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08 15:39:02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宪法宣誓制度,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国际金融危机席卷全球的今天,金融安全网承担着有史以来最为艰巨的任务。金融安全网通常包含三大支柱——中央银行最后贷款人功能、银行审慎监管与存款保险制度。其中前两者已经在各国维护金融稳定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而存款保险制度在不同国家的推进进度则大不一样。
存款保险制度是指在金融体系内设立保险机构,由其定期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收缴保险费,以建立存款保险准备金,一旦投保人遭受风险事故,由保险机构向投保人提供财务救援,或由保险机构直接向存款人支付部分或全部存款的一种制度安排。存款保险制度是保障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建设,是减少金融危机造成社会成本的重要手段。它作为一项制度设计,在许多国家被证明是成功的,可以有效地保护存款人,尤其是居于多数的小额存款人的利益;建立对出现严重问题濒于倒闭的银行进行处置的合理程序;提高公众对银行的信心,保证银行体系的稳定。迄今为止,全球约有90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显性存款保险制度。近年来,国际存款保险制度不断完善,功能逐步增强,对保护存款人利益,维护金融稳定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目前,我国的金融体系基本保持稳定,商业银行改革顺利进行,公众对国家经济发展和金融运行的公信力稳步提升,这都为我国筹备已久的显性存款保险制度出台创造了条件。同时,我们也应看到,内需的疲软、出口的萎靡、房价的高企以及股市的巨幅波动也暗示着中国的金融系统隐藏着极大的风险,因此,存款保险制度的推出还要经过缜密的论证。
一、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发展历程
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加快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存款保险制度己经不仅仅是一项重大理论问题,而是一项越来越紧迫的实际问题。我国现在虽然没有显性存款保险制度出台,但为此做出的积极努力已达十余年之久。
自1993年《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要建立存款保险基金到1997年底央行存款保险课题组成立;自2004年4月金融稳定局存款保险处挂牌到2004年12月《存款保险条例》起草工作展开;时至2006年底,中国人民银行在的金融稳定报告中,指出了要加快存款保险制度建设,健全金融风险处置长效机制的必要性,并详细阐述了所要重点研究的存款保险机构的职能、存款保险的成员资格、存款保险的基金来源、最高赔付限额、费率制度安排等细节问题。2007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的有关精神也促使了建立存款保险制度被纳上议事日程。目前,我国经济发展势头良好,降低了建立这一制度的成本和风险;银监会成立以来我国银行业监管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也为存款保险制度的出台创造了前提条件;国有商业银行改制上市取得显著成效,银行不良资产的大规模政策性集中处置工作已经告一段落,此外,经营不善金融机构的市场退出机制也在建立之中,所有这些都表明,在我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所需要的主要条件都已具备。因此,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局长张健华在参加2008年11月26日举行的“第十四届两岸金融学术研讨会”时表示,存款保险制度已经上报国务院……估计将于2009年推出。
二、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现实选择
理论研究和国际经验共同表明,存款保险这柄双刃剑实际上是建立在提高存款人安全收益与降低市场约束之间权衡的结果,既有明显优势、又存在负面效果。如果盲目推行,效果适得其反。显然,在目前复杂的国际宏观经济形势下,我国显性存款保险制度的推出一直在等待最佳时机。因此,在推出显性存款保险制度之际,还必须仔细斟酌,周密论证,以有效防范存款保险可能带来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从参保前,参保时和参保后三方面而言,我国的存款保险制度面临如下现实选择:
1、参保前的现实选择——强制保险与自愿保险。强制保险是指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存款类金融机构均应参加存款保险,缴纳存款保险费;自愿保险是指存款类金融机构可自愿选择是否参加存款保险。
为避免参加存款保险前风险越大的银行参与的积极性越高的逆向选择问题,中国存款保险制度应该是强制性存款保险。这样既有利于存款保险机构预期负担的减小,也有利于强化参加存款保险的中小商业银行在竞争中处于相对平等的地位,更可以提升公众信心,并直接强化银行业竞争,促进银行业健康发展。
2、参保时的现实选择——保险额度与费率斟酌。现今,金融风暴席卷全球,显性存款保险制度健全的国家也未能幸免。而我国实行的隐性存款保险制度在这时因为其国家的全额担保形式而有利于维持公众信心,促进金融稳定。与美国存款保险公司的建立过程相反,我国存款保险的施行,并非为原本暴露的储户风险引入新的担保机制,而是将事实上已经存在的隐性存款保险显性化,并逐渐把无限的国家责任变成一种内容与边界明确的、由独立机构承担的有限民事责任。因此,今天储户对于银行的信任,很大程度上仍基于对国家担保的信任,这一责任不可轻易放弃,所以我国显性存款保险制度的推出初期,还应延续以往的政策,进行全额兜底。在经济形势明朗后,资金开始从银行流出寻找投资渠道时,再逐渐过渡到分级兜底。这样才不至于引起恐慌。
此外,由于单一费率可能引起的银行追逐高风险项目行为,应对不同风险的银行征收差别保费。这种差别保费是基于风险的存款保险安排的核心内容,它要根据每家投保机构的信用评级和资本充足率等因素定期调整,从而使得银行的风险与收益相匹配,约束银行的风险行为,并按照成本效益原则对问题银行进行及时处置。
3、参保后的现实选择——风险识别与有效监管。为避免参加存款保险后的银行可能从事风险较大,利润较高的项目而引发的道德风险问题,还需加强对银行的审慎性监管并督促银行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促进银行业内外兼修,降低由此引发的风险。因此,稳健的会计制度、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以及存款人与保险机构共保都是必须的,他们可以通过强化银行股东、存款人和其他债权人以及社会公众对银行的监督,有效提高市场约束,减弱道德风险。
