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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模板(10篇)

时间:2022-06-14 22:33:49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篇1

第一条 为加强省国资委机关固定资产的管理,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促进固定资产的合理、有效使用,根据财政部《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省财政厅有关规定,结合我委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固定资产单独管理的直属事业单位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固定资产,是指由机关各处室使用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资产总称(包括由委机关行政经费购置由直属事业单位使用的固定资产)。

第四条 固定资产管理的原则是:

(一)固定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

(二)固定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

(三)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

(四)资产管理与使用维护相分离。

第五条 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的管理制度;合理配置固定资产,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

第六条 固定资产管理的内容包括: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的范围和分类,固定资产购置、配备、计价、使用、回收及报废处置等。

第七条 固定资产管理机构成员单位包括:委办公室和资产使用部门;委办公室是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实物和账卡管理、负责固定资产的财务核算管理;各处室为资产使用部门,主要负责固定资产的日常使用和维护等。

第二章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八条 固定资产管理,应当建立以下管理制度:

(一)登记制度。委机关财务应当在固定资产总账科目下,按固定资产类别进行核算,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财务账。

(二)保管制度。委办公室应当安排专人将所管理的各类固定资产的信息(包括资产数量、原值、现值等资料)录入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在此基础上,做好固定资产统计、报告、分析和处置工作,实现固定资产动态管理。

固定资产的相关资料,如说明书、保修单和维修资料等,由资产使用人妥善保管,以备查用。

(三)使用制度。按资产使用人或使用部门建立固定资产领用卡片,做到委机关财务有账,资产使用部门有卡,委办公室资产保管人员有实物账卡,便于清查核对。

(四)固定资产清查核对制度。固定资产的清查核对工作由委办公室统一组织,会同资产使用单位共同开展。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底全面清查核对一次,做到家底清楚、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表相符、账实相符。

第三章 固定资产范围和分类

第九条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项价值在1000元以上的,在其使用过程中能保持其实物形态的资产;单价不足1000元,耐用期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设备,也属固定资产范围,按固定资产实行管理。

第十条 固定资产按其性质、用途和品目具体分类如下:

(一)房屋和建筑物类。凡纳入单位管理的可供办公、生活和储备等用途的房屋、建筑物及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施,如暖气、电梯、锅炉、水塔、蓄水池等。

(二)交通运输工具类。指一切机动和非机动车,如轿车、吉普车、旅行车、卡车、摩托车、三轮车等。

(三)计算机及网络设备类。指计算机及其附属设备和网络设备。计算机类包括各种台式计算机、服务器、小型机和便携式计算机等,及其电源设备、打印机和录入机等附属设备;网络设备类包括交换机、路由器和集线器等设备。

(四)计算机软件类。计算机软件类包括操作系统、数据库管理系统、办公软件和防毒软件等。

(五)家具用品类。指各种办公桌、椅子、资料柜、保险柜、沙发及地毯等。

(六)文体设备类。是指各种文化体育设备,如各种乐器、健身器材、体育用品等。

(七)图书资料类。指单位的图书室、资料室购置的各种中外图书、资料(包括微缩资料)等。

(八)其它设备类。如电视机、录像机、音像设备、发电机、空调器、复印机、照相机、消防设备等。

第四章 固定资产购置、配备与回收

第十一条 省国资委机关固定资产的购置与配备应当遵行以下原则:

(一)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

(二)与单位履行职能、完成任务的需要相适应;

(三)科学合理、优化资产结构;

(四)勤俭节约,从严控制;

(五)先调剂后购置。

第十二条 固定资产的购置分为自建、购入、调入等。

第十三条 对有规定配备标准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标准进行配备;对没有规定配备标准的资产,应当从实际需要出发,从严控制,合理配备。

第十四条 固定资产购置与配备的具体流程为:

(一)提出购置申请。各资产使用部门提出配备固定资产计划申请,填写《固定资产配备申请报告卡》,详细填列需配备资产的品目、数量,报处室负责人、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审核。

(二)固定资产采购。委办公室根据《固定资产配备申请报告卡》所列购置项目,负责固定资产的采购。

(三)固定资产入库。固定资产采购后,采购人员负责将购置固定资产发票交委机关财务登记入账;固定资产保管人员填写固定资产入库单一式三份,列明固定资产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价、数量等项目,由采购人员和固定资产保管人员签字确认,第一联交委机关财务做账,第二联交采购人员留存,第三联固定资产保管人员留存。(固定资产入库单见附件1)

(四)固定资产出库。由资产使用部门填写固定资产领用单一式三份,经资产领用人、领用处室负责人、办公室资产管理人签字,第一联交委机关财务留存,第二联交委办公室资产管理人登记固定资产卡片并录入资产信息管理系统,第三联归资产领用人存查。(固定资产领用单见附件2)

第十五条 固定资产使用人如因调动、退休等原因离开委机关时,需交清所领用固定资产,委办公室负责回收。

第五章 固定资产计价

第十六条 固定资产的计价方法:

(一)自建、购入、调入的固定资产分别按造价、购价和调拨价计价。按规定支付的购置车辆附加费计入购价内;购入、调入固定资产的运杂费,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二)无偿调入、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原值计价,无法查清原价的固定资产,按照评估价值计价。

(三)房屋和建筑物的扩建、改建、装修等增加的价值,按实际开支的费用计价。

(四)固定资产调出、变卖和报废等,按原值注销。

(五)固定资产的核算不计提折旧。

第六章 固定资产使用

第十七条 固定资产的使用按下列原则办理:

(一)房屋及建筑物类。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合理分配使用,并按其结构、面积、价值和使用单位编号登记。

(二)交通运输工具类。交通工具由委办公室负责统一管理,负责维修。使用人负有保养和保证安全的责任。

(三)计算机及网络设备类。根据使用单位具体业务情况配置,使用人负责保养维修,确保设备的有效和合理使用。

(四)计算机软件类。由数管中心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登记在册,保证软件合理高效的使用。

(五)家具用品类。要求做到定品名、定数量、定位置、定管理人。要求做到物物有账,人人有责。

(六)文体设备类。各种文体设备都应按类别进行分类编号,登记在册,管理人员应定期及时清查检查,保证物品的及时高效使用。

(七)图书资料类。图书管理员对所管图书应当加盖图书管理章,按类别进行编号登记,存放固定位置,设置图书目录。管理人员对图书、杂志要经常清理、检查、催收,重要杂志、刊物年终应装订成册。

(八)其它设备类。管理办法可参照上述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固定资产报废处置

第十八条 固定资产的报废处置,应当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第十九条 委办公室统一负责委机关固定资产的报废处置工作,报废处置固定资产时,按照山西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20xx年12月1日起施行)相关规定,填写《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报表》(见附件3),进行报废处置。

第二十条 报废固定资产的使用人或使用部门应当在存查的固定资产领用单第三联备注栏内写明报废的原因,到委机关财务办理注销账卡手续。报废的固定资产由委办公室暂时妥善保管,由省财政厅实物库统一收回。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山西省国资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之日起实施。

国资委机关固定资产的特点1.固定资产的价值一般比较大,使用时间比较长,能长期地、重复地参加生产过程。

2.在生产过程中虽然发生磨损,但是并不改变其本身的实物形态,而是根据其磨损程度,逐步地将其价值转移到产品中去,其价值转移部分回收后形成折旧基金。

固定资金作为固定资产的货币表现,也有以下特点:

篇2

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盘点制度在执行过程中过于形式化,没有设置固定资产台账,有的使用部门虽然设置了台账,但执行不到位,相关的管理部门不清楚本企业所有的固定资产的数目。企业在生产时一些固定资产被损失后,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因专注于生产而不作汇报,甚至为了免责故意隐瞒不报,所损坏的固定资产不会出现在财务账面上;固定资产的不合理使用(如不按使用要求标准使用,或者过度使用),缩短其使用寿命,使用时间远远低于折旧年限。

