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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监督体系模板(10篇)

时间:2023-03-08 15:39:52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会计监督体系,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会计监督体系

篇1

[中图分类号]F27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6432(2014)26-0132-02

1会计监督的含义

会计监督,又叫作控制企业经济活动的职能,是指利用其本身提供的信息,随时发现公司经营过程中与预定目标、计划、要求不符合的情况,及时采取校正措施,以保证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从而达到经营目标。会计监督是我国经济监督体系的重中之重,对国家经济管理起着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会计监督的目的在于监督企业的财务报表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被审阅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向广大财务报表使用者提供真实、完整、准确的会计信息。就当前形势看,财务报表阅读者对会计信息的要求越来越高,希望选择有令人满意的投资回报率的企业进行投资。所以健全会计监督体系已经刻不容缓。

2我国会计监督体系的应用现状

1缺乏完善的监督管理体制

会计工作者是会计监督的人员,但是会计人员并不具有监督的独立性,处于对上级领导的从属地位,企业管理者的意识对会计人员的行为有时会起到干扰性的影响。目前,一些企业管理者的思想观念不正确,一味地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唯利是图,由此产生一些违法甚至犯罪的行为。还有些企业管理者授意会计人员弄虚作假,而财务人员基本不会拒绝,这样一来,会计人员便丧失了独立监督的职能,影响了正常的会计工作。

2会计人员综合素质不高

目前,某些单位还存在会计人员整体素质不符合要求的状况。一些会计人员没有从事过专门的培训和相应的继续教育。还有一些会计人员的观念陈旧,对新会计法律法规了解得不够透彻。

3加强会计监督的对策

1加强会计法律制度的完善

经济发展的日新月异,会计法律制度并没有完全适应瞬息万变的经济环境,导致一些利欲熏心的公司高管人员钻法律的空子,违法乱纪却仍旧逍遥法外,这严重破坏了社会经济秩序。我国法律起步相对较晚,一些规定尚不成熟,所以可以充分借鉴美国公认会计准则(US GAAP)和国际会计准则(IFRS)的规定,在国际会计趋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市场经济的具体情况,进一步完善以《会计法》为中心的会计法律体系,对《注册会计师法》、《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不断进行修改完善,使其尽可能完整充实,增强实际操作性。会计财经法规应当具体规范各种经济行为,严密监督企业的筹资活动、投资活动、经营活动、分配活动,减少舞弊行为的发生,使得违法乱纪的财会人员悬崖勒马,回头是岸。要加大对法律的宣传,加强公众的认可度和知名度,形成良好的社会效应。加大惩处措施,增加违规操作的成本,使上市公司管理层自觉规范行为,维护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利益。

2强化内部监督

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是内部控制制度在会计工作方面的具体体现。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对于企业日常管理的标准化起着重要的作用,同时也有助于减少企业经营失败的可能性,形成企业的相对竞争优势。要充分发挥单位内部审计的作用,应当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内部审计机构和财务机构应该是相互独立的,所有者和经营者合理分工,才能保障会计监督的顺利实施,客户的信息需要才能满足。另外,规范的会计核算程序对企业来说是至关重要的。良好的会计核算程序有助于减少会计人员的日常工作差错,约束其财务造假行为。企业应当严密监督,加强现金管理,做好银行对账工作。尤其注意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及其变动情况。企业还应当建立一定的激励机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于表现出色的工作人员予以物质和精神上的奖励,而反之对于违反相关规定者要给予相应的处罚。企业应建立一套合理的绩效考评机制,避免有违公平的情况发生,这样不仅能够促进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在很大程度上还可以提高工作效率,企业才能蒸蒸日上。

3加大外部监督检查力度

企业不仅要加强内部会计监督,外部监督也是不可或缺的。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会计监督检查。同时,也要加强以注册会计师为代表的社会监督、审计作为一种经济监督活动,注册会计师在处理审计业务时,要洁身自好,坚持独立性,敢于说不,不为经济利益所诱惑,保持高度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充分搜集审计证据,对上市公司舞弊行为零容忍,万万不可以与被审计单位狼狈为奸。在对被审计单位编制的财务报表及其相关会计资料实施审计时,要保持高度的职业谨慎和职业敏感度,抓住主要矛盾,处理问题一针见血,尤其注意资产负债表中的存货和应收账款项目,提出恰当公允的审计结论。注册会计师通过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经营管理活动进行审查、监督和鉴证,能够熟练运用审计软件揭发各种错误和舞弊,从而制约违法乱纪行为,以确保被审计单位对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的贯彻执行,以及会计报表和其他资料的真实、可靠。同时,对被审计单位提出改进建议,促进其不断进行自我完善。加强审计功能,使得内外部监督有效地结合在一起,才能满足财务报表使用者对会计信息数量和质量的需求,增强预期使用者对鉴证对象信息的信任程度,确保会计监督的有效性。

4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

会计人员要不断更新观念,更新知识储备,客服懒散和惰性,积极进取,养成不断学习、终身学习、自觉学习的习惯。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知法,懂法,学法,用法是当代财务人员所必须具备的素质。所以企业应定期组织主管理领导及财务人员进行法律法规方面的培训,提高其法律意识和掌握法律规定的能力,不做违反法律规定的事情,从而实现法律法规的“无为而治”。在加强会计理论知识学习的同时,注重将理论付诸实践,将工作视为生活的一部分,熟练掌握会计操作方法,做到学有所得,积极进取,不断进步,工作中力求尽善尽美。如果会计人员的素质良莠不齐,将会严重影响会计工作的开展。

5发挥管理者的模范作用

企业管理者应树立正确的经营理念,追求企业的长远利益,不可短视,自觉保护公司信誉,自觉接受监督,减少自利行为,提高对自己工作的成就感和满足感。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应具有丰富的知识和开拓创新的意识,有称职的经济管理能力和法制理念和人才观念,任人唯贤,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为企业服务,为员工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规避企业解散和破产的风险,实现企业的经营目标,这样企业总体员工素质才能水涨船高。

6建立健全财产清查制度

完善的财产清查制度可以保证会计资料、会计信息的完整性。企业必须要明确财产清查的期限、重点和程序,保证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这要求企业管理层着眼长远,不因支出和时间问题而忽略财产清查,真正以实际行动改变社会大众不信任企业财务的状况。

