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计划模板(10篇)

时间:2023-03-06 16:07:38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科技计划,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科技计划

篇1

一、重点工作和主要目标:

-----起草并出台《“关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省会”工作实施方案》,继续做好科技进步先进城市的考核巩固和提高工作,通过国家科技部对我市“科技进步示范城市”的考核验收。

-----建设国家级抗生素、维生素两大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并正式运行。加强国家半导体照明产业基地建设;力争正定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进入首批全国先进示范区行列。

-----争取4个以上科技专项列入国家重大科技专项计划,争取8个以上的项目列入省级重大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全年争取国家、省级各类专项资金支持5000万元以上。

-----着手建立有影响力的科技信息及资源数据库。

-----组织举办第一届“省会科技成果展交会”。

-----全市高新技术技工贸总收入达到620亿元,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50家、高新技术产品达到240个。建立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8家;取得国内先进及以上水平科技成果100项;开发省级新产品66项;专利申请量增长10%以上,全年专利申请量达到1800项。全市科技工作取得新突破。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实施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工程。把坚持集成创新、原始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作为自主创新重点。一是围绕我市五大主导产业建设和重点企业开展技术攻关,加强我市计划与国家863计划、攻关计划、科技支撑、科技兴贸等各类计划的对接,加强重大科技项目的整合和集成,提升区域自主创新能力,以国家级抗生素、维生素两大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成立和建设为突破口,争取一批重大项目列入国家和省的重大科技支撑计划及科技专项。加大国家半导体照明基地建设力度。二是加大优势领域高新技术研究开发和培植高新技术企业力度,在“生物技术、电子信息、光机电一体化、新材料”四大领域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培植新兴产业。对有发展前景的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通过科研立项、技术咨询、企业管理、风险投资等全方位的支持,争取技术创新基金计划,促其快速发展,使之成为我市新的经济增长点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小巨人”,为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运用信息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在我市工业企业中继续推广应用成熟制造业信息化技术,促进我市工业企业设计、生产水平上台阶,提高其技术开发能力、产品更新速度、市场应变能力和竞争能力。三是加强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围绕我市的优势产业、技术需求、重点领域,加大国外先进技术、人才和智力的引进工作,扩大多种形式的国际科技交流合作,有效利用国际科技资源,提升我市自主创新能力。加强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的组织协调,与境外科研机构、大学或企业加强联系合作,建立起稳定的长期的合作关系。深化促进产学研合作,以重大科技项目和基地建设为依托,充分发挥省会高校科研院所联席会桥梁纽带作用,利用国内高校、科研机构的技术、人才优势,为我市经济建设服务,鼓励和支持地方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联合开展多种形式的科研攻关和成果转化,重点抓好与中科院、首科集团的技术对接合作。四是鼓励发明创造,保护知识产权。以创建知识产权示范市为契机,加强专利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专利申请量增长10%以上,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积极开展专利行政执法工作。

(二)实施农业科技带动工程。落实科技部《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试点)实施方案》,启动我市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试点工作。加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培育特色优势产业。以强化产业基础,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以科技为载体,以“一县一业一园”、“一乡(镇)一业”、“一村一品”为重要内容,有针对性地引进、转化或开发先进适用技术成果,促进专业化发展,培育特色优势产业。强化技术集成应用,引导现代农村社区发展。建立农村科技服务平台,提升科技服务能力。坚持多元化发展方向,结合实际,引导专业技术经济合作组织等农村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发展,深入推广“农业科技特派员”、“农业科技传播站”等新型科技服务模式,与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建立制度化的技术支持渠道,建设咨询服务专家队伍,引导支持科技人员深入农村一线,形成农村科技服务的长效机制。运用现代住处技术,提高农村信息化水平。培育新型农民,提高农村劳动者科技文化素质。着力加强“太行山星火产业带建设工程”实施力度,继续深入做好七大优势产业、20个企业基地、20个龙头企业、10个星火科技传播站、50个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村,辐射带动500个村的系统工程。高标准完成正在实施的“国家粮食丰产科技工程”、“华北农区高产奶牛良种繁育与规模化生产技术研究重大专项”。打造市农科院等第一批农业科技攻关群体。整合农业科技资源,提高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为石家庄现代化农业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三)实施社会发展领域科技支撑工程。重点围绕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和生态市建设、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好科技支撑引领作用,在新药创制、人口与健康、公及安全、节能减排、生态和环境质量等等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取得突破。一是深入实施“药都建设科技行动纲要”,重点是围绕新药发现、研究、产业化全过程的关键环节,组织实施“生物技术、创新药物及中药现代化”科技专项,研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市场竞争力的创新药物,加强医药大品种产业化关键技术和先进工艺研究,提升重大医药产品的生产、制造水平和质量标准,培育品牌产品,在新药创制中取得突破。二是实施节能减排科技行动,制定出台《石家庄市节能减排科技行动实施意见》,组织好节能减排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在科技支撑节约型社会建设中取得突破。三是加强资源与环境科技研究,针对我市正处在“生态环境恢复期”的实际,重点开展大气污染治理技术研究,生态修复、生态合理保护技术的综合集成,绿色制药产品设计及清洁生产技术、制药废水处理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饮用水安全技术等。开展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技术支持平台研究,提高政府部门应对突发性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的处置能力。在科技支撑生态市建设中取得突破。四是加快正定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进一步加大对实验区的支持力度,继续深入实施实验区发展规划,重点开展平原农区农牧结合循环经济示范等项目的研究。抓住申报国家可持续发展先进示范区的有利时机,把工作抓实做细,力争进入首批国家可持续发展先进示范区行列。在争创国家可持续发展先进示范区取得突破。五是在推进城市化公共建设方面发挥科技作用。继续实施科技强警示范城市建设方案,进一步完善公安保证公众安全的科技支撑体系,力争早日通过公安部、科技部的验收,成为全国科技强警示范城市。开展食品安全现场快速检测技术的归纳研究,建立统一协调、运行高效、经济便捷的现代化食品安全监管技术支撑体系。六是加强疾病防治技术研究,以应用研究为主,以提升医院科研水平和持续创新能力,打造医院品牌,增强医院竞争力为目标,围绕各医院医学重点学科,组织重大项目,给予重点支持,形成突出特色,为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提高健康水平,在科技保障公众健康水平上取得突破。

(四)实施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围绕我市建设五大产业基地和培植主导产业的部署,逐步建立起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一是加强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加大对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扶持力度,支持对产业有扩散带动效应的重点企业建立技术研究开发机构,推动企业成为研究开发和科技投入的主体。二是加快公共科技服务创新平台建设。整和科技资源和人才,将我市重点科研实验仪器、设备等创新资源向社会开放,集中力量和高效利用科技资源,形成开放协作的运行机制,加快科研成果的研发与转化,实现科技资源共享。加快各类生产力促进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特别抓好县域特色生产力促进中心建设工作,促进县域经济发展,争取有更多县进入到省区域特色产业基地管理序列。提升现有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档次和水平。大力发展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指导、支持科技中介机构发挥优势、突出重点,强化服务功能,增强服务手段,开展科技项目的评估、咨询、包装申报,促进技术产权交易,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全方位服务。三是提升科技企业孵化器功能和服务水平,鼓励多种经济成份参与孵化器建设,推动孵化器由综合型向专业型发展,服务功能向多功能集成化服务发展。

(五)实施科技宣传与科学普及成果推广工程。努力提高全社会科学文化素质和全民科技意识,科技宣传的重点是:传播科学知识、树立科学思想、崇尚科学精神,掌握科学方法,提高科学素质,营造有利科技创新的人文环境,弘扬崇尚科学、兼重人才、鼓励创新、敢为人先,宽容失败诚信合作的创新文化,形成社会的创新机制和文化氛围

充分调动市科普联席会议作用加强科普工作。抓好农村科普,开展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科技下乡活动,抓好“专业技术人员进万村兴百业”和县级科学技术普及服务中心建设,选择8-10个有一定工作基础的县(市)区组建“科学技术普及服务中心”,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大规模开展农民科技培训活动,2009年培训农民数力争达到150万人次,提高农村劳动者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为广大农村培养一大批复合型人才,加强科普教育基地建设,以市级十几家科普教育基地为宣传阵地,组织开展各种主题的科普宣传教育活动,扩大科普宣传范围,提高科普教育基地的宣传效果和影响力。开展两年一度的科普教育基地考核评选工作,抓好科普进社区,围绕“讲科学生活、建科普社区(村)”,开展以“学科学、拥有健康,倡导文明,享受生活”为主题的全市“相约科普健康社区(村)行”活动。围绕“携手建设创新型国家”活动主题,组织举办好2009年科技活动周。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科技工作宏观管理