(二)资产流失严重

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部门对于新购进的固定资产没有进行严格验收,报销凭证仅仅是靠发票,购进的固定资产没有监管,有些固定资产被个人当作私人物品所用,如手提式电脑以及照相摄像机等容易携带的资产,公私混用的现象时常会发生。个别基建项目的支出情况只在科目中出现却不进行结算,企业的隐形资产就是这样形成的;超出计划范围的建设或者对房屋的修建和改造,所有建设资金列入费用之中,却没有转增固定资产。

二、强化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管理的对策

(一)提升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的利用效率提高对国有企业的固定资产的管理

第一,应该做好对闲置或已报废的固定资产的管理,提高其再利用率减少不必要的固定资产闲置。资产管理部门需要及时全面的掌握闲置资产信息,并合理处置相关固定资产的使用等问题。第二,对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的结构配置进行合理的优化。在最大限度地满足企业自身对相关核心业务发展的需要的前提下,确立企业的长期发展战略目标,并以战略目标为立足点,对企业现有的固定资产进行科学合理的最优配置提高固定资产的利用率,以减少固定资产的闲置。

(二)严格制度落实,实现固定资产管理流程规范化

其一,建立固定资产预算管理制度。科学合理的定制固定资产预算管理制度,并且严格按照制度的规定落实,依据具体的真实需求,针对在年初制定的购置计划和购置预算购买企业的固定资产,以免由于没有计划的购买导致固定资产的长期存放于仓库中,造成浪费。其二,对于固定资产要定期进行盘点和清查,并形成制度。企业对所有的固定资产应季查或年查,对本企业的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掌握的一清二楚。从固定资产的预算开始,直至资产的入库和处置等全部环节都应包括在内,规范目标控制和考核制度,使固定资产形成规范的管理模式。

(三)拓展管理渠道,运用信息化的手段实现固定资产的管理

当国有企业的固定资产价值多则上亿元,包括的固定资产条目众多。若离开了现代化的管理手段,对于固定资产的核算和科学的管理就难以实现。国有企业具有资金实力雄厚的特点,信息化的社会资源相当丰富,ERP系统的使用以及条码信息化管理技术的使用,不断完善数据库管理,深化固定资产的智能化管理。

三、提高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效益的发展方向

(一)划分企业固定资产管理职责,实行分包到人的制度

完善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如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记账制度等。固定资产要有专门人员进行管理,对资产进行保管要有专职人员专门负责,实物和财务账目的管理由不同的专业人员承担,形成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管理机制。对于贵重物品的使用要实行登记管理,个人必须严格遵守企业的领用制度。如果使用资产的部门或个人发生改变,要及时变更固定资产登记使用制度。提高企业员工的职业道德修养,树立高尚的价值观,树立责任感,责任到人。

篇3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县国税系统固定资产管理,促进固定资产的安全、合理、有效、节约使用,不断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保证正确执行各项税收政策和履行工作职责,现根据《江苏省国家税务局系统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税系统固定资产是指县国税局及各分局所有使用的,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含500元),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价虽低于500元,但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财产也视同固定资产管理。

第三条 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和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进行固定资产核算;保管、使用、配置固定资产,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实施固定资产产权管理,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第四条 固定资产实行电算化核算,统一使用《国家税务局系统财务管理软件》和《国家税务局系统固定资产管理软件》,所有固定资产均必须实行编码登记。

第五条 国税系统固定资产属国家所有,由各级国税部门管理和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转让、出租和变卖固定资产。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六条 国税系统固定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下管一级、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财务室是固定资产的归口管理部门,县国税局办公室负责资产和实物管理与财务核算等日常工作。

第七条 各级国税部门的财务管理部门和办公室(或机关服务中心)是固定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具体分工是:

财务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国家有关固定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本系统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系统内固定资产的购建、调拨、转让、报废、报损、盘亏、盘盈等的审批。

(三)编制系统内主要项目固定资产购建预算。

(四)定期汇总上报固定资产报表。

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具体办法。

(二)对固定资产实行会计核算。

(三)建立固定资产使用登记卡片和台帐。

(四)负责权限范围内固定资产增加需求的审核及编制本级固定资产购建预算。

(五)办理固定资产入库、领用、内部变动、处置手续。

(六)保管固定资产,维护固定资产的完好。

(七)年终前对固定资产进行清理盘点,发生盘盈、盘损、报废、盘亏等应及时查明原因,并办理报批手续。

(八)年终固定资产清理后,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与财务核算部门和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对帐。

(九)负责报送固定资产报表。

第八条 办公室负责固定资产管理的全部职责。

第九条 固定资产使用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 对本部门在用的固定资产进行登记。

(二) 维护本部门在用固定资产的完好。

(三) 对闲置固定资产及时退回固定资产管理部门。

(四) 年终与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对帐。

(五) 提出本部门固定资产的增加、处置需求。

第八条县局办公室负责固定资产管理的全部职责。

第九条 固定资产使用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 对本部门在用的固定资产进行登记。

(二) 维护本部门在用固定资产的完好。

(三) 对闲置固定资产及时退回固定资产管理部门。

(四) 年终与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对帐。

(五) 提出本部门固定资产的增加、处置需求。

第十条 固定资产管理一律实行会计核算管理与实物管理分开的方式进行,各级国税部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将资产管理责任落实到有关部门和个人。

第十一条 固定资产管理要制定并严格执行验收、登记、保管、领发、检查和维修等制度。

第三章 固定资产的分类和计价

第十二条 固定资产分为房屋及建筑物、一般设备、专用设备、文物及陈列品、图书和其他固定资产六大类,下设子目和细目。

第十三条 房屋及建筑物类资产

房屋及建筑物类资产是指各级国税部门拥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及其他附属设施,包括土地、办公用房、职工宿舍和其他建筑物4个子目。

(一)土地,指上无建筑物、有专门用途、并已办理土地证的空地,包括农场、果园和其他土地3个细目。

(二)办公用房,指用于办公的房屋、建筑物及其他附属设施。

(三)职工宿舍,指职工宿舍及其他附属设施等。

(四)其他建筑物,指培训中心、教学楼、招待所等建筑物, 包括培训中心、教学楼、招待所和其他4个细目。

第十四条 一般设备资产

一般设备资产,指用于税收业务工作的通用性设备,包括15个子目。

(一)小汽车,指小轿车、吉普车、旅行车以及属于小轿车型、吉普车型、旅行车型各种封闭式车辆,包括小轿车、吉普车、车内座位在20人以下的旅行车和其他小汽车4个细目。

(二)大轿车,指车内座位在20人以上或车长在6米以上的旅行车。

(三)货车,指大货车、小货车、厢式货车、轿车等,包括大货车、小货车、厢式货车、轿车、其他货车等5个细目。

四)摩托车,指两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不包括后三轮货运摩托车)。

(五)其他机动车,指除小汽车、大轿车、货车、摩托车以外的机动车辆。

(六) 各种机动船,指稽查、征管业务用机动船。

(七) 计算机,指大型机、小型机、pc机、台式pc机及便携式pc机等各种计算机。

(八)复印机。

(九)传真机。

(十)移动电话。

(十一)寻呼机。

(十二)录像设备,指录像机、放像机、摄像机等设备。

(十三)照相机,指各种照相机及附属设备。

(十四)电视机。

(十五)其他一般设备,指以上各类项目中未包含的一般设备,包括以下5个细目:

1、空调机。

2、办公家具,包括保险柜、文件柜箱、沙发、茶几、床、办公桌椅等。

3、打印机。

4、音响设备。

5、其他

第十五条 专用设备类资产

专用设备类资产,指各种具有专门性能和专门用途的设备。

第十六条 文物和陈列品类资产

文物和陈列品类资产,指各级国税部门接管、接受捐赠或购置的历史文物和陈列品,包括古物、字画、纪念品和其他4个子目。

第十七条 图书类资产

第十八条 其他类资产

其他类资产,指以上各类未包含的固定资产,包括各类文体设备、医疗器械、厨房设备、洗衣机、电冰箱和其他6个子目。其中,各类文体设备包括大型乐器和大型体育器材2个细目。

