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户投资论文模板(10篇)

时间:2023-03-08 15:41:03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农户投资论文,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农户投资论文

篇1

二、调查结果的分析

(一)农户的基本情况

1户主年龄。对户主年龄进行调查的目的在于与第二项文化程度相结合,共同分析年龄与文化程度对农户投资决策的影响。调查发现户主以男性为主,占85.4%,平均年龄在40.5岁,最小为24岁,最大为62岁;24-30岁的占22.9%,31~40岁的占37.5%,41岁以上的占39.6%。调查中还发现24~30岁的户主,80%以上外出打工,31-40岁的户主外出打工因受年龄和文化技能限制,只有30%外出打工。41岁以上的户主基本上都没有外出打工的经历。

2户主文化程度。在被调查的户主中,文盲占21.9%,全部集中在41岁以上的户主;小学文化的占52.1%,主要集中在31岁以上的户主;初中文化的占18.6%,主要集中在31~40岁的户主,24-30岁的户主有一部分,高中(中专)文化的占7.4%,全部集中在24~30岁的户主。由此可以看出,户主年龄越年轻,文化水平越高,户主年龄越大,文化水平越低。户主的年龄和文化程度对家庭的投资行为有很大的影响,一般来说年轻人和文化程度较高的户主接受新兴事物要快些,具有一定的进取和冒险精神。

32007年全年家庭纯收入。2007年湖北省农村人均纯收入为3997元,调查户人均纯收入为37896.76元,与湖北省农村人均纯收人大致相当。但是,如果按调查户所处地理环境分为平原区、丘陵区和山区,则他们之间的纯收入的差距是比较明显的。平原区的调查户人均纯收入为3396.70元。丘陵区的调查户人均纯收入为3201.83元,山区的调查户人均纯收入为2873.65元,这说明地理环境对农户的投资行为以及收入有重要的影响。

(二)投资行为分析

1投资意愿和投资计划。当问及调查户是否有投资意愿时,回答有的占87.5%,这说明广大农户还是很渴望进行投资的,希望得到投资援助的占44.8%。为什么有87.5%的农户有投资意愿,而希望得到投资援助的只占44.8%。调查发现,除了少数农户有自身积累外,大部分并不具有现实的投资能力,自身没有投资能力而又不希望得到援助的原因有二,一是并没有一个明确的投资计划,这类农户达76%,或者有明确的投资计划,但不能预测投资期及投资的成本和收益,怕万一投资失败,难以还债,所以稳健起见,想依靠自身的积累;二是有意愿不一定有机会,83%的农户想拓宽增收渠道,但就是苦于难以发现和利用机会,部分农户说,如果有机会,只要有把握赚钱,他们还是愿意得到投资援助的。

2在目前的农产品价格下,对土地投资的意愿。愿意对土地投资的占26%,将减少对土地投资的占37.5%,保持现状的占36.5%。上述调查结果表明,有74%的农户不愿对土地增加投资。原因之一是土地调整比较频繁;对土地的投资一般在当年很难见成效,土地调整频繁使农户对土地经营的短期化行为严重,不愿意增加对土地的投资。二是目前农户对土地的投资已经处于临界点了,再增加投资,产出并不一定会相应增加。三是农业的比较效益低,同样的投入如果用在其他方面,可能效益更大。四是农村中的“四荒”地已经不多,剩下的“四荒”地投资的成本很高,更何况“四荒”地目前的产权不明晰,投资后怕收不回来。调查还发现,2007年与2006年相比,投入到土地上的劳动数量普遍减少,减少的农户占92.7%,增加的为0,不增不减的占7.3%,减少的劳动力大部分是外出打工,其余的在本地或外地经商和跑运输。

3对粮食生产方面的物质投资。认为种粮有利的占2.1%,认为种粮无利可图,尽量少投入的占26%,认为别无门路,只能投向粮食的占52.1%,认为生产资料价格太高,资金有限,无力投入的占19.8%。第一类情况的农户只有2户,他们都是子女在城镇上班或务工经商,老人在农村种粮供他们的口粮,所以他们愿意在种粮方面多投入,而且他们也有实力投入;而第二类的农户,一旦有其他投资机会,也必然会减少对粮食生产的投资;第三类和第四类农户的情况也正好说明农业的比较效益低下,挫伤了农民种粮的积极性,而且兼业化现象也多发生在他们身上。

42007年家庭总投资的变化。回答增加的占26%,回答减少的占52.4%,回答不增不减的占19.8%。调查发现,在增加投资的原因中,认为消费减少的占71.9%,认为是贷款增加的占11.5%,认为是收入增加的占16.6%;这说明大部分农户是在勒紧裤带增加投资。增加投资的目的中,用于解决吃、穿、住问题的占19.8%,此类农户一般是刚刚解决温饱问题或者正在努力解决;用于应付开支的占47.9%,此类农户一般温饱问题已经解决,但子女较多,家庭开支大,必须有不断增加的收入来源来应付;用于增加财富的占32.3%,这类农户一般已经步入小康,或正在奔小康。在影响投资的因素中,把“不了解行情,不知投向何处”放在第一的占23.9%,把“不愿增加投资,怕风险”放在第一的占25.3%,把“农产品价格较低,农用工业品价格高”放在第一的占22.5%,把“无资金可投和缺乏技术指导”放在第一的占28.2%。其实大多数农户认为这四种因素都会影响投资。很难对他们进行排序。

5家庭收入来源和用途。家庭收入的来源反映了农户的就业结构和投资结构;而收入的用途可以反映农户的支出结构和投资意识。调查发现,收入主要来源于种植业的占51%,主要来源于畜牧业的占7.29%,主要来源于林业的占3%,主要来源于渔业的占11.5%,主要来源于工业和建筑业的占6.25%,主要来源于服务业的占11.5%,主要来源于打工的占9.37%。这说明除了部分年轻的家庭的主要收入来源于打工外,大部分农户的收入主要还是来源于农业。

三、调查后的思考

1大力提高农民的文化素质。农民的文化素质不仅直接影响农民的投资行为,还会对其他经济行为产生重要影响。文化层次较高的农户,其投资意识一般较强,而那些文盲和半文盲的农民,有了收入就用来改善生活,投资意识不强。而且文化素质的高低还会影响农民的消费习惯和休闲时光的打发,而这些也会影响农户的投资行为。同时具有一定的文化知识,也易于接受和掌握新技术,培养一定专长,为农户从事兼业行为,开辟增收渠道创造条件。

