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07 15:20:59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外包风险论文,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随着社会分工的进一步细化和物流业的快速发展,物流业务外包已成为企业降低营运成本、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的关键。物流外包,即生产或销售等企业为集中精力增强核心竞争能力,而将其物流业务以合同的方式委托于专业的物流公司运作,外包是一种长期的、战略的、相互渗透的、互利互惠的业务委托和合约执行方式。由于企业物流业务外包过程中的物流活动时间性强、环节多、参与主体复杂、业务见的相互影响大,局部微小的偏差可能导致整个物流链的脱节或崩溃,因此其风险防范十分重要。
一、物流外包的主要原因
(一)降低成本。与企业自营物流相比,许多第三方物流服务供应商在办内外都拥有良好的运输和分销网络,在组织企业的物流活动方面更有经验,更专业化。所以通过物流业务外包,企业可以降低因拥有运输设备,仓库和其它物流设施所必需的投资,从而把更多的资金投在公司的核心业务上。
(二)提升企业效率。在企业资源有限的情况下,把企业的物流业务外包给专门的物流管理部门来承担,特别是一些特殊的物流运输业务。通过外包给第三方物流服务的供应商,企业能够把时间和精力放在自己的核心业务上,提高了供应链管理和企业运作的效率。
(三)分担企业风险,提高企业的柔性。企业通过外向资源配置,取消了企业与用户双方各自独立拥有的库存和运输,从而分散了由政府、市场、财务等因素产生的风险,促进了资源的优化组合,增加了供应链的柔性,使企业更能适应外部环境的变化。
(四)快速响应客户需求。现在企业之间的竞争主要在于时间和速度上的竞争,第三方物流服务供应商由于其专业化和规模效应的优势,能够快速地对客户的需求进行回应。
二、企业物流外包存在的主要风险
(一)外包控制不足。外包常常会使企业失去对一些产品或服务的控制,从而增加了企业正常生产的不确定性。企业在外包的过程中有可能由于丧失对外包的控制而影响整个业务的发展。
(二)增大外包依赖风险。长期依赖某一个第三方物流服务商对企业的资本投资、效率提高具有潜在的好处,但同时又会使第三方物流服务商滋生自满情绪而让企业难以控制。
(三)内部员工抵制。企业物流外包往往会影响企业的内部业务流程,需要企业的内部业务流程重组,这个过程很可能对所有员工都产生影响,受到企业内部员工的抵制而对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
(四)降低用户满意度。企业过于依赖第三方物流服务商,又无法控制或影响他们,使企业不能取得所需的用户需要信息,从而影响企业的产品改进。从长期来看,由于对物流活动的失控可能阻碍核心业务与物流活动之间的联系而降低用户满意度。
(五)企业利益受损。物流活动的长期外包,会使第三方物流服务商认为企业缺乏专家技术,因此抬高物流服务的价格或提供较差的物流服务,从而使企业蒙受损失。三、企业物流外包风险的防范对策
随着物流外包实践的推广,企业在选择物流外包时应该考虑物流外包优势的同时也必须重视其潜在的风险,以系统的、长期的观点来进行物流外决策,并采取一定的应对策略来防范潜在的各种风险。
(一)识别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外包本身并不是企业发展战略,它仅仅是实现企业战略的一种方式,企业应确定在行业中是否存在有能力和可供选择的物流供应商,否则,实施物流外包不仅不能成功,反而会带来一系列问题。因此,企业应深入分析内部物流状况,并探讨物流是不是企业的核心能力,分析物流是否能为企业带来外部战略经济利益;企业只有在拥有了合适的合作伙伴,企业内部管理层也认识到外包的重要性而且清楚针对外包应做的准备工作,才能决定是否实施外包。
(二)外包伙伴的选择。物流外包决策中很重要的一个问题是包给谁的问题,即外包伙伴的选择。首先需要对外部的潜在物流供应商进行调查、分析、评价、调查物流供应商的管理状况、战略导向、信息技术支持能力、自身的可塑性和兼容性、行业运营经验等,评价其从事物流活动的成本状况,评价其长期发展能力,评价其信誉度等。特别是对于物流供应商的承诺和报价,企业务必认真分析衡量。报价应根据物流供应商自身的成本确定,而非依据市场价格,报价不仅仅是一个总数,应包括各项作业的成本明细。对于物流外包的承诺尤其是涉及政府政策或物流供应商战略方面的项目,必须来自物流供应商最高管理者,避免在合约履行过程中出现对相关条款理解不一致的现象。在评价的基础上,对潜在的多个物流外包伙伴进行比较,从中选择最适合企业需要的外包伙伴。
(三)物流外包活动的控制。对外包活动进行监控和控制是外包顺利实施的重要保证。企业即使与第三方物流供应商签订了协议,也应当监控第三方物流供应商的绩效,同时给他们提供所需的业务信息。企业与第三方物流供应商之间要注意相互沟通,共同编制操作指引。企业不能认为业务外包了,一切就由对方承包,完全是物流供应商单方面的工作,而应当与第三方物流商一起制订物流作业流程、确定信息渠道、编制操作指引,供双方参考使用,操作指引能够使双方相关人员在作业过程中相互步调一致,也可以为企业检验对方物流作业是否符合要求提供了标准和依据。因此,企业要建立物流外包的控制机制,对外包伙伴的业绩进行定期检查,制订标准对其业绩进行考核。
(四)企业内部组织结构的调整。企业物流外包可能会受到企业内部原有作业流程的制约,因此,企业内部组织结构的调整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如何在无缝衔接的基础上调整业务流程,进行职能变革;如何对外包的物流功能进行持续有效的监控;企业文化是否鼓励创新与变革;企业领导和员工对变革持何种态度等。从战略角度看待物流业务外包,致力于获得最佳合作伙伴,并围绕着这种伙伴关系建立一种健全的管理体系,从而实现无缝衔接,取得外包策略的成功。
(五)以“双赢”为原则,巩固合作关系。物流供应商对企业和企业的客户的服务能力是依靠企业自身的工作表现的好坏,外包意味着双方利益是捆绑在一起的,而非独立的,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将使双方受益,任何一方的不良表现都将使双方受益,任何一方的不良表现都将使双方受损。在选择物流供应商时,要改变现有的观点,即仅着眼于企业内部核心竞争能力的提升,而置物流供应商的利益于不顾,企业应以长远的战略思想来对待物流外包,通过外包既实现企业自身利益最大化,又有利于物流供应商持续稳定的发展,达到供需双赢的局面。因此,供需双方相互信任和忠诚以及履行承诺是建立良好的外包合作关系的关键素。
四、结论
论文关键词:农业保险;行为主体;风险管理
农业风险对于农产品产量和市场来说都是不可避免的,但这种风险是可以管理的(WennerandArias,2003)。发达国家的经验已经证明:农作物保险和定价策略的结合可以有效地减少农产品产量和价格风险。即便如此,农业保险还是被公认为世界性难题;直到现在,世界上还没有哪一个国家的农业保险计划可以用保费收入来支付赔款支出和管理费用。我国在20世纪30年代初就开始试办农业保险,但真正发展还是在1982年以后。随着1992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向商业化转轨,1993-2003年间农业保险业务不断萎缩。2004年开始,国家连续三个中央1号文件都提出要发展农业保险。基于这种背景,本文从农业保险主体风险管理行为角度来阐述农业保险行为主体对农业保险发展的影响;并借鉴国外经验,对我国农业保险的进一步发展提出政策建议。
一、主体风险管理行为对农业保险的影响
(一)农户的风险管理行为对农业保险的影响
农户的风险管理行为主要有多品种经营、寻求非农收入、自己承担风险和政府救济等手段。这些风险管理手段与农业保险之间存在着替代性,特别是非农收入的增加,使得农民收入中的农业收入所占比重越来越小,从1990年的50%下降到2004年的36%左右。这也意味着农业风险占农民所面对的总风险比重正在下降。此外,多品种经营又降低了农业风险的集中性,分散了一部分农业风险。农民规避风险手段的多样化,农户收入整体水平不高,加上现阶段我国农业保险实行的初始成本保险(即生产成本保险)以及较高的保险费率,造成了农业保险的有效需求不足。
(二)保险机构的风险管理行为对农业保险的影响
由于农业风险在时间上和空间上的高度相关性、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现象严重、风险不能大范围地分散等问题,造成农业保险的纯商业化经营均以失败告终(除了冰雹险、暴雨险等单一风险的经营成功之外)。保险机构经营农业保险基本上都是亏损的,这与保险机构的利润最大化目标相背离。因此,保险机构纯商业化经营农业保险的积极性很低。随着城市保险市场的日趋饱和,保险机构不得不寻求新的市场——8亿潜在客户的农村保险市场,因此,效益较差的农业保险也成了获得其他盈利性较好险种(例如家财险、寿险、健康险等)的“敲门砖”。即使经营农业保险,保险机构也会偏向那些盈利性较好的险种,这和农业保险的目标相去甚远。
(三)政府的风险管理行为对农业保险的影响
政府的风险管理行为主要有农业生产补贴、价格支持和收入保护等手段,而自然灾害补偿机制是政府风险管理的重要内容。目前我国的农业自然灾害补偿方式还是以政府救济和灾害扶持为主(占总补偿的90%以上),而保险赔款占总补偿的比例很低。从1992年开始,由于一直经营农业保险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商业化转轨,农业保险在农村自然灾害补偿中的比例不断下降,2003年农业保险赔款仅占总补偿额的5%(曹前进,2005)。我国财力有限又决定了政府救济和农业保险之间存在替代性,因此,目前政府以灾害救济为主的灾害管理行为不利于农业保险的发展。
二、农业保险政策对主体行为的影响
2004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加快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选择部分产品和部分地区率先试点,有条件的地方可对参加种养业保险的农户给予一定的保费补贴;2005年和2006年中央1号文件又连续作出了扩大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范围的政策规定。这些政策对农业保险主体行为有何影响呢?