子目录“其他”是指批量购置的被服、茶具、电水壶等办公和生活用具以及不属于上述各类的固定资产。

第十九条 固定资产计价方法

(一)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计价。

(二)购入、调入的固定资产,按买价、调拨价加上运杂费、保险费、安装费、车辆购置税计价。购置固定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三)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扩建的,按原有固定资产帐面值和扩建发生的净增加值计价;改扩建中有变价收入的,按改扩建发生的支出,减去改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后的净增加值,增计固定资产帐。

(四)接受捐赠,无偿使用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固定资产市场价格估价入账。

(五)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完全价格计价。

(六)已投入使用但未办理移交手续的固定资产,可先估价入帐,等确定价格后再进行调整。

第二十条 各级国税部门的固定资产原则上不计提折旧。但对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其固定资产比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计提折旧。

第四章 固定资产的增加

第二十一条 增加固定资产,要编制购置计划,列入当年预算。对技术含量高及贵重的设备要进行论证。

第二十二条 增加固定资产要严格履行报批手续。县局新建房屋必须报市局审批,县局购置单价在5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必须报市局审批。对政府采购的设备、工程和服务,实行招标采购制度。

第二十三条 增加固定资产按自制、购建、无偿调入、盘盈和其他5种方式填报审批、验收资料。

第二十四条增加的固定资产要及时办理验收、入库等一系列手续,及时登记卡片、入实物和财务帐,同时定期进行清查,保证帐帐相符、帐卡相符、帐实相符。

第二十五条 增加的固定资产不论是否有产权都要进行资产登记。无产权的固定资产在登记时注明无产权,在电算化管理中自动不归在核算范围内。如事后产权归属本系统,由资产管理人员及时更改产权性质,并按正常程序通知财务核算人员记入固定资产帐目进行核算。

第五章 固定资产的处置

第二十六条 固定资产的处置分出售、无偿调出、盘亏、报废报损和其他5种方式。

第二十七条 固定资产处置范围

(一) 闲置的固定资产

(二)因技术原因经科学论证,确需淘汰的固定资产。

(三)因单位分立、撤销、合并、隶属关系改变等原因发生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的固定资产。

(四)盘亏及非正常损失的固定资产。

(五)已超过使用年限的固定资产。

(六)根据国家政策规定需要处置的固定资产。

(七)无偿调出的固定资产。

(八)其他需要处置的固定资产。

第二十八条 固定资产处置审批权限

1、各级国税部门处置固定资产均需按规定上报市局审批。

2、固定资产原值在1000万元(含)以上的办公房屋建筑物,由市局按程序上报省局审批。

3、无偿调出国税系统以外价值在10万元以上(含)或国税系统以内处置单价在30万元(含)以上的固定资产,由市局按程序上报省局审批。

第二十九条 出售固定资产前,应进行资产评估,出售价格不得低于资产评估价,并按实际转让价格登记入帐。

第三十条 固定资产处置申报程序

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由本级资产管理部门或社会中介机构进行鉴定,经财务部门审核同意,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报上级财务主管部门批准。

第三十一条 固定资产处置资料

处置固定资产时,首先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填写《国家税务系统资产处置表》,并附下列有关文件及资料。

1、固定资产价值凭证,包括购货发票或其复印件、工程决算副本、审计报告等;

2、固定资产报废的技术鉴定;

3、固定资产评估文件等;

4、其他有关文件。

第三十二条 调拨已入库的固定资产要履行固定资产处置申报程序和相应的报批手续。经审核批准后,具体手续如下:

(一)由财务部门根据《国家税务系统固定资产处置表》开具《国家税务系统固定资产调拨单》,并交付实物拨付部门。

(二)实物拨付部门凭财务管理部门开具的《国家税务系统固定资产调拨单》方可进行实物调拨,调拨时拨入单位领取人要进行签收,调拨后实物拨付部门将已签收的《国家税务系统固定资产调拨签收单》交付财务核算部门。

(三)拨出单位凭《国家税务系统固定资产处置表》和《国家税务系统固定资产调拨签收单》为调整实物帐和会计科目的原始凭证。

(四)拨入单位资产管理部门凭《国家税务系统固定资产调拨单》填写《国家税务系统固定资产验收单》增加固定资产,同时《国家税务系统资产调拨单》是拨入单位财务核算部门调整会计科目的原始凭证。

调拨新购置的未入库的固定资产,可由财务管理部门根据有关批准文件直接填列《国家税务系统固定资产调拨单》交付实物部门进行调拨,同时拨入单位领取人进行签收,有关批准文件和《国家税务系统固定资产调拨签收单》为拨出单位的有关会计科目的原始凭证。

第三十三条 非经营性固定资产转作经营性固定资产时应当确保固定资产的保值和增值,严防固定资产的流失;同时,应当收取一定比例的资产占用费,主要用于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

第三十四条 固定资产的使用要坚持面向征管、突出重点、保证急需、勤俭节约的原则。对于长期闲置不用的资产,上级主管部门可予以调剂处置;拒绝调剂处置的,上级主管部门有权暂停拨付其经费。

第三十五条 无产权固定资产调回原产权单位,要填列《国家税务系统固定资产处置表》,手续齐备后方可退回。

第六章 固定资产的变更

第三十六条 固定资产变更是指已入帐的固定资产原值发生变化或出现需要进行调帐的情况。

第三十七条 入帐固定资产分为结帐固定资产和未结帐固定资产。结帐是指在财务软件中完成结帐处理并且进入下一个会计期,而未结帐固定资产是指在财务软件中本会计期未结帐。对于未结帐固定资产,可将错误的资产撤销凭证,直接在固定资产增加中修改固定资产卡片信息。对于结帐固定资产,需填列《固定资产变更通知书》后,方可进行相关处理。

第三十八条 固定资产变更形式包括:改建、扩建、修理、修配、增加原值、减少原值等。改建、扩建基本建设项目要按省局苏国税发[]242号文件规定,由申请单位填写《国家税务系统基本建设项目审批表》,按审批权限分级报批,完工后交付使用时,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填写《国家税务系统基本建设项目验收单》和《固定资产变更通知书》。

第三十九条 固定资产使用部门的变更,需由实物管理部门填列《固定资产部门变更通知书》,经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固定资产实物在使用部门间的变动。

第七章 固定资产的清理

第四十条 固定资产清理是指从实物管理的角度,对本单位实际拥有的固定资产进行实物清点,并与固定资产帐务核对,确定盘盈、毁损、报废及盘亏资产。

第四十一条 固定资产清理的程序

(一)对本单位拥有的固定资产进行实物清点,并登记造册。

(二)将实物按品种、数量、型号等与固定资产帐进行核对。

(三)按照管理权限上报有关情况,并根据批复进行帐务处理。

(四)固定资产清理结果报上一级财务管理部门。

第四十二条 固定资产清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第八章 固定资产的报告制度

第四十三条 国税系统资产报告制度是指各级国税部门在一定时期内,对本单位的资产使用情况,通过资产报表形式,综合反映其存量、分布、结构和使用效益的变化情况,为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第四十四条 按照市局要求,在年度终了后,在对单位进行资产清理、会计决算以及整理汇总资产数据资料的基础上,向上一级国家税务局报送报表,要求做到报送及时、内容完整、数字准确。

第四十五条固定资产的报告形式采取逐级汇总上报的形式。

第九章 固定资产的档案管理

第四十六条固定资产档案是指涉及固定资产形成及使用过程中的各种有关资料,包括固定资产卡片、台帐、明细帐、入帐单、出库单、验收单以及各种申报表、评估文件、技术鉴定报告书、批复书、报表、数据磁盘、光盘等。

