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工作模板(10篇)

时间:2023-03-08 15:38:46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工作,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工作

篇1

2020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工作总结一我于20_年_月_日进入公司成为试用员工,作为一个刚刚步入社会的应届毕业生,这里的一切对我来说都很陌生。如今时间已经过去两个多月,在这短短的两个多月的时间内,我慢慢地适应着个公司的文化与氛围,努力地要在这样的环境中学习和发展,在主管和同事们地关心和指导下,我学到了不少东西,各方面也取得了一定的进步,现将我该期间的工作情况作如下总结:

在这段时间内,我先后在人力资源部和测试部担任行政前台和软件测试员的职位:

初到公司,我担任公司的行政前台一职,我仔细阅读了关于公司的员工管理手册,并参加公司了对新员工的培训,学习了公司的企业文化及整个公司在经营中的一些人员配置和岗位要求,员工工作中要注意的礼仪规范及工作流程。通过这些资料和培训,我对公司有了一定的了解,同时也了解了作为公司员工应该要有的工作规范。

在担任公司的行政前台的岗位期间,从复印、扫描、传真到发放报刊杂志、传递文件,以及对领用情况进行备案,包括一些来访人员的接待工作,每一项工作的完成都是对责任心和工作能力的考验。

办公用品的领用登记。资产管理是我之前实习的时候就有接触过的工作,保证好每个人领用物品的准确登记,及时上报及申购库存所缺物品,保证仓库物品的整齐明确是十分重要的。

这段期间,我负责公司每一天内部和外部的邮件传递及汇总,把各个部门的信件准时准确的送到,并且归档存放,以便需要时能够及时调出资料,以及向财务报销各类费用。

负责员工的考勤,及时归纳员工的出勤状态,提供考勤报表。依据人力资源经理提供的面试信息,通知人员面试以及后续的接待工作等等。行政前台的工作和很繁琐,分析性思维很重要,经常需要对自己的工作进行轻重缓急的判断我觉自己在这方便做的还有所不足,在人力部门的工作中我一直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及时做好领导布置的每一项任务,不懂的问题虚心向同事学习请教,不断提高自己,希望自己能尽早在自己的岗位上独当一面,为公司作出贡献。当然初入职场,难免出现一些小差错需要领导指正但前事之鉴,后事之师,这些经历也让我不断成熟,在处理各种问题时考虑的更加全面杜绝类似错误的发生。在此,我要特地感谢人力资源部门的领导和同事对我的入职指引和帮助,感谢她们对我工作中出现的失误的提醒和指正。

之后我内部移转到测试部门,担任软件测试员一职,测试部门的工作是我之前没有接触过的,和我的专业知识相差也很大,但是部门领导和同事的耐心指导,使我在较短的时间内适应了软件测试的工作环境和操作流程。

总结软件测试的最主要工作就是寻找和描述手机功能的缺陷,大体可以概括为:准确、简洁、完整、规范。

描述要点时标题需要明确指明错误要点;操作过程描述出测试的整个过程,包括工作环境,测试机器的运行条件,尽量多的提供一些相关的信息;还要相应的写明实际的运行结果和预期期望实现的结果。最后总结测试报告及评估模式要点:标题、版本号、测试人员、统计数据、概率性、及个人对此次版本测试的评估等。

此外有些问题会与软件工程师所设计的版本有差距,甚至是一些小问题,这时候更应该发挥沟通能力,善于表达观点,表明软件缺陷为何必须修复,并通过实际演示求证观点。软件缺陷一定要尽可能的在内部解决,这对节约成本、提高产品知名度都大有裨益。

在这测试过程中,尽量做到80-20原则,在分析、设计、实现阶段的复审和测试工作能够发现和避免80的Bug,而系统测试又能找出其余_中的80,最后的_的_可能只有在用户的大范围、长时间使用后才会暴露出来。因为测试只能够保证尽可能多地发现错误,无法保证能够发现所有的错误。这就需要每个人带着责任心和耐心去寻找缺陷。

在这两个月的工作中,我体会到有一个和谐,共进的团队是非常重要的,有一个积极向上的公司和领导是员工前进的动力,公司给我这样的机会,我就要珍惜并为公司的发展竭尽全力。在此我提出转正申请,希望自己能成为公司的正式员工,恳请领导予以批准,谢谢!

2020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工作总结二时光飞逝,回想我刚来公司的场景,仿佛就在昨天。在试用期的这几个月,在行政前台这一岗位上,我认真的完成了工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上下班时要整理好前台的物品

察看一切电器是否完好,是否关闭好电源。当天看看备忘录还有什么事情要做。前台大厅是随时都要保持整洁大方。每天报纸要整理好。饮用水桶数发现不够时要及时叫罗先生送水。前台所需物品不够时,都要及时申请购买如:纸巾、复印纸等。

摆在会客厅、前台大厅里的宣传册不够时也要及时添加。传真机、复印机、打印机没有墨时,要电话通知赵先生加墨。如果前台的物品坏了如:窗帘坏了就要叫维修工维修;如果电话线路有问题就要求助电信局。有什么问题都要想办法解决。

二、接收传真

要注意对方传给谁,问清传真内容,以免接收到垃圾信息,接受到传真要及时转交给相关人员,要查收传真有无缺漏。如果对方是自动传真,可以不接收。

发传真后要注意对方有无收到,是否完整清晰。复印时要注意复印的资料完整否,避免复印资料缺漏。收发传真、复印都要做好登记。如有信件也要及时交给相关人员。

三、前台接待客人

做好这项工作,最重要的是服务态度和服务效率。看到有来访客人,要立即起身主动问好。对第一次来访客人要问清楚对方贵姓,找谁有什么事,了解来访者的目的后通知相关负责人,其中也要了解是否把客人留在前台大厅还是会客室,还是引客到负责人办公室、会客室。

接待客人要笑脸相迎,耐心细致,亲切大方。引客入座后倒上茶水,告知客人已通知相关负责人,请稍等。会客室夏天时开空调,冬天开窗,同时要让会客室无异味,空气流畅。

四、转接电话

要注意礼貌用语,使用公司的标准用语:您好!___公司!之后问有什么可以帮到您的,问清楚找哪位,有什么事情,了解情况后转给相关人员。熟悉公司内?a href='//xuexila.com/yangsheng/kesou/' target='_blank'>咳嗽钡陌旃缁岸毯拧?/p>试用期三个月所作的前台工作,可能工作范围较小;工作内容也比较少。但自己也有不足的地方,工作时集中力不够,会犯迷糊;我希望以后能够更认真上班工作,勤力做事。为公司做的多些。