一般而言,存款保险制度的有效与否与存款保险机构能否有效识别参保者的风险状况紧密相关。因此有效的风险识别系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由于识别及预测未来本身存在很大的局限性,并且金融机构所面临的风险多种多样,也使得风险识别更为艰难。即使风险被识别出来,如何让金融机构相信其存在的问题也会让政策当局大伤脑筋:控制经营已明显恶化的银行风险是显而易见的,但要那些表面上经营良好、能承担其从事的风险行为且仍有盈利的银行纠正其风险行为、调整其经营策略却相当困难。因此有效的风险识别系统和理性而强势的监管干预将是存款保险制度健康推行的前提。
三、小结
目前我国的国有商业银行经营机制尚未完全转变,资产负债结构不合理,风险抵御能力较差,在金融市场发育不完善、金融监管手段和方法落伍的背景下,建立显性的存款保险机制并辅以适合中国现阶段国情的条款,不但有利于维护公众对金融体系的信心,而且顺应了中国金融机构所有权结构变化趋势,是符合中国实际、维护金融体系稳定的重要举措。因此,适时地出台符合国情的存款保险制度,在全球经济四面楚歌之时提升公众的信心,有利于保障金融体系的稳定,促进经济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曹元涛.隐性存款保险制度、显性存款保险制度与中国的选择[J].经济学动态,2005;(6):19-21
[2]葛红玲.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与金融监管体制的完善[J].管理世界,2001;(4):205-206
[3]何光辉.道德风险与存款保险额度的市场决定[J].财经研究,2006;(1):73-83
[4]钱小安.存款保险的道德风险、约束条件与制度设计[J].金融研究,2004;(8):21-27
[5]苏宁.借鉴国际经验,加快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存款保险制度[J].金融研究,2005;(12):1-5
[6]魏志宏.中国存款保险定价研究[J].金融研究,2004;(5):99-105
Keywords: cantilever pouring continuous beam;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The linear control; Temperature; The survey; Flatness control; Leveling machine
中图分类号:TU7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引用实例简介
跨金阳东路连续梁工程为三跨单箱单室变截面结构,在里程桩号DK1269+401.37跨越金阳东路,跨径组合为40m+64m+40m。
该连续梁桥为单箱室梁,箱梁顶宽12.0 m,底宽6.7m。连续梁0号节段长9m,自0号节段左右各为7个悬浇段对称布置,全桥共分37个块段。施工时,0#块及边跨现浇段采用钢管支架现浇施工,7个悬浇块采用挂篮施工,合拢段均采用吊架施工。
二、施工流程及难点
连续梁块段施工流程如下:
支架(吊架)搭设或挂篮前移锚固底模、外侧模安装绑扎底、腹板钢筋及预应力管道、竖向筋安装内模绑扎顶板钢筋、安装预应力、预埋件检查签证调整安装整平机及轨道浇注混凝土养护预应力张拉管道压浆节段验收。
根据CRTSⅡ型板式无砟轨道对桥面构造的要求,梁面设置顶宽3100mm的加高平台,距梁端1.45m铺设泡沫塑料板区域加高台高15mm,其它区域加高平台高65mm,如下图所示:
加高台平整度要求满足3mm/4m及2mm/1m的要求。在悬浇连续梁中,由于各块段分次浇注,且梁面钢构件等预埋件较多,桥面线形及平整度控制成了施工中的一大难点,施工时需要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
三、施工控制措施
为保证连续梁的线形及平整度,我部从如下几个方面采取措施:
1、 施工监控及线形控制
由于桥梁的成桥线形和结构恒载内力与施工方法有着密切的关系,不同的施工方法和工序会导致不同的结构线形和内力。同时由于材料物理性质、混凝土收缩徐变、恒载、施工荷载、温度及施工测量等方面的因素影响,桥梁施工中节段的实际测量值与原理论设计值存在偏差。因此,连续梁施工监控是控制连续梁线形的一项重要环节。
同时,为保证一个跨径内的两个悬臂端在合拢前尽可能地在同一平面上,使全桥的成桥线形平顺,在运营一定时间后桥面能够达到设计所要求的标高,必须确定上部结构每一待浇段的预拱度。预拱度控制是通过控制立模标高实现的,立模标高由设计标高、计算预拱度、挂篮弹性变形、上一节段的标高差及徐变温度等产生的影响组成。每一节段立模标高=设计标高y0+挂篮变形1+预拱度f1+地基沉降2。如表1为本连续梁270#墩3号块18#截面的计算立模标高。
40+64+40m[曲线]连续梁立模标高 (单位:mm)
图纸中节段号 图纸中截面号 截面高度 截面距中墩距离 截面梁顶设计高程 挂篮变形量(吊杆伸长量+上横梁变形量、主桁弹性变形量) 恒载、预应力、收缩徐变、施工荷载和体系转换立模抛高 地基沉降量 截面梁顶面总抛高 截面梁顶面立模标高 截面底模立模标高
- - [0] [1] [2] [3] [4] [5] [6]=SUM([3]
:[5]) [7]=[2]
+[6] [8]=[7]
-[0]
4号/3号 18 3786 14250 16455 17 10 4 31 16631 12669
我部委托上海同济建设质量检测站对本连续梁进行施工线形监控。首先根据设计图纸及施工工况的对连续梁预拱度值进行了复核模拟计算。对连续梁预拱度计算结果与设计进行了核对,并同设计单位相关负责人沟通交流,最终形成了施工控制中采用的预拱度值,为各块段立模标高提供可靠的依据。
⑴预压措施
为掌握悬浇挂篮的弹性变形,消除其非弹性变形,在施工1#块时先对挂篮进行预压。挂篮预压采用堆载法或液压千斤顶法进行,弹性变形值通过预压实测值与理论值计算值比较后确定,其值作为施工测量立模标高提高可靠的依据。
⑵挂篮挠度变形监测
混凝土浇注过程中,测量全过程跟踪监测浇注段及挂篮标高变化,检测是否与理论线形吻合。以便现场及时对梁面控制标高进行调整,确保主梁整体线形。
⑶梁面沉降变形观测
为便于了解悬臂施工过程各节段梁体变化情况,对梁体各节段标高进行观测,采取在梁体节段连接处埋设观测标,梁底设置反射片,定期对观测点进行测量,并对观测数据分析比较,以便指导后续梁段施工。
⑷温度及结构应力观测
为了解温度及应力对梁体的影响和变化,在梁底两侧埋设温度应力观测元件。
⑸梁面标高控制
由于梁面设计为两个加高平台,梁面标高通过标高控制点进行控制。其中梁面中线左右3m范围内采用整平机整平,测量对整平机导轨标高控制,测量整平机振动系统标高。同时对于电缆槽及防撞墙钢筋预埋区域,整平机沿导轨滑行时不能覆盖该区域,埋设标高控制点测量好后做好相应标志,又人工采用拉线法予以收面整形。侧向挡块及剪力槽等预埋件,测量需要精确测量定位,确保整平机顺利通过。
2、 人工配合机械整平
