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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供应链金融业务,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3年6月24日
一、供应链与供应链金融
(一)供应链。供应链由企业生产的扩大发展而来,传统的供应链定义认为供应链只是制造企业内部的一个物流过程,是指将企业从企业外部采购的原材料和零部件,通过生产的转换和销售等过程,再传递到零售商或用户的过程。伴随着产业环境的变化和企业间相互协调的重要性的上升,供应链的概念范围从企业内部扩展到企业之间。进入上世纪九十年代,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产业不确定性的增加,企业之间关系呈现出日益明显的网络化趋势。现代供应链的概念也更加注重围绕核心企业的网链关系,包括核心企业与供应商、供应商的供应商、乃至一切前向的关系,以及与用户、用户的用户、乃至一切后向的关系。
从供应链的机构来看,供应链是动态的,并且包括在不同阶段之间的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从图1可以看出,它是从初始供应商向最终用户顺流而下且不断增值的产品和服务的传递过程,也是从最终用户到初始供应商的资金流逆流而上的传导过程;同时,伴随着物流、资金流的运动,信息流也在供应链中交叉流动。(图1)
(二)供应链金融。供应链金融是商业银行基于企业供应链管理的需要而发展起来的一种创新金融服务。供应链金融是指商业银行从整个产业链角度出发,开展全方位服务,将供应链上的相关企业看作一个整体,根据行业特点和产业链上各企业之间的交易关系制定金融服务方案,不仅将资金注入到核心企业,而且更有效地注入到供应链中处于相对弱势的上下游配套企业中,成为了企业尤其是部分中小企业获得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创新方式。
供应链金融最大的特点就是在一个产业供应链中寻找出一个核心企业,以该核心企业为中心点,将供应商、制造商、经销商和最终用户连成一个整体(即M+1+N模式),为整个供应链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供应链金融目前已经成为境内外商业银行共同关注的焦点和新的重要业务增长点。
二、供应链金融业务的重要意义
供应链金融是商业银行站在供应链全局的高度,为协调供应链资金流,降低供应链整体财务成本而提供的系统性金融解决方案。对商业银行而言,供应链金融在风险控制技术上的创新体现为充分利用供应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动产或权利作为担保,将核心企业的良好信用能力延伸到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在营销模式上的创新则体现为以中小企业为市场导向,力图弥补广泛存在于中小企业的融资缺口。从国家竞争力视角看,供应链金融由于能够降低供应链整体融资成本,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压力,增强供应链上企业从事创新的能力,从而有助于提升一国经济的国际竞争力。在实践中,不管是作为供应链核心的大型企业,或是获得融资的中小企业,或是为供应链提供资金流服务的商业银行,又或是为供应链提供物流服务的物流企业,都在积极参与供应链金融活动中强化了自身的竞争优势,同时也获得了巨大的利润。
(一)供应链金融有利于商业银行拓展业务空间,培养优质行业客户群体。《欧洲货币》杂志将供应链金融形容为近年来“商业银行交易性业务中最热门的话题”。供应链金融使商业银行以一种低风险的方式开拓高风险的市场,商业银行服务的主体是整个供应链,信用风险评估也从对中小企业静态的财务数据的评估转到对整个供应链交易情况的评估,将把握单个企业的风险转换为把握供应链企业整体的可控风险。商业银行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不仅开发了新的行业客户群体,更重要的是培育了数量众多的优质客户。过去,商业银行实行大客户战略,重点服务大客户,容易使得信贷授信过于集中,进而导致贷款风险过度集中。通过提供供应链金融服务,商业银行不仅可以分散信贷投放,为中小企业提供广泛的金融服务,改变过于依赖大客户的局面,而且商业银行通过对中小企业物流、信息流的长期跟踪监测,能比较容易获得企业真实的经营资料,从而发现一批成长过程中的优质中小企业客户群。同时,由于商业银行面向的对象由单一企业变为供应链整体,也将为商业银行带来更大的市场和利润回报。
(二)供应链金融可以提升供应链的核心竞争力,促进供应链核心企业及上下游配套企业产、供、销链条的稳固和流转顺畅。近年来,在供应链管理过程中,核心企业将创新重心不断向财务供应链领域转移,从单纯的减少自身资金占压,转变为不断提高供应链整体现金流的稳定性和运行效率。首先,供应链金融可以有效加快核心企业的销售回笼,加快资金周转,提高其资金使用效率;其次,供应链金融通过搭建高效的信息交换平台,可促进合同订单、发货收货、应收应付账款等信息的及时交换,使商业银行得以适时介入具有不同金融需求的供应链各环节,提供具有针对性的金融服务,从而降低整个供应链条经营成本;第三,供应链金融可以稳定核心企业与上下游企业之间的关系,帮助其建立长期战略协同关系,从而有助于企业扩大销售。尽管多数核心企业实力强大,然而一旦供应链中的某个成员出现融资问题,不可避免地就会影响到整个链条的正常发展和竞争力。供应链金融一方面将资金有效注入处于相对弱势的上下游配套中小企业,另一方面将商业银行信用融入上下游企业的购销行为,有效促进供应链战略同盟的形成。从表面上看,商业银行资金注入单一中小企业,但由于供应链的关联性,进入供应链的商业银行资金可以带动整个链条运转,所以核心企业也从供应链融资服务中受益颇丰。
(三)供应链金融是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的重要手段。中小企业融资需求很大,然而受规模和盈利能力的限制,再加上抵质押担保不足、信息不对称、抗风险能力弱等因素,一般较难从商业银行成功申请到贷款,因此常常由于缺乏短期流动资金而错失良机。供应链金融服务最大的特点是在供应链中寻找一个核心企业,并以此为出发点,为供应链整体提供金融支持。在这种服务及风险考量模式下,由于商业银行更关注整个供应链的贸易风险,对整体贸易往来的评估将弱化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本身的限制,使得更多中小企业进入商业银行的服务范围。即便某个企业达不到商业银行的某些风险控制标准,但只要这个企业与核心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稳定,商业银行就可以针对这笔业务授信,并促成整个交易的实现。通过发展供应链金融,商业银行可跳出仅对企业自身信用状况评估的视角,通过深化与核心企业的合作关系,结合贸易背景真实性审查,从企业所处的供应链及其上下游企业间的关系考虑中小企业的还款能力,并基于中小企业在交易过程中的应收账款和存货等资产,对其提供配套融资,从而使中小企业获得商业银行信用支持,获得更多的发展机会,这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大大缓解了因企业自身的特点所带来的融资限制。
(四)供应链金融有助于第三方物流企业业务范围的拓展和竞争优势的形成。对第三方物流企业而言,通过与商业银行合作深度参与供应链金融,使其得以控制全程供应链,为其创造了新的增长空间,提升了综合价值,稳定和吸引了众多客户。在现代物流业务中,激烈的竞争使基础性的物流服务如仓储、运输的利润率下降到较低水平,已没有进一步提高的可能性。现代物流的主要利润来源已经转向各种增值服务,如物流方案设计、包装分装、多式联运,供应链末端的金融服务日益成为物流服务的一个主要利润来源;另一方面,供应链金融使物流企业与供应链的合作加深,有助于形成其自身的竞争优势。在供应链管理模式下,企业逐渐转向强调跨企业界限的整合,使得顾客关系的维护与管理变得越来越重要。物流管理已从物的处理提升到物的附加值方案管理,可以为客户提供金融融资的物流供应商在客户心中的地位会大幅度提高。
三、供应链金融的主要融资模式
(一)供应链金融产品分类。(图2)
(二)供应链金融主要产品介绍
1、应收账款融资模式。以未到期的应收账款向金融机构办理融资的行为,称为应收账款融资。应收账款融资一般是为处于供应链上游的债权企业融资。债权企业、债务企业(下游企业)和银行都要参与其中,且债务企业在整个运作中起着反担保的作用,一旦融资企业出现问题,债务企业将承担弥补银行损失的责任,这样银行就进一步有效地转移和降低了其所承担的风险。
2、仓单质押业务。仓单质押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以仓单为质押物,给予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出质人)一定金额融资的授信业务。仓单可以分为标准仓单和非标准仓单。标准仓单是指由期货交易所统一制定的,由期货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在完成入库商品的验收、确认合格后签发给货主并在期货交易所注册生效的提货权凭证。标准仓单经期货交易所注册后,可用于进行交割、交易、转让、抵押、质押和注销等。非标准仓单是指由商业银行评估认可的第三方物流企业出具的,以在生产、物流领域有较强变现能力的通用产品为形式表现的权益凭证。从中国商业银行与第三方物流企业合作物流金融的业务领域出发,非标准仓单质押业务更具有代表性。
3、保兑仓融资模式。保兑仓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以控制经销商向生产商购买的有关商品的提货权为手段,为经销商提供融资授信,并对应其销售回款的金额逐笔释放货物的货权。在此过程中,商业银行会尽可能争取生产商对经销商付款的担保或对货物的回购责任,并争取由可以信任的第三方物流公司为货物进行全程监管,以规避业务风险。
4、动产质押业务。动产质押业务是指银行以企业的自有动产作为质押物向企业办理融资的业务。动产质押业务能有效地盘活企业资金、拓宽融资渠道,供应链上的上游企业和下游企业均可申请办理此项业务。
5、未来货权质押融资。未来货权质押融资指企业采购物资时,凭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融资支付货款,然后凭融资机构签发的提货单向卖方提取货物的业务。其特点是以企业未来货权进行质押来获得融资,无需额外担保、抵押。
四、我国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现状
国内供应链金融始于1999年深圳发展商业银行在当地开展业务时进行的探索与尝试。2005年深圳发展商业银行在全国率先推出“供应链金融”服务,经过几年的探索,目前已初步整合了20多项产品和服务,包括动产现货质押、提货担保、先票/先款后货、成品油提单质押、国内保理、商票保贴、未来货权开证业务等产品,建立起供应链金融运营体系。
伴随着深发展供应链金融业务的成功开展,国内很多商业银行也积极发掘其中的巨大市场,并投身到供应链金融业务,提供“供应链融资”、“贸易融资”、“物流融资”等名异实同的类似服务。紧跟着深发展、民生、浦发、招商等中小商业银行和四大商业银行也相继推出供应链金融服务。如工行依据供应商与核心企业之间的真实交易关系和付款约定,以订单或应收账款所产生的现金流作为还款来源,向中小企业提供供应链融资产品,重点支持大型优质企业的上下游中小企业;中国银行陆续推出“融货达”、“融信达”、“TSU”、“供应商融资项目”等一系列集银行、保险、物流、保理等业务特点于一身的供应链金融服务;浦发银行提出“供应链融资”的整体服务解决方案,将供应链融资服务、供应链电子化服务和离岸银行服务统一于“供应链金融”的服务方案中,提供的服务包括信用服务支持、采购支付支持、存货周转支持和账款回收支持。民生银行推出动产质押业务与应收账款及票据的全系解决方案等。同时,渣打、汇丰等以传统贸易融资见长的外资商业银行,也纷纷加入国内供应链金融市场的竞争行列,供应链金融服务成为热点。