(一)农业保险政策对农户风险管理行为的影响
2004年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办公室的调查显示:如果政府开办了畜牧业保险,即使没有补贴,农户选择愿意将饲喂的畜禽投保的占42.6%,不愿意的占57.4%;如果政府开办了补贴性保险,选择愿意将饲喂的畜禽投保的占73.4%,不愿意的占26.3%。从调查数据来看,如果政府给予一部分保费补贴,农民购买农业保险的积极性会提高。因此,在新一轮试点过程中,大部分试点地区或多或少地都给予了农民保费补贴。
(二)农业保险政策对保险机构风险管理行为的影响
由于有了政府补贴和其他一些优惠政策(如农业保险准备金制度和再保险),保险机构经营农业保险的积极性提高了很多。上海安信、吉林安华、黑龙江阳光互助、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等商业性保险机构都在经营农业保险,并且不断扩大农业保险的覆盖面,以寻求更多的风险单位来规避经营风险。如江苏省淮安市和浙江省的一些保险机构则采取了与地方政府共担风险的做法;上海安信、吉林安华两家农业保险公司和中国再保险集团签订了再保险合同;黑龙江阳光互助保险公司按保费收入的10%提取巨灾风险准备金等等。
(三)农业保险政策对政府风险管理行为的影响
农业保险政策实施的目的,就是转变政府补偿灾害的方式;其目标就是由目前的政府救济为主向农业保险为主转变。为此,政府提供了保费补贴、经营管理费用补贴以及各种优惠政策等,以支持农业保险的健康发展。江苏省和浙江省还采取政府与保险机构共担风险的模式,减轻了保险机构的经营风险。除此之外,相关农业部门人员还参与到农业保险展业、查勘定损、理赔等工作中来,有力地支持了农业保险的发展。
三、行为主体对农业保险存在的顾虑
(一)来自农户的顾虑
通过调查我们认为,农户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顾虑:(1)如果在保险期内发生了灾害,能否从保险公司拿到赔偿、能拿到多少、得到赔偿需要付出的成本有多大?(2)政府补贴多少、能持续多久?(3)如果几年没受灾怎么办?(4)保障水平有多高?在调查过程中我们还发现,农民普遍不太信任保险公司(因为在20世纪90年生过某保险公司因为不想理赔而退还保费的事情)。另外,保障水平太低也是制约农户购买农业保险的重要原因,这与国外的一些研究结果相符。
(二)来自保险机构的顾虑
保险机构对经营农业保险的顾虑有四个方面。(1)对政策的顾虑。政府给予的一些政策能持续多久,包括以险养险、经营管理费用补贴、税收优惠以及一些与农业保险相配套的政策(如生产贷款必须参与农业保险)?(2)对经营风险的顾虑。一方面是经营能否不亏损,即从目前农业保险的经营情况看,种、养业农业保险基本上都是亏损的,政府给予的经营管理费用以及以险养险能不能弥补这一部分的亏损;另一方面是规避经营风险的风险准备金制度和再保险能不能实现?(3)对政府财力的顾虑。如果保险机构选择了与政府共保的模式,万一出现大灾,政府财力能否兑现其保险责任?(4)费率制定和操作的顾虑。由于缺乏相应的历史数据,制定科学的费率难度较大,这也是很多商业保险公司不敢涉足农业保险市场的一个重要原因。
(三)来自政府的顾虑
政府顾虑有中央政府的顾虑和地方政府的顾虑两方面。
中央政府的顾虑是:(1)政府支出的补贴资金需多少。由于目前农业保险规模不大,政府补贴资金还可以到位;但如果以后覆盖面不断扩大,政府的补贴资金能否到位。如果按照美国《农业风险保障法》的规定,政府每年给农业保险的财政支持将会超过30亿美元,那么政府首先必须考虑财力问题。(2)补贴资金的效果如何。Nolson和Loehman(1987)认为,在理论上,农业保险是一种有效的农业风险分散机制,然而在实践中,农业保险却成为一种损失转嫁给政府或者保险机构的成本高昂的风险转移机制。如果情况跟Nolson和Loehman(1987)阐述的一样,那么政府还不如采用救济的方式,因为救济带有很大的随意性,可以根据财力来控制救济资金。(3)如果出现大灾,政府所要负担的赔款额会不会超过财政的承受能力。
地方政府的顾虑是:(1)中央政府的补贴和其他一些政策能持续多久?(2)地方财政随着农业保险覆盖面的扩大需负担多少补贴资金?(3)如果出现大灾,地方财政能否负担得起政府兜底的责任?(4)怎样确定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产品范围?是选择关系粮食安全和地方社会稳定的农产品进行补贴,还是选择效益较高、关系到地方经济发展的农产品进行补贴?
四、国际经验借鉴
发达国家发展农业保险的经验可以总结为以下三个方面。
(一)较高的保费补贴和强制性保险与有条件强制性保险的实施,刺激农户购买农业保险
在财政补贴方面,发达国家为了提高农业保险的覆盖面,不断地提高财政对农业保险的补贴力度。研究表明,即使农民收入较高的国家,如果没有政府给予适量的保费补贴,农民对农业保险的自愿投保积极性也很低。墨西哥有关经验表明:政府的保险费补贴若低于2/3,大多数农民不会自愿投保;美国的参保率则随着补贴率的不断上升而上升。因此,美国、日本、法国等农业保险比较发达的国家都给予农户较多的保费补贴。
农业保险发达国家还采取了强制性保险和有条件强制性保险。日本1947年颁布的《农业灾害补偿法》中就提到了强制性保险。印度、菲律宾则规定农业贷款户必须参与农业保险,形成准强制性保险。美国《1994年农作物保险改革法》中也提到政府将干旱、雨涝、雹灾、风灾、火灾、病虫害等风险损失,与其他一些福利性农业计划(价格支持与生产调节计划、农民家庭紧急贷款计划、互助储备计划等)联系起来进行有条件强制性保险。
除了较高的保费补贴和强制性保险与有条件强制性保险外,保障水平不断提高也是促使农户使用农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原因。1989年美国农业部专门针对那些没有购买农业保险的农户进行过一次调查,让他们将不参加农业保险的原因进行排序。调查结果显示:首要原因就是保障太低,占24.8%;其次是保费太高,占23.3%;更愿意自己承担风险的占23%。因此,保障水平的提高,加上政府提供较高比例的保费补贴,农民对农业保险的有效需求自然会增加。
(二)保险机构降低经营风险的做法
保险机构主要从两个方面来降低经营风险:一是农业保险产品创新和金融工具的应用;二是农业风险准备金制度和再保险的实施。保险市场金融和技术上的创新,提供了处理农业风险的新办法,特别是气候风险;而资本市场的应用是金融创新的一部分,这减轻了农业保险提供者面临的风险(skees,eta1.,2002)。另外,再保险和巨灾风险准备金是分散农业巨灾风险的两个比较有效的手段,因此,绝大多数国家在发展农业保险的过程中都采用这两种风险分散手段。
1、资本市场金融工具的应用。随着气象测量等技术的日益成熟,国际资本市场上转移农业巨灾风险的金融产品被逐渐开发出来。例如巨灾风险(cAT)债券,它主要用于为飓风、洪水、地震等巨灾保险提供保障。除了CAT债券之外,资本市场上还出现了基于气象指数的气象衍生金融工具,如气象指数期权等。
另一个资本市场金融工具的使用就是农业巨灾风险证券化,它是将农业巨灾风险和资本市场结合起来。在资本市场上以证券的方式筹集资金,用来分散和化解农业的巨灾损失。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国际上发展的风险证券主要有三类:巨灾证券、应急准备金债券和巨灾股票。由于农业巨灾风险和资本市场具有极小的相关性,因此,在资本市场上寻求分散农业保险风险是可行的;而且,资本市场资金充裕,这对农业保险的巨灾风险分散也很有效。
2、农业保险产品的创新。农业保险经营中对于道德风险的控制,主要是了解和掌握农民的投入情况,如耕作、灌溉、种植时间等;再就是改进保险合同的条款,如规定免赔款的主要目的就是防范道德风险。但这通常会面临高成本问题,因此,农业保险团体(区域)险和农业气象指数保险应运而生。
农业保险团体(区域)险分为收入保险和产量保险两种,其赔款方式与畅通农业保险赔款方式有很大的差别。这也是农业保险团体(区域)险创新的地方,即只有当承保区域的整体平均产量或收益受损到保险合同中规定的理赔点时,保险公司才进行赔付。如果整个区域的平均产量没有受损到理赔点,那么单个农民的产量受损再大也不会得到赔付。这样一来,农业生产者(投保人)之间有了提高自身产量的积极性,既解决了道德风险问题,又促进了农业生产。农业保险团体险通常都要求某个区域的农户全部参保,避免了逆向选择问题。因此,农业保险团体险可以最大程度地避免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比较适合农村低保障或者道德风险与逆向选择问题较为严重的地区(孙立明。2003)。
农业气象指数保险有助于全面、客观地反映农业系统性风险;它不需要农业产量的历史数据作为费率制定的标准,而是依靠系统和精确的气象测度。这就使得保险合同的制订是以系统性气象风险的测度为主要依据(庹国柱、李军,2003)。相对而言,这种合同制订更科学,减少了由于合同制订不科学给保险公司带来的损失。
3、农业风险准备金制度和再保险。再保险一方面可以有效地在空间上分散农业风险,另一方面也扩大了保险机构的承保能力。发达国家的再保险保费收入占总保费收入的比重大概为20%,凸现了再保险市场的重要性。例如,日本采取农业共济组合向农业共济组合联合会进行部分分保,农业共济再保险特别会计处又向农业共济联合会提供超额赔款再保险;1966年法国在大区范围内还创立了再保险机构,众多的地方互助保险合作社由大区社再保险,大区社又由中央社再保险(龙文军,2004)。发达国家还普遍建立了巨灾风险基金制度(除西班牙外),例如日本的农业共济基金的原始资本为30亿日元,由中央政府和联合会以1:1的比例共同投资组成。巨灾风险基金制度使得农业风险在空间上得以分散,提高了农业保险经营机构的稳定性。
(三)政府对农业巨灾风险的管理
发达国家政府很早就意识到应用农业保险来分散农业风险。“实施农业保险的目的在于建立一个稳固、全面的农作物保险体系,以取代作为农业价格支持和收入保护政策一部分的政府灾害救济计划,从而促进农业经济的稳定,增进国民福利。”
在控制保险机构经营风险方面,政府给予了经营管理费用补贴(一般为保费收入的20%-25%)、免除各种税收以及再保险支持等。另外,政府为了满足保险机构对于大额风险单位的要求,结合各种贷款政策和福利政策以促使农户购买农业保险。发达国家现有的精确的费率与政府的努力不无关系,因为农业风险区划工作需要耗费巨额的财力和人力,并不是某个保险公司或是某一个部门就能完成的。例如,法国政府在1980年以后投入巨资资助大学和有关部门专门从事农业风险科学研究。
五、政策建议
各个国家都有自己特殊的国情,国外的成功经验值得我们借鉴,但不能生搬硬套,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规范或诱导农业保险主体的风险管理行为朝着有利于农业保险的方向发展。
(一)政府推行农业保险的主要作为
1、有关部门应尽早着手起草《农业保险法》。前面分析的我国保险主体存在的一些顾虑,大部分可以归咎为农业保险法律的缺失。因此,《农业保险法》对农业保险的经营目标、保障范围、保障水平、组织机构与运行方式、政府的作用、税收规定、资金运用、财政补贴方式等方面,应以法律的形式得到明确,为发展农业保险提供完备的法律、制度保证。