非常感谢公司给了我更多的学习机会。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更要不断提高自身形象,工作质量、效率,还有责任心。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做事麻利,有效率,不出差错。

服务态度要良好,接待客人要不断积累经验,要给客人留下良好印象。接电话时,也要不断提高用语技巧;巧妙的问答客人。尽量让每一个客户满意。

2、加强礼仪知识学习。

如业余时间认真学习礼仪知识,公共关系学。了解在待人接物中必须要遵守的礼仪常识,包括坐姿、站姿、说话口气、眼神、化妆、服饰搭配,以及回答客户提问技巧等等。

3、加强与公司各部门的沟通。

了解公司的发展状况和各部门的工作内容,有了这些知识储备,一方面能及时准确地回答客户的问题,准确地转接电话。如果知识某个部门没人,会提醒来电方,并简要说明可能什么时间有人,或者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简要回答客户的问题,同时也能抓住适当机会为公司作宣传。

4、努力打造良好的前台环境。

要保持好公司的门面形象,不仅要注意自身的形象,还要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让客户有种赏心悦目的感觉。

2020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工作总结三时光飞逝,不知不觉我在公司工作已满1月了。回想面试的那一天,李总的诚恳和蔼都还历历在目。从我进公司的第一天起,赵师的亲切,同事们的热情都让我这个刚毕业的初入社会的年轻人感到温暖。随后的工作中,我深刻地体会到了公司从老总到同事踏实认真的工作态度,值得一提的是周总做事的认真谨慎,让我更加的警惕自己,把工作做好做细。每个公司的制度和规定在细节上虽稍有区别,但大体方向和宗旨却都相同。所以,很快的我就适应了这里的工作规则,尽量配合大家的工作。虽然也有一些不当之处,但是我都积极改正,避免再犯。所以,很快的我就融入昆明华圣科技这个大家庭,并认真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我觉得很喜欢这里,并且很愿意把这里当作锻炼自己的平台,和公司共同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对我而言,不论在哪里,在哪个公司,只要我能有幸成为其中的一员,我都将以饱满的热情,认真的态度,诚恳的为人积极的工作融入其中。这是作为一个员工基本的原则,团队精神是每个公司都倡导的美德。我认为,公司要发展,彼此的合作协调是很重要的。没有各个部门和各位同仁的相互配合,公司的工作进程要受到阻碍,工作效率会大打折扣,公司效益自然会受损。这样对公司和个人都无益处。

因为现在的工作是我刚刚开始接触的,在产品知识和应用上的知识还要和前辈们多多学习,在接下来的实践工作中,我将不断改进、努力做到。昆明华圣科技,我主要的职责是销售渠道。通过一个多月的学习和工作实践,我觉得做销售渠道是一项很锻炼人的工作。因为只要你多做一天的工作,你就会不断发现更好的渠道,永远没有,这样很有挑战性。可以不断的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在自己进步的同时,使得公司的利润和成交机率得到提高,可以说是“两全其美”的事情。

至于跟同事和老总的沟通方面,目前为止还没有出现任何问题。我想只要我用心努力的去理解,沟通,随着彼此的熟悉,沟通方面的障碍将会越来越小。跟客户交流是比较重要的,因为这涉及到价格,客户关系等问题。很久以前我就深刻的认识到了这一点,所以我一直不断的去学习去完善,和争取做到。

其实上天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作为公司也一样,因为公司是一个大家庭,每个人在公司的位置不同,工作不同,作用不同,自然待遇会有所不同。所以,这些方面我并不会放在心上。惟一值得关心的就是自己本职的工作是否能做好。自己是否拿到了自己应得的报酬。而在这点上,我认为只要努力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公司会给予相应合理的待遇的。

有首歌唱得好“看成败人生豪迈,只不过是从头再来。”我对它的理解就是;如果成功了,不要骄傲、继续努力、以便取得更大的成功;如果失败了也不要气馁,总结失败教训,争取下次成功。不论怎样,在工作和生活中要始终保持积极乐观的态度,才能工作的更好,生活的更精彩。

2020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工作总结四我于20_年_月,经_行署人事劳动局初级职务评委会认定,获得了机械助理工程师的职称。在被公司骋用期间,我主要做了如下工作:

一、在_生产中,认真履行生产调度员职责,为_生产的圆满完成尽了自己的一份责任。_生产是分公司工作的集中体现,

各项指标的完成与否,都直接影响到分公司总体目标的实现。作为一名生产调度员,我深知自己肩上的责任重大,如何协调好各生产部门的水、电、气平衡,确保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完成或超额完成分公司和科内下达的各项几天生产指标,努力做到高能低耗,多产糖,产好糖,紧紧围绕自己的职责和工作目标,我对生产的每一个环节进行全程关注和跟踪,从大处着眼,从小处着手,不放过每一个细节,从甘蔗进厂堆放到白糖包装出厂,那一个环节发生问题或出现波动,我都会及时出现在现场,和操作人员一同采取措施处理,不能解决的向科长和主管领导报告,使问题得以及时解决,保证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各项生产指标的实现。

二、参加_设备检修技改工作,用自己所积累的经验和专业技术知识指导和协助车间完成设备常规检修和设备技改工作。

在本年度的检修期间,我指导并协助清净车间完成了沉降池的改造和真空吸滤机抽汁系统的改造,还参与糖浆上浮系统的安装工作,20_年度检修期间,经公司批准同意,分公司在煮炼车间包装室安装两台电子电量包装秤,分公司主管领导安排杨银花负责对安装和需要改造的设备进行设计,并指导部门根据设计图进行安装,安装和改造的设备经过一个榨季的使用,未出现异常情况,达到了预期目的。

在20_年度检修期间,我还参与了_车间预处理系统的改造工作,并参考其它厂蔗刀的排列方式,确定了一组和二组蔗刀机的排刀方法,用下来效果良好。今年检修期,在领导的安排下,参照第一二组蔗刀机的排刀方法,对第三组蔗刀机的蔗刀进行了重新排列和增加,现使用效果良好。

