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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思想汇报模板(10篇)

时间:2023-03-08 15:38:36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社区思想汇报,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社区思想汇报

篇1

一、把握正确导向,为创建社会和谐普惠区活动打牢宣传思想基础

创建社会和谐普惠区,如果没有统一的指导思想,没有共同前进的旗帜和灵魂,就不可能把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整合起来,把社会各阶层的人们凝聚起来。宣传思想工作必须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围绕农场党委工作中心,紧密联系干部群众的思想实际,深化对和谐普惠区的基本内涵和精神实质的学习宣传,使党员干部和广大职工群众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把握创建和谐普惠场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努力在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工夫,做到统一思想、凝聚人心。要进一步提高舆论引导水平,形成积极健康向上的主流舆论;加强创建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典型示范宣传活动,完善新闻及时准确报道机制,形成有利于创建社会和谐普惠区建设的舆论环境。同时要发挥舆论的监督作用,真正做到知民情、解民忧、暖民心。要加强对基层的形势、政策教育,最大限度地凝聚全场人民的智慧和力量,使全场人民自觉地为创建社会和谐普惠区工作贡献力量。

二、弘扬时代旋律,为创建社会和谐普惠区工作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创建社会和谐普惠区工作是充满创造活力的,活力首先表现为一种积极进取的精神状态。宣传思想工作要紧跟时代步伐,奏响时代旋律,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不断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世界,增强精神力量,为促进社会和谐普惠区发展提供不竭的精神动力。要始终把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和北大荒精神新内涵、核心价值观结合起来,并贯穿于创建社会和谐普惠区的全过程,不断增强全场人民爱场发家的意识、团结的意识和发展的意识。要充分挖掘教育资源,利用重大节庆日和重大纪念日,发挥烈士陵园和文化遗址等教育基地的作用,引导和激励全场人民同心同德地创造幸福和谐的美好生活。要紧密结合新的形势和任务,大力弘扬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时代精神,使全场人民倍加顾全大局,倍加维护稳定,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积极投身到创建社会和谐普惠区的实践中。

三、推进道德建设,为创建社会和谐普惠区提供坚实的道德支撑

总书记指出:“一个社会是否和谐,一个国家能否长治久安,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全体社会成员的思想道德素质。没有共同的理想信念,没有良好的道德规范,是无法实现社会和谐的。”那么我们说,如果没有共同的道德规范,创建社会和谐普惠区将无从下手,更不要说创建的成功。宣传思想工作是做人的思想工作,在道德建设工程中,要切实发挥导向作用,有所作为,为创建社会和谐普惠区工作提供坚实的道德支撑。以文明单位、文明生态管理区、文明和谐小区、和谐家庭的创建为总抓手,统领其他各类创建活动,在全场广泛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引导人们在社会做一名好公民,在单位做一名好职工,在家庭做一名好成员,力争在全场形成团结互助、平等友爱、共同前进的人际关系和社会环境。要突出创建和谐单位、和谐家庭两个重点,加强阵地建设、创新教育载体、形成教育网络,力争把矛盾化解在内部、基层、源头,把稳定落实在基层,把和谐创建在基层。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个体户、外来务工人员等重点人群的思想教育工作。要创新思想道德教育的内容和手段,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通过先进典型的辐射带动作用,为创建社会和谐普惠区培育健康文明的道德风尚。

四、抓好文化建设,为创建社会和谐普惠区创造良好的人文环境

创建社会和谐普惠区,既需要提高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水平,又需要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作为文化工作部门,我们要积极拓展内容、拓展领域、拓展渠道,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性的精神文化需求。要积极发展健康向上、各具特色的群众文化,多举办人民群众看得懂、愿意参与的文体活动,千方百计服务基层、服务百姓。要创新活动形式,把举办重大节庆活动、举行主题教育学习活动等与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形成立体效应,做到活跃基层、服务群众、寓教于乐。开展送文化下基层活动,使文化活动深入农家院落,深入田间地头,深入农户心里。加强基层文化阵地建设,特别是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使基层群众演有站处、看有坐处、乐有去处,切实提高群众文化生活质量。加强基层文化队伍建设,充分保护好、引导好、发挥好他们的积极性,不断增强基层文化的活力。要结合实际,充分挖掘和开发八五一一农场的历史和旅游文化资源,大力提升农场形象和文化品位,为创建社会和谐普惠区创造良好的人文环境。

五、加强队伍建设,为创建社会和谐普惠区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推进社会和谐普惠区建设,必须切实加强宣传思想工作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宣传干部队伍。广大宣传思想工作者要有一种“知识恐慌”、“本领恐慌”的危机意识,要在提高自身思想政治素质的同时,努力提高自身理论素养、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认真学习业务知识、管理知识和市场经济知识等反映当展的新知识,不断改善自己的知识结构。要改进工作作风,深入群众,面向基层,调查研究,大力倡导重实际、摸实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要树立大局意识、中心意识、服务意识,找准位置、选准坐标,一切在大局下思考,一切在大局下行动,多做党委满意、群众欢迎的宣传工作,多打有影响、有效果的宣传战役。

