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06 16:07:35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客运合同,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本合同成立的凭证为船票,合同双方当事人――旅客和承运人买、卖船票后合同即成立。
船票应具备下列基本内容:
(一)承运人名称;
(二)船名、航次;
(三)起运港(站、点)(以下简称“起运港”)和到达港(站、点)(以下简称“到达港”);
(四)舱室等级、票价;
(五)乘船日期、开船时间;
(六)上船地点(码头)。
旅客运输的运送期间,自旅客登船时起至旅客离船时止。船票票价含接送费用的,运送期间并包括承运人经水路将旅客从岸上接到船上和从船上送到岸上的期间,但是不包括旅客在港站内、码头上或者在港口其它设施内的时间。
旅客的自带行李,运送期间同前款规定。
行李运输合同成立的凭证为行李运单,合同双方当事人――旅客和承运人即时清结费用,填制行李运单后合同即成立。
行李运单应具备下列基本内容:
(一)承运人名称;
(二)船名、航次、船票号码;
(三)旅客姓名、地址、电话号码、邮政编码;
(四)行李名称;
(五)件数、重量、体积(长、宽、高);
(六)包装;
(七)标签号码;
(八)起运港、到达港、换装港;
(九)运费、装卸费;
(十)特约事项。
旅客的托运行李的运送期间,自旅客将行李交付承运人或港口经营人时起至承运人或港口经营人交还旅客时止。
承运人为履行运输合同,需要港口经营人提供泊位、候船、驳运、仓储设施,托运行李作业、旅客上下船、候船服务及其他工作等,应由承运人与港口经营人签订作业合同。
作业合同的基本形式为中、长期(季、年)和航次合同。
作业合同应具备下列基本内容:
(一)承运人和港口经营人名称;
(二)码头、仓库、候船室、驳运船舶名称;
(三)托运行李作业,包括行李保管、装卸、搬运;
(四)候船服务,包括:问询、寄存、船期、运行时刻公告,票价表,茶水,卫生间;
(五)旅客上下船服务;
(六)特约事项。
水路、行李运输合同和作业合同的基本格式由交通部统一规定。交通部直属航运企业可自行印制水路运输合同、行李运输合同和作业合同,其他航运企业使用的合同由企业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主管部门印制、管理。
客运合同
什么是客运合同
客运合同是承运人与旅客关于承运人将旅客及其行李安全运送到目的地,旅客为此支付运费的合同.根据运送工具的不同,客运合同可分为铁路客运合同,公路客运合同,水路客运合同,航空客运合同等.客运合同一般采用票证形式,如车票,船票,机票等.
客运合同自承运人向旅客交付客票时成立。属即时清结的合同形式。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客运合同是一种较特殊的合同,他的运输标的是人而不是物,所以,客运合同具有其特殊性。
客运合同的法律特征
客运合同为运输合同的一种,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1、客运合同的标的为运输旅客的行为。客运合同是旅客与承运人关于运输旅客的协议,客运合同的目的是承运人按时将旅客安全送达到目的地,因此,客运合同的标的即为运输旅客的行为。
2、客运合同为实践性合同。客运合同自承运人向旅客交付客票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客运合同的效力
客运合同的效力主要体现为:
1、首先是旅客的义务
1)旅客有持有效客票乘运的义务
客票为表示承运人有运送其持有人义务的书面凭证,是收到旅客承运费用的收据。客票并非旅客运输合同的书面形式,但它却是证明旅客运输合同的惟一凭证,也是旅客乘运的惟一凭证。因此,无论采用哪一种运输方式,旅客均须凭有效客票才能承运,除特别情形外, 不能无票承运。旅客无票乘运、超程乘运、越级乘运或者持失效客票乘运的,应当补交票款,承运人可以按照规定加收票款。旅客不交付票款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
2)旅客有限量携带行李的义务
旅客在运输中应当按照约定的限量携带行李。超过限量携带行李的,应当办理托运手续。
3)旅客有不随身携带或者在行李中夹带违禁物品的义务
旅客不得随身携带或者在 行李中夹带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以及有可能危及运输工具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危险物品或者其他违禁物品。旅客违反规定的,承运人可以将违禁物品卸下、销毁或 者送交有关部门。旅客坚持携带或者夹带违禁物品的,承运人应当拒绝运输。另外,旅客随身携带或在行李中夹带违禁品的,还应承担相应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还须承担刑事责任。
2、承运人的义务
1)承运人的告知义务
承运人应当向旅客及时告知有关不能正常运输的重要事由和安全运输应当注意的事项。 所谓有关不能正常运输的重要事项,是指因承运人的原因或天气等原因使运输时间迟延,或运输合同所约定的车次、航班取消等影响旅客按约定时间到达目的地的事项。所谓安全运输应当注意的事项,是指在运输中为保障旅客的人身、财产安全,需要提醒旅客注意的事项。
2)承运人有按照客票载明的时间和班次运输旅客的义务
客票是证明旅客运输合同有效成立的书面凭证,客票上所载明的时间、班次是经承运人和旅客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从而成为合同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此,双方均应按约定履行。承运人只有按客票载明的时间、班次运输,才属于全面、适当地履行了合同。对于承运人未按客票载明的时间和班次进行运输的,旅客有权要求安排改乘其他班次、变更运输路线以到达目的地或者退票。
3)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的救助义务
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应当尽力救助患有急病、分娩、遇险的旅客。如果承运人对患有急病 、分娩、遇险的旅客不予救助,因其不作为即可被要求承担民事责任。
4)承运人的安全运送任务
运输合同生效后,承运人负有将旅客安全送达目的地的义务,即在运输中承运人应保证旅客的人身安全。对旅客在运输过程中的伤亡,承运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这种免责事由的规定,说明承运人应对旅客的人身伤亡承担无过错责任。承运人对旅客伤亡的赔偿责任及其免责事由的适用,不仅限于正常购票乘车的旅客,也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乘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
除上述旅客外,对于无票乘车又未经承运人许可的人员的伤亡,因没有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存在,承运人不承担违约的赔偿责任。承运人负有安全运输旅客自带物品的义务。在运输过程中旅客自带物品毁损、灭失,承运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客运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因旅客自身原因导致的变更或解除
旅客运输合同成立后,在合同履行之前,旅客一方因自己的原因不能按照客票记载的时 间乘坐的,可以在法定或约定的时间内变更或解除合同,即变更客票记载或办理退票手续。此种变更或解除被称为自愿变更或解除。旅客因自己的原因不能按照客票记载的时间乘坐的,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办理退票或者变更手续。逾期办理的,承运人可以不退票款,并不再承担运输义务。