五、对商业银行发展供应链金融的一些想法及建议
(一)加强供应链金融的风险管理。供应链金融业务伴随着资金、货物商品、单证仓单等的流动,也存在着信用风险、市场风险、运营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各种潜在风险。因此,商业银行如何结合风险来源加强相应的风险管理,有效控制风险,是供应链金融业务能否成功的关键。
1、选择基础条件较好的产业链群。鉴于供应链金融对于我国商业银行来说还属于较新的业务,应当采用稳步推进的原则,选择生产经营稳定、与商业银行合作程度较高的产业链群,如钢铁、汽车、石化、电力、电信、煤炭等,产业链比较完备、行业秩序良好、与商业银行合作程度较高,以后再逐步扩大运营范围至其他行业。另外,商业银行在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时要选择具备一定的规模,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商业信誉和影响力的核心企业,同时,不断优选供应链成员企业,通过调阅财务报表、查看过去的交易记录和实地调查等多种手段,帮助核心企业制度性地评估供应链成员企业,对各合作企业进行严格筛选,保证供应链及供应链金融的有效发展。
2、通过多方合作加强对融资企业的监管。为了防止供应链上单个融资企业的问题引发整个供应链的灾难,商业银行应选择一个强大有实力的物流企业并与其信息共享、充分合作,加强对融资企业的信用管理。物流企业可为供应链提供信息、仓储和物流等服务,帮助商业银行监控物流和企业动产,达到商业银行控制货权的目的。商业银行在给整个供应链融资和服务的过程中也会掌握整个供应链企业的经营信息,减少企业与商业银行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有助于提高商业银行防范风险的能力。为保证信息传输的及时准确,实现信息共享,促进成员间加深信任,商业银行可依托互联网技术,通过ERP系统平台,利用EDI等信息处理技术,建立物料与资金数据高度共享的信息网络,以保证物流、资金流与信息流的协调,实现供应链金融服务与物流、信息流活动的无缝整合,形成一种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共同创造、共同发展、共享成果的共赢关系。
3、建立应急处理机制。供应链金融是多环节、多通道的一种复杂系统,容易发生一些突发事件。因此,必须建立相应的预警系统与应急系统,对突发事件的发生有充分的准备。商业银行要时刻关注供应链运作情况,掌握供应链企业的内部薄弱点,观测外部环境的发展趋势,对于一些偶发但破坏性大的事件,必须预先制定应变措施和相应的工作流程。同时,要建立一整套预警评估指标体系,当指标偏离正常水平并超过某一临界值时发出预警信号,在预警系统做出警示后,启动应急处理预案,运用各种技术手段、工具或方案,规避、降低或管理最大最紧要的风险。
(二)对供应链金融实施方案进行优化。供应链金融实施方案就是指商业银行在有约束条件或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在对供应链上下游企业提供供应链金融服务时所制定的决策方案。对供应链金融实施方案进行优化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实现流程再造提高服务效率。世界先进商业银行的经营实践表明,流程再造有利于商业银行更好地为客户提供迅捷、有针对性的服务,而这正是供应链金融的内涵。特别地,商业银行应针对供应链金融的特点对中小企业信贷业务流程进行设计改造。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呈现出额度小,频率高,要求速度快,时效性强等特点,其与商业银行传统的信贷审批制度极不相符。因此,就需要商业银行适度下放贷款审批权限,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办贷链条,优化授信流程,提高信贷审批质量和效率,从而使其能够更好地适应中小企业资金需求的特点。如由总行信审部成立专门的贸易融资业务审批室,分行一级抽调审批人员在贸易融资部进行该项业务的审批,提高贸易融资业务的审批效率。
2、尝试业务外包。所谓业务外包就是将供应链金融中不属于商业银行核心业务的部分物流、信息流管理工作予以外包,主抓资金流的管理与控制。建立物流监管方合作和评估体系,通过合格第三方的仓储、运输和现场监管的专业操作,实施物流监控。业务外包不仅可以使商业银行更加专注于资金流的管理与控制,同时也在很大程度上有利于风险的转移和分散。
中图分类号:F830.5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4392(2011)09-0038-03
一、供应链金融的概念
关于供应链金融,研究中存在多种解释,从金融机构的视角来看,供应链金融简单来说就是金融机构为供应链上企业提供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的一种服务模式。供应链金融的操作模式是在供应链中选择一家核心企业(一般为大型企业),金融机构以核心企业为中心,通过对信息流、物流、资金流的有效控制或对有实力关联方的责任捆绑,向上下游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供应链金融主要涉及三个主体:金融服务的提供者―金融机构,金融服务的需求者―核心企业和上下游企业,提供货物仓储、配送、监管等服务的辅助部门―物流企业。
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发展,避免了供应链因资金短缺而导致的断裂。在供应链中,竞争力较强、规模较大的核心企业处于强势地位,往往在交货、价格、账期等贸易条件方面对上下游配套企业要求苛刻,而这些企业多是中小企业,难以从金融机构融资,造成资金链十分紧张。Demica公司(2007)研究报告指出,73%的欧洲大型企业一方面不断向其供应商施加降价压力,另一方面又不断延长向这些供应商付款的账期,导致许多供应链面临资金断裂的风险。供应链金融业务将资金有效注入相对弱势的上下游中小企业,解决了中小企业融资难和供应链资金失衡问题。同时,供应链金融业务将银行信用融入了上下游企业间的购销行为,增强了其商业信用,巩固了中小企业与核心企业间的长期协同关系,提升了供应链的整体竞争力。
二、供应链金融的特点和主要业务模式
(一)供应链金融业务的主要特点
1.从供应链整体出发进行融资准入评价。传统的银行信贷业务仅关注企业本身,供应链金融的服务对象是整条供应链,是系统安排下的一(金融机构)对多(企业)融资,信用风险评估从对中小企业静态财务数据评估转为对整条供应链效率的评估。在供应链融资中,核心企业的财务实力和行业地位,以及其对整条供应链的管理效率具有决定性作用,上下游中小企业的融资准入资格取决于其在供应链中的重要性以及与核心企业的交易历史,金融机构以核心企业的实力和信用为中心,将融资服务向上下游中小企业拓展。
2.融资资格严格限定于企业间贸易背景。一般认为,供应链金融是贸易融资的延伸与拓展。所谓贸易融资,是指商业银行向从事国际贸易的企业提供流动资金融资,贸易融资强调的是特定交易环节交易双方的信用状况和贸易的真实背景。供应链金融突破了买卖双方形成的基础贸易交易关系的局限,以供应链上下游企业间的贸易关系为纽带,使融资活动沿着产品的贸易链条将供应商、生产商、分销商、消费者联结在一起,对整个链条的资金流进行合理的安排与管理。与贸易融资相比,供应链金融强调的是一个贸易链条上的多重贸易关系,尤其是上下游中小企业与核心企业间的贸易关系。
3.融资担保模式多为动产抵押。由于中小企业的固定资产仅占企业资产的很小一部分,应收账款、存货等动产占据大部分资产,因此供应链金融业务中普遍采用的担保模式是动产担保。深圳发展银行和中欧国际工商学院的研究指出,国际银行供应链融资的关键词是“应收账款融资”,国内银行供应链融资的关键词是“存货融资”,无论是应收账款融资还是存货融资都属于动产融资范畴,这种担保方式符合中小企业的资产结构特征,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中小企业融资担保难问题。在贷款偿还方式方面,供应链金融强调还款来源的自偿性,即将企业的销售收入自动导回银行的特定账户,以此归还贷款或作为归还贷款的保证。
4.往往需要引入物流企业。供应链金融业务一般需要银行与物流企业进行战略合作,为上下游企业提供各类金融服务,其中银行居主导地位,物流企业发挥辅助作用。在该模式下,银行向企业提供动产或货权质押融资服务,物流企业由于在质押物监管及价值保全、资产变现、市场动态监测等方面具有优势而承担“物控”和“货贷”职能,这样双方能在供应链金融平台上形成优势互补,实现共赢。
(二)供应链金融主要业务模式
供应链金融的主导业务是融资类产品,在此基础上派生出其他中间业务类产品,而融资类产品是典型的动产质押业务。
1.存货质押。存货质押是供应链融资业务中最基础的产品,是指借方企业以其拥有的动产作为担保,向银行出质,同时将质物转交给具有合法保管动产资格的第三方物流企业进行保管,以获得贷款的业务活动。存货质押融资业务是物流企业参与下的动产质押业务。存货质押又可分为静态质押和动态质押,在静态质押下,质押物不允许以货易货,借款人必须还款赎货;动态质押是设定质押物价值的最低限额,允许限额以上的质押物以货易货。仓单质押是存货质押的衍生业务,是借款企业以第三方物流企业开出的仓单作为质押物向银行申请贷款的信贷业务。
2.预付款业务。预付款业务是存货融资的进一步延伸,指企业(买方)从银行取得授信,在交纳一定比例保证金的前提下,由银行向卖方支付全额货款,卖方按照购销合同以及合作协议书的约定发运货物,货物到达后即设定质押,作为银行授信的担保。保兑仓是一种新型预付款业务,它是在企业(买方)交纳一定保证金的前提下,银行贷出全额货款供企业向卖方采购,卖方出具全额提单作为质押物,买方分次向银行提交提货保证金,银行再分次通知卖方向买方发货。
3.应收账款质押。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是指企业将应收账款作为质押物,向银行取得短期贷款的一种担保融资方式,目的是增强资产的流动性,使融资费用与其业务周期同步。应收账款融资期限一般不超过90天。所有应收账款均可作为担保物,但贷款额度要在所有应收账款中扣除不合格的应收账款,再按照一定的折扣率确定。在国外,应收账款被认为是最有价值的动产担保物,据调查,在美国动产担保的70%以上是应收账款。供应链金融业务中比较常用的应收账款质押方式主要有保理、票据池融资、出口应收账款池融资等几种类型。
除上述融资业务外,供应链金融还包含多种中间业务服务,如财务管理咨询、现金管理、结算、资信调查、汇兑,等等。
三、天津供应链金融发展基本情况及前景
(一)天津供应链金融业务开展基本情况
目前,多家金融机构在供应链金融业务方面进行了积极尝试,围绕中小企业在企业运营各方面的核心需求,利用新型信贷产品,沿企业价值链锁定中小企业赖以生存的核心企业,以其现金流和物流为突破口,切入中小企业的业务经营链条,从而纾缓中小企业业务困局。如,天津银行采取收取保证金、货物监管、仓单质押等方式开办信贷业务,推出了存货质押第三方监管授信、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专利权质押贷款、商标权质押贷款等业务;天津农商银行开办了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及股权质押、应收账款质押等贷款业务;民生银行建立了包含供应商融资、动产贷在内的特色产品体系;工商银行推出了出口双保理业务、进口代付业务、融资性买断型出口双保理业务、预付货款项下付汇理财通业务;渤海银行在进口汽车供应链融资方面进行了探索与尝试。目前,金融机构推出的供应链金融业务多为动产质押贷款业务,据统计,2010年全市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贷款中,抵(质)押贷款占比达到86%。由于供应链金融的核心是对中小企业的集群划分和整体评估,强调以系统论的视角面对中小企业市场,有助于金融机构在降低风险与成本的基础上,培育数量众多的客户群体,因此,供应链金融正在成为多家金融机构积极拓展的新业务。
