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应急演练总结模板(10篇)

时间:2023-03-07 15:22:11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铁路应急演练总结,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铁路应急演练总结

篇1

1高速铁路车务技术管理现状

目前,我国已是世界上高速铁路发展最快、运营里程最长、运营速度最高、在建规模最大的国家。截至2015年年底,我国高速铁路营业里程已经达到1.9万km,居世界第一位[1]。通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我国高速铁路在高速动车组、接触网、牵引供电系统和列车运行控制系统等关键技术方面取得重要突破,同时建立了一整套完善的运营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保证了我国高速铁路的安全运营。作为安全生产的重要一环,加强高速铁路车务技术管理至关重要。高速铁路车务技术管理工作主要包括技术设备操作规范化、规章制度合理化、业务培训常态化、应急处置程序化、人员结构阶梯化等方面的内容。由于我国高速铁路的运营历史还不长,车务技术管理工作还需要在运营实践中不断积累经验并做出改进。1.1新职行车人员业务能力不强高速铁路运营阶段主要安全风险点是非常站控下的车站作业失误,高速铁路车站值班员非常站控模式下的业务处理能力仍存在不足[2]。①部分高速铁路车站值班员破格从既有线信号员、助理值班员中提拔,虽然在高速铁路开通前进行了系统培训,但没有实际操作和现场实践经验,指挥日常行车仍有一定压力[3]。②日常培训少,车站值班员对非常站控和车站人工操作方式接发列车作业标准掌握不熟练。③日常对车务终端及CTC设备操作少、不熟练,对车务终端和CTC各种功能按钮的使用不清楚,遇特殊情况转为分散自律控制模式下的车站操作方式或非常站控时手脚忙乱,业务生疏。1.2非正常应急处置能力有待提高部分车站值班员对高速铁路非正常行车知识掌握不足,应急处置能力较弱,对非正常作业感到生疏。部分车站值班员理论上清楚非正常行车,但没有实践经验,对非正常行车处理程序、现场组织、准备进路、行车凭证等关键作业环节只停留在纸上谈兵的阶段。此外,高速铁路非正常行车作业进路准备是由车务、工务、电务共同配合完成的,车务人员负责确认道岔位置开通正确,工务人员负责确认道岔几何尺寸达标,电务人员负责确认道岔密贴,各部门在非正常作业组织及配合上达不到默契的程度。1.3北方地区冬季除雪难度大冬季行车最忌讳大雪天气,全路现有的融雪设备能够解决小雪问题,但是遇到冰雪灾害天气不但不起作用,反而增加除雪难度,导致道岔无法转换。目前高速铁路线路多采用具备自动保护功能的18号及以上道岔,当道岔转换过程中遇到障碍物造成无法密贴时,转辙机自动断电,造成道岔四开状态,室内设备报警提示,行车人员需要到现场进行除雪,甚至需要手摇道岔准备进路。沈阳铁路局高速铁路线路均地处或穿越高寒地区,冬季道岔除雪难度相当大,如遇连续降雪,很可能会造成车站憋堵,影响列车正常运行。

2改进高速铁路车务技术管理的对策

2.1加强车站行车人员培训和资质管理(1)加强日常培训[4]。在理论培训的基础上,重点进行实作演练,帮助车站值班员积累经验。演练重点是分散自律模式及非常站控模式下的车站操作,应充分利用维修天窗进行演练;不能与维修天窗结合时,应单独向调度所申请天窗演练。(2)建立考核机制。经过一段时间的理论和实作培训,要定期对车站值班员进行考核,考核可进行模拟演练,通过车站演练板进行模拟,或通过现场设置故障的方式进行考核。同时建立奖励机制,对考核优秀的给予奖励,激发车站值班员的求知积极性。(3)加强资质管理。严格准入限制,高速铁路车站值班员上岗前必须经过铁路局高速铁路岗位资质培训,考试合格具备资格后方可上岗作业。2.2强化非正常情况下的应急演练和培训(1)加强应急处置的指导[5]。站段应成立行车故障处置指导组,在出现故障时能够及时对车站值班员进行指导,确保车站值班员正确地办理接发车作业。遇车站行车设备故障需要办理非正常接发车列车,或设备出现异常无法正常办理时,设备故障指导组应立即赶赴现场,根据车站值班干部汇报的情况,指导现场进行设备故障应急处理。(2)明确应急处置程序。首先,明确信息通报程序,印发各种非正常情况时的处置程序指导书,如接发列车进路道岔无表示应急处置程序、接发列车进路道岔挤岔应急处置程序、进出站信号机故障应急处置程序、接发列车进路轨道电路故障应急处置程序,以及全站信联闭设备停电应急处置程序等。在每个故障程序中分别就发生故障时登记通知、检查确认、行车方式、接发列车、设备恢复及各个程序的要点进行提示。(3)做好非正常演练和培训。站段要建立培训演练制度,定期由车站组织站区工务、电务部门参加非正常培训和演练活动,演练时由电务部门设置故障,根据故障现象进行演练,车站值班员按照故障应急处置程序办理,最终铭记于心。2.3探索道岔除雪的有效方法(1)做好除雪分工包保工作[6],明确包保任务,人员不足时可在既有线抽调人员参加高速铁路车站除雪,建立既有线和高速铁路站互帮互助制度。(2)不断改进道岔融雪装置,发挥道岔融雪装置的作用,如在道岔根部可适当增加加热条,增大融雪范围。(3)掌握除雪技巧,明确除雪方法及关键部位。①入冬前组织除雪演练,针对以往除雪中出现的共性问题进行总结,请有经验者讲解和演示,学习者亲自模拟练习。②拍摄除雪视频做成课件,建立丰富的除雪培训资源,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2.4做好新开通线路提前介入工作(1)安排提前介入人员到已开通的高速铁路车站进行跟班学习,最终达到能独立顶岗的程度。此外,安排到高速铁路调度所学习,了解列车调度员的作业过程,使提前介入人员在线路开通后能够较快地进入工作角色。(2)在安全管理、规章管理上提前入手[7]。不照搬照抄既有线的办法,借鉴已成型的高速铁路车站的制度办法,结合实际进行完善,确保安全管理、规章管理严格规范,切实有效。2.5加强施工和维修工作组织高速铁路施工或维修作业多安排在夜间垂直天窗进行,作业时存在照明条件差、作业人员精神不集中、施工或维修机具容易遗漏等不利因素,为此,应采取多种措施保证施工和维修作业的安全。①作业前施工或维修主体和配合单位做好安全预想,针对施工或维修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制定预防方案,并对施工或维修作业人员进行培训[8]。②施工或维修结束后“2人1次”检查钢轨、线路、通信信号及接触网设备的安全性,施工或维修器具使用和回收登销记情况,共同排除线路上可能存在的险,保证行车安全。③施工或维修结束后总结施工方案优缺点,制定问题的整改措施,最终降低高速铁路行车事故概率,减少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篇2

预防和最大程度地减少铁路行车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对公共安全的影响,及时有效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尽快恢复铁路运输正常秩序。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铁路发生特别重大行车事故,即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紧急转移人员超过10万、或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亿元、或繁忙干线中断行车48小时以上的事故;以及在国家铁路、国家铁路控股的合资铁路开行的旅客列车,国家铁路、国家铁路控股的合资铁路开往地方铁路或非国家铁路控股的合资铁路的旅客列车,发生重大行车事故,即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或繁忙干线中断行车24小时以上的事故。

地方铁路和非国家铁路控股的合资铁路发生上述行车事故时,按管理权限,由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相应应急预案,并按其规定组织处置。

1.4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程度地减少行车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尽快恢复运输。分秒必争,快速抢通线路,尽快恢复通车和运输秩序。

(3)实行分工负责。在国务院统一领导下,铁道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事发地人民政府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权限和本预案的规定,共同做好铁路行车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4)坚持预防为主。积极采用先进的预测、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技术,提高行车事故防范水平;不断完善铁路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高救援装备技术水平和应急救援能力。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在发生铁路Ⅰ级应急响应的行车事故时,根据需要,铁道部报请国务院领导组织、指导、协调应急救援工作,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铁道部成立非常设的国家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铁路行车事故的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应急处置的需要确定。

铁道部成立铁路行车事故应急指挥小组,下设行车事故灾难应急协调办公室,负责协助部领导处理有关事故灾难、信息收集和协调指挥等工作。

国家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根据铁道部建议以及相关部门和单位意见,作出应急支援决定。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依据分工,分头组织实施应急支援行动。

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成立现场救援指挥部,具体负责事故现场群众疏散安置、社会救援力量支援等方面的现场指挥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组织处置地方铁路和非国家铁路控股的合资铁路发生的行车事故。

3预防预警

3.1行车事故信息报告与管理

铁道部负责本预案规定处理权限的铁路行车事故信息的收集、调查、处理、统计、分析、总结和报告,同时预测事故发展趋势,安全预警信息,制订相应预防措施。

铁路行车事故信息按《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规定进行报告。当铁路行车事故发生后,有关人员应立即上报铁道部,最迟不得超过事故发生后2小时;铁道部按有关规定上报国务院,最迟不得超过接报后2小时;按本预案要求通知铁道部应急指挥小组成员。

对需要地方人民政府协助救援、协调伤员救治、现场群众疏散等工作以及可能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行车事故,发生事故的铁路运输企业,应按地方人民政府和铁路运输企业铁路行车事故应急预案规定程序,立即向事发地人民政府应急机构通报,地方人民政府应按有关程序进行处置。

地方铁路和非国家铁路控股的合资铁路发生Ⅰ、Ⅱ级应急响应的行车事故时,由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在事故发生后2小时内报铁道部行车事故灾难应急协调办公室。

3.2行车事故预防预警系统

根据铁路行车事故特点和规律,适应提高科技保障安全能力的需要,铁路部门应进一步加大投入,研制开发和引进先进的安全技术装备,进一步整合和完善铁路现有各项安全检测、监控技术装备;依托现代网络技术和移动通信技术,构建完整的铁路行车安全监控信息网络,实现各类安全监测信息的自动收集与集成;逐步建立防止各类铁路行车事故的安全监控系统、事故救援指挥系统和铁路行车安全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在此基础上,逐步建成集监测、控制、管理和救援于一体的高度信息化的铁路行车安全预防预警体系。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按铁路行车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应急响应级别原则上分为Ⅰ、Ⅱ、Ⅲ、Ⅳ级。当达到本预案应急响应条件时,应启动本预案。

