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08 15:40:38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餐饮工作目标,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治提升工程,坚持短期目标和长期目标结合推进,促进餐饮业繁荣发展。
短期目标:结合全市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到年底,按照1区(市、县)1街10店的要求,集中力量打造一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店、示范街,为下一步工作积累经验打下基础。
长期目标:以点带面,充分发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店、示范街的示范带动作用,按目标分步骤全面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到“十二五”末,使我市餐饮行业店容店貌明显改观,食品安全状况显著改善,经营者诚信意识明显增强,有效提升我市餐饮服务整体管理水平。
二、工作范围
各县(市、区)所有餐饮单位。
三、工作标准
(一)店容店貌整洁卫生,牌匾整齐醒目,经营规范有序;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义务落实到位。
(二)证照齐全,做到亮证经营,各项管理制度健全,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落实到位。
(三)文明服务、守法经营,食品制作加工卫生安全,不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建立健全诚信经营档案。
(四)餐饮具严格清洗消毒保洁,专用设施齐全;餐厨垃圾按照规定处置。
(五)从业人员着装规范,衣帽整洁卫生,个人卫生良好,持有有效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掌握岗位基本卫生知识。
(六)食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制售食品,做到生熟分开,货款分开,防止交叉污染。
(七)“四防”设施健全,“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以下。
(八)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防止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四、时间安排
加快餐饮业发展提升食品安全水平工程从年6月25日起至年12月31日结束,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摸底调查,制定方案(年6月25日至7月31日)
组织人员对辖区内餐饮单位详细摸底调查造册,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为下一步工作打好基础。
第二阶段:示范带动,典型引路(年8月1日至11月20日)
各县(市、区)按照1区1街10店的要求,严格标准要求,组织开展示范店、示范街创建活动。市卫生局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评估验收,经验收合格的予以命名,并批准转入下一阶段工作。验收不合格的要求其继续创建,直至达标为止。
第三阶段:全面整治,分批创建(年11月21日至年12月31日)要逐街、逐户对餐饮服务单位提升整治,督促其打扫内外环境卫生,清除卫生死角,完善操作间布局,增添卫生硬件设施,落实餐具消毒工作。督促餐饮服务单位明确食品安全负责人,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原料采购索证制度、健康体检制度、卫生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保障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在整治过程中,采取“先易后难”的方法,对无法整改达标或经多次整改仍不达标的小餐饮店要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对经改造可以达标的经营户,要督促其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整改达标,确保提升整治效果。
第四阶段:巩固提高,长效管理(年元月1日至年12月31日)
在前期整治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总结,扬长避短,推广成功经验。同时,加强巡回检查,避免反复回潮,巩固取得的整治成效,形成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提高餐饮服务行业管理水平,到“十二五”末,顺利实现预定工作目标。
五、有关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县(市、区)要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整治工作的时限、数量和标准,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市卫生局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市卫生监督中心成立专业指导组,做好技术指导,负责对各县(市、区)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暗访,并将检查情况及时向市卫生局反馈。
(二)明确目标,强力推动。到年年底,每个县(市、区)创建示范街不少于3条,创建示范单位不少于100个,年起,开展分期分批创建,创建一批,巩固一批。通过示范街、示范单位的示范作用,不断提升餐饮服务行业管理水平,到“十二五”末务必实现既定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开展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决定,全面加强食品消费环节的监督监测工作,切实解决我市食品卫生存在的主要问题。通过大力开展食品卫生许可、集体食堂、餐饮业及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进一步提高我市食品安全监管水平,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有效遏制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逐步建立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保障我市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推进经济社会双转型,促进和谐新*的建设。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全市卫生系统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市卫生局成立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简任昌副局长任组长,市卫生监督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负责领导、部署和督导全市卫生系统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研究解决综合整治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卫生局食品综治办”),设在市卫生局防保科。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和督促落实各相关单位开展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统计和汇总综合整治工作相关信息,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全市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各镇(街)医院要成立相应的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院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具体负责辖区内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
二、工作重点和安排
(一)食品卫生许可专项整治
1、整治重点:根据《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结合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规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许可发放审核和监督,规范食品卫生许可资料的整理和归档。本着“谁发证、谁清理”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对全市食品卫生许可的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对不符合卫生许可条件要求的单位依法予以清理。
2、具体要求
