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07 15:2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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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月20至3月20日。
二、指导服务对象
各乡(镇)人民政府、国营农林牧渔场,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和相关企业。
三、指导服务内容
(一)政府层面:
1.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情况;贯彻落实朝鲁书记、俊海省长和靖平常务副省长就贯彻落实1月23日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的批示要求情况;贯彻落实2月1日朝鲁书记到省应急管理厅调研慰问时强调的“保防控、保民生、保安全”的“三保”要求、2月3日省委常委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2月1日全省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视频会议、2月8日调度全省铁路机场防疫和企业开工复工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有关要求情况。
2.各行业领域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指南及责任、措施落实情况,坚决防止不担当不作为,力戒形式主义、。
3.突出危化品、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城市燃气和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以及防疫物资、仓储物流、运输配送等重点企业,组织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各项应急准备情况。
(二)企业层面:
1.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情况。是否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制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是否成立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是否将疫情防控方案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是否明确到专人负责,企业所有工作人员每日进厂前是否进行体温测量、从进厂到离厂的整个过程中是否全程佩戴口罩,工作区域每日是否坚持定时消毒,人员就餐是否采取分餐制或者分批散坐就餐等措施。
2.落实复工复产安全检查情况。是否严格落实国家、省、市政府有关复工复产的标准、规范和程序,是否制定并落实企业复工复产方案,复工复产期间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否在岗在位,是否开展复工复产安全动员、安全教育,是否对新员工开展安全培训,是否对所有设备设施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检修,是否对电气线路、消防安全、高危工艺、危险化学品储存与使用等进行系统检查等。
3.落实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情况。道路交通方面,加强对大客车的全程监控,坚决避免超员超速、疲劳驾驶、无证运营、报废车运营等情况;强化重点路段的清理和管控,突出急弯陡坡、桥梁涵洞、平交道口、冰冻积雪多发等重点路段风险排查整治。消防安全方面,以高层建筑、老旧小区和中小企业为重点,加强巡查检查和宣传提示,保证消防通道顺畅,提升广大群众避险、逃生和自救能力。城市燃气方面,加大投入,加快改造老化管道,全面推广应用24小时在线预警监测系统,引导居民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切断装置。危化品方面,加大对危化企业的自动化控制系统、紧急停车系统、安全仪表系统、可燃和有毒气体报警装置是否正常投用的排查整治力度。烟花爆竹方面,严厉打击非法销售和违法存放等行为。建筑施工方面,要以防坍塌、防高空坠落等为重点,深入轨道交通、人员密集型建筑、管线管廊等一线排查隐患。
四、指导服务方式
主要采取现场指导服务、综合情况调度、建立微信工作群、远程视频指导、远程视频数据监控和鼓励企业内部职工、社会知情群众举报等方式开展工作,紧盯重点企业、重大危险源和风险点,做到问题找准、措施精准、监管瞄准。
五、组织领导分工
市安委会成立指导服务工作组,由市应急管理局1名领导带队,抽调相关部门专业干部参加。
六、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指导服务工作组要加强对各乡镇、部门情防控期间安全风险防范和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督导检查,不层层听取汇报,多采取暗访,多现场办公,多解决问题,切实减轻企业和基层负担。
1、镇成立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协调小组,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指导全镇各类企业复工复产防疫工作。
2、落实包保责任制,对所有企业的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落实包保,做到村书记、包村镇干、联系村班子成员“三位一体”,全面把关。
3、各企业负责人对本企业的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负主体责任,并确定专人负责防控物资管理使用、环境卫生清理、场所消毒、人员健康检查、信息登记统计上报等工作。
二、制定防控方案,有序复工
1、各企业要制定本单位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落实防控措施、备好防控物资、明确工作职责。