六、着力加强社会管理,积极探索创建社会和谐普惠区的新途径

1.加快建设服务型机关,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按照宣传思想工作转变职能、权责一致、强化服务、改进管理、提高效能的要求,完善公共服务政策体系,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加强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化。

2.深入推进和谐社区与和谐城镇建设,完善基层管理和服务网络。探索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加快社区管理服务中心、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建立社区公共资源共建共享机制,改进社区管理和服务。

3.积极培育完善和规范发展社会组织,增强服务社会功能。鼓励社会力量在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社会福利等领域兴办民办非企业单位。发挥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团体的社会功能,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七、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为创建社会和谐普惠区提供组织保证

篇2

工作原则:

1、坚持党委统一领导的原则

2、坚持分工协作、形成合力的原则;

3、坚持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的原则;

4、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原则;

5、坚持改革创新原则;

6、坚持社区矫正与狱内矫治相结合原则。

二、社区矫正工作目的和意义

社区矫正工作的目的是通过社区组织进行社会化教育,使罪犯适应并顺利回归社会。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预防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依据两院两部的规定,将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服刑、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三、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主要包括下列5种罪犯:

1.被判处管制的。

2.被宣告缓刑的。

3.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具体包括:(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4.被裁定假释的。

5.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对于罪行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的未成年犯、老病残犯,以及罪行较轻的初犯、过失犯等,应当作为重点对象,适用上述非监禁措施,实施社区矫正。

四、社区矫正部门职能

1、乡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社区矫工作全面的指导。

2、综治办负责落实上级有关社区矫正工作的政策和工作部署,履行社区矫正工作的协调、考核等职能。

3、司法所具体负责社区矫正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社会力量,会同公安机关,对社区矫正对象组织开展学习教育、公益劳动,思想汇报、考核奖惩、监督考察等。

4、派出所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能,与司法所密切配合,做好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处置违规、违法、违纪等情况的矫正对象。

5、结合本乡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引导矫正对象积极向上,服从矫正,为矫正对象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创造条件、提供帮助。

五、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10月6日——10月20日)

1、成立机构:(1)乡建立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王翠青任组长,乡分管综治工作李玉明武装部长和派出所教导员为副组长,乡综治办、司法所、共青团、妇联、驻乡民警等职能部门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李玉明兼任办公室主任。(2)各驻村指导员、村主职干部、村治、调主任为相应的社区矫正工作的责任人。

2、落实人员、财物:乡设立社区矫正办公室和矫正宣告室、矫正谈话室、矫正对象集体学习室、接待室和档案室。按30:1的比例落实社区矫正专职工作人员,城北派出所确定一名联络员,各行政村设立矫正志愿者队伍。完善办公硬件和软件(电脑、打印机、牌子、印章、档案柜等各种办公用品,制定完善各类职责制度流程,规范制度上墙)。

3、宣传发动:通过各种新闻媒体,采取多种渠道向本镇广大村民宣传社区矫正工作,发动和组织他们支持和参与矫正工作,并监督矫正对象的行为和表现。

4、调查摸底:对辖区内所有矫正对象进行排查摸底,掌握每个矫正对象的基本情况,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并把摸底情况及时汇总市矫正办。

(二)实施阶段(10月21日——10月28日)

1、召开动员培训会议;

2、做好矫正对象交接工作: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核实矫正对象,协调交接事宜;由派出所负责做好矫正对象的一人一档工作,及时查漏补缺,完善资料,做到档案齐全,内容真实、完整,做好移交的准备工作;双方根据前期的准备工作情况确定集中举行矫正对象交接仪式。

3、针对犯罪类型、罪犯属性、身体状况、认罪态度等不同情况,分别建档立卡、制定个案。实行分类管理、区别教育,提高改造成效。

4、对每个矫正对象建立和实行“5+1”措施,成立监管小组,由镇矫正小组成员、辖区民警、驻村指导员、村治调员和矫正对象的近亲属组成的监管小组。

5、开展矫正对象集中公益劳动基地建设。

(三)规范运作阶段(10月29日——11月30日)

1、制定完善各类日常管理制度(矫正对象报到、宣告、汇报、学习、劳动、请销假、会客、迁居、考核奖惩等管理制度)

2、组织矫正工作人员(含社会志愿者)进行业务知识培训;

3、解决走访矫正对象过程中发现的就业、就学、生活、维权等

4、组织矫正对象日常报到、思想汇报、学习教育、心理矫正、公益劳动和请销假、会客、迁居等监督(集中学习时间每月不少于1次,公益劳动每月不少于2个工作日,日常报到、思想汇报、上门走访一般一个月一次,每月开展一次考核评议。这些活动可集中,也可以村为单位分片开展)。并把学习教育、劳动的态度、表现记入矫正对象的档案,作为矫正对象奖惩的总体评定内容。

