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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科技论文模板(10篇)

时间:2023-03-08 15:39:52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哲学科技论文,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哲学科技论文

篇1

科学合理性一直是科学哲学的核心内容。正如逻辑实证主义代表人物赖欣巴哈在《科学哲学的兴起》一书中所言,科学哲学的中心问题是阐明科学的合理性,目的在于建立自然科学的认识论基础。劳丹在《进步及其问题》一书中也有对科学合理性极为重视的类似表达。同时,科学合理性理论一直是科学哲学中众说纷纭的并不一致的核心内容。自18世纪启蒙理性主义诞生以来,哲学家们大多把科学知识视为自然之镜,是对外部世界的真实摹写,是不以科学家的个人品质和社会属性为转移的客观知识。此时对科学合理性的理解当以逻辑实证主义所倡导的标准科学合理性模型(又称逻辑合理性模型)为典范,该合理性模型的核心是规则,例如:逻辑规则、算术规则、数学及科学方法论等。以卡尔纳普、赖欣巴哈等为代表人物的逻辑实证主义者把观察看作是不可怀疑的、中立的、可靠的,单靠经验可决定理论真伪,通过制定对应的规则来检验定理,进而检验理论的正确与否。正如赖欣巴哈所言:“哲学不过是科学理论和科学方法的逻辑分析,归纳逻辑应当是科学知识合理性的根据,理论之被接受……是以事实到理论的推论为基础;这个推论不是演绎的,而是归纳的。所给予的是观察材料,观察材料构成确定的知识,理论是通过确定的知识被证为有效的。”值得一提的是,逻辑实证主义者注重把逻辑和方法的不变性作为科学合理性标准,并没有考虑科学发现中的历史、社会和心理因素。紧随其后,批判理性主义代表人物波普及其追随者虽然在划界标准、科学逻辑的性质上与逻辑经验主义有着严重分歧,对他们的意义标准并无兴趣,排斥归纳逻辑,但他们的科学方法论仍然是科学逻辑,只不过是比逻辑经验主义的归纳逻辑更强的演绎逻辑而已。同样,他们也没考虑科学发现范围内的社会、历史和心理因素。拉卡斯在《科学史及其合理性的重建》一文中指出,科学哲学的首要原则就是选择一些方法论原则,以构成全部科学研究的说明性工作的框架。在这种哲学的指导下,人们就应该可以把科学展示成具体体现这种科学哲学的各种原理,并且是根据它的教诲而发展的某种过程。只要人们做到这一点,他们就可以根据哲学来表明科学是合理性的。拉卡托斯把那些确立在科学方法论原理上的工作称为“合理性重建”或“内在的历史”。同时,拉卡托斯认为给社会学家预留了一个角色,让他们以“外在的社会史”来解释理性主义无法说明的非理性的残余物。拉卡托斯的观点可以概括如下:①内在史是自足的,具有自主性,可以展示出科学发展的所有合理性,本身就可以说明科学发展的主要特征;②相对于外在史来说,内在史具有一种重要的优越地位,外史不过弥补了存在于合理性与现实性之间的非理性因素。因此,社会学的研究属于“病态”社会学研究,亦即科学方法无法充分说明的所有问题,就移交给社会学家进行研究,进行非合理性的外史说明。拉卡托斯说:认为科学的内在的历史是第一位的,外在的历史是第二位的,因为外在的历史之最重要的问题都是由内在的历史界定的。外在的历史要么对速度、位置、选择性等以及对人们根据内在的历史解释的各种历史事件提出非理性的说明;要么在历史与人们对它的合理性重建有所不同时,提出对这种不同之发生原因的经验性说明。但是科学增长的合理性方面完全可以由人们的科学发现的逻辑来说明。

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劳丹在其《进步及其问题》中,把科学合理性与进步性紧密联系在一起,认为合理性在于做出最进步的理论选择。科学进步则表现在一个理论总体解题效力的提高,即尽量扩大已解决的经验问题的范围,同时尽量缩小反常问题和概念问题的范围。同时,劳丹对“认知社会学”提出了警告:“我们若要研究科学的合理性的社会背景,必须先懂得什么是合理性。”230在他看来,科学的合理性只是意味着整体上遵循科学的方法,并不是说科学家的行为都是合理性的。因而,强纲领SSK的原则不能界定一个值得承认的科学实践方式(即知识社会学),它对科学实践的说明也不能用于说明它自身。劳丹希望社会学家扮演着自己的本分角色,或回到与思想史和认识论完全不相干的科学的非认识的社会学中,或在遵循一定的划界原则的前提条件下进入认识论。在后一种情况下,他建议社会学家遵循一种“外理性原则”。按照这种方法论的约定,“当且仅当那些信念不能用它们的合理性来解释时,知识社会学才可能参与对信念的解释。”217这种思想史家与知识社会学家的分工得到了牛顿·史密斯的支持。牛顿·史密斯认为,至少存在关于信念的最低限度的理性说明,可以用来决定一个确定的信念在一个给定的情境中是否合理。大多数科学哲学是“内在”于科学的认识论之中,区分了科学知识的标准、证据与推理和那些至少在理想上被排除在认识论之外的社会因素之间的区别。在社会学内部,由罗伯特·默顿所确立的规范的社会学传统,目前仍然在美国学术界占统治地位,强调从社会学的角度来研究自然科学,但坚持科学制度与规范是主要的研究对象,拒绝社会学介入科学知识的成功内容。默顿学派一直关心的是科学工作是怎么样在制度化与文化中体现出来,恰当地解释它们为什么会脱离了已有的社会规范。

面对着科学哲学家与社会学家如此不公平的分配任务,布鲁尔与巴恩斯提出了强烈的异议。对知识内容在哲学家与社会学家之间不公正的分配,引起了社会建构主义的强烈不满。为此布鲁尔提出了对称性原则。对称性原则是布鲁尔强纲领的核心,其具体内容是同一类型的原因应当既可以说明真实的或合理的信念,也可以说明虚假的或不合理的信念。对称性原则坚持,无论真的还是假的,合理的观点还是不合理的观点,只要它们为集体所坚信,就全部都应平等地作为社会学的探究对象,都应诉诸于同样类型的原因获得解释。这就意味着理性的信念和非理性的信念具有同等的认识论地位,理性的信念并不比非理性信念具有什么特别优越的地位。从而否定了理性模式,为其科学合理性的社会学解释模式寻求合法依据。布鲁尔曾经多次举一个例子来说明这种对称性。考虑两种不同的原始文化部落(T1和T2),每一个部落中,都有一些人们传统的信念,以及人们普遍接受的被认为比其他理由更有说服力的理由。每一个部落都有一些用以表达其偏好的词汇。面临着在自己的部落文化的信念与另一个部落文化信念之间进行选择时,每一个人都很自然地倾向于自己的文化传统。对部落的人来说,这些文化传统将会提供可用来对信念的选择进行证明的或辩护的规范与标准。关键在于,社会建构主义认为,他们的选择与评价像这两个部落的成员的选择及评价一样,是与环境密切相关的,并不存在着与环境无关或超文化的合理性规范,并且“可以作为证据的理由”具有偶然性。在一种环境中可算作是某种信念的“可以作为证据的理由”,在另外一种环境中会被看作一种截然不同的东西。因此,社会建构主义所关注的并不是“可以作为证据的理由”,它所关注的恰恰是“可以作为证据的原因”的理由。坚持知识与信仰是一回事。实际上,这就意味着人们只能够依赖于其部落的传统信念来对真理与谬误做出“直接”的肯定。社会建构在社会语境下对科学合理性的一种解读,理性、客观性和真理等概念的全部内容最终被归结为某一共同体采用的社会文化规范,消除了科学合理性的客观理性基础。正如马丁·霍利斯在《社会对实在的破坏》一文中所言,“强纲领的目的是腐蚀掉人们所熟悉的客观性概念之理性基础”。

布鲁尔的上述观点引发了劳丹与他的一场著名的争论。劳丹认为,不论科学研究的个体还是群体,他们所持有的理性信念和非理性信念具有完全不同的产生条件,因而不构成对称性主题。首先,就科学研究的个体而言,他在采纳某种理论信念之前,必须具体说明该理论信念的因果关系和逻辑基础,用因果关系解释理论信念,通过逻辑推论过程完成因果解释,这样就可成为保证其理性信念的原因。与此相对的,对非理性信念的因果解释却需要极为不同的解释,因为它们是“由社会和心理行为的直接行为导致的信念”59。劳丹曾举例说:“如果接受某种信念X是先前接受信念Y和Z自然而合理的结果,那么认为信奉X直接就是由于社会或经济原因引起的就毫无道理了。对信念Y和Z的接受当然也可能是社会因素在起作用,此时我们可以认为对X的接受(在理性上的支配)是社会境况的间接结果。但是这并不能用来反驳以下说法:对于某一思想家接受X的最直接最根本的说明是,它是Y和Z的理性结果。另一方面,如果某人接受信念a,而a与他的其他信念b、c……i并不在理性上相关,那么对他所信奉的a的唯一自然的说明看来应该根据理性之外的因素来作出,例如该信仰者社会(或心理)的状况。”207其次,就科学研究的群体而言,他们所持有的理性信念和非理性信念所产生的条件也完全不同。“我们可以设想,人类社会存在两个群体:一个是非理性社会,另一个是理性社会。在理性社会中,人们只能在仔细怀疑之后,而且只能在行动者(指理性社会群体)自我意识到与自然相关部分的因果联系后才会采纳信仰,这些相互联系在很大程度上是构成理性行动者信念的原因。在非理性社会里,即允许存在认识无政府主义的社会里,每个人可以采用独立于任何公共的认知政策的信仰。每个人或一些人可以有信仰的原因,也可以没有;每个人可以有信仰的证据,也可以没有等等。”62理性社会和非理性社会的信念形成社会机制完全不同,两种不同信念来源于两个不同的社会组织基础,这直接驳斥了布鲁尔的对称性原则。

对上述劳丹论证其不合理假定思想的观点,布鲁尔予以激烈的批评和反驳。布鲁尔认为,劳丹的理性解释模式实际就是“手段—目的计算模型”,该模型不论用于科学研究个体还是群体都缺乏说服力,更无法否定对称性。他认为,劳丹的错误在于贬低了非理性信念,把非理性信念等同于经历恐吓、贿赂、洗脑或者损伤后的头脑内容。但是,非理性信念和理性信念的产生真的不同吗?布鲁尔认为,理性与非理性的对比不过是表明了“大脑是一个计算的机器”,“理性”表明机器处于运行状态,“非理性”是表明机器中断和失控的标签。机器的运行和中断不过是装置的两种可能的物理状态,这种状态不需要任何先验的评价,“运行”和“中断”的语言体现了对称性原则。布鲁尔还认为,劳丹的错误在于把对称性理解为“完全因果同质”即同种原因只能产生同种结果。而实际上,同种原因完全可产生不同的结果。

总之,劳丹在这争论中始终坚持外理性原则,坚定地捍卫科学合理性理论。而布鲁尔则一直坚持要用对称性原则来取代科学哲学中的合理性,平等地看待理性和非理性,主张对所有的信念进行社会因素解释。劳丹在这里不仅强调了知识,而且还强调了知识是真实的内容。从这一点来看,像劳丹那样要求把产生真实信念的机制与产生错误虚假机制区分开来的做法看来是合理的,因为它是借助了自然来进行的辩护机制。但如果强调的是“制造过程”,那么要求解释产生信念的机制,而不问其认识论地位如何,同样也是合理的。从这一角度来看,布鲁尔认为除非社会约定,否则不会存在着这样一个过程,能够区分出真与假的信念,这也有其合理的成分。二、以发现的语境取代辩护的逻辑

社会建构与科学哲学之争的关键还在于发现的语境与辩护的逻辑之争。科学或更为一般的经验探索,就是利用种种手段去发现世界可能是如何,但无论什么样的结果出现,得服从具有权威的哲学判断,以确保是合理的知识。科学哲学本身就具有某些毫无疑问的评价标准,如一套先验的逻辑范畴,无论是在康德意义上,还是在逻辑实证主义意义上,这套规范都是无时间性的。

社会建构主义关键点在于拒斥这种“第一哲学”,他们认为,首先,发现的语境与辩护的逻辑的区分是非常难以进行的;其次,有关劳动分工的问题,也即科学家的工作在前,哲学家的工作在后。这特别在逻辑经验主义的工作中体现得最为突出,他们趋向于把科学哲学视为一种在时间上后继,是寻求对“完成了的”陈述系统的永恒的评价标准。再次,它还会产生出科学家自己在评价他们工作的角色与权利的问题,因为它同样把评价权威置于科学家之上,以致蔑视实际的科学工作者的能力与决定权。

社会建构主义还认为,作为一种合理的论证的辩护模式,消除了科学研究实际上所涉及的艰苦工作。在具有逻辑重构特征的论证被形成之前,(社会学家与历史学家所感兴趣的)几乎所有的艰苦工作都已经完成。但对哲学家来说,论证是很有规则的,它并不会显现科学家实际上所显现的工作步骤。这种重构或许可能表明我们外行人能够接受的科学结论,但这是一种错误,这种错误理想化了认知活动的概念。如果认为这种重构代表着科学家在制造知识过程中的实际推理,那么这与科学家的实践的认知活动无关。

这种区分还具有更进一步的意义。一个更为重要的意义是对发现的(逻辑)理性的明确拒斥。逻辑实证主义视发现的过程为随意的、偶然的、神秘的或幸运的。因此,科学哲学倾向于放弃对历史学家、心理学家、社会学家或者说其他探索者感到需要进行研究的实际场所的混沌状态的语境。获取带有真理主张的理论的科学家本身就是人,在各式各样的不同的社会与历史环境中获取了他们带有机遇与幸运的成果,但科学哲学家总是要施展他们的想像力、理论与实验方法的严格性来制止这类混乱的语境,他们所制造的理论能够被合法化与建构为真理的命题,他们为科学家制造了带有彻底简明与确定特性的逻辑的评价标准。

在逻辑实证主义看来,科学发现的语境,就像语境自身一样,是不能被化为经验的。但对辩护语境的分析却给形式逻辑以特权。“赖欣巴哈有关发现的语境与辩护的语境的区分的要点在于有关科学数据产生的信息是无关于对这些数据的评价的。”还有另外一种区分,即“内部”与“外部”之分,内部被确定为逻辑的,而外部被认为是经验的或甚至非理性的。社会建构主义的突破点就在于寻求发现中逻辑的作用,寻求辩护中的科学合理性的产生的社会致因。这样,逻辑在发现中就具有作用,社会与心理的因素,最重要的文化因素的“价值”在辩护中也就扮演着重要角色。

随着“价值”一词的引入,两种语境的区分中的问题最终显露出来:传统的科学哲学所持有的发现的与辩护的区分,目的在于强调上述“价值”对理论的评价(规范标准)的无关性。规范并不是来自于经验的结果:两者间有着一个无法逾越的界线。两种语境的区分是逻辑实证主义的中心教条。社会建构主义否认这种鸿沟的存在。因此,从一开始,强纲领SSK与科学哲学的对抗,甚至超过了它与默顿式的科学社会学的对抗。强纲领SSK要求用社会学来取代科学哲学,正如斯奈扎克所指出的那样:“布鲁尔不断地把传统哲学及其‘理性主义’的认识论作为一种特殊的目标。强纲领的整个事业就是特别关注于用社会学来取代所有的传统的认识论,继承了被称之为哲学的所有主题”。