第四十七条固定资产纸制档案要按年装订成册保管,数据磁盘、光盘也按年度妥善保管,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固定资产数据要进行数据备份处理,有业务发生的单位,每月至少备份一次,且要双备份,即软盘备份一份,硬盘备份一份。

第四十八条 固定资产档案应从记入固定资产当年起,保管到固定资产处置后2年(不含当年)。数据磁盘、光盘永久保管。

第十章 固定资产的监督管理

第四十九条国税部门的财务管理部门和监察部门是固定资产的监督检查部门。固定资产的监督除了日常监督、审批外,还有对固定资产的审计工作。固定资产的审计每年不少于一次。

第五十条国税部门在进行财务审计时必须对被审单位的固定资产进行审计,检查固定资产管理是否规范,是否实行统一的电算化管理,资料是否完整,报表是否真实,是否帐帐相符、帐卡相符、帐实相符,并在审计报告中反映检查情况。

第十一章 固定资产的管理责任

第五十一条 国税系统固定资产是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国税部门的财务部门、资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都负有依法维护其安全完整的责任。

第五十二条 在固定资产管理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上级主管部门有权责令其改正,并追究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一)未按规定履行职责,固定资产管理不善,造成重大损失的。

(二)不如实进行资产登记、填报资产报表,隐瞒真实情况或弄虚作假的。

(三) 擅自处置固定资产或未经批准办理合法手续,将固定资产用于经营投资的。

(四)以各种目的和手段侵占固定资产或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

(五)固定资产未按规定的审批权限实行分级报批或手续不全的。

(六)未按市局要求实行统一电算化管理,资料保管不齐或未按要求保管资料档案,不按时按质报送报表资料的。

篇4

凡购单价在元以上,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物资应列入固定资产管理范围。无论什么经费渠道购买或其它单位赠送的均必须在行政处总务上登记入帐。具体程序是:需购买固定资产的处室,首先要编报购买计划或口头汇报,征得有关领导同意后,由总务代购,金额在元以下的,由分管副主任签字,元以上的由办公室主任签字,使用人或处室经办人在总务保管处登记入帐,保管员在发票上签验收人,财会上才能报销。

二、物资的管理版权所有

购买金额在元以上的大宗物资,如成批购进或印刷的各类办公用笔、墨、纸、稿笺、信封等,由总务根据财力按工作的使用情况和需要购进或印刷,购进或印刷后,保管员应按类别、品名分别将单价、数量登记入帐。在发票签收报销时,按财务制度审批报销。发出时分处室、单位按类别、数量登记。保管员要经常检查库存情况,做到堆放整齐、干净、无霉烂、变质。本着先购进的先发,后购的后发。按季清理,半年盘存,做到帐物相符,家底清、不浪费。对其它单位赠送的贵重物品和购买的酒类物资,一般不作为办公用品发放。因工作特殊需要,如接待、送礼等,须经分管副主任或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才能发放。具体程序:由经办人写明事由,经分管副主任或办公室主任审签后,保管才能发放。

三、日常办公用品的领用

.圆珠笔、墨水、稿笺的领用,各处室要根据工作的需要和使用情况,本着既不浪费,又方便工作可在保管室领用。

.笔记本的领用,办公室的职工一年按个领用特殊工作例外,钢笔、记算器、文具盒、茶杯、水桶、盆子、电风扇、电话机、凳子以旧坏换新。

.毛巾一年可领用一张驾驶员例外;办公室公用肥皂半年一块。

篇5

1引言

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给民办高校办学以巨大的空间,很多民办高校不断扩建并提升自身的教育水平,相应的,民办高校固定资产也在不断增长。固定资产是民办高校的重要财富,也是教育质量提高的基础,但是,很多民办高校却存在着固定资产管理不善的问题,使得大量教育资源限制和浪费。对民办高校固定资产管理问题进行分析,有助于我们进一步提升民办高校的办学质量,促进民办高校良性发展。

2民办高校固定资产管理的现状

民办高校固定资产包括民办高校校园内的所有实体资产,例如校舍、教室、教具、体育教学设备、音乐教学设备等。一切有形的并且用于民办高校教学的资产,都是固定资产的一部分。民办高校是教育经济实体,重视资产管理,但是长久以来,资产管理的重点都放在了资金管理和知识教育产权管理方面,在固定资产管理上,民办高校缺乏一定的经验,也缺乏系统的管理措施,因此导致了一定的管理问题。

3民办高校固定资产管理问题及原因

3.1民办高校对固定资产管理重视程度不够

固定资产是民办高校教育教学的基础,民办高校的工作者,尤其是资产管理工作人员,有必要对固定资产管理加以重视,例如对固定资产管理进行制度建制、要求教师和学生在使用固定资产时重视其资产价值,避免不必要的浪费、将固定资产详细记录以便用来评价民办高校的办学条件等。但是实际上,民办高校对固定资产管理的重视程度是不够的,很多高校仅有形式上的固定资产管理条例,实际上的管理行为有所欠缺;还有些民办高校,在固定资产核算方面存在着明显的问题,例如,忽视某些固定资产项目。造成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管理者的管理态度不够明确,管理能力不足,不能全面了解民办高校固定资产的构成,也不善于在工作中进行全面的资产管理。

3.2民办高校固定资产管理效力不足

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明确民办高校的办学实力,并且保证固定资产的充分利用,但是由于民办高校的不同部门、不同专业、二级学院需要的固定资产是不同的,不同的需要致使购置固定资产在很多情况下成了个体行动,学校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常常只能被动的批准购置计划,这种现象导致不少二级单位只关注自身的利益,学校无法对资产的购置以及管理进行统一的规划,导致固定资的使用效率偏低。固定资产管理效力不足主要在于管理方法落后,很多民办高校还使用人力核查的方式,这种管理方法浪费精力,而且很容易出错。

3.3民办高校固定资产应用监督不善

固定资产是民办高校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民办高校的财富。固定资产应用的结果应体现在民办高校教育教学质量提高、教师教学技能水平提升和学生管理状态提升等方面。但是在实际的管理过程中,由于缺乏一定的使用规则和监督,部分教师将固定资产用于个人行为,例如,利用那个学校资源完成个人项目,不对学校报备,也不缴纳租用费用,这使得大量固定资产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价值。

4民办高校固定资产管理问题的解决对策

4.1提高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者的职业水平

对固定资产进行妥善的管理是民办高校资产管理部门工作者的职责,但是,很多高校相关工作人员对固定资产管理不重视,受自身的认识水平和管理水平限制,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存在着部分不足。要解决问题,必须从提高固定资产管理者职业水平入手,主要应做到以下两个方面。第一,要求参与固定资产管理的工作者全面学习固定资产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知识,一定要培养优秀的资产管理者,才可能使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不断完善;第二,民办高校董事会应该对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提出一定的要求,结合财务部和学校管理部门的意见,检验固定资产管理者的职业水平,并予以工作上的调整或者相应的职业技能培训,以保证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更为全面。

4.2采用先进的管理方法

民办高校固定资产管理方法应有所改善,改变原有的人力管理的方式,提高固定资产管理的精确性和时效性,这是提高固定资产管理效力之必须,简而言之,就是使管理方法与时俱进。当今时代是信息时代,计算机和互联网被广泛地应用到各个领域,所以,民办高校也应当跟上时代潮流,与时俱进,积极变革落后的管理手段和管理方法,运用最先进的管理技术。具体来说,包括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采用会计电算化管理的方式,创建固定的资产信息关联网络,确保不同的部门能够共享信息,时时了解资产的购置情况、使用情况,尽可能减少人工管理和人工核算的工作量,确保管理质量;另一方面,运用条形码技术开展日常管理,保证管理的规范化以及科学化。

4.3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

要实现对固定资产应用的全面监督,应从管理制度的建立和监督机制的建设入手。在管理制度方面,应将固定资产的应用以及应用申报程序细化,写入民办高校管理条例,号召全校师生广泛学习;在监督机制方面,除了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监督之外,高校师生也应该参与进来,以保证固定资产应用合理。

5结语

综上所述,民办高校固定资产管理的问题在于重视程度不足、管理方法落后和缺乏监督。提高管理工作和的职业能力,使用信息化的管理方法、完善管理和监督机制,是解决固定资产管理问题的方法,希望本文能够为民办高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发展提供帮助。

参考文献

[1]曲磊.关于民办高校固定资产管理的几点思考[J].才智,2017(1).