2、因承运人的原因导致的变更或解除
2客运专线合同体系的组成及特点
客运专线建设规模大,涉及到的内容多,包括勘察设计、工程施工、设备材料的采购、工程监理以及其他有关的咨询活动等。建设单位将这些工作以合同的形式委托出去,以实现客运专线工程建设的最终目标。建设单位签订的这一系列合同就构成了建设单位的合同体系,其中包括的主要内容有:勘察设计合同、委托监理合同、工程承包合同、物资采购合同、工程咨询、项目管理合同、贷款合同以及保险合同等其他内容的合同。客运专线工程合同是规范客运专线工程建设管理和建设协作关系、以达到最终实现建设目标的保证。因此这类合同除了具有一般合同的特点外,自身还具有以下的特点:①工程计划性强,合同必须根据国家批准的投资计划任务书等文件来制定。②合同主体专业要求高,必须是经过国家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具备相应实力的专业单位。③由于工程建设规模大,路线长,技术复杂等,导致工程建设周期长。④由于施工受到地质、地貌、气候及其他外界条件的影响,工程变更经常发生,因此合同内容变动性大。⑤由于客运专线整个项目往往会分为几个标段,各标段内涉及到的分部分项工程又较多,因此合同的体系较为庞大。
3客运专线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
3.1做好合同签订的管理工作
若要有效地进行合同管理,首先应做好合同签订的管理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①实行工程合同和廉政合同一起签,工程建设和廉政建设一起抓的原则。所有的工程类合同都应对应签订廉政合同,其中包括勘测合同、设计合同、监理合同和施工承包合同等,而且两种合同应同时签订、同时检查、同时验收。②提前规范修订合同范本。以国家和省市有关的工程合同范本为基础,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对不完善的范本条款进行专用条款补充,最大限度地完善合同内容。③把好合同签订关,规范合同签订和审批流程。建设单位对各类合同应采用统一管理的模式,制定出一整套严格的合同会签和审批流程。④实现合同的共管与专管相结合。采用工程管理部门和合同管理部门共同拟定和审核合同,技术与法律管理相结合,同时设置专职合同管理岗位。
3.2加强对合同的动态跟踪管理
工程建设合同一旦签订,就应当成为合同双方必须遵守的依据。但是由于工程建设的复杂性,往往会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变更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建设单位必须对合同进行跟踪和补充,而不能简单地认为一份合同就可以涵盖工程的所有情况。因此,建设单位必须积极地参与现场的施工并加强和施工单位的交流。在施工过程中,对于可能涉及到工程变更的情况,应及时详细地进行记录,并收集整理相关的资料,比如施工日志、会议纪要、工程影像资料、工程进度变更等,所有的相关资料均应由监理和施工单位共同签字予以确认,并应妥善保管。同时,建设单位在合同签订时要考虑这些可能出现的情况,要给后续的工程变更留有充分的余地,明确各自相关的责任并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合同中要详尽阐述工程变更的结算方式并对变更方式进行详细的说明。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还应做好合同交底工作,合同交底必须做到全面、全程。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凡是涉及到双方权利和义务的行为、主张、变更等必须采用书面的形式,对于单方面的通知、请求类的文件,必须有对方的签收。若对方拒签,则应采用快递等能取得证明对方收到证据的方式进行送达。
3.3做好合同的履约检查工作
客运专线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签订以后,甲乙双方需共同遵照执行。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的疏忽或对合同的不了解,都会对合同的履行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应根据具体情况,将合同目标分解落实到每一位管理人员。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具体的管理工作往往由监理单位来负责,但建设单位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在管理过程中,建设单位既要相信监理、依靠监理,同时也要对监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以检查监理对合同管理的能力和履行合同规定职责的情况,一般可采用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的方式。合同履行检查的重点是每一阶段的工作计划、形象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等是否满足整体计划的要求,并及时向上级反映,同时积极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做好合同履行的管理工作,必须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首先,甲方要信守合同,认真履行好合同规定的任务;其次,当发现乙方不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时,要及时向乙方提出;若收到对方关于履行义务方面的异议函电,应在规定期限内回复;第三,最好在签订合同时与对方订立担保合同;第四,加强对合同的管理,防止因合同丢失等情况造成的违约现象的发生。
3.4建立高素质的合同管理队伍
相对于其他单位而言,客运专线建设单位涉及到的合同更为广泛和全面,因此就要求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具备较高的素质。总的来说,合同管理人员应该具备以下的素质:一、应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掌握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单位关于合同管理的规章制度。二、应具备相应的合同谈判能力及合同风险防范能力。三、应具备一定的职业道德和廉洁自律的能力。要建设水平较高的合同管理队伍,建设单位应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一、依据合同管理人员应具有的素质要求,采用选拔、考核等方式将具有相关能力的人才提拔到相应的管理岗位上来。二、采用在职培训和到有关院校进行深造等方式,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三、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岗位责任制,通过有效的竞争机制,全面提升管理人员的水平和素质。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通勤)客运事宜,协商一致,在吉林市签订本合同,签订日期见右下方。
2:服务要求:
2.1乙方应确保承运工具的完好,按要求进行维护保养和检修,营运车辆完好率100%。
2.2乙方确保安全行驶,发生意外事件,反应迅速,处理得当,使损失降低到最低。
2.3乙方确保服务准时、承运工具整洁、卫生。
3: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1根据需要对乙方承运工具进行调派,指定承运工具行驶区域、路线、站点设置和时间。