2、实行复工复产报批制度,防控准备条件成熟且必需开工的企业要主动向镇政府提出复工书面申请,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由镇统一组织审查验收,经批准同意后方可复工。
三、备足防控物资,强化保障
1、防控物资准备。各复工企业积极筹备口罩、消毒液、消毒洗手液、温度计等防控物资。
2、防控场所准备。生产车间及厂区的食堂、宿舍应符合防控要求。
四、落实防控措施,规范管理
1、复工人员逐一登记造册,对每位员工春节期间的旅居史如实登记。
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隐患意识,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相关规定,务必做到在思想上更加重视、工作上更加扎实、措施上更加有力、管理上更加严格,确保全局干部职工返岗安全、平稳、有序,在保证全局工作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切实保障全体干部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战。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做好复工疫情防控工作,现成立疫情防控指挥部,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三、具体措施
(一)做好复工前疫情准备工作
1、加强复工前宣传。收集官方专业机构有关防疫知识、宣传片、宣传视频、在单位微信工作群、一楼大厅LED屏开展宣传;
2、储备防护物资。储备医用口罩、75%酒精(脱脂棉)、消毒液,消毒洗手液、橡胶手套、肥皂、温度计、测温仪、喷雾器等防护物资;
3、加强消杀防疫。提前对局机关办公楼、食药监办公楼内设施、设备进行消杀防疫,各基层市场监管所对各自办公场所进行消杀防疫;
(二)加强干部职工返岗前信息摸排
1、严格执行返岗干部职工个人健康信息报告制。各科室、所、队负责人要提前与本部门返岗人员建立联系,掌握其返回情况,全体机关工作人员,严格落实“一人一表”登记制度,填写“个人健康信息报告表”(附件1),如实登记身体状况、春节外出情况、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接触情况等信息,任何人不得瞒报、漏报,填写完成后以科室、所、队为单位,统一报送至局综合科备案;
2、严格执行返岗干部职工隔离(居家观察)制。外出返回人员(无湖北旅居史、无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史)一律居家观察14天,暂缓返岗,并主动向所在街道、社区报告。有湖北旅居史或有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史的,交由属地疾控中心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居家观察)期满,健康状况无异常并经局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后方可返岗上班;
3、严格执行返岗干部职工测温制。外出返回人员隔离(居家观察)期满复工后,每天早、中自行测量1次体温,并登记在案。
(三)加强复工疫情防控工作
1、隔离管理。局机关设置临时隔离室,隔离室设在局机关办公楼一楼最右侧(紧挨党支部办公室),并明确专人管理,设有隔离记录本,遇有工作人员或外来人员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肺炎详实症状的,立即将人员转至隔离室,并及时联系卫生健康部门,做好流调工作。各基层市场监管所不单独设立临时隔离室,城区孙家堡子、城墙市场监管所统一利用局机关隔离室,石人、湾沟市场监管所发现发热、咳嗽、乏力等肺炎详实症状的立即就近送往医疗机构;
2、工作管理。近期禁止召开大规模会议、培训,确需召开的,尽可能缩短会议日程,参会人员佩戴口罩并分散就座。各岗位工作人员严守各自工作岗位,禁止串岗造成人员聚集。在保证局机关工作正常运转的前提下,非一线执法等紧迫岗位经局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可实行弹性工作制,提倡居家办公、远程办公,弹性工作的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做到“不上网”。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按疫情防控要求,强化值班值守;
组长:
副组长:
二、包保镇级领导要按照责任分工,把做好疫情防控作为企业复工的前提和保障,监督、指导企业抓好《指南》的贯彻执行,将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到企业复工复产的各个环节。
三、包保镇级领导要深入企业开展督导、检查,指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成立防疫工作小组,细化防控方案,做好复工验收、人员排查、体温监测、外来人员登记、隔离管理、错峰排班、安全用餐、科学防护、宣教培训、应急处置等工作;指导商贸、服务业企业等做好运营管理、环境卫生、清洁消毒、个人健康防护等工作。
四、各部门要按照包保分工,主动对接包保镇级领导,积极开展企业防控包保工作。
五、镇级领导包保的企业,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全部纳入包保,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企。
六、包保镇级领导要采取现场办公、抽查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工作。要注重条块结合,既要督导落实企业防控管理责任,又要督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
