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06 16:0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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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开创“道”的思想文化之本原,揭示宇宙之本体,万物之根据,为人类建立了普遍遵从自然和谐之道的根本法则,企图从人类智慧的高度制约人类自身普遍违反自然法则的不端行为,突显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重要性。而《易》在传说中,为伏羲“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易·系辞下》)后由文王演六十四卦,孔子作传,同样是以遵从自然和谐为准入,为人类提供了破译和理解自然神秘信息的工具。故易与老均以自然为出发,以遵从自然和谐为共同存在的思想源头和内涵表现,体现了中华传统文化的最大特色和根系所在。
从易与老“原始要终”的各自和谐文化构造中,不难判定二者存在着基本相同的思维理路。首先,易与老均是在生产、生活实践过程中,感悟世间万事万物的无限丰富性和神秘奇妙性,共同表达了对自然事物的热爱和对天地神秘力量的敬畏。如在老子所认识的自然对象中,有大水、江海、赤子、婴孩、虫鸟、猛兽、小鱼、鸡犬、草木、车马、门户、器物、风雨、甘露等众多事物。而在易所认识的事物中则更多,其八卦就是直接利用天、地、雷、火、风、泽、水、山八种自然物来确立其思想框架,由此所涉及的自然物十分广泛,在此不多赘举。但有一点必须指出,易与老所共同感观的万事万物是绝对和谐的自然状态,这种绝对和谐的自然状态就是易老思维的起点。易与老唯有从自然和谐的生动性和丰富多彩性出发,才能最终理解和把握自然万事万物所具有的内在真实。
其次,易与老在感观自然丰富多彩性的基础上,逐渐上升到理性思维的高度,发现天下万事万物的产生及其存在,皆有其共同的缘由,这个缘由不是别的,正是天地阴阳两面相互作用的结果。如易是“观变于阴阳而立卦,发挥于刚柔而生爻”(《周易·说卦》),直接以阴阳为确立八卦的依据,万事万物总归于阴阳而得以高度的概括和确立。同样,老子也是在感观世界丰富多彩性的基础上,理解和把握“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老子·四十二章》)的自然和谐规律,并由此真切地感悟到了,世界万事万物的无限缤纷与精彩恰是自然阴阳相互交感作用的结果。故现实世界的阴阳相对是万事万物的生育之母和生命总门,自然和谐总归于阴阳之间的相互和谐,阴阳和谐承载着缔造有形世界的全部使命。
再次,自然和谐从万事万物到阴阳相对并非终结,在阴阳之上尚有宇宙虚域的终极元体,即为易与道所共同揭示的“太极”与“道”的终极和谐理念。尤其是老子所建构的“道”的理论体系完整地表达了自然和谐的根底内涵。老子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老子·四十二章》),以其最精要的现实描述和理论概括,完成了显现宇宙创生万物的全息过程:道生“无”为宇宙一元体,“无”再生阴阳二体,阴阳二体再生天、地、人三物(三才),而天、地、人最终生长出世界的万事万物,这是宇宙生成的和谐过程。同样,从反向思维来看,与道生万物的同时,自然万物又为道所效法,道来源于自然万物。故老子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二十五章》)这又是一个自然生道的完整过程。即:人以地为生,地以天为合,天以道为源,道以自然为本,而自然则是以天、地、人等万物为表现,是道所依托和效法的最基本的有形的现实根源。由此可见,一个是由道到万物的生成过程,一个是由万物到道的效法过程,二者互为融通,相生相法,实为一体,共同构成了老子和谐自然系统过程的全部内涵。
而易在表述终极和谐之道的层面上,虽远不及老子所述内容之丰富和完整,但也表达了基本相同的观点。所谓:“一阴一阳谓之道”,这里有“道”表述,但还仅限于阴阳二体的层面上。“是故《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周易·系辞上》)这“太极”,就与老子之“道”基本相同了,全句内容与老子道生万物的意思也最为切近。故易从太极,到阴阳两仪,到八卦,到六十四卦,再到万事万物,也形成了一个完整的自然和谐过程,与老子所述同理同路,没有两样。如易学大师朱伯岜指出:“《易经》的作者是试图在自然现象的变化和人事之间寻找一致性,寻找一种共同的东西,把自然界和人作为一个整体来思考。这对于以后中国哲学的特点如天人合一等有很大的影响。”
总之,老子偏于道本自然的和谐本体,而易则偏于自然阴阳的和谐结构。二者所述的自然和谐体系脉络基本相类,对阴阳和谐价值取向的重点把握也基本一致,二者均以阴阳和谐为支点和桥梁,上接形而上的世界虚无之本体,下达形而下的万事万物普遍存在之现实,由此构成了易老自然和谐思想的系统性和共同理路。
二、社会和谐的同一指向
易老思想是人类洞察事物与概括宇宙的最高思维,具有强烈的人文特征,但易老思想却始终保守着纯净的自然品质,在本质上并未抛弃自然本质而建立自我超越于自然之上的社会体系。易老历来能够把人的社会性当成自然性的一部分,构建以自然和谐为中心的社会和谐体系,这是易道文化与其他许多人类文化最重要的区别之一。
人类源于自然,却毕竟以社会关系相组成。社会现实的情况如何,直接关系到易道核心思想的价值取向。无论是易还是老,所建构的理论体系目标,均在于为人类能够取得最大现实利益服务。所谓最大的现实利益不是别的,正是人类能够达到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社会和谐目标,社会和谐是自然和谐的必然结果。所以易老在体现自然本质的前提下,把思维指向社会和谐的目标上,“推天道而明人事”,人类在现实中以社会和谐体现自然和谐。
社会是人与人之间构成的生存体,在儒家学说中,社会关系的论述主要以人本利益出发,以“礼”、“仁”秩序和规范为构建社会和谐的基本元素。道家也讲社会,但道家并非从人本利益出发,而是从自然大视域,包含人类利益在内的大角度出发,把社会和谐视为自然和谐的一部分。故老子的社会和谐思想以自然为中心,着重强调统治者在构建社会和谐中所起的主导作用,要求统治者应遵循自然之道,施行“无为”而治的统治方法。“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老子·二章》)“爱民治国,能无为乎?”(《老子·十章》)自然无为最重要,无为等于不干扰、不影响、不压迫和不剥削,天下人可以自由自在地在和睦的社会环境中生产、生活、劳动,没有争斗,没有掠夺,没有自然资源的个人占有。
总之,面对社会问题,老子的思维依然从自然本位出发,着重强调统治者在社会和谐的构件中所起的关键作用,从而为人类社会和谐的建构提供了一条有效的途径。当然,老子也并非忽视社会全体成员所应该遵循的和谐道理,强调作为社会单元的个体人也要时刻牢记自身和谐因素的重要性。如“守中”、“知足”、“无欲”等道理,人人都要去遵守,去施行,否则社会也就不可能和谐。故而人人要时刻牢记老子之言,从自我出发,以自然为目标,积极营造社会和谐的大好局面,最终回归天地自然的大和谐目标。
与老子之道同义,《易》以探赜索隐宇宙神秘信息为途径,旨在建构一个“保合太和”的包括人类社会与自然万物在内的大和世界。
首先,易在表达人道的时候,一方面说明天地人“三才”整体和谐思想的重要性,另一方面又强调人道源于天道的不易法则。“昔者圣人之作《易》也,将以顺性命之理。是以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兼三才而两之,故《易》六画而成卦。”(《周易·说卦》)说明在宇宙自然之间有天地人“三才”,易以天地人“三才”为卦体,则是概括宇宙和谐整体的最好形式。而在天地人“三才”中,易则明确表达了天道阴阳是人道和谐的最高依据,人类社会的和谐秩序是源于天道阴阳的和谐本质,没有天道阴阳的和谐就没有人伦关系的和谐。“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有礼义有所错。夫妇之道不可以不久也,故受之以恒。”(《周易·序卦》)夫妇关系的恒久,实际上是指社会和谐关系的稳定与长久。而这种稳定与长久正是源于自然天地之恒久。所以,从自然天地之道,直至人伦夫妇的最小社会单元,形成秩序关系的整个过程,恰是人际和谐取法于自然和谐的基本过程。这在本质上,与老子所谓“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的和谐思想基本相同。
其次,表明易之所以能够成就人类社会的和谐美德,在于易以自然和谐为根据,以缔造生命为己任。故《系辞上》说:“易与天地准,故能弥纶天地之道。仰以观于天文,俯以察于地理,是故知幽明之故。”易对人类社会的理解和探究,是出于易能够完全理解天地原理和本质之故。“一句话,《易》理解源于自然,效法自然,是对天地的模写,《易》理与天地的法则是一致的。”利用易,就能够“知周乎万物,而道济天下”。这个“道”正是所谓“一阴一阳谓之道”的道,即是所谓阴阳和谐之道。
再次,易达天下和谐之治,在于易取乾坤阴阳和谐之法则。《系辞下》叙述了从包牺氏到神农氏,再到黄帝、尧、舜天下“各得其所”、“百官以治”、“万民以济”等一番社会和谐之治的景象,均缘于他们能够通达易理,“举而错之天下之民,谓之事业”,“知微知彰,知柔知刚”,而“盖取诸乾坤”之故。圣人能体认乾坤之德,则能实现社会和谐的根本目标。“乾阳物也,坤阴物也。阴阳合德,而刚柔有体。以体天地之撰,以通神明之德。”易卦有非常丰富的“德”性内容,是建构和谐社会的最基本因素。“观变于阴阳而立卦,发挥于刚柔而生爻,和顺于道德而理于义。”(《说卦》)卦爻以阴阳刚柔的基本变化为准,同样卦爻也要以天地自然的“阴阳合德”或“神明之德”为准,天地自然之本德方是缔造社会仁义道德和顺即和谐的内在根据。所以易的社会和谐之缔造,始终没有离开自然和谐的本质根源。