4.1.1Ⅰ级应急响应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为Ⅰ级应急响应:

①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中毒(重伤)的铁路行车事故。

②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亿元的铁路行车事故。

③铁路沿线群众需要紧急转移10万人以上的铁路行车事故。

④铁路繁忙干线遭受破坏,造成行车中断,经抢修在48小时内无法恢复通车。

⑤需要启动Ⅰ级应急响应的其他铁路行车事故。

(2)Ⅰ级响应行动。

①Ⅰ级应急响应由铁道部报请国务院启动,或由国务院授权铁道部启动。

②铁道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报告国务院,同时根据事故情况,通知国务院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有关成员,组成国家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③铁道部开通与国务院有关部门、事发地省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以及现场救援指挥部的通信联系通道,随时掌握事故进展情况。

④通知有关专家对应急救援方案提供咨询。

⑤铁道部根据专家的建议以及国务院其他部门的意见提出建议,国务院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确定事故救援的支援和协调方案。

⑥派出有关人员和专家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

⑦协调事故现场救援指挥部提出的其他支援请求。

4.1.2Ⅱ级应急响应

(1)符合下列情况之一,为Ⅱ级应急响应:

①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的铁路行车事故。

②直接经济损失为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铁路行车事故。

③铁路沿线群众需要紧急转移5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的铁路行车事故。

④铁路繁忙干线遭受破坏,造成行车中断,经抢修24小时内无法恢复通车。

⑤需要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其他铁路行车事故。

(2)Ⅱ级响应行动

①Ⅱ级应急响应由铁道部负责启动。

②铁道部行车事故灾难应急协调办公室立即通知铁道部应急指挥小组有关成员前往指挥地点,并根据事故具体情况通知有关专家参加。

③应急指挥小组根据事故情况设立行车指挥、事故救援、事故调查、医疗救护、后勤保障、善后处理、宣传报道、治安保卫等应急协调组和现场救援指挥部。

④开通与事发地铁路运输企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事故现场救援指挥部、各应急协调组的通信联系通道,随时掌握事故进展情况。

⑤根据专家和各应急协调组的建议,应急指挥小组确定事故救援的支援和协调方案。

⑥派出有关人员和专家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⑦协调事故现场救援指挥部提出的支援请求。

⑧向国务院报告有关事故情况。

⑨超出本级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告国务院。

4.1.3发生Ⅲ级以下应急响应的行车事故,由铁路运输企业按其制定的应急预案启动。

4.2信息共享和处理

4.2.1铁道部通过现代网络技术,构建铁路行车安全信息管理体系,实现铁路行车安全信息集中管理、资源共享。

4.2.2国际联运列车在境外发生行车事故时,铁道部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了解事故情况。

4.2.3发生Ⅰ、Ⅱ级应急响应的行车事故时,发生事故的铁路运输企业在报告铁道部的同时,应按有关规定抄报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

4.3通信

4.3.1铁道部负责组织协调建立通信联系,保障事故现场信息和国务院各应急协调指挥机构的通信,必要时承担开设现场应急救援指挥机动通信枢纽的任务。

4.3.2铁路系统内部以行车调度电话为主通信方式,各级值班电话为辅助通信方式。

4.3.3行车事故发生后,根据事故应急处理需要,设置事故现场指挥电话和图像传输设备,确定现场联系方式,确保应急指挥联络的畅通。

4.4指挥和协调

4.4.1铁道部指挥协调工作

(1)进入应急状态,铁道部应急指挥小组代表铁道部全权负责行车事故应急协调指挥工作。

(2)铁道部应急指挥小组根据行车事故情况,提出事故现场控制行动原则和要求,调集相邻铁路运输企业救援队伍,商请有关部门派出专业救援人员;各应急机构接到事故信息和支援命令后,要立即派出有关人员和队伍赶赴现场。现场救援指挥部根据铁道部应急指挥小组的授权,统一指挥事故现场救援。各应急救援力量要按照批准的方案,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共同实施救援起复和紧急处置行动。

(3)现场救援指挥部成立前,由事发地铁路运输企业应急领导小组指定人员任组长并组织有关单位组成事故现场临时调查处理小组,按《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的规定,开展事故现场人员救护、事故救援、机车、车辆起复和事故调查等工作,全力控制事故态势,防止事故扩大。

(4)行车事故发生后,铁路行车指挥部门要立即封锁事故影响的区间(站场),全面做好防护工作,防止次生、衍生事故的发生和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扩大。

应急状态时,铁道部有关司局和专家,要及时、主动向行车事故灾难应急协调办公室提供事故应急救援有关基础资料以及事故发生前设备技术状态和相关情况,并迅速对事故灾难信息进行分析、评估,提出应急处置方案和建议,供铁道部应急指挥小组领导决策参考。

4.4.2事发地人民政府指挥协调工作

地方人民政府应急指挥机构根据铁路行车事故情况,对铁路沿线群众安全防护和疏散、事故造成的伤亡人员救护和安置、事故现场的治安秩序以及有关救援力量的增援提出现场行动原则和要求,并迅速组织救援力量实施救援行动。

4.5紧急处置

4.5.1现场处置主要依靠事发地铁路运输企业应急处置力量。事故发生后,当地铁路单位和列车工作人员应立即组织开展自救、互救,并根据《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迅速上报。

4.5.2发生铁路行车事故需要启动本预案时,铁道部、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分别按权限组织处置。根据事故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调动应急队伍,集结专用设备、器械和药品等救援物资,落实处置措施。公安、武警对现场施行保护、警戒和协助抢救。

4.5.3铁道部应急指挥小组根据现场请求,负责紧急调集铁路内部救援力量、专用设备和物资,参与应急处置;并通过国家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协调组织有关部委的专业救援力量、专用设备和物资实施紧急支援。

4.5.4涉及跨省级行政区域、影响严重的事故紧急处置方案,由铁道部提出并协调实施;必要时,报国务院决定。

4.6救护和医疗

4.6.1行车事发地人民政府负责现场组织协调有关医疗救护工作。

4.6.2卫生部门根据铁道部应急指挥小组的请求,负责协调组织医疗救护、医疗专家、特种药品和特种救治装备进行支援,协调组织现场卫生防疫有关工作。

4.6.3事发地铁路运输企业按照本单位应急预案中确定的医疗救护网点,迅速联系地方医疗机构,配合协助医疗部门开展紧急医疗救护和现场卫生处置。

4.6.4对可能导致疫病发生的行车事故,铁路运输企业应立即通知卫生防疫部门采取防疫措施。

4.7应急人员的防护

应急救援起复方案,必须在确保现场人员安全的情况下实施。应急救援人员的自身安全防护,必须按设备、设施操作规程和标准执行。参加应急救援和现场指挥、事故调查处理的人员,必须配带具有明显标识并符合防护要求的安全帽、防护服、防护靴等。根据需要,由铁道部应急指挥小组和事发地人民政府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

4.8群众的安全防护

4.8.1凡旅客列车发生的行车事故需要应急救援时,必须先将旅客和列车乘务人员疏散到安全区域后方准开始应急救援。

4.8.2凡需要对旅客进行安全防护、疏散时,由铁路运输企业按其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安全防护和疏散。需要对沿线群众进行安全防护、疏散时,铁路运输企业应立即通知事发地人民政府,由地方人民政府负责进行安全防护和疏散。

4.8.3旅客、群众安全防护和事故处理期间的治安管理,由公安机关和武警部队负责。

4.9社会力量的动员与参与

需社会力量参与时,由铁道部应急指挥小组协调地方人民政府实施,并纳入地方人民政府应急救援预案。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应在现场救援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4.10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及损失评估

Ⅰ级应急响应的铁路行车事故调查处理,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组织调查组负责。其他铁路行车事故的调查处理,按《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有关规定,由铁道部负责。

行车事故的损失评估,按铁路有关规定执行。

4.11信息

铁道部或被授权的铁路局负责行车事故的信息工作。如发生影响较大的行车事故,要及时准确、权威的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舆论工作,迅速拟订信息方案,确定内容,及时采用适当方式信息,并组织好相关报道。

4.12应急结束

当行车事故发生现场对人员、财产、公共安全的危害性消除,伤亡人员和旅客、群众已得到医疗救护和安置,财产得到妥善保护,列车恢复正常运输后,经现场救援指挥部批准,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按“谁启动、谁结束”的原则,宣布应急结束。完成行车事故救援起复后期处置工作后,现场救援指挥部要对整个应急救援情况进行总结,并写出报告报送铁道部行车事故灾难应急协调办公室。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理

事发地铁路运输企业负责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对受害旅客、货主、群众及其家属进行补偿或赔偿;负责清除事故现场有害残留物,或将其控制在安全允许的范围内。铁道部和地方人民政府应急指挥机构共同协调处理好有关工作。

5.2保价保险

铁路行车事故发生后,由善后处理组通知有关保险机构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开展应急救援人员现场保险及伤亡人员和财产保险的理赔工作;对涉及保价运输的货物损失,由善后处理组按铁路有关保价规定理赔。

5.3铁路行车事故应急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建议

按照《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规定,根据现场救援指挥部提交的铁路行车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总结报告,铁道部行车事故灾难应急协调办公室组织总结分析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报送铁道部应急指挥小组。

铁道部、国务院有关部门和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应急指挥机构,应根据实际应急救援行动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并提交总结报告。

6保障措施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铁道部负责组织协调通信工作,保证应急救援时通信的畅通。

铁道部负责组织建立统一的国家铁路和国家铁路控股的合资铁路行车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系统,逐步整合行车设备状态信息、地理信息、沿线视频信息,并结合行车事故灾害现场动态图像信息和救援预案,建立铁路运输安全综合信息库,为抢险救援提供决策支持。

6.2救援装备和应急队伍保障

铁道部根据铁路救援体系建设规划,协调、检查、促进铁路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强化完善救援队伍建设,保证应急状态时的调用。