5、按照《浙江省社区矫正对象奖惩考核暂行办法》,抓好奖惩考核和通报。

(四)总结完善阶段(12月1日——12月10日)

1、总结工作中取得的经验,分析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向上级社区矫正机构汇报,完善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建立长效循环工作机制,巩固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

六、工作要求

篇3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国家司法改革精神为指导,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国家现行法律框架内,探索、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刑罚执行制度。通过整合社会各方面资源,构建刑罚执行"社会化模式"。形成一个党政领导下的各方协同配合,科学有效的社区矫正工作运行机制;营造一个有利于社区矫正对象教育改造的良好氛围和环境。不断提高教育改造罪犯的质量,预防和减少犯罪,促进"平安*"、"和谐*"建设。

二、社区矫正范围

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包括(一)被判刑管制的;(二)被宣告缓刑的;(三)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即: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四)、被裁定假释的;(五)、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

三、社区矫正部门职责

1、综治办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于社区矫正工作的政策和工作部署,履行社区矫正工作的协调、考核等职能。

2、司法所具体负责社区矫正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社会力量,会同公安机关,对社区矫正对象组织开展学习教育、公益劳动、思想汇报、考核奖惩、监督考察等。

3、派出所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能,与司法所密切配合,做好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处置有违规、违纪等情况的矫正对象。

4、法庭配合司法所做好矫正对象的衔接,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配套措施的研究的决定,支持社区矫正工作。

5、检察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检察监督社区矫正日常管理、教育改造、监督奖惩以及与之相联系的审判和刑罚执行工作;接受矫正对象及其家属的申诉、控告。

6、民政部门把社区矫正工作纳入社区建设和管理之中,指导村、居委会等基层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保障矫正对象的基本生活,将符合低保条件的矫正对象纳入低保范围。

7、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积极为矫正对象提供职业培训和就业机会,帮助推荐就业。

8、财政部门将社区矫正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列支。

9、共青团、妇联、关工委、企管中心、工商、税务、教育等部门充分发挥各自只能优势,引导矫正对象积极向上,服从矫正,为矫正对象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创造条件、提供帮助。

四、方法步骤

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分准备、实施、规范运作、总结完善四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10月29日-11月10日)

1、成立机构:(1)镇建立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镇党委、政法委书记任副组长,综治、"两所一庭、教育、工作片负责人等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管综治政法工作的镇班子成员为主任,综治办、派出所、法庭、司法所负责人为副主任,司法所长为常务副主任。(2)各工作片设立以工作片片长为站长,分管综治工作的副片长,辖区分管民警为副站长的社区矫正工作协作站。(3)各村(居)、单位建立以党政负责人为组长,治调、政教、群众团体负责人为成员的社区矫正工作小组。

2、落实人财物:镇设置矫正办公室和矫正宣告室、矫正谈话室、矫正学习室。按照20:1比例配好镇专职工作人员(聘请社工),派出所确定一名联络员,各工作片设置矫正室并确定专人负责。按照矫正对象1:1比例,少数对象2:1比例选拔建立矫正志愿者队伍。完善各类硬件(配齐电脑、一体机、摄像设备、牌子、印章、档案柜等各类办公用具,制定完善各类职责制度流程图,规范上墙)。按每名矫正对象1500元标准落实社区矫正费用。

3、宣传发动:主要通过宣传窗、宣传册、黑板报、简报及广播电视等多种渠道向广大社区群众宣传社区矫正工作,发动和组织他们支持并参与矫正工作。

4、调查摸底:以各工作片为主对所辖社区内的矫正对象进行排查摸底,掌握每个矫正对象的基本情况,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并把摸底情况及时汇总上报镇矫正工作机构。

5、拟定镇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工作内容和具体做法。

(二)实施阶段(11月11日-11月20日)

1、召开动员培训会议;

2、做好矫正对象交接工作:(1)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法庭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核实矫正对象,协调交接事宜;(2)派出所负责做好矫正对象的一人一档工作,及时查漏补缺,完善资料,做到档案齐全,内容真实、完整,做好移交的准备工作;(3)集中举行矫正对象档案交接仪式。

3、针对犯罪类型、罪犯属性(如青少年、妇女)身体状况、认罪态度等不同情况,分别建档立卡、制定个案。实行分类管理,区别教育,提高改造成效。

4、落实"5+1"的监管措施(建立监管小组),即:工作片综治室主任、辖区民警、联村干部、村(居)单位一名监管责任人(志愿者)和矫正对象的一名亲属组成。

5、开展矫正对象集中公益劳动和过渡性就业安置基地建设。

(三)规范运作阶段(11月21日-11月30日)

1、制定完善各类日常管理制度(矫正对象报到、宣告、汇报、学习、劳动、请销假、会客、迁居、考核奖惩等管理制度)

2、组织矫正工作人员(含社会志愿者)进行矫正业务知识培训;