科学哲学家认为观察与推理对辩护是关键的。社会建构主义声称,当他们把观察与推理置于其真实的语境之中时,这些实践看起来并不像是哲学家所归属的辩护的结果。也就是说,科学家不仅是在观察;他们在特殊的场所,为特殊的目的而设计与操作特殊的实验,他们用特殊的测量仪器来计算特殊的样本,他们为特殊的田野研究选择特殊的场所。科学家并不理性;他们解释观察与实验,他们支持或批评猜测或假说,他们推理出结果,他们把模式扩展到新领域。在他们进行的所有活动过程中,他们有着多种理由来进行一种特殊的选择与决定,理由包括可行性、可能的应用、审美价值、其他同事的利益、可能的消费者的利益、对形而上学与意识形态的反映。这些就是包含在“社会”大伞下的各种因素。社会学家主张知识生产就体现在这些混合因素之中,意味着这样的实际实践会以这种或那种方式脱离了在哲学描述中的理想,知识并不具有传统哲学所描述的那种优越性。

篇2

哲学的经济学分析和经济学的哲学概括,是马克思理论研究中极其重要的内容,体现出丰富的方法论思想。认真清理和总结这些思想,无论对于我们建构当代中国经济哲学还是分析现实经济问题,都具有重要的理论借鉴意义。

一、客观性与主体性的统一

马克思的经济哲学既非单纯经济学也非纯粹哲学,而是在融合两者基础上形成的一种新质科学。这种“新质”,就在于它打破了当时的一些哲学家和经济学家考察经济问题的方法:或者从主观概念、理性原则出发剪裁、套用客观经济现实,否认后者是前者的基础;或者停留和止步于客观经济现象的表层,否认作为主体的人的认识、实践的能动创造性。前者是唯心主义的经济哲学方法,后者是机械唯物主义的经济哲学方法。

马克思对唯心主义经济哲学思想的批判,在他最初的经济哲学研究成果《哲学的贫困》中就有着充分的体现。他批评蒲鲁东从普遍理性出发建构经济学的哲学体系,把经济范畴视作“不依赖实际关系而自生”的思想,不过是一种先验的唯心主义的经济哲学。而他关于经济学要能够真正揭示现实经济生活的本质和规律,就必须跳出哲学的圈子研究经济现象的思想,则蕴含着从经济现实、物质生产出发的唯物主义经济哲学思想。同时,对庸俗经济学思想的反思,使马克思意识到,经济哲学要走出“在表面的联系内兜圈子”,对“最粗浅的现象作出似是而非的解释”的误区,就必须突破以往的理论,在面对现实的同时发挥主体能动性,冲破思想障碍,敢于进行理论创新。

集马克思经济哲学思想之大成的《资本论》,既与马克思立足于资本主义经济生活的现实,从现象分析中揭开资本主义社会结构、关系、运行机制乃至整个人类社会历史的“谜底”有关,又与马克思在充分吸取以往和当时的经济学、哲学思维成果基础上,善于走出哲学和经济学各自的理论藩篱,在综合两者的基础上进行理论创新不无联系。正因如此,马克思才最终实现了其哲学与经济学成果——唯物史观与剩余价值论的有机统一。

纵观马克思一生的经济哲学研究,他不是躲进书斋给自己设定纯抽象思辨的命题,在主观玄想中构造体系,而是立足经济现实,捕捉时代提出的重大问题;不囿于“现存”和既有的方法、结论,而是让“思想的闪电”在划破理论的迷雾中,揭示现实经济生活的真谛。

今天,虽然时代的巨变使经济哲学研究无论在形式上还是内容上都与马克思那个时代有了极大差异,但马克思当年从客观性与主体性相统一的角度研究经济哲学的思路和方法,仍能为我们从事当代经济哲学研究提供有益的启迪。在此,不妨借用马克思的一句名言:经济哲学要想成为“自己时代精神的精华”,就必须“不仅从内部即就其内容来说,而且从外部即就其表现来说,都要和自己时代的现实世界接触并相互作用”。同时,要充分发挥主体特有的能动性,破除陈旧的传统观念,解放思想,敢于创新,与时俱进。

二、科学性与人文性的统一

科学性与人文性,分别从物与人的角度,体现了人类对世界的两种基本态度和价值取向,前者强调客观性和事实评价,后者强调主体性和人文关怀。马克思经济哲学研究的对象,无疑是“现实的人”。马克思认为,“现实的人”既是“社会关系的总和”,又是能动的、有价值、理想追求的主体。因此,经济哲学要研究“物”,也要研究“人”,应是科学性与人文性的辩证统一。在马克思的经济哲学中,科学性与人文性的这种辩证统一,体现得尤为彻底。

马克思既反对从所谓“纯粹的客观性”或单纯的技术理性、经济模式出发考察经济现实的做法,认为这种撇开主体的人和缺乏对人的价值需要、利益要求、地位体现、发展愿望的人文关怀的理论,把人降低或等同于“物”和单纯“经济人”;同时,又反对从抽象的人、人性、人道主义出发考察经济现实的做法,认为这种抛弃客观的物和缺乏对客体分析的“人文关怀”,只能使人成为虚假的主体和片面的“道德人”。与资产阶级经济学或哲学不同,马克思经济哲学的独到之处,在于他在揭示资本主义经济结构和人类社会历史的本质时,把它们视为以人的生产实践为基础和中介的合规律的过程,强调无产阶级解放之路的寻求,首先必须深入到客观的经济底层,同时,又关注现实的人尤其是无产阶级的地位、处境、命运和出路,认为自己的理论就是为“倍受压迫”的那个阶级提供解放的精神武器。因此,在马克思的经济哲学中,对“人”的探讨既以对客观事实的科学研究为基础,又以对人的价值追求和发展要求为目的;对“物”的探讨既以人的价值取向为参照,又注重从物的基础、本源角度探究人文关怀的合理性和可能性。

今天,借鉴马克思科学性与人文性辩证统一的方法建构当代中国经济哲学,有助于我们关注和研究全球化和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经济增长、转型、变化、发展的现状、历史和未来趋势,立足科学的实证经济学,从人化了的客观世界中认识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自然基质及其本质规律,为理解和满足人的价值需求、人生的现实性、时代的变易性、社会生活的真伪性,以及准确定位与之相应的人格模式,提供客观依据;同时,也关注和研究人在全球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体现自身价值、发展自己的愿望和要求,善于运用科学的哲学世界观和方法论,研究人的价值要求的客观范围和内在层次,为使人在冷漠、自在的自然物质世界中看到自己的价值,体现生存的意义,感到人生的温暖、美好和崇高提供激情泉源。具体言之,经济哲学要研究宏观的经济增长与人的发展、社会进步三者间的关系,研究微观的诸如经济发展、转型引发的利益与价值、公平与效率等矛盾,以及道德与经济、政治与经济、法律与经济乃至社会心理与经济等等之间的关系问题。三、决定性与选择性的统一

决定性与选择性则侧重于从实践角度表述主客关系。决定性即承认人类社会历史及其经济运动是有自身规律可循的自然历史过程;选择性即承认社会历史及其经济运动又是历史主体的人有目的的活动过程。前者肯定客观世界和其规律的必然性及其对人的制约性,后者肯定主体的人的能动性和创造性,认为作为历史主体的人一身兼任“剧中人物”和“剧作者”双重身份。因此,人类社会历史和经济运动的规律,是通过现实的人的有选择的能动性活动而得以实现的。人的实践是联接两者的中介,正是在实践基础上,两者达到了辩证的统一。经济哲学研究的目的之一,就在于通过对经济现实的理性考察,为发挥人的自主能动性提供理论根据,因此它应当从决定与选择的统一角度,研究作为客体的世界与作为主体的人之间相互作用的辩证关系。这种统一在马克思经济哲学思想中,同样得到了体现。

在马克思看来,资产阶级经济学家陷入纯实证经济论和蒲鲁东陷入纯思辨的经济论,原因之一就是他们离开历史的主客体关系来考察经济问题,没有看到客观经济规律既是人的能动实践的结果,因而人在它面前并非束手无策;但经济事实作为既定产物又具有客观必然性和制约性,因而人在它面前不能随心所欲。由于不能正确认识经济活动中决定性与选择性的统一关系,导致他们或者陷于机械决定论,视资本主义经济关系为“永恒之手”,完全制约着人的活动;或者陷于唯心能动论,视个体理性、“社会天才”的自由意志为解决经济矛盾的灵丹妙药。与他们不同,马克思一方面认为社会的、历史的物质活动是人类生产实践、经济生活的根本内容,生产力是在人类从事生产的经济活动的历史过程中积累、创造的物质力量,而不是自身无前提的先验假设;同时又认为人类生产实践是主体的人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生产力是人的实践能力的物化,生产关系是人为适应生产力而创造的结果。这样,马克思通过物质生产实践作为历史的主体与客体的基础和中介,科学地预示了人类社会历史和经济活动,是历史决定论和历史选择论的统一。

今天,借鉴马克思的上述方法考察当代中国选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路和制订新世纪现代化战略决策,有助于我们走出“超越论”和“循序论”的两极,既立足于“以我们正在做的事情为中心”,研究诸如中国与世界体系的联系与交往中,经济的调整、重组、改革、开放等关系;又充分发挥主体的能动创造性,在历史的决定性与选择性的交错点上“抓住机遇”,切实把我们的事情做好。借鉴马克思的上述方法研究生态和可持续发展等问题,有助于我们走出“人类中心论”或“生态决定论”的两极,进而深入研究诸如经济增长与自然成本和生产效率、人口生产与物质生产,社会发展中的物质生产、人口生产与精神生产,自然发展与社会发展,以及社会生产和再生产与自然可再生性发展等等之间的相互制约关系。

四、共时性与历时性的统一

共时性与历时性,是分别从静态与动态、横向与纵向的维度考察社会结构及其形态的视角。前者侧重于以特定社会经济运动的系统以及系统中要素间相互关系为基础,把握社会结构;后者侧重于以社会经济运动的过程以及过程中的矛盾运动发展的规律为基础,把握社会形态。运动通过静止表现出来,相对静止中有永恒的运动。因此,共时性与历时性两者有着辩证统一的关系。

上述理论在马克思经济哲学中,具体体现为他的“有中介的社会生产体系”观:社会就其静态存在看,是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和社会关系;就其动态展开看,是生产力发展改变生产关系及其一切社会关系。生产方式作为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中介,既为生产力所决定又决定生产关系,既具生产力功能又具生产关系价值,是共时性与历时性的统一。人类社会特定结构及其整个历史运动,既是一个以生产方式内部各要素相互作用为基础的系统,又是一个由生产方式运动推动的过程。因此,社会结构与社会形态统一的基础,在于社会的生产方式。

今天,借鉴马克思的上述观点研究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有助于我们既从历史的、现实的国情出发,又把它置于“世界历史”、“全球化”的国际背景中;既从我国特定的经济发展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出发,又联系人类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和总趋势,从而既看到生产方式、交换方式因其中介性,可以共存于两种社会制度之间并互通互补,生产的技术层面构成生产方式的基础,经济体系以它为坐标系,经济形态的依次演进从根本上决定所有制形态的一般发展,因而资本主义的生产力、市场经济发展阶段不可超越,中国必须实行经济体制改革,实行市场经济;又看到生产方式、交换方式的中介性必然与一定的经济关系、社会制度结合,生产关系的社会层面决定社会的基本制度,不同的所有制形态可以反映相同的经济形态。因此,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和社会制度是可以超越的,中国实行的体制改革和市场经济,应该而且必然是社会主义的。

五、实证归纳与理性概括的统一

实证归纳与理性概括的统一,是马克思经济哲学研究中又一基本的方法论思想。它体现为马克思的经济哲学不仅从经济现实出发,在研究经济现实中进行哲理的分析推论,并从中引出世界观、方法论的结论,而不是止步于实证归纳;而且在对经济现象进行哲理的分析与揭示中,融入经济的实证使之有根有据,而不致流于哲理的空洞思辨和抽象演绎。

还在马克思创立经济哲学之初,他就批判地审视了当时的经济理论,既反对蒲鲁东用先验原则、抽象哲学理念投射经济现实,认为这只能导致“可笑的哲学”;[9]又批评一些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停留于纯粹经济事实的肤浅表述和实证归纳,认为其不从经济关系的社会历史性考察、深究经济现象的本质,导致了他们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为固定永恒的规律的唯心史观结论。而马克思《资本论》中贯串始终的抽象与具体、逻辑与历史、分析与综合、演绎与归纳的方法,则是他融合经济学实证性与哲学思辨性的结晶。虽然这部研究资本主义的巨著侧重于分析资本主义的经济结构,但这种分析却既因哲学唯物史观的运用而使经济学的实证分析,超越了纯粹的表象描述而具有强烈的理性思辨,又因经济学劳动价值论、剩余价值论的实证而使哲学的逻辑推演,超越了纯思辨的抽象论证而具有透彻的经验说服力,从而使它的价值,远远超过了任何单纯的经济学著作或单纯的哲学著作。纵观马克思的经济哲学思想,其哲学与经济学在相互交融基础上达到了辩证统一。如同劳动、分工、生产力、生产关系既是经济学又是哲学的基本范畴一样,马克思的经济哲学理论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既是社会的、历史的、哲学的经济学,又是经济的社会学、历史学和哲学。

今天,借鉴马克思的哲学理性思考和经济学实证分析统一的方法研究和建构当代中国经济哲学,必须做到:一方面,在探讨诸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经济全球化等具体问题时,必须运用世界历史理论、社会形态论加以理性抽象而不能止于经济范式、技术模式、操作手段等经济学的表层。另一方面,在深化诸如的社会结构论、形态论、本质论、动力论等基本理论时,必须结合和依据世界、中国的社会经济变化现状和趋势,以及新科技革命、信息革命等问题加以经验证明,而不囿于抽象的概念框架和理论体系。更重要的是要在融合两者特征的基础上,创建出既不因满足于繁荣表象而对自身功能产生幻化、又不因囿于空洞思辨而对自身功能产生怀疑的,既适合又能指导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现实的经济哲学理论。

【参考文献】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8.140,149.

资本论: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98.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121,466-467.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23.