铁道部要进一步优化和强化以救援列车、救援队、救援班为主体的救援抢险网络,合理配置救援资源;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安全防护器材,制订各类救援起复专业技术方案;积极开展技能培训和演练,提高快速反应和救援起复能力。

6.3交通运输保障

启动应急预案期间,事发地人民政府和铁路运输企业按管理权限调动管辖范围内的交通工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根据现场需要,由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地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实行必要的交通管制,维持应急处置期间的交通运输秩序。

6.4医疗卫生保障

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应制定相应的医疗卫生保障应急预案,明确铁路沿线可用于应急救援的医疗救治资源和卫生防疫机构能力与分布情况,提出可调用方案,检查监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卫生防疫单位的应急准备保障措施。

各铁路运输企业在制定应急预案时,应按照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承担铁路行车事故医疗卫生防疫机构名录,明确不同地区、不同线路发生行车事故时医疗卫生机构地址、联系方式,并制订应急处置行动方案,确保应急处置及时有效。

6.5治安保障

各级应急处置预案中,要明确事故现场负责治安保障的公安机关负责人,安排足够的警力做好应急期间各阶段、各场所的治安保障工作。

6.6物资保障

铁路运输企业要按规定备足必需的应急抢险路料及备用器材、设施,专人负责,定期检查。

6.7资金保障

铁路运输企业财会部门要采取得力措施,确保铁路行车事故应急处置的资金需求。铁路行车事故应急救援费用、善后处理费用和损失赔偿费用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无力承担的,由地方人民政府和铁道部按管理权限协调解决。应急处置工作经费保障按《财政应急保障预案》规定实施。

6.8技术储备与保障

铁道部行车事故灾难应急协调办公室负责专家库、技术资料等的建立、完善和更新。

7宣传、培训和演习

7.1宣传教育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积极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公众避险、自救、互救知识,提高公众自我保护能力和守法意识。

铁道部要结合铁路行业实际,全面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体职工和公众的安全意识。

7.2培训

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铁道部、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要组织各级应急管理机构以及专业救援队伍的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定期进行救援知识的专业培训,提高救援技能。

7.3演练

铁道部要有计划地按应急救援要求每年进行一次演习和演练。根据需要,可开展国内外的工作交流,提高铁路行业应急处置实战能力。

8附则

8.1名词术语的定义与说明

铁路行车事故性质按《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规定的构成条件确定。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8.2预案管理与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部门职责的变化以及应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出现的新情况,铁道部应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8.3奖励与责任追究

篇3

中图分类号:F54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前言

我国的铁路信号施工发展迅速,为我国经济的发展和交通网络的完善奠定了坚实基础,但是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改进,本文对此作出分析研究。

二、铁路信号施工过程控制常见问题分析

1、人员素质不高

铁路信号施工工程参与人员的人为因素影响铁路信号施工过程的质量。由于铁路信号施工过程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包括前期的施工图纸设计、施工前期准备,施工过程、施工验收等等。各个环节参与的工作人员包括:施工图纸设计人员、施工工程师、施工技术人员、施工验收人员、配合试验人员等等。如果各类人员工作水平都有高有低,则很容易造成铁路信号施工工程的质量问题。目前比较常见的是施工人员违章作业或施工能力低下,导致铁路信号施工过程的质量事故。所以,充分调动铁路信号施工过程中的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加强其劳动纪律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健全岗位责任制度,进行施工人员专业技巧知识培训,增强其责任感和质量意识,达到以工作质量保工序质量、促工程质量的目的,这是首要的问题。如果这方面工作做不好,必然影响到信号施工过程中的施工交底工作。

2、缺乏科学的试验检查

没有完善地做好开通施工前模拟联锁实验的检查。模拟联锁试验过程不仅是前期准备工作及导通试验工作的延续和总结,同时也是对工程设计质量、施工质量的一个全面的检验过程。如果模拟联锁试验检查不彻底、不细致,在工程开通施工中必将暴露出存在的各种故障问题。故障的积累过多,在后期必将花时间进行各项常规联锁试验检查和配合电务段的联锁试验验收工作,工作难度必定加大,必将影响施工开通的进度

三、铁路信号工程正常施工阶段的过程控制管理

铁路信号施工一般由信号电缆线路施工、地面固定信号机施工、转辙设备施工、轨道电路施工、区间自动闭塞设备施工、室内设备施工以及其他信号设备施工构成。针对这些施工过程需要施工单位从以下几点进行控制管理:

1、对施工材料质量严格把关控制。施工材料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施工的质量。对于施工材料该综合考察其质量的可靠性及价格的合理性。在材料使用时进行现场检测,以达到施工质量的高可靠性。坚决不使用不合格的材料,以免造成重大的工程质量问题和巨大的经济损失。对材料的严格管理是保证铁路信号工程施工质量的重要前提。

2、加强对人员的管理

还要加强对铁路信号工程领导者及施工人员的控制管理。铁路信号施工时首先要对人进行管理控制。因为人是铁路信号施工的主体。参与施工的人员素质直接制约了工程质量。工程质量取决于所有参加工程项目施工的工程技术干部和操作人员,他们是决定信号工程施工管理及工程质量的主要因素。首先领导者的业务素质高就能有效地对质量规划、目标管理、施工组织进行快速决策,使信号工程施工顺利迅速和有条不紊地按计划进行,完善管理制度是完成高质量信号工程的重要因素。其次技术人员的业务技术素质直接决定了工程的质量,信号施工管理中有精湛和熟练技术的人员严格执行操作标准和规范是保证整个施工的质量重要条件。因此,要提高管理者和技术施工人员的业务素质,加强教育和培训,施工单位需要拥有少数具有高水准的施工技术人员带动提高其他施工人员的整体技术水准,选拔和使用高素质的人员参与铁路信号工程施工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和施工质量。

3、做好特殊电路信号的管理—以场间联系电路管理为例

(1)取消进路及进路正常解锁后联系电路自动复原:当开通场间联络线的列车或调车进路取消或正常解锁后,场间联系电路应能自动复原。

(2)联络线占用不能排列列车进路:当联络线被占用时,两个场均应不能向联络线排列列车进路;试验时可人为分路联络线区段,检查列车进路应不能办理。

(3)联络线列车和调车敌对照查:向联络线办理任何进路均应检查对方场是否办理敌对进路。试验时,对方先办理向联络线的进路,检查本场通向联络线的进路应不能办理;本场先办理通向联络线的进路,检查对方场的进路也应不能办理,并核对相应的敌对照查指示灯与进路性质相一致。

(4)相邻两信号机重复显示(列车运行速度不大于120km/h时):当同方向相邻两架信号机间的距离小于400m时,本架信号机必须完全复示运行方向前一架信号机的显示(其他速度等级按设计要求试验)。试验时,在前一架信号机显示各种灯光时,检查本架信号机的各种显示应一致。

(5)相邻两信号机禁止灯光重复显示(列车运行速度不大于120km/h时):当同方向相邻两架信号机间的距离为400m及以上,小于800m时,本架信号机必须复示运行方向前一架信号机的禁止灯光显示(其他速度等级按设计要求试验)。试验时,在前一架信号机显示禁止灯光时,检查本架信号机应不能开放。

(6)联络线相关表示灯显示:各场控制台应设有相应表示灯。联络线有车占用时,接近灯亮红灯;对方信号楼向联络线排列了列车进路时,列车照查灯亮绿灯;对方信号楼向联络线排列了调车进路时

四、铁路信号施工导通中的故障处理

1、使各个单元电路恢复到定位状态。此项工作要使室外信号机的定位灯光都能点亮,室内的灯丝继电器(DJ)吸起,电动转辙机能正常转动操纵盘上有定、反位显示,室内道岔有表示且组合中的1DQJ,2DQJ,DBJ,FBJ相对应,所有轨道继电器(GJ)能可靠吸起,这些单元电路都比较简单,可分组同时进行。处理故障时应本着先内后外、先近后远、先易后难的原则,即先处理室内故障、再处理室外故障;先处理距信号楼近的故障,再处理距信号楼远的故障;先进行简单容易处理的故障、再处理复杂的故障。对于较复杂的电路故障,要尽可能缩小故障范围。

2、当上述工作完成后,即可对控制台盘面上的按钮、表示灯进行对照。要使盘面上的表示灯与此时的电路相一致、显示正确、光带熄灭,按钮按下后,对应的按钮继电器有所反应。

3、排列进路。依照联锁表中给出的进路类型,按先短后长、先易后难的次序进行排列进路,先办理短调车进路,逐个办理,逐个核对,做到操作、电路动作及表示完全符合联锁图表的要求,不放过任何一个细小的故障及隐患。短调车进路全部排出后才可进行长调列车进路的排列,再进行调车进路的正常解锁、故障解锁、中途返回解锁等联锁试验内容,最后进行列车进路,列车进路的办理程序与调车进路的办理程序相同。

4、接口电路的导通,接口电路往往不定型,因此,对接口电路一定要试验彻底。如64D继电半自动闭塞电路、区间自闭结合电路、场间联系电路、与机务段联系电路等。

5、联锁试验

联锁试验过程是前期准备工作及导通试验工作的延续和总结,也是对工程设计质量、施工质量的一个全面的检验过程。所以在联锁试验前要充分熟悉现场设备的布置、联锁图表等主要施工设计图纸,对与站场相关联的有关设备的联系应全面掌握,做到心中有数,然后方可进行联锁试验。

五、加强铁路信号电缆的维护管理

1、开挖电缆沟时,严格执行施工规范,选好电缆径路,不能盲目乱挖,有条件的地段要用白灰画线,尽量躲开地下电缆和设施。在地下设施不清楚的情况下,应先采取挖探沟的方法探明地下设施的走向,在既有线开挖到地面下0.4米时,应用铁锹轻刨,严禁大力开挖。对已开挖出的地下设施应采用有效的方式进行防护(如:钢管包扎、水泥槽包封、回填掩埋)。对挖出的文物或其他设施时,应立即加以保护,并向带工人员汇报,严禁私自侵占,私自买卖。

2、电缆过道施工时,要及时和工务部门取得联系,做好防护,当天开挖、当天回填。应采用编织袋和草袋堆放挖出的弃土,防止污染道床引起板结,影响排水。挖出的土石方不得侵限。