3、解决走访矫正对象过程中发现的就业、就学、生活、维权等问题。

4、组织矫正对象日常报到、思想汇报、学习教育、心理矫正、公益劳动和请销假、会客、迁居等监管工作(集中学习时间每月不少于1次,公益劳动每月不少于2个工作日,日常报到、思想汇报、上门走访一般一个月一次,每月开展一次考核评议。这些活动即可集中,也可以社区为单位分片开展)。并把学习教育、劳动的态度、表现记入矫正对象的档案,作为矫正对象奖惩的总体评定内容。

5、按照《浙江省社区矫正对象奖惩考核暂行办法》,抓好奖惩考核和通报。

(四)总结完善阶段(12月1日以后)

1、总结工作经验,分析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向上级社区矫正机构汇报,完善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建立长效循环工作机制,巩固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

2、收集整理好资料,迎接县社区矫正机构检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篇4

二、党费收缴(每月收缴一次,并在全程纪实中每月记录一次)

三、党员活动日(活动记录表,图+文,并在全程纪实中每月记录一次)

四、志愿活动日(活动记录表,图+文,并在全程纪实中每月记录一次)

五、远程教育(一般一月两次,图+文,并在全程纪实中记录)

六、三类五星

1. 党员积分手册填写(每季度一次)

2. 三类五星党员分类表

3. 党员星级评定表填写(每季度一次)

4. 上墙资料(图片+文字介绍)

5. “三类五星”评定汇总表(公示)

6. 情况说明(报上级党委)

七、评星定级,追赶超越

1、方案、计划

2、自评

3、群众评

八、支部委员会(每月一次,会议记录,签到表)

九、党小组会议(每月一次,会议记录,签到表)

十、支部党员大会(活动记录表,图+文,并在全程纪实中记录)

十一、党课(课件,党课讲稿,活动记录,签到表,图+文,并在全程纪实中记录)

十二、党员新发展对象

1、发展积极分子(会议记录,谈心谈话,思想汇报等)

2、发展预备党员(会议记录,谈心谈话,思想汇报,系列表格填写等)

 3、预备转正    (会议记录,谈心谈话,思想汇报,系列表格填写等)

十三、共驻共建党建联席

1、党建联席会议(会议记录,签到)

2、共驻共建项目清单

3、共驻共建活动记录

4、共驻共建实施方案、计划

5、四项制度

6、共驻共建志愿服务队

十四、民主生活会

1、征求意见

2、谈心谈话

3、批评与自我批评

十五、组织生活会

1、征求意见

2、谈心谈话

3、学习材料

4、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

5、批评与自我批评

十六、党员转入和转出手续办理

十七、三项机制

1、实施方案、计划

2、前二后一

3、党员评优树模、树标杆

4、标杆模范上墙(本人照片+简介)

十八、党风廉政建设

十九、作风整治(活动记录,签到表,图+文,心得体会,新闻报道)

二十、党员活动证填写

二十一、离退休党员工资申报表

二十二、党员承诺践诺

1、 监委承诺践诺

2、 支委承诺践诺

3、 党员承诺践诺

篇5

个人工作计划为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司法局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201x年社区矫正工作计划:

一、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上级文件,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管理和监督。做好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督管理,日常报到、汇报、请销假等,进一步规范电话汇报制度,加强电话联系沟通,以便及时了解矫正对象的最新动态。坚持按相关规定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集中教育活动,坚持周汇报、月报到制度,积极组织其参加公益劳动。在坚持遵守制度规定的同时,根据矫正对象的不同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对待,例如公益劳动和每月的交思想汇报表,如有个别矫正对象有特殊情况未及时来,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个别考虑,在给予机会的同时,也能从另一方面强化改造的思想。

二、采取多种形式,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促使其成为守法公民。采取培训、讲座、参观、参加社会活动等形式,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认罪悔罪教育、形势政策教育、法制教育、公民道德教育以及其他方面的教育。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经常性的个别教育。建立对社区服刑人员认罪悔罪、遵纪守法、学习劳动等方面表现情况的考核制度。尤其抓好矫正对象的入矫时教育,这样能为以后的矫正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继续广泛搜集各方面信息资料,帮助社区服刑人员解决在就业、生活和心理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职业培训、就业指导和就业信息,为符合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提供最低生活保障,为社区服刑人员遇到的其他问题提供指导和帮助。目前招聘信息很多,但是没有工作的矫正对象也很多,平时继续多多观察留心,有招聘信息的及时通知没有工作的矫正对象,即使他们没有找到工作,也会心存感激,也会为以后的矫正工作埋下好的伏笔。

篇6

个人工作计划为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司法局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20_年社区矫正工作计划:

一、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上级文件,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管理和监督。

做好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督管理,日常报到、汇报、请销假等,进一步规范电话汇报制度,加强电话联系沟通,以便及时了解矫正对象的最新动态。坚持按相关规定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集中教育活动,坚持周汇报、月报到制度,积极组织其参加公益劳动。在坚持遵守制度规定的同时,根据矫正对象的不同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对待,例如公益劳动和每月的交思想汇报表,如有个别矫正对象有特殊情况未及时来,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个别考虑,在给予机会的同时,也能从另一方面强化改造的思想。