(1)各单位要在6月底前,对已发放卫生许可证的单位,按照食品卫生法规、相应卫生标准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卫生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的通知》(东卫[*]37号)的要求进行逐一清理审核。未达到卫生许可准入条件的要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准入条件的或拒不整改、情节严重的,要坚决依法处理;对没有按规定发放的或超出法定职权范围进行审批的要依法撤销其卫生许可证;对超过有效期限和因单位注册变更等原因致使食品卫生许可证失效的要及时注销或收回。超出许可范围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坚决清理并收回不符合发证条件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有关卫生许可证废止情况。对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要做好许可资料整理、归档和保存工作,必须建立一户一档,完善档案管理制度。
(2)对申办新证或换发卫生许可证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现场审查,按照我局制定《卫生行政许可需提交及保存资料目录》进行资料审核和保存归档,严把发证关。
(3)市卫生监督所要做好全市新版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启用工作,协助各镇(街)解决新旧食品卫生许可证更换的过渡衔接问题。
3、工作目标:完善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发放和监管工作、建立卫生许可资料一户一档,规范卫生许可档案管理。通过整治,进一步推进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使学校食堂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率达到95%以上,餐饮单位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率达到70%以上。
(二)集体食堂专项整治
1、整治重点:以控制食物中毒为重点,加强对集体食堂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食物中毒事件责任追究制度,有效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2、具体要求
(1)各镇(街)医院要在10月底前,组织卫生监督员对辖区内的集体食堂进行现场监督检查,重点是尚未领取食品卫生许可证的集体食堂,督促建立健全相关食品卫生管理制度,按《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要求完善卫生设施,督促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符合发证条件的,按规定发证并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不符合发证要求的,发出《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故意阻挠执法的,要从严从重实施行政处罚。各镇(街)医院要积极向当地政府报告集体食堂整治工作情况和存在问题,争取政府的支持,会同经贸、公安、工商等有关部门联合行动,提高工作效率。
(2)在秋季学校开学前后,各镇(街)医院要组织力量对学校食堂进行全面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学校食堂是否建立了食品安全责任制、集体食堂的加工经营环境和设施是否符合卫生要求、食堂承包(经营)方是否建立了食品和食品原料索证登记管理制度及从业人员是否取得健康体检证明等,对未办理卫生许可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学校食堂,必须予以取缔。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主动通报同级教育部门,共同促进学校食堂的监管工作。
3、工作目标:学校和企业集体食堂监管覆盖率分别达100%和80%;集体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率达90%。
(三)餐饮业专项整治
1、整治重点:按照《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规定,以检查食用油、肉类、食盐等食品原料为重点开展餐饮单位食品卫生集中整治。
2、具体要求
检查餐饮单位是否建立进货索证、验货登记管理制度,重点检查餐饮单位是否采购具有《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的肉品,是否有向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索取食用油、食盐等食品原料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检验合格证明或其它有效票据,有否做到入库前验收、出入库时登记、作好记录。严肃查处采购《食品卫生法》第九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10月底前,完成对辖区内餐饮单位食用油、肉类、食盐等食品原料的监督检查。
3、工作目标:经过整治,对食用油、肉类、食盐等食品原料建立进货索证、验货登记管理制度的餐饮单位达70%以上,逐步建立餐饮业食品原料索证登记管理的长效机制。
(四)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
1、整治重点:规范餐饮单位、商场、超市及熟食摊档自制食品的食品添加剂使用行为,及时发现并查处在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违反《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要求,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
2、具体要求
以五一、国庆等节假日为重点时段,开展对餐饮单位、商场、超市及熟食摊档自制食品的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各单位有否违反《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要求,超范围、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有否将非食品添加剂当作食品添加剂加工食品。对违反《食品卫生法》、相关标准及管理办法的,依法进行查处,同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
3、工作目标:通过整治,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食品添加剂使用行为。
(五)加强卫生监测工作
1、工作内容:加强食品消费环节的卫生监测工作,重点加强餐饮单位食品、调味品、饮用水等卫生监测,积极扩大卫生监测覆盖面。对监测不合格的单位要及时进行跟踪,依法进行处理。同时,提高食品卫生监测工作透明度,定期公布食品卫生监测结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制定食品消费环节的卫生监测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监测和评价工作,及时将食品卫生监测结果报卫生局食品综治办。
2、工作目标:建立和完善我市食品消费环节食品卫生监测系统;调查食品污染物的本底情况,对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进行预测、预报;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提高食品卫生质量。
三、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年4月)
制定全市卫生系统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工作的内容、目标、步骤和要求,召开食品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部署整治工作。各镇(街)结合各自职能,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具体整治工作方案,层层分解任务,明确人员职责,并将整治工作方案及人员分工情况〔见附件1〕上报卫生局食品安全整治办。
(二)组织实施阶段(*年5月一10月)
各相关单位按照既定的专项整治方案,采取各项有效措施,认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其中6月底前须完成食品卫生许可专项整治,10月底须完成集体食堂专项整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查漏补缺阶段(*年11月)
各相关单位对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对照本方案工作目标查漏补缺,对薄弱环节进行重点整治,进一步巩固综合整治工作成效。
(四)总结评价阶段(*年12月)
*年12月20日前,各镇(街)医院将食品专项整治工作书面总结报卫生局食品综治办,由卫生局食品综治办汇总后于12月30日前上报市卫生局食品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12月30日前将食品卫生监测工作总结报卫生局食品综治办。市卫生局食品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将于12月下旬组织对各相关单位的整治工作进行考核评价。
