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07 15: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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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为提高效率,兼顾公平,对员工额外劳动进行合理补偿,保障员工身体健康,保证公司生产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
1、各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人员的加班管理,对本部门及基层单位的加班情况进行例行监督检查,同时按规定将本部门人员的加班情况报至人力资源部。
2、人力资源部协助各部门作好员工加班管理工作,不定期检查加班管理制度在各部门的执行情况,对加班异常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部门经理负责对所管部门及基层单位加班的人员、频次、时间安排、加班补贴总量进行建议,人力资源部和分管经理审批。
(三)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四)原则
1、效率至上原则。各部门须有计划的组织生产经营、开展各项工作,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时利用率,对加班加点从严控制。公司不提倡加班。
2、健康第一原则。各部门在安排加班时,必须结合加班人员身体状况,对加班频次、时间长短及与正常上班时间的间隔做出合理安排,保证员工的身体健康。
3、调休优先原则。员工加班后,应优先安排调休,工地雨休等,确因工作需要无法调休的,计算加班补贴。
4、总量控制原则。对各部门加班补贴参照历史数据进行年度总额控制,以不超过部门原工资的5%为上限,部门可以根据月生产任务的松紧度以丰补欠。
二、文件内容
(一)加班认定
1、各部门只有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时,才可组织员工加班:
⑴在正常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须连续生产、运输或作业的;
⑵须利用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停产时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工程施工的;
⑶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胁生命财产安全或有可能造成较大负面影响,需要紧急处理的;
⑷为完成公司下达的紧急任务的。
2、值班不属于加班,对被安排值班的员工,发放值班补贴。(值班是指公司为临时负责接听、协调、看门、防火、防盗或为处理突发事件、紧急公务处理等原因,安排有关人员在夜间、公休日、法定休假日等非工作时间内进行的值班,它不直接完成生产任务。)
⑴工作日夜间值班的每班次20元,公休日值班的每班次(0:00-8:00,8:00-16:00,16:00-24:00)为40元,法定节假日为60元。
⑵员工在值班期间,公司给予误餐补助,具体标准由公司根据情况确定。
⑶员工在值班时处理工作的,不认定为加班。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认定为加班:
⑴由于正常工作任务未按要求及时完成而需延长工作时间或利用公休日、节假日完成的;
⑵办公室人员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公司客户延时工作的;
⑶延长工作时间处理日常工作1小时以内的;
⑷开会、培训、应酬、出差的;
⑸倒班。
(二)加班审批程序
1、组织员工加班前,首先须征得员工本人同意。
2、加班前由部门主管(工长)填报《加班审批单》(另制定),写明加班时间、地点、事由、工作量,
部门经理(项目经理
)签署审核意见。加班主管(工长)需在下午16:00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人力资源部,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
(三)加班免除与时限控制
1、公司所有员工按公司规定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
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十一)继续工作均算加班。
2、下列行为不享受加班补贴:
⑴无论是工作日、公休日或是节假日加班,员工均需如实打卡
(上、下班),记录上下班时间。人力资源核算加班工资时,需将员
工的加班打卡记录与实际加班情况统计核对。核对发现没有加班打卡
记录或与加班打卡记录不一致的行为;
⑵不办加班审批手续和未经批准擅自加班的行为;
3、下列人员(除文件内容中第(三)1款外)原则上不享受加班补贴:
⑴中高层管理人员;
⑵因工作性质特殊,实行综合工时或不定时工作制的食堂、保安、绿化、保洁、宿舍
等后勤类员工,和其他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员工;
⑶实行计件工资或业绩提成工资的人员;
⑷学徒、试用、实习等待岗人员;
⑸受留用察看处分人员。
4、加班时限控制(文件内容中第(一)3款不受加班时限限制)
⑴不安排女员工在怀孕期或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期间加班;
⑵员工加班一般每日不超过3小时,最迟不超过22点。
⑶员工每个月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超过者按36小时计
算加班补贴。
(四)加班的检查
三人以上加班要有主管或工长督查,十人以上由部门经理或项目
负责人督查,加班完成后部门经理或项目经理要核对工作量,相符后签字,不符要相应扣减加班时间,严重的取消加班。
(五)加班调休与补贴支付
1、加班调休
⑴员工加班后各部门首先安排调休,员工也可要求优先给予同等时间的调休,所在部门经理须尽量在适当时间安排员工调休。
⑵员工有权要求将加班时间累积到一起调休,但调休时间最长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周。具体调休时间由员工所在部门经理安排,调休审批程序参照《请休假管理制度》。
2、加班补贴
⑴确因工作任务繁忙不能调休的,按《劳动法》规定支付加班补贴。日工资标准按照月工资除以26天计算,用日工资标准除以8.5小时即得小时工资标准。在计发加班加点补贴和请事假扣发工资时,均按此标准执行。
⑵安排员工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员工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加班补贴;安排员工在公休日工作的,按照员工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加班补贴。依法安排员工在法定休假节日(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劳动节
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工作的,按照员工本
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补贴。
⑶法定休假节日加班,其加班补贴在当月发工资时一起按上述
规定支付;除法定休假节日以外的其他加班,按照调休优先的原则,
根据工作安排和个人申请,需要在以后的月份安排调休的,可将本月
需要调休的加班单独记录,以备调休时查用;因工作需要暂未计算加班补贴的加班,在半年内不能安排调休的,在确定不能进行调休的当月,将未能调休的加班按规定支付加班补贴。
(五)罚则
1、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无特殊理由推诿者,按旷工情节论处。
2、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交付的应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补偿,并视情节轻重惩处。
3、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加班补偿,处以500元以上罚款,直至辞退。
4、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虚报加班的,按照500%的加班补贴扣罚,其中50%由审批领导承担,50%由申请加班的人员承担,并根据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进行处分。
5、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本属正常工作时间完成的工作任务却安排加班的,按照300%的加班补贴扣罚,其中50%由审批领导承担,50%由申请加班的人员承担。
6、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加班人员、频次、时间安排不合理,公司责令有关部门限期改正,并对主要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本制度适用公司各部门的所有车辆。、
二、车辆使用管理
1、职责
1.1行政经理负责办公室车辆派遣及使用,并对各部门用车进行审批、协调、安排,保证办公室车辆的有效使用。
1.2运营车辆由车辆管理人员负责车辆调度及管理,旨在最大限度的配置车辆使用,最有效的管理车辆。
2、公务车辆使用管理
2.1公务车辆使用管理
公务用车除财务外原则上是各部门经理,因公使用公车的须填写《公务车辆使用申请表》,必须由总经理批准,行政部备案。
2.2公务车辆使用安排
2.2.2行政部对审批通过的用车申请,填制《车辆派遣表》,将每次外出的时间、地点、公里数记入并有申请外出人签字认可。
2.2.3公务车辆驾驶人员在收到《车辆派遣表》时,应提前检查车辆状况及油量情况,按照派遣表上的时间按时出车,并填写好派遣表的相关数据。
2.2.4公务车辆申请人员在办理公司事宜时,应严格按照派遣表中所规定的时间返回公司,如果在派遣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及时返回公司,应提前向行政部说明原因,获得批准后方可延时返回公司。
2.2.5公务车辆驾驶人员办完事后应及时返回公司,如遇交通阻塞或意外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公司的,应提前向行政部说明原因,获得批准。
2.2.6公务车辆驾驶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将填好的派遣表及时上交行政部审核,审核无误后存档。
公司公务车驾驶人不得擅自将车开回家。办完公事必须将车辆停放在规定的地点。不得因私使用车辆。
2.3运营车辆使用管理
2.3.1公司配送部、备件库、售后部均配有营运货车,且车辆数量较多,应设专人管理,旨在保证车辆安全运营的同时,最大化的配置车辆运营。
2.3.2各部门车辆出车、送货应由车辆管理人员统一调度,公司任何人员不得私自调度车辆,更不能因私使用公司车辆。
2.3.3车辆管理人员应根据公司总体的运营要求,对车辆的出车及保养进行合理安排,驾驶员应服从车辆管理人员的安排,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告知管理人员。
2.3.4公司车辆驾驶人员须有驾驶证件,并且要熟知交通相关法规和深圳市路况、路名。
2.3.5公司车辆不得对外出租和出借。
2.3.6公司所有车辆钥匙应有车辆管理人员统一保存、管理,出车时连同《车辆出车安排表》一起交给需要出车的驾驶人员,驾驶人员应在《车辆出车安排表》上签字,表示钥匙已收到。
2.3.7公司所有驾驶人员每天下班前须将公司车辆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地方后,将车辆钥匙交由管理人员保管。如遇特殊情况车辆当天不能返回公司的,须经部门经理批准。
2.3.8车辆管理人员根据公司运营需要,及时安排车辆出车,对需要出车的车辆应填制《车辆出车安排表》。
2.3.9驾驶人员在接到《车辆出车安排表》时,在规定的时间应到达指定的地点,完成配送任务后应及时返回,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返回公司的,应及时向管理人员说明情况,获得批准后方可。