强化各级各部门科技首位意识,以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和推进科技进步示范市建设为着力点,在全市开展各类创建活动;加强县(市)区科技进步考核,健全考核指标体系,将其列为考核党委、政府政绩的重要依据,充分调动县(市)区党委、政府发展科技第一生产力的积极性和能动性。圆满完成国家科技进步示范市验收工作。强化政策的指导和引导作用。继续抓好国家、省科技创新配套政策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用足用好政策,起草上报《关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省会”工作实施方案》,提出我市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的政策措施。

(二)进一步优化科技发展环境

依法并切实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引导和带动全社会加大科技投入。建立多元化科技投融资体系,用足用好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集中有限财力,支持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建设。鼓励企业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力度,用足用好技术开发费据实列支政策和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在积极争取政府加大资金投入的同时,更加科学合理地调整科技经费的使用方向和管理方式,适度集中办大事。

篇2

今后三年,全区科技创新工作将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以提升区域创新能力为核心,以加快建设创新型高新区为目标,推动以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为主要形式的自主创新,加快形成全区科技创新资源的合理布局,为顺利实现“两个率先”提供强大的科技支撑。

一、突出重点,确定目标,强化高新技术产业布局

我们将着重构建技术研发、创业孵化、科技服务三大平台,以软件、“三药”、动漫特色产业基地,电子工业园、环保产业园、滨江工业园、出口加工区等专题园区及特色乡镇为重要载体,努力壮大优势产业、培育新兴产业,形成区域特色高新技术产业集群。我们将重点发展电子信息产业、现代装备制造产业、新材料、新能源与节能、环境保护产业和“三药”产业等高新技术领域,在共性关键技术研究方面取得突破,龙头骨干企业技术水平进入世界先进行列。到2008年,软件产业销售额达到40亿元,“三药”产业基地企业销售额达到80亿元,全区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49%。

二、发挥优势,整合资源,增强区域自主创新能力

1、积极开展科技创新试点工作。一是选择自主创新实力较强的骨干企业进行创新试点工作,提供技术研发、新产品开发、成果转化、产学研合作、技术标准建立、管理体系认证、制造业信息化技术的应用、人才培训、知识产权的创造和保护等全方位的科技服务,加快企业技术升级与改造,将市场优势转化为技术优势;二是组织一批重大高新技术实施产业化,争取实施jn型高效一体净水器、天然,纳米凹凸棒土的工程化制备技术及应用等30项重点科技攻关,培育高效太阳能光电效应玻璃等13项重点新产品开发,组织实施高精度铜带铸轧生产工艺及装备产业化项目等8项重大成果转化。

2、继续推进创业服务平台建设。以三井分部为试点,将创业中心的品牌服务向外延伸,建立新的创业孵化基地,进一步拓展空间,扩大孵化面积。积极探索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有效形式和机制,在新兴和主导产业中选取一批最具成长潜力的在孵企业进行资源聚焦,努力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企业,在“孵小”的同时更注重“扶强”,为孵化企业提供增值服务并进行深度孵化,形成一批在国内外市场有一定知名度的骨干龙头企业。积极引进和建设研发公共服务平台,推广“共建、共享、共同受益”的理念,建立“公共数据,公共享有;自有数据,有限共享;专有数据,有偿返还”的利益共享机制,提高单位及个人对提供设备、数据和资料的积极性。以各孵化主体或开发主体为依托,引进和组建一批具有代表性的中介服务机构。通过不定期交流、及时跟踪等方式,努力降低企业的商务成本,创造多赢局面,为孵化企业和创业企业创造了一个有利的商业环境和发展平台。到2008年创业中心孵化面积达到12万平方米,引进科技创业企业150家,其中留学生企业25家,在孵企业总数达300家以上,毕业企业占孵化企业总数的10%以上;引进研发机构10家、国内外权威认证机构和产品检测机构等中介服务机构5家。

3、精心搭建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加强科技研发平台建设。针对主导产业的发展需要,加强和完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按照“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模式向社会开放,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不断提高区域核心竞争力;培育新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依照国家政策,对企业建立研发中心进行扶持;利用好已出台的对科研机构的扶持政策,采用整体引进、政府扶持、企业投入、多方共建等方式,重点引进和建设好大型“三药”创制研发平台等一批具有行业特色的研发中心,组建具有区域产业特色和核心竞争力、支撑产业链的延伸和扩张、增强高新技术的辐射和带动作用的高新技术产业研发平台。加快“三药”企业孵化器,软件公共测试平台,面向主导产业的产品检测、技术标准和信息服务平台,以及科技评估与咨询、知识产权服务、技术交易活动等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拓展科技服务领域,强化服务功能,提升专业服务水平,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到2008年引进研发机构10家、国内外权威认证机构和产品检测机构等中介服务机构5家。

4、努力强化科技交流与合作。以欧美、日本、俄罗斯为重点,广泛开展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充分发挥我区与俄罗斯及其它独联体国家在制造业、装备工业等领域的合作优势,加强科技合作与交流,共建研发机构,联合进行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与成果转化。积极探索与日本、韩国及欧美国家在高新技术领域合作的新途径,努力开辟多元化的国际市场。利用好现有的两院两校合作关系、清华大学技术转移中心及其他政府产学研平台,大力吸引国内高新技术成果到我区转化,强化我区自主创新能力。三年累计组织实施国际科技合作项目30项,组织重大产学研活动10次,签订合作协议80项。

5、切实加强知识产权创造和保护。一是推进“三药”专利战略分析平台与重点骨干企业的结合。围绕重点企业的新品开发提供国内外已有专利的技术和信息支持,并将成功的经验向其它“三药”类企业推广。不断创造条件,在区内其它重点行业和领域建立专利数据库,使更多的企业能够即时跟踪最前沿的技术,规避科技创新的风险,突破国外的技术壁垒,形成自主知识产权。二是加强乡镇专利试点工作。在科技基础扎实的三井、汽车及零配件和工具等产业特色明显的孟河和西夏墅等乡镇,强化专利申请和保护,为特色产业保驾护航,将技术优势转化为市场优势。三年内,全区实施专利转化项目500件。三是加强知识产权法律宣传和人才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加大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力度,查处和制裁各种侵权行为,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建立实施高效的知识产权预警机制。实施名牌产品战略,加强对我区新兴产业和优势产业的重点企业和产品的知识产权的保护与转化,争创名牌产品,提高市场竞争力。

我们将认真实施《常州高新区(新北区)科技创新三年行动纲要》,重点加强集成创新与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最终形成一批创新能力强、效益好的科技型企业,推动全区核心竞争力的提升;形成一批功能比较齐全的科技创新服务机构,切实使之成为科技与企业的桥梁,政府推动企业自主创新的助手,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纽带;形成一批相对稳定的技术、信息的提供渠道,为全区的自主创新提供巨大的潜力和广阔的空间;形成一批服务全区创新工作的科技人才队伍,为全区自主创新活动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撑。

三、创新机制,建设队伍,提高科技工作整体水平

1、营造优良的政策环境。积极为企业提供政策信息服务,贯彻落实现有的各级优惠政策。根据《常州高新区党工委、常州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区的决定》,针对涉及全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的科技服务机构、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和企业标准化建设等,适时制定出台优惠政策,进一步完善我区的政策体系。

篇3

[关键词]科技计划;科技计划管理;改进建议

一、国外科技计划的特点

国外的科技计划一般实施决策、管理、咨询与评价相互分离的计划运行模式,即由政府各部门进行科技计划的决策,由各部门委托下属科研机构进行项目的管理,社会相关组织共同参与计划项目的咨询和评价。

科技计划的制定在许多国家已形成较为规范的程序,并有相应的咨询审议机构。在美国,每个领域、部门、科研机构都有十分详尽的计划,科技研究和发展计划的编制通常采用兰德公司上世纪60年代提出的规划、计划和预算一体化的编制方法;在日本,科学技术会议以回答总理大臣咨询的方式提出科技发展大纲,各科技主管部门采用向科学技术会议或本部门技术会议咨询的方式,制定出本部门的重大科技发展计划,一些依法设立的审议会、委员会等机构持续开展科学技术调查与技术预测、分析与评价,为科技计划的制定提供依据。

发达国家一般都有不同层次的制定和实施科技研究开发计划的机构。在日本,以研究开发为主要目标的计划,由政府直接管理,或委托部门技术会议、国立科研机构管理;以技术应用和再开发为主要目标的计划,主要委托有关民间机构管理。在美国,一些跨部门的计划一般由国家科技委员会成立由国家科技顾问牵头、合作各方首脑联合组成的高级领导小组制定政策,并进行协调;高级领导小组下设计划工作小组,负责制定计划、预算、执行计划和具体的协调工作。