英国会计准则委员会(ASB)规定:“错报可能影响到财务报表使用者的决策,极为重要性。”可见会计信息的重要性。大力加强会计监督,完善会计监督体系是当前不可忽视的重要任务。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在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壮大的时代,我们要不断完善监督管理机制,让信息真正处于阳光之下,处于众目睽睽之下,为国家经济的稳定发展贡献力量。

参考文献:

[1]崔丽凤会计监督的制约因素及对策[J].财务管理,2006(2)

[2]吕秀军浅谈如何完善会计内部控制制度[J].中国商界,2010(5)

[3]张正哲,崔英仙加强会计监督的几点建议[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11(16)

[4]傅娆浅谈如何加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监督[J].中国市场,2014(9)

[5]李颖浅议对我国会计监督工作的几点思考[J].中国市场,2014(1)

篇2

一、会计监督体系模式结构

我国会计监督体系模式结构主要由国家监督、社会监督及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组成。国家会计监督体系主要是由国家财政部门、税务部门、审计部门等相关政府部门对各单位进行会计监督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国家各单位必须积极配合国家的会计监督工作,对国家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税务部门等政府机构依法实施监督工作给予支持与配合。并如实提供监督检查工作中所需要的各项数据、报表。不得有造假、隐瞒的违法行为。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主要由社会审计单位执行。社会审计单位一般由注册会计师依法承办,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及法律、法规,对各单位财务会计实行社会监督职能。社会监督在社会经济环境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各单位会计系统、会计人员有权依法对本单位实行会计监督工作。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工作中,各单位的会计系统及会计人员充分发挥其主体地位,对本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监督,同时对本单位会计核算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二、目前会计监督体系中存在的问题

1.会计监督体系不健全

目前我国会计监督体系监督的基本职能界定还不是很明确,会计监督结构模式不合理及监督工作没有得以具体落实实现,都是由于会计监督体系不健全所致。例如,一些会计事务所及企业、有关单位在资金活动上存在着不规范的行为问题。同时,会计监督体系规范性欠缺、体系不健全还可能影响到监督部门管理工作混乱、无层次、职责分工不明确及职责界定不

转贴于

清等现象。如果会计监督体系不健全,就无法在具体工作中对会计监督进行规范,无法使会计监督充分发挥其职能。若如此造成了恶性循环,必将导致我国经济环境混乱,对我国的经济发展也会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

2.会计人员监督没有充分发挥其职能

一般情况下,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工作是由各单位的会计系统及会计人员对本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监督,但由于会计人员属于本单位的一员,其自身利益又与本单位利益相关,所以在行使会计监督工作中无法对所在单位及负责人进行监督。这种现象使得会计人员与会计体系无法将工作落实,造成会计信息失真现象的产生。

3.会计信息没有做到真正公开

会计信息没有做到真正公开、完全透明化的主要制约因素是由于很多企业对会计监督工作不够配合,不愿将会计监督的有关数据及报表信息公开化。会计信息的不公开,造成相关会计信息弄虚作假等违法情况。由于会计信息不公开现象不能及时被遏制,使得相关工作的难度与负担加重,阻碍了会计监督工作真正发挥其效并具体落实到位。

4.社会监督没有落实到位

由于社会监督体系的不健全及不规范的社会环境,使得社会监督流于形式,很多具体工作没有真正落实。

三、有效的会计监督体系运行机制

1.有效的会计监督体系需要完善外部会计监督

有效的会计监督体系需要依靠外部环境的不断完善来得以实现。建立有利于会计监督体系工作的外部环境,需要不断完善和改进相关单位的考核制度,同时提高对外部会计监督体系的重视程度,树立强烈的法律意识,真正做到按法律、法规工作,对于违法者严惩不贷。

2.有效的会计监督体系需要完善内部会计监督

只有建立健全、细化的会计监督制度,加强对会计监督部门及会计监督人员的工作要求并对其进行培训,使其的专业能力得到不断地发展。同时加强内部会计监督控制,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及法律、法规执行会计监督工作,才能真正将内部会计监督工作做好,同时为有效的会计监督体系的运行尽一份力。

3.有效的会计监督体系需要完善社会会计监督

篇3

最近,我国颁发了新的《会计法》,“三位一体”的会计监督体系被重新地建立,该体系包括社会审计监督与政府监督,其中,前者一般是由单位内部监督,常常是注册会计师来执行。可是,现有的情况表明该体系发挥的作用是非常有限的。更糟糕的情况是,逃避会计风险的现象更加地严重,这主要是因为会计监督职能不能很好地起作用,知情人不知道是否应承担会计责任。

一、我国现有的公司会计监督体系的缺点

现在,我国会计监督体系仍存在不足和缺点

1.不能清楚地监督经营者的经济责任与经济活动。当前,经营者在监督体系处于主导的地位,是会计监督权的授权者,而审计与会计人员享有该项权利,而且,他们享有的会计监督权是不完全的,是受到很多条件限制的,另外,该监督权对经营者受到的某个时间内和固定的,缺乏时效性。无法有效地控制常见的经济责任与经济行为。

2.该体系的事后监督不实际,太形式。一般来说,经营者被监督的的常见形式是社会审计监督,注册会计师是该项权利的施行者,所有者间接享受该项权利。可是,现实中的很多情况导致审计关系复杂和繁琐,导致社会监督脱离现实。

3.政府监督起不到应有的效果。这具体体现为:(1)监督体系个部门的义务分配不正确,一些诸如审计和财政等部门值关心自己的业务;(2)监督途径没有及时更新,缺乏威慑力;(3)政府职能的变化远远赶不上经济管理的进步。

二、资金管理出现缺陷

近年来,金融体制的革新,银行的管理逐渐进入企业化的进程,银行为了获得尽量多的利益,不愿意承担过多的现金监管职能,有时候甚至片面地只考虑自身的经营目标,这样导致管理现金出现一些问题。

会计人员的监督职能不足,会计责任不清楚。只有当单位管理者允许,会计人员才能监督与处理会计相关的事务,只为授权人服务,只愿意承担该部分责任。会计部门一般只在乎管理当局的立场与好处,进而降低了会计监督应该起的作用,会计人员不得不依靠其

