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伦理论文模板(10篇)

时间:2023-01-25 11:38:55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经济伦理论文,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经济伦理论文

篇1

国际经济法是二战之后新兴的年轻的法律领域,也是一个存在着概念争议的领域,但是,这个领域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里并未形成繁荣的学术景观和多元的理论争鸣。这大概与国际经济法领域的制度实践在当时不够活跃、不够成熟或不够发达有关,也可以说与国际经济法学界的理论研究在当时不够自觉、不够开放和不够沉潜有关。国际经济法理论在当代经济全球化的时代终于因缘各种契机(尤其是WTO的建立及其法理和实践)而开始形成了理论上的探索和学术上的争鸣、走出总体理论上的幼稚和贫困并进而出现了多元的理论视角和各种视角之间的对话和交流。

一、全球变革——国际经济法学术的语境变迁和话语转型

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以来,全球经济制度实践出现了重大的制度转型。英美新自由主义的经济政策、拉美严重的债务危机、东亚“四小龙”经济的起飞、苏联解体和巨变,促成了自由市场体制在全球范围内开始复兴,各国经济和国际经济越来越强调市场化和自由化,全球经济越来越结成了复杂的相互依赖的统一网络体系。这种全球大转型在法律和制度层面表现为各国和国际经济法律制度正经历着自由化、全球化和一体化的大变革,在国际层面,WTO、IMF和世界银行这战后国际经济法律秩序的三大支柱也发生了巨大的变迁。这种经济领域及其法律制度的全球化大变革也带动着政治、社会、文化、环境、教育、卫生、人权等等其他领域的全球化,经济发展和资源开发所导致的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紧张即生态系统的失衡,以及这种天人矛盾所引起的南北矛盾的复杂化导致发展问题和可持续发展问题成为全球经济及其法律体制所必须面对和处理的重大问题,国际经济法律制度越来越走向复杂、多样,同时也孕育了变革的契机和因素。

语境变迁促动了国际经济法学术话语的转型。全球化既促成了传统的一般人文社会学科开始越来越自觉的把经济全球化和可持续发展问题纳入自己的理论视域,也促使国际经济法学术开始思考人类社会制度和秩序的一般秩序原理,以及人文社会学科、理论和学术的理论资源。在这种背景下,国际经济法学术终于开始逐渐走出传统的,初级的议题和论争,例如,国际经济法是否存在?国际经济法是否有效?国际经济法如何定义?等等。如今,国际经济法学术已经开始超越了这种初期的国际经济法理论与实践的门类定位和定义之争,广泛深入

到国际经济法的更加深层次的理论基础和更加专门性的具体问题的思考和研究。国际经济法学术也越来越具有法理自觉和理论意识,甚至越来越回归到一般人文社会科学学术,开始努力尝试走出传统上没有理论和不成体系的状况。这种国际经济法学术的话语转型可以概括为“从概念之争到理论之争”。

二、法理思考——国际经济法学术的视角多元和复杂进路

自从20世纪80年代末期至今的十几年来,国际经济法学术开始呈现出前所未有的理论研究热潮和学术争鸣现象。英国国际经济法学者夸尔希(Asif。Querish)在其1999年出版的《国际经济法》之中首先意识到并强调了国际经济法学术的语境变迁及其多元进路。夸尔希指出,“可以从多种多样的角度来洞察国际经济秩序:法律的,经济的,政治的,情境的,哲学的(例如分配正义),目标导向的(例如比较优势模型),国家中心论的,个人的(例如人权),机构的,南/北的,可持续发展的,新国际经济秩序的,女性主义的,文化的,或者历史的。有一点是非常清楚的:国际经济秩序不可能仅仅从一个单一视角来理解,同样清楚的是,它需要从每个单独视角来更好的理解。”[①]随后,夸尔希教授推动了2001年5月4日曼彻斯特大学国际经济法多元视角的研讨会,并主编了《国际经济法诸视角》的研讨会文集,旨在荟萃国际经济法诸多视角各自的优点和旨趣,这些视角包括法律分析的综合视角、治理全球化的机构视角、国际机构冲突与协调视角、民族国家及其国民身份的视角、争端解决的发展中国家视角、多边贸易谈判的发展中国家视角、区域经济一体化视角、人权视角、女性主义视角、新葛兰西政治经济学视角、弗兰克国际法正义论视角、伊斯兰文明视角、可持续发展视角、经济分析视角、历史分析视角等等,被划分为9大类16种视角。[②]不过,正如夸尔希所指出的,这些视角并没有穷尽国际经济法的所有视角,它们只是提供了一种观察国际经济法的模糊的大纲,而且,即使这些视角本身也并没有深入展开而仅仅是考察的起点。[③]除了以上这些视角之外,国际经济法的法理视角还广泛包括民主视角、视角、科学视角、视角、非政府组织视角、规制竞争视角、机制冲突视角、公共健康视角、经济制裁视角、域外管辖视角、国际伦理视角以及其他各种不断涌现的理论视角,等等。

在各种视角之中,Thompson阐释了治理全球化的机构视角,认为所谓全球化和国家自治空间的消失是夸大其辞的,国际体系的治理机制不应该被塑造成一个单一的全球治理机构,也不应该像全球激进抗议者所主张的那样被激进的加以彻底摧毁,欧美日三边治理机制的作用也不必被过分夸大,民族国家、国家治理及其适当的国际协调仍然是最重要治理机制,同时,也可以考虑各种可能的区域一体化治理机制甚至可以考虑适当的各种私人市场治理机制和公民社会治理机制。Kwakwa指出,国际经济组织的不断扩展出现了职能、权限和管辖的冲突与重叠的现象和问题,认为需要保持既有国际组织的多样性,发挥不同国际组织各自的专业化和分工的比较优势,加强不同国际组织之间的有效协调,加强不同国际组织的程序和过程方面的有效治理,并且需要创建世界经济安全理事会作为全球经济治理的总体战略协调。Carty强调“国民”(TheNational)应该是国际经济法的元概念,他认为当代国际经济法的意识形态基础在于自由主义的方法论个人主义和消费主义的拜物教,政治与市场的简单二元划分及其隐含的政府消极不干预的意识形态在现实实践中遇到了政治合法性的危机,在认识论上则存在着巨大的困境,“国民”概念提供了一种相对更好(尽管其力量很微弱)避免消费主义的方法,这种方法无法在北方国家主导的国际经济秩序之内实施,只能在国家或区域机构的层面实施,然后,在此基础上,立足“国民”概念而在国际经济法的全球联邦框架之中适当界定“国际”的概念地位,进而,达致必要的全球政治均衡。Sornarajah认为,新自由主义意识形态支配了当代国际经济法争端解决机制,为此,发展中国家需要采取各种可能的战略来质疑目前的国际经济争端解决机制,例如在有合理理由的情况下诉诸国家豁免原则和国家行为学说,在涉及环境、腐败、文化保护和世界遗产保护等全球公益问题的情况下,要考虑地方共同体乃至国际共同体的政策和价值,最好由国际法院来解决这样的案件,贸易和投资国际争端解决机构只能用来解决比较单纯的贸易和投资争端。Page认为,发展中国家应该积极参加多边贸易谈判,这样可以维护自己的利益,发展中国家在谈判之中可以结成新型的灵活利益联盟,多边贸易谈判的程序尤其是僵化的非正式程序缺乏合法性,应该作出调整,以便更多的更灵活的考虑发展中国家的参与。Pomfret考察多边贸易体制下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几次浪潮,分析了区域一体化对于多边贸易体系的影响,认为目前的第三次区域一体化浪潮本身对多边贸易体制没有大的负面冲击,却又一定的积极效果,而且,多边贸易体制的发展仍然是处于领先地位的。Addo认为,人是国际经济法的价值所在和存在理由,经济活动的目的在于人的自由、尊严和福利,国际经济法中的国家应该遵守它们签署的国际人权条约义务,非国家行为者的活动同样影响到人权,争端解决机制如果限制利害相关的国家提讼也不利于保障人权,因此,必须把人权与国际经济法相互结合起来,必须认识到,所有国际法的基础都在于人,国际经济法必须兼容人权价值,必须具有人性化的面孔。

Childs与Beveridge则强调国际经济法具有性别属性,在全球化和国际经济一体化过程之中,妇女的地位、价值、利益和声音在很大程度上是“缺席的”,更是“被排除的”,必须反思国际经济法的机构、规则和过程中的这些问题。Wilkinson将葛兰西的理论和概念分析工具运用到国际关系和国际经济法领域,指出,国际经济法最好被理解为一种跨国统治精英和全球资本主义借以行使霸权的媒介,为此,在当代全球化语境之中,应该在新的霸权秩序尚未形成之前,寻求各种替代的可能性。Rehman阐释了伊斯兰宗教法律传统对于当代法律文明和国际经济法的贡献,指出了当代伊斯兰国家面临的追求政治独立和经济繁荣的挑战以及走向伊斯兰国家区域一体化的前景。Subedi阐释了国际经济法的可持续发展视角,分析了国际经济法与环境法、人权法中的可持续发展原则的历史与实践,认为可持续发展原则整合了国际经济法与国际环境法,有助于实现更高的国际共同体目标。Cass把规范经济学的效率分析、实证经济学的效果分析、博弈论合公共选择理论运用于国际经济法,对国际经济法进行了经济分析,认为各种经济分析工具有助于我们丰富对于国际经济法的理解、解释乃至预测。Botchway从历史视角分析了国际经济法的理论与实践的演进和发展,认为历史分析有助于我们对于国际经济法律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把握。Cryer运用弗兰克的国际法正义论分析了国际经济法中的合法性和正义话语问题,尤其强调了分配正义和程序正义以及罗尔斯正义论的“最大最小”原则在国际经济法中的运用。[④]

三、管中窥豹——国际经济法学术的视角选择与学术采撷

在国际经济法的多元法理视角之中,我们选取三种基本视角加以概括介绍和初步分析。

(一)杰克逊实用主义政策视角、宪法理论与制度分析

杰克逊教授的国际经济法研究视角和理论风格都颇为独特,可以说是一种实用主义的宪法、政策和制度分析视角。

杰克逊的国际经济法研究特别强调国际经济法的规则导向、政策考量和便利功能。首先,杰克逊对于国际经济法的界定体现出了典型的实用主义风格。杰克逊一方面认为国际经济法是一个范围非常广阔的领域,既包括了跨国经济关系的“交易法”,又包括了跨国经济关系的“规制法”,还包括了跨国经济关系的“国际(公)法”。同时又强调避免把许多不同的主题堆在一起的“大杂烩”(smorgasbord)方式。杰克逊屏弃了传统的概念主义的法律分科模式,采用了实用主义的跨国法方法。其次,杰克逊对GATT/WTO研究在总体风格和具体内容上都体现出明显的实用主义和政策导向。正如DavidKennedy指出的,杰克逊教授的研究风格超越了传统上简单的公法与私法、经济与法律、法律与政治、外交与贸易、国际与国内的区分,尽管仍然可以看出经济更胜于法律、法律更胜于政治、私法更胜于公法、国际更胜于国内,但比之于传统上国际公法学者而言,杰克逊对于这些问题的处理更加自如,能够信手拈来的把各种理论、材料和历史融合在一起。杰克逊没有抽象的探讨国际法的存在、性质和效力问题以及市场经济和自由贸易理论的哲理问题,而是把国际法的存在和效力、自由贸易促进人类福利的好处以及国际法能够促进自由贸易直接作为一种事实、一种历史和一种背景。杰克逊强调世界贸易体制的“规则导向”,强调自由贸易和人类福利的世界主义和国际主义精神,但是,又并不急于倡导建立一种严格的、明确的、肯定的、刚性的国际公法秩序和机制,他对各种宏大的理论和计划一般都持有一种实用主义的经验主义的怀疑。杰克逊强调的是如何通过一种分散化的、多元性的互惠、交易、协调、界面、调适的机制和过程来说服各国决策者支持自由贸易及其法律规则。这是一种管理相互依赖的政策过程和治理技术。第三,关于GATT/WTO法,杰克逊不仅强调一般的规则导向和各种具体的规则和程序,更强调GATT/WTO乃至一般国际经济关系的基本体制(system)即宪法问题。杰克逊的国际经济法宪法视角既体现了一般的精神,即强调规则导向而非权力导向,强调通过国际规则和国际组织的“SIFT”过滤功能来筛选出各国的合法的国内政策目标,削减跨国自由的国内障碍特别是国内特殊利益集团和寻租活动对自由贸易的扭曲作用。但是,他却并不赞成过于理想主义的古典自由主义民主理论,他认为GATT/WTO法的“自动执行”或“直接效力”并不可行,因为这会违背国内民主代议制,会限制政府的灵活选择乃至轻微违反国际协定的空间,各国一般不会支持这种直接适用的制度安排。第五,关于问题。杰克逊的理论也明显体现出了实用主义政策导向的风格。杰克逊也否弃传统绝对主义的神话和鬼迷心窍的观念,甚至也赞成废弃这个词汇,不过,他还是认为可以保留这个词汇而重新理解其含义,认为问题的关键在于就特定事务的治理权力究竟应该配置在国家还是国际、民间还是政府这样一个权力资源的配置及其决策问题,在这里,就成为一种事务性的和技术性的制度安排及政策过程。[⑤]

(二)彼德斯曼的自由主义理想视角、理论和人权分析

彼德斯曼是德国人,著名的国际经济法学家,他开创了国际经济法的自由主义民主理论。

彼德斯曼结合国际经济法尤其是GATT/WTO法的理论与实践、历史与现实指出,个人是知识和价值的最终源泉,只有通过个人在国内市场以及跨国市场上自由行使财产权利,才能够实现国际范围的有效的专业化和社会分工,最终促进各国国民财富的持续增长和世界经济的长久繁荣,这就需要各国国内的民主法律规则。但是,在国际经济交往层面,各国历来都深受形形重商主义和贸易保护主义的思想和政策的影响,进而在对外(经济)事务领域公共权力不能受到有效制约的国家全权主义问题,结果,往往都是维护国内特定产业部门和特殊利益集团的利益,而损害了国民总体财富和利益。