三、我除完成以上两项主要工作外,在科内,还主动承当了大部分零配件图的测绘任务;同时也兼着分公司技术档案的治理工作;也参与对购进物资的质量验证;_年十一月,还参加了公司标准治理体系中技术标准体系的编写工作。

在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竞争越来越激烈的今天,我个人意识到,不断学习新知识,把握新技能,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工作技能,才能满足工作的需求和适应社会的发展。

在工作过程中,我将不断向有经验的同事和车间操作工请教学习自己未曾真正把握的技术或技能,并学以至用,对生产过程中的一些信息也进行收集整理,转化为资料以备所需;业余时间翻看一些专业书籍,查看一些专业网站,学习和把握一些先进的专业技术知识;也看一些治理或其它方面的书籍或网站,学习各种知识,提高自己的综合能力。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通过不断的学习和实践,提高自身的素质,让自己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同步,以满足工作的需要。

以上总结,请领导给予评议。

2020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工作总结五工程监理总公司北京项目部实习至今,有1年的时间。在这1年中实习中,我凭借领导的教导和自己的努力,自己的专业知识、实践能力向前跨越了一大步。在这期间,做为一名实习生,做好份内事。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表现

做为一名实习生,但我一直按一名监理员要求自己,为做好监理工作,我严格要求自己,注重以身作则,以诚待人。我一直刻苦努力,团结同事,积极工作,认真学习,工作中遇到难题及时请教监理员和监理工程师,不断提高了自己的专业技术水平。发扬吃苦耐劳精神。不怕吃苦,主动找事干,做到“眼勤、嘴勤、手勤、腿勤”,积极适应各种艰苦环境,在繁重的工作中磨练意志,增长才干。加强学习,勇于实践,博览群书,在向书本学习的同时注意收集各类信息,广泛吸取各种“营养”;同时,端正学习态度,提高学习效率,努力培养自己具有正确的思想观点、踏实的工作作风。

一是爱岗敬业讲奉献。监理行业地规律就是“无规律”,因此,我正确认识自身的工作和价值,正确处理苦与乐,得与失、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的关系,坚持甘于奉献、诚实敬业。

二是锤炼业务讲提高。经过一年的学习和锻炼,自己在公路行业资料整理及工地管理上取得一定的进步,利用项目部学习公路工程监理规范和业主组织学习资料管理办法,细心学习他人长处,改掉自己不足,并虚心向领导、同事请教,在不断学习和探索中使自己在资料整理上有所提高。

严于律已,不断加强作风建设。一年来我对自身严格要求,始终把握得平淡、舍得付出、默默无闻作为自己的准则,始终把作风建设的重点放在严谨、细致、扎实、求实脚踏实地埋头苦干上。在工作中,以制度、纪律规范自己的一切言行,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尊重领导,团结同志,谦虚谨慎,主动接受来自各方面的意见,不断改进工作;坚持做到不利于公司形象的事不做,不利于公司形象的话不说,积极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

篇2

近年来,随着高校持续不断扩招,在校大学生数量急剧增加,导致用人单位对于用工学历要求不断提高,大学生就业竞争日益激烈,加之大学生自身法律知识匮乏、维权意识极其淡薄,加上社会经验欠缺,从而导致大学生在求职就业过程中权益被侵犯的事件屡有发生。如何防范这类事件的发生,切实维护毕业生的合法权益,是一个值得探讨的话题。

大学生在校期间所接触的规则相对简单明了,比如:本学期课程会在学期之初公布,必修选修一目了然,能够非常直观的了解并知晓本学期的学习任务。又比如:学校内一些提示性或警告性的标语,也能准确的表达校内的一些规则。而社会上的规则纷乱复杂,并且并非都是清楚明了。单纯的大学生要想在社会课堂中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伤害那首先需要了解的就是有关就业方面的法律知识,只有了解有关就业方面的法律法规才能运用相应的法律法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应届毕业生在就业方面遇到的第一个问题就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简称三方协议。三方协议是由是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其作用主要是明确三方的基本情况及要求。需要由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共同签署。学校签订三方协议主要起到一个见证作用,在学校的见证下,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一份意向性协议,虽然三方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但它并不能替代劳动合同。应届毕业生要了解和使用好三方协议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

第一,三方协议具有唯一性,即应届毕业生不得持有多份三方协议,有些应届毕业生为了能够得到更多更好的就业机会,选择多家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三方协议,这样将直接导致就业冲突,在这种情况出现后,应当以第一份三方协议为准,其他三方协议与第一份三方协议冲突的无效,因此,应届毕业生在签订三方协议时,应当以一种审慎的态度来处理,不能急功近利,草草签订一份三方协议。

第二,三方协议时具有法律效力的时限性,三方协议的法律效力自三方协议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应届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之后即告终止,如果应届毕业生选择在该用人单位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应届毕业生建立劳动关系。并应当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毕业生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三,三方协议中的违约金约定是对应届毕业生的最直接保护,用人单位往往因为各种原因,不填写三方协议中关于违约金一项,这将直接导致如果用人单位违约,应届毕业生将得不到任何物质保护的后果,换句话讲,如果用人单位不想与应届毕业生建立劳动关系,可以直接违约,并不承担任何后果,如果应届毕业生违约,用人单位将会在空白处填写违约金以制约应届毕业生进行就业选择,因此,应届毕业生在签订三方协议时,应当与用人单位协商之后约定一个违约金数额,并填写在三方协议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还可以互相约定违约金,以应对用人单位违约的情况,从而维护自身的权益。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双方约定的违约金数额必须符合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相关规定。关于违约金的上限各地有不同的规定,北京地区规定违约金不得超过毕业生12月工资的总和,而上海则建议:金额不高于乙方(毕业生)月收入数,而在国内大部分地区都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的上限,这种情况下,则以双方协商金额为准。

