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龄认定申请书模板(10篇)

时间:2023-03-07 15:22:22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工龄认定申请书,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工龄认定申请书

篇1

所以大家先看看,当年自己的报到证究竟放在哪里,如果还在自己手上,那说明没有做过就业报到手续。

下面讲调档手续:

一、未做过就业报到手续的学生档案所需要的材料:

1、调档函,(调档函上需体现公务员录用);2、报到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3、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二、已经做过就业报到手续的干部档案调档(已满一年)所需的材料:

1、调档函(调档函上需体现公务员录用);

2、做过就业报到手续的那家公司的离职函;

3、自做过就业报到手续以来的连续完整的社保缴交记录;

4、个人有效证件;

5、如果有户口寄存在人才中心,必须写一份声明,户口将于多少时间内迁出。

调档手续可以代办,但是个人需复印一份个人的身份证,在身份证复印件上写上自己的委托事项,代办人,代办人需提供其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如果不能提供原公司的离职函,请到人才市场服务窗口当场手写一份情况说明,即自己于何时在此公司工作,何时离职,并承诺此情况属实,如有虚假,后果自负。

如果不能提供社保凭证,需提供自己手写的一份声明,自己于何时参加工作,未参加社保,或者何时未交社保,本人已知晓未缴社保不计算工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本人自己承担。当然,事实上工龄的认定是和你考取的单位有关系的,各单位情况不一,但实际情况是,认定都要通过当地的人事部门。人事部门也认这个连续社保,也认报到手续。同时都需要。

篇2

——国内生产总值和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年开始,力争国内生产总值年均递增12%以上,到2007年,国内生产总值达到26亿元,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500美元左右。2010年,国内生产总值达到40亿元,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2300美元左右。

——工业增加值。从*年开始,力争工业增加值年均递增20%以上,到2007年,工业增加值达到13亿元,占GDP比例提高到50%;2010年,工业增加值达到22亿元,占GDP比例提高到55%。

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构筑以生物制药业、农副产品深加工业和建筑材料业为支柱,具有地方特色和比较优势的工业化新格局。到2007年,生物制药业产值达到25亿元,农副产品深加工业产值达到10亿元,两大产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80%以上。打造“启元、多维、紫荆花、伊品、西夏王、北方、新星月”六大知名品牌,努力提升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提高市场竞争力。

二、发展重点

1、抓好工业园区建设,充分发挥工业园区的聚集作用,把工业园区建设成为发展工业的载体和基地。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规范政策、产业互补、特色鲜明"的建园方针,以科技创新、体制创新为动力,培育低耗能、污染少、劳动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相结合的高新技术产业,形成产业互补。

2、加大对高新技术项目的引进力度,全力支持生物制药、农副产品深加工两大优势特色产业,把我县建成全国重要的医药生产基地和全区重要的农副产品加工基地:改造、提升造纸、建材、冶炼等传统产业,促进传统产业向现代化产业迈进。

3、实施重点项目带动战略。

(1)抓好启元药业红霉素、多维药业盐酶素、沙利霉素、泰乐菌素;伊品食品集团、新星月公司玉米淀粉及谷氨酸、味精;北方乳业公司鲜奶加工、全昧乳品公司脱水蔬菜和蔬菜保鲜等重点项目的协调服务。重点培育启元、多维、紫荆花、伊品、新星月、恒生西夏王、力成、建成、北方等10户产值过亿元,利税过千万元的优势骨干企业。

(2)对重点项目实施动态管理,由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亲自挂帅,及时了解项目建设情况并加强资金、政策支持和协调服务,采取集中研究和现场办公相结合的方式,及时解决重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3)围绕产业发展重点,加强项目研究和项目筛选、储备。确定一批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带动力强的项目,充实到项目库。强化对项目运作的管理和跟踪服务,扩关网上招商和宣传。

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促进企业快速发展

4、县域企业上缴税金地方财政留成部分以上一年度为基数,超额部分按20%列入财政预算,返还企业。

5、对工业建设项目免收工程招标交易费、建设工程城市卫生费、建筑市场管理费、土地登记费、统计手续费、环境噪声监测费:其它费用中县上收取部分予以减免。

6、对工业园内收取企业的各种规费,由工业园自主或协调各职能部门统一收取,统一结算。未经工业园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到园内检查、收费、罚款、集资、摊派。工业园对项目建设过程中自己需办理的各类手续及证照实行全过程审代办。

7、投资在3000万美元以土的非限制产业外商直接投资项目,与县内企业享受同样优惠政策;投资在2亿元以上的经自治区级及以上科技部门认宅的高新技术产品项目、投资在5亿元以上的非限制类产业工业项目,

县本级收入中除土地出让金之外的费用全免,按每100万元投资用地l亩的标准提供土地,超出部分每亩地出让价格要高于原价1万元以上,并且在照一事一议,特事特办地原则办理。

