其态度、责任心、原则性等条件。评标专家的抽取,要在监督部门在场的情况下,根据项目内容随机抽取,时间应定在开标前抽取,最多不易超过半天时间,并不告知要评审的项目评分细则内容。

三、建立健全长期有效的监督机制

篇5

中图分类号:F25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5-00-01

一、背景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通过招标的方式寻找最佳的药品供应商,其初衷是保证价低质优。刘诗勤(2006)认为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施行之后对药价确实有了明显降低,部分地区降幅超过20%并且将部分力量薄弱、非法生产、经营的厂商被淘汰。但与此同时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也显现了诸多问题。朱恒鹏(2009)认为医院普遍采取在中标的同类药品中优先选购价格高或“暗扣”大的药品的作法,而低价中标药品由于价格低、回扣少或没有回扣,医院拒绝进货。南京辉、张亮和张翔(2005年)提出集中招标采购中药品生产企业恶意竞标,药品价格过低,甚至低于成本,使生产企业无法保证供应。

现有的多数有关中标结果的研究,多停留在定性的剖析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数据较少,研究中标结果的文章多是限定在本省或本市区域,而本篇论文着眼于定量分析20个省份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中标结果,利用真实的数据描述各省间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标结果的不同,并依据各省政策进行分析。阿莫西林作为常用药代表,其多种剂型被列入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12年版《国家基本药品目录》,有多种剂型、规格,各省份阿莫西林的中标数量较其他药品较为丰富,便于做数据处理,且为后续深入探究奠定了基础。

二、数据

以阿莫西林作为样本药品对其进行数据搜集,数据来源为各省份的集中招标采购的中标数据公示,数据范围为北京、福建、河北、上海、黑龙江、江苏、、海南、云南、陕西、江西、湖南、贵州、宁夏、新疆、四川、重庆、吉林、山西、广东、广西二十个省市自治区2013年9月公布的阿莫西林药品(有效成分主要为阿莫西林,以胶囊、颗粒、粉针剂、分散片剂型为主)中标数据共1133条。

将搜集到的1133条数据利用SPSS进行分省份录入,利用中标价格和零售价格计算得出每条数据的加价幅度。江西省的平均加成幅度高达131.74%位列第一位,海南的平均加价幅度为52.16%,湖南为30.78%,贵州19.59%,其余省份在15%左右。详见下图。

图1.各省份平均加价幅度

三、分析结果

所有数据中,加成率最大为516.67%,该药品是《关于公布2011年度海南省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中标结果的通知》给出的由石药集团中诺药业(石家庄)有限公司生产的规格为0.25g,转换比为24的阿莫西林胶囊,其中标价格为1.2元,零售价格为7.4元。加成率略逊于此药品的是《江西省关于做好2012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采购供应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给出的由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同上述规格相同的阿莫西林胶囊。

上述两种药品采购于不同的省份,除了中标价格和生产厂家不同外,其余均相同,即此类规格的该类药品零售价是7.4元。国家发改委公布的《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表(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部分)》中给出规格为24*250mg的胶囊剂阿莫西林零售指导价格为7.4元,两个省份同时产生巨大加价幅度的原因便是均依据该指导价格。

表1.同等规格、剂型的阿莫西林对比

收集到的中标药品数据中,加价幅度超过50%的中标结果中,除一例来自江苏未注明是否基药的南京长澳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颗粒剂阿莫西林加价幅度为51.75%,其余21条数据均来自海南和江西,这也直接导致了海南和江西两省的在平均加价幅度较其他省份高出很多。

四、结论建议

1.完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制定合理的控制价格方案

控制加价幅度,防止有些医疗机构在采购药品时以加价幅度作为衡量采购的标准,回归到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以前的乱象。严格控制中标价和零售价之间的比例关系,杜绝出现不合理定价情况。

2.建立各省份统一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情况数据库

由国家建立统一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标结果公布平台,以“”的方式对各省份中标数据进行管理,进一步促进政务公开,政府部门监管与社会监管同时进行,更好地让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这一政策在阳光下运行。

3.定期更新《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表》

现行的《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表》是国家发改委在2009年的,距本次收集到的最晚数据时隔四年之久,而这一标准在一些省份的中标结果中仍起着主要作用,《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表》的制定应紧随市场的趋势,定期进行更新,真正的做到指导基本药物采购。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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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各大企业在物资采购管理上都进行了一定的规范,采用物资招标采购模式更利于全面了解当前市场物资供需、价格、供应商、物资质量等情况。同时也给企业提供了更多的选择,保证了物资采购工作的透明度,利于控制物资质量与价格,减少违规操作,提升企业经济效益。