三、完善会计监督体系的法规举措

政府、社会和企业进行联合共同构建完善我国的会计监督体系。《会计法》修改后专门指出会计的监督职权,如有人员违反本会计法或国家规定的其他会计制度,会计人员有权拒绝对其办理相关事项。同时,本法还规定,会计人员必须依法行使监督职能,不得提供虚假财务报告,销毁财务资料以及利用公职之便贪污、挪用公款等,这都是会计人员必须履行的职责。新《会计法》法律责任一章中,对这些违法行为,如利用公司会计张博、报告等从事违法活动等进行了明确的法律责任规定。新《会计法》对会计人员有了更高的要求,有利于会计监督体系的建立与完善。为了完善公司财务监督体系,从2006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国公司法》也明确指出:一方面,健全完善相关法律的规定对监事会制度的完善与强化内容,《新公司法》在第34条中作出了明确规定,指出,为了保障股东的知情权,对公司的财务账簿,有限公司的股东有权进行查询监督;在第164条中指出,企业建立的财务与会计制度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相关政策档;在165条中指出,每一会计年度末,公司必须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相关政策编制出财务报告,而且会计事务所需依法进行审计;而在第172条中指出,除法定财务账簿,公司不得再编制其他账簿。而对于其违规惩罚,新公司法也通过其202、203条等对其进行了规定。

另一方面,健全完善公司内部财务监督体制一个完善、有效的财务监督体系能够保证公司会计信息质量,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和公司业绩,而且有利于我国整个资本市场的有效运转和国家经济的迅速、有效发展。所以在公司治理结构中,财务监督体系扮演着重要角色。现在各国都在通过完善《公司法》《会计法》等不断进行监督模式的创新与完善,来确保公司财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并使财务制度更合理公正。

四、完善会计监督体系的具体措施

首先,为了确保会计工作能够有条不紊的进行,就必须制定出一套全面而有效的监督方案。我们可以通过多方面的力量共同作用,比如来自国家机构的、来自大众舆论的以及公司企业自身的。有了这些监督资源,我们可以从三个不同角度来开展工作。首先从公司外部来看,我们应该明确审计员对公司监督工作的重要性。我们国内目前这方面职能的划分并不是特别的明确,可以向国外一些做的比较好的国家学习经验。比如日本,他们在商业法案中明确了一个审计人员的工作内容,即可以同时进行公司生意上的监察和公司账务上的监察,并且把这两个部门分而治之,互不干涉。

其次,也应该对公司内部的监事会做出明确合理的工作安排,使各部门的工作健康有序的进行。作为一个尤其敏感的机构,财会部门应该着重监督。在我国的《新公司法》中明确强化了公司内部监事会对于公司账面情况的审阅权限,并且还从本质上加强了监事会的建议权和调查权,同时把其他相应职能权限也新加入了其中。由此可见,我国这些年在这方面也是下了不少功夫的。这是一个必然的过程,因为随着公司上市潮流的热火,越来越多的老百姓也成为了股民,证券交易量的激增,公司股东对于公司董事的督查也越发松懈,所以在这个时刻提出对于董事会的监察工作是一个必然的举措。对于监事会职能的强化,不仅要给予其独有的法律效力,还要延伸其职能的权限,使其可以对公司账目资料进行检查,这样才能真正使监事会发挥其作用。

完善监督体系的策略包括维护会计工作秩序、从内部健全强化监事会的监督功能以及尝试创立会计参与制度完善监督。通过实施这些策略,可以极大地提升会计监督体系的效率,加强会计监督职能和责任。

篇4

    二、新《会计法》下的会计监督体系

    1 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内部会计监督本质上是一种内部控制制度,是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会计监督体系的基础。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应对单位经济活动过程和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实行内部会计监督。

    2 政府监督。政府主管部门(或授权国家审计机构)与其他相关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的监督行为。

    3 社会监督。企业管理部门、董事会或其他利益相关者委托社会中介组织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实施的监督行为。

    三、当前我国会计监督存在的问题

    1 对企业经营者的经营活动和经营责任缺乏必要的监督。在当前的会计监督体系当中,会计人员以及企业内部的审计人员的所有会计监督权是企业经营者所赋予的,监督人员的监督手段只能在经营者授权的范围之中才能进行,才能发挥作用。同时。这个权利还只能利用会计监督体系对企业经营的某一个具体时段进行静态的事后监督,对企业日常的经济行为和经济活动不能进行有效的约束和控制。

    2 对企业经营者的经营活动和经营责任进行监督的过程中,监督手段和方式过于形式化。其中,社会审计监督是国家对企业经营者进行事后监督的一个重要方面,并且委托注册会计师对企业经营者进行实时的监督。但是在具体的实践过程中,南于多方面的原因,尤其是利益方面的问题,导致监督过于形式化,导致社会监督缺位。

    3 政府监督起不到应有的效果。这具体体现为:(1)监督体系个部门的义务分配不正确,一些诸如审计和财政等部门值关心自己的业务;(2)监督途径没有及时更新,缺乏威慑力;(3)政府职能的变化远远赶不上经济管理的进步。

    4 资金管理存在漏洞。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步伐的深入,企业和某些具有事业性质的单位,在经营过程中过于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导致相关监督部门所承担的现金监管职能能力下降。有的甚至以监督作为手段来达到经营目标,导致对企业的资金管理和监督方面出现漏洞。

    5 会计人员的监督职能被弱化,责任界限模糊。通常来讲,企业会计人员只有在企业管理者授权的范围之内进行处理和监督,所以其承担的也仅仅只是授权者授权范围内的岗位责任。客观上来讲,会计机构与人员只需要服从并维护管理层的利益即可,这严重地弱化了会计监督职能,都只会使会计人员的独立性完全丧失。经营者被监督的的常见形式是社会审计监督,注册会计师是该项权利的施行者,所有者间接享受该项权利。可是,现实中的很多情况导致审计关系复杂和烦琐,导致社会监督脱离现实。

    四、加强会计监督对策研究

    1 宣传学习《会计法》,思想上重视企业制度建设。实行会计监督必须要有会计监督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做保障,会计核算与会计监督是相互联系、相辅相成的。没有有效的监督和控制,会计核算的质量难以保证。企业应当充分认识到加强内部会计监督和内部控制的重要性、紧迫性,建立、健全会计监督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明确会计工作相关业务的程序和相关人员的职责权限,在机制上、制度上达到规范行为、控制风险、防范舞弊、纠正差错的效果,切实保证会计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