四、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食品专项整治,提高食品安全水平是今年市委、市政府的重点工作之一,各单位要提高认识,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为民意识,自觉把食品安全整治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直接抓,相关责任要层层分解,落实到人。认真对照各项工作目标,扎实开展相关工作,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大监管力度,树立执法权威。各地要把专项整治工作和日常监管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对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的查处力度,树立卫生监督执法权威,符合移送公安司法条件的,要坚决向公安部门移送,追究违法行为刑事责任,保护消费者身体健康。
一、组织领导
成立乡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乡卫生院院长)
副组长:(乡卫生院副院长)
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整个全乡的食品安全工作的调度、指挥、督查工作。
二、工作内容和目标
按照《通知》要求,以农村、乡结合部为重点地区,以学校和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餐饮单位和小型餐馆为重点场所,进一步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完成《通知》提出的目标要求。
(一)重点内容。
1.对餐饮单位(包括学校、建筑工地食堂,下同)无卫生许可证经营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全面推行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
2.在餐饮单位全面建立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和验收制度,规范餐饮单位原料索证管理;严厉查处采购和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等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防止不合格食品原料和有毒有害物质进入餐饮业。
3.制订并实施对农村地区餐饮、农家乐旅游餐饮单位、小型餐饮单位食品卫生规范化管理制度,规范上述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做好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防控工作。
4、餐饮业餐具消毒:以餐饮单位的餐饮具消毒和餐具集中消毒单位为重点开展餐饮单位餐具消毒的集中整治。按照《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规定,检查餐饮单位的餐饮具消毒情况。一是餐饮具消毒方式是否符合卫生规范,从业人员能否正确使用消毒剂和消毒设备的情况,对不能正确使用消毒剂和消毒设备的从业人员要重新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或调换工作岗位,对不按照要求整改和整改不合格,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予以吊销卫生许可证。二是对餐具集中消毒单位配送的餐饮具的消毒情况进行抽样检查,核实其消毒效果,对抽检不合格的要进行公告,并要求使用的餐饮单位立即进行整改。
(二)工作目标。
1.街道和公路一旁餐饮经营单位:
(1)对无卫生许可证经营单位的查处率达100%;
(2)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率达95%以上;
(3)建立实施原料进货索证制度单位达100%;
(4)对餐饮单位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以及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行为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
2.农村地区:
(1)农村地区餐饮单位、农家乐旅游餐饮单位的经营行为得到基本规范;
(2)大型食物中毒事故有所减少;
(3)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报告管理和救治处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4)对餐饮单位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以及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行为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
三、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结合实际,制订和下发具体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具体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完成专项整治前期动员、部署和准备工作。
(二)集中行动阶段统一部署,上下结合,统一联动,按照本次专项整治确定的内容和目标,结合本乡的具体行动方案,在辖区开展拉网式检查,不留空白点。
(三)总结验收阶段各地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组织工作验收和回头看,对工作开展好的村要进行表扬,对工作开展较差的村要通报批评。12月20日前,卫生院将专项整治总结报送乡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和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市卫生局高度重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并对专项整治工作提出明确的目标和要求。各卫生部门领导必须高度重视,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要深入一线,现场指导、督查督办,指挥好这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切身利益的特殊战役。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这次专项整治行动,由沙滩乡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各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根据本乡情况,明确具体任务,确定整治工作重点,周密制订具体行动方案,对专项整治的各项措施,都要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增强行动方案的执行力,提高有效性。
(一)食品安全工作责任
1、建立管理处(场)负总责、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在管理处(场)的领导下、指导协调、检查督促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2、及时提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协助解决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4、组织协调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5、负责辖区内创建食品餐饮消费安全先进单位具体工作。
6、完成管理处(场)交办的其他食品安全工作。
(二)食品安全工作目标
1、全面落实管理处下达的食品安全工作目标。
2、按时参加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会议,指导协调、检查督促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3、积极落实省财政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切实做好全省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将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经费纳入同级预算。
4、在管理处(场)统一领导下,配合实施食品安全六大工程,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并结合农村实际,制定具体的行动方案,实现工作目标。
5、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参与协调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6、建立食品安全监管信息报告、通报、分析、共享、预警、制度,定期食品安全和市场检查信息。定期向市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报告食品安全工作情况。