2.3.10车辆管理人员应对出车车辆进行登记,填制《车辆送货登记表》,当车辆返回时,应及时填写返回公里数,并由驾驶员确认签字。对出车异常的车辆应询问其原因,情况严重的应上报公司。
2.3.11驾驶人员在车辆送货过程中的停车,要遵守交通法规,在允许停车的区域停放车辆,防止因此罚款。
2.3.12部门间车辆调用应经部门经理批准,并报车辆管理人员备案。
三、车辆用油管理
1、职责
1.1行政部经理负责对公务车辆的用油进行监督、控制,财务部辅助配合监控管理。
1.2运营部门由车辆管理人员负责对车辆用油进行监督、控制,财务部辅助配合监控管理。
1.3各部门应加强车辆用油管理,节约用油开支,使车辆均能在经济耗油的情况下有效的运营。
2、车辆油卡管理
2.1公司所有车车辆统一油卡加油,实行一车一卡制度。
2.2公司所有车辆禁止现金加油,驾驶人员应随时携带油卡,不得以任何理由用现金加油,如遇特殊情况需现金加油,须经部门经理、财务经理批准,并报车辆管理人员备案。
2.3车辆加油卡办理后,管理人员应按车牌号与油卡号码进行备案登记,每月进行核对。油卡一经备案,不允许变更,如遇到特殊情况,比如油卡坏了,不能正常加油时,应报车辆管理人员,及时修理或使用备用油卡加油。
2.4禁止车辆间互换油卡,禁止使用其它车辆的油卡加油,如遇特殊情况,应经车辆管理人员同意。
2.5车辆管理人员应根据车辆需要办理备用油卡,在车辆所配油卡金额不足时备用,车辆在使用备用油卡时应做好备用卡使用记录,便于月底数据统计。
2.6驾驶员在使用油卡加油时,应保留好每次加油的小票,小票要保持连续性,月底按顺序粘贴在《车辆用油统计表》上。
2.7驾驶员在油卡充值前,应统一根据车辆管理人员的口令,在某一统一的时间点记录本月车辆用油的实际数据,其中:
a.月初余额为油卡在上次充值前的余额。
b.本月充值为油卡上次充值的金额。
c.月末余额为油卡最后一次加油后的金额。
d.本月用油=月初余额+本月充值-月末余额+备用卡加油金额+现金加油
f.起始公里数为上次记录数据时的车辆公里数。
l.中止公里数为本次记录数据时的车辆公里数。
j.中止公里时油箱所剩油量为本次记录数据时油箱的油量金额化。
2.8一车一卡,一车一表,管理人员在申请充值时应将每辆车的《车辆用油统计表》上报财务审核。
2.9车辆在使用备用卡加油时,应收集好小票,并在小票背面注明加油车辆车牌号,交给车辆管理人员,车辆管理人员对每张备用卡须填《备用卡加油统计表》,连同《车辆用油统计表》一齐上报财务审核。
2.10特别注意事项:《车辆用油统计表》中的现金加油与备用卡加油应详细记录日期与备用卡号。
3、充值申请流程
3.1车辆管理人员应实时了解车辆油卡的用油情况,在油卡金额接近500元时,及时申请油卡充值。
3.2车辆管理人员在申请充值时,须做好《车辆用油统计表》工作,并保证将《车辆用油统计表》及时上报财务,财务在对油卡充值审核时要对上次充值的用油情况进行审核。
3.3车辆油卡充值申请审核通过后,财务部将以支票或本票转交车辆管理人员,车辆管理人员应提供正确的公司名称,并指定专人领取,及时充值。
3.4车辆油卡充值要求开具增值税票,车辆管理人员应在收到支票或本票后一周内将充值增值税票带回公司财务部。
3.5车辆管理人员给油卡充值后,应将各车辆充值明细连同增值税票一齐带回公司财务部。
四、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1、职责
1.1对维修服务公司需有行政和部门经理及车辆管理人员共同考评和选择,使用哪家维修厂原则上使用4s店的维修。车辆管理人员对维修项目进行审核。
1.2车辆管理人员负责对维修质量进行验证,并保存相关的评定、维修质量、维修记录等资料。
1.3驾驶人员负责定期检查车辆状况,并处理简单的车辆故障。
1.4驾驶员负责及时发现、检查故障;并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确认保养维修合格;保留更换部件交公司验审;对维修质量进行及时反馈。
2、工作流程
2.1日常检查、保养、维护
2.1.1驾驶员须做好车辆出、收车检查,保持车辆内、外清洁。
2.1.2行驶中注意车辆是否有异常声响。
2.1.3经常检查各点,发现缺油或油变质应立即补充或更换。
2.1.4驾驶员每月底进行检查保养。
2.1.5每月由驾驶人员对电瓶外表进行清洁,经常检查电瓶使用情况,保持电瓶周围干燥清洁和有效工作能力。
2.1.6每月由驾驶人员检查车辆消防设施。
2.1.7车辆管理人员对车辆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车辆造成机械事故及影响运输任务。
2.1.8车辆日常补胎及小零件更换必须在正规的4s店进行,取得正规发票,不允许抵票报销。
2.2定期保养
2.2.1驾驶人员要严格按照车辆保养相关规定定时对车辆进行保养。车辆公里与保养项目标准见《保养标准表》。
2.2.2保养维修必须在指定的维修厂进行,驾驶员不得自行选择修理厂。
2.2.3驾驶员根据车辆运行里程数填写运行记录,经车辆管理人员核实后,由部门经理安排车辆保养时间。
2.2.4驾驶员须办理完审批手续后方可对车辆进行保养、修理,不允许先斩后奏。
2.2.5定期保养操作流程:
驾驶员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部门经理检查---审批(需要财务经理及部经理审批须审批)--凭审批后的《车辆维修申请单》(项目、金额)通过报帐中心借款---对审批后的项目进维修---维修过程中如需增加维修项目,由部门经理确认维修---对维修车辆进行检查---索取发票及维修清单----会计人员对维修项目进行审核------通过报帐中心冲销借款。
2.3.1在行驶过程中发现故障,驾驶员应及时检查,查明原因并判断故障严重程度和对行驶安全的影响程度,主动设法排除故障。
2.3.2如驾驶员无法排除故障,须估算费用并征得部门经理同意就近寻找修理厂处理,对故障严重程度及发生故障的原因应及时汇报,请示处理方案。
2.3.3发生修理后必须将更换的部件交回公司验审。车辆管理人员对车辆突发修理原因进行鉴定、审核。
2.3.4突发修理的操作流程:口头向领导进行维修申请---获批准后进行维修(不能到指定处修理时,选择就近的修理厂)---补填《车辆维修申请单》---对维修质量进行反馈和记录-----车辆管理人员鉴定、审核----部门经理签字----走报帐中心报销。
2.4保养、维修后的车辆须经车辆管理人员及驾驶员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运输。
3、特别事项
3.1公司应指定有资质的专门车辆保养、修理点,便于修理、维修,可指定两至三个点。
3.2公司为避免修理点配件价格过高,应根据修理点单独指定汽车配件供应点。
3.3公司应根据修理点提供的保养及维修清单去指定的配件供应点购买所需配件,杜绝在同一个点既买配件又做维修。
3.4车辆保养、维理不允许驾驶员用现金交易,驾驶员应在指定维修点修理后,由公司隔月统一支付。
3.5新车在5000公里时都有一次免费保养,各新车驾驶员注意利用。
五、车辆罚款及理赔管理
1、车辆罚款管理
1.1客运车载货罚款
1.1.1此类罚款为公司计划内罚款,驾驶员应在送货过程中有意识的避免此类罚款的发生。当发生时,驾驶员态度应良好,争取少罚款或不罚款。
1.1.2驾驶员应妥善保管开具的罚款单,经部门经理审核后,可用其它发票冲抵报销。
1.2车辆停车罚款
1.2.1驾驶员应熟知交通停车相关规定,将车辆停放在允许停车的地方。
1.2.2该类罚款公司不允许发生,如有发生,应详细了解罚款原因,属于驾驶员出于个人利益而发生的乱停车罚款,公司不予报销。该类罚款在报销时应特别注意审核。
2、车辆事故理赔管理
2.1车辆事故理赔是基于车辆保险的意外保证,驾驶人员应在提高自身驾驶技能的同时,认真遵守交通法规,鉴于公司车辆之多,理赔业务之多,特制定此办法。
2.2车辆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及时联系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进行事故鉴定,出具鉴定报告。
2.3驾驶员应及时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点将车辆尽早修好,不要耽误正常工作,修理费先由驾驶员垫支或凭保险公司的事故受理单向公司借款支付。
2.4保险公司在受理交通事故后,会将一联写有理赔号码的受理单交于驾驶员,尔后保险公司系统会将该起事故的理赔号码发送至驾驶人员所留的手机上,驾驶人员应妥善保管。
第三条:企划部统一管理公司产品市场促销工作,各区域市场负责单个市场促销活动的组织、实施,整理评估促销效果,提出初步促销工作总结,企划部汇兑并撰写市场促销工作报告,供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决策参考。企划部应确保公司存有备用促销方案及促销品,以应对市场竞争的需要。
第四条:企划部促销文员根据市场动态及时制定促销方案及具体实施办法,协助区域市场开展促销活动,整理、评估促销效果,总结经验及资料的分类建档,协调各区域及本部门促销相关事务和传递工作。每季度以书面报告形式呈报上季度促销工作总结及下季度促销活动安排。
第五条:企划部广告文员负责促销有关的市场广告方案及制作工作。企划部信息文员及时了解市场动态,提出开展促销活动的建议。
第六条:各区域经理负责具体组织该区域市场促销活动,培训促销员,维护客情关系,收集、整理活动基础数据,提出初步效果评估报告。根据本市场的实际情况,提出促销建议及促销活动申请。
控股子公司的各项制度规定。 第六条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同时控股其他公司的,该控股子 公司应参照本制度,建立对其下属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制度。 第七条 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下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 机构的管理控制,应比照执行本制度规定。
第二章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委派和职责
第八条 公司派往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重要高级管理人员 及股权代表实行委派制,其任职按各子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九条 控股子公司除可委派董事,监事及股权代表外,原 并委派财务负责人或副总裁 则上由公司委派出任董事长或总裁, 等重要高级管理人员;参股公司根据情况委派董事,监事或高级 管理人员及股权代表。 第十条 派往子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 必须符合《公司法》和各子公司章程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任职条件的规定。同时,应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历,具备一 定的企业管理经验和财务管理等方面的专业技术知识。 第十一条 董事,监事及重要高级管理人员的委派程序: (一)由公司总裁办公会议推荐提名人选; (二)报董事长最终审批;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以公司名义办理正式推荐公文; (四)提交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股东大会(股东会) ,董事
会审议,按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章程规定予以确定; (五)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十二条 公司派往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 重要高级管理人员及股权代表具有以下职责: (一) 依法行使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义务, 承担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 (二) 督促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认真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之规定,依法经营,规范运作; (三) 协调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间的有关工作; (四) 保证公司发展战略,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的贯彻执 行; (五) 忠实, 勤勉, 尽职尽责, 切实维护公司在控股子公司, 参股公司中的利益不受侵犯; (六) 定期或应公司要求向公司汇报任职控股子公司,参股 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 及时向公司报告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所规定的重大事项; (七) 列入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或股东大 会(股东会)的审议事项,应事先与公司沟通,酌情按规定程序 提请公司总裁办公会议,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八)承担公司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十三条 公司派往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 重要高级管理人员及股权代表应当严格遵守法律, 行政法规和公 司章程,对公司和任职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