2深化土地制度改革,培育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的实质是土地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土地两权分离后的关键是农户是否真正拥有使用权,因为这是农民能否对土地具有长期经营思想和对土地进行中长期投入的重要前提。然而,尽管中央明确提出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经营权三十年不变,但实际上在不少地方,农户承包的土地经常处于变动之中。三年一小变,五年一大变的做法使农户不愿也不能对土地的经营进行长期规划和稳定投入。所以,目前必须明确农户对土地拥有经营决策权、收益分配权和必要的处置权。通过承包、租赁、股份等形式,来确定集体和农户之间的契约关系,尽量避免土地使用权的频繁变动;其次就是培育农村土地流转市场,是土地逐步向种田能手和专业户集中,并尽可能延长使用期限,以加深农户对国家土地制度相对稳定的预期,从而树立长期经营的思想,对土地进行合理投入。

3提高农业的比较利益,增强农户积累。要使农业部门和农户自身的积累成为农业投资的主要资金来源,有两个条件必不可少:(1)农产品销售收入高于农业生产成本;(2)农业投资的收益率必须高于至少不低于社会平均的投资收益率。在这两个条件中,第一个条件是根本的。因为农产品销售收入高于农业生产成本,是保证农业投资收益率达到较高水平的基本条件。但在中国目前的GDP分配格局下,工农产品价格之间存在着不利于农业部门的剪刀差。

篇2

 

一.问题的提出

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是我国政府从2003年开始对中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就学实施的一项资助政策,中央财政负责提供免费教科书,地方财政负责免杂费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实施“两免一补”政策对尽快实现我国义务教育的普及,解决贫困家庭中小学生上不起学的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是农村反贫困的一项重要举措。四川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大省,有14个世居少数民族,是全国最大的彝族聚居区、唯一的羌族聚居区和第二大藏族聚居区,其中有少数民族人口429万,民族自治地方占全省总面积的62.9%。由于历史、文化、自然等多种原因,四川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农村贫困问题突出。截止2009年底,四川省有民族自治地方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20个毕业论文格式,占四川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的55.6%。四川民族地区贫困人口约135万人,占全省农村贫困人口的30%。近年来国家为加快西部民族地区反贫困的步伐,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其中“两免一补”政策是一项重要的举措。这项政策实施6年多来对民族地区贫困农户反贫困起到了哪些作用,具体在哪些方面对贫困农户产生了影响,影响程度如何及怎样使政策更加完善,为此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研究。

二.“两免一补”政策实施对四川民族地区贫困农户反贫困的影响评价

舒尔茨的人力资本理论认为“教育投资是一种极为有效的人力资本投资方式,它有利于提高人力资本存量,增进个人和社会福利,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中国学术期刊网。”[4] 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是人力资本投资的一种有效形式,其实施必将对四川民族贫困地区的贫困人口的劳动力文化素质的提高、就业能力的增强、收入的增加等方面产生影响,进而加快他们脱贫的步伐。

(一)贫困农户家长教育观念增强

家长的教育观念大概包括两方面:一是与家长培养子女的目标和终极目的有关,包括人才观(家长对什么是人才以及希望子女成为什么样的人才的看法)和生育观(家长培养教育子女的动机);二是与亲子关系和教养方式的选择有关,包括儿童观(对儿童及其发展的认识)和教子观(对教育子女内容和方式的看法)。[5] 家长的教育观念指导和约束着他们的教养态度和行为,并通过教养态度和行为影响着子女的个性发展。同时,家长的教养观念自身也受到社会文化、家长自身的经历、家长的文化水平及其所学的文化知识的影响。尤其是社会文化,它直接影响家长在教育上的价值取向,并在其教养态度和行为上表现出来。

图1 教育观念转变对贫困农户脱贫影响流程图

“两免一补”政策在四川民族地区实施后直接影响到贫困家庭家长的教育观念,贫困家庭家长都愿意把自己的子女送到学校读书,民族贫困地区适龄儿童享受到了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失学率降低、升学率提高。随着入学儿童的增多毕业论文格式,贫困家庭的整体文化程度得到提高,进而提高了劳动力素质,这样有利于提高劳动力的就业能力,从而帮助贫困农户加快反贫困的步伐。(见图1)

(二)小学、初中学生入学人数显著增加

2005年四川省教育厅和省财政厅共同制定了本年度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的“两免一补”工作实施总体方案,“两免一补”总投入4.1亿元。在“两免一补”政策的驱动下,四川省民族贫困地区的小学入学人数由2004年的122395人上升到2005年的153826人,初中入学人数由56990人上升到78115人。(见图2)

图2 2004年―2008年四川民族地区小学、初中、高中学生入学人数

资料来源:《四川省统计年鉴》,2005年―2009年

对比分析四川民族地区小学、初中、高中入学人数可知,小学入学人数、初中入学人数显著增多,但是高中入学人数增加并不明显,因为高中阶段不是义务教育,因此“两免一补”政策不覆盖高中阶段的教育,家庭困难的子女在完成小学、初中教育后迫于经济压力一般难以继续升学。

(三)贫困农户教育支出成本降低,可支配收入增加

四川民族地区在实施“两免一补”政策以后,小学生每生减负约200元、初中生340左右元。按我国2004年公布的绝对贫困线农村人均年收入882元计算,分别相当于农村绝对贫困人口人均收入的22.6%和38.5%;如果加上寄宿生生活补助费,这个比例还要提高,这对贫困家庭带来了直接经济影响。具体而言,“两免一补”资金按标准落实到贫困家庭,即直接承担了贫困家庭的教育支出,减轻了农民负担。同时又减少了贫困家庭的总支出毕业论文格式,使其可支配收入增加,这样就使得贫困家庭的低收入状况得以改善,有机会将这些多出的资金投入到其它经济活动中,增加收入,提高生活水平。(见表1和表2)

表1 2004年四川少数民族地区中小学生上缴学费标准 单位:元/人

 

一年级 二年级 三年级 四年级 五年级 六年级 初一 初二 初三

书本费 85 80 92 96 95 96 180 120 80

篇3

1.跨区县项目如何拆分填报统计报表?

答:为满足分区县核算需要,从2009年定报起严格执行跨区县项目拆分填报的规定。拆分时按以下办法处理:

(1)将跨区县项目拆分到涉及的各区县。

(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基本情况》(201-6表)中“项目建设地址代码”填写投资额所占比重较大的居(村)委会。

(3)其他指标数据按比重分劈。

2.具有多个审批文号的亿元以上新开工项目如何填报审批文号?