篇3

奉献给读者的这部《法哲学论》,绝非出自一时的心血来潮。毋宁说,它是我们适应现代法律科学、尤其是理论法学发展的迫切需要,经过长期的思考和探究而积累起来的成果。本书被列为"国家人文科学研究基金项目"。

当下,世界正处于20世纪和21世纪的交接时期。回顾已经过去的百年来的历程可以清晰地看到,如同其他科学一样,法学是沿着两个相辅相成的方向进展的:一是各学科之间相互渗透的强化。如法学与社会学的结合产生法社会学,法学与经济学的结合产生法经济学(经济学法学);而法学与哲学结合的尝试,则是更为久远的事实了。二是科学部门的分化越来越细致。如古已有之的法理论(理论法学),除了法哲学和法社会学之外,还解析出法学学、法史学等等。至于部门法学(应用法学),这种渗透与分化则更为显著。如民法学与行政法学的结合产生经济法学,刑法学分化出犯罪学、刑罚学、狱政学等,并且已经获得学界广泛的认同。法学的这种演变不是偶然现象,它同现时社会的疾速前进的步伐以及由此而导致的社会状况的复杂化的实际需要相一致,因而具有一定的规律性。面对这种科学发展之大势,我们深感到法哲学的建设确实是落伍了。对于法哲学而言,既没有完成法学与哲学的密切结合和相互渗透,更没有使之从理论法学中真正分化出来而形成一门相对独立的学科。实际情况是,法哲学要么流于一种令人敬而远之的空洞的术语,要么同实证法律科学的法理学甚至法社会学混为一谈。察其根本原因,在于没有认清法哲学的特定研究对象,即法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而恰恰这个特定对象,决定着法哲学在整个法学体系,包括理论法学体系中处于理论基础的重要地位。我们之所以打算写一本较为系统的法哲学的书,就是基于法律科学发展的必然趋势和对于法哲学的重要性的严肃认真的思考。

对于我们来说,撰写一部法哲学的专著是难度极大的。为此,我们不能不进行长期的理论准备和一点一滴积累创作的经验和成果。在我本人方面,探讨经典作家法哲学观点的著作有《马克思恩格斯法律思想史》(与李光灿老前辈合编,法律出版社 1991年出版),《列宁法律思想史》(即将由法律出版社出版)等;探讨西方法哲学观点的著作有《西方政治法律思想史(修订版)》两卷本(与谷春德教授合著,辽宁人民出版社1986、1987年出版),《西方法律思潮源流论》(纵向的学派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3年出版),《当代西方理论法学研究》(横向的课题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年出版),《黑格尔法律思想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1989年出版);探讨中国法哲学观点的著作有《现论法学原理》(与公丕祥教授合编,安徽大学出版社1996年出版),《中国和西方法律思想比较研究》(收入《架起法系之间的桥梁》,苏州大学出版社1995年出版)。我第一次有勇气公开发表自己关于法哲学整体性看法的论文是《法哲学体系论纲》(载《中外法学》 1992年第4期)。此外,还发表了一批其他相关的学术论文。本书的另一位主编即西南政法大学的文正邦教授,对于法哲学的探讨是颇受学界瞩目的。据我所悉,自改革开放以来,他在报纸杂志上撰写的、直接阐发法哲学的论文不下数十篇。在他编著的书和主编的《外国法学研究》期刊上,也广泛地涉及法哲学问题。我从他那里受益匪浅。再者,读者从《法哲学论》的作者名单中可以知道,我先后带培的博士研究生们对该书的贡献也很值得称道。本着师生互学、教学相长的精神,我与他们彼此之间就法哲学的基本原理进行了多年的锲而不舍和反复的切磋,其中所形成的部分见解亦凝集于书中。这使我感到十分欣慰。

从《法哲学论》写作提纲的拟定到清样的校对,王振东副教授都耗费了许多精力。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的熊成乾编审、张玉梅副编审,不仅在编书技术上给予我们精心和周到的帮助,而且又同我们一起就书中某些理论表述进行了有益的、启发性的商讨。我们向他们表示深切的谢意。

虽然《法哲学论》的付梓使我们受到一定的鼓励,但我们绝不把它当作什么重要的成就,更不敢妄称其中构筑了什么法哲学的理论体系,顶多只能说是我们在探索法哲学奥秘过程中的一个初步的记录。我们深知自己才疏学浅,法哲学研究的征途还有很远的路要走。有鉴于此,我们坦率地承认,书中的不成熟之处、欠当之处乃至错误之处,很可能比比皆是。我们恳切地希望学界同仁和广大读者无保留地提出批评。

吕世伦

1999年 2月于中国人民大学

引 言

马克思曾经指出,理论只要彻底,就能掌握群众。而所谓彻底,就是触及事物的根本。恩格斯也说过,哲学是时代精神的精华,一个民族如果缺少理论思维(即哲理思维),既不可能站在时代的前列,也不可能跃居文明的顶峰。开展法哲学的研究,有助于我们坚持法学理论的彻底性和科学性,有助于培养和提升法律工作者的理论思维。因为法哲学是关于法学世界观及其方法论的理论体系,是人类关于法的理论思维的结晶。它赋予我们以深邃的目光和高瞻远瞩的视野去探究法的根蒂和普遍性,体悟和追寻其中所蕴含的时代精神。开展法哲学研究,还可以使我们的法学理论和法律实践经验得以用法学唯物论和法学辩证法的科学体系武装起来,为法律工作者学习、掌握和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铺路搭桥,开辟广阔天地,避免犯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的错误,有效地提高我们的思维能力和工作能力。显然,这些对于我国法学理论和法制建设的深化、发展和走向现代化,无疑具有深远的意义。

许多复杂的法理问题,若深入探究下去往往就是哲学问题;法律实践的指导原则和所遇到的疑难问题,归根到底也涉及到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问题;各个部门法学理论的进一步深化和发展、突破和创新,亦都有赖于相关的法哲学方法和理论之功力。因此,为了开创我国法学理论研究和法制建设的新局面,跃上新台阶,法哲学的研究和发展被提到了突出的地位。特别是值此世纪之交和即将跨入21世纪之际,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在建立和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上促进社会公正、安全、文明、健康地发展和全面进步,更需要强化和高扬法学的科学理性力量和功能,以正确规划和顺利实施我国法制发展战略,总结和吸取人类法律文明发展的宝贵经验和智慧,实现法制现代化和法学现代化,为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法治和法学而努力,这些都离不开法哲学的研究和发展。

篇4

[中图分类号]G0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4769(2003)06-0055-04

哲学的经济学分析和经济学的哲学概括,是马克思理论研究中极其重要的内容,体现出丰富的方法论思想。认真清理和总结这些思想,无论对于我们建构当代中国经济哲学还是分析现实经济问题,都具有重要的理论借鉴意义。

一、客观性与主体性的统一

马克思的经济哲学既非单纯经济学也非纯粹哲学,而是在融合两者基础上形成的一种新质科学。这种“新质”,就在于它打破了当时的一些哲学家和经济学家考察经济问题的方法:或者从主观概念、理性原则出发剪裁、套用客观经济现实,否认后者是前者的基础;或者停留和止步于客观经济现象的表层,否认作为主体的人的认识、实践的能动创造性。前者是唯心主义的经济哲学方法,后者是机械唯物主义的经济哲学方法。

马克思对唯心主义经济哲学思想的批判,在他最初的经济哲学研究成果《哲学的贫困》中就有着充分的体现。他批评蒲鲁东从普遍理性出发建构经济学的哲学体系,把经济范畴视作“不依赖实际关系而自生”[1]的思想,不过是一种先验的唯心主义的经济哲学。而他关于经济学要能够真正揭示现实经济生活的本质和规律,就必须跳出哲学的圈子研究经济现象的思想,则蕴含着从经济现实、物质生产出发的唯物主义经济哲学思想。同时,对庸俗经济学思想的反思,使马克思意识到,经济哲学要走出“在表面的联系内兜圈子”,对“最粗浅的现象作出似是而非的解释”的误区,[2]就必须突破以往的理论,在面对现实的同时发挥主体能动性,冲破思想障碍,敢于进行理论创新。

集马克思经济哲学思想之大成的《资本论》,既与马克思立足于资本主义经济生活的现实,从现象分析中揭开资本主义社会结构、关系、运行机制乃至整个人类社会历史的“谜底”有关,又与马克思在充分吸取以往和当时的经济学、哲学思维成果基础上,善于走出哲学和经济学各自的理论藩篱,在综合两者的基础上进行理论创新不无联系。正因如此,马克思才最终实现了其哲学与经济学成果——唯物史观与剩余价值论的有机统一。

纵观马克思一生的经济哲学研究,他不是躲进书斋给自己设定纯抽象思辨的命题,在主观玄想中构造体系,而是立足经济现实,捕捉时代提出的重大问题;不囿于“现存”和既有的方法、结论,而是让“思想的闪电”在划破理论的迷雾中,揭示现实经济生活的真谛。

今天,虽然时代的巨变使经济哲学研究无论在形式上还是内容上都与马克思那个时代有了极大差异,但马克思当年从客观性与主体性相统一的角度研究经济哲学的思路和方法,仍能为我们从事当代经济哲学研究提供有益的启迪。在此,不妨借用马克思的一句名言:经济哲学要想成为“自己时代精神的精华”,就必须“不仅从内部即就其内容来说,而且从外部即就其表现来说,都要和自己时代的现实世界接触并相互作用”。[3]同时,要充分发挥主体特有的能动性,破除陈旧的传统观念,解放思想,敢于创新,与时俱进。

二、科学性与人文性的统一

科学性与人文性,分别从物与人的角度,体现了人类对世界的两种基本态度和价值取向,前者强调客观性和事实评价,后者强调主体性和人文关怀。马克思经济哲学研究的对象,无疑是“现实的人”[4]。马克思认为,“现实的人”既是“社会关系的总和”,[5]又是能动的、有价值、理想追求的主体。因此,经济哲学要研究“物”,也要研究“人”,应是科学性与人文性的辩证统一。在马克思的经济哲学中,科学性与人文性的这种辩证统一,体现得尤为彻底。

马克思既反对从所谓“纯粹的客观性”或单纯的技术理性、经济模式出发考察经济现实的做法,认为这种撇开主体的人和缺乏对人的价值需要、利益要求、地位体现、发展愿望的人文关怀的理论,把人降低或等同于“物”和单纯“经济人”;同时,又反对从抽象的人、人性、人道主义出发考察经济现实的做法,认为这种抛弃客观的物和缺乏对客体分析的“人文关怀”,只能使人成为虚假的主体和片面的“道德人”。与资产阶级经济学或哲学不同,马克思经济哲学的独到之处,在于他在揭示资本主义经济结构和人类社会历史的本质时,把它们视为以人的生产实践为基础和中介的合规律的过程,强调无产阶级解放之路的寻求,首先必须深入到客观的经济底层,同时,又关注现实的人尤其是无产阶级的地位、处境、命运和出路,认为自己的理论就是为“倍受压迫”的那个阶级提供解放的精神武器。[6]因此,在马克思的经济哲学中,对“人”的探讨既以对客观事实的科学研究为基础,又以对人的价值追求和发展要求为目的;对“物”的探讨既以人的价值取向为参照,又注重从物的基础、本源角度探究人文关怀的合理性和可能性。

今天,借鉴马克思科学性与人文性辩证统一的方法建构当代中国经济哲学,有助于我们关注和研究全球化和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经济增长、转型、变化、发展的现状、历史和未来趋势,立足科学的实证经济学,从人化了的客观世界中认识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自然基质及其本质规律,为理解和满足人的价值需求、人生的现实性、时代的变易性、社会生活的真伪性,以及准确定位与之相应的人格模式,提供客观依据;同时,也关注和研究人在全球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体现自身价值、发展自己的愿望和要求,善于运用科学的哲学世界观和方法论,研究人的价值要求的客观范围和内在层次,为使人在冷漠、自在的自然物质世界中看到自己的价值,体现生存的意义,感到人生的温暖、美好和崇高提供激情泉源。具体言之,经济哲学要研究宏观的经济增长与人的发展、社会进步三者间的关系,研究微观的诸如经济发展、转型引发的利益与价值、公平与效率等矛盾,以及道德与经济、政治与经济、法律与经济乃至社会心理与经济等等之间的关系问题。

三、决定性与选择性的统一

决定性与选择性则侧重于从实践角度表述主客关系。决定性即承认人类社会历史及其经济运动是有自身规律可循的自然历史过程;选择性即承认社会历史及其经济运动又是历史主体的人有目的的活动过程。前者肯定客观世界和其规律的必然性及其对人的制约性,后者肯定主体的人的能动性和创造性,认为作为历史主体的人一身兼任“剧中人物”和“剧作者”双重身份。[7]因此,人类社会历史和经济运动的规律,是通过现实的人的有选择的能动性活动而得以实现的。人的实践是联接两者的中介,正是在实践基础上,两者达到了辩证的统一。经济哲学研究的目的之一,就在于通过对经济现实的理性考察,为发挥人的自主能动性提供理论根据,因此它应当从决定与选择的统一角度,研究作为客体的世界与作为主体的人之间相互作用的辩证关系。这种统一在马克思经济哲学思想中,同样得到了体现。

在马克思看来,资产阶级经济学家陷入纯实证经济论和蒲鲁东陷入纯思辨的经济论,原因之一就是他们离开历史的主客体关系来考察经济问题,没有看到客观经济规律既是人的能动实践的结果,因而人在它面前并非束手无策;但经济事实作为既定产物又具有客观必然性和制约性,因而人在它面前不能随心所欲。由于不能正确认识经济活动中决定性与选择性的统一关系,导致他们或者陷于机械决定论,视资本主义经济关系为“永恒之手”,完全制约着人的活动;或者陷于唯心能动论,视个体理性、“社会天才”的自由意志为解决经济矛盾的灵丹妙药。与他们不同,马克思一方面认为社会的、历史的物质活动是人类生产实践、经济生活的根本内容,生产力是在人类从事生产的经济活动的历史过程中积累、创造的物质力量,而不是自身无前提的先验假设;同时又认为人类生产实践是主体的人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生产力是人的实践能力的物化,生产关系是人为适应生产力而创造的结果。这样,马克思通过物质生产实践作为历史的主体与客体的基础和中介,科学地预示了人类社会历史和经济活动,是历史决定论和历史选择论的统一。

今天,借鉴马克思的上述方法考察当代中国选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路和制订新世纪现代化战略决策,有助于我们走出“超越论”和“循序论”的两极,既立足于“以我们正在做的事情为中心”,研究诸如中国与世界体系的联系与交往中,经济的调整、重组、改革、开放等关系;又充分发挥主体的能动创造性,在历史的决定性与选择性的交错点上“抓住机遇”,切实把我们的事情做好。借鉴马克思的上述方法研究生态和可持续发展等问题,有助于我们走出“人类中心论”或“生态决定论”的两极,进而深入研究诸如经济增长与自然成本和生产效率、人口生产与物质生产,社会发展中的物质生产、人口生产与精神生产,自然发展与社会发展,以及社会生产和再生产与自然可再生性发展等等之间的相互制约关系。

四、共时性与历时性的统一

共时性与历时性,是分别从静态与动态、横向与纵向的维度考察社会结构及其形态的视角。前者侧重于以特定社会经济运动的系统以及系统中要素间相互关系为基础,把握社会结构;后者侧重于以社会经济运动的过程以及过程中的矛盾运动发展的规律为基础,把握社会形态。运动通过静止表现出来,相对静止中有永恒的运动。因此,共时性与历时性两者有着辩证统一的关系。

上述理论在马克思经济哲学中,具体体现为他的“有中介的社会生产体系”[8]观:社会就其静态存在看,是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和社会关系;就其动态展开看,是生产力发展改变生产关系及其一切社会关系。生产方式作为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中介,既为生产力所决定又决定生产关系,既具生产力功能又具生产关系价值,是共时性与历时性的统一。人类社会特定结构及其整个历史运动,既是一个以生产方式内部各要素相互作用为基础的系统,又是一个由生产方式运动推动的过程。因此,社会结构与社会形态统一的基础,在于社会的生产方式。