一、项目物资招标采购概述

(一)物资招标采购定义及优势

所谓的物资招标采购,主要是指在市场竞争激烈的环境下,通过招标的方式获取物资,并给物资供应商提供更加公平、公正、有序、合法的竞争机会,最终确保企业所采购的物资成本更低,质量更佳,最大化企业的经济效益。

通常企业项目物资招标采购都是面向全社会的企业经营行为,采购的相关信息、宗旨、要求都将公布于众,实现信息透明化,大大增加了企业物资采购的渠道,便于开发新的市场。同时,物资招标采购对于物资质量的要求更高,很好的限制了企业采购中的资金管理,避免了企业采购腐败现象的出现。从市场经济学原理来说,采用物资招标采购模式实行管理工作是符合市场经济价值规律的,往往能够用最合理采购成本完成企业项目的物资采购任务,无限的接近物资本身的价值。对于企业而言,利用物资招标采购模式能够很好的规范企业的物资采购行为,并确保物资的质量,进而提升企业整体的经济效益。

(二)物资招标采购存在的问题

随着现代社会各大企业规模效益的不断提升,物资招标采购已成为实行采购管理工作的重要模式,然而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

首先,缺乏系统完善的物资招标采购制度。许多企业在项目物资招标采购上,没有明确的制度要求、管理办法与实施细则,使整个工作流程形同虚设。同时企业领导和工作人员不适应物资招标采购的新要求,偏重使用传统的采购管理方式,在招标采购管理上缺乏一定的执行力。例如:国家电网公司要求基建项目超过50万的设备,或是其他材料费用20万以上的需通过省网或是国网公开招标完成。而在实际操作中,许多公司将竞标项目拆分,尽量满足自行采购的权限要求。

其次,招标采购工作人员整体业务素质不高。由于企业项目物资招标采购工作周期较短,所需人力也相对较少,因此往往没有专业的招标采购团队。在有项目需要进行物资招标采购时,临时安排工作人员参与,缺乏专业物资管理与采购经验,难以满足物资招标采购管理需求。同时,许多招标采购工作人员缺乏专业的业务素质,对市场调研不充分,设计的采购方案不全面,会大大影响项目物资招标采购工作的效率。

最后,企业物资招标缺乏相应的监督,也会出现许多问题。例如:企业在公开招标信息前,内定中标供应商,出现虚假公开招标的情况;或是在对参加招标的供应商的物资质量监督不严,出现盗用相关证书、伪造信誉的现象;还有的企业过分注重物资采购的标价,使得供应商为了中标,大幅降低标价而忽视物资质量考量,使得企业招标采购的物资质量不佳。

二、优化项目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工作的措施探析

(一)建立完善物资招标采购制度,提高执行度

以往的企业项目物资采购管理多以职能部门合同方式呈现,在确定好采购物资数量后,重点考察价格,对物资质量要求并不严格,大大影响了企业物资的质量,很容易出现因该请采购与关系采购而导致的采购腐败现象,形成采购漏洞,造成企业资金损失[4]。因此,在实行物资招标采购管理的过程中,必须依照相关招标法律法规来建立与企业相符的物资招标采购制度。对企业物资招标采购的业务内容、职责范围、工作流程与问题处理进行规定,在物资招标采购中严格执行。

(二)配备专业的物资招标采购人员,提升整体业务素质

项目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对于企业具有重大影响,为了进一步提升管理工作成效,必须建立专业的招标采购机构,配备富有现场经验的人员,并对招标采购工作人员的个人素质、业务技术、综合素质等进行严格考察,确保职能与岗位相匹配。同时,要加强对物资招标采购工作人员的培训锻炼,尽量增加相关理论知识与实践经验,从而提升工作人员的采购水平,便于正确掌握物资招标采购的要领,完成企业项目的物资采购。当然,在进行物资招标采购过程中,还需要工作人员本着科学严谨、实事求是的态度,做到面面俱到,并要不断学习优化自身知识结构,更好的履行相关工作职责。