    2 完善会计法规、制度,保证会计监督有据可依。财经会计法规既是约束企事业单位经济的准绳,也是会计人员据以进行会计监督的依准。因此,企业会计准则应细化,对各会计处理程序和方法的规定应较为固定,减少会计操作的灵活性和主观性。完善违反财经法规处罚办法,加重对制造虚假会计信息责任人的惩罚力度。对会计电算化和会计网络化条件下的会计工作,应尽快制定相应的准则予以规范,也可以借鉴国外经验采用多层次的会计披露方式,将我国非上市企业划分为大、中、小三个规模层次。大型企业完全执行上市公司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要求年报按照上市公司处理,并进行审计,但不要求临时公告;中型企业按财政部颁布的会计制度执行,可以不执行会计准则,要求编制会计年报,但无须编制现金流量表和会计报表附注,要进行报表审计;小型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年度报表可以简化,不要求现金流量表和会计报表附注,是否审计可以由其自行选择。这样可以保护中小企业的竞争力,有利于贯彻成本效益原则,使会计监督工作有重点的进行。

    3 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内部审计、纪委监察的监督作用。首先要求参与经济业务事项所有过程的工作人员要相互分离、相互制约,重要经济事项的决策和执行要明确相互分工和制约的程序,明确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实行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其次,对于重大违纪违规问题,要联合纪委、监察部门共同参与,形成多方面的内部监督体系。

篇5

一、国有企业会计监督体系概述

(一)国有企业会计监督内涵

国有企业会计监督就是对国有企业的经济效果进行有效的考核与检查,并且督促国有企业改善经营管理,合理使用资金,进而以最小的成本取得最优的经济效果,促进国有企业的稳步快速发展。它是随着会计的产生而产生,也在随着会计的发展为不断发展,并且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不断完善,会计监督也有了长足的发展,渐渐形成了一个独立于企业会计核算体系之外的监督体系,对于保证企业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与完整性有着很大的作用。

(二)国有企业会计监督的特征

(1)合法性。会计监督是会计的基本职能之一,因此国有企业会计监督是法律赋予国有企业会计的权力,所以国有企业会计监督具有合法性的特征,因此国有企业会计监督可以在国家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对国有企业的经济活动进行有效的监督与检查,是保证国有企业稳步发展的重要途径。

(2)全面性。国有企业会计监督与其他经济监督不同,会计监督强调对国有企业的经济活动进行全面监督,要求对国有企业的经济活动进行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与事后监督,这样可以有效防止发生违纪违法的经济活动,保证国有企业财产的安全性与完整性,进而保证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益。

二、目前国有企业会计监督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系统完善的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很多国有企业在改革过程中在很大程度上忽视了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建设,对内部会计控制缺乏统一领导和部署,各职能部门、各个岗位之间缺乏必要的协调与监督,以致使有些单位会计兼职过多、职责不清,会计的事前审核、事中复核、事后监督都流于形式。

(二)社会会计监督不规范

近年来,随着我国注册会计师事业的不断发展,国有企业的社会会计监督也有了很大的发展,但是还存在一些不规范的地方,例如有些注册会计师成立的会计事务所与企业在资金投入与收益分配等方面有着很密切的联系,这就致使这些会计事务所进行会计监督时具有很大的主观因素,不利于社会会计监督的独立性。

三、如何完善国有企业会计监督体系

(一)国有企业会计监督体系的构建原则

(1)合法性原则。会计监督是法律赋予会计的权力,因此在国有企业会计监督体系的构建过程中必须要遵循合法性的原则,使国有企业会计监督体系的构建必须在财经法律、法规,会计法律等法律的指导下进行,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国有企业的会计监督体系的运行能够做到有法可依,进而增强会计监督的效果。

(2)时效性原则。由于企业的会计信息具有很强的时效性,因此国有企业在会计监督体系的构建过程中必须要遵循时效性的原则,只有这样才能有效保证国有企业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与时效性,进而为国有企业领导层的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二)国有企业会计监督体系的构建途径

(1)加强国有企业会计监督体系的外部环境建设。首先要进一步完善会计立法,因为国有企业会计监督的有效实施,离不开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因此必须要进一步加强会计方面的法律体系的建设,根据《会计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会计工作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与《会计法》相配套的法规、制度或者实施办法,以保证《会计法》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进而能够使国有企业会计监督体系的运行做到有法可依,增强会计监督的效果。

其次,还要根据有关法律政策制定国有企业会计信息公开披露的制度规范,提倡和约束国有企业对自身的会计信息进行披露,倡导与督促国有企业建立国有企业会计信息公开的渠道或者建立国有企业会计信息数据库,这样可以有效增强国有企业会计监督体系中社会监督的效果。

最后,还要进一步加强执法力度,因为完善的法律保障只有强有力的执法力度才能充分发挥法律的效力。因此在完善立法以后,必须要理顺行政执法体系,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尽量建立公开、统一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决定、行政处罚、行政执法等行为,进而为国有企业会计监督体系的运行塑造良好的环境。

(2)优化国有企业内部制度环境。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是国有企业会计监督体系有效运行的基础,因此国有企业必须要进一步优化企业内部控制环境,首先要健全企业内部的会计制度,构建完善的企业内部建立健全会计控制体系,包括国有企业内部凭证制度、健全账簿制度、科学预算制度、定期盘点制度、严格的内部稽核制度等,为企业会计监督提供基础。其次,国有企业还要构建一个规章制度健全,权责分明以及运作有序的会计部门,并且根据国有企业的实际情况不断调整企业的内部会计系统来提高会计监督的实际效果。

四、结束语

国有企业的发展直接影响着我国的经济的发展,而会计监督体系对于国有企业的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因为会计监督体系能够有效保证国有企业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以及完整性,进而能够为国有企业领导层的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因此国有企业的管理者必须要进一步加强会计监督体系的构建工作,进而使国有企业拥有比较系统完善的会计监督体系,从而保证国有企业的稳步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1]柏广军.完善会计监督体系构建的思考[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1.