今天,借鉴马克思的上述观点研究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有助于我们既从历史的、现实的国情出发,又把它置于“世界历史”、“全球化”的国际背景中;既从我国特定的经济发展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出发,又联系人类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和总趋势,从而既看到生产方式、交换方式因其中介性,可以共存于两种社会制度之间并互通互补,生产的技术层面构成生产方式的基础,经济体系以它为坐标系,经济形态的依次演进从根本上决定所有制形态的一般发展,因而资本主义的生产力、市场经济发展阶段不可超越,中国必须实行经济体制改革,实行市场经济;又看到生产方式、交换方式的中介性必然与一定的经济关系、社会制度结合,生产关系的社会层面决定社会的基本制度,不同的所有制形态可以反映相同的经济形态。因此,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和社会制度是可以超越的,中国实行的体制改革和市场经济,应该而且必然是社会主义的。

五、实证归纳与理性概括的统一

实证归纳与理性概括的统一,是马克思经济哲学研究中又一基本的方法论思想。它体现为马克思的经济哲学不仅从经济现实出发,在研究经济现实中进行哲理的分析推论,并从中引出世界观、方法论的结论,而不是止步于实证归纳;而且在对经济现象进行哲理的分析与揭示中,融入经济的实证使之有根有据,而不致流于哲理的空洞思辨和抽象演绎。

还在马克思创立经济哲学之初,他就批判地审视了当时的经济理论,既反对蒲鲁东用先验原则、抽象哲学理念投射经济现实,认为这只能导致“可笑的哲学”;[9]又批评一些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停留于纯粹经济事实的肤浅表述和实证归纳,认为其不从经济关系的社会历史性考察、深究经济现象的本质,导致了他们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为固定永恒的规律的唯心史观结论。而马克思《资本论》中贯串始终的抽象与具体、逻辑与历史、分析与综合、演绎与归纳的方法,则是他融合经济学实证性与哲学思辨性的结晶。虽然这部研究资本主义的巨著侧重于分析资本主义的经济结构,但这种分析却既因哲学唯物史观的运用而使经济学的实证分析,超越了纯粹的表象描述而具有强烈的理性思辨,又因经济学劳动价值论、剩余价值论的实证而使哲学的逻辑推演,超越了纯思辨的抽象论证而具有透彻的经验说服力,从而使它的价值,远远超过了任何单纯的经济学著作或单纯的哲学著作。纵观马克思的经济哲学思想,其哲学与经济学在相互交融基础上达到了辩证统一。如同劳动、分工、生产力、生产关系既是经济学又是哲学的基本范畴一样,马克思的经济哲学理论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既是社会的、历史的、哲学的经济学,又是经济的社会学、历史学和哲学。

今天,借鉴马克思的哲学理性思考和经济学实证分析统一的方法研究和建构当代中国经济哲学,必须做到:一方面,在探讨诸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经济全球化等具体问题时,必须运用世界历史理论、社会形态论加以理性抽象而不能止于经济范式、技术模式、操作手段等经济学的表层。另一方面,在深化诸如的社会结构论、形态论、本质论、动力论等基本理论时,必须结合和依据世界、中国的社会经济变化现状和趋势,以及新科技革命、信息革命等问题加以经验证明,而不囿于抽象的概念框架和理论体系。更重要的是要在融合两者特征的基础上,创建出既不因满足于繁荣表象而对自身功能产生幻化、又不因囿于空洞思辨而对自身功能产生怀疑的,既适合又能指导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现实的经济哲学理论。

【参考文献】

[1][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8.140,149.

[2]资本论: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98.

[3][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121,466-467.

[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23.

篇5

在中国,自西学东渐以来,比较哲学的问题就存在了。梁漱溟的《东西文化及其哲学》通常被看做是中国比较哲学的第一部著作,至今仍然是比较哲学领域的代表作。虽然此后比较哲学有了一定程度的进展,相关的论文论著有了一些,但更多的是“哲学比较”而不是“比较哲学”。由于比较哲学之所以可能的理论基础尚未得到充分的说明,中西比较哲学的研究很难有积极、有效、深入的进展。有鉴于此,本文试着提出一个康德式的问题:跨文化的哲学对话如何可能?这一问题的实质是:使这种对话成为可能的理论基础是什么?意义何在?目的何在?是否有效?所以,本文的出发点是:比较哲学不是哲学比较。对两个或多个哲学文本(广义的)进行比较分析并非没有意义,不过还不是“比较哲学”。比较哲学不仅关注不同文化背景下哲学形态之间的同一与差异,更关注哲学本身,由此才能开拓哲学的深厚土壤和丰富资源。本文意在抛砖引玉,与其说是在解决问题不如说是在提出问题,希望借此引起人们对于比较哲学之理论基础的重视和研究。

一、哲学比较与比较哲学

由于存在着不同的哲学形态,哲学的“比较研究”是一项事实,但是,不一定有“比较哲学”,而且不一定能够令人信服地说明比较哲学的可能性。比较哲学的存在至少需要这样一些条件:存在着一种以上不同的哲学形态;不同的哲学形态之间发生了有意义的相互影响的交往;这种相互影响足以影响和改变某一哲学形态的发展;而且这种影响不是偶然的而具有比较普遍的意义。以上这些条件并非不存在,但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问题。

我们面临的第一个问题是:世界上存在着一种哲学还是许多种哲学?如果只有一种哲学,它的存在是特例还是普遍的?如果只有一种哲学,那么不论它是特例还是普遍的,可以有哲学比较但不会有比较哲学,或者说,比较哲学没有意义。这意味着,除非我们承认有不止一种哲学存在,否则比较哲学从理论上就不能成立。

迄今为止,比较研究主要在人文学科中存在,而在自然科学中较少。我们很难见到比较数学的研究,如研究英国数学和法国数学的差异,因为人们以为只有一种数学。人文学科因为文化的差异,所以才有比较研究。就此而论,比较哲学从一开始就是以“文化多样性”为前提的。当然,在自然科学中并非就不能进行比较研究,科学知识社会学的出现表明,科学研究实际上受到了研究者的文化背景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而并非一向标榜的客观研究。但是,毕竟自然科学具有相对的普遍性与必然性,其前提是普遍必然性而且以普遍必然性为追求目的。而比较哲学的前提则是多样性或差异。从这个前提条件出发,如果比较哲学试图追求普遍必然性,那么它肯定会陷入困境,至少有自相矛盾之嫌——过分强调同一将使比较哲学失去意义,过分强调差异则使比较哲学失去可能性。

比较成熟的学科一般都具有相对稳定和统一的概念、方法、学科体系和叙述方式。数学家或物理学家在讨论数学或物理学问题时,一般不会出现相互之间的理解问题,不过这在哲学家之间却是常事。不错,哲学也有一套专门的术语(哲学概念),然而对于学习哲学的人来说,如果不了解哲学概念的历史肯定会面临困境,因为哲学家们在使用哲学概念时都有自己的方式,许多哲学家都在使用“存在”、“实体”、“主体”、“客体”、“思想”等概念,但是他们在使用这些概念时往往赋予了其不同的含义。希腊哲学中的“存在”不同于中世纪哲学的“存在”,也不同于近代哲学的“存在”,更不同于现代哲学的“存在”。如果把他们所说的“存在”当作同一个概念,肯定会造成误解。所以对于研究者来说,面对这些哲学概念时首先需要弄清楚它们的历史。

如果存在着不同的哲学形态,而且相对于不同的文化或世界,这些不同的文化或世界相互之间没有什么实质性的联系,那么比较哲学的意义就不大,更多的可能是猎奇。在某种意义上说,比较哲学的兴起和发展以我们越来越共同拥有同一个世界为前提。民族文化日益超越了地域性,相互之间发生了越来越多的联系,由此,不同文化和哲学之间发生冲突和融合才具有实质性的意义。有人可能会说,既然我们拥有一个世界,我们就应该有一个世界观,或者可以有一个世界观作为衡量不同世界观的标准。这种科学主义的态度不适用于比较哲学(当然也不适用于哲学):自然科学具有相对的普遍必然性,科学家们研究的是一个自然而不是许多不同的自然,哲学却有所不同。在某种意义上,科学家的工作是描述这个世界,哲学家的工作则是解释这个世界的“意义”。古典哲学往往试图通过描述世界而获得世界的意义,而现代哲学的思路则发生了转变。科学家研究的对象是自然界(虽然也是人化的自然),而哲学家研究的对象则是融入了价值因素的“生活世界”,这意味着我们不可能像自然科学那样根据对象来检验某种哲学理论的真假对错。任何一种哲学理论自身都可以是“自洽的”,然而在不同的哲学理论之间却可能存在着矛盾和冲突。因此,我们不可能仅仅根据一种哲学理论来判断哲学的意义,而必须考虑到哲学家们面对同一个哲学问题所提出的不同的理论。另一方面,在哲学这个学科中,虽然要求研究者在研究哲学家的思想时遵循学术上的规范,但是哲学家们的著作似乎总是各行其是,这表现在哲学家们采取了许多不同的方式表达他们的思想。掌握了数学“语言”基本上可以读懂所有的数学著作,但是读懂了柏拉图并不意味着可以读懂亚里士多德。不恰当地说,哲学家们试图通过“说”去说“不可说”的东西。既然“不可说”,“说”与“说”之间往往方式不同而且很难判断谁更有效。

在某种意义上,哲学自身就具有比较的性质。西方哲学是不同文化以及不同的哲学形态融合的结果,至少可以概况性地归结为“希腊——拉丁——日耳曼”文明融汇的产物。同一时代的哲学也是如此:英美哲学与大陆哲学相互之间同样存在着相互理解的难题。其实,中国哲学也存在着这方面的问题。佛教在东汉初传入中国,使得先秦与汉唐之后的中国哲学亦具有比较的性质。所以,比较哲学不仅发生在中西哲学比较研究领域,同样也发生在西方哲学和中国哲学自身之中。然而,不同的哲学如果没有任何共同性和可比性,比较哲学就是不可能的。就此而论,我们或许可以引入维特根斯坦的反本质主义立场,视不同的哲学形态为“家族相似”的关系,将哲学看作是一个“家族”,以其“相似性”建立一种“元哲学”的观念,即以哲学的问题、对象、基本概念、方法等形成“元哲学”的方法论。这并不是说有“一种”哲学,而是对所有的哲学形态作“元”的分析,或者说,以比较哲学充当“元哲学”的地位。在此,我只是把“元哲学”的问题提出来,尚须深入讨论。简言之,所谓“元哲学”并不是要在不同的哲学形态之上再建立一个“普遍哲学”、在不同的语言之上建立一套普遍语言,也不是致力于在不同的哲学形态之间寻求“同一性”,当然更不是企图消解各自的文化背景而谋求所谓准确的理解,而是建立一种“宽容”的态度,营造一种可供比较的环境。

在某种意义上,“哲学比较”是一种方法,而“比较哲学”则是一种“哲学”。“哲学比较”通常是描述性的:我们可以在不同的东西之间作比较,明确同一与差别是任何一门学科甚至任何一种叙述方式的基本前提。相对于当代中国的哲学,比较研究已经融汇在哲学研究之中了。因为就这一学科而论,中国的哲学从一开始就是在以西方哲学为主要参照系的基础上形成和发展的。就此而论,如果局限于哲学比较,只是简单地指出中西哲学的同一与差别,不过是经验性的归纳和描述。

比较哲学与哲学比较不同,其出发点在于,我们共同拥有一个世界——地球村。哲学根源于我们的“生活世界”,“生活世界”是一个意义的世界。“生活世界”的意义是多元的,不存在唯一标准化的世界意义。虽然由于文明的形成和发展具有地域性,相对而言比较封闭,看起来西方世界有西方的意义,东方世界有东方的意义,但是实际上,“西方世界”并没有统一的意义,正如“东方世界”没有统一的意义一样。在全球化时代,多元的意义是共存和重叠的。为此,我们提倡一种“视角主义”或“透视主义”。不存在超越于不同的生活世界之上的“共同的世界”,所谓“共同的世界”不过是不同的生活世界“重叠”而形成的。套用后现代的说法,没有“所指”,只存在不同的“能指”。

因此,比较哲学不能仅仅停留在比较研究的层面,需要“还原”到“源始境域”——生活世界。因为使不同的哲学形态之所以不同的东西隐藏在不同意义的生活世界之中。这是一个文化的、历史的、语言的、社会的、个人的……生活世界。生活世界的不同意义决定了哲学形态的区别,反过来,不同的哲学形态又赋予生活世界不同的意义。所以,比较哲学不承认有一种标准化的哲学(例如西方哲学或东方哲学),如果有一种哲学那只能是“元哲学”,即对所有不同的哲学所进行的比较哲学研究。

为了说明这一点,这里引入“比较视角”(comparative perspective)与“比较视域”(comparative horizon)这两个概念。

二、“比较视角”与“比较视域”

“比较视角”这个概念借助于比较文学,在比较文学中一般译作“比较视域”。①为了与“comparative horizon”中的“horizon”区别,我把“perspective”译作“视角”。其区别在于,“perspective”突出的是某个观察者或者主体的角度,而“horizon”突出的则是多角度多层次的“视野”、“视域”或“境域”。“比较视角”当然不局限于比较文学,在西方许多研究中都使用了“比较视角”的方法。“perspective”的基本含义是“透视”。这里主要借用“透视”或“视角”的概念来说明比较哲学的问题。

在比较文学中,“比较视角”是比较文学研究主体在两种文学关系之间或文学与其他相关学科关系之间的内在透视。这种透视是跨越两种或两种以上民族文化知识的内在汇通,也是跨越文学与其他相关学科知识的内在汇通。②比较文学所说的“比较视角”强调的是比较文学以跨民族、跨语言、跨文化、跨学科为基点③。显然,比较哲学也具有这方面的特点。本文在比较哲学中引入“比较视角”概念,是为了说明:首先,任何一种哲学都是从一个视角出发看待哲学对象、研究哲学问题和看待其他哲学的,比较哲学则不局限于某一个角度或视角,或者说,它的视角是“比较视角”。其次,由于不同的哲学有不同的视角,因而比较哲学的“透视”是在不同的视角之间发生的。最后,比较哲学应该具有一种“视角主义”或“透视主义”的自觉意识。

“视角主义”或“透视主义”(Perspectivism)由尼采开始形成影响,为后现代主义所充分发挥。西洋绘画自文艺复兴以来把几何透视法运用到绘画艺术之中,被称为“焦点透视法”。人们曾经认为中国绘画没有透视法,这种看法后来得到了纠正。中国绘画也有透视法,不过是一种“散点透视法”。在某种意义上,传统哲学类似“焦点透视法”,自以为是在客观地描述事实,实际上只是从个人视角所看到的东西。如果从“散点透视法”看待事物,获得的是一个马赛克式的图景,即拼装起来的世界;我们似乎可以通过散点而弥补焦点的局限,所有的散点拼装起来,可以形成一个完整的世界。以西方现代派绘画中的立体主义为例,毕加索和勃拉克打散原有形体,然后主观地重新组织那些成分,并不遵守透视规律,从而,这种所谓的立体主义并不创造视觉的立体感,而是创造了一种理念化的立体感。视角主义则认为,所有的知识都不过是认识主体从自己的视角出发所看到的结果,不是也不可能是事物的全部。即使把“盲人摸象”所摸到的部分拼装起来,也不可能形成完整的事物自身。“视角主义”不承认有事物本身,因为对象的意义仅存在于不同的视角之中。

在某种意义上,比较哲学应以“视角主义”为基础。比较哲学有其研究对象,其研究对象亦有其“背景”。以“哲学”为“背景”,以不同的哲学及其关系作为研究的对象,这是传统观念。在我看来,不存在“哲学”,只有不同的哲学形态。那么,比较哲学是在什么基础(平台)上研究不同哲学及其关系呢?这个基础就是“视角主义”意义上的“比较视角”。比较哲学具有“跨”的特点,这个“跨”不是超越,而是“元哲学”意义上的哲学。它可以从三个方面体现“比较视角”:

第一,比较哲学研究不同哲学之间的关系,每一种哲学的角度都不是全部,他者也不是全部,从而比较哲学具有“之间”的特点。“视角主义”应该是比较哲学的出发点。认识论中有“主体间性”的问题,在比较哲学中则有“哲学间性”的问题。

第二,比较哲学的基础是“生活世界”,这是一个生成着的多重意义的世界。不同的哲学所解释的世界已经是意义重合的世界了。哲学从生活出发,而当今的生活世界是“混合的文化”。④中国哲学面对的生活世界不是纯粹中国的,美国哲学面对的生活世界也不是纯粹美国的,其实都具有“混合文化”的特点。因而,在不同哲学之间进行比较研究,必须考虑到或者自觉到这一点,这意味着哲学本身就是比较哲学。

第三,“比较视角”突出的是观察者的角度,而就比较哲学的研究对象而言,还须引入“比较视域”的概念。“视域”所说的是观察者从这一角度所“看”到的东西。“比较视角”是多视角的,“比较视域”则是多视角所面对的境域,亦即不同文化和意义重叠的生活世界。

“比较视域”(comparative horizon)是一个自造的概念。比较哲学通过研究不同哲学之间的关系而面向“生活世界”,解释“生活世界”的意义,而“生活世界”乃是一个意义生成并且相互重叠的世界,类似海德格尔所说的“源始境域”。之所以把这个“源始境域”称为“比较视域”,是为了强调这个“源始境域”具有“视角主义”的特点,尤其是为了强调比较哲学的研究对象的特点。

“比较视角”意在强调比较哲学不是站在某一种哲学的“角度”,而是研究所有不同哲学的“角度”;“比较视域”强调的则是比较哲学的研究对象是由不同哲学构成的具有“家族相似”性的“哲学家族”,在它们的“背后”是多重意义重叠的“生活世界”。简言之,当我们比较不同的哲学思想的时候,并非站在某一种“视角”,而是站在不同视角“之间”对所有不同的哲学思想做“全景概观”式的比较研究,并由此“看到”不同的哲学思想所“看到”的东西,以及不同的哲学思想因为“视域融合”而形成的东西。当然,“比较视角”与“比较视域”之间的区别主要是为了说明的方便,前者强调的是比较哲学的方法论,后者突出的则是比较哲学之研究对象的性质。实际上,比较哲学的“看”(比较视角)之“所看”(比较视域)自有其同—性,而其真正的目的则在于凸显不同哲学形态之间由于“视域融合”而形成的新东西。

三、跨文化的哲学对话如何可能

许多人怀疑比较哲学的可能性,在不同文化之间究竟是否有可比性、是否可以通约的问题上心存疑虑。然而,在不同的文化之间发生了广泛深入的相互影响之后,比较哲学的可能性问题变成了一个理论问题而不是事实问题。事实上是可能的,但是理论上如何说明?这就是康德式的问题:跨文化的哲学对话如何可能?

说到“不可通约性”的概念,人们往往以为库恩所说的“不可通约”相当于“不可比较”。库恩讨论的是同一背景下科学理论的变革问题。科学理论之间不可通约,但由于它们的语汇结构在大多数方式上是重叠的,因而存在着使一种语汇的成员获得另一种语汇的“桥梁”。1988年,库恩在一封信中指出:“当我谈到两个理论或两个范式是不可通约时,我绝不意味着提议说,它们之间是不可比较的。……‘不可通约性’应用于科学理论,意欲提示出,需要陈述一个科学理论的语言很像诗的语言。某些陈述(但只是那些),使得用一种理论的语言不可能以确定真值所需要的精确性翻译为另一种理论的语言。但两者仍然是可以比较的。”⑤我们在此借题发挥,就比较哲学而探讨不可通约的问题。

库恩面对的是一个领域的问题(科学),而且众所周知,科学的语汇在一定程度上是没有国界的。虽然科学在西方的发展历经不同的历史时期和面临不同的文化背景,但是自近代以来,科学毕竟有了一套通行的自己的话语系统,如数学公式。而比较哲学的问题面对的是不同文化背景下哲学形态之间的关系,它们之间没有通行的话语系统(除非仅以西方哲学为“哲学”),以至于库恩所说的不可通约=不可翻译的问题在这里更成为问题。库恩面对的是科学理论之间的翻译问题,而我们面对的是不同文化之间、不同语言之间的“翻译”问题。然而,如果我们可以将比较哲学看作“哲学”,那么是否可以说比较哲学应该为不同哲学形态之间的“翻译”提供理论上的可能性呢?当然这在性质上是完全不同的问题了。科学家相互之间可以通过科学语言相互理解,而比较哲学能否构成哲学交流的“平台”尚属疑问,更何况即使可以成立,不同哲学之间的相互理解仍然是成问题的。简言之,按照库恩的理论,不同的科学理论之间不可通约,但却是可以理解的,如亚里士多德与牛顿的“运动”概念。现在我们面临的问题是,不同的哲学形态之间如果不可通约,是否可以相互理解?显然,这是回答“比较哲学如何可能”所不能回避的关键问题。

不同哲学家的著作在不同的背景下形成,使用不同的语言写作。从传统的观念出发,“哲学比较”是可能的,因为有不同当然可以比较;然而“比较哲学”却是不可能的,存在着“不可通约”的难题。首先是不同文化背景下的哲学理论能否通约的问题,归根结底是不同文化之间是否可以相互理解的问题,即不同哲学之间的文化“间距”问题。其次是我们对于哲学文本能否理解的问题,这至少有两个方面的难题,一是我们与所阅读的文本之间的“间距”,二是不同的文本之间的“间距”。

不同哲学之间的文化“间距”问题,显然不能以各种哲学都属于哲学来回答。然而,尽管各大文明最初的形成和发展是相对独立的,真正意义上的全球化或许是大航海时代之后的事,但是文明、文化之间的交流沟通古已有之,这是事实。例如,佛教东传,希腊文明受到周边文明如巴比伦、埃及等文明的影响,亚历山大大帝东征乃有希腊化时期,基督教诞生后有希腊文化与基督教文化之间的互相影响,罗马建立了地跨亚、非、欧的大帝国,匈奴西进造成了世界性的民族大迁徙,13世纪蒙古大军建立了地跨欧、亚的大帝国……所有这些历史事件都意味着文明、文化之间的碰撞与融合。中国哲学与西方哲学实际上都是在不同文化融合的基础上形成的。所以,事实上不存在“纯粹的”文明或文化,文明或文化都是混合性的,哲学也是一样。当然就哲学而论,不同文化背景下的哲学都存在着“翻译”的问题。佛经从梵文到汉语的翻译,从希腊到罗马,希腊语翻译为拉丁语,毫无疑问都存在着“本土化”的问题。经典的翻译从来不是原样照搬,哲学思想的传播亦存在着文化“翻译”的问题。中国人毕竟要通过汉语了解佛经,罗马人毕竟要通过拉丁语了解希腊经典。因而,在翻译或传播的过程中,必然发生了某种文化上的“变异”。那么,这从理论上如何解释?在不同的哲学形态之间沟通的“桥梁”是什么?

或许哲学解释学可以为我们提供一种解决问题的方式。关于阅读的传统观念是“我注六经”式的。阅读的目的是完全按照本文的意义解读(客观主义):我们要避免主观上的偏见或成见,按照哲学著作本来的面目把其中的思想“再现”出来。这听起来有道理,而实际上是不可能的,也没有意义。我们与文本之间存在着历史、文化、社会、个人等的间距,而哲学著作都是在它的时代形成的。除非我们能够像复印机一样,把哲学著作及其形成的所有背景因素统统复制过来,否则我们就不可能真正理解哲学家的思想。而我们与哲学著作一样,有我们自己的历史、文化、社会、个人等诸多背景因素,不可能把这些因素统统清除掉,把自己变成一张白纸。其实,即便是同时代的文本与我们同样存在着“间距”。

按照传统的阅读理论,文本的意义存在于文本之中,阅读者的工作就是从文本的字里行间解读其意义,而阅读的准确性就在于以文本为标准来衡量不同的阅读者阅读的结果。显然,如果我们不可能整体复制文本及其背景,我们就不可能消除我们与文本之间的间距,而这的确是不可能的。而从解释学的角度看,文本及其意义并不是客观的存在或现成的所与,其意义乃生成于我们对文本的解读之中。这并不是说“六经注我”,我就可以从自己的角度(视角)任意解释它的意义。文本不是一经形成便一成不变的,而是“活”的有生命的存在。文本也是对话的产物,它是哲学家与哲学对象、哲学家与哲学家之间“对话”的结果。我们阅读文本也是“对话”,亦即我们与哲学家(文本)围绕共同关心的问题相互讨论的结果,我们参与到哲学家的对话之中。因而,对话是一种“视域融合”(Horizontverschmelzung)。伽达默尔在回答贝蒂的批评时说:“我的探究的意义,无论如何不在于提供一种关于解释的一般理论,以及一种关于解释方法的独特学说,就像贝蒂卓越地做过的那样,而是要寻求一切理解方式的共同之处,并要表明理解从来不是一种对于给定的‘对象’的主观行为,而是从属于效果历史,这就是说,理解是从属于被理解的存在。”⑥在某种意义上,一切理解方式的“共同之处”就是“视域融合”。伽达默尔主要探讨的是同一种文化或语言范围内的“视域融合”(例如我们与传统之间的关系),而我们遭遇的是不同文化或语言之间的视域融合。换言之,比较哲学需要讨论的是跨文化的哲学对话问题。

在某种意义上,比较哲学乃是跨文化的哲学对话,而“对话,特别是宗教及意识形态领域的对话,并不单只是一系列的会谈,而是一种全新的思维方式,一种领会和反映世界及其意义的方法”⑦。对话既不是持不同见解的人相互之间的争吵,也不是持相同见解的人互相强化自己的观点——这两个极端其实都是在自说自话,唱独角戏,对话是平等的交流。进入20世纪以来,人们逐渐意识到绝对真理是不存在的,世界开始“祛除绝对化”,“走出对世界及其他对我们的意义的绝对化理解,走出绝对的思维方式,我们已经开始发现一个远为丰富、远为‘真实’得多的理解世界的方式,这就是对话的思维方式”⑧。“对话是在一个主题上持有重大分歧的见解的人们之间的一种以从对方学习关于这个主题的更多真理为目的的双向交流”,“对话是两个或更多的持有不同见解的人之间,以通过各自的参与向其他人学习以使自己能够有所改变和提高为目的的交谈”。⑨

在一个全球化的世界,文化与文化之间、人与人之间不发生关系是不可能的,而这种关系如果表现为坚持自己的立场或是放弃自己的立场,都是无意义的或者无效的,这不是对话或者交流的目的。对话之所以必要,是因为我们每个人都不可能拥有绝对真理,我们必须了解关于同一个主题的各种不同的见解,才有可能选择对我们最合适恰当的可能性。因此,“对话”不仅仅是方法,更重要的是一种“态度”。

跨文化的哲学对话亦涉及翻译问题。

因为存在着不同的哲学形态,在不同的哲学之间存在着翻译的问题,因而翻译问题是比较哲学的重要问题。就中国哲学而言,我们通常需要通过翻译研读西方哲学家的著作,即使对于可以使用原文原著进行研究的学者来说,同样涉及通过汉语思考、理解和叙述西方哲学思想的问题。当然,即使同一个文化背景下的哲学理论也存在着哲学概念的“翻译”问题,因为哲学家们在使用同—个哲学概念时,其含义往往是不同的。不过我们在此更关注的是中西之间的比较哲学问题。在某种意义上,我们在此所说的“翻译”仍然是“广义的”,因为它还涉及文化之间的相互理解问题。

翻译可以分为“语际翻译”(interlingual translation)和“语内翻译”(intralingual translation)。⑩一般说来,“语内翻译”相当于“解释”,“语际翻译”则是严格意义上的翻译,而实际上“语际翻译”亦需要解释。“语内翻译”涉及“文本流传”,“语际翻译”则涉及“文本流通”。(11)“文本流传”说的是传统的传承,“文本流通”说的则是不同文化之间的交流。

其实在西方也存在着翻译问题。“西方”是一个笼统的概念,至少包括希腊语、拉丁语和日耳曼诸民族语言。希腊语和拉丁语都需要翻译成日耳曼各民族的语言,而且在日耳曼各民族之间的语言也存在着翻译问题。只不过作为诸多文明融合而成的西方文明,具有相对而言比较统一的文化背景,虽然这个文化背景亦具有多元化的特征。不过就现代哲学而论,在某种意义上,西方哲学面临的往往是“语内翻译”或者“文本流传”的问题,而中国哲学面临的主要是“语际翻译”或“文本流通”的问题。中国的“文本流传”居于“弱势”,“文本流通”则是“主流”,传统文化“断裂”,而西方文化对中国则产生了决定性的影响,甚至可以说,中国的学术研究如果离开了翻译将所剩无几,这就造成了非常不平衡的现状。

1985年,美国语言学家恩格尔说:

随着这个世界像一个干瘪的橙子一样日益缩小,各文化中的所有民族日益接近(无论是勉强地还是心存疑虑地),我们在这个地球上剩余的岁月或许可以干脆用这样一个重要论断来表达:“翻译或者死亡(translation or die)。”或许某一天,世界上每一个生物的生存与否也许会取决于对一个关键词的紧迫的和准确的翻译。(12)

此话虽然有些夸张,但也说明了当今时代翻译的重要意义。

比较哲学不仅是中国的也是世界的,因而理想状态的比较哲学应该是内外兼顾、有进有出的,全球化时代尤其如此,这才称得上“学术交流”。然而对于当代中国而言,却是有进而无出,呈现出不平衡的状态。所以我们把比较哲学看做是“元哲学”还只是理想而已。就此而论,中国的学术界还不成熟,还没有进入全球化的时代。我们总是说要“与国际接轨”,但基本上还是单向的。

无论如何,翻译对中国的学术界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翻译”自身就具有比较哲学的意义。与此同时,“翻译”的目的不仅仅在于了解西方、“与国际接轨”,亦在于为比较哲学作出应有的贡献。就“理解”是某种“视域融合”而言,西方的经典并非原封不动、现成所与的“原本”,其意义存在于后人的解读之中。这意味着中国人的解读应参与到西方经典的意义构成之中,而且肯定不同于西方人的解读,因为它不可避免地出自现代中国人的“视域融合”。这也意味着西方人对自己经典的解读并非就是“正宗”,反过来也是一样:中国人对自己的经典的解读也并非就是“正宗”。

因此,中国哲学概念在不同历史时期以及各种文化影响下的嬗变、西方哲学概念在汉语翻译以及传入中国后所发生的嬗变,应该成为比较哲学研究的重要课题。

结语

哲学与宗教一样,起源于人类精神的终极关怀,不同的哲学之所以不同,主要在于它们对终极关怀问题的不同的回答方式,而这些回答方式的不同当然有文化、历史等各方面的因素。所以从“根”上追溯,需要“还原”到不同哲学赖以形成的“土壤”——不同文化的“生活世界”。因而,不同哲学之间的影响既可能源于不同的生活世界相互之间的影响,也可能是因为不同哲学之间的相互影响而影响了生活世界。如前所述,我们正处在全球化背景下文化多样性的时代,也可以说是“混合文化”的时代,而所谓“混合文化”乃是不同文化之间“视域融合”的结果。仅就哲学而论,其发展不仅根源于不同文化“视域融合”因而意义重叠交汇的“生活世界”,同时也是不同哲学之间“视域融合”的产物。正因为如此,比较哲学理应有其广阔的发展空间。