(三)加强对物资招标采购的监督,确保物资的质量

企业项目物资招标采购是一个涉及范围广的项目,为了确保各个环节的顺利完成,必须建立严格的监督机制,最终确保企业所采购的是价格合理,质量满意的物资。首先,需要对招标整个过程进行完善监督,进一步增加招标过程的透明度,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招标信息,资质审查公告,避免出现虚假公开招标的情况。其次,为了避免出现供应商伪造参与竞标,需要严格审查供应商的资质,尤其是对其物资质量进行严格监督,并公开供应商的资质与采购单价。最后,企业要通过物资招标采购相关制度,公开公平公正的实行集中招标采购,并严格监督各个环节,尤其是物资质量。同时建立招标工作内部考核,对招标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招标采购操作规范,物资数量、质量、价格与市场行情相符,最大化的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

三、结语

综上所述,在现代企业中采用物资招标采购模式对于物资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的优势,通过不断的优化创新措施,能给企业带来更大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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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政治:就是认真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证政府采购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政府采购人员的首要问题就是解决好为谁工作、为谁服务。要突出政治,讲究大局,始终把为谁采购、为谁节支、为谁创造公平竞争环境作为招标采购工作的第一要务。

讲原则:就是身体力行“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基本准则。从宏观角度看,就是要求一切规章、程序、方式公开透明,为采购人和供应商搭建公平合理的采购与竞争平台,确保社会经济秩序和谐运行;从微观角度看,就是要求组织招标采购的每一个环节、每一道程序,都不能掺杂任何个人主观意念偏见,更不能有违规违纪、寻私利己的不廉言行,确保每一个采购项目都成为经得起推敲的“阳光工程”。

讲程序:即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程序和各项工作流程。要求采购人员在工作中循序渐进,既不能越位,也不能缺位,更不能错位,要环环相扣地向前推进。

讲效率:就是要不断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要求树立为用户、为商家服务的思想,明确从接手计划到沟通计划、制作招标文件、安排日程招标以及办理资金结算、整理归档资料等一系列责任时限,确保每个计划在采购中心环节运转顺畅、快捷无阻。

二.五会:即会做招标文件、会主持招标、会审签合同、会办理结算、会整理档案

会做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是评标、招标和合同签订、履约的重要依据,能够体现出整个采购活动的各项要求,是关系采购活动优劣、采购质量高低的一个重要基础性文件。在招标文件编制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用户的实际需求、维护委托人和供应商的利益。要按照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中心业务人员编制符合政府采购工作要求的招标文件。

会主持招标:为达到主持高质量、高层次、高水准招标这一要求,首先,要会使用规范的主持用语招标。其次,要遵循规范的程序评标。比如,在招标现场,主持人、专家、用户代表要摆牌,座次排列要规范;要介绍专家评委、采购人代表及评标主持人;要确定评标过程的工作分工(谁审商务条款、谁审技术条款);要在定标后现场宣布中标结果等。

会审签合同:在审查合同过程中,要依据招标文件的有关技术要求,重点审查标的名称、技术规范、数量、单价、合同总金额、相关服务承诺、资金结算方式及违约处理约定等。以确保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质量,避免因审核不细出现纰漏而发生合同纠纷的问题。

会办理结算:要从保护供应商合法权益的角度,准确、及时地为供应商办理结算手续。按照财政部关于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后政府采购资金支付有关问题的规定精神,认真办理每一笔结算,减少单据差错,提高结算质量,使结算办理成为采购人员的基本技能。

会整理档案:政府采购档案是全面反映政府采购操作过程的原始记录,是采购行为规范性与合法性的证据材料。完整、详细地保存采购过程中的每一项记录,是每个采购业务人员的基本工作要求。在组织政府采购活动中,要学会保存、整理档案资料,应对基本的要求熟知,避免在事后的监督检查中因记载不清而无法说明原因。

三.六增强:即增强沟通能力,增强表达能力,增强写作能力,增强保护能力,增强应变能力,增强驾驭能力

增强沟通能力:在采购计划执行过程中,需要多个层面的沟通和多个部门的协调配合。高质量、高效率的沟通交流,可以有效化解各方面的矛盾;多方面、多部门的协调配合,可以使采购工作顺畅进行。

增强表达能力:就是无论在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还是其他方式的招标主持过程中,都要增强语言表达的逻辑性,运用准确、得体的语言。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会使招标过程思路清晰、脉络清楚、便于接受。

增强写作能力:作为政府采购人员应该具备一些基本的公文写作能力。比如,起草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针对特殊采购项目制定招标实施方案,对领导关注的采购项目执行情况拟写专题汇报、针对质疑项目起草答复函、案例分析等。