篇6

关键词 会计监督体系 管理体制 体系构建

一、现行会计监督体系存在的问题

1.缺乏完善的会计监督体系,导致监督职能的缺失

在当前条件下,会计监督体系包括社会审计监督、单位内部的会计监督、政府部门的监督等。当前的会计监督体系构建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很多问题,如社会审计缺乏规范性。我国的很多会计师事务所需要挂靠在一定的主管部门,所以事务所和主管部门之间在资金投入、人事管理、收益分配方面存在很多关系,通常情况下会带有一定的行政色彩,这种模式非常不利于社会审计的自主性和独立性。而且在政府监督方面经常出现职能不到位和重复进行等问题。相关的监督职责不明确,导致重复检查,使得被查单位负担增加,在出现问题时却又相互推诿。正因为政府监督没有足够的威慑力,所以无法达到政府监督的效果。

2.会计系统没有相关的监督动力和监督职能

依据相关国有企业的安排,掌握企业经营管理权的主要是国企经理人员,在企业经营管理系统中,会计信息系统是一个子系统。要想确保其管理系统得到有效运行,就必须确保在会计信息系统中的会计人员由经理人员进行聘用,他们的权力由经理人员进行授权,在企业的组织体系中,会计人员跟经理人员有着密切的关系。在行政职能方面没有监督经理人员的相关职能;而在监督的动力方面,会计人员则与其他职工具有一样的地位,其属于企业资产的所有者,但是从理论上来看,其应具有对经理人员进行监督的动力,但是在当前的制度安排中又必须放弃监督。

3.没有对会计信息进行及时公开

国有企业在会计信息的公开方面缺乏完全性和及时性。这就影响了企业经营者对报表的分析和判断,使得银行在信贷决策以及政府决策方面的效率大大降低,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对企业监督效率造成了消极影响。

在当前企业中因为会计原始凭证来源复杂、数量庞大,所以很难实现逐笔审查,而只能采取重点调查和抽查的方式来进行。

二、完善现行会计监督体系的有效对策

1.建立健全会计法律体系

对会计法制建设进行加快和完善,开展普法宣传,确保执法力度得以加大,将会计工作秩序加以规范的相关会计法规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当前国家在现行会计制度中还存在很多问题和遗漏,对于这些地方应及时进行修改和补充,以确保会计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满足企业多元化发展;对于还未制定的会计准则应尽快制定,确保财会制度和财经法规界限分明、条款分明、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2.对企业内部的审计监督机制进行建立和完善

企业内部审计监督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对于会计监督体系的完善有着重要的意义。内部审计主要是指由独立于财会部门的专职人员对单位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其主要目的是确保本单位及各个部门的经济活动和财务收支具有合法性和合规性。在这个过程中,应做到以下几点:首先,建立内部审计在会计报表方面的审签制度,使得内部审计职能得到突出,满足企业管理发展的需要。其次,应确保内审人员和内审机构积极参与到企业经济活动中去,由原来的事后监督逐渐转变为事中监督、事前监督。再次,所谓内部审计管理主要是对审计事项进行相关的后续审计,其应在企业经济活动中采取跟踪审计的办法,通过进行后续审计来确保企业在账务处理方面合法、合规,并保证内部审计工作具有规范性和延续性。

3.对社会会计监督方式进行强化和健全

首先应对注册会计师在自律性方面加强建设,行业协会和政府主管部门都应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相关的行业指导,使得注册会计师和会计事务所不断强化行业自律,形成注册会计师在行业自律方面的规范高效机制。其次是在社会机构监督方面进行完善,确保会计监督的外部体系形成完整、封闭的监督链,从而保障监督者的利益、明确其权利和义务,实现权力与责任的对称和平衡。再次是对审计委托渠道进行拓宽,由过去的企业委托会计事务所转变为多个主体,如政府、行业协会委托事务所进行审计的办法,确保监督层次得到提升。

4.实现会计监督平台的统一

为了有效防止出现会计监督过程中的监督不力、重复监督、监督结果不透明等问题,相关的会计监督部门应充分利用信息平台来对会计监督体系进行构建,确保监督结果得到及时的公布,做到资源、信息的共享。这样既能够实现监督成本的降低,又能够实现会计监督机制的长效化,也使得会计监督体系充分发挥其效用,对监督效果起到强化陪同的作用。

5.对媒介会计监督进行完善和创新

在会计监督中应介入媒体的力量,通过电视、网络、报刊、电台、杂志等媒介来确保群众参与到会计监督过程中,这样可以加大会计监督力度。所以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应对媒体平台进行充分利用,引导、配合媒体进行会计监管的相关宣传报道,并对机构、人员等办法、措施不断完善,对会计信息机制进行科学构建,只有这样才能在会计监督体系中真正贯彻“依法治国,民主监督”的原则。

参考文献:

[1]竹泉,安春娟.会计监督概念探析与制度创新.2004(18).

[2]陈国,陆建桥.企业产权组织会计信息质量会计监督.会计研究.1996(9).

篇7

中图分类号:F23文献标识码:A

1 会计监督体系问题

1.1 会计监督体系不完备,监督功能缺失

我国现行的会计监督体系是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社会审计监督和政府部门监督,现行会计监督体系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社会审计不规范。我国一部分会计师事务所挂靠在各主管部门,事务所与挂靠的主管部门在人事管理、资金投入、收益分配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带有浓厚的行政色彩,这种体制不利于保证社会审计的独立性。政府监督存在重复进行和职能不到位的问题。各种监督职责不清,造成重复检查,增加被查单位负担,有了问题却相互推诱。政府监督没有形成威慑力,影响了政府监督的实际效果。

1.2 会计系统缺乏监督职能和监督动力

在现在国有企业的制度安排下,国企经理人员掌握着企业经营管理权,会计信息系统作为经营管理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要在企业管理系统中运行,负责会计信息系统运行的会计人员是由经理人员聘用的,其权力是由经理人员赋予的,会计人员在企业组织体系中与经理人员处千不同的权力层次,在行政职能上不具备监督经理人员的权能。在监督动力问题方面,会计人员和其他职工一样,是国有资产的最终所有者,从理论上讲应该具有监督经理人员的动力,但现有的制度安排又使其不得不放弃监督。

