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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调研报告模板(10篇)

时间:2023-03-08 15:37:55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公务员调研报告,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公务员调研报告

篇1

说起公务员的午餐,很多人会联想到大排筵席,大鱼大肉。然而,当我第一次和他们一起吃午饭的时候,看到的情境实在令我感动。在广州市人民政府里面,公务员中午都在政府大院的饭堂打卡用餐。一般情况下,他们在三楼打饭,那里的饭菜,我看来,和中大饭堂的也不是很大区别。吃饭的方式也和我在大学一样,一人一份,吃完了各人把自己的饭盘碗筷拿到统一的地方清洗。要宴请客人的话,可以到二楼,那里设有餐厅和包厢。这一切,让人着到政府改善公务员形象的努力,让人感受到了公务员队伍的廉政之风,看到了党和政府这些年来廉政建设的成效。

政府公务员形象的树立,除了制度的约束之外,还需要人本身的自觉。有好几次我都看到,一些其他局和单位的领导来市政府开完全之后,都只是去三楼的饭堂,和其他人一样吃一人一份的快餐。本来,他们有着足够的理由和资格到二楼,甚至到外面的地方吃饭,但是,他们都没有这样做。廉洁已经成为了他们一种自觉的自我要求。这样的改变,的确让人欣喜。除了从“吃”中看到了公务员的廉洁形象,从“行”中,也可以体现出公务员的新作风。在政府中,只有局级以上干部,才配有汽车和司机。其他的官员要用车,都需要想有关部门申请。有一次,我跟一位处长到外单位开会,一个多小时的路程,只是坐着一部空调有问题的面包车。今年的夏天特别热,路面温度绝对超过40摄氏度,然而,我观察身边的几位同行的公务员,他们似乎已经习惯了,并没有抱怨什么。

这一切,如果不是我亲眼所见,也许,我还会和很多人一样,对公务员抱有某种偏见。我想,很多群众都对政府工作、公务员素质有着种种意见和置疑。这些,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政府与群众在沟通上存在障碍造成的。如果政府提高运作的透明度,让群众更真切地了解政府官员的行为,也让官员行为接受群众的监督,相信,对政府威信和形象的树立,对公务员队伍建设,都会有着良性循环的作用。

二、公务员都干些什么

人们常常用“一杯茶,一张报纸”来概括公务员工作的内容。事实真的是这样的吗?

我来到了市政府工作,接触得最多的,就是会议。每天都有大大小小不同内容的会议,在不同的地方举行,需要不同的人参加。做领导,往往半天就要赶好几场,往往连饭都顾不上吃,一点也不容易。而开会之前,要看许许多多的资料,要准备每一场的发言,这些工作往往都在8小时之外才能完成。开会,并不是轻松的事情。

但是,这却引起了我的思考。其实,作为政府,作为政府的公务员,其工作的实质应该是什么呢?会议繁多,反映出政府仍然担当着“决策人”的角色。但事实早已证实,政府应该起引导、宏观调控的作用。如果凡事都由政府决策,难免会有人治的影子。在如此决策的制度下运作的政府和社会,必然存在隐患。此外,决策过程的简单化,也是导致腐败的根源。相信,政府也早已意识到了问题的存在,然而改革的道路必定是漫长而困难重重的。政府改革,是中国发展道路上,关键的一步。

三、政府与公众的沟通

这一个话题,应该是与我所学的学科最贴切的了。在我实习期间,我参加了几次接待群众上访的会议,也参与了由政府组织的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协调会议。可以说,是从实践上进一步领会了自己在课堂上所学的东西。

维持社会稳定,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难免要牺牲一部分人的利益。如何输导和安抚这一部分人,成为了政府工作的重点。其实,在这些群众与企业的冲突中,政府处于一个很尴尬的位置。国企改革的关键是政企分开。对于企业的决策,政府不能再插手去管了。但是,企业往往会沉迷于追求经济效益而忽略了社会效益,将社会效益、与群众沟通这一部分的问题留给了政府。到底,这一一个皮球应该怎么接才接得好,成为了政府的大难题。现在,政府往往分两部分做工作,一方面,接待上访群众,在感情上给予同情和支持;另一方面,召开企业间的协调会

议,引导企业兼顾社会效益,承担企业发展过程中产生的问题。这种与群众沟通、组织企业间沟通的工作正是政府公共关系,但却并未为许多人所认识。记得当初,我刚来到实习单位,里面的人还说:读公关的不是应该到酒楼去吗?

我们政府不需要这样的人吧。想起来,真的为他们的无知感到可悲。

在美国,政府就有专门的公关人员,负责与公众沟通、与企业沟通,甚至是政府与政府间的沟通。然而,在我们中国的政府里,公务员需要身兼数职,就连开会的会场布置,也没有专门的人员负责,往往是由领导带着几个下属去搞。古语有云:术业有专攻。一人同时担任着领导、律师、公关人员的责任,必然会分散精力,也无法发挥长处。我想,我们政府在精简机构的同时,是不是也应该考虑到形势和发展的需要,适当增添一些专业的部门,负责政府与公众沟通的有关工作呢?新晨

四、后感

篇2

一、我市公务员考核工作的现状

总的来看,我市公务员考核工作发展是健康的,考核的内容、标准、程序、优秀比例的掌握,考核结果的兑现等,能按照省、市的有关要求操作。各地各部门在考核工作的方式、方法上,也作了一些有益的探索。

(一)领导重视,摆上位置。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是搞好考核工作的重要前提和保证。全市在经过多年考核实践的基础上,在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和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考核工作政策规定的过程中,许多单位的领导及公务员管理部门,在认真总结分析考核工作的经验教训中,越来越认识到考核工作的重要性。考核工作是公务员管理的重要环节,是检验公务员履职情况的重要依据,是单位、部门管理工作的重要体现,是促进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和公务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各市(县)区、各部门领导和组织人事部门把搞好考核工作放上重要位置,认真组织,落实措施,坚持考核质量,扩大考核效果。许多单位的主要领导重视考核工作,有的还亲自动员部署,抓好每个环节的措施落实。