二、采取多种形式,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

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促使其成为守法公民。采取培训、讲座、参观、参加社会活动等形式,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认罪悔罪教育、形势政策教育、法制教育、公民道德教育以及其他方面的教育。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经常性的个别教育。建立对社区服刑人员认罪悔罪、遵纪守法、学习劳动等方面表现情况的考核制度。尤其抓好矫正对象的入矫时教育,这样能为以后的矫正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继续广泛搜集各方面信息资料,帮助社区服刑人员解决在就业、生活和心理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职业培训、就业指导和就业信息,为符合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提供最低生活保障,为社区服刑人员遇到的其他问题提供指导和帮助。目前招聘信息很多,但是没有工作的矫正对象也很多,平时继续多多观察留心,有招聘信息的及时通知没有工作的矫正对象,即使他们没有找到工作,也会心存感激,也会为以后的矫正工作埋下好的伏笔。

四、继续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档案资料的管理。

建立专门的矫正对象档案资料库,为每个矫正对象建立个人档案,做到一人一档。认真对矫正对象个人档案资料进行管理、维护。根据区矫正办要求,做好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的日常录入、维护工作。有的矫正对象年限比较长,为了更好的管理,在平时保存好个人材料的同时,每一年结束时把当年的纸质档案材料做出来,一方面可以及时有纸质材料信息,另一方面也为矫正对象结束矫正时不用一下子做那么多的纸质材料,这样不仅及时掌握情况,也给自己的工作带来便利。

篇7

【正文】

2020年,我所社区矫正工作在各级领导的不断关心指导下,各项工作与去年同期相比都有较大程度的提高,但也存在一定得不足,对此,进行总结和阶段性梳理,旨在理清工作思路、改进矫正措施、提高工作实效。

一、基本情况

目前,我所登记在册的社区矫正对象有24名,均为缓刑对象,2020年累计新增矫正对象13名,期满解矫15名。

二、健全工作机构

(一)领导全力重视,组织机构健全。

为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领导,我们积极向镇分管领导汇报情况,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为确保社区矫正的顺利运行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落实了相对专一的工作人员,全面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日常管理。

(二)认真摸底调查、查清可行思路

草坝司法所工作人员多次走访各村、社区进行交流,听取意见,积极取得各村、社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支持。并在思想认识、人员配备等方面形成共识,初步理清工作思路,为社区矫正工作的全面推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严格日常管理,做好走访工作。

我们及时下村、社区走访了解社区矫正对象的家庭情况和思想表现,做到思想教育从严,生活关心到位。要求社区矫正对象每月到司法所报到,并作思想汇报,以确保社区矫正对象的动态。

三、2021年工作计划

2021年我所将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篇8

社区矫治工作的开展是在党委、政府和政法委的领导下,通过建立领导小组的形式,赋与司法行政机关执行主体的身份去落实,司法行政机关要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和社区基层组织开展社区矫治试点工作,并且联合公安机关搞好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考察,组织协调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和帮助工作。然而这些工作并非司法所单独便能完成的,以下笔者主要对司法所与其他客体间的联系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讨论。

(一)工作主体和执法主体

“公安机关是法律主体,司法机关是工作主体”。司法所作为社区矫治的工作主体,没有执法权,而依法享有执法权的公安机关,却不直接负责矫正工作。因此在具体工作中,司法机关在行使职权时没有相应的法律依据和强制措施的保障,而作为执法主体的公安机关却又常因不了解具体情况而无法及时有效行使职权,因此常常导致司法所社区矫治工作主体的作用无法正常发挥。例如淳化司法所目前对在册的25名对象的管理中,他们的直接管理者是所在社区的司法所,司法所需要对他们进行定期的思想检查、工作了解等日常监管,主要包括日常定期的电话汇报、一月一结的思想汇报、日常工作状况汇报和生活状况汇报甚至GPRS对象定点督察等,而面临这样的矫治服刑人员,司法所只能通过公安机关对其进行有效处理,自身的威慑力很小。因此往往延误了有序的执法进程。

(二)司法所与上级主管部门

司法所作为司法行政机关的次级单位,要受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监督、管理和考核,然而作为社区矫治工作第一线的司法所却时常面临上级机关给与的过重压力,影响甚至束缚了司法所矫治工作的开展。而在淳化司法所实际的工作开展过程中,我们不难发现问题的所在:

1.指标忽略个别差异。上级司法部门对于司法所的工作有一定指标要求,例如,对矫正对象的再次犯罪率指标江宁区司法局有固定的人口比例要求,而对于本身人口就少的淳化社区而言,这种比例下再次犯罪人口几乎为零,一旦有再次犯罪发生即未达标。