在科技计划具体实施过程中,项目管理呈现多样化,依据计划项目的领域、性质不同,由相应的部门与机构,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对于基础研究计划和基础性的应用研究计划,一般采取专家管理模式;对于涉及经济发展的技术开发计划,多采用部门与专家相结合或部门、专家与产业界结合的管理模式。例如:美国的“人类基因研究计划”和日本的“创造性科学技术推进计划”属基础研究开发计划,采用的是专家管理模式;韩国的G7计划属技术开发计划,其管理模式则是部门和专家相结合。

在资助模式方面,基础性研究计划主要依靠政府投入,如日本脑科学研究计划。高技术计划多采取政府匹配资金的模式,如美国先进技术计划项目政府资助低于项目研发总投资的50%;日本超大规模集成电路计划各项目中政府拨款仅占40%;英国大型战略计划一般也采用政府、学术界和企业合作方式,政府与企业各自承担50%。再有,刺激民间科研投资的积极性。是国外高技术产业计划的一大特点。政府所采取与企业分担经费的办法,既有利于国家的发展,又使企业自身获益。

在执行模式方面,不同性质项目选择不同执行机构。基础研究类项目主要由政府部门下属实验室和高校执行;而技术开发与推广类项目,多通过有关部门与企业签订合同来委托公司承担,或由政府实验室与公司签订合作研究开发协议来共同承担。

在计划评价方面,各国一般都有专职机构负责计划的审议与评价,以美国为例,国会审议办公室负责人负责计划的审计;白宫管理与预算局和国会评价办公室负责计划项目的可行性评价;各执行机构负责年度项目的自评价。评价方法同样因为计划项目性质的不同而各异。例如,国家航空航天局的应用研究项目有严格的验收程序;而政府对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资助计划评价方式则相对简单,基本上不搞定量评估,而采取模糊定性的方式,以专家判断其是否“成功”为标准。

通过对各国科技计划决策、管理、咨询和评价等分析,国外科技计划具有如下特点:

1.国家科技计划都是专项领域计划,战略目标突出。在美国,每个计划又可分为若干专项子计划,每个子计划有明确的领域、目标技术或目标产品。这既保证了计划边界清晰,减少了计划之间的重复和交叉,又确保了计划实施效果与目标的高度统一。综合性战略计划不是单纯的项目计划,而是以项目为主,兼有基地建设、人才培养、技术推广、信息网络建设和相关政策法规制定与实施的有机整体。

2.国家科技计划一般通过立法或制度化方式确立,具有很高的权威性和阶段性。而且关于科技有关的立法,包括科技发展战略的拟订与修订,都集中在国家这一层面上,当然,地方也可以制定一些促进地方科技进步与经济发展的政策法规。

3.计划以提高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为总目标。计划充分反映了本阶段经济与科技发展的状况,是政府为实现国家目标进行干预的有效手段,是构建国家和区域创新体系的有利措施和方法。计划内容成体系,大部分以国家优先领域专项计划实施,计划内容包括研究开发、基地建设、人才培养、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等。

4.计划项目根据目标、性质、对象不同,采取不同的管理模式。对于基础研究计划和基础性的应用研究计划,一般采取专家管理模式;对于涉及经济发展的技术开发计划,多采用部门与专家相结合,或部门、专家与产业界相结合的管理模式。计划的决策、实施、管理、评价之间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机制。

5.计划中政府投资的份额,依计划性质设定。体现国家意志,关系到国家安全和长远发展的重大前瞻性、公益性基础类研究计划,以政府投资为主;与产业、经济发展息息相关的高新技术、前沿技术和核心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推广类计划,以政府引导资金的方式,刺激社会资金的广泛投入。

6.研究开发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基本相同或相似。即由独立的研究机构(包括国立科研机构)、大学、企业、社会化的科技中介机构等组成,而且,分工较为明确,一般来说,大学的科研机构以基础研究为主,独立科研机构以应用研究为主,企业科研机构以技术开发和技术推广为主,社会科技中介机构则主要从事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活动,以促进技术的转移。

二、我国科技计划的不足

1.科技投入低,特别是对应用基础研究。科技投入严重不足是一个全国性的问题,据统计,2003年至2005年,我国的R&D经费投入占GDP的比重分别为1.13%、1.23%、1.33%。而2005年,美国为2.6%,日本为3.1%。科技投入低是影响科技计划实施和实施效果的重要因素,据“八五”科技攻关计划的抽样调查,在未完成的项目中,有28%左右停滞或拖期的项目是由于经费不足而引起的,在未应用的成果中,有33%的成果也是由于经费不足所造成的。

2.缺乏整体战略和目标。我国有一些科技计划缺乏围绕某一个产业进行研究发展的战略思路。现有的科技计划大多是通过“自下向上”的机制制定的,即由基层科学家根据自己的知识和特长提出重要题目,再汇总、平衡,特别是各区域的地方科技计划。这种做法缺乏战略目标,缺乏前瞻性研究,缺乏科技规划的指导。各个计划之间缺乏集成,重点不突出。

3.条块分割,设置存在交叉,没有形成整体效应和规模效应。现有的科技计划体系中,部分国家科技计划与省市科技计划重合,缺乏总体的指导思想和设计框架,各个计划之间交叉重复,计划内部重视单个项目,忽略了发展战略、配套政策、能力和体系建设等关联行动,使得现有的科技计划体系缺乏整体性和规模性。

4.地方科技计划制定缺乏地方特色。长期以来,我国地方科技计划或者是国家科技计划体系的翻版缩影,或者是较少地依据本地区的资源、科技能力和科技需求来考虑本地区的独有特点以确定地方科技计划体系,地方科技计划缺乏明确的地区发展目标定位。随着社会的发展,全国各行政区域的经济表现出越来越多的特色性和差异性,专精于某一产业形成产业群的区域往往能表现出其显著的全球范围内的竞争力,但作为支撑经济发展,提升产业结构的科技却经常没有表现出其应有的区域差异和特色,区域系统不完善。相反,从计划的设置、项目经费的投入到科技计划的管理很多是相同的,缺乏针对区域经济特色和差异的科技服务体系。

5.计划目标、重点多年一贯制,难以跟上实际需要和时代需求,影响计划实施效果。许多科技计划出台时,由于种种原因,出台时间仓促,比较重视当时的需求和目标,但随着经济、社会对科技发展的需求不断深入,原有计划目标重点任务没有及时调整,影响了科技计划的实际效果和作用,也影响了政府配置社会资源的实效。

6.科技计划含基地建设,但未与人才、优先资助领域相结合。科技大部分以国家优先领域专项计划实施,计划内容包括研究开发、基地建设、人才培养、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等。在5项与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相关的科技计划中,其中2项与基地建设相关,即重点实验室和大科学工程。其余不论是指令性还是指导性计划,大都采取单一的项目资助模式,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资助的项目中,也不匹配设备设施费。

与一些国家计划相比,我国科技计划在人才培养和教育方面所发挥的作用远远不够,如目前的研究生教育经费由国家教育部统管,不论从投入数量还是投入方式上,都远远不能满足需求,严重影响培养研究生的质量。研究生始终是科研中最宝贵的人才资源之一,许多非常重要的研究工作都出现在博士论文中,而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却基本没有参与这方面的工作。

7.“产学研”研究开发机制未真正形成,企业无法成为创新主体。我国现行的科技计划基本没有考虑到构建有利于企业、公共研究机构、大学之间研究与开发合作的制度及其环境,而只是通过项目方式给企业以过高的R&D补贴。企业本身的R&D投资不足,这可按照国际通行的衡量标准,即企业R&D支出占GDP的比重比较,如在1988年只占O.32%,不及同期的OECD成员国平均水平的25%。科技计划在资助阶段上主要集中于科技成果的商品化,这就导致了企业R&D缺乏激励机制,是企业不能成为技术创新主体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我国科技计划管理进一步改进的措施

1.加大科技投入,加速形成多元投入体系。“十五”期间科技活动经费虽然一直呈现上升的趋势,但是同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速度相比较还远远不够,科技活动经费(R&D)占GDP的比重呈下降趋势。企业R&D投入虽然已经占到R&D投入的一半以上,已经成为了创新的主体,但是同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同时企业R&D投入到创新性科研行为的数量相对较少,严重阻碍了产业的发展后劲。科研经费由多家管理,造成资金使用效率不高,难以形成合力。今后这一局面应该得到改善。

坚持多渠道、多元化的科技投入体系,动员各级、各部门、各方面的力量,建立起以企业为科技投入主体、以政府财政投入为引导、多种投入方式并存的科技投入体系,同时提高科技资金的使用效率,发挥科技投入对经济增长的巨大作用。