3、 敷设电缆前,必须对电缆进行电气特性测试,电气特性达到要求才能使用,并做好记录。放电缆时,一定要选好架盘点,组织足够的防护和施工人员,统一指挥。电缆盘两侧作业人员,不得将脚伸入电缆盘底下。在桥上和隧道内布放电缆时,在作业地点两端加强防护,有车来时,及时预报,通知作业人员下桥(出隧道)或进入避车孔避车,同时电缆平放在地上,不得放在钢轨轨枕头处。

4、强化电缆整治和应急处置能力

强化电缆整治工作:对不良电缆槽道、盖板和径路防护等进行专项整治工作,确保电缆槽道和盖板完好、电缆径路全部在铁路安全保护区内和防护栅栏内,并及时修改完善电缆径路台账。强化应急处置能力:制定完善有效的电缆应急抢修预案,做好应急抢修材料、工具、仪器仪表、抢修人员的准备工作。同时,通过日常培训、实作演练等工作提高电缆维护人员和应急抢修人员的电缆故障快速查找能力、电缆接续能力,达到判断电缆故障快、电缆接续熟、故障延时短的目的。

六、结束语

通过对铁路信号施工过程控制的分析研究,对其中存在的问题有了更为明确的认识,也会后续工作的改进做下了铺垫,在此过程中,要不断提高人员综合素质,提升技术水平,提升管理质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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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高瓦斯;隧道安全管理

中图分类号:

TB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5)08019603

本文结合林织铁路花嘎寨高瓦斯隧道安全生产过程中,可能会发生多种事故,但瓦斯事故是安全的最大威胁,为确保该隧道施工安全,需要从施工管理、特殊工序作业、瓦斯监控、通风管理、应急救援等方面加强管理。

1工程概况

花嘎寨隧道位于贵州省毕节地区织金县自强乡境内,为单线铁路隧道,线路经过化落~何家村~嘎寨,出洞洞口位于自强乡干河附近。隧道全长3206m,中心里程ZDK28+058,起讫里程桩号为:ZDK26+455~ZDK29+661;隧道所在地段线路坡度为12.5‰、12‰上坡;为加快施工进度,并结合施工通风及排水的要求,本隧进口处设置一平导。平导位于隧道进口端线路前进方向右侧30m处,平导水平长为1584m(PDK26+516-PDK28+100),共设4个横通道与正洞相连,横通道与正洞夹角为40°,横通道里程分别为PDK26+876.25、PDK27+272.25、PDK27+668.25、PDK28+100,正洞及平导采用单车道有轨运输。

2防瓦斯事故的基本原则

瓦斯是从煤层内逸出的各种有害气体的总称,其主要成份为甲烷,它是一种无色、无味、无臭、可以燃烧或爆炸的气体,瓦斯爆炸会产生高温、高压和冲击波,并产生大量的有害气体,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瓦斯爆炸的三个条件,一是混合气体中瓦斯浓度在5%~%16之间,二是遇到6500C以上的高温明火,三是混合气体中氧气含量达12%以上,三者缺一不可。在瓦斯隧道施工中,由于作业人员的需要,空气中氧气含量不可少,要防止瓦斯爆炸事故,就必须从降低瓦斯浓度和杜绝高温明火这两方面来控制。

3高瓦斯隧道施工安全管理

3.1完善洞内通风、电气设施及作业机械防爆配置

(1)通风设施配置。正洞及平导配局部风机,压入式通风,风筒均采用阻燃抗静电的双抗风筒,正洞洞风流机,向洞内供新鲜空气和吹散局部瓦斯积聚,平导出口配主风机抽出通风,形成巷道式通风。

(2)电气设施配置。洞内挖运、通风、照明用电气设施使用“三专两闭锁”装置,洞外用矿用隔爆移动变压器,主电缆用高压铠装电缆,挖运、照明用电使用矿览,照明用防爆灯,掌子面照明用防爆矿灯,检查用防爆手电。

(3)作业机械配置。正洞、平导均采用扒碴机上碴,有轨运输,电瓶车、矿车出碴,瓦斯段砼浇注用轨行式罐车,作业机械均采用防爆配置。

3.2建立瓦斯检测、预警系统

(1)瓦斯人工检测系统。瓦斯人工检测采用便携式智能光干涉甲烷测定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和通讯预警系统三种方式进行,保证24小时不间断进行人工瓦斯检测。

(2)瓦斯自动监控系统。建立瓦斯自动监控系统,中心机房设在洞口值班室,在正洞和平导的掘进工作面、平导总回流风中分别放置瓦斯传感器,安排职工24小时轮流值班。

(3)通信预警系统。花嘎寨隧道及平导洞内采用矿用防爆有线电话解决洞内外通讯问题。瓦检员人工检测瓦斯浓度超标,或瓦斯自动监控系统显示的瓦斯浓度超标,值班人员用矿用电话及时通知洞内有关人员撤离和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3.3编制瓦斯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

(1)编制瓦斯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在由非瓦斯工区进入瓦斯工区前,由工程部长和技术主管编制瓦斯工区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由项目总工、项目经理审核后,报监理审批再组织施工,从技术方案上保证与其隧道的施工安全。

(2)做好与其安全技术交底。在进入瓦斯工区施工前,由技术主管编写钻眼放炮、出碴、初支、二衬等瓦斯工区各道工序的安全技术交底书,经审核后,下发到工班,同时要对工班长、操作工人做好安全技术交底。

3.4组织瓦斯专项培训

联系煤科院专家对项目部和施工队的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进行防瓦斯爆炸和瓦斯防突专项培训,了解和掌握瓦斯隧道施工的基本常识;对现场操作工人进行瓦斯工区作业专项培训,对该工种如何防瓦斯进行培训等。

4高瓦斯隧道关键工序作业

4.1超前地质预报和支护封闭

在隧道施工中,要及时对开控前方围岩实施超前地质预报,以便及时调整施工方案,满足指导瓦斯工区安全施工的需要。瓦斯段开挖后,要用气密性砼及时支护和衬砌,形成闭合整体,及时封闭瓦斯。

4.2钻爆作业

瓦斯工区开挖工作面附近20m风流中瓦斯浓度必须小于1.5%,采用湿式钻孔,炮眼深度不小于0.6m;瓦斯工区放炮地点附近20m风流中瓦斯浓度必须小于1.0%,炮眼封泥不足或不严不应进行爆破;瓦斯工区的爆破采用煤矿许用炸药和电雷管,采用电力起爆;在瓦斯工区进行爆破作业15分钟后应巡视爆破地点,遇有危险立即处理。

4.3揭煤防突

揭煤前采用两种以上方法对瓦斯突出危险性预测,若有任何一项指标超过临界指标,该开挖工作面即为有突出危险工作面;经预测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时,要在揭煤前制定包括技术、组织、安全、通风、抢险、救护等技术组织措施;防治煤与瓦斯突出,采用钻孔抽放。

4.4施工通风

瓦斯隧道施工期间,建立瓦斯通风监控、检测的组织系统。瓦斯隧道的施工通风方式采用压入式通风洞内、开挖面风流中,回风巷道中的瓦斯浓度应小于有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4.5电气设备与作业机械

(1)一般规定,隧道内高瓦斯工区和瓦斯突出工区的电气设备与作业机械必须使用防爆型;瓦斯工区内各级配电压和各种机额定电压要满足瓦斯隧道作业有关规定。

(2)电缆使用。瓦斯工区内敷设的、通信、控制电缆应采用铠装电缆或矿用塑料电缆,电缆的敷设和连接应满足防爆要求。

(3)电器与保护。瓦斯工区内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有保护接地。瓦斯工区照明灯具的选用;已衬砌地段的固定照明,可用EXD II型防爆照明灯;掌子面附近的固定照明灯具,必须用EXD I型矿用防爆照明灯;移动照明必须使用矿灯。

5高瓦斯隧道施工监控管理

5.1瓦斯隧道准入制度

建立进洞检身制度和出入洞人员清点制度。成立洞口安全检查小组,设立隧道洞口值班室,值班人员24小时不间断值班,负责对所有进洞和出洞的登记、身份验证和危险物品收缴,严禁无关人员和携带易燃易爆物品的人员进洞。

5.2设备进场安检制度

由物资和安质环保部门负责对进入瓦斯隧道施工作业的机具设备的安全防护性能进行验收,未通过审批的机具设备和安全防护性能不合格的机具设备不能进入瓦斯隧道施工。

5.3瓦斯检测报告制度

(1)瓦斯检查人员必须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认真填写瓦斯检测值班记录表和瓦斯检测记录表,每班、每天做好瓦斯检测记录并及时按规定程序填报审阅。每次检查结果必须记入瓦斯记录表和检查地点的记录牌上,并通知现场工作人员。

(2)瓦斯浓度检测地点及范围。每个断面应检查拱顶及两侧拱脚,墙角距坑道周边20cm处;开挖面风流及爆破地点附近20m的风流和局部坍塌处;局部风机前后10m内的风流中;各种作业机械附近20m范围内的风流中;隧道洞室、开挖凹陷、溶腔、变截面地段等易于瓦斯聚集处等。

(3)瓦斯监测频率。高瓦斯地区每班至少3次;开挖掌子面二氧化碳浓度每班至少检查2次;有二氧化碳突出危险涌出量较大、变化异常的开挖掌子面,必须有专人经常检查二氧化碳浓度。本班未进行开挖的掌子面,瓦斯和二氧化碳每班至少检查1次;可能涌出、积聚瓦斯的地方的应每班至少检查1次。

(4)作好监控记录及信息反馈。人工检测按照规定频率和地点对隧道进行检测,并当班填报瓦斯检测记录表,及时上报项目部人员,当检测发现异常情况时,瓦监员立即通知洞内值班人员和工班长,同时通过洞内矿用隔爆电话将情况汇报到洞口值班室,值班室迅速将情况上报项目总工,安全总监和项目经理,及时作出应急处理。