3.1.2向乙方提供(年度或月度)使用承运工具计划表,遇有特殊情况,可变更计划,但应提前48小时通知乙方。
3.1.3检查乙方承运工具状况,并对其服务进行监督,对不符合约定的有权要求乙方整改、更换驾驶人员或清退承运工具。
3.1.4有权参与客运过程中发生事故的调查处理。
3.1.5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
3.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2.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关于运输服务工具的安全管理规定。
3.2.2按合同约定提供安全、优质的客运服务,服从甲方调派,严格执行甲方指定的时间、行驶区域、路线、站点设置,保证按时按点,安全运行。
3.2.3对提供服务的承运工具办理国家规定的财产保险及第三人意外伤害保险,并承担交通肇事等意外事故造成的甲方财产、人身伤害赔偿及任何第三方的财产损失,人身伤害赔偿。
3.2.4提供服务的承运工具必须进行车前、驶中和停后检验,按规定周期进行保养,保持性能良好,符合国家规定和甲方客运要求,并对甲方提出的机械问题和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3.2.5严格按照合同约定配备承运工具的型号,不得擅自将承运工具调回,因承运工具维修、保养等原因停运,应提前48小时向甲方报停,并以性能良好的同类型承运工具及时替换,不得影响甲方正常工作。
3.2.6乙方应负责驾驶员的安全教育,驾驶人员必须具备该承运工具的驾驶执照,身体健康,职业道德良好,无重大责任事故记录,驾龄在五年以上。
3.2.7应当向乘车人员告知安全运输注意事项,并对其进行安全警示教育。
3.2.8在客运过程中,应当尽力救助患有急病、遇险的乘车人员。
3.2.9按合同约定取得价款。
3.2.10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承运工具行驶途中招揽顾客。
4:违约责任
4.1乙方擅自将承运工具调回的,应按实际发生台班费的2倍向甲方赔偿。
4.2乙方擅自变更承运工具而降低服务标准的,应按合同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每逾期一日,支付应付合同价款0.2%的违约金。
5:不可抗力
5.1下列事件可认为是不可抗力事件:战争、**、地震、飓风、洪水、冰雹、雪灾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5.2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使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尽量避免或减少损失,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其后5日内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6:价款的支付方式
6.1每满一个月为一个结算日期,甲方于约定日期内将价款支付给乙方
7: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7.1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7.2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变更或解除应采用书面形式。
7.3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解除权人可单方解除合同,但应向对方发出书面的合同解除通知。
7..3.1甲方解除合同条件:
7..3.1.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7..3.1.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乙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实际行为表明其不履行合同义务的。
7..3.1.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配备承运工具、驾驶人员、且拒不调换的。
7.3.1.4乙方擅自将承运工具调回或未按约定履行运输义务,经催告仍不履行的。
7.3.2乙方解除合同条件
7.3.2.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7.3.2.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甲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行为表明其不履行合同义务的。
7.3.2.3甲方拒不支付合同价款的。
7.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7.4.1合同已经按照约定履行完结。
7.4.2双方协商解除合同。
7.4.3一方依据法定或约定原因解除合同的。
8:其他约定:
8.1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协商另行订立补充协议。
8.2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甲方租用乙方 座客车1辆。从 至 止,租车费用每天人民币 元(含税)
10:时间从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年 月 日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本着兼顾国家、企业、个人三者关系的原则,依照国家政策、法规、法律等规定,结合甲方制定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双方在平等互利、等价有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同意由乙方租赁承包经营客运路线,并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甲方提供_________空调豪华_________座大客车。共_________辆,车辆牌照为_________,_________给乙方全额风险抵押租赁承包经营与_________对开,_________至_________直达快客车线。
第三条乙方因资金有一定困难不能一次清承包车辆风险抵押金,经甲方同意可分期付款,计收利息,乙方按期偿还本息(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计息。)
第四条线路租赁承包时间为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线路租赁承包期满,经双方协商可续签下一期承包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乙方续延承包。)
第五条乙方每月向甲方交纳线路承包金__________元,甲方为了优惠专线承包经营,在承包期前二个月乙方每月向甲方交纳承包金_________元。
第六条车辆折旧租赁承包期间,车辆的所有权属甲方,乙方只享有使用经营管理权,车辆折旧承包全额风险抵押金缴清后,甲方可按每辆车_________元优惠价转让给乙方。
第七条车辆折旧租赁期间或车辆折旧期满,直至车辆报废,车辆的牌照、行驶证、道路运输证永属甲方所有;线路租赁期,线路的所有权,线路证、卡的所有权永属甲方,乙方不得损坏和遗失。