(二)天津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的优势与前景
1.多条产业链条渐趋完备。目前,天津已经形成了航空航天、船舶、石化、新能源、信息、医药、钢铁等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各行业的产业链条渐趋完备。另外,天津已确定至2012年,将陆续建成20条具有较高水平的较大规模的循环经济产业链框架,主要包括4条化工行业循环经济产业链、3条钢铁行业循环经济产业链、2条汽车行业循环经济产业链,以及电子信息行业、生物医药行业循环经济产业链等多条产业链。产业链条的发展与完善,为供应链金融业务发展打好了基础。
2.市场主体齐全。在天津各条产业链条中,都集聚着一批处于龙头地位的核心企业。比如,乙烯产业链条上的大乙烯项目,钢铁产业链条上的天铁集团、荣程钢铁等大型钢铁企业,汽车产业链条上的天津一汽夏利和丰田汽车总装厂,电子信息产业链条上的摩托罗拉、三星等通讯集团公司,生物医药产业链条上的天津医药集团、天士力集团等龙头企业。这些核心企业规模大、实力强,在同行业中具有优势地位和良好的信用,对整个产业链条的信息流、物流和资金流具有较大影响。在产业链条中,更多的企业是中小企业,据统计,截至2010年末天津市中小企业已达16.6万家,占全市企业总户数的99.9%,其中工业、交通运输及仓储业、批发和零售业中小企业占全部中小企业的60%。产业链条上的核心企业和上下游中小企业,构成了供应链金融服务的需求主体。
中图分类号:F830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13X(2017)04-0001-03
2016年以来,台湾政局发生重大变化,两岸关系形势趋于复杂。两岸目前的首要任务就是维护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成果,维护台海地区和平稳定,按照经济先行原则,台商将继续在海峡两岸关系中扮演重要的角色。两岸通商以来,经济形势已经发生了显著变化,未来两岸可加强在供应链领域的合作,一方面避免两岸产业的恶性竞争,另一方面促进两岸产业升级互补,结成产业联盟。互联网金融近年在中国大陆迅猛发展,台湾也正在这方面努力,海峡两岸若能将互联网金融嵌入供应链金融,将极大便利两岸供应链领域的经济整合。本文即在两岸金融合作和两岸金融合作先行先试政策基础上,对海峡两岸互联网金融在供应链融资方面的嵌入模式进行设想,希望有助于促进两岸经贸往来。
一、供应链金融业务界定
为方便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展开和相关问题的研究,全球供应链金融论坛[全球供应链金融论坛参加组织:The 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ICC)Banking Commission,BAFT,The Euro BankingAssociation(EBA),Factors Chain International(FCI),The International Trade and Foffaiting Association(ITFA),The International Factors Group。](GlobalSupply Chain Finance)制定了“供应链金融技术标准定义(Standard Definitions for Techniques of SupplyChain Finance)”手册,将供应链金融定义为:为最优化管理供应链流程和交易中的营运资本和流动性而使用的融资及缓解风险的实践与技术,主要应用于赊销交易,并由供应链中的采购订单、发票、应收账款、其他权利,以及发货前、后等事件驱动。手册对隶属于供应链金融的业务框架图进行了界定(如图1所示)。
应收账款购买类业务包括一系列业务,特征是商品和服务的卖方通过出售全部或部分应收账款给资金提供者而获得融Y。应收账款购买类项下四类主要业务之间并没有明显的分界线,实施中很多操作也是相似的,只是产生于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带有当时的一些特征,但目前都在使用中。
应收账款贴现可以针对单独一笔应收账款,也可以针对卖方的应收账款篮子。资金提供者根据买方的信用状况确定给予购买买方应收账款的价格,到期时可由买方直接支付款项给资金提供方,也可以由卖方收到款项后再支付给资金提供者。应收账款贴现可以是带追索权的也可以是不带追索权的。福费廷中资金提供者贴现购入的则是带有独立于实物交易的支付承诺的可转让票据,如本票和汇票。保理业务的特征则在于保理机构作为资金提供者提供资金后获得应收账款所有权,还要负责从买方收取款项,过程中通常有信用保险机构的介入。应付账款融资这一业务的名称来自于其通常是买方牵头的业务,但实际上,资金一般仍是提供给卖方,买方只是起到介绍的作用。
贷款类业务是另一类供应链金融业务,它通过贷款而不是购买的方式提供资金。以应收账款为基础的贷款,资金提供者可能以预期的应收账款回收作为提供贷款的基础,但却不是购入应收账款;分销商融资是贷款给大型制造商的分销商,以弥合其购入存货和再出售存货时间差内的流动性缺口,资金提供者也没有购入任何资产,同样也是以预期销售的收入作为贷款回收的基础。存货融资中资金提供人以预期存货的未来销售收入为基础提供资金,为保障资金的安全性,虽然不是购入存货,但会对存货实施某种控制。装运前融资通常以某个可信的买方购买订单为基础,资金提供者向卖方提供购买原材料、进行生产或对半成品进行加工的资金。
综上,不管是应收账款购买类还是贷款类业务,供应链金融业务的显著特征都是融资由事件(发票、应收账款、票据、发货前后等)驱动的,事件表明其为真实交易,因此融资风险相对较小。
二、基于供应链金融业务的网络融资模式
1990年开始,台湾企业对外投资金额不断攀升,其中对中国大陆投资的增长最为快速,累计自1991年至2016年11月底止,台商对中国大陆核准投资占其对外投资总额的60.1%,位居第一位。在其投资集中的行业中已经形成生产供应链的布局,且其供应链布局已经显著当地化,带动了大陆地区系列产业,解决了大量的劳动力就业问题,其已与投资所在地的经济民生息息相关。2013年的台商撤资大陆就引发了学者对“引发整个产业供应链消失”的忧惧,其撤资的原因之一就是资金流遭遇困境,难以为继。台商作为在两岸关系未来发展中的关键角色,如何将其留在大陆,是值得关注的问题。下文即在前文关于供应链金融业务介绍的基础上提出一种网络融资模式并对其可行性进行分析。
(一)模式介绍
1.运作方式
建立为台商供应链金融业务服务的网络融资平台。如前所述,供应链融资是事件(采购订单、应收账款、发票等)促发式的,资金提供者根据融资方的采购订单、应收账款、发票以及存货信息等核实赊销信用,提供资金。在该平台上,资金提供的基础也是事件信息的真实性,因此,要求事件双方分别在平台提交事件相关凭据,双方提交的事件资料匹配,即可在平台上以P2P方式融资。平台在设计时,按行业区分模块,企业需在选定的行业模块内提交注册信息,以便于资金提供者控制行业风险。
建立二级市场的平台融资模式,将资金提供者分为高级资金提供者和一般资金提供者,初级债权市场中,高级会员一次性全额放款,高级会员可以选择持有至到期日,也可以在债权转让市场中将债权卖给多个一般会员。一般会员取得债权后,借款人每月就直接向其还款,一般会员原则上应该持有至到期日。
平台建立之初可以采用政府资助的方式,待运营成熟平台可以自负盈亏时再转为全私有化的平台。这样做,一方面在实施期初可以彰显平台的政策导向作用,另一方面在实施中后期也能够满足市场化运营的要求。
2.风险控制
(1)平台注册环节。供应链融资事件涉及的双方(一方为融资方、另一方为交易对手但是非融资方)都需要在平台注册,提交相关工商登记资料和基本银行账户信息,待平台审核后,才能够通过成为正式会员进行后续融资事宜。
(2)信息匹配环节。不管是采购订单、应收账款、发票、存货或其他权利事件,都在引发事件和完成事件的交易双方,且双方信息资料应是相互匹配一致的。因此,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在平台融资时,不管是供应链的上游企业还是下游企业,都应和交易对手一起在平台提交相关事件材料。
(3)具有信息优势的机构介入环节。应收账款、存货等信息可以要求取得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或资产评估师的价值评估;信用状况可以要求获取信用保险或平台上其他成员的担保以增加融资的可信度;不同行业的业务特点和资金流特征大不相同,银行等金融机构若作为资金提供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具有优势的对象进行资金融通。
(二)可行性分析
1.台资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
融资历来是中小企业的问题,台湾在大陆企业也难免受到这一问题的困扰。台资企业主要采用三种方式进行融资:向台湾本地融资、向大陆所在地融资、向第三地及外资银行融资。
台商在大陆地区企业为大陆法人,其向台湾地区银行进行融资受到《台湾地区银行对大陆地区之授信、投资及资金拆存总额度计算方法说明》的限制。该法规定,台湾地区银行对大陆地区之授信(放款、透支、贴现、保证、承兑)、投资及资金拆存总额度,不得超过其上年度决算后净值(以银行上一会计年度股东会承认的盈余分配后)的一倍。另外,从担保角度来看,借款人也很难通过提供保证人或担保品的方式获得台湾地区银行的授信,因为,该法规定担保人的资质要求和对担保品的要求较高,如,对保证人的要求是:国际清算银行、国际货币基金、欧洲中央银行、欧洲联盟、大陆地区以外债信良好之国家或地区之中央政府或中央银行,台湾地区的信用保证机构及国际合作发展基金,经银行内部评估认定信用品质不低于借款人且其信用不低于银行内部信用评等排序前三分之一的借款人,或者是非属大陆地区法人或其于第三地区设立之分支机构;对担保品的要求是:在贷款银行的现金存款、黄金、台湾地区中央或直辖市政府所发行的国库券或公债、大陆地区以外债信良好的国家或非营利国营事业所发行之债务工具等。
中小企业融资本就是大陆地区的一项资金融通困境,加上大陆地区和台湾地区两地文化制度方面的差异、台商资信难以甄别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台商在大陆就更难获得融资。
台商向第三地或外资银行融资也很难实施。第三地银行主要面向当地金融市场,满足当地市场的融资需求;在大陆的外资银行意在占据市场,其服务对象侧重于跨国公司或大陆的大型企业,向中小企业的融资本就少,分配给台资中小企业的就更少了。
2.互联网金融的政策支持
2015年4月国务院印发《中国(福建)自由贸易区总体方案的通知》,提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是新形势下推进改革开放和深化砂毒济合作的重要举措”,“福建省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大胆实践、积极探索、统筹谋划、加强协调,支持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推动两岸金融合作先行先试”。2016年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实施方案,提出“发展互联网金融新业态。搭建安全、高效的在线支付平台,支持金融机构和互联网企业依法合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快发展互联网金融服务。推进互联网金融云服务平台建设。”
3.中国大陆互联网P2P平台的发展
