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履职报告模板(10篇)

时间:2023-03-08 15:38:59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年度履职报告,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年度履职报告

篇1

任部门经理期间,“一村一”项目已得以实施,至今每天产出4-6学时的课程已毫无问题,在此期间协调农林医学院数10位老师跟上进度。在此期间,承接了10个小课件的设计,在当时人员不足,现有人员能力不足的情况下,7个作品获奖,共8个奖项。

任执行总监以来,单总对我的要求只有四个字:课件工厂,我已深深地记住了这四个字。我常常拿传统的工厂跟我们的课件工厂做比较,传统工厂的基本条件是什么?要有生产模式、有人力和设备的管理规范、有生产机制和生产流程,那么课件工厂也需要具备这些条件,并且课件工厂还有自身的特殊性。

我眼中的课件工厂,在人力分配上的方针是小设计、大制作、重检测。对比传统的工厂生产,设计不可能很多人,有几个精英就够了,但是制作一定是批量的,需要较多的人力,另外,产品在出厂之前一定要经过检测,大概是不1:3:1的关系。

这里所说的设计,并不是指单纯的课程设计,结合公司的目标,产品首先要让客户满意,其次要能符合自身的需要,这就需要设计人员在具备教学法和方法等专业能力的基础上,研究NERC网站架构、学习管理系统甚至领导的喜好等等,所以,设计人员的压力最大。制作很简单,即模板制作、制作方法说明、批量制作。检测也较简单,需要说明的是,任何一个生产模式都有自身的弱点,需要针对这些弱点、容易出错的地方重点检测。

在生产过程中,要注重项目文档汇编,项目文档的汇编应包括设计方案、模板制作方案和说明、制作注意事项、内外部人员分工、检测要点及历次会议纪要等。项目文档汇编的意义不是留下痕迹,而是为了达到任何人都可以被替代的目的,包括总监在内,不受任何人请假、离职的影响。

在迈向课件工厂的过程中,要注重团队建设,团队人员除了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外,要求每一位员工在工作态度上积极主动,在产品品质上做到A-A+,在解决问题的能力上,要挖掘问题背后的问题,找到问题的根源。

显然,目前的团队离目标还有一定差距,团队建设的方法包括:1、培训;2、在工作中提升;3、手把手教。一段时间内仍不能适应的,建议调岗或辞退。

要达成以上目标,需要总监以身作则、高度职业化,有较全面的专业知识,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执行力,有较高的威信。有人跟我说,你下班就跑怎么能树立威信,在此我有不同观点,威信的树立靠的不是比员工走的有多晚,而是跟做事方法、思考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一言一行、甚至穿着打扮有关系,天天穿着阿依莲在公司里装公主,就是天天加班也树立不了威信。

篇2

全面做好财政收支管理任务过程中,认真学习贯彻执行财经法律法规,努力提高依法理财水平。一是增强学法的自觉性。我局先后组织集中学习了《会计法》、《预算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增强财政干部学法的自觉性。二是加强政策法规宣传。结合“财政宣传月”活动,先后深入13个乡镇街道开展财政惠民政策宣传,利用快板、小品等文艺节目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家电下乡、强农惠农、社保保障等财政补贴政策,让广大群众丰富精神文化生活同时,了解、支持财政工作,受到群众一致好评。严格贯彻执行法律法规。三是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认真执行《预算法》,按照年初制定的财政预算,财政局不签批一笔追加预算,遇有特殊事项确需追加指标的,用款单位书面报区领导研究确定,区政府定期报区人大常委会审批。从源头上杜绝了拨人情款的现象,维护了预算的严肃性。按照《政府采购法》要求,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规范采购项目运作。认真执行《会计法》,推进会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加强会计诚信建设。

二、紧密围绕中心,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全面提升服务发展能力

(一)财政收入实现较快增长。今年以来,受国内外经济形势影响,我区减收因素增多,全区财政收入形势严峻、收入缺口较大,面对困难,全体财政干部没有消极对待,始终坚定信心,积极主动作为,勇挑重担,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确定的年度收入目标任务,细化分解目标任务,量化到部门、各乡镇街道,落实到每一个项目、每一户企业,每一个征收人员,形成“以日保旬、以旬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的收入进度监控体系。加强与国地税协调,扎实开展财税目标“百日冲刺”活动,建立局机关中层以上干部与乡镇街道财政所挂钩联系制度,进一步帮助乡镇街道加大收入征管力度。加强对重点税源排查,全面掌握全区现有税源,挖掘潜在税源,确保了财政收入超序时进度完成任务。1-11月份全区实现财政总收入29.8亿元,增长38.3%;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6.21亿元,增长39.9%,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幅在全市位列第一。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占比83.7%,在三县两区位列第二。