梁面平整度主要控制在最后梁面混凝土的整平和收面环节,我部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人工配合机械进行梁面混凝土标高控制。利用提浆整平机对梁表面整平处理,人工及时对整平机无法振动的区域,采用已经测量好的控制点用挂线法予以收面整形。
整平机通过在梁面两侧安装导轨标高定位,达到梁面设计尺寸。当混凝土浇注完成并对表面基本平整后,让整平机沿导轨纵向滑行整形出设计坡度。针对于挂篮悬臂施工块段,我部专门委托厂家改制成悬挂式整平机,将导轨安装在挂篮主梁上,以整平悬臂块段。
为达到梁面标高准确,最终整平收面由测量进行全过程跟踪复测。混凝土浇注即将完成后,测量对梁面标高控制点以及整平机导轨标高再次复测调整,以确保最后收面标高的准确性。
⑴整平机
0#块及边跨现浇块采用悬架式整平机整平,挂篮悬浇块采用悬挂式整平机整平。
⑵人工收面
梁面采用两次进行收面,一次收面粗平后,根据混凝土凝固情况,及时对梁面进行二次收面,尤其是预埋件位置。
⑶桥面平整度的整修处理
梁体成型后,用4m检测尺检测梁面平整度,不能满足3mm/4m要求时,待桥梁合拢后对梁面整修处理。本桥根据现场实测实量结果,分为两种修补方案:超高10 mm以上时凿除超高混凝土后打磨平整,超高10 mm以下时直接打磨;对低于梁面设计标高的位置,凿毛后用PM-R-60聚合物砂浆进行填补至设计标高。一般待PM-R-60聚合物砂浆养护3d,达到设计强度后采用金刚石水磨机进行打磨处理,使表面平整光滑。
3、 各工序质量控制
为保证梁面标高及平整度,需要严格控制梁体钢筋及预埋件安装,尤其是腹板位置,腹板钢筋及水平钢筋连接,且纵、横向及竖向预应力筋交叉,因此必须保证各断面尺寸,钢筋网的平整度,混凝土保护层厚度。桥面钢筋网片定位筋设置数量以保证其稳固为准,防止梁面振动时网片脱离致使露筋影响平整度。
参考文献:
[1] 公司通过质量体系认证中心认定ISO9001:2000《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
北京银行于2013年9月18日直销银行品牌,是国内首家推出直销银行业务的商业银行。在三年多的经营过程中,我们做了不少战略、客户、产品、营销等方面的摸索和经验积累,许多困惑和思路也在不断厘清和修正当中。严格意义上说,直销银行是舶来品,起源于20世纪90年代的欧美,是随着电信及互联网的兴起、客户金融行为的转变而逐步发展起来的全新的金融运作模式。由于直销银行通常不设营业网点,节约了大量的运营成本和管理费用,使其可以为客户提供更具价格竞争优势的产品和服务。无论是参考国际经验,还是结合国内实际,“低运营成本,高客户回馈”都应当是直销银行赖以生存的核心优势及价值所在。
国内直销银行这两年发展很快,数量上已接近80家,作为金融市场上快速崛起的“互联网+”生力军,不仅普通老百姓,就连很多银行业内人士,也很难分清直销银行和电子银行这一对外形颇为相似的“孪生兄弟”。总体来讲,直销银行本质上是一家全流程银行,而电子银行只是银行提品和服务的一种渠道,尽管在技术手段和实现方式上有一定的相似性,但二者有着显著的实质性差异。(1)目标客户不同。电子银行的服务对象以银行存量客户为主;而直销银行则重点聚焦非存量客户,以及少量现有金融服务尚未深入开发的存量客户。(2)产品策略不同。电子银行需要满足各类客户多元化诉求,产品体系追求“大而全”,更像产品超市;而直销银行产品策略是“少而精”,为客户精选数量有限、操作简便但超值的产品。(3)系统特点不同。电子银行更关注系统运行的安全性和稳定性,通常版本的更新换代流程审慎、周期较长;而直销银行在系统构建上更关注高并发、快速迭代等市场需求,有一定“试错”容忍度。(4)组织架构不同。电子银行只是银行的一个职能部门;直销银行则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涵盖业务、营销、计财、运营、风险等完整的银行前、中、后台部门职能。(5)人力需求不同。直销银行的人员结构与电子银行以及传统银行相比特点更加鲜明,同时也更多元化、年轻化。例如,人员配比在科技、风控方面更加侧重,需要擅长互联网社交、客户体验等方面的人才,甚至需要美术设计、文案等方面的人才等。(6)考核体系不同。电子银行重点考核离柜业务率;而直销银行则有以盈利能力、客户数量和业务规模等指标为核心的完整考核体系。
据报道,目前已有20多家直销银行向银监会申请独立法人牌照,但其运营模式和实施路径各异,其中有典型的“互联网+金融”模式,有银行“全资独立法人”模式,另外还可能有体系内运营的“银行+FINTECH”合作模式。那么,直销银行究竟是在母行体系内运营更好还是法人化独立运营更佳?我认为各有利弊。直销银行在母行体系内运营的弊端在于:首先,存在与电子银行左右互博的问题;其次,直销银行没有独立的定价权,其低成本优势无法体现,产品缺乏竞争力;最后,直销银行在风控模式及理念、科技架构与流程设计等方面和传统银行有很多差异,影响各自经营的有效开展。直销银行法人化独立运营同样面临很多问题:数十亿元的资本金投入;重建客户对独立新银行品牌的信赖度;重新申请代销基金、保险、黄金等业务的资质牌照;一些业务在现有监管政策下还需要线下实体网点支撑,等等。
在现行的市场环境及监管条件下,直销银行究竟应当采用何种机制来运营?我认为,各银行还应结合自身的情况选择适当的方案量力而行。直销银行法人化独立运营是大势所趋,但如果在体系内给予充分独立的管理授权、互联网化的机制理念,同样可以实现较好的效果。随着互联网技术尤其是移动互联应用的快速普及,客户的金融行为、理念和需求也在不断转变,传统意义上的银行网点和柜台人员的数量都将大幅缩减,对银行分层精准服务、资源有效配置的要求将越来越高,银行竞争焦点也将从自身视角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售卖转向客户视角的触达、金融和场景融合等,直销银行⒃谡庖谎莼进程中扮演日益重要的角色。
(作者系北京银行直销银行部总经理助理)
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决定提出的宪法宣誓制度,相信将很快会在立法层面予以确认和规定。这就意味着,对于人大及其常委会来说,宪法宣誓将成为选举和任免工作的一道必经程序;对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来说,宪法宣誓将成为一个公开表达遵守宪法意愿的庄严仪式。这无疑将给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程序赋予神圣庄严的色彩。终于,我们有了法定的程序和仪式来彰显宪法的至上性和神圣性。重要的是,神圣性要有来自国家的力量、社会的力量、个人心灵的力量来呵护。国家的力量,是强制与约束;社会的力量,是舆论与评价;心灵的力量,是理性与情感。三者相较,唯有源自自我心灵的力量最根本、最恒久、最深刻。
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就是要培育来自个体心灵的力量,使之强大到足以统摄依据宪法法律履职的行动。培育个体心灵的力量,即遵守宪法法律的理性与情感,使宪法法律的神圣性得以彰明,对国家工作人员来说,以下功课不可或缺。一是在追问中理解。按照法理,对于宪法以外的普通法律和一般法律而言,是国家立法,是立法机关把人民的意志、愿望和要求上升为国家意志。对于宪法来说,则是法立国家,也就是说,国家是靠宪法建立和运作起来的。宪法是母法,其他法律是子法,子法产生于母法;宪法是根本,其他法是枝条,有了根的滋养法治之树才能枝繁叶茂。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目标任务,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规定国家机构的权力与责任。