为此,需要借助于国际法律规则机制予以帮助解决国内层面自由贸易和体制的失灵和失效问题。WBG、IMF尤其是GATT/WTO的国际组织和国际制度安排正是起到了限制和约束各国政府在经济事务尤其是对外经济事务领域的公共权力从而使之不被任意滥用的作用。彼德斯曼认为,WTO调整范围的不断扩展、法律规则的不断明确、监督机制尤其是争端解决机制的不断强化,表明国际经济法能够通过有效的机制来保障跨国私人财产权利和经济自由,能够有效约束各国的贸易保护主义权力滥用。但是,彼德斯曼也同时指出,通过国际组织和国际机制来约束各国公共权力滥用和保障跨国经济自由客观上存在许多局限,为此,需要把直接约束政府权力行为而间接保护私人权利利益的自由国际经济规则有效地转化为国内法上针对政府权力的私人权利,并通过国内法院诉讼机制直接予以保护。这样,就可以把个人的跨国财产权利和经济自由提升到一项基本人权的地位,可以通过国际法的直接效力原则抵制国内法层面上固有的贸易保护主义和特殊利益集团问题,减少国家间谈判和交易层面上的公共权力滥用现象,克服国际谈判过程之中的权力、利益和信息不对称问题尤其是生产商利益偏向的问题。

彼德斯曼指出,在全球化与复合相互依赖语境中,国际组织的数量扩展和职能扩张在民主的授权、权力和责任链条上拉得过长,确实引起了国际机制的合法性危机问题。为此,

国际组织本身必须同样遵循和良治的一般原则。同时,这种危机也表现为经济领域与社会、文化、环境、健康等等其他领域之间的紧张关系问题。为此,需要加强各国国内立法的民主,或者可以设立一个多边议会监督机制参与国际贸易谈判过程,需要加强非政府组织的参与和国际经济立法过程的公开和透明,需要各国和国际组织在决策和行为之中遵守或尊重国际人权义务,尤其是需要在国际争端解决过程之中比较灵活的解释国际经济条约,从而,真正实现财产权利、经济自由——公民权利、政治权利——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之间的不可分割和相互促进,需要特别考虑发展中国家的发展问题尤其是有效参与国际经济法的立法、实施和争端解决过程及发展援助和能力建设问题。但是,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最终仍然要立足于国内的民主机制。

彼德斯曼运用古典的自由主义的启蒙思想、个人主义的方法论、秩序自由主义的构成原则与调节原则、民主与经济学乃至国际、政府规制与公共选择理论等等这些古典的、个人主义的、自由主义的理论进路及其当展,阐释了国际经济法的自由主义理论。论述了从国内民主秩序到国际自发经济秩序,从对外事务失灵到需要自由国际经济规则,从各国分散实施失灵到国际组织实施机制,从国际法律机制的困境到国内秩序的回归的国际经济自由秩序原理。[⑥]

(三)夸尔希的综合折衷视角、全球视野和复杂进路

夸尔希是著名的英国国际经济法学者,他特别具有国际经济法的学术自觉和理论意识,提出了追求、理解和从事国际经济法研究和实践的独特的多元综合折衷视角(aproactiveeclecticapproach),这种方法或者视角能激活现有的研究,使其深化或提高其水平。

夸尔希认为,国际经济法的视角可以指称某种追求的理念、观察的角度或者努力的方法,无论如何理解,“视角”必须具有规范品格和分析意义。国际经济法是一个内容纷繁复杂、图景极其广阔且论述多种多样的法律领域,因此,需要采取一种全球的、开放的、复杂的、折衷的过程和进路来追求、理解和从事国际经济法,而不适合追求一种单一的、独特的、清晰的特定或唯一视角。这是因为,对于国际经济法来说,各种视角与其说是帮助人们理解和解释国际经济法的照明灯(illuminators),还不如说是经常成为教条主义的蒙眼罩(blinkers)。

夸尔希认为,利益驱动了不同的视角。为了理解国际经济法及其法理视角,必须思考国际经济关系之中存在的不同利益及其承载主体。国家、国际经济组织、非政府组织和个人分别具有不同的身份、利益和要求,它们分别具有各种经济的或非经济的利益,例如出口利益、生产利益、发展利益、环境保护、人权保障、公共健康,等等。为此,需要寻找各种方法、途径、进路来识别、认定和澄清各种利益。这可能包括从各国国内的善治和民主过程以及国际组织的法律过程来分析和思考。这样,不同的利益及其识别过程就提供了国际经济法的不同法理视角。法律在国际经济法中的地位可以包括便利基本宪法框架的确立、促成立法的变化和提供行动守则以及通过争端解决机制解决冲突。在国际经济法的不同领域,法律的地位和作用也是存在差异的。尤其值得指出的是,由于国家、法律、制度(包括国际经济法制度)本身存在的差异,由于国际经济法之中公正话语的差异,导致了国际经济法的法律分析本身存在各种不同视角,通过采取一种综合折衷的灵活视角,可以包容和审视各种法律视角,可以更好的理解国际经济秩序和从事国际经济事务。例如,有的强调国家管辖权,有的强调跨国私人经济人权,有的强调实证主义法学,有的强调自然法,有的将国际经济法仅仅理解为一套规则,有的则将国际经济法理解为一种过程。有的强调国际经济法就是经济领域的国际公法,有的则强调国际经济法几乎无所不包,有的认为国际经济法是国际公法的一个分支,但有的则认为国际经济法与国际公法是具有不同理论假定因而是不同并且可能相互冲突的两个领域。这些都体现了国际经济法的不同视角。国际经济法领域的公正话语(fairnessdiscourse)也体现出法律视角的差异。这里的正义既包括实体维度即分配正义,也包括程序维度即正当程序,这意味着,国际经济领域的成本——收益分配及其影响的配置标准必须是公正的,而且,实施和执行这种配置标准的形式过程也必须是公正的。正义话语的法理分析要求具有一种共同体感,在国际经济法领域,国家、国际组织、区域组织、个人和非政府组织都是我们这个共同追求经济发展的相互依赖的共同体的参加者。正义话语也要求区分集中总和意义上国家间公正,也要考察分散个体意义上的国家内部以及代语境之中个人之间的公正。国际经济法公正话语的核心在于遵循罗尔斯正义论中的“最大最小”原则(“maximin”principle),即只有当处于分配水平最底部的每个其他国家都得到适当的或者不只是适当的利益和好处之时,不平等才可以说是正当的。就国际经济法和国际经济争端解决机制而言,夸尔希认为,国际法院具有一种独特的、根本的、起决定性作用的和首要的宪法性的地位。这种地位既保障了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和程序,又包容和便利了国际经济法的多元视角即不同的理论和实践方法。

夸尔希认为,国际经济法的多元综合视角与其说提供了一个清晰的视角,不如说是体现了一种从事(engaging)国际经济法研究和实践的方法论,这种方法论本质上是开放的、包容的和分析性的,因为,这种多元综合视角更多的集中于如何从事国际经济法而非集中于国际经济法的实体内容应该是什么,这保证了国际经济关系中的国际话语不走向某种极端的主张。国际经济法的多元综合视角首先有助于识别和澄清国际经济法各种可能的视角渊源,包括各种经济或非经济的利益以及表达这种利益的各种人格者;它提供了国际经济法发展的各种可能方向和各种理解向度;它既考察了国际经济法的各种利益驱动,同时也分析了各种理论和哲学基础;它提供了一种能够最大程度上包容和汇合各种国内和国际经济“意识”(consciousness)的必要过程和思路;它也提供了从各种视角来分析国际经济法的公平与效率问题的思路。总之,国际经济法的多元综合视角作为一种从事国际经济法的方法论,在严格的方法论意义上,必须是明晰的和深入的,在实体内容层面,则必须是一种既能够反映人类状况,又能够以一种公正和有效率的方式来实施的包容性的进路。

四、中国学术——国际经济法学术的中国视角和中国问题

中国学界曾经长期争论国际经济法的概念、对象、范围和体系及其与国际公法、国际私法乃至国际商法之间的边界关系问题,无论是教材、专著还是论文往往都用大量的篇幅来介绍国际经济法的定义之争问题。[⑦]这既与国际经济法作为一个新兴领域的自身定位存在模糊之处有关,与国外学界对于国际经济法的主题、内容和范围的争论有关,也与国际经济法律实践之中所需解决的各种不同但紧密相连的法律问题有关。此外,这还与中国国际经济法学发展自身的两个重要因素密不可分。这里首先涉及到中国法律教育和研究中国际经济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公法学乃至国际商法学相互之间的学术论争和资源配置有关。[⑧]同时,中国之所以对于国际经济法的定义问题存在长期论争且迄今尚未取得基本共识,也与中国法学尤其是法学基础理论(理论法学、法理学)受到苏联法学的深刻影响有关,法律部门的概念、划分及其标准是从苏联学界学习过来的,法律部门这个概念是一个非常重要也非常有价值的分析工具,但是,中国学界(以及苏联学界)对于法律部门的论争本身却存在一些未能很好解决的问题,尤其是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不符合基本的形式逻辑要求。这与其他西方学界形成了明显的对比,西方学界探讨国际经济法的范围问题但却并不争论国际经济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及其独占调整对象的问题。[⑨]

中国国际经济法学术目前需要深化,进而超越国际经济法的定义问题和概念之争,走向多元视角和理论之争。晚近,中国国际经济法学界也已经开始关注全球化与国际经济法的秩序变迁及其对于国际经济法学术的影响,开始自觉关注国际经济法的多元视角和理论发展,[⑩]开始调动各种理论资源尤其是国际关系理论资源和分析工具,[11]进而拓展国际经济法问题视域,加强国际经济法学术交流[12]。在经济全球化、国际经济法大发展和国际经济法学术多元视角的语境之中,中国学界应该加强译介和研究当代西方国际经济法学术热点和学术前沿,发现和思考国际经济法的中国问题,开启当代中国国际经济法学术成长和学术繁荣之路,进而,为中国也为世界作出既具中国问题意识又有全球视野的学术贡献。

可以预期,随着国际经济法的不断发展和国际经济法学的不断成熟,国际经济法的观察视角必然越来越多,而且,每一种观察视角也必将走向纵深和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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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See,AsifH.Qureshi,InternationalEconomicLaw,London:Sweet&Maxwell,1999,pp.3-4.

[②]See,AsifH.Qureshi,ed.,PerspectivesInInternationalEconomicLaw,TheHague:KluwerLawInternational,2002.

[③]Ibid.p.vii.

[④]这些视角的综述均依据夸尔希编著的论文集。See,AsifH.Qureshi,ed.,PerspectivesInInternationalEconomicLaw,TheHague:KluwerLawInternational,2002.

[⑤]关于杰克逊的国际经济法视角的分析,主要参见:JohnH.Jackson,GlobalEconomicsAndInternationalEconomicLaw,JournalofInternationalEconomicLaw,Issue1,Vol.1,1998;JohnH.Jackson,TheWorldTradeOrganization:ConstitutionandJurisprudence,London:RoyalInstituteofInternationalAffairs,1998;JohnH.Jackson,TheWorldTradingSystem:LawandPolicyofInternationalEconomicRelations.2ded.Cambridge:MITPress,1997;Jackson,JohnH.,TheGreat1994SovereigntyDebate:UnitedStatesAcceptanceandImplementationoftheUruguayRoundResults,ColumbiaJournalofTransnationalLaw,Issue1-2,Vol.36,1997;DavidKennedy,TheInternationalStyleinPostwarLawandPolicy:JohnJacksonandTheFieldofInternationalEconomicLaw,Am.U.J.Int’lL.&Pol’y,Issue2,Vol.10,1995.

[⑥]关于彼德斯曼国际经济法视角的分析,主要参见:Ernst-UlrichPetersmann,ConstitutionalFunctionsandConstitutionalProblemsofInternationalEconomicLaw,UniversityPressFribourgSwitzerland,1991;Ernst-UlrichPetersmann,TheWTOConstitutionandHumanRights,JournalofInternationalEcomomicLaw,Issue1,Vol.3,2000;Ernst-UlrichPetersmann,TheoriesofJustice,HumanRights,andtheConstitutionofInternationalMarkets,LoyolaofLosAngelesLawReview,Issue2,Vol.37,2003;王彦志:《国际经济法的进路》,《当代法学》2004年第4期。

[⑦]其中关于国际经济法性质、范围及其与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商法之间关系的比较集中的讨论至少有3次,参见王铁崖、陈体强主编:《中国国际法年刊》(1983),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1983年版,第359-397页;王铁崖主编:《中国国际法年刊》(1996),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409-439页;沈四宝主编:《国际商法论丛》,第6卷,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580-587页。值得指出的是,晚近中国学者对于国际经济法概念及其定位已经开始了深入反思,并且提出了比较合理的解释方式和解决方法,参见左海聪:《国际经济法的理论与实践》,武汉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18页;徐崇利:《走出误区的“第三条道路”:“跨国经济法”范式》,《政法论坛(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05年第4期。

[⑧]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的成立(2005年7月6日)过程也体现出中国对于国际经济法的定位以及对于国际经济法与国际商法之间关系的学术认知视角的矛盾和学术治理体制的问题。

[⑨]这种强调或者争论法律部门的独特对象和独立地位的现象不独存在于中国国际经济法学界,也存在于中国其他所有部门法学界,不过,在中国国际法学界这种争论更加突出而且迄今未能有效解决,这种现象似乎也可以说是中国法学包括中国国际经济法学的苏联传统和中国特色。