(二)招商引资工作取得新突破。始终高度重视招商引资工作,积极组织招商小组成员赴上海、福建、河南等地开展招商引资活动,采取外出招商、以商招商等多种招商形式、多渠道招引大项目。同时精心帮办服务已落户项目,加快项目推进速度。全年完成亿元以上开工项目2个,分别是大德新能源和财茂科工贸城项目;亿元竣工项目2个,分别是青啤和瑞斯特传动机械项目。招商引资实际到位引资额达3亿元,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三)财政支出结构不断优化。始终把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支持和谐建设的着力点,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促发展”目标要求,千方百计调度财政资金,科学合理安排财政支出,确保民生投入持续增长。1-11月份全区实现财政支出26.7亿元,增长30.9%,其中公共财政支出18.9亿元,增长21%。“三农”、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重点实事工程等民生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比重达68%。让公共财政的阳光照耀千家万户,使全区广大群众共享经济改革与发展成果。

(四)财源培植成效明显。一是全力支持开发区发展。1-11月份区财政筹集安排资金4.2亿元,支持经济开发区重点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增强园区承接大项目、大产业的功能。二是加大重点企业扶持力度。区财政安排区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1033万元,资金总额创历年新高;为企业向上争取争取企业科研、商务发展、农村金融等18个项目,争取资金达6287万元,为企业增强发展后劲提供有力支持。设立金融发展扶持资金200万元,支持金融机构加快发展,完善金融体系,优化中小企业融资发展环境。三是全力支持新区和老城区建设。1-11月份区财政筹集资金7.4亿元,支持新区和老城区基础设施、市区两级重点工程建设需要,进一步完善了中心城市功能,提升中心城市形象。四是加大策应扶持争取力度。深入研究上级扶持政策和措施,加大与省市财政协调汇报力度,争取更多资金项目及政策向区倾斜,为我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增添动力。截止11月份共争取上级资金达9200万元。

(五)财政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一是深化预算制度改革,严格控制预算支出,提高预算编制质量,在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管理上更加科学化。二是进一步深化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完善和规范非税收入收缴各项管理制度。三是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进一步扩大专项资金的财政直接收付范围,形成统一、集中、高效的财政资金支付体系。四是加强财政监督管理,坚持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并重,重点加强对扩大内需、农业、教育、社会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等事关民生的重点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有效性和安全性。

(六)作风效能建设进一步加强。围绕“加大财政公开透明度、打造阳光财政”为目标,从机关管理、干部培养、思想作风等方面不断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财政执行力。一是激发工作热情。在全系统倡导“激情工作、阳光生活”快乐工作法,组织开展演讲比赛、学习沈浩先进事迹等一系列活动,进一步激发财政干部工作热情,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二是强化廉洁意识。严格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强化廉政学习教育。组织财政干部到市看守所、廉政教育基地和观看廉政反面典型专题片形式开展廉政教育专题活动,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自觉性和廉洁从政意识。三是实行重大决策议事制。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运作,都由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按程序办理,不搞独断专行。近年来,财政局连续获得省市级文明单位和全区经济管理部门行风评议先进单位等荣誉,没发生一例违法违纪受到查处的案件。

三、执行人大决议,听取代表建议,认真及时办结代表议案

我局严格执行年初人大审议通过的财政预算,及时向人大提供真实准确的财政决算,供人大审议。认真落实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定、决议及审议意见。认真地办理人大代表的建议,对来自人大代表的每一份建议意见,都有领导班子研究办理和督办,明确分工和办理要求,努力提高办结率和满意率。对因财力所限,暂时无法解决的问题,我们制定了推进计划,尽量争取代表理解、满意。局里的重大事项能够及时通过政府向人大报告。虚心接受人大及其代表的监督,聘请了包括人大代表在内的多名行风监督员。及时足额地拨付人大经费,为人大充分行使权利提供保障。

尽管我区财政收入一直保持持续快速增长的良好势头,但支柱骨干型税源较少,财源结构单一,财源稳定性弱;随着对三农、教育、社会保障等民生社会事业刚性投入不断增加、重点项目建设的快速推进,财政支出压力将进一步加剧,可用财力的增加与社会各方面日益增长的支出需求相比,财政收支矛盾仍然突出;财政管理的方式还需要不断创新和完善,部分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这些问题必须引起我们足够重视,并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

四、紧盯目标不放松,突出重点抓落实,全力开创财政工作新局面

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将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区经济发展战略,在区人大和全区人民的监督下,牢牢把握省委省政府加快苏北发展战略部署,按照“一个总量持续扩张、五个收入大幅提高”目标要求,强化财源建设,优化支出结构,深化财政改革,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区如期实现全面小康作出积极贡献。

(一)狠抓收入征管,进一步增强财政综合实力。加强对经济和财政运行中新情况、新问题的分析研究,加强对国家税制改革政策的分析研究。强化部门协调配合,加强收入征管力度,对重点税源、主要税种、重点企业深入排查,挖掘收入潜力,加大堵塞跑冒滴漏,做到应收尽收,确保财政收入持续快速增长。在保持财政收入较快增长的情况下更加注重收入质量,不断提高税收收入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比重。