8、工业园的工业项目用地价格要与地段、项目科技含量、投资额挂钩,最低不能低于2万元,第7条除外;供地面积按建筑物占地面积的3倍供地。

9、县财政设立的支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专项资金在原先50万元的基础上每年增长20%,列入财政预算。专项资金以奖励资金的形式集中用于支持重点新产品开发、技术改造、技术创新、企业管理达标、项目前期工作研究等方面。

10、对服装、电子产品两个劳动密集型行业的新建企业,用工人数月平均50人以上,并且70%以上的员工为本县居民、或40%以上为县内失地农民和下岗职工的,在企业投产后的前5年,县财政将企业每年上缴税金的地方留成部分列入财政预算,全额用于扶持企业进行技改和扩大再生产。

11、工业企业在现有厂区内建设政策鼓励类工业项目,除进行环保、规划、防震、消防、安全审查外,取消其他审批手续和收费。

12、实施品牌带动战略。鼓励支持企业申报认定驰名商标和知名品牌,对新创全国驰名商标的由县政府奖励10万元,新创自治区知名品牌的奖励5万元。

13、鼓励和支持条件成熟的企业积极通过上市、发行债券参股、合作等方式筹集资金,县政府对上市成功的企业领导班子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四、深化改革,加快体制创新,激发内在活力

14、加快工业企业产权改革步伐。*年内全部完成改制任务。各职能部门要切实转变观念,树立大局意识和优质服务意识,全力配合和支持企业改革改制工作。

15、企业改制时,对土地进入仍为负资产的企业,属于银行贷款部分应争取银行给予停息挂帐等金融政策支持。县级财政用该企业以后年度上缴税金的地方留成部分给予弥补。

16、调整和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医疗、生育、工伤等各项保险制度,推动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险和失业保险并轨;确保离退休人员养老金、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按时足额发放。

五、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努力改善投资环境

17、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对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一律予以取渴。清理工作必须按规定期限完成,*年7月1日开始实施。对于末使用政府投资项目的立项,政府仅对勇地产、商贸、旅游(通过招标、挂牌、拍卖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项目除外〉、以及国家明文规定限制类项目立项注与核准,其他项目立项均改为备案制。

18、规范简化审批程序。吁所有保留的行政宙批事工页,制定标准化的审批程序,优化流程,规范操作。单项审批事项,除可以当场做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部门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上报本级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后除外〉,必须做出行政许可决定;联合办理事项必须在28个工作日内做出行政许可决定。每项审批程序须经政府办公室核准后方可执行。

19、实行"一次告之"制度。行政机关发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一次告知申请人补齐有关材料;不能当场告知的,也应在第二个工作日告知。

20、行政部门要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本等,以各种方式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实施行政许可的依据。

21、规范收费行为。对于依法保留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必须以各种方式公告。实行"两证一卡一票"制度,即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行政执法证、收费明白卡及财政统一制定的收费发票。

22、凡固定资产投资规模500万元以上的客商;年纳税50万元以上的客商:安排银川地区就业人员100人以上或新增就业人员50人以上的客商,只要符合其中一项者,县政府可向银川市政府申请发放《外来投资企业客商证》。

六、加强企业人才队伍建设

23、鼓励和支持应届大学毕业生到工业企业工作。从*年起,连续三年,每年由发展计划与经济贸易局、人事与劳动保障局推荐,经县委、政府审定10名户籍在我县的理工科应届大学毕业生到企业工作。毕业生与企业签订就业合同三年内,由财政对每名毕业生每月补助300元,直接划拨给企业;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招录公务员或工作人员时,优先录用在企业工作过的大

学生,根据企业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其笔试成绩加3分,但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24、鼓励企业引进高层人才,设立优秀人才奖。每年由县财政集中奖励一批工作成绩突出的高层专业技术、管理人才。

25、鼓励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到企业工作。实行干部挂职锻炼制度,每年从党政机关选派10名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到企业挂职锻炼,挂职锻炼期间在原单位的人事关系不变、职级不变、二资待遇不变,工龄连续计算,工资晋升和职称评定按本单位在职人员对待。

26、鼓励党政机关干部参加研究生学习。对于不脱产参加经济管理和理工科类研究生学习的干部,拿到硕士学位证书,并与用人单位签订长期工作协议的,报销60%学杂费。

七、进一步加强领导,形成加快工业发展的强大合力。

篇3

第二条客观公正原则。评审工作以各系列(专业)评审条件和申报人的参评材料为依据,通过评议、量化打分等形式,对申报人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第三条民主评议原则。坚持民主程序,走群众路线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评审期间,评委会委员一律平等,评委不得以在原单位的行政职务影响评审工作。

第四条责权统一原则。评审工作由主任委员主持,按照程序和要求开展工作。实行评审工作责任制,评委会组成人员分别对其评审结果负责。

第五条坚持标准原则。严把标准条件关和评审质量关,坚持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确保评审结果准确、公正、客观。