7、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积极协助开展食品安全监督网、责任网和流通网建设工作,加强对农村食品安全监督,确保本辖区食品安全。
8、协助相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强化食品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增强广大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9、力争每个行政村创办一家便利食品放心店,创建达标率不得低于90%。
10、建立本辖区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户档案。
11、加强学校食堂和餐饮业的监管,辖区内集中供餐学校和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达100%,农村集体集餐备案率达80%。加强食品经营企业的管理,食品经营企业索证索票、建立台账率达100%。
二、药品安全
(一)药品安全工作责任
1、在管理处(场)的统一领导下,对辖区药品经营单位、医疗机构进行检查督促。
2、支持和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人员依法开展检查。
3、协助解决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4、发现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及时报告。
5、完成农村药品两网建设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任务。
6、完成管理处(场)交办的药品安全工作。
(二)药品安工作目标
1、辖区无假劣药品,无非法渠道购药,无证经营药品行为。
2、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建设的主要目标是:完善以行政监管为主体,技术监测为支撑,社会监督为补充的农村药品监管体系,实现农村药品监督网乡镇、行政村全覆盖,切实提高监管网络运行实效,确保农民群众用上安全有效的放心药品。
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的主要目标是:建立诚信规范、主体清晰、效用稳定、满足需求的农村药品供应体系,实现农村药品供应网覆盖到95%以上的行政村,力争覆盖到100%的行政村,满足广大农民群众的用药需求。
三、建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制。认真贯彻《xxx省药品管理条例》,乡镇食品药品干事和村级(社区)信息员定期召开联系会议,切实履行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职责。
四、大力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积极参与市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区建设,大力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示范村、示范单位和示范经营户创建工作;完成辖区内创建食品餐饮消费安全先进县(市)相关工作。
管理处(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目标予以确认,年终据此进行考核,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奖惩。
2、加大检验检测工作力度,做好餐饮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预警与控制工作。工作中以餐饮食品药品抽验、全过程追溯为主要内容,加大快速检测和抽样送检力度,及时发现和排查餐饮服务环节、药械流通使用领域存在的安全隐患,加强餐饮食品药品安全防控措施,防范餐饮食品药品安全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切实保障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3、做好宣传培训工作,普及餐饮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利用媒体、三下乡等阵地,大力普及餐饮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切实增强群众自我保护能力,积极引导人民群众参与社会监督;加大对市镇村三级餐饮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员的培训,充分发挥其在农村餐饮食品药品市场监管中的作用;加强餐饮食品药品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全年开展进基层宣传活动不少于20次,组织从业人员及餐饮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轮训1次。
二、中心工作
1、勤政为民,廉洁自律。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推动党务公开、创先争优、文明机关建设,严格执行药监禁令、禁酒令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打造务实、清廉、高效的队伍。严格落实廉政风险排查、意见征求、办案反馈卡、案后回访、执法走访、绩效考核等制度,确保不发生不廉洁以及不作为、乱作为问题。
2、改进作风,提高效能。严格执行首问负责、限时办结、一次告知制度,切实加大治庸治懒、治散治慢力度,扎实提高工作效率。严格按照餐饮服务许可7天的审批时限及时受理和办结许可事项,能一次办完的事情决不让办事人员跑两次;继续安排专人帮助药店完成换证、认证和变更初审工作,力争使企业上报审批的材料一次过关,少走弯路,节约时间和成本。
3、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地利用我市保健食品、医药产业优势,积极引进相关企业和项目,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招商引资计划;积极服务新农村建设,切实抓好包村扶贫工作,帮助包扶村开展植树绿化和大环境整治,进一步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
三、诚信建设创新年活动
1、扎实做好“机关精细化管理”。建立岗位、业务、程序、目标等精细化管理体系,明确每个岗位的质量标准、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理顺规范机关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实现干部职工岗位有职责、工作有标准、运行有路线、考核有依据、失职要追究。
2、开展公开承诺活动。部门围绕业务工作,制订科学具体的工作目标,通过有效形式进行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各科室、机关干部也要制订年度工作目标及完成进度,进行公开承诺。
3、开展两个“全覆盖”走访活动。上下半年分别组织机关干部进行为期一个月的集中走访,在边走边改的基础上,进行为期一个月的问题集中整改,不断提高服务群众质量和群众满意度。
一、工作重点和目标
各地要在**年、**年开展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针对当地存在的和社会关注的食品卫生主要问题,深入开展食品专项整治,要以贯彻落实《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卫监督发[**]498号)和《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为重点,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单位和餐饮单位卫生许可证的发放及监管工作。要以农村食品、儿童食品和保健食品为重点,加大食品市场的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强化对弱势和重点人群的健康保护。
(一)农村食品。
1、整治内容:以农村集贸市场和餐饮单位为重点开展整治工作。根据《集贸市场卫生规范》和《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强化对农村集贸市场和餐饮单位的食品卫生监督检查,特别是根据农村食品流通和消费的特点,加大对无卫生许可证经营食品、餐饮的违法行为,以及经营掺杂使假、无生产日期、无生产地点和无产品合格证食品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2、工作目标:在**年春节期间、五一和国庆节期间分别开展集中监督执法行动,打击农村各类食品违法行为,清理不符合条件的餐饮单位,探索建立农村食品卫生管理的长效机制。
(二)卫生许可。
1、整治内容:各地确定直辖市、各省会城市和1-2个地级城市为重点地区,对辖区内的婴幼儿配方食品、瓶(桶)装水、膨化食品、食用植物油、学生营养餐配送单位和学校食堂共6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许可情况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根据《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和《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规范上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许可证发放审核和监督工作,按照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审核和监督,落实责任,对不符合要求的单位依法予以查处。