截至2016年12月底,网贷行业正常运营平台数量达到2448家,2016年全年网贷行业成交量达到20638.72亿元,相比2015年全年网贷成交量(9823亿元)增长了110%。2016年网贷行业投资人数与借款人数分别约为1375万人和876万人,较2015年分别增加134.64%和207.37%。缺乏规范的P2P网络借贷平台出现了诸如平台失联、提现困难、平台跑路、平台诈骗等很多问题,2015年全年问题平台达到896家,是2014年的3.26倍。鉴于此,2015年开始,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对P2P平台进行规制,使得2016年的P2P平台数量较2015年有一定程度的减少,但是,P2P网络借贷的交易量并未因此下降,反而较2015年有大幅的上升,2016年1月至2016年12月网贷成交量月均增速为5.15%,一定程度上表明P2P网贷行业开始进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道。
P2P网络借贷平台的数量和投资人数都表明网络式的资金融通方式在大陆地区已经越来越被人们所接受。
综上,在大陆台资中小企业面临着融资难问题;福建省作为两岸金融合作先行先试的试验区,可以在解决台商资金方面有所创新;中国大陆的P2P平台近些年的长足发展累积了经验,正在走向规范发展的道路。若能加以利用,解决或缓解台商资金问题,有利于两岸经贸关系的开展,继续发挥台商在两岸关系中的重要作用。
(三)模式运营环节的进一步分析
台资大陆企业难以获得融资的关键有二:一是不同的文化制度背景和信息不对称难以从大陆地区融资;二是受到《台湾地区银行对大陆地区之授信、投资及资金拆存总额度计算方法说明》的限制难以从台湾地区融资。平台模式若能解决或缓解这两个问题,那就有利于台资大陆企业的资金融通活动。从这方面来看,平台设计可以在以下几点上利于解决这些问题。
第一,供应链融资中上下游企业均需要在平台注册,提交工商登记和银行账户信息,并由平台进行线下审核。某企业在平台进行融资时,不仅自己要提交供应链环节事件相关资料,交易对手也需要提交该事件的相关材料,两者相互匹配后,该企业的融资需求才能在平台上出现。因为供应链是上下游企业之间的一种联系,任何活动都由对应的双方和对应的记录构成,因此,要求交易双方共同提供事件相关材料,可以印证其真实性,实际上也提供了一种隐形保证,即使未来筹资者违约,原交易另一方由于曾在平台提供过佐证材料,双方利益已经基于“声誉机制”捆绑在一起,减少了违约的可能性。
第二,截至2016年11月,台湾金管会已核准13家台湾银行赴中国大陆设立分行,其中28家分行已开业(土银-上海/天津/武汉、合库-苏州/天津/福州、-银-上海/成都/厦门、华南-深圳/上海/福州、彰银-昆山/东莞/福州、国泰世华-上海/青岛/深圳、中国信托-上海/广州/厦门、兆丰-苏州/宁波、台银-海/广州/福州、台湾企银-上海/武汉),三家银行设有代表人办事处。这些分行可以共享其台湾总部关于台商在其本土的背景信息,其征信信息共享至平台,能够进一步降低信息不对称。
第三,根据《台湾地区银行对大陆地区之授信、投资及资金拆存总额度计算方法说明》,台湾银行向大陆企业(包括台资企业)提供的应收账款购买、票据贴现、保理等供应链融资业务所涉及的金额是不用计入对大陆地区的授信的。在自贸区内的台商网络借贷平台中引人台湾银行,有利于向台商提供资金,也有利于台湾本土P2P行业的发展。
一、供应链金融的风险特征
供应链金融风险是指商业银行在对供应链企业进行融资过程当中,由于各种事先无法预测的不确定因素带来的影响,使供应链金融产品的实际收益与预期收益发生偏差,或者资产不能收回从而遭受风险和损失的可能性。很多风险因素都影响着供应链金融的正常运作,了解并识别这些可能产生的风险因素,对商业银行来说非常重要。
1.自然环境风险
主要表现在地震、火灾、意外的战争以及其他各种不可抗拒的原因对企业造成的损失等,这些损失影响到供应链的某个节点企业,就可能影响到整个供应链的稳定,使供应链中企业资金运动受阻或中断,生产经营过程遭受损失,既定的经营目标、财务目标无法实现,进而使商业银行蒙受巨大损失。
2.政策风险
当国家经济政策发生变化时,往往会对供应链的资金筹集、投资及其他经营管理活动产生重大影响,使供应链的经营风险增加。例如,当产业结构调整时,国家往往会出台一系列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对一些产业进行鼓励,为企业投资指明方向;或者对一些产业进行限制,使供应链企业原有的投资面临着遭受损失的风险。
3.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主要是指由于市场发生变化,使企业无法按原定计划销售产品而给商业银行带来的还款风险,其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一是预测失误;二是出现新的替代品,从而导致企业销售计划落空,资金链条断裂。
4.信用风险
中小企业信用缺失是国内商业银行贷款营销中的主要难题。主要原因在于中小企业管理不规范、技术力量薄弱、资产规模小、缺乏对自身信用的管理和资信不足等问题;信用缺失成为制约商业银行面向中小企业发展信贷业务的重要“瓶颈”之一。
5.法律风险
供应链金融业务是一项业务创新,产品不断推陈出新,业务模式多样,相对于传统业务其标准化程度较低。在信用捆绑、货物监管、资产处置、交易文本的确定等诸多方面涉及一系列新的法律问题,现有法律很难完全覆盖,这也会给供应链金融业务带来法律风险,法律环境的变化将诱发供应链经营风险,从而危及商业银行。
6.企业文化差异的风险
供应链一般由众多企业构成,这些不同的企业在经营理念、企业制度、员工职业素养和核心价值观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这种差异性导致对相同问题的不同看法,并采取不一致的工作方法,从而可能造成供应链的混乱。
7.信息传递风险
由于每个企业都是独立经营和管理的经济实体,供应链实质上是一种未签订协议的、松散的企业联盟,当供应链规模日益扩大、结构日趋复杂时,供应链上发生错误信息的机会也随之增多。信息传递延迟将导致上下游企业之间沟通不充分,对产品的生产以及客户的需求在理解上出现分歧,不能真正满足市场的需要。这种情况将可能给商业银行传递一种不正确或有偏差的信息,影响商业银行的判断,从而带来风险。
8.行为风险
即不管用意多么良好,供应链金融在办理过程中会因为无意中犯错而给商业银行带来损失,较危险和较难于注意到的是商业银行员工出于好心而犯的错误。行为风险是商业银行在办理供应链金融业务时管理人员所面临的核心管理问题。
二、供应链金融业务风险管理两大难点
难点之一:操作风险。银行在供应链金融业务中通过物流和资金流的封闭控制,可将借款人自身信用状况与信贷资金安全进行有效隔离,但会显著增加银行风险管理链条,诸多风险控制细节使其操作复杂性远高于传统授信业务。根据调查导致供应链金融业务操作风险的原因可大致归纳成人为、流程和外部事件三大因素。
1.人为因素导致的操作风险
例如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自有的棕榈油存货质押,在某行开立数百万美元国际信用证,银行委托某物流仓储企业对质物实施现场监管,但银行在一次实地巡库中发现,监管方在未接到银行放货指令的情况下,违规将质物全部出库,使银行债权悬空,形成资金损失;某石化企业集团以燃料油、组分油等能源产品质押,累计在某行开立1亿多元银行承兑汇票,由于企业资金链断裂,银行不得不将质物进行拍卖,但在拍卖前的资产评估中意外发现质物已被企业故意注水,价值大幅下降,难以覆盖全部授信敞口。上述两起风险事件均是由于第三方物流仓储公司现场监管人员渎职或与借款人联手欺诈等人为因素造成的操作风险,银行对物流仓储机构准入审查不严、巡核库工作流于形式也是导致风险的重要原因。
2.流程因素导致的操作风险
例如某行在对某汽车经销商不良贷款追索中发现,根据本行质物库存台帐,其为企业开立的5张银行承兑汇票,汽车制造厂商尚未履行发货义务,遂发函要求汽车制造厂商承担退款责任,但该厂商表示,银行开立的银行承兑汇票项下车辆大部分已被该汽车经销商提取,根本不存在退款问题。由于银行与厂商签订的三方协议存在重大缺陷,对如何认定厂商完整履行发货责任没有任何明确约定,给银行债务追偿带来很大难度。银行在供应链金融业务操作中,必须杜绝各类合同、协议和操作流程设计中的明显漏洞,并应严格按照既定流程办理业务,否则会给内外部欺诈留下可乘之机。
3.外部事件因素导致的操作风险
例如某行为某汽车经销商发放1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以企业自有的100余辆库存车辆进行质押。某日,该行突然接到合作仓储监管方的报告,该汽车经销商的社会债权人将该行大部分质物哄抢一空,银行虽立刻派人到现场处置,但仅控制车辆5辆,其余质物去向不明。外部突发事件是供应链金融业务中需特别关注的风险,银行应确保监管仓库和场地的安全设施到位,还应购买足额商业保险防范质物因如火灾、盗抢等外部事件造成的损失。
难点之二:法律风险。2007年《物权法》对动产担保做出诸多制度安排,如明确动产抵押效力、明确动产抵押登记原则、引入动产浮动抵押以及丰富权利质押内容等,对银行发展供应链金融业务具有重大意义,但受困于一些法律“瓶颈”,银行在业务操作中依然面临较大法律风险,限制了该业务的快速发展。
1.动产浮动抵质押制度亟待完善
首先,动产“特定化”在供应链金融业务实践中是一个重大难题,用作浮动抵质押的动产大多属于种类物,如原油、钢材、有色金属、棉花、粮食等大宗货物,同类货物彼此间具有完全可替代性,银行在进行浮动抵质押操作中,无须编制抵质押物详细清单,仅以重量、体积等对抵押物进行形式控制,在进行债权追索时,如何对质物与非质物进行严格区分,只能视银行监管严密程度而定。其次,目前各地还未广泛办理动产浮动抵押登记工作。如果银行无法办理动产抵押登记,一旦借款人将已抵押的动产再次与善意第三人进行交易,银行将无法行使对抵押物的优先权。另外,在已办理登记的工商部门也不接受银行进行的查询,债权人无法了解抵押物权属状况,也无从了解自己是否享有优先权,可能产生重复抵押风险。
2.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管理需进一步完善
目前《物权法》已明确应收账款质押融资的法律地位,但在实际操作中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管理仍存在一定缺陷,管理机构对登记内容撰写没有规范性要求,不“确切”的登记内容将造成债权银行无法顺利确权,存在重复登记可能性,进而影响担保效力。另外,在应收账款质押业务中还存在诸如应收账款债权的实现途径、质权生效条件、登记优先顺位关系等一些有待法律解释及明确的方面。
三、我国供应链金融业务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1.国内集团企业的资金管理职能没有得到重视和明确
由于国家缺乏相关的专业知识支持,集团资金的专业化配置管理缺乏相应专业人才的打理,很多企业甚至搞不清资金管理部门和投资部门的区别,以至于资金的风险性没有得到很好的重视。对于很多集团性金融方案没有相关的市场敏感或合理化管理制度,给集团性企业带来很多资金链上的危险。国内曾经倒下的几个大公司多多少少与资金管理粗放化有关。
2.信用环境复杂
国际上贸易还有国际信用证,国内的贸易反倒不能使用国内信用证,国内贸易很多的使用票据结算,曾经的票据满天飞使得人民银行一度对此措施严厉。但现在国内信用证的管理规范是97年公布的,10年没有过更新,各个银行间的人民币信用证缺乏可实行的模式通开通兑。
3.物流环境的复杂和混乱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物流发展水平还普遍落后。首先,由于生产性企业自营物流以及联合物流的情况长期居于主体地位,致使物流企业的规模一般偏小,技术落后,自动化、信息化、系统化程度低,运输和仓储的规范缺乏标准,流通中的物权很难得到相应保证,于是银行很难做到对流程进行控制,使得风险管理无法得到无缝连接,等等。
在实际操作中,国内的银行通常会将核心企业的信用放大10%-20%,用以对供应链上的企业进行更大的授信支持来开发业务。但现实的问题是,如果这家大企业用10家银行,每家银行都对他们进行类似授信支持的话,无形间这个核心企业的信用被扩大了100%-200%,企业是否能够应付如此巨大的信用增长?银行又如何监管如此巨大的增长风险?信息化程度还不够高的中国如何对海量的贸易单据进行审查和真实性评判?金融风险和道德风险交织在一起如何防范如何规避?因此,关键问题是要建立健全全国性的信用管理体制并完善交易环节的金融工具标准化制定工作。