(二)建立制度,规范考核。建立制度是规范考核工作,提高考核效果的重要措施。《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和《省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的出台,为全市考核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奠定了基础。多年来的实践探索,逐步使大家认识到,任何工作仅有制度框架,如果没有针对性的具体措施和操作方法,就难以坚持和奏效。对此,许多机关部门结合自身的工作性质、特点,研究出台切合自身实际的考核制度和考核办法。如滨湖区出台了《滨湖区区管干部年度考核实施办法》,对考核对象、考核内容和标准、考核程序、考核结果使用、几类特殊人员考核等次的确定等五个方面作了进一步的明确,以文件形式下发至区属各机关单位,规范了区管干部的考核工作。市规划局为加强平时考核,相继出台了《市规划局机关效能考评办法》、《市规划局机关内部管理考核办法》,把全局工作具体分解为公共工作、业务工作、重点目标、其他工作四部分23项,工作目标的分解细化,使考核工作有了具体内容;同时每季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使机关年度考核有了扎实的工作基础。市房管局制定了《房管局日常考核规定》。市法院系统建立了法官业绩档案,对法官的职业道德、纪律作风、审判质效指标、庭审能力和调研能力一一存档,作为年度考核确定等次的依据。市公安局、市地税局根据摊子大、管辖范围广、公务员人数多的特点,将基层派出所、税务所的工作目标分解落实到人,根据不同业务、不同岗位设置不同的考核指标,在年终对基层所工作目标考评的同时,一起对公务员进行考核,使考核工作更具有目标性和针对性。考核指标量化细化,考核措施注重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促进了考核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使考核工作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三)定性定量相结合,增强考核的科学性。许多单位在考核实践中,顺应形势发展变化,不断创新考核的方式方法,使考核工作常抓常新,具有活力。如有的单位在定量考核的基础上,将民主测评、民意测验引入考核之中,在不违背考核程序和基本方法的前提下,个人述职述廉结束后,增加民主测评或民意测验这一程序;有的在确定公务员考核等次上,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既发扬了民主,提高了群众参与考核的程度,又便于领导掌握公务员的全面情况,群众公认程度。团市委在年终考核中,让基层团干部对团市委机关干部进行测评,扩大了参与民主测评的范围,广泛听取了基层的意见。民主测评、民意测验的引入,拓展了考核工作视角,使考核工作更全面更科学。

(四)创新考核方法,提高考核效能。要使我市公务员考核工作有较大的转变,创新考核方法显得尤为迫切。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积极探索市公务员绩效考核考评信息化管理建设。在借鉴省人事厅组织开发的信息化考核系统及兄弟城市经验的基础上,与市人才信息与技术服务中心一起,共同研究开发《市公务员绩效考核考评信息系统》,8月在市人事局机关试用,在多次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不断加以改进完善,取得了初步的成效。之后又在10个市级机关试点使用。从试点使用的情况来看,这个系统尽管还有许多地方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但在强化岗位职责和个人工作目标的考核方面都具有十分明显的促进作用。

二、我市公务员考核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全市的考核工作在各级领导的重视及组织人事部门的认真组织下,考核工作越来越制度化、规范化。但是,公务员考核工作还存在着一些不尽人意的地方,单位之间的差异较大,这些都影响了考核效能的发挥。

一是认识上还不到位。个别单位的领导和少数公务员,对考核工作意 义的认识未完全到位。有的认为考核工作年年搞,年年都是老一套,少数单位对考核工作的形式、方法缺乏创新,满足于依葫芦画瓢,考核中只图形式不求实效;有的把考核工作当作是负担。认识上的偏差影响了考核工作的质量。

二是考核指标体系不完备。目前大多数单位没有制订适合自身职能和特点的细化、量化考核指标体系,公务员考核仍然停留在自我总结、定性考核阶段。定性考核是一种比较模糊的评价方法,印象和人为因素很大,容易影响考核结果的客观、公正。

三是考核标准掌握不严格。从近五年考核等次分析,全市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的比例极低,约占到参加考核人数的0.09%;事实上高比例的称职以上等次并不能与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之间简单地划上等号。有的领导经常埋怨对公务员管理缺乏措施和手段,公务员之间忙闲不一,工作推诿、扯皮,公务员能进不能出,能上不能下等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但又不运用公务员行为规范、纪律、辞退、考核等法律法规,实施严格管理,以制度和规定来约束公务员的行为。特别是在对待违纪公务员的处理和确定考核等次上,心慈手软,抱着息事宁人的态度,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该处分的不处分,该定基本称职、不称职的放宽确定等次的标准。有的单位为达到回避矛盾的目的,在确定公务员考核等次时完全依赖民主测评或民意测验的结果,有的甚至以无记名投票的形式确定优秀等次,这种不以工作实绩为基础,仅凭测评结果确定考核等次的简单化做法,缺乏客观性和公正性。由于少数单位掌握的标准不严格,采用的方法具有随意性,挫伤了认真做事的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也影响了考核工作的严肃性。

四是考核的激励作用不明显。以前有些单位曾将公务员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的结果,与单位发放的奖金及目标奖挂钩,强化了考核激励作用。由于市级机关实行了统一标准的津补贴,各单位不能再发放奖金,平时考核无法与奖金挂钩,年终考核的结果虽然与工作性津贴挂钩,但额度大大降低,与平时考核结果不相关,考核的激励作用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连续多年考核优秀的公务员,在职务晋升上没有体现出优先考虑的原则,影响了公务员争当优秀的积极性。

三、对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核工作的思考与建议

规范的考核是实施公务员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客观公正的考核是激励公务员尽职干事的导向,严格认真的考核是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机关工作效能的有力措施。因此,不能满足于现有考核模式和习惯的做法,要不断解放思想,以开拓创新的精神指导考核工作,不断探索考核工作新方法、新途径。公务员考核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科学政绩观为指导,以上级有关公务员考核规定为依据,建立以岗位职责和部门工作目标完成绩效为基础,以定量与定性考核、日常和定期考核相结合为主要方法,以信息化考核考评系统为依托的公务员考核体系。

(一)在考核内容体系上求突破。由于各机关部门的工作职能不同、岗位职责不同,采用内容笼统的考核目标体系,很难使各单位都达到考核实效。因此,全市各机关部门要联系本单位实际,拓宽思路,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大胆探索适合本单位、本系统,既简便易行,又切实有效的绩效考核方法;要结合市确定的重点目标和部门工作目标,联系部门职能、岗位职责将工作目标任务分解细化,形成具有自身部门特点的目标考核体系,使考核目标成为公务员尽职的导向,效能建设、部门管理的措施。