2、工作目标:在**年8月底前,完成对上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卫生许可情况的一次全面监督检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在**年10月前按照《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规定,完善和规范本地区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发放。
(三)餐饮业。
1、整治内容:以餐饮单位的餐饮具消毒情况为重点开展餐饮单位食品卫生集中整治。各直辖市、省会城市和各省1-2个地级城市(由各省自行确定)等重点地区,要按照《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规定,检查餐饮单位的餐饮具消毒情况。一是餐饮具消毒方式是否符合卫生规范,从业人员能否正确使用消毒剂和消毒设备的情况,对不能正确使用消毒剂和消毒设备的从业人员要重新进行食品卫生培训或调换工作岗位;二是对餐饮具的消毒情况进行抽样检查,核实其消毒效果,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要督促其整改,对不按照要求整改和整改不合格,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予以吊销卫生许可证。
2、工作目标:经过整治,要探索和建立餐饮业餐饮具消毒管理的长效管理机制,在有条件的地方试行餐饮具集中消毒管理制度,上述重点地区餐饮单位的餐饮具消毒情况抽查合格率较整治前提高10%以上。
(四)保健食品。
1、整治内容:一是在**年保健食品专项整治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对保健食品生产单位执行《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情况的监督检查,公告保健食品生产单位的卫生许可情况,建立保健食品生产情况的动态监管制度,严肃查处未取得保健食品生产卫生许可证违法生产保健食品行为。二是对本地区具有调节血糖类、减肥类、抗疲劳类等3类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的企业进行逐一检查,对上述产品的生产情况进行重点检查,检查生产记录、原料采购和使用情况,以及产品检验及合格情况。三是开展对流通领域调节血糖类、减肥类、抗疲劳类等3类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物的监督抽查,严肃查处添加药物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2、工作目标:通过专项整治,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在7月底前建立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和执行《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情况的动态管理制度,并按政务公开的要求公布相关信息。在8月前完成对上述3类保健食品的专项抽检工作。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添加药物的违法保健食品,坚决撤销其保健食品批准证书。
(五)食品添加剂。
1、整治内容:一是在**年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对食品添加剂生产单位执行《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卫生规范》情况的监督检查,公告食品添加剂生产单位的卫生许可情况,建立食品添加剂生产情况的动态监管制度。二是以儿童食品生产中违法使用添加剂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通过加大对儿童食品的国家卫生监督抽检,及时发现和查处在儿童食品中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三是在食品生产环节,以防腐剂、色素和甜味剂为重点,继续查处违反《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要求,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强化对生产企业卫生许可及其卫生监督管理,规范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添加剂使用行为。
2、工作目标: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在9月底前建立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卫生许可情况的动态管理制度,并按政务公开的要求公布相关信息。在12月前完成对重点儿童食品的监督抽检,并对蜜饯、酱腌菜、冷冻饮品、熟肉制品等食品生产企业使用防腐剂、色素和甜味剂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二、具体措施
(一)加强对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和培训。我部将根据专项整治的各项安排,组织编印专项整治工作手册,并对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进行培训,指导各地做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实施工作。
(二)完善食品卫生监督信息通报制度。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及时将辖区内发放的保健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卫生许可证情况和监督检查情况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进行公布。同时,在试点基础上,逐步完善省际间违法食品监督信息通报和追踪检查制度,掌握各地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违法生产经营食品活动的线索,追根溯源,加大查处工作力度。
(三)加大督促检查和评价考核工作。我部将对各地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完善相应的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在各地进行自评基础上,抽取部分省份进行考核,建立长效评估和考核管理制度。
(四)探索农村食品卫生监督管理长效工作机制的建立。我部将选择部分省份进行试点,根据农村食品卫生管理的实际情况,认真梳理食品卫生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探讨开展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工作的方式,切实加强农村食品卫生工作,维护农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三、工作要求
(一)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做好**年食品专项整治各项准备工作。各地要根据本地情况,确定重点地区,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充分发挥职能、信息、技术优势,着力强化信息技术、许可办事、政策引导和认证注册服务,积极助推医化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努力实现服务能力的新提高。
(一)药品生产领域
工作目标:协调上级局帮促一家企业完成新建生产车间GMP认证;促成医化企业与跨国公司、研究机构合作项目各1个;指导2家企业3个产品取得新的药品生产批准文号。
工作措施:协调上级局做好:1.对化工企业向药品生产企业转型、原料药向制剂转型的,加强政策引导和技术帮扶,在厂房设计、图纸审核、GMP车间改造现场指导等方面实施全程帮扶。2.对申报国际、国内注册认证的,加强教育培训和技术指导,指导企业争取一次性通过。3.对有拓展国际市场、开发新产品意向的,搭建合作平台,积极牵线搭桥,促成合作项目。4.对申报药品批准文号的,指导企业加强药品研究,帮助沟通联系国家、省药品审评中心,争取缩短审批时限。
(二)药品流通领域
工作目标:鼓励引进药品流通新业态,推进药品零售企业的规模化发展,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工作措施:1.规划引导。根据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鼓励药品批发企业重组、兼并、联合,发展现代医药物流,积极引进新型药品流通业态,提高行业集中度和综合竞争力。2.扶优扶强。帮扶重点企业、成长型企业,完善直通车服务,挖掘“老字号”企业的文化内涵,引导创新经营模式。强化退出机制,淘汰一批条件差、信用低的企业,助推药品流通行业健康有序发展。3.提高效率。完善审批制度和程序,修订新的准入标准,提高审批效率。