增强保护能力:在招标采购活动中,采购业务人员要增强保护意识。在组织采购过程中,程序要规范,言行要谨慎,该审批的要审批、该签字的要签字、该书面澄清和写说明的一定要有文字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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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政府采购法》中没有规定要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只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18号令的《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采购项目概算的百分之一。投标人投标时,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现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函等形式交纳。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在政府采购的实际执行过程中,由于理解上的不同,在交纳投标保证金问题上出现了多种形式。有的招标书规定按投标额的1%交纳投标保证金,这样就出现了同一标的物,由于供应商报价不同而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数额不等,导致承担的风险也不同的情况。交纳数额大供应商的风险大,更为严重的是从交纳投标保证金数额上,泄露了投标人的投标信息,对早投标的供应商是极为不利的。有的虽然明确了投标保证金数额,但为了集聚采购规模,把采购人不同、但采购计划类同的项目放在一起招标,以采购人为单位形成分包,这样就出现了有的供应商只投标个别项目,有的是投标全部项目,但是却交纳相等的保证金的情况,这样做对供应商是不公平的。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规定:中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采购单位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一)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签订合同的;(二)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机构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三)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从以上规定中可以看出,投标人出现违规行为,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实质上是对投标人的一种处罚,那么招标人是否有处罚资格?是否符合相关行政法程序?而且在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时,招标人出具给投标人的通常是一种财务往来收据,只是证明收到了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而一旦出现违规不予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时,《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没有明确规定,通常惯例是给投标人发一份《通知》。这对于投标人来说,在财务手续上仅凭一份《通知》列支是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对于招标人来说,仅凭一份《通知》就划转投标人的往来款又是不符合财务手续的,如果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也是容易形成管理漏洞的。

虽然《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都没有规定和提到交纳履约保证金,但是《政府采购法》第四条规定:政府采购的工程进行招标投标的,适用《招标投标法》。而《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第六十条规定: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义务,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这里既没有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标准和方式,也没有规定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时间,这样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有的地方不收取履约保证金,有的地方依据出台的管理办法不论是工程还是货物、服务都收取合同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致使参与政府采购的供应商无所适从,只能被动地满足招标人提出的关于履约保证金的交纳要求,使供应商的利益得不到保护。这不符合《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公平原则。

由于政府采购包括货物、工程和服务三个部分,这样在实际工作中就既要执行《政府采购法》,又要执行《招标投标法》;既涉及投标保证金,又涉及履约保证金。但由于《政府采购法》中没有规定投标保证金,只是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对投标保证金交纳的标准、方式以及退还时间、不予退还的条件进行了明确。这里没有包括工程招投标,仅指了货物和服务招投标。《招标投标法》只是提到了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条件,但没有明确交纳标准和方式、退还时间。从以上的叙述中可以看出,在招标中涉及到的履约保证金和投标保证金,一、规定的层次不同,即投标保证金是在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履约保证金是在招标投标法中规定的;二、内容不同,投标保证金明确了交纳标准、方式、退还时间,而履约保证金没有明确;三、法律不同,招标投标法中规定了履约保证金,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规定了投标保证金。

笔者认为在实际工作中,不论是《政府采购法》还是《招标投标法》,不论是货物、服务招投标,还是工程招投标,它的本质是一样的,都是搭建一个平台,创造一个公平、公开、公正的竞争环境,组织专家进行评标。所不同的是在工作内容,范围要求上有所区别。

在招投标工作中,招标人向投标人收取投标保证金是为了防止和弥补因投标人的过失行为而给招标人带来的损失,是为了维护正常的招投标秩序,所以不仅在政府采购货物服务招标中应当收取投标保证金,在工程招标中同样也应收取投标保证金;不仅是工程招标中涉及到合同履行,应收取履约保证金,在货物、服务招标中同样也涉及到合同履行,也应当收取履约保证金。特别是服务采购,它采购的是一个时期内的服务承诺,唯有通过收取履约保证金的方式才能促使供应商规范履行它的承诺。

关于供应商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应该明确交纳的标准、方式、退还的期限,在供应商出现违约行为时,由于给采购人造成了经济损失,所以对扣除的履约保证金应付给采购人,采购人应给供应商出具符合财经制度要求的财务手续,不能仅凭一张通知、一个电话扣除履约保证金。

综上所述,笔者建议:

一、在《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或相关配套的管理办法中应对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交纳的标准、方式、退还期限、不予退还的条件都应该明确,达到相互统一,以便在工作中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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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特价书冒充正价书