2、财政支持和应用各种政策推动农业保险。一是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应对农业保险的保费和农业保险的经营管理费给予一部分补贴。具体额度要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不同的保险产品而定。二是给予农业保险业务经营部分税收优惠政策。应建立行为主体各方的激励机制,将农业保险和农业生产贷款、灾害救济政策结合起来使用。
3、做好农业风险区划,实行与农业风险相匹配的保险费率。我国农业保险试点地区普遍存在费率厘定不科学的问题,不能真实反映农业实际损失率,无法有效调节供给和需求。费率厘定的不科学,主要是由于我国缺乏完整的农业区划体系。但农业区划工作耗费大、涉及面广,并不是保险机构就能完成得了的。因此,建议由国家组织相关部门和保险机构,拨付专项基金,积极开展农业风险相关研究工作。在全国各区域农业灾害风险综合评估的基础上,开展农业风险区划工作,为制定农业保险保费与费率提供科学依据。
(二)建立有效的风险分散机制
1.引言
随着社会分工的进一步细化和第三方物流产业的逐渐成熟,物流外包逐步被市场认可。 而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许多企业在面临残酷的市场环境时,也都纷纷采取了致力发展核心 业务,并将非核心业务外包给第三方物流企业的竞争策略。
所谓物流外包,即企业为集中有限资源、增强核心竞争力,将其物流业务以合同的方式 委托第三方物流公司执行。其主要任务是节约物流成本,提高服务水平。然而,由于合同双方信息不对称,物流外包在给企业带来利益的同时,也可能造成企业的损失。比如,凯玛特在与沃尔玛的竞争中败下阵来,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因为物流外包后失去了对物流的控制。
目前企业界和学术界对物流外包风险的存在都有着清晰的认识,但是在物流外包风险评估方面的研究还很有限。1993 年,Muller 率先探讨了第三方物流的成因和特征[1];2003 年, Chuanxu WangAmelia c.Regan 提出物流外包风险分为四种:财务风险、冲突风险、市场风险和管理风险[2];宁云才等运用模糊评价方法对物流外包风险进行了评估[3]。论文参考,风险评估。在企业界,现 有的物流外包风险评估主要依靠企业管理人员的经验和物流外包提供者的信誉保证,主观因 素作用过大,缺乏客观的评估模型。
本文简要阐述了物流外包的作用,粗略分析了物流外包的风险种类,引入管理学中常用的人性假设,以减少由于主观评测而带来的误差,进而提出了评估物流外包风险的结构化模型,提高评估的精确度。
2.物流外包的作用
作为被市场认可的生产组织模式,物流外包对于物流服务的需求者来说,具有重要的作用,具体体现在以下几点:
2.1 着力发展核心业务,保持竞争优势
对于企业来说,资源的有限性往往是制约其发展的主要“瓶颈”。企业如果能将物流业 务外包给专业的第三方物流提供者,就能有足够的资源进行优化配置,将有限的人力、物力和财力集中于核心业务,减少用于物流业务方面的车辆、仓库和人力的投入,从而帮助企业保持竞争优势,获得长期的高额利润。
2.2 减少投资,降低运营成本
由于现在物流领域还处于发展和探索阶段,各种设施、设备及信息系统的投入非常大, 所以,企业通过物流外包可以减少在此类项目的上的巨额投资。此外,作为专门从事物流业务的企业,第三方物流提供者能够利用规模优势,通过提高各环节资源的利用率,实现运营
成本的降低,使企业能从中获益。据估计,通过专业物流进行市场配销,比自行设立配销的
网络节省 20%~30%的成本。论文参考,风险评估。
2.3 树立企业的品牌形象
第三方物流企业受物流外包需求者的委托,从客户的角度出发管理物流业务,利用其拥有的物流信息网络对客户的供应链进行有效的监控,为客户提供安全可靠的信息服务;利用广泛分布的物流配送网络缩短了客户的交货期,为客户提供便捷快速的运送服务;利用高水 准的专业知识和技术,为客户提供合理优化的物流方案设计。以上这些优质服务能够使企业 借助外包的物流业务提升自己的企业形象,在行业中脱颖而出。
2.4 提高企业组织结构的灵活性
通过将物流业务外包给第三方物流公司,企业可以对原有的管理内容进行分割剥离,缩 小管理范围,精简公司机构,以高度应变的扁平式组织结构代替高耸的金字塔状组织结构, 从而提高企业应对市场环境变化的能力,减轻由于规模庞大而带来的组织反应滞后、缺乏创 新性的问题。
3.物流外包的风险
物流外包作为一种新型的生产组织模式,带来的好处显而易见,但是由于合同双方 的企业文化、管理模式不尽相同,并且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物流外包中隐藏的风险也不容忽视。因此,物流外包企业需要有效地识别外包风险,加强对风险的管理控制,进而达到 尽可能地降低和规避风险。当前企业物流外包面临的风险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4]:
3.1 管理风险
当企业将物流外包给第三方物流企业后,物流服务提供商将介入企业的采购、生产、分销、售后服务等各个环节,成为企业的物流管理者,使得企业自身对物流部分的控制力下降。 如果双方在协调上出现问题,就可能会导致物流外包企业对第三方物流供应商失去控制,从 而使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特别是物流业务受到影响。
3.2 信息风险
企业要将物流外包出去,必须和合作方就从方案设计到货物运输的各项环节进行充分交流和沟通,这牵涉到信息共享的问题。如果外包企业和第三方物流供应商之间缺乏信息共享, 出现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则会导致信息失真、反应滞后;如果合作企业之间形成信息共享,则涉及到企业机密的信息可能会被泄露,成为危害企业安全的风险。
3.3 财务风险
企业选择物流外包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希望降低运营成本,然而,如果长期将物流外包, 可能会使企业缺乏对市场行情的了解,无法精确测算物流成本。这时,即使第三方物流企业 借口成本增加而抬高物流服务的价格,抑或是直接虚报成本,物流外包企业也往往难以及时 察觉,造成成本超支。
3.4 市场风险
企业将物流外包后,减少了与顾客沟通和交流的机会,不能及时获取客户信息,把握市场需求变化,从而影响企业的产品改进或者创新工作。从长远来看,这也会阻碍企业核心业
务与物流活动之间的联系,可能造成客户满意度的降低,损失重要的客户资源,对企业的长
久发展不利。 以上物流外包风险分类仅为大致分类,在实际应用中会加以细分和调整,本文在此不做
赘述,并且假定按照企业实际情况,风险已被有效划分,作为下文论述的前提。
4. 物流外包风险评估模型介绍
本文提出的物流外包风险评估模型是建立在人性假设基础上的,引入了风险概率和风险 重要性的二维坐标系,着重阐述主观判断在风险概率评估上的失真,通过剔除误差部分,提 高衡量物流外包中各项风险的精确度,从而为随后的物流外包决策提供一定的支持。论文参考,风险评估。其基本 步骤如下:
4.1 风险重要性判断
依据各类风险对项目的影响程度,评估其重要性,分为四个等级(见表 1),记为 ki。
论文摘要:文章首先分析了信息安全外包存在的风险,根据风险提出信息安全外包的管理框架,并以此框架为基础详细探讨了信息安全外包风险与管理的具体实施。文章以期时信息安全外包的风险进行控制,并获得与外包商合作的最大收益。
1信息安全外包的风险
1.1信任风险
企业是否能与信息安全服务的外包商建立良好的工作和信任关系,仍是决定时候将安全服务外包的一个重要因素。因为信息安全的外包商可以访问到企业的敏感信息,并全面了解其企业和系统的安全状况,而这些重要的信息如果被有意或无意地对公众散播出去,则会对企业造成巨大的损害。并且,如若企业无法信任外包商,不对外包商提供一些关键信息的话,则会造成外包商在运作过程中的信息不完全,从而导致某些环节的失效,这也会对服务质量造成影响。因此,信任是双方合作的基础,也是很大程度上风险规避的重点内容。
1.2依赖风险
企业很容易对某个信息安全服务的外包商产生依赖性,并受其商业变化、商业伙伴和其他企业的影响,恰当的风险缓释方法是将安全服务外包给多个服务外包商,但相应地会加大支出并造成管理上的困难,企业将失去三种灵活性:第一种是短期灵活性,即企业重组资源的能力以及在经营环境发生变化时的应变能力;第二种是适应能力,即在短期到中期的事件范围内所需的灵活性,这是一种以新的方式处理变革而再造业务流程和战略的能力,再造能力即包括了信息技术;第三种灵活性就是进化性,其本质是中期到长期的灵活性,它产生于企业改造技术基本设施以利用新技术的时期。进化性的获得需要对技术趋势、商业趋势的准确预测和确保双方建立最佳联盟的能力。
1.3所有权风险
不管外包商提供服务的范围如何,企业都对基础设施的安全操作和关键资产的保护持有所有权和责任。企业必须确定服务外包商有足够的能力承担职责,并且其服务级别协议条款支持这一职责的履行。正确的风险缓释方法是让包括员工和管理的各个级别的相关人员意识到,应该将信息安全作为其首要责任,并进行安全培训课程,增强常规企业的安全意识。
1.4共享环境风脸
信息安全服务的外包商使用的向多个企业提供服务的操作环境要比单独的机构内部环境将包含更多的风险,因为共享的操作环境将支持在多企业之间共享数据传输(如公共网络)或处理(如通用服务器),这将会增加一个企业访问另一企业敏感信息的可能性。这对企业而言也是一种风险。
1.5实施过程风险
启动一个可管理的安全服务关系可能引起企业到服务外包商,或者一个服务外包商到另一个外包商之间的人员、过程、硬件、软件或其他资产的复杂过渡,这一切都可能引起新的风险。企业应该要求外包商说明其高级实施计划,并注明完成日期和所用时间。这样在某种程度上就对实施过程中风险的时间期限做出了限制。
1.6合作关系失败将导致的风险
如果企业和服务商的合作关系失败,企业将面临极大的风险。合作关系失败带来的经济损失、时间损失都是不言而喻的,而这种合作关系的失败归根究底来自于企业和服务外包商之间的服务计划不够充分完善以及沟通与交流不够频繁。这种合作关系在任何阶段都有可能失败,如同其他商业关系一样,它需要给予足够的重视、关注,同时还需要合作关系双方进行频繁的沟通。
2信息安全外包的管理框架
要进行成功的信息安全外包活动,就要建立起一个完善的管理框架,这对于企业实施和管理外包活动,协调与外包商的关系,最大可能降低外包风险,从而达到外包的目的是十分重要的。信息安全外包的管理框架的内容分为几个主体部分,分别包括企业协同信息安全的外包商确定企业的信息安全的方针以及信息安全外包的安全标准,然后是对企业遭受的风险进行系统的评估.并根据方针和风险程度.决定风险管理的内容并确定信息安全外包的流程。之后,双方共同制定适合企业的信息安全外包的控制方法,协调优化企业的信息安全相关部门的企业结构,同时加强管理与外包商的关系。