包括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在内的所有国家机关及国家工作人员,其存在的根据,其职权与职责、权利与义务,都由宪法赋予。没有宪法法律的规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就没有了存在的根据和理由。有此追问,就可以深刻理解宪法法律是国家工作人员的安身立命之本。二是由理解而敬畏。宪法法律是国家工作人员安身立命的根本,这是认识。由认识而对宪法法律变得虔诚,则是情感和态度。由认识到情感,要实现由工具理性到价值理性的升华。如果只把宪法和法律仅仅看作达到某种目的的工具和手段,就会导致法律实用主义和法律虚无主义,法律有用就拿来引用,法律与目的不合或者于己不利就搁置一边,这是我们当前存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或者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的重要原因之一。宪法法律的神圣性,体现着公平正义的神圣性、民主法治的神圣性,它应当成为我们追求的普遍价值,成为我们的终极关怀。三是由敬畏而审视。苏格拉底有句名言,未经审视的生活是不值得过的。套用这句话,我们也可以说,未经对自己的行为进行审视的人,对于宪法法律是不会有神圣的情感的。
因此,国家工作人员有必要建立心灵法庭,就如同基督徒进教堂作祈祷和忏悔一样,应当每隔几天对自己的履职行为进行审视,对自己的履职行为是否符合宪法法律进行心灵审判,让自己的履职行为在神圣的宪法法律面前为自己的合法性提供理由和辩护,并对自己履职行为的过失、瑕疵和不足在宪法法律面前进行真诚的反思和忏悔,进而提出补救的途径和办法,转化落实为补救的行动和效果。西谚有云,法律不应当把它刻在铜表上,也不应当把它刻在大理石上,而应当把它刻在人民的心里。宪法宣誓制度的初衷,恐怕也在于此。我们要通过宪法宣誓的程序和仪式,真正把宪法法律刻在包括国家工作人员在内的全体人民的心里,使来自国家工作人员个体心灵的内在性力量得到强化,并用这种自我内在的理性力量支配自己的履职行为及其过程,把宪法法律真正置于崇高地位,树立宪法法律的权威,从而有效实现民主法治,保障社会公平正义。
区委、区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全区“七五”普法工作,每年年初积极安排部署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2020年4月,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2020年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内容涵盖2020年全区重点普法目录、2020年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要内容安排以及2020年全区普法依法治理重点工作事项等工作内容,明确了全区各单位2020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核心内容和任务安排,为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供了依据和保障,引领着全区2020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加强法治宣传,助力疫情防控
2020年伊始,病毒肆虐中华大地,为积极应对当前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严峻形势,区司法局、区法宣办加强全区法治宣传工作力度,持续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助力全区疫情防控工作。1月底,全区各单位成立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及法治宣传方案,组织召开了第一次领导小组会议,对疫情全面防控和法治宣传工作做了周密的安排部署。区司法局、区法宣办积极向全区各单位转发、印发由全国普法办制作的“防控疫情法治同行”——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当前防控工作有关法律知识问答,助力全区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工作。2月2日,全区选派288名党员干部赴社区一线开展疫情防控工作,通过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劝导、发放疫情防控法律知识问答、摸排登记等方式协助配合街道社区,在统筹推进中汇聚宣传合力。4月初,区司法局、区法宣办印制区“七五”普法法律选编8共计2200余册,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分发至全区173所中、小学校。区卫健委利用周末时间组织参加中国政法大学举办的《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解读与落实网络视频培训班。
区司法局、区法宣办始终坚持将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工作作为控制疫情传播的重要手段,多举措多形式全覆盖开展网格式宣传工作。全区各单位积极在网站、报纸和新媒体平台疫情防控信息及相关法律法规,方便群众学习、观看。各乡镇、街干部深入各村做好防控疫情宣传、入户核查、摸排等工作,通过出动疫情防控宣传车、张贴宣传画、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手册、播放宣传音视频等方式,开展疫情防控专项宣传活动,促进全社会众志成城、联防联控,共同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三、把握宣传重点,开展主题活动
(一)开展领导干部宪法法律学习活动
2020年上半年,区继续抓好“关键少数”学法用法相关活动,推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宪法法律列为党校培训部的必修课和全区各类培训班必学内容。据统计,全区上半年共举办领导干部法治讲座和法律培训32场次。同时,全区上下积极落实领导干部宪法宣誓制度。5月10日上午,区东桥镇依法选举产生了东桥镇人民政府镇长、人大主席、副镇长、人大副主席,并进行了庄严的宪法宣誓。会议将宪法精神贯穿始终,工作人员将《宪法》读本放入人大代表档案袋,要求与会代表认真学习,用心领会。全区领导干部宪法宣誓制度逐渐常态化、制度化。