特价书是出版社或经销商为解决库存压力,大幅降价处理的滞销或有瑕疵的图书,近年还出现了一些高定价低折扣的特价新书。正价书是指出版社正规出版,在销的新书,一般是3年内出版的图书,尤其以专业书居多,往往是作者花费巨大精力完成,知识含量较高。特价书总体上质量较差,有的一掰就散,有的印刷模糊等等。值得注意的是,原来做盗版书的大多数已经改为做特价书了,出一本特价书比做一本盗版书成本还低,合法且高利润。这种特价新书很薄,但定价几十元,如果是正价书定价不过几元;要么做成很厚的“大部头”“工具书”,定价动辄数百元,甚至数千元。特价书批发一般1-2折,低的可以是0.5折。正价书的出版社批发价一般不低于6折,自然科学、名社专业书往往达8折以上,图书馆正价图书采购招标价一般在7-7.5折,特价书招标价一般在2-3折,假如图书馆采购100万元定价的特价书当成正价书付款,额外差价不少于40万元!

特价书冒充正价书并不违法,因为是否特价是由销售方确定的,这也是馆配市场“活跃”的重要因素。正是这些暴利的驱使,少数民营书商不择手段低价中标,然后以特价书冒充正价书履行合同。

(二)政府招标采购最低价中标

一般图书馆大额图书采购都采用招标方式进行,招标模式分为图书馆自主招标、图书馆所属单位后勤公司负责招标和政府招标三种。一般来说,后两者模式图书馆失去主导作用,基本没有话语权。目前,根据政府采购法,图书馆大宗采购基本是政府招标采购。为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最低价中标也成为政府采购的基本规律,因此不少图书馆认为“业务资质优良、进货渠道正规、配套服务完善的供应商,因为运营成本相对较高,往往却不能在招标中胜出”[1]。结果,往往“依赖折扣中标的供应商为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只能提供‘大路货’文献,或以特价书充全价书(正价书),以盗版书充当正版书,甚至对出版量少,出版社优惠率低的科技书索性不购进。直接导致图书馆入藏图书质量下滑”[1]。这给社会一种印象:政府采购导致图书馆无法控制采购质量,似乎图书馆自行确定书商不会出现这些问题。

(三)有些书商不讲诚信

事实上,无论政府招标采购,还是图书馆自主招标采购,图书馆总会遇到这样的书商:(1)所提供的书目质量差,其实就是正价书目里大量充斥特价书信息。(2)拒配好书。不良书商往往不把好的图书信息放在书目里,如果图书馆选中,则拒配,理由往往是“包销”、“脱销”、“绝版”……(3)“塞书”,即把图书馆未订购但利润高的图书(包括特价书)塞进图书馆配货中,牟取暴利。(4)黑色现场采购。如果图书馆不采用或采用其自家的书目太少,往往会出现“采购合同难以完成”的情况,于是邀请图书馆带选书专家进行现场采购成为书商的一张王牌!

二、以不变应万变的图书采购策略

(一)流程公开,阳光采购

图书采购招标过程往往是透明的,尤其政府招标,给人的感觉是非常公平,竞争残酷!然而,图书馆要买什么书,复本量是多少,要什么服务,而这些问题往往是图书馆说了算。这正是图书馆紧握住图书采购质量的日月旋转!为防止图书馆采购腐败发生或被供应商欺骗,需要成立图书馆图书采购领导小组,拟采取透明操作的措施,订单提交供应商同时发送采购领导小组成员邮箱,到货验收请采购领导小组成员现场抽查,再把发货清单电子版发送给采购领导小组成员,接受订到核查。这样,从机制上杜绝或减少采购腐败的可能性。

(二)合同完善,依法采购

“图书招标采购是图书馆将书刊采购的要求、方式、条件、程序等向有潜力的书商公告、通告或邀请函,然后由招标人对投标人的应标书进行公正、公平的评价,最后选定中标人,并与之签订采购合同的一种采购方式”[2],显然,无论什么招标模式,采购合同都是由图书馆拟定的,图书馆的各种诉求均在合同中体现。为防止弃标、违约等情况发生,应当要求2家以上中标,至少保留第2中标商(即,如果第1中标商违约或弃标,则由第2中标商接替履约)。

(三)抓好采购过程控制

1.科学收集书目确定订单

书目质量是采购质量的前提,没有优质的书目信息源,何谈优质图书采购呢?遗憾的是,图书馆很难轻松在一个书目信息源拿到全部的图书信息,尤其是正价书信息。汇总各书目应由读者推荐,最好是专家与广大读者推荐相结合。有条件的图书馆采用图书荐购系统更为方便、准确。