第二章评审组织

第六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设置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议委员会(以下简称推评会)和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初评会)。

第七条推评会和初评会按以下原则组建:

统一管理的原则;

各司其职的原则;

因事组建、调整、撤消的原则。

第八条推评会和初评会在县职改办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各执行评委由县职改办从各专业评委信息库中随机抽取。

第九条建立评委信息库。

(一)评委信息库建立的原则:

中、高级推评会由本专业高级以上职称人员组成;初评会由本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组成。

(二)评委信息库人员条件:

政治素质好,职业道德高尚;

业务水平高,工作能力强,是本系统、本单位、本行业的技术骨干;

坚持原则,办事公正,群众基础好。

(三)评委信息库必须及时更新。

入库评委中如有工作调动、离退休、亡故或受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等情况,其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应立即向县职改办报告,并重新推荐入库人选,以便及时调整、补充。

第十条推评会和初评会一般由7——11人组成(不等于2的倍数),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部分专业根据评审工作的需要,可设立专业评议组。专业评议组隶属于推评会和初评会,组长由推评会和初评会委员担任,人员由5——7人组成(不等于2的倍数)。

第十一条推评会和初评会当年组建,当年有效,下个年度重新组建。其组成人员连续参加推评会或初评会原则不超过两次。

第十二条推评会和初评会的工作职责:

1、推评会的工作职责是依据国家、省、市关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评议评价,确定是否推荐;

2、初评会的工作职责是依据国家、省、市关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申报材料按照评审条件进行审查并评审,确定是否通过。

第十三条召开推评会和初评会议时,县职改办将采用一定的联系方式,分别通知参会评委的会议时间和会议地点。

第十四条推评会和初评会在主任委员主持下开展工作,主任委员因故缺席时,由主任委员委托一名副主任委员主持。评委无特殊原因必须出席会议,不允许委托他人、也不允许补投票。

第十五条职称评审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执行评委及工作人员在涉及评审其直系亲属时,应主动回避或被告知回避。

第十六条参与评审的执行评委和工作人员,不得泄露评委会组成人员名单、会议时间、地点和各评委的评审意见。

第十七条对利用职务之便营私舞弊、泄露内部讨论情况、干扰评审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除取消其评委资格外,并要严肃处理。

第十八条评审工作结束后,本次执行评委的职责即行终止。

第三章岗位审核

第十九条事业单位评审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必须有空缺专业技术岗位职数(评聘分开事业单位不受此条款限制)。

第二十条县职改办依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及《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聘状况表》进行岗位审核。有空缺专业技术岗位职数的,方可同意开展职称评审工作。未进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单位,不予开展职称评审工作。

第四章职称申报

第二十一条县职改办根据市职改办职称评审文件,安排当年度职称评审工作。

第二十二条各单位公示本年度单位应评专业技术岗位职数和评审条件。

第二十三条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依据岗位职数和评审条件向单位提交书面申请书。

第二十四条申报单位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向本单位全体人员进行公示,征求群众意见,公示期为7天。

第二十五条经公示无异议人员的评审材料,由主管部门以正式文件报送县职改办进行初审,对材料不完整、填写不清楚的,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完善。

第二十六条对初审合格人员的评审材料,主管部门按照评委会的上会要求进行归类整理,同时填写《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参评人员名册》。条件成熟后提交推评会或初评会。

第二十七条对不符合职称申报规定程序、群众意见较大及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不得推荐上报参加评审。

第五章评审程序

第二十八条推评会或初评会召开会议时,由评委会或县职改办通知相关人员及会议时间和地点。

第二十九条召开评委会时,评委会委员出席人数不得少于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第三十条推评会或初评会按以下工作程序开展工作:

1、宣读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2、职改办领导对评委会评审工作提出要求;

3、评委会主任主持评审工作,在列席人员中提名并表决产生监票、唱票、计票人员;

4、组织学习职称评审办法、评审条件和评审纪律;

5、按照定性、定量或量化打分的办法,对评审人员的评审条件、评审材料进行逐一审查,采取表决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评审。评审人员同意票数超过到会评委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即为通过;

6、评审表决后,评委会主任当会公布评审结果,到会评委在评审结果和会议记录上分别签名。评委会应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写明评审结论,由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签字,并加盖评委会印章;

7、会议结束后,评委会要以正式文件,将会议时间、会议地点、应到评委人数、实到评委人数、评审结果等情况报送县职改办,并附《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结果花名册》;

8、为提高评审质量,推评会或初评会当年未通过者,不再进行复议,下年度重新申报;

9、县职改办领导及有关同志全程列席评审会议,但不参与表决投票,不做导向性发言或表态。只负责对评审政策的解释、对评审程序的指导和对评审纪律的监督;

10、推评会和初评会建立会议记录制度。记录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应到评委人数、实到评委人数、评委姓名、会议议程、评审对象评议情况、评委发言摘要、投票结果等。会议记录应做好归档保密工作。