(二)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2020年4月份,区各中小学校陆续开学。区教育局、区司法局、区法宣办进一步落实青少年普法任务,指导全区各乡镇(街)、区直各单位积极开展“送法进校园”、“宪法晨读”、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宣传等法治宣传活动,增强了青少年从小尊崇宪法、学习法律的积极性,青少年宪法法律知识知晓率和认知度显著提高。
六一儿童节来临之际,区检察院开展了以“同舟共济,检护明天”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5月28日下午,区检察院女检察官宣讲团前往区先生店乡范庵学校开展一堂法治教育课。5月29日上午,区妇联等九家单位代表受邀走进检察机关,实地参观办公、办案工作区并参加座谈会,共同交流探讨未成年人保护和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通过法治课、主题座谈会等活动,为孩子们献上一份“特殊”的儿童节礼物。5月29日,区淠东乡开展“法律进校园”暨“双提升”宣传进校园活动。淠东乡司法所工作人员结合案例给学生们讲解了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网络安全、等方面的法治知识。毛坦厂镇、横塘岗乡等乡镇也在学校开学厚陆续开展“送法进校园”暨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活动,将区青少年法治宣传活动推向。
2020上半年,全区各中小学校共组织开展“送法进校园”法治宣传活动67场次,开展“宪法晨读”活动561场次,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宣传进校园139场次。全区上下勠力同心、相互配合,进一步加大了全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力度,整合了家庭学校等社会团体资源,进一步落实形成保护未成年人合力,共同守护未成年人成长。
(三)开展企业及农民工群体学法用法活动
1.借力“春风行动”开展法治宣传。为切实维护农民工群体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农民工群体的法治意识,帮助农民工理性解决合法诉求,2020年1月19日、20日,区司法局、区法宣办紧抓农民工外出返乡“热潮”,在望城街道大岗头村村部和清水河街道海心沙广场开展2020年“春风行动”启动仪式暨大型专场招聘会,区司法局、区法宣办把法律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送进招聘会现场,通过设立农民工维权宣传和法律援助咨询台,向前来求职的人员宣传法律知识。许多外出打工回来的农民工纷纷闻讯赶来,咨询相关维权方式和解决途径,区法宣办、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热情解答并向过往群众分发农民工法治宣传手册。
2.积极开展企业复工复产法治宣传活动。区司法局积极贯彻落实市司法局关于推进全区企业复工复产法治宣传活动的要求,配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及所辖各司法所、各法律服务所到全区各企业开展企业复工复产法治宣传活动。3月初,区市场监管局紧扣职能,坚持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两端发力”,统筹助力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有序复工复产,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区翁墩乡坚持“双统筹、双推进”,通过开展线上线下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大力开展“防疫”、“抗疫”法治宣传,助推企业复工复产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区先生店乡将安全生产与疫情防控相结合,通过开展宣传教育安全培训、对安全防线进行督查检查整改等方式,解决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难点问题,出谋划策,排忧解难,全力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
3.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活动。为做好宣传贯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工作,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4月8日,区人社局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活动,区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联合区住建局工作人员深入区在建工程建筑施工企业项目部开展《条例》面对面法律法规政策宣传。通过现场解说《条例》中规定的企业主体责任、工资支付形式、工资清偿措施、法律责任等内容,将保障农民工权利落到实处。
上半年,全区各乡镇(街)、区直各单位通过制作宪法宣传展板、播放宪法主题宣传显示屏、搭建法治宣传台、分发法治宣传手册等方式,共开展企业及农民工群体法治宣传活动182场次,悬挂宣传标语105条,发放农民工宣传资料2万余份。全区上下团结一心、齐抓共管,赢得了全区各企业及农民工群体的广泛好评,推动了全区“送法进万企”活动向纵向深发展。
(四)开展重要节点法治宣传活动
区司法局、区法宣办积极组织开展重要节点法治宣传活动,各乡镇(街)、区直各单位纷纷响应号召,利用“三八”维权月、“3.15”消费者权益日法治宣传活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重要节点播放法治主题显示屏、设置法治宣传台、分发法治读本、解答群众疑问。
4月15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当天,区司法局、区法宣办认真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律知识讲座,带头推动全区领导干部学习掌握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先生店乡、横塘岗乡等认真开展“送法进校园”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活动,着力加强青少年群体的国家安全法治意识。同时,区各乡镇街、区直各单位结合“防控疫情、法治同行”活动,加大公共卫生安全、生物安全等法治宣传力度。全区各单位纷纷行动起来,通过设置“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宣传台,发放《国家安全法》、《保守国家秘密法》、《密码法》、《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促进依法防控、维护国家安全的观念深入人心。