2.依法应对拒配图书

本来,供应商中标价是所有采购图书的平均价,部分采购价高于中标价是非常正常的,是应该采购配送的,但现实中,不良书商因出版社进货量太小而拿不到批发价,或因出版社批发价高于中标价,找理由拒配这些图书的配送。针对这种情况图书馆应在招标合同中明确“凡中标商反馈‘脱销’、‘包销’无法配送的图书,经图书馆向出版社核实,如果出版社有书可供,则为拒配。

3.严格控制验收

中标商图书发货前,须将发货电子版清单发送图书馆,图书馆将该批供货清单发送给图书采购领导小组所有成员,要求与提交的采购清单抽查核对。

4.严格控制现场采购

(四)依法应对违约

通过上述采购流程与严格控制,可能使得能力差的中标商或不盈利的中标商中途违约,终止合作。一旦出现这样的情况,必须启动应急预案:(1)严格按照招标合同处罚违约行为。(2)立即启用第2中标商,或转移其他中标商继续采购。为防止第一中标商把订单里利润高的、容易采购的图书配送后,放弃“硬骨头”,招标合同里,对这种行为应有足够的处罚规定,以震慑不良书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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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行业作为特殊嗜好类消费品工业,有着明显的行业特殊性。据权威资料统计,在烟草专卖企业中,主要物资采购成本一般占70%,人工支出(工资、福利费等)占10%,营销费用与管理费用等其他费用占20%。由此可见,物资原料采购成本构成了烟草专卖企业的运营成本的主体,也是企业成本控制中最有价值的部分,降低物资原料采购成本,可直接增加企业利润,有利于增强企业在同行业中的竞争优势。

一、国内外烟草企业自行招标管理研究现状

1.国外研究现状

(1)英美烟草的采购与供应链管理

成立于1902年总部设于英国伦敦的英美烟草集团(简称BAT)是世界上第二大的烟草上市企业。英美烟草供应链战略与其全球发展战略相协调,将工业、商业、农业上的物流形成强大的采购及物流管理链,按照分层物流的理论,三线平行运行,建立统一的物流战略,更大程度上减少成本浪费,优化了采购流程。近年来,英美烟草从自营采购及物流转向与领先的第三方物流服务商相互合作,以降低英美烟草现有物流流程的复杂性,提高服务质量和灵活性,降低总成本。

(2)欧洲烟草的采购与供应链管理

欧洲烟草采购与物流供应链是一个泛欧的整体采购供应链,以创造最佳区域采购供应链,成就烟草公司世界级业绩为远景,旨在欧洲创建一个快速的供应链体系来提升客户服务水平和挖掘烟草行业的潜在价值。这种全欧整体的供应链模式,可以改善客户服务,强化客户参与的过程;减少库存;减少端对端成本和流程时间,包括卷烟生产过程中的成本和流程时间;还在各环节流程、人员和信息系统三个方面整合供应链。全面实现了信息自动化和数字化,各项业务流程更加顺畅,数据传递更加快速,准确、彻底解决了信息断点和实时性问题。

(3)日本烟草的采购与供应链管理

日本政府于1985年宣布废除烟草专卖,1987年实行烟草零关税,国产烟与进口烟的价差迅速缩小,日本烟草进入完全竞争时代。日本烟草产业株式会社(JT公司)为国内唯一的卷烟生产企业,是一家产、供、销高度垄断的大型烟草企业。它们的成功在于奉行这样的原则:市场营销是关键,工商协调是基础,建立网络要先行,开拓市场(尤其是国际市场)用重锤的经营理念,建立了全国联网的现代烟草采购及物流管理系统。

日本自取消烟草专卖以来,虽经跨国公司的不断冲击,但日本烟草(JT)依然占据全国75%的市场份额,不少专家经研究后认为日本烟草的市场控制力归功于其遍布全国的现代化物流网络和独立运作的第三方物流配送体系。研究表明,构建独立化运作、专业化管理的烟草供应链管理体系,是增强烟草行业核心竞争力的必由之路。

上述分析可知,目前英、欧、日等烟草行业均十分重视烟草采购及物流系统整合运作。其特点是:一是在内部整合的基础上实现了烟草工业与商业的采购及物流系统整合;二是从组织、网络、信息、流程优化等方面实现烟草供应链管理体系的系统整合,其中组织整合是整合的能力保障,网络整合是基础,信息整合是技术支持。

2.国内研究现状

目前,我国烟草采购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均处于起步阶段,同国外先进水平相比仍有相当大的差距。且国内研究主要集中在烟草商业采购及物流分析,很少关注烟草工业自行招标等方面。