七、落实好派驻企业联络员制度,督导、服务企业严格落实《指南》各项防控措施,为镇级领导服务包保企业提供参考意见。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及省、市、县安委办的统一部署,围绕服务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大局,以问题为导向,以责任为抓手,通过深入开展节后复工复产企业(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确保生产经营建设安全运行、确保不忙中添乱,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坚强安全保障。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疫情防控工作结束。
三、检查范围
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重点是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一般化工)、烟花爆竹(批发)、金属冶炼(铸造)等高危(高风险)企业,纺织服装、水泥建材、机械、轻工等重点工贸企业和消防,建设工程(建筑施工),燃气、文化旅游、特种设备、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同时,将医院、集中隔离点、救护物资企业三类场所消防安全纳入到大检查范围。
四、检查内容
(一)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县安委办关于做好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执行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金属冶炼、冶金建材轻工等各类工贸企业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提示单明确的相关工作情况。
(二)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日常检查巡查和可燃物清理、完善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加强培训演练情况。
(三)复工复产前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尤其是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新设备新工艺投入使用前的安全培训情况等;
(四)复工复产前重要设施设备、重点部位的安全设施检查、维修和开展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等。
(五)贯彻执行县、镇疫情防控指挥部(所)有关部署要求情况。
1.非煤矿山。重点检查已复工复产企业超层越界开采、不按设计建设生产,复工复产后抢产量抢进度生产和超能力、超强度生产,停产停建矿山未经批准擅自生产建设,已经关闭矿山死灰复燃。(牵头单位:镇安监站,责任单位:派出所、国土所和镇环保办、交通办、农办等)
2.危险化学品。重点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未依法经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和未持证上岗、在役化工装置未经正规设计且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未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实施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以及企业生产现场管理混乱、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不符合要求、危险废物管理处置不当、复工复产后抢产量抢进度等问题。(牵头单位:镇安监站,责任单位:派出所、市场所、交警中队、供电所、镇环保办)
3.消防。重点整治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纺织服装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和高层建筑、购物超市、养老机构、宾馆、餐饮单位以及“多合一”、群租房、老旧小区等场所火灾隐患,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小微企业、家庭作坊违规搭建、电气线路老化、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安全培训和演练不到位等问题。(牵头单位:派出所、园区,责任单位:镇规划分局、园区企业服务中心、镇卫计办、镇安监站、镇建设办、镇文旅办、镇农办、镇民政办、镇物业安置办和供电所、各医院、各村(居)委会等)
4.建设工程(建筑施工)。重点检查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及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特别是防坍塌、防坠落、防滑、防冻、防火、防中毒窒息工作措施不到位等问题;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复杂地质条件下桥梁工程存在的安全隐患。对施工现场驻地及场站周边存在的不良地质,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监测。(牵头单位:镇建设办,责任单位:镇规划分局、园区企业服务中心、镇交通办、镇水利站、镇美丽乡村办、镇物业安置办、镇环保办、镇城管分局、镇打非办)
5.燃气。重点检查燃气站无证经营,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和倒装等行为,餐饮店等燃气使用场所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等问题。(牵头单位:镇建设办,责任单位:镇物业安置办、镇环保办、镇城管分局、镇卫计办和市场所)
6.金属冶炼(冶金、铸造)。重点检查冶金企业煤气安全设备设施缺失、施工区域煤气隔断措施不到位,预防泄漏、中毒、窒息、爆炸等制度执行不到位,维修作业安全确认、交底、监护不到位;铸造装置维护不及时、吊运高温熔融金属的起重机不符合冶金起重机相关要求、人员聚集场所设置在高温熔融金属吊运影响区域内,电工、焊工无证上岗,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辨识和警示不到位及作业未审批等问题。(牵头单位:镇安监站,责任单位:市场所、镇环保办、供电所、镇建设办)