区司法局、区法宣办准确把握上半年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宣传活动,提升了全区法治宣传工作的认可率和知晓度。
(五)开展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活动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上半年,区司法局多措并举在全区范围内积极开展《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活动。区司法局组织全系统工作人员召开专题会议,部署《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工作,同时制定印发了我局关于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实施方案和开展《社区矫正法》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指导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对全区《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活动进行统筹规划安排。5月份是全区“社区矫正法宣传月”,区司法局紧跟节点,将《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纳入全区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宣传重点内容,立足基层,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册、解答群众法律咨询等方式,结合乡镇(街)专题学习宣讲会、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日、“送戏进万村”文艺演出等活动开展《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
“社区矫正法宣传月”期间,我区22个乡镇(街)悬挂横幅245条,发放宣传册2万余册,营造了浓厚的学法氛围,提升了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知晓率和群众的满意率,全区《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效果实现了多渠道宽领域的“辐射”,赢得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和法治宣传工作“双丰收”。
四、弘扬法治文化,规范阵地建设
(一)夯实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目前我区已建成法治文化公园和广场31个,今年上半年,我区发挥自身优势,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继续夯实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积极接待黄山市屯溪区司法局等领导、兄弟单位参观考察。上半年,区司法局、区法宣办收集全区各乡镇(街)法治文化阵地图片及文字简介,计划于今年下半年汇编成册,将区法治文化阵地更直观、更系统地展示给大家。今年5月,区双河镇友爱村法治文化广场获市第二批市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命名表彰。
(二)组织开展“皋陶杯”法治文化作品征集活动
区司法局、区法宣办积极响应市司法局、市法宣办号召,组织征集全区优秀法治文化作品,积极参加市“皋陶杯”法治文化作品征集大赛。其中,区检察院报送的法治微视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画视频》、法治书法作品《清正》,区教育局报送的法治故事、法治绘画等,作为区代表作品参与评选。
活动二:庭审进校园。12月4日10:00,呈贡区人民法院在云南民族大学法学院模拟法庭举办了庭审进校园活动,现场审理了“小冲(化名)盗窃案”等2个案件。通过真实审理过程,向师生生动地展示了法庭处理案件各个步骤流程,宣传了法律知识,弘扬了法治精神。新华网云南频道对庭审全程做了现场直播。
活动三:“法治云南”论坛。12月4日15:30,云南民族大学举办“法治云南”论坛活动,省委政法委、呈贡区法院、学校法学院领导、专家学者、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纷纷上台发言,或谈公民的法律责任与义务,或谈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制度,为云南省依法治省目标的实现建言献策。
1.制定“七五”普法规划。在全面总结“六五”普法基础上,群策群力、集思广益,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围绕服务民生、服务发展、促进稳定,扎实做好“七五”普法规划编制工作,提请市委、市政府印发,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作出相关决议。
2.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结合全市第三届法治文化节等活动,及时举办“七五”普法启动仪式,精心设计种类丰富、格调高雅,具有吴文化特色的法治文化活动,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法治宣传的积极性。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和媒体平台开展全方位、多渠道的集中宣传,形成强大的“七五”普法宣传声势,着力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社会知晓率。
3.搞好动员、部署。进一步抓好“六五”普法情况和经验总结,安排部署全市“六五”普法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比工作,并择优推荐省、全国表彰。尽早策划部署,落实准备工作,召开“六五”普法总结表彰大会,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全面部署“七五”普法规划实施,层层抓好动员发动。
4.抓实各项基础工作。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完善有关普法工作制度,出台《市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实施情况考核验收办法》,科学合理分配考核项目权重比例,加强考评结果应用,强化考评导向作用。建立“七五”普法组织领导体系,抓好工作任务分工,明确责任。着力做好“七五”普法讲师团、普法联络员、普法志愿者等普法骨干遴选、培训工作。