(三)医疗器械领域
工作目标:帮促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参加各种技能培训,提高质量管理水平,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帮促相关企业通过《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
工作措施:1.搭建平台。打造产销对接平台,组织企业与医疗机构产品对接会,推进产品研发,拓宽营销网络。积极协助市局打造技术服务平台,为设立医疗器械检验检测中心或分所提供支持。2.强化服务。做好项目结对联系,加强与上级局的沟通。对新开办企业,帮促报批许可证、注册证;对新开发产品,帮助取得注册证;对新技改项目,指导可行性分析和技改方案论证。对2家实施《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企业,协助市局开展模拟检查,争取一次性通过。
(四)稽查打假领域
工作目标:切实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工作措施:建立政企联合打假机制。凡涉及假冒我县相关名牌产品的案件,及时为企业撑腰解难,主动协调有关部门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
二、专项整治亮剑行动
根据上级部署,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切实发挥打击制假售假行为的“拳头”和“尖刀”作用,在贴近民生查办大要案、重拳出击打出影响力上求得新的突破,努力实现我县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稳定趋好。
(一)药品生产领域
工作目标:以GMP为标准,督促企业严格按处方和工艺组织生产,确保产品质量稳定可控。
工作措施:开展药品生产领域集中整治行动,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存在偷工减料,是否擅自接受药品境外委托加工,是否原料把关不严、以化工原料代替经批准的原料药、以质量低劣药材代替合格药材等行为。在督促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重点企业严格按GMP要求进行现场检查和重点监督品种抽验。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照“六个一律”要求依法作出处理。
(二)药品流通使用领域
工作目标:整治“走票”、“挂靠”、药师不在岗、处方药未凭处方销售等突出问题,加强疫苗、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终止妊娠药品等重点品种监管。
工作措施:重点检查近三年内涉及购销假药案件的企业、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及信用等级差、管理薄弱的零售药店。以进货渠道和质量管理规范为重点,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对已查证属实的出租转让证照、票据,经营假药或者造成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流弊的、明知渠道不清或手续不全仍然购销假药的药品经营企业,一律依法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对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涉嫌增值税票据造假的,一律移交税务部门核实;对销售假药的,一律予以公开曝光。
(三)医疗器械领域
工作目标:重点规范乡镇卫生院体外诊断试剂、口腔科医疗器械、二手医疗仪器设备采购渠道;严肃查处急救常用医疗仪器设备违法案件,尤其是进口医疗仪器设备技术结构不符合相关国家强制性标准的案件;查处“美瞳”违法案件,消除无证经营行为。
工作措施:开展乡镇卫生院医疗器械专项检查,着力解决体外诊断试剂、口腔科医疗器械和转手再用医疗仪器设备存在的问题。开展远红外与磁疗相结合贴膏类产品经营的集中整治。采取医院自查、监督检查、摸底检测、总结评估等形式,对急救常用的医疗仪器、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和质量抽查。开展“美瞳”经营秩序集中整治,在宣传引导的基础上集中开展专项治理,加快新申请角膜接触镜经营的许可审批。
(四)药械稽查打假
工作目标:以非药品冒充药品、中药饮片质量低下和非法渠道采购药械等突出问题为突破口,严查狠打,确保药械违法案件查处率100%,涉刑案件移送率100%,假劣药械案件占立案数50%以上,争取查办1—2起在全市有影响力的案件。
工作措施: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排摸重点品种,追根溯源,捣毁制假窝点。开展医疗机构使用医疗器械专项整治,以植入性医疗器械(包括美容产品)、诊断试剂和影像诊断系统为重点,开展异地核查和渠道追溯,会同公安机关追踪假冒产品源头。开展中药饮片质量专项整治,加强质量抽验和不合格产品的查处,全面核查进货渠道,并尝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行为。开展邮寄假药专项整治,开展某类特效用药(如糖尿病专科降糖药品)专项检查和非标检测,追踪溯问题产品源,铲除造假窝点。
(五)食品保化领域
工作目标:加强七大类食品安全治理整顿,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工作措施:健全联席会议、案件督办和信息通报制度,增强部门合力,加大查办力度。对食品添加剂、食用油、乳制品、保健食品、肉类、酒类等重点品种开展隐患排查,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启动96317举报投诉系统,健全举报奖励制度,提高群众参与程度。在5—6月开展为期二个月的集中整治行动,协调相关部门配合公安机关抓好“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重点打击生产经营食品添加剂、地沟油和病死猪行为,狠抓案件推进和深挖。密切关注群体性虚假宣传销售保化产品和药店保化产品经营等问题。
三、应急能力提升行动
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健全风险排查、预警、评估、处置等机制,推进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食品药品安全预警、应急体系建设,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对能力,确保不发生等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一)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
工作目标:涉药单位实现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病例的收集、报告、处理、分析常态化;药械生产质量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程序、处理、分析、总结更加完善。
工作措施:督促涉药单位配备专职ADR、MDR监测人员,尤其是督促药械生产企业对上市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病例进行收集、报告、处理、分析,开展重点产品监测和再评价研究,提交年度监测报告。充分利用省药品不良反应预警平台,定期开展ADR、MDR报告数据与药械质量关联性研究。建立市、县两级药械不良反应(事件)应急联动机制,开展应急模拟演练,及时调查、评价和处理死亡及群体性不良事件。
(二)药械安全应急处置
工作目标:完善预案,掌握舆情,及时处置,确保药械安全事件得到有效控制。
工作措施:完善药械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市、县联动机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明确专人每天浏览卫生部、国家局、省局和主流媒体的相关信息,一旦发现问题药械消息,第一时间采取应急措施。加强与市ADR中心和食品药品检验所的配合,力求在第一时间掌握不良事件情况,主动介入调查处置,避免事件升级。
(三)食品安全领域
工作目标:加强综合协调,确保食品安全事件得到有效控制。
工作措施: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市、县联动机制,组织开展应急响应检查。建立应急专家队伍,定期开展活动,充分发挥作用。严格重大事故信息通报制度,一旦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苗头,第一时间协调相关部门采取应急措施,调动精干力量,避免事故升级,把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四、诚信建设推进行动
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强化社会监督,促进行业自律,推动企业执行质量管理体系,落实生产源头和流通使用质量安全责任,实现行业素质的新提升。
(一)药品生产领域
工作目标:企业年度质量报告完成率达100%,上市药品品种年度质量报告完成率100%,药品出厂监督抽验合格率100%,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发现违法行为移送及处理率100%。