四、供应链金融业务中的风险防范
虽然供应链金融风险管理是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一个特殊领域,但其框架应当同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框架保持兼容,并适应商业银行整体风险管理的要求。
1.供应链金融的风险管理必须与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目标和原则相兼容
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资本、人力资源、风险管理能力和其他各种资源允许的范围内,在银行自身可承受的风险范围内开展业务活动,稳妥地管理已经承担的风险,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得到经风险调整后收益率的最大化和股东价值最大化。供应链金融的风险管理必须与上述目标和原则相兼容,同时应着重评估两个层面的问题。一是对供应链金融与其他业务的投入的边际收益(经风险调整后)进行对比,以决定是否推行该项业务。供应链金融服务的推行是一项系统工程,因此所谓“投入”应考虑公共平台的建设投入在具体业务中的分摊;二是由于供应链金融中不同产品的风险管理成本特征差别很大,应在推出具体产品之前,预先评估风险管理的成本和风险管理收益之间的对比关系。
2.供应链金融风险管理应满足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的要求
“全面风险管理”有两方面的含义:首先,供应链金融业务的风险管理应在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的范畴内,与其他公司业务、零售业务等纳入到统一的管理体系中,依据各类业务的相关性,对全部资产组合风险进行控制和管理。其次,供应链金融风险管理应对供应链融资中面临的信用风险、法律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等不同类型的风险通盘考虑,确保供应链金融业务中所有的风险状况及反馈结果都应有相应部门负责和管理;对所有风险管理的政策及规定都应提出准确和标准的文件;所有的风险应通过定性或定量的方法进行测算。风险管理部门应独立于业务体系,并适应业务体系的结构。风险管理部门应在业务体系的各个层次设立独立的风险管理和评审体系,实现垂直的风险管理。
3.商业银行要审慎选择合作对象
商业银行要先选择生产经营稳定、与银行合作程度较高的产业链群,比如钢铁、汽车、石化、电力、电信、煤炭等产业链,在取得经验后,再逐步扩大服务范围;同时商业银行也要在详细调查的基础上,协助核心企业评估供应链成员企业,对各潜在供应链企业进行严格筛选,对已存在的不合规成员要及时予以淘汰,保证企业供应链及供应链金融的和谐发展。商业银行要大力加强供应链金融风险管理,包括供应链本身的风险,以及核心企业和上下游企业各自的风险。同时要密切关注整个供应链的运行情况,不仅要分析外部经济环境的状况,更要了解和知悉内部供应链的薄弱点,建立一套评价体系,使得商业银行能够及时有效的获取供应链信息,确保供应链良好有效的运行,还要对核心企业的经营情况和获得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服务的中小企业进行跟踪评价,实施信用管理。
4.商业银行与物流企业应信息共享
现代的信誉联盟理论为破解企业合作中的风险问题提供了理论依据,信誉联盟是指上下游企业之间信誉连接体系,其核心是厂商信誉的共建和共享。信誉联盟主要包括:①以厂商的价值链和供应链为基础,建立相对稳定的关联企业体系;②关联企业内部的非市场化信息共享机制的建立,通过信息共享消除信息不对称和道德风险;③通过显性契约(合同)和隐形契约(信誉联盟和企业文化)建立大、中小企业之间的激励相容机制和信誉联盟。信誉联盟理论要求金融企业在供应链金融业务中改变以往常规融资业务审查方式,主要体现在三方面不同:一是由企业整体额度风险控制转化为单笔授信和贸易短流程的风险判断和控制;二是将贷前风险控制延伸到融资风险操作环节及单据的控制和判断;三是主体准入为基础的风险控制理念转变为基于流程控制或在把握主体的同时控制资金流、物流的风险控制理念。
5.加强对客户资信质押货物的监管
根据服务方式的不同,商业银行和物流企业都应有针对性地制定严格的操作规范和监管程序,杜绝因内部管理漏洞和不规范而产生的风险。具体地说,商业银行要不断完善内部操作管理规范,防范运营操作风险;物流企业要不断提高仓库管理水平和仓管信息化水平,并制订完善的办理质物入库、发货的风险控制方案,加强对质物的监管能力。商业银行要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降低法律风险。因为供应链金融业务涉及多方主体,质物的所有权在各主体间进行流动,很可能产生所有权纠纷;加之该业务开展时间较短,目前还没有相关的法律条款可以遵循,也没有行业性指导文件可以依据,因此,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各方主体应尽可能地完善相关的法律合同文本,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将法律风险降低到最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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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引言
供应链金融是指利用供应链中的核心企业、第三方物流企业拥有的资信能力,以核心企业或第三方物流企业为出发点,为供应链中的小微型企业提供金融支持,缓解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与供应链中的小微型企业之间因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双方利益受损,解决小微型企业在融资时面临的抵押、担保资源不足等问题,从而将资金有效注入到供应链中处于相对弱势的上下游配套小微企业,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成本高和供应链失衡等问题。但由于供应链金融涉及的参与主体较多、融资模式多样、契约设计复杂,商业银行在推广供应链金融业务时,需对供应链金融业务的风险进行分析管理,从而增强供应链金融的业务适应和拓展能力。
供应链金融风险主要是指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对供应链中的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支持的过程中,由于无法事先预测的各种不确定因素带来的影响,从而导致供应链金融产品带来的实际收益与预期收益发生偏差,甚至还有可能出现资产不能收回而遭受损失的可能性。为尽可能地减少不确定因素带来的负面影响,对
2.模糊综合评价法概述
模糊综合评价法基于模糊数学,根据模糊数学的隶属度理论用模糊数学把定性评价转化为定量评价对受到多种因素制约的对象或事物做出总体评价。它能系统地解决各种非确定性、模糊的、难以量化的问题。模糊综合评价通过构造等级模糊子集量化反映被评事物的模糊指标(即确定隶属度),然后通过模糊变换对各指标综合分析。其一般步骤如下:
(6)归一化处理
得出具有可比性的综合评价结果。
3.供应链金融业务风险评价指标选择
供应链金融业务面临的风险很多,为提高评估效用,需选取关键指标,建立供应链金融风险评估体系,用最简单的体系反映最真实的状况。本文利用传统风险评估的框架,根据供应链金融业务涉及的主体及相应业务流程进行风险评估指标设计。
通过对现有研究成果的归纳整理,可将供应链金融业务风险分成4种,分别是行业环境、供应链运作、融资项下资产、企业信用。
4.供应链金融业务风险的模糊综合评价
4.1 确定评价对象的因素集
根据选择的供应链金融风险因素评价指标,设因素集U有4个评价指标,分别是行业环境、供应链运作、融资项下资产、企业信用。U={u1,u2,u3,u4}={行业环境,供应链运作,融资项下资产,企业信用}。
4.2 确定权重集W
评价指标体系中每一指标对供应链金融风险评价的影响程度不同,各项指标权重系数的选取,也将成为影响评价结果的重要因素。指标权重的确定可采用德尔斐法、统计分析法、专家会议法、层次分析法等。本文采用德尔斐法,将第一步各专家个体判断进行整理、归纳、统计,所得结论作为第一轮意见,对每一权重求出中位数和上、下四分位数,反馈给各专家,再次征询其意见,允许他们重新做出判断,如此进行几轮,专家组成员的意见逐步趋于集中,直至最后获得具有很高准确率的集体判断结果。
根据供应链金融业务风险评价影响因素,建立供应链金融业务风险评价指标体系及权重(见表1)。
4.3 设评价集R
在评价指标间的重要性程度存在差别的情况下,模糊数学评价法非常实用。本文基于德尔斐法法,确定评价对象的因素集即确定评价指标的权重,对供应链金融业务风险单一因素作出不同程度的评价。根据具体情况对供应链金融业务风险的评价,可设评价集V,V={高、较高、中、较低、低},分别给予5、4、3、2、1五个等级的分数,即从“高”(得分5)到“低”(得1分),中间另有三个选项:“较高”(4分)、“中”(3分)、“较低”(2分)。
4.4 建立单因素评价矩阵(隶属度矩阵)
对收集到的供应链金融风险原始评价指标实际值进行无量纲化处理后,对因素集U中的单因素Uij作单因素评价。根据隶属函数可以确定评价指标值属于高、较高、中、较低、低每个等级的比重,得到因素Uij的单因素评价结果,用Ri=(ri1,ri2,…,rin)来表示,它是评价集V上的一个模糊子集。分别对同一准则层的m个因素进行单因素评价可得到一个总的评价矩阵R。
根据最大隶属度原则,B'中最大者即为某小微企业供应链融资风险评价后所属的等级,即经过模糊综合评价,该小微企业在进行供应链融资时风险等级属于中等,商业银行可将风险评估结果作为是否对供应链中该小微企业发放贷款的参考。
5.结论
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时的风险评估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但通过模糊综合评价法较易分析、确定贷款对象——处于供应链中的小微企业的风险等级,同时科学、客观地将定性指标分析转化为定量分析,为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供应链金融业务拓展提供更加客观、科学的决策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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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供应链金融在我国取得飞速发展。这一方面转变了银行风险管理理念和信息控制方式,有效减小贷款的非系统性风险,另一方面降低企业的融资门槛,拓宽其融资口径,因此受到银行业和产业界的欢迎。自1978年美国将供应链金融付诸实践,在国外已经是一种比较成熟的金融方式,并在2008年金融危机中表现出强劲的抗风险能力。继深圳发展银行2006年首先在国内开启供应链金融服务品牌以来,五大国有银行和各大股份制银行也纷纷推出了相关服务,如建行的“全流程供应链融资”业务,工行的“财智供应链”业务,中行的“融信达”系列,交行的“蕴通财富供应链金融”等。
供应链金融的巨大潜力不仅仅只吸引了银行的重视,更是让一些以提供平台服务,拥有贸易数据入口的电子商务平台和一些外贸服务平台也开始对6.9万亿的金融蓝海虎视眈眈。但是,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电商和银行具有什么样不同的特性呢?