2.加强科技管理,提高科技管理能力。“十五”期间科技体制已经经历了比较大的变化,但还需加强管理,提高科技管理人员的素质,提高科技立项、成果评定和科技奖励工作的透明度,提高办事效率,促进科技系统行风建设。科技项目实施的管理力度有待加强,资金使用效率有待提高。基础设施建设尚待完善,重点实验室、中试基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文献资源中心、科技成果转化平台还难以满足科技发展的需求。加强科技体制改革,完善科技管理体系,提高科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提高科技工作的效率,促进科技管理工作人员的素质水平的提高。全面落实“人才、专利、标准”三大战略,推进重大科技专项工作。完善科技评价体系,提高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是当务之急。

篇4

英国的科研管理部门十分重视项目开发过程中的评估工作,在组织和制度上都建立了完美的科技评价体系,多年来,英国各部门大都采用同行评议的方式,评审委员会成员一般为本学科领域的着名资深人士,在评价重大科技项目特别是跨部门的科技项目,英国政府都是聘请独立的专业评估单位进行评估。在美国,从科技计划的管理程序到相关的机构,都有法规和法律进行约束,从而保证了科技项目管理的标准性。美国在科技计划项目预算、科技计划的制定、组织实施、评估、知识产权管理方面都已经形成一套完整的程序。科技计划的制定一般由部门科技机构提出,由部门审核通过。对于项目的管理,不同类型的项目管理方式是不一样的,都有自己的管理程序。美国对于科技成果的评估和知识产权的保护都有很规范的程序。这些程序是科技项目完成圆满的重要保证。

2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问题探讨

这几年,我国科技管理部门始终都在对科技计划的发展进行探讨,一直致力于它的创新和改革工作。为此还颁布了一系列的文件,比如说《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暂行规定》、《科技评估、科技项目招投标工作资格认定暂行办法》《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承担人员管理的暂行办法》、《科技评估暂行办法》、《科学技术评价办法》(试行)、《关于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若干意见》等等,但是从我国现在对科技计划的管理上来看还存在很多问题,需要在观念上和措施上都进行改革:

2.1目前我国项目立项的评估工作存在问题,科学水平很低现在的科技项目的评估工作一般采用的是两级评价方式,但是,在实际的工作中却出现了很多问题,比如说对项目的专家评价比较随意,不具有权威性、项目的专家评价不一定存在、专家对项目的评价不充分等问题。规范的操作标准和程序;另外,由于项目的评估工作在前期没有做充分的准备,使得对项目的评估的难度变得很大而且会增加决策风险。这些都会对项目的科学性造成损害。

2.2项目的节点控制不够可以项目是一个复杂的项目,他的完成要由多个部门共同进行,同时在任务的执行过程中还有很多其他的影响因素,所以要想实现科技项目的发展目标,就要各种人员组织在一起,并且实现有效的管理。但是现在我国对科技管理人员的管理工作不够,对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成本、进度和质量没有很好地监督。虽然有一些项目中会用到节点控制办法,但是,由于节点控制会对项目的实施有重要影响,也决定了能否申请成功、所以它的意义已经不再起到重视。所以使得整个项目的控制不完善,而且项目的工期迟迟不完成,成本也大大超出了预算。这对科技项目的发展是十分不利的。

2.3项目结题验收准备不充分现在,很多验收小组的组织对工作要求很急,而且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不强,配备不够等,这使得对科技计划项目的验收工作只流于形式,没有实际作用。而对项目的验收专家大多是先组织起来的,对项目的了解很少,不明确项目的重点,对前沿问题的了解也很少。所以在评价过程中不能发现关键问题,不能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对项目的完成情况也不能做出合理的评价,这对项目的评价是十分不利的,也不具有科学性。

3改进科技项目管理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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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在项目立项(含项目招标)、项目检查、项目验收等过程中组织或参与评估、评审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包括项目评估评审活动的组织者、承担者,项目评估人员和评审专家以及项目推荐者和项目申请者(含投标人和项目责任人,下同)。

第四条科技部负责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评估评审活动的督查工作。

第五条项目评估或评审活动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要求,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并自觉接受有关方面的监督。评估机构的项目评估报告或者评审专家的项目评审意见是科技部管理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六条项目评估评审组织者,即科技部各专项科技计划主管部门及其相关人员、受委托组织项目评估评审活动的科技部直属事业单位和有关单位及其相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项目立项、检查、验收中评估评审的各项规则、程序和办法,正确履行对项目评估评审的管理、指导和监督职能,忠于职守、依法行政、廉洁自律。

项目评估评审组织者对于评估评审意见的采纳情况,必须在报批时予以说明。项目评估评审组织者在组织评估评审活动中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直接从事、参与或干预项目评估评审活动,不得向评估机构、评估人员或者评审专家施加倾向性影响;

(二)不得利用组织项目评估评审活动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三)不得委托不具备规定条件的评估机构或者聘请不具备规定条件的评审专家承担项目评估评审活动;

(四)不得聘请按规定应当回避或者在以往评估评审工作中有不良记录的评估机构或者评审专家;

(五)不得违反保密规定,擅自泄露评估评审资料、评估人员或者评审专家名单、项目评估报告、评审专家意见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评估评审情况;

(六)不得隐瞒、歪曲或者不如实反映评估机构或者评审专家提出的明确意见;

(七)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办法处理与评估评审工作相关的质询、异议和举报;

(八)不得串通某一项目申请者以排斥其他项目申请者;

(九)不得领取评估评审费、劳务费,不得索取或者接受评估评审对象以及相关人员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可能影响公正性的宴请或其他好处。

第七条项目评估评审活动承担者,即受委托承担评估评审活动的科技评估机构、评审组织及其相关人员,应当严格遵守项目评估评审有关规则、程序和办法,在受委托的范围内开展项目评估评审活动。

项目评估评审活动承担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利用承担项目评估评审活动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二)不得违反项目评估评审工作方案和预算的规定;

(三)不得在规定程序以外向评审专家施加倾向性影响,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项目申请者合法权益;

(四)不得为评估评审对象编写立项可行性报告,或者检查、验收工作中要求提供的材料;

(五)不得违反保密规定,擅自泄露评估评审资料、评估人员或者评审专家名单、项目评估报告、评审专家意见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评估评审情况;

(六)不得索取或者接受评估评审对象以及相关人员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可能影响公正性的宴请或其他好处。

第八条项目评估人员和评审专家应当以科学的态度和方法,严格依照项目评估评审工作的有关规定、程序和办法,实事求是,独立、客观、公正地对项目作出评价或者提出意见。

项目评估人员或评审专家在项目评估评审活动中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发现与项目或项目申请者存在利益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性的关系的,应当主动向项目评估评审组织者申明并回避;

(二)不得利用评估人员或评审专家的特殊身份和影响力,或者与评估评审对象及相关人员串通,为有利益关系者获得项目立项或者通过检查、验收提供便利;

(三)不得压制不同学术观点和其他专家意见;

(四)不得为得出主观期望的结论,投机取巧、断章取义、片面作出与客观事实不符的评价;

(五)不得擅自披露、使用或许可使用被评估评审对象的商业秘密;

(六)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未经允许,不得单独与评估评审对象及相关人员接触、不得复制保留或者向他人扩散评估评审资料,泄露保密信息;

(七)不得索取或者接受评估评审对象以及相关人员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可能影响公正性的宴请或其他好处。

第九条项目推荐者,即各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有关单位及相关人员,应当对推荐申请立项或者检查、验收的项目进行必要的考察、论证,如实反映所推荐项目和项目申请者情况,以及与项目申请者的关系、对项目申请者的了解程度。

项目推荐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歧视潜在项目申请者,故意不推荐符合申请条件的项目;

(二)不得与项目申请者串通,在项目立项申请材料或者检查、验收申请材料中弄虚作假;

(三)不得为项目申请者拉关系,干扰项目评估评审工作;

(四)不得索取或者接受项目申请者以及相关人员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可能影响公正性的宴请或其他好处。

第十条项目申请者在项目的立项、检查、验收过程中,有义务接受并配合评估机构的评估或者科技计划管理部门组织的评审,按要求提供与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和信息,确保所提供资料和信息真实、有效。

项目申请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弄虚作假,故意在项目评估评审活动中提供虚假资料、信息;

(二)对同一项目(包括研究内容相同或者相近的项目)不得重复申请立项;

(三)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人员、评估人员、评审专家串通,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有关项目的评估评审信息;

(四)不得向项目评估评审组织者、项目评估评审活动承担者、项目推荐者、项目评估人员和评审专家馈赠或者许诺馈赠钱物或给予其他好处;

(五)不得编造谎言、捏造事实诋毁、侮辱、陷害科技计划项目管理者、项目评估评审活动承担者、项目评估人员、评审专家和其他项目申请者;