5.4瓦斯隧道施工作业

(1)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联锁放炮”和“一通三防”制度,“一炮三检”是指在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三个时段要进行瓦斯检测。“三人联锁放炮”是指放炮过程中,工班长、瓦斯检测员、爆破工三人要对瓦斯检测结果进行核对确认后方可放炮;“一通三防”是指瓦斯隧道施工中要加强通风,做好防瓦斯、防爆尘、防火灾。

(2)揭开爆层与瓦斯突出危险的煤层的安全规定,当开挖工作面出现煤与瓦斯突出预兆时,应立即报警,停工撤人,切断电源,并上报有关部门。石门揭煤时,应在洞外起爆,洞内必须停电,停止一切作业,人员撤至洞外,

(3)在有煤尘爆炸的煤层开挖过程中,除加强强通风外,放炮前后在开挖工作面附近20m内必须喷雾洒水。

(4)高瓦斯与瓦斯突出工区,在焊接、切割等工作地点前后各20m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大于05%,并不得有可燃物。两端各设一个、供水阀门和灭火器,并在作业完成前有专人检查,确认无残火后方可结束作业。

(5)在高瓦斯工区和瓦斯突出工区施工期间,应利用避车洞或横通道设置避难所,并应有向外开启的隔离门和电话,洞内应有安全设施和足够数量的自救器。

(6)机电设备要符合下列防爆安全规定。

①机电设备应重点检查供电的闭锁、局扇与供电的闭锁情况,供电线路应无明接头,无接头连接不紧密或散接头,有漏电保护装置,有接地装置等。②电动装碴、开挖等作业机械在操作中,防爆开关表面温度过高时应立即停止作业。③瓦斯工区使用的蓄电池机车和矿车必须定期检查和维修,保证防爆性能良好。④瓦斯隧道使用的机电设备,在使用期间除日常检查外,应按规定的周期进行检查。

(7)瓦斯工区施工防火安全规定。

①消防设施。瓦斯工区必须在洞外设置消防水池和消防用砂,水池中应经常保持不小于200m3储水量,保持一定的水压;瓦斯工区内必须设置消防管路系统,并每隔100m设置一个阀门(消火栓);瓦斯作业区内应设置灭火器及消防设施,并经常保护良好状态.

②火源管理。严禁火源进洞、洞口、洞口房,通风机房附近20m范围内不得有火源;瓦斯工区作业人员进洞前必须经洞口检查人员检查确认无火源带入洞。

③易燃管理。瓦斯工区内部存放各类油料、废油应及时运出洞外,不得洒在洞内,瓦斯工区内待用和使用过的棉纱、布头和纸张等,必须存放在密闭的铁桶内,并由专人送到洞外处理。

6应急预案和应急救援管理

6.1编制应急预案

成立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编制火灾,水灾,瓦斯及煤尘爆炸,塌方,突泥突水等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迅速,高效,有序的做好瓦斯隧道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6.2启动应急救援

在事故发生后,及时报告洞口值班人员和项目部领导,迅速与当地安监局,公安局,县以上级医院,矿山救护队取得联系,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实施应急救援行动。

瓦斯事故的救护工作规定如下:

(1)一般规定,高瓦斯和瓦斯出工区应配备救护队,救护队必须在统一指挥下开展抢救工作,严禁个人单独行动,在事故发生时非救护队成员不得进洞抢救。

(2)救护原则。发生瓦斯事故后,救护队的主要任务是抢救人员和对充满瓦斯的洞内进行通风,进入事故现场,应忙探明事故性质,原因,范围,遇难人数和事故地所在位置,以及洞内瓦斯及通风情况。

(3)救护措施。

①发生瓦斯事故时,不得停风或反风,防止风流紊乱扩大灾情,如果通风系统被破坏,应安装局部风机恢复通风。

②发生瓦斯事故时,特别要加强电气设备处的通风,做到运行的设备不停电,停运的设备不送电,防止产生火花,引起爆炸物。

③瓦斯突出引起火灾时,要采用综合灭火或惰性灭火。

④救护队员进入事故现场要戴好防护眼镜,并携带足够数量的隔绝式自救器,以供遇险人员佩戴。

火灾处理规定,瓦斯爆炸引起火灾时,不得停风,但应控制风向,风量;电器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不能直接灭火时,必须设置防火墙封闭火区。

6.3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

(1)应急救援培训,基本应急培训是让应急人员了解和掌握如何识别危险,如何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如何启动紧急警报系统,如何安全疏散人群等基本操作,瓦斯爆炸,瓦斯燃烧,火灾应急培训等内容。

(2)应急救援演练。要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定期组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如瓦斯超标的报警疏散,火灾,瓦斯爆炸等事故的演练,并形成演练记录,演练过程主要包括。

①布置模拟事故现场,准备应急物资;

②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包括应急救援组,应急警戒组,应急疏导组,应急医疗组,应急通讯组等,对火酒员进行分工;

(3)电话报警,应急通讯及时通知现场作业人员和应急领导小组,各救援小组人员现场就位;

(4)现场救援,救援各小组按分工就位,对现场进行救援,并在授权下向上级应急中心和地方公安,安全部门报告;

(5)清点受伤人员和受损财物,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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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建筑施工行业的安全特点及近期的安全生产形势

建筑行业在职业安全健康方面是高风险的行业,风险等级仅次于矿山采矿业。建筑行业产品固定、作业场所变动大、人员流动性大、产品规模大、生产周期长、机械设备来回搬运,有大量高空作业、野外作业、坑、槽、洞作业,与其他行业相比劳动强度大,使用临时工、农民工较多,临时设施多,作业环境条件差。特点是高空坠落、铁路营业线行车安全、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伤害、坍塌、中毒等是建筑施工企业多发的危险因素。

针对建筑行业的高风险特点,国家、行业、企业等层面均采取了一系列的安全生产对策措施,并取得了一定成效,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稳定、趋于好转,但仍未从根本上彻底扭转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重大安全事故、恶性工伤事故频频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职业病人数居高不下。据不完全统计,2009年建筑施工发生各类事故2330起,死亡2760人,同比分别上升2.8%和2.1%。特别是发生较大以上坍塌、坠落事故78起,死亡344人,分别占建筑施工较大以上事故的76.5%和77.8%。每年因工伤事故直接损失数百亿人民币,职业病的损失也近百亿。2010年1至8月,铁路建设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含火灾)13起、死亡63人,同比增加2起、40人。其中一般事故7起、死亡11人,同比减少1起、4人;较大事故2起、死亡11人,同比减少1起、增加3人;重大事故4起、死亡41人,而去年同期没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今年生产安全事故呈现三个特点:一是重大恶性事故多发,死亡人数大幅上升,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上涨18.2%和173.9%,呈现快速上升态势。

对于发生的职业健康安全事故,部分是由于生产技术条件落后所致,但更多的是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也就是说,绝大多数事故原本是可以通过实行合理有效的管理得以避免。

2、 国家、行业、企业采取的安全生产对策分析

2.1 安全生产对策简述

由于建筑行业是高风险行业,国家对该行业的安全管理和劳动保护工作十分重视,国务院、国家经贸委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建设部和有关部委下发了大量的法规、规章制度。2002年11月颁布下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为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奠定了法律基础。近几年,国务院相继制定重大责任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国家安监局以安监官办字(2002)22号文下发了《关于加强重大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预防重大事故发生的通知》,逐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体制与机制,为企业搞好职业健康安全工作提供了政治保证和制度保障。国务院以国发[2010]23号文下发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从明确理念与方针目标、严格企业安全管理、技术保障体系建设、监督管理、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行业安全准入、政策引导、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考核和责任追究等九大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同时,该通知对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职工死亡,其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调整为按全国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发放给工亡职工近亲属,提高了工伤事故死亡职工一次性赔偿标准。

建筑施工行业的各级主管部门对施工企业进行了多方位的监管,国家三令五申,多次下发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法规、通知及文件,用行政的手段要求各级企业逐级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领导、各职能部门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责,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经常性、定期、专业、节假日、季节性安全监督检查。铁路行业还积极推行了标准化管理,为施工企业加强项目安全管理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同时,从技术层面加强了安全管理,如铁道部编制并不断修订了一整套《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为施工安全管理提供了良好的技术标准。另外,建筑行业主管部门也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作行业准入的条件之一,以促进施工企业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实施工作。

建筑施工企业在按照国家、行业要求开展生产安全管理各项活动的同时,也积极建立、实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并进行第三方认证。

2.2 对策分析

总体上,国家、行业、企业等在法律、行政、技术、管理、监督、体系等层面采取的一系列安全生产对策,大致可以划分为二大类,即传统的安全管理方法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方法。这两种方法有既有相同点,也有相应的差异,但没有本质上的区别。

传统的安全管理方法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方法都以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其他要求为安全管理的最基本的基础和标准,强调通过管理手段消除和降低职业安全健康风险,杜绝死亡事故和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杜绝和减少职业病的发生。

相对而言,传统的安全管理工作更多的是强调通过行政的手段建立安全管理部门和安全责任制,加强安全防范措施的控制和检查以保证安全责任目标的实现;另外,还强调展开一些运动式的活动来加强安全管理。这表明传统安全管理工作的着眼点主要放在系统运行阶段,一般是事故发生了,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根据调查结果修正系统,这种模式称为“事后处理”模式。由于存在许多弊端,致使事故不断发生。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是应用现代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的理论,通过建立、实施和改进健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按照PDCA循环方法,围绕危险源及其风险进行持续的控制。相对于传统的安全管理,更注重系统管理和体系的作用,通过建立文件化的管理体系,使管理工作程序化、标准化;强调全员参与,即注重各层次、各部门、各岗位互相协作,共同进行安全管理;强调主动管理体制和持续改进,通过主动识别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策划,制定控制方案和措施,进行培训,实施控制措施,对措施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分析和改进执行,不断总结持续改进。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方法的着眼点是预先对危险进行识别、分析和控制,变“事后处理”为“事先控制”,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不同于传统的企业上级以及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检查和事故的事后处理,而是一个事前的、动态循环的、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的系统化的管理过程;是以持续改进的思想指导企业系统地实现其既定的管理目标。因此,从社会发展趋势来看,现代科学化安全管理取代传统管理已是势在必行,现代社会要求必须从传统安全管理向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转变。