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不得利用职权收接受别人的贿赂赂或者其他非法收 入,不得侵占任职公司的财产,未经公司同意,不得与任职公司 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上述人员若违反本条之规定造成损失 的,应承担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 公司委派的董事应征求公司的意见,在任职公司 的董事会上对有关议题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控股子公司,参 股公司股东大会 (股东会) 有关议题经公司研究决定投票意见后, 由公司董事长委派股权代表出席控股子公司, 参股公司股东大会 (股东会) ,股权代表应依据公司的指示,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 决权。 第十五条 派往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 因工作需要也可 管理人员或股权代表原则上从公司职员中产生, 向社会招聘,但须先聘为公司职员后方可派往控股子公司,参股 公司。 第十六条 公司委派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股权代 表在任职期间,应于每年度结束后 1 个月内,向公司总裁提交年 度述职报告,在此基础上按公司考核管理办法进行年度考核,连 续两年考核不符合公司要求者,公司将提请控股子公司,参股公 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股东会)按其章程规定程序给予更换。
第三章 财务管理
第十七条 控股子公司财务运作由公司财务会计部归口管
理。控股子公司财务部门应接受公司财务部的业务指导,监督。 第十八条 控股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由公司委派。控股子公司 不得违反程序更换财务负责人,如确需更换,应向公司报告,经 公司同意后按程序另行委派。 第十九条 控股子公司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章 程规定,参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其财务管理制 度并报公司财务会计部备案。 第二十条 控股子公司财务会计部根据财务制度和会计准则 建立会计账簿,登记会计凭证,自主收支,独立核算。 第二十一条 控股子公司财务部门应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的规 定,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负责编制全面预算,对经营业务进 行核算,监督和控制,加强成本,费用,资金管理。 第二十二条 控股子公司日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中采用的 变更等应遵循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其有 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关规定。 第二十三条 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内控制度适用控 股子公司对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管理。 第二十四条 控股子公司应当按照公司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和 对外披露财务会计信息的要求, 以及公司财务资金部对报送内容 和时间的要求,及时报送财务报表和提供会计资料,其财务报表 同时接受公司委托的注册会计师的审计。 第二十五条 控股子公司向公司报送的财务报表和相关资料 主要包括:资产负债报表,损益报表,现金流量报表,财务分析
报告,营运报告,产销量报表,向他人提供资金及提供担保报表 等。 第二十六条 公司委派的参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或股权代表应负责于每一个季度结束后 1 个月内,向公司报 送任职参股公司该季度的财务报表和财务分析报告等, 或应公司 要求及时报送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第二十七条 控股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定期向公司总裁,财 务总监和财务会计部报告资金变动情况。 第二十八条 控股子公司根据其公司章程和财务管理制度的 规定安排使用资金。控股子公司负责人不得违反规定向外投资, 向外借款或挪作私用,不得越权进行费用签批,对于上述行为, 制止无效的可以直接 控股子公司财务人员有权制止并拒绝付款, 向公司领导报告。 第二十九条 控股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不得隐瞒其收入和利 润,私自设立帐外帐和小金库。 第三十条 对控股子公司存在违反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公司 和控股子公司财务制度情形的,应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并按 国家财经纪律,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有关处罚条款进行处罚。 第三十一条 控股子公司应当妥善保管财务档案, 保存年限 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档案管理规定执行。
第四章 经营及投资决策管理
第三十二条 控股子公司的经营及发展规划必须服从和服务 于公司的发展战略和总体规划,在公司发展规划框架下,细化和 完善自身规划。 第三十三条 控股子公司应依据公司的经营策略和风险管 理政策,接受公司督导建立起相应的经营计划,风险管理程序。 第三十四条 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总体经营计划,在充分考 虑控股子公司业务特征,经营情况等基础上,向控股子公司下达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实现利润等经济指标,由控股子公司经营管 理层分解,细化公司下达的经济指标,并拟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报公司总裁审批后执行。 第三十五条 控股子公司应完善投资项目的决策程序和管理 制度,加强投资项目的管理和风险控制,投资决策必须制度化, 程序化。在报批投资项目之前,应当对项目进行前期考察调查, 可行性研究,组织论证,进行项目评估,做到论证科学,决策规 范,全程管理,实现投资效益最大化。 第三十六条 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投资应接受公司市场拓展部 的业务指导,监督。 第三十七条 公司市场拓展部应对公司投资控股,参股的公 司,逐个建立投资业务档案,加强对控股,参股公司的跟踪管理 和监督。 第三十八条 控股子公司的重大合同(涉及金额超过控股子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 30%的) ,在按审批程序提交公司 董事长,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前,由公司法律事务部,财务会计部,市场拓展部对合同内容进行会审,在合同签署后报送公司 行政办公室备案。 第三十九条 控股子公司进行金额超过其最近一期经审计的 净资产 30%的对外投资,资产的购买和处置等交易行为,应经过 控股子公司股东大会(股东会)审议。控股子公司在召开股东大 会(股东会)之前,应按审批程序提请公司董事长,董事会或股 东大会审议并派员参加控股子公司股东大会(股东会) 。 若上述应经控股子公司股东大会 (股东会) 审议的交易事项, 其交易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10%,须经公 司董事长审批; 若上述交易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 产的 10%,不超过股份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30%,须 若上述交易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净资产的 30%,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四十条 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应遵照公司《关联 交易管理制度》 ,经过控股子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股东会) 审议,并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控股子公司在召开股东 大会(股东会)之前,应提请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该关联 交易议案,并派员参加控股子公司股东大会(股东会) 。公司董 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第四十一条 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应遵循《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 ,经过控股子公司的董事会或 股东大会(股东会)审议,并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控股子公司在召开股东大会(股东会)之前,应提请公司董事会或 股东大会审议该担保议案,并派员参加控股子公司股东大会(股 东会) 。 第四十二条 在经营投资活动中由于越权行事给公司和控股 子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对主要责任人员给予批评,警告,直至解 除其职务的处分,并且可以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章 重大信息报告