第四,充分合理利用好备注栏。目前在应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三方协议中,有90%的以上的三方协议备注栏全是空白。在三方协议谈判过程中,大部分应届毕业生更关注的是工作期限、试工期限、薪金水平等是否能落实在书面上,而忽略了用人单位在三方协议谈判过程中口头的承诺,如各类休假,住房补贴,解决户口,公积金、保险等。笔者建议应届毕业生应当将用人单位口头承诺各项待遇及附加福利明确写入备注栏,以备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有据可查,切实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在应届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三方协议即告终止,用人单位会应与应届毕业生签订一份正式的劳动合同,应届毕业生的身份和名称也随之发生转变,变成“劳动者”。此时双方的权利义务主要由《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进行调整。例如: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具备的条款包括: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合同签订之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即正式确定了劳动关系。而在上述提到的各项约定内容以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还可以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其中试用期是最容易出现纠纷的阶段。因此,关于试用期的法律问题,笔者提醒应届毕业生以下几点:

第一,试用期时限问题。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试工期待遇问题。首先明确一点,试工期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工资,支付多少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但具体数额应当按照三个“不低于”来约定,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内,只要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就应该支付劳动者工资。所谓的正常劳动,是指保质保量完成工作,并且没有请病假、事假等。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是指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标准除了保险、福利等待遇之外,实际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如果用人单位恶意欠薪或在试工期内拒绝支付工资的,我国《劳动合同法》也作了相关规定。即由劳动保障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加付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赔偿金。

篇3

遭遇人群扫描:多为急于找到工作的应届毕业生。

试用期原本是在劳动合同的期限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为相互了解对方而约定的考察期,却成了很多用人单位降低人工成本、使用廉价劳动力的一个堂而皇之的借口。这类陷阱的表现形式通常有四种,即单方面延长试用期、只签订试用期合同、试用期“永远”不合格、试用期间不缴纳“四金”等。一般在入职环节中“试用期陷阱”比较常见,一些急于找到工作的应届毕业生,为了能够被录用,不惜对企业试用期“超长”“低薪”等不合法规定照单全收。

温馨提醒:试用期约定,不得由单位随便定。

“试用期陷阱”一般多发生在一些小企业。试用期的长短有法律明确规定: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员工在试用期内享有报酬权,公司有帮员工缴纳“四金”的义务。建议求职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一定要清楚地了解公司的录用条件。若符合了录用条件,过了试用期没有转正的话,要主动找企业负责人沟通。

此外,用人单位随意压低试用期工资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如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陷阱2:名为笔试实为侵权

遭遇人群扫描:多为创意领域中工作经验丰富的职场人士。

近年来,在一些专业技术和创意领域,出现了一种新的“智力陷阱”。极少数单位以招聘为名,在面试的过程中,要求求职者提供成果展示,并以此窃取求职者劳动成果。某公司市场部负责人李女士表示,她在其所在的行业领域从事市场岗位已有几年时间,今年,由于某些原因准备跳槽到某同行业公司应聘市场总监岗位。招聘方要求她为该公司即将推广的产品写一个详细的市场推广宣传方案。笔试结束后,李女士再也没有接到消息,而该企业在后来的市场推广中却使用了李女士的方案。

温馨提醒:遭遇“智力陷阱”要强调版权声明 。

“智力陷阱”是指以招聘为名无偿占有应聘者程序设计、广告设计、策划方案等创意,甚至知识产权。我们提醒求职者,在不能判断招聘单位的真实意图时,需要对自己的劳动成果进行保护。在提交策划案时要准备两份,一份提交,一份自己留存,在留存份上要求招聘单位签字确认。此外,在提交策划案时附上“版权声明”,并要求招聘单位签收。

陷阱3:求职收费、押证件

遭遇人群扫描:多为中高职、外地毕业生。

近年来,有些公司为谋取钱财,采用招聘的途径,通过向求职者收取招聘费、培训费、押金或服装费等,从而获取不正当利益。此类陷阱多发生在一些中高职毕业生,以及外地毕业生群体中,这类学生常因求职地位处于弱势,或不了解相关法律而误入陷阱。

篇4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应聘人员应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水平、身体素质。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73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 山东省常住户口(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受生源地限制)。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其工作单位应在山东。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 意。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一)省植物保护总站植物保护技术岗位。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植物病理学专业植物病毒研究方向。

(二)省环境保护总站农业环境质量控制岗位。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土壤学专业土壤环境质量研究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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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专业技术岗位。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农药学专业。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从公布之日至6月22日

报名方式:可采取两种方式报名,一是由本人携带报名材料,到省农业厅人事处现场报名;二是将报名材料寄至山东省农业厅人事处(地址:济南市十亩园东街7号,邮政编码:250013)。

报名须提交材料:《山东省农业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情况表》(表样附后)一式两份,2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及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 括:非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是在职人员的还要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证明;应届毕业生 应聘的,提交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的证明材料和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上述相关证明材料,到现场报名的,须携带原件,同时提交1套复印件;以邮寄 材料方式报名的,只提交复印件,不要寄原件,在面试前再提交原件。

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专业资格证书,等。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三、面试

应聘中级岗位的博士学位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可简化程序直接进入面试。面试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指导下,由省农业厅和招聘单位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实施。

高*校*人*才*网

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个人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综合分析和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安排在6月底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等在面试通知单上通知或电话通知。

体检和考核人选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以得分排名顺序按招聘人数1:1.2的比例确定。经面试,应聘人员均未达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要求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四、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根据单位通知,到省级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不按时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二)考核

省农业厅人事处分别和用人单位成立考核小组,对拟聘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学习经历等进行考察,并对拟聘人员的条件进行复审。

五、办理聘用手续

(一)经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农业信息网公示7日。

(二)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省农业厅提出聘用意见,报省人事厅备案。省人事厅同意后,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 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受聘人员为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 内)的,试用期延长至12个月。 高^校^人^才^网

六、招聘信息渠道

招聘信息在山东人事信息网、山东农业信息网上。

联系人:刘戈

联系电话:0531-67866063

篇5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2、身体健康。

3、大专学历限无锡市户籍,其余人员不限户籍。

4、年龄要求:应届毕业生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非应届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0年1 月1 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上任职资格的非应届毕业生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5年1 月1日后出生)。

5、应聘本科及以上学历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应聘实训指导教师岗位的人员除外),应聘研究生学历岗位要求本科阶段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

6、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一,附件中有其他条件的或与上述条件不完全一致的,以附件条件为先。

二、有关说明

1、本公告中的应届毕业生是指2016年毕业或2015年毕业未就业的毕业生(凭《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其中:获得境外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是指2015年(含)以后毕业,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且未就业的人员。

2、工作年限以与原单位签订的合同为依据按实计算,以2016年1 月1日向前推算。如无合同,按各级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起始时间算起或按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公积金缴纳起始时间算起。