1.3 缺乏会计信息公开制度

国有企业会计信息的不完全性、不公开性,影响了报表使用者对企业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的判断,降低了银行信贷决策和政府决策的效率;也正是由于这种不完全性,也使得报表使用者无法合理地区分国有企业的好与坏,影响了国有企业的监督效率。我国审计工作要求对会计凭证逐笔审查其真实性,对资产逐项清点,要求做到账实、账款、账据、账账、账表五相符。然而,由于会计原始凭证数量庞大,来源复杂,逐笔审查实际很难做到,只能采取抽查和重点调查的方式。

2 会计监督体系的建立目标

会计监督体系建立的具体目标有:(l)通过会计监督体系的有效运作,保证企业会计信息本身的真实、准确和实时,解决其会计信息失真问题。(2)在解决了会计信息失真问题之后,会计监督体系还要保证真实的会计信息能够得到充分和及时的披露,以杜绝会计信息不对称的现象,尤其是针对上市公司,保证所有证券投资者的投资判断建立在一个公平的基础上。(3)监督手段应以事前预防为主。(4)对重大异常现象和违规行为有快速、有力的反应能力。

3 对会计监督模式的构造

(1)监事会模式对于企业监事会这种监督模式,具体的做法可以在国有控股公司总裁下设置专门的内部审计机构,该内部审计机构负责组织对整个控股公司范围内的国有企业进行会计监督和财务监督。对于大型、特大型国有企业,监督要以经常性监督和定期性监督相结合,国有控股公司总裁下设的内部审计机构可以外派代表进驻企业监事会,代表国家出资者行使会计监督权和财务监督权。此外,代表国家出资者的定期监督则采取由国有控股公司总裁下设的内部审计机构定期组织审计或委托社会审计机构进行审计。(2)会计委派制模式。在现代企业制度下,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企业的所有者与经营者的利益目标不完全一致,加之经营者直接控制着企业的主要经营活动,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很容易产生经营者以牺牲所有者利益为代价,所以,现代企业制度下,既要给经营者合法的、独立的经营权,但也不能放松对经营者的监督和约束。(3)财务总监委派模式。对于特大型、大中型企业可以试行财务总监委派制。可以由国有控股公司直接委派,或由国有企业董事会聘任,报经国有控股公司批准。

4 会计监督体系的构建

4.1 外部监督体系

外部监督体系需要通过中介服务机构的审计和评估,来保证企业提供的会计报表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政府职能部门也是企业外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上市公司,其外部监督体系中还包括证券交易所和证监会,即需通过加强证券交易所的一线监管,来保证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充分、及时、规范;通过中介服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的工作,对会计信息的监督做到事前预防,同时加强证监会的全面监控能力,对出现的重点事件和重大情况进行迅速和有力的调查处理,涉及违规的,一经查实,要做出严厉的查处。

4.2 内部监督体系

内部监督体系的作用是通过一整套严密规范的会计制度建设,加强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增加单位负责人的会计责任和相应的法律责任,来保证由高级管理人员向外提供的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时效性。建立健全会计监督所依据的各项制度,完善企业内部对会计核算的监督检查。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各公司应当定期将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相符。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须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相互核对,以保证账实相符、账证相符、账账相符和账表。

4.3 经营者会计监督

经营者会计监督则可以按不同层次进一步分为单位负责人的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会计监督以及内部审计部门和单位其他部门的会计监督等。单位负责人可能有为了自身利益而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的动机,再加上单位负责人具有控制会计政策选择和提供会计信息的独特权利,更为这种动机创造了有利条件。管理会计人员由经营者委任,管理会计内部化为经营者服务,由经营者进行约束,而财务会计外部化,财务会计人员由经营者以外的部门委派,这样国有企业财务会计人员由代表国家所有者利益的部门委派。

4.4 建立会计信息公开披露制度

首先,制定国有企业会计信息公开披露的制度规范,约束国有企业会计信息公开和报告的行为,使国有企业的会计信息成为公开可以获得的信息。其次,选择或建立国有企业会计信息公开的渠道,如专门的网站。再次,建立国有企业会计信息数据库,并予以公开。最后,开辟国有企业会计信息的讨论区,允许公众公开发表质询和研究报告。国有企业会计信息的公开披露制度,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国有企业因不同目的而随意调整会计报表的问题。

5 提升财务管理水平

针对当前会计监督控制中所出现的普遍问题来看,在加强会计监督职能的同时要加强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可以通过加强会计人员素质建设等来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会计人员处于财务管理中心的位置,会计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财务管理水平的优劣,所以加强会计人员的素质建设,是提升财务管理水平的关键。还有就是加强会计的基础工作,这个将直接影响到能否准确、及时全面的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及时的发现问题,规范会计工作秩序,不断提高会计工作水平,积极推进会计监督体系和财务管理水平一体化的工作。

参考文献

篇8

一、我国现有的公司会计监督体系的缺点

现在,我国会计监督体系仍存在不足和缺点,具体如下:

建设会计监督体系不足

第一,不能清楚地监督经营者的经济责任与经济活动。当前,经营者在监督体系处于主导的地位,是会计监督权的授权者,而审计与会计人员享有该项权利,而且,他们享有的会计监督权是不完全的,是受到很多条件限制的,另外,该监督权对经营者受到的某个时间内和固定的,缺乏时效性。无法有效地控制常见的经济责任与经济行为。

第二,该体系的事后监督不实际,太形式。一般来说,经营者被监督的的常见形式是社会审计监督,注册会计师是该项权利的施行者,所有者间接享受该项权利。可是,现实中的很多情况导致审计关系复杂和繁琐,导致社会监督脱离现实。

第三,政府监督起不到应有的效果。这具体体现为:(1)监督体系个部门的义务分配不正确,一些诸如审计和财政等部门值关心自己的业务;(2)监督途径没有及时更新,缺乏威慑力;(3)政府职能的变化远远赶不上经济管理的进步。

二、资金管理出现缺陷

近年来,金融体制的革新,银行的管理逐渐进入企业化的进程,银行为了获得尽量多的利益,不愿意承担过多的现金监管职能,有时候甚至片面地只考虑自身的经营目标,这样导致管理现金出现一些问题。

会计人员的监督职能不足,会计责任不清楚

只有当单位管理者允许,会计人员才能监督与处理会计相关的事务,只为授权人服务,只愿意承担该部分责任。会计部门一般只在乎管理当局的立场与好处,进而降低了会计监督应该起的作用,会计人员不得不依靠其