(六)不得进行其他妨碍项目评估评审活动独立、客观、公正开展的行为。

第十一条科技部法制工作机构、综合计划管理机构、科技经费管理机构和驻科技部监察机构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具体负责对项目评估评审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评估评审活动的督查工作可以采取经常性督查和专项性督查的形式。经常性督查是指对项目评估评审活动进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专项性督查是指对项目评估评审某个环节或某类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对于重大项目的评估评审活动应当采取专项性督查方式进行重点督查。

第十三条评估评审活动的督查工作,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一)听取评估评审活动的各方当事人的汇报;

(二)查阅与评估评审有关的文件、合同、材料等;

(三)参加与评估评审事项有关的会议;

(四)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核实;

(五)其他适当方式。

第十四条科技部各专项科技计划主管部门及其相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视问题严重程度,对主要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评估评审的重大情况隐匿不报,严重失职的;

(二)与评估评审活动的承担者、申请者、推荐者或评估人员、评审专家串通,编造虚假报告的;

(三)干预正常的评估评审活动,造成不良后果的;

(四)索取或收受贿赂的;

(五)其他,以及妨碍项目评估评审活动正常进行的;

(六)违反本办法第六条规定之一的。

第十五条受委托组织项目评估评审活动者或者评估评审活动承担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科技部可以分别情况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或者终止评估或评审委托;非法收受财物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没收所收受的财物;构成违纪的,建议有关部门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一)弄虚作假,与项目执行单位串通编造虚假报告,或者对重大问题隐匿不报的;

(二)、或者的;

(三)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规定之一的。

第十六条项目评估人员和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科技部可以分别情况责令改正,记录不良信用、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宣布评估评审意见无效直至取消其参加评估评审活动的资格;构成违纪的,建议有关部门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一)弄虚作假,致使相关项目通过评估评审的;

(二),违背科学道德、有失公允的;

(三)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之一的。

第十七条项目推荐者和项目申请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科技部可以分别情况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取消项目立项资格、终止项目合同,追回已拨经费、直至一定时限内取消相关人员或者单位推荐项目或者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资格;构成违纪的,建议有关部门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一)弄虚作假,骗取项目立项的;

(二),以及妨碍项目评估评审活动正常进行的;

(三)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之一的。

第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评估评审活动存在问题的,可以向科技部进行举报和投诉。驻科技部监察局以及其他相关机构应当依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一)对署名举报的,应当对举报人及举报内容保密。在对反映的问题调查核实、做出处理后,将核实、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并听取意见。对捏造事实,进行诬告陷害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对匿名举报的材料,有具体事实的,应当进行初步核实,并确定处理办法。对重要问题的处理结果,要在适当范围内通报;没有具体事实的,可登记留存。

(三)对投诉人的投诉,应当严格按照工作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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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目标

全社会研发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例达1.2%,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48%,高新技术产业总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经济的比重达32%,创新型经济的总量不断扩大,区域创新体系充满活力,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位次前移。

三、工作计划

概括起来就是“一二三八五”工程。

围绕“一条主线”:

以加强科技创新为主线。

突出“两个重点”:

一是做大做强高新技术产业。

二是加速推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高效农业示范园的提档升级。

构建“三大体系”:

一是以专利申请为重点,着力完善知识产权管理服务体系。

二是以科技特派员为重点,着力构建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

三是以产学研合作为重点,着力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研发创新体系。

抓好“八项工作”:

一是在科技计划项目立项的数量上和争取资金数量上求突破。力争本局培育项目120个以上,推荐上报项目50个以上,项目立项数20个。

二是在高技术战略发展规模上求突破。力争新增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2家,高新技术产值在2012年171亿的基础上,增幅达到240亿元。

三是在科技服务研发平台建设上求突破。积极推进科技创业园和农村科技服务超市服务能力提升,继续争创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力争新增省级以上研发中心2家。

四是专利申请工作方面求突破。力争各类专利申请和专利授权合计达1600件。

五是在产学研合作机制上求突破。力争完成校地合作1家,校企合作32家,产学研合作在研项目累积达80项。

六是在科技与金融结合路径探索上求突破。力争新增市级认定创业投资公司1个。

七是在人才引进工作方面,全力配合人才办在获批的数量上求突破。力争推荐申报省市各类人才项目25项以上。

八是在科学发展观考核,市对县科技创新考核,和科技创新工程指标考核方面,争取在三项考核进位上求突破。

争创“五个品牌”:

通过以上八项工作的落实,在品牌体系创建上下功夫,全面推进我县科技工作争先进位。

一是争创省级农村科技服务超市示范店

二是争创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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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台湾推动防灾“国家型”科技计划的背景

台湾属亚热带地区,台风频繁,每年平均约有3.6次侵台,近年台湾的台风灾害损失,平均每年约为200亿元(台币,下同)。同时,台湾位于欧亚大陆板块与菲律宾海板块交界之处,属世界上有感地震最频发的地区之一。世界银行2005年曾有报告指出,台湾地区有73%土地及人口曝露于地震、洪水及旱灾等或其它自然灾害,在世界上属于易受自然灾害伤害的地区之一[1]。根据台湾有关方面的统计,从1958年起,台湾几乎每一年都有自然灾害的伤亡及损失。其中最严重的自然灾害为1999年发生的“921”大地震,有2,415人死亡;其次为1959年发生的“八七水灾”,造成667人死亡;第三为2009年8月的“莫拉克”台风,共有643人死亡 [2] 。自然灾害不仅造成大量的人员伤亡,也给台湾社会带来重大经济损失。例如,1959年8月7号受台风“艾伦”影响,在台湾引发了“八七水灾”,官方统计损失高达35亿元以上,约占当时“国民”所得的11%[3]。1999年的“921”大地震是近100年来台湾西部发生的最强烈地震,有关方面预计地震造成的损失将高达数百亿美元[4]。

面对频发的自然灾害,台湾“国科会”曾于1982年推动了五年一期、共计三期的大型防灾研究计划,为台湾相关自然灾害的防救工作建立了一定的基础,也培育及凝聚了防灾科技人才。但由于台湾地区经济发展与社会的快速变迁,对保护生命财产安全的要求逐渐增高,当局也认识到必须尽快研究制订出更加具体有效的防灾救灾对策,并加强将防灾科技研究成果落实于防灾业务。1996年召开的台湾第5次“科技会议”,形成了“加强防灾科技研究及相关基础研究,特别是跨领域任务导向的整合研究,以‘国家型’计划推动”的建议。在1997年台湾首次设立的四项“国家型”科技计划中就包括了防灾科技计划。

二、 防灾科技计划的设立和终止

防灾科技计划是台湾的第一个“国家型”科技计划。台湾“国科会”在1997年正式设立防灾科技计划,并将1998年定为计划的预备年。防灾科技计划作为跨部门、跨领域的整合型计划,由“国科会”与防救灾业务相关行政部门共同研拟、推动与执行防灾减灾有关的上、中、下游的科研工作,并对研究成果加以整合,落实应用于防救灾业务上,以期提升台湾整体的灾害防救科技效能。

该计划分别于1999~2001年、2002~2006年执行了第一期和第二期,计划投入的总经费约34.1亿元(第一期计划7.5亿元、第二期计划26.6亿元)。参加该计划执行的台湾行政部门有“国科会”等十多个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下属机构,设立有防灾“国家型”科技计划办公室管理整个计划的实施工作,开展的研究项目总数超过1,200个。台湾“行政院”于2003年在防灾“国家型”科技计划办公室的基础上宣布设立“国家灾害防救科技中心”负责该计划的运作管理。此后,由于防救灾科技研究与落实应用导入常态运作,防灾科技计划在执行两期后于2007年终止执行。该计划结束后,由“国家灾害防救科技中心”负责全台灾害防救研发力量的整合与强化,协助政府拟订有效的防救灾对策,提升社会的整体抗灾能力。台湾有关部门还共同研拟了“强化灾害防救科技研发与落实运作方案”和“灾害防救应用科技方案”,这可以从一定程度上看作是防灾科技计划的后续计划。台湾防灾研究工作推展历程如下图所示。

三、各期防灾科技计划的执行情况

防灾科技计划第一期实施的时间为3年,自1999年至2001年止。总经费约10.4亿元(含预备年2.9亿),由台湾“内政部”、“交通部”、“经济部”、“财政部”、“农委会”、“教育部”、“卫生署”、“环保署”、“公共工程委员会”、“国科会”等10个行政部门的13个单位共同推动。主要目的是结合相关部门,有系统地推动上、中、下游科技研发工作,整合研发成果,使其转化成可落实应用于防灾业务的技术。