第八条在租赁承包期间内,原则上不许转让承包,乙方因某些特殊情况需要对车辆转让承包时,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并清理一切债务后,向甲方缴纳转让手续费_________元/台,方可签订转让合同。
假若乙方资金暂有缺口,可用参股形式吸收部分外来资金,由乙方严格把关,与实际出资人签订参股合同。如果发现内部员工弄虚作假,以自己名义代人签订假参股合同(非本人出资),从中坐收牟利的情况。乙方有权取消投资人参股权,其投入股金及股权自动让出,股金一年以后连本带息退回实际投股人(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标准)。乙方除对假参股人所得中介费、代劳费等全部没收外,还将处以所得总额一倍的罚款(所有没收款项和罚金全部上缴甲方)。
第九条甲、乙双方必须按公司有关规章,管理制度履行义务和承担责任。
第十条原有租赁承包至_________线营运且尚未到承包期的部分普通型车辆,其车主若同意参与_________至_________直达快客车专线投资的,可投资合股经营。
不愿意投资合股经营的,由乙方折价收回车辆,但在不保留上下客站场的原则通过下,车主基愿意继续营运的,其产值、管理费在原标准基础上降为_________元/月。凡愿意过户迁出的,可迁出,甲方不收取任何费用。
第十一条甲方为乙方发车站点(_________)提供专窗售票,专位停车上客,积极为乙方配载,甲方在乙方总营收中收取10%的劳务费(电脑售票费每票收取0.20元)。
第十二条原则上甲、乙双方不得随意增车、增班、减车、减班。甲、乙任何一方要增车、减车、增班、减班都必须征得双方同意和认可。
第十三条如遇国家,地方政府政策性的变化和新的规定,甲方应根据新的政策、规定,对合同有关条款进行调整。
第十四条乙方必须按规定交纳安全基金_________元,到期如数退还。
第十五条乙方必须按“先交后行”的原则,在每月的28日前向甲方缴清下月的各项规费后方可营运。乙方如有营收款在甲方,甲方可代为抵扣,如果仍不足以交清,乙方应及时补交,甲方下达达催款单期限不交者,甲方将采取收缴车辆牌照、证件、扣车、停止车辆运行,而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并对此拖欠的承包金按0.5%收取滞纳金。
第十六条乙方每月必须向甲方缴交的租赁承包金,代征、代交、代收的各项费用按十二个月计收。乙方在租赁承包期车辆所需费用和车辆在经营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七条乙方需雇用司机必须经甲方有关部门进行登记、考试、考核合格并按照市劳务规定,办理有关用工手续后方可雇用开车,乙方雇用人员均要参加社会劳动保险。
第十八条在乙方按月缴清承包金及各项规费的前提下,甲方有责任代办、代缴各种费用,并及时办理,确保票证按时发放到位;协助乙方搞好车辆的年检、季检,年审工作及有关事项,协助乙方处理交通事故、商务事故、保险索赔及调解有关纠纷。
第十九条甲方为乙方协调对方站售票、停车、洗车等事项。签订运输协议,协办营运收入结算、划拨、核算、兑现。
第二十条乙方有权对甲方职能部门和人员违反合同规定的行为,提起申诉和索赔,并对甲方的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和要求。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参照政府和甲方企业相关的规定执行。或甲、乙双方协商签订补充条款。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自然失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号: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从业资格证号: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省有关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现就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基本情况
甲方依法取得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资格,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号_________,拥有_________个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的使用权,经营权证号从_________号--_________号,经营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依法取得出租汽车客运从业资格,从业资格证号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
乙方为甲方的员工,双方已按照国家规定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合同号_________),甲方在本合同期内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履行社会保险义务。
营运车辆情况:车辆型号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车辆牌照号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道路运输证号_________,车辆购置价格(含车辆购置税及附属设施、设备)_________万元,车辆购置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对应的经营权证号_________。在本合同期内,甲方将上述车辆承包给乙方经营。
乙方自愿承包甲方提供的上述车辆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活动,接受甲方管理,并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报当地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在合同有效期内,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的使用权和车辆产权属于甲方。
第三条 乙方应按月向甲方缴纳承包费,每月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元)。承包费包括:
公路养路费_________元;
客运附加费_________元;
营业税_________元;
车辆折旧费_________元;
保险费_________元;
其他税费项目金额_________;
企业管理费_________元。
乙方应在每月_________日之前一次性足额缴清下月承包费给甲方。甲方按照有关规定一次性收取财产抵押和安全保证金_________元,本合同到期,乙方未违反相关条款,甲方连本带息返还给乙方。
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承担国家对营运税费进行调整的风险。
第四条 甲方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出租汽车的规定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准确办理相关营运手续。乙方在承包经营过程中,应遵守出租汽车客运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文明服务。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号: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从业资格证号: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省有关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现就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基本情况