3、无锡市户籍是指非应届毕业生具有无锡市户籍(含江阴市、宜兴市)或应届毕业生为无锡市生源。

三、报名

详见《2016年无锡市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四、考试

(一)教师岗位(岗位序号1-74)的考试包括笔试和课堂教学(试教)两个环节,根据各环节所占比例计算出总成绩。具体办法如下:

1、笔试

笔试时间:2016年3月5日。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不再另行通知。其余各阶段通知见无锡市教育局网站(jy.wuxi.gov.cn/),逾期不参加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考生参加由全市统一组织的笔试。

岗位序号1-28笔试内容为:教育公共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

岗位序号29-74笔试内容为:教育公共知识和专业技能考查。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3(同分跟进)的比例确定参加课堂教学考核(试教)的人员。

2、课堂教学考核(试教)

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课堂教学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课堂教学成绩占总成绩60%。

(二)教师岗位(岗位序号75-77)的考试包括笔试、技能加试和课堂教学(试教)三个环节,根据各环节所占比例计算出总成绩。具体办法如下:

1、笔试

考生参加由全市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内容为:教育公共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5(同分跟进)的比例确定参加学前教育加试的人员。

2、学前教育加试

考生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学前教育加试。基本功加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学前教育加试成绩占总成绩30%。按笔试成绩(占30%)和学前教育加试成绩(占30%)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3(同分跟进)的比例确定参加课堂教学考核(试教)的人员。

3、课堂教学考核(试教)

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课堂教学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课堂教学成绩占总成绩40%

 

五、资格复审、体检和考察

所有考生由教育局在课堂教学考核环节前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考试资格。

考试全部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各项成绩及所占比例计算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时,以课堂教学(试教)成绩高的为先;如笔试、学前教育加试、课堂教学考核都同分,则另外进行加试,取加试成绩高者为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

六、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录取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人员由聘用单位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由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发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取通知》。

2016年的毕业生必须在2016年8月底前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获得境外大学学历和学位的,须在2016年8月底前取得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证书。因应聘人员单方面原因2016年9月1日前未能办理相应手续的,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应聘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中职校(技校)文化课教师应于2016年8月底前提供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应聘中职校(技校)专业教师(实习指导教师)应于2017年12月前提供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应聘高校、高职校教师岗位的人员应于2017年12月底前提供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学校将不予聘用。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聘用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定岗。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个人自主择业。

七、咨询电话

本公告由无锡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无锡市教育局0510-81827686、0510-81821826。

八、招聘考务相关信息网址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jswx.hrss.gov.cn

无锡市教育局网站: jy.wuxi.gov.cn/

各类通知、考试成绩、体检、公示等信息在无锡市教育局网站上公布。

九、纪律与监督

1、考生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考生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2、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无锡市教育纪工委: 0510-81821832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10-81822603

1、2016年无锡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xlsx cc1b0e71a9f5dd22ff5c842478257e57.rar (20.18 KB)

2、无锡市教育局直属院校地址及联系方式.xlsx 6656223d2c0973e51a3f371c811fb93d.rar (10.01 KB)

篇6

福利待遇:

(1)试用期xxxx--xxxx元/月,另有xxx元的生活补助,签约后xxxx--xxxx元/月(根据能力逐渐增加)。

(2)颁发全勤奖、季度补贴、绩效奖和参与年终分红(转正后),每月xx天为全勤。

(3)缴纳五险(社会/养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和一金(住房公积金)。

(4)带薪休假,每个正式员工每年有四周28天的假期,休假期间工作按正常工作日发放工资。

(5)为员工提供一个良好的发展平台和空间。

(6)为员工提供出国工作和学习的机会,提供到全国着名高等学府攻读委培研究生的机会。

(7)欢迎有意向到我公司长期发展的应届毕业生前来应聘。

报到需携带证件:

身份证、学历证明的复印件,一式两份,四张两寸近照,毕业证原件及其他相关证书原件不用带,复印件既可。私人贵重物品以及笔记本电脑不要携带,公司会为员工配备专门的笔记本,便于统一管理。没有毕业证书或者学位证书(应届生)把个人简历和学生证复印件带上一份即可,便于公司人事部存档。为表示我公司的诚意,我们对前来报到的新同志派专车去迎接。

如果收到我公司的回复函, 请在三到五个工作日咨询相关事宜,近期报到者优先录用,请尽快与我公司联系。

篇7

简直出人意料地顺利。原本以为难于上青天的求职路,居然如此平坦。

馅饼原来有玄机

小孙按要求前去公司报到,却被告知先要交纳250元费用,并暂时只能签订3个月临时合同。公司解释:250元是保险人资格考试报名费,3个月临时合同是为了给储备主管们参加培训和基层锻炼的时间。小孙恍然大悟,所谓金融集团,其实就是一家保险公司。更意外的是,原以为自己是过五关斩六将、在1∶5的比例中脱颖而出,没想到,初试中见的大多数人,都在录用之列,远远超过10位储备主管职数。在大家追问中,公司方面终于承认:无论是什么职位,进入公司之后,都要从事至少3个月的保险员工作,只有完成一定业绩后,才可能晋升到原本承诺的职位。接下来更令人吃惊:原来,这家保险公司基本上每周都在,相同的岗位,相同的招聘内容,相同的培训内容,甚至连面试和笔试的试题都相同。在上海各高校如交大、财大、华师大的求职论坛中,这家公司被高挂于有欺骗行为单位的黑名单。

有人稍稍作了统计,结果同样惊人。目前可查到该公司最早的同类信息,是在XX年10月,一次招聘30名新员工,而每个月他们至少进行2轮招聘以此推算,他们已有240人次的储备主管。而假如都像孙正婷的经历一样,每位新员工首先交250元培训费,须为公司完成一定的保险业务量,那么,这家公司真可谓是人财两得,本小利大了。特别是3个月试用期后,公司方面可以随意以考核不合格为由,淘汰大多数人,使员工永远处于试用状态,由此节省的企业理应承担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相当可观。

最终,小孙放弃了这份工作。

篇8

某翻译中心聘用5 名员工作翻译员。老板承诺试用3 个月,试用期月薪250 元(低于当地最低工资),试用期满正式录用,月工资不少于3000 元。好诱人的高薪!5 个翻译员为了让老板满意,夜以继日地拼命工作。在仅差10 天就试用期满的时候,老板突然以“不适宜在本公司工作”为由,将5 人全部辞退。