最后,易卦爻对人事的表述内容,几乎每一卦爻都能够遵循自然本旨而通其变。基本的思路是,先承起自然物象的发生情况,然后推及人事产生的可能性和必然性,表明一切人事发生的未来事实均在自然情理之中,目的在于为人事行为提供把握或改变事象可能发生的先机。如谦卦(艮下坤上),“君子有终”,原因是天道谦,而人道遵循天道“好谦”,所以君子有善终。如蛊卦(巽下艮上),“刚上而柔下”(《彖》),《象》说:“山下有风,蛊。君子以振民育德。”以山下和顺之风为承起,喻人事育德之象。如咸卦(艮下兑上),也是吉利之卦,原因是“柔上而刚下”,“天地感而万物化生,圣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彖》),即是说社会人事只要能够根据自然之理,男性尊重女性,就能够使社会和谐。再比如恒卦(巽下震上),“亨,无咎。利贞,利有攸往。”根据自然的物象是“刚上而柔下,雷风相与,巽而动,刚柔皆应,恒。”“圣人久于其道,而天下化成。”(《彖》)可见,恒久和谐的社会局面,完全取决于圣人能够遵循自然恒久的规律。
总之,《易》思想以构建和谐社会为核心价值取向,但其所有人事行为均以自然天地为准则,社会和谐是自然和谐的本质延续,自然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内在根据,完全与老子道家社会和谐思想同一指向,表现了中华民族社会和谐思想的本质特色。
三、易老和谐思想的现代启示
易老和谐思想对人类及整个生命世界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其核心价值在于始终能够把持自然本质的和谐内容,强调人类的所作所为必须不折不扣地遵循自然和谐理路,给予当代主宰地球生命的具有高级思维却又不自量力的人类敲响警钟:人类力量永远也不可能超过自然力量,人类社会也永远不能离开自然世界而存在,人类的自作聪明和胡作非为都将自食其果,给自己带来灾难。这是中华传统文化在两千多年以前就给人类提出的重要警示,具有超越时空的普世意义。
当代人类只注重社会和谐是远远不够的,社会和谐如果离开了自然和谐,其后果将十分严重和可怖。社会和谐如果是建立在以人类利益为中心,以社会需要的无限享受为满足,以破坏自然生态和自然和谐为代价,则必将产生灾难性的后果。社会和谐的前提是自然和谐,这是易老文化的本质。唯把自然和谐放在第一位,才能真正建构有意义的社会和谐体系,这是易老和谐思想给人类的重要启示。当代社会并非和谐,而是严重的不和谐,包括对自然生态的严重破坏,造成人与自然的不和谐。究其缘由,关键在于当代人类已经完全背离了易老和谐思想的自然之道,我行我素,追求物质满足和感官享受,自掘坟墓。故易老和谐文化对当代人类社会具有普遍性的启示作用,是人类能够拯救自身不幸命运的首选良方。
以罗尔斯正义论为代表的新自由主义理论的兴起为古典自由主义理论注入了新的活力。新自由主义与古典自由主义的区别在于:古典自由主义关注的主题是自由,而新自由主义关注的主题是正义。罗尔斯指出: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像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一样……同样某些法律和制度,不管它们如何有效率和有条理,只要它们不正义,就必须加以改造或废除”。3罗尔斯认为正义是评价现代社会制度是否合理的唯一标准。罗尔斯认为正义的内涵首先就是平等。
在古典自由主义时期就已经提出平等的政治概念。自由、平等、博爱是资产阶级革命的口号。古典自由主义者认为,平等也是一种权利,即每个人都平等地享有权利。资产阶级尤其强调“天赋人权”,“天赋人权”是指国家不能以任何理由和名义剥夺公民的权利。在强烈的权利意识下,自由也被纳入权利范畴之中。由于基本权利为每个人都平等地享有,每个人都要求一种权利上的平等。因此,古典自由主义的自由原则,又是权利原则,同时也是平等原则。
古典自由主义产生于资本主义社会自由竞争时期。古典自由主义所处的历史时代决定了它对平等的理解仅限于形式。因为古典自由主义虽然提出了平等的理念,但只是抽象的、形式的平等,在现实的政治生活中并没有使平等的理念真正实现。罗尔斯赋予平等更加丰富的内涵。罗尔斯认为平等有形式的平等与实质平等之分。一种是政治上的平等;一种是经济上的平等。古典自由主义关注前者,新自由主义关注后者。
形式平等的理念同制度相关联。平等的权利原则归根到底是一种制度原则,这种制度就是法律制度。形式平等就其实质而言就是权利平等,权利平等是由法律体系和法律制度来保障确立的,法律规定的权利为每个人平等的享有。因此,真正支撑形式平等理念的是现代民主法律制度。
启蒙思想在反抗宗教的思想禁锢和神权统治的运动中产生,当神权统治被了之后,人在上帝面前的神恩平等变成世俗的法权平等。资产阶级革命打碎了几千年的特权等级制度,每个人在政治上的平等以法律制度的形式予以确认,人们享有平等的自由权。古典自由主义所理解的平等也就仅限于此。这种形式的平等是远远不够的,人类的不平等更多地体现为经济的不平等,特别是在启蒙哲学之后的历史时期。工业革命创造和积累了巨大的物质财富,但是许多人并没有因此而摆脱贫困,相反贫富差距越来越大,弱势群体更加边缘化。罗尔斯认为这些所有的不平等在于整个社会基本结构和社会分配政策的不公平。因此,只具有形式平等是不够的,必须实现实质的平等。所以他对平等的概念进行了全新的阐释。
二、平等的三种样式
在罗尔斯看来认为平等具有三种样式。它们是自然的自由、自由的平等和民主的平等。
罗尔斯认为历史上前两种平等观念在人们的社会生活和思想中曾经有着重要影响,即自然的自由和自由的平等。自然的自由是一种基本自由市场制度的平等,它可以被认为是早期自由主义者所坚持的平等。这种平等取消了封建等级制度的阶级差别和固定特权地位,将人看作是完全自由平等的个体。它要求一种完全自由的市场经济制度,每个人都能有同等的权利进入市场参加竞争,并在市场中尽其所能地获得相应回报。但自由竞争的市场体制下的平等只局限于形式的平等,因为在看似公平的市场竞争中,人们往往在两方面是不平等的:一方面进入市场的前提和基础是不平等;另一方面是市场竞争的结果是不平等,前者的不平等导致了后者的不平等。在自然的自由体系中,个人的前途(收入、财富和机会等)总是受到自然偶然性和社会任意性的影响,如天赋能力的高低、家庭出身和社会环境的好坏等。罗尔斯由此认为:自然的自由体系最明显的不正义之处就是它允许分配的份额受到这些从道德观点看是非常任性专横的因素的不恰当影响。72自由的平等力图解决由社会和文化环境给人造成的不利影响,它通过增加教育机会、实行再分配政策和其他社会改革措施,为所有人提供一种平等的出发点。自由的平等可以被看作是18世纪自由主义的平等观念,是对“放任自由主义”的超越,也是对靠纯粹“市场”调节分配收入地反省。自由的平等应该说比自然的自由体系更可取,但罗尔斯认为它同样有不完善的地方。原因在于即使它完善地排除了社会偶然因素的影响,但它还是允许财富和收入的分配受能力和天赋的自然分配的影响。这从道德的观点上看是不合理的。就像通过历史和社会的机会来确定收入和财富的分配是不合理的一样,让天资的自然分配来确定这种分配也同样是不合理的。一般来说,造成人们之间不平等的原因有两种,一种是社会和文化的,人们在出身、环境、教育、家庭等方面具有很大的差别,有些人比其他的人更为“幸运”;另一种是自然的,人们生来就具有不同的天赋,有些人高一些,有些人低一些。人们通常认为,产生不平等的社会文化因素经过努力是可以消解的,但自然的因素却无法消除。如果人们的自然天赋(智力、体力、理性和想象力等)方面存在着消灭不了的差别,那么在实际的社会生活中就永远存在不平等。罗尔斯认为,仅仅消除由社会文化因素产生的不平等是不够的,还应该消除由自然因素产生的不平等。在此意义上,罗尔斯认为自然的自由与自由的平等都是不可取的。自然的自由只是形式的平等,没有触及实质平等。自由的平等虽然有向实质平等迈进的趋势,但并不全面。以一种深切的道德关怀来讲,人类社会应该解决一切不平等,不论是社会因素造成的不平等还是自然因素造成的不平等。由此,罗尔斯提出了自己解决不平等的理论范式,即民主的平等。罗尔斯认为民主的平等相对于自然的自由和自由的平等而言是最理想的平等观念。
对于民主的平等,罗尔斯认为最好通过结合机会公平的原则与差别原则来达到。差别原则的核心观念:所有的社会基本善——自由和机会、收入和财富及自尊的基础——都应该被平等地分配,除非对一些或左右社会基本的一种不平等分配有利于最不利者。差别原则体现了一种不平等社会下的最大平等理想和观念。
罗尔斯认为,一个理想社会的分配方式应该是完全平等的,但这是不可能的。如果任何社会都无法做到完全平等,那么就应该争取达到相对而言最大的平等。社会中最需要帮助的是那些处于社会底层的人们,他们拥有最少的权力、机会、财富和收入,社会不平等最强烈地体现在他们身上。这些人被罗尔斯称为“最少受惠者”。一种正义的制度应该通过各种社会安排来改善这些最少受惠者的处境,增加他们的希望,缩小他们与其他人之间的分配差距。这样,如果一种社会安排出于某种原因不得不产生某种不平等,那么它只有最大程度地增加最少受惠者的利益他才是正义的。
差别原则构成罗尔斯“正义论”的核心思想。从平等角度而言,差别原则体现了实质平等的观念,表明了罗尔斯想解决一切不平等的政治理想。
三、正义原则
在对平等的概念的全新的认识的基础上,罗尔斯提出了正义理论。
罗尔斯首先提出正义一般的直觉性的观念,即所有的社会基本善——自由和机会、收入和财富及自尊的基础——都应被平等地分配,除非对一些或所有社会基本善的一种不平等分配有利于最不利者。这个一般的正义观体现为两个正义原则。
第一个原则:每个人都拥有与其他所有人同样的自由体系相容的、最广泛平等的基本自由体系的平等的权利。
第二个原则: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应这样安排,使它们:(1)在与正义的储蓄原则相一致的情况下,适合于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2)依系于在机会公平平等的条件下职务和地位向所有人开放。
如果说第一个正义原则体现了形式正义的观念,那么差别原则则体现了实质正义的观念。正义的一般观念是阐明什么样的平等观是符合正义的,罗尔斯在此是要表明:不正义就仅是那种不能使所有人得益的不平等。两个正义原则是对这一观念的具体原则支撑并作为社会基本制度的分配原则。
罗尔斯认为,这两个正义原则主要适用于社会的基本结构。他将社会大体上分为两个部门,即政治领域和经济领域。第一个正义原则适用于政治领域,它用以确保公民的平等的自由。对于罗尔斯来说,平等虽然非常重要,但自由同样不能忽视,否则将会同古典自由主义一样犯简单化的毛病。罗尔斯在自己的正义中给自由一个价值定位,或者说在正义的框架中给自由以相应的理论位置。在启蒙的价值谱系中,自由位于首位。罗尔斯在自己的理论体系中,同样接受了这一价值谱系的安排。
第二个正义原则适用于社会经济领域。罗尔斯把公平的机会平等原则作为第二个正义原则的第一部分,而将差别原则作为第二部分。可以说,最能代表罗尔斯平等观念的就是差别原则。罗尔斯指出如果存在满足上述两原则的制度结构,它只有在达到下述目的时才是公正的,即当且仅当境遇较好者的较高期望是作为提高最少获利者的期望计划的一部分而发挥作用时。差别原则最简单直接的观念,社会结构并不确立和保障那些状况较好的人的较好前景,除非这样做适合于那些较不幸运的人的利益。