第四十三条 控股子公司应依照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 度》的规定,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报告制度所规定的重大 信息,及时向董事会秘书报送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股东会) 决议等重要文件, 通报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 生重大影响的事项,确保公司能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规定, 及时, 公平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 大影响的信息。 第四十四条 公司委派的参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或股权代表, 应当及时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报告任职参股公司发 生或可能发生的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事项。 第四十五条 控股子公司应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审议程 序,及时向公司财务总监,总裁,董事长报告重大业务事项,重大财务事项以及其他可能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 重大影响的信息, 并严格按照授权规定将重大事项报董事会或股 东大会审议。 第四十六条 公司委派的参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或股权代表,应当在每一个季度结束后 1 个月内,向公司总 裁报送该季度的任职参股公司情况报告, 内容包括任职参股公司 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日常管理工作等内容。参股公司的 重大情况应及时向公司财务总监,总裁,董事长报告。
第六章 内部审计监督与检查制度
第四十七条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实施对控股子公司的审计监 由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根据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开展内部 督, 审计工作。 第四十八条 内部审计内容主要包括:财务审计,经济效益 审计,工程项目审计,重大经济合同审计,制度审计及单位负责 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等。 第四十九条 控股子公司在接到审计通知后,应当做好接受 审计的准备,并在审计过程中给予主动配合。 第五十条 经公司批准的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送达控股子 公司后,控股子公司必须认真执行。 第五十一条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经营管理实施检查制度, 具体工作由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 第五十二条 检查方法分为例行检查和专项检查:
(一)例行检查主要检查控股子公司治理结构的规范性,独 立性,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的合规性。 (二) 专项检查是针对控股子公司存在问题进行的调查核实, 主要核大资产重组情况,章程履行的情况,内部组织结构设 置情况,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股东会)会议记录及有关 文件,债务情况及重大担保情况,会计报表有无虚假记载等。
第七章 行政事务管理
第五十三条 控股子公司行政事务由公司行政办公室归口管 理。 第五十四条 控股子公司及其控股的其他公司应参照公司的 并报公司行政办公室备 行政管理文件逐层制订各自的管理规定, 案。 第五十五条 控股子公司的重大合同,重要文件,重要资料 等,应按照公司《档案管理制度》的规定,向公司行政办公室报 备,归档。 第五十六条 控股子公司公务文件需加盖公司印章时,应根 据用印文件涉及的权限,按照公司《印鉴使用管理制度》规定的 审批程序审批后, 持印鉴使用审批表到行政办公室印章管理人处 盖章。 第五十七条 控股子公司未经公司同意不得在其经营场所中
使用公司的商标及图形标记。 第五十八条 控股子公司的企业视觉识别系统和企业文化应 与公司保持协调一致。在总体精神和风格不相悖的前提下,可以 具有自身的特点。 第五十九条 控股子公司 VI 系统参照公司 VI 手册规定(包 括名片,信纸,信封,LOGO,展版等)实施,费用自行负责。为 保持和统一公司形象,控股子公司应按集团公司 VI 手册规定规 划门面,招牌,接待区等。 第六十条 控股子公司做形象或产品宣传时如涉及公司名称 或介绍,应交由公司行政办公室审稿。 第六十一条 控股子公司开办时的工商注册工作由公司法律 事务部协助办理,之后的年审等工作由控股子公司自行办理,并 将经年审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交由公司行政办公室和法律事务部 存档。 第六十二条 控股子公司有需要法律审核的事务时,可请求 法律部协助审查。
第八章 人力资源管理
第六十三条 控股子公司人力资源事宜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归 口管理。 第六十四条 控股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备选人员由公司负责 招聘,其他人员由控股子公司自行招聘。
第六十五条 控股子公司直接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需单立 社会保险账户的,由控股子公司直接办理,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 案。 第六十六条 控股子公司的职称评定由其人力资源部门办 理,部门主管以上管理人员职称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六十七条 控股子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应安排组织新员工入 职引导培训,内容包括公司背景,发展历程,业绩,组织架构, 公司的制度规范等。 第六十八条 控股子公司可自行组织员工培训,控股子公司 每年初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交培训计划,年终提交培训实施总 结,如需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应及时与公司人力资源部确认。 第六十九条 控股子公司招聘人员入职手续及员工离职手续 由控股子公司办理和审批。 控股子公司每月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汇 , 总上月《新进人员统计表》《离职人员统计表》及《转正人员统 计表》 。 第七十条 控股子公司独立进行考勤,考勤规定应尽量与公 司保持一致。薪资政策应以公司的薪资政策为参考,结合当地同 行业水平制定,并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七十一条 控股子公司须每月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供上月 《人事系列报表》(表样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提供),以便公司人力 资源部统计相关数据。 第七十二条 为保证公司整体人事政策和制度的一致性,控 股子公司应根据公司人事政策和制度建立其各项人事管理制度,并经公司人力资源部确认后实施。
第九章 绩效考核和激励约束制度
第七十三条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公司董事会既定的发展战 略,逐步完善控股子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控股子公司 高层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应建立对 各控股子公司的绩效考核和激励约束制度。 第七十四条 对年实现目标利润以上的控股子公司高层管理 人员,实施以目标利润为综合指标进行绩效考核的管理制度,对 其履行职责情况和绩效进行考评。 第七十五条 对年实现目标利润以下的控股子公司高层管理 人员的绩效考核和激励约束办法, 对其履行职责情况和绩效进行 考评。 第七十六条 控股子公司应建立指标考核体系,对高层管理 人员实施综合考评, 依据目标利润完成的情况和个人考评分值实 施奖励和惩罚。 第七十七条 控股子公司中层及以下员工的考核和奖惩方案 由控股子公司管理层自行制定,并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管理方针,搞好公司安全生产,保障员工人身安全,保证公司基本建设、生产经营正常有序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结合青海柴达木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所属分公司。
第二章
安全目标
第四条
公司总体安全目标是“两杜绝,一控制”,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有效控制零星伤亡事故,地面实现零死亡。
第五条
对公司所属部门、分公司考核目标:不发生公司生产人身死亡事故和群伤事故,不发生非公司生产人身重伤、死亡事故,不发生二级以上非人身伤亡事故。
第三章安全培训和教育
第六条
新进员工上岗前须接受安全培训和教育,培训时间为2天。
第七条
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包括:本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所在岗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注意事项、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有关事故案例等。
第八条
员工岗位调动的,须接受与其新岗位相适应的岗前安全培训。
第九条
特殊岗位上岗前必须接受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第十条
综合办公室主导,各部门配合负责组织编制公司培训教材(或课件)、做好岗前安全培训的组织、记录、考核等各项工作。
第十一条
公司管理人员要接受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方面的教育,并按要求参加相关的安全培训班。
第十二条
特种作业人员(含特种设备操作人员)须依法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及时参加年审,其《安全操作合格证》由综合办公室核查原件后留下复印件备查。
第四章
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第十三条
公司实行内部安全监督制度,建立健全完整的安全监督体系,行使安全监督检查职能,与安全保证体系共同保证安全目标的实现。
第十四条
公司所属部门或分公司应组织定期和不定期安全检查。包括例行各类安全检查和其他安全检查。
(一)例行各类安全检查。
主要有公司日常检查、季节检查、专业(项)检查和综合检查、隐患排查、反违章、重点检查、抽查、危险源排查等。
(二)其他安全检查:
1、重大节假日、重大事件前后;
2、重复发生同一原因造成的事故或生产形势不好时;
3、抵御可预见的影响安全的自然因素,需要统一采取措施时;
4、外单位发生严重事故,本单位同样存在隐患时;
5、上级部门部署的检查活动;
6、行业规定、政府要求、其他情况下有必要开展时。
第十五条
安全检查要求:
(一)公司所属各矿要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落实安全检查责任;
(二)安全检查内容以查领导、查思想、查管理、查规章制度、查危害(隐患)、查“三违”、查落实为主;
(三)安全检查前须编制检查提纲或安全检查表,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对查出的问题要分析原因,立即处理;不能立即处理的,必须制定整改计划、预防措施并监督执行,整改工作要做到闭环管理,并按规定反馈、上报,检查及处理情况记录备案,需要处罚的应按规定予以处罚。
第五章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第十六条
任何员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均有权向主管领导或公司综合办公室报告,情况危险时有权立即采取相关紧急措施。
第十七条
各部门要进行经常性的安全隐患排查,发现作业现场存在的设备、环境等方面不安全因素,立即要求整改;发现违章违纪行为立即纠正,严重的报上级部门给予处分。
第十八条