支招

我国劳动法第32 条规定,试用期内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仅可以单方面无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而且无需提前30 天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辞退员工要有条件,即证明不符合单位的录用条件。一旦员工在试用期内被辞退,可以通过劳动仲裁和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而且双方一旦发生争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 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负有“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举证责任。

陷阱二:试用期没完没了

小罗说起她的“试用期”遭遇时,显得“很受伤”。她应聘到市内一家化妆品公司,干了7 个多月,公司说她虽然干了这么长时间,但销售业绩达不到公司的要求,因此还得继续试用,直到公司认为合格才能转正。她便咬着牙继续干,就这么又干了4 个月,公司还是不给她转正。无奈之下,她只能另谋出路。

支招

法律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 个月,且必须与所签劳动合同的期限相吻合。具体的规定为:合同期不满6 个月,试用期不得超过15 日;合同期满6 个月、不满1 年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30 日;合同期满1 年不满2 年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0 日;合同期满2 年及以上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 个月。有的用人单位会在双方约定的试用期快要结束时,以考察不全面等为由,再与员工续订一个试用期。虽然两个试用期的期限都不高于法定期限,但是前后相加以后就大大超过了6 个月,这都是侵害劳动者利益的违法行为。值得注意的是,试用期不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仅仅是“可以”约定。超过法定期限后,视为试用期已经结束,被试用的员工已经转为正式员工,拥有相应的劳动权益。

陷阱三:以见习期代替试用期

毕业生小陈到一家房产中介公司应聘“高级物业顾问”。公司没有与小陈签订试用合同,而是签了份见习合同,时间长达1 年。

支招

由于大学生对试用期和见习期的概念弄不清楚,有些用人单位就故意用见习期代替试用期,以此来变相延长试用期的期限。其实,见习期和试用期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1. 期限不同,见习期的期限一般在一年以上,长于试用期;

2. 适用对象不同,见习期专门适用于大中专毕业生,是对刚刚毕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在转为国家干部编制之前制定的考核期。试用期则是针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的一种考核期限,是随着劳动法的实施而产生的;

3. 对双方约束力不同,见习期只对毕业生有约束力,若用人单位认为毕业生在见习期内不合格,可以延长见习期或将其辞退;而试用期则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试用期内,若用人单位能够证明毕业生不符合其录用条件,可随时将其辞退,反过来若毕业生对用人单位不满意也可以随时辞职;

4. 法律效力不同,见习期是强制性的,毕业生必须经过见习期才能转正为国家干部编制,而试用期不具有强制性,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其长短或者有无。因此,毕业生在签订就业协议时,必须搞清楚自己所适用的到底是见习期还是试用期,谨防上当。

陷阱四:试用期内不享受社会保险

小王应聘到某公司,试用期中上班第8 天因公受伤。他找人事部门报销医疗费,人事经理却双手一摊,坚持说试用期内员工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支招

目前,有少部分用人单位以试用期是考察期或者试用期内没有正式建立劳动关系为由,在试用期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如养老、失业、医疗、工伤保险等)。劳动者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试用期属劳动合同期内,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所享有的权利义务与试用期满后享有的权利义务是一致的。因此,即使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也必须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员工在试用期内出现工伤,同样享受国家规定的各种工伤保险待遇,因工伤丧失部分或全部劳动能力者,可以享受伤残补助待遇。即使有的老板不愿意与试用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事实劳动关系也同样受法律保护。

陷阱五:以试用合同代劳动合同

小胡在一家私企找到了工作,签约时发现,对方给他的是一份“试用期合同”,签订合同之后,小胡向他人咨询,才知道根本没有这种合同。

篇9

教室图书馆寝室食堂,又开学了,对于应届毕业生来说,这样“四点一线”生活中一定要再加上一“点”,那就是招聘会和实习单位。面对已找到“东家”的同学和课业上的压力,“待字闺中”的毕业生们如何走好开学后的求职路?放平心态最重要大学里的最后一学期,总有一种焦急、烦躁的情绪弥漫在校园的空气中。特别是在寒假以后,各大跨国公司开完宣讲会,一个接一个离开了高校,那些工作没有着落的应届毕业生们,正感受着前所未有的压力。赫敦职业咨询的张建勤女士说,焦急的心态可以理解:毕竟都是些争强好胜的年轻人,而且大都是独生子女,看着身边有的同学一个个拿到了offer,怎么可能不为自己着急呢?但是,想要在新学期里找到自己满意的单位,第一条要做到的,就是把先心态放平。

首先,不要总看着别人,“谁?签了哪家公司?试用期的工资是多少?”这些信息可以作为自己求职的一个参考,但切不可把这些当成自己的压力,也不要把身边同学找到的工作当成自己努力的目标。张建勤说,有的同学平时成绩并不出色,但在求职路上却走得异常顺利,其中也许有运气、人际关系等因素在影响,所以没有找到工作的同学千万不能受“别人已经找到了工作”的影响,否则难免会动摇了自己的“军心”。另外,要以“务实”的态度在对待求职,不能盲目攀比,不要觉得一定要找世界500强企业才行,否则在同学面前就没有面子。从某种意义上说,找工作也像是在买东西“最合适的才是最好的”,如果仅仅把眼光局限在500强企业,很可能会错过一些更好的发展机会。想进大公司仍有机会从去年11月开始,跨国公司纷纷进入高校,张建勤解释说,年前一般是各国际型大公司“储备人才”的时候,而新学期开始后,进入学校招收人才的一般都是国企、私营企业,因此,在年前没有获得500强企业面试机会的毕业生总会慨叹“时运不济”,为自己没有能一步踏进大公司而感到后悔。其实,跨国公司的工作机会一直是open着的,年前进入高校的宣讲会也不过一半是招人,一半是宣传,应届生想进跨国企业,在新学期开始后仍有机会。虽然在学校里举办的招聘会已经结束,但毕业生们还可以登录专门的人才招聘网站,那些网站上常年有著名跨国公司的人才招聘信息,也可以去心仪公司的网站,大部分的网站都可以在线投递简历。