[2]王翠红.民办高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研究[J].经营管理者,2017(6).

篇6

第一条 为加强集团公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总承包的管理,明确各部门职责,规范操作程序,控制工程投资,确保工期与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总承包是指从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设备试运行到达产达效全过程承包或负责设计以前及其他若干阶段承包的工程管理模式。

第三条 子公司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总承包,由子公司自行确定并组织实施,但必须报非钢产业中心、规划与投资管理部审批。

第二章 项目总承包的确定及合同签订

第四条 规划与投资管理部是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总承包的牵头部门,负责总承包项目的报批、设计委托等前期工作及总承包单位的确定;技术改造指挥部负责组织总承包项目谈判及合同签订等工作。

第五条 小型技术改造项目的总承包由项目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由规划与投资管理部签署意见报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由技术改造指挥部组织与总承包单位签订总承包合同。

第六条 项目在确定为总承包方式之前,规划与投资管理部应组织相关部门和专业人员进行认真研究和论证,并专题报公司分管副总经理至总经理批准。总承包方式确定后,技术改造指挥部负责组织相关单位与总承包单位进行谈判;若确定需要招标的,按《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法》办理。

第七条 总承包项目谈判由主管副总师负责。谈判结束后,技术改造指挥部应提出整个谈判的总结材料,交各参与谈判单位相关人员会签,送主管副总师签署意见后,报公司主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批准。

第八条 总承包项目合同的签订工作流程:

(一)确定技术附件

在商务合同签订前,由技术改造指挥部组织项目经理或项目使用单位负责人以及集团公司设计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会同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技术附件的谈判和签字确认。

(二)商务合同的签订:

1、商务合同的谈判:

总承包商务合同的谈判,由技术改造指挥部负责组织,相关的副总工程师、规划与投资管理部、财务部、集团公司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项目部、项目使用单位、法律顾问参与。商务谈判过程中的相关资料,组织单位应加以整理、归档、保存,涉及到商务报价及所有有可能导致报价异动的内容,参与商务谈判人员应签字确认。

2、商务合同合规性审查:商务合同签字以前,技术改造指挥部应将《商务合同》送公司企业管理部(法律事务部)法律顾问室进行合规性审核。

3、合同签字人确定:总承包项目合同签字人为:公司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或技术改造指挥部部长。重大投资项目由公司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签字以外,一律由技术改造指挥部部长签字。

所有总承包合同必须盖公司合同章。

第九条 总承包合同签订后,合同等资料由规划与投资管理部负责分发,合同正本存公司办公室档案室,规划与投资管理部、技术改造指挥部各存两份,监理公司、集团公司设计咨询有限公司、财务部、审计部、项目部或项目使用单位各存一份。

第三章 总承包项目的设计管理

第十条 集团公司设计咨询有限公司负责总承包项目的设计管理与联络工作,掌握总承包单位的设计进度,定期组织召开设计协调会,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设计方面的协调工作;负责设计交底工作。

第十一条 集团公司设计咨询有限公司负责并组织项目使用单位对总承包单位的设计图纸、设计变更按总承包合同进行审查,若发现设计不符合规范或不能满足合同功能要求的,及时督促总承包单位修改设计,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公司分管领导汇报,并到规划与投资管理部备案。

第十二条 对于项目部和项目使用单位根据需要提出的变更要求,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应当积极地与总承包单位进行协调,要求总承包单位按要求修改设计。

第四章 总承包工程管理和监理

第十三条 总承包工程项目一般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由公司任命项目经理,成立项目部或项目组,项目部或项目组的组成由公司行文,项目部代表业主履行职责,对总承包工程及其配套工程的工期、质量、投资控制负全面责任。技术改造指挥部负责总承包工程的监督与协调工作,对总承包工程实施的工期、质量及实施过程中的投资控制负管理上的责任。

第十四条 技术改造指挥部负责按总承包合同规定的网络计划进行考核,督促总承包单位安全文明施工。安全

环保部协助技术改造指挥部督促总承包单位安全施工,使总承包工程达到安全、环保认证的要求。第十五条 总承包工程项目实行工程监理制,项目开工前,技术改造指挥部确定好监理单位并签订监理合同,监理公司代表项目部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及其他工程建设合同对工程建设实施监理。监理公司定期组织召开项目监理例会,对工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协调处理,对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异议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六条 总承包单位必须严格按照集团公司审定的设计图纸和设计选用的材料进行施工,不得随意改变设计内容。对需要进行变更的,则设计方案的重大变更必须经项目部、集团公司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提出意见后报主管副总师、公司分管领导直至总经理批准;施工及现场的一般变更由项目部提出意见后由集团公司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确认,项目部与集团公司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不能统一意见时,由技术改造指挥部、规划与投资管理部裁定后报主管副总师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十七条 项目部或监理公司在施工管理、监理过程中若发现设计存在问题,应责成总承包单位或设计单位修改设计,重大问题报主管副总师同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同时报规划与投资管理部备案,作为考核设计单位的依据。

第十八条 项目部应督促总承包单位及时办理压力容器、管道及特种设备安装的报检手续和其他规定手续,对施工质量达不到要求的,责令总承包单位立即整改。

第十九条 总承包单位不得对工程实施转包,如果建设过程中由于某些专项须分包的,必须在合同中注明。分包单位必须由监理公司进行资质审查合格后经过技术改造指挥部与项目部同意,并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第二十条 总承包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如果对原生产系统有影响的,则在施工条件具备后由总承包单位提出施工方案,经项目部、技术改造指挥部审核后,由生产管理中心进行协调安排,项目使用单位必须全力配合。

第二十一条 在总承包工程达产达效过程中,项目部应督促总承包单位对暴露出来的问题进行整改,项目使用单位要进行配合,整改的费用由总承包单位承担。

第五章 总承包工程的设备供应与检验

第二十二条 总承包工程设备材料的招标采购工作由总承包方负责,工程竣工后的剩余材料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处理。项目部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组织人员参与设备的招标采购与监制工作。

第二十三条 厂内单位从总承包单位承接设备制造或采购任务的,必须保证设备的质量和交货期,因为设备质量或延期交货而影响总承包工程进度的,由公司追究责任单位领导责任。

第二十四条 总承包合同约定由项目使用单位提供利旧设备的,则项目使用单位必须保证利旧设备符合使用要求,刷漆颜色应与总承包工程颜色一致。

第二十五条 监理公司负责按国家相关标准与总承包合同对总承包工程设备和材料进行检验并提出意见。检验合格后,监理公司应及时向项目部移交相关资料。项目部根据需要组织相关单位对总承包工程设备进行抽检或复检。

第二十六条 总承包工程设备到厂后,技术改造指挥部或项目部通知生产管理中心,由生产管理中心负责协调厂内运输。

第六章 总承包工程资金的管理

第二十七条 财务部负责总承包工程项目的资金筹措与拨付,严格按照总承包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

第二十八条 总承包合同的付款,由总承包单位申报资金计划。监理公司对总承包单位当月完成的工程量进行审核确认,项目部按照监理公司审核的工程量和总承包合同对资金计划进行初步预算审核后并由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后报规划与投资管理部;没有成立项目部的,由技术改造指挥部审核后报规划与投资管理部,由规划与投资管理部根据公司月度资金平衡会确定的月度资金计划下达付款通知,财务部要严格按照付款通知付款。