(二)突出壮大培植财源,提升财政服务发展能力。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着力构建财源稳定增长机制。充分运用财政政策,加大我区纺织服装、食品酿造、机械制造等主导产业重点企业扶持,拓展工业主体财源;支持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支持企业技术改造、自主创新、科技成果转化,优先支持新能源、新材料等低能耗、高附加值的新兴产业。设立金融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引进金融机构和培育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拓宽企业融资渠道,解决企业资金瓶颈。全力支持开发区、新区和老城区重大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和引导各类资金投向园区,优化园区经济发展环境。鼓励发展商贸、物流、房地产和旅游等第三产业发展,培育新的消费热点,带动餐饮、运输、商贸等相关产业加快发展,扩大财源总量。

(三)优先保障民计民生,增强财政公共服务能力。始终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财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优先发展教育,严格落实教育投入增长法定要求,支持教育现代化建设;加大“三农”投入力度,认真落实各项惠农补贴政策,加大对涉农补贴、农村基础设施、高效农业等新农村建设投入,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推进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工作,促进社会经济的全面协调发展。

篇3

一、继续完善相应规章制度,加强工作的计划性和规范

化,落实教育培训考核工作

根据我们规划的规范体系,本年度,我们通过深圳律师网上广泛征询了全市律师的意见和建议,先后制定并实施了《深圳市律师事务所教育培训实施办法》(试行)、《深圳市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工作细则》、《深圳市律师协会业务培训费用使用标准》,对律师事务所内部培训、专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经费使用进行了具体规定,继续建立和完善业务培训各项规章制度。同时,发展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都制定了年度工作计划,并能很好的实施,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取得了较大的成效。

本年度是《深圳市律师协会业务培训计分办法》实施的第一个年度,我们对平时的考核登录都作了具体要求,在今年年检注册前,我们对全年的情况进行了统计,统计显示大部分律师都能积极参与、认真完成《计分办法》的各项要求。但是,也有一些律师未能完成继续教育的积分要求,甚至有个别律师全年没有参加过一次培训。为此,我们紧急召开了发展委员会主任会议进行协商,把律协全年组织的培训情况向全市律师进行通报,并组织律师进行补课,在规范考核工作的情况下,保证了年检注册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加强实习律师岗前培训和执业律师继续教育,积极探索全面加强律师业务培训的途径和方式,构建多层次培训体系

(一)××年月,我们举办了为期五天的“××年度实习律师岗前教育培训”,我们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对新执业的律师进行了系统化专项培训,这次岗前培训包括名香港律师在内共有名实习律师参加并全部通过了结业考试。我们还就培训课程设置、任课教师授课效果等进行了问卷调查,收集意见和建议,为进一步改进工作提供依据。

本年度共举办由专家学者针对新法颁布、理论前沿、律师实务热点等重大课题所作的大型讲座场,各专业委员会研讨会场。公司、知识产权、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业务委员会这方面的工作比较突出,另外刑事法律业务委员会积极参与进行刑事律师的执业环境的改善工作,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金融法律业务委员会对零售商与银联的纠纷把握时机及时召开研讨会讨论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全市大部分律师事务所都提交了教育培训计划,业务部也参加了一些律师事务所的内部培训,基本上已经通过《深圳市律师事务所教育培训实施办法》(试行)把律师事务所内部培训纳入到律协业务培训体系

已经初步形成了以实习律师岗前培训、大型讲座、专业委员会研讨会、律师事务所内部业务培训为主线,并且通过《业务培训学分计分办法》鼓励律师参加全国性、地区性业务培训、研讨的多层次、多方位培训体系。

(二)本年度,我们加强了涉外法律业务的培训交流和研讨,先后邀请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主席、副主席,联系英国格拉斯哥大学法学院研究生部主任、美国洛杉机县高等法院法官分别进行了国际仲裁、英美证据法、公司法及美国律师制度的主题讲座,与美国律师协会等机构联合举办了房地产交易研讨会等。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这些讲座大多数主讲人都不要报酬,作为相互交流进行的。另外,我们还开展了关于深圳律师留学人员情况问卷调查,希望在律师队伍中发现、培养一批涉外法律及法律英语的师资人才。

(三)为更好的服务会员,我们联系中法图深圳分公司在举办大型讲座时进行主讲人专著及与专题讲座相关的著作展销。中法图还现场向律师免费赠送会员卡,对购书的律师进行折优惠,并向律协资料室赠送了一批价值近元的法律图书,为律师购买专业图书、到会所查阅资料提供了便利条件,受到律师们的欢迎。

×年月,我们面向全市律师进行了××年度大型讲座综和评价问卷调查和业务培训征询意见问卷调查,共收回问卷余份,律师对一年来律协组织的业务培训认为满意的为%,对律协的培训工作不满意的为%。业务部及时对相关数据进行了统计,我们对数据进行了分析,为下一步工作的开展提供了依据。