一、供应链金融概念
供应链金融是基于核心企业与上下游厂商的稳定贸易合作关系形成的供应链和销售链,涉及其他金融机构、物流服务提供商和政府部门等的参与,由银行作为资金提供者,并主导设计整条供应链资金管理,以提高整个供应链资金流动效率,提升供应链竞争力的金融解决方案。其中,供应链融资是供应链金融的核心业务。
二、银行供应链金融业务SWOT分析
我国商业银行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有以下特征:
Strengths优势:资本实力雄厚,资金运行安全性高;金融工具和产品丰富,金融创新能力强;能提供供应链财务管理解决方案;已有企业客户群体数量庞大,掌握其资信和经营状况,能发现和栽培优质行业客户群体。
Weaknesses弱点:不具备供应链管理能力;客户粘着度不高;缺乏有效的信息流控制手段①,;与物流服务提供商合作存在信息成本;银行信用体系自身存在缺陷。
Opportunities机会:我国经济发展迅速,金融危机后进出口回暖②;中小企业亟需通过供应链金融体系进行“资金解渴”;巨额存贷差导致流动性过剩问题,有创新金融产品的诉求;产业结构的调整与居民消费能力的攀升使得银行进行战略转型刻不容缓。
Threats威胁:供应链管理风险;行业、产业和市场风险,核心企业经营风险;中间产品因资产专用性而难以通过市场价值进行评估和变现;银行信用不完善、商业信用缺失和监管问题;同业、非银行金融机构、电子商务平台竞争;国家政策、经济周期、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战争等系统性风险。
可以看出,商业银行开展供应链金融服务最大的优势在于银行雄厚的资本实力和长期金融服务的专业背景,但是面临着企业数据不足、供应链管控能力弱的困难,存在信息劣势。虽然存在庞大的市场需求,然而竞争威胁和行业风险却成为了阻扰商业银行前进的障碍。
三、电商供应链金融业务SWOT分析
电子商务平台开展供应链融资服务存在以下特征:
S优势:电商平台聚集了大量商户资源,掌握着第一手的交易信息,便于了解商户的资金、经营状况和信用状况,比银行获取信息的成本低;能实时提供供应链活动流程中的信息数据,使得融资更易于被触发;部分电商拥有自建物流系统(或与物流提供商合作),可以完整把控物流、商流、资金流和信息流,真正做到“四流合一”;没有银行传统审批贷款流程的束缚,能更灵活自主地制定融资规则,有利于金融方案的设计和实施。
W弱点:自身不是银行,仍受资金规模限制,融资规模有限;仅限于对入驻自身平台的企业提供供应链融资服务,具有一定的狭隘性;不是金融机构,金融服务能力相对银行较弱。
O机会:我国经济发展迅速,金融危机后进出口回暖;由于银行传统业务规则的限制,中小企业普遍存在融资难问题,亟需通过供应链金融体系进行“资金解渴”;越来越多的企业意识到电子商务的重要性,入驻电商平台的商户数量逐年上升。
T威胁:供应链上企业经营风险和商业信用风险;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的竞争威胁;国家政策、经济周期、汇率风险、利率风险通货膨胀和战争等系统性风险。
电子商务平台旨在打造线上(Online)交易平台,使得B2B、B2C、G2B等交易模式得以通过网络进行联结,这样不仅掌握了第一手真实交易数据,同时电商平台与物流服务提供商的合作甚至是自建物流系统更使其提供供应链金融服务拥有得天独厚的信息优势。
四、结语
由于银行和电商天生拥有不同的基因,在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时侧重点有所不同。由于数据入口方面的缺陷,银行应想办法补足平台方面的劣势,寻求新的信用评估方式,一方面以降低非系统性风险,另一方面则跳出传统信用评估理念,重塑银企关系,以防在贸易经济中被边缘化的危险。而电商和外贸服务平台则可以利用自己的平台优势,建立一套新型信用评估机制,对平台上的商家进行合理授信,解决商家资金短缺问题,助其发展壮大,反过来又由平台商家数量、质量的上升而得到反哺,可谓一举多得。(作者单位:西南财经大学国际商学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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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供应链金融是农业产业供应链理论与供应链金融理论相结合,所产生的一种服务于整个农业生产、流通环节的新型金融服务模式。对于农业供应链金融理论内涵的把握需要从农业产业供应链与供应链金融两重维度把握。根据物质有无生物属性将农业产业供应链划分为涉农供应链和工业连接型供应链(或称非农原材料供应链,泛工业型供应链)。这种划分方式对整个供应链的运营及物流管理都产生了根本的影响,但农业供应链的概念如同供应链的概念一样,至今尚未在理论界得到统一。一般认为农业价值链、涉农供应链、农产品供应链及农业物流网络等概念所指相同,可统称为农业供应链。它包含农业生产的产前采购环节、农副业的种植和养殖环节、农产品加工环节、流通环节以及最终消费环节等,所涉及的所有组织和个人的网络结构,即从“种子到餐桌”的过程。现代农业在经营上,是以市场经济为导向,以利益机制为联结,以龙头企业为核心,实行产销一体化经营。龙头企业是供应链中的核心企业,对整条链起主要的组织管理和控制作用,龙头企业主导整个供应链对市场需求变化进行反应,也是链中利益分配的主导者。农业产业加工后进入流通环节,进入方式有经销商直接采购、批发中心集中交易、物流中心配送等方式。物流的方向是自上游到下游,而资金流向则是相反,由最下游的消费者到最上游的农户,最终消费者是供应链资金流的最终来源。现代农业要求“物商分离”,由第三方物流企业(3PL)来执行产品由分散到集中、再配送到销售终端的过程,借助3PL专业化物流服务,可使得物流成本和服务水平达到最佳的平衡。
供应链金融是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的一个专业领域,它构架于供应链管理和现代物流管理理念的基础之上,利用对物流—资金流的控制,以及面向授信自偿性来隔离借款人的信用风险。供应链金融运行框架很简单:银行向自己的公司大客户提供融资和其他结算、理财服务,同时向这些大客户的供应商提供贷款及时收达的便利,或者向其分销商提供预付款代付及存货融资服务。传统农业具有产业化程度低、行业集中度低、作业地点分散、交易不集中(现金交易为主)、物流自营等特点,难以达到供应链金融的应用条件。通过农业产业化建立农业生产前、中、后各个时期的紧密联系,形成比较完整的、有机衔接的产业链条,以及组织化程度高,有相对稳定、高效的农产品销售和加工转化渠道。大型的加工企业、经销企业以及具有规模效应的物流中心成为供应链的龙头企业,为供应链金融的应用创造了条件。
综上分析,农业供应链金融是金融机构根据农业产业链结构特征,将产业链上的农户、农业企业、合作组织整体绑定,利用产业链上的农业企业信用与合作组织担保提高农户信用水平,通过设计相应的贷款协议和其他金融服务,将单个主体的不可控风险转变为产业链整体的可控风险,以此满足产业链各环节融资需求的一种系统性融资安排。农业供应链金融的基本含义和主要作用包括把产业供应链上的相关企业、农户作为一个整体,根据交易中构成的链条关系和行业特点设定融资方案,将资金有效注入相对弱势的小企业或农户,提供资金理财服务,提升农业供应链的群体竞争力,拉长农业产业价值链。
二、农业供应链金融的功能体系
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和农民日用消费品的生产和流通过程中,通过对信息流、物流、资金流的控制,涉及原材料、中间产品、产成品,并最后由销售网络把产品送到消费者手中,将农户、分销商、零售商、最终消费者连成一个整体的功能网链结构体系称为农业流通体系,它包括农产品供应链、农村生产资料供应链和农村消费品供应链。农业供应链金融对重塑农业流通体系的结构、流程、规模和质量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集中体现在农业流通体系的供应链重塑。
首先,对农产品供应链重塑的功能。农产品供应链是指以农户为起点,将农户、加工企业、批发商、零售商、消费者等连成一体,以农产品为传递对象,通过对信息流、物流、资金流的控制,把农产品送到最终消费者手中,实现供应链各成员利益的功能网链结构。农产品供应链管理的主要内容可以从两个层面来理解:一是普遍意义上的产品供应链包括的管理内容,如供应商关系管理、采购管理、客户关系管理、库存管理、运输管理、信息管理、供应链协调等等;另一个是由于农产品供应链的特殊性产生的管理内容,如农产品的季节性、鲜活性、易腐性、分散性等导致的对风险管理、冷链管理、质量安全管理等新的内容。农业供应链金融体系发挥功能后,有助于优化和提升农产品供应链。
其次,农业生产资料供应链重塑的功能。农业生产资料供应链(简称农资供应链)是农户在从事农业生产过程中,所需各类生产设施和物资采购供应流通过程中的网络结构,也给出一个类似的概念理解:农业生产资料供应链是指以农户为最终消费者,将供应商、制造企业、批发商、零售商、农户等连成一体,以农用生产资料产品为传递对象,通过对信息流、物流、资金流的控制,把产品送到最终农户手中,实现供应链各成员利益的功能网链结构。在这里,农户作为供应链的终端,即最终消费者,各类生产资料的制造企业是供应链的核心企业。在农业生产资料供应链中,也存在大量的分销商和零售商,其基本运作与传统的产品供应链较为接近。同样,农资供应链管理的主要内容也可以从两个层面来理解:一是普遍意义上的产品供应链包括的管理内容,如上述所提及的供应商关系管理、采购管理、供应链协调等等;另一个是由于农资供应链的特殊性产生的管理内容,如农资需求的集中性、固定性、分散性等导致的对供应链效率管理的影响。
另外,对农村消费品供应链重塑的功能。农村消费品供应链的结构和运作模式与传统的产品供应链最为接近,农村消费品供应链是指以农户为最终消费者,将供应商、制造企业、批发商、零售商、农户等连成一体,以农民生活资料产品为传递对象,通过对信息流、物流、资金流的控制,把产品送到最终农户手中,实现供应链各成员利益的功能网链结构。对于农村消费品供应链,同样也包括两个层面的内容:一是普遍意义上的产品供应链包括的管理内容;另一个是由于农村消费品供应链的特殊性产生的管理内容。农村消费的主要特点在于分散性、低消费水平等,导致对农村消费品流通成本高,流通效率低下。所以一个重要的思路是如何将集中农村的分散需求,消费在时间和空间上的集中度问题将会显著影响农村消费品供应链的运作效率。
最后,农业供应链金融对农业流通体系还具有其他功能:第一,农业供应链金融有助于提供发达的设备装备。表现为农田基础设施好,排灌条件优越,机械化程度高,农业设施先进,农业投入质优价低等;第二,农业供应链金融有助于促进技术革新。表现为运用先进科学的生产方法使农产品更为高产优质;第三,农业供应链金融有助于提高组织经营管理效率。产前、产中、产后的经营管理水平高,产、供、销、加等各个环节连接密切,组织方式科学合理,使得整个农产品生产营销系统成本低、效率高;第四,农业供应链金融有助于完善服务体系。指政府的支持和服务体系完善,能够帮助农业生产者和经营者克服市场机制的不足,解决那些仅仅依靠市场机制解决不了和解决不好的事项,如农业科研和推广、食品质量监控等;第五,农业供应链金融有助于增加资金供给。不断改进的农业供应链金融体系有助于农资生产商、农户、中间物流商、加工企业等各环节主体更容易获得资金支持,增加资金供给,有助于化解资金需求得不到满足的困难和矛盾。
三、农业供应链金融发展与我国“三农”问题破解