工作措施:监督指导企业落实产品质量自我评估制度,审核评估企业提交的年度产品质量报告,确保报告的真实性,推进企业严格执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加强日常监管和监督抽验,推进信用分级管理,对于违法违规、失信企业,根据情节轻重,分别采取行政处罚、约谈法定代表人、信息公开等形式予以警示。
(二)药品流通使用领域
工作目标:落实药品经营企业信用等级与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的对接;争取全年创建市级“诚信示范药店”不少于8家,县级“诚信示范药店”不少于15家。
工作措施:落实本局与人民银行联合会议精神,加强相互间沟通协调,及时按照规定报送经营企业的相关信息,保障该机制正常有序运行,充分发挥金融系统对药品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的促进作用;开展争创“诚信示范药店”活动,定期公布企业信用等级,加大对低等级信用企业监管力度。继续开展药学服务活动,组织药学技术人员到村居(社区)开展安全合理用药知识宣传,提高行业信誉度和美誉度。
(三)医疗器械领域
工作目标:确保我县无菌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不发生安全性事件和多批次的监督抽验不合格情况。
工作措施:参照执行YY/T0316-2008《风险管理对医疗器械的应用》,分风险评定、风险控制、剩余风险评价三阶段,开展风险管理检查评估活动,总结提炼ACE工作法。推进信用分级管理,公开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强化低信用等级企业的连续监控,并约谈法定代表人,发现违法及时移送及处理,并经批准予以实名曝光。
(四)药械稽查领域
工作目标:查处严重药械违法行为,促使涉药单位加强自律,确保用药安全。
工作措施:按照职能分工加强稽查监管,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及时处理,并有的放矢的促进规范。对有主观故意制售假劣药或问题医疗器械的,经批准予以实名曝光。年终评出药械违法典型案件并予以实名曝光,警示涉药单位加强自律。
五、示范创建推进行动
以深化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创建为抓手,强化责任落实、制度建设和基层基础工作,重点推进百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和药品安全示范创建工程,促进监管长效化、社会化,在提升区域食品药品安全总体水平上有新进展。
(一)百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
工作目标:实现8所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量化等级提升。
工作措施:抓工作部署,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标准细则,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内容。抓工作进度,成立指导考核组,加强指导、协调和督查,分批组织考核验收。抓部门协调,加强与教育、卫生、工商部门的分工配合,落实责任。
(二)药品安全示范创建工程
工作目标:争创省级药品安全示范县。
工作措施:加强与市局的沟通,争取将我县纳入省级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对象;加强创建的指导工作,协助相关乡镇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使满意度测评能顺利通过。健全部门分工负责机制,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广泛宣传安全用药知识,注重特色培育和长效机制建设,及时报道工作成效和先进典型,形成良好的创建氛围,全面提升创建水平。
六、科学监管保障行动
以实施机构改革为契机,通过健全责任体系建设,理顺体制,划分事权,不断夯实县级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基础,全面提升科学监管水平。以践行科学监管为主题,牢固确立“保安全、促发展、惠民生”的价值理念,扎实推进机制建设,努力形成系统特色的监管文化体系,全面提升部门形象和公众满意度。
(一)理顺监管体制
工作目标: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争取今年机构改革能顺利完成,通过在增加编制和提升技术能力的基础上,履行餐饮、保化监管新职能。
工作措施:健全责任体系。形成以“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第一责任人”为主要内容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实施机构改革。在县编委会会议初步确定我局机构改革方案的基础上,加强沟通协调,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增设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和食品药品检测中心两个下属单位,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顺利进行职能划转交接。
提升技术能力。加快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项目建设,7月份前争取完成相关事项的审批,争取年内动工。
整合检测资源。按照统一信息、统一计划、统一经费的原则,积极推进检测资源整合,加强督查指导,掌握工作进度,在完成机构改革的基础上争取完成检测资源的整合。
夯实基层基础。在乡镇公共安全监管中心建立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站,赋予相关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工作例会、督查指导、业务培训、信息报送、绩效考评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延伸监管网络,拓宽监督渠道,充分发挥工作站在宣传法律法规、收集安全舆情、配合检查执法等方面的作用。
积极履行新职能。建立餐饮服务、保化专业化监管和应急专家队伍,加强业务培训。建立完善餐饮、保化技术支撑体系和餐饮监管目标责任体系。适时启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在硬件提升上推进“餐饮量化等级评定”;在软件提升上推进“五常法管理”。
(二)建设系统文化
工作目标:加强队伍建设,提炼系统核心价值观,围绕“全市创特色、县内强地位”的总目标,谋求新作为,再创新业绩,树立新形象。
工作措施: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四问”大讨论、“进村入企”大走访、重点工作大督查、长效机制大促进等系列活动,提炼系统核心价值观,形成谋求新作为、再创新业绩、树立新形象的原动力。
加强依法行政工作。以争创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为目标,强化法律法规宣贯和法制审核,全面推行说理性文书,深入实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组织案卷评查,提升案卷质量。研究解决《行政强制法》实施中的难点问题,保证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
通过加强对餐饮业、单位食堂餐厨废弃物的执法工作,规范依法处理餐厨废弃物的行为和增强依法处理餐厨废弃物的意识,从源头上控制餐厨废弃物成为地沟油的原材料,使餐饮业、单位食堂餐厨废弃物污染问题得到有效控制,为维护社会良好环境,保障人身健康,构建和谐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组织领导
局成立餐厨废弃物管理执法工作领导小组,调研员任组长,副局长、副调研员任副组长,各科、各中队、综合执法队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组织、协调和检查督促开展餐厨废弃物管理执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综合执法队负责人陈晓鹭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法规科、督查科、机动中队各抽调1名干部兼职,负责餐厨废弃物管理执法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工作重点
依据环保条例规定和市、区政府的要求,此次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的重点为较大型以上餐饮业(6个基准灶头以上或同时容纳100人次以上就餐)。
具体工作内容:
一是未设置油水分离设施;二是污水未经隔油处理排入下水道或隔油处理后排入雨水管道;三是废油脂交由无资质的单位处置;四是餐厨垃圾排入雨水、污水排水管道或者与其他垃圾混倒。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从8月10日至8月15日,为调查摸底阶段。各中队、综合执法队按照各自职责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对所属责任片区重点整治的餐饮业进行调查摸底,对有违法行为的餐饮业主送达整改通知书,责令整改,建立档案,并将发现的无资质从事收集废油脂、泔水、废渣的单位通报给相关职能部门。
第二阶段从8月16日至8月28日,为专项整治阶段。各中队、综合执法队根据第一阶段的调查情况对存在违法行为的餐饮业、单位食堂进行复查,对未完成整改的依法进行查处。第一阶段未完成调查摸底工作的,第二阶段可边调查边整治。