公司每季度进行一次综合性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项目现场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设备及其安全附件是否安全有效、用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等各项规章制度、制度是否得到严格执行、员工是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章、消防器材是否齐全有效等。
第十九条
综合性安全检查由副总经理负责组织,检查结束后形成《安全隐患排查统计分析表》。《安全隐患排查统计分析表》经总经理签字确认后,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归档备查。
第六章
危险作业管理
第二十条
危险作业主要包括动火作业、登高作业、临时用电、有限空间作业等:
第二十一条
凡实施危险作业的,须经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同意,并安排专人监护,做好安全措施。
第七章
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第二十二条
发生事故后,所有现场员工都要按照公司应急预案的要求采取措施,并及时向公司总经理汇报。报告的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类别、伤害程度、涉及范围、伤者姓名、部位、事故经过及初步原因等简要情况。
第二十三条
发生事故后,公司安全工作小组必须组织人员奔赴现场进行抢救。抢救过程中要认真保护现场,如果因抢救人员、财产或防止事故扩大必须移动现场物件时,要作出明显的标记或记录。
第二十四条
对轻伤事故以及未造成伤亡,但造成公司财务损失的事故,由公司安全工作小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形成事故调查报告。经总经理同意后,对事故责任人给予相应处分。
第八章
员工劳动安全纪律
第二十五条
工作时间必须坚守岗位,并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生产、技术、安全操作规程,工作中必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第二十六条
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时集中注意力,不准酒后上岗、脱岗、私自换岗,或干与工作无关的私事。
第二十七条
爱护消防器材,掌握常用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不在消防栓下方堆放货物或其他物品。
第二十八条
保证宿舍消防安全,禁止在宿舍使用大功率电器以及从事生火做饭等可能导致火灾的行为。
第二十九条
禁止熬夜(如打麻将、扑克熬夜)后疲劳上班,发现后责令离岗休息并按旷工处理。
第九章
应急救援与救护
第三十条
公司所属各部门必须开展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风险控制工作。针对潜在的事故、灾害和紧急情况,分类制定相应的事故、灾害应急救援与处理预案,预案应覆盖事故发生、发展和处理的全过程。
第三十一条
为保持应急救援预案的有效性,公司所属各项目施工现场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实际演练情况及时修订应急救援与处理预案,确保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可行性、可操作性和衔接性。
第三十二条
公司所属各项目施工现场应当建立由专、兼职人员组成的救护和医疗急救组织,配备必要的装备、器材和药物。
第三十三条
公司所属各矿按照规定设立矿山救护队伍,配备救护装备。不具备单独建立救护队的公司,必须与当地区县煤炭部门所属的专业矿山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负责矿山应急救护工作,把公司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纳入地方防灾救灾、应急管理体系之中。公司所属各矿应当建立与当地政府、煤业集团应急组织机构的联络沟通机制。
第三十四条
一旦发生公司事故、灾害,自下而上迅速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救援预案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制度授权由安全工作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可由安全工作小组临时决断。
第三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逐步完善。
第三十七条
本制度自
年
月
日试运行。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 公司财务部由总会计师、会计、出纳和审计工作人员组成。
在没有专职总会计师之前,总会计师职责由会计兼任承担。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第五条 总会计师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四)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 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
(六)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
(七)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审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审计管理制度。
(二)监督公司财务计划的执行、决算、预算外资金收支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各项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三)详细核对公司的各项与财务有关的数字、金额、期限、手续等是否准确无误。
(四)审阅公司的计划资料、合同和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便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积累证据。
(五)纠正财务工作中的差错弊端,规范公司的经济行为。
(六)针对公司财务工作中出现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七)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财务工作管理
第九条 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条 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一条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第十二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三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 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第十四条 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
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五条 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第十六条 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七条 财务审计每季一次。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出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
第十八条 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主管副总经理监交。
支票管理
第十九条 支票由出纳员或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支票使用时须有"支票领用单",经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第二十条 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总经理审批。填写金额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帐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第二十一条 财务人员月底清帐时凭"支票领用单"转应收款,发工资时从领用工资内扣还,当月工资扣还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资,领用人完善报帐手续后再作补发工资处理。
第二十二条 对于报销时短缺的金额,财务人员要及时催办,到月底按第二十一条规定处理。
凡一周内收入款项累计超过10000元或现金收入超过5000元时,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总经理。凡与公司业务无关款项,不分金额大小由承办人文字性报告总经理。
第二十三条 凡1000元以上的款项进入银行帐户两日内,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总经理。
第二十四条 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总经理签字。总经理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现金管理
第二十五条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四)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
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00元,结算规定的调整,由总经理确定。
第二十六条 除本规定第二十五条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
第二十七条 公司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须采取转帐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第二十八条 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2000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第二十九条 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经总经理批准。
第三十条 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领用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总经理批准后提取。
第三十一条 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会计审核;交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第三十二条 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五条的,凭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第三十三条 发票及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会计审核,经手人签字,金额数量无误,填制记帐凭证。