答:若亿元以上新开工项目有多个审批文号,只需填报一个文号。按照优先选择的顺序依次为发改委、建委、规委、国土局、环保局等相关审批文号。

3.农村合作建房是否应计入经济适用房统计?

答:按照《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制度》中关于经济适用房统计的定义,农村居民在村委会的组织下利用自有土地合作建房,因未纳入政府经济适用房建设计划,无法拿到市建委核发的经济适用房产权证明,所以不应计入经济适用房。

4.如何划分农户建造经营性用房的投资性质?

答:若农户建造经营性用房(如旅游景区内建造住宿用房),且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有营业执照即具有工商部门登记的注册类型;(2)不利用自有宅基地;(3)计划总投资超过50万元时,可计入农村非农户投资,否则计入农户投资。

■ 科技及中关村统计

1.科技项目表填报的项目是否需要正式的项目立项书?

答:严格意义上,科技项目表填报的项目均应有项目(课题)立项书,如果没有正规的项目(课题)立项书,但有较为固定的研究人员和财务上相对独立的专门开支和核算,也应填报项目表。

2.关于临时和外聘人员是否计入本单位科技活动人员?

答:临时和外聘人员如果是直接从事或参与本单位科技活动,包括参加本单位科技项目(课题),以及从事科技活动管理和为科技活动提供直接服务,且全年累计从事科技活动时间超过制度工作时间10%以上,同时其劳务费(含工资)是由本单位发放,则应计入本单位的科技活动人员,其劳务费(含工资)应计入本单位的科技活动经费支出。

3.如何计算“发表科技论文篇数”?

答:发表科技论文是指在学术刊物上以书面形式发表的最初的科学研究成果。具体包括在全国性学报或学术刊物上、省部属大专院校对外正式发行的学报或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以及向国外发表的论文。科技论文应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首次发表的研究成果;(2)作者的结论和试验能被同行重复并验证;(3)发表后科技界能引用。注意:只统计本单位科技人员为第一作者的论文。

4.产品销售收入中的系统集成收入如何界定?

答:系统集成收入以系统集成商与项目委托单位签订协议或合同时所涉及的合同金额为准。例如,某生产手机的企业从外单位购入的手机配件200元,整台手机卖1000元。那么系统集成收入就应填1000元。

■ 房地产价格统计

1.非正常销售的房屋如何填报?

答:非正常销售房屋是指未按照市场价格进行销售,如低于市场价格销售给关系户和以成本价格销售给内部员工等。

样本单位存在非正常销售房屋时按以下方法处理:

(1)非正常销售房屋“规划住宅面积”分类与正常销售房屋分类一致时,从正常销售房屋中选择样本;“上期交易面积”和“上期交易金额”包括非正常销售房屋部分。

(2)非正常销售房屋“规划住宅面积”分类与正常销售房屋分类不一致时,分别从正常销售房屋和非正常销售房屋中选择样本;分别计算、填报正常销售房屋和非正常销售房屋“上期交易面积”和“上期交易金额”。

2.房屋销售中既不属于高档住宅又不符合普通住宅标准,但建委批准用途为住宅的房屋如何填报房屋类别?

答:对于房屋销售中既不属于高档住宅又不符合普通住宅标准,但建委批准用途为住宅的房屋中140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计入“其他住宅”;属于普通住宅标准的按照层数分为多层住宅和高层住宅。

3.实际建设房屋用途与批准用途不一致时如何填报房屋类别?

答:按照房屋实际建设用途填报。

4.房屋租赁和物业管理中“上期交易金额”是按合同金额填报还是按业主实际缴纳的金额填报?

答:房屋租赁和物业管理均按照合同签订的金额填报。

5.房屋租赁和物业管理中样本交易单价月租金标准如何确定?

答:如果合同中有月租金额,则按照三个月的平均数填报;如果合同中没有月租金额,则将合同中的租赁金额总计按照租赁时间平均分配至各月,计算平均月租金填报样本交易单价。

6.跨年度项目的项目编码如何确定?

答:分三种情况处理。

(1)上年项目11月份销售完毕,次年该项目不再填报,其编码可为其他项目使用。

(2)上年项目12月份仍有销售,次年该项目继续填报,项目编码与上年一致。

(3)本年项目年度中销售完毕,项目编码本年度保持不变,次年其编码可为其他项目使用。

■ 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主营业务统计

1.外贸企业经营的未进入我国境内流通的商品是否计入企业的商品的购进或销售?

答:外贸企业在转口贸易中,从境外购进的商品,仅在免税区停留或未进入我国境内就直接被销往境外,尽管未在我国境内流通,但由于这部分商品的购销金额已纳入企业财务核算,其商品购进或销售应包括这部分商品的购销金额,分别计为进口或出口。

2.批发和零售业商品购进、销售、库存统计指标“商品库存总额”与财务指标“存货”的区别?

答:“商品库存总额”指企业取得所有权的库存商品金额。对于商品流通企业,即批发和零售业企业,库存商品主要指外购或委托加工完成后验收入库、用于销售的各种商品。财务指标“存货”反映企业期末在库、在途和加工中的各种材料、商品、在产品、半成品、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存货”的核算范围大于“商品库存总额”的统计范围。

3.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是否填报财务表(E103-2表、E603表)中的增值税?

答:如果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在进行住宿或餐饮经营活动的同时,也进行商品销售或其他产生增值税的经营活动,财务核算中设立了增值税账目,则应填报“增值税”,否则,不填。

■ 财务状况报表

1.如何填报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的财务指标“主营业务应付工资”?