3信息安全外包风险管理的实施
3.1制定信息安全方针
信息安全方针在很多时候又称为信息安全策略,信息安全方针指的是在一个企业内,指导如何对资产,包括敏感性信息进行管理、保护和分配的指导或者指示。信息安全的方针定义应该包括:(1)信息安全的定义,定义的内容包括信息安全的总体目标、信息安全具体包括的范围以及信息安全对信息共享的重要性;(2)管理层的目的的相关阐述;(3)信息安全的原则和标准的简要说明,以及遵守这些原则和标准对企业的重要性;(4)信息安全管理的总体性责任的定义。在信息安全方针的部分只需要对企业的各个部门的安全职能给出概括性的定义,而具体的信息安全保护的责任细节将留至服务标准的部分来阐明。
3.2选择信息安全管理的标准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标准BS7799与信息安全管理标准IS013335是目前通用的信息安全管理的标准:
(1)BS7799:BS7799标准是由英国标准协会指定的信息安全管理标准,是国际上具有代表性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标准,标准包括如下两部分:BS7799-1;1999《信息安全管理实施细则》;BS7799-2:1999((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规范》。
(2)IS013335:IS013335《IT安全管理方针》主要是给出如何有效地实施IT安全管理的建议和指南。该标准目前分为5个部分,分别是信息技术安全的概念和模型部分;信息技术安全的管理和计划部分;信息技术安全的技术管理部分;防护和选择部分以及外部连接的防护部分。
3.3确定信息安全外包的流程
企业要根据企业的商业特性、地理位置、资产和技术来对信息安全外包的范围进行界定。界定的时候需要考虑如下两个方面:(1)需要保护的信息系统、资产、技术;(2)实物场所(地理位置、部门等)。信息安全的外包商应该根据企业的信息安全方针和所要求的安全程度,识别所有需要管理和控制的风险的内容。企业需要协同信息安全的外包商选择一个适合其安全要求的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方案,然后进行合乎规范的评估,识别目前面临的风险。企业可以定期的选择对服务外包商的站点和服务进行独立评估,或者在年度检查中进行评估。选择和使用的独立评估的方案要双方都要能够接受。在达成书面一致后,外包商授予企业独立评估方评估权限,并具体指出评估者不能泄露外包商或客户的任何敏感信息。给外包商提供关于检查范围的进一步消息和细节,以减少任何对可用性,服务程度,客户满意度等的影响。在评估执行后的一段特殊时间内,与外包商共享结果二互相讨论并决定是否需要解决方案和/或开发计划程序以应对由评估显示的任何变化。评估所需要的相关材料和文档在控制过程中都应该予以建立和保存,企业将这些文档作为评估的重要工具,对外包商的服务绩效进行考核。评估结束后,对事件解决方案和优先级的检查都将记录在相应的文件中,以便今后双方在服务和信息安全管理上进行改进。
3.4制定信息安全外包服务的控制规则
依照信息安全外包服务的控制规则,主要分为三部分内容:第一部分定义了服务规则的框架,主要阐明信息安全服务要如何执行,执行的通用标准和量度,服务外包商以及各方的任务和职责;第二部分是信息安全服务的相关要求,这个部分具体分为高层服务需求;服务可用性;服务体系结构;服务硬件和服务软件;服务度量;服务级别;报告要求,服务范围等方面的内容;第三部分是安全要求,包括安全策略、程序和规章制度;连续计划;可操作性和灾难恢复;物理安全;数据控制;鉴定和认证;访问控制;软件完整性;安全资产配置;备份;监控和审计;事故管理等内容。
3.5信息安全外包的企业结构管理具体的优化方案如下:
(1)首席安全官:CSO是公司的高层安全执行者,他需要直接向高层执行者进行工作汇报,主要包括:首席执行官、首席运营官、首席财务官、主要管理部门的领导、首席法律顾问。CSO需要监督和协调各项安全措施在公司的执行情况,并确定安全工作的标准和主动性,包括信息技术、人力资源、通信、法律、设备管理等部门。
(2)安全小组:安全小组的人员组成包括信息安全外包商的专业人员以及客户企业的内部IT人员和信息安全专员。这个小组的任务主要是依照信息安全服务的外包商与企业签订的服务控制规则来进行信息安全的技术。
(3)管理委员会:这是信息安全服务外包商和客户双方高层解决问题的机构。组成人员包括双方的首席执行官,客户企业的CIO和CSO,外包商的项目经理等相关的高层决策人员。这个委员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负责审核年度的服务水平、企业的适应性、评估结果、关系变化等内容。
(4)咨询委员会:咨询委员会的会议主要解决计划性问题。如服务水平的变更,新的技术手段的应用,服务优先等级的更换以及服务的财政问题等,咨询委员会的成员包括企业内部的TI’人员和安全专员,还有财务部门、人力资源部门、业务部门的相关人员,以及外包商的具体项目的负责人。
(6)安全工作组:安全工作组的人员主要负责解决信息安全中某些特定的问题,工作组的人员组成也是来自服务外包商和企业双方。工作组与服务交换中心密切联系,将突出的问题组建成项目进行解决,并将无法解决的问题提交给咨询委员会。
(7)服务交换中心:服务交换中心由双方人员组成,其中主要人员是企业内部的各个业务部门中与信息安全相关的人员。他们负责联络各个业务部门,发掘出企业中潜在的信息安全的问题和漏洞,并将这些问题报告给安全工作组。
(8)指令问题管理小组:这个小组的人员组成全部为企业内部人员,包括信息安全专员以及各个业务部门的负责人。在安全小组的技术人员解决了企业中的安全性技术问题之后,或者,是当CSO了关于信息安全的企业改进方案之后,这些解决方案都将传送给指令问题管理小组,这个小组的人员经过学习讨论后,继而将其到各个业务部门。
1.研究回顾
目前,国内外学者对IT外包运作过程中双方合作关系的风险管理,特别是运作过程中的风险,进行了大量研究并得出了有效的结论。
董坚峰,肖丽艳(2008)针对合同风险提出可以根据客户和供应商的关系程度决定外包实施中的风险监控级别。章宁,孙宝文(2009)基于委托理论,从服务接收方和服务提供方两个角度对BPO伙伴关系进行分析。
本文是以IT外包关系期为出发点,基于相关理论,确定影响IT外包关系期的风险因素,提出了研究假设。
2.理论与假设
2.1基于核心能力理论的ITO期限选择
ITO的目标在于提高核心竞争力,而核心竞争力是组织通过长期的不断学习逐渐积累起来的、独特的、难以模仿的知识和技能,它是企业长期竞争优势的源泉。通过非核心IT活动的外包,客户公司可以更加关注自己的核心业务,而且在IT外包的过程中,通过与供应商交流和学习,客户公司也有可能会增强自身的核心能力。
H1:核心竞争力的保持能力越强,IT外包关系期限越长;反之,期限越短。
2.2 基于资源依赖理论的ITO期限选择
资源依赖理论表明,如果组织不能自给自足就会更加依赖外部资源。然而,如果外包的IT活动对客户的IT产品或服务有重要战略影响,则客户公司很可能希望与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将外包的IT活动视为公司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H2:IT活动的战略重要性越大,IT外包关系期限越长;反之,期限越短。
2.3 基于交易成本理论的ITO期限选择
交易成本理论将交易成本分为事前交易成本和事后交易成本。事前交易成本包括谈判成本、签约成本和保障契约成本等;事后交易成本包括适应性成本、讨价还价的成本、建构及运营成本和约束成本等。这些成本是决定组织经济活动效率的关键因素,也会对IT外包关系期限产生重要影响。其中,不确定性因素可能会导致双方交易成本的急剧增长,也降低了合作关系的稳定性。
H3:不确定性因素对IT外包关系期限有一定的负向影响,不确定因素越多,IT外包关系期限越短;反之,期限越长。
特定关系投资是指IT外包定的知识、技术和其他客户要求的专用资产。交易中资产的专用性越高,则资产的其他用途就越受到限制。
H4:特定关系投资对IT外包关系期限有一定的正向影响,特定关系投资资源越多,IT外包关系期限越长;反之,期限越短。
当交易的规模很大而且非常重要的时候,双方更趋向于建立一种长期的相互信任的合作关系,这种合作关系会增加外包的稳定性,也会减少监控费用的支出,从而降低交易成本。
H5:交易规模越大,IT外包关系期限越长;反之,期限越短。
2.4 基于委托理论的ITO期限选择
委托理论是以非对称信息博弈论为基础,在交易过程中可能会出现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供应商通常比客户更熟悉IT活动,这种有利于服务供应商的信息非对称性会增强供应商的议价能力和供应商的机会主义行为,进而损害客户利益以及双方的合作关系。
H6:机会主义行为的存在对IT外包关系期限有着负向影响,机会主义行为存在的可能性越大,IT外包关系期限越短;反之,期限越长。
由于外包市场的不确定性因素和信息不对称,在交易过程中可能存在合同执行风险。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对合同的理解不一致会导致提供的服务与要求不符,引起争执和纠纷,损害双方的合作关系。
H7:合同的完整性越好,IT外包关系期限越长;反之,期限越短。
2.5 基于社会交换理论的ITO期限选择
社会交换理论将外包关系理解为双方特定的相互作用的过程,双方分别为对方开展活动并交换有价值的资源。社会交换理论认为供应商和客户关系的结束或持续依赖于双方对关系和外包效果的满意程度。
H8:外包效果的满意度越好,IT外包关系期限越长;反之,期限越短。
如果双方能够建立和保持相互理解和信任的合作关系,那么双方获得的利益会随着时间延长而增长。另外,客户和服务供应商的关系越融洽,则双方越能够通过及时的沟通与协商来应对突发事件和不确定性因素,而且双方能够共同承担风险,使外包活动得以顺利完成。
H9:关系的融洽性越好,IT外包关系期限越长;反之,期限越短。
通过上述理论分析表明,本文总结出影响IT外包关系期限的重要变量包括不确定性因素、特定关系投资、交易规模、合同的完整性、IT外包活动的战略重要性、机会主义行为、核心竞争力的保持、关系的融洽性和外包效果十项。另外,将组织规模、外包经验和外包IT活动的类型作为控制变量进行研究。
3.研究结论及进一步的研究方向
本论文分析了影响IT外包关系期限的因素,确定了影响IT外包关系期限的九项指标。本文的研究局限于理论分析和提出假设,没有采取大量样本进行实证分析以检验模型的准确性。因此,未来的研究可以采用实证分析检验本文的研究假设,也可以结合IT外包实际的合作时间采用生存分析的方法进行更为深入的研究,以确定这些因素对IT外包关系期限的具体影响。
参考文献:
[1]董坚峰,肖丽艳.IT外包商选择和管理中的风险及其管理策略,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12:85