因此,开展关于比较哲学的深入研究,对于当代中国哲学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就现状而言,由于学科的划分,哲学下属哲学、中国哲学、外国哲学等八个二级学科各行其是,壁垒森严,即便面对的是同一个问题也是各说各话,即使使用的是同一个哲学概念却也往往各有各的含义。而实际上,中国哲学的研究已经不可能离开西方哲学的参照系及其概念和方法,而在中国研究西方哲学的目的亦主要不是为西方哲学作贡献,而是为了中国哲学的发展。简言之,当代中国哲学具有比较哲学的性质,然而由于缺乏自觉性,学者们往往画地为牢,自我限制,虽然因其细致入微有可能提高“技术含量”,但却也掩盖了哲学的作用与功能。在我看来,比较哲学有助于破除学科壁垒,跨越学科界限,使哲学面对当代社会重大的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虽然本文以“跨文化的哲学对话如何可能”为题,但是尚未获得充分圆满的答案。我在此只是提出以“视域融合”作为解决问题的原则,以回答不同文化背景下的哲学理论能否通约、不同文化之间是否可以相互理解,以及如何化解我们与所阅读的文本之间的“间距”、不同的文本之间的“间距”尤其是不同哲学之间的文化“间距”等问题。简言之,对话不是放弃自己的立场或者强化自己的立场,而是谋求相互之间的沟通。文化虽然不同,哲学形态尽管相异,但是对话无论如何是可能的,因为我们的时代是“混合文化的时代”。比较哲学所要做的,正是不同哲学之间的“视域融合”。

注释:

①②③参见杨乃乔主编:《比较文学概论》,第109、113、103页,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④参见罗蒂:《混合文化中的哲学》,载《求是学刊》,2006(3)。

⑤转引自江怡主编:《走向新世纪的西方哲学》,第386页,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

⑥转引自江怡主编:《走向新世纪的西方哲学》,第296页。

篇6

在我看来,这种传统哲学思维方式主要具有以下几个基本特征:

第一、它的基本取向是“追求客观和普遍有效的真理”——也就是说,它立足于因果性及认识主体和认识对象的分裂和对立,所寻求的是客观知识及其终极性基础和依据、或者说是普遍有效的“绝对真理”,而没有关注人生的主观性精神寄托。因此,所有不利于认识者得到这样的“真理”的成分,包括现实主体的各种主观感受,都受到了排斥和压抑,并因而被忽略了。

第二、它所采用的基本研究方式是“共时性分析(synchronical analysis)”——也就是说,它主要关注的是其作为客观事物的研究对象的现状,力图通过“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的抽象、分析和研究过程,得出有关客观对象之规律的普遍有效的知识,即得出相应的普遍真理;而不顾、或者至少可以说不重视对这种对象的来龙去脉进行的“历时性分析(diachronical analysis)”。

第三、它采取的基本研究步骤是使研究结论尽可能“形式化”、“纯粹化”和“精确化”——也就是说,它坚持认为,只有经过纯粹理智的抽象和形式化而得出的、关于客观事物之规律的精确的认识结果,才是知识和真理、才具有绝对的普遍有效性;所有各种无法形式化、纯粹化和精确化的认识对象及其成分,包括那些具有主观性、流变性和质料性的成分,几乎都不在它的考虑范围之内。

第四、它得出的研究结论基本上与研究主体的精神生活和主观感受无关——也就是说,虽然它的上述基本趋向、研究方式和研究步骤,是“以最大限度地满足人类的物质生活和精神解放需要”为口号的,并且实际上也从一个特定的角度(即“求知”的角度)体现了作为主体的人所具有的精神性“终极关注(ultimate concern)”的一个方面,但是, 它由此而得出的研究结论却要么像自然科学那样仅仅涉及纯粹客观的对象,要么在涉及包含主观成分的人类社会和文化生活维度(Lebenswelt)的时候,只能自觉不自觉地“大踏步后退”,无法完全坚持原来的基本立场、贯彻当初的基本要求。因而不仅无法正确对待和研究人的精神生活,还几乎把人的主观感受完全抛在了一旁——19世纪下半叶西方思想界出现的“科学方法大讨论”,以及此后一直到今天的社会科学研究的发展演变情况,已经充分地说明了这一点;因为迄今为止,人文社会科学(Geistswissenschaften)根本没有由于其研究对象的独特性而发展出相应和基本完善的研究方法,反倒是在追求尽可能彻底的“量化”和“精确化”的道路上“南辕北辙” 地越走越远了。

综上所述可见,这种传统的哲学思维方式基本上是以追求具有客观性和普遍有效性的知识为目的,力图通过抽象化、精确化、形式化和纯粹化的理智性分析,得出不具有任何主观成分的“客观真理”[5]。因此,现实主体所具有的绝大部分主观因素,基本上都以“主观随意性”的名义受到了忽视、排斥和抑制[6],以避免科学研究的过程和结论具有“主观主义”和“相对主义”的嫌疑。

另一方面,就“文化”所涉及的各个方面而言,无论我们所注意的是日常生活中实际存在的各种现象,还是迄今为止各种文化理论所涉及的研究对象,它们基本上都与现实主体的精神生活、主观感受诸方面非常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即使当我们在常识语言并不十分严格的意义上,由于一个人有知识而说他是一个“文化人”的时候,我们所做的也不单纯是对这个人的知识水平的客观认定,而往往在很大程度上是对这个人的主体性基本素质和日常作为的主观评价。因此,无论人们对“文化”究竟怎么看待、给它下了哪些定义,有一点似乎是确定无疑的,这就是无论是不是作为我们的研究对象,“文化”与上述传统的哲学思维方式所界定的研究对象都有一个根本性的不同——后者只涉及纯粹客观的、并不包含人的各种主观因素的对象,前者则与各种主观因素、特别是与各种主观感受非常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而这样一来,我们显然就会面临“这样的传统哲学思维方式究竟是不是适合于进行文化哲学研究”的问题。

需要加以说明的是,这里所谓的“传统的哲学思维方式是不是适合对文化进行研究、是不是适合于进行文化哲学探讨和研究”,是从“一门学科的研究方式和研究方法主要由其研究对象决定”这个基本前提出发提问的;它丝毫不意味着我们像本文所涉及的后现代主义那样,对这种传统的哲学思维方式进行彻底的否定和抛弃。实际上,这种思维方式是不可能“一无是处”的,否则,人类迄今为止已经取得和即将取得的各种辉煌的文明成果,岂不都成了“无源之水”?!其实这里的关键问题在于,我们究竟能不能因为这种思维方式使人类取得了这样辉煌的成果,就盲目夸大它的适用范围,就看不到它的有效性的限度[7],以至于在不对它进行任何批判反思的情况下,就理所当然地把它用于文化哲学研究?

因此,这里的问题在于究竟如何对“文化”进行界定——如果我们一厢情愿地完全按照这种传统的哲学思维方式,在有意无意地忽视“文化”所包含的各种主观因素的情况下对它进行界定,那么,我们显然就会歪曲它,并因此而难以得出我们所希望的、合乎实际的研究结论。另一方面,如果我们充分地重视和研究作为文化哲学研究对象的“文化”所具有的这些主观维度,那么,我们现有的、传统的哲学思维框架和研究模式,究竟能不能使我们得出我们所期望的结果呢?

我认为,只要我们仍然固守这种以客观事物为最主要研究对象、以追求普遍有效的客观知识为最高目的的思维方式,我们就不可能突破19世纪下半叶欧洲“科学方法大讨论”所体现出来的、以自然科学为典范而统一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的研究模式,因而也就不可能给文化哲学研究所面对的“文化”以恰当的地位和应有的重视。而这样一来,由于“文化”尚没有一个能够得到学术界一致认可的界定,现有的传统哲学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又未必适合于对“文化”进行彻底全面的探讨和研究,文化哲学研究的基本前提和可能性,就显然不是一个无足轻重的问题了。既然如此,出路何在?

三、传统哲学思维方式的突破与社会个体生成论

综上所述可见,我们目前所使用的传统哲学思维方式,基本上可以说并不适合于进行文化哲学研究,所以对于我们来说,“文化哲学存在的基本前提和可能性”仍然是一个必须加以认真对待的具有关键性的根本问题。那么,我们究竟应当怎样做,才能实现这种思维方式的突破、使之能够适合于文化哲学研究呢?

我认为,要想实现这种传统思维方式的突破,我们必须清楚地认识到这种思维方式所具有的有效性的限度,因为只有这样,才谈得上对它进行真正的、严格意义上的“突破”或者“扬弃”。在我看来,这种思维方式所具有的理性主义基本立场及其对人类的认识过程提出的、相应的各种要求,对于我们从共时性角度出发,认识和研究属于中观范围的、作为客观事物的对象来说,是必要和比较合理的,尽管随着人类认识过程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各种具体的认识手段、方法和步骤也仍然会不断得到完善,认识主体的各有关方面的地位和重要性也会相应地得到重视和对待。

不过,对于我们需要从历时性角度出发,对既包括分别属于微观、中观和宏观范围的客观事物,也包括作为研究对象而存在的包含主观成分的对象(后者既包括波普尔所谓的“世界III”,也同样包括作为研究对象而存在的生活世界、活生生的人及其主观世界)进行的认识和研究来说,这种思维方式便由于我们上面已经指出的各种基本特征,而显得有些“捉襟见肘”了——因为这里显然增加了这种思维方式以往几乎从未涉及的两个维度,亦即被研究对象的动态生成维度和主观理解维度。因此也可以说,这两种维度实际上处于这种思维方式的有效性范围之外。而这样一来,我们似乎接下来就可以说,这种传统的哲学思维方式的有效性并不是无限的;我们只有扬弃它、使它能够把这两个基本维度纳入其研究视野并予以足够的重视,它才有可能适合于进行文化研究和文化哲学研究——因为这两个基本维度对于“文化”和“哲学”来说都是极其重要的。勿庸赘言,这里所谓的“确定其有效性限度”和“扬弃”工作,实际上就是我们现在正在进行的、确定文化哲学的基本前提和存在可能性的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必须强调指出的是,我们进行探讨和确定文化哲学研究的基本前提和可能性的工作,也同样不能仅仅停留在纯理论的层次上;否则,我们不仅容易忽视当前的现实提出的有关问题所具有的深度、广度和难度,难以真正立足于这些问题而对先贤的研究成果进行梳理和彻底反思,而且容易使我们的理论创造力枯竭、使我们进行一些徒劳无益的浮泛之思。所以在我看来,我们在这里可以借用[8]现象学“直接面对实事本身”的基本立场,通过系统和概括地考察人们的生活所经历的、相对完整的过程,揭示实现这种思维方式的突破所必需的现实基础,从而使我们上面的提问和基本思路在一定程度上落到实处。

就人们的日常生活而言,姑且让我们用一个“理想实验”来描述我们所面对的这种相对完整的过程:出于生存和发展的需要,人们最初进行的是认识其对象(这里的对象既包括有可能满足这些需要的物质对象和条件,也包括其自身的各种需要)的活动;而在因此而得出相对准确的认识结论的基础上,他们便进入了实际运用这种结论去改造对象、以满足自己的这些需要的过程(正如马克思已经明确指出的那样,这样的过程和上述认识过程一样,完全是一个社会实践过程,亦即是一个既改造客观对象、同时又通过与其他社会个体进行各种互动而改造主观世界的过程),其结果一方面是使这些需要实际上得到了相对满足,也使各种相应的社会规范、实践步骤和形式,以及使主体的各种感受得到了“内化”,另一方面则是触发了其新的物质和精神方面的需要;这些新的需要不仅推动人们一方面在精神上固化、回味和享受这个过程到此为止已经取得的结果(亦即其中包含审美过程的“文化”[9]过程),另一方面也促使其进一步认识和改造更多的对象,从而进一步满足更多、更高级的需要。在我看来,这就是人们日常生活的一个相对完整的过程;而且,这里的三个阶段虽然共同构成了这个过程,但却显然分别处于逐渐递进、复杂性和主体参与程度逐渐增强、主体的精神境界不断提高的不同层次之上。

可见,就这种相对完整的生活过程而言,上述传统的哲学思维方式所涉及的,充其量仅仅是它的第一个阶段,即对客观对象进行认识的阶段,因而传统的哲学思维方式不仅没有涉及、至少可以说没有充分重视和研究这里的第二个阶段(在我看来,当今西方方兴未艾的,包括经济哲学、政治哲学、法哲学研究在内的社会哲学研究,实际上是正在逐渐改变这种局面,尽管取得突破性进展还有待时日),更没有、也不可能充分重视和研究这里的第三个阶段及其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即人们在精神上固化、回味和享受这种过程及其结果的“文化”过程,亦即“人‘以其文[10]’‘化’‘物’的过程及其结果”。也正因为如此,我们可以更加清楚地看到,这种传统的哲学思维方式为什么并不适合于研究文化、或者进一步说为什么并不适合于进行文化哲学研究。

其实,这个“理想实验”所揭示的,并不仅仅是“文化”具有这样两个至关重要的维度、因而传统的哲学思维方式并不适合于对其进行研究;更加重要的是,它展示了我们对这种思维方式进行突破所必需的现实基础:显然,这种以认识主体和认识客体的分裂对立为基本前提的思维方式,仅仅在这里的第一个阶段即认识阶段,才具有一定的合理性(诸如科学认识所要求的“价值中立”等等)。只要现实的主体接下来进入社会实践领域,这种思维方式就已经不再适用了,更不用说这样的主体进一步进入通过“以其文化物”而追求自由的精神享受领域。因此,对于文化研究和文化哲学研究来说,这种思维方式的关键性要害在于,它根本没有注意到作为个体而存在的现实主体所具有的精神境界、所追求的精神享受,在这个过程中是逐渐生成和提高的。

而这样一来,我们也就找到了对这种思维方式进行扬弃的基本思路:既强调社会、又突出个体,既肯定进行共时性分析的认识及其结果的重要性、又从历时性角度进一步强调社会实践和人的生成过程和精神享受,既承认理智和情感在认识阶段有对立之处、又充分强调二者会随着主体精神境界的不断生成和提高而走向融合——一言以蔽之,这个基本思路就是我们在扬弃传统的哲学思维方式的基础上形成的“社会个体生成论”。

概略地说,社会个体生成论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包括研究者在内的每一个现实个体,都处于某种(存在于具体社会环境和文化传统之中的)生成过程之中;

第二、这种生成过程具有两个方面:一是个体通过相关的各种社会互动过程获得内容日益丰富的社会角色,二是个体的主观世界因此而达到越来越高的精神境界;

第三、包括学术在内的人类社会生活的每一个方面,都是这种生成过程的结果,都是由不同的社会个体通过这样的过程而不断进行建构的结果;