罗尔斯的两个正义原则实际上体现的都是平等的政治价值,第一个原则用来处理平等的自由,第二个原则用来处理平等的分配。自启蒙时代以来,自由、平等和博爱就成为现代社会追求的重大价值目标,但在实际上,人们只能很好的解决自由(古典自由主义的贡献),而对于平等和博爱却无能为力(古典自由主义的局限)。罗尔斯认为自己的“正义论”能够很好的把三者统一起来:第一个原则确保了平等的“自由”,第二个原则的第一部分(公平的机会平等原则)确保了“平等”,第二个原则的第二部分(差别原则)确保了“博爱”。
经济平等不能在古典自由主义理论中出现,在于古典自由主义把“自由”作为市场经济的最好理解。市场经济让人们在其中自由选择,尽最大努力创造和实现自己的价值,自己掌握自己的命运。由于市场和放任主义政策在产生赢家的同时也产生了输家,如果不考虑到经济上的平等,不以差别原则作为补充原则,弱势群体将得到不公平待遇。而解决这些问题,实现真正的机会平等的效果将是采取某种福利主义的、再分配的税收政策,以帮助那些受到不公平待遇的的劣势群体。
新自由主义则希望国家对市场进行干预,以防止市场的任意性对社会造成极大的不平等。古典自由主义坚持市场下的自发分配,人们凭借自己的才能智力在市场中获得相应的回报并作为自己的财富和私有财产而不可侵犯,因此那些天生有残障或缺陷者沦为贫穷者也是应该的。新自由主义力图纠正这种自发的市场分配,以国家的名义实行再分配以实现社会的正义。新自由主义强调正义总意味着平等,因此,它必须解决市场经济下的不公正,调整经济上的不平等,最终实现政治平等和经济平等的内在统一。
一、孔子的德性伦理思想——仁爱、忠恕、修己
儒家德性论的基础是人性论。孔子说:“性相近也,习相远也。”孟子主张性善论。孟子说:“人性之善也.犹水之就下也。人无有不善.水无有不下。”闭儒家德性论的一个重要思想基础是“天人合德”。认为人类社会伦理道德本原在天,是天的本质属性在人类社会生活中的表现。因而。第一,作为人类社会基本秩序和行为规范的道德纲常。是天经地义的。第二。人类的社会生活和一切行为都是以天为最根本的法则的。第三。人类社会道德效法天的自然之道,体现天的“生生之德”,因而维持社会最和谐、最稳定的秩序。总之.儒家德性思想植根于中国传统的自然经济模式之中.又全面渗透于中国传统的政治生活和日常生活之中,对中国的历史发展产生了巨大而深远的影响。孔子是儒家德性理论的创始人。他的德性思想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提出了德性的总括——“仁”
“仁”是孔子德性思想的核心内容。孔子对“仁”的用法极其灵活.每次针对不同的学生的不同问题从不同的方面对“仁”做出解答,赋予其不同的意义。“仁”的根本含义即“爱人”。“樊迟问仁。子日:‘爱人’。”“仁”是以对人的真诚之爱为基础。爱人的基础是真诚的情感的培养.孔子深刻地批判一切假仁假义的行为。“巧言令色。鲜矣仁”用。“刚、毅、木、讷近仁”。“仁”是人心的自然流露。非“直”无以为“仁”。“孝弟也者.其为人之本欤。”血缘之爱.生而具有,情深意切,这种深刻的爱护之情才是为仁的根本。但这还不是仁爱本身,仁爱并不仅仅局限在血缘家庭之中.必须扩充出去。“泛爱众而亲仁”以至于达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甚至进展到“民胞物与”.把整个世界都当作是其自己的生命内在构成。“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 “君子成人之美”。仁的根本目标是“立人,达人”。“唯仁者能好人,能恶人。”这样,仁爱之心,就不再是软弱的情感.它有着深刻的正义感.有着宽宏的力量。
其二.概括了德性的内在规定——“忠恕”
子日:“参乎!吾道一以贯之。”曾子日:“唯。”子出,门人问日:“何谓也?”曾子日:“夫子之道,忠恕而己矣。”㈣(《论语·里仁》)“忠”是尽其在我.对人要尽自己的一切能力.孔子提倡“与人忠”旧,反对“为人谋而不忠”;恕是推己及人,人己统一,孔子说:“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忠恕”是为人处世,实现“仁”的美德。“忠恕”的具体内容就是五德:子张问仁于孔子。孔子日:“能行五者于天下为仁矣。”“请问之。”日:“恭。宽,信.敏,惠。恭则不侮,宽则得众,信则人任焉,敏则有功。惠则足以使人。”孔子认为,能做到这五个方面:庄重,宽厚,诚实,勤敏,慈惠,就是有了仁德。
其三.指出了德性的层次——圣德、仁德、凡人之德
在孔子看来,德性是有层次的:子贡日:“如有博施与民而能济众,何如?可谓仁乎?”子日:“何事于仁!必也圣乎!尧舜其犹病诸!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能近取譬.可谓仁之方也已。’自己要站得住,同时也要使别人站得住:自己要事事行碍通.同时也要使别人事事行得通。能够就眼下的事实选择例子一步一步的去做,可以说是实践仁德的方法了。
德性的第二个层次是仁德,这是君子所具有的德性君子应具有宽恕的德性:“君子之于天下也,无适也.无莫也.义之与比。”旧君子应具有中庸之德。君子应群而不党。“君子矜而不争.群而不党”。“君子不以言举人,不以人废言。”如此等等,做到这些才算是个君子。圣人之德是德性理想,君子之德是现实德性。
德性还有第三个层次是凡人之德.那就是一般人可以具备的德性。孔子虽深受弟子爱戴,但孔子认为自己是一个凡人。还不具备君子的德性。他说:“文,莫吾犹人也。躬行君子,则吾未之有得。”从这也说明,一般人不做君子.也应该具有一定的德性
二、盂子的德性伦理思想——仁、义、礼、智四位一体
在儒家思想史上.孟子第一次以“仁义礼智”四德并提。他从人之深层细微的心理情感活动寻求仁爱之心的内在根据.所谓“恻隐之心,仁之端也”:他提出仁宅义路、居仁由义,从内在与外在、基础和行为的统一确立了“仁义”道德的根本内核和道德人生的基本取向
孟子从孔子那丰富庞杂的概念群中将仁、义、礼、智提取出来,重新规定,称之为四德,以此作为伦理哲学概念内核。标识道德之善。孟子从人性善的角度探讨四德的根源.认为四德是人的本性,“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噬就是说,“仁义礼智”四德是人内心所固有的.它发端于人之善。他从心理学的角度探讨四德的基础,认为四德来自人们的四种心理状态:“恻隐之心,仁也;羞恶之心,义也;恭敬之心,礼也;是非之心,智也。”他从人自然内在地具备“四心”的意义上认为.人之为人在于人之有仁义礼智四德:“无恻隐之心,非人也;无羞恶之心.非人也;无辞让之心,非人也;无是非之心.非人也。”旧他又言:“人之有道也,饱食暖衣,逸居而无教,则近于禽兽”,他是以仁义礼智道德作为人的本质规定之所在。他从相互补充、相互制约的角度探讨四德之l'n-J的联系:“仁之实,事亲是也;义之实,从兄是也:智之实,知斯二者弗去是也;礼之实,节文斯二者是也。”仁义札智四德是他的伦理哲学中最重要的四个范畴.以四德为骨架而建立起来的逻辑结构就是他的伦理学的整个体系。
孟子认为.仁和义作为德性.其表现形态和层次是不一样的。仁是人的心,义是人的路。仁是内在的,深层次的,义是外在的,浅层次的。他说:“仁,人心也;义人路也。舍其路而弗由,放其心而不知求。哀哉!人有鸡犬放.则知求之:有放心而不求知。学问之道无他,求其放心而已矣。”
孟子强调我们要深刻认识仁义礼智四德在人生中的地位和作用。“富贵不能。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闭。“穷不失义.达不离道”,“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当人的生命和幸福与道德理想、原则发生冲突时:应该毫不犹豫地牺牲个人的幸福和生命去捍卫仁义道德。所渭“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嗍此即“以身殉道”。这是孟子伦理思想中光彩夺目的一页。也是孟子精神最具感染力的地方。
此外,孟子还提出了存心养性、反身内省的德性修养论。“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存其心,养其性,所以事天也。”_捌由于修养之道在于从“心”内求,因此,在道德实践上,孟子主张“反求诸己”。他说:“仁者如射,射者正己而后发;罚而不中.不怨胜己者.反求诸己而已。”
三、朱熹的德性伦理思想——居敬、穷理、省察
朱熹的德性伦理思想是建立在“理”的基础之上的.他提倡德性的目的就是为了建立一个和谐与美好的社会秩序。
朱熹首先对“理”作了三方面的规定:一是物之“所以然之故”或物之“所以为是物者”,是物之规律;二是物之“所当然之则”,是人应当遵循的行为规范:三是物之必然即“自不容已”者.“非人之所能为也”。朱熹认为,“所以然之故”和“所当然之则”,都是“非人之所能为也”的必然。他说:“天道流行。造化发育。凡有声色象貌而盈于天地之间者,皆物也。既有是物.则其所以为是物者,莫不各有其当然之则而自不容已,是皆得于天之所赋。而非人之所能为。”pt他认为德性的目的就是维护社会的稳定.使人与自然、人与社会达到一种和谐的境地。他把“理”看作是至高无上的德性。他说:“未有天地之前.先有此理”.理是先于天地、先于人类丽存在,这种超时空、超感觉的“理”是字宙的主宰。一切伦理道德准则都是由它派生出来的。“宇宙之间,一理而已。天得之为天,地得之为地,而凡生于天地之问者.又各得之而为性。其张之为三纲,纪之为五常,盖皆此理之流行.无所适而不在”明。他说:“理是个极好至善底道理,……是天地万物至好底表德。”嘲“其中含具万理。而纲理之大者有四。故名之日仁、义、礼、智。”这就是说,“理”不仅是诸种事物的根源,是根本的理,同时又是最高的道德准则,其中最主要的德性原则是仁、义、礼、智。要达到“理”的德性境界.必须做到“居敬穷理”。“居敬”就是做事专心致志。谨慎小心,不受的干扰,不丧失心中的“天理”;“穷理”就是“格物致知”,即接触事物,研究掌握其道理。他认为将君、臣、父、兄、弟、夫、妇、事师长、交朋友等不同的角色。规范在仁、忠、慈、孝、友、恭、和、柔、礼、信等方面,这种规范是先天的,符合“天理”的。每一个角色都应当严格遵守。“未有君臣,先有君臣之理。”只有恪守这种一一对应的伦理规范.整个社会就能顺应天理.因而也就能达到一种和谐。社会就得以健康稳定的发展。