对于大公司的HR部门来说,他们也很欢迎毕业生这样做,以便公司丰富自己的人才库。张建勤提醒应届毕业生们,进了著名的大公司并不等于就进了“保险柜”,很多国际型大公司也有重组、裁员的可能,如果随着千军万马一起挤向跨国公司这个座“独木桥”,无疑是不明智的。找一个适合自己的工作,要考虑的是自己的专业、自己的个性,和以前在实习中自己积累的经验,而不仅仅是公司的大小和名气。

新学期不做“逃学威龙”一到大四,特别是到了下学期,课堂上应届生们的出勤率就明显降低,“选修必逃,必修选逃”,而且这种现象这两年来变得越来越严重。有老师痛心地说:“大四的都怕自己毕业了没有着落,很多人用上课的时间找工作、忙实习,都快把四年制的本科教育变成三年制的了。”

篇10

了解劳动合同

大学毕业生们背负着理想离开校园,踏上工作岗位,他们带着憧憬和懵懂,对职场充满了好奇。

工作,你准备好了吗?是否已充分了解自己和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劳动合同怎么签订?招工手续如何办理?试用期的期限又是多久?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职场新人

知情权

在建立劳动关系的过程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都有知情权,以获得必要的信息。

其实,法律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知情权作出了明确的规定。用人单位不能为了了解情况侵害劳动者的隐私,这样的做法还有可能构成对劳动者的歧视。

甲方:主要有权向劳动者了解与工作有关的情况。包括:劳动者的健康状况、知识技能情况、学历或职业资格、以往的工作经历。以及部分与工作有关的劳动者个人情况,如家庭住址、主要家庭成员构成等。

乙方:主要有权向用人单位了解三方面的情况。

一是劳动报酬的情况。包括:工资、奖金、计薪方式、福利、社会保险、补充保险等;二是企业规章制度等情况。包括:企业内的各种劳动纪律、规定、考勤制度、休假制度、请假制度、处罚制度、以及企业内已经签订的集体合同等。三是生产条件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义务向劳动者提供安全的生产条件,如生产条件存在安全隐患,如可能造成劳动者职业病或易发生工伤事故的,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的时候应如实告知。在劳动者询问的时候,更应该详细说明。

甲乙双方都应当如实告知另一方真实的情况,不能欺骗。如一方向另一方提供虚假信息的,将有可能导致劳动合同的无效。例如,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虚假学历证明;用人单位未如实告知存在患职业病的可能等,都属于劳动法规定的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该劳动合同无效。

看懂合同条款

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双方的书面证明,对劳动者而言,劳动合同有重要的作用。很多劳动者在发生劳动争议后,才发现自己签订的劳动合同,包含了对自己不利的条款。特别是对初涉职场的新人来说,更要学会看懂劳动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如果提供劳动合同的,应至少包含以下七个方面的条款: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和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同时,劳动合同还可以包含以下内容:试用期、医疗期、服务期、脱密期、违约金和竞业限制等。

乙方:首先应看劳动合同中是否已具备至少应具备的七个条款。特别是,合同期限、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和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等。

其次,这些内容与用人单位之前承诺的是否一致。要注意如果两者内容不一致的话,以后签的劳动合同为准。

最后,劳动者要特别注意合同中的违约条款。按照目前的规定,劳动合同只能在两个方面设置违约条款:服务期和竞业限制。同时,用人单位有服务期和竞业限制要求的应支付相应的对价,如提供劳动者特殊福利的,可以设定服务期;要求劳动者竞业限制的,应支付合理的补偿等。否则,不能单方面要求劳动者承担额外的义务。

招工手续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的,应该办理招工手续。办理初次招工手续后,劳动者就开始了自己的职业生涯,如果失去工作,属于“失业人员”,可以享受相应的失业保障;而如果劳动者没有经过招工登记,则属于“待业人员”,将无法享受政府提供的培训补贴等帮助。因此,职场新人们要尤其注意督促用人单位办理招工的有关手续。

甲方: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本市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的职业介绍所办妥招工登记备案手续。

用人单位应填写一式三联的“单位招用从业人员名册”,并盖章(第一联受理招工登记备案手续的职业介绍所留存;第二联用人单位凭此联调集劳动者的人事档案;第三联用人单位留存)。第一联名册由用人单位直接送达或快递、挂号邮寄至职业介绍所。

用人单位应在《劳动手册》或《农村富余劳动力求职登记卡》内做好相应的招工日期记载并盖章。

《劳动力登记表》内的招工日期也由用人单位记载并盖章。

乙方:督促用人单位在合理期限内为自己办理招工手续,并提供包括《劳动手册》、身份证等一系列证明材料。

试用期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了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考察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不满六个月不得设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满六个月不满一年试用期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满一年不满三年试用期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劳动合同满三年试用期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同岗位工作试用期只能有一次。

甲方: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应该考核劳动者的工作能力,如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必须能够举证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该录用条件应已向劳动者明确告知。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乙方: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依此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只要通知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无需说明任何理由。

保证金与身份证

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的时候不能要求劳动者支付押金或扣押身份证。

甲方:根据相关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向求职者收取招聘费用;向被录用人员收取保证金或抵押金;扣押被录用人员的身份证等证件。

同时,用人单位在招工时,除国家规定不适合从事的工种和岗位外,不得以性别、民族、为由拒绝录用或提高录用标准。

乙方:如果用人单位在招工时有以上行为的,劳动者应及时向劳动行政管理部门举报。

同时,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也是用人单位的强制性义务,自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起即应为劳动者办理社保。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者在试用期或非本地户籍居民等理由拒绝,如果用人单位有此类行为,劳动者应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就业协议不能取代劳动合同

前不久,一位毕业生朋友向笔者咨询:去年毕业时他与学校和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上约定“月薪3000元左右”,但是到单位后签订的劳动合同里写的是“按公司薪酬政策发放”,领工资时发现只有2000元,他觉得这“左右”的幅度大得有点离谱,于是他想跳槽。按照就业协议的规定,服务期限为5年,提前跳槽每少服务一年违约金为1万元,但是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却是一年,也没有规定提前跳槽的违约金问题。在这种情况下,究竟该以哪个为准?