第六章评审材料

第三十一条符合职称评审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时需准备评审材料。评审材料必须真实、规范、完备。

第三十二条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

(二)《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一式2份;

(三)证书:

1、第一学历和第二学历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任现职以来的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在有效期内的外语合格证书或外语免试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或免试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按以下内容撰写:

1、工作简历。简要说明参加工作以来的经历;

2、学历情况。包括参加培训和进修情况;

3、工作实绩。任现职前简要写,任现职后重点写,要求条理清楚,重点突出;

4、任现职以来专业论文、专业论著的发表情况及参加专业学术交流会议情况等;

5、申报理由。

(五)任现职以来在国家、省、市正式刊物或规定刊号上发表的专业论文、论著。期刊必须具有ISSN(国际统一刊号)或CN(国内统一刊号)刊号。论著必须具有ISBN书号,合著的需提供本人著作部分

的公证证明。对非本专业论文或在境外、港澳出版的中文刊物以及繁体字印刷刊物和在增刊中发表的文章,不能作为参评论文。刊稿单位出具的刊稿证明不予采用(初级职称评审人员不受此条件限制)。

(六)评审中、高级职称所需论文的篇数、字数,合著论文所需的排名,根据省、市职改办的文件规定办理。

(七)推荐报告及公示材料。

(八)报送材料目录

第三十三条评审材料及证书复印件必须统一用标准A4纸张形成。

第三十四条论文、论著的复印件必须包括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论著所在页面。

第三十五条评审政策涉及工龄条件的,必须以个人原始档案的记录予以佐证。

第三十六条无学历证书的,以个人学籍档案进行佐证,院校出具的学历证明函件一般不予采用。

第三十七条评审材料的内容及所有证件的复印件,都必须经过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签字、盖章,以确定其真实性。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评审材料不予接收;对于伪造学历、资历及相关证书,剽窃他人技术成果,抄袭他人论文论著及其他违纪违规的参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评资格。已经评审通过的,取消评审结果并收回证书,其本人三个年度内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第七章资格审批

第三十八条各系列各级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取得必须经县级推评会或初评会进行推荐或评审。

第三十九条初级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由县职改办审批;

第四十条中级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由市职改办审批;

第四十一条高级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由省职改办审批。

第八章破格评审

第四十二条不具备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学历、任职年限条件,但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具有真才实学并符合其它评审条件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破格评审专业技术职务。

第四十三条破格评审职称人员,占用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

第四十四条中、高级职称破格评审条件。

中级职称破格评审条件。

取得计算机合格证书(或免试证)及外语免试证,且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评审中级职称。

1、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含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并持有证书者;省部级科技进步奖(含企业技术创新奖、教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前三名、二等奖前二名、三等奖第一名并持有证书者;

2、获国家级农业技术推广奖、科技成果奖并持有证书者;省部级农业技术推广奖、科技成果奖一等奖前二名、二等奖第一名并持有证书者;

3、获地市或省厅局级科技进步一等奖前二名、二等奖第一名并持有证书者;获农业技术推广奖、科技成果奖一等奖第一名并持有证书者;

4、在教学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获市级以上先进(优秀)教育工作者、劳模、优秀班主任,或获得一次省级教学能手,两次市级教学能手,或出版教育教学专著3万字以上;

5、在危难险重各类突发事件中做出重大技术贡献的人员;

6、在高新技术成果引进转化推广工作中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或在企业管理中求实创新、锐意改革取得了突出经济和社会效益的高级经营管理者。

高级职称破格评审条件。

取得计算机合格证(或免试证)及外语免试证且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评审高级职称。

1、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含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前三名、二等奖前两名、三等奖第一名,省部级科技进步奖(含企业技术创新奖、教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第一名;

2、在危难险重各类突发事件中做出重大技术贡献的人员;

3、在高新技术成果引进转化推广工作中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或在企业管理中求实创新、锐意改革取得了突出经济和社会效益的高级经营管理者;

4、引进的急需特殊人才;

5、在教学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获得省级以上先进(优秀)教育工作者、劳模、优秀班主任,或获得两次以上省级教学能手,或出版教育教学专著5万字以上。

第四十五条申请破格评审职称人员,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一式2份,《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花名册》1份,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职称、学历、获奖证书、业绩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须经单位、主管部门盖章)。

第九章资格考试

第四十六条全国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及计算机考试工作,由县职改办统一组织实施。

第四十七条考试报名工作在县职改办统一指导下由下列具体部门组织实施:

1、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由县财政局具体组织实施;

2、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由县职改办具体组织实施;

3、全国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由县审计局具体组织实施;

4、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由县统计局具体组织实施;

5、卫生专业中、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由县卫生局具体组织实施;

6、计划生育专业中、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由县计生局具体组织实施。

第四十八条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授予人事部统一印制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全国有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及职称计算机、职称外语免试证由县职改办负责办理。