第三阶段从8月29日至8月31日,为检查总结阶段。局餐厨废弃物管理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科、各中队、综合执法队开展餐厨废弃物管理执法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与验收;各科、各中队、综合执法队要及时梳理、汇总、归档开展餐厨废弃物管理执法工作情况,并做好工作总结,书面总结于8月31日上报局餐厨废弃物管理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1—5月份,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一是牵头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下发《**县20**年度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县20**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目标》,召开全县实施食品安全民生工程调度会,做到全县食品安全工作有安排、有责任。二是牵头开展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活动,先后召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会议6次、开展联合执法活动3次、督查督办4次、组织现场宣传活动1次、编印《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特刊》3期、散发专项整治通告和宣传材料4000份。3月24日,通过了省政府的督查。三是做好重点时段的食品安全工作,对清明、五一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早介入早安排,加强重点部位的督察,召开全县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下发《关于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四是牵头开展《食品安全法》宣传月活动,下发《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的通知》,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法》现场宣传活动1次,向县、乡各部门各单位班子成员和食品企业赠送《食品安全法》读本3600本。
从6月1日起,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我局开始履行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5个月来,我们着重做了五个方面的工作,确保政府机构改革过渡期内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不松、不断、不乱。一是6月初及时在县行政服务中心设置“食品药品监管局行政许可窗口”,已办结《餐饮服务许可证》49件。二是对高考、中考期间考生集中就餐的饭店实行跟踪监督检查,处理、转办举报投诉4起,并针对夏季高温期间的餐饮安全问题通过县电视台向公众了餐饮安全警示。三是按照省政府《20**年全省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精神,制定我县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方案,开展好为期2年的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8月上旬在城区开展了集中执法检查活动,重点检查大、中型餐饮单位和熟食卤菜、凉菜餐饮服务点25家。四是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联合县教育、卫生部门于9月上旬开展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活动,检查中小学食堂17家。五是全力做好20**中国**·**石臼湖螃蟹节暨经贸洽谈会期间的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工作,派驻执法人员实行驻点监督、全程监督,督促接待单位规范操作。
二、开展药品市场整治,规范药品市场秩序
一是实行分片包保区域责任制,开展药品市场春季大检查活动,着重检查医疗机构执行《**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情况,检查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执行gsp、gmp的情况,并依法处理。活动期间监督检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120家、药品经营企业65家。二是以品种为重点,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糖脂宁胶囊、降糖胶囊、香丹注射液、狂犬疫苗、双黄莲注射液、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的专项监督检查,出动执法人员240人次、检查单位265家次。三是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应对甲型h1n1流感,对县城42家药品经营企业、21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开展了甲型h1n1流感防控药械专项检查。四是以实施药品质量管理规范为重点,严格药品市场准入资格,提高零售药店设置条件,初审设置零售药店10家,换发到期《药品经营许可证》9家,办结药品经营许可事项变更16家,实施gsp认证20家。五是强化药品市场日常监管,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覆盖面达到90,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监督检查覆盖面达到100,加强gmp、gsp认证后的跟踪管理,推进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生产经营行为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六是加大稽查工作力度,继续保持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立案查处药品和医疗器械违法案件46起,已结案34起。七是重视做好药品不良反应、药品违法广告的监测工作,上报药品不良反应42例,向县工商部门移送违法药品广告3例;与此同时,继续开展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回收活动,收回家庭过期失效药品160个品种。八是继续推进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召开了全县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总结表彰暨协管员培训会议,择优确定了7家网内供应商,表彰了5个先进乡镇协管办、15名先进协管员,对27名乡镇协管员进行了培训。5月份,我县被评为全省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先进单位。九是加大技术监督力度,开展药品监督抽检工作,按计划完成抽检药品90批次。十是开展“企业帮扶年活动”,充分发挥政策引导、技术指导、人才服务的优势,积极主动抓好神鹿药业二期扩产项目的服务、指导和监管工作,免费培训**科伦医药有限公司、桂龙(**)药业有限公司药品从业人员183人。
从6月1日起,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我局开始履行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5个月来,我们着重做了五个方面的工作,确保政府机构改革过渡期内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不松、不断、不乱。一是6月初及时在县行政服务中心设置“食品药品监管局行政许可窗口”,已办结《餐饮服务许可证》49件。二是对高考、中考期间考生集中就餐的饭店实行跟踪监督检查,处理、转办举报投诉4起,并针对夏季高温期间的餐饮安全问题通过县电视台向公众了餐饮安全警示。三是按照省政府《2009年全省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精神,制定我县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方案,开展好为期2年的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8月上旬在城区开展了集中执法检查活动,重点检查大、中型餐饮单位和熟食卤菜、凉菜餐饮服务点25家。四是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联合县教育、卫生部门于9月上旬开展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活动,检查中小学食堂17家。五是全力做好2009中国安徽·××石臼湖螃蟹节暨经贸洽谈会期间的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工作,派驻执法人员实行驻点监督、全程监督,督促接待单位规范操作。
二、开展药品市场整治,规范药品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