随着企业信息化程度的不断提升和市场竞争的加剧,企业要不断降低成本,专注于自身的核心业务,将非核心的企业IT业务外包出去,因此,IT外包服务在企业信息化建设中所处的地位日益加强。IT外包就是指企业将全部或部分IT工作包给专业性公司完成的一种服务,从而达到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充分发挥自身核心竞争力和增强自身对外环境的应变能力的一种管理模式。IT外包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信息化规划与咨询,设备和软件选型,网络系统和应用软件系统建设,整个系统网络的日常维护管理和升级等。这已经成为一个快速成长的行业,但IT外包服务涉及面广、投资大、周期长,不可预见因素很多,对IT外包服务风险的分析和控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IT外包是企业信息化的必由之路
企业信息化是增强市场竞争力的客观需要,也是实现管理创新的有效途径,更是一个现代企业得以生存和发展的必由之路。为了降低成本,加快技术进步,增强市场竞争力,提高经济效益,企业必需加大企业信息化建设。
然而企业在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发现,企业需要的是IT系统对企业业务的支持和运用IT系统的结果,而不是IT系统过程本身。同时企业为了降低企业在IT系统运营维护方面的日常开支,缩减管理成本,培育企业核心竞争力。企业将更多的精力和资源投入到自己擅长的核心业务中,而将辅的业务、非核心的业务则交给外部的专业人士来承担,以获得更高的整体运营效率。所以企业常把IT系统的建设过程交给IT专业公司,自己控制结果,IT外包服务正成为现代企业对IT系统的必然选择。
二、IT外包服务中的风险分析
IT外包服务的实质就是企业和IT服务商之间的一种“委托-”关系,由于委托方和方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信息扭曲等问题,加之市场及宏观环境的不确定性,导致企业在实施IT外包过程中存在种种风险。完全避开或消除风险是不可能的,但是可以充分分析和掌握风险的来源、产生条件、性质及其发生规律,从而可以降低风险发生的频率、减少损失程度。一个企业要成功地实施IT外包,通常必须经历企业内部的需求分析和评估,服务商的选择,合同的签订以及对合同进行实施、管理与监控等阶段。在整个IT外包服务过程中都充满着风险。
1.需求不明、规划不周带来的风险
企业在进行信息化建设时,如果目的不明、定位不准,将会导致系统实施后不能发挥应有作用。有些企业在信息化建设中为了得到立竿见影的效果,没有透彻地分析自己的IT需求,仅仅做一个粗略的规划就引入IT外包服务商来上系统,在系统建设上一味追求于大而全、功能完整、一步到位的方案,结果适得其反,需求不一定得到满足,同时还会增加企业的投入和运行成本,这些都会给企业信息化带来潜在的风险。
由于企业IT系统开发是一个投入大、周期长、有一定风险的复杂系统工程,同时企业IT系统的建立要引入新的管理模式并进行企业业务流程重组(BPR),对企业管理会发生深远的影响,因此在系统开发之前,必须根据IT技术的发展、企业环境和企业发展战略对系统进行全面的调查,在弄清用户真实需求的基础之上,进行合理规划和可行性论证。一个好的系统规划,可以促进IT应用的深入和企业竞争力的提升;保证用户的需求得以充分的满足,信息资源得以合理的分配和使用,同时还能降低IT系统的投入成本,减少IT系统建设的风险。
2.服务商选择不当带来的风险
选择合适的IT外包服务商,是IT外包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环。企业除考虑价格因素外,更应对外包商的整体能力进行综合评估(包括经验、能力、技术、资本、信誉、对IT行业的熟悉程度、自身发展的稳定性等),以及对外包商以前的客户做深入的调查与核实。合作伙伴选择不当,会增加额外的协调费用,不能保质、按时完成系统所带来风险费用。因此,企业必须慎重结合IT外包业务的需求,科学、合理地评价和选用外包商。
3.外包协议签订不缜密带来的风险
外包服务商选定以后,就应该制定尽可能详细周密的外包协议,以此来规范和约束对方的行为。通过外包协议的签订,可以明确企业和IT外包服务商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协议签订以后,双方就要严格履行协议中约定的义务并享受协议中约定的权利。IT外包协议不同于其它合同,签约双方都应本着“双赢”的思想,并且保持经常性的沟通与联系,才能避免在签约过程中由于信息不完全对称所带来的道德风险。
4.项目实施中监管不力带来的风险
IT系统实施需要甲乙双方良好的合作,但是在实施过程中,由于实施方和用户知识背景的差异,在最大化自身利益思想的驱动下,可能导致项目实施控制不力,尤其是项目质量难以保证,而导致最终系统不能发挥预期作用,常会引发实施风险。为有效地控制IT外包风险,除企业自身需要预防以外,监管机制也是一个重要因素,健全的监管机制可以促使企业有效控制风险。为此,必须构建相应的监管制度,引导IT外包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正常开展。
三、IT外包风险的动态管理
1.动态风险管理的重要性
IT外包风险,是由许多不确定因素造成的。企业要想获取预期利润,必须正确地评估进而努力控制IT外包风险。目前常用的风险管理是非动态的,一般是把控制过程按照项目的进行分成若干阶段,分析各阶段潜在的风险因素,从而制定出相应的对策。各个阶段之间的风险管理缺乏必要和有机的联系,没有把各阶段的工作、工序和风险因素统一起来进行综合考虑,这种解决方法针对性强,但是缺乏弹性。
动态风险管理就是将单一的决策问题多阶段化以求回避风险、提高决策效率。即是说把整个过程按时间、空间等指标划分为若干相互联系的阶段,每个阶段都需要做出决策,其目标是使整个过程的效果最优化。采用动态风险管理可以做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2.IT外包是一个多阶段决策过程
IT外包过程可分成企业内部的需求分析和评估,服务商的选择,合同的签订以及对合同进行实施和监管等四个互相联系的阶段,在每一阶段都要做出决策,是一个多阶段决策问题。在多阶段决策问题中,各个阶段采取的决策,一般来说是和时间有关的,每个阶段的决策既依赖于当前的状态,又影响到以后过程的发展,所以各阶段应该选取不同的决策,整个过程的活动策略和效果也就不同。不论过去阶段的状态是何种形式,目前的决策都必须以当前状态为决策依据,来考虑下一步的活动。IT外包过程的风险状态就由过去转移到现在面临的风险状态。面临的风险发生了迁移,进入到新的风险控制循环,即形成了风险的“迁移效应”。
3.IT外包风险动态管理模型
风险(Risk)是指损失发生的不确定性,它是不利事件或损失发生的概率及其后果的函数,用数学公式表示为:R=P*C,其中R表示风险,P表示不利事件发生的概率,C表示该事件发生的后果。即是说风险是人们因对未来行为的决策及客观条件的不确定性而可能引起的后果与预定目标发生负偏离的综合。IT外包风险,是指IT外包工程实施结果相对于预期结果的变动程度,即企业IT外包预期收益的变动程度。
IT外包是一个动态随机过程,即使给定了第k段的状态xk和决策uk(xk),第k+1段的状态也不能完全确定,而是一个随机变量,只知道其概率分布,其系统状态的转移规律具有马尔可夫性质。IT外包可分为N(N=4)阶段,设第阶段不利事件转移到第j阶段发生的概率为,应有
其中表示系统在第阶段不利事件发生的概率,P=为不利事件发生的转移矩阵。又设第阶段不利事件转移到第j阶段发生时所引起的后果与预定目标发生负偏离记为。这种随着不利事件转移可产生一系列的偏差,称C=为偏差矩阵。
下面考虑系统经过一阶段后的总期望偏差。记r()为第阶段的一次转移的期望偏差,则有:
=1,2,…,N
称Q=[r(1),r(2),…,r(N)]为一次转移的期望偏差向量。记为系统由第i阶段经过n次转移之后的总期望偏差,则有:
=1,2,…,N
称=[,,…,]为n次转移的总期望偏差向量。对P=和C=定义乘法:
PC=
则有:
=PC=
=,n=1,2,…,N
=
在此问题的决策过程中,如果在某一状态下选用不同的决策能够改变相应的不利事件发生的转移矩阵和偏差矩阵,产生了动态随机系统求最优策略问题。下面简单介绍一下用“值迭代法”来求IT外包过程总期望偏差最小化(即风险最小化)。
设m(1m)表示IT外包的阶段数;表示当前处于状态为,下一步以种决策方式转移到状态j的不利事件发生的概率;表示系统初始状态为,采用最优策略时的总期望偏差最小值。则有如下方程:
=m=2,…,N
=
利用上述的值迭代法,可以算出IT外包过程中当前所处的状态,经过任意次转移后应采取怎样的最优策略以及所产生的总期望偏差值,这样有利于IT外包过程中每一个阶段的正确决策,从而可以使每一个阶段目标实现最优化,直至整个IT外包过程最优,真正地可以实现将风险迁移,降低风险的危害,力争让风险“小事化了”。
四、结论
IT外包在我国起步较晚,企业IT应用水平还不够高,IT外包市场还未成熟,因而IT外包过程中所面临的问题还很多、各阶段所存在的风险还很大。因此,企业在实施IT外包过程中应全面调查和评估IT应用的现状和需求,评价和确定IT应用的具体方案,制定企业IT发展的战略规划和实施策略,建立IT外包各阶段风险的评估和预警机制,做出正确的IT外包决策,从而可以有效地防范和消除各类风险。
参考文献1 Boehm,B,B.W.,Software Risk Management[J] ,IEEE Computer Society Press,Los Alamitos,California,1989
中图分类号:F83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0594(2010)04-0048-06
收稿日期:2009-12-15
20世纪中期以来,为了在激烈的全球竞争中保持竞争优势,越来越多的企业将部分非核心业务委托内部或外部企业,从而使自身能够集中精力于企业的核心业务能力,以便使企业能够获取更强的竞争优势。管理大师彼得・德鲁克(Drueker,1999)在其《大变革时代的管理》一书中曾预言:“在10到15年之内,任何企业都会将所有‘支持性’而不‘产生收入’的工作以及任何不提供向高级发展的机会和活动、业务委托出去给外单位去做。”这里所说的“委托出去”就是本文所讲的“外包”(outsourcing),外包这个概念最早是由美国管理学家加里・哈梅尔(Gary Hamel)和C・K・普拉哈尔德(C.K.Praharad)于1990年发表在《哈佛商业评论》上的《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一文中提出。在过去的几十年里,外包的迅速发展证实了大师们的预言,外包已成为当前企业界与理论界关心的一个热点。
如今,外包模式正在逐渐渗透到企业经营管理的理念中去,并且日益散发着它强大的吸引力,在国际竞争的舞台上更是起着极为重要的角色。