甲方依法注册为出租汽车客运服务企业。
乙方依法取得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资格,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号_________,拥有_________个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的使用权,经营权证号从_________号--_________号,经营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乙方依法取得出租汽车客运从业资格,从业资格证号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
营运车辆情况:车辆型号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车辆牌照号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道路运输证号_________,车辆购置价格(含车辆购置税及附属设施、设备)_________万元,车辆购置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对应的经营权证号_________。
在本合同期内,乙方使用上述车辆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活动,接受甲方管理,并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报当地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在合同有效期内,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的使用权和车辆产权属于乙方。
第三条 承包费标准
乙方应按月向甲方缴纳承包费,每月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元)。
承包费包括:
公路养路费_________元;
客运附加费_________元;
营业税_________元;
车辆折旧费_________元;
保险费_________元;
其他税费项目金额_________;
企业管理费_________元。
乙方应在每月_________日之前一次性足额缴清下月承包费给甲方。
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承担国家对营运税费进行调整的风险。
第四条 甲方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出租汽车的规定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准确办理相关营运手续。乙方在承包经营过程中,应遵守出租汽车客运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文明服务。
第五条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相关规定,代乙方为车辆办理规定的强制参保险种(车上责任险)和其他相关保险的投保和续保手续,保险受益人为乙方。
当需要办理保险理赔事项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保险索赔手续。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对_________至_________客运班线经营权进行招标,乙方经投标(递交服务质量承诺书),取得该班线的经营权,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获得的客运班线经营权使用期限为_________年。
客运班线起讫点:_________至_________(往返);日发班次:_________;途经线路_________;班车类别:_________(直达或普通);客运班线类型:_________类班线;营运里程:_________(其中高速公路里程_________,占总营运里程_________%)客运班线起讫车站:_________(始发站)至_________(终点站)。
乙方投入营运客车_________辆,客车技术等级为_________,客车类型等级为_________,座位数为_________座。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根据国家及省有关规定,在乙方就国家及省新规定与招投标文件有冲突时,甲方有权按照新规定提出要求,并对客运有关服务质量、运输设备、经营行为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2、甲方有权对乙方在经营期内的服务质量、运输设备、经营行为、运输证件、票据使用、车辆技术状况、价格执行、交通规费缴纳等定期进行考核。
3、甲方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和市场要求,有权在经营权使用期内对同班线进行招标增加运力和班次。
4、经营权使用期满后,甲方有权无条件收回。
5、甲方应按照招投标文件尽快为乙方办理有关营运手续。
6、甲方应依法维护乙方的正当权益,加强客运市场秩序管理,对干扰乙方正常经营的非法经营和不规范经营行为依法查处。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须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并在审批后_________日内投入营运。
2、乙方须遵守道路客运管理有关法规,服从管理,守法经营。按照"定线路、定站点、定班次、挂线路标志牌"运行。
3、乙方须按照核定车辆、线路、班次、站点、运价运行,准点发车,不得沿途揽客,不得擅自改变、延伸线路、增减班次和增加客车座位。中途不得无故更换车辆,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揽客、绕行揽客或者将旅客移交他人运送。
4、乙方在经营权使用期内不得转让线路使用权。不得以直接或间接方式进行转包经营。高速线路经营权须实行公车公营。
5、乙方应严格履行投标文件或服务质量承诺书中承诺的事项。
6、乙方须充分了解并自行承担因政策和市场变化所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经营权使用期内,不得随意停发班次或终止运行,如确有难以维持经营情形的,须在停班30日前向甲方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停止运行,停止运行后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7、线路经营权使用期内,如遇特殊情况(如春运客运高峰期、战备运输、抢险救灾等),乙方须无条件服从运管机构调派。
8、因经营权使用期满或其他原因中标线路终止营运的,乙方自行安排其车辆、员工、设备等。
9、对甲方在管理和履行合同中出现的问题,乙方有权提出异议或向甲方上级部门反映或投诉。
10、因乙方过错造成旅客漏乘、误乘的,乙方应当按照旅客的要求退还票款或安排改乘;造成旅客人身伤害或行李丢失损坏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1、乙方应当保持客车状况达到国家二级以上标准,设施齐全,车容整洁,标志清晰,按核定人数载客。严禁超高、超宽、超重装载行包。