3当前建立和贯彻执行管理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

(1)很多施工企业都建立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但部分企业领导没有高度重视,仅把取得认证证书作为投标加分的筹码,没有对传统的安全管理进行整合,造成认证一套资料,工作一套资料,“两张皮”现象严重。

(2)对现场劳动者的劳动条件和安全环境状况的改善关注不够,在企业层面,通常是在审核时才给予关注,而没有从体系的层面或角度对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标准的建立和完善进行“事先”管理。

(3)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没有列为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年度工作重点。企业进行了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但仅作为资料保存,没有发挥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基础性作用,没有进行动态管理,没有对进入施工场所的所有人员进行交底、培训。

(4)不重视职业健康工作。部分企业领导为了节约成本,在引进劳务工时,没有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的要求对从业人员进行岗前、岗中、离岗后体检,没有对职业病的预防引起重视。

4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实施工作的几点建议:

4.1在建立、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时要注意整合原有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原有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是企业的实践经验总结,有很多是行之有效的做法,是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不断完善的基础,是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一部分。施工企业要注意分析标准要求,哪些内容和哪些原有的安全管理措施可以满足要求,哪些是需要新增的内容,要把原来的安全制度跟现在的安全管理体系进行整合,充分发挥体系的适用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4.2高度重视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策划。

⑴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策划是建筑施工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重要基础,是落实“预防为主”的关键因素。进行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策划的总体管理思路应当是公司一级通过初始评审建立自己公司体系范围内的危险因素和重大危险因素清单。体系范围应包括产品范围,组织范围场所,管理权限等,公司都有哪些产品,如“桥梁工程、路基工程、隧道工程”等,每一项产品都有自己的危险因素。公司所建立的清单应定期评审,特别在组织机构产品范围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评价、修订。项目部由安质环保部、机电部、物资部、综合部组成风险辨识小组,依据清单结合自己的工程实际建立自己的危险因素清单,并根据现场变化及时调整,不能照搬照抄。辨识出的高中度风险应予以公布,并及时交底到作业人员。

⑵工程建设施工周期长,现场变化大。施工企业应特别注意施工现场的变化,应做到在现场变化之前识别危险源。部分项目部虽然是按工程的分项、分部施工过程识别了危险源,但未考虑现场的变化,如结构施工中作业面的变化和工序的交叉作业,高桥墩等。有的虽然识别了,但对进入施工的劳务分包队伍没有进行交底,仅作为资料保存。

4.3 建筑施工企业的职业安全健康目标、指标的制定,要结合企业的责任目标,制定具体的管理目标。

杜绝死亡事故和重大安全事故、杜绝职业病发生等之类的安全目标是企业的安全责任目标,也是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目标。根据这一目标,企业的不同层次要有相应的责任目标,层层签定安全生产责任状,做到奖惩分明,充分调动人员积极性。为了理解、落实、实现这些目标,需要把责任目标和管理目标加以区分,企业的责任目标应当继续保留并增加管理的目标、指标,用管理目标、指标来保证责任目标和职业安全健康目标的实现,责任目标也应当分解,责任目标的分解,各层的死亡率和重大事故均为零,才能保证企业责任目标实现。管理目标则可以通过措施实现率的指标来保证,例如

杜绝死亡和重伤事故的发生,还应有其它的管理目标,如无触电事故,无机械伤害事故,无坍塌事故等,都可以制定具体的措施指标。

4.4 管理方案的制定应遵循先消除危险源,其次降低危险源,最后采用个人防护的原则。

有些单位在制定管理方案时,缺乏全面考虑,往往就事论事,采取措施,未遵循上述原则。要想把管理方案编制好,应从方案制定、安全防护材料、设施和设备等多方面考虑。首先应在方案上考虑消除危险源,例如在施工准备阶段的平面布置时要考虑危险品、易爆品、远离易燃物和火源;在施工中减少物料的二次搬运;减少施工人员暴露在危险环境下,如高空作业、坑槽孔洞内施工、减少交叉作业,减少同一作业面上下同时施工。其次通过安全措施降低职业安全健康风险:⑴完善安全制度,制定现场的特殊规定,如禁止在无防护的作业区下方通行;⑵改进安全防护设施,例如使安全防护设施标准化、工具化;增大安全防护保险系数,如卸料平台的搭设,有的地方安全管理部门已明令禁止使用钢管搭设,必须使用型钢来保证架子强度和稳定性;⑶改进设备的安全可靠性,使用功率大的、稳定性好的防护设施。可靠的塔吊、龙门架、卷扬机等。先进设备可以大大降低职业安全健康风险,但企业限于财力,不可能全都使用,可以逐步的配置。最后是采用个人防护用具,个人防护用品的配戴率和正确使用率应是管理目标、指标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个人防护用品应规定采购的要求及配置的范围及监督检查的要求。

4.5 进一步完善主动绩效测量和被动绩效测量的制度和机制。

按照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规范的要求,施工企业各层次要开展主动绩效测量,被动的绩效测量,其测量内容分述如下:

主动绩效测量:⑴对遵守法规和有关合同、协议监测;⑵对目标,指标完成情况监测;⑶运行控制中的关键特性包括作业制度、作业环境、设备设施定期检查和人员的定期体检 。

被动绩效测量:⑴对工伤、疾病与事件的监督;⑵其它损失如财产损失的监测;⑶其它不良绩效和体系运行失效;⑷员工康复及恢复计划。

目前,企业能够完全按上面要求做到的还不多,有的轻伤也没有统计,未遂事故、事件也无记载,对是否遵守了法规,是否达到了预期的目标、指标,缺少具体的统计数字,没有完全按标准要求做。我们应当按标准要求建立定期绩效测量的台帐,既要记录好的,也要记录不好的,以利于我们分析原因、吸取教训,进一步识别危险源。

例如有一个项目以往事故中有一起因防护用品上的安全绳断了造成了人员坠落受伤,这个事故的记录就给我们一个启示,要识别防护用品上的危险因素,对长期存放的防护用品,要定期检查可靠性,对失效的要淘汰,对其它设施如对搭架子用的钢管、机件,也必须建立定期的监测制度。

4.6 建筑施工企业要高度重视职业健康管理,加大安全专项投入。

有些施工企业为了节约成本,没有按照要求计提安全费用,没有制定职业健康体检工作计划,对从事具有职业危害行业的员工未进行上岗前、岗中、离岗后的健康体检,未做好员工的前期预防、劳动过程中的防护、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人保障等各项工作。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患职业病的员工,没有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建筑施工企业施工作业范围内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四大类27种,即粉尘类、放射性物质类(电离辐射)、化学物质类、物理性因素类,影响最大的是粉尘类。对于这些职业病危害因素,应遵循预防、控制、防护、监测与应急的原则进行控制,如采取新工艺、新设备,生产过程实现机械化、自动化,减少劳动者与有害因素接触的机会;制订和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防止发生意外事故;加强个人防护,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防止有害物质进入体内;对接触生产性有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就业前体格检查和定期体格检查,及早发现禁忌及职业病患者,及早进行处理;定期监测作业环境中有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及早发现问题,及早解决;组织重要岗位人员进行职业健康安全知识培训,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对于体检中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的,应按体检机构的要求安排其进行职业病诊断或医学观察。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

4.7建筑施工企业要高度重视对劳务分承包方和操作人员的控制,通过强化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能力。

随着工程建设施工企业不断深化改革,运行机制的变化,管理层和劳务层两层分离,企业长期固定工越来越少,多数企业大量使用临时工和农民工。而这些工人往往素质不高、文化较低、自我保护意识差,因此对这些工人的管理是工程建设企业的体系运行中的一个关键问题。有统计资料表明工程建设企业发生伤亡事故的80%以上是这些工人,对这些工人的管理,是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一个风险。管理得好能够保证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目标的实现。管理不好有可能造成大的事故、事件发生。因此,我们一定要实行架子队管理模式,强化培训。在上岗前,由专职安全员组织对他们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使他们具有一定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让这些人员提高风险意识。生产中,实行工序安全质量卡控,并把控制程序的要求告诉他们,向他们交底,对他们的不安全行为监督、检查、控制,最大限度的降低风险。

4.8强化生产过程管理的领导责任,及时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项目领导和班子成员要轮流到现场值班,要经常性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并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检查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完善应急预案管理,应急预案要与当地政府应急预案保持衔接,并定期进行演练。项目部出了事故后,要立即在公司范围内进行通报,并且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原因分析到位,制定切实有效的纠正、预防措施,举一反三,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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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作战训练安全工作责任包括哪几个方面?

答:消防救援队伍作战训练安全工作实行责任制,各级消防救援队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业务部门领导、现场指挥员(训练组织者)为直接责任人,安全员为具体落实人,履行领导管理、组织实施、监督管控职责。

三、作战训练安全工作必须严格落实哪些制度?

答:必须严格落实安全形势分析制度、安全学习教育制度、安全技术训练制度、干部跟班作业制度、安全督导提示制度、安全员(助理)制度、安全总结讲评制度、伤亡事故调查制度等8项制度。

四、灭火救援现场对安全员的相关要求是什么?

答:1、在灭火救援现场应设置安全员,面积较大时应多点设置。

2、安全员应在内攻入口处做好登记,检查防护装备,明确通信方式、撤离信号等安全事项。

3、安全员必须坚守岗位,与内攻人员保持不间断联络,监督做好接应准备工作,直至内攻人员全部撤出。

五、作战训练安全形势分析制度要求是什么?

答:总队每半年、支队每季度、大队、站每月至少开展1次灭火救援作战训练安全形势分析,查找责任落实、人员编配、学习教育、业务训练、作战行动、装备维保、车辆巡查、行车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总结教训,制定针对性改进措施。参加重大灭火救援行动和开展高风险训练应组织安全风险评估,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六:作战安全讲评制度要求是什么?

答:1、各级应将作战行动安全作为战例总结研讨的必评内容。

2、消防救援站在灭火救援行动和训练结束后,应及时进行安全讲评。

七、干部跟班作业制度要求是什么?

答:1、作战训练必须由相应级别干部到场组织实施,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落实安全检查和全程监督。

2、进行侦察、攻坚和非常规灭火救援行动时,应由干部或班长带队,现场最高指挥员应明确各段任务分工,消防救援站指挥员应掌握现场本站人员位置及作战任务。

八、安全督导提示制度要求是什么?