近年来,供应链金融在农业产业中得到广泛应用,成为现代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重要标志。最近几年,众多国内外组织都在提供专门针对供应链分析、供应链建构、供应链风险的讨论,包括如何选择、创新供应链金融产品的培训。从目前国际上发达国家(包括美国、荷兰、日本等)开展的供应链融资实践来看,由于具体的产业、产品和供应链各不相同,决定了融资形式多样化。有一些是生产者或者生产者组织,比如协会主导或者主动发起这个供应链融资,也有一些是加工商、销售商,或者是超市,为了保证原料的稳定性,需要建立一些基地,向这个基地的农民提供贸易性融资,保证产品、原料获得。这两种组织形式是生产者为了保证市场可得性,因为现在很多边缘化的农民,其市场可得性比较差,特别是专用化的产品、标准化的产品,对市场的依赖性比较强,分散小农户很难和大市场竞争。还有一些政府部门或者非政府组织推动供应链金融,这些更多是缓解贫困农户,特别是在融资方面,弱势群体很难获取资金,银行融资把他们纳入到供应链、产业链中,通过产业链的融资来解决偏远农户的资金获取问题。
我国“三农”问题的存在以及“三农”的特殊地位,为新时期建立符合我国“三农”实际的农村金融体系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在过去几十年中,“三农”用低速发展的沉重代价,为城市建设和工业增长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使得农村的资本积累能力大大降低,表现为资本积累进程中资本的有机构成不升反降,恶化了资本质量,在生产工具落后和劳动生产率降低的情况下,导致农村资本技术构成不高,总资本中农业不变资本的增长速度相当缓慢,严重影响了农村剩余资本的获取能力。这种状况不仅使农村失去了对外部资金的吸纳能力,还造成了农村资金大量外流,严重抑制农村金融发展,制约“三农问题”有效解决。
根据金融功能理论,执行农村金融服务功能的载体是各种经济组织,一项金融业务可以是几种功能的组合体,同一金融功能也可以由不同的金融产品来实现。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应遵循市场竞争机制来安排其组织形态,既要具有金融体系的一般功能,还要具备适应弱质性农业发展要求的功能,具体概括为以下几方面。
第一,现代农业流通金融的资金融通、资源配置功能促进农村金融发展。现代农村金融组织体系要解决的根本问题就是农村资金有效供给不足和农村资金失血严重的问题,即通过一整套金融交易制度安排,聚集农村剩余资金,并配置到农业生产投资或农村经济发展上来。一方面农村金融中介组织动员储蓄,将闲散资金集中起来,再通过借贷行为投放资金。另一方面通过直接融资,或各种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不断调剂、组合,优化货币资金在不同部门、地区、行业的配置,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第二,现代农业流通金融的清算和支付功能促进农村金融发展。为确保农村建设和农业投资的顺利实施,以及农民生产生活的金融交易需求,同样需要高效、便利的金融清算和支付服务。例如要将农村建设中的各类资金进行快速地清算和支付,这就要求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必须具有一定的网络硬件设施和相关金融软件设施,同时也要求农村金融组织从业人员具备一定的业务素质,这些条件同时满足,才能实现便利清算和支付功能。现代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所提供的便利清算和支付功能,将极大地推动农村建设和农业发展的进程。
第三,现代农业流通金融的金融风险分散功能促进农村金融发展。由于我国现有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功能定位较低,体系结构中各金融组织之间缺乏横向合作关系,以及农村金融从业人员风险意识淡薄,导致我国现有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分散金融风险的目标往往无法实现。因此,建设具备分散金融风险功能的现代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既是我国新农村建设、农业发展的需要,也是增加我国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的客观要求。
第四,现代农业流通金融为农村金融建设提供合理的建议和措施。在参与农业结构调整、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扶贫开发的同时,促进农村金融发展,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适应农村经济和农村情况的多样化要求,既要巩固和发挥传统产品的优势,又要不断创新,推出特色化、差异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第五,现代农业流通金融定位服务“三农”。动员农村储蓄,促进农民储蓄。整合资源、提供信息、消除对农村金融需求的排斥,加强财政、金融政策的协调配合,引导农村金融快速发展。加大农村新型金融机构的引导和监管力度,构建多层次农村金融体系。
针对农村金融有效需求和供给动力不匹配的问题,建立一套完善的农业流通金融体系已是当务之急,以产业链条、流通体系为核心的农业流通金融体系作为整个金融服务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是适应农村经济稳定发展的需要。因此,从战略的高度,对农村金融供给进行制度性安排,鼓励和引导发展农村金融为“三农”提供服务,并充分考虑发达地区、欠发达地区、贫困地区对金融服务的不同需求,既有商业性金融供给,也有政策性金融供给;既有国家引导农业发展的金融战略导向,也有国家扶持农业生产的金融支持措施,使农村金融类型的选择,建立在遵循市场化原则条件下,寻求效率与公平均衡的基点之上,最终达到满足“三农”对资金需求的强烈愿望,从而更好地促进“三农”发展。
(注: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国货币政策的区域分配性效应研究”(07CJY061);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云南农产品供应链金融发展模式研究”(QN2013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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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供应链金融与第三方物流
供应链金融,是商业银行在供应链管理思想和市场需要的前提下发展起来的金融产品,是指银行向客户(核心企业)提供融资和其它结算、理财服务,同时向这些客户的供应商提供贷款及时收达的便利,或者向其分销商提供预付款代付及存货融资服务。供应链金融作为一个金融创新业务在我国得到迅猛发展,已经成为商业银行和物流供应链企业拓展业务空间、增强竞争力的一个重要领域。
第三方物流将供应链上下游企业连成整体,携手商业银行向供应链注入资本,通过金融资本与实业经济协作,构筑商业银行、实业经济企业、第三方物流企业互利互存、持续发展的产业生态系统。
二、第三方物流的供应链金融及融资模式
第三方物流的供应链金融主要由四个主体组成:商业银行、核心企业、上下游企业、第三方物流企业。物流是基础,资金流是形式,通过第三方物流的供应链金融达到加快供应链上下游企业间的物流流转速度和缩短企业间资金回收期的效果,并最终实现第三方物流企业、商业银行和供应链上下游企业、核心企业等多方共赢的局面。
根据第三方物流是否使用自有资金提供供应链金融服务分为自有资金融资模式和非自有资金融资模式。非自有资金融资模式是由银行主导,第三方物流企业参与的模式,也是国内目前使用的模式。自有资金融资要求第三方物流企业横向发展,具有自有的金融机构能够自营物流金融业务,能为需要融资的中小企业同时提供物流服务和融资业务。
1.非自有资金融资模式
在非自有资金融资模式中,第三方物流企业通过与商业银行合作,从银行获得资金向供应链成员提供物流金融服务,银行在该模式中扮演重要角色。在非自有资金融资模式中,主要分为仓单抵押模式、保兑仓融资模式、融通仓融资模式。
(1)仓单抵押模式
仓单抵押模式,即将入库仓单作为抵押品,向商业银行进行融资,是一种以提供货作担保的模式。这种模式主要适用于强势的上游供应商和相对弱势的中游制造企业,其中制造企业利用自有资金购买到加工原材料,但是没有足够的资金进行生产的情况。制造企业与商业银行签订协议,将购买的原材料存入由银行指定的第三方物流企业的仓库。第三方物流企业对原材料进行鉴定审核、评估后开具入库仓单,制造企业凭仓单向商业银行进行融资。
获得融资后的制造企业向银行缴纳一定数量的保证金,银行向制造企业开具提取相应数量原材料的提货单,并电告第三方物流企业见提货单后发货。制造企业生产加工并销售成品得到后,再利用这部份钱继续赎单进行加工生产。盘活作为质押物的存货,达到变现获得生产资金, 减少存货对资金的占用, 加速了资金的流转。
(2)保兑仓融资模式
保兑仓融资模式,这种模式是因强势供应商与弱势分销商的存在和供应商承诺回购产品的前提下存在的。保兑仓融资模式,即分销商向商业银行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 银行向分销商开出银行承兑汇票, 分销商凭银行承兑汇票向供应商购买产品, 然后将全部产品交由双方指定的第三方物流企业监管,汇票到期后银行与供应商结算的模式,是一种所有权抵押模式。
分销商向银行缴纳一定数额的资金后,银行向分销商开具相应数量产品所有权转让协议和提货单,并电告第三方物流企业见提供单发货。在这个过程中,银行允许分销商采用分批付款提货的方式付完全部。
(3)融通仓融资模式
融通仓融资即存货融资,是企业以存货作为质押物向商业银行办理融资业务的行为。融通仓是指第三方物流企业提供的一种金融与物流集成式的创新服务,其主要服务内容包括:物流、流通加工、融资、评估、监督、资产处理等。
融通仓融资模式根据融资企业不同可以有两种不同形式。
一是以分销商为融资企业的融通仓融资模式。在此模式下分销商将存货存入商业银行指定的第三方物流企业的仓库,由物流企业对存货进行质量审核、评估后,物流企业作担保开具评估证明交给商业银行,银行根据评估证明等级对分销商进行放贷,达到盘活存货,解决分销商暂时资金短缺的问题。
二是以制造企业为融资企业的融通仓融资模式,其实现模式与以分销商为融资企业的融通仓融资模式相似。其差异在于,第二种模式在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半成品、成品三种。物流企业除了承担审核、评估外,还要负责对存货的市值进行估计,并向银行开具估价等级。商业银行根据存货市值对制造企业进行,并规定只有在仓库的市值不低于贷款金额时,物流企业才可以向制造企业发货。
在产业链竞争模式下,供应链管理已经成为众多企业尤其是中小型企业的主要管理模式,这些企业已经不再是孤军奋战,它们联合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共同发展。在一条供应链中包括有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交换流通,其中资金流是最为重要的,核心企业必须将资金注入产业链中相对弱势的上下游企业中,来解决供应链的失衡问题。物流,已经不再是单纯的产品流通,它已经成为供应链各相关上下游企业利益结合和相互依赖的重要连接点。第三方物流企业某种程度上在企业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之间建起了一座畅通的金融桥梁,这座桥梁使得整个供应链的资金流通更加顺畅。随着经济的发展,第三方物流企业的概念在不断实践中越加清晰,这类物流企业可以依托自身物流实体网络以及物流业务,通过与最终客户的深度接触和监管,发展保险、存货融资、应收账款类融资等金融业务。
作为第三方物流企业如何参与供应链金融运作呢?