篇2

一.信息经济学的基本要点

1.信息与激励。信息经济学是近年来最重要和充满活力的经济研究领域,它研究决策者拥有不同信息的状况。信息的非对称性在很多领域存在,所谓非对称信息是指某些参与人拥有而另一些参与人不拥有的信息。例如:银行不可能了解借贷者未来收入的全部信息,拍卖人并不知道潜在客户所愿支付的全部信息,政府在不太了解个人和企业纳税能力时必须制定税收政策等,这类现象称为外生信息不对称。公司的所有者并不全部了解经营者资产营运信息,行政管理者也不了解下属是否在认真扎实地履行职责等,这类现象称为内生信息不对称。不完全、非对称分布的信息会带来很严重的后果,尤其当信息优势经常被有策略的利用起来,因此,信息经济学研究集中在如何才能制定出能处理非对称信息下不同激励和控制问题的契约和制度。在外生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决策者通过设计一个激励合同或契约,以获得真实、有用的信息,诱导他人“讲真话”;在内生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决策者通过设计一个激励机制,以诱使另一方当事人采取正确的行为,形成“不偷懒”。这使我们能更好的理解保险市场、信用市场、拍卖、公司内部组织、工资结构、税收系统、社会保障、竞争条件、政治制度等等问题。信息经济学研究信息与激励的一个基本结论是,任何一种制度安排或政策,只有满足个人的“激励相容约束”才是可行的。威廉·维克里(WillianVickrey)的研究关注不同类型的拍卖者的特性以及他们如何被最优设计以创造经济效率。他的努力为一个充满活力的研究领域奠定了基础,并且这一领域已经扩展到实用范畴,如:财政部发售公债等。20世纪40年代后期,维克里设计了一个模型表明能通过设计所得税获取效率与公平的平衡。25年后,詹姆斯·米尔利斯(JamesMirrlees)找到了能更彻底地解决最优所得税问题的办法。米尔利斯很快认识到他的方法能被应用到很多其它的类似问题。这已经成为现代关于复杂信息和激励问题分析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米尔利斯的方法在不能观测到其他人行为的情况下尤为有价值,即所谓的道德风险。要回避由于非对称信息所产生的道德风险,关键是要设计一些最优的契约或机制。

2.所得税。很久以来,哲学家、经济学家和政治学家一直在研究所得税原理,不同的公平原理决定了税收结构。在20世纪40年代中期,维克里分析中强调累进税率安排将会影响个人努力工作的积极性,因此他重新定义这个问题时注意到了以下两个方面:激励问题——每个个人在选择工作努力程度时会考虑税收安排,非对称信息——实际上个人的生产力对政府来说是未知的,他定义了解决的总原则,但并未成功地掌握其精确因素。直到25年后,这个问题才被米尔利斯重新考虑,他通过建立一个范例(样本),来分析具有广效性的以非对称信息为主要组成部分的经济纠纷,解决了这一问题。米尔利斯定义了一个严格的条件(单一交叉点),大大简化了问题,使问题有可能解决。他的分析中含有揭示原则——一个普遍原则的萌芽思想。根据这一原理,在非对称信息条件下的激励问题能从相对有限的分配机制集合中找到解决方法,这种分配机制能导致个人在不与自身利益冲突的情况下暴露出真实的私人信息。通过这一机制,制定最佳条约以及对激励问题的其它解决办法变得容易多了。

3.道德风险。在经济活动中,往往存在着这样的现象,即某些人在最大限度地增进自身利益时,往往作出不利于他人的行动。这就是所谓的道德风险。如保险业存在显著的问题是被保物品的损坏不仅仅依赖于天气、偷盗这些外部因素,而且依赖于投保人对被保物品的管理,这一点使保险公司付出了昂贵代价。健康和残疾保险等社会保障体系中也出现类似问题。保险项目会加大风险承担并影响到个人管理被保物品的办法。在分析这些所谓的道德风险问题时面临的主要困难与维克里强调,米尔利斯解决的所得税问题很类似。20世纪70年代中期,通过简化问题定义,米尔利斯为日益有力的分析铺平了道路。他注意到人的行为间接暗示了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结果可能性的选择。因此,最佳补偿协议的条件提供了人选择可能性信息及保险保护必须被限制在一定范围以提供商合适的激励因素。在设计激励方案时,委托人必须考虑激励人的成本与委托人利益的一致性。人对处罚的敏感度越高,人对结果选择的信息量越大,成本越低。合约中规定,人承担不受欢迎结果的部分成本或者获取令人满意结果中的部分利润。投保人像保管未保险物品一样保管被保险物品,执行者像管理自己的公司一样管理公司。

4.拍卖。拍卖的基本功能有两个:一是提示信息,一是减少成本。非对称性也是拍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拍卖时,潜在的购买者对出售的财产或权力了解不多。1961年、1962年维克里在两篇论文中分析了不同类型拍卖的特点。维克里根据治理交易的制度规则,把拍卖分成四种类型:英式拍卖、荷兰式拍卖、第一价格拍卖和第二价格拍卖(即次高价拍卖)。他着重研究了现在被称为维克里拍卖的次高价拍卖。在这种拍卖中,物品根据封闭价被拍卖。出价最高者以次高价购买拍卖品。这是一种能引出个人真实意愿的机制实例。如果出价比自己所愿支付的更高价格,一个人需冒其他人也同样行为的风险,则不得不亏本购买拍卖品。相反,如果一个人出比自己愿意支付的低的价格,他冒着也许其他人能比他自己所愿意支付的更低价格购得拍卖品。因此,在此类型拍卖中,真实报价对个人最为有利。这种拍卖具有更高的社会效率。维克里的分析不仅仅对拍卖理论有着重要意义,并且为设计能提供社会激励的资源分配机制带来了深入的洞察力。詹姆斯·米尔利斯和威廉·维克里共同荣获了1996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奖励他们在非对称信息条件下的激励理论领域作出的重要贡献。下面分别介绍他们的主要理论贡献。

二.经济中的非对称信息以及相关问题

在劳动力市场中,雇主和雇员的信息是非对称的。雇主无法了解雇员能力的信息,只能根据雇员的社会平均能力制订工资标准,导致雇员的“逆向选择”,直接造成高能力的雇员离职,公司多为低素质雇员,给公司造成一定损失,不能实现资源配置的帕累托效率,甚至会造成“低素质员工驱逐高素质员工”的现象。为了改变这种状况,公司必须选择某些易于辨别的信息。目前,教育水平作为显示能力的主要信息之一,即不同能力的个人接受教育的成本不同,高素质人才通过选择接受教育把自己与低素质人才区分开,但教育成本与能力具有非相关性,低素质的人才可以模仿高素质人才选择相同的教育水平,从而使教育水平信息失真,导致“逆向选择”。信息甄别成为解决“逆向选择”的关键。这方面的研究和理论在模型上虽有重大进展,但它的实证性有待继续测定。非对称信息在产品市场中的表现与劳动力市场有相似之处,只不过是卖方更清楚成本、质量、价格等内在属性,但不清楚买方愿意支付的价格、需求、市场的定位等;而买主正好与之相反。存在的隐患也主要是“逆向选择”,问题的关键是信息传递。改善这种状况的途径,彭斯认为,如果较高质量的卖主能够寻找到某种途径向买主传递自身产品质量的信息,而为此付出的成本要比低质量产品的卖主低,使劣质产品卖主的模仿成本太大而不具有模仿的动机。总之,无论信息质量的优劣,只要高质量产品卖主的信息边际成本小于低质量产品卖主的信息边际成本,就可实现资源配置的帕累托改进。目前产品的广告宣传、商品的退赔、维修等保证,都是信息传递的简单运用。

80年代西方学者把信息非对称理论运用到金融市场,极大地丰富了金融中介理论和货币政策的传递机制,但同时也带来了严重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由于信息的非对称状态,就鼓励了信贷资金向低信用企业流动,抑制信贷资金向高信用企业的流动,即信用质量越差的企业,越可能取得信贷资金。这种不合理的资金分配机制对金融市场的资源配置效率具有极不利的影响。在完成交易之后,又引来了严重的“道德风险”,即放款人的利益受到侵害或损失,具体表现形式为:违背借款协议,改变资金用途,私自用于投机易或高风险项目;隐瞒投资收益,逃避偿付义务;对资金的使用效益漠不关心,不负责任,致使借入资金发生损失。为什么金融市场中信息非对称的表现与普通商品、劳动力市场有重大差别呢?因为金融市场具有不同于其他市场的重要特征。一般市场的交易是钱物交易,钱物两清后,交易双方基本上没有后续权利和义务;而金融市场的交易大都是放款人放出资金后并不能马上从借款人手中得到任何等价物质,他所得到的只是在未来某个日期偿还本息的承诺。由于信息的非对称,不同的借款人,甚至同一借款人在不同条件下作出承诺的可靠性,都不可能一样,致使出现了严重的“道德风险”。如何解决这个问题,西方著名学者罗斯进行了大量开创性研究,他直切问题的核心,即企业的金融结构与市场价值的关系,这就是响誉世界的MM定理。他主张只根据企业负债比来测定企业的市场价值,他的分析方法虽没有全新的结论,但他的方法是崭新的,给人一种全新的境界。为了进一步规范金融市场,笔者主张在罗斯分析的基础上,应完善以下机制:加强对证券持有人的约束;健全防止管理人员向外输出错误信息的内在机制;严惩证券持有人贿赂管理人员,输出错误信息,使自己谋利的非法行为;加快防止故意制造“道德风险”的立法工作。上述机制的完善和规范,都需要不断地探索和实践。

信息非对称理论在证券市场运用中所引发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表现则更为严重。从某种意义上讲,在证券市场上没有办法解决“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因为要减少“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基本条件是改善信息的非对称状态,要改善信息的非对称状态,必须花费一定的信息成本进行调查、分析和监督,然而证券市场的高度分散性,“搭便车”行为普遍存在,抑制了信息投资。目前,我国证券市场机构大户操纵市场,银行违规资金入市,证券机构违规透支,新闻媒介推波助澜,误导误信股民跟风等,都是信息传递机制不畅,功能存在障碍的具体表现。西方学者普遍认为,在证券市场的信息传递模型中,除非有严格的约束条件,否则不存在唯一均衡。只有提高企业自己的信息成本,才能实现有效的分离均衡,才能使信用差的企业放弃模仿信誉好的企业的动机,但均衡的唯一性仍是一个有待继续解决的问题。结合我国的证券市场,其核心是保证信息传递畅通、充分、准确,从而逐步趋于完全对称。具体措施是:实现国有股和法人股的上市流通,以利健全信息传递机制,改善市场结构,减少信息扭曲,提高信息质量,发挥信息显示器的正常功能。信息是一种特殊的商品,需求者实际上无权选择,一旦信息质量存在问题,信息使用者的利益将无法挽回。因此规范和完善上市公司信息传递机制,降低信息成本,规范会计职业是十分必要的。一方面要加强对注册会计师的管理,提高其风险度;另一方面加强行业自律,提高其约束自己的行为的能力。信息成本的存在使非对称信息的产生成溪必然。

另外一个热点问题是:中国国有企业由于经营不善,面临倒闭,在新的政策下,国企拍卖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如何使国有企业的拍卖更为有效是一个很值得研究的问题。拍卖前必须先清楚两点:一是被拍卖企业的经营现状;二是评估该企业的资产。拍卖理论的核心内容是弄清投标者对被拍卖企业的真实评价。这就需要投标者花一定的时间与精力去调查该企业的资产状况,同时,拍卖者也要尽力弄清投标者对企业的真实评价。在欧洲,许多拍卖者得到的价格都低于投标者对企业的真实评价,因为,常常有这样的集团,由于他们比别人更了解该企业,掌握了有关该企业的更充分的信息,从而压低了该企业的价格。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可以进行二级密封价格拍卖法,即通过投标者之间的竞争,由出价最高者以次高价格购买,从而激励投标者说真话。不过,拍卖者有时也会与投标者合谋,从而使拍卖失效,尤其是在拍卖公益企业时。故而,应采取一种更为公开的拍卖方式,让更多的投标者竞争。比如,英国就把一些公共事业企业卖给法国(如水利系统)和美国(如电信系统)。中国不一定要采取这样的方式,但一定要使信息更为公开,拍卖更为公正,这样,才能使拍卖成功。在经济转轨时期,国有企业的所有者是由政府代表的全体人民,但在实际操作中,不同的企业隶属于不同的政府部门。因此在企业兼并时会常伴随有“一定的道德风险”问题。这一问题很有意义,其核心是产权问题。两个归属不同政府部门的企业兼并时,兼并合同会偏向哪一方或保持中立是很难给出清楚明确的解释的,因为两个政府部门有不同的利益目标。这与委托—理论略不同。委托—理论告诉我们,对于一个委托人、一个人的情形,委托人应该为人设计一种有效的激励机制,比如高工资,与工作绩效挂钩的奖金等使人更有效地工作。一般来说,为了控制风险,一个人不允许同时有两个委托人。在这种情况下,“兼并”是一种有效的激励机制。由于受到“兼并”的威胁,人即经理会更努力地经营企业,使企业的资产不断增殖。通常情况下,经理并不希望“兼并”发生,除非其经营状况相当糟。事实上,通过对兼并制度的分析及对兼并实例的考察,我们认为,“兼并”的作用与效果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么好。如前所言,分属两个政府部门的企业之间的“兼并”则有所不同。在这种情况下,至少存在两个委托人,其中一个委托人会控制兼并合同的签订,从而弱化另一个委托人的权力。