计划第一期的工作以对台湾地区威胁性最高的台风、暴雨、地震等灾害为研究对象,分为防台(含气象、防洪、泥石流)、防震、防灾体系(含防灾体制、防灾资讯系统)等3组。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

(1)建立防救灾研究与实务所需的自然环境及人文环境数据库;

(2)研发灾害潜势的评估方法,并据以进行全台灾害潜势分析;

(3)选择示范区进行危险度评估及灾害情况模拟,以确立灾害危险度评估与灾害情况模拟的方法,作为今后划分危险区的依据;

(4)以潜势分析与情况模拟成果为基础,建立一套决策支持与展示系统,供相关行政机关与民间机构应用;

(5)研拟示范区的防救灾计划,为相关单位提供执行防救灾业务的依据,并对防救灾业务单位依计划的实际操作结果进行验证,以确立作业模式;

(6)针对现行的防救灾体系及其运作、防救灾相关法规等进行评估、检讨,并参考前述危险度评估、情况模拟等结果,提出现阶段的改善建议,作为今后继续改进防救灾工作的指引。

第二期防灾科技计划为期5年,于2002~2006年期间执行。第二期计划延续并强化第一期计划的工作内容,一方面持续推动防灾科技的研发,另一方面促进研发成果与防救灾实务的结合,以加速台湾灾害防救水平的提升。第二期总经费约为26.6亿元,由台湾“国科会”、“灾害防救委员会”、“农委会”、“公共工程委员会”、“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住民族委员会”、“卫生署”、“环保署”、“内政部”、“经济部”、“交通部”、“教育部”等12个行政部门的18个单位共同推动,涉及的行政主管部门较计划第一期有所调整。此外,第二期计划还将“921”大地震的后续相关研究工作纳入,补充当时灾害防救的缺失并希望能有助于灾后重建工作的推动。

第二期计划规划的研究内容基本上保持了第一期计划的规划思路,即分为防台(含气象、防洪及坡地等3个研究群)、防震(含地震及地震工程等2个研究群)及体系(含防救灾体制、社会经济及防救灾信息等3个研究群)等3组8个研究群。第二期计划的课题架构将包括7项课题主轴,其重点放在以下三个方面:

(1)应用落实课题。第二期计划通过检讨第一期计划及其成果,就其中完成度较高且可运用的研发成果,研拟转移、应用到各县市政府防救灾实务的课题,并进一步研议相关配合作业使地方政府能主动参与和投入适当人力与资源,以建立防灾科技研发成果往下扎根的移转模式,落实第一期计划的研发成果。

(2)加强扩充课题。第二期计划以第一期研究成果为基础,规划了待强化或扩充的研发课题,在既有的研发成果上再力求精进,以增加其成效。其次,由第一期计划的推动及“921”大地震的经验发现和社会经济相关课题的研究,在灾害防救计划的研拟与相关工作的推动十分重要,故第二期计划将扩充此领域的研究范围。

(3)“921”震灾课题。就“921”大地震以及灾后重建工作所面临的诸多课题进行检讨,选择其中有助于强化台湾地区灾害防救水平及灾后重建顺利进行的课题,拟订相关计划进行研究,此类研究将着重其时效性与优先级。

在1999~2006年期间,防灾科技计划的年度经费及研究人力投入详见表1:

表1 1999~2006年台湾防灾科技计划年度经费及研究人力投入统计表

年度 经费(亿元) 人力(人年)

1999年 2.129 534

2000年 3.049 550

2001年 2.330 558

2002年 4.952 1528

2003年 5.355 1632

2004年 5.558 1839

2005年 5.189 1530

2006年 5.498 1625

数据来源:台湾《科学技术年鉴》

四、防灾科技计划成果简介

通过两期防灾科技计划的执行,已获得若干具体研发成果,并落实应用于相关防救灾工作,主要体现在:开展灾害趋势与危害度分析、建立防灾救灾资料库与决策支持系统、重大灾害勘察与评估、强化灾害防救体系、强化灾害应变作业效能、协助地方政府强化灾害防救作业能力、推动社区防灾工作、加强和推动防灾教育等方面。防灾科技计划第一期获得的成果主要包括:

(1)防台方面

完成无人飞机台风观测远距离遥控模式操作测试,有助于提升台风观测与降雨预报的正确性,以及拟定台风侵台前紧急应变的措施。完成台南县市、嘉义县市、高雄县市、台北县市、新竹县市、云林县、桃园县、基隆市、台中县市、南投县、苗栗县、彰化县、宜兰县及屏东县等地区的盐水潜势模拟分析,并依《灾害潜势资料公开作业要点》进行审议。完成神木地区出水溪流域泥石流灾害及治理评估报告,建立全台崩塌地资料库及地理资讯系统架构,泥石流危险溪流潜势分级、陈有兰溪(泥石流示范区)自然环境资料库及情况模拟方法等。

(2)防震方面

有效掌握台湾地理特性的资料,包括活断层位置分布图、场址土壤分类图、地下水位及山崩潜态图。建置完成地震灾害损失评估系统(HAZ-Taiwan),配合进行地震灾害的损失评估与情况模拟。

(3)防灾方面

完成救灾基本资料库的建立,有效整合防救灾资料库、模式库与灾情资讯。详细记录“921”大地震协助国外紧急搜救队至灾区进行抢救工作的作业方式,利用HAZ-Taiwan系统进行地震震度范围的模拟分析,并建立“921”大地震灾情资料库。为使研发成果落实应用,2000年5月台北市政府与“国科会”签订合作协议,将淹水潜势资料、泥石流危险溪流与坡地灾害防治、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及决策支持系统与灾害管理决策志愿系统等成果与技术转移至台北市政府相关业务单位,并协助台北市政府规划建立地区防灾计划与防救灾组织。

第二期防灾科技计划共有9个研究群,包括气象、防洪、坡地、地震、地震工程、人为灾害、社会经济、防救灾体制与防救灾信息等,其中人为灾害研究群成立较晚(2003年8月成立),其余8个研究群在第二期计划中执行项目工作的重要成果具体如下:

(1)气象研究群

进行台风降雨气候统计模型的建立、更新、验证与改进工作;协助推动Aerosonde台风观测任务,并于2005年10月成功穿越龙王台风抵达台风眼,创台风研究的世界记录。

(2)防洪研究群

完成台湾地区22县市淹水潜势资料,并进一步针对水灾近况演练需要,重新检讨与制作高精度的淹水潜势数据,以支持水灾情况演练以及相关工作推动并落实应用于灾害防救相关单位。

(3)坡地研究群

初步探讨示范区崩塌降雨特性分析并且将潜势资料初步落实于坡地灾害小区避难规划。

(4)地震研究群

以“921”大地震系列强震资料来研究台湾中部场址土壤非线性反应;以气象局强地动观测网所搜集的强震资料来研究高屏地区场址效应,此项研究成果可提供快速发展中的高雄都会区未来建设时的基础防震参考。

(5)地震工程研究群

台北示范区工址特性的研究,根据地表运动资料及仿真地震数据建立台北盆地显著周期分布图和台北盆地的工址设计反应谱;台北示范区维生管网系统的危害度分析与评估,进行台北市示范区机率地震的模拟分析并初步建立台北市示范区土壤液化潜能评估方法和台北市示范区地下自来水管、道路之网络系统SSP(series system in parallel) 。

(6)防救灾体制研究群

协助完成灾害防救基本计划的制订并推动小区防救灾活动。

(7)社会经济研究群

推动自然灾害保险机制的运作与研究,并规划台湾天灾风险社会、经济与心理基本调查内容与主题。

(8)防救灾信息研究群

规划灾害管理决策支持系统及系统架构并建立灾害管理决策支持系统数据库。

除此之外,第二期计划还在防灾科技研发推动机制方面、重大灾害勘查与检讨评估方面、建立防救灾数据库与决策支持系统方面、学术研究方面、提升灾害防救作业效能方面以及协助“地方政府”强化灾害防救能力方面取得一定的成果。

五、简评

防灾科技计划开始实施以后就一直强调防灾科技成果的研发并将成果转化为实际防灾运用技术,以期望能降低自然灾害带来的社会损失。有评估指出,虽然该计划执行两期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是尚不足以应付台湾未来多变化的艰巨挑战。

从计划的投入情况看,经费投入在第二期有飞速的增长,从第一期的7.5亿元跃升到26.6亿元,相应的人力资源投入在第二期也呈现出了极大的增长趋势。这主要是因为研发成果转化为实际防灾运用技术阶段需要大量的人力去推广促进,这其中也包括计划第一期执行期间台湾发生“921”大地震,有关抗震救灾的研究需要和课题大量增加,从而刺激了计划第二期的投入增长。从产出来看,第一期主要是防灾相关的一些科学基础研究工作,比如建立防救灾研究与实务所需的数据库、研发灾害评估方法、建立决策支持系统等;第二期在沿袭第一期研究的基础上主要是推动研发成果落实应用于灾害防救相关单位。该计划在学术研究上也有一定的产出,例如该计划的有关研究工作在2006年一年就发表学术论文338篇,召开国际防灾学术研讨会16次(其他年份的数据未公布)。