答:1、总队、支队应常态开展作战训练安全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2、总队、支队作战指挥中心、两级全勤指挥部应持续跟踪了解、分析研判灭火救援现场情况,及时推送灭火救援要点,提示安全注意事项。

九、高温场所消防员应采取哪些防护措施?

答:1、通常采取可出水冷却,或打湿消防员防护服,以降温增强防护效果。

2、轮换时,在阴凉通风的安全区域休息,第一时间脱掉上衣,采取凉水降温,及时补充含钠、钾等元素的功能饮料和高能食品。

十、作战训练安全有哪些禁止行为?

答:作战训练安全禁止行为主要是指:严禁麻痹大意、严禁疏于防护、严禁违规作业、严禁擅自行动、严禁擅离职守、严禁隐情不报、严禁急救中断。

十一、带电灭火时应注意哪些安全事项?

答:1、必须带电灭火时,与带电体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严禁接触裸露电线、电气开关或在电线下方站立,防止电线熔断伤人。

2、合理选择灭火剂,采用点射、扫射等方式灭火,必要时采取水枪接地保护。

十二、处置LPG、CNG、LNG槽罐车事故,消防车停车距离有什么要求?

答:1、车辆受损未泄漏事故,集结停车距离不低于300米,处置车辆安全距离不低于100米。

2、车辆受损泄漏未发生着火(爆炸)事故或情况不明,集结停车距离不低于500米,处置车辆安全距离不低于150米。

3、车辆受损泄漏发生着火(爆炸)事故,周边没有其他槽罐车的应根据现场情况确定安全停车距离,着火威胁邻近槽罐车或爆炸造成邻近槽罐车泄漏的,集结停车距离不低于500米,处置安全距离不低于150米。

十三、灭火救援现场迷失方向时应采取哪些措施?

答:1、立即使用电台向上一级指挥员报告,并开启呼救器的手动报警功能,发出声响报警。

2、寻找相对安全的空间,若无法找到,应停留在原地等待救援,减少气瓶的消耗。

3、摸索可供逃生的线索,触碰到水带时沿水带撤离,摸索到窗户时砸窗呼救。

十四、业务训练准备工作包括哪些方面?

答:1、训练前,要对参训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或提示,讲清注意事项,强调安全纪律,落实安全措施。

2、严格按训练科目要求着装,不得携带与训练无关的坚硬、锋锐物品。

3、必须设置安全员,训练前(后)对训练场地、设施、器材进行检查、测试,训练中落实安全保护措施。在道路等开阔地带开展训练时,要做好安全警戒。

4、必须组织慢跑、活动操等热身运动,一般以身体感到发热、微微出汗为宜,合理确定热身时长。

十五、攀登训练应注意哪些安全事项?

答:1、必须精心组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规冒险逞强训练。

2、严格器材装备、训练设施安全检查,确保设施设备性能完好和安全。

3、做好防坠落保护措施,加强安全保护,保护人员不得少于2人。

4、训练下方应设置缓冲垫,严密防范事故发生。

十六、组织翻越板障训练应注意哪些安全事项?

答:1、训练时,必须设置缓冲垫,在落点及障碍两侧安排专人保护。

2、保持训练场地和障碍设施清洁干燥,不宜在雨天或湿滑状态下安排越障训练。

3、参训人员必须戴头盔,并对肘、膝、踝等关节进行防护。

4、检查障碍状况,重点检查有无破损、松动等隐患风险。

十七、开展模拟训练应做好哪些防护措施?

答:1、模拟设施应由专业人员负责维护保养和训前检查,做好全程跟踪指导。

2、在高温、浓烟、黑暗、恐怖、噪音等条件下训练时,应利用音、视频监控系统实时掌握参训人员情况,加强引导、干预、提示。

3、出现紧急情况,应立即停止训练,开启防护设施,开展紧急救助。

4、利用竖井、烟热、化工等模拟装置训练时,严格控制起爆物和燃料的使用。

十八、开展实战演练应注意哪些安全事项?

答:1、指定有经验的人员负责灾害事故场景的模拟与恢复,现场设置情况应通告演练目标单位和参加演练的人员。

2、演练前,要对演练现场及用于演练的建筑、装置、车辆等的安全性进行全面检查。

3、要安排人员利用技术手段对整个演练行动进行有效监控,演练中出现危险情况,要迅速做出应急处理或暂停训练。

4、进入模拟有毒气体、高温、浓烟、倒塌等环境中的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并严格执行演练操作规程。

十九、开展出水科目训练应注意哪些安全事项?

答:1、训练前,应检查器材准备性能,磨损严重、性能下降、存在安全隐患的器材装备不得用于出水训练。

2、应根据供水高度和距离确定供水压力,通常不得超过消防车泵的额定工作压力和规定转速。

3、供水时,应明确供(停)水、加(减)压的手势和旗语等信号;驾驶员根据指挥员指令实施供水,并注意观察,发现危险情况立即停水。

4、实施供水作业时,水泵出口、水带接口附近不得站人,防止接口崩脱伤人。

5、在营区以外道路、场地开展训练时,必须采取警戒措施,防止伤及周边行人及车辆。

6、场地、器材出水湿滑不具备训练条件时,应及时清扫擦拭或果断停训,防止滑倒摔伤。

二十、绳索训练应注意哪些安全事项?

答:1、组训人员、安全员不到位,训练场地、器材不符合安全要求,防护措施不落实时,不得进行攀登训练。

2、徒手攀登消防梯时,双手不得同时离开梯蹬;二楼以上登高时,必须使用安全绳保护,安全绳的另一端必须设立固定点;梯子未锁牢挂稳前,严禁攀登。

3、使用消防软梯训练时,上端必须固定牢固,采用安全绳进行保护。

4、在消防梯上进行背负救人训练时,被救者与施救者都必须采取安全绳保护。

5、攀岩(楼)训练时,保护人员应该与岩(楼)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收放安全绳时,要控制绳索速度和长度。

二十一、扑救锂电池汽车火灾应注意哪些安全事项?

答:1、佩戴空气呼吸器,从上风向靠近起火车辆,防止吸入有毒烟气,并根据车辆电压特性穿戴好绝缘手套等防护装备。

2、落实现场警戒,保持安全距离,事故车辆周边15米范围内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参战人员原则上与事故车辆保持5米以上安全距离,避免电池电解液喷溅、爆炸等伤害。

3、现场满足断电条件的,立即实施断电操作,严格管控启动电源,将车辆钥匙装入信号屏蔽袋或放置到距离车辆10米外的区域;火势对现场人员造成威胁且无法实施断电操作时,应视情使用喷雾水或干粉灭火器对火势进行压制。

4、谨慎拆卸车辆结构,防止造成高压系统与外界隔绝失效,产生电击危险。

5、对电池部位持续进行测温,温度急剧上升、释放大量烟气时,要立撤离至安全区域。

6、明火扑灭后,要持续对电池部位进行降温,防止复燃复爆;不得随意脱卸防护装备,必须持续做好个人安全防护,防止吸入电池电解液蒸汽中毒。

二十二、开展水域救援时如何预防人员溺水?

1、水域救援时,应挑选精干人员,且熟悉水性,合理编组分工,做好个人防护,落实保护措施,严格遵守水域救援操作规程和纪律要求。

2、上游设置观察员,现场设置安全员,掌握水情动态,对安全防护进行检查,同时部署预备力量。

3、驾驶员必须持证驾驶舟艇,乘员必须熟悉水性,控制速度、艇距,严禁超载,抓紧船体,严防落水。

4、夜间视线不清、水情不明或水域复杂、水流湍急时,不得贸然下水救援。

5、潜水救援,必须持证作业,合理编组。按照1:1设置紧急救助小组,并同步穿戴全套潜水装备。下潜和上浮过程中应经常观察压力表和浮力表,保持可控速度。

6、冬季水域或冰面救援,应穿着专用救援防护服,并采取保暖和预防冰面破裂等安全防范措施。

7、严格执行水域救援“五个绝不允许”:绝不允许不会游泳的指战员在一线参与水域救援任务;绝不允许穿着灭火防护服执行水域救援任务;绝不允许无证驾驶消防舟艇和潜水作业;绝不允许水域情况不明盲目下水救援;绝不允许穿着非水域专用救援服下水救援。

二十三、洗消作业应注意哪些安全事项?

答:1、做好个人安全防护,正确选择洗消剂,并按照规定比例配备使用。

2、严格洗消程序、方法和时间,确保洗消全面到位,重度污染要延长洗消时间、增加洗消次数。

3、对眼睛等特殊部位进行洗消时,应洗消充分,必要时相互协助或由专业人员负责实施;有毒有害物质沾染皮肤时,应立即去除衣物,用大量的水进行冲洗15分钟、彻底洗消,情况严重或沾染强腐蚀性和剧毒物质必须及时就医。

4、在清理可燃液(气)体、有毒物品泄漏现场时,必须检查窨井、暗沟、低洼处等有无残留物。必要时,进行冲洗吹扫,并注意水流方向和污水处理。

5、使用洗消帐篷进行洗消时,必须调节好水温;使用水枪进行洗消时,应当防止水流冲击伤人。洗消的污水要妥善处理,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6、救援结束后,应对染毒、传染区域内人员进行身体观察或检查,必要时服用解毒和抗菌药品。

二十四、关阀堵漏作业应注意哪些安全事项?

答:1、关阀堵漏编组一般为2至3人,人员精干,应在工艺处置队或厂方技术人员指导配合下进行,必要时组织备用力量进行轮换作业,紧急救助小组在指定位置待命。

2、作业时,应掌握泄漏物质性质、泄漏形式及部位,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选择堵漏器具;易燃易爆堵漏时,严禁使用非防爆器材。

3、进入易燃、易爆、有毒区域关阀堵漏前,应着防静电防护服,进行消静电措施,并从上风或侧上风方向进入;进入压缩气体泄漏区域关阀堵漏时,应落实防冻保护措施。

4、作业人员应避开高压泄漏口正面,从侧面或后面靠近作业区开展作业,不得超限强行堵漏。

5、 高空关阀堵漏作业时,需采取安全固定保护措施。

二十五、预判建筑坍塌应从哪些方面进行观察?