12、乙方应当按规定缴纳交通规费;执行由物价、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核定的客运运价及有关收费标准,实行明码标价。不得使用非法印制、伪造、涂改、倒卖的道路旅客运输票据和证件。
13、乙方必须按规定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和乘客人身意外伤害险。客运车辆未改变客运性质时不得退保。
14、乙方车辆驾驶员或乘务员应在发车前向乘客介绍安全乘车要求,在高速公路、山区道路和其他危险道路行驶时,应提醒注意安全,指导乘客采取安全措施。
15、运营客车不得设置或放置妨碍安全驾驶的设施或物品,并应在车内漆喷乘车安全须知内容。
16、乙方应当在核定的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甲方拒绝或无故拖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乙方逾期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逾期未投入营运,或经营期间擅自停班超过6个月的,视为自动放弃经营权,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将线路移交候补中标方经营或将线路流标,乙方投标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乙方不按规定车辆、线路、班次、站点、运价运行或擅自转让线路经营权,以及转交经营的,甲方按照规定进行处罚,并有权终止合同,收回经营权。
第五条 甲方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或承诺书和招标线路经营服务承诺考核标准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按照甲方招标文件中有关服务质量、运输设备、经营行为等方面要求及乙方投标文件或承诺书的承诺经营,按照考核标准接受甲方考核,并按照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接受处理。
第六条 变更
乙方需要过户、变更经营范围、车辆更新的,必须经甲方批准,并按照规定到工商、税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乙方歇业或停业的,应当提前15日向甲方提出申请,经批准后,交回营运证牌和经营票据,办理歇业和停业手续。
第七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九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从业资格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省有关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现就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基本情况
甲方依法取得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资格,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号_________ ,拥有_________个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的使用权,经营权证号从_________号--_________号,经营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依法取得出租汽车客运从业资格,从业资格证号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为甲方的员工,双方已按照国家规定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合同号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在本合同期内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履行社会保险义务。
营运车辆情况:车辆型号_________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___,车辆牌照号___________ ,车架号____________,道路运输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车辆购置价格(含车辆购置税及附属设施、设备)_____________万元,车辆购置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对应的经营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在本合同期内,甲方将上述车辆承包给乙方经营。
乙方自愿承包甲方提供的上述车辆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活动,接受甲方管理,并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报当地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在合同有效期内,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的使用权和车辆产权属于甲方。
第三条 承包费标准。乙方应按月向甲方缴纳承包费,每月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承包费包括:
公路养路费_________元;
客运附加费_________元;
营业税_________元;
车辆折旧费_________元;
保险费_________元;
其他税费项目金额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管理费__________________元。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号:
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乙方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从业资格证号: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省有关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现就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基本情况。
甲方依法取得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资格,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号 ,拥有个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的使用权,经营权证号从 号-- 号,经营期限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乙方依法取得出租汽车客运从业资格,从业资格证号 ,身份证号 。
乙方为甲方的员工,双方已按照国家规定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合同号 ),甲方在本合同期内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履行社会保险义务。