7.一般工贸。重点检查纺织服装、机械、建材、轻工等一般工贸企业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应急演练计划、安全费用提取计划制定及落实情况、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持证情况、复工复产前的设施设备检维修、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复工复产后为赶订单超常规超能力加班组织生产、员工疲劳作业情况等。(牵头责任单位:园区企业服务中心,责任单位:镇安监站、镇文旅办、镇农办和派出所、市场所、供电所、相关村(居)委会等)
8.其他行业领域。其他如道路交通、特种设备、烟花爆竹、文化旅游、农业(农机、森林防火等)、民爆物品、能源(电力、天然气长输管线)、学校、商贸等重点行业领域和小作坊、加工点等一般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各自实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排查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督促各类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管控好安全风险。(责任单位:交警中队、镇安监站、镇文旅办、派出所、市场所、园区企业服务中心、镇交通办、镇文旅办、镇农办、镇城管分局、供电所、镇经发办、各村(社区)、机关联系村(居)工作组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五、工作要求
按照省上确定的疫情低风险区、中风险区、高风险区三个级别分区域,分地域、分层次、分业态,以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为前提,坚持属地管理、企业主体、行业监管、多方联动,促进商贸流通服务企业有序有效复工复产,保障安全营业。
二、基本要求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确定专人负责。大型商贸流通服务企业要成立防控工作小组,制定管控方案和应急措施,建立信息采集及报告制度。
(二)落实防控措施,全面掌握员工上岗前生活、行程轨迹,落实隔离观察时间,及时报备,不得隐瞒。所有人员佩戴口罩、勤洗手、场所勤通风。
(三)准备防护物资,包括但不限于:医用外科口罩、医用消毒水/酒精、紫外线空气消毒灯、空调系统专用消毒剂、洗手液等防护用品,红外线测温仪等。
(四)加强防疫知识培训,合理安排员工住宿。采取灵活方式,实行不接触独立用餐。
(五)及时消毒清洁,建立接触物品人员快速消毒、所用纺品消毒、人员物品相互隔离等制度,保证人流、物流有序。建立垃圾及污染物品及时消毒、清扫、规放制度,不允许乱堆乱放乱丢弃。
(六)在疫情防控解除前,不得组织开展规模性促销活动、展销活动、聚餐品鉴活动,以及小型会议、小聚集性员工晨操等。
三、分类管理
(一)零售餐饮企业
1.员工管理。一是建立每日员工健康信息动态登记汇总制度;二是鼓励员工上下班骑自行车,乘坐公共汽车要做好自我防范;三是坚持进入经营场所前测量体温制度;四是落实“六步法”洗手制度。
2.场所管理。一是强化就餐场所消毒制度,适度增加消毒频次;二是坚持餐具、饮具、容器、炊具、用具勤洗、勤整理、勤消毒制度;三是增加顾客接触多的地方如走廊、电梯、扶手、洗手间的消毒频次;四是做到餐厨垃圾与废弃口罩、防护服等分类、加盖、及时消毒、清理。
3.用餐管理。做到安全距离内独立用餐,暂停供应凉菜。一是按照用餐场所面积、有效用餐座位,以至少半径1米以上推算出最多同时用餐人数,减少用餐座位;二是配置消毒液、餐巾纸等方便手部消毒,有序用餐;三是推行不接触售卖活动,提倡小型餐馆推行包装菜肴、自提带走的售卖方式。
4.货源管理。一是建立采购追溯制,禁止采购不明来源的食材;二是对内及肉制品全部建立索证索票制度;三是杜绝采购、饲养和现场宰杀活禽畜动物;四是严禁经营、储存野生动物或野生动物制品。
5.外卖管理。积极推广中央厨房消费模式。一是建立有开展外卖业务的餐饮企业登记制度;二是要求企业建立外卖配送员健康信息采集制度;三是建立外卖服务对象留痕备查制度。
6.顾客管理。一是坚持顾客出入口分开、入口测量体温;二是所有进店顾客除用餐外,全程佩戴口罩;三是探索“商通码”扫码留存联络方式采集信息,逐步建立用餐人员可追溯制度;四是积极推行微信、支付宝等电子支付结算。
(二)商场超市企业
1.人员管理。一是全面落实包括顾客在内的全员戴口罩、测体温、勤洗手等制度;二是所有商场超市实行入口出口分离,合理设置顾客洗手场所;三是全部关闭商场超市内娱乐设施,暂停母婴室等服务设施;四是在商场超市内设置应急区域,发现疑似症状人员及时隔离。
2.顾客流量管理。一是及时控制顾客流量,避免人流拥挤,扎堆购货。商场超市每4平方米1人,且商超类人与人之间距离保持1米以上。菜市场每3平方米1人,超人数时采取一出一进的方式限流;二是建立入口顾客告示制度,引导顾客有序进入经营场所;三是建立服务导购机制,引导顾客以安全距离为限有序进入,分散购物;四是全面推行智能化自助结算。
3.设施设备管理。一是全面做好空调、电梯、冷藏保鲜设施的维修维护,确保安全正常运行;二是限制乘坐电梯人数;三是增加消毒和通风频次,及时清洁消毒场所内收银台、柜台等各类物体表面。
(三)酒店宾馆企业。在严格落实与餐饮企业、商超企业同质管理要求的同时,抓好下列措施:
1.人员管理。一是建立顾客信息登记全面采集制度,增加顾客行程信息,主要是出发地、交通工具和离店去向;二是在测量顾客体温后,增加健康说明;三是建立门口、楼口、接待大厅、楼梯口服务引导机制,发生人员密集情况要及时疏导。
2.场所管理。一是增加对重要节点的消毒频次,重点是人流大、接触面广、接触频次高的门口、楼口、电梯口等;二是加强重要设备安全管理,提高空调及新风系统的消毒、清洗频次;三是提高垃圾清运频次;四是切实做好口罩、手套等常用防疫用品及时集中回收处置。
3.用餐管理。一是按照安全距离对用餐人数进行管控;二是推行错时用餐;三是落实有关无接触用餐要求。
4.“中央厨房”集中统一配送管理。一是合理确定主体企业;二是落实各项管控措施;三是加强配送安全管理。
四、落实措施