三、加强对律师的业务指导,积极开拓律师业务新领域

我们不断加强专业委员会对律师的业务指导,组织专业委员会对一些疑难案件进行研讨,提供咨询意见。同时,推动制定律师业务操作规范和律师收费指引。我们还确立了以律师在国企改制,农村城市化建设中发挥作用,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为切入点逐步确定重点课题深入研究、不断拓展深圳律师业务新领域。我们向市政府、国资委提交了《关于申请律师参与国有企业改制,提供全程法律服务的请示报告》、律师在国企改革中的具体业务规范、《关于充分发挥律师在国有企业改革中的重要作用,依法推进国企改革的报告》。目前,国资委正在起草《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介机构聘用管理暂行规定》,我们也组织专业委员会对草案提出了修改意见。我们计划联络深圳国资委联合举办一次关于深圳律师参与国企改革方面的研讨会,加强双方的沟通积极推进深圳律师参与国企改革。我们通过组织律师为行业协会和市民讲课,专业委员会联系各行业协会举办研讨会、律师所参加香港“中小企国际市场推广日”博览会等方式,扩大交流,为开拓律师业务创造条件。我们推荐律师参加深圳市政府采购专家团,扩大深圳律师影响面,积极开拓律师业务新领域。

四、积极参与国家和地方性立法及政策制定活动。

我们组织专业委员会先后协助深圳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的修改意见;接受广东省律师协会委托起草《广东省律师服务收费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组织专业委员会召开主题研讨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草案送审稿)》、《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订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学者拟制稿)》、《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国务院《专利条例修改草案(送审稿)》、中国证监会《律师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深圳房地产条例(代拟稿)》出具修改意见,为法治建设添砖加瓦,受到社会好评。;

五、组织“律师事务所的发展与管理:经验与问题”第二届深圳律师论坛,积极推动深圳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化和规范化建设

去年,深圳律师事务所出现了重组整合的趋势,不少律师事务所在专业化、规范化、规模化、国际化方面进行了的尝试。为了积极引导,加强相互间的沟通与交流,××年月,我们组织召开了“律师事务所的发展与管理:经验与问题”第二届深圳律师论坛,此次论坛共有深港两地十三名律师进行了发言,就各律师事务所发展中的经验与问题进行广泛交流和深入研讨。此后,在徐建会长的倡导和直接领导下,律协先后组织多场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专业化发展的交流会,前不久还召开了晟典律师事务所内部分配模式经验交流与研讨会,积极推动深圳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化和规范化建设。

六、编撰、筹备出版深圳律师论文集、案例集

为加强深圳律师对理论及实务方面的研究,我们决定编撰出版深圳律师论文集,在去年月份和月份就发出通知,面向全市律师公开征集论文和案例,还对各专业委员会做了具体要求。此次共征集到到论文篇,案例篇,由发展委员会和各专业委员会进行审稿,并将刊登的文章进评定为优、良、一般三等,论文集最后选稿共篇,保证了深圳律师论文集的质量。期间,业务部联系了中政、海天、民主法制、法律等四家出版社,会长办公会从整体费用、影响力等各方面考虑,决定将文集交由法律出版社出版。现文稿已送至法律出版社,不久就可以与大家见面。

七、成立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业务委员会

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全面推动律师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的精神,为了大力推动深圳律师参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同时积极树立深圳律师正面形象,我们于××年月日成立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业务委员会。其主要的工作在于推动和指导全市律师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组织律师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与犯罪预防进行专门的研究与实践,组织深圳律师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立法、宣传和咨询活动,研究和推动深圳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建立和发展未成年人保护深圳律师志愿者网络,关注公益事业,积极树立深圳律师正面形象。

八、建立深圳市世贸组织事务工作站

×年月份,深圳律协成为深圳市世贸组织事务中心在全市相关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首批挂牌成立的家深圳市世贸组织事务工作站之一,深圳律协事务工作站的工作重点包括:一是业务培训,包括举办大型讲座、专业研讨会,加强与其他行业协会的联系,组织有执业经验的律师对相关行业协会、企业的培训;二是反倾销与产业损害预警信息传递;三是相关情报收集,由律师收集客户即相关行业、企业的在贸易过程中的不公正待遇等信息,由律协传递到深圳市世贸组织事务中心,为政府部门制定政策、采取应对措施、收集相关数据提供依据。我们积极依托事务工作站,加强与政府部门与相关行业协会的交流与沟通,扩大深圳律师的影响,以更好的为政府、行业协会及企业提供服务。版权所有

九、加强交流与合作,积极学习港台地区的先进经验

我们积极落实深港两地律师协会合作协议,与香港律师

会联系将港方律师所专业特长进行收集整理,为深圳律师办理相关案件提供可选择的合作对象。经协调沟通,我们将选派名律师赴香港实习;组织深圳律师赴台湾考察,加强交流与沟通,积极学习港台同行的先进经验,以促进深圳律师的发展

回顾过去一年所作的工作,我要感谢各位理事的大力支持,特别要感谢发展委员会郭星亚、张改梅两位主任、各专业委员会的主任们和秘书处的同志,是他们做了大量的具体工作,付出了辛勤的劳动,我们的工作才取得了较大的成效。同时,还要看到我们的工作还有一些不足,主要包括:

一、业务培训工作方面有:其一:业务培训专业化、系统性不够,非法律专业知识的讲座也鲜有涉及;其二,对律师事务所内部培训的监督不够,有些律师事务所的内部培训流于形式;其三,建立由深圳律师组成的自己的业务培训师资队伍的工作进展比较缓慢。

二、业务研究、制定业务规范及业务拓展工作还比较薄弱,需要大力加强。

三、由于业务部人员紧张,业务培训、业务拓展的调研工作只能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不够深入。另外,工作人员也缺乏接受培训、学习的机会,制约了有关工作的开展。

以上不足也是我们××年度改进工作的重点,下一年度,我们将继续加强工作的规范化,加大监督考核力度,完善教育培训体系。组织有较强针对性的工作调研,积极探索切合深圳律师实际的业务培训方式和途径,开拓律师业务新领域。抓住今年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年的有利条件,继续推进律师事务所专业化建设、规范化管理的进程,探索适合深圳律师事务所发展的管理模式。

篇4

近年来,监管机构先后颁布了一系列关于董事履职尽职要求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对董事的选任与考评作出了明确规定;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对提高银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提出了明确要求;尤其是2010年底,银监会了《商业银行董事履职评价办法》,对规范董事履职评价工作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提出“商业银行董事履职评价应当充分发挥监事的作用,监事会对董事履职评价工作负最终责任”。

银监会董事履职评价办法颁布后,民生银行根据董事会和监事会的不同职责,对董事履职监督评价工作进行了职责分工和界定,由监事会负责对董事履职评价的最终结果。为此,监事会把对董事履职监督评价作为重点工作之一,首先着手进行建立完善相关制度的准备,组织监事对银监会办法进行深入研究分析,同时广泛走访同业银行监事会,交流探讨履职监督工作方法;在此基础上,结合监事会自身近年来开展的对董事履职监督工作的实践,重新修订完善了监事会对董事履职监督评价办法及实施细则。新办法主要从监督评价程序、评价方法、评价结果及运用等方面进行规范和细化,为监事会开展董事履职监督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和规范指导。

“量身定制”董事履职档案

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处于核心层面。民生银行董事会机构强大,高效运行,在银行的战略管理、风险管控、绩效管理等方面发挥核心作用。由于董事人数较多,董事履职活动相对频繁复杂,要做好对董事履职情况的监督,必须做好基础性工作。

根据履职监督工作需要,监事会不断探索并逐步建立完善了董事履职档案。一是根据银监会办法要求,在监事会对董事履职监督实施细则中以表格形式明确了董事履职档案的内容,主要包括董事参加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出席情况、发表意见和表决情况,以及董事参与课题研究及调研情况等内容。二是根据董事会成员结构,即股东董事、独立董事、执行董事的重点职责,并按照每位董事担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区分并细化对各位董事的履职要求,为每位董事“量身定制”不同的履职档案,如对独立董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集人增加“到本行工作情况”等内容。三是及时整理并定期核对档案资料。搜集整理董事履职资料的日常工作由监事会办事机构具体负责,由相关工作人员每季度调阅各位董事履职活动记录,包括董事参加各类会议的会议记录、纪要,董事参加培训情况以及独立董事到民生银行工作记录等资料,整理编制董事履职档案,并通过半年度统计、年末汇总,与董事会办事机构和董事本人核对有关信息等环节,初步建立了较为完整的董事年度履职档案。作为董事履职活动的真实反映,履职档案为监事会对董事履职情况做出客观、公正、独立的评价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主客观结合、量化评价

为综合评价董事年度履职情况,民生银行监事会主要采取主、客观评价相结合,并量化评价标准的方式,对董事年度履职情况做出综合评价。其中,客观评价占70%,主观评价占30%。客观评价主要以监事会日常监督建立的董事履职档案为基础,年末汇总形成董事年度履职情况表,主要包括每位董事年度参加各类会议的出席率、会议发言和提出建议情况,参加考察调研和提出专业报告情况以及独立董事坐班情况等项目,并按照不同权重设置各项指标的分值,汇总计算出客观评价得分。主观评价为每年度末监事会组织董事对本人年度履职情况实行自我评价和对其他董事履职情况进行互评的方式,综合了解董事的评价意见。监事会向每位董事发放年度履职情况测评表,要求其对本人和其他董事就董事履行忠实义务、勤勉义务的情况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2010年,对董事履职情况进行量化评价的做法开始试行。经不断改进完善,目前该套评价指标内容相对全面,评价标准比较清晰,实施效果较好,使以往局限于宏观抽象的董事履职评价工作有了量化的评价依据和标准,监督评价真正做到了有章可循、有的放矢。