(1)烟草商业方面研究

陈学军(2005)对烟草商业采购与供应链管理系统的配送环节做了分析,指出烟草商业采购系统在信息、组织结构、运输配送以及库存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在满足物流系统及时性、物流质量、成本最小化等目标基础上,提出对物流信息、组织结构、运输配送以及库存管理等合理化对策,并且对烟草商业企业在其物流系统优化的过程中应该注意的一些关键问题提出了建议。

刘丽(2006)认为在工商分离后的烟草商业企业在新形势下提出了取消县级烟草公司的法人资格,设立卷烟营销管理中心的改革方案,目的是为了尽可能地减少中间环节的运作成本,建立大配送、大物流的卷烟现代物流体系。而且提出烟草现代物流系统建设分为三个层次:A、系统平台(烟草行业物流管理中心);B、烟草区域物流配送中心;C、市级烟草物流配送中心。

岳芳等(2008)针对目前烟草商业企业信息化建设的现状,提出以web服务为核心技术,SOA架构下的烟草物流信息集成系统,其可以集成烟草现有的多种形式的信息系统。

(2)烟草工业方面研究

于翔(2007)探讨烟草企业在商物分离基础上,提出工业企业建立基于物流与商流分离的物流系统流程重构具体做法和模式。

关淑红(2008)认为工业企业联合重组、实行多点生产、集团化运作以后,企业内部物流的整合问题日益突出。为适应烟草行业卷烟工业企业跨地区联合重组的发展,解决工商企业卷烟运输对接问题,搞好同一地区工商企业的物流布局是近期烟草行业现代物流建设工作重点。

卢子奎等(2008)主要研究自动化物流系统在烟草工业企业中应急保障能力不足以及在大流量作业条件下存在的瓶颈问题,它们提到利用信息技术对自动化物流系统进行了优化改造,从而提高了物流系统发生故障时的应急保障能力,提高了成品库系统的运行效率,提高了系统的可靠性与稳定性,减少了故障停产时间,降低了工人劳动强度,提高了卷烟发货效率。

(3)烟草工商协同物流

王冬梅(2003)提出采购作业贯穿烟草行业的生产和流通整个过程,合理高效的采购体系能够通过对企业整个生产和流通的协同与完善而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

杨逸文等(2005)对烟草行业供应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当前烟草行业战略改组和改革的实际,从战略、结构功能、具体实施三个层面对烟草行业供应链再造的层次结构作了初步探索。

胡绍峰(2007)分别从供应、制造、分销网络对我国烟草供应链进行详细描述,并从三个方面分别进行集成,以形成烟草企业完整的供应链,使得各节点企业便形成了一个集成化的动态联盟,达到信息共享、作业同步目的。同时,构建和整合烟草商业企业分销网络,建立定量模型对配送中心的布局规划做出实证分析。

金常飞(2009)提出通过构建烟草物流协同体系来整合现有的资源,引入协同理论,研究影响烟草物流业务协同的各主要参数,并应用协同学计算方法,建立烟草物流业务协同的序参量方程,揭示烟草物流业务协同运作的基本机理。同时,建立基于供应链的烟草物流协调度模型,对国家及地区的烟草物流协调程度做出定量评价。

综上所述,国内理论研究领域对于计划经济色彩浓重的烟草行业采购及供应链管理理论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烟草采购及供应链管理的概念、供应链网络构建与路径优化等方面,对于烟草行业的许多领域尚未涉及,更缺乏具有操作层面参考价值的定量化研究。因此,烟草专卖行业要实现其运营效率、效益、效果的不断提升,迫切需要从供应链整合和采购管理整合入手,分步实现各子系统的内部整合以及系统外部整合目标。

(4)自行招标管理

我国烟草行业物资采购、基建工程等各项工作基本上是做到“能招尽招、应招尽招”,全部公开招标。对于金额小、频次高的采购项目,也基本上归类整合,变分散采购为集中招标采购,变零星采购为批量招标采购。招投标是在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采购行为中,招标人通过事先公布采购的条件和要求,吸引众多的投标人按照同等条件进行平等竞争,按照规定程序并组织技术、经济和法律等方面专家对众多的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审,从中择优选定项目的中标人的行为过程。而自行招标是个人或者团体为了满足自身的资源整合针对社会上的资源拥有者发起以通知、标书为媒介的公告,然后供购双方进行的利益交换活动。