篇3

从温州近几年的治理情况看,职务消费中的腐败现象呈现四个特点:一是职务消费制度失去了应有的约束力,权大于规、权大于法的现象较为突出;二是在职务消费中暗箱操作,将职务消费变成了个人消费,将公务指向变成个人指向,使职务消费在某些方面已变为职务享受和假公济私的手段;三是以职务消费为名,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贪污侵吞等消极腐败现象呈多发趋势;四是讲排场,追时髦,互相攀比,挥霍浪费,使职务消费成了炫耀个人身份的象征。由职务消费引发的诸多腐败现象中,人民群众意见最大的是:

公车问题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公车开支费用惊人职务消费中车辆消费占单位行政经费约为80%左右,这笔费用占到全部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的比例,分别为10%和38%。有些地方用车费用更是惊人,如我市一个经济欠发达县有各类公车近200辆,以每辆车年耗费6万元计,需开支1200余万元,而这个县的财政收入才刚刚超过一个亿。

公车司机成为一个特殊群体市直35个单位有专职驾驶员136人,占这些单位全部人员的8.8%,还不包括临时雇用的驾驶人员。

公车私用滋长不正之风一些群众认为,现在有的公车三分之一司机用,三分之一领导私用,三分之一用于公务。一些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违规驾车、公车私用,导致交通事故频发。

公车成本高效率低调查表明,出租车的运行成本为8200元/万公里,而公务车辆则高达36600元/万公里,相差3.5倍。富康、奥拓等档次较低的出租车行驶70—80万公里才报废,而桑塔纳、红旗、奥迪等档次相对较高的公车却很少能超过30万公里。而不少单位作为领导干部的公务用车,闲置的时间多于运行时间,造成国有资产的无形浪费。

公务接待问题公正地说,全市绝大多数公务员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能以身作则,依规自律。但是,公务接待作为职务消费仍是财政经费支出的一个“黑洞”。据不完全统计,2001年,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务接待费支出为1.1亿元,其中市直83个单位的公务接待费支出1238万余元,相比还不富裕的财政收入,这个数字是相当惊人的,从执行公务接待制度的情况看,少数地方和单位存在的问题还较突出,主要是:接待费总额超标;接待费支出混乱;村级变相公务接待费用惊人。如瓯海区瞿溪镇某村一年的接待费11余万元,其中该镇土地所干部用各种名义吃喝的费用就达3.6万元。

公务差旅费及公费旅游问题由于目前规定的出差补贴标准明显偏低,公务员下乡出差一般都由接待方安排食宿,致使上级职务消费的差额部分负担向下级转移,一些基层单位对此叫苦不迭。至于在差旅费中做手脚、弄虚作假、假公济私,更是屡见不鲜。目前,公务员明目张胆用公费出国(境)旅游的歪风已基本遏制,但借学习考察之名、行公费旅游之实的大有死灰复燃之势。一些部门和单位以工作需要为由,外出“学习考察”、“招商引资”,途中擅自改变路线,把公费旅游巧妙地隐藏在公务活动之中。

此外,超规格装潢办公楼、购置办公用品等,群众意见都很大。

货币化改革的设想

随着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和深入,公务员职务消费作为介于这两者之间的一项改革也愈来愈显示出它的必要性和迫切性。

今年“两会”期间,28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名提案建议对公车实行货币化改革。迅速发展的市场经济环境也给探索公务员职务消费货币化改革提供了良好的基础。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工作业已启动,且在一些地方和部门进展很快,职务消费货币化管理已有了解决的载体和途径。

近几年来,我们在这些方面的工作已经取得了一定的经验。如永嘉县首创的“廉政食堂”;平阳、洞头等地实行的公务接待制度;我市已付诸实施的通讯工具管理制度,等等。从体制、机制、制度创新入手,改革公务员职务消费管理办法,将职务消费纳入制度化、法制化、货币化的轨道,已是大势所趋,势在必行。公务员职务消费货币化改革,在目前的条件下,可首先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公务接待方面公务用车方面1.凡是财政资金支付的行政事业单位(不含公、检、法等司法机关和少数行政执法部门公务用车)的公务用车和通勤用车,一律取消配备。采用“货币化”方式,根据不同标准,直接发放交通费补贴给个人,包干使用,节余归己,不足自负。补贴区域以外的公务按规定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费用据实报销。

2.成立“公车租赁服务中心”。该中心实行市场运作,货币化管理。凡公务人员用车,按工作需要和干部级别核定公务用车定额指标,用车者按定额用车,刷卡消费,超定额用车费用自理。

3、双重控制,强化监管。对单位用车费用应进行宏观调控,以改革前三年用车的平均数为基础,以减支35%为基准,节支率大于基准率的以上部分,可以作为单位福利费使用。反之,则扣除该单位的奖励金。

打破公务接待“大锅饭”政策,改公共消费为个人消费方式,由财政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级别,统一制定公务接待标准,将出差人员的出差补贴相应提高,费用由派差单位负责解决。取消村级公务接待制,村级账务中不再列支接待费,乡镇一级就餐必须安排在职工食堂,规定每餐接待标准,由干部自付伙食费。县(市、区)一级建立定点接待餐(宾)馆,出差时由干部购买接待餐券,凭餐券就餐。我市洞头县从今年3月份开始实行下乡餐费自付制,对全县所有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下乡一律规定在乡镇食堂就餐,每人自付餐费,餐费标准与出差补贴等同,实行至今,接待费大幅度下降。

篇4

1、基层干部力量严重缺乏。由于基层经济、文化、环境相对比较落后,大多数公务员不愿意在基层工作,觉得地位低、压力大,工作难出成绩,家庭难以照顾。每次全县干部调整时,许多乡镇公务员都强烈要求“进城”。一些新录用的公务员容易被上级机关以借调、抽调的名义调走使用,致使基层公务员得不到实实在在的补充。而原有的一些干部,普遍出现了一人多岗多责现象。例如我乡公务员队伍里,行政编制共17个,实有在岗公务员共11人,其中:正科级干部2人,副科级干部6人,科员3人。

2、部分新进公务员基层实践能力欠成熟。大多数新进乡镇机关公务员属于出了家门进校门、出了校门进机关的“三门干部”,缺乏基层工作经历和能力。尽管他们取得了较高的学历,但并不具备农村基层工作经验。而且,由于大学所学专业和农村工作不完全对口,所以用专业知识推动实际工作的能力不强,与乡镇复杂繁重的基层工作要求相差甚远。我乡三名科员,其中1人学的是电力专业,1人学的是化学专业,另一人学的是社保专业。