第四十九条应试人员不能替考、代考,不能借用他人相片隐形报名。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应试资格,三年内不得报考。

第五十条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须经县职改办进行审查。未经县职改办审查的,考后有关业务县职改办不予受理。

第五十一条在县及县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可免试外语(需办外语免试证)。

第五十二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计算机: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初次认定专业技术资格者;

(二)取得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国家统招全日制院校毕业证书者;

(三)取得国家计算机与软件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在单位受聘职称时免考;

(四)山区县及乡镇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职称者;

(五)年满45周岁者。

第五十三条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填写《省职称外语考试免试申请表》或《市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免试审批表》各一式三份,一寸彩照各一张,附本人相关免试条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复印

件须经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经县职改办审核盖章后,上报市职改办履行审批手批。

第五十四条高级证书办理需填写《省专业技术人员领取任职资格证书登记表》。

第十章职称转换(评)

第五十五条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岗位变动从事其它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时,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职称转换(评)。

第五十六条初级职称的转换,由县职改办审批;中级职称的转换,报市职改办审批;高级职称的转换(评),报省职改办审批。

第五十七条职称转换按照“同档次、同系列或相近系列”的原则进行。高级职称及“同档次、不同系列”的职称转换需进行评审,按职称评审申报程序上报评审材料。

第五十八条工作岗位变动后从事不同专业的人员,需在新的岗位连续工作满一年(卫生系列满2年)以上,经单位综合考核优秀方可参加职称转换(评)或考试。职称转换时本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原单位所属人事(职改)部门审批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原件和复印件;

(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四)《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转换审批表》一式三份;

(五)所转换系列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规定的学历证书、外语、计算机合格证(免试证)及其它硬件证明材料。

第十一章调入确认

第五十九条由外县调入我县的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和外省、市调入我县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全国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除外),其职称必须重新进行审核确认,并换发相应的资格证书。

第六十条初级职称确认由县职改办审批,中级职称确认由市职改办审批,高级职称确认由省职改办审批。

第六十一条审核调入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本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原单位所属人事(职改)部门审批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原件和复印件;

(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四)《调入和军队转业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登记表》一式三份。

第六十二条单位对调入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及时报送审核。在职称评审工作过程中报送审核的,县职改办不予办理。

第六十三条调入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未经审核确认的,单位不能聘任其专业技术职务、不能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第十二章职务聘任

第六十四条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必须在单位核定岗位职数限额内进行。

第六十五条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按下列程序进行:

1、单位公示岗位名称、岗位任职条件、岗位工作职责、岗位工作标准;

2、应聘人员根据岗位名称、岗位任职条件、岗位工作职责、岗位工作标准向单位提交应聘申请书;

3、单位成立聘任委员会,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和应聘条件进行审查,按照“应聘岗位名称与应聘资格名称相一致”的原则实行竞争上岗,逐级聘任;

4、受聘人员与单位签订专业技术职务《聘约书》,明确双方的责任与权利;

5、聘任结果单位要以文件形式报送县职改办备案。受聘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聘任证书》须经县职改办加盖公章后,方可与有关待遇挂钩。聘期内,对不能履行岗位职责,达不到岗位工作标准者,可转聘相当职务,或低聘、解聘。转聘、低聘、解聘人员享受新的岗位工资待遇。

第六十六条聘任期限为三年,三年后重新续聘。

第六十七条实行了以考代评或评聘分开的单位,聘任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时,须向县职改办报审《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状况表》,经县职改办审核确有空缺岗位职数时,方可批准按照聘任程序进行聘任。聘期执行时间从单位聘任委员会研究通过之日起执行。

第六十八条凡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通过参加全国不分助理级和员级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人员,按下列条件进行聘任:

①大专毕业担任员级职务2年以上;中专毕业担任员级职务4年以上;不具备规定学历担任员级职务5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可聘任为助理级职务;

②其他人员可聘任为员级职务。

第十三章监督

第六十九条县职改办对授权组建评委会的各系列职称评审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受理举报、申诉,接受业务上级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七十条对不执行上级有关方针、政策,违反申报、评审程序和规定,以及组织不严、评审质量无法保证、或因评委及工作人员工作失误导致评审结果错误的评委会或专业组,停止其评审工作,评审结果无效。

第七十一条对,打击压制专业技术人员的评委和工作人员,撤销其评委或工作人员资格。对在职称评审工作中违犯规定和程序、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篇4

为帮助广大中小学教师更好地掌握相关动态,我刊自2009年第4期开始,择要摘登该简报的相关内容,并由此形成一个具有权威性的、突出时代特征与要求的栏目――“教师队伍建设动态”,欢迎广大中小学教师予以积极关注。