答:“主营业务应付工资”指报告期内企业应付给与主营业务直接有关人员的工资。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根据会计科目“应付工资”中本期转入“主营业务成本”、“营业费用”、“管理费用”科目的贷方发生额归纳填列。

篇4

 

一、农村信贷需求层次分析综述

需求跟进型的经济决定金融理论认为:真实经济的增长对金融机构和金融资产产生额外的需求,金融部门为满足经济增长需求而跟进的金融服务促进金融发展。即现代金融机构的建立,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形成以及相应金融服务提供的水平和数量是由真实经济对金融的需求所决定的。因此,金融服务是经济发展催生的,也体现出金融服务领域的消费者主权。所以现阶段农村金融发展水平直接取决于农村经济发展状况,农村金融需求对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安排有着重要的影响。要提高农村金融水平,首先要正确认识农村地区的金融的有效需求。【6】

随着农业经济的不断发展,新农村建设的深入推进,农村借贷需求从整体来看呈现出不断上升的趋势,史清华对山西745户农户的调查发现, 2000年与1996年相比,发生借贷行为的农户比例由29. 6%上升到40. 7%。朱守银通过对安徽亳州的217户农户的调查也发现,农户借贷的发生率由1999年的31%上升到2001年的51. 3%,农户借贷资金规模由1999年的27. 8万元上升为2001年的69. 7万元,农户借贷次数由1999年的1. 57笔/户上升到2. 05笔/户。

各地区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农村产业结构的差异等原因,农村信贷需求体现出越来越大的差异性和层次性,针对性的农村信贷需求调查在各地展开。在以往的农村信贷需求层次性分析中,普遍采取以信贷需求主体的不同层次分析的基础。收入是影响信贷需求的主要因素之一金融论文,不同收入水平对信贷的需求规模、条件等都会有所不同。如何广文、李莉莉(2005)曾将农户信贷需求的层次性分成贫困农户、一般种养殖农户和专业型农户三个类型。对目前我国农户的多层次性信贷需求特征进行剖析,进而为信贷产品的开发提供了指南和方向;还有些以行业为标准将主体划分为按种植业、养殖业、渔业、餐饮及旅游业等分析;此外还有以组织结构标准进行分析的,如将需求层次划分为农户、农村经济联合体、农村企业、政府机构等主体(楚尔鸣,2007),对各主体的融资次序进行调查分析;以及微观主体构成按规模和特点可分为下列五个层次:地方骨干型企业包括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一般民、私营企业;专业经济合作组织;专业户、种养大户和普通农户。由于上述经济主体的所有权、经营规模、产品及运行模式不同,在经营活动中具有各自的特点,对金融服务的需求个性明显,层次性强烈。另外根据农户的贫富状况又可以分为贫困户、温饱型农户和市场型农户。不同层次经营者对金融需求的形式、特征和满足金融需求的手段与要求是不一样的。(人民银行盐城市中心支行课题组,2008)。主体的层次性对应着需求层次性,在数量、方式、时间上也有着明显的特征,因此,基于主体层次性的分析是目前主要的分析方法。基于资金用途或信贷需求动机的分析中,王雨舟(2004)将农村信贷需求层次从资金用途上划分为生产性信贷需求、消费性信贷需求、农业综合开发性信贷需求等。生产性信贷需求主要包括农业生产向规模化、专业化、多元化和产业化发展而产生的金融需求;消费性信贷需求主要是农户因修建房屋、医疗看病、婚丧嫁娶、子女教育而产生的信贷需求;农业综合开发性信贷需求主要是农村扶贫、农业综合开发、农村基础设施和小城镇建设而产生的信贷需求。周立(2004)以同一区域的农村内部为出发点,认为同一区域的农户之间对金融需求也存在差异。

与基于需求主体的层次分析不同,基于需求动机的层次分析其观点在于对信贷的需求是为了满足某种目的,基于目的性考察信贷的需求进而设计信贷的供给模式将更有利于提高信贷供给效率,提高信贷的有效供给。此外由于不同类型的需求主体在需求动机上往往有交叉重叠,基于需求动机的考察可以避免不同需求主体的相同动机分析。立足于需求动机,结合需求主体的层次性,全面把握农村信贷需求特征,从而为农户信贷产品开发和服务拓展提供更好的理论指导。

二、马斯洛需求理论在农村信贷需求层次性分析中的适用性

1、马斯洛需求理论的介绍

亚伯拉罕.H.马斯洛(Abraham.h.maslow)提出的需求层次理论研究表明,人有一系列复杂的需要,按其优先次序可以排成梯式的五个层次:①生理需求。包括对食物,水,空气和住房的需求等,它们是人们最基本的需求。②安全需求。是指对于安全稳定,无忧虑和一个有结构的,有序的环境的需求。一般表现在安全的工作条件,公正和明确的规章、规定、工作保证,轻松自在的工作环境,退休和保险计划等。③归属需求。是指对社会交往、感情、爱情、友谊的需求,包括在工作中的交往、协作等机会和发展新的社会关系的机会等。④尊重需求。是指人们需要从别人那里得到尊重,也需求自尊,包括获得能产生成就感和责任感的机会。⑤自我实现需求。指一种最充分地发展个人的真正潜力,以一种最高程度的个人方式表现个人的技能、才干和情绪的愿望。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包括四点基本假设:(1)已经满足的需求不再是激励因素。人们总是在力图满足某种需求,一旦一种需求得到满足,就会有另一种需要取而代之;(2)大多数人的需要结构很复杂,无论何时都有许多需求影响行为;(3)一般来说,只有在较低层次的需求得到满足之后,较高层次的需求才会有足够的活力驱动行为;(4)满足较高层次需求的途径多于满足较低层次需求的途径。【2】

2、马斯洛需求理论在农村信贷需求层次分析中的适用性

马斯洛理论认为金融论文,人在不同的阶段需求会有所不同,体现一个由低层次需求到高层次需求的渐进过程,也是一个从物质需求到精神需求的渐进过程。该理论比较客观、准确地揭示了人类需要产生的客观规律,被广泛用于各行各业。同样在农村信贷需求中也适用。

农村信贷需求主要可以分为三个层次:产品需求、服务需求以及关系需求。产品需求是信贷需求中的最基本的需求,主要包括信贷规模、信贷条件以及信贷渠道等方面。信贷市场作为一个特殊商品的市场,产品的需求是最主要的需求;服务需求是高一级层次的需求,包括服务环境、服务态度、服务获得的便利性等方面。但由于信贷市场的特殊性,也往往会与产品需求相结合;关系需求则应被看做是信贷需求中最高层次的需求,客户在购买了称心如意的产品、享受了舒适的服务基础上,如果能同时扩大社会关系网,获得稳定的关系,将能够获得最大的满足感。因为“关系”对一个客户的价值在于获得社会的信任、尊重、认同,是一种情感上的满足感。信贷需求中的关系需求则是指客户通过信贷需求获得稳定的关系,获得最大程度的社会认同感和自我满足感。