朱熹主张重德轻欲,认为人欲是罪恶的,而天理才是崇高的。“夫人只是这个人。道只是这个道。岂有三代汉唐之别?但以儒者之学不传.而尧、舜、禹、汤、文、武以来转相授受之心不明于天下.故汉唐之君虽或不能无暗合之时,而其全体却只在利欲上。此其所以尧舜三代自尧舜三代,汉祖唐宗自汉祖唐宗。终不能合而为一也。”这就是说,尧、舜、禹三代帝王心术是天理流行,社会上所有的现象都是至善的、光明的:而三代以后的帝王,心术都是人欲之私.社会的一切现象也都是混乱、黑暗的。而治世的目标就是铲除三代后的人欲、恢复三代的天理。他强调天理并不是要消灭人欲,而是要使人欲服从天理,人正当的欲望是与天理相符合的.只有不正当的欲望才与天理相违背,这时只要统治者注重自身的道德修养.只要把握好一种尺度.就能达到一种和谐的境地.这样.世界就将处于一种美好的境界。
在治国德性上他提倡“仁者爱人”。他认为,求仁是人的道德修养的目的.只有战胜了人欲,恢复了天理,便叫做仁。“仁是众善之源,百行之本,莫不在是,此孔门之教,所以必使学者汲汲于求仁也”阅。他认为只有实行德治,统治者才能使天下归心,才能以静制动。也才能“以寡而服众”。
朱熹还特别重视道德修养。认为“私欲净尽,天理流行”是道德修养的最高境界.达到这种境界的人是圣人。人们应当以圣人作为修养的模范、标准。他认为加强道德修养应该积极促使青年实践、立志、坚毅、用敬、求知、践实。他说:“学者大要立志。”对于立志.朱熹认为“为学须先立得个大腔当了。却旋去里面修治壁落教绵密。”闻“凡人须以圣贤为己任”闻。立志是朱熹求知进学的出发点.因为志既立则学问可次第着力。“识得道理原头.便是地盘。”嗍不然.则无从下手。道德修养贯穿于人的始终。而学校之道德教育对于一个人道德品质的形成和完善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朱熹将学校划分为“小学”和“大学”两个阶段。小学道德教育的主要内容就是将“忠”、“孝”、“悌”、“信”等一般的道德伦理规范“必使其讲而习之于幼稚之时”。大学阶段就要在此基础之上“明其理”,即按照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步骤.使其“明明德”,最后达到“止于至善”的目的。
儒家重人道,但是,儒家所讲的人道不是以人类为中心,而是与天道相统一的。所以,儒家又重视天,重视自然,重视人与自然的相互关系,强调人的发展与自然的和谐,因而包含了丰富的生态思想。本文着重论述儒家的生态思想,以期对今天建立新的生态观有所启迪。
1“与天地参”的人道论
先秦的道家讲“天人合一”。老子的《道德经》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道家的“天人合一”最终合于自然之道。儒家也讲“天人合一”,其出发点在于人,为了人,但是,人又是天地之中的人,必须遵循天地自然规律,与自然相互和谐,这就是“与天地参”。
《礼记》中的《中庸》为战国初儒家思孟学派的重要着作,其中说道:“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这段论述旨在阐释天地自然万物之本性与人之本性的一致,表述了儒家的“天人合一”思想。这里所谓的“赞天地之化育”,就是要依照自然规律以助天地之变化;至于“与天地参”,朱熹注曰:“与天地参,谓与天地并立为三也。”也就是说,人遵循天地自然规律则可以与天地和谐并立,这就是“与天地参”;“参”,即为天、地、人三者并立和谐。《中庸》还说:“仲尼祖述尧舜,文武。上律天时,下袭水土。”这里的“律天时、袭水土”,就是遵循天地自然规律,以达到“天人合一”,也就是“与天地参”。
儒家“与天地参”的思想在战国末期的荀子那里有了进一步的说明。《荀子?天论》说:“不为而成,不求而得,夫是之谓天职。如是者,虽深,其人不加虑焉;虽大,不加能焉;虽精,不加察焉,夫是之谓不与天争职。天有其时,地有其财,人有其治,夫是之谓能参。”在荀子看来,自然界变化有其自身的规律,人不可将自己的主观意志和愿望强加于自然界,但是,人可以按照自然规律而“有其治”,这就是“能参”,也就是天、地、人三者各行其职,和谐共处。
儒家的“与天地参”在《易传》那里得到充分的发挥,形成了天、地、人三者统一的“三才之道”。《易传》是战国末期儒家对《易经》的诠释。《易传?乾?文言》说:“夫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吉凶。先天而天弗违,后天而奉天时。”《易传?系辞上传》说:“与天地相似,故不违。知周乎万物而道济天下,故不过。旁行而不流,乐天知命,故不忧。安土敦乎仁,故能爱。”认为圣人所要做的一切就是要与天地、日月、四时“合”,与天地万物和谐一致。《易传?系辞下传》还在诠释《易经》卦象的六爻时说:“《易》之为书也,广大悉备,有天道焉,有人道焉,有地道焉。兼三才而两之,故六;六者非它也,三才之道也。”所谓“三才”,就是天、地、人;在卦象的六爻中,上两爻为天道,下两爻为地道,中间两爻为人道;“三才之道”就是天、地、人的和谐统一。《易传?说卦传》还进一步说:“昔者圣人之作《易》也,将以顺性命之理。是以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兼三才而两之,故《易》六画而成卦。”《易传》认为,在《易经》卦象的中,天道的阴与阳、地道的柔与刚和人道的仁与义都统一于六爻的卦象之中,天道、地道与人道是相互统一的。
2阴阳五行的结构论
先秦的阴阳家讲阴阳五行,儒家也讲阴阳五行。孔子的弟子曾子曾经在与学生讨论天圆地方的宇宙结构问题时,提出天地自然的阴阳五行结构。据《大戴礼记?曾子天圆》所载,曾子说:“参尝闻之夫子曰:天道曰圆,地道曰方。方曰幽而圆曰明。明者,吐气者也,是故外景;幽者,含气者也,是故内景。故火、日外景而金、水内景;吐气者施而含气者化。是以阳施而阴化也。阳之精气曰神,阴之精气曰灵;神灵者,品物之本也。……阴阳之气各尽其所则静矣,偏则风,俱则雷,交则电,乱则雾,和则雨。阳气胜则散为雨露,阴气胜则凝为霜雪。阳之专气为雹,阴之专气为霰,霰雹者,一气之化也。……圣人立五体以为民望,制五衰以别亲疏,和五声之乐以导民气,合五味之调已察民情,正五色之位成五谷之名,序五牲之先后贵贱。”
孔子之后的思孟学派较为明确地讲阴阳五行。荀子在所撰《荀子?非十二子》中曾指责子思、孟轲“案往旧造说,谓之五行”。关于思孟讲阴阳五行,郭沫若先生还有过详尽的论证。当今学者李学勤先生也认为,思孟在《五行》中所言“五行”仁、义、礼、智、圣,与金、木、水、火、土“五行”相联系。汉代大儒郑玄在注《礼记?中庸》所谓“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时说:“天命,谓天所命生人者也,是谓性命,木神则仁,金神则义,火神则礼,水神则信,土神则知。”在郑玄看来,儒家的仁、义、礼、智、信与金、木、水、火、土“五行”是密切相关的。
值得注意的是,儒家讲阴阳五行与阴阳家有一定的关系。《汉书?艺文志》在论及阴阳家时说:“阴阳家者流,盖出于羲、和之官,敬顺昊天,历象日月星辰,敬授民时,此其所长也。”然而,儒家经典《尚书?尧典》中也有“命羲、和,钦若昊天,历象日月星辰,敬授人时”的说法。这两段叙述如出一辙,很能说明《尧典》与阴阳家的密切关系。而且,《尧典》中的其它部分还明显有五行说的迹象,其中讲到五典、五端、五礼、五玉、五器、五品、五教、五刑、五服、五流、五宅等等。虽然《尧典》没有直接讲金、木、水、火、土“五行”,但是,与《尧典》同属《尚书》的《洪范》则是阐释古代五行说的重要文献。《洪范》说:“五行: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水曰润下,火曰炎上,木曰曲直,金曰从革,土爰稼穑。润下作咸,炎上作苦,曲直作酸,从革作辛,稼穑作甘。”这段论述几乎成了古代五行说的经典表述。关于《尧典》和《洪范》,郭沫若先生认为,它们都是战国时的儒者所依托,并且就是思孟这一派人。无论《尧典》和《洪范》最初是否属于思孟学派的作品,但毕竟在后来成为重要的儒家经典之一,可见儒家与五行说的密切关系。
最能反映儒家阴阳五行自然观的,当属《礼记?月令》。《月令》较为完整地建构了儒家的阴阳五行自然观。在《月令》中,按照五行,有相应的五季、五日、五帝、五神、五虫、五音、五数、五味、五臭、五祀、五祭、五居、五色、五食、五德等等,并且一一相互对应,形成了一个固定的框架。可以整理列表如下:
《礼记?月令》的阴阳五行说
日帝神虫音数味臭祀祭居色食德
春甲乙太皡句芒鳞角八酸羶户脾青阳青麦与羊木
夏丙丁炎帝祝融羽徵七苦焦灶肺明堂赤菽与鸡火
中央戊己黄帝后土倮宫五甘香中溜心大庙黄稷与牛土
秋庚辛少皡蓐收毛商九辛腥门肝总章白麻与犬金
冬壬癸颛顼玄冥介羽六咸朽行肾玄堂黑黍与彘水
儒家的阴阳五行说在汉代儒家董仲舒那里得到进一步的完善。董仲舒所撰的《春秋繁露》中有许多篇章论及阴阳五行说。《春秋繁露?官制象天》说:“天有十端,十端而止已。天为一端,地为一端,阴为一端,阳为一端,火为一端,金为一端,木为一端,水为一端,土为一端,人为一端,凡十端而毕,天之数也。”董仲舒认为,宇宙的基本要素有“十端”,自然之物是从十端而来,归附于十端。在这基础上,他提出了系统的阴阳五行说。《春秋繁露?五行相生》说:“天地之气,合而为一,分为阴阳,判为四时,列为五行。行者,行也,其行不同,故谓之五行。五行者,五官也,比相生而间相胜也。”在董仲舒看来,首先是天地之气的结合进而分出阴阳。其次是阴阳交互运行形成四时。《春秋繁露?阴阳出入上下》说:“春,出阳而入阴;秋,出阴而入阳;夏,右阳而左阴;冬,右阴而左阳”;阴阳“相遇北方,合而为一,谓之曰至”,为冬至;“阳在正东,阴在正西,谓之春分,春分者,阴阳相半也”;阴阳“相遇南方,合而为一,谓之曰至”,为夏至;“阳在正西,阴在正东,谓之秋分,秋分者,阴阳相半也”。此外,董仲舒还进一步提出五行与四时相配。《春秋繁露?五行顺逆》说:“木者,春”;“火者,夏”;“土者,夏中”;“金者,秋”;“水者,冬”。《春秋繁露?五行相生》还提出五行“比相生”,即按照木、火、土、金、水的次序,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春秋繁露?五行相胜》提出五行“间相胜”,即金胜木,水胜火,木胜土,火胜金,土胜水。
中国古代的阴阳五行说体现了自然界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思想,而儒家对于这一思想的形成和发展起了重要的作用,尤其是董仲舒的阴阳五行体系,实际上成为后来阴阳五行说进一步发展的重要基础。
3“仁民爱物”的伦理学
儒家思想以“仁”为核心,然而,“仁”除了讲“爱人”,还要进一步推广出去,讲“爱物”。《论语?述而》讲孔子“钓而不纲,弋不射宿”。《孟子?尽心上》说:“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董仲舒所撰《春秋繁露?仁义法》也说:“质于爱民以下,至于鸟兽昆虫莫不爱,不爱,奚足谓仁!”张载则进一步讲“民吾同胞,物吾与也”。