一、加强教师专业培训。2004年开始,专门针对京效农村教师启动实施“绿色耕耘行动计划”,开展远郊区县乡镇以下学校骨干教师专项培训。2008年,首次在城区优质资源学校设立40个农村教师研修工作站,聘请238名市级以上骨干教师担任导师,将农村教师大规模请到城区优质教育资源校,提升远郊区县农村学校骨干教师的实际教学能力。2008年秋季开学,近500告农村中小学教师已进城进修。同时,已投入1.5亿元专项资金启动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工程,重点建设10个左右专业性职业院校教师培训基地,重点支持50个左右专业创新团队,有计划地组织和资助2500名教师接受专业培训,选派500名教师到国外接受专业培训,提升职业院校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二、发动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2005年以来,已有四批共计4000多名城镇教师到农村中小学全职支教。同时,发挥城区优质资源辐射引领作用,组织特级教师讲学团,赴远郊区县农村中小学讲学并结成师徒关系,教育教学专家定期“送教下乡”,建立城乡“手拉手”学校开展对口支持,组织一所高校对口支援一个远郊区县教育发展。

三、实施高等学校“人才强教计划”。该计划实施4年来,投入专项资金近5亿元,选拔拔尖创新人才100名,学术团队100个,中青年骨干教师1000名,每年选派骨干教师到国内知名高校或国外高校访学。通过实施该计划,一大批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在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四、切实提高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为进一步提高农村教师津贴补贴标准,增强农村边远地区学校对优秀骨干教师的吸引力,2008年北京市在清理津补贴的基础上核增中小学校绩效工资,农村中小学教师每月人均增加300元。其中,山区教师在核增300元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300元。

五、改善农村中小学教师生活条件。针对农村教师办公、住宿、伙食、医疗等方面问题突出的情况,北京市计划将农村教师办公条件的改善纳入农村初中建设工程和小学规范化工程实施,与农村中小学教学设施设备同步达标。设立专项经费改造农村中小学教师宿舍,妥善解决洗澡难、如厕难问题,改造教师食堂并给予一定的伙食补贴。关注教师身心健康,采取措施解决农村教师医疗卫生问题。

教育部重大课题“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质量研究”进展顺利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对教育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教育部党组决定就关系教育改革和发展战略与政策的若干重大课题开展专题研究,共设13个研究专题,师范司牵头负责其中的“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质量研究”专项课题。该课题研究对于国家重大教育决策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课题通过邀标方式确定了17个子课题研究团队。自正式启动以来,课题整体研究工作进展顺利。

―课题研究的指导思想与研究思路。课题研究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总书记在全国优秀教师代表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建设德才兼备教师队伍的目标,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尤其是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政策研究,准确把握新时期、新阶段教师队伍建设新的特征和发展趋势;研究提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教师队伍质量和水平的新思路、新机制、新办法。

课题研究的总体思路是以提高教师队伍质量为核心,围绕教师队伍质量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和对策建议三个方面,采取纵横结合的办法展开研究,重点突出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的研究。

――课题研究的主要内容。课题研究分17个子课题,主要围绕以下内容展开:提高中小学教师培养质量研究;提高中小学教师培训质量研究;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质量人事政策研究;提高西部地区中小学教师队伍质量研究;提高中部地区中小学教师队伍质量研究;提高东部地区中小学教师队伍质量研究;提高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质量研究;提高城市中小学教师队伍质量研究;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国际比较研究等。

湖南省大力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

一、创新教师教育,为农村着力培养优秀教师

一是加强教师教育体系建设。2008tg8月,湖南省出台了《关于加强湖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育体系建设的意见》,明确了新形势下教师教育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体系构架及政策措施。加大省市统筹力度,实行分级管理,整合优化现有师范教育资源,每个层次以一所省属师范院校为主体,科学配置和充分利用其他高校的师范教育资源,为农村补充高素质教师提供保障。

二是深化教师培养模式改革。根据新时期教师队伍特别是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的特点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要求,优化课程结构,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强化实践环节,并采取顶岗实习等措施,强化师范生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努力提高师范教育质量。2008年,湖南省进行了师范生顶岗实习的试点工作,首批152名学生在农村小学的顶岗实习,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三是免费定向培养农村教师。2006年,启动了“农村小学教师定向培养专项计划”。“十一五”期间省财政安排2个亿专项经费,为全省农村尤其是边远贫困地区农村乡镇以下小学免费定向培养五年制大专层次小学教师1万人。并逐年加大专项经费投入,扩大师范本科生免费定向培养规模,力争2015年前后全面实行农村中小学师资以本科师范院校为主免费定向培养。

二、强化教师培训,着力提高农村教师整体素质

一是强化农村中小学校长教师全员培训。

二是实施农村薄弱学科教师专项培训。

三是建好农村中小学教师培训平台。

四是保障农村教师培训经费投入。

三、完善体制机制,着力保障与稳定农村教师队伍

一是依法理顺教师管理体制。2004年,省政府发文重申,中小学教师的资格认定、招聘录用、职务评聘、培养培训、调配交流、档案管理和考核奖惩等管理职能统一归口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并将教师管理体制落实情况列入对县级政府及其党政主要负责人教育实绩考核评估的重要内容。