三.国有企业的激励问题分析

国有资产是通过层层的关系才到达企业的,而中国国企的委托关系具有无限循环的特性。在委托—链条上的当事人既是委托人又是人。从理论上讲,国有资产属于全民,工人阶级是全民的优秀代表,是初始委托人,委托政府作为国有资产的人,而政府又作为委托人委托经理来管理国有企业;经理是国企的人同时他又作为委托人,委托车间主任管理生产经营;车间主任是人同时又是委托人,委托工人进行生产。工人这时成为最低层次的人与最高层次委托人扣成一个环。因此,解决这种委托问题的关键就在于规避道德风险与逆向选择,即使委托人和人的利益趋于一致。也就是委托人要在全社会设计一套对人的激励相容约束机制的方案,使人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中必须维护委托人的长远利益。变“损人利己”为“双赢”是这套机制的核心所在。当对人付出的努力不能进行完全的检验,从而人有可能试图只付出少于他能够付出的努力时;当一个只根据行动而不兼顾结果支付报偿的契约建立时,潜在的道德风险立即产生。对委托人来说,人行动是不可预测的,委托人的问题是如何根据可观测到的信息(资产增值率、利润率、市场占有率、同行业企业家正常利润等)来奖惩人,以激励其选择对委托人最有利的行动。我们用A表示人所有可能选择的行动的集合,a∈A表示人的一个行动,可以是任何维度的决策变量如a=(a1、a2……),a1、a2表示人在数量和质量上的工作时间或代表固定资产投资和开发研究等。θ是外生变量称“自然状态”,a、θ决定一个可观测的结果π(a、θ),如产出。委托人的问题是设计一个激励合同S(π),根据观测的产出π对人进行奖惩。设人努力的负效用为C(a),委托人的期望效用函数为V=π(aθ)-S(π),人的期望效用函数为U=S(π)-C(a)。前面已经提到委托人和人的利益是冲突的,因此除非委托人能对人提供足够的激励,否则,人不会如委托人希望的那样努力工作。委托人的问题就是选择a和S(π)最大化,即上述自己期望效用函数。但这样做的时候面临着来自人的两个约束。第一个约束是参与约束即人接受合同得到的期望效用不能小于不接受合同得到的最大期望效用U(由其他市场机会决定),可以表示为S(π)-C(a)≥U。第二个约束是激励相容约束,在任何激励合同S(π)下,人总是选择使自己期望效用最大化的a,因此任何委托人期望的a都只能通过人的效用最大化行为实现。如果a是委托人希望的行动,a′∈A是人可以选择的任何行动,那么只有当人从选择a中得到的期望效用大于从选择a′中得到的期望效用,人才会选择a,激励相容约束的数学表述如下:s〔π(aθ)-C(a)〕≥S〔π(a′θ)-C(a′)〕a′∈A,这就是解决道德风险的基本简化模型。当然要得出最优解需经过一系列的数学变换,还要考虑a、θ的分布密度,这里从略。

下面讨论逆向选择模型。根据显示原理,我们只需要考虑能使人出于自身利益真实显示他所属类型的契约,并根据声称自己具有的属性来决定按契约支付报偿。a为人的内在属性(不是道德风险模型中委托人希望选择的行动),a′是人声称的属性,W为委托人为人设计的契约,U为人的效用,则防范逆向选择的模型为:U〔W(a),a〕≥〔W(a′)a〕aa′∈A上述激励相容约束机制模型从表面看,在企业利润的蛋糕上政府似乎分得了较少的份额,其实在这种机制的运作下的委托关系会创造循环的创新支力,会使企业利润的蛋糕越做越大,国家、政府会得到长期的不断增长的利润“蛋糕”。在以上的模型下需要对企业的分配制度进行改革。人的收入一定与企业的业绩挂钩与职工分配基金脱钩,体现出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的结合。尤其是智力要素价值要得到实现,得到蛋糕的份额与其努力程度成正比。同时,企业的激励相容约束机制也需要一个规范化的市场环境。环境对人的约束是刚性的、使他别无选择。市场的评价约束着人,公司的经营状况基本取决于经理的能力,公司一旦破产,经理的人力资本价值在市场上就一贬到零,甚至可能从此断送经理生涯。这种来自人力资本市场的约束是最硬的行为约束。而资本市场对人的约束是来自股东(委托人)的间接控制,使人不得不考虑委托人的利益和要求。企业激励相容约束机制的运作需要法律的保障,企业经理的任用要通过法律程序,另外上级主管部门对企业的督查要法制化。还要建立企业内部职工举报奖励制度,这样才能使国企委托——关系处于良性的循环之中,使这个环紧紧地围住国有资产,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四.结语

客观上讲,非对称信息的研究目的在于如何设计一种有效的经济机制,选择满足委托人、人参与约束和激励相容的约束激励合同以期最大化自己的期望效用函数,促使资源的帕累托最优。这方面研究理论和现实还有差距,但就约束、激励的某一方面研究和实践都取得了重大突破,可二者的相容仅表现为模型。特别是在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激励理论和实践呈现出日新月异,而约束的理论和实践则相对滞后,使激励机制发生扭曲,甚至有人认为监控就是惩罚。必须改变这种传统的思维定式,实现激励约束相容,二者不可偏颇。这方面我们有丰富的经验,又有深刻的教训。今天,我们正在构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框架,许多问题有待信息经济学去参与研究,如保险业、拍卖业、旧货市场、棘轮效应、国企改革、税收、财政、制度变迁以至产权等等。信息经济学是一门新型的经济学科,它适应信息社会的需要,体现知识经济的发展,最能实现帕累托最优。

参考文献:

1、乌家培.信息经济学.经济学动态,1997(8)

2、张维迎.博奕论与信息经济学.上海人民出版社,上海三联书店,1996.1.

篇3

始于十五世纪的欧洲殖民扩张改变了这种状况。无论对于殖民者还是对于殖民地人们来说,欧洲与世界上许多其它地区的贸易联系都同样重要。当然,这种关系是具有高度剥削性的。殖民地所遭受的重创在世界上多数地区留下了深深的伤疤。

尽管如此,从当代的视角来看,这仍不是真正的全球性经济。这里所讲的非全球性并不仅仅是指世界上某些地区尚未涉及。而是说,尽管大半个地球已牵涉其中,但不同的殖民体制之间存在显著差异,如法兰西帝国和大英帝国。例如,大英帝国鼓励英联邦与其自治领地之间进行自由贸易,但限制了大英帝国与外界的贸易。

随着这种殖民体制在二战期间及战后的崩溃。一种新的体系自布雷顿森林会议时开始创建起来,集中的体现是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关税贸易总协定(现已发展为世贸组织)的产生。欧洲殖民势力到二战结束时已变得十分虚弱,以致于无法阻止美利坚合众国的独立,也不得不撤销其殖民地和前殖民地跨帝国贸易的限制。

然而,这种新体制仍不是全球性经济。这并不是指世界被划分为两大完全分离的体系,即资本主义体系和社会主义体系。而是指这种新体制在本质上仍是国家间的。尽管国家间贸易受到极大鼓励,但所有那些包括在布雷顿森林体系内的国家仍幻想这种贸易存在于国家与国家之间,每个国家仍拥有其自身的国民经济。

由于许多人认为国际贸易的动荡导致了或至少加剧了三十年代的经济大萧条,于是他们创建了一些组织以减少经济萧条再度发生的可能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目的是为了帮助国家解决他们无力支付所需进口的暂时财政问题;关贸总协定则是为了不必要的贸易障碍能被逐渐取消提供一定空间;世界银行则致力于欧洲重建及新近独立的前殖民地的经济发展。

遗憾的是,战后十余年间这些组织中没有一个扮演过举足轻重的角色。欧洲重建更多地依赖于美国马歇尔计划而不是世界银行。发展中国家多依靠从前殖民势力那里得来的投资、贷款和拨款来发展,而不是国际金融机构。至于关税和贸易事务则是由各个国家根据自身利益而不是国际协议来决定的。

另一方面,世界银行开始采取了一些经证实从长远看确有重要意义的行动,根据其章程,世界银行不得干涉其所提供贷款的国家的内部事务。然而,它却开始和受其援助的国家政府一起制订经济计划,并在这些国家内建立一些可能由其直接拨款和资助的基本设施。世界银行的目标是通过针对高收益而还款有保障的工程,向政府或政府资助的机构贷款,以促进国民经济获得改善。

在这段时间中国家的发展多有赖于政府掌管的工程和政府控制的行业。大多数发展中国家选择一种混合型经济。许多发展中国家在进口行业中获益,同时寻求经济上的自给自足。当然,大多数国家确实提高了他们的人均收入,国际贸易有所发展,但进程缓慢。在大多数国家,贫穷状况并未得到显著改观。此外,很多贷款显然无法从贷款投资可能带来的收益中获得偿还。一方面是由于计划不够完善,更重要的是由于腐败和将贷款全挪用于军事目的。据世界银行统计,截至1970年,如果以同一利率持续贷款,以前贷款的偿还额会超出后续的新贷款额,因此会导致发展中国家的资金外流。影响经济发展的进程。针对这种情况,由罗伯特•M领导下的世界银行采取了措施加强其借贷业务。

然而实际危机的严重性超乎预料。这是由于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是石油输入国,而石油输出国际组织(OPEC)大幅度提高石油价格。因此,他们的进口成本也明显增加,加剧了这些国家存在的问题。另一方面,石油富产国的新财富又流入热衷于发放贷款的欧美银行。猛然间由商业银行提供给发展中国家的贷款超过了政府贷款和国际银行的贷款。这样,由于商业银行关注的仅仅是如何获取更多的利润,而不是这些贷款国家的发展,于是对各国经济的密切监控便大大减少。

二、经济全球化的起源

本世纪后期,石油价格再度抬高,美国大幅提升利率,使得这一时期的借贷突然变得困难。商业银行意识到他们的贷款并不如他们所想的那么安全,于是停止借贷业务。由于贷款偿还曾依赖于新贷款,这导致了一场危机。危机的焦点是墨西哥威胁拒绝偿还贷款。在这一时刻世界货币基金组织以在其创建中未展现的方式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方面,它给贷款者施压以使其对贷款的支付做出承诺,另一方面,在强迫墨西哥政府改变政策以确保贷款偿还能力情况下增加对其借贷。这些由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倡导的作为援助条件的变革被称作结构调整政策(SAPs)。

这些对墨西哥的要求使得全球性经济代替了国际经济。规范这些变革的政策体现了由美国财政部发起,经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P)和世界银行一致通过的“华盛顿意见”。这个意见的内容是从此应当由跨国集团(TNCS)的投资替代政府的和政府间组织的拨款来引导发展。这种变化的出现是以发展中国家自身能吸引潜在投资者为前提,这需要大范围地改变一度占主导地位的国家经济,需要废除那些要求商业机构集体所有的法律以及任何推崇地区贸易的法律,这就必然要求实现商业机构的私有化,以使这些机构在平等的基础上与其他竞争者竞争。所以,关税和其它贸易障碍必须被废除或者至少被大大削减。

显然,进口行业无法在这种新体制下生存。新的口号是出口引导型的发展。每个国家出口本国高效生产的产品。在许多非工业化国家里,这种作法使自然资源,特别是林业资源得到了迅速开发。

低工资报酬和不怎么受政府规定的限制通常是对跨国集团投资的主要刺激。竞相吸引所需投资的各国政府面临降低本已很低的工资报酬同时又要尽可能保护工人免遭剥削和环境不受污染的压力。尽管低报酬和很少受政府限制是吸引投资者的主要方面,但仅靠着两点不能保证投资的安全。还必须要有稳定的政府、公共秩序和一定教育水平。此外,交通和通讯的基本设施也是必需的。总之,投资倾向集中于世界的几个地区而不是均匀分布。种种这些因素已使得中国的一些地区特别是南部沿海地区,在争取投资努力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功。

由墨西哥开始的结构调整现在已在世界上大多数工业化程度较低的国家中实行,它的影响是要打破商品与服务在国家间自由流动的障碍。或许,最重要的是世界金融结合。金钱在瞬间由一个国家流入另一个国家。有时是买卖货币的行为,有时是股票和债券。更多的钱是用于这些金钱的转移而不是用于对生产设备的投资或是对物品和服务的实际消费。

结构调整的一个目的是使国家有能力偿还债务,而在这方面,仅取得了部分的成效。虽然主要的拒付债务行为,如来自墨西哥的威胁,已被避免了。但是,负债的总体水平仍在继续上升。在许多国家,偿还负担严重限制丁发展,在一些最贫穷的国家中,这一问题十分严重,以致于现在普遍一致的认为必须作出一些让步措施。

但是,结构调整政策已证实是实现华盛顿意见基本目标——实现单一世界市场的趋势的极为有效的方法。关贸总协定作出了一系列协议强烈支持实现单一世界市场这一趋势,尤其在乌拉圭回合谈判的最终努力中。现在这项工作已被WTO取代。在世界某些地区,地区性协议的影响更为深远。对此欧共体最为典型。但是北美自由贸易协议也在消除国界的趋势中表现得比关贸总协定更为明显。经协议的美洲自由贸易区在这方面走得更远。现在,国家界限是资本、商品及服务流通的次要障碍。它仅在劳务流通方面表现出明显的限制作用。

如前所述,全球化进程与私有化进程相伴而生。理想境界是跨国集团自由的在任何国家购买和经商。还适用于,例如在过去是典型公共所有或至少是公共管理的公用事业和交通系统。现在的目标是私有公司间的竞争代替政府干预。

因此,全球化应削弱政府在经济事务中的角色。确实,政府的作用已被削弱到要由世界银行在几年前举行会议来决定政府到底应保留哪些责任。但从根本上讲市场仍需要政府来支持。市场需要受过教育的工人,因此,政府有责任保证教育的实施;市场需要安全的公共秩序,因此,政府需要司法机构和军事力量;市场需要运输的基本设施,因此,政府应当提供公路铁路和港口。当然,政府还要负责照顾那些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群体。

全球化的影响在一些国家引起极大热情而在另一些国家引起极大怨愤。对于跨国集团来说,全球化已带来了巨大的利润。世界生产总值迅速提高,然而部分地区却一直在越变越穷,如非洲环撒哈拉沙漠地区。在大多数国家中,那些较富有的和教育程度较高的群体则已从中获益。在另一方面,工人、农民和失业者则失去了社会地位和收入。几乎所有国家中的贫富差距正在拉大,国家间的贫富差距也在拉大。

近20年的发展所出现的另一焦点问题是跨国集团的规模和实力。如果分别根据国民生产总值和销售状况将国家和跨国公司列在一张表中,常常表现出在最大的经济实体中有一半多是跨国公司。既然金钱就是权力,特别是在这么多国家已被取消授权的世界中,则意味着权力集中在那些的追求持股人利润为职业目标的人的手中,那些资本家阶层之外的人们的结局则值得担忧了。