第二十九条 规划与投资管理部、技术改造指挥部实时监控总承包合同款的支付情况,不得超合同比例付款,财务部要对总承包单位本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管,防范资金风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公司分管领导报告并采取相关措施。

第七章 总承包工程的试车与交工验收

第三十条 总承包项目具备试车条件后,经总承包单位申请,项目部负责组织项目使用单位或能源介质供应单位应按总承包单位要求提供试车所需的能源介质,技术改造指挥部负责协调,但总承包单位必须做好安全确认工作。

第三十一条 总承包工程的无负荷试车由总承包单位组织,试车通过后,监理公司、项目部、项目使用单位必须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第三十二条 当工程完成无负荷试车,具备合同规定的交工条件后,总承包单位向监理公司提出交工验收申请,由技术改造指挥部组织项目部、监理公司、集团公司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机动设备部、安全环保部、保卫部和项目使用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总承包合同进行交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各参与验收单位必须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对于不按要求参加验收或验收合格后,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的,视同承认验收记录。对于验收不合格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整改后重新组织交工验收。

第三十三条 因生产需要,工程中需提前投入生产的部分,可由监理公司组织提前进行部分交工验收。

第三十四条 交工验收开始后,总承包方应按合同同时向技术改造指挥部、项目部移交工程竣工图纸及光盘竣工资料、工程操作维修手册、设备随机资料和合同规定的其他资料及随机备件,工程资料则由技术改造指挥部移交公司档案馆存档,随机备件由项目部移交物流管理中心和项目使用单位。在总承包单位未完成上述工作前,工程不能视同验收合格。

第三十五条 交工验收合格后,由技术改造指挥部向总承包单位签发交工验收证书,明确工程交工日期,自交工之日起,工程使用权由总承包单位移交给项目使用单位。项目使用单位不得无故拒收,由于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工程而影响工程投产的,追究责任单位领导的责任。

第三十六条 工程的负荷试车由技术改造指挥部监督,项目部负责组织,总承包单位负责指导,试车通过后,技术改造指挥部、项目部、监理公司、项目使用单位、总承包单位必须在试车记录上签字确认。

第八章 保证值的考核与竣工结算

第三十七条 工程完工后,由技术改造指挥部组织监理公司对工程的工期、质量、建安工程量等施工方面的内容进行考核评价,在合同规定的考核期内,由涉及合同约定保证值的单位和部门对合同约定的保证值进行考核评价。项目的考核评价由技术改造指挥部负责组织,考核结果必须经项目使用单位和总承包方签字确认。考核结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项目部汇总,经技术改造指挥部签字后报公司主管副总师审核、分管领导审定,最后由项目部按合同约定执行对总承包单位的考核。

第三十八条 当工程约定考核期满后,总承包单位向规划与投资管理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由规划与投资管理部主持按公司相关文件进行工程的竣工验收。

第三十九条 竣工验收通过后,总承包单位向监理公司提交竣工结算书,监理公司审核后经项目经理审核签字报技术改造指挥部,技术改造指挥部根据总承包合同审核由主管领导签字后报规划与投资管理部,规划与投资管理部、监察审计部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审核完毕,财务部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付款。如果双方对结算存在异议,则由项目部组织有关单位与总承包单位进行初步协商,报出协商意见,由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执行。

第四十条 总承包工程质保期满后,技术改造指挥部与机动设备部对工程建安质量及设备质量进行评价,财务部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进行质保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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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价值达到一定标准的非货币性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从财务管理角度区分,固定资产主要有生产用固定资产、非生产用固定资产、租出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闲置固定资产、融资租赁固定资产、接受捐赠固定资产等。

在整个企业生产运行中,固定资产能连续在若干个生产周期内发挥作用。加大资产管理力度,盘活闲置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搞好固定资产管理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

一、固定资产管理现状

固定资产分布较广,种类繁多,流动性较大,管理困难,有些设备如流量计等拆卸频繁,企业需要不断加强资产管理力度,坚持“统一领导、归口管理、责任到人”的原则。资产保管实施属地管理,资产配套设施由主资产保管人保管,公共设施由牵头实施部门管理,这样可以有效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较好地保管好资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一)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由于公司固定资产种类和数量日益增多,根据上级部门的管理要求,依据有关资产管理条例制定了《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低值易耗品及实物资产管理办法》、《资产调拨管理办法》等,使资产管理做到有规可依。

(二)设立专人进行资产管理

各资产管理人员在使用资产时,需要登记“固定资产台账”,载明固定资产的名称、类型、数量、购置金额、购置时间、保管部门和保管人等情况;专人负责办理本单位(部门)固定资产领用、保管等工作。

(三)规范管理程序

规范资产配置手续,加强入账管理。各业务部门凡需购置固定资产的应先提交书面申请,经本单位领导审批后,由财务资产部门统一向上级部门提交固定资产购置请示,审批通过后,由材料采购部门统一购置。固定资产购置后由材料采购部门根据业务部门的申请发放实物。规范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领用、交还程序;人员岗位发生变动时,一律需将本人使用的固定资产与交接人员办理书面移交手续,确保公司固定资产不发生丢失的情况。

(四)组织资产清查工作

公司每年年中组织资产清查工作,组织人员深入现场,以实物对照资产账务,采取标签扫码形式见物就清,保证每项资产“眼见为实”,不重不漏,不留死角。公司组织人员现场验收,真正做到“五清”――固定资产数量清楚、存放地点清楚、使用情况清楚、责任人清楚、盈亏情况清楚;“两结合”――实物盘点与账务核对相结合,清查盘点与登记记录相结合。

二、固定资产存在的问题

(一)固定资产重复购置

业务部门在购置资产时只考虑本部门所缺,未考虑其他部门是否存在闲置可调用的资产,或者未根据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购置设备,盲目投资,这样不但增加了企业成本,还导致企业资金周转速度变慢,降低企业总资产收益率。

(二)新设备取代旧设备造成闲置

随着生产技术不断进步,以及大量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的运用,许多传统设备已经不能满足市场的要求,企业更新设备,导致原有资产的报废,未提满折旧,造成资产闲置。

(三)资产管理责任不明确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明确财务资产管理部门、材料采购部门及实物管理部门工作职责,明确固定资产增加、变更、处置的审批程序。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各部门配合不够,虽然按照正常的工作流程进行,但由于没有严格的时间限制,单据流转速度慢,导致财务入账时间滞后,转资、处置不及时。

三、创新固定资产制度的对策选择

(一)加强学习,提高资产管理人员素质

基层单位核算员应深入学习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了解固定资产从申请、购置、保管、转移到报废的一系列处理程序,了解固定资产标签所列示的内容。财务资产部门的资产管理人员除了要学习财务专业知识外,还需了解资产的使用、变更情况,加强与基层实物管理部门、保管使用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资产的最新动态。除此之外,还应该掌握国家固定资产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的变化,以及上级管理部门颁发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资产管理人员只有具备较强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语言沟通能力,才能保质保量地完成每年一度的固定资产清查工作。

(二)规范固定资产的采购过程

一是每年的固定资产投资预算要慎重考虑,需经过细致论证可行性后方可获得批复。企业的生产经营业务环境变化速度快,即使有了年度的投资预算,但在实施每一项具体的投资计划前,仍然需要由业务部门提出具体的采购申请并获得最新的评估方案,避免资产重复采购。二是采购固定资产时,购货发票应与购置的固定资产进行核对,防止因根据发票填制的资产标签与实际购置的固定资产名称、规格型号等明细不一致而导致大量的账外资产和不良会计信息。三是办公设备等实行交旧管理。新设备购置以后,使用人员到材料采购部门领取新设备的同时,需要交回原设备,保证固定资产管理来时清晰,去时明白,有利于资产的清查管理工作。