第四、包括意识形态在内的所有这些方面,都必须从有关这样的社会个体主观世界的生成过程的视角出发进行探讨和研究。

一方面囿于篇幅,另一方面“社会个体生成论”正处于不断完善过程之中,我们在这里不可能进行更加系统全面的论述。不过基于上面的论述,我们至少可以肯定地说,只要我们承认上述传统的哲学思维方式不适合于研究文化,不适合于进行文化哲学的探讨、研究和建设,因而我们必须对它进行突破和扬弃,那么,作为强调研究和探讨现实主体精神境界之不断生成过程的理论模式的“社会个体生成论”,就有可能成为一种有价值的理论探讨进路。而只有我们对上述传统的哲学思维方式进行了这样的突破,我们才能获得进行文化哲学研究的恰当的基本前提、把握开展这种研究的各种可能性。

注 释:

[1] 诸如马克斯·韦伯这样的西方有识之士已经明确指出,西方社会的现代工业文明的最基本的学理依据之一,就是其传统的理性主义,因而从这种意义上说,后现代主义对西方传统理性主义和工业文明的批判,实质上所针对的是同一个对象;只是就文化层面而言,基督教文化、特别是其中的新教文化所发挥的作用才被凸显出来。其实,即使非常概括地浏览一下西方文明史,我们也可以看到,存在于具象层次之上的西方现代工业文明和存在于学理层次之上的西方传统理性主义是完全一致的,而且后者是前者的基础和前提。

[2] 当然,我们这里所说的“全面背弃和彻底批判”,仅仅是就这些基本倾向通过后现代主义者们的言词所表现出来的、一目了然的意义而言的;实际上,就最基本的思维方式而言,后现代主义之诸理论同时体现出来的这种基本的、以“走极端”为基本特征的思想方式,本身就是与被我们称之为“形而上学思维方式”的传统的西方思维方式一脉相承的。因此,从后一种意义上说,这些基本倾向实际上并没有做到“全面背弃和彻底批判”西方传统的思想方式,而是后者的进一步延伸。

[3] 这里存在的、既具有现实性又具有根本性理论意义的问题在于,作为社会现实主体的人,在衣食住行等基本生存需要得到相对满足以后,究竟应当如何进一步发展、究竟应当进一步追求什么样的享受?20世纪以来的西方文明社会的发展历程已经表明,尽管继续开发和满足人的感官享受并不是绝对不可能,但这会同时面临两个基本问题:一是人的发展需要是不是仅仅限于不断对感官需要进一步进行“直线式的”刺激和满足,如果不是,出路何在?二是人的自由究竟包括哪些内容、这些内容是不是完全以“征服式的享受”为核心,如果不是,那么出路何在?在我看来,这两个问题很可能成为21世纪哲学研究所必须面对和解答的关键性问题。

[4] 在我看来,尽管学术界存在着有关“文化”的各种各样的界定和理论,但是究其根本,“文化”其实应当是“处于一定的自然环境、历史传统和社会氛围之中的人类群体,在一定的社会生产实践及其成就的基础上,以各种形式表现出来和进一步积淀下来的、对于自由的精神生活的追求和享受;这样的追求和享受通过直接间接地塑造和影响他们的社会实践,对他们的社会稳定和发展产生各种影响。”一言以蔽之,“文化”就是人“以其文”“化”“物”的动态过程和结果。这就是我对于“文化”的定义;与此相关论述,请参见拙文《全球化背景下的文化哲学研究初探》,该文载《哲学动态》,2002年,第4-5期。

[5] 其实,这里所谓的“得出不具有任何主观成分的‘真理’”,本身就是一个具有信仰成分和一厢情愿色彩的“主观理想”;显而易见的是,不仅所有各种研究及其结论都必然带有由于研究者本人的基本立场、研究视角、知识素养、努力程度和价值评价态度而存在的主观烙印,而且更重要的是,这种竭力追求其研究结论的绝对普遍有效性的倾向本身,也必然带有非常浓厚的信仰色彩,因为客观地说,研究者在着手进行其研究之初所秉持的这种信念,是没有任何正面的客观依据的;而负面的证据却似乎不胜枚举——西方自然科学发展的历史已经充分表明了这一点。

[6] 当然,人的精神性主观因素受到了这里所说的“忽视、排斥和压抑”,而人的物质性感官享受却一直在不断地得到刺激、开发和利用——在我看来,西方近代以来建立在传统理性主义基础之上的工业文明及其发展,基本上是以不断进行这样的刺激、开发和利用为动力的。所以严格说来,真正受到“忽视、排斥和压抑”的,只是人的主观生活的一个部分;不过,这个部分却是真正属于人的,而不像“物质性感官享受”那样是人与其他动物共同具有的。

[7] 当然,囿于篇幅,我们在这里不可能结合对相关历史材料的梳理,对这个问题进行具体深入的分析和研究,只能有待以后的机缘再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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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全文数据库是我国现阶段文献资源最完整,同时在动态更新方面最为优秀的硕博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是荟萃我国各学科领域重要创新成果与高层次创新人才信息的科学文化资源宝库,是培养高层次科技人才,推进科技工作人员之间的学术交流.促进学科建设和科研工作的平台。会议论文全文数据库收录了国家级学会、协会、研究会组织、部委、高校召开的全国性学术会议及国家性会议论文全文。覆盖学科广、文献量大、收录质量高、全文收录、每日更新、使用方式灵活等特点,是我国最具权威的论文全文数据库。数据库信息存贮量太,检索速度快,为科技查新提供了文献保障,在科技查新领域有着十分广阔的应用前景。

一、概况简介

(一)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CDFD)收录了从1999年到现在为止我国357家具有博士培养资质单位的博士学位论文,累积博士学位论文文献7.3万多篇。由相应的数据库服务中心实行每日更新。学科范围包含并且涉及基础科学、农业科技、信息科技、经济与管理科学、工程科技(Ⅰ,Ⅱ)、医药卫生科技、社会科学(Ⅰ,Ⅱ)、哲学与人文科学等学科。

(二)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CMFD)是我国现阶段资源最完整,质同时连续更新最优秀的硕士学位论文文献。学科包含了基础科学、工程科技(Ⅰ,Ⅱ)、信息科技、医药卫生科技、经济与管理科学、社会科学(Ⅰ,Ⅱ)、哲学与人文科学等学科,它收录了自1999年至2007年12月31日所累积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文献54万多篇,这些文献都来自于全国460家具有硕士培养资质单位的硕士学位论文。在更新频率上:CNKI中心网站及数据库交换服务中心每日更新。

(三)中国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CDMD)(清华同方),收录了1999-2006年全国300家具有博士培养资质单位所刊发的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近22万篇。这些论文的收录范围包括理工A,B,C、文哲史、经济政治与法律、电子技术与信息科学、教育与社会科学等学科。

(四)中国重要会议论文全文数据库(CPCD)》(CNKI)收录了我国2000至今以来国家二级以上学会、协会、研究会、科研院所、高校、政府举办的重要学术会议在国内召开的国际会议上发表的文献92万余篇。收录范围涉及基础科学、医药卫生科技、社会科学、经济与管理科学、信息科技、农业科技、哲学与人文科学等学科。

二、不同数据库作用分析

(一)获取论文全文的作用

1.获取论文原文:撰写新论文的关键是要首先寻找并且阅读相关文献,然后将要所攥写论文的文献数据和已经发表的论文进行对比并且分析。并且用表格、图形或文字方式将文献的结论、成果、工艺等和查新课题进行比较,提到和查新课题创新有关的数据。只有这样才能作出独特性的结论,而只找出相关的题录或文摘作结论是不能达到这样的目的的。

2.通过对中国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CDDBFT)进行学科主题浏览、个性化检索、组合检索等方式,然后再进行二次链接(可以查到同一关键词以及同一作者的所有论文)。在检索结果中可以看到相关的论文题目,点击所要找的论文,可以得到论文的全文信息。

3.通过对中国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CDMD)进行简单检索、高级检索等检索方式,可以在检索结果中发现论文题目、学位授予单位、提交日期等相关信息。

(二)同类数据库联合使用

任何一种数据库或者刊物均不可能收录本学科和相关学科的全部文献,在项目查新咨询的实践中可以发现,只有将多种同类数据库联合起来,才能达到最佳的效果,从而避免出现漏检现象。现就上述论文全文数据库在科技项目查新咨询中的作用作一论述。

1.学位论文作为特种文献之一,它的数量也在随着时间的变化而不断的增加。学位论文本身和常规文献-- 图书、期刊等有着各自不同的信息价值,同时也受到了教学、研究、等领域研究人员的关注。

2.科技查新和一般的文献检索的目的不同,它不是以寻找相关文献目录为目的。而是以数据库的高水平检索手段为基础,然后利用各种方法进行对比分析。找到其独特性和新颖性为目的,要实现这样的目标,就需要在在查准的基础上达到查全,避免出现漏检的现象。将多种数据库的联合应用起来,可以有效的达到这样的作用,特别是在做一些边缘学科或者交叉科学的项目时,可以发挥其良好的效果。不仅提高了科技项目查新中的查全率和查准率,同时也提高了内容的准确性、扩展性、全面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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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G250.25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6938(2011)06-0021-05

Evaluation of Information Access Ability of Researchers Based on Citation Analysis

Wen Tingxiao Liu Xiaoying (Xiangtan University, Xiangtan, Hunan, 411105)

Abstract: According to bibliometrics theory and citation analysis principle, the quantity and distribution of references are closely related to researcher's information access ability and information absorbing ability. This paper puts forward five hypotheses and inferences based on citation analysis principle, and chooses five evaluation indexes such as paper publishing quantity, references quantity, references quantity per paper, ratio of Chinese and English references, ratio of all types of references. In order to prove the hypotheses and inferences, this paper chooses nine authoritative Chinese academic periodicals as sample to carry out citation statistics and investigation, the result makes known that reference quantity and structure can be used as the foundation to assess researcher's information access ability and information absorbing ability.

Key words: bibliometrics; citation analysis; researcher; information access ability; informatin asorbing ability; scientific evaluation

CLC number: G250.252 Document code: A Article ID: 1003-6938(2011)06-0021-05

文献计量学和引文分析法告诉我们:科学发展具有连续性和继承性。科学研究人员总是在现有研究的基础上进行创新,对研究现状掌握越充分,越能表现其创新性和创新能力。而把握研究现状最好的方式就是了解现有文献和信息,对现有文献和信息了解越充分,就越能站在学科发展的前沿上进行创新。所以牛顿说:“我之所以比别人看得远一点,是因为我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因此,对文献和信息的查寻与获取能力也自然成为衡量和评价研究人员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重要依据和指标。创新是相对于已有的研究成果而言的,为了体现其研究成果的创新性,研究人员在从事研究过程中会尽量查寻现有文献和信息,在学术论文写作过程中会尽量列出相关文献。据此,我们可以认为:一般来说,信息获取能力越强,参考文献列举就越充分。除非研究者认为无须列举或有意省略,而这往往会带来学术风险,如违反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

按照文献引用规范的要求,被引用文献应当是全部相关文献中质量最好和相关度最高的,而且只要引用就必须列举。这就意味着,文献引用必须建立在对相关文献实现充分获取的基础上。在信息查寻中存在一个“索普定律(M・E・Soper)”[1][2]:文献引用与相关文献和信息的可获得性密切相关。用户在利用信息时总是倾向于选择距离较近、容易获取的信息源。这一方面说明,用户在信息获取中存在求便心理和占有准则,另一方面也说明,用户信息获取量与其能力大小有关。这种求便心理是建立在用户平常注意信息源获取和积累的基础上的,这也是一种信息获取意识和能力。由此可以认为,利用引文数量特征及分布规律来初步判断研究者的信息获取能力是可行的。

1 引文分析的基本原理

1.1 引文分析的理论依据

从根本上讲,科学文献之间的相互引证由科学本身的发展规律和科学研究活动的规律所决定。文献计量学、信息计量学和科学计量学认为:[3][4]研究人员的引证行为和引证动机受一定规律的支配。科学文献的引证与被引证,是科学发展规律的表现,体现了科学知识和情报内容的积累性、连续性和继承性,也体现了科学发展的统一性原则以及学科之间广泛的交叉、渗透和综合现象。科学文献作者在创作科学论文时,不可避免地要引证他人的文献,汲取别人的经验和成果。因此,科学工作者的引证行为是科学活动普遍存在的现象,是科学交流不可缺少的部分。科学文献的作者一般不会在论文中无缘无故地引证与其论述主题完全无关的文章。文献的相互引证有多方面的原因。温斯托克(M・Weinstock)在进行系统归纳后指出,文献被引证大概有15种原因。引证行为和引证动机为我们从事引文分析提供了理论依据。

1.2 标注引文的重要意义

标注引文(参考文献)在学术研究中具有重要意义,它不仅是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的基本要求,而且也在推动科学技术进步和科研活动健康发展等方面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具体来说,在学术论文写作和发表过程中标注引文可以起到如下作用:[5][6][7]

(1)体现科学文化的继承性和发展历史;

(2)尊重和保护他人的著作权;

(3)精练文字,缩短篇幅,避免重复;

(4)便于编辑和审稿人准确评价论著的学术价值和技术水平;

(5)提供情报信息线索,与读者共享信息资源;

(6)通过引文分析对论文、作者、期刊、机构等的学术影响力(应用总被引频次、影响因子、即年指标、他引率等指标)做出客观的评价;

(7)有助于建立科学公正的国家科学技术和社会科学评价平台;

(8)促进科技信息、信息计量学和科学计量学研究,推动学科发展。

这就要求科研工作者在论文写作和发表过程中实事求是地标注参考文献,而科研工作者在论文写作和发表过程中也会根据所获取的信息和实际需要来列举参考文献。

1.3 引文量大小的决定因素

引文分析原理告诉我们:“引证行为为何会发生”、“引证行为的测度指标、工具与方法”、“引证原理的主要应用”,但并未指出“引文量大小的决定因素”以及“引文量与信息获取能力的关系”。

一般来说,科学文献中引文量的大小取决于如下因素:

(1)与信息获取能力有关,信息获取能力强则引文量相对来说要大;

(2)与学术规范和引用规范有关,学术研究越规范和引用要求越规范的领域和地区,引文量相对来说要大;

(3)与科学论文的类型有关,综述性和述评性论文引文量相对来说要大,一般论文引文量相对来说要小;

(4)与学科领域有关,不同学科领域的论文的包含的引文量大小不同;

(5)与研究主题有关,原创性和前沿性主题研究论文引文量相对来说要小,热点和焦点研究主题论文引文量相对来说要大,普通主题研究论文引文量相对来说要更大。

据美国科学基金会统计,一个科研人员花费在查找和消化科技资料上的时间自占全部科研时间的51%,计划思考占8%,实验研究占32%,书面总结占9%。[8][9]由此可见,科研机构、企业或者科研人员花费在科技出版物上的时间为全部科研时间的60%左右。如果能够提高信息获取能力,就能缩短文献查阅时间,提高科研效率,将有限的时间和精力用于创造性的研究中。可见,一个科研工作者如果其信息获取和吸收能力不强,要想提高科研效率,开展创造性研究是不可能的。

1.4 基于引文分析理论的假设

基于引文分析原理,我们可以建立以下假设:

假设一:所有的学术论文都是在遵守学术规范的前提下完成的,研究者在完成学术论文的过程中尽可能多的列出相关参考文献,以体现其论文的创新性。

假设二:研究者在完成学术论文的过程中,一般都会尽量把其能够搜集到的相关文献列在参考文献中,以表明当前研究现状、论证其学术观点。

假设三:研究者在完成学术论文的过程中,在列举参考文献时,一般都会优先列举容易获得的文献、权威人士的文献、高质量的文献、高级别的文献来论证其观点。

假设四:学术论文中没有列举参考文献,一般可以认为,要么研究者信息获取能力有限,无法获取所需信息;要么学术论文中所包含的观点为完全创新,不需要列举参考文献;要么学术论文中所述观点为常识性知识,无须列举参考文献。