完善会计监督体系的法规举措

政府、社会和企业进行联合共同构建完善我国的会计监督体系。《会计法》修改后专门指出会计的监督职权,如有人员违反本会计法或国家规定的其他会计制度,会计人员有权拒绝对其办理相关事项。同时,本法还规定,会计人员必须依法行使监督职能,不得提供虚假财务报告,销毁财务资料以及利用公职之便贪污、挪用公款等,这都是会计人员必须履行的职责。新《会计法》法律责任一章中,对这些违法行为,如利用公司会计张博、报告等从事违法活动等进行了明确的法律责任规定。新《会计法》对会计人员有了更高的要求,有利于会计监督体系的建立与完善。为了完善公司财务监督体系,从2006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国公司法》也明确指出:一方面,健全完善相关法律的规定对监事会制度的完善与强化内容,《新公司法》在第34条中作出了明确规定,指出,为了保障股东的知情权,对公司的财务账簿,有限公司的股东有权进行查询监督;在第164条中指出,企业建立的财务与会计制度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相关政策档;在165条中指出,每一会计年度末,公司必须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相关政策编制出财务报告,而且会计事务所需依法进行审计;而在第172条中指出,除法定财务账簿,公司不得再编制其他账簿。而对于其违规惩罚,新公司法也通过其202、203条等对其进行了规定。

另一方面,健全完善公司内部财务监督体制一个完善、有效的财务监督体系能够保证公司会计信息质量,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和公司业绩,而且有利于我国整个资本市场的有效运转和国家经济的迅速、有效发展。所以在公司治理结构中,财务监督体系扮演着重要角色。现在各国都在通过完善《公司法》《会计法》等不断进行监督模式的创新与完善,来确保公司财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并使财务制度更合理公正。

三、完善会计监督体系的具体措施

1.为了确保会计工作能够有条不紊的进行,就必须制定出一套全面而有效的监督方案。我们可以通过多方面的力量共同作用,比如来自国家机构的、来自大众舆论的以及公司企业自身的。有了这些监督资源,我们可以从三个不同角度来开展工作。首先从公司外部来看,我们应该明确审计员对公司监督工作的重要性。我们国内目前这方面职能的划分并不是特别的明确,可以向国外一些做的比较好的国家学习经验。比如日本,他们在商业法案中明确了一个审计人员的工作内容,即可以同时进行公司生意上的监察和公司账务上的监察,并且把这两个部门分而治之,互不干涉。

其次,也应该对公司内部的监事会做出明确合理的工作安排,使各部门的工作健康有序的进行。作为一个尤其敏感的机构,财会部门应该着重监督。在我国的《新公司法》中明确强化了公司内部监事会对于公司账面情况的审阅权限,并且还从本质上加强了监事会的建议权和调查权,同时把其他相应职能权限也新加入了其中。由此可见,我国这些年在这方面也是下了不少功夫的。这是一个必然的过程,因为随着公司上市潮流的热火,越来越多的老百姓也成为了股民,证券交易量的激增,公司股东对于公司董事的督查也越发松懈,所以在这个时刻提出对于董事会的监察工作是一个必然的举措。对于监事会职能的强化,不仅要给予其独有的法律效力,还要延伸其职能的权限,使其可以对公司账目资料进行检查,这样才能真正使监事会发挥其作用。

最后,通过会计参与制度,邀请专业会计师,审计法人和税务会计共同来制定公司的财务报表。其中股东大会拥有对参与制定财务报表人员的任命权,并且这些参与人会承担同等效力的法律责任,所以这项工作看起来是具有法律效力和公正的。被任命的参与人此时并不是所谓的外人,而是作为公司董事的一份子,共同合作。通过这一举措,可以有效的实现监督工作,使其具有透明性,法律性和公正性。

四、结语

完善监督体系的策略包括维护会计工作秩序、从内部健全强化监事会的监督功能以及尝试创立会计参与制度完善监督。通过实施这些策略,可以极大地提升会计监督体系的效率,加强会计监督职能和责任。

参考文献

篇9

最近,我国颁发了新的《会计法》,“三位一体”的会计监督体系被重新地建立,该体系包括社会审计监督与政府监督,其中,前者一般是由单位内部监督,常常是注册会计师来执行。可是,现有的情况表明该体系发挥的作用是非常有限的。更糟糕的情况是,逃避会计风险的现象更加地严重,这主要是因为会计监督职能不能很好地起作用,知情人不知道是否应承担会计责任。

一、我国现有的公司会计监督体系的缺点

现在,我国会计监督体系仍存在不足和缺点,具体如下:

建设会计监督体系不足

第一,不能清楚地监督经营者的经济责任与经济活动。当前,经营者在监督体系处于主导的地位,是会计监督权的授权者,而审计与会计人员享有该项权利,而且,他们享有的会计监督权是不完全的,是受到很多条件限制的,另外,该监督权对经营者受到的某个时间内和固定的,缺乏时效性。无法有效地控制常见的经济责任与经济行为。

第二,该体系的事后监督不实际,太形式。一般来说,经营者被监督的的常见形式是社会审计监督,注册会计师是该项权利的施行者,所有者间接享受该项权利。可是,现实中的很多情况导致审计关系复杂和繁琐,导致社会监督脱离现实。

二、资金管理出现缺陷

近年来,金融体制的革新,银行的管理逐渐进入企业化的进程,银行为了获得尽量多的利益,不愿意承担过多的现金监管职能,有时候甚至片面地只考虑自身的经营目标,这样导致管理现金出现一些问题。

会计人员的监督职能不足,会计责任不清楚

只有当单位管理者允许,会计人员才能监督与处理会计相关的事务,只为授权人服务,只愿意承担该部分责任。会计部门一般只在乎管理当局的立场与好处,进而降低了会计监督应该起的作用,会计人员不得不依靠其

完善会计监督体系的法规举措

另一方面,健全完善公司内部财务监督体制一个完善、有效的财务监督体系能够保证公司会计信息质量,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和公司业绩,而且有利于我国整个资本市场的有效运转和国家经济的迅速、有效发展。所以在公司治理结构中,财务监督体系扮演着重要角色。现在各国都在通过完善《公司法》《会计法》等不断进行监督模式的创新与完善,来确保公司财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并使财务制度更合理公正。