从资料分析来看,有关自行招标的研究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招标的流程设计;二是自行招标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自行招标的流程设计:采购招标的目的之一就是利用有限的资金,买到质量好、价格合理的物资。在中国,由于政企合一的现象还存在,因此无论是委托招标还是自行招标,都遵循一定的法规。在我国,“设计+监理”型咨询服务业还不发达,另外,我国大多数承包商使用由国家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布的统一定额。

招标一般具有相对固定的程序: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具体来说,一个项目的招标采购工作涉及以下主要程序:制定采购计划、发放招标文件、只做投标文件、接受投标文件、评标和定标、签署合同,在招标过程中应注意招标方式的选择、招标文件的编写、评标和定标。招标方式上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前者适用于市场竞争性强、企业项目实施留有充裕的招标时间等情况,而后者适用于因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商业机密、施工工期或货物供应时间紧迫、只有少数几家潜在招标人等不适用公开招标项目。

二、研究评述

随着国际化市场竞争加剧,外烟开始抢占中国市场,而我国烟草业发展的矛盾却愈加突显。许多烟草专卖企业虽然开始逐步认识到企业管理模式对于实现企业经营稳定发展的重要性,但是从何调整、怎么调整、怎么评估调整的效果、怎么应对既得利益者的变革压力等问题使得我国烟草业的进一步发展受到限制。根据研究发现,国内烟草专卖企业存在很多问题,比如采购成本高、采购周期长、采购的产品质量达不到要求等,且大部分存在采购计划缺失,无法满足市场需求;与供应商之间的信息缺乏共享;部门间的职能权限不清,合同管理不规范,外部资源管理能力较弱等问题。因此,对烟草专卖企业的业务进行重组非常有必要,一方面能降低企业的采购成本、降低烟草采购周期;另一方面可以增加企业应对快速变化的市场需求,扩大自身应对国内外烟草企业的竞争优势。

自行招标管理中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相对于委托招标而言,企业自行招标往往程序简单,所以很多大型企业或者单位更愿意选择自行招标,对此,国家制定了相关法律。但由于自行招标在我国实行的时间短,还存在很多问题:(1)很多企业主观上不愿意招标,设法规避招标;(2)搞意向内定,玩虚假招标。(3)企业自行招标不如专业机构熟悉。(4)业主自行承办招标,往往只注重自身的利益,而忽视了投标方的合法权益,使招标活动达不到预期的目的,往往事倍功半。(5)评、定标不科学,不严谨。(6)招标结果履行度低。(7)不规范问题:在国企中有较严重的规避招标及暗箱操作行为;而在民营企业或大型家族式企业中,招标采购决策权限较集中于股东或其下属亲信,操作方式简单并多为议标或直接发包,其招标范围也有一定局限性,常导致流标情况发生。不规范问题不仅仅是我国特有的,西方国家也存在类似问题: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多目标的招标过程中如果存在竞标者之间相互勾结的情况,这场招标肯定是不规范的。在价高者得的多目标招标中,招标人如果有一定的法定自由裁量权可以允许投标人在开标之前调整自己的报价,那么他可以通过滥用这一职权来获得投标人的贿赂。招标人从招标中提成的诱因和与之联盟的投标人是紧紧联系在一起的:首先,相互勾结的招标传达了人的决策权的价值;其次,自利的滥用自由裁量权以抽取提成也强制形成了人与招标人之间的“合作”机制。

目前世界上已经形成一个国际化的招标投标市场,但我国招投标方面的法规建设起步晚,招标投标不成熟,存在许多问题。国外所说的自行招标,实际上也是找招标专业机构招标,而我国所说的自行招标是指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企业或团体根据自身的需要自行招标,并不是一切均由业主自行操作的概念,与国外的自行招标有所不同。相对于委托招标而言,企业自行招标往往程序简单,所以很多大型企业更愿意选择自行招标。

烟草行业的自行招标采购目前还没有成熟的案列可供参考,借鉴其他国企自行招标管理的新思想、新方法,开发出适合烟草行业自己的自行招标管理体系,构建其运行机制,对烟草行业实现“更加规范、更富效率”目标,管理创一流,提升内部管理水平,推进烟草和谐成长具有重要意义。

(齐美生,男,安徽省宣城市烟草专卖局党组书记、局长、经理;章回,女,合肥工业大学管理学院硕士生;丁芸,女,安徽省宣城市烟草专卖局企业管理办公室整顿办副主任;程则锋,男,安徽省宣城市烟草专卖局企业管理办公室整顿办主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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