第三十四条 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总经理办公室及各部门每月提供的核发工资资料编制职员工资表,交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签字,财务人员按时提款,当月发放工资,填制记帐凭证,进行帐务处理。
第三十五条 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包括领款单),由部主任签字,会计审核时间、天数无误并报主管副总经理复核后,送总经理签字,填制凭证,交出纳员付款,办理会计核算手续。
第三十六条 无论何种汇款,财务人员都须审核《汇款通知单》,分别由经手人、部主任、总经理签字。会计审核有关凭证。
第三十七条 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帐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帐款相符。
会计档案管理
第三十八条 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第三十九条 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帐、主管),由总经理指定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第四十条 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 第四十一条 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
处罚办法
第四十二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并扣发本人月薪1-3倍:
(一)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
(二)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
(四)利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五)未经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
(六)保留帐外款项或将公司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
(七)违反本规定条款认定应予处罚的。
第四十三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
(一)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二)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帐表、文件资料的;
(三)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的;
(四)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
(五)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公司款项的;
(六)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
(七)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1.2本管理制度适用于XXXX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各部门、人员在财务会计工作中必须认真执行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管理
2.1公司设立财务部作为财务会计机构,财务部的职责: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和会计核算工作,包括:财会人员的管理、指导检查各独立核算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协助公司领导筹集资金、合理分配使用资金;做好与仓库部门的对帐工作,指导仓库保管员建帐、对帐;指导车间统计员做好工时、材料消耗额编制工作、建立车间工序流转程序、建立适合自己企业需求与发展的成本核算模式、制定成本管理制度与控制制度;做好财务分析工作,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各种信息资料,当好领导的参谋。
2.2财务部下设财务科、供应科、仓储科、审计科;岗位设置为:部长、科长、主管会计、各岗位会计、出纳员、成本核算员、采购员、内勤管理员、保管员。
2.3各岗位人员必须具备相应任职条件和资格,持证上岗。
2.4财务会计人员调换工作时,按会计法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原材料库、产成品库的核算工作和车间统计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业务管理。仓库保管员,车间统计员调换工作时,由财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办理交接手续。
2.5财务会计人员、仓库保管员、车间统计员实行定岗、定人、定责制度,按绩效考核结果,兑现劳动报酬。
第三章流动资产的管理
3.1流动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预付帐款、其他应收款、存货等。
3.2现金管理
3.2.1现金出纳会计要认真执行《现金管理暂行规定》和有关现金的管理规定。
要严格控制费用报销和个人借款,个人借款、对外付款等要实行总经理一支笔签字批准制度,要有经办人员签字和部门负责人审核并注明用途。总经理外出或因生产经营急需等特殊情况下经总经理授权的人员也可签批,但是总经理归来后补办有关手续。
3.2.2出纳员不得兼管有关债权、债务、收入、费用的帐务登记工作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收付款凭证的内容必须完整、合法;报销凭证必须是国家印制的发票及单据,不得使用白条或其他不规范的凭证报销各项费用,凭证经审核后方可逐笔登记现金日记帐。
日记帐要逐日结出余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月末与总帐相核对。出现长、短款且又无法查明原因的,长款归公,短款由责任人赔偿。
3.2.3有关人员因公外出时要做好出差登记,方可到财务部门预借差旅费。出发归来后的三天之内及时到财务部门结算,做到一次一清,不允许跨月结算和几个地方出差混合结算,对于前帐未清或跨月拖欠占用公款者,可按月息10%计收利息并扣发工资。
3.2.4企业可根据业务大小核定合理的库存现金限额(三天零用量),当日收取的现金要及时送存银行,不得留存超限额的过夜现金,以确保财产的安全。
3.2.5企业职工报销费用时,出纳人员要及时扣除各种借款,不允许职工长期占用企业资金,各种借款条月底必须入帐,不允许出现跨月白条顶库现象。
3.2.6现金出纳是企业的资金结算中心,企业应将营业收入、下角料变现,职工罚款等款项及时交付财务部门,以便及时处理帐务。
3.3银行存款管理
3.3.1会计人员要认真执行《银行结算办法的暂行规定》,银行支票等结算凭证和印鉴要由两人分开保管。
3.3.2财务人员要严格银行存款支出控制,银行付款必须经总经理批准,手续齐备,不准携带空白支票外出,确须携带空白支票外出者,须经领导批准,办理领用登记手续,要建立支票领用登记簿,空白支票必须填写日期并在预计最高金额位画人民币符号,因使用支票不当造成企业损失时,应由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携带空白支票办理结算后,要当天将存根和有关凭证带回,并到财务部门及时结算,不准将空白支票留存其他单位。凡前帐未清者,不准再领用支票。
3.3.3银行存款日记帐逐笔逐日登记,每日结出余额,定期与银行对帐单相核对,并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调整未达帐项,出现长期未达帐项时要查明原因,上报领导。
3.4应收帐款及预付帐款的管理
3.4.1企业要根据经济业务的内容和户别设置应收帐款明细分类帐,即按债务人的具体名称设置登记明细分类帐,不准笼统的以地名代替。应收帐款的发生和确定必须有索取价款的凭据(包括合同、收到条、欠款条以及业务经办人员的保证书等),不得单方入帐。
财务部门要会同供应、销售部门建立健全销售商、供应商的客户档案。
3.4.2各项债权,债务要定期进行清理核对,每年最少进行一次发函或派员核对,每季末要编制帐龄分析表,并上报有关领导。对发生的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预付帐款等应收款项,按照谁经办谁回收的原则,损失者或已采取各种必要措施确实无法收回的坏帐损失,由当事人按责任赔偿相应损失后及时处理账务。
3.4.3收回的帐款要及时上交财务部门,如发现货款已被私自挪用不交者,交司法部门处理。
3.4.4企业要严格控制内部职工的业务借款和生活借款,健全借款审批制度,职工调离时财务部门应当与其他部门搞好各种债权债务的清算工作。
3.4.5支付预付帐款必须有合同、协议书等书面文件,根据合同需预付帐款时,须经办人签章,经领导批准后方可付款,并同时向财务部门提拱有关合同协议书等有关材料。
3.4.6本企业采用坏帐准备金制度,每年年末按应收帐款余额的5‰计提坏帐准备金,年终调整。
3.5存货的管理
3.5.1存货是指企业所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为企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流动资产,主要包括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原材料主要包括:主要材料如钢板、焊材、钢管、原料油等;辅助材料如扎丝、油漆、螺栓、螺帽等;备品备件扳手等;福利劳保类如扫帚、手套、毛巾、肥皂、洗衣粉等;其他类。
3.5.2存货的计价、按实际成本计价。
3.5.2.1原材料的购入价格包括买价,装卸费、包装费、运输途中的损耗,入库前的挑选费,市外运输费,保险费以及缴纳的税等。
3.5.2.2原材料出库以加权平均法计算出库材料的成本。
3.5.3原材料的购入
材料购入必须持有生产或仓库、供应部门的购物申请单,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到财务部门借款。严禁无计划采购,超定额库存。
3.5.4供应部门按购物申请单所购材料送达企业后,须持总经理签批的采购单、购货发票,购销合同(协议)合格证等到质检部门(化验)进行质量检验,检验合格后签发一式两联检验报告单随发票到仓库部门办理入库手续。
3.5.5仓库部门在将材料验收入库前,应详细核对发票所载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与实际是否相符,同时对照检验(化验)部门出具检验报告,经检验合格后方可验收入库,填制材料验收入库单,并对无名牌的配件用口取纸载明名称、规格、型号。
3.5.6材料验收入库单一式三联,一联留存做为仓库部门记帐凭证,一联随发票及采购单等经总经理审批后到财务部门处理帐务,一联为供货方证明。
3.5.7对于货已到而发票未到的材料,仓库部门可以根据检验单据办理临时入库,做好入库材料台帐登记工作,填制一式三联估价入库单,仓库留存一联据以入帐,一联送交财务处理帐务,月初用红字入库单冲回估价入库,待发票到达时填制正式入库单。
3.5.8材料出库管理
3.5.8.1生产部门根据生产计划和设计预算用料开具领料单,由统计员填制,填制内容要全面、真实、准确,领料单用途要根据生产计划填清产品批号,作为归集成本费用的依据,领料单一式三联,车间统计一联,财务一联,仓库一联,超出预算或计划处的用料由生产部长签批,月底统一报总经理审批,非生产性的用料属售后服务的由营销部提出申请,其他用料,由行政部提出申请,会计开票经总经理签批后,仓库方可发货。
3.5.8.2月末车间统计根据材料领料单编制材料消耗汇总表,仓库部门编制材料出库汇总表,车间、仓库与财务部门都要对帐并核对相符。
3.5.9产品入库管理,车间产成品生产完毕,要会同仓库、质检部门填制检验合格单,仓库据以填制产成品入库单,产成品入库单一式三联(注明生产令号);一联仓库记帐,一联送交财务,一联送车间统计据以核算工资等各项考核指标。
3.5.10产成品出库管理,仓库部门根据盖有财务专用章的发货单或提货联据以发货,同时在出门联签字,保卫人员只有见到盖有财务专用章并且有仓库人员签字的出门证方可对车辆等运输货车检查放行,月末时,由保卫人员、仓库人员将提货联,出门联汇总,于每月30日前到财务部门核对相符后据以存档。