3、存在晋升“天花板”,留不住年轻干部。乡镇机关公务员晋升机会较少,一般情况下干部提拔只讲论资排辈,即便是引进优秀公务员,进入单位后也会被贴上“新人”的标签,不能及时给位置、压担子,其“黄金发展期”就会在“坐等”中丧失。这不仅不利于年轻公务员成长,更让有些年轻公务员看不到提拔的希望而精神懈怠。

4、干部考核奖惩体系不科学。没有建立能上能下、末位淘汰、退出机制,存在着“只要是当上了公务员,就是进了保险箱;只要不犯错误,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错误思想。由于没有奖惩制度的跟进,很多时候都是乡镇主要领导在担当,副职和一般干部工作主动性和责任感不强。另一方面,乡镇办公室工作繁杂,新进公务员只能承担公文收发、材料拟写、打印和完成一些办公室的后勤保障任务,深入一线学习锻炼的机会较少。

二、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出现问题的原因

1、“唯考是举”的用人渠道设置和乡镇工作的现实需要存在矛盾。公务员招录需要通过一些考试来选拔,但是现在的“选苗育种”的机制不够健全,人员来源比较单一。许多考生只是参加一些专业的培训班并通过考试,笔试环节占了高分,实际上缺乏具体的工作经验。而一些在乡镇工作了多年的站所人员想要通过考试却缺乏时间精力。出现了“考过去的干不了,干得了的考不过”的怪圈。

2、基层群众的需求和乡镇机关公务员的教育培训机制之间存在矛盾。由于乡镇机关公务员人员较少,而各类事务性工作却很多,基层工作任务繁重,很多基层公务员身兼数职,如果遇上迎接检查、活动创建、招商引资、征地拆迁等,加班就是家常便饭。为了不影响工作,乡镇很少组织干部集中教育培训。而上级安排的一些培训内容较为单一,实际运用效果不大。学习成效难以体现,无法满足群众的实际需要。

3、乡镇工作压力不断加大与管理奖励机制不到位存在矛盾。乡镇机关公务员考核设置不合理,提拔任用渠道狭窄,基层公务员流动难、上升难,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与同期其他单位公务员相比差距大。很多乡镇地处贫困、偏远地区,自然环境恶劣,生活条件艰苦,乡镇机关公务员的工作条件、工作环境、工作待遇不尽如人意。特别是乡镇制定的激励机制被取消后,机关公务员仅有的一点优越感也不复存在,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大减。

三、几点建议

要解决当前乡镇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就要从根本上解决好机制和动力问题,切实把好“入口关”和“出口关”。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深化公务员制度改革提出了明确意见,要求完善公务员激励保障机制。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切大入口,不拘一格用人才。一方面要在控制公务员编制数不增加的前提下,尽量满足基层需要,加强一线工作力量。在乡镇公务员招录过程中,要事先了解乡镇的实际需求,只要专业对口,可以适当降低学历、年龄、资历等门槛。要扩大乡镇干部选拔视野,注重从本地优秀村干部、大学生村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另一方面要打通基层公务员出口,除因违法违纪开除公务员外,对工作态度不端正、能力不足、业绩较差的公务员,应及时淘汰,空出岗位编制录用新人,使基层公务员队伍成为一池活水。

篇5

(一)待遇提高。基层单位,特别是贫困地区的基层药监局组建时间短,经济基础差,收入来源单一,绝大部分公用经费都用于保日常运转、保重点支出,对职工待遇也只能是有心无力。规范性津补贴执行后,基层公务员待遇得到了明显提高,名义工资收入的大幅增加,很大程度上刺激了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通过调查,规范性津补贴执行后,基层公务员收入比过去提高了40%左右,为推动工作和维护稳定等提供了重要物质保障。

(二)政策支撑。在未执行规范性津补贴之前,津补贴发放都是小心翼翼、遮遮掩掩,因为少有政策依靠,少有法律保障,任何形式的发放都是违纪违规,甚至违法行为。恰恰是这些不透明、不公开的“隐性收入”,给公众造成公务员待遇好、收入高的假象。规范性津补贴执行后,公务员收入从灰暗走向了阳光,从隐性迈向显性,逐渐公开、透明,也不再是议论和争执的焦点。

(三)保障有力。过去,除了极少部分津补贴(如保留补贴78元,适当补贴75元,艰边津贴75/65元)纳入财政预算、做为职工法定收入外,其余都是单位自筹,根本无法保障收入的稳定性、长期性。规范性津补贴全额纳入财政预算,经费来源有了可靠保障,给基层公务员吃上“定心丸”。

(四)差距缩小。在同一地区同一级别的公务员收入都是公开透明,待遇也基本一致,大大缩小了单位之间、行业之间的差距,逐渐消除了行业优势和行业歧视,基本实现了同级同酬。

二、规范性津补贴发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地区差异,存在同工不同酬。规范性津补贴实行地区差别对待,发达地区与贫困偏远地区同一级别、同一工种津补贴发放标准相差较大,即使是相邻地区也会存在有高有低,标准不一样的情况,过多地强调生活性差异,忽视了工作上的对等,工作条件差,艰苦程度高,反而待遇差,产生了“同工不同酬”现象。导致部分人员思想上有波动、工作上有惰性、行为上有攀比,很不利于基层的发展。

(二)同级同酬,激励机制弱化。在同一个单位,实现了同级同酬,体现级别对等,易于操作和量化,但却忽视了同级却不同工的事实,同一级别的人员因岗位不同,劳动强度、工作范围、责任风险等存在较大差异。现行津补贴政策中的“工作性补贴”都是按职务、资历整齐划一,缺乏一定的科学性,弱化了激励机制。如机关中层干部之间、领导职务与非领导职务之间影响最明显,机关中层干部及担任领导职务人员的付出相对于一般科员和非领导职务人员要大得多,辛勤工作换回的是“干多干少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结果,不是按劳取酬,在一定程度上损伤了他们的工作热情。

(三)级别悬殊,拉大收入差距。“规范性津补贴”改革后,在收入上拉开了档次,强化了职务和级别差异。在工作投入程度都不变的情况下,级别高的公务员的工资大幅上升,一般公务员的工资上升不多,造成一般公务员的内心不满,产生心理上的不平衡。普遍形成只有加官晋级才能获得更多利益误区,寻找和把握机会晋级晋职成了个别人的现实追求,而受编制所限,在客观上弱化对了工作效率和工作实绩的强调。