因此,儒家的“仁”也包括爱自然、爱动物植物。《大戴礼记?卫将军文子》记孔子说:“开蛰不杀当天道也,方长不折则恕也,恕当仁也。”《大戴礼记?易本命》则说:“帝王好坏巢破卵,则凤凰不翔焉;好竭水搏鱼,则蛟龙不出焉;好刳胎杀夭,则麒麟不来焉;好填溪塞谷,则神龟不出焉。”
然而,儒家对待具体的自然事物,不是简单的不杀生。《礼记?祭义》记载说:“曾子曰:树木以时伐焉,禽兽以时杀焉。夫子曰:断一树,杀一兽,不以其时,非孝也。”《礼记?王制》又说:“暴天物。天子不合围,诸侯不掩群。天子杀则下大绥,诸侯杀则下小绥,大夫杀则止佐车,佐车止则百姓田猎。獭祭鱼然后虞人入泽梁,豺祭兽然后田猎,鸠化为鹰然后设罻罗,草木零落然后入山林。昆虫未蛰不以火田,不麛,不卵,不杀胎,不殀夭,不覆巢。”也就是说,要根据动植物的自然生长规律进行砍伐和田猎。《礼记?月令》中也有较多类似的记载,比如:“(孟春之月)祀山林川泽,牺牲毋用牝。禁止伐木,毋覆巢,毋杀孩虫、胎夭飞鸟,毋麛毋卵”;“(仲春之月)毋竭川泽,毋漉陂池,毋焚山林”;“(季春之月)田猎置罘罗网毕翳餧兽之药,毋出九门”;“(孟夏之月)毋起土功,毋发大众,毋伐大树”;“(季夏之月)入山行木,毋有斩伐”。
儒家根据动植物的自然生长规律进行砍伐和田猎的思想,从伦理学的角度看,是对儒家“仁”的思想的推广;同时,从发展农业经济的角度看,体现了可持续发展的生态观。
4“以时禁发”的生态观
儒家讲道德,但不是不讲经济。据《论语?子路》中记述,孔子到卫国,“子曰:庶矣哉!冉有曰:既庶矣,又何加焉?曰:富之。曰:既富矣,又何加焉?曰:教之。”又比如,据《论语?颜渊》记述,“子贡问政。子曰:足食,足兵,民信之矣。”显然,要“富之”,要“足食”,在当时就是要发展农业。据《论语?学而》所载,孔子还说:“道千乘之国,敬事而信,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就是要求百姓按照农时进行农业生产。孟子对于发展农业生产有较多的论述。据《孟子?梁惠王上》所载,孟子曾经对梁惠王说:“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数罟不入洿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谷与鱼鳖不可胜食,材木不可胜用,是使民养生丧死无憾也;养生丧死无憾,王道之始也。”这里的“数罟不入洿池”、“斧斤以时入山林”,要求合理地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荀子的生态思想也十分特出,尤其是在如何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的问题上,提出了一系列重要的观点。
荀子对自然资源以及人对自然资源的开发持较为乐观的态度。他在《荀子?富国》中曾经说过:“土之生五谷也,人善治之,则亩数盆,一岁而再获之。然后瓜桃枣李一本数以盆鼓;然后荤菜百疏以泽量;然后六畜禽兽一而剸车;鼋鼍鱼鳖鳅鳣以时别,一而成群;然后飞鸟、凫雁若烟海;然后昆虫万物生其间,可以相食养者不可胜数也。夫天地之生万物也,固有余,足以食人矣;麻葛茧丝、鸟兽之羽毛齿革也,固有余,足以衣人矣。”荀子认为,天地之间有着丰富的自然资源,“足以食人”、“足以衣人”。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荀子认为,只有通过“善治”,也就是要运用科技知识对自然资源进行合理的利用,才能实现丰衣足食的状况。至于如何“善治”,《荀子?王制》说:“草木荣华滋硕之时,则斧斤不入山林,不夭其生,不绝其长也。鼋鼍鱼鳖鳅鳣孕别之时,罔罟毒药不入泽,不夭其生,不绝其长也。春耕、夏耘、秋收、冬藏,四者不失时,故五谷不绝,而百姓有余食也。污池渊沼川泽,谨其时禁,故鱼鳖优多,而百姓有余用也。斩伐养长不失其时,故山林不童,而百姓有余材也。”《荀子?王制》还认为,有了丰富的自然资源,还必须合理的开发、利用和保护,这就是“山林泽梁以时禁发”。这里的“发”,就是开发利用;“禁”,就是保护;“以时禁发”,就是要根据自然规律,把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紧密结合起来。这样才能使自然资源“不夭其生,不绝其长也”,使百姓“有余食”、“有余用”、“有余材”。
为此,荀子提出要设立专门负责管理自然资源开发的官员,他在《荀子?王制》中说:“修火宪,养山林薮泽草木鱼鳖百索,以时禁发,使国家足用而财物不屈,虞师之事也。”荀子主张从国家政府方面切实保证“以时禁发”,这在当时是很有见地的。
由此可见,儒家要求人们遵循自然规律,强调人“与天地参”,与自然相和谐,认为自然界是互相联系、互相作用的有机整体,并且提出“仁民爱物”的生态伦理观和“以时禁发”的合理利用与开发自然资源的思想,都充分反映了儒家具有丰富的生态思想。而且更为重要的是,儒家的这些思想对于今天依然具有重要的价值。
参考文献:
[宋]朱熹.四书章句集注?中庸章句[M].上海:上海书店,1987.20.
郭沫若.十批判书[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4.117—119.
以上引文出自《论语•里仁》篇。我们在对这里的文字进行解读的时候,可能会关注到“道”的内涵的问题。
在先秦儒者那里,仁是个人修养。仁作为身、心的双重维度,专属于个体的人。因此孔子的仁是完全在乎个人修养的,甚至是人之所以为人的终极关怀。“仁远乎哉,吾欲仁,斯仁致矣。”,当子如是曰的时候,表明了人的内在追求才是求仁的永恒的主题词,客观原因在这一品质中则是不能够站到主导的火车头上的。而道则不然,“道不行,乘桴浮于海”,道的实行需要能力、机遇。即所谓“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中的达遇之意。道这一命题蕴涵了儒家的入世情怀,即道不是所谓孤立的个体,它试图展示给我们的实质上是人对于群体的意义。“道”是儒家的功利观,或者说成是功业观,是人对天下应当担负的积极责任,同时作为个体的人自我实现、自我认同的最高手段而存在。我们一般可认为道是儒家在社会层面上的最高理想。
《易》上说“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于是某些学者很喜欢用形而上来表达道。其实,道形而上的一面的提法,本身是值得思索的。“形而上”被用来翻译遥远的古希腊哲人亚里士多德的“tophilosophytometa”的时候,已经自觉或非自觉中披上了古希腊的理性精神的外衣。换言之,中国人所谓的“形而上学”在指代这一实质之时,已经是彻彻底底意义上的哲学,爱智慧之学,而非我们传统意义上的“道”。
那么,我们不禁要问传统意义上的“道”究竟是什么?很显然这个道跟我们现在所说的道是有些差异的,而惟有关注差异的部分,才能够对先秦儒者做出真正贴切的解读。因为这样的历史文本才是最具备真实性的儒家的思想,而非二手材料。
让我们往上追溯,这里,存在着这样一个划分,“形而下”的是器,包括“鼎”“爵”“尊”“彝”,是用来做“礼”的器物。“礼”最初作为是一种仪式,代表的是上层贵族的特权,举行仪式和收藏礼器的行为,象征着浓厚的宗教和世俗权力。这即是所谓“形而上”所拥有的“道”。道乃是根本的关键性存在,所谓的三代之道,具体地说来,是那一套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虽然三代更替,但这个共同的道,还是大差不差的。所做的局部或微观的调整,则体现在夏、商、周“礼”的损益上面。孔子所说的合于一,这个一,就是道。就是第一性的存在,然后衍出一整套的体系。由这一套体系维护着整个社会的有序运作。
于是我们注意到,子贡成“器”——瑚琏。子贡很高兴,但在孔子那里,还是君子不器的。一方面,君子在孔子的心境中,是高度理想化的人格特征的载体,是全面的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基石。另一面,孔子心目中的道不在此间的社会现实中,他的理想目标是恢复、找回这个“三代之道”。孔子自负承担这种责任,理想的人格的载体在于“弘道”,因而安于器的子贡的思想状况是不能让孔子十分认可的。
二、儒者的价值取向和其成人气质
儒家的价值追求最终指向理想的人格境界,正是“成人——人格的完善”这一路线。它构成了儒家的价值目标:自在的人走向自为的人,使本然的我转化为理想的我。儒家的人格理想在总体上表现为普遍“仁”、“道”的具体化,社会理想与人生理想最后统一于人格境界。它既以诚为内在特征,又外化于道德实践的过程。
三、先秦儒家仁道思想的阐发与衍变
笔者观点认为《伪尚书•大禹谟》中的“人心惟危,道心惟危,惟精惟一,允执厥中”的提法是有错误的,我们手头的先秦儒家史料中并没有提到“道心”这一范畴。其命题导致的直接后果就是将儒家的“道”主体化,容易陷入思维的深泥潭中。“道心”这一概念实际上直接引导了后来的魏晋玄学、宋明理学。这一形而上倾向明显的提法,使得后人在阐发先秦儒者精义时,过于进入到人的精神实在中提出要求,从而陷入纯粹的建构理论的欲望中,玩起了精致的理论游戏,忽略了儒者人生实践的一面。人生实践,恰恰是儒家社会活动中最重要的一环。
对于孟子和荀子思想的差异性。也可以从这一侧面予以阐发。孟子吸收更多的是儒家的成人气质,强调个人修养的方法,涵养浩然之气,使得儒家在精神上树立了道德意义和终极关怀。从此,儒家不用再以“知其不可而为之”而困惑,因为有了理想人格的追求可以当作目标。关于此点,程颐说甚是有许多趣味:“颜子陋巷自乐,以有孔子在焉。若孟子之时,世既无人,安可不以道自任。”
而荀子则接受了儒家中人的作为和人格外发的一面,大加推崇。所谓人定胜天,所表达的不光是一个单纯的命题,实则是对人的本质力量的自觉和肯定。人在荀子那里被赋予了“超人”的力量,成为第一信仰。从这一角度来看,荀子简直是个人本主义者。
仁的核心是爱人,这似乎成为后儒及其它学派都认可的不刊之至论,但我们同时注意到有学者关注到“惟仁者能好人,能恶人”。这里的仁后面的文字,仍然不能算做(视做)下定义,而只能当成先验事实的诠释。我们对它的解读应当是“仁者是怎样”而非“什么是仁”。倘若只是爱人,尚不足以彰显孔子“以直报怨,以德报德”的言行准则。于是有孔子有“子路受人以劝德,子贡谦让而止善”的道德评价标准。孔子认为能近取譬,可谓“仁之方”,这里牵涉到一个实行的问题——在孔子那里,注重言论的同时,更关注人生践行。
参考文献:
[1]候外庐.中国思想通史.人民出版社,1957.