从国际范围看,金融服务外包行业正处于行业生命周期的高速成长期,而我国的金融服务外包已经开始起步,并且呈现不断发展的趋势。德勤fDeloitte)公司2004年的研究结果表明,未来5年内美国将有3560亿美元的金融服务要外包给海外机构,占现有金融服务成本支出的15%(王铁山等,2007)。麦肯锡公司研究发现,由于受金融危机的影响,2008年1~9月,全球金融业价值2000万美元以上的大型外包合同数量从130份减少到大约100份,而合同总金额也从180亿美元下降到110亿美元(中国服务外包研究中心等,2009)。
面对全球金融服务外包,特别是离岸外包的巨大的发展潜力,我们不得不认真思考金融行业的特殊性,金融业务外包会对外包双方会带来什么样的风险,我们应该如何识别、度量、控制和规避这些风险,这样的研究就显得非常必要。
一、文献综述
(一)关于金融服务外包风险分类方面的研究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为主导的“联合论坛”出台的《金融服务外包文件》(魏欣等,2005)分析了金融业务外包存在的10项风险,这为以后的研究提供了参考标准。吴更仁(2007)将金融服务外包风险分为六个类别。王铁山等(2007)将常见的金融服务外包业务与其风险表现形式相结合加以研究。卢锋(2007)在其《服务外包的经济学分析:产品内分工视角》中将金融机构外包操作所面临的风险分成5类:战略风险、声誉风险、法律风险、缺乏适当的退出战略风险、信息风险。刘浏(2005)对商业银行业务外包--的风险进行了论述,指出业务外包的五大风险,分别是削弱控制权、操作风险、增强依赖性、不确定性风险和加大监管难度。
(二)有关风险识别方面的研究
王瀛、赵鹏大(2008)认为“金融服务外包风险一般来源于机构本身、外包服务商和市场环境等方面”。张云川(2005)在其博士论文《IT外包服务及其执行过程风险规避的研究》中提出IT服务外包中服务商的风险有三个来源:服务商自身,客户和交易。吴更仁(2007)在《金融服务外包风险控制》一文中提出了如何识别风险因素以及分析了风险因素的作用机理。
(三)有关风险度量方面的研究
刘继承(2005)运用定量化的风险评估工具对风险及风险控制经行研究。刘倩(2007)为了度量金融服务外包风险而利用三种风险评估模型将风险量化。Wullenweber,K.,Jahner,S.,Krcmar,H(2008)在其《关系风险缓和:业务流程外包缓和风险的关系方法》一文中,调研了335企业的业务流程外包,通过计量分析,发现通过关系因素可以缓和风险,可以将操作的、履行的方法和财务驱动分离。研究结果表明,关系过程,特殊冲突解决方案,对控制性能风险是最重要;而固有关系属性,例如信任最适用于管理财务风险。最后,建议在各自的风险和利益度量方面,进行一项更加完整的和具体的契约关系机制建立。Wullenweber.K,Weitzel,T.(2007)在其《根据经验探索研究标准化操作如何减少外包风险》一文中,从理论上建立了一个BPO风险模型,研究显示,较少标准化流程的风险要高于较多标准化流程的风险。并通过对126家德国银行的数据研究发现,财务和执行风险在高低标准化业务流程之间是不同的,低规范化的业务流程会有持续的高风险。
(四)有关风险防范和规避方面的研究
《金融服务外包文件》提出规避风险的基本方法,并对各国金融监管机构的外包业务监管提出了九项指导性的建议,并对各国监管当局对外包业务的监管进行了比较。张云川(2005)在其博士论文《IT外包服务及其执行过程风险规避的研究》中提出合同中的服务水平协议条款对部分外包风险的规避是有一定作用的。曾康霖、余保福(2006),针对金融服务外包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提出金融机构要加强金融业务外包的全流程风险管理,通过建立实施业务外包的各项配套机制,利用合同控制金融服务外包的风险,加强外包业务道德风险监控,防止寻租行为出现等。王庆喜(2005)认为,在选定外包业务后,银行必须制定标准来评价服务商有效、可靠并高标准完成外包活动的资格和能力,以及某一特定服务商的潜在风险。提出对于服务商的审查一般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选择有资质并有充分的资源完成外包工作的服务供应商;(2)确保服务供应商在该活动中理解并能实现银行的目标;(3)落实服务商履行义务的财务能力。杨大楷(2008)认为国内金融机构对外包的风险进行管理时,需要做好合同的设计、制定风险控制计划和制定应急方案等方面的工作。
通过对国内外关于金融服务外包风险管理研究文献的回顾,我们发现学术界进行了大量的案例和实证研究,开发了一些研究方法和理论框架,在理论上和实践上为金融企业的外包实践提供了决策依据。但同时,我们发现现有的研究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缺乏深层次、多角度、定量化的研究。
在研究方法上,国内外的理论研究主要从经济学经典理论和管理学理论对外包风险做理论上的解
释,其中有少数理论推理和演绎,也有采用案例分析和市场调查的研究方法,也有采用计量研究的方法。从总体上来看,研究方法不够系统全面,对该问题的研究计量模型研究相对欠缺,应该把定性研究和定量研究相结合,将系统研究和个案研究相结合,将规范研究和实证研究相结合。从而使研究结果更有说服力。
在研究视角上,对发包商和发包国的研究比较多,从金融服务外包提供商的视角来系统的研究金融服务外包风险的相关问题比较少。对外包风险的系统研究明显不足。目前的研究主要体现在基于案例研究基础上的风险识别和相关管理措施的制定,对外包风险的产生、风险评估方法、外包中激励机制的设计,以及如何确保风险管理措施的有效性的研究尚欠缺,没有形成一个系统的风险管理框架,也因此缺乏对企业外包风险管理的普遍指导意义。
二、金融服务外包风险识别
现代经济学明确地将风险定义为不确定性以及由不确定性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美国风险管理专家威廉姆和汉斯(C.Arthuz William Jr.and Richartet M.Heins)认为,风险管理是一种通过对风险的识别、衡量和控制,以最少的成本将风险导致的各种不利后果减少到最低限度的科学方法。简单的说,风险是某种不利事件或损失发生的概率及其后果的函数,我们可以归纳出金融风险与风险发生概率及其后果的函数关系:即:R=(fP・C)。其中,R指金融风险程度,P为金融风险发生的概率,C为金融风险造成的可能损失。在多种风险因素并发的情况下,这种函数关系可表述为:R=f(P1・C1+P2・C2+…+PnCn)。
巴塞尔联合论坛在《金融服务外包》文件中指出了10种主要风险,包括:(1)战略风险(StrategicRisk)是指承包商依自己的利益自行处理业务而不符合发包方的总体战略和利益,发包方未对承包商实施有效监督,发包方没有足够的技术能力对承包商进行监督。(2)声誉风险(Reputation Risk)。是指承包商服务质量低劣,对客户不能提供达到发包方要求标准的服务,或承包商的操作方式不符合发包方的规定做法。(3)法律风险(Compliance Risk)是指承包商不遵守有关隐私的法律,或未能充分遵守保护客户资料以及审慎监管的相关法律,或没有充分遵从监管和制度。(4)操作风险(OperationalRisk)是指出现技术故障,或承包商没有充足的财力来完成承包的业务并无力采取补救措施,欺骗或过失或发包方难以对外包项目进行检查或检查成本过高。(5)退出风险(Exit Strategy Risk)是指发包方过度依赖某一承包商,或自身缺乏对有关制度的熟悉而没有能力在必要时收回外包业务,或快速终止外包合同和更换承包商的成本过高。(6)信用风险(counterparty Risk)是指保险或信用评估不当、应收账款质量下降。(7)国家风险(country Risk)。包括政治、社会和法律环境造成的风险,或商业可持续性规划更加复杂。(8)履约风险(contractual Risk)是指承包商不能履约完成合同规定任务的风险。(9)沟通风险(Aeeess Risk)是指外包业务阻碍了发包方及时向监管当局提供数据和其他信息,监管当局理解承包商业务活动有额外的困难。(10)集中和系统风险(cion and Systemic Risk)是指承包商给行业整体带来的风险较大,包括个别企业对承包商缺乏控制,以及行业整体面临系统性风险。
(一)金融服务外包风险影响因素
并不是所有的风险因素都可以导致外包风险。因此,较为准确的判定哪些外包风险是需要控制的,而哪些外包风险则是可以规避的,就成为了外包风险识别的重要内容。
在金融服务外包中,金融机构作为委托方实施金融服务外包战略,将金融服务外包给外包商,战略目标的实现就依赖双方当事人的共同愿景。资源和竞争能力是实现战略目标的支持要素,资源和竞争能力之间是相互作用的,它们除了直接对战略产生影响之外,还可以通过对彼此的改变而间接影响战略;环境的变化会对战略产生影响,并导致资源以及竞争能力的变化;战略本身也暗藏着风险因素,委托方和承包商的战略之间也有很大的相关性。因此不论是各个风险因素之间的关系,还是双方当事人的潜在风险,它们中间任何一个因素的变化都可能打破平衡,导致风险的出现,因此,外包风险管理的目标就是保持环境、资源、能力、战略之间的动态平衡(万鹏飞,2008)。
具体来说,影响服务外包的风险因素主要有:第一,外包合同履行的风险。在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商务需求和环境可能发生了出人意料的变化,外包合同履行的基础不确定性连接起来,最终导致了法律上的风险。第二,在金融机构的业务外包实践过程中,外包总是不可避免的被改变,这就导致了运行上的风险。第三,机密资料的泄露、服务提供商的雇员可能会违反保密条例从而导致了运行上、法律上和声誉上的风险。第四,缺乏完善的缓解运行风险的管理机构。
(二)金融服务外包风险识别
要有效地规避金融服务外包的风险,仅仅识别其影响因素是不够的。我们必须追根溯源,从而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本文认为金融服务外包的风险源可以分为三个,即客户、服务商和交易。具体来说,源自客户的风险一般是客户由于接触不到较为前沿的技术而缺乏创新,或是客户与所外包的服务脱节而不能使得其他相关业务与之相衔接,或是由于客户临时性的需求变动使得服务提供商无法很好地随之更新。源自服务商的风险一般是由于服务提供者所提供的服务质量不能使最终的顾客满意而对委托外包的客户造成各方面的损失,或者是由于相关操作的服务人员缺乏经验所引起的缺陷,或者是由于服务商疏于掌握新的技术而引起的服务质量及竞争力问题,或者是由于某些服务提供人员将客户资料外泄而造成了法律问题。源自交易的风险一般是在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隐藏成本,或者是在交易过程中双方由于商业上的不确定引起的纠纷和冲突,或者是在交易过程中由于双方缺乏沟通而引起的矛盾,这些往往成为了容易忽视却又影响重大的风险。
三、金融服务外包风险的度量