为了应对疫情影响商贸流通企业经营下滑的影响,我们按照《省政府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实施意见》通知精神,并按照《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商贸流通服务业应对疫情影响稳定市场消费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文件精神,我们分层次分业态,积极抓好商贸流通服务业的复工复产和稳定市场、促消费的落实工作。
一是积极开展促消费项目。按照省市商务部门项目储备的要求,要对全县重点商贸流通企业进行摸底筛选,确定促消费项目实施单位,通过促消费项目带动,引导县内大型超市等商贸流通企业积极复工复产,正常开展经营,保证市场供应。带动全县商贸流通企业稳定市场、促进消费。
二是全力打造电商新名片。在复工复产过程中,主要是通过电商进一步转换经营模式,发展电商加长短视频加直播,提升消费者的体验度,并通过品牌培育推动企业走出去战略。吸引企业入驻电商直播平台和网站、商城、企业公众号等进行网络推广,网红带货,招募,以分红和奖励为拓展模式。同时,利用等节会平台,大力推介。
三是落实减免房租措施。疫情期间,县内商贸流通企业都关门歇业,房租费成为企业的主要负担。要通过大力宣传,鼓励房主减免经营者在疫情期间的房租费,减轻企业负担。
四是落实援企稳岗政策。鼓励企业在复工复产时,不裁员,不减员,可以享受失业保险费减免50%的优惠。
五是减轻企业税费负担。按照国家政策安排,实施减免了中小企业2月份疫情期间的水电费,并落实小规模企业增值税减免,调整税率为1%。
六是强化融资贷款扶持。针对部分公司在复工复产过程中资金紧缺的情况,要及时和金融部门对接,为企业申请融资贷款。
七是推动便民消费提升。随着商贸流通服务业的复工复产,要按照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实施意见的安排,积极启动紫荆一条街、印象水洛城、商品住宅小区等项目建设,在项目落地建设过程中,我们将全力跟进,配套开展物业管理服务、便民服务便利店的项目建设,打造新的商业服务圈,开启夜场经济新亮点。
五、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严格按照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全省商贸流通服务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指导方案的通知》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配合县卫健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县内内商贸流通服务企业疫情防控进行检查指导,成立商务局商贸流通服务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由局长任组长,负总责,分管局长具体抓,各股室各负其责的工作运行机制。细化措施,明确责任,确保复工复产工作顺利推进。
1、建立疫情防控小组,做好疫情防控方案(预案)。确保食堂的每个员工都要知晓本市相关防疫规定和要求,外地返回的员工在“苏康码”等手机平台上填报健康信息表,领取相应的健康码。
2、准备好测温计及提供够所用员工使用十天的口罩、消毒水等防疫物资。
3、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从业人员健康证齐全,每天落实餐饮服务时段前的体温检查并进行健康登记,发现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人员要立即停止上班,引导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
4、强化学校食堂内部员工卫生防疫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自我卫生管理能力。从业人员制备餐食前、加工生食或熟食之后、餐前便后、接触废弃物后,要用流动水和皂液洗手消毒。
5、明确相关标识。要在醒目位置对本校食堂防控措施和师生用餐须知进行书面公示。在入口处、取餐区域、收银台等处设置1.5米间隔线,安排专人引导人流,避免人员集聚。
6、规范就餐安排。减少桌椅摆放,增加餐桌间距,餐厅就餐人员避免面对面而坐。
7、复工前对食堂全部场所、设备设施、餐饮用具等进行彻底的全面消毒和安全检查。对食品和食品原料贮存的场所、设施进行清理,防止过期、变质的食品及食品原料混入食品加工制售过程。
8、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各项要求,规范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不同类型的食品原料要分开储存、分开加工。烹任过程要做到生熟分开、烧熟煮透。食品处理区应设置足够数量的洗手设施,加大食品加工设施设备的清洁频次,保障设施设备洁净并运转正常。
9、所有员工要戴口罩上岗,服务过程中与师生要保持间距,尽量减少与师生的近距离接触。
10、若有需要外送至班级的食物,要采用密封盛放或使用“食安封签“防止配送过程污染并且要对外送食品的保温箱、运输工具及周转用具进行清洁消毒。人员在送餐、取餐时,应采取不接触的方式。
11、及时消毒清洁。每桌就餐人员用餐后,应立即对相关桌椅进行消毒10分钟后再安排下一批次就餐人员就餐。为就餐人员提供公共洗手液、消毒酒精,提醒就餐人员餐前洗手。
12、确保室内通风。定期开门、开窗。使用壁挂式空调、立柜式空调的学校,应定期对空调过滤网进行消毒;不得使用没有空气净化消毒装置的中央空调。
13、加强电梯管理。三层以下餐厅禁用公共电梯。对于必须开放使用的电梯,应增加消毒频次,并酌情限乘电梯人数,降低集聚风险。
14、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做好采购验收及台账登记工作,不得采购无来源或不符合要求的食品和食品原料、严禁采购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以及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15、不得食用野生动物,不得圈养、宰杀活禽。
16、加强餐具、厨具及场所清洗消毒并保存消毒记录。
17、留样要规范。留样冰箱需正常运转,温度正常,留样保鲜盒要规范,份量要充足,留样记录要登记等。
18、做好餐厨垃圾管理。保证餐厨废弃物收集容器完好、密闭和整洁,避免造成再次污染。
疫情期间开学后学校食堂如何制定防控措施?