(四)区别对待,单位不堪重负。“规范性津补贴”发放的对象为公务员,对事业和工勤人员收入分配制度尚未明确。在同一单位,既有行政编制又有事业编制的,执行津补贴政策就有一定难度。如果事业人员按公务员标准执行,缺乏政策依据和经费保障,不执行,从事同样的工作,待遇迥异,事业人员情绪波动,存在不稳定因素,不利于工作的整体推动。事实上,绝大多数单位都为了公平对等、一视同仁,坚持按公务员最低级别标准发放。但这部分经费全靠单位自筹,单位经济压力大增。如通江局18名职工,就有4名在职事业人员,按最低标准执行,一年需近7万元的经费解决这部分人待遇,造成单位财力紧张,难堪重负。

(五)搞一刀切,政策配套滞后。“规范性津补贴”执行后,要求任何形式的补助补贴都不得发放,以防止乱发津补贴行为反弹。“一刀切”的背后,全盘否定了加班补助、节假日值班补助、政策性奖励等激励性措施,多劳多得原则没有得以充分体现,其结果就是没有人愿意加班,没有人愿意多做事,一些工作抓好抓歹都一样,也就可抓可不抓。因此,必须要制定相应的配套措施和办法,促进工作朝着更好的方向发展。

三、对规范性津补贴发放的几点建议

(一)强化价值观教育。在市场经济冲击下,一些公务员受拜金主义影响,怕吃苦、求安逸、讲实惠,一切向钱看思想有所抬头,职业道德滑坡。对基层公务员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和优良传统教育显得尤其重要,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利益观,并将其内化为自觉工作的要求,外化为积极主动的行为。今年来,通江食品药品监管局通过开展“学王瑛、见行动,争做朴实、吃苦、感恩的*人”等主题教育活动,弘扬其敬业爱岗和无私奉献精神,站在政治高度,爱岗敬业,认真履职,依法行政,少计较个人得失,多讲求奉献精神,对干部职工自觉做好本职工作起到了很好的教育引导作用。

篇6

说起公务员的午餐,很多人会联想到大排筵席,大鱼大肉。然而,当我第一次和他们一起吃午饭的时候,看到的情境实在令我感动。在广州市人民政府里面,公务员中午都在政府大院的饭堂打卡用餐。一般情况下,他们在三楼打饭,那里的饭菜,我看来,和中大饭堂的也不是很大区别。吃饭的方式也和我在大学一样,一人一份,吃完了各人把自己的饭盘碗筷拿到统一的地方清洗。要宴请客人的话,可以到二楼,那里设有餐厅和包厢。这一切,让人着到政府改善公务员形象的努力,让人感受到了公务员队伍的廉政之风,看到了党和政府这些年来廉政建设的成效。

政府公务员形象的树立,除了制度的约束之外,还需要人本身的自觉。有好几次我都看到,一些其他局和单位的领导来市政府开完全之后,都只是去三楼的饭堂,和其他人一样吃一人一份的快餐。本来,他们有着足够的理由和资格到二楼,甚至到外面的地方吃饭,但是,他们都没有这样做。廉洁已经成为了他们一种自觉的自我要求。这样的改变,的确让人欣喜。除了从“吃”中看到了公务员的廉洁形象,从“行”中,也可以体现出公务员的新作风。在政府中,只有局级以上干部,才配有汽车和司机。其他的官员要用车,都需要想有关部门申请。有一次,我跟一位处长到外单位开会,一个多小时的路程,只是坐着一部空调有问题的面包车。今年的夏天特别热,路面温度绝对超过40摄氏度,然而,我观察身边的几位同行的公务员,他们似乎已经习惯了,并没有抱怨什么。

这一切,如果不是我亲眼所见,也许,我还会和很多人一样,对公务员抱有某种偏见。我想,很多群众都对政府工作、公务员素质有着种种意见和置疑。这些,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政府与群众在沟通上存在障碍造成的。如果政府提高运作的透明度,让群众更真切地了解政府官员的行为,也让官员行为接受群众的监督,相信,对政府威信和形象的树立,对公务员队伍建设,都会有着良性循环的作用。

二、公务员都干些什么?

人们常常用“一杯茶,一张报纸”来概括公务员工作的内容。事实真的是这样的吗?

我来到了市政府工作,接触得最多的,就是会议。每天都有大大小小不同内容的会议,在不同的地方举行,需要不同的人参加。做领导,往往半天就要赶好几场,往往连饭都顾不上吃,一点也不容易。而开会之前,要看许许多多的资料,要准备每一场的发言,这些工作往往都在8小时之外才能完成。开会,并不是轻松的事情。

但是,这却引起了我的思考。其实,作为政府,作为政府的公务员,其工作的实质应该是什么呢?会议繁多,反映出政府仍然担当着“决策人”的角色。但事实早已证实,政府应该起引导、宏观调控的作用。如果凡事都由政府决策,难免会有人治的影子。在如此决策的制度下运作的政府和社会,必然存在隐患。此外,决策过程的简单化,也是导致腐败的根源。相信,政府也早已意识到了问题的存在,然而改革的道路必定是漫长而困难重重的。政府改革,是中国发展道路上,关键的一步。

三、政府与公众的沟通

这一个话题,应该是与我所学的学科最贴切的了。在我实习期间,我参加了几次接待群众上访的会议,也参与了由政府组织的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协调会议。可以说,是从实践上进一步领会了自己在课堂上所学的东西。

维持社会稳定,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难免要牺牲一部分人的利益。如何输导和安抚这一部分人,成为了政府工作的重点。其实,在这些群众与企业的冲突中,政府处于一个很尴尬的位置。国企改革的关键是政企分开。对于企业的决策,政府不能再插手去管了。但是,企业往往会沉迷于追求经济效益而忽略了社会效益,将社会效益、与群众沟通这一部分的问题留给了政府。到底,这一一个皮球应该怎么接才接得好,成为了政府的大难题。现在,政府往往分两部分做工作,一方面,接待上访群众,在感情上给予同情和支持;另一方面,召开企业间的协调会

议,引导企业兼顾社会效益,承担企业发展过程中产生的问题。这种与群众沟通、组织企业间沟通的工作正是政府公共关系,但却并未为许多人所认识。记得当初,我刚来到实习单位,里面的人还说:读公关的不是应该到酒楼去吗?