至于防灾科技计划为何在执行了两期以后宣布结束,“官方“给出的理由是“国家灾害防救科技中心”成立后,防灾减灾相关的科学研究工作转入了日常运作,不再需要以“国家型”科技计划方式予以推动和投入资源。其实,这与防灾科技计划设立后的执行过程和效果与当局最初设立“国家型”科技计划的宗旨有一定程度的偏差不无关系。从“国科会”1996年拟定的《“国家型”科技计划推动要点》就可看出,设立“国家型”科技计划必须有长期而明确的目标、能开发出创新技术,具有国际性、前瞻性,能够整合产业的上中下游以及官产学研资源,促进产业投资等[5]。显然,防灾科技计划的性质和特点并未与上述要求充分契合,而且其研究成果能发挥促进产业投资的功效甚微,该计划的终止就顺理成章了,这从 “国家型”科技计划后期推出的多个计划均为与台湾产业发展密切相关的领域也可以看出倪端。

参考文献

[1]《科学技术年鉴》[M].台北:国家实验研究院,2008.

[2]张修武,谢明昌.台湾的灾变天气[A].中国气象局.2011年海峡两岸气象科学技术研讨会论文集[C].中国气象局:2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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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目标

1、完善科技创新激励政策。结合本镇实际,制定好鼓励企业技术改造和科技创新的政策。镇财政科技投入不少于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的1%,2014年计划投入48.5万元。

2、狠抓高新技术产业投入产出。2014年度全镇20家高新技术产业企业计划完成产值252000万元、项目投入34405万元。

3、认真落实科技平台建设。新增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家:上海制皂(集团)有限公司、隆昌化工有限公司力争建成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南通泰利达化工有限公司、爱吉科纺织机械有限公司建成南通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13年已建成南通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上海制皂(集团)有限公司、隆昌化工有限公司、南通恒康数控机械有限公司、丁堰纺织厂有限公司、南通天龙畜产品有限公司、市亚雅油脂化工有限公司等6家单位要充分发挥中心的研发创新效能,同时做好接受市科技局组织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运行绩效评估。

4、大力开展产学研合作。新实施产学研合作项目3个,产学研合作典型案例2个,征集技术需求26个。

5、提高专利申请质和数量。全年专利申请总量200个,发明专利申请量40个,专利授权100个。

6、组织科技计划申报工作。申报工业科技计划10项、农业科技计划2项,力争50%以上得到立项。

7、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全镇规模企业平均研发经费投入占销售收入的2%以上,其中高新技术产业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占销售收入的3%以上。

8、强化科技宣传工作。全年组织开展科技培训、科普宣传等大型集中活动2次以上。积极向各级媒体报送科技信息,全年不少于24篇。

9、切实做好防震减灾工作。建立健全组织机构,确保设防管理、社会动员、群测群防到位。力争丁堰小学创建省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成功。积极组织创建南通市防震减灾示范社区。

三、工作措施

1、强化领导,严格考核。镇党政领导班子中明确人员主管科技进步工作,同时配备专职科技助理负责科技进步工作,企服站负责人分工科技进步工作。镇政府对科技进步工作的任务指标分解落实到企业,明确考核标准,促进科技进步工作的顺利开展。各村(居)要对所辖区域内的高新技术产业企业及重点企业科技创新方面的工作全面负责,列入年终经济责任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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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强化企业研发中心建设,引导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在已有的10家企业研发中心的基础上,指导基础条件较好的企业整合规范科技研发资源,结合企业发展战略组建研发中心。同时,引导企业加大科技投入,使这些企业研发中心尽快取研发成果,支持这些研发成果开展科技成果鉴定、科技进步奖项的评审和专利申报,涌现出更多的国家级和省级企业研发中心,提升企业的创新能力,占领企业所在行业的科研制高点,使我区由引进、吸收科技成果,逐步向科技成果输出转变,在支撑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同时,带动区域科技创新能力的整体提高。

3、积极推动产学研合作,引导企业走出去借力发展。加大与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合作力度和深度,从单一解决企业生产中的某项关键技术,向全面提升企业产品档次、产品结构和提升地区优势产业整体水平转变,争取更多更好的科技成果、专利技术与我区企业实现对接、转化,并进一步实现产业化。以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强大的科技研发能力为依托,解决制约企业跨越式发展的技术瓶颈,实现从技术优势到产品优势、市场优势转变,为我区传统产业的调整提升和新兴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奠定基础。

4、加强企业知识产权建设,指导企业建立、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将知识产权工作与企业的科技创新战略、经营发展战略有机结合,制订相关政策,鼓励企业及个人申报专利。进一步提高专利申请的数量和质量,提高发明专利占全区授权专利总数的比重,帮助专利持有人将一批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专利技术及产品尽快实现产业化。提高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能力和水平,保护专利持有人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

5、推进企业信息化建设,促进企业建立完善的管理机制。以信息化作为促进企业规范化运作,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的有效手段,发挥制造业信息化试点企业的带动和示范作用,在更大的范围内开展我区制造业企业信息化的推广工作,对于基础较差的企业先从财务、人力资源、生产原料和产成品的“进、销、存”入手,在有条件的企业,要从产品结构调整,办公自动化和生产管理入手,全面提高企业技术装备和工艺流程的信息化水平,降低企业生产管理的劳动强度和人工成本,夯实企业发展基础,以信息化带动传统产业的升级改造,为企业壮大创造条件。

6、完善芳烃基地网络宣传平台,打造国家级特色产业基地。积极挖掘和芳烃基地建设相关信息,利用网站高效快捷的对外能力,大力宣传,畅通和扩展招商引资的渠道,做好芳烃基地全面开发的配合工作。充分发挥我区的资源和技术优势,依托石油化工、产业关联度大、技术水平高的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国家火炬计划项目,培育高新技术骨干企业和建立的高新技术产业集群,为芳烃基地申报国家火炬计划特色产业基地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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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着力抓好科技招商工作

今年1-12月份,县科技局完成招商引资任务1231万元,其中,争取非切块资金131万元,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全年招商任务592万元,完成任务额的208%。

1、智能化连栋温室建设项目。该项目由安徽舒宜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投资重建,县科技局积极参与,并为其争取国家重大科技支撑项目35万元。该项目总投资1130万元,截止今年11月,县科技局完成招商引资500万元。

2、集成电路板开发与研究项目。该项目由育扬科技有限公司投资,截止今年11月,县科技局完成招商引资600万元。

3、天羽羽绒深加工基地及现代化服装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该项目已与大众(香港)有限公司签订了协议,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截止今年11月,已完成征地协议,即将动工兴建。

(二)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工作

今年我局在巩固科技特派员数量的同时,调整充实科技特派员19名,今年科技特派员达59名。同时从高校院所聘请专家教授,在油茶、茶叶、中药材、农作物、有机蔬菜、兰花、山野菜、生猪养殖等一些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上建立了1个省级农业科技专家大院、7个市级农业科技专家大院。据统计,全县科技特派员已组建经济实体的37个,其中形成龙头企业的2个、组建产业协会、农业专业合作组织等17个;实施科技项目50项,推广新技术、新产品219项,引进新品种560个,举办各类形式的培训班215次,培训农民16900人次,发放技术资料120000份,安置农村劳动力2550人;科技项目总投资达13100余万元,实现利润2100余万元。

1、开展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调研。为了解和掌握科技特派员工作进展和科技专家大院建设情况,不断总结和完善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工作的创新举措和典型经验,促进此项工作纵深发展,年初,县科技局工作人员深入每个科技特派员创业点和科技专家大院开展调研,详细了解科技特派员实体创业、服务农民、科技专家大院建设等情况,逐步建立了科技特派员人才档案。

2、开展科技特派员业务培训。4月15日,县科技局组织召开了全县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培训工作会议,会议回顾总结了全县2008年开展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工作的基本情况,分析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部署2009年全县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工作任务,对科技特派员进行了科技政策法规、实用技术培训。会议还表彰了市、县级优秀科技特派员。同时,分管局长在县广播电台“101直播室”就科技特派员工作接受记者专访,向全县直播,宣传科技特派员工作。

3、为科技特派员免费安装智能信息机。为推进信息技术参与科技特派员产前、产中、产后整个农业生产过程,在第一时间把最新的农业信息传递到每位科技特派员手中,县科技局依托中科院合肥智能所为全县科技特派员和科技专家大院免费安装60多台智能信息机,总价值达10余万元。