1、
对每一位食堂从业人员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培训,穿戴口罩、工作服和工作帽,确保具备基础防护技能;加强对食堂工作人员的健康管理,若出现发热、乏力、干咳、鼻塞、鼻涕、咽痛和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停工并及时就诊,杜绝带病上岗。
2、
禁止采购、饲养、宰杀活禽、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对肉及肉制品、蔬菜等做好索证索票工作,确保食材来源可追溯。
3、
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环境整洁、确保食材不受污染。生、熟食应分开存储和加工,加工流程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供应的食品应烧熟煮透,确保熟制食品的中心温度不低于70℃。疫情防控期间,提倡不供应冷食类、生食类等高风险食品。
4、
在食堂入口、卫生间出入口处配备洗手消毒设施及清洗消毒指引。售卖人员一律使用经消毒的专用工具并佩戴口罩和手套,更换经消毒过的工作服,销售中少用语言交流,与对方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
5、
延长食堂开放时间,倡议师生错峰用餐。学校根据自身情况,可通过分时段就餐、送餐到班、取餐后分散用餐等方式,降低集中就餐带来的人员交叉感染风险。
6、
进入食堂人员要佩戴口罩并进行体温检测,体温异常者不得入内用餐。排队取餐和就餐时人员间距要在1米以上。建议尽量带餐返回住处或办公室就餐。在食堂就餐时,尽量单人单桌,且朝一个方向就坐,保持1米以上距离,有条件的要安装防护隔断,避免人员聚集,减少不必要的交流谈话。用餐前后均应洗手消毒。鼓励制作方便易取的套餐,方便即取即走,减少人员等餐排队的时间。
7、
各部门、科室要掌握本部门职工情况,对外地返图的职工进行医学隔离观察14天。其他所有职工按时到岗到位。
二、做好办公场所管理工作
1、加强进出人员登记管理。办公楼只留一个出入口,办公楼考勤机暂时停用,职工出入单位在登记口进行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办公室并指派专人进行登记。
2、要尽量减少非本单位人员出入,到住建局办事需要进行外来人员登记(登记内容:姓名、单位或住址、电话、办事的部门、事由、有效证件返回时间、人数)。严格要求所有人员戴口罩进入办公楼内。
3、办公室要保持空气流通,做办公场所消杀工作,确保环境整洁、安全,工作人员在办公场要所全程佩戴口罩,禁止使用空调进行通风。
4、办公楼内的楼道、卫生间、冼手池、楼梯扶手、门把手及相关物品由专人负责每天进行消毒;卫生间放置消毒洗手液,办公楼门前设置废弃口罩垃圾箱,对垃圾及时清理。
5、禁止工作人员聚集和开大型会议等活动。在工作时要保持适当间距,减少召开会议,需要开的会议要缩短时间、控制规模,保持会议室空气流通,开会时参会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6、疫情期间食堂禁止开放,待疫情过后正式对外开放。
7、定期组织职工防护知识培训,提高职工自身防护意识及身体健康管理能力。
三、疫情应急处理工作
(一)职工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嗽等症状时,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向疾控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按照市卫生健康部门要求做好相关人员隔离、场所消毒等应急处置。
(二)经定点医疗机构确认为疑似病例或确诊后,整栋办公楼进行现场封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开展疫情防治,并及时向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按照卫生健康部门要求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以国务院指导意见、省委书记李锦斌2月19日视察市、县的讲话精神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两手抓”方针,坚定严防严控不动摇,平稳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二、工作目标
通过进一步细化当前疫情防控工作任务,突出抓好重点防控领域,科学指导企业、项目复工复产、外来人员隔离,严格执行小区封闭式管理各项措施,从而实现防控工作精准有效,有效提高疫情防御应对能力。
三、工作内容
(一)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认真落实《转发国务院肺炎联防联控机制第十二指导组关于切实做好企业防控工作提高抵御突发疫情能力建议的通知》文件要求,切实指导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提高企业抵御突发疫情能力。督促企业在源头管控、常规性预防控制、主要业务流程防控和应急处置等环节上下功夫,规范生产生活秩序,安全有序做好复工复产。一是结合园区实际,切实督导企业做到“五有、九到位”,即复工前要有复工申请、防控方案、防控物资、防控责任承诺书、员工信息花名册(假期流向);复工后要做到厂区全面消杀、县外返岗员工隔离(疫区人员禁止来全)、每天上岗员工排查登记上报、员工出入检测、常消毒、通风、保洁、错时分散就餐、员工安全防护教育、外来人员、车辆管理、防控信息日报告。二是督促指导企业加强风险评估,制定出现突发肺炎病例后应急处置方案、扩散风险评估方案,确保企业在疫情发生后能尽快提出安全生产保障措施。三是摸排企业需求,帮助企业顺利复工复产。深入排查企业在用工、融资、水、电、气等相关要素保障需求,积极搭建帮扶桥梁,集中帮助企业解决一批困难问题。