我们政府不需要这样的人吧。想起来,真的为他们的无知感到可悲。

在美国,政府就有专门的公关人员,负责与公众沟通、与企业沟通,甚至是政府与政府间的沟通。然而,在我们中国的政府里,公务员需要身兼数职,就连开会的会场布置,也没有专门的人员负责,往往是由领导带着几个下属去搞。古语有云:术业有专攻。一人同时担任着领导、律师、公关人员的责任,必然会分散精力,也无法发挥长处。我想,我们政府在精简机构的同时,是不是也应该考虑到形势和发展的需要,适当增添一些专业的部门,负责政府与公众沟通的有关工作呢?

四、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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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别:执法:41份

(二)职务:副科级:7份;科员:34份

(三)学历:本科:6份;大专:24份;高中(中专)11份

(四)年龄:50岁以上:5份;40-49岁:8份;30-39岁:24份;30岁以下:4份

二、近三年(20*年至今)参加培训情况

(一)学历教育:大专:11份;大专升本科:7份;研究生:0份

(二)脱产培训:0份

(三)在职培训:《公务员法》39份;《行政许可法》36份;《行政领导学》11份;《公共政策分析》7份;《政府组织行为学》6份;《公共管理原理》19份;《电子政务》12份;《普通话》5份;《公务员精神知识》18份。

三、今后需要培训哪些方面的内容

(一)公共内容:坚持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34份;基层民事调解基本原则和方法14分;沟通和协调28份;公务礼仪26份;基层工作的心理调查26份;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和要求31份;公共服务内容和方法18份;国家赔偿制度的概念,实用范围赔偿方式21份;有效执行力的提升27份;如何应对集体上访、群殴、安全事故、环境污染、重大疫情、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20份;处理带倾向性、潜在性问题的方法和技能15份

(二)县、乡、镇: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4份;村镇规划2份;增加农民收入的主要政策和措施1份;农村1份;农村区域经济发展3份;农村社会事务管理1份;农村产业结构调整2份;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2份;发展现代农业的主要政策和措施4份

(三)街道:街道办事处主要工作任务、程序及方法2份;街道、社区常见社会问题及处理方法1份;社区管理5份;社区服务2份

(四)执法:行政处罚的原则、设定权、种类、程序31份;行政复议制度的概念、基本原则和要求27份;行政诉讼的概念、原则、范围和受理、判决的执行15份;行政执法常见案例分析与应对30份;文明执法与和谐社会19份

四、其它培训需求(文字表述)

1、增加法学知识的培训,以提高对法条的理解力。

2、加强对工商行政管理专业知识的培训。

3、组织外出学习、考察与经验交流活动。

五、调查情况分析

(一)脱产培训是空白,适当安排人员进行脱产培训。

从本次调查问卷发现,我局公务员近三年来参加脱产培训是个空白。公务员任职培训基本上在三年前已经完成,近三年来新任科级干部数量很少,没有参加任职培训。应适当安排公务员参加法律知识的脱产培训,脱产时间以三个月至半年为宜。

(二)公务员对于公共内容知识培训需求很大。

基层公务员对于公共内容知识的缺泛由来已久,此次调查反映了基层公务员对于公共内容的渴求,培训部门可以组织跨部门的公务员学习公共内容,组织课堂讨论。

(三)应多安排法学基础理论的学习培训,提高公务员的基本法律素养,增强知法守法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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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人民法院队伍建设工作,为上级法院研究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推进队伍建设全面协调持续发展的措施和意见提供依据。根据市中级法院《通知》精神,我们组织专人对我院队伍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现就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官职业化建设困难重重

当今时代,全球经济一体化已成为历史发展的必然,随之而来的司法体制改革势在必行,与国际司法体制接轨成了我国司法体制的改革方向。这一形势与现状要求我们审判机关必须建设一支高素质、职业化的法官队伍。但是,就我院现状的分析,法官职业化进程缓慢,我院现有职工51人,法官39人,大学文化程度25人,占64.1%,大专文化程度13人,占33.3%,初中文化程度1人,占2.5%。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25名法官中,全日制法律本科毕业1人,占4%,全日制法律专科毕业后成人专升本3人,占7.6%,全日制非法律专业专科毕业后成人专升本2人,占5.1%,其余19人与具有专科文化程度的13人均是中专、高中文化程度自学取得专科或本科文凭,占82.1%。这样的法官文化结构与学习型法院、专家型法院队伍的要求相距甚远。为加快法官职业化建设进程,我们认为目前应做好以下三点:

(一)加大法官培训力度,解决法官队伍素质仍然偏低的问题

由前面的统计可以看出,我院有82.1%的法官是从事法官职业后才学的法律。而他们主要是在干中学、学中干而成长起来的,知识结构已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审判工作的需要。遇到经常发生的常规性案件尚能应付,对于新类型案件两眼一模黑,既是临时性的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也往往是穷于应付,极易导致偏差。这也是目前审判执行工作质量和效率不高的深层次原因之一。

(二)状大法官队伍,解决法官断层问题

目前实行的凡进必考的行业准入制度和经过统一的司法考试才可取得法官资格的制度,为提高法官队伍素质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法律界专家学者进入各高级法院和最高法院参与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为法官队伍注入了生机和活力,它标指着法官队伍建设向更高的标准迈进的步伐不断加快。但是,我们作为基层法院。法官断层现象严重。我们现有法官39名,50岁以上的12人,占30.7%,40—50岁的15人占38.4%,35—40岁的10人,占25.64%,35岁以下的2人,占5.1%。由统计可以看出,有70%左右的法官年龄在40岁以上。就目前现状,案多人少的矛盾已经相当突出,如果再过5—10年,法官队伍如果不能及时补充,将出现无人办案的现象。目前实行的行业准入制度及在各下级法院为上级法院选拔法官等制度,可以有效地充实各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的法官队伍。现在的问题是各基层法院法官断层现象严重,今年开始实行的司法考试分级制度是一个有效的办法,我们认为今后应更进一步适当降低取得基层法官资格的标准,以缓解案多人少,审判力量严重不足的困境。

(三)建立法官福利待遇保障长效机制,减少法官流失,稳定法官队伍

在世界各国的法官和政府的职员中,没有象中国法官这样福利待遇无法保障而又被社会彻底误解的。这是我们法官流失、队伍不稳定的本质原因。要稳定法官队伍,就必须建立稳定的法官福利待遇保障机制。要确保法官工资按时足月发放,并适当提高工资标准,在法官住房、子女上学、子女及家属就业等方面优先考虑,解决法官的后顾之忧,保证他们能一心一意从事审判工作。