2.问责对象单一。在现行的考核制度下主要的问责对象是司法所及其工作人员,而很少考虑到违规服刑人员的因素,矫正人员的素质和服刑情况是不确定的,以这种不确定因素考核司法所的工作能力,难免会有失公平。

(三)司法所与矫治对象

司法所与矫治对象之间应当是合理有序的管理与被管理、监督与被监督、教育与被教育的关系,然而目前普遍存在的问题是矫治对象常对社区矫治工作存在抵触心理。淳化司法所目前在开展矫治工作中时常碰上这样的情况,服刑对象不愿意参加司法所组织的集中学习和义工活动,并且抵触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家访甚至拒绝到司法所进行定期的司法汇报。

二、试谈解决司法所目前困境的对策

(一)明确社区矫治工作的主体地位,创建统一的社区矫治管理机构

政府立法、依法统一为司法行政部门赋予对社区矫治的管辖权。在此前提下,建立从司法部到地方司法所的社区矫治机构体系,赋予司法所法定执行权力,使得司法所能够直接对服刑对象的抗“矫”行为进行处理。独立高效地完成一系列处理工作,提升社区矫治工作效率。

(二)建立合理、透明、高效的管理体制

针对目前社区矫治工作的部署和管理工作中指标高、考核严、问责对象单一的问题,建立健全合理、透明、高效的管理体制是迫在眉睫的。

(三)提高社区矫治工作者的职业素质,注重专业知识的培训和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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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严格加强落实社区矫正各项制度。实现社区服刑人员安全监管的全方位、全天候。告诫社区服刑人员要认清形势,遵规守纪,多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要积极主动,定期汇报情况,尤其是要随时保持手机畅通,及时接听.积极提升社区服刑人员的社会责任意识,预防阻止社区服刑人员被黑恶势力引诱、拉拢,防止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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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上级政法工作和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最大限度利用社会资源和社会力量,最大力度组织预防和管控,最大程度促进社会和谐和稳定,牢固树立人本理念,坚持教育与管理相结合,坚持引导与管理相结合,坚持服务与帮扶相结合,不断完善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帮扶机制,着力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科学化水平,切实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效能,为长安建设做出应有贡献。

二、总体目标

以“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巩固年”为契机,以提高矫正质量为核心,全面提升社区矫正管理规范化程度,推行信息化防控手段,积极拓展多元化帮扶途径,不断探索评价社区矫正绩效的评估体系,促进社区矫治效果明显改善,社区服刑人员融入社会能力明显增强,推动社区矫正工作科学而有成效地开展。

三、主要措施

社区矫正“三化一评估”体系重点围绕管理规范化、防控信息化、扶助多元化,开展矫正效果评估等方面予以推进。

(一)社区矫正管理规范化

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省社区服刑人员监督管理办法》,重点围绕矫正衔接规范、矫正执行规范、矫正解除规范、执法文书规范四个方面,全面提升社区矫正管理规范化水平。

1、矫正衔接规范

(1)县司法局收到相关单位委托后,指派工作人员或指定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罪犯)居住地的镇(区)司法所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出具评估报告。

(2)司法所在收到县司法局指派办理后,在五个工作日内提交评估报告,提出能否适用管制、缓刑或者假释的建议,县司法局在十个工作日内提交委托机关。

(3)司法所不接受各级法院、监所的直接委托。

(4)严格履行社区服刑人员的交付程序。县局社区矫正科收到法律文书后,三个工作日内送达回执。电话通知或书面告知社区服刑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县司法局社区矫正科报到。县局社区矫正科对报到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身份核实,及时办理登记手续,并对其进行入矫前教育,完成首次谈话笔录,发放《社区矫正“鑫生之旅”监督考察手册》,告知其三日内到指定的镇(区)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

2、矫正执行规范

(1)司法所在社区服刑人员接受社区矫正后三个工作日内,为社区服刑人员确定专门的矫正小组。矫正小组由司法所工作人员担任组长,社区服刑人员为女性的,矫正小组应当有女性成员。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的矫正小组应当有熟悉青少年成长特点的人员参加。同时,签订矫正责任书。

(2)司法所在宣告执行后五个工作日内,为社区服刑人员制定矫正方案,制定有针对性的监管、教育和帮助措施。根据矫正方案的实施情况,每半年评估矫正方案实施效果,适时予以调整。制定方案时做到因人定案、因人施矫,一人一案。

(3)对宣告执行后三个月内的社区服刑人员,一律实施严格管理。严管三个月期满后,司法所应当在十个工作日运用社区矫正风险评估系统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评估,提出确定其管理等级的建议,报县司法局批准实施。

(4)司法所每月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参加不少于八小时的教育学习,其中每月18号为集中教育日,增强其法制观念、道德素质和悔罪自新意识。司法所需制作规范性、完整性、独创性的集中教育讲稿,县局社区矫正科每月组织开展评比考核活动。