二、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内容宣传
5.深入宣传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充分利用各类宣传阵地和媒体平台,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的精神,进一步明确新时期法治宣传教育的任务要求,以五大发展理念引领“七五”普法规划全面实施;宣传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法治中国建设成就,使全社会了解和掌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6.深入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形成宪法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好宪法宣誓仪式。积极创办宪法教育专门阵地,开发创作宪法知识宣传作品,深入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系列活动,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意义、基本构成、基本特征和主要内容,提高全民法律素质,促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贯彻落实。
7.深入宣传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法律法规。紧扣我市“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着眼经济转方式调结构,大力宣传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区域和城乡协调发展、知识产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开展“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服务全面深化改革”主题教育活动;着眼推动农业现代化,大力宣传农业经营体制、耕地保护补偿、农业科技创新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着眼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宣传文化交流、文化娱乐、文化产业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着眼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宣传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征地拆迁、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着眼从严管党治党,大力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着眼改革发展时代需求,大力宣传与“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密切相关的投资、贸易、金融法律法规。
8.深入宣传法治创建实践。注重应用各类媒体,宣传我市科学立法、法治政府建设、公正司法、法治宣传等法治建设的经验、成果,展示形象,增强信心。加强对法律法规、热点事件、司法案件的法治解读,准确阐释社会生活所蕴含的法治理念和原则,深化群众对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认识和信仰。坚持德法同行,把法治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精神文明创建有机融合,精心策划、组织好“法润•法治宣传春风行动”等活动,倡导崇德尚法的社会风尚。
三、精准普法,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9.着力培育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落实《关于加强领导干部法治教育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将宪法法律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党校、行政学院必修课。进一步明确公职人员特别是执法人员接受法律知识培训的时间、内容等具体要求,把学法用法工作与日常工作开展和述职述廉考核相结合。提高领导干部、公务员“菜单式”选学课程中法律课程的比例,提升领导干部的法律素养,强化法治思维养成。依托普法网站、微信、手机APP等新媒体平台组织在线学法考法活动,以考促学,切实提升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
10.不断深化青少年法治教育。充分利用青少年学法系列教材《未成年人法治教育读本》释法明理,切实落实课程课时。开展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法治课教师轮训,提高师资水平。动员发动各级各类学校创办校园学法阵地,结合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有计划地兴建各类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并充分发挥其宣传、培训、组织法治教育活动的作用。进一步探索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方法路径,完善学校、家庭、社会协同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格局,提高教育实效。
11.持续加强企业经营管理和务工人员的普法宣传。组织开展企业防范法律风险宣传活动,提高依法管理水平。结合流动人口积分制管理等工作,积极探索农民工学法用法的新举措。针对农民工工作、生活实际情况,深入开展农民工学法活动月、送法进企业等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活动。抓好在农民工集宿区、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各类法治宣传阵地、农民工法治学校、新市民学法俱乐部建设,有计划地开展各类学法活动,丰富农民工法治文化生活。培育农村“法律明白人”,重视村居法律顾问的作用发挥,积极引导农村“两委”干部不断提高依法履职和服务的能力。