3.5.11仓库部门要做到见单付货,及时登记有关帐簿,设立材料、产成品收、发、存明细帐或暂收货台帐,严禁白条顶库现象。
3.5.12月末在产品和自制半成品的管理。月末生产部和车间统计员要搞好在产品和自制半成品的盘点、登记工作,及时编制、报送盘点登记表,确保月末成本核算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5.13凡大宗原材料都要签订购销合同,使用票据结算,各种材料采购验收入库后,不论是否付款,都要在入库时填制入库单,将发票或入库单交财务处理帐务,以便真实反映各项债权债务,以避免发生帐外资产。
3.5.14各部门领用的低值易耗品,一律采用
五、五摊销法计入成本费用。
对于能多次周转使用或长期使用的低值易耗品,如办公用品(桌、椅、档案橱等)各种工具等,必须在领用时由总经理签批,行政部总务科按部门(人员)进行登记,生产用具由生产部长签批,设备管理员及仓库同时进行登记并建立在用低值易耗品登记簿,做到谁使用谁负责,谁丢失谁赔偿。
3.5.15企业应加强对已销产成品退货、返修制度的管理,建立完善的退货、返修审批制度,实行退货、返修产品的责任倒查制度,属于生产部门、质检部门、销售部门或运输部门、仓储部门的责任查证属实,落实赔偿份额(原则上责任全额赔偿)。
已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货物销后退回的,必须有购货方当地税务机关出具的退货证明,否则,不予办理退货手续。
3.5.16企业存货必须定期或不定期盘点,最少在年中、年末进行两次全面财产清查,对盘盈、盘亏或报废的存货要分类填制盘盈盘亏表。对于出现盘盈、盘亏的材料物资要及时查明原因,报公司领导批准处理并及时调整帐务,以保证帐实相符;对于盘亏、毁损物资能查明原因的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3.5.17代销商品的管理。财务部门要建立代销商品明细帐和保管帐,及时与对方对帐以确保帐帐、帐物相符,同时要与代销单位签订代销协议,明确相关责任。
3.5.18包装物的管理。企业外销产品所用包装采用押金制度,本市区内押金期限为15天,市区外30天,过期包装物原则上不再退款,企业转为当期营业外收入。
3.5.19委托加工材料的管理
本公司设置“委托加工材料”会计科目核算外协加工材料的材料成本、加工费、运费、装卸费等实际成本费用。
3.5.19.1企业需外出加工材料时,必须办理有关出入库手续,由业务经办人员到财务部门开具外出加工材料通知单。通知单一式三联,财务一联、仓库一联据以发货,受托单位一联。财务、仓库、供应设立专账,月底核对。
3.5.19.2业务经办人员到受托单位后,应将外出材料加工通知单交由受托单位签收后带回财务部门。
3.5.19.3外出材料加工完毕后,由业务经办人持发票到检验部门检验后由仓库部门办理委托加工材料验收入库手续,然后持有关单据到财务部门办理报帐及核销事宜。
3.5.19.4委托加工材料的买价加工费、运费以及有关税金等计入委托加工材料成本,按实际收回数量,重新计算入库单价。
3.5.19.5委托加工材料原则上要与受托单位签订委托加工合同(协议)以明确价格、质量、交期等责任。
3.5.20其他存货物、资管理。氧气、乙炔等出入库手续按原材料的有关出、入库手续办理。
3.5.21因特殊原因,临时借用工具或材料,属生产用由生产部长签批,不得带出公司大门以外,需带出或外单位借用时,按3.5.19.1办理手续(注明用途、单位、经办人、地址、电话及归还日期),并由总经理签批归还时由仓库检验无损,办理有关部门核消手续,到期不还先由仓库督促,通知二次不还时报总经理。
因业务关系需要或其他非生产需要材料出库实行总经理签批制。
第四章固定资产的管理
4.1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运输工具;电子设备、仪器仪表等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单位价值超过1000元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必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两年的也应当做为固定资产。
4.2企业要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包括固定资产的安全使用制度,维修保养制度,定期盘点制度和折旧计提制度。
公司财务要设置固定资产明细帐,并制定固定资产目录,生产车间安全设备科应当建立固定资产使用登记卡。
4.3固定资产的计价
4.3.1外购的固定资产,不需安装就可直接使用的固定资产,以发票价格和运输费用价格为固定资产记帐价格,对于外购需安装、调试才可使用的固定资产,以外购价格加运输费、安装调试费等合理有关的费用为计帐价格。
4.3.2需外单位承建的基建工作或设备的安装调试工程时,承建单位要搞好预算工作和合同的签订工作,基建合同和预决算书要送财务部门留存一份。
购置机器设备时要搞好市场调查,搞好设备的技术分析和经济性分析。
4.3.3对已经竣工交付使用的未办理决算的建筑工程、机械设备等,要根据预算书或合同估价转入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待工程决算后,再调整原估价和已提折旧。对于现已使用而没有档案资料的固定资产(没有建帐)可以采取重置价进行入帐。
4.4折旧方法。我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分类管理,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分类计提折旧,房屋、建筑物折旧年限为30年,机械、设备折旧年限为10年,车辆折旧年限为7年,电子设备和仪器仪表等为5年。
4.5本公司固定资产残值率5%。
4.6全部固定资产必须每年盘点一次,由财务部牵头生产部设备科、行政部总务科参与,具体盘点时间由财务部根据年终决算的要求决定。
第五章负债管理
5.1企业的流动负债是指将在一年内偿还的债务,包括短期借款、应付帐款、应付工资、应交税金,其他应付款以及预提费用等。
5.2企业各种流动负债应按期偿还,以提高企业信誉和知名度,按期发放工资,无特殊原因职工工资必须于次月十五日前发放,以提高职工的积极性,增加企业凝聚力。
5.3企业购进货物应付未付的款项,业务经办人员应及时将发票等有关单据送交财务部门,以便及时处理帐务,正确体现企业负债,正确核算材料物资等的计价和产品成本。
第六章成本费用的核算管理
6.1本公司按照制造成本法核算产品成本。
6.2本公司产品按订单生产,以生产部门下发的生产通知单为核算依据,以批量法为核算方法结合分步法进行成本核算。
6.3生产部门要与财务部门积极配合,产品生产通知单应按购货单位,产品规格型号,下发生产批号。车间统计以生产批号填制领料单来领用原材物料,月末以生产批号为基本单位汇总原料、动力和人工的消耗。企业财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分门别类地制订科学合理的材料、动力消耗定额及计件工资和产品质量指标,制定有效措施将工资与产量、质量、消耗联系起来,以提高劳动效率,降低材料和人工消耗,逐步实行目标成本管理,加强对成本的比较与分析,为创造一个高效、低耗的企业奠定良好的基础。
6.4成本与费用要按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计提。要正确划分和核算各项成本费用,严格按规定的核算内容和要求使用跨期摊销帐户(待摊费用、预提费用等)。
企业制定合理完善的定额费用和报销制度,本企业的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都要按规定进行明细分类核算,并进入当期损益。
有关费用报销程序和标准的制度由财务部另行制定。
第七章收入、利润和税金的管理
7.1企业销售收入实现的标志是收讫价款或取得索取价款的凭据。对于现款交易实现的销售收入,由开票员开票后到出纳会计交款后方可凭盖有款收讫章的提货联及发货清单到仓库提货,仓库凭此发货并签发出门证。
凡赊销产品,一律实行领导签批制,领导签批后方可到开票处开具产品发货通知单办理有关手续(写好欠条、办理担保、登记好客户档案)。
7.2已销产品的降价,必须由总经理等有关领导签批后,方可到财务部门办理冲帐手续。
7.3企业要按税法规定正确计提各种税费,准确核算和反映各项税金的提取和上交。每月10号前将计算正确的有关税务报表上报有关税务部门。
7.4利润总额可按以下公式计算
利润总额=销售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销售利润=产品销售利润+其他销售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产品销售利润=产品销售收入-产品销售成本-产品销售费用-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其他销售利润=其他销售收入-其他销售成本-其他销售税金及附加
7.5企业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是指与企业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和支出。
7.6企业实现利润后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利润应按以下顺序分配:
1、支付各项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
2、弥补企业以前年度亏损。
3、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公益金。
4、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第八章财务报表、会计科目和发票的管理
8.1根据会计工作一致性和可比性原则,本公司结帐时间为每月30日下午6:00为结帐时间,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及有关附注报表应于次月8号前上报公司总经理及有关部门。
8.2XXX和各控股公司,应分别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各企业之间要实行严格的财务制度,严禁混报乱报费用现象。企业之间往来帐可设“内部往来”科目核算有关经济业务,企业的资金、物资往来要办理有关转帐手续。
8.3公司所有购进货物,原则上200元以上都须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水、电、运输费、油料费和维修车辆时都要利用增值税(或合法)发票结算。
8.4企业出入库单、收据等有关凭据采取领用登记制度,用完的有关单据存根及时交回财务部门,财务部门要认真检查,凭旧本领用新本不得乱领乱用有关单据。
8.5销货发票(含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发货通知单)要有专人到税务机关领取。开票、制单、保管、登记实行专人负责制。财务部门要建立健全有关票据的登记制度,严禁向非购货单位开具发票。
8.6本企业根据2001版《企业会计制度》建立会计科目。
第九章会计档案管理
9.1本企业要搞好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财务部门应于每月月末将有关会计凭证等会计档案装订成册,做好封面整理入档。
9.2企业财务部门建立会计档案目录,严格档案调阅手续。
9.3企业财务人员、保管员、统计员调动工作时必须办理会计档案移交手续,造具移交清单,分清前后责任,确保会计档案的连续完整。
9.4会计档案的保管年限:会计凭证类15年;总帐15年、明细帐15年、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25年、辅助帐簿15年、固定资产卡片(清理报废后)5年;月、季度财务报告3年,年度财务报告(决算)永久;会计移交清册15年、会计档案保管清册永久。
第十章罚则
10.1对现金出纳会计违反3.2.1之规定,一经查处每笔业务处罚现金出纳会计5元。
10.2对违反3.3.1、3.3.2款责任人,一经发现或查处每次罚款10元。
10.3公司往来账会计违反3.4.2款,对责任人每次罚款20元。
10.4对仓储管理员违反3.5.5款,每次处罚责任人10元。
10.5对违反3.5.8.1、3.5.8.2款,对有关责任人每次罚款20元,并限期在2天之内完成(统
计员和仓储人员)。
10.6反3.5.10款之规定,对仓储人员及保卫人员每次罚款20元。
10.7对仓储管理人员违反3.5.11之规定,处罚直接责任人每次20元.
10.8对车间统计员违反3.5.12之规定,处罚直接责任人每次20元.
10.9对会计报税人员违反7.3之规定,每次罚款20元,并自行承担滞纳金。
10.10对违反8.1款之规定处罚直接责任人每日10元.