三、支撑全球化的经济政策

经济理论是在民族主义被当然地视为经济活动背景的大环境下发展的。亚当•斯密在论及国家时阐述了什么样的国家改革会促进国民经济发展。他坚持认为投资者会热衷于在其国内经营。当然,这并不排除国际贸易,但他所揭示的贸易是在双方都清楚自己会从贸易中获益的国家间进行的。

然而,由古典经济学家提出的理论也支持全球化,包括现在出现的私有化,之所以如此,是因为这种理论反映出大市场优于小市场并且没有政府干预的市场会做得更好。

首先,经济学家就市场规模方面提出两点。一个是规模经济的存在。在最初阶段,亚当•斯密指明一个农夫需要一颗铁钉而自己做可能需要一整天的时间。如果十二个工人每人重复做某项特定的工作,他们在一天内能生产许多颗铁钉。当然,单个农场家庭不需要这么多颗铁钉,甚至一个村庄也不用了。必须有足够大的市场来消化这些产品。

但经济学家还发现一个大到可以支持一个制造商的市场,仍不足以获得工业化的社会效益。如果市场中仅有一家铁钉制造商,那么这个制造商的唯一竞争者将是其销售对象,仅为其制造几个铁钉也要花费很多时间。制造者可以随意定高价,而且缺乏提高效率和质量的动力。竞争是市场的关键所在。因此,市场必须具有足够的规模来消耗几个制造者的产量,甚至这不够。尽管这里所说的小型的劳动密集型的工厂远比个体生产者的效率高,而当他们运用矿物燃料能源并扩大生产规模时会变得更加高效,规模经济随着技术进步而逐步出现。我们需要一个足够大的市场去吸收几个更大厂家的产量。尽管古典经济学家是为了支持国家性市场取代地区性市场而指出这一点的。这条论据在支持全世界性市场取代国家性市场方面同样有效。

经济学家们也发现政府努力控制市场对有限时间和资源的有效利用。在中世纪及直至现代,人们都知道商品有一个公平价格,该价格不仅应当满足生产者过上好生活的合理需求,还要满足购买者的需求。公共政权注意到这一点时,价格便建立了。

经济学家又发现由市场决定价格更为适宜。即卖家应当把他们的产品尽可能高价的售出,而买家则应以尽可能便宜的价格购入。只要同样的产品有几个卖家,购买者就能使他们之间互相竞争直至价格达到人人都愿意购买的最低价,这就迫使生产者去寻找更有效的生产方式以致能够将产品以低于竞争者的价格出售,并增加市场份额。生产者又发现生产一种新型的或改进的产品可以带给他们至少是暂时性的优势,他们可以在竞争者压回原价之前就该种市场需求的商品以更高的价格出售。

同时,市场价格使得生产者对不断变化的消费者需求十分敏感。他不想生产消费者不感兴趣的产品,这种刺激就是为满足实际消费需求,结果更多资源流入所需物品的生产过程中,但当生产受到官僚控制时,这是不可能实现的。

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和对改善服务的刺激,导致了对政府所有或政府控制的质疑。然而,历经很长一段时间,大多数经济学家认识到,现存的自然垄断必须受到公众控制。也就是说,如果生产者之间的竞争难以实现,那么最好由公众掌握这种垄断权而不是将其操纵在私人势力手中。比如,可以假设一个国家仅需要一个邮件递送系统。对于大多数基础设施来说也一样,对于是否需要多套运输系统看法各异,但至少,高速公路是在公众付费的基础上广泛建立并运作的。

今天竞争已被引入曾一度被认为是自然垄断的领域中。例如,私人企业现在在一些以前由邮局独占的功能领域与之竞争,并十分成功。原则上竞争可以发生在其所有的功能领域中,经济学家普遍认为这有助于提高效率。

在加利福尼亚,立法团体几乎一致同意一项法案即将竞争引入电力供给领域。如果那样州政府的管制将被大大削弱。结果虽然失败了,但这种想法并未消失,一旦正确地实施自由竞争将会提高效率降低价格。只要生产者之间的竞争存在,市场定价必定优于官僚政府定价的信念就依然坚定。

对私有化的认可不仅使多个国家采取行动使经济活动更多受制于市场规律,同时也通过结构词整政策和国际协议强化了这—要求。

四、潜在的设想

笔者已阐述了更广阔的市场和私有化会产生更高的效率,同时,高效率又会促进经济发展。要阐述这一点,就要提到“生产率”。理论上讲,生产力指系列生产过程中任何因素,即资本、劳动力或者自然资源。但实际上生产率主要同劳动力有关即劳动生产力会使资本增值。当在特定劳动时间内生产出更多的产品和提供更多服务时劳动就变得更具多产性。在引自亚当•斯密的例子中,小型制钉厂大幅度提高劳动生产率是因为每周每天钉的生产量大大提高的缘故。

显然如果相同数量的人持续工作相同的时间,那么在他们提高了每小时的产量时,国家总产量就会增加,经济学家们认为市场会确保这种情况的准确发生。不幸的是,工业社会存在一种在劳动力需求十分明显的前工业社会很少见的失业现象。但经济学家认为将由需要较少劳动者的生产方式增加的资本投资到别处,就会产生新的就业机会。只要失业劳动力的百分比不大,经济学家则通常认为是必要的甚至是有益的。这阻止了工人们提出有碍于资本积累和再投资的过分要求。经济学家们指出欧洲、北美和亚洲四虎的工业化结果已说明遵循市场规律运行的工业化大幅度提高生活标准。他们希望在各地都产生同样的效果,并相信市场是实现这种效果的最佳手段。

这里特别强调两个可行性设想。首先,发展的首要目标是经济的整体发展,其次,要获得发展,首要的生产效率是劳动生产率,你或许同意这些假设,但应当说明他们也会受到质疑,这种质疑暗示着许多现存的反全球化运动。

关于一个社会或一个国家的最好方面除整个经济增长外还存在其它的观点。历史上,公平被认为是首要的政治美德。经济理论以及提高财富的目标,对公平整体的或甚至是在产品和服务的公平分配上都不关注。实际上,经济发展带来的增值财富仅集中于相对较少的人手中。经济学家有时认为当把社会发展得足够富有时就会轮到那些现在贫穷的群体享受增值财富带来的益处。但是在被他们引为成功例子的国家中,穷人的生活提高主要受益于政府行为和工会,从该理论角度看二种情况都不受支持。这种理论或许是正确的,但这一点远未被历史证实。

劳动力的生产效率应当提高的假设同样受到质疑。当劳动力较少原材料多且污染不受限制时,则有助于集中提高劳动生产率。这项工作是通过利用矿物燃料能量来实现的。上一世纪,对燃料选择已改为石油。可现在,许多人认为就全球而言,劳动力是丰富的。失业和待业仍是世界很多地方的重要问题。另一方面,原材料越来越少,污染也受到了限制,一些经济全球化评论家认为我们现在应当考虑的正是对这些资源的合理运用,例如,在农业方面,集中增加对机器的利用从而取代人力劳动,从提高劳动生产率的角度看,人力劳动不再是明智的选择。

正如对穷人的忧虑的回答是财富总会轮到他们,因此,经济学家又对资源问题的回答标准是市场会刺激技术发展以弥补缺陷,这在过去是有据可查的。例如当某些金属变得缺乏时,人们发明了塑料来发挥金属的功能。当土地丧失了肥力,化学肥料为食物生产提供了所需的养料。

一些经济学家认识到污染严重问题更难解决。还有一些认为当人们变得更愿意为清新的空气支付费用时,在这种情况下通过税收,就会产生市场动力去减轻污染。对于特别棘手的全球变暖问题,绝大多数经济学家认为及早制止更为有效。因为我们在全球变暖问题相当严重时才采取的措施的话,会减缓经济的发展。

如果问为什么没有几个经济学家愿意更认真地考虑公平或者考虑自然保护问题,答案可以在以下两个更深层次的假设中找到,这些是对人类和自然的理解。目前已被纳入首要经济思想的整体结构中,如果反对这些设想,一方面就有很好的理由质疑一心一意致力于经济发展的作法,另一方面质疑对环境的漠不关心。那就意味着,会对以其现存形式继续经济全球化进程的愿望有所疑虑。

五、人类经济学

经济理论是基于对人类的一种特殊观点。经济学家们都知道人文经济学是从人类社会的整个过程中抽象出来的产物。这正如人类政治学、人类宗教学等。研究市场交易中的人类行为与政治活动或宗教活动中的人类行为相区别的原则是正确的。

经济学家发现人们在购买时,始终如一地寻求尽可能获得更大便宜,在销售时以尽可能高的价格出售。需要工作时,总想要得到最好的工作,把薪水作为主要考虑的内容。需要雇佣帮手时,总想以尽可能低的佣金聘用他们,经济学家从所有其他人类的秉性中抽象出这一点,并将其归因于人类经济学,他们将人类经济学描述为致力于个人的经济目的。

;当然,如果说所有的经济活动都遵循这一规范是不准确的。首先,在家庭内部几乎不发生经济交易。经济学家们清楚这一点,通常把家庭而不是个人作为经济单位。但家庭的界限往往模糊不清,从某种角度来说,家庭并不是始终扮演纯粹自给自足的角色。人们提供大量货币,其中许多是出于提高总产品的关心或满足于其他人的特殊需求。经济学家们没有很好地对这些活动加以说明。但是当所有条件具备了,当有关人群确如经济学家们所视那般被评价时,市场中许多人类行为就能够被描述和预言了。

人类经济学也被理解为有无厌的需求。一些早期经济学家认为经济的目的是生产充足的物品以满足所有人的需要。同时,经济发展也会稳步增长。然而,整个经济界否定了这一观点。他们断定人类的欲望是无止境的,这并不意味着对特定物品的渴望不会被满足。而是指,旧的愿望获得满足时新的愿望会不断出现。在对人类经济行为的理解中显然存在一个对事实的衡量。五十年前能使我满足的东西不再能满足我。例如,人们现在想要的是更快的通讯,更便利的交通和家里更大的空间和更多的家具。

人类经济学首先给金钱和金钱所能购买的东西估价。人们为金钱而工作,寻求他们所能找到的薪水最高的工作,经济学家并不注意工作质量。现实生活中有很多事实来说明这一点。当一个人更换了工作,我们首先想到的是新工作可能有更高的薪金。如果某人自愿地接受低收入,人们会对此感到惊讶。即使—个人并不需要增加薪水时,他也会把这份薪水视为成功的标志和完成了他没有这笔薪水就不能完成的工作的机会。金钱实际上是一个主要决定因素。基于这种目的人类经济学显然是一种有用的抽象理论,特别是对经济运作方式的分析。然而这并不完全是真的,当该理论转化时,也就是说,将它视为完全真实而作为政策提出时,这种曲解就会产生严重的危险。

谈到不知满足,我们并非简单的视其为每时每刻都存在的事实。实际上,在一些传统社会中,这一点并不明显,至少作为人类事务中一个主要因素并不明显。其实在今天,经济学家们有时担心消费者并不会充分地购买。为了确保让个人无止境地维持高水平地支付帐单,我们创建了一种体系,即当旧的愿望得到满足时使其产生新的愿望。新设计使得具有优良功能的商品变得过时。人们可能再也无法购买到所需的部件去修理它们。款式一年年、一批批地变换,以致于未买到新式服装的人很快被时尚所淘汰。广告业务很大程度上是为了说服人们去渴望新事物。

从描述性用途到规范性用途的转变也是在将人类经济学观点考虑为贪求无厌的条件下出现的。经济学家们把这种自私的行为描述为“合理的”。他们认为合理行为创造更多财富,不仅是针对采取这种行为的人群也是就全社会而言的。由于集体在经济思想中没有地位,这种“合理”行为对集体侵蚀的事实就被忽视了。对于经济学家来说,在合同关系中只存在个体。为了维护集体而放弃个人所得是不合理的。他们在假设个体是纯粹地自私的前提下所主张的政策逐步地破坏着依赖于非合同性人际关系的集体。

该理论的规范性应用也体现在对人类能力更有价值的工作种类的破坏。在传统社会,有制造各种所需物品的专家。制鞋是一个很好的例子,鞋匠致力于制造一双鞋的整个过程,通常是遵循特定顾客的要求。工作中存在一种自豪和满足,即使他在工厂会攒更多的钱,但他会发现工作满足感的丧失远远超过收入的增加。

然而,一旦建立了制鞋厂,大多数鞋匠则别无选择。鞋厂生产的鞋的价格大大低于鞋匠为维持生计必须出售的价格。一些鞋匠可以依靠修补鞋厂制造的鞋维持生计,但大多数则不得不成为一部分雇佣劳动力。

此外,我们的目的是指出经济学家们对于我们大多数人通常在经济交易中表现所进行的描述已成为一种规范,并不想这样行为的人被迫这样做。当人们依照人类经济学的方式行为时,为了创造更大的财富,集体生活的价值和创造性工作就不可避免地被破坏了。

现在,正在被侵蚀的集体已经包括各个独立的国家。据亚当•斯密1776年所著,他的目标是增加国家财富,理所当然地把国内化的集体视为经济活动的背景。但像这样的经济理论并没有为集体留下空间。这表明大规模的市场会很好运作。的确,越大越好。这就把规模经济连同对整个过程至关重要的大公司间的竞争一并囊括其中,这对于经济学家们来说十分重要。国家界限于是就成为提高经济效益的障碍。于是,目前被广泛认可的目标便是全球性经济。

六、二元主义

构成经济理论的第二条规则是人与自然的二元主义。二元主义倾向是整个西方传统的特征。这种倾向由于受到新教的影响而更加强烈并在启蒙运动思潮中系统化。对于系统经济学家,特别是对于今天占支配地位的新德育学校教育而言,唯一认可的价值是人类获得满足的价值。经认真考虑的自我满足唯一形式是那种源于对所渴望之物的占有或消费的形式。经济学家鼓励经济的有序化直至人类满意为止。