(5)司法所每月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参加不少于八小时的社区服务,帮助其修复社会关系,培养社会责任感、集体观念和纪律意识。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协调有关社会组织,加强镇(区)社区矫正劳动基地建设,根据公益性、人道性、可操作性的原则,制作社区矫正社区服务计划。

(6)社区服刑人员因就医、家庭重大变故等原因,确需离开本县的,由社区服刑人员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外出时间在七日以下的,由司法所批准,报县局备案,超过七日的,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县局批准。

(7)司法所督促社区服刑人员每月18号进行书面思想汇报,文化程度低的对象可以口述,由他人,人需签字。思想汇报内容包括家庭情况、生活情况、工作情况、社会关系及思想状况。

(8)司法所督促社区服刑人员每周一进行电话汇报,对电话汇报情况进行详细记载。电话汇报内容包括:在什么地方、从事什么工作、有什么困难及思想状况。同时,严格管理的社区服刑人员每两周当面报告一次,普通管理的社区服刑人员每月当面报告一次。

(9)司法所定期走访社区服刑人员家庭、工作单位、就读学校和居住的社区,了解、核实社区服刑人员思想动态和生活、工作、学习情况,对严格管理的社区服刑人员,每半月走访一次,对普管、宽管社区服刑人员每月走访一次。

(10)司法所对未成年人监督管理,应当遵循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监督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具体按照《省社区服刑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章的规定执行。

(11)司法所每月对社区服刑人员接受监督管理、参加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严格执行《省社区服刑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奖惩要求,进行奖惩。

3、矫正解除规范

(1)在社区矫正期满前三十日内,司法所督促社区服刑人员作个人总结,根据其在矫正期间的表现、考核结果、社区意见等情况作出书面鉴定,并对安置帮教提出建议。

(2)司法所在社区服刑人员期满当天,应当为矫正期满对象进行公开解除宣告(期满当天为节假日的,解除宣告可以提前至节假日前最后一个工作日开展,但矫正期限应当如实告知),解除宣告应当庄重、严肃,按照规定程序公开进行。同时,向解除矫正人员发放《解除社区矫正证明书》,告知安置帮教有关规定。

4、执法文书规范

(1)县司法局社区矫正科建立社区矫正执行档案,包括适用社区矫正的法律文书,以及接收、监管审批、处罚、收监执行、解除矫正等有关社区矫正执行活动的法律文书,法定不批准出境人员报备通知及时通报公安机关。

(2)司法所建立社区矫正工作档案,包括司法所和矫正小组进行社区矫正的工作记录,社区矫正人员接受社区矫正的相关材料等,同时留存社区矫正执行档案副本。

(3)严格按照司法部、省厅相关文件和县局台账格式要求制定社区矫正台账,从运用审前评估、交付接收、矫正执行、解除终止矫正等环节,以及包括社区服刑人员花名册、社区矫正会议记录簿、社区矫正志愿者名册等进行整理制作台账。

(二)社区矫正防控信息化

围绕日常管理,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系统,强化科学管理,有效提高监督、教育效果,全面提升社区矫正信息化水平。

1、推行远程视频系统

(1)运用县、镇(区)调处中心远程视频系统,开展社区矫正集中教育、入矫教育等活动,做到县、镇(区)两级同步、规范有序,实现会议网上开,业务网上走,社区矫正集中教育网上督等功能。

(2)各镇(区)司法所组织开展社区矫正集中教育活动,全部在调处视频监控中心进行,每月及时向县司法局汇报活动开展时间。

(3)县司法局在每次活动开展前,对各镇(区)社区矫正对象出席率进行统计,统计结果计入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评分。

(4)县司法局社区矫正科每季度在视频监控中心为全县社区服刑人员授课一次。

2、健全录音电话音频系统

(1)县司法局统一采购带录音功能的电话机,在全县使用社区矫正录音电话音频系统,实现社区矫正对象电话汇报留音、监督人情况反馈、审前调查假释评估留证等功能。

(2)各镇(区)司法所对录音电子档案分类归档,通过互联网,每月向县局传输加密电子档案,县局社区矫正科及时核查当月社区矫正对象电话汇报、情况反馈及各项取证,统一整理归档。

(3)各镇(区)司法所落实专人负责录音电话数据采集、核对、整理工作,做好音频数据安全工作,每月上报情况记入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评分。

3、建立指纹考勤系统

(1)县司法局统一采购指纹考勤机,用于各镇(区)社区矫正对象参加集中教育、社区服务及各项活动考勤签到。

(2)各镇(区)司法所及时完成指纹打卡系统调试准备工作,适时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建立指纹档案,每名对象分别建立两枚不同的指纹档案。