(三)加强固定资产的使用管理

财务资产管理人员要与各业务部门的资产管理员常联系,通过各业务部门的固定资产报告,掌握各部门的资产管理状态。财务资产管理人员要定期给基层资产管理员提供资产系统里的资产台账,要求基层资产管理员对所辖范围内的资产数量、存放地点、使用情况、所属单位等基本信息与台账一一核对,对存在异常的资产进行跟踪与盘点,对不符事项进行报告,这样的定期自查是一种非常有效的管理办法。财务人员利用岗检的机会小范围进行抽查,也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产管理水平。财务资产管理人员要协助各基层资产管理员解决固定资产转移、分拆、组合等一系列具体问题,并在资产系统内实时更新,使固定资产账目与实际使用状态保持一致。

(四)严格固定资产的处置流程

固定资产无论是报废还是转让,都必须有严格的审核流程。财务人员应深入现场,监查处理流程,主要包括事前对报废资产进行核实,事后对报废资产处置进行监督。财务部门不能仅凭获批的纸质报废申请就直接对固定资产进行报废账务处理,财务人员要把对实物的处置监查当作份内工作,只有在这样的思想指导下,固定资产账务才不会是一笔“糊涂账”。财务资产部门一定要对报废的过程与文件进行确认后,才能在账务中进行报废处理。报废资产的存放要在固定的废旧物资仓库,统一管理、统一处置,严防固定资产在处置过程中出现流失。

四、结束语

健全资产管理制度是关键,加大监督力度是手段。要通过关键手段,不断加强企业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严格报废资产管理。只有充分认识到资产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才能提高企业的资产管理水平,更好地促进企业稳定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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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固定资产管理

是09年工作的重点,建议也作为后勤处工作的重点。

现状,固定资产账账不符、账实不符。主要表现为:实物存在,账面没有记录。主要是05年10月前形成的国定资产;账面存在,实物没有了,主要是留园校区改造后,已拆除移动,及原旅游学校的老设备等。尽管由历史原因造成,应逐步解决。

1、健全规章制度,结合学校二级管理改革,逐步落实固定资产管理责任制。

资产的管理,应依据制度规章。并全员参与,建立责任制。落实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推动建立《固定资产管理责任网络》。要实施资产的申购(报)、购买、登记、调拨、报废流程规范,责任分明。使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有章可循,逐步走向规范化管理。

2、对全校房产和设备进行清查,摸清固定资产家底。

从二月份开始至年底,对全校的房产、设备进行清查、登记。准确地反映学校房产、设备等资产状况。在固定资产清查的基础上,建立起完整的学校固定资产数据库资料;建立、落实《资产管理责任网络》,逐步实施固定资产管理的二级管理。

具体安排为:

(2)、五至十月份对新校区固定资产进行登记,建立数据库资料。定位、编号、探索建立电子图片资料。与各系、各部门明确固定资产管理责任。

(3)、十一月份对学生宿舍固定资产进行登记。

(4)、十二月与固定资产实物账核对,标明不一致项目。将实物账与财务账核对,确定金额差异。争取调账处理。

(二)物品管理

所有采购的物品都应办理入库手续。逐步将少库存物品规模。

1、进行库房记账、保管人员的合理分工。

2、实施物品入库、出库月报制。

3、整理库房。尽量在现有条件下,使库房物品排放相对整齐、合理。

具体安排为:

二月份人员分工到位,交接清楚。三月份开始实施“物品入库、出库月报制”。

二、按制度进行招投标工作,做到招标信息公开。

招投标工作制度性强,资产管理科成立后,学校逐步将学校的招投标工作扎口后勤处管理,并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应深刻了解招投标工作的程序、步骤和方法,严格按程序办事,努力实现招标的公正、公平和公开,切实维护好学校的根本利益。

对外招投标及内部招投标,利用校园网平台进行招标信息的公开、公示。努力节约成本,提高招标的效果。

三、规范采购程序,做好政府采购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采购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日常管理工作。要对采购工作规范进行研究,落实学校的《大宗物品采购管理办法》、《采购管理办法》,《物品出入库管理办法》,完善并实施《物品采购流程》。规范全校的采购行为,实行统一采购、限价采购,保证采购资金使用效益。

教学设施、设备的采购,是学校采购工作的重点,应认真把好设备采购关,把资金用在最需要的地方。同时督促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促进设施、设备的利用效率。

建立“政府采购电子台帐”。及时记录采购的详细情况。

四、做好后勤的财务报账工作。

办理后勤的财务报账工作,建立《基建、维修;物品采购;维持支出台帐》。逐步做到报账手续齐全,责任明确。

做好饮用水费、赔款等收交、记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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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40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2-0-01

一、引言

自从高校扩招以来,中国职业教育成为了中国高等教育“半壁江山”。随着高校扩招各高职院校为了适应办学的需求,固定资产的投入也随之增加。国家“十二五”规划明确了未来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任务,对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发挥公共服务职能,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化等均提出了新的要求,意味着高职院校固定资产管理的任务将更加繁重,也显得尤为重要。

二、高职院校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对固定资产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够,管理意识淡薄

我国大部分的高职院校是属于公办性质,属于事业单位管理体制。目前,很多人认为高职院校的固定资产是无偿的, 缺乏对固定资产投资效益角度分析,综合利用率低。普遍出现各部门自行添置,自行管理,只从本部门使用角度考虑。更有些人根本没有高职院校的固定资产是属于国有资产的概念,应该统一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2.管理制度的不健全,执行监督不力

对于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固定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宣传力度不够,只落实到资产管理部门而未落实到每个人。由于现在很多高职院校实行二级核算,各部门往往在经费使用中先自行采购,然后在经费报销中由财务人员提醒这个开支属于固定资产,必须进行申报,出现先采购后申报、后补手续的现象,到最后仍然可以到财务部门结算,制度执行不到位。制度办法和政策措施制定得再好,执行不严格,落实不到位,大家仍缺乏重视。

3.管理机构职责不清,管理水平落后,没有实行信息化管理

对于有些刚刚升格的高职院校根本没有单独设置资产管理部门,重采购,轻管理的问题比较突出。加上现在许多高职院校各部门采取分类管理的模式,各部门又分别归不同的院领导分管,学校的固定资产管理缺乏一个统一管理的机制。即使有单独设置资产管理的部门,初期在对固定资产产权的登记、变动和处置多采用手工登记,且没有及时对处置资产进行更新,造成了数据不准确,这都加大了管理的难度。

4.财务部门跟资产部门管理脱节,信息不对称

财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核算,有些财务人员核算不及时,不能及时记入固定资产,该销未销,无法正确反映固定资产的变化情况;有些财务人员核算不准确,将固定资产部分支出费用化,未调整固定资产价值。有的部门使用预算外资金或专项资金购入固定资产,没有登记入账。最终这些都导致跟资产管理部门数据不统一,账实不符。

5.政府监管力度不够,重统计轻核实

高职院校作为事业单位,应该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进行执行。办法中明确提出国家对行政事业资产的管理,坚持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的原则,实行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现实对于高职院校固定资产管理,往往出现每年要求高职院校填报系列的数据,政府监管部门并没有核实数据的准确性,只起到了汇总统计的角色。

三、以发展为动力,规范高职院校固定资产管理模式

1.以明确管理职责为固定资产管理作前提

高职院校资产管理部门明确职责。国资事发[1995]17号《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明确规定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包括:资产配置、使用、处置、评估、产权管理和监督检查等。主要任务是:建立规章制度,推动资产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保障国有资产安全与完整,监管尚未脱钩的经济实体的国有资产,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2.规范的制度为固定资产管理作基础