这个唯一可归属于非人类世界的价值观是起促进作用的。它可用于满足人类需求。它的价值是某人打算支付的价格,并被看作是一件商品。

考虑到世界标准启蒙运动观点由人类主体和非人类客体组成,这种人与商品的二元主义看上去是适当的。这是基于非人类世界对于市场来说是可利用的,因此市场力量能为之定价的观点。可经济学家们认为这并不完全正确。例如,人们对未被破坏的土地进行评估,可该土地并没有拿到市场上去卖。然而,经济学家认为土地是否进入市场并不重要。他们能够通过询问人们要保护这块地愿意支付的价格,再乘以愿意付款的人数来估计市场价格。

考虑到非人类的动物时,人们便不加什么疑虑地适用二元主义。一只牛在市场上卖什么价就值什么价,猫也是一样。猫的价值可能因人类的怜悯之情而增加,但仍可能以其主人愿意将其卖出的价格出售。被完全忽略的是牛或猫本身的价值,即其满足生存所需的东西。

自然界的商品化以其它方式表现出来。在传统社会,许多东西是共有的。的确,自然环境被看作是人类居住环境的一部分而不是一种财产。在那种情况下,经济学家的二元主义是不存在的。因为所有社会成员都可利用它们——森林、河流,有时还包括牧场。

但是,对于许多新自由经济学家来说,这种情况并不合理。既然这些物品有价值,他们应当被私有化和定价,这样那些利用它们的人就要对这种使用支付费用。他们认为私有化确保了对资源的最高效或最经济的利用。

当然,私有化使那些处于购买地位的人获得好处,而同时使穷人受损。今天,美洲自由贸易协定磋商的一个主题是水的私有化。二元主义的发展方向是一切物品商品化(私有化政策也体现了确保基于满足穷人的目标而增加财富的首要性)。

自然资源价值,贬至个体现在愿意在市场中支付的价格,这已成为十分严重的问题。现在人们已意识到了迫在眉睫的资源匮乏,认识到市场价格甚至对于人类商品的有用价值也难以起到很好的指导作用。例如,只要地下有巨大的油井,油价就会由石油输出国根据开采量政策来决定。市场上石袖有可能保持充足到临近石油实际耗竭的时刻。确实,如果石油输出国组织不基于某种长期的考虑而控制生产,市场力量就很可能导致那种结果。对于人类社会石油实际价值远比市场价格要高。这部分差额会在人们被迫要将石油瞬间转变为其它形式的能量时得到支付,如果石油是按该种情况被定价,情况就要好得多,但市场无法完成这种定价。只有在能反映长期忧患的政治秩序优先于经济秩序时才会实现这种定价。

这里要指出的是经济学家建立价值所依赖的市场是缺乏想象力的。人类有能力基于对事物的长远考虑做出理性的判断。如果通过政治途径运用集体智慧,就会在市场价格反映需求之前发现它们。这并非直接向经济学家的二元主义提出挑战。但确实表现出经济学家对自然界的漠视使得他们仅在他们从工业经济研究中得出的分类中来探讨自然界。这种不能保持对自然界显著特征的关注是经济理论的极大失败。

更明显地,经济学家的二元主义使他们成为一群对地球退化极为漠不关心的人。当然,有人可以找到避免这种退化的经济因素。但是拯救自然环境的斗争从不是那些将自然视为商品的人们倡导的,而是那些将自然视为有其自身价值并且与人类紧密相联系的人们。经济学家会提出目前出现的技术发展在以石油为基础的经济向节约经济类型的转换中起辅助作用。但这些发展的原因已不再是市场信号。石油价格仍然低廉。这些原因是人们实际上知道市场价格不会对存在我们面前的问题和我们现在需要准备的问题进行预告。结果是人们越多地将决定权交给市场,将来我们要遭遇的危机就会越严重。

结论

从前面的论述中可以明显看出,笔者是反对在经济全球化现存形式下所进行的种种假设。当然,这种批判主要不是针对经济学家的,大多数经济学家意识到经济学作为一门学术性科目是从人类社会和自然世界组成的完整混合体中抽象出来的。他们自信他们所抽象出的理论及通过对其研究得出的结论对于许多人类行为是有益的,特别是在工业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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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理论经济学原理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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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社会、家长、学校、教师的目光集中在了少数——在个别学校也可能是多数——“成功”学生的身上,而那些被遗忘的失败者只有带着沮丧的心情忐忑不安地走上社会,那不甘的“升学情结”便会变本加厉地追加在下一代的身上。教育对于受教育主体——学生的意义到底应在当下的教育过程中展开,还是应放在尚未触及的未来实现?如果说那些“成功”的学生虽然失去了很多,但毕竟也算成功了,而那些处于我们视线之外的学生,他们得到了什么?

受应试困扰的基础教育如此,那相对自由的高等教育如何呢?

在知识经济已见端倪的背景下,作为直接面对就业市场和生产并传播知识的大学,浮躁之风日渐盛行。教师忙于科研疏于教育,学生也急于投入社会一显身手,没有硝烟的应试教育仍大行其道。专业化知识的加深,使人文知识相对贫乏,“快餐知识”却炙手可热。各种资格证书漫天飞舞,人格证书却难觅踪影。先天不良,后天欠补,难怪有人惊呼,大学生的人文素养太贫乏了。不知是应试教育的惯性使然,还是为了使迷航的心灵得到慰籍,投身新一轮更加实际的功利性追求成了大学生消除迷茫的必然选择。

我们不妨再换个角度来看一下今天的教育。

随着人力资本理论和知识经济概念的提出和实践,教育活动本身已经逐渐成为知识要素和人力资本的生产性活动。特别是生产资料所有权与使用权在一定程度上的分离,使专业化知识更显示出了其优越的经济价值。由于知识本身在经济活动中的地位不断提高,教育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也愈来愈受到重视,教育与经济的关系更加密切和直接。

于是乎,教育产业化、市场化的呼声日渐其高。教育成了刺激需求、拉动经济增长的手段,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的领导也抓住了挽救教育补给不足,促进教育规模发展的救命稻草。市场经济的概念和运行方式冲进了校园,仿佛一夜之间,学校、教师、学生都裸地置身于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的市场了。教育的经费来源、办学模式、培养目标、课程设置、招生分配、内外部管理体制等开始转向了经济的要求,学校创收、开发不得不列入学校的主要工作日程。盲目的扩招、合并、设立分校成了某些部门、某些人追求经济利益的合理的运行方式。教育的这种功利性追求不但在形式上得到了体现,同时也更深入的影响着教育的其他方面。

由此,教育与经济的关系在教育与社会诸关系中正超乎寻常地凸现出来,教育的功能被狭隘地以经济上的功利主义所涵盖。正在膨胀的功利性追求越来越模糊和遮障着人们审视教育价值取向的视线。仅在教育与经济关系圈内争论的,经济决定教育还是教育与经济相互作用,无异于置身庐山而欲辨其本来面目,其结果是进一步强化了教育对经济的依附,使教育沦为经济的附庸,从而使教育丧失了其在建构人的精神上的主体独立性。教育的价值取向不得不服从于经济发展的要求,并受制于不健全的社会需求及评价,从而导致教育的裂变。

综上所述,我们不难发现,教育的举办和发展正在以片面地追求和促进经济的发展为主要目标,经济意识和经济行为日益渗透到了学校教育活动中。在教育的诸功能中,过分强调教育的经济功能,相对忽视教育的其他功能的经济主义倾向已经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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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与伦理学的疏远使这两门学科在各自的研究领域中对“人”的界定也出现了分裂,由此,“经济人”和“道德人”成为了毫不相容甚至对立的两种人性。在经济学的假设前提中,人被定义为永远只做理性选择的“经济人”,他的最重要特征就是自利,经济学理论在这个“经济人”的假设前提下进行各种经济模型的构建和研究。在森看来,对“经济人”的理性假设有它的合理之处,因为“其他任何非理性的特殊类型的假设可能会导致更多的错误”但问题在于,这种遵循“选择的内在一致性”、“自利最大化”和“一般最大化”的理性人,并不是经济学本来意义上所要表达的经济人,森说,经济学上对人的理性的狭隘规定其实是对斯密理论的曲解所造成的。许多经济学家都喜欢引用斯密关于肉商、酿酒商和面包商的论述来说明人类行为的“自利”本质。其实,当我们重新审视斯密关于理性人的思想时就会发现,斯密要说的恰恰是不能满足于把经济拯救建立在某一种单一的动机上。渗透在他文字里更多的是作为一个人,他的同情心和慷慨心的融合,主体情感与旁观者情感的统一。“斯密的理性人概念把一个人牢固地放在周边人群之中——放在他所属的社会之中。一个人的价值判断和行动都顾及别人的存在,个人并不是与‘公众’隔离的”。一个真正的理性人是既能考虑自身利益,又能站在“上帝”位置考虑整个社会正义的道德人。在这样的意义上,“经济人”与“道德人”本质上应该是统一的,然而,现代经济学则完全撇开了“道德人”这一方面,对“经济人”给予了狭隘的理性定义,这使得人类从此患上了滑稽可笑的“精神分裂症”并过着在经济领域和道德领域分裂式的生活。现代经济学对单纯的工具性价值的追求,而忘记了追求财富与利益的最终目的,使得经济学的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严重分离。经济学只做着研究怎样获取理论上的最大利益的工作,只做着指数计算精确的技术性工作,只做着让模型的变量越来越多而其本身越来越完满的工作。数字和模型摆在人们面前,但却很难改善人们现实的生活。其实,人的生活不仅仅是追求物质财富和自身利益,从某种意义上说,人们似乎更关心“一个人应该怎样生活”这个广泛的价值问题。森把它称为“伦理相关的动机观”。森认为,现代经济学直接假设了人类的目标,“人类的行为动机总是被看作是简单的和易于描述的”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的分离让经济学的研究变成了单向的坐标,也使许多经济理论失去了应有的效力。其实,经济学“可以通过更多、更明确地关注影响人类行为的伦理学思考而变的更有说服力”

经济学与伦理学的分离不仅对经济学,也对伦理学来说,是一件非常不幸的事情。我们不禁要问,为什么现代经济学会出现伦理不涉,远离原点的“贫困”现象?为什么社会生活中形形的经济现象只引起了经济学家们从收入、财富和单纯的数字方面去研究它们?为什么哲学家、伦理学家进入不了主流经济学领域,获得一席之地,拥有发言权?种种疑问揭示出一个重要的问题——视角。正是由于经济学分析视角的单一,才使得经济学与伦理学的分离,得出结论的偏狭。面对这个问题,阿马蒂亚·森提出了一个宽泛的评价标准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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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济周期理论

从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美国经济已经连续9年保持2-4%甚至更高的年增长率,成为美国历史上最长的一次,超过二战以后20世纪60年代106个月的繁荣,这与经济学家预测的经济周期现象已大相径庭。这样,经济周期理论,尤其是短周期理论是否还成立,或者说是否还适用?

我们认为,近代以来西方国家多次出现过的经济周期性波动是客观的历史事实。经济学家从各个角度对此作出解释和描述,形成了种种经济周期理论。这些理论,有的从内在因素,有的从外在因素去寻找经济周期波动的原因。其中,从投资波动和技术创新角度说明波动的理论特别引人注目,而投资波动和技术创新又有着内在联系。创新,尤其是技术创新,往往会带来新的投资契机和需求,进而逐步形成新一轮经济高涨和繁荣,一旦创新热潮过去,投资会减少,经济会衰退。如果用这种理论思考美国20世纪90年代以来经济长盛不衰就不难理解了。原来,美国经济这么多年高增长,是科技进步在生产增长中作用日趋增强的结果。从1994年到1998年,高科技部门占美国GDP比重已达到27%,预测21世纪初将达到50%。正如美国国家科技委员会在1996年7月的一份报告中所指出的,技术进步是决定经济能否持续增长的一个重要因素。至于要问,为什么今天美国的高科技能如此迅速转化为生产力,推动经济持续增长,那么,应当说风险投资的制度创新功不可没。可以这样认为,新经济与其说是高技术催生的神话,不如说是硅谷技术与华尔街资本市场联手导演的结果。风险投资通过一定机构和方式向各类机构和个人筹集风险资本,然后将它投入到不确定性的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或项目,并以一定方式参与所投风险企业或项目的管理,期望通过实现项目的高成长率并最终出售股权获得高额中长期收益。尽管所投企业或项目大多失败,但10项中只要有1项成功,除了能弥补失败的损失,还能给创业投资者带来巨额回报。在美国,1996年创业投资回报率为19.7%,近5年来的平均回报率为18.4%。风险投资主要投向高科技中小企业,包括生物工程、电子工程、医疗技术、现代通讯、计算机等。正是这种风险投资机制,不断推动美国生产率提高,推动经济持续增长。生产率这样不断提高,使美国经济的调整在快速增长中完成,改变了周期性波动的局面,但并没有表明传统周期理论对这种现象就毫无解释力。一旦风险投资遇到重大障碍,经济波动也许仍不可免。

二、菲利普斯曲线

有人提出,传统经济学认为,经济增长会导致工资提高,工资提高会引起物价上涨,从而引起通货膨胀率上升。著名的菲利普斯曲线显示了失业率和通货膨胀率之间存在反相关关系。而事实上,美国经济增长率从1996年至今已连续四年保持4%左右,失业率从1992年的7.5%降至目前的4.1%,而同期的通货膨胀率则在3%以下。“新经济”使高增长率、低失业率、低通胀率三者之间的兼容度前所未有地增大,传统经济理论中的菲利普斯曲线又一次失灵了。还有人提出,“新经济”的主要特征是经济持续增长,低失业率与低通胀率并存,表明了传统理论中的菲利普斯曲线已经消失。

我们认为,不能简单地下如此结论。众所周知,菲利普斯曲线所表明的失业与通胀之间负相关的关系是以下面两条件存在为前提的:第一,经济增长引起失业率下降,而失业率下降导致货币工资率上升,即货币工资率上升是劳动市场超额需求的函数,而失业率是劳动市场超额需求的一个负函数;第二,工资是产品成本的主要构成部分,从而是价格的主要构成部分,因此只有当货币工资上涨超过劳动生产率上升时,货币工资上升才会引起物价上涨,否则,货币工资变动并不会立即引起物价变动。这是传统的菲利普斯曲线明明白白告诉我们的道理。然而,在美国新经济中,正是这两条件都不存在,因此,失业率和通胀率的关系当然就不存在。