(四)建立法官分类管理制度,禁止法官从事后勤、政工、法警等工作

我们一边讲法官断层,案多人少,但另一方面,还有许多法官从事后勤、政工、法警等工作,我院在这些岗位上工作的法官10人,占法官总数的25.64%,是一个不小比例,如果能使这部分人归位,就我院而言,法官不会显得有多短缺。但是,要解决这一问题,还必须要出台一些确保这些岗位有人工作的配套政策。我们认为目前的凡进必考政策,是导致这一现象存在的主要原因,进法院的工作人员,即是不当法官,在非审判岗位上工作,也必须通过考试才进入,近几年,主要是通过公务员考录进入,还要按国家的统一招录规划编制名额,每年进入的人数了了无几,根本不能满足法院工作的需要。要建立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对于法官可以沿用现在凡进必考及严格的资格准入制度,对于各级法院的法官人数,可以在全省范围内均衡,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调整各院法官人数的多少。而对于后勤、政工、法警等部门的工作人员可放宽条件,自由出入,由地方政府人事部门配备。

二、法官职业能力建设需更进一步加强

随着中国加入wto,世界经济一体化和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基本完成,农村人口城市化,新类型以及复杂疑难案件越来越多。而目前,基层法院的法官,大 多习惯于审理的案件民商事方面是离婚、债务、赔偿及合同纠纷,刑事方面是盗窃、诈骗、故意伤害、行政审判几乎无案可审,如遇一些新类型案件,则显得手足无措。要改变这一局面,加强法官职业能力培训是行之有效的方法之一,我们首先必须实现在培训内容上从传统学习教育到现代职业能力的转变,注重实用性、针对性和有效性,达到学以致用。在培训方式上实现从面对面授课到现代网络远程教育的转变,节约审判资源,尽量避免学习影响工作。要结合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学习紧跟时代要求,进一步实施“人才强院”战略,将学历层次较高的硕士学位以上的法官培养成审判业务专家,将中等层次大学文化的法官培养成专家型法官,将大专以下学历的法官培养成审判业务骨干,形成以审判业务骨干、专家型法官、审判业务专家为主线的梯次人才队伍。

三、思想政治工作有待进一步深入

近年来,最高法院表彰宣传的宋鱼水、金桂兰、黄学军等全国重大典型,组织的“双模”、“双优”、“中国法官十杰”、“中国十佳人民法庭”等专项评选表彰,在各基层法院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各类先进典型的事迹使广大基层法官深受鼓舞,在人民群众中树立起了法院和法官的全新形象。我们不但组织干警学习了全国重大典型,而且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对我院涌现出的“全国优秀人民法庭”什字法庭、“全国优秀女法官”张灵萍的先进事迹进一步挖镢整理,使广大法官实实在在的感受到先进典型的优秀之所在,觉得先进是看得见模得着的,而不是虚假的、造作的,有力的推动了各项工作的进一步发展。最高法院提出的“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教育目标,适时必要,抓住了要害,就目前情况看,效果是良好的,法官的素质和法院的形象正在向好的方向发展,但是与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相比,还存在较大的差距,素质不高、形象不好的现象在少数法官身上仍然存在,希望最高法院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法官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广大法官的整体素质,加快廉政建设步伐,以机制建设为突破口,坚决杜绝影响法院和法官形象的事件发生。

法院文化建设应以审判事业为主线,以讴歌审判事业和活跃广大法官的文化生活为内容,形式可以是多样的,如电影、电视等文艺作品,小说、诗歌、散文等文学作品、书法、绘画等艺术作品。可以在最高法院设立文化局,其他各级法院由政工部门办理文化事宜。我院的法院文化主要是开展了一年两次的文艺体育活动,今年举办歌咏比赛一次,橡棋、羽毛球、乒乓球比赛一次。

近年来,法院系统相继开展了多项教育整顿活动,为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开展起到一定推动作用,乱收费、法官不中立,办“三案”、搞“三同”的现象明显减少,通过这些活动,法院和法官在广大人民群众心目中树立了全新的形象。但是这项工作不是一蹴而就,要保持教育活动的实效,必须建立制度和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加强纪检、监察工作力度,使思想政治工作入脑入心。

四、司法警察工作亟待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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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伤保险参保情况

2014年,全县共有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约15653家,职工约53431人,参保单位1520家,参保人数46255人。其中参加工伤保险单位1520家,占企业总数的9.7%;参加工伤保险人数25686人,占总参保人数48%;有52%未参加工伤保险,主要集中在工业制造、劳动密集型行业。

(二)工伤收案情况

2014年,全县发生工伤人数约为237人,受理工伤认定案件237件,进行工伤认定237件,其中农民工工伤认定约为225件,占所有工伤认定的95%。

(三)案件特点情况

一是以生产性事故为主,主要发生在工业企业,服务业中农民工的工伤比重也在逐年上升。二是用人单位重视对管理层的安全教育,忽视普通职工安全教育,安全措施不到位,缺乏有效的工伤预防措施。

(四)工伤补偿情况

2014年,我局建立健全了职工参保、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待遇支付、仲裁等高速通道,制定了立案、裁决,快速受理等具体措施,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落实工伤待遇,全县共计赔付职工工伤待遇184人次,保险金366万元,切实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利益。

二、存在问题

(一)部分企业工伤保险参保意识不足

部分企业负责人往往注重经济效益,不重视职工的合法权益,用工不办理录用手续,不与职工签定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会保险等现象还普遍存在。认为自己的企业发生工伤事故的可能性小,参加工伤保险不划算,参保积极性不高,即使勉强参保,中途断保现象也十分严重。二是职工缺乏维权意识,认为打工不固定,不愿参保。三是职工文化水平不高,对政策了解不够,加之就业不容易,不敢也不愿向单位提出缴纳工伤保险的要求。

(二)部门协调联动执行力度不足

一是制约措施不力。尽管《劳动法》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早已明确规定,对不按规定参保或履行缴费义务的单位和责任人可处罚款,但在实践中,可操作空间太小,处罚措施难以完全落实到位。二是部门联动有待加强。工伤保险扩面工作应是全社会的义务,但在实际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缺乏有机配合,整体联动难度大。

(三)是工伤认定较难

由于务工人员文化程度偏低,劳动保障权益意识不强,缺乏必要的工伤认定证明,比如事实劳动关系等;用人单位态度不积极,有的阻挠工伤调查取证,有的甚至提供虚假证词,给工伤认定带来了相当大的难度。