营运车辆情况:车辆型号,发动机号 ,车辆牌照号 ,车架号,道路运输证号 ,车辆购置价格(含车辆购置税及附属设施、设备)万元,车辆购置日期 年 月 日,对应的经营权证号 。在本合同期内,甲方将上述车辆承包给乙方经营。
乙方自愿承包甲方提供的上述车辆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活动,接受甲方管理,并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报当地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合同有效期内,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的使用权和车辆产权属于甲方。
第三条 承包费标准。乙方应按月向甲方缴纳承包费,每月元(大写人民币元)。承包费包括:
公路养路费元;
客运附加费元;
营业税元;
车辆折旧费 元;
保险费 元;
其他税费项目金额;
企业管理费 元。
乙方应在每月 日之前一次性足额缴清下月承包费给甲方。甲方按照有关规定一次性收取财产抵押和安全保证金元,本合同到期,乙方未违反相关条款,甲方连本带息返还给乙方。
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承担国家对营运税费进行调整的风险。
第四条 甲方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出租汽车的规定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准确办理相关营运手续。乙方在承包经营过程中,应遵守出租汽车客运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文明服务。
第五条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相关规定,为车辆办理规定的强制参保险种(车上责任险)和其他相关保险的投保和续保手续,保险受益人为甲方。
当需要办理保险理赔事项时,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保险索赔手续。
第六条 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谨慎驾驶车辆,确保乘客、第三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乙方应对车辆、车上驾驶员、乘客及第三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承担法律责任。若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案,并及时向甲方报告。甲方因交通事故赔偿和事故处理支出的实际费用有权按本合同规定向乙方追偿。
第七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车辆营运变动成本,包括修理费、检测费、燃油费等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按照技术规范使用车辆,保持车辆技术状况完好。乙方不得转包营运车辆。本合同到期后,车辆(含附属设施、设备及相关证照)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收回。
第八条 乙方聘请出租汽车驾驶员的,被聘请的驾驶员必须经运管机构培训合格,取得出租汽车客运从业资格证,且应当经过甲方的同意,并将聘请的驾驶员的相关资料报甲方备案,服从甲方统一管理。
第九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经营活动实行监督和管理。
2、在合同有效期内,非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本人、乙方聘请的驾驶员、乘客及第三人的人身和财产损害的,甲方在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3、在合同有效期内,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由乙方引起的其他事故,造成车辆和甲方其他财产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4、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管理规章制度,甲方可依据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处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5、遇有重大的外事、抢险任务和主要客运集散点供车及其它特殊任务时,甲方可以调度乙方承包的车辆。
6、甲方有权根据经营需要,适时对乙方的出租汽车进行更新。
7、甲方按照规定,有权组织乙方参加职业培训和安全教育。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有义务做好驾驶员、营运车辆及相关证件的年审工作。
2、甲方有义务做好交通事故的处理工作,因处理事故支出的费用有权向乙方追偿。
3、甲方有义务提供营运所需的出租汽车客运票据。
4、甲方有义务及时宣传国家和省有关出租汽车客运法规政策。
5、甲方有义务组织甲方参加各项文明创建活动。
6、甲方有义务公示办事程序、办事结果及相关规章制度。
第十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有权要求甲方依本合同的规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2、乙方有权参加甲方组织安排的各种活动和安全培训。
3、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做好交通事故的处理工作。
4、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营运所需的出租汽车客运票据。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守法经营,文明经营,保障乘客的合法权益。
2、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监督和管理,遵守甲方内部管理制度,维护甲方的整体形象。
3、乙方应按时足额缴纳承包费给甲方。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变出租车内外设施,包括但不局限于车身颜色、营运标志、车身广告、车身喷字等。
5、乙方应保证完成甲方担负的外事、抢险、主要客运集散点供车及其它特殊任务。
第十一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二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三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严重违反行业管理规定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二)发生重大服务质量事件,对甲方名誉造成恶劣影响的;