[2]张岱年.中国哲哲学大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
[3]李泽厚.中国古代思想史论.北京:人民出版社,1988.
一、教育即生活。据载,孔子很重视对弟子进行系统的全面的教育,他亲自整理编辑了教材——六书,但是对弟子的教育又绝不仅仅局限于课堂,局限于教材,而是积极地引导学生走进生活,走进大自然,走近泗水河畔,让一花一草含情,一树一木开口,一山一水育理。利用生活这部博大精深的教科书教育弟子,这一教育思想同今天我们提倡的大教育观的教育理念是相一致的。
二、民主平等的师生关系。《孔子游春》一文洋溢着浓浓的师生情谊,是读后的一大感受。例如:“绿草如茵的河畔,弟子们围在老师身边,有的蹲着,有的坐着。老师拨动琴弦,弟子们跟着唱起歌来。”当孔子听完性格不同的子路和颜回各自的志向后,“孔子用赞许的目光看着他们,微微地点了点头。”当颜回弹琴唱歌时,“孔子先是侧耳倾听,过了一会儿,竟情不自禁地手舞足蹈起来。”等等。丝毫看不出孔子有半点“师道尊严”的架子与面孔,师生俨然是一种朋友关系。正是在这种民主平等的师生关系的基础上,弟子们才能畅所欲言,师生才能共同探讨,实现“教学相长”,这也真正体现了“教学是师生平等交往的过程。”
1.结合教材提出的行为锻炼要求。行为锻炼就是按所学课本知识的教育目标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具体活动,以逐步培养学生良好的品德和行为习惯,它是素质教育的一项基本要求。结合教材要求进行行为锻炼可从以下两种形式人手:一是在校内开展活动。例如,与校团组织、学生会等密切配合,从纪律、卫生、礼仪等人手,引导学生广泛参与“争当遵纪守法好学生”、“文明礼仪从我做起”、“我与雷锋同行”等主题创建活动,以此促进学生的道德践行,丰富学生的情感体验,感悟和理解思想道德价值要求,逐步形成正确的道德观和良好的行为习惯。充分利用学校的劳技基地,引导学生积极参与种养殖和开展废旧物回收利用等活动,对学生进行集体主义、热爱劳动、勤俭节约等方面内容的教育。二是到校外开展活动,即组织学生走进社会,投身实践。例如,组织学生到工厂车间、田头地尾等生产劳动第一线,拜生产者为师,亲手参与创造社会财富的过程,体验创造社会财富的艰辛,从而加深对“艰苦创业”、“劳动光荣”、“劳动成果来之不易”、“要珍惜劳动成果”等理论知识的认识,进而把热爱劳动、热爱人民、珍惜劳动成果等观念变成自觉的行动。
2.围绕学生知、信、行的矛盾。思想品德课作为德育主渠道,在教学过程中始终存在着知与信、信与行的特殊矛盾。教师传授给学生的的原理、观点和其他社会知识,能否为学生所接受,并转化为动力,“信”是纽带为此,教师在教学中要充分发挥调查、访谈、讨论等活动方式,让学生带着疑问走向社会,通过疑问的消除来增强理论的可信度和说服力进而提高学生的思想认识水平。例如,现在农村推行的,在学生的印象中就是“单干“,各家搞各家的活,各人挣各人的钱,先富起来的人怎么会去带动后富的呢?这时,教师可以组织学生到附近村庄访问几家先富起来的典型,比如烟叶种植专业大户。学生通过访问就会明白:该专业大户的成功使周围的人感觉到种烟有利可图,而且烟叶的栽培、管理、采摘、烘烤又有现成的经验可学,技术上没有问题,于是有条件的人也会去种植烟叶,进而从中获益。这样,种植烟叶就成为当地农民致富奔小康的一个好项目。类似这样的项目多了,农民收入的渠道就宽了,经济来源就有了,生活也就逐步富裕起来了,从而使共同富裕逐步成为现实。
3.根据学生兴趣要求。心理学认为:当一个人对某种事物或活动产生积极追求愿望时,内心活动总是十分活跃的,这时候容易接受外界影响。因此,政治课教师在完成课堂教学任务的基础上,应结合生活实际,根据学生自愿的原则,组织学生开展一些兴趣小组活动。开展活动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教师先在课堂上集中讲解,课后学生按老师的要求分散实践。例如,同在一个村里生活,为什么有的同学家境较好,有的则家庭经济困难?教师可以先在课堂上集中讲解人口数量、勤劳程度、科技水平、社会关系等诸多因素对家庭经济状况的影响,然后指导学生从这几个方面去对自己较熟悉的同学、朋友或亲戚的家庭经济状况进行分析,从而明白“计划生育”、“勤劳发家”、“科技致富”、“互相帮助”的重要意义,并进而扩大到对一个镇、一个县(市)、一个地区进行经济状况分析。另一种是由教师直接带领,集中进行参观、访问、社会调查等活动。例如,讲完违法犯罪方面的法律知识后,教师可以组织学生走访附近的派出所法院等执法部门,了解犯人(尤其是学生熟悉的)违法犯罪的原因、过程及受惩处情况,有条件的再组织学生到劳改场、监狱等地方了解犯人服刑情况,从而潜移默化地增强学生遵纪守法意识。
二、课内和课外的协调
学科实践活动是一个系统工程,它的成功既需要课堂上教师的精确讲解,也需要课堂外教师的精心指导。课内精讲是前提。俗话说:磨刀不误砍柴功。教学也是同理。开展实践活动的目的是为了让学生更好地理解和接受教材知识,因此课堂授课质量如何,直接影响到活动能否顺利地进行。教师把课本知识点讲解清楚了,学生开展起活动来才会得心应手,若有“疑”,这“疑”才是“真疑”,在此基础上开展的实践活动才更具针对性,更能达到理想的教育效果。
一、感知课文
这一步的目的是让学生充分感知课文,明确课文所提出的问题,即解决一节课的材料和问题“是什么”的问题,为学生下一步的辨析明理打好基矗常用的感知课文的方法有:
1、指导阅读法
让学生自己阅读课文,直接感知课文材料,教师只作必要的提示和指导。这种方法适用于高年级中比较浅显的课文。如教第9册第9课《真正的好朋友》,教师可放手让学生自己阅读课文,只提示学生注意:(1)从哪儿可以看出王宇和丁杰是好朋友?(2)丁杰为什么为王宇的事发愁呢?引导学生充分感知课文内容。
2、创设情景法
根据课文内容创设情景,让学生身临其境,切实体会课文内容,充分感知课文。这种方法适用于比较复杂的课文,特别是中低年级学生难以理解的课文。如教第5册第7课《要勇敢,不蛮于》,&127;教师可利用幻灯、挂图、录音等手段创设情景:&127;小松逞能捅掉了马蜂窝,引得马蜂到处乱飞,小松急忙捂着脑袋跑,没有被马蜂蜇着;而小勇跑开后又跑回去,一边用身体护着小刚,一边脱下上衣,拼命抽打追来的马蜂,结果,小勇的身上、脸上还是被蜇了好几下,疼得他直掉眼泪。
使学生通过视(小松等的行为)、听(小松等的对话以及马蜂乱飞的“嗡嗡”的声音),切身体验课文所讲的故事,充分感知课文。
3、讲授法
指教师对课文作必要的讲解。这是一种传统的教学方法,比较适用于带抽象性的课文,如教第11册第9课《<盲人摸象>&127;的启示》,教师可简要讲述《盲人摸象》的寓言,然后由此引发到现实生活中,激发学生的求异思维,&127;加深学生对课文的感知和理解。
二、辨析明理
这一步是在上一步学生充分感知课文的基础上,对课文内容追根究底,目的是对课文中所提出的问题作出解答。要通过讨论、辨析等,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启发学生的发散思维,&127;逐步解决学生头脑中“为什么”的疑问,使学生明白道理。常用的辨析明理的方法有:
1、集中讨论
就课文所提出的问题,让学生自由发表意见,使学生通过对不同发言的比较、归纳,得出正确的结论,达到让学生明理的目的。如教第8册第7课《接受别人的意见要虚心》,在学生感知课文后,可让学生讨论:读了这篇寓言故事,你有什么想法?它告诉我们一个什么道理?再在学生自由发言的基础上启发学生归纳、总结,从而使学生懂得一个人的进步离不开别人的帮助,教育学生要虚心接受别人的意见。
2、分组讨论
一般按4至6人力一组将学生分成若干组,以组为单位对课文所提出的问题展开讨论,形成各组意见,再在全班交流,逐步归结为统一的认识,使学生明白事理。如教第9册第7课《有事大家商量》,在学生感知课文后,可让学生分组讨论:读了这封小队长的来信,&127;你能看出他们的小队在这件事上有什么问题吗?假如你是知心姐姐,要对小队长和队员们说些什么呢?在各组统一认识后再在全班交流,逐步形成全班的统一认识。这种做法本身就是对学生进行民主生活的教育,通过分组讨论和全班交流,使学生懂得集体的事应该由大家商量着办,学会商量事情。
3、同座议论
指同座的两位同学互相交流意见,以便于每位同学检查和修正自己的看法。
这种方法多用于比较浅显的问题。如教第10册第2课《宽厚待人》,在学生感知课文后,可就课文末尾提出的问题“同学们,你们对这个问题是怎样看的呢?”
让学生同座议论,互相检查和修正自己的看法,达到自己教育自己、主动地明白道理的目的。
三、巩固认识
这一步是在学生辨析明理的基础上,及时巩固学生的正确认识,不失时机地诱导学生运用正确的观点,指导和强化学生的道德行为,即解决“怎么做”的问题。常用的巩固认识的方法有:
1、演绎法
将学生明白的道理落实到具体的行动之中,理论联系实际,促进学生更深刻地理解道理。如教第8地第7课《接受别人的意见要虚心》,在让学生辨析明理后可让学生举例说说虚心接受别人的意见有什么好处,不接受别人的意见有什么害处,进一步深化学生“接受别人的意见要虚心”的认识。
2、设置疑难法
设置与课文内容相关的疑难问题,激发学生根据自己所明白的道理来解决疑难,以巩固学生的正确认识。如教第9册第9课《真正的好朋友》,在学生辨析明理后,教师可给学生设置疑难;你和好朋友是怎样互相帮助的?发现好朋友做了错事,你是怎样想,怎样做的?被励学生运用所明白的道理来克服疑难,从而深化和巩固学生的认识。
3、指导实践法
孔子非常重视“权”的思想,他说:“可与共学,未可与适道;可与适道,未可与立;可与立,未可与权。”权在孔子这里是最高的处世原则,不是轻易就能做到的。在孔子看来,古代的圣贤虽然在道德上令人景仰,却往往是固执一端而不知权变。不过孔子非常自信,他说:“我则异于是,无可无不可。”孔子不同于古代圣贤的地方,就在于他懂得权变。那么怎样才能做到权变呢?这就要掌握“时”。时即合乎时宜,就是要符合时势发展和变化的要求。首先要审时度势,认清时势发展的趋向;其次要随时变通,采取适当的行动以顺应时势的变化。孟子对此十分景仰,称赞孔子是“圣之时者也”,懂得“可以速而速,可以久而久,可以处而处,可以仕而仕”的道理。
通权达变,应时而动,并不意味着可以离经叛道,放弃自己对道德理想的追求,更不是说可以毫无原则,为达目的而不择手段、为所欲为,而是在坚持道德理想的前提之下,顺应社会现实的需求,将原则的坚守与方法的灵活运用统一起来。孔子曾说:“君子之于天下也,无适也,无莫也,义之与比。”即君子对于天下的事情,是无所谓可也无所谓不可的,但一定要符合道义的原则。生当一个礼崩乐坏、天下无道的时代,对于孔子来说最大的义,莫过于匡正这个元道的、混乱的社会。这是他的崇高理想,也是他终生孜孜以求的最高目标,在他看来是必须坚持的。至于具体如何实现这一理想,如何达到这一目标,则是可以变通的。与道义的原则相比,其他一切都是不重要的,有时为了实现这一原则,某些具体的道德规范是可以暂时违反的。只知道一味坚守道德规范而不知道随时变通的,是浅陋固执的小人,正如孔子所说:“言必信,行必果,硁硁然小人哉!”