在农村信贷需求中最基本和最重要的产品需求也可以利用马斯洛需求层次分析法来进行分析。农村信贷的需求主体主要有农户和企业组成,根据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金融论文,将需求层次划分为金字塔式的3个层次:生存性信贷需求、发展性信贷需求以及特殊性信贷需求。由于两大主体有所不同,我们分别来进行分析。对于农户而言可将改善住房条件、传统农业需求作为生存性需求;将子女教育需求、生产经营需求作为发展性需求;将看病、婚丧等其他需求作为特殊性需求。【3】对于企业而言,结合企业成长周期理论,可将企业有效信贷需求动机划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的生存性需求,如交易需求,主要存在于发育期和成长初期。第二层次的发展性需求,如企业扩张,主要存在于高速成长期和成熟期。第三层次的特殊性需求,如投资需求,属较高层次需求,是个性化需求,大多存在于成熟期企业。【4】

基于需求层次理论的农村信贷需求分析以各阶段需求动机的不同,进而需求特征的差异对各阶段的需求进行深入分析,由于信贷提供目的就是为了满足信贷需求,形成信贷有效供给金融论文,因此在对不同层次信贷需求把握的基础上设计的信贷供给模式,无论是从规模大小、用途以及信贷条件等方面都更能适应农村对信贷的需求。如针对农村多元化的信贷需求,金融机构可对信贷产品进行分级,形成不同种类的信贷产品体系,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根据农村经济发展的需求层次不同,分级为生存性信贷、发展性信以及特殊性信贷3级,以此形成能够适应不同需求特点的信贷产品体系,实施不同级别的准入门槛、信贷流程、风险控制、管理制度等,使信贷支持区别对待、有的放矢,从而不同的农村信贷需求均能获得满足。

三、结论

农村信贷市场存在 “三层重叠逻辑”的典型特征:第一层是农村经济弱质低效、分散闭塞的特征,它是农村经济中最基本的决定力量;第二层是农村信贷供给,它基于农村经济的特征,从而也就决定了它的主体结构和政策取向,正是由于农村信贷供给是基于农村经济特征而不是基于农村信贷需求,从而产生了诸多难以调解的矛盾;第三层是农村信贷需求金融论文,它基于农村信贷供给,供给什么就只能需求什么,正是由于这种需求是基于供给而不是基于农村经济发展,从而产生供给抑制型供需缺口和非均衡就是必然的。【11】

因此,如果能够基于农村经济发展来分析农村信贷需求,金融机构的信贷供给基于农村信贷需求,利用农村信贷的有效供给来服务于农村经济发展,则可以进入经济与金融良性互动与循环。而在此过程中,农村信贷需求的分析起到重要作用,立足于农村经济发展特点,针对农村信贷需求的层次性特征,需求层次分析理论为农村信贷需求分析提供了一个新的切入点。

参考文献:

1.人民银行盐城市中心支行课题组.构建和谐农村金融研究:需求层次性及路径选择[J].金融纵横.2008.6.(11-16)

2.王汝志.人身保险需求---基于Abraham.h.maslow需求层次理论的实证分析[J].浙江金融.2007.09.(4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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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

1978年以后,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畜牧产品需求不断提高,东辽县畜牧业也得到了快速的发展。2011年,东辽县畜牧业总产值175081万元,占农林牧渔总产值的57.7%,与1978年改革开放相比增长16.8倍,虽然畜牧业发展的速度不断加快,但是目前畜牧业的发展速度远远满足不了人民日常生活对高质量畜牧产品的需求,可见,东辽县畜牧业向产业化和区域化发展有着巨大的提升空间。

1.东辽县畜牧业的发展现状

改革开放以后,东辽县畜牧业得到了快速发展,特别是近几年,畜牧业的产量连年增长,其中禽类增长速度最快,2011年比2010年增长4268090只,是2010年的1.24倍;肉鸡是禽类增长速度快的主要原因,2011肉鸡总产量是12505980只,比2010年同比增长了7892730只,是2010年的2.71倍;猪的总产量从2001年465932头增长到2011年755737头,增长了61.7%;牛的总产量从2001年341164头增长到了2011年598642头,增长了57%;羊的总产量从2001年41991头增长到2011年57359头,仅增长了0.73%。

2009年东辽县,全县畜牧产品肉总产量就已经突破10万吨,2011年东辽县畜牧业产片肉总产量是142882.92吨,比上年增长了22923.82吨,猪肉产量是34078.3吨,牛肉产量是51781.39吨,禽肉产量是55950.88吨,其中肉鸡产量是40883.61吨,蛋鸡产蛋量是46016.09枚。2011年同上年相比,每种畜禽的产肉量和产蛋量都有大幅度的提高,这跟东辽县加大对畜牧业扶持力度有这莫大的关系。

2011年东辽县农林牧渔业总产值是303384万元,其中畜牧业总产值是175081万元,占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57.7%,是2001年畜牧业总产值的3.58倍,农业总产值是115811万元,是2001年农渔业总产值的2.85倍;林业总产值是7121万元;渔业总产值是1691万元。在2001年的时候,东辽县畜牧业给人均带来的收入是450元,而到了2011年畜牧业带给的人均收入增长到了3500元,所以大力发展畜牧业是养殖户希望看到的,也是增长东辽县经济的一项重要的措施。

2.东辽县畜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2.1资金投入不足和良种繁殖能力差

吉林省粮食产量由年产不足1000万吨上升到2500万吨水平,这和国家大力支持吉林省农业也不开,但是吉林省在农业方面对畜牧业的投入资金和给予的政策都不能很好的提高畜牧业的发展。

2011年,东辽县畜牧业的繁殖能力是仔猪年413760头、仔牛79353。但在选购牲畜幼仔的时候,很难购买到提抗力强,产肉量高的幼仔,目前东辽县牲畜幼仔繁殖大部分依靠散户农民的养殖,所以没有完善的良种繁殖体系。

2.2疫情防治无体系

在冬春和秋冬两个季节交替的时候,是疫情的高发期,也是牲畜幼仔销售的好季节,但由于无合理的防疫体系,在收购和出卖的时候,使病毒进入养殖区域,致使疫情爆发;另一个疫情防治关键就是畜禽死后尸体的处理方式不够规范,是导致疫情爆发的重要原因。

3.东辽县畜牧业发展对策

3.1国家应加大对畜牧业的投入

中国应该加大对“三农三牧”的投入力度。增加农牧业的投入,是提高农牧业基础、发展现代农牧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的迫切需要。当前要抓住经济发展较快和财政增收较多的时机,推动国民收入分配切实向“三农三牧”倾斜,提高对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的资金投入。我国农牧业基础设施非常简陋,是制约农牧业发展的瓶颈,必须加大投资力度,加快建设步伐,提高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努力向现代农业方向发展,提高农牧业收入水平。