二是完善落实农村教师扶持政策措施。针对湖南广大农村湖区、库区和山区人员分散、学校点多面广的实际,在执行国家编制标准的基础上,专门为农村学校安排了3%的附加编制,同时规定在校学生不足23人的教学点单独核定1名教师编制。

从1995年开始,连续五年每年按中小学教师总数增加2.5%的中级职务岗位职数,专项用于评聘乡镇以下中小学教师。2005年以来,凡在农村工作满20年、符合规定条件的乡镇以下教师可在3年内获得一次参评中小学中级职务的机会,凡没有中学高级教师的农村中学可至少允许1名符合条件教师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

三是建立健全对口帮扶的支教制度。多年来,组织经济较发达的长沙等6个市和8所高等院校对口扶持湘西自治州6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1136所欠发达地区学校与民族贫困地区的农村学校开展了结对支教,7400余名受援学校教师接受了支援学校的培训,累计选派340多名民族地区中小学校长到较发达地区学校挂职锻炼。还通过巡教、走教、特级教师讲学等多种形式开展支教活动。

四是建立完善农村教师激励机制。设立乡村优秀教师专项奖,从2003年开始,对在县城以下农村学校从教15年以上的优秀教师进行奖励,已累计奖励1300余人;在特级教师评选中,明确规定80%的申报指标用于教学一线教师,重点保证农村教师特别是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2008年,评选出特级教师343人,其中,农村一线教师260人,占75.8%;依法保障和改善农村教师待遇,完善农村教师的住房、医疗、养老和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障机制,为他们扎根农村、安心执教创造良好的环境。

农村中小学教师“在编不在岗”问题及其对策

张勇成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自20世纪80年代“分级办学、分级管理”之后,农村中小学不断出现“流师”现象,“在编不在岗”的中小学教师逐年增多,农村学校出现了“编足人少”或“编超人缺”的怪现象。就以笔者所在镇为例,全镇在编教职工为218人,实际在岗只有152人,在编不在岗的中小学教师为66人。其中,擅自离岗从商6人,老校长退居二线后未上班6人,年老体弱离岗病休13人,县镇借用21人,男满58岁女满53岁离岗退养20人,全镇在编不在岗的中小学教师占到了在编教职工总数的30%。如果扩大考察范围,全县中小学教师在编不在岗人员的数字会非常惊人。据统计,有的教师离岗长达20年之久,有的教师离岗后,在社会上已成了有钱的老板,但他们的人员编制仍在学校保留着。甚至个别离岗教师在离岗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分文不少,导致“在编在岗”教师愤愤不平,认为‘上班的不如不上班的”“干的不如闲的”。同时,这也在社会上造成了负面影响。

一、农村中小学教师“在编不在岗”问题成因

农村学校在编不在岗的教师情况如此普遍,人数如此之多,其原因也是多种多样的。归纳起来,主要有6个方面。

1 市场经济利益驱动,求功近利

这类教师离岗时间大约在20世纪的80年代后期和90年代,当时有两种因素促使个别教师不辞而别。一是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搞活,社会上不断涌现出众多的专业户、暴发户、企业家、老板等,平时不那么显眼的人却成了百万富翁。对此,个别教师心理难以平衡,认为别人能干,我也能干,死守家门是不能发财的,于是自行跳出教门,涌入社会市场经济大潮之,中。二是当时地方政府拖欠教师工资的现象比较严重,农村中小学教师的工资既不能按月发放,也不能足额发放,特别是地方性的工资部分往往得不到落实,有的地方拖欠教师工资长达两年之久。教师工资得不到保障,直接影响了教师生活的质量。因此,个别教师滋生了求功近利的思想,不愿守穷,索性自找门路外出经商。

2 “下海”大潮影响,离岗尝试

一段时期,个别党政干部有官不做,纷纷“下海”经商。当时,新闻媒体也纷纷相继报道“下海”成功之道。此时,个别教师坐立不安,充满着幻想,立志“下海”尝试,充当“弄潮儿”。于是他们向单位递交了申请书,要求停薪保职,离岗从事勤工俭学工作。在单位无权批准的情况下,他们跟着党政干部的“感觉”走,自行“下海”,有的创办了=企业,有的做起生意,有的在外还立了足,发了财。

3 民办学校兴起,高薪诱惑

多元化发展教育的政策出台后,民办学校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民办学校的创办需要大批的师资,在国家没有计划安排师资的情况下,这些学校则加大工资筹码以高薪来招聘教师。在金钱诱惑面前,个别教师动了心,来个“鸽子拣亮处飞”,离开了原单位,接受了民办学校的聘用。虽然原单位停发了他们的工资,但他们的人员编制仍然在学校保留着。