答:1、观察承重墙有无出现裂缝。

2、观察承重梁混凝土保护层有无出现裂缝、钢筋外露、挠度增大。

3、观察承重柱混凝土保护层有无爆裂、钢筋屈服向外凸出、扭曲变形。

4、观察建筑物的门框有无变形,导致屋门无法闭合或打开;

5、观察楼板有无发生挠曲、弯曲塌陷或出现呈“锅底”形状下沉。

6、 观察墙体、整体结构有无倾斜,发出异常声响。

二十六、车辆在出警行驶途中应注意哪些安全事项?

答:1、乘车人员应系好安全带,不得将肢体伸出车窗外,不得触动车门把手。

2、车辆行驶途中,驾驶员和指挥员应加强行车观察,驾驶员不得接打电话和疲劳驾驶;指挥员不得睡觉,要做好行车提醒和作战部署。

3、应控制车速,与前车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严禁强行超车,不得急速转弯变道;长下坡时,不得长时间刹车,防止制动失控。

4、在雨、雪、雾、大风等气象条件下,或经过冰雪、泥浆、湿滑等路面时,应减速慢行,同时开启雾灯、危险警示灯,必要时加装防滑链。

5、在狭窄、陡坡、急弯、松软路面等复杂路况行驶时,应注意观察,控制车速,谨慎驾驶,防止操作失误,必要时下车指挥引导,或组织乘车人员下车徒步通过;经过桥梁、涵洞、隧道、路口时,应当注意观察限高、限重、限速及空中障碍物,低速慢行通过。

6、特殊情况需要通过交通禁用通道或正在施工的路段时,要详细了解情况,确保安全后方可通行;经过铁路道口时,必须服从信号灯或道口工作人员指挥,严禁抢行或强行通过。

7、调整车辆位置时,应安排人员在车辆后方两侧进行指挥引导,指挥引导人员必须在驾驶员的可视范围内。

二十七、进入有毒有害场所灭火救援时应采取哪些安全防护措施?

答:1、根据毒害品性质确定防护等级,严格防护措施,未采取防护措施的人员严禁进入危险区域;必须在进入有毒区域前做好安全防护,严禁在有毒区域脱卸或更换防护装备。

2、人员和车辆应从上风或侧上风方向进入有毒区域;需要出水掩护或降毒时,供水线路应不少于2路,且应来自不同的供水车辆。

3、进入有毒区域的人员必须精干,并严格控制人数;进入前必须进行安全登记,编组进入。

4、有毒物质火灾被扑灭后,毒性可能更强,毒害范围可能更广,不得随意脱卸防护装备,必须持续做好个人防护。

5、空气呼吸器报警或遇特殊情况,同一作战小组全体人员必须立即撤离,不得单独行动;从有毒区域撤出的人员、器材装备,应及时进行洗消,防止交叉沾染。

6、安全员(助理)应对进入有毒区域的人员进行实时监测,并在入口处部署紧急救助小组或预备力量,随时做好人员紧急救助和更换的准备;对所有参战人员必须持续观察,必要时服用解毒药品或就医检查。

二十八、实施火场侦察有哪些安全要求?

答:1、进入浓烟、高温、有毒等危险区域侦察时,应合理选择侦察路线,明确联络信号,确定撤离方式,必要时使用水枪进行掩护。

2、进入建筑物内部侦察时,应对建筑结构强度进行评估,依托建筑承重结构和地形地物,采取前虚后实、探步前进,发现危险应及时规避,并设置标识警示;内部情况不明时,通常采取原路返回的方式,防止坠落物、跌落或迷失方向造成伤害。

3、进入密闭房间侦察时,应检测门窗温度,判别轰燃风险,根据内(外)开门方式,合理选择站位,缓慢开启,必要时采取限位措施,并视情向门、窗水,防止发生轰燃伤人。

4、侦察线路长、转弯多易造成方向迷失时,要携带安全绳,铺设救生照明线,并设置中间保护点,中间保护点不宜过多,每个保护点不应少于2人。

5、进入有爆炸、中毒危险区域侦察时,应选择精干人员,并严格控制人数;在安全区域校验侦检设备,并预留同等级防护的紧急救助小组,随时做好救援准备。

6、带电环境下,侦察前行时,应手背向外,不得背靠墙体裸露电线,防止电线绝缘层烧毁老化引发触电。

二十九、灭火救援现场清理应注意哪些安全事项?

答:1、应注意观察建筑物上方建筑构件和高空坠落物,以及砖墙、楼板和钢筋已经裸露的水泥柱的稳定性,防止发生垮塌伤害事故,必要时主动拆除排险。

2、应检查楼梯间、走道、外墙处烧损电线的带电情况,防止发生触电伤害事故,必要时关闭电源总开关或切断进户线路。

3、检查燃气管道、液化气瓶、危险化学品等危险源有无泄漏情况,防止发生复燃、爆炸、中毒、腐蚀等。

4、高温容器、罐体应持续冷却直至常温,未充分冷却前,不得搬运、移动。

5、避免在泡沫覆盖区域行走奔跑,防止复燃;避免在废液积水、杂物遮挡等区域行走,防止坠落;灭火后仍存大量易燃液体时,应采取输转回收等措施妥善处置。

6、收整器材时,严禁强行拖拽,禁止从高处抛掷。

7、撤离现场时,必须清点人员和装备。水罐消防车内余水应加满或放空,防止行车侧翻事故。

三十、如何组织灭火救援紧急撤离行动?

答:1、要明确专人负责,多点设置观察哨,全面掌握灭火救援现场态势发展。指挥员和安全员必须密切观察现场情况,发现险情或接到险情报告及时发出撤离信号,来不及报告时应立即发出撤离信号,并迅速撤离;其他人员发现险情时,必须立即报告或示警。

2、明确撤离要求,特别紧急情况下,应当放弃车辆和器材徒手快速撤离。

3、在有爆炸、倒塌等危险区域作业时,要提前清除紧急撤离路线上的障碍;在油罐区防护堤内作业时,要确定防爆掩蔽体或提前设置利于快速撤离的设施。遇爆炸等危险征兆来不及撤离时应就近卧倒,依托掩体避险;匍匐撤离时,头部应朝向撤离方向、脸部向下。

4、在高层、地下建筑等复杂场所作业时,分层分区设置人员接应点,确保人员快速有序撤离。

5、发出紧急撤离信号后,要立即在集合地点清点人员,并向指挥部报告。

三十一、进入室内灭火进攻时应注意哪些安全事项?

答:作战进攻时,必须选择正确的喷射器材、药剂、进攻路线及射水(射流)方式。

1、采用正确射水姿势,开、关水枪(分水器)动作要缓慢,避免水锤作用,严禁对射误伤他人。利用喷雾射流实施掩护时,通常与保护目标保持3—5米的有效距离。

2、在进入建(构)筑物内部时,应使用直流水冲击吊顶、悬挂物等不稳定体,消除潜在隐患,防止高空坠落物砸伤;应使用直流水探试楼板强度,一边射水探试,一边采取前虚后实探步方式前行,防止楼板有孔洞或坍陷坠落。

3、进入室内前,应预先熟悉撤退路线,进入时在门、窗一侧低姿缓慢开启门窗,或采取限位措施,也可边射水边开启门窗,防止门、窗开启瞬间发生轰燃、回燃伤人。进入高层建筑室内前,应在着火下一层或二层熟悉建筑(与着火楼层相同)的功能布局,判断内部温度,做好出水准备,防止穿堂风挟烟火伤人。

4、进入猛烈燃烧的室内,应注意射流方式和站立位置,防止热烟气反扑伤人;使用开花射流推进灭火,温度特别高时,应组织梯队掩护;在门口反复向顶部射水并退出关门,以降低室内燃烧强度,也可一次性灌注泡沫窒息灭火。

三十二、灭火救援中消防车辆停靠通常有哪些安全要求?

答:1、严禁在松软或者路基薄弱的地带、高压线下和危险建(构)筑物旁停靠。

2、必须与起火建(构)筑物或危险区域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3、举高、照明消防车必须停靠在空中无障碍物、地面平坦坚实的地段,确保必要的作业空间。

4、增援时,未向现场指挥员(部)请示或未明确作战任务时,不得盲目驶入灾害现场。

5、扑救高危场所火灾时,车辆应当停在便于观察、便于展开、便于转移的安全位置,车头应朝撤离方向。

6、在进入易燃易爆等高危场所前,车辆必须安装防火罩,并停靠在上风或侧上风位置。严禁停靠在地沟、窨井、管道、低洼处、油(气)水分离池等区域。

7、处置公路隧道灾害事故,一般情况下车辆应停放在隧道两端洞外右侧。

8、在下坡路段救援时,车辆应停在来车方向可视位置的坡度上,并采取可靠的防溜车措施。

9、在打开车门前,应注意观察车门周边情况,避免与来往车辆或行人发生碰撞,并尽量从靠近人行道一侧开门下车。

10、开展交通道路灭火救援时,救援车辆原则上应停靠在距离事故点车辆后方不少于50米的位置,且跨路斜停(车尾靠近来车方向)。

三十三、作战训练安全有哪些禁止行为?

答:作战训练安全禁止行为主要是指:严禁麻痹大意、严禁疏于防护、严禁违规作业、严禁擅自行动、严禁擅离职守、严禁隐情不报、严禁急救中断。

三十四、带电灭火时应注意哪些安全事项?

答:1、必须带电灭火时,与带电体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严禁接触裸露电线、电气开关或在电线下方站立,防止电线熔断伤人。

2、合理选择灭火剂,采用点射、扫射等方式灭火,必要时采取水枪接地保护。

三十五、扑救木质楼板、吊顶的建筑火灾,如何使用水枪射流探测或消除潜在风险?

答:1、使用直流水冲击吊顶、悬挂物等不稳定体,消除潜在隐患,防止高空坠落物砸伤。

2、应使用直流水探试楼板强度,一边射水探试,一边采取前虚后实探步方式前行,防止楼板有孔洞或坍陷坠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