从东辽县几家规模化养殖场来看,每家规模化养殖场的贷款也就30多万元,而贷款利息高达9-11%,对于一家规模化的养殖场来说这点钱,和场子的实有资产比起来简直是微乎其微,但为什么用养殖场作为资产去银行抵押,而贷不到钱呢?原因是多数银行受“家有万贯,带毛的(资产)不算”等传统观念的影响,使得养殖户在银行当中贷不到钱。

3.2合理运用“以草以饲兴牧”这一理念

“以草以饲”是近几年提出的一种养殖理念,用小草来代替现有喂养畜禽的粮食,这样以来能节约大量粮食,也能降低养殖的成本,而且吉林省是玉米种植的大省,每年都剩余不少秸秆,在农村是废弃物,垂手可得,取之不尽。东辽县是全国商品粮生产基地县,全县粮食总产量每年在84万吨左右,年农作物秸秆126万吨,荒山草坡11万亩,每年草量可达30万吨,这种前提下东辽县更适合运用”以草以饲”这一理念。

目前我省“以草以饲”并没有推广开,因为养殖户受原有的思维影响,怕畜禽吃了草做的饲料,不能正常生长导致出栏期延后,所以东辽县应加大对“以草以饲”这一理念的宣传,挨家挨户进行系统化的指导和讲解,从而为农户带来更大利益。

3.3建设沼气池使资源循环利用

沼气池在南方的农村里,已经得到了普遍的运用,但是在吉林省沼气池貌似还不太流行,农户还不太了解沼气给农业、畜牧业带来的利益,虽然一次性投资大,但沼气池给农户带来的利益是长远的。

建立一个8m3地下水压沼气池需要投资3000元左右,农户修建一个沼气池每年可生产350-450m3的沼气,可以满足3-5口之家农户的炊事用能,每个农户每年实用沼气可节约生活用能开支600元左右,所生产出的沼肥(沼液、沼渣)是优质的有机化肥,用于农业生产每年可节省农药、化肥开支500元左右,而且农户平时饲养的畜禽的粪便也得到了很好的处理,没有沼气池,畜禽的粪便对环境的污染日趋严重。

4.结论

畜牧业在东辽县的今后发展中有这重要的地位,因为东辽县主要的经济发展就是以农业为主,而畜牧业恰恰是带动东辽县农业发展的关键。由于东辽县的地理位置因素,导致东辽县幅员内,自然资源不够丰富,旅游、矿产都不能和其他地区相比,所以今后要想带动东辽县的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就要合理的利用这片土地资源,发展畜牧业,随之带动其他附属产业的大力发展。 [科]

【参考文献】

[1]2001年——2011年东辽县统计局.统计年鉴.

[2]2001年——2011年东辽县畜牧管理局工作报告.

[3]2011年东辽县牧业管理局,“未来五年发展规划”报告.

[4]2001年——2011年东辽县牧业管理局 牧业生产情况统计表.

[5]张守莉.吉林省发展精品畜牧业的研究:[硕士学位论文].吉林:吉林农业大学,2004.

[6]刘丽红.吉林省发展现代畜牧业的研究:[硕士学位论文].吉林:吉林农业大学,2006.

篇6

关键词农产品供应链;双边投资;合作社;不对称纳什谈判

中图分类号F30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2104(2015)01-0152-06doi:10.3969/j.issn.1002-2104.2015.01.021

根据农业部对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的调查统计结果显示,“公司+农户”型供应链是目前采用率最高的模式[1]。然而,考虑到双方现实地位不平等、农业经营活动具有的高度不确定性以及由此带来的机会主义行为等问题,我国“公司+农户”型供应链的现实运行呈现出典型的不完全契约特征。一方面,处于弱势地位的农户担心进行专用性投资后可能会面临被对方“敲竹杠”(hold-up)的风险,因此在事前就会表现出种植投资不足;另一方面,公司凭借自己的优势地位可以对农户施加影响而获得超额利润,因此也缺乏必要的销售投资意愿,双方的合作将陷入了“双输”的囚徒困境[2]。针对“公司+农户”型供应链现实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本文结合我国专业合作社迅猛发展的现实,尝试通过数理模型构建和分析,对“公司+合作社+农户”型供应链在提升双边投资意愿、增进农户和公司收益等方面具有的优越性进行理论证明,从而为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的制度创新提出政策建议。

1文献综述

长期以来,“公司+农户”型供应链运行中可能出现的契约失效、组织解体等问题是学术界关注的研究热点。Lowe和Precket[3]认为农产品供应链的管理要比其他类型供应链的管理更为困难,因为有着更长的提前期、更为不确定的供给和需求。Yu等[4]指出,若在公司和农户间的契约中仅仅含有价格条款,将不能保证双方交易的公平,也不能保证供应链长期稳定运作。Hirschauer和Musshoff[5]证明,如果公司和农户间的契约机制不能惩罚违约者,那么设计的契约事实上是无效的。Federico等[6]对英国乳制品供应链开展的实证研究表明,由于乳制品企业与农户的市场地位失衡,加之经济全球化所带来的外部竞争压力,使得农户的利润空间缩小。

事实上,农产品供应链种植和销售环节往往需要资产专用性很强的投资。例如,种植过程中的农产品、化肥农药、农用机械设备等投资具有专用性,而销售过程中的储藏设备、保鲜处理等投资同样也具有专用性。Grossman和Hart[7]、Hart和Moore[8]建立的GHM模型中指出,如果一方在签约后进行专用性投资,那么将存在被对方“敲竹杠”的风险,进而导致其投资激励的不足。只有通过有效的产权或其他恰当的合同安排,才能提高交易事前和事后的效率。叶飞等[9]发现,传统的“保底收购,随行就市”价格机制并不能很好地协调“公司+农户”供应链,在此基础上他们设计了一种能增强供应链稳健性的“B-S期权定价+生产协作+保证金”协调机制。近年来,随着农户组织化程度的加深,许多学者通过实证分析研究了合作社在改善农户市场地位、促进农户增收中的作用。Barrett等[10]运用固定效用回归模型处理了五个发展中国家订单农业发展情况的面板数据后认为,公司倾向于与合作社中的农户合作,而且加入合作社的农户收入往往高于其他农户。罗必良等[11]认为,进行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农户,虽然实现了规模化生产但同时也增加了其资产专用性程度,从而面临更大的市场风险,通过建立合作社提高农民的市场地位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途径之一。