(三)被有关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并诚实信用地行使各自权利、履行各自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违约。如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当向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乙方不按约定向甲方支付承包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拖欠费用总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30天仍没有按约定支付承包费的,甲方有权解除经营合同,收回营运车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擅自转包车辆的,甲方有权收回车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含聘请驾驶员)违反有关规定,运管机构对甲方给予处罚或者质量信誉考核扣分的,甲方按照扣分结果,每扣1分给予乙方20元罚款。因乙方多次违章、严重违章致使甲方质量信誉考核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五)乙方无故不按照规定参加一年一度的轮训或者安全例会的,每缺一次处以100元罚款。
(六)乙方聘请驾驶员未向甲方报备的,每次处以100元罚款。
(七)因甲方原因办理相关营运证照不及时、代缴纳税费不及时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十五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因其他问题正在被审查或处理期间,乙方不得依据第一款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本合同即终止。在本合同期满前30天甲方向乙方表明终止或续订意向,经双方协商同意续订经营合同。
第十七条 甲乙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或损害的,应当依据国家和湖北省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 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九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天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在协商一致后,在本合同第十六条填写补充协议。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一份交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章)
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示范文本使用说明:
一、本示范合同适用于经营权的使用权、车辆产权均归企业所有,实行承包经营模式的企业。
二、本示范合同签订的前提条件是,企业与驾驶员必须按规定签订了《劳动用工合同》,并缴纳了社会保险金。
我于1990年12月参加工作,1990年至1999年在xx交通运输管理所从事运政管理工作,1999年至2004年在交通局办公室工作,2004年至今在交通局财务稽征科工作。
今天我所要竞争的职位是综合运输科科长职位。我之所以选择这一职位,是因为我在以下几方面有扎实的基础和条件:
第一、我对交通运输管理有深刻的认识和理解。我曾在交管所从事运政管理工作近10年,对交通运输管理有比较全面的感性和理性认识,深刻理解行政管理工作对运输的重大影响。通过这段经历,树立了我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丰富了我运输管理的经验,提高了我综合运输管理的能力。
第二、熟悉行政管理的的各项法规、,亲身实践过行政执法,熟悉各个环节和程序,特别对运输管理的有关法规、规定、条例等尤为熟悉。再加上近年在局机关从事办公室工作、财务稽征科从事稽查、征费工作,这些都为交通运输管理提供了十分有利的条件。
第三、我善于总结,勤于思考。在工作中,我善于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来自)并能对工作进行一些探索性的思考。在交管所工作期间,我曾就客运市场管理、运政执法等问题进行过有益的探索性思考,并形成文字,刊载在《中国道路运输》、《重庆道路运输》等杂志上。
第四、我有较强的学习自觉性和对工作的适应性。我一直把“活到老、学到老”这句古训作为自己的座右铭。不但学习政治理论,而且积极学习计算机应用技术,对文字处理、电子表格、网络等都能熟练运用。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始终要求自己不断学习、不断进步,做到学以致用。正是由于平时的点滴积累,我的综合素质已得到很大的提高,为我适应各种新的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第五、我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不论我在何种岗位,我都能脚踏实地、尽心尽责地做好自己的工作。一份耕耘,一份收获。我的工作得到了领导和同事们的肯定、得到社会经营者的认可。我曾多次被重庆市交通局、xx市交委评为“优秀交通稽查员”、“优秀运管员”,在交通局办公室工作期间,年年被xx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以及重庆市交委评为“优秀信息员”。
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我清楚的知道,(来自)在我的身上也存在一些不足:比如在与人交流时主动性不够。但我在努力地克服这些缺点,也真诚的希望领导和同事们给我指正和帮助,使我不断完善。
如果这次竞职成功,我对综合运输科的工作开展有如下思路:
一、根据综合运输科的职能和职责,抓好水陆运输的综合规划管理工作,做到站点布置、运力、运输结构合理,通过交通运输行政管理整合交通运输的资源,实现交通资源利用最大化,促进合川城乡交通一体化;
二、强化服务意识,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特别针对我市当前客货运输市场的种种矛盾,在交通建设的迅猛发展,交通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的情况下,运输工具和运输方式已日益多样化,这客观上为交通运输提供了一种可能,但并不意味着就能实现良好的客货运输秩序,且法规滞后,不适应人民的生产生活的需要,不能因地制宜地管理,或只注重行政手段不注重经济调节。对此应采取有力措施,扫除阻碍运输市场发展的不利因素,为培育健康、有序、充满活力的运输市场服好务;用求真务实的工作方法,创造便民、安全、舒适、经济、和谐的出行环境,为人民群众服好务。
三、抓好“人”的素质建设。通过对运输管理人员和运输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业务技能、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培训教育,提高运输管理者的综合管理能力和执法水平;提高运输从业者的法律意识和服务意识。让社会和运输从业人员都参与到我们行业管理之中,实现交通全面管理。
二、四、运用发达的电子信息技术,建立交通运输信息平台,利用网络方便、快捷、经济、实用的特点,实现运输需求与供给的最佳状态。抓好运输市场的调查、分析、预测工作,注重收集相关信息,把握行业发展动态,及时为领导正确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
五、抓好科室的团结协作。科室间作好协作与配合,科室内做到既分工明确又能团结合作,充分发挥出科室的整体功能。
要作好这些工作虽然有很大的难度,但我会勇敢地去迎接挑战,因为我知道,在我的身后有许多关心、支持我的领导和同事在用坚实的臂膀推动我、激励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