让我们先考察这些年来美国经济高增长有没有引起货币工资上升的情况。确实,美国从20世纪80年代初起15年内由于经济增长,财富增加了30%,失业率下降到4.7%,但据美国经济政策研究所1999年公布的一份报告显示,在过去数年中工资出现低增长甚至负增长。为什么会这样?这与新经济是以知识为基础这一点分不开。在工业化时代,劳动与资本是最基本的生产要素,而在新经济时代,知识这一要素取代了劳动要素与资本要素作为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这一点给企业的收入分配带来了两方面的影响:第一,知识具有外溢性,掌握了知识的人容易把知识从本单位拿到别的单位运用。为了稳住那些掌握了知识和专门技术的员工,防止把技术和知识外传,除了给工资报酬,还要给以股权激励,使员工感到自己是企业的主人,把自己的命运和企业的命运捆绑在一起,从而改变了工业时代劳资关系对立的局面,即工人要求提高工资,企业为了追求最大利润不希望提高工资这种局面。在知识为基础的新经济时代的企业制度中,工人并不一定要求提高工资,甚至不反对降低工资。因为,降低工资可降低产品成本,增强本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对企业有利,自己从股权中分得红利收入会增加。于是,新经济时代的工资增加并不快甚至不增加;第二,新经济以知识为基础,因而企业家和高级技术人员在企业中的地位与作用与传统的工业时代相比是进一步提高了。在新经济时代,一个企业能否成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高级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作用,而股票期权成了对他们最重要的激励手段。因此,新经济时代,由于能干的企业家是最重要最稀缺的资源,他们的收入与普通员工收入差距越来越大。高收入者的主要收入来自股票期权,但这不构成工资成本,因此,在美国新经济中,经济的高增长、低失业率,并没有带来工资和物价的高增长。

再考察生产率变动和产品成本变动的情况。这些年来,在美国,随着信息产业发展,企业纷纷用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对企业的生产技术设备更新改造,使生产率大大提高。近10年来,美国生产率每年增长平均为2.2%。美国劳动生产率提高如此之快,别说这些年来工人货币工资没有多少提高,即使有显著增加,也不会引起工资成本推进的通货膨胀。这是因为,通货膨胀率并非与货币工资上涨同步,二者差额即生产率增长。如果生产率增长3%,货币工资也上升3%,则成本从而产品价格并不会变化。

这样,在新经济中,一方面低失业并没有使货币工资有显著上升;另一方面,生产率却有所上升。这样,高增长、低失业、低通胀就是显然的了。因此,不是传统理论中的菲利普斯曲线不成立了,而是这条曲线赖以存在的条件不具备了。如果这些条件仍具备,这条曲线所表明的失业与通胀间负相关关系仍会存在,尤其对于象我们这样的发展中国家,如果货币工资上升幅度大大超过劳动生产率的上升,则这条曲线所表明的失业与通胀间交替关系一定会明显地表现出来。即使象美国这样的国家,如果工资增长速度比劳动生产率增长速度更快,一定会导致通货膨胀。目前,美国的失业率在4%左右,当劳动力十分紧张时,工人们就可能要求提高工资。近年来,美联储一次又一次提高利率,主要就是想抑制增长势头,防止通胀抬头。

三、信息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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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经济学,作为西方经济学的异端学派,他们批评主流经济学派对道德的“遗忘”,强调经济学不可能摆脱道德的“纠缠”,不可能离开伦理道德原则和回避价值判断。如新剑桥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英国著名经济学家琼·罗宾逊夫人和当代新制度经济学派的冈·缪尔达尔等,认为实证经济学与规范经济学之间并不存在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经济学决不可能是一门“纯粹”的科学。

那么,经济学与伦理学之间可以沟通的桥梁又是什么?或者说两者之间的交汇点在哪里?这也正是我们探讨经济伦理学的切入点。

1998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阿马蒂亚·森在《伦理学与经济学》一书中对这一问题作了有益的探索。乔治·恩德利教授在《面向行为的经济伦理学》一书中指出:“他(指阿马蒂亚·森,作者注)在伦理学和经济学两方面的学术成就都是杰出的。而且,他非常精细地探索了两者之间的交汇处,建立了一些桥梁,这些桥梁使得不同的观点彼此之间更有意义。”约翰·勒蒂奇在《伦理学与经济学》一书的前言中这样讲:“对于那些关心当代经济学与道德哲学之间的经济学家、哲学和政治学家们来说,这本书可谓是一个思想‘宝库’。”“在全新的意义上,他阐述了一般均衡经济学能够对道德哲学分析所做出的贡献,道德哲学和福利经济学能够对主流经济学所做出的贡献。”

1.阿马蒂亚·森首先论证了经济学与伦理学这一严重分离,以及这一分离如何铸就了当代经济学的一大缺陷。阿马蒂亚·森认为,随着现代经济学与伦理学之间隔阂的不断加深,现代经济学已经出现了严重的贫困化现象。揭示这一隔阂的本质,就显得特别重要。他认为必须澄清两点:一是正确认识和评价“工程学”方法在经济学中的应用问题。“工程学”的探索主要专注于逻辑的问题:在一些非常简单的行为假定中,为了最大效率地达到从别处给定的目标,一个人应当选择什么手段。正是由于“工程学”方法的广泛应用,使经济学可以对很多现实问题提供较好的理解和解释,因为经济学中确实存在大量需要关注的逻辑问题,即使在狭隘解释的非伦理人类动机观和行为观的有限形式中,这些逻辑问题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有效的解释。如一般均衡理论所研究的是市场关系中的生产和交易活动,虽然这些理论非常抽象、简单,而且对人类行为的看法也非常狭隘,但是,它们毕竟使我们对社会相互依赖性本质的理解更加容易了,这一点是毫无疑义的。同时,他还认为,即使那些回避了伦理考虑的、极为狭隘的行为动机描述,也有助于我们对经济学中许多重要的、社会关系本质问题的理解。也就是说,他并不认为,“没有伦理考虑的方法就必定使经济学失效”。但是,他所强调的是,“经济学,正如它已经表现出的那样,可以通过更多、更明确地关注影响人类行为的伦理学思考而变得更有说服力,我的目的并不是要列举经济学已经取得的成就和正在进行的研究,而是要提出更高的要求”。

需要澄清的第二点是,由经济学与伦理学之间不断加深的隔阂所造成的损失具有两面性。因忽视“伦理相关的动机观”和“伦理相关的社会成就观”而给经济学所带来的损失;经济学中的“工程学”方法,也是可以用于现代伦理研究的,因此,两个学科的分离,对于伦理学来说也是一件非常不幸的事情。

2.经济行为和动机。阿马蒂亚·森指出,“理”假设在现代经济学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但他认为,即使标准经济学关于理的描述被认为是正确的,从而被人们普遍接受,也不一定意味着人们一定会实际地按照其行为。因为现实世界是丰富多彩的,人的行为动机也是多样的。他说,一种理性观会承认其他行为模式,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最终目标和约束条件被充分认定,理假设自身也不足以把握某些‘必需的’的实际行为;必须把理等同于实际行为(无论理如何定义)的问题与理的内容问题加以区别,这两个问题虽有联系,但它们之间的差别还是相当大的。这两个特征在标准经济学中,实际上是作为一种补充的方式被使用的。通过一个共生的过程,这二者都被用于描述人类实际行为的特性:(1)把理等同于实际行为;(2)以一种相当狭隘的方式限定理的性质。

一般来说,在主流经济学中,定义理的方法主要有两种:第一个方法是把理性视为选择的内部一致性,第二个方法是把理性等同于自利最大化。这里的一致性指的是选择和目的的一致。在他看来,理必须要求一定的一致性,但是,一致性自身并不是理的充分条件。因为选择是否具有一致性,不仅取决于我们对这些选择的解释,而且还取决于这些选择的某些外部条件,如我们的偏好、目的、价值观和动机。

定义理性的第二种方法是自利最大化。理性的自利解释有着非常悠久的历史,在好几个世纪中,它一直是主流经济学的核心特征。自利理性观意味着对“伦理相关”动机观的断然拒绝。阿马蒂亚·森对此作了有说服力的批评。他说:“把所有人都自私看成是现实的可能是一个错误;但把所有人都自私看成是理性的要求则非常愚蠢。”日本市场经济在生产效率方面所取得的成功,曾经被当作是自利理论的证据,但是一个自由市场经济的成功根本不可能告诉我们,在这样的经济中,潜伏在经济行为主体背后的行为动机到底是什么。事实上,有大量的经验证据表明,责任感、忠诚和友善这些偏离自利行为的伦理考虑在其工业成功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他想着重提出的是,说自利行为在大量的日常决策中不起主要作用肯定是荒诞的。事实上,如果不是自利在我们的选择中起了决定性的作用,正常的经济交易活动就会停止。真正的问题应该在于,是否存在着动机的多元性,或者说,自利是否能成为人类行为的惟一动机。这里,他触及到了一个人们似乎都知道但尚未彻底澄清的大问题,即对亚当·斯密提出的追求个人利益的“经济人”的重新讨论。

长期以来,亚当·斯密被不少经济学家尊崇为自利的“宗师”,但这与他实际提倡的正好相反。在讨论自利行为问题时,区分以下两个不同性质的问题是非常重要的:第一,人们的实际行为是否惟一地按照自利的方式行事;第二,如果人们惟一地按照自利的方式行事,他们能否取得某种特定意义上的成功,比如这样一种或者那样一种的效率。这两个问题都与亚当·斯密有关。因此,人们常常引用亚当·斯密关于自利行为的普遍性和有效性的观点。事实上,并没有证据表明他相信这两个命题中的任何一个。首先,同情心和自律在亚当·斯密的善行概念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如他所说,“根据斯多葛学派的理论,人们不应该把自己看作某一离群索居的、孤立的个人,而应该把自己看成是世界的一个公民,是自然界巨大的国民总体中的一员”,而且,“为了这个大团体的利益,人们应当随时心甘情愿地牺牲自己的微小利益”。“人道、公正、慷慨大方和热心公益是最有益于他人的品质”。但在拥护亚当·斯密关于自利以及自利成效的经济学家们的著作中,亚当·斯密的“同情心”不见了。斯密看到的,也是任何一个人都能看到的,大多数人的行为确是受自利引导的,其中一些行为也的确产生了良好的效果。而且,在论述市场中,正常的交易活动为什么会发生?如何被完成及为什么会有分工等,斯密强调了互惠贸易的普遍性,但这些并不表明,对于一个美好的社会来说,对于挽救经济来说,他并没有满足于建立在某种单一的动机之上。他曾指责伊壁鸠鲁试图把美德视为精明,并斥责某些“哲学家们”试图把所有事情都简化为某种单一的美德。通过上述分析,阿马蒂亚·森认为,在现代经济学的发展中,人们对亚当·斯密关于人类行为动机与市场复杂性的曲解,以及对他关于道德情操与行为伦理分析的忽视,恰好与在现代经济学发展中所出现的经济学与伦理学之间的分离相吻合。“实际上,道德哲学家和先驱经济学家们并没有提倡一种精神分裂式的生活,是现代经济学家把亚当·斯密关于人类行为的看法狭隘化了,从而铸就了当代经济理论上的一个主要缺陷,经济学的贫困化主要是由于经济学与伦理学的分离而造成的。”

3.经济判断和道德哲学。阿马蒂亚·森在依据人们对福利经济学与预测经济学不同关注程度上的分析,指出经济判断与道德哲学相通的方面和不同的方面。在古典经济学中,本来并不存在福利经济学和其他经济学研究的严格界限,后来,随着对在经济学中所使用的伦理学的怀疑不断增加,福利经济学变得越来越不明朗了。现代福利经济学的标准定理是建立在一个结合体中,它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追求自利的行为假设;二是一些以效用为基础的社会成就判断准则。传统福利经济学准则曾经是简单效用主义者的准则,即判断成功与否的依据是效用总和,除此之外,其他任何东西都不具有内在价值。由于离开了伦理分析,这些理论显得非常肤浅和狭隘。在19世纪30年代,以罗宾斯为代表的一些学者激烈批评个人之间的效用比较,认为这是“规范的”或“伦理的”考虑,是没有意义的,从此,福利经济学走上了更为狭窄的道路。随着反伦理主义的发展,福利经济学拒绝了个人之间的效用比较,剩下的准则,只有帕累托最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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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马克思经济增长理论中关于制度的论述

马克思认为,没有抽象的生产,也没有离开制度(马克思的提法是生产关系,实质上就是制度)的生产力及其发展。生产力总是在一定生产关系中组织和运行的。先进的生产关系会促进生产力的发展,落后的生产关系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一个持续一定时间跨度的相对稳定的生产关系(制度框架)为生产力提供了一个相应发展的制度“空间”,这对许多经济学家研究制度与经济增长和发展关系是一个极为重要的启示。

2.西方经济增长理论主要流派的论述

(1)模型派

他们认为:社会经济的增长或发展是促进经济增长的各种生产要素的组合、配置、叠加和质变的结果。他们将各种增长要素作为自变量,把经济增长(通常用国民生产总值、国民收入、人均收入等表示)作为因变量,确定函数关系,建立各种经济增长模型,解释经济现象。最著名的有哈罗德=多马经济增长模型,新古典经济增长模型(即索洛=斯旺模型)以及卡尔多、罗宾逊、帕西内蒂等人倡导的剑桥经济增长模型。这些经济增长模型实质上只是说明了长期经济增长与短期、中期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力求使得产出决定的总需求的增长要与生产产品的总生产能力匹配,逐渐强调了技术进步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忽视了制度因素的作用。

(2)结构派

他们认为,经济增长和发展既是一国经济量(总量与均量)和能力的增长与扩张过程,也是一国经济结构的转换过程。主要有刘易斯等的“二元结构论”;纳克斯的“贫困循环论”;由“投资不可分性”而产生的罗丹的“大推进论”;钱纳里等人主张的“发展型式”理论;以及“两缺口理论”,以及“平衡与不平衡增长”的理论等等。在这一流派中,已经隐含着制度这一因素和背景。其中,刘易斯的“二元结构”理论尤为明显。因此,有人甚至将刘易斯划为新制。

(3)阶段派

代表人物是罗斯托,他将经济发展划分为六个阶段,即传统社会阶段、为起飞准备条件阶段、起飞阶段、成熟阶段、高额群众消费阶段和追求生活质量阶段。不难看出,制度背景的框架越来越明显。

(4)因素派或起源派

这一流派中,丹尼森将经济增长的因素划分成为两大类:生产要素投入量和生产要素生产率。细分为八个方面,(有人归纳为7个)即:使用的劳动者的数量及结构;工作小时;使用劳动者的教育程度;资本存量的规模;知识的状态;分配到无效使用中的劳动的比重;市场规模;短期需求压力的格局和强度。

丹尼森在1967年出版的《为什么增长率不同:战后几个西方的经验》中利用了因素分析方法。习惯称为丹尼森模型。在这个模型中,引发了两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各个因素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可以通过模型进行计算,但是,是什么原因(因素)将这些因素的潜在生产力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第二个问题:将应该计算的因素计算之后,仍然存在“剩余”或“余值”,即所谓“剩余溢出”,那么,这些“余值”应该归入到哪个因素?