三、对策措施

(一)建立健全工伤认定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工伤认定工作的管理,一是逐步建立健全工伤认定制度,完善工伤认定流程,简化办案程序,对于案情简单,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明确的案件,争取在三十日内结案。二是工伤认定工作日趋完善,建立了工伤案件登记制度,规范上报程序,严格按照规定范围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结合现场调查取证情况,认真进行工伤立案认定、当即录取笔录。三是立案后,在认定过程中加入调解机制,和仲裁部门结合,进行边认定边调解,使双方当事人及时了解处理程序及政策规定,促使双方在认定过程中化解矛盾达成一致意见。

(二)以工伤保险为重点,做好扩面工作

要进一步加强和有侧重地推进工伤保险扩面,要把我县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建筑行业、制造业、服务业和乡镇村企业职工作为扩面的重点,及时将新招的职工纳入工伤保险范围。对高风险行业和使用农民工较集中的用人单位参保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通过行政手段强制参加工伤保险。

(三)加强劳动监察力度,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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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据统计,目前,全县实名注册并填写登记证的志愿者人数达到 2050余人,组成巾帼志愿者服务队200余支。她们来自于全县24个乡镇(街道)和27个县直单位。其中基层妇女干部和优秀妇女人才占30%,法律、教育等专业人士占40%,单位女职工占10%、社区干部占20%。学历方面,初中文化水平人数占6%,高中文化水平人数占12%,中专文化水平人数占29%,大专文化水平人数占33%,本科文化水平人数占17%,其他3%。志愿队伍服务内容涵盖了十余种类别,其中家庭教育指导志愿者队伍26支,医疗卫生服务队伍24支,弱势群体援助队伍22支,关爱老人志愿队伍21支,文艺宣传队伍18支,法律咨询志愿者服务队伍17支,婚姻家庭关系调解志愿队伍17支,心理辅导服务队伍16支,扶贫助学志愿队伍13支,环保清洁活动队伍11支,农业科技服务队伍9支,家政服务队伍7支。以上队伍的人员构成上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家庭教育指导、心理辅导、文艺宣传志愿者多为在校教师,医疗卫生服务志愿者多为专业医疗机构优秀工作人员,志愿提供法律咨询的人员中70%以上是法律及相关专业毕业,志愿队伍的专业性为确保其提供优质服务提供了保障。

广大巾帼志愿者充分发挥宣传、引导、服务作用,积极参与全县精神文明建设、社会和谐建设。

主要做法:

一、加大宣传,充分发挥巾帼志愿者的引导作用

1、根据省、市妇联的安排部署,县妇联精心组织,迅速行动。召开行动启动会议,制定下发了活动实施方案,将其纳入年终目标考核。通过媒体、宣传单等形式,广泛宣传巾帼志愿者活动的意义、活动标识等相关内容,使广大群众充分了解认识这项活动,增强活动影响力。并对全县巾帼志愿者工作现状以及队伍建设进行调查调研,将现有志愿者队伍建档入册,进行指导检查,充分发挥志愿者服务作用。

2、加强巾帼文明队建设,发挥文艺宣传力量,开展“科学健身、文明生活”主题活动。组织全县乡镇、城区46个巾帼文明队广泛开展广场舞、手绢舞,健身球等健身文体活动,使“健身促健康、健康防疾病”的生活理念深入人心,引导健康、文明、和谐的社会新风尚。

3、围绕“清洁乡村、美化家园”活动,组织志愿者在广大农村妇女和家庭成员中开展“讲文明,除陋习,从我家做起”活动。发放活动倡议书万余份,倡导农村妇女和家庭成员开展讲卫生、讲文明活动。组成志愿者帮扶队伍,进村入户,帮助孤寡老人,留守妇女等困难家庭进行卫生大扫除,努力倡导健康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

二、围绕和谐家庭建设,加强巾帼志愿者的指导能力

1、围绕“知荣辱、讲文明、争创和谐好家庭”主题,与文明办等单位联合在全县深入开展“和谐家庭”创建活动。发动志愿者向社区和家庭发放《和谐家庭建设指导手册》。

2、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聘请王培琳等10名教育专家,组成家庭教育志愿者队伍。开展针对巾帼志愿服务的专项培训,并深入到社区、学校,家庭,开办家庭教育知识讲座,传授科学教子方法,指导父母如何与子女沟通;成立心理咨询室,对学生进行心理问题疏导。

3、开展“低碳家庭”活动,充分发挥家庭志愿者在节能环保家庭社区行动中的作用。组织志愿者发放低碳家庭宣传单,环保购物袋等形式,向广大家庭宣传低碳生活基本常识,大力提倡节水、节能,使用菜蓝子、布袋子, 营造了重视环保、参与环保的浓厚氛围。

三、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强化巾帼志愿者的服务职能

1、在构建维权网络中充实志愿者队伍。组建由妇女干部、法律工作者、政法系统干部等维权志愿者队伍。每年开展普法维权周咨询活动,零家庭暴力社区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法律维权知识,提高妇女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成立了妇女儿童法律援助中心,建立陪审员制度,逐步构建起专业化、制度化的妇女志愿者维权队伍。

2、在 工作上,充分发挥志愿者矛盾纠纷调解作用。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维权网络。通过基层妇女组织、司法等部门工作者和志愿者的共同努力,畅通妇女维权渠道,处理维权案件,建立健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协调组织和法律服务网络。

3、针对留守儿童、贫困女童等弱势群体建立志愿者帮扶长效机制。发动社会力量,增强志愿意识。通过开展“妈妈、姐姐”结对帮扶活动,一对一、手牵手、面对面的与留守儿童进行学习辅导与心理指导。联合公安、交警、卫生、教育等部门,为留守儿童开展送爱心、保安全、强教育行动。将救助贫困女童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工程,组织发动志愿者为其捐款捐物,帮助她们解决实际困难。并已经形成“警察妈妈”志愿服务品牌。

四、存在的问题

1、队伍组织偏于松散。因缺乏健全的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队伍的凝聚力不强;出现参加活动随意的现象,不能最大限度的发挥巾帼服务的重要作用。

2、活动开展的不够深入。在组织各项活动中,存在着单一、没有持续性、长效性的问题,社会宣传面和社会效应不大。

3、经费和人员组织等困难,由于活动经费有限,很难保障活动多样化和丰富性。

五、对策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