上述案例并非个别。近年来,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发生的案例越来越多。这就要提醒广大毕业生,除了要签好就业协议,还要高度重视劳动合同,特别要注意二者的统一。

劳动保障部门郑重提醒求职心切的毕业生:就业协议并不能取代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才是维护自身权益的保障。

“就业协议已经约定得很清楚了,这是否等于我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呢?”“先就业吧,关于劳动合同我们不敢问用人单位。”近期广东省举办的各种毕业生就业招聘会中,许多毕业生在求职成功后与用人单位只是签订就业协议,而对事关自身权益的劳动合同却“不闻不问”,甚至错误地认为就业协议就是劳动合同。

针对求职毕业生面临的问题,劳动部门解释,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就业协议只是用人单位和求职者双方的简单约定,并不受法律保护;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求职者双方依据国家法律确定的劳动关系,劳动合同受法律保护。

如果用人单位与求职者确立了劳动关系,就应该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应该订立劳动合同而没有订立的,求职者可以随时和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相关人士形象地比喻,就业协议类似于“出嫁协议”,但劳动合同就好比“结婚证明”,一旦毕业生离开校园后,将与学校脱离关系,就应当与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关系,并签订劳动(聘用)合同,而就业协议同时终止。

劳动部门提醒求职心切的毕业生:在就业协议中,双方约定了工作期限和违约金就不必再签订劳动合同,其实是一种错误的理解。在明确劳动关系以后,求职者应该及时注意单位是否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防止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等权益受到侵犯。

如果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跳槽”行为将不受用人单位的约束。

是否签合同关系到工资,毕业生要当心

单位聘用的人员分为雇佣关系与非雇佣关系。是否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是判断一项收入是属于劳务报酬所得,还是属于工资、薪金所得的重要标准。

眼下一年一度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高峰期已经来临。税务部门提醒说:大学毕业生在找到合适单位的同时,勿忘与用人单位签订用工合同,因为毕业生被聘用同一单位、同一工种,是否签订用工合同,其取得的报酬(工资、薪金)不一样。

据税务人员介绍,单位聘用的人员分为雇佣关系与非雇佣关系。是否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是判断一项收入是否属于劳务报酬所得,还是属于工资、薪金所得的重要标准。如果聘用人员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存在工资、人事方面的关系,那么工作取得的收入在性质上属于工资。而如未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取得的劳动所得,属于独立个人从事自由职业取得的所得,取得的收入纯粹是一种劳务报酬。这两种性质的收入在征税时并不一样。

王强、范军均是去年南京某高校毕业生,同时在南京某翻译院工作,实行按翻译数量取酬。王强与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范军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因翻译属于同一项目,且有连续性,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今年1月份他们根据翻译任务应取得报酬4000元。

王强实际取得工资计算过程:王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计350元(在政府规定的比例内),单位代扣个人所得税={[(4000-350)-1600]×15%-125}=182.5元。王强实领取工资3467.5元;范军实取得报酬计算过程:翻译院要到当地地税部门开劳务报酬发票时,翻译院要先代范军代缴取得劳务报酬时应缴个人所得税640元([(4000-800)]×20%),范军实领取工资3360元。

从上述计算分析得知:是否签订用工合同,最终取得的个人收入不一样。王强与范军在同一单位工作,王强与单位签订用工合同比范军没有与单位签订用工合同同样的工作量每月多得107.5元。

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当前,在高校毕业生的的招聘录用中存在两个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劳动合同》。

就业协议是由学校作为见证人,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一份意向性协议,它明确了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这个协议是强制性的,用人单位在接收应届毕业生时都要签订此协议。

该协议现在多由各省、市、自治区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订,原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已不多用。劳动合同则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方签订的确立劳动关系、明确权利义务的协议。

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的不同,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主体不同。

就业协议适用于应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学校三方之间,学校是就业协议的签订方之一,就业协议对用人单位的性质没有规定,适用于任何单位;而劳动合同只适用于劳动者(含应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不含公务员单位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社会团体以及军队系统)之间,与学校无关。

二是内容不同。

就业协议的内容主要是毕业生如实介绍自身情况,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单位就业,用人单位表示同意接收该毕生生,学校同意推荐该毕业生,列入就业方案并纳入就业情况统计,它不涉及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后所享有的权利义务。而劳动合同涉及到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工作内容、劳动纪律等,劳动权利义务关系更为明确。

三是签订时间不同。

一般而言,就业协议签订在先,劳动合同往往在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才签订。因为二者签订时序不同,容易导致内容条款上的不一致,从而引发纠纷。

毕业生应如何签劳动合同

对于两个具有法律效力的就业文件,大多数企业人力资源经理认为,就业协议只起到确定应届毕业生就业意向的作用,学生一旦进入企业,就要按照《劳动法》及其配套规定和企业的规章制度办事,此时就业协议自动失效。而教育界专家则认为,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是两个不同的概念,适用于不同的法律,前者适用于《经济合同法》,后者适用于《劳动法》,两者均有效,特别是在当前的体制下,维护就业协议的权威性非常有必要。

目前有少数省市在制订统一格式的就业协议时,尝试在就业协议中增加劳动合同的部分内容,如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生效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条款,但一般仅限于双方自愿约定。

在笔者看来,这些争议以及如何解决并不是毕业生迫切需要关注的。对他们而言,在目前的现实情况下,如何签订好这两份就业文件,尤其是劳动合同,切实维护自身利益才是最关键的。

通过对目前毕业生就业现状的分析,笔者认为,在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上,有五点要提醒毕业生注意:

第一,要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意识。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从提高就业率、方便就业统计等角度出发,对就业协议强调得多一些,对于劳动合同的重要性则认识不足。很多毕业生认为,只要签订了就业协议就可以,没必要再签一份劳动合同。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如上所述,就业协议只是关注双方是否达成了就业意向,不涉及就业过程中诸多权利义务问题。就业协议不能代替劳动合同,不是确定劳动关系的凭证。过去很多毕业生无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没有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因此,毕业生要有劳动合同意识,报到后主动要求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书面合同形式规范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二,要重视合同中的“约定”条款。劳动合同关系是特殊的民事关系,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可能对所有问题都作出明确规定,所以“约定”在劳动合同关系中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当合同中有涉及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约定时,一定要坚持先看相关的规章制度,觉得没有问题,自己可以接受,再签合同。了解聘用单位的真实状况和规章制度,是毕业生的“知情权”,毕业生应该理直气壮地提出这方面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