而库兹涅茨强调需求结构的高改变率对现代经济增长中生产结构的高转换率影响巨大。它会引起创造新产品的技术高新与发明,促进新产业的形成与发展,最终促进现代经济增长和发展的速度。

(5)新增长理论派

主要有罗默的“收益递增经济增长模式”;卢卡斯的“专业化人力资本积累增长模式”;鲍依德的“动态联合体资本增长模式”;阿温杨的“创新与有限度的边干边学模式”等等。这些理论不仅将知识和人力资本因素引入经济增长模式,更值得注意的是,新增长理论确认了制度与政策对经济增长的重要影响,并总结出了一套政策来促进经济发展,例如,支持教育;刺激物质资本的投资;保护知识产权;支持研究与开发工作;实行有利于新思想形成并在世界范围内传递的国际贸易政策;避免政府在市场上的大的扭曲等。

(6)劳动分工演进派

杨小凯为代表的这一学派首先指出了新古典微观经济学的先天不足,即,将社会的产业结构或分工状态当作固定不变的因素,然后研究资源在其中的最优配置,然后构建了分工演进模式解释经济增长。他们认为,当人们经验不多时,生产率低下,因此付不起交易费用,人们只有选择自给自足。通过实践学习,生产率提高,能够付得起交易费用,因而,人们开始选择高一级的分工与专业化水平。而这种通过专业化学习会加速学习速度,从而可以支付更高的交易费用。这个正反馈(良性循环)将使劳动分工自发地演进。分工之所以能提高生产力正是因为专业化造成了某种信息不对称,卖者对于自己生产的产品知之甚多,而作为买者却知之甚少。

杨小凯等人的分工演进理论模式给我们有两点启示:

启示一:促进分工与交易以及知识的发展对经济增长和发展极为重要。

启示二:一国的制度创新,应当朝促进分工、降低交易费用、提高交易效率方向发展。

(7)“反增长”或“零增长”派

以米多斯为代表的经济学家认为人类经济增长和发展付出的代价太大,因此主张反增长或增长价值怀疑论;米多斯将人口增长、粮食供给、资本投资、环境污染和能源消耗等5大因素连接成为一个“反馈回路”,建立了“世界末日模型”。为了避免世界末日来临,就必须使主要的经济增长因素实现“零增长”,因此,该理论被称为“增长极限论”或“零增长论”。

二、新制度经济学派的主要论点

1.诺斯的观点

(1)制度和经济增长与发展的关系

新制度经济学派对制度与经济发展有创造性贡献的是诺斯。他关于经济增长与发展理论的核心论点简明扼要,即,经济增长和发展的关键是制度因素,一种提供适当的个人刺激的有效的制度是促进经济增长的决定性因素,而在制度因素中,财产关系的作用最重要。其依据是,在传统经济学中,市场的运作被假定为完备的信息、明确界定的产权条件和零成本的运行过程。人们在市场交易的过程被过滤为单纯的价格机制的操作,就连为达成交易而搜寻信息的费用也不存在了。在这一模式分析逻辑下,其它一些协调组织与组织经济活动的“制度”和“组织”被看成无足轻重。如果用传统经济学分析方法无法解释1600年到1850年海洋运输业在技术上并无多大进步的情况下,生产率却有较大幅度提高的现象。因此,制度因素不可忽视。制度的功效在于通过一系列的规则来界定交易主体间的相互关系,减少环境中不确定性和交易费用,进而保护产权,增进生产性活动,使交易活动中的潜在收益成为现实。

诺斯指出:制度环境是一系列用来确定生产、交换与分配的基本的政治、社会、法律规则,制度安排是支配经济单位之间可能合作与竞争方式的规则,而制度本身是“一整套规则,它遵循的要求和合乎伦理道德的行为规范,用以约束个人的行为。”也就是说,制度不同于体制,它是一系列被制订出来的规则,守法程序和行为的道德伦理规范,旨在约束追求主体福利或效用最大化利益的个人行为。制度框架约束着人们的选择集。既然这些规则不仅造就了引导和确定经济活动的激励系统,而且决定了社会福利与收入分配的基础,那么,制度结构在静态上就决定了一个经济实体及其知识技术出路的增长率。诺斯认为:许多经济学家将创新、规模经济、教育、资本积累和知识进展等等归入经济增长的原因,其实就是经济增长本身。而引起经济增长的真正原因是制度的变迁。制度变迁是从均衡到不均衡又回到均衡的过程。在各种因素使潜在的外部利润在现有的制度安排下无法实现时,新的制度就有可能建立以降低成本。他认为,除非现行的经济组织或制度安排是有效率的,否则,经济增长不会简单发生。进而,诺斯对制度的供给与需求进行了分析,当制度的供给与需求相一致时,达到制度均衡。这种制度均衡的实现条件是制度供给者的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即MR=MC。据此,诺斯提出了构建有效率的新制度的基本(理想)标准或原则是使得新机制(制度)下个人收益率与社会收益率相等或接近。

(2)国家在制度变迁中的作用

国家并非“中立”的,国家决定产权结构,而经济增长有赖于明确的产权,但在技术和现有的组织制约下,产权的创新、裁定和行使代价都极为昂贵,因此国家作为一种低成本的提权保护与强制力的制度安排应运而生,以维护经济增长和发展,并最终对造成经济的增长、发展、衰退或停滞的产权结构的效率负责。

(3)意识形态理论

意识形态的特征有三个:

第一,意识形态是节约机制,通过它,人们认识了他们所处环境,减少了“试错”成本。

第二,意识形态会通常与个人观察世界时对公平、公正所持的道德、伦理评价交织在一起,也就是说有时会在相互对立的理论和意识形态中作出选择。例如,收入分配是否公平的评价等。

第三,当人们原有的观念或经验与意识形态不符时,他们就会改变试图其意识形态,来发展一套更加适合其观念或经验的新的理性选择。

因此,意识形态是影响制度安排和经济变化的另一个重要因素。

2.国际经济增长中心的最新研究表明:

(1)发展中国家普遍面临着维持经济增长和提高经济效率两大难题,而问题的根源在于基本制度框架,例如,寻租。

(2)制度安排是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首先,制度通过影响信息和资源的可获得性、塑造力以及建立社会交易的基本规划而扩展了人类的选择,即经济发展的目标。其次,制度“矫正价格”的努力成效,即对经济发展的基本的和长期贡献。再次,尽管技术创新会推动经济发展,但在发展中国家技术创新依赖于促进创新、界定产权和契约关系或分担外在风险的各种制度安排。

(3)从制度的供给与需求方面研究,制度创新需求产生于经济中无效率的增多、技术变化、市场特征以及确立个人与集团维护自身利益方式的立法秩序;而制度供给依赖于立法秩序、制度设计成本及寻找可选择目标的知识基础。因此,发展中国家必须确立以立法秩序为核心的制度环境,塑造市场力量以驱动创新。

(4)在市场经济不发达的发展中国家,根本问题是缺乏发展市场经济的制度背景。如法律和秩序、稳定的道德、产权的界定、人力资本的供给、公共品的提供、支配交易和分担风险的法规等。因此,在发展中国家,如何使政府发挥“主导”作用,制订一套公开、透明的规则体系,防止寻租、和欺诈行为,为市场经济运作制造出公平合理的制度环境,才是实现市场经济顺利转型并高效运作的必不可少的条件。

三、简单的评述及问题

1.诺斯将制度因素纳入经济增长的框架,把制度作为经济增长的内生变量,应用现代产权理论说明制度变迁与经济增长的关系,指出制度变迁是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之一。他使制度研究和分析更加成熟,对经济学发展作出了贡献。

2.新制度经济学派方法的应用的影响越来越广泛,许多原来对制度不以为然的经济学家广泛地吸收和利用了新制度经济学家们的分析方法,普遍认为,解决经济发展问题,不仅只关注资本积累、技术引进、资金筹集、产业结构优化、就业的改善等等纯经济方面的因素,而更加应该将注意力放在制度因素对于经济增长的促进或阻碍作用上。

3.将制度因素纳入经济增长和发展问题研究的范围内,大大扩大了经济发展问题的研究视野,而研究对象也由以前的以资本主义发展中小国家或地区为主转向发展中的大国。

4.几个应当深入研讨的问题

(1)在许多人看来,制度仍然是一个非常抽象的概念,如何将制度因素进一步量化。

(2)既然制度变迁在经济发展中非常重要,怎样才能加快制度变迁的步伐,促进经济的发展。

(3)在信息化时代,信息的获取已经非常容易,那么,新制度经济学派的理论基石之一的交易费用的地位是否会动摇。

新制度经济学派的许多观点越来越多地为人们所接受,其影响力也越来越大,但上述这些问题仍然困扰着新制度经济学派及其追随者,有待于进一步的探讨。

【参考文献】

[1][美]道格拉斯C诺斯,陈郁、罗华平等译:《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M],上海三联书店,1991

[2][美]科斯、诺斯等:《财产、产权与制度变迁》[M],上海三联书店,1991

[3]国际经济增长中心V奥斯特罗姆和D菲尼,H皮希特编,王诚等译:《制度分析与发展的反思:问题与选择》,商务印书馆,1992

[4]张宇燕:《经济发展与制度选择:对制度的经济分析》[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2

[5]林毅夫:《再论制度、技术与中国林业发展》[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

[6]卢现祥:《西方新制度经济学》[M],中国发展出版社,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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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归因理论对计量经济学教学的指导意义

教育是归因理论最重要的应用领域之一。教学中的师生之间的互动在教育学研究领域具有重要的地位,而在我国的教育文化传统中对于这方面的探讨和关注度较少,但是随着现代教育学的发展,人们逐渐认识到师生互动对于教育过程和教育结果可能具有决定性的影响,为此,众多从事教育学领域研究的专家及学者对教育实践中教与学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如各种教学法在实践教学中的应用等,而归因理论为改善教学质量及教学效果提供了新的思路及途径。

2.1使学生对自身学习成败有着较为清晰的认识

学生对学习状态的自我归因,是学生对自身学习效果产生的原因进行自我知觉、自我评判的表现,不同性格特征的群体,具有不同的归因风格,导致不同学生群体对学习的原始期望、过程的行为方式不同。但笔者认为通过有效的归因调查问卷的设计以及调查,能够使学生群体对自身的归因风格以及归因倾向有着一定的认识,对自身学习成败的原因也有着姣好的掌握,不仅学生自身可以姣好的掌握,教师亦能根据归因调查问卷的数据结果,多学生总体以及个体归因风格以及归因倾向有着清晰的认识,为教师进行下一阶段的教学以及教学教案的设计起到提醒的作用。

2.2可用教师的回馈激发学生学习意愿以及学习动力

据相关的研究成果表明,目前师生互动过程中,学生对学习效果成败的归因大致会经过以下的流程。由上图可知,在教学实践过程中,学生对自己学习成败的归因,并不仅仅完全以自身考试的成绩作为基础,而且很大程度上会收到来自教师的影响,他们会依据教师的所释放的信息(语言信息以及非语言信息),来判断和猜测教师对自身学习成败的看法,并以此为指导思想,形成对自身学习成败的归因。如学生根据教师释放的信号,预测自身会取得成功,他就极有可能努力去追求成功;如果学生依据教师释放的信号,预测自己可能会失败,那么他在学习过程中,遇到困难与挫折极有可能选择放弃,最求成功者才有可能成功,逃避困难及挫折者难免面临失败,这种心理预期与以后的成败之间无形中建立了一套隐形的因果联系。由此说明,在教学实践过程中,教师对学生归因起到很大的作用,教师释放的信息甚至可以决定学生后期学习效果的状态。

2.3修正教师观念以及教学方式

一般说来,教师对学生学习效果的归因,往往倾向于将学生学习的成败归结于学生自身,而较少在自身身上找原因。教师的这种归因方式虽然在诸多情况下是较切合实际的一种归因方式,但是这样处理有事会产生一定的偏差,甚至导致教师对学生认识的错误。如:把由于自身教学方法不当所引起学生学习效果下降归结于学生学习不够勤奋、不够努力,从而对学生进行批判。导致学生对自身以及教师的不满,不仅不利于本科目的教学,也不利于教师、学生后期的发展。此外,在教学实践过程中,教师往往还喜欢学习成绩优异及听话的学生,厌恶学习成绩较差和不听话的学生,实际工作中大量的事实告诉我们,教师对于这两类学生群体的归因方式方式方法不一样。首先,教师无法对自身的教学方式方法的合理性进行有效的论证,对教学质量的提高起不到应有的作用。其次,导致“差生”学习意愿、学习动力下降,甚至会使得学生由于受到“挫折”而变得“无可救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