三、完善会计监督体系的具体措施

1.为了确保会计工作能够有条不紊的进行,就必须制定出一套全面而有效的监督方案。我们可以通过多方面的力量共同作用,比如来自国家机构的、来自大众舆论的以及公司企业自身的。有了这些监督资源,我们可以从三个不同角度来开展工作。首先从公司外部来看,我们应该明确审计员对公司监督工作的重要性。我们国内目前这方面职能的划分并不是特别的明确,可以向国外一些做的比较好的国家学习经验。比如日本,他们在商业法案中明确了一个审计人员的工作内容,即可以同时进行公司生意上的监察和公司账务上的监察,并且把这两个部门分而治之,互不干涉。

其次,也应该对公司内部的监事会做出明确合理的工作安排,使各部门的工作健康有序的进行。作为一个尤其敏感的机构,财会部门应该着重监督。在我国的《新公司法》中明确强化了公司内部监事会对于公司账面情况的审阅权限,并且还从本质上加强了监事会的建议权和调查权,同时把其他相应职能权限也新加入了其中。由此可见,我国这些年在这方面也是下了不少功夫的。这是一个必然的过程,因为随着公司上市潮流的热火,越来越多的老百姓也成为了股民,证券交易量的激增,公司股东对于公司董事的督查也越发松懈,所以在这个时刻提出对于董事会的监察工作是一个必然的举措。对于监事会职能的强化,不仅要给予其独有的法律效力,还要延伸其职能的权限,使其可以对公司账目资料进行检查,这样才能真正使监事会发挥其作用。

最后,通过会计参与制度,邀请专业会计师,审计法人和税务会计共同来制定公司的财务报表。其中股东大会拥有对参与制定财务报表人员的任命权,并且这些参与人会承担同等效力的法律责任,所以这项工作看起来是具有法律效力和公正的。被任命的参与人此时并不是所谓的外人,而是作为公司董事的一份子,共同合作。通过这一举措,可以有效的实现监督工作,使其具有透明性,法律性和公正性。

四、结语

完善监督体系的策略包括维护会计工作秩序、从内部健全强化监事会的监督功能以及尝试创立会计参与制度完善监督。通过实施这些策略,可以极大地提升会计监督体系的效率,加强会计监督职能和责任。

篇10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国有企业不断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在这个转轨时期,国有企业的组织和经营方式都发生着一系列变化,在这些变化中会计监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保证国有企业顺应我国经济体制,实现自身的快速健康发展,我们应该对转轨时期如何构建国有企业会计监督体系的问题进行探索。

一、转轨时期国有企业会计监督体系存在的问题

(一)对会计监督体系的重视不足。我国很多国有企业的管理者缺乏重视并健全完善会计监督体系意识,这种意识的淡薄使其并没有把会计监督工作作为重要的工作内容纳入到企业的日常管理事务中去,使得企业的会计监督工作难以充分发挥自身功能。目前我国的国有企业在改革方面具有很大的自,在改革过程中企业应该加大对会计监督体系构建的重视程度,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并完善会计管理规章制度,提高企业的会计监督工作的力度和效率,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和管理。(二)会计监督体系和监督功能不完善。单位内部监督、社会审计和政府部门监督形成了对我国企业三位一体的监督体系,其中单位内部监督的工作人员是在企业管理者的管理和指派下进行监督工作的,与企业管理者是上下级的关系,因此这种监督方式有一定的局限性;社会审计监督中会计师事务所与主管部门之间的关系复杂,行政色彩浓厚,监督的独立性有限;政府部门监督中监督分工不清,职责不明确,使得部分政府监督失去威慑力,监督效果也并不理想。(三)会计监督法律法规不健全。法律法规是会计监督体系充分发挥自身功能的重要保障,在我国的会计监督体系的构建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目前我国与会计监督有关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主要的法律《会计法》只是为企业的会计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了大致的方向,却没有提出具体的细节和做法,对会计监督管理工作中可能会遇到的问题也没有详细的分析解答,缺乏实用性和操作性。此外,《会计法》制定较早且并没有随着会计行业和企业结构的发展而进行调整完善,很多法律内容已经不符合当前实际,从而导致《会计法》的监督力度不足,存在法律漏洞,使企业的会计工作常出现违法违规的现象。

二、国有企业会计监督体系的构建策略

(一)重视会计监督工作。国有企业的管理者要想实现会计信息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就应该意识到会计监督工作的重要性。要逐步完善企业中会计监督机制的相关制度和流程,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转变观念,加强对财务和会计管理知识的学习。通过对相关法律的研究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构建完善的会计管理计划和体系。管理者要积极与相关会计监督机构交流与合作以加强会计管理技能的学习和相关信息的交流,从而促进企业的发展。(二)遵循会计监督体系构建的原则。国有企业构建会计监督体系应该遵循合法性原则和时效性原则。1.合法性原则监督人员在构建会计监督体系中根据相关法律赋予的监督权利,在相关会计法律法规的指导下对国有企业进行监督,在这个过程中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中的工作规范和原则,这不仅使内部监督充分发挥了自身职能,而且还保证了国有企业构建和运行的合法性。2.时效性原则企业管理者要想对公司的发展做出正确的决策就需要真实、有效的信息收集,因此企业的会计信息十分重视时效性。国有企业在构建会计监督体系时要保证其时效性。(三)加强会计法律法规的建设。构建与运行会计监督体系需要遵循合法性原则,我国当前的相关会计法律和财务法律还不够健全,在执行的过程中容易出现法律漏洞,企业会计监督工作中违法违规现象时有发生。为了避免这种情况,保证构建会计监督体系时的合法性和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就需要我们对当前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健全与完善。健全的法律法规可以保证会计信息真实有效,为会计监督机制的完善和顺利进行提供了保障。在建设会计法律法规时应该考虑到各个层面的会计监督人员,并针对他们各自的职能和分工制定不同的管理措施,对他们的监督工作行为和流程进行严格的规定和限制,防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一旦出现违法违规行为,要有相应的严厉的惩罚措施,以保证法律的权威性和会计监督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结束语

我国国有企业会计监督体系的构建在转轨时期还存在着会计监督体系没有被重视、会计监督体系和功能不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够健全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在构建国有企业监督体系的过程中应该做到重视会计监督工作,遵循构建原则并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

作者:刘茂盛 单位:甘肃普安制药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