推动评价结果落到实处

民生银行监事会通过对董事履职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年中评价和年末汇总,形成不同阶段的评价结果。具体为:根据日常持续监督情况,如发现个别董事履职不够勤勉或存在其他问题,及时向董事会和董事发出监督提示函,督促相关董事及时改进;每年上半年工作结束后,对董事半年度履职情况作出阶段性评价,并向董事会和董事发出半年度董事履职情况通报,对个别履职不够到位的董事,如存在亲自出席会议较少等情况进行书面提示,督促董事予以改进,认真履行职责;年度末,监事会根据对董事年度履职的主观和客观评价得分,计算得出每位董事年度履职综合得分,并根据相关标准,对董事年度履职评价结果分为“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三个级别。如果个别董事行为有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以及年度履职为“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的情况,监事会将会同董事会对该董事进行诫勉谈话,并提出相关整改意见或罢免建议。就监督工作实际情况来看,目前尚未出现“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的评价结果。

篇5

现阶段,外部董事来源渠道较少。2004年,国务院国资委印发《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试点企业外部董事管理办法(试行)》,担任外部董事的基本条件是具有10年以上企业管理、市场营销、资本运营、科研开发或人力资源管理等专业的工作经验,或具有与履行外部董事职责要求相关的法律、经济、金融等某一方面的专长。从全国董事会试点实际来看,外部董事来源主要有:央企和地方国企刚退休下来的领导和在职领导;党政机关经济管理部门刚退休下来的领导;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中介机构的知名专家学者等。部分省市国资监管部门积极拓宽外部董事选聘范围,从机关选派业务骨干到企业任外部董事。

国企刚退休下来的领导大企业经营管理经验丰富,素质高,责任心强,对国企运作比较了解;党政机关刚退休下来的领导对国家经济政策比较熟悉,但有的缺乏企业管理经验;专家学者比较敬业,能较好地发挥专长,但履职时间难以保证,获取企业信息渠道不畅,对企业了解不深,不熟悉国企运作,在董事会上难以发表有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机关干部担任的外部董事对企业情况比较熟悉,业务能力较强,能较好代表出资人意见,但因为不取酬,责权利严重不统一,责任追究难以落实,完全凭党性自觉履职,且机关日常事务性工作较多,履职时间难以保证。

对此,可以拓宽外部董事来源渠道,建立人才库共享机制。现阶段,由于外部董事来源少,遴选到企业需求的外部董事有一定难度,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建设规范董事会工作的进程。因此,首先要将选聘外部董事作为一项常态性工作,面向全球、全国公开招聘,建立外部董事人才库。二是探讨建立外部董事资源共享机制。加强各级国资监管机构间的联系,积极探讨外部董事资源共享、信息互通、人才互换的有效途径。三是建立外部董事资格认证制度,规范选聘程序,严把外部董事入口关。

日常管理、培训薄弱

日常管理是目前外部董事制度的薄弱环节。大部分省市重视对外部董事的选聘,但外部董事上任后,除了要求定期上交年度履职报告、每年组织一次座谈会等外,缺乏对外部董事的日常管理、培训及考核。

目前,大部分国资监管部门没有专门的机构为外部董事提供诸如信息报送等沟通服务,一般是任职公司负责与外部董事进行沟通联系,递送公司相关运行情况。据了解,仅有上海市成立专门部门(市管国有企业专职董事监事管理中心)为外部董事提供及时、全面、准确的国资监管和企业运行的相关信息。

建议加强对外部董事的培训力度,健全培训机制。外部董事虽是某一领域专家,但由于经历和知识等背景不同,对外部董事的权利、责任和义务认识不清。因此,要加强对外部董事的培训,健全多层次培训体系。一是构建多层次培训体系,加强与培训机构、中介机构、高等院校等的合作,有条件地建立专门培训基地,对外部董事进行定期培训。二是健全外部董事培训机制,注重任职前培训,加强日常培训,并对培训结果进行考核。三是制定科学的课程设计,任前培训注重提高外部董事对建设规范董事会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加深对董事会职责定位、运作方式及外部董事责权利的理解,日常培训注重提高外部董事对国资工作情况的了解,熟悉国资发展情况及经济发展形势,提高专业业务能力及科学决策水平。

还应加强对外部董事的日常管理,健全支撑机制。外部董事大部分是兼职,不在企业坐班,一般规定外部董事一年内在任职公司履职时间不得少于30个工作日。为保证外部董事及时掌握公司运行情况,需建立外部董事资料阅读制度,成立专门工作机构或委托相关部门定期向外部董事报企业的月报,及时报国资系统重大事项等,解决外部董事对企业情况不熟悉甚至对行业情况不熟悉的问题,提高其履职能力。

另外,国资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外部董事履职的管理,外部董事除了如期报告个人履职情况外,重大事项也要报告,尤其是在多元股权结构的国有控股公司任职的国资委外派董事,重大事项在董事会召开前要报国资监管部门,并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发表意见。