(二)同步推进重点项目疫情防控,督促指导开工建设。全面落实《关于加强县建筑工地病毒感染的新型肺炎疫情防控及节后复工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切实做好在建工地肺炎疫情防控的宣传工作,明确监管重点领域,严格规范复工审核程序,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包保人监管责任。一是强化复工前人员来全信息审查工作。建立来全人员信息台账,特别是县外回全人员,逐一筛查,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审核,湖北等重点地区人员做好劝返工作。二是强化全面复工准备工作审查与验收工作。会同县住建局,共同审核企业提交的复工材料,现场核验企业疫情防控的物资储备、公共区域消毒、人员隔离场所、日常健康监测等重点情况,不符合条件的一律退回。在做好以上两项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引导项目尽快开工,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强化小区封闭式管理,落细落实防控措施。一是加大宣传教育。在商住小区、公租房门岗处设立公告栏,张贴关于封闭式管理、疫情防控相关文件,要求所有出入居民、企业员工严格服从管理。设立流动宣传车,在7个商住小区(1个商住小区未交付)显著位置设立“小喇叭”,不间断播放疫情防控知识,要求小区居民进一步加强自我约束,落实上级封闭式要求。二是精准摸排人员信息。在小区门岗处设立人员信息登记处,所有外来人员一律进行登记,详实记录人员外出、旅居相关记录、联系方式、所在企业等,特别是湖北等重点区域人员,切实做到不漏一人。三是强化人员进出管控。落实24小时管理制度,对所有人员、车辆进出进行排查、登记,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放行。对于企业员工进出公租房,必须出具企业相关证明,否则一律不准进入。坚持每天巡逻,特别是县外回全人员,要求签订承诺书,一律居家隔离14天,所需生活必需品的由企业提供或物业公司代购。四是强化人员健康监测。加强外来人员进出体温检测,出现异常状况的立即报告,并拨打120进行处置。
(三)强化联防联控,做好疫情突发应急准备。一是建立人员筛查信息及时处置机制。根据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对筛查出的不在园区管辖范围内的人员信息(主要指现居住地不是在企业职工宿舍、园区公租房、7个商住小区),及时转发至相关镇跟踪管理,切实做到人员信息筛查不漏不重。二是建立医疗处置联控机制。联合十字卫生院,加强监控辖区范围内体温异常、咳嗽、感冒等呼吸道症状的人员,对出现上述症状的人员,第一时间联系专业医护人员、医用车辆上门,转至县定点医院检查。
四、工作要求
开发区各包保责任人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在做好部门本职工作的同时,全力做好园区各项中心工作、企业帮扶工作,坚决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与安全生产工作同部署,严格落实各项工作要求,特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十一”期间的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各部门负责人
二、工作安排
(一)领导小组职责
1.组长:全面负责“十一”期间全园安全工作。
2.副组长:负责行政部,掌握全园安全运营状况,协调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副组长:负责园区疫情防控、园容部和动管部安全运营及协调工作。
副组长:负责游客服务中心、门票、外包场馆、游乐场及观光车等安全运营及协调工作。
3.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督导检查本部门节日期间安全隐患、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各项工作。
(二)部门具体工作安排
1.行政部:节前积极开展消防、安全生产、森林防火等检查;增加节日期间保安数量(11人增至30人),加强巡逻、做好门票、猛兽区栈桥等重点区域的值守工作并设置警示牌;做好应急车辆和应急队伍的安排,确保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2.园容部:加强森林防火的值守工作;“十一”期间叫停一切施工单位;提升第三方服务公司的文明服务水平;及时劝阻游客吸烟、攀折树木、踩踏绿地等不文明行为。
3.营销部:对西大门用警戒线进行隔离,确保游客有序入园;对小卖店、海洋馆、熊猫馆、游乐场等场所及观光车安全有序运营进行巡查、做好节日期间游客医疗救护做好监管工作,认真开展节日期间园区内餐饮和零售网点食品安全检查和整治工作,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切实加强餐饮、食品零售服务场所环境卫生整治,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切实保障游客食品安全。