在这样的见解之下,孔子作出了一些不符合当时的士君子道德规范的举动,结果招致了弟子的非议。在卫国期间,为了求得一个施展抱负的机会,他去见了卫灵公的夫人南子(此人名声极坏),引起了子路的不满,以至孔子不得不对天发誓,说自己的所作所为是合乎礼的。更有甚者,当一些叛臣来礼聘时,孔子也想去一试身手,这更加让子路不满,对此他进行了辩解:“夫召我者,而岂徒哉?如有用我者,吾其为东周乎?”又说:“吾岂匏瓜也哉?焉能系而不食?”在孔子看来,他不是白去,而是去弘道的,如果给他这样的机会,他就可以让周礼在东方复兴起来;他深信以自己的德行,决不会与乱臣同流合污,但如果身怀治国安民之才而不去施展,想为国为民做事却又屡次丢掉机会,这样是不对的。可见,孔子并非认可那些叛臣们的做法,他一向是反对犯上作乱的,他真正关心的是能否遇到有志于治国安民的为政者,能否给予他施展才能的机会,他之所以“欲往”,因为他不想错过任何一个这样的机会。当然,如果为政者不给他这样的机会,他也会毅然决然地离开,所谓“道不同不相为谋”。事实上,孔子并没有真的去,他也从未真正得到这样的机会,但他那种以天下为己任的责任伦理精神,不能不让人钦佩。
孔子不仅自身如此,对别人的评价也表现出这种精神,其中尤其以对管仲的评价最为典型。管仲在道德方面的修养确实不高,孔子曾经对其大加批评,说他不节俭、不知礼、不忠,确实有悖于儒家的道德标准;但另一方面,孔子却极力称赞他的仁德,因为他所成就的事功,非常符合儒家的仁道原则。可见在对一个人的评价中,孔子是将事功与道德分开来看的。管仲成就事功的手段可能有问题,但其结果与其初衷是一致的,那就是社会的安定有序与人民的安居乐业。在一个道德上并不完美的世界中,在目的、手段和结果不能统一的情况下,坚守自己的信念,并在责任的驱使下,通过道德上成问题的手段,达到了目的与结果的统一,这就是责任伦理精神的体现。孔子看到了这种伦理的合理性与现实性,所以他能容忍管仲道德上的污点,所谓“大德不逾闲,小德出入可也”。
孔子确实富有责任伦理思想,不过他也有着信念伦理倾向。比如,面对“有道”与“无道”两种不同的境遇,君子究竟应该如何抉择,对此孔子曾经多次加以讨论,其典型表述是:“有道则见,无道则隐。邦有道,贫且贱焉,耻也;邦无道,富且贵焉,耻也。”在不同的场合下,孔子作出的是基本相同的选择:在国家政治清明时,君子应该积极入仕,如果甘于贫贱而出世,是可耻的;在国家政治昏暗时,君子可以消极出世,如果入仕以求富贵,也是可耻的。“有道则见”体现的是一种基于信念的责任意识,可以说是一种责任伦理精神;“无道则隐”则是为了坚持信念而放弃了责任,表现的是信念伦理倾向。这种责任伦理与信念伦理并存的现象,反映了孔子思想中理想与现实、信念与责任的矛盾和冲突。
孔子思想中的矛盾和冲突,也体现在他的弟子们身上。孔门弟子众多,其思想也各异,在责任与信念的问题上也有争论。《史记·孔子世家》记载,孔子被困于陈蔡之间时,问弟子说:“吾道非邪?吾何为于此?”对此问题,子贡与颜回分别给出了不同回答。子贡说:“夫子之道至大也,故天下莫能容夫子。夫子盖少贬焉?”而颜回则说:“夫子之道至大,故天下莫能容。虽然,夫子推而行之,不容何病?不容然后见君子!夫道之不修也,是吾丑也。夫道既已大修而不用,是有国者之丑也。不容何病,不容然后见君子!”子贡认为老师的主张确实伟大,但太理想主义了,所以不能为世所用,最好能把标准稍微降低一点,这样才具有现实上的可行性。颜回也认为老师的主张伟大,但不能为世所用,这不是自己的错,而是有国者的耻辱,正显出老师理想主义的崇高。孔子听后,批评子贡志向不高远,对颜回则大加赞赏。不过最终,还是子贡到楚国搬来救兵,孔子及其弟子一行才得以脱离险境。
孔门弟子不仅在思想上有争论,在实践中的表现更不相同。仍以子贡和颜回为例。据《史记·仲尼弟子列传》所载:“子贡一出,存鲁、乱齐、破吴、强晋而霸越。子贡一使,使势相破,十年之中,五国各有变。”颜回则没建立什么功业,这当然和其早死有关,但即使不如此,恐怕也没法和子贡相比,这是他们不同的人生哲学所决定的。基本上可以说,子贡遵循的是责任伦理,颜回坚守的是信念伦理。孔门弟子的这种差异,实际上是孔子思想中的矛盾冲突在其弟子身上的一种展现。
孔子的责任伦理思想不仅影响了他的弟子,而且影响了后来的儒家哲人;不仅在中国历史上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而且在当前仍然有着巨大的价值。当前中国社会发展迅速,但问题也不断显现,其中的原因之一就在于人的责任感的缺失和相应伦理观的混乱。由于中国社会正处于转型期,旧的价值观念已经动摇,新的价值观念正在形成但还未普遍确立。价值观念缺位的后果之一就是导致了责任感的缺失,造成了当前社会中不负责任的现象大量出现。所以,责任伦理建设在当前中国就成为当务之急。而要实现这一目标,不仅西方文化中的责任伦理思想值得借鉴,中国传统文化尤其是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伦理中丰富的责任伦理思想,同样能够发挥积极的作用。由于韦伯是从政治伦理的立场来提出责任伦理概念的,而儒家伦理最终也要归结为一种政治伦理,所以以下仅从信念与责任并重的角度,来看一下孔子的责任伦理思想对当前政治责任伦理建设的积极作用。
责任伦理是信念与责任的有机结合,而且信念是责任的源泉,任何负责任的行为都是在信念的引导下实施的。所以政治家一定要在内心充满崇高的信念,否则就很难保证在现实的政治生活中担负起真正的责任。韦伯指出,政治家是为了某种事业而去追求和运用权力的,至于这项事业是什么则属于信仰问题。对于一个负责任的政治家来说,现实政治生活的意义在于他为之献身的崇高信念,而不在于责任本身。如果没有崇高的信念做后盾,怎么能保证现实的责任不流于权力政治的工具?
孔子坚守着崇高的道德信念,那就是天下为公的道德情怀,这在《礼记·礼运》篇中借孔子之口所描述的大同世界里有着鲜明的体现。这种道德情怀是推动儒家哲人为实现其政治理想而奋斗的精神资源,它从伦理的角度说明了权力的根源、归属问题。现代的政治家必须了解,公共权力在根源上是属于公民大众的,只有对这一理念具有深切的了解,才不会把自己手中执掌的权力视为私人之物。从这个意义上说,天下为公作为政治家的道德情怀,它对现代民主制度的运作仍能起到一种支援作用。如果现代的政治家都富有这种道德情怀,这对民主政治的发展无疑是一种巨大的促进力量。
孔子不仅具有天下为公的道德情怀,而且有着忧国忧民的忧患意识。儒家的忧患意识,是对国家安定和人民幸福的关切,对个体生存和人类命运的关怀,以及对未来发展变化的关注。孔子密切注视着社会和人生,渴望在现实中建功立业,这种积极人世的品格和内心强烈的道德责任感相结合,激发起无限的悲天悯人的忧患意识。孔子曾说:“君子忧道不忧贫。”为了实现自己的理想,他周游列国,虽到处碰壁,仍坚持不懈。虽然孔子自己不忧贫贱,但对百姓的疾苦却非常关心,他要求统治者轻徭薄赋、节省民力,主张“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反对不顾百姓的死活而一味索取。这些言行,反映了孔子强烈的忧患意识和责任感,不仅在当时有意义,而且在当前仍然有价值。
信息的传播过程可以理解为一个控制过程,既包括传播者对关键传播环节的控制,即内在控制机制,也包括各种社会力量对传播的定向影响、约束或管理,即外在控制机制。对传播的控制,最主要的表现有利用政治霸权、文化霸权所形成的话语霸权对传播体制、传播内容的控制,某种信息是否可以传播,怎样传播由施控者决定,议题设置也由施控者操纵。掌握控制信息传播,不仅意味着统治者对传播的利用,而且还意味着统治者对传播渠道的垄断,即统治者保证自己绝对的言论自由,而被统治者的言论权利受到削弱或完全被剥夺。商鞅传播思想的核心是控制舆论,使信息传播为统治者利益服务。他强调“以言去言”,“壹教”,统一舆论,禁私学,私议等都是卖力倡导这一思想的表现。
一、传播的内容控制
1、法律的推广传播
商鞅特别强调以法治国,认为法律是治理国家的根本,只有实行法治,国家才能安定富强。他说:“法令者,民之命也,为治之本也,所以备民也。”(《定分》)就是说法令是人民的生命、治国的根本,是防止人们作恶的工具。“一断于法”,强调的是法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至上性和神圣性。
为使全国上下都能依法行事,做到令行禁止。他认为:⑴“法者,布之于百姓者也”。商鞅继承了子产公布成文法的思想,主张法律应作为传播的内容,向百姓公开。明确提出要使“天下吏民无不知法”(《商君书•定分》)。⑵“为法,必使明白易知”。“行令,令明白易知”在商鞅看来,传播的内容应通俗易懂,明白易知,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扩大传播范围,使更多的传播对象准确无误地理解传播内容,接受传播信息。他说:“夫微妙意志之言,上智之所难也..故夫智者而后能知之,不可以为法,民不尽智;贤者而后知之,小可以为法,民不尽贤。故圣人为民法,必使之明白易知,愚智遍能知之。”(《商君书•定分》)社会成员存在着受教育程度、个人阅历、资质、认识水平的差异性,因此要想使传播内容为最大多数的受众所接受,必须本着“就低不就高”的原则,尽量使传播的信息浅显易懂。⑶“避祸就福,而皆自治也”。商鞅抛弃了重视教化传播的思想,他反对儒家“善教得民心”(《孟子•尽心上》)的传播功能观,认为“以刑治则民威,民威则无奸,无奸则民安其所乐。以义教则民纵,民纵则乱,乱则民伤其所恶。”(《商君书•开塞》)他更多地强调法律传播的社会管理功能。在他看来通过向全社会传播法律规范,可使百姓知道何种行为将遭严惩,何种行为会受到鼓励,从而将每个社会成员都纳入一个统一有序的社会体系中,使“万民皆知所避就,避祸就福,而皆知自治也”(《商君书•修权》),最终建立理想的“天下大治”的法治社会。