评价落后激励不畅

现行外部董事的薪酬主要以年度固定报酬为主,由年度基本报酬、董事会会议津贴、专门委员会会议津贴组成。各国资监管部门根据所监管企业的实际情况,规定了不同的薪酬标准。如国务院国资委在确定央企外部董事薪酬时,考虑了外部董事在董事会的任职(是否担任董事长、副董事长、专门委员会主任)、履职时间、所在企业规模(即承担的责任)、与企业负责人薪酬的比例等4个主要因素。仅担任外部董事职务的,按照企业规模分为三档,年度基本报酬分别为8万、6万、4万,董事会会议津贴是3000元/次,专门委员会会议津贴是2000元/次。各省市国资监管部门规定的外部董事年度基本报酬未与企业规模挂钩,且低于央企外部董事的薪酬。如湖北省国资委规定外部董事年度基本报酬不超过4万,由国资委根据外部董事的考核评价结果确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津贴分别为1000元/次、600元/次;山东省外部董事每在一户企业任职的年度基本报酬是5万,兼任董事长的增加3万,兼任副董事长的增加1.5万,兼任专门委员会主任的增加1万,董事会会议津贴是3000元/次,专门委员会会议津贴是2000元/次,每年会议津贴不超过3万。

篇6

当前代表工作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和重视。基于法律赋予人大代表的神圣职责,党委和政府重视代表意见建议、通过发挥代表作用来推动区域发展,形势发展对创新代表工作提出新要求等诸多因素,代表工作出现“顶被感”和“倒逼现象”。普陀区人大常委会重视代表工作、关心民生大计,专门制定了《关于加强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工作、进一步发挥代表作用的若干规定》,将“倒逼机制”转化为推动代表工作的“正能量”。此次依据代表法探索性开展区人大代表向选民报告履职活动,是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与选民之间的沟通联系、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增强代表履职意识,推动代表工作的一项积极举措。通过活动,代表进一步认识到向选民报告履职情况、自觉接受选民监督,是增强代表履职意识、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有效形式,有利于国家监督体制的不断完善,有利于发现履职实效与群众意愿之间的差距,为有效履职起到助推作用。代表与选民零距离交流,拉近了代表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距离,选民加深了对人大代表和人大制度的了解。

二、精心组织准备,发挥示范带动效应

篇7

一、董监事履职的意义

董监事作为母公司委派或推荐的股东方权益代表,应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有关制度规定,贯彻母公司战略部署安排,行使法律赋予董监事的参会权、表决权、签字权、决策或监督权等权利,勤勉尽职的履行工作职责。董监事的勤勉履职有助于构建子公司内部权力制衡的约束机制,维护母公司合法权益,促进子公司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二、董监事的工作职责

母公司外派的董监事,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具备所任职岗位业务素质,具备把握市场经济运行规律的前瞻、预测能力和决策、判断水平,同时还应当具备比较全面的财务、经营、法律、管理、所从事行业等专业知识。

董监事应履行以下工作职责。按章程在所任职公司参加重大事项决策,关心所任职公司的经营和发展,了解掌握重大经营决策及经营管理中或可能出现的重大情况,并以适当方式提出合理解决方案的意见或建议。维护股东方权益,检查督促相关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即三会决议的执行,及时掌握子公司的安全生产、经营管理、资产、财务、计划、投资等方面的重要情况。在遇重大紧急事项的情况下,应按照相关法律和章程提请公司召开董事会,同时或事后立即向母公司报告。在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相关工作中积极与其他股东方代表、董监事进行沟通。在提交议案、进行表决以及实施其他履职工作行为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集团母公司相关规章制度。

三、如何加强董监事履职行为的管理

(一)加强培训,提升董监事的履职意识和履职能力

董事会是子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董事承担着大量的经营管理工作;监事负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监督职责。一些董监事缺乏相应岗位要求的专业背景,在公司治理、决策、监督等方面的工作经验不足,履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母公司应加强子公司董监事培训,包括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的教育,组织对担任股东代表、董监事的人员进行相关专业知识的业务培训和学习交流,培训内容涵盖财务、经济、金融、法律、管理等专业知识,不断提升董监事的履职意识和履职能力。

董监事应于就职开始时制定本人履职工作计划,合理确定履职工作任务与时间,参加必要的学习、调研或其他相关工作时间。董事长应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定期或临时组织(或按公司章程规定委托他人组织召开)股东会、董事会,实施公司的部署和要求,与各股|方及董事沟通协调,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二)明确程序,规范董监事履职的流程

母公司组织相关业务部门、董监事对相关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议案进行审议,形成公司对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组织股东代表、董监事按照公司意见出席会议,发表意见、进行表决或签署相关文件。

(1)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召开股东会、董监事会时应提前将议案上报母公司,同时发送公司董监事,董监事收到议案后应针对有关具体情况提出本人意见。

(2)收到会议议案和董监事意见后,母公司审批并研究确定母公司意见,并将最终意反馈至各董监事。董监事需根据母公司意见出席会议,审议、表决或签署相关议案。董监事出席会议时出现临时情况,致使未按母公司进行表决,相关董监事应及时向母公司报告,必要时提交书面报告进行说明。