4 地方政府需要人才,直接调用

随着地方经济的不断发展,招商引资的力度不断加大,地方政府现有编制人员是不够用的,而人员的编制却很难增加。于是地方政府往往来个政府行为,在本镇学校里直接抽用教学人员。这些抽来的教学人员往往补充到党政办公室,有的抽到镇政府搞招商引资,有的委派到企业里抓管理,甚至个别教师被调用到政府当勤杂员。目前,笔者所在镇政府先后抽调了6名中小学教师到政府工作。这些被地方政府调用的教师,其工资福利待遇仍由学校发放。这些被调用到政府工作的教师,用在岗教师的话说,就是“吃的教育饭,干的政府事”。

5 年老体弱多病,政策限制

社会上有一种说法:“医生越老越值钱,教师越老越无用。”这种说法虽然不一定全面和准确,但在一定程度上客观存在着。众所周知,医生治病主要靠脑力和经验的积累,教师从教不仅要靠脑力和经验,而且还要有充沛的精力。教师随着年龄的增大,往往精力不足,且难以接受新生事物,教学方法容易显得机械呆板,难以提升教育教学的质量。所以大多数上了年纪的教师即使有工作热情,但也力不从心。由于退休年龄有政策的限制,在未达到退休年龄的情况下,一部分教师只得离岗休息,等待退休。据调查,一般来说,男满58岁、女满53岁的农村中小学教师基本上不再站讲台了。就以笔者所在的镇为例,因年老体弱多病而无法从教的教师共有33人,占全镇在编教职工总数的15.1%。

6 “农进城”愿望,变通借用

由于城乡教育的不均衡,农村中小学教师不仅工作辛苦,而且在政策上也得不到实惠;相比之下,城里教师待遇优厚,工作环境优越,子女就读方便。因此,农村个别教师不能安心农村教育工作,他们总希望进城从教,通过托人情,拉关系,不惜代价朝城里挤。在没有人员编制的情况下,县城学校往往采取变通形式,通过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来个“借用”,艮队员编制、工资待遇仍在原农村学校,而工作在县城学校。像笔者所在镇的学校中,目前有18名中小学教师通过教育行政手段“借用”在县直学校,其中时间最长者已达8年之久。

笔者认为,农村中小学教师“在编不在岗”的问

题,不单纯是教育自身问题,也是一个社会问题。究其根源,既有教育发展不均衡、城乡教育发展仍有较大差距的因素,也有市场经济利益的驱动、政策不够完善的因素;既有教师职业道德下滑、求功近利的思想在作怪的因素,也有人事管理不规范,有法不依、有章不循的因素。

二、农村中小教师“在编不在岗”问题解决策略

农村中小学校“在编不在岗”问题不仅挫伤了“在编在岗”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而且在社会上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直接损害了教育的良好形象。那么,如何解决农村中小学教师“在编不在岗”的问题呢?笔者有如下建议。

1 全面登记,反复核实,合理分类

应以县为单位成立清理“在编不在岗”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由县纪委、监察局牵头,会同教育、人事、财政等部门负责此项工作。在全县范围内对“在编不在岗”中小学教职工进行全面登记,着重登记离岗时间、原因、离岗期间原单位工资发放情况,以及离岗后现从事何种职业,等等。登记工作自下而上,做到一个不漏,一个不错。在基层学校全面登记的基础上,由县纪委牵头认真复核,并向社会公示,在核实公示无讹之后,由县清理“在编不在岗”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人员分类。可根据人员离岗的实际情况,分为擅自离岗、组织批准离岗、年老体弱无法工作离岗等多种类型,并根据不同类型拟订处理方案。

2 依法按规,区别类型,科学处理

在处理在编不在岗的中小学教职工过程中,既要坚持法律法规,又要讲究策略,注重人性化处理。对此,笔者有几点不成熟的想法。一是对于个别擅自离岗的教职工,应由教育行政部门发出书面通知,要求他们限期归队,如不愿归队的,由其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报请有关部门批准,予以辞职或辞聘;如果既不愿归队,又不愿办理有关手续的,应依据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予以辞退,并按工龄长短适当给予一次性的经济补助。二是对于借用到外系统的教职工,应本着从哪里来到哪里去的原则,限期归队,并由权威部门与借用单位做好协调工作,讲清教师属于专业人才,应对口使用,发展教育,乃是国家百年大计;如果借用单位确实需要,应通过人事管理部门予以移编。三是对于一些年老体弱多病的离岗教职工,应区别不同情况予以人性化的对待。对个别年老体弱能上班而不能上全班的教职工,应由学校分配其力所能及的工作;对个别身患绝症、精神病及传染疾病的教职工应放宽退休政策,批准提前退休或病退。四是对于“农进城”的借用教师,虽然在同一系统工作,但应理顺教育人事管理关系。如果借用单位有人员编制指标,应及时予以进编,达到人编合一;如果借用单位无人员编制指标的,应停止借用,予以退回原单位;如果不退回,原单位有权停发其工资,并报请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予以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