4.动管部:对动物场馆围网、电网、护栏、设施、设备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加强猛兽区观光栈桥游人参观秩序的维护,继续加强每日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工作。猴山、百鸟苑、猛兽区的饲养管理人员要加强存在安全隐患区域的日常安全监控,并做好监测检查记录。严格按照动物饲养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做好动物场馆及笼舍的卫生和消毒工作,加大科普宣传力度,保证游客不与野生动物直接接触。加强对水禽湖的安全管理,增加安保巡查人员和巡查频次,对游客的涉水危险行为及时劝阻,避免游客和儿童因嬉水、游泳、捕捞而引发各类溺水事故发生。
(三)各班组具体工作安排
1.饲养一队:负责灵长馆、百鸟苑、水禽湖、珍禽馆、小小动物园及周边各种生产安全及火灾隐患巡察。加强水禽湖周边的安全管理,配置合规有效的救生圈、救生衣、救生绳等救生工具
2.饲养二队:负责猛兽区及周边各种安全及火灾隐患巡察。加强猛兽区观光栈桥游人参观秩序的维护。
3.饲养三队:负责兽医院、草食区、小猫科、豹沟及周边各种安全及火灾隐患巡察。
4.配料室:负责配料室、动物饲料及周边各种安全及火灾隐患巡察。
5.治安组:加强职工反恐维稳安全意识,细化节日期间反恐维稳工作方案,积极协调安保人员,重点做好园内治安防范和游客的人身安全。合理安排人员,做好园区主出入口的治安防范及园内巡逻、游客疏导工作。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西宁野生动物园车辆管理的通知》,要根据实际情况,对于园区观光车,采取临时停运措施。合理安排治安人员,对西大门游客拥挤现象进行合理疏散。
6.维修组:负责园区水电暖设施安全及消防器材维修保养工作。园区配电室、电线、广播线路、音响设备进行全面检修、维护,保证节日期间园内线路畅通,防止发生断电及其他事故发生。加强园区基础设施的安全维护和巡管力度,对存在安全隐患部位及时设立警示标志和围挡,并采取有效措施立即予以修缮和整改。
7.森林防火:负责园区森林区域火灾隐患巡察。严格执行园区控烟制度,提醒游客加强自身防火意识,对公园内可燃物、易燃物、堆积物、垃圾等进行全面清理,全面杜绝公园内火灾事故的发生。做好园区防火物资库防火物资的清点工作,提高消防应急能力,重点摸排园区内人员密集场所、室内参观游览区域的消防器材、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设置情况和应急照明及灭火器材配置情况。确保消防设施设备齐全、安全防范措施有效、疏散通道和出入口畅通。
8.财务室:财务室做好节日期间零钱兑换及收款工作,并将每天收入情况向园领导汇报。
9.客服中心:做好游客无偿供应开水,出借轮椅、婴儿车,受伤游客建议处理、提供食品加热、物品寄存等,加强入园游客数量的统计工作,节日期间每天分点向公管中心及时上报客流量。充分利用网络手段,宣传游园安全知识和疫情防控相关常识,增强游客的安全防范意识。及时各类疫情防控指南和安全信息,引导游客遵守游园活动中的安全规定,增强防范意识,配合防控工作。
10.环境卫生:加大园内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力度,合理安排保洁人员,做到随脏随扫,及时清理园内所有垃圾筒内的垃圾,确保节日期间园内干净整洁、卫生间正常使用。节前对园区所有枯树死枝进行清理,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树木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加强每日卫生保洁频次,确保节假日期间公园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11.票务印发及咨询电话接听等后勤服务工作。
三、疫情防控工作安排
当前,我省疫情防控形式整体向好,复工复产有序开展,但为了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我们还应在科学进行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积极做好“十一”期间游园高峰的筹备工作,本着稳定好疫情防控态势,科学推进复工复产,拉动我省经济增长的原则,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而且要为国家和我省经济做贡献。
1.每日对动物笼舍、公共卫生间、人员密集区域等公共场所及公共接触物品进行不少于3次的消毒工作。(责任部门:全园各部门)
2.严格控制熊猫馆、海洋馆等密闭场馆的参观人数,确保游客间距,对进入封闭场馆参观的人员必须进行体温测量,并要求佩戴口罩。(责任部门:营销部)
3.确保“十一”期间日游客接待量,不超过园区最大日承载量的30%(园区最大承载量40000人次/天),入园游客达到限制人次时停止购票,引导游客间隔性入园并做好解释工作。(责任部门:行政部、营销部)
4.加大巡逻力度,禁止游客与野生动物直接接触。(责任部门:行政部、动管部)
5.设立隔离点和医疗救助点,对游客发生的意外情况、发热游客及时处置,做好应对。(责任部门:行政部、营销部)
四、落实方案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高度重视“十一”期间的安全维稳工作,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同时,要结合工作实际,精心安排,周密部署,落实防范应急处置措施,做到有备无患。
(二)加强值班,严明纪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切实落实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责任,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尽职尽责,不得擅离岗位,不关闭通讯工具,确保信息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