(3)各镇(区)司法所督促社区矫正对象,在每次活动开始和结束时,分别指纹考勤一次。

(4)指纹考勤信息每月定期向县司法局社区矫正科报送,每次集中教育、社区服务时间及人员出席率列入月度和年度考核计分。

4、完善移动定位监控系统

(1)依托社区矫正目标位置定位监管系统,对重点对象和外出务工社区服刑人员实施24小时手机移动定位监管。

(2)强化系统运用,各镇(区)司法所需确保专人负责监控平台,发挥系统作用,实现“区域监管、信息交互、警示告知”等功能,并形成每日监控日志。

(3)加强对离线对象的追踪和情况通报,对刻意逃避监管的对象,及时给予惩处。情节严重的,提请法院撤销缓刑、假释。

(三)社区矫正多元化扶助体系

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联系与合作,齐抓共管,整体联动,落实社会适应性矫正扶助措施,切实解决社区服刑人员的困难,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良好格局,全面提升社区矫正扶助能力。

1、建立“五扶一促”扶助平台

树立“寓管理于服务”的理念,各镇(区)司法所围绕“扶心、扶困、扶技、扶业、扶学”五个方面,每年至少开展2次帮扶需求调查活动,记录在案并进行分类帮扶。以“五扶一促”为主要内容,大力开展扶助活动,在管理中体现服务,切实解决社区服刑人员的现实困难。

(1)对生活困难社区服刑人员开展临时救助、医疗救助、落实最低生活保障、落实责任田等方面帮困扶助。

(2)对失业下岗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就业指导、培训职业技能、鼓励自主创业等方面的就业帮助。

(3)对存在心理隐疾的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心理健康筛查、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等方面的支持型扶助。

(4)对处在学龄期或者愿意继续在校学习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就学帮助,就学帮助的主要目标人员为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

(5)为帮助社区服刑人员形成良好适应社会生活的行为方式进行技能培训,促使其尽快融入社会群体,真正回归社会。

2、创建结对帮教扶助平台

(1)以“5+1”矫正小组模式为基础构建帮扶机制。即每位矫正对象配有五名帮教人,矫正对象居住地村干部,志愿者、社区民警、家庭成员(监管人),社区矫正工作者,五名帮教人联合帮扶一名矫正对象。

(2)司法所加强与帮教人联系,全面掌握矫正对象的工作、学习、思想、生活等情况,帮助他们提高思想认识,端正服刑态度。

(3)开展矫正对象“助人自助”活动,鼓励年龄相近、性格相仿的社区矫正对象自行结对,先进带后进,老对象带新人,相互提醒、互相鞭策,共同进步。

3、搭建临时救济扶助平台

以政府财政拨款为主,同时积极发动企业赞助和社会各界捐款,建立社区矫正临时救济资金,用于解决经济特别困难、生活难以为继的对象过渡性生活问题和重大节日、活动期间走访帮扶活动。确实困难对象,按规定程序审批给予救济,临时救济资金由县司法局统一管理,设救济专用账户,做到专款专用。

(四)构建社区矫正效果评估体系

运用科学的方式方法对社区矫正工作的实际效果进行评价,包括对社区矫正措施的落实、对社区服刑人员矫正成效以及社区矫正工作带来的社会影响等。

1、对社区矫正工作质态进行评估

(1)对社区矫正制度实际运作状态和结果进行评价,包括重新犯罪率、矫正措施的有效性等方面。

(2)将重新犯罪情况与各项制度落实情况、日常管理情况综合评估,评估结果分“优”、“良”、“差”三个等次(详见附表)。

(3)县司法局结合社区矫正年度考核,对各镇(区)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情况进行效果评估,评估结果全县通报;工作质量和成效评估结果与年终考核相挂钩,评估结果为“优”和“良”等次的年终考核列入加分,评估结果为“差”的司法所将及时通报并查找薄弱环节,认真研究落实整改方案。

2、对社区服刑人员矫正效果进行评估

(1)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矫正效果进行评价,包括社区服刑人员的法制观念、心理健康状况、道德素质以及社会适应性等方面。

(2)各镇(区)司法所重点采集风险等级、刑罚执行情况、矫正期间表现、奖惩情况、矫正阶段反应、外界综合评价等方面的数据,评估得分低于55分,认定矫正质量效果“差”,评估得分在55-75分之间,认为矫正效果“一般”,评估得分高于75分,认为矫正效果“好”(详见附表)。

(3)各镇(区)司法所需客观、真实填写社区矫正质量效果评估表,对社区矫正对象每季度进行一次效果评估,效果评估表统一存入社区矫正工作档案,评估结果在每季度30日前报县局社区矫正科;对矫正效果评定为“差”、阶段效果得分为负数的对象,需进行重点情况分析并及时调整矫正思路和管理等级。

3、对社区矫正工作社会反响进行评估

(1)对社区矫正工作社会反响进行评估包括社会公众态度、社会关系修复等方面。

(2)各镇(区)司法所抽取两个村(居),各随机发放问卷(附件三)调查30份,评估结果分为“优”、“良”、“差”三个等次,A选项的平均选择率在80%以上评定“优”,选择率在50%以上评定“良”,选择率在50%以下的评定“差”。

(3)社会反响评估每半年进行一次,评估结果为“差”的司法所,需及时分析,多方面查找原因,积极整改,不断提高公众认可度。

四、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