首先,供应链金融中物流和金融相互结合,物流业务中监管的货物成为了融资业务中所需的资产担保。银行等金融机构不可能对质押物“亲力亲为”地实时监控,对质押物等的物流管理过程并不精通。作为第三方的物流企业作用凸显:物流企业对金融受信企业的物流状况以及日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十分了解,客观上也就具有对质押物的实地监管的职能,因此第三方物流企业成为了金融机构提供供应链金融服务中的最佳合作选择,这就很好地解决了在以银行为委托人、中小企业受信人为人的信贷市场上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将“委托―关系”变为双层层次。
其次,还有一种典型的物流企业参与供应链金融的模式便是融通仓,是以买卖动态的过程为质押物,那么融通仓就是对实物的一种监管。银行等金融机构并不擅长于质押物品的市场价值评估,也不擅长质押物品的物流监管,因此银行将一定的授信额度授予有一定规模和运营能力的第三方物流企业,让物流企业直接负责融资企业贷款的运营和风险管理,即物流企业设置公共的仓库来吸引中小企业的仓储服务,然后以仓单提供担保,将银行授信转让给仓储客户,在仓库中存储的这些货物是一种动态的平衡状态。而这些第三方物流企业由于成为银行的合作伙伴,形成竞争对手难以跨越的门槛和一种新的核心竞争力。
此外,物流企业在供应链金融中的风险控制的功用也是最基本最重要的,当然这是在银行等金融机构为主导的前提下。上文中所述的质押物监管只有得到有效的风险控制才能使得供应链金融健康正常地运转,第三方物流企业对风险控制担有重要责任,在这方面的运作总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物流企业的工作人员要对监管的货物出现的任何状况进行汇报,其次,需要经常调查了解进行融资的中小企业的经营状况,一旦出现企业不能正常运作等突发状况,物流企业要及时跟银行交涉,采取下一步措施来控制可能出现的风险。
二、目前我国供应链金融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的供应链金融已经逐渐成为了金融机构、企业增强竞争力的重要领域,但是和发达国家的供应链金融相比还有着明显的区别和不足。
(一)信用体系落后
供应链金融需要营造一个良好的信用体系环境,而目前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落后,客观造成供应链金融业务的运作风险,加之国民诚信体系还不健全,链上的中小企业本身的信用风险就高,监控和防范的风险成本较大,核心企业如果对上下游企业的管理没有制度化的约束手段,那供应链金融面临的信用风险将大大增加。
(二)信息技术瓶颈
我国金融业信息系统还处在整合的阶段,供应链金融所要求的信息流共享并不能完全满足,使得有需求的企业的信息得不到统一的归集与评估,导致整个供应链的情况都不明朗,银行就无法独立完成对链上所有企业的调查分析从而提供金融服务。
(三)第三方物流企业发展亟待规范
第三方物流企业的发展也决定了供应链金融的未来。近年来物流企业做得成功的也有很多,但是整个物流市场的经营环境仍然比较混乱,运输、仓储、监管等都缺乏统一规范标准,内部管理不够完善,很难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若第三方物流企业如果不能做到自律,整个供应链金融监管体系将崩溃。
三、相关对策
供应链金融作为一种融资模式的创新,给中小企业、物流企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带来了新的活力,但整个供应链金融的发展也离不开各方的配合支持。
(一)完善法规,加强监管
供应链金融作为一种融资模式的创新,给中小企业、物流企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带来了新的活力,全球经济也得到了一定的推动,但是整个供应链金融的发展也离不开各方的配合支持,尤其是在政策法规方面。建立健全的相关法律法规,快速弥补在流动资产质押、银行分业经营的管理限制等供应链金融操作层面的法律真空。及时完善中小企业信用评级指标体系,要加强监管力度,督促中小企业披露真实的信息,便于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调查和分析。
(二)建立平台,共享信息
一、我国供应链金融应用下的物流企业管理问题的分析
我们日常所说的物流金融就是供应链金融,其涉及物流企业、客户、金融机构这三个模块的应用,在日常工作中,影响企业物流金融模式正常开展的因素是非常多的。受到我国银行贷款利率及其物流企业资金应用环节的限制,物流企业的市场进展是比较激烈的。这对物流企业的增值服务设计环节、仓库配套建设环节、现代化信息管理环节、仓储管理环节、运输配送环节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我国物流企业的管理体系是不健全的,比如我国整体的物流市场环境的影响、物流企业自身资金管理模块、供应模块等的影响。我国相当多的物流企业的信息系统管理体系比较落后,难以就物流企业内部职能部门市场供求信息模式、业务衔接模式等展开协调,这都影响了企业的内部整体体系的健全。有些物流企业在管理过程中其信息管理模式是传统型的,特别是各个企业间的信息传递模式的落后性,直接影响了物流企业对于市场供求信息的反映。有些物流公司的库管管理模式比较落后,其库存控制模式过于单一,难以就供应链金融模式下各个客户信息、供应信息等的协调,进而影响了物流企业管理决策的制定,难以满足市场的不确定性变化模式的发展。在供应链管理模式,有些企业不能跟上世界的潮流,这与其落后的管理思想是分不开的。
在一些国家的物流业务中,针对基础性的物流业务资金贷款,申请企业将其拥有的具有出质资格的动产作为信贷作如仓储、运输配送等,随着供应链金融模式的不断应用,企业利用物流利润来担保,并且利用其抵押物与银行进行合作。受到我国物流企业的自身发展性质影响,其物流管理过程中,融资难问题是普遍存在的,影响这一环节的因素是非常多的。目前来说,我国银行与中小企业的信贷机制是不健全的,特别是不动产抵押贷款方式的应用,我国银行的借款利率都是比较高的,取得贷款后的物流企业容易受到利润的影响,进而改变以签订的贷款合同中的相关内容,进行资金用途的改变,甚至出现借款的故意拖欠,出现较多的逃废债务现象。
有些物流企业在管理过程中由于高素质人才的缺乏,也会导致物流企业管理效率、质量等的下降。尤其是高素质物流人才队伍的缺乏,对于物流企业的发展产生非常不利的影响。在现阶段物流体系运作过程中,有些物流企业缺乏必要的物流技术设备,导致日常运输过程中的各个麻烦。由于物流管理方案的保守,也难以实现现代物流发展的科学决策。
二、供应链金融应用模式中物流企业管理体系的健全
1.现代化供应链模式下企业管理方案的应用
在现代物流企业管理过程中,通过对现代物流管理供应链及其物流管理模式的协调,可以确保各个企业之间的良好合作。在物流企业管理过程中,要进行供应链物流管理模式的优化,进行产品提供及其运输服务体系的健全,将其用户及其供货商进行物流管理范围的概括。这样一定程度上可以确保物流企业经济效益的提升,确保其物流效率的优化。通过对网络信息模式的应用,可以确保物流企业与合作方的工作模式的优化,进行网络化模式、一体化模式的应用。物流企业在发展过程中,要进行物流人才队伍素质的提升,进行物流企业市场需求信息体系的建设,定期展开相关物流人员的技能培训,展开物流管理人员的管理培训。
在供应链金融应用模式下,要确保物流企业供应链体系的健全,实现合作企业管理环节、供应商管理环节等的协调,进行供应链产品需求的有效预测及其供应,以进行供应链产品设计环节及其制造管理环节的协调,以优化资金管理环节、永华管理环节、跟踪管理环节等。在供应链管理过程中,企业要进行业务流程集成体系的健全,以有效应对当下全球物流竞争的需要。在日常管理过程中,也要确保金融供应链融资模式的更新,针对其可能出现的风险,实现与银
合作方面的协调,确保融资风险的降低,这需要我们进行交易环节中预付款融资业务模式的优化、动产质押物流金融模式的优化,实现应收账款下的物流金融业务模块的优化。
2.物流企业供应链下企业管理风险的规避
为了满足当下物流企业的管理需要,进行物流企业管理政策的优化,管理风险的规避是非常必要的。这要针对物流运输及其仓储过程中的相关环节展开优化,实现物流信息服务体系、库存管理体系、成本控制体系等的健全,进行整体物流方案的设计,确保物流服务整体水平的提升。在物流企业发展过程中,也要进行企业内部物流管理方案的优化,避免其粗放型的经营管理,进行精细化、规范化、科学化的物流规范体系的应用。
物流企业在应用过程中要进行市场商品信息收集体系及其反馈体系的健全,进展产品市场风险的降低。这需要物流企业与银行就某些业务环节展开质押物模块的优化,进行质押率的控制。对质押商品展开积极评估,通过对客户质押货物模式的更新,确保其风险控制模式的正常应用,这需要物流企业与银行进行相关监管程序及其操作程序的协调。在企业管理过程中,要进行物流供应链关系管理目标的明确,以实现金融投资供应链关系平台的应用,进行银行各个结算渠道及其工具模式的优化,这需要物流企业与银行之间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从而确保银行为企业提供供应链融投资风险管理。
三、结语
通过对现代物流企业管理过程中出现问题的解决,可以实现我国物流建设环境的稳定,随着当代信息技术体系的不断健全,社会对于物流企业的信息管理体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引起相关物流企业管理人员的重视,进行物流流程的优化,实现其内部流程结构的协调。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