应该启动资产购置预算编制工作,加大资产处置管理力度,有力地推进高职院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增强各部门资产管理意识。高职院校固定资产管理是一项新的工作,一些工作还在探索之中,尤其是法制还不够健全,给资产管理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应结合高职院校实际,认真分析资产管理中的“弱点”和“盲点”,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强制度建设,逐步建立覆盖资产管理全过程的制度体系,全面提高资产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3.以严明的纪律为固定资产管理作护航

是开展资产管理的重要依据,要不折不扣地抓落实。作为高职院校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要提高制度的执行力,要有针对性地对单位资产配置、使用、处置、评估、产权管理等开展专项检查。

4.以有效的职能为固定资产管理作后盾

各个部门要建立有效的配合协调机制,定期互通情况,定期互议工作,对重大项目、重要情况,要召开协调会。财务部门是高职院校负责固定资产管理的重要职能部门之一,各部门在办理涉及单位资产事项时,总的原则是,凡是没有按规定程序到资产处办理资产审批、核准、备案等事项的,财务部门不得办理相关结算手续。

5.以信息化的管理为固定资产管理作工具

为了全面加强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推进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化工作,实现对资产的动态监管,按照相关办法,财政部已对大部分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实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高职院校理应实现固定资产管理网络化,利用全面清查后建立的基础数据,建立起固定资产信息数据库,全面完整地记录学校各类固定资产。

四、综述

综上所述,高职院校作为事业单位的组成部分,固定资产管理显得尤为重要。高职院校应该提高资产使用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实现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对进一步创新高职院校固定资产监管手段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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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5)010-000-02

在行政事业单位中,所占有或使用的具备一定价值,并能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使用年限高于一年的资产,即为固定资产。其中,一些使用年限高于一年但单位价值还没有满足规定要求的物资,在其核算、管理上,仍以固定资产处理方式进行。从整体上看,在单位内的固定资产管理方面,近几年虽然在有关法规、制度及信息系统建设等方面得到了加强,但仍有较多的财务管理漏洞、管理不规范问题,这类问题对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形成了较大的影响,为国有资产流失的重要成因。笔者结合这几年财务管理工作,着重对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

一、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近几年国家和各地虽然在制度建设、机构设立、人员配备等方面加强了对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也取得了不菲的成绩,但部分单位在进行固定资产的购置、管理上,往往较为随意,固定资产处理方式极不规范,甚至还有单位出现私立金库、帐外资产的现象,资产损失严重。具体而言,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固定资产的外部监管与内部管理在制度方面,还存在较多漏洞,未能明确落实各项管理职责

在单位内的日常财务管理中,部分单位过于强调对公用经费的规范化管理,在固定资产制度构建与管理上,较为懈怠,日常管理工作往敷衍了事,各项日常具体工作难以落实到位。在固定资产实物登记方面,并没有详细的台帐或报表,也无资产转移记录,造成资产管理的责任追究难度大。同时,缺乏科学的外部监督机制,监督效果不佳。对于单位内存在的固定资产管理违规现象,相关部门应追究其责任人的责任,结合违规情节的轻重,给予合理的处罚。但是在实际中,由于监管不力,未能给予其处罚。

(二)在当前财务管理中,还存在会计记录方面的问题,许多单位未能构建科学的账务体系,在固定资产管理上,缺乏相应的台帐制度,账面无法反映出资产的管理动态,只片面反映出固定资产的原有价值总额

同时,财务会计信息的时效性较弱,对于单位内发生的固定资产调入、维修、更新等变动,往往在完成变动的一段时间后,才会登记入账,有些甚至直接被忽略掉。另外,还存在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部分会计信息不能准确地反映出固定资产的实际状况,因而难以对其进行控制。个别会计人员在进行固定资产登记入账时,会受各类因素影响,漏记或少计账目。个别单位将办公用房初出租出去,以增加收支,但其收支只有部分被计入到账,还有一部分被用于员工福利及招待经费。

(三)未能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处理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化

在部分单位内,往往由相关部门人员自主处理固定资产的调拨、变卖、转让等各项事物,较少按照规定请示上级或相关财政部门,审批手续办理较为随意。

(四)在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上,并没有制定相关的定期盘点清查规定,日常管理工作效率较低

帐实相符是实施固定资产管理的基本目标,为实现这一目标,必须进行资产的固定清查,以核实账面数量与实物数量是否一致。但是,在部分单位内部,受外部与内部多种因素的影响,未能定期清查固定资产,资产清查的滞后与不连续,致使相关人员难以及时察觉资产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五)在固定资产配置方面,许多单位都存在的配置不合理的问题

在国有资产管理上,还未建立相应的整合机制,资产调配、利用不合理,致使单位之间存在资产闲置与短缺并存的现象。

二、造成固定资产管理问题的影响因素分析

(一)外部环境的影响

1.国家有关固定资产管理法规、制度贯彻执行不到位

尽管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第35号令、36号令及《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与地区的相关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办法已颁布执行多年,但一些单位仍然因各种原因没有认真执行好,在实际工作中出现一些违规现象;另外是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和管理办法还未颁发,各单位在资产配置标准和管理上各行其是、五花八门,造成大量资金的浪费和不必要的资产闲置。

2.管理机构设置缺乏合理性,多头管理问题严重

在国有财产的管理上,许多单位往往是由财政部门进行管理,但也有部分单位是由国资部门负责管理。还有一些地方则是财政、国资委、国有资产投资公司、政府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来对单位国有固定资产进行分别管理。在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上,财政部门的统一管理职责被严重削弱。

3.管理执法不严格

尽管国家《刑法》、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第35号令、36号令及《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与地区相关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办法都在固定资产管理方面作出规定,对于在国有资产处理上,没有遵循法规规定,造成资产流失或损坏现象的,应追究其相关人的责任,结合资产损失状况,依法采取处罚措施。但在实际中,单位国有资产浪费、损坏问题,仍然没有得到解决,在相关责任人问题的追究上,处罚执行力度较弱。

(二)内部因素的影响

1.单位领导及相关管理人员,缺乏对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全面认知,忽视了对其监管,较少过问相关的资产管理状况,造成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懈怠。

2.单位内控制度存在漏洞,在固定资产的报废、调拨、使用、保管、维护等的方面,并未制定与之相应的制定,内控实施不全面。

3.固定资产管理人员自身因素。在许多单位内,主要是由财务人员兼任管理人员,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各项事物。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情况,对管理好单位固定资产有着直接影响。

三、优化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办法

(一)强化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意识

在固定资产管理上,强化单位管理人员的法制意识,严格遵循相关法律规定,规范资产管理的各项操作流程,实现国有资产的合理化使用。建立健全的固定资产管理体系,确保资产的调拨、报废、变卖等,都有与之对应的申报程序。

(二)完善资产管理机制

建立有效的固定资产管理机制,为达成单位资产管理目标提供机制保障。在制定固定资产管理机制前,应主动与单位领导及相关政府人员沟通,在征询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受认可的管理机制。明确资产管理各项事务责任人的职责范围,并确保各项职责落到实处。同时,加强外部监督,相关监管部门在工作中,认真落实对固定资产购置、使用、保管等方面的监督工作,及时处理其中存在的问题,减少固定资产的流失。对于监管中发现的个人乃至单位违法行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程序,给予一定的处罚。

(三)提高会计人员整体业务素养,实现账务处理的规范化

作为单位会计人员,为了不断提升自身业务素养,应主动接受专业技能培训,积极学习业务知识。在工作中,会计人员应严格按照相关财经法规规定,处理账务,并自觉规范工作行为与方式,确保账实相符。

(四)健全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信息体系

在“金财工程”信息体系中,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有助于实现单位资产管理的动态化,促进单位预算编制的精细化,在一定程度上能提升资产管理效率,有效融合预算管理与预算管理,实现管理成本的最小化,对促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手段的创新发展,有着积极影响。

(五)严格落实固定资产的盘点及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