J・P・Morgan的风险值测定法的计算方式为:风险度=风险造成的损失×风险发生的概率。计算公式是:V=C×P(1),其中:V是风险大小的变量,c指风险带来的损失,P指风险发生的概率。在公式(1)中,如何确定风险发生的概率和风险造成的损失是一个比较随机的过程,不同的研究人员会得出不同的研究结论,从而导致整体评估误差过大。
为解决这一问题,风险值测定法将风险对项目
的影响分为5个等级并提供了风险发生概率的解释性说明(见表1)。
在金融服务外包风险测评过程中,可以对金融服务外包企业的相关管理人员和外包专家进行定量化调查,然后对金融服务外包过程中的具体风险事件的影响程度和发生概率进行加权平均,最终确定各项指标的风险发生概率和损失大小。在得到这些数据之后,就可以根据公式将概率和损失大小相乘即可以得出该项目风险的大小。如果再不能确定风险概率的情况下也可以根据表1对应出大致的风险概率以及风险带来的损失。
若能对风险的大小进行衡量和排序,便能够为后续的风险控制提供依据。本文采用风险矩阵法,其基本思路是找出外包中的风险事件,然后评价外包风险事件的影响等级以及风险发生的概率(见表1),再通过对照表给出的标准来确定风险等级(见表2)。
对于测定金融服务外包风险来说,可以先根据经验或是理论找出风险事件,然后对照表1中数据得出风险事件的影响等级以及风险发生的概率,之后再对照风险级别对照表即表2中的数据来确定出金融服务外包中的风险等级,最终就可以掌握确定的某些风险事件其中的风险级别。
四、金融服务外包风险的规避
在金融服务外包过程中,可以通过签订详细的外包合同条款来规避风险。
第一,通过对服务的描述,将发包商和服务提供商之间的义务加以确定,并且使得双方都对此有了充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了一方对另一方的信息隐藏,或是由于信息不对称而造成一方的不理解或不知晓。除此之外,由于对发包方的需求进行了量化估计,也就避免了将来在外包执行过程中因为需求过于抽象或是标准不统一而造成一定的风险。
第二,通过对服务质量的描述,发包商将最能符合自己业务需求的服务水平指标明确地规定在服务水平协议中,就使得服务提供商务必按照这些指标的标准来提供服务,尽到自己应尽的义务。也就可以确保发包商可以避免所获得的服务无法达到需求的水准。
第三,通过对服务质量的度量以及报告机制的规定,可以实现对服务质量的测试,也就可以在一定的时间段对服务商所提供的服务质量进行测评,为后续提供的服务有个良好的参考价值。另外,服务提供商定期提供的报告可以保障发包商及时地了解到所提供服务的最新情况,而不至于将错误犯到无法弥补的境地,酿成无法挽回的结果。
第四,通过惩罚和奖励机制的制定,可以适时地针对服务商提供服务的质量优劣奖惩有别,这样适度的奖励和惩罚可以激励或是鞭策服务提供商更好地提供服务。避免了服务商或是懒于创新,而使得服务不能领先于竞争对手;或是偷工减料,而使得服务质量不过关最终影响了发包商的信誉等。
第五,通过争议解决和合作结束机制的存在,将某些事情的处理方式和原则确定下来,以此避免在发生诸如此类事件的时候,双方发生不必要的纠纷和冲突。
另外,在金融服务外包过程中,通过以上外包合同条款来规避风险。同时,加强源于客户、服务商以及交易风险的管理,可以更好地规避服务外包过程中的风险。
(一)源于客户的风险规避
在金融服务外包中,由客户自身所引发的风险包括:没有新的金融方面的专业知识,缺乏创新能力,所外包出去的业务资源与核心业务紧密相关,并且客户与服务提供商及技术人员之间有可能会缺乏交流。所以,应该在服务外包合同中规定服务提供商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应该积极地与客户保持沟通状态。并且列出如果达不到相应的服务质量时服务提供商应该承担的赔偿责任。
在金融服务外包中,对于服务提供商来说由客户所引发的风险包括:由于商业上的不确定性,客户可能在签完外包合同之后改变需求,这就需要服务提供商的迅速变化的商业环境中具备更新换代的积极适应能力。当然这样的变化并不代表就一定会产生损失,但是站在服务提供商的角度,同样,可以合同对可能发生的类似情况予以规定,以期能够为将来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准备好充分的缓冲机会。
(二)源于服务商的风险规避
在金融服务外包中,对于客户来说由服务商所引发的风险包括:服务人员缺乏经验,服务商疏于掌握新技术,客户过于依赖服务提供商而对自己的相关业务逐渐生疏最终在必要时无力收回,由于服务商恶劣的服务会对客户的声誉造成很大的影响以及由于服务商的工作人员可能将顾客的资料外泄而产生法律风险。面对此类情况,可以为客户建立知识管理体系,并且帮助建立客户的合同管理团队。在外包合同中将服务商可能违反的条例条规进行量化,从而有依据地给予适应的惩罚和监管。
在金融服务外包中,由服务提供商所引发的风险包括:由于服务商提供的服务得不到客户的满意而产生的额外成本增加。因此,服务提供商在提供服务之前就应该通过合同条款中的规定,对客户满意度进行明确的规定和量化,这不仅可以为客户保证服务质量,也可以为服务商所提供的服务确立一个可以度量的标准,使得双方的沟通以及相处关系可以更加有利于双方的利益。
(三)源于交易的风险规避
在交易的过程中所产生的风险包括:交易的过程可能会削弱客户对外包项目的管理以及发生多项隐藏的成本,例如客户选择服务提供商时的交易成本,将业务转交给服务提供商的转接成本,在交易过程中服务未能达到标准而产生的损失成本等。以及在交易过程中双方可能因为商业上的不确定性而引起纠纷和冲突,还包括可能在交易过程中由于双方缺乏沟通而引起矛盾。这就要求实施金融服务外包的双方不仅在交易之前需要充分地评估对方,而且在交易过程中应该通过合同条款的规定进行定期的项目评估来达到跟踪服务进程的目的,从而及时地将可能的损失降到最低。除此之外,还要在合同的相关条款中对外包的服务内容和质量进行详细的规定及量化来确保交易信息的透明度和标准化。
业务外包(outsourcing),又称“资源外包”。一般认为是由美国学者GaryHamel和Praharad于1990年在《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中首次提出“outsourcing”———外部寻源这一概念的。银行业务外包,是指银行将原本应有自身处理的一般性业务或者服务的辅助环节交给外部专业公司和服务商完成,以便降低银行经营管理成本,将自身核心能力集中关注于体现银行竞争优势的知识密集型活动,从而不断增强其可持续发展能力。银行业务外包既是银行应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的重要工具,也是银行主动调整战略、实现核心价值的有效手段。
二、银行业务外包的收益分析
(一)外包能降低银行经营成本
业务外包的最初目的就是出于成本管理的需要,把自己做不好的业务外包给专业性公司去做,这是大卫•李嘉图的比较优势理论在金融领域的又一次生动应用。一个银行不可能在其业务流程中的每一个部门都占据优势,这时将一些业务外包给提供这方面业务的专家,不但有利于节省这些业务的成本,还可以节省下一大笔资金用于其他更有战略意义的方面。
以某分行现金清分整点外包业务为例。外包之前,该分行金库中心专职清分整点人员10人,年均人力费用约为40万元;出纳机具折旧及耗材费用一年约43.9万元,全年合计需费用83.9万元。现金集中清分整点业务实行外包管理后,年费用总额约51.54万元,每年可节约费用32.36万元。同时,由于外包公司一般实行计件工资制度,员工的积极性很高,工作效率大大提高。外包人员在完成日常上缴现金的整点工作的同时,还将长期占压库存的小面额人民币、残损币整点完毕并上缴人行,大大提高了现金的整点效率和资金利用率。
优化人力资源配置
(二)外包能有效应对客户需求
在金融市场愈加国际化、现代化和社会化的今天,一家银行要想在市场竞争中取得全面的竞争优势已非常困难,同业竞争的焦点已从传统的价格竞争、品质竞争和服务竞争转向应变能力竞争、客户价值竞争和技术创新竞争。竞争态势的变化促使银行必须把自己非常有限的金融资源集中于一个特定的领域,挖掘和寻求特定的客户群体,为客户提供最快的、能够带来最大价值的金融产品,从而确保获得高额利润。应用业务外包战略,将部分非核心业务采取一定方式外包出去,一方面是因为银行不再为一些非核心的业务所拖累,可以专注于跟踪市场,专注于如何更好更快地满足不同顾客的各种需求;另一方面当外部环境和需求发生变化时,银行只需要对核心业务进行相应调整。
(三)外包能分散和转嫁业务风险
在新技术,特别是信息、网络技术迅速发展的今天,银行要想自己使用最先进的技术和工具往往是不可能或成本极其昂贵。银行面临的选择是要么大量投资于这些新技术但冒着极大的风险,要么就是忽略客户的需求而冒着竞争中被淘汰的危险,哪种情况对银行来说都不是最优的选择。通过业务外包,银行可以与服务商共同分担风险,而服务商的专业水平使其能够适应科技的发展,因此银行就可以间接地与最新技术接轨。例如,银行的现金守护押运业务存在很大的风险,将押运业务外包给押运公司后,通过签订相关合同,银行将押运风险很大程度地转嫁到了公司,而银行只负责对公司进行监督和考核。
三、银行业务外包的风险分析
依据巴塞尔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BCBS)在2005年2月颁布的《金融服务外包文件》(OutsourcinginFinancialServices),金融外包风险包括如下几种:
(一)系统失控风险
银行将某项服务特别是核心服务外包给第三方,很可能因为疏于对外包服务运行状况的追踪与评估,或者缺乏充分的专业能力而无法对服务商提供的服务进行有效的专业检查,在外包进程中形成“路径依赖”,对自身外包服务项目的技术、成本和发展动向无法形成有效的把握,从而被服务商“牵着鼻子走路”。即使服务商打着设计、改进外包项目技术的幌子而为自己的利益行事,银行也难以在服务外包设施投资和成本支出方面对服务商形成有效约束。
(二)对手风险
这种风险主要源自承接银行服务的服务商,既包括服务商由于人力、物力、财力发生变化而无力提供外包合同原先规定的服务所引发的风险,也包括其提供的服务质量低劣,与客户互动不符银行所需的整体标准,以及其从事不符合银行要求的损害银行利益的不当行为及信用恶化等因素所引起的一系列风险。
(三)信息泄漏风险
这种风险是指银行在有些服务外包中需要将保密性数据、战略性技术或者自身的账簿、交易记录交由服务商处理时,由于服务商不具有完备的守法体系与控制能力致使其雇员无法保证做到遵守隐私方面的法律,包括消费者保护法、审慎法规要求或双方的保密协议而出现上述信息泄漏的现象。
(四)战略风险
资产的专用性和技术的依赖性使得银行在服务外包过程中处于弱势地位。如果银行对服务商的服务水平不满,选择中途退出或者期满后终止外包合同,都要支付很高的退出成本。因为银行重新选择服务商会面临外包服务无法连续的问题,处理不好会使银行在财务、信誉、运作和潜在客户资源等方面蒙受损失。
(五)法律风险