10.11对开票人员违反8.5款之规定,每次处罚责任人20元。
第十一章附则
11.1本管理制度自董事会批准公布之日起执行,不完善之处另行文补充规定,凡与本制度规定不一致的以本管理制度为准。
。二、按规定做好原材料及其产成品、半成品和工具的出入库手续,正确开具出、入库单,正确记账并输入ERP系统中,做到随进、出,随记账,保证账实相符。
三、熟练掌握各种物品、材料和产品及其零配件的名称、规格型号及其性能,并按规定摆放整齐,做到分类排放、数字准确、标识存放、帐实相符。
四、坚决拒绝手续不全的物品进出库,对本公司待加工品的进、出也要按规定填写出、入库单,并有经手人签字;对没有出库单和入库单私自进出的将给予当事人经济处罚。需要外协加工的产品全部实行投标制,按照中标书中中标价格、数量填写《出库单》;未投标的新产品、应急产品一律由各厂区第一责任人签发《工作派遣单》发货。
总厂签发人: 江兆坤
放大架签发人:刘元春
五、库管员要经常对库存产品进行清点、对账。公司将每旬组织有关人员不定期抽查对账,每月月底进行清资调帐,发现因工作失误造成账实不符的一次扣岗位责任制考核分10分(合格率98%,每差一件罚5元)。
六、库管员要保管好有关单据,对因失误丢失单据的一次扣岗位责任制考核分20分(每张单据开的不标准的罚5元),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损失金额给予赔偿。
七、出入库产品名称做到跟ERP软件名称相符,发现一处不符的扣20分岗位责任制考核分(每有一张单据名称不符的罚5元)。
车辆安全责任书范本1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增强部门员工安全生产责任心,防止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公司组织维修部全体员工签订了__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
1、服装整洁,仪表大方,挂牌上岗。
2、工作责任区内清扫干净,在施工过程中做到有脏即除。
3、工具箱内工具设备清洁整齐,按规定摆放。
4、车辆在上下举升过程中,施工人员不得进入车辆下面。
5、车辆在开启引擎盖时要附叶子板护垫。
6、车辆在维修过程中保证物不落地(工具、材料、旧件)。
7、拆下大配件(传动轴、引擎等)要放到指定位置。
8、轮胎拆下后要整齐的摆放在车辆的四周。
9、在维修车辆时,工具箱、工具小车、货架要按规定摆放,严禁放在通道上。
10、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11、凡有化学危险物品场所必须做好防火、防爆、防漏、防毒、融离等安全防护措施。
12、坚持文明生产、不违章指挥、不违章操作。
13、不在禁烟区内吸烟。
14、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15、熟练掌握本岗位各项事故应急措施,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置,不延误时机。
备注:以上项目奖罚措施参照公司5s管理制度、以及公司内部管理手册执行。
本人承诺:我已经接受过本岗位安全教育,并熟知安全生产承诺书全部内容,愿认真执行,如违反本承诺,愿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机电主管签:
年 月
乙方:机电技师签:
年 月
注:此书一式二份,一份本人留存,一份公司存档
本责任制时间从__年1月1日起至__年12月31日止
日 日
车辆安全责任书范本2为了进一步加强车辆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使各种车辆安全行驶,确保通信生产正常进行,经理与车辆驾驶人员签订安全合同如下:
一、车辆驾驶人员必须遵守下列安全制度:
1、驾驶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格和操作规程。
2、严禁酒后驾驶车辆。
3、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和过度劳累时不准驾驶车辆。
4、严格执行各种车辆的客货装载规定,严禁超载运行。
5、车辆必须定期检修,出车前、行车中、停车后做到勤检查、勤调整、勤保养。
6、不准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
7、未经主管部门领导批准,不得私自出车。
二、对车辆驾驶人员的奖罚:
1、奖励:驾驶人员在一年内模范遵守制度,未发生任何交通事故,奖励50-100元。
2、处罚:驾驶人员由于违反以上安全制度,造成交通罚款和交通事故,按横山移动分公司车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罚。
__公司 驾驶员: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车辆安全责任书范本3甲方:__实业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进一步搞活经营机制,挖掘资源潜能,不让__业务流失,发挥公司在__的优势,公司购买一台大型高一级宇通客车,配合专线,由__客运分公司经营,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制定本协议并共同遵守执行。
一、购买方式
1、甲方筹资购买大型高一级宇通厂牌车一辆,车牌照号:发购车款46万,总计:
。
二、经营方式
甲方将车辆责任经营权交给乙方,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盁亏进行营运。
三、折旧方式
根据车辆的购车价,加上卡牌费用合计总车价折旧,按六年平均分扣。
四、缴纳方式
乙方应在每月月底向四方缴纳折旧费: 银行利息按1%缴纳: 合计: 。
其它一切日常费用(含保险费、油料、过桥过路费、年审年检费、修理费、配件、员工工资、违章罚款等费用)由乙方自理。
五、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办理好该车行驶证和营运证;
2、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办理车辆年检,营运检验和有关换证、年审工作,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有权调动车辆权利,但与乙方结算费用。
六、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营运中,应严格遵守客运规定和交通法规;
2、经营期间,乙方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损坏或人身伤亡事故时,除向保险公司索赔外,差额不足部分及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3、必须保持车辆整洁、卫生、技术状况良好;
4、乙方有权招聘驾驶员、乘务员,但由甲方考核并存档。
七、附则
1、责任经营期内,如遇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无法营运或国家政策及有关部门对所经营调整时,合同自动终止。
2、甲乙双方以本协议为依据,未尽事宜,双方可再共同协商,并以书面形式另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4、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签章: 代表人签章:
车辆安全责任书范本4车辆使用安全责任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第一责任人): (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第二责任人): (以下简称丙方)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车辆管理,确保员工及车辆使用安全,根据公司《车辆管理制度》,现就车辆使用管理与使用人签订如下责任书:
一、甲方权利、责任:
1、甲方将
车型,车牌号 ,车架号 ,属甲方财产,按照相关管理规定,予以乙方、丙方所在公司或部门管理及使用。
2、甲方负责车辆的调配工作,并负责车辆的年审、保险业务工作。
3、甲方根据车型(每百公里油耗量为什么
升),部门工作需要进行计划安排。
二、乙方、丙方权利、责任:
1、乙方
先生,身份证号码: ,驾驶证号为 ,为第一责任人(即使用责任人); 先生,身份证号码: ,为第二责任人(即管理责任人)。
2、乙方、丙方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以及公司制定的《车辆管理制度》及相关其它管理制度,对所使用车辆的安全负全部责任。
3、乙方、丙方承诺:此车只限于公务用途。
未经甲方同意,任何情况下个人均无权将车辆借于他人使用或因私使用。否则,出现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并对相关责任人各罚款500元/次。任何情况下个人均无权将车辆借与他人,
4、乙方、丙方承诺: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
不酒后驾车,不疲劳驾驶,不危险驾车(如超速,紧跟,争道,赛车等)。违反交通规则而造成的罚款、扣分、责任等一律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丙方承诺:上班时间一律不得饮酒,饮酒后不得驾驶车辆,否则,处以1500元/次罚款,并立即开除处理。
6、乙方、丙方应爱护车辆,保持车辆外观,内室,底盘,发动机,后备箱整洁干净。
否则,处以30元/次罚款,三次以上处以200元罚款,如再屡教不改,做开除处理。对车辆定期进行保养维护,并遵守公司相关规定程序。凡因违反规定程序而产生的费用由个人承担。
7、乙方、丙方所使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无论何种情况,无论车况程度,要立即保护现场并及时报警、及时向甲方(主管部门或分管负责人)报告备案,决不逃逸。
若逃逸而造成的一切法律、经济及刑事责任,概由本人承担一切,绝不推卸责任;并按照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条款处理。如隐瞒不报,发生的任何经济责任均由乙方负责,并视情节参照公司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三、附则
1、乙方、丙方因违反上述规定所应当支付的款项,甲方有权在乙方、丙方(工资等)部扣除,乙方、丙方不得提出异议。
2、以上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叁方各执壹份,相互遵守严格执行。
3、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作为新建企业在借鉴学习其他企业先进的管理制度时,要巧学活用,但绝不等同于生搬硬套的拿来主义。我们要围绕自身企业的实际,学习同行同业先进企业的管理新理念
2、结合自身,不断总结。
我们在新建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初期,就应当结合自身实际和需要,在管理工作实践中,不怕困难,不怕挫折,认真审视自己管理工作中的不足和问题,并不断总结、完善、修正和提升管理工作水平,以建立健全真正意义上的科学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
3、循序渐进,不能急于求成
新建企业的管理制度在管理工作过程中一般是沿着从无到有,从简单到复杂,从困难到容易的顺序进行的,所以循序渐进原则也是管理规律的反映。
4、正确评估,审视自身
要形成自我特色的企业管理制度,一是要对制度有效宣传,得到员工的普遍认同,才不致于成为空中楼阁,才有可能得到贯彻和执行;二是对制度执行过程中不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应当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和评估,既不附合,也不盲从;既不骄傲自大,也不悲观消极,以科学的客观公正的态度对待它;三是对制度进行适时修改和完善。旧的管理观念一旦进入管理者的潜意识,就容易根深蒂固,一时无法清理干净
5.强调针对性和实效性,注重责、权、利明晰
作为新建企业管理制度一旦形成后面临的最大困难是什么?归根到底是执行力问题
公司管理制度建立着重考虑的方面多数中小企业在建立公司管理制度时,多是参照样本文档稍加修改来作为自己的管理制度,
不少企业设定了管理制度也只是当做废纸一般放在资料柜的角落,在需要时拿出来读一下,而很多员工根本不清楚自己公司的管理制度。这种情况使公司的管理制度失去了其存在的实际意义,并形同虚设。
首先,并不排斥参照样本制定公司管理制度,因为有了参照才能让我们取长补短,且不可全部照抄,在制定管理制度时,首先应确认以下几方面,企业的行业性质、企业的工作性质、员工类别等等。 比如,广告公司由于行业性质决定了他们多数采用弹性工作制,所谓弹性工作制是指每周达到一定工作时间,但这些时间是可以由实际情况而安排的,并非严格的朝九晚五工时制。目前新的一些网络游戏开发公司也实施这种工作制。
另一方面,公司的管理制度会对员工的着装及发型等都会做明文规定,但由于行业性质的不同,比如广告、公关等等相关设计宣传类的公司就比较注重形象的前卫时尚,不会对员工的打扮做要求,而像金融业、服务业等等就会对员工的仪表做严格统一要求。
以上,只是就两方面举例谈了一下在制定公司管理制度时须考虑的方面,所以,以后大家在制定企业管理制度时,一定要结合企业实际来制定企业的管理制度,让管理制度真正起到管理作用,就像定做衣服一样,合身并且适合。才能在企业内部真正实施,而不是形同虚设。
公司管理制度的范本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公司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四、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五、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