4、推进金融支持科技特派员工作。为进一步推动金融与科技合作,缓解科技特派员贷款难,县科技局与县邮政储蓄银行共同出台了《金融支持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暂行办法》,为科技特派员创业打通了绿色贷款通道,截止目前,科技特派员通过绿色通道贷款160万元。

由于我县扎实开展了科技特派员创业工作,今年6月12日,省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在省科技厅领导的陪同下来舒调研农村科技工作,并给予了充分肯定。

(三)立足科技项目,推动科技工作上台阶

1、开展科技调研,为企业提供科技服务。今年,县科技局对华银茶油、三乐童车、舒农农药、华晶新材料、志诚机电零部件等30多家企业进行调研,了解企业技术难题、需求,掌握第一手情况,征集了6项重大科技项目。并针对性地帮助指导企业开展科技项目、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工程技术中心等申报以及专利申请、成果鉴定等工作。

2、科技项目工作成效显著。①国家级科技项目:申报5项,获科技部立项3项。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安徽舒农农药种业有限公司申报的《闭环法生产2-氯烟酸技术》已获科技部立项,争取项目资金85万元,其中国家支持50万元,省级配套35万元;“科技人员服务企业行动”项目:安徽志诚机电零部件有限公司与中国科技大学专家合作申报的“b型车用阻尼板产业化”项目,已获科技部立项,争取国家项目经费40万元。国家星火计划项目:安徽金源农牧科技有限公司申报的《优质安全猪肉关键技术研究集成与示范》,获立项。②省级科技项目:今年申报5项,获批准立项2项:县农科所申报的《设施瓜菜新品种示范及推广》项目获立项,项目资金10万元;安徽舒农农药种业有限公司申报的《β型内毒素苏云金杆菌生物农药研制》项目获立项,项目资金20万元。③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申报高新技术企业1家:安徽省舒农农药种业有限公司。申报省级高新技术产品3项:安徽省华银茶油有限公司的“集成技术生产油茶/绿茶籽油”;安徽华晶新材料有限公司的“高吸水性树脂”和“防洪膨胀袋”,已获认定。④市级科技项目:申报5项,获批准立项3项。产学研合作专项1项:县农科所申报的《设施瓜菜新品种示范及推广》项目获立项,项目经费3万元;市科技创新示范企业1项:安徽志诚机电零部件有限公司获立项,项目经费2万元;知识产权优势企业项目1项,舒城县三乐童车有限公司获立项,项目经费2万元。⑤组织两家企业开展省级科技成果鉴定:安徽华晶新材料有限公司的“纳米银-高吸水性树脂复合材料”已经省专家鉴定通过;安徽舒农农药种业有限公司的“空气氧化法生产草甘膦原药”正在实施中。同时,申报市级工程技术中心或研发中心5家;申报市级民营科技企业3家;推荐申报市科技进步奖评审4项。

(四)认真实施知识产权强县试点工程

今年初,县政府被确定为省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后,开展了一系列活动。①选点示范,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县政府出台了《知识产权强县工程实施方案》,选择10家优势企业试点示范,组建了1个专利中介服务机构。试点单位积极性高,把知识产权与科技创新战略、企业营销战略结合起来,设立工作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研发机构和企业专利制度。②宣传培训,营造氛围。于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前(4月20日-26日),县知识产权局在县城主干道悬挂过街横幅5幅;在县电台“101直通室”栏目中做知识产权专访,向社会公众宣传普及知识产权知识。年初,县知识产权局邀请省知识产权局专家来舒举办知识产权讲座,县直有关单位、乡镇、县规模以上企业、县知识产权试点企业负责人、科技特派员、部分高中专学生等300多人参加了培训。今年11月份,县知识产权局邀请省专利事务所专家,联合县委组织部举办了一期青年干部知识产权培训班,来自全县的54名青年干部接受了培训。同时,县知识产权局还邀请市知识产权局工作人员、专利事务咨询服务部同志深入企业开展专利宣传与服务工作,帮助企业现场挖掘企业的创新点,进行专利申报指导。近期,在全省开展的知识产权试点工程中期考评中,舒城成效良好。③开展维权行动,积极配合市局调处专利纠纷案件。2009年5月份,县知识产权局协助市知识产权局,成功处理一例专利侵权纠纷案件。今年1-12月,全县专利申请量达72件,居全市各县、区前列。同时,在全县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确定了13位市专利工作联络员。

(五)开展了国家科技进步考核

为切实做好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考核工作,年初,我局召开了党组会议对此进行了专题研究,成立了工作组,对考核工作进行了明确分工。工作组联系组织、财政、农委、经委、环保、科协等10家单位征集有关资料,认真编写考核材料,并对材料进行了反复修改、完善。材料经省科技厅组织的专家初审,顺利报到了科技部。经科技部组织的专家评审,对舒城“三个一票”否决指标之一的科技三项经费支出产生质疑,县局迅速进行了补缺补差,并拿出了具体的整改方案。目前,已经顺利通过了国家科技进步考核。

(六)开展产学研合作,与安徽大学共建研究生联合培养创新基地。

11月8日,县政府与安徽大学在安徽大学举行共建研究生联合培养创新基地签字仪式。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以及县直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了签字仪式。为此,县科技局深入到全县有关经济管理部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征集课题23个,并多次到安大研究生院磋商创新基地建设事项。目前,全县的23个课题征求了安大有关专家、教授的意见。此外,县科技局认真开展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机关效能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城市拆迁、整乡镇推进、计划生育、扶贫、抗洪防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

二、2010年工作要点

2010年科技工作的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方针,坚定不移地实施“科教兴县”战略,以科技富民强县为宗旨,构建科技创新体系,实施科技创新行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充分发挥企业作为自主创新的主体作用,为全县的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

(一)采取切实措施,营造良好的自主创新环境。争取县委、县政府出台《关于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意见》,引导全社会对科技进步和创新工作的重视,把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中心环节,充分发挥企业作为自主创新的主体作用,聚集创新要素,激活创新资源,转化创新成果,提高科技进步贡献率。设立专利技术和科技成果转化资金,促进专利技术及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继续健全和完善相关科技扶持政策,推动财政科技投入向增加企业研发投入、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标准和自主品牌等方面倾斜,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建立研发机构、引进或培育创新人才;引导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和持续创新能力的创新型企业。

(二)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提高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能力。2010年,农村科技工作继续以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为抓手,力争做到“一新、二抓、三培、四提、五度”。“一新”:开创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工作新局面;“二抓”,抓科技特派员队伍结构优化调整,抓农业科技专家大院规范管理;“三培”: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农村专业技术合作社,培育新型农民;“四提”:提升科技特派员综合素质,提炼科技特派员创业项目,提升产业技术升级,提高科技对农业的贡献率;“五度”: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向深度发展,辐射带动农民向广度覆盖,创业领域向宽度拓展,产业链条向长度延伸,农民收入、农村经济向高度增长。

(三)加大工业科技工作力度,提升企业自主创新的主体地位。积极培育高新技术产业,认真做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的宣传、咨询与培训工作,积极引导科技型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高新技术产品,落实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鼓励企业申报科技民营企业,兑现民营科技企业所得税奖励政策;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联合高校、科研机构创建研发中心或其他形式的研发机构,提升企业创新能力。

(四)继续实施知识产权强县试点工程。2010年,是全省实施知识产权强县试点工程的最后一年。县知识产权局将认真做好试点工程的验收工作,力争进入全省先进行列。充实知识产权工作队伍,初步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体系,加大知识产权培训力度,逐步引导全县企事业单位建立专利制度,鼓励企业实施专利战略和标准化战略,加大专利申请力度,支持专利技术产业化,提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比重。

(五)深入征集科技项目,加大项目申报和实施力度。

联合竞争力强的企业共同组织申报国家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继续通过深入企业调研,搜集、挖掘项目,从中遴选一批科技含量高、成长性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等竞争力强的项目,指导编写项目书,做好项目储备工作,紧盯国家、省、市科技部门的项目申报指南,第一时间帮助企业组织申报科技项目。组织实施县科技创新示范企业示范工程、产学研合作专项等。

(六)加快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搭建产学研合作平台,充分利用高校院所的科技成果以及人才、装备、信息等资源优势,实施产学研合作专项,每年择优选择5个产学研合作良好、成效显著的项目予以立项,并给予经费支持;联合安徽大学做好共同培养研究生创新基地建设,选择10名安大研究生到县经济部门和有关企业开展课题研究。建立健全科技中介服务平台,组建生产力促进中心,为全县中小企业提供科技信息、科技咨询、项目编制、信用评估、专利、财务审计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