外包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是不可能预测未来合同执行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以及相应的解决办法。囿于信息不对称,银行对完成外包服务所需技术支持的了解不如服务商,很可能会出现合同上的一些解决条款因缺乏可证实性而不利于银行。此外,该风险还表现为因合同法律适用选择不当致使银行败诉而无法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
四、我国银行业务外包的发展现状
近年来,我国银行不断进行业务外包的尝试,但我国银行在这方面仍处于起步阶段,主要局限于IT相关业务、信用卡业务。表1总结了我国隐含的重要外包项目。
一、引言
在当今竞争激烈、市场变化快、需求个性化的环境下,企业很难在所有业务上都保持竞争优势,他们必须要集中资源和精力于自己的核心竞争力的业务上,以保持企业的竞争优势和生存发展。在这样的背景下,企业将自己的非重要的物流业务外包给第三方专业物流服务商来经营已经是一个潮流。
二、影响企业物流外包决策的因素
(一)企业战略。
企业战略是市场竞争中企业生存和发展中的纲领,是企业发展中带有全局性、长远性和根本性的问题。企业在决定是否进行物流业务外包时,应对比自营和外包哪个更利于企业总体战略的发展,哪个更能降低企业成本,提高效率,降低风险,并为客户提供更令其满意的服务。
(二)企业规模。
对于中小型企业来说,资源有限,资金较少,生产的变动性大,无力投入大量的资金来进行自营物流的建设,同时还面临企业内部业务流程重组风险和内部员工的抵制。此时,企业为把资源用于主要的核心的业务上,就适宜把物流管理交给外包专业物流公司。相反,规模较大的公司则可以充分利用和挖掘自身的资源优势,采用物流业务自营的模式,增强企业的整体竞争力。
(三)企业核心竞争力。
如果物流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那么企业可以采取自营方式,保持并进一步发展自己的竞争优势;而当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为生产时,为了避免企业资源和精力分散,企业一般会将非核心业务的物流外包于第三方物流企业,以集中精力提升企业核心的生产能力。
(四)物流成本。
物流成本是企业总成本中很重要的一个方面,企业可以对自营成本和外包成本进行分析比较,如果自营成本高于外包成本则采用外包形式,反之,则采用自营形式。这是一种比较直接有效的进行物流外包决策的方法。
三、中小制造企业物流外包策略
企业物流业务外包的实施更是一个至关重要的过程,若是盲目从事外包,企业经济效益不但不会获得改善,反而会更加恶化。因此企业若想充分发挥物流外包的优势,必须谨慎、有系统地实施外包。
(一) 识别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识别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是确定哪些业务可以外包,哪些业务不能外包的前提。如果物流不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则可以将其外包给有能力和可供选择的物流供应商。否则,实施物流外包不仅不能成功,反而丧失自己的核心竞争力。
(二)慎重选择物流业务外包服务供应商。
企业选择物流服务供应商是一个系统的、复杂的过程,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流程:①市场调研和评估。在明确自身物流需求的基础上,从供应市场中识别与筛选供应商并对他们进行规划能力、管理状况、战略导向、运输能力、仓储能力、信息技术支持能力、服务水平、自身的可塑性和兼容性、行业运营经验等项目调研评估。②确定选择范围。在评估的基础上,从中选择一些具有适合企业发展战略的、具有企业所外包业务相关运营经验的、具有业务集中控制能力和信息技术支持能力的第三方物流供应商作为物流供应商的选择范围。③确定最终物流服务供应商。对这个范围中的多个物流外包伙伴进行进一步的更具体细致的比较和分析,并从中选择最优秀的外包伙伴。④实地考察了解物流供应商的具体工作状况,并确保每一个物流设备的可操作性和灵活性。
(三) 物流外包活动的监督、控制与考核
对外包伙伴及其活动进行合理监控是外包顺利实施的重要保证。中小制造企业在与物流业务外包商合作过程中,既要为他们提供所需的业务信息,同时也应对第三方物流供应商进行实时监控。企业与第三方物流供应商共同制定物流作业流程、编制操作指引、确定信息渠道都是很好的监控方法。不能认为物流业务外包了,一切物流活动就完全是第三方物流供应商单方面的工作。企业要建立物流外包的控制机制,对外包伙伴的业绩进行定期检查,制订标准对其业绩进行考核。
(四)构建信息共享机制
企业的物流外包决策和实施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企业与物流服务商的合作也是在信息共享的基础上的一个长期磨合的过程。没有物流信息及时交流,就无法快速沟通供需,与第三方物流的信息交流也无法在速度上满足物流外包的要求。为此,要实现物流外包就要建立与第三方物流对接的信息系统与电子商务平台,以期快速响应需求,满足客户的准时化需要。
但是,信息共享也会带来信息风险。信息风险是构成物流业务外包风险的重要因素之一。为了避免潜在的信息风险, 合作双方一方面可以采用先进的信息技术,通过互联网或者EDI技术减少信息传导过程中的扭曲,改进物流运作方案缩短外包链。另一方面,合作方在信息共享的同时应签订互相保密协议,一旦泄露对方的商业机密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树立“双赢”的理念
企业应充分考虑外包服务商的利益,做到资源共享,与外包商形成利益共同体。只有这样,合作才能长久,才能使双方真正获益。如果仅着眼于企业自身核心竞争能力的提升,而置物流供应商的利益于不顾,甚至做出损坏物流服务商的行为,将会使公司陷入频发冲突和争议之中,最终必将破坏合作关系,也损坏自身利益。在消费需求变化越来越迅速、市场范围不断扩大的今天,企业要想保持其核心竞争力,必须获得其经营价值链中每一个相关环节的有力支撑。因此,只有合作,才能增强整个价值链体系的价值,使每个企业真正实现长久的获益,达到双赢的局面。
注:本论文是与莱芜市兴业电工材料有限公司合作项目的结题论文
参考文献:
跟着企业信息化程度的不断晋升以及市场竞争的加重,企业要不断降低本钱,专注于本身的核心业务,将非核心的企业IT业务外包出去,因而,IT外包服务在企业信息化建设中所处的地位日趋加强。IT外包就是指企业将全体或者部份IT工作包给专业性公司完成的1种服务,从而到达降低本钱,提高效力,充沛施展本身核心竞争力以及增强本身对于外环境的应变能力的1种管理模式。IT外包主要包含下列内容:信息化计划与咨询,装备以及软件选型,网络系统以及利用软件系统建设,整个系统网络的日常保护管理以及进级等。这已经经成为1个快速成长的行业,但IT外包服务触及面广、投资大、周期长,不可预感因素良多,对于IT外包服务风险的分析以及节制,拥有首要的现实意义。
1、IT外包是企业信息化的必由之路
企业信息化是增强市场竞争力的客观需要,也是实现管理立异的有效途径,更是1个现代企业患上以生存以及发展的必由之路。为了降低本钱,加快技术进步,增强市场竞争力,提高经济效益,企业必须加大企业信息化建设。
但是企业在信息化建设进程中发现,企业需要的是IT系统对于企业业务的支撑以及运用IT系统的结果,而不是IT系统进程自身。同时企业为了降低企业在IT系统运营保护方面的日常开支,缩减管理本钱,培养企业核心竞争力。企业将更多的精力以及资源投入到自己善于的核心业务中,而将辅的业务、非核心的业务则交给外部的专业人士来承当,以取得更高的总体运营效力。所以企业常把IT系统的建设进程交给IT专业公司,自己节制结果,IT外包服务正成为现代企业对于IT系统的必然选择。
2、IT外包服务中的风险分析
IT外包服务的实质就是企业以及IT服务商之间的1种“拜托-”瓜葛,因为拜托方以及方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于称,信息扭曲等问题,加上市场及宏观环境的不肯定性,致使企业在施行IT外包进程中存在种种风险。完整避开或者解除风险是不可能的,然而可以充沛分析以及掌握风险的来源、发生前提、性质及其产生规律,从而可以降低风险产生的频率、减少损失程度。1个企业要胜利地施行IT外包,通常必需阅历企业内部的需求分析以及评估,服务商的选择,合同的签订和对于合同进行施行、管理与监控等阶段。在整个IT外包服务进程中都充溢着风险。
一.需求不明、计划不周带来的风险
企业在进行信息化建设时,如果目的不明、定位不许,将会致使系统施行后不能施展应有作用。有些企业在信息化建设中为了患上到吹糠见米的效果,没有透辟地分析自己的IT需求,仅仅做1个粗略的计划就引入IT外包服务商来上系统,在系统建设上1味寻求于大而全、功能完全、1步到位的方案,结果事与愿违,需求不必定患上到知足,同时还会增添企业的投入以及运行本钱,这些都会给企业信息化带来潜伏的风险。
因为企业IT系统开发是1个投入大、周期长、有必定风险的繁杂系统工程,同时企业IT系统的树立要引入新的管理模式并进行企业业务流程重组(BPR),对于企业管理会产生深远的影响,因而在系统开发以前,必需根据IT技术的发展、企业环境以及企业发展战略对于系统进行全面的调查,在搞清用户真实需求的基础之上,进行公道计划以及可行性论证。1个好的系统计划,可以增进IT利用的深刻以及企业竞争力的晋升;保证用户的需求患上以充沛的知足,信息资源患上以公道的分配以及使用,同时还能降低IT系统的投入本钱,减少IT系统建设的风险。
二.服务商选择不当带来的风险
选择适合的IT外包服务商,是IT外包进程中无比首要的1环。企业除了斟酌价格因素外,更应答外包商的总体能力进行综合评估(包含经验、能力、技术、资本、信用、对于IT行业的熟识程度、本身发展的不乱性等),和对于外包商之前的客户做深刻的调查与核实。合作火伴选择不当,会增添额外的调和费用,不能保质、按时完成系统所带来风险费用。因而,企业必需稳重结合IT外包业务的需求,科学、公道地评价以及选用外包商。
三.外包协定签订不缜密带来的风险
外包服务商选定之后,就应当制订尽量详细周到的外包协定,以此来规范以及束缚对于方的行动。通过外包协定的签订,可以明确企业以及IT外包服务商之间的权力与义务瓜葛,协定签订之后,双方就要严格实行协定中商定的义务并享受协定中商定的权力。IT外包协定不同于其它合同,签约双方都应本着“共赢”的思想,并且维持时常性的沟通与联络,才能防止在签约进程中因为信息不完整对于称所带来的道德风险。
四.项目施行中监管不力带来的风险
IT系统施行需要甲乙双方优良的合作,然而在施行进程中,因为施行方以及用户知识违景的差异,在最大化本身利益思想的驱动下,可能致使项目施行节制不力,特别是项目质量难以保证,而致使终究系统不能施展预期作用,常会引起施行风险。为有效地节制IT外包风险,除了企业本身需要预防之外,监管机制也是1个首要因素,健全的监管机制可以促使企业有效节制风险。为此,必需构建相应的监管轨制,引导IT外包在节制风险的条件下正常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