12.深入开展基层法治实践。科学的法治实践和严格规范执法是最好的普法。要继续组织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和“依法治校示范校”评比活动,不断夯实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基础。认真组织好第七批国家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第十二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申报工作,加强对已创建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动态管理,全面落实村(社区)法律顾问开展法治宣传制度,推进法治宣传与法律服务的深度融合,进一步提高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质量和整体水平,让广大人民群众在参与民主法治实践中提高法律素质,增强法治意识。
四、注重特色,做强法治文化品牌
13.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积极推动各条线、行业筹建以宣传部门法为主的法治宣传阵地,加大各级各类学校和企业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力度,更好地实现“覆盖城乡、便捷民众、设置合理、功能多样”的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目标。充分发挥已有各类法治文化阵地的综合效能,重点在提质扩面、增强效能上下功夫。加大全市法治宣传教育中心建设和升级改造力度,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中心全覆盖,逐步强化法治宣传教育中心实体化运作。深化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创建工作,开展第六批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申报命名,并择优推荐申报第五批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14.繁荣法治文化作品创作。鼓励社会各界将传统历史文化和现代精神与法治元素有机融合,开展法治漫画、动画、法治题材民间艺术品等征集评比活动,创作、挖掘一批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法治文化精品力作。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的市场化运作方式,发动社会力量创作优秀法治歌曲、小说、故事、微电影。动员法律、文化、宣传相关专家参与法治文化作品繁荣行动,助力法治文化作品研发、选荐、推广工作。进一步完善市级法治文化作品资源库,积极参加全国、全省组织的各类法治文化产品评选征集活动,扩大法治文化作品的影响力。
15.创新法治文化传播方式。强化“互联网+”思维,加大普法网站、微信、微博、客户端等新媒体建设和应用力度,进一步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互融互通,以宣传形式多元化对接互动型服务型法治宣传新模式,积极培育在全省乃至全国有一定影响力的新媒体普法平台,不断提升新媒体法治宣传的影响力。转变思路,更多地应用新媒体组织开展意见征集、民意调查和各类法治宣传活动。加强协同合作,举办新媒体应用培训,不断提高普法工作者新媒体应用水平。
16.举办第三届法治文化节。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精选活动内容,精心策划方案,广泛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办好第三届法治文化节,通过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活动,体现法治为民、惠民的要求。
五、立足效果,夯实法治宣传工作基础
17.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抓好工作联动和分工,建立联络员联系制度,落实宣传计划、总结备案和重点工作项目汇报制度,推动各市(区)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纳入本级政府绩效考评内容。强化“大普法”机制,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开展“以案释法”、“法治大讲堂”等活动,根据不同需求为不同群体打造特色普法产品,提高普法精准化程度,着力实现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不断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提质增效。
二、深入推进党委依法执政方面。制定并贯彻落实“全域法治,和谐”年度工作要点,统筹部署全面依法治县工作,制度建设规范,有常委会学法记录,年度述职报告,法治档案。
三、持续深化政府依法行政方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有政府常务会学法记录,行政规范性文件内容和程序制定合法,进行法治政府规范化建设。
四、司法工作高效方面。公安、检查院、法院、司法局健全政法干警履行法定职责保护和受到侵害救济保障机制,加强“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建设,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子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继续做好《法治昆明》杂志编辑、印制和发行工作。把《法治昆明》杂志作为法治宣传教育专项组重要工作载体,介绍各成员单位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的亮点、特点。《法治昆明》杂志为双月刊,全版8个彩页,内容由卷首语、核心阅读、信息快车、法治论坛、时代典型、图说法制、热点追踪、司法之窗、举案说法、道德法庭、神州法苑、法观天下、法史撷珠、法律服务、读书十五个板块组成,可读性较强。<法治昆明>已荣获云南省银奖内部刊物称号,目前交流至全国各省会城市及普法联系点。
继续做好与昆明电视合制作的《法治连线》电视专栏节目。《法治连线》节目是我市以案释法的重要载体,2015年是节目运行的第三年。节目由市司法局组织,邀请全市的优秀法官、检察官、公安干警、法律服务人员通过案例解读,向广大市民宣传法律知识,传播法治精神。节目每周制作播出一期,全年52期。
继续与昆明广播电合制作<法治前沿>广播节目。《法治前沿》节目目前已经开播六年时间了,节目由市司法局组织,每年结合昆明市全民普法重点内容、民生关注内容和中心工作,采取访谈、电话互动、现场咨询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节目每周录制播出一期,“12.4”活动特辑一期,全年5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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