(3)董监事应按时出席所任职公司的会议,不得无故缺席。因故不能出席时,应按规定向所任职公司办理请假、委托他人出席等手续,受托人出席会议时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所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中载明委托人、受托人、委托事项、是否委托表决及表决意见,以及公司要求说明的其他事项等。

(4)母公司派到所出资公司的股东代表出席股东会需要持有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代表应依据相关授权书所列示内容审议并表决或签署相关文件。股东会现场临时增加或减少股东会议案时,股东代表未经授权不得予以表决,因特殊原因对未经授权的议案进行表决,应及时向母公司报告有关情况。出席参股公司股东会的股东代表应妥善保存会议资料,并在会议结束后及时将当次会议的文件或文件副本报送母公司。

(5)董监事应对会议通过决议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在检查中发现有违反决议事项,应及时对公司提出质询,予以制止或要求纠正,必要时报告母公司。

(三)完善机制,加强对董监事的考核激励

母公司需要不断完善机制,加强对外派董监事的考核与激励。将薪酬与所派驻子公司利益增减情况相挂钩,同派驻公司的经营风险相挂钩,充分调动外派董监事履职的积极性。

篇8

2.专题性述职述廉报告:是指报告内容是对某一方面的工作的专题反映。

3.单项工作述职述廉报告:是指报告内容是对某项具体工作的汇报。这往往临时性的工作,又是专项性的工作。

从时间上划分

1.任期述职述廉报告:这是指从任现职以来的总体工作进行报告。一般来说,时间较长,涉及面较广,要写出一届任期的情况。

2.年度述职述廉报告:这是一年一度的述职述廉报告,写本年度的履职情况。

3.临时性述职述廉报告:是指担任某一项临时性的职务,写出其任职情况。比如,负责了一期的招生工作,或主持一项科学实验,或组织了一项体育竞赛,写出其履职情况。

从表达形式上划分

1.口头述职述廉报告:这是指需要向选区选民述职,或向本单位职工群众述职的,用口语化的语言写成的述职述廉报告。

篇9

2.专题性述职述廉报告:是指报告内容是对某一方面的工作的专题反映。

3.单项工作述职述廉报告:是指报告内容是对某项具体工作的汇报。这往往临时性的工作,又是专项性的工作。

从时间上划分

1.任期述职述廉报告:这是指从任现职以来的总体工作进行报告。一般来说,时间较长,涉及面较广,要写出一届任期的情况。

2.年度述职述廉报告:这是一年一度的述职述廉报告,写本年度的履职情况。

3.临时性述职述廉报告:是指担任某一项临时性的职务,写出其任职情况。比如,负责了一期的招生工作,或主持一项科学实验,或组织了一项体育竞赛,写出其履职情况。

从表达形式上划分

篇10

“安排式”代表活动,履职效果大打折扣

参加闭会期间代表活动,是各级人大代表的重要履职形式。然而,人大常委会在组织闭会期间代表活动时,往往很难针对每个代表的专业、特点安排活动,结果往往造成一些代表因为没有得到“对口安排”而无话可说,甚至借故缺席活动,而那些真正对此有话想说的代表,又因为没有得到安排,只好继续沉默。

2009年,据宁波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记录显示,能全程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代表活动的代表仅80%左右。而在审议发言时,能提出一些实质性建议的不到10%。

对此,宁波市人大代表、宁波市第六医院副院长袁建树就深有体会。他说,常委会曾安排他参加检查《宁波市河道管理条例》执行情况,当时他就只能了解一些面上的情况,所提的常识性意见也都以询问为主,相关部门只要用一些专业知识来解释一下就了结了,你也不知道对不对。他认为,对他来说,如果是参加一些医疗卫生方面的执法检查,那可能就会更专业、更到位一些。

2010年初,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在调研2010年工作思路时,吴以刚等8位代表提出,希望常委会能细化当年度的常委会、各专委会工作,并让代表们事先早知道,然后再根据自身情况重点关注几个问题,以便参加代表活动时能更有针对性地提出一些问题和建议。此后,在征求市人大常委会2010年度工作要点意见座谈会上,时任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的郑杰民也提出,应把常委会、专委会的年度重大活动先行告知代表,并有针对性地安排代表参加一些活动,这样既能充分发挥代表的专业特长,又能激发代表参与常委会、专委会活动的热情。

此次调研后,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人大代表的意见,引起了宁波市人大常委会的高度重视。在2010年初的宁波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前夕,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邀请代表参与常委会、专委会活动实施意见》,并在人代会期间以表格形式,向每位代表征求参加本年度常委会、专委会活动的意向。

代表自主“点菜”,活动更显成效

在宁波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492名市人大代表都拿到了一份列有市人大常委会本年度立法项目、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视察活动和常委会会议主要议题等内容的表格,每位代表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关注事项等因素,自主选择参与常委会、专委会活动或者列席有关会议的意向。

据2010年《代表意向表》显示:114名代表有意向参与听取审议专项报告,76名代表有意向参与立法调研,38名代表有意向参加执法检查,43名代表有意向参加专委会视察……

随后,常委会再根据代表意向,组织他们有序参与活动或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