2、禁止思想、学术、文化的传播。
《说民篇》曰:“国有礼有乐,有诗有书,有善有修,有孝有弟,有廉有辩──国有十者,上无使战,必削至亡;国无十者,上有使战,必兴至王。由此看,《商君书》认为思想、学术、文化不利于富国强兵,甚或导致亡国。
⑴去礼乐,尚法治。
商鞅的礼法观却完全不同于儒家,他认为“礼治”并不能达到使人们归心于农战的目的,而只会使人们更加巧伪、更加轻视法制,因此礼乐与法治是绝对对立的,所以靠德治是不可能治理好国家的,而必须将法制放在首位,加重刑罚,依法去民之巧伪智谀。他说:“重刑而连其罪,则褊急之民不斗,狠刚之民不讼,怠惰之民不游,费资之民不作,巧谀恶心之民无变也。”(《商君书•垦令》)主张除去礼乐,通过以重刑的手段来压抑人们的智慧、禁锢人们的头脑,使他们顺服于君主的,俯首听命于君王。
⑵禁《诗》《书》,贱学问。
商鞅认为《诗》《书》对于国家有百害而无一益,其唯一的作用就是扰乱、蛊惑民心,增长人们的智巧和力量,破坏国家法令制度的推行。因此,他将礼、乐、《诗》、《书》列于国家“六虱”之首,是“亡国之俗”(《商君书•靳令》)。他认为,一个国家如果好用《诗》《书》,人们就会把精力放在学习《诗》《书》上,最终必定会导致“上无使战,必贫至削”(《商君书•靳令》)的局面;相反,如果不用《诗》《书》,则“敌不敢至,虽至必却;兴兵而伐必取,按兵不伐必富”(《商君书•去强》),并且还会起到“民泽毕农,则国富”(《商君书•去强》)的效果。
二、从体制上保障控制的有效
1、“燔诗书而明法令”。
法家一方面大力推崇法律的传播,另一方面对法律之外的其他传播活动主张实行极端的控制政策。这在《商君书》中多有体现。如“国有礼、有乐、有《诗》、有《书》、有善、有修、有孝、有悌、有廉、有辩,国有十者,上无使战,必削至亡。”(《商君书•去强》)“奚谓道?为辩智者贵,游宦者任,文学私名显之谓也。三者不塞,则民不战而事失矣。
2、“为法令置官吏”。
法家主张“以法治国”,要建立一个理想的法治社会,必须有一整套法律传播的体制,使法律在全社会得以有效地推行。《商君书•定分》中记载了秦孝公与商鞅关于建立法律传播体制的一段对话,秦孝公提出了如何让天下吏民尽快统一地理解法令并一致遵从法令的问题,商鞅明确回答是“为法令置官吏”。他主张各级法官和法吏都要学习法令。这些官吏精通法令之后便是法律的传播者。通过建立法官责任制,从制度层面上保障法律的广泛传播,不失为一项切实可行的措施。商鞅甚至还考虑了法律传播的可持续发展。他说:“主法令之吏有迁徙物故,辄使学读法令所谓,为之程式,使日数而知法令之所谓。”商鞅还指出,法律在吏民之中广泛传播开来,可以促使吏民彼此相互监督,共同遵纪守法。
3、“以法为教,以吏为师”。
为使法律得以普遍传播,商鞅主张实行“以法为教,以吏为师”的传播政策。商鞅指出:“圣人为书而传之后世,必师受之,乃知所谓之名;不师受之,而人以其心意议之,至死不能知其名与其意。”《商君书•定分》在肯定了教育传播的功用之后,他反复强调:“置主法之吏,以为天下师,令万民无陷于险危也…为置法官,吏为之师,以道之知,万民皆知所避就…”
三、传播的受众控制
“受众作为构成了传播过程的两极中的一极,它在传播中占有十分突出的地位,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①,对受众的控制同样是商鞅传播控制思想中的重要方面。受众具有受动性和能动性两种特征,对于传播活动的施控者来说,就必须引导其受动性、控制其能动性,才能更好地达到传播效果。商鞅提倡通过功赏来引导受众的能动性,通过愚民和强制办法来控制受众的受动性。为从思想上箝制民众,使其顺从地为统治者服务,商鞅提出了愚民的传播控制政策。愚民之举,即是对民众进行思想控制,禁除游学言谈,使民众思虑单一,使思想与君主保持一致。在他看来:“愚农不知、不好学问则疾务农。”(《商君书•垦令》)一旦平民愚昧敦厚,他们就不会崇尚学问,不会被其智巧所迷惑,就会专心致志地按照君主的意志从事农战。所以,商鞅提出的愚民思想是与其最重要的变法内容——重农战紧紧地联系在一起的,其目的是要人民摈弃杂念、归心于农战。《商君书》认为,民众受了教育,就有了思考的能力;有了思考的能力,就会对政策产生质疑,如此则会损害君主的权威和尊严,破坏统一的政治格局。因此,《农战篇》云:“善为国者,官法明,故不任知虑;上作壹,故民不偷,则国力搏。国力搏者强,国好言谈者削。”
1、“壹言”、“壹教”统一思想,压制异端。
所谓“壹言”,就是“下辩说“、”贱学问“,在商鞅的心目中,人民“”是其所以强的重要原因,而他所说的“”就是指人们好学问、有知识、用智巧。关于这一点,商鞅在《商君书•外内篇》中,是讲得较清楚的,他说:“奚为道?为辩智者贵、游宦者任,文学私名显之谓也。”因此,为了弱民,就必须禁《诗》《书》、废学问,他认为“国去言民则朴,民朴则不”,(《商君书•农战》)。
“所谓壹教者,博闻,辩慧,信廉,礼乐,修行,群党,任誉,清浊,不可以不贵,不可以评刑,不可独立私议以陈其上。”(《商君书•赏刑》)。商鞅认为国家应统一言论,化,要形成一种舆论趋势,一个国君要想治理好自己的国家,就必须只能以一种理论作为指导思想,而不能使其它的学说掺杂于其中,更不能任用巧言辩说之徒,听任他们议论朝政。因为“说者成伍、烦言饰词而无用”(《商君书•农战》),相反它还会起到迷惑主心,扰乱民意的作用,使人们变得虚伪、浮华,而这种结果则正是与商鞅所提倡的“愚民”政策相悖违的。
2、按功而赏,引导民众归心于农
商鞅认为,仅靠国家明令强制燔烧《诗》《书》是不够的,还必须要采取一些相应的策略和手段,让人们自觉地、心甘情愿地鄙视学问。为此商鞅提出:“无以外权爵任与官,则民不贵学问,又不贱农。”(《商君书•垦令》)。因此商鞅主张国君在任用官吏时要“任其功而不任其德”(《商君书•错法》),不能以贤智作为选拔官吏的标准,而应量功而任。他认为君主要达到使人民贱学问的目的,就必须要使“国以功授予爵”(《商君书•靳令》),而“不滥富贵其臣”,做到“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商君书•画策》),更不能以精通《诗》《书》、擅长学问授官行爵。并且,要在此基础上,使民众出路尽归于农战之一途,除此别无他法。这样民众思虑单一,没有个体的权利和自由,必须服统一的意志,服从君主的安排。
四,对传播途径的控制
日本传播学者竹内郁郎指出,“在一个统一完整的社会结构中,同上下统治关系和水平分工关系相对应,信息传播的路线可分成垂直传播和水平传播两种。”②从《商君书》中可以看出,商鞅所强调的社会传播行为,实际上就是上对于下的垂直传导。这种垂直传播方式是社会唯一合法的正规渠道。而横间传播,民间独立私议则被轻视弃绝,他们希望通过这种垂直传播以达到社会的有效治理,商鞅说:“壹教则下听上”(《商君书•赏刑》)。在商鞅看来,社会传播行为应当支持和促进国家的政策,以便国家能够实现它的目的。。
1、政策上保证君主独大,社会完全一体化
在这种强调上下一致的思路下,必然形成专制、威权的政治结构。《修权篇》曰:“权者,君之所独制也。人主失守,则危;”“权制独断于君,则威;惟明主爱权重信,而不以私害法。”君主所有的举措,都是为加强自身权力而考虑;而百姓的兴作,也不得不依违于其间。另外,为了更有效的限制民众,维护君主的权威,商鞅还注重用政策加以引导的办法。“利出一空者,其国无敌;利出二空者,国半利;利出十空者,其国不守。”(《商君书•靳令》),这样民众就会自觉把自己交由君主,个人服从整体,下服从于上。而且,在社会组织上,还为此思想创制了相当的制度措施。《史记•商君列传》云:“令民为什伍,而相牧司连坐。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从制度上把所有个体民众组织进整个政治统治体系,凡事皆赖于听命于上层之官吏的举办,民众没有自由,只有对君主惟命是从。
2、禁止民间独立私议,阻断横向传播
商鞅提出禁止儒生、大臣、诸大夫游学、游仕,闭塞人们获得知识和信息的途径,尽可能地让人民愚昧无知、不好学问,使他们专心务农。他说:“国之大臣、诸大夫,博闻、辩慧、游居之事皆无得为,无得居游于百县,则农民无所闻变、见方。”(《商君书•垦令》)为此,他提出“以言去言”,也就是用国家统一的舆论去排斥、消弥异端的言论。他还分析了“高言危议”对社会可能造成的危害。他说“国危主忧,说者成伍,无益于安危饿。”(《商君书•靳令》),他还认为如果允许私议,有些人会打着横向信息交流的旗号,聚集同伙,结成帮派,在国内传播他们的观点,蛊惑人心。《商君书•农战》中:“夫人聚党与,说议于国,纷纷焉,学者成俗,则民舍农,从事于游说,高言危议,民之教也。”
商鞅的舆论控制思想在当时是有积极意义的,他综合考虑了特定的社会政治、文化教育、民族传统、国家安全强盛等方面的因素利用了控制传播权的一个特殊因素——行政干预,来保证他的舆论控制思想有效实行。但商鞅的这种舆论高度统一的政策目的是为了树立君主的绝对权威,是以维护君主专制权力为前提的,他所实行的愚民政策,钳制了人民的思想,剥夺了人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他的《商君书》中用大量的篇幅来论述反对诗书,反对言谈,反对私教,反对游学,甚至提出“燔诗书”的主张,都不利于文化的交流和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