假设五:基于以上假设,可以认为,学术论文中所包含的参考文献数量的大小在一定程度上能反映研究者在完成学术论文的过程中获取相关文献信息的能力,也就是说学术论文中所包含的引文量与研究者信息获取能力相关。

1.5 基于引文分析理论的推论

如果以上假设成立的话,那么我们可以得出如下推论:

推论一:不同学科的学术论文中参考文献的平均数能反映各自学科领域研究人员信息获取能力。一般来说,不同学科对研究者在论文写作过程中需要列举的参考文献要求不同,要求越高,学术研究越规范,列举的参考文献就越多,对研究人员的信息获取能力要求就越高。

推论二:不同级别的学术期刊中的论文中所包含的参考文献数量不同(如按影响因子区分的期刊类别),一般来看,高级别的学术期刊中的论文创新程度要高于普遍期刊中的论文,为了体现其创新性,高级别的学术期刊中的论文应包含更多的参考文献。

推论三:不同学科、不同级别学术期刊的学术论文所包含的参考文献中,中文和外文参考文献的比例不同,反映了不同学科和不同学术期刊对研究者外文水平的要求和获取外文信息能力的要求。

推论四:不同学科和不同期刊的学术论文所包含的参考文献中,不同类型载体的参考文献数量不同(如图书、期刊、报纸、学位论文、会议论文、专利等),反映了研究者获取不同类型载体文献信息的能力。

推论五:不同学科和不同期刊的学术论文所包含的参考文献中,被引期刊的影响因子之和和平均影响因子,反映了该领域研究者获取高质量信息的能力。

2 基于不同学科期刊引文的数据调查

2.1 样本选择

为了证明以上假设和推论的合理性,本文选择了图书情报、经济管理、法学、数学、物理、化学、计算机科学等学科领域中11种具有代表性的中文权威学术期刊来进行数据调查,基本覆盖了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重要学科领域。由于每种学术期刊每期的载文量及论文中所包含的引文量大体相当,变化不大,相对稳定,因此本文仅以每种中文学术期刊2011年第1期刊出的论文中所包含的参考文献为调查统计样本。实际调查表明,这种随机样本抽取方法抽出的样本尽管数量不大,但具有代表性,能够有效反映样本整体情况,具有稳定性和可检验性。进行尝试性研究是可行和有效的,能够推广。这11种权威中文学术期刊及所属学科如表1所示。

2.2 指标选择

根据引文分析原理,本文重点选取了5个关键指标来重点统计分析中文学术期刊中引文数量及分布特征,据此来考察引文量及分布与信息获取能力的关系。5个关键指标如下:

(1)载文量:即每种中文学术期刊每期发表的论文数。

(2)引文量:即参考文献总量,包括每篇论文的引文量和每种学术期刊每期的引文量。

(3)篇均引文量:即每种学术期刊中每篇论文的平均参考文献含有或占有量,等于每种学术期刊每期的引文量除以每种学术期刊每期的载文量。篇均引文量可以反映每种期刊的平均引文量和每个学科论文的平均引文量。篇均引文量反映的是论文、作者、期刊和学科的信息吸纳能力。

(4)中英文参考文献的比例:即每篇论文所含参考文献中中英文参考文献在引文量中所占的比例,可以推广至期刊和学科中英文参考文献在引文量中所占的比例。它反映的是论文、作者、期刊和学科吸纳英文信息的能力。

(5)不同类型参考文献比例:即每篇论文所含参考文献中图书、期刊论文、会议论文、专利文献、研究报告、学位论文、网络引文等文献类型的比例。它反映的是论文、作者、期刊和学科吸纳不同类型信息源的能力。

2.3 数据调查

通过调查统计,2011年第1期9种权威中文学术期刊引文量及分布情况如表2所示。

3 数据分析及基本

3.1 引文格式不统一,有待规范

在文献计量学中,引用一般分为两类:一是“引”,即直接引用(观点、数据、结论等的直接引用,一般用引号标出,按照一定的格式标注,如括注、脚注和尾注,通常也称为注释);一是“用”,即间接引用(观点引用,援引已有的知识成果,作为信息源而利用,一般不用引号标出,以尾注的方式标注,通常称为参考文献或引文)。

在我国,不同学科领域的学术期刊对参考文献的标注要求和格式不统一,即使是在同一学科内的不同学术期刊对参考文献标注的要求和格式也不统一,学科和期刊差异较大,不利于有效开展信息计量学和科学计量学中的引文分析研究,有待规范。借鉴国际标准或建立我国统一的参考文献标注格式和标准都是有效的举措,需要学术界呼吁和有关部门重视。如国际通用1979年创建温哥华格式,2006年2月采用最新版本。我国文后参考文献标注格式采用GB/T 7714-2005。但很多学术期刊并未规范使用这些标准。

从11种权威中文学术期刊引文(覆盖经济学、法学、管理科学、哲学、历史、文学、社会学、数学、化学、物理学和计算机科学等11个学科)的调查数据整体上来看,我国学术期刊引文标注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引”(注释)、“用”(参考文献)不分或不完全区分。大多数学科领域的期刊都没有区分“引”(注释)和“用”(参考文献),或者是将两者混在一起。如《管理学学报》、《中国管理科学》、《数学学报》、《化学学报》、《物理学报》和《计算机学报》就没有区分“引”(注释)和“用”(参考文献),而《法学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则将两者混在一起脚注。二是格式不统一。自然科学各学科领域的期刊在标注格式上基本一致,而在社会科学领域,基本上是一个学科、一种期刊一种标注格式。三是标注不完整。在所调查的9种权威中文学术期刊中,除《管理学学报》、《中国管理科学》和《计算机学报》有文献类型标识外,其它学科领域的学术期刊都没有。《经济研究》期刊论文中还没有标注引文序号。

3.2 篇均引文量不高,信息获取能力有待加强

论文和期刊的平均引文量,是考察论文、期刊和作者吸收他人学术思想的水平。平均引文量通常可以反映论文、期刊和作者吸收信息的能力以及科学交流程度的高低。篇均引文量反映的是论文、作者、期刊和学科等的情报信息吸收能力。篇均引文量是与情报信息吸收能力和信息获取能力密切相关的,虽然篇均引文量小可能不能说明作者信息获取能力差,但篇均引文量大则能表明作者信息获取能力强。在从事科学研究过程中,研究人员应尽量对所从事的研究领域或主题进行全面的了解,这必须建立在充分掌握本领域或主题相关信息的基础上,没有一定信息获取能力是很难做到这一点的。

从所调查的9种权威中文学术期刊篇均引文量来看,尽管每种期刊的篇均引文量都高于全国各种学术期刊的平均水平,但与国外学术期刊的篇均引文量相比仍有较大差距。据2008年版《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核心版)》,国内1 765种科技期刊发表的论文的平均引文量为10.01条/篇;另据2008年版《中国期刊引证报告(扩刊版)》,国内6082种期刊发表的论文的平均引文量为7.92条/篇。而国外期刊的科技论文的平均引文量超过30条/篇。[10]这一方面说明国外研究者注重相关研究领域信息的获取,另一方面也说明国外研究者在科学研究过程中注重信息获取能力的培养。从所调查的9种权威中文学术期刊的篇均引文量来看,高于30条/篇的只有《法学研究》和《中国社会科学》两种,分别为42.89和60.6,如果去掉注释的话,则篇均引文量只有37.33和51.13。虽然仍高于国外科技论文的平均引文量,但是与国外高质量、高水平的学术期刊相比,则又存在较大的差距。[11]据统计,每篇外文论文的引文量平均比中文论文的引文量要多6篇,它反映了国内外研究者在文献利用上的差距。[12]综述性论文的引文量则尤其如此,我国综述性学术论文的引文量一般在15~100篇之间,个别论文引文量较小。而国外综述性论文一般较长,参考文献量也较大,大多在100篇以上,多则达几百篇。

3.3 英文引文比例上升,仍需提高

随着科学技术发展的国际化,世界各国的研究人员之间的相互借鉴和交流十分频繁。研究者在从事创造性科学研究活动过程中,会尽力了解国内外某研究领域的发展状况,站在学科研究和发展的前沿上,才能生产出具有创新性的研究成果。研究科学论文中引文语种的分布,正是测度作者获取和利用国外文献和信息能力及情报信息吸收能力的一项重要指标。因此,查寻和获取外文资料和信息的能力在科学研究活动过程中意义重大。

引文是由不同语种的文献构成的。中外文引文比例的大小反映的是研究获取和吸取外文信息的能力。某一种语种的引文量越大,说明该语种比较重要和常用。对我国《大气科学》、《金属热处理》等10种自然科学领域的学术期刊1979年的引文统计表明:[13][14]中文引文量占全部引文总量的27%,英文引文量占58%。这说明在当时的情况下,只要掌握英文,再加上中文,就足以查阅所需文献和信息的85%。而对《数学学报》的引文统计分析表明:[15][16]引文语种只有四种,中文、英文、俄文和德文。其中英文占73.99%,中文占23.88%,约为英文的三分之一,俄文和德文数量极少,只占2.14%。在数学领域,我国科研工作者只要掌握英文,就可获得97.86%的信息量。两种调查的结果都表明英文引文所占的比例都特别高,这一方面说明国际上以英文发表可供查阅的相关学科文献和信息数量多,另一方面说明我国研究人员多数是以英语为工具检索国外资料的。

从本次调查的结果来看,11种权威中文学术期刊论文所包含的引文中,中英文引文所占的比例分别为:《中国图书馆学报》中文引文量占71.54%,英文28.46%;《情报学报》中文引文量占46.08%,英文占53.92%;《经济研究》中文引文量占39.23%,英文占60.77%;《法学研究》中文引文量占71.51%,英文占28.49%;《管理学学报》中文引文量占32.9%,英文占67.1%;《中国管理科学》中文引文量占39.69%,英文占60.31%;《中国社会科学》中文引文量占68%,英文占32%;《数学学报》中文引文量占6.22%,英文占93.78%;《化学学报》中文引文量占21.37%,英文占78.63%;《物理学报》中文引文量占33.87%,英文占66.13%;《计算机学报》中文引文量占6.99%,英文占93.01%。其它语种的引文极少,几乎没有。调查结果表明,除《中国图书馆学报》和《中国社会科学》两种权威中文学术期刊中文引文量的比例大于英文之外,其它期刊9种学术期刊的英文引文比例都高于中文,自然科学中文学术期刊英文引文所占比例大于社会科学学术期刊。在社会科学领域,人文社会科学如哲学、历史、法学、文学等中文引文所占比例大于英文,而经济学、管理科学和情报学等英文引文所占比例要稍高于中文。《数学学报》和《计算机学报》英文引文所占比例最高,特别是《数学学报》,较之前的引文统计调查,英文引文所占比例大大提高了,从73.66%上升到93.78%,提高了近20个百分点。调查中还发现,一些学术期刊在投稿须知中还明确规定了英文引文所占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或一半,如经济学和管理学学术期刊。如此看来,我国部分学术期刊在引文语种的分布上具有倾向性和导向性。总体来看,英语已成为我国科研工作者获取国外资料和信息的主要语种。

3.4 引文类型来源狭窄,有待拓展

研究引文的文献类型分布,可以了解本学科论著的文献信息来源及其构成比例,从而确定各类文献载体的情报价值以及研究者获取不同类型文献信息的能力。引文统计调查表明:[17][18]在所有被引文献中,期刊论文所占比例最大,其次是图书,特种文献中的专利说明书、科技报告、会议文献、技术标准、产品样本、学位论文等的被引率有上升的趋势。

从这次调查的结果来看,9种中文学术期刊论文所包含的引文中,除《中国社会科学》图书所占比例最高外,其它学术期刊引文中期刊论文所占比例都远远高于其它文献类型。可见,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研究者更多地倾向于引用图书,尤其是经典著作,如哲学、历史、文学。本次调查还有一些新的发现:一是期刊论文所占的比例在逐渐上升;二是计算机科学领域的研究者们更多的引用会议论文;三是网络引文开始作为一种重要的信息来源逐渐增加,图书情报和计算机科学领域的研究者关注最多,而经济、管理和哲学、历史、文学等领域则极少使用网络引文,法学领域使用网络引文主要是做案例分析;四是报纸和各类报告受到经济、管理和法学领域研究者们的青睐;五是大量具有重要情报价值的信息源被我国科研工作忽略,如学会论文、专利等。这一方面可以说明我国研究者获取信息的渠道狭窄,需要拓展,另一方面也证明我国科研工作者在获取和利用不同类型信息方面的能力有待提高。

参考文献:

[1]文庭孝等.信息咨询与决策[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8:169.

[2][5][13][15]罗式胜.文献计量学概论[M].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1994:183-184,116-117,134-139.

[3][6][12][14][16][17]邱均平.信息计量学[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7:317-318,370-371,424.

篇9

主管单位:云南省教育厅

主办单位:红河学院

出版周期:双月刊

出版地址:云南省个旧市

种:中文

本:大16开

国际刊号:1008-9128

国内刊号:53-1196/C

邮发代号:

发行范围:国内外统一发行

创刊时间:1980

期刊收录:

核心期刊:

期刊荣誉:

Caj-cd规范获奖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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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认某种中文期刊是核心刊?目前国内核心期刊目录以那种为准?答:目前国内出版核心期刊目录的主要有四个机构: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北京大学图书馆、南京大学。

(1)《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由中国科学院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共同资助,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主办。核心库的来源期刊经过严格的评选,是各学科领域中具有权威性和代表性的核心期刊。扩展库的来源期刊也经过大范围的遴选,是我国各学科领域较优秀的期刊。学科范围:理、工、农、林、医及管理科学。来源期刊表按汉语拼音音序排列,核心库期刊:645种(以*号为标记);扩展库期刊:351种。该库是中国科学院院士推选人、自然基金委资助项目后期绩效评估等指定查询库;自然基金委国家重点实验室评估查询库。

(2)《中国科技论文与引文数据库》由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主办。收录中文科技核心期刊1200多种。学科范围:自然科学领域各个专业。该数据中心每年根据数据库论文收录数量国内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及各单位、各部门科技排名情况。我校科技处公布的“北京交通大学论文分类标准”中理工类中文期刊即参考了该数据库收录核心刊情况。

(3)《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由北京大学图书馆和北京高校图书馆期刊工作研究会主持编纂。收录中文核心期刊1571种。学科范围: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各个专业领域,分属七大编75个学科类目:第一编哲学、社会学、政治、法律;第二编经济第;三编文化、教育;第四编自然科学;第五编医药、卫生;第六编农业科学;第七编工业技术。每种核心期刊均有详细的书目信息和对期刊内容的简单介绍。该“核心刊目录”综合性强,在高校范围内影响很广泛。

(4)《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由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主办。2000、2001年度收录中文期刊共419种,另加海外华文期刊16种。我校科技处公布的“北京交通大学论文分类标准”中社科类中文期刊即参考了该数据库收录核心刊情况。以上四种核心刊目录1、2以理工类为主,4为社会科学类,3是各学科综合性目录。读者可根据需要选择相应的核心刊目录浏览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