浦徐进等:投资激励视角下农产品供应链治理结构优化

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5年第1期

2问题描述与假设

种植环节投资(例如优化种植技术、购置先进种植设备等)和销售环节投资(例如改进包装技术、购置保鲜容器等)共同决定供应链的最终产出,我们假设种植投资将影响合格农产品的产量,而销售投资将影响销售价格。参考Xie et al.[12]的研究,当种植投资为ef时,合格农产品产量为a(1+ef),其中a为基础产量,种植投入成本为12βfe2f,βf为种植成本系数;当销售投资为er时,市场销售价格为p=p(1+er),其中p为基础销售价格,销售投入成本为12βre2r,βr为销售成本系数。另外假设cf和cr分别为单位农产品的种植成本和销售成本,并且为保证种植并销售农产品有利可图,我们有k=p-cf-cr>0。

下文用下标“f”、“c”、“e”分别代表农户(farmer)、合作社(cooperative)和公司(enterprise),用不同的字母上标代表不同的模式,其中“ef”(enterprise+farmers)表示“公司+农户”型供应链,“ec”(enterprise+cooperative+farmers)表示“公司+合作社+农户”型供应链。

3模型构建与分析

3.1“公司+农户”型供应链(ef模式)

在传统的“公司+农户”型供应链中,处于强势地位的公司往往对于收购价格w具有主导权。此时农户和公司的利润函数分别为:

πeff=(w-cf)a(1+ef)-12βfe2f

πefe=[(1+er)p-w-cr]a(1+ef)-12βre2r

公司和农户之间进行的是Stacklberg博弈,公司首先确定对农产品的收购价格和销售努力投入;随后农户根据公司的决策来选择自身最优的种植努力投入。我们将利用逆推归纳法对公司和农户的决策进行推导:

Maxw,erπefe=[(1+er)p-w-cr]a(1+ef)-12βre2r

s.tMaxefπeff=(w-cf)a(1+ef)-12βfe2f

求解上式可以得到:

eef*f=a2p2+aβrk-βfβr2βfβr-a2p2

wef*=cf+βf(aβrk+a2p2-βfβr)a(2βfβr-a2p2)

eef*r=ap(ak+βf)2βfβr-a2p2

πefe的Hessian矩阵为-βra2pβf

a2pβf-2a2βf,由于销售投资肯定为正数(eef*r>0),故2βfβr-a2p2>0,同时-βr

另外,由于种植投资也肯定为正数(eef*f>0),因此可知a2p2+aβrk-βfβr>0。

将wef*、eef*f、eef*r代入πeff和πefe,可以得到博弈均衡时的农户和公司利润分别为:

πeff=[βf(aβrk+βfβr)2-(2βfβr-a2p2)2]2(2βfβr-a2p2)2

πefe=βr(ak+βf)22(2βfβr-a2p2)

事实上,公司为了和农户开展长期合作,往往要求农户期初预交一定金额的保证金F。在这个无限次重复博弈中,公司的触发策略为:若上一阶段农户选择履约,则下一阶段继续与农户签订农产品购销合约;若上一阶段农户选择违约,则没收保证金并终止与农户的合作。如果某期农户选择违约则其可获得一个高于πeff的超额利润πhf(πhf>πeff),但之后就一直不能和公司合作,只能自己进行销售而获得较低的利润πlf(πlf

农户选择始终履约时的利润现值为:

πefkf=πeff+δπeff+δ2πeff+…=πeff1-δ

而农户选择违约时的利润现值为:

πefbf=πhf-F+δπlf+δ2πlf+…=πhf-πlf+πlf1-δ-F

比较农户选择始终履约与违约情形时的利润现值,可以得到:

πefkf-πefbf=F-(πhf-πlf)+(πeff-πlf)1-δ

很显然,当保证金金额满足F>Fef=πhf-πlf-πeff-πlf1-δ时,农户将在“公司+农户”型供应链中选择始终履约,Fef为此时保证农户履约的保证金阈值。

3.2“公司+合作社+农户”型供应链(ec模式)

由于合作社在财政投入、税收减免、金融服务、项目承担、人才培养等方面享受一定的扶持政策,同时在用地、用电、运输等方面也有相应的优惠,许多公司为了套取国家的相关政策红利也在积极组建合作社。因此,这些所谓的“合作社”都是公司所挂的另一块牌子,属于 “空壳合作社”。在这些所谓的“公司+合作社+农户”型供应链中,公司依然独享利润而农户却没有得到实质性帮助,本质上还是前文分析的“公司+农户”型供应链。

而在真正的“公司+合作社+农户”型供应链中,合作社是农户联合行动的产物,农户支付给合作社固定的服务费用g(g>0),而合作社的交易成本为c,合作社的交易成本包括制度运行的成本,其中包括信息成本、谈判成本、起草和实施合约的成本、界定实施产权的成本、监督管理的成本与改变制度安排的成本等。合作社规定资本留存率为s(0≤s≤1)(也就是农户将自身收益以s比例上交合作社),作为发展再生产和建设本地基础设施的滚动发展资金。合作社代表农户利益与公司进行批发价格谈判,农户通过集体行动获得了一定的话语权和自我选择权。此时农户、合作社与公司的利润函数分别为:

πecf=(1-s)(w-cf)a(1+ef)-12βfe2f-g

πecc=s(w-cf)a(1+ef)-12βfe2f+g-c

πece=[(1+er)p-w-cr]a(1+ef)-12βre2r

不对称纳什谈判是指考虑博弈参与双方不同的议价能力并满足个体合理性、可行性、弱帕累托最优性质等六个公理时的纳什谈判,此时决定的唯一谈判解被称为不对称纳什谈判解(Asymmetric Nash Bargaining Solution),即:

u=arg Max(u1,u2)(u1-d1)τ(u2-d2)1-τ,τ∈[0,1]

其中,u1和u2表示参与者1和参与者2的效用,d1和d2表示参与者1和参与者2的谈判破裂点,而τ和1-τ分别表示各自的谈判能力。有时出于计算简便的考虑,也可以用对数形式来表示不对称纳什谈判解,即:

u=arg Max(u1,u2)τln(u1-d1)+(1-τ)ln(u2-d2),τ∈[0,1]

在下文中,我们假设此时合作社相对于公司的谈判力为τ(0

Maxws(w-cf)a(1+ef)-12βfe2f+g-cτ・

[(1+er)p-w-cr]a(1+ef)-12βre2r1-τ

求解上式等价于考察规划:

Maxwτlns(w-cf)a(1+ef)-12βfe2f+g-c

+(1-τ)ln[(1+er)p-w-cr]a(1+ef)-12βre2r

对上式求关于w的一阶导数并令其等于0,可以得到:

τsas(w-cf)a(1+ef)-12βfe2f+g-c-

(1-τ)a[(1+er)p-w-cr]a(1+ef)-12βre2r=0

容易得到达到谈判均衡时的批发价格为:

wec*={τs[(1+er)p-cf-cr]a(1+ef)-12τsβre2r

+12(1-τ)sβfe2f-(1-τ)(g-c)}/sa(1+ef)+cf

将谈判确定的批发价格wec*代入农户与公司的利润函数,随后农户和公司之间进行关于种植投资和销售投资的Stacklberg博弈,与前文的分析方法类似,我们可以得到:

eec*f=βrak+a2p2βfβr-a2p2

eec*r=ap(ak+βf)βfβr-a2p2

将wec*、eec*f、eec*r代入πecf、πecc和πece,可以得到博弈均衡时的农户、合作社和公司利润分别为:

πecf=(1-s)τβf(aβrk+a2p2)+(βrak+βfβr)ak2(βfβr-a2p2)

-(1-s)(1-τ)(g-c)+sgs

πece=(1-τ)(aβrk+a2p2)βf+(aβrk+βfβr)ak2(βfβr-a2p2)

+(1-τ)(g-c)s

πecc=τsβf(aβrk+a2p2)+βr(ak+βf)ak2(βfβr-a2p2)+τ(g-c)

分析合作社利润的表达式可知,当c>sβf(aβrk+a2p2)+βr(ak+βf)ak2(βfβr-a2p2)+g时,合作社的利润将为负值。这说明,交易成本是制约合作社发展的主要因素,当交易成本过高时,合作社将面临组织崩溃的困境。因此,降低交易成本是合作社实现高效运作和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与前文进行的重复博弈分析类似,公司为了和入社农户开展长期合作,依然要求入社农户期初预交一定金额的保证金F,其余假设与前文相同。

此时农户选择始终履约时的利润现值为:

πeckf=πecf+δπecf+δ2πecf+…=πecf1-δ

而农户选择违约时的利润现值为:

πecbf=πhf-F+δπlf+δ2πlf+…=πhf-πlf+πlf1-δ-F

比较农户选择始终履约与违约情形时的利润现值,可以得到:

πeckf-πecbf=F-(πhf-πlf)+(πecf-πlf)1-δ

因此,当保证金金额满足F>Fec=πhf-πlf-(πecf-πlf)1-δ时,农户将在“公司+合作社+农户”型供应链中选择始终履约,Fec为此时保证农户履约的保证金阈值。

4结果比较与数值仿真

根据上述模型分析结论,我们对“公司+农户”型供应链和“公司+合作社+农户”型供应链的均衡结果进行比较分析。

4.1种植投资意愿和销售投资意愿的比较分析

观察eef*f、eef*f和eec*f、eec*r的表达式,我们容易发现有:

eec*f-eef*f=βrag+a2p2βfβr-a2p2-a2p2+aβrg-βfβr2βfβr-a2p2>0

eec*r-eef*r=ap(ag+βf)βfβr-a2p2-ap(ag+βf)2βfβr-a2p2>0

因此,相比于“公司+农户”型供应链,“公司+合作社+农户”型供应链的种植投资意愿和销售投资意愿均将得到提升。这说明,由于“公司+合作社+农户”型供应链中农户和公司的地位更为平等,合作社能够形成对于公司的制衡力量,这就大大降低了农户进行种植投资可能面临的“敲竹杠”风险,农户的种植投资意愿得到提升。当农户加大种植投资后,合格农产品产量将会提高,这反过来又会激励公司提升销售投资意愿来获得更多的利润。

4.2农户利润水平与资本留存率的关系分析

满足双边投资都为正数的约束条件(a2p2+aβrg-βfβr>0,2βfβr-a2p2>0)我们将基本参数假设为:βf=10、βr=90、α=2.5、p=8、cf=0.2、cr=0.1、c=1、g=0.4,在合作社谈判力分别为τ=0.2、τ=0.5和τ=0.8时,令资本留存率s在区间上[0,1]上连续变化,绘制农户利润水平与资本留存率之间的关系见图1。

图1农户利润水平与资本留存率的关系

Fig.1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farmers’ profit with

the capital preservation rate

观察图1,我们可以发现,“公司+合作社+农户”型供应链的农户利润水平与合作社谈判力正相关,与资本留存率负相关;当合作社具有相对较强的谈判力时,即使合作社规定的资本留存率较高,农户利润水平依然能够高于“公司+农户”型供应链。这说明,随着合作社谈判力的增强,农户经营收入的提升空间将得到进一步扩大,合作社可以收取较高的资本留存用于未来发展。

4.3农户、公司利润水平与合作社谈判力的关系分析

假设资本留存率s=0.5,其他基本参数的假设与前文一致,令合作社谈判力τ在区间[0,1]上连续变化,绘制农户、公司利润水平与合作社谈判力的关系如图2所示。

观察图2,我们可以发现,“公司+合作社+农户”型供应链的农户利润水平与合作社谈判力正相关,而公司利润水平与合作社谈判力负相关;存在一个合理的合作社谈判力区间τ∈[τ1,τ2],能够使得农户和公司利润水平都比“公司+农户”型供应链时得到Pareto改进。这说明,渠道权力更为平等的“公司+合作社+农户”型供应链对于农户和公司双方都是有利的,此时双方建立的利益联结纽带将更为巩固和稳定。

图2农户、公司利润水平与合作社谈判力的关系

Fig.2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profit of the farmers and

the enterprise with the bargaining power of the cooperative

4.4不同类型供应链下农户保证金的比较分析

假设资本留存率s=0.5,合作社的谈判能力为τ=0.5,而πhf=55,πlf=10,其他基本参数的假设与前文一致,令农户的贴现系数δ在区间[0,0.8]上连续变化,绘制“公司+合作社+农户”型供应链与“公司+农户”型供应链下保证农户履约的保证金阈值如图3所示:

图3不同类型供应链下农户保证金的比较分析

Fig.3Comparative analysis of farmer’s guarantee fund

in two different kinds of supply chain

观察图3,我们可以发现,“公司+合作社+农户”型供应链下确保农户履约而所需缴纳的保证金阈值显著低于“公司+农户”型供应链。这说明,合作社作为中间组织介入农户和公司的交易后,能够有助于提高农户违约成本,降低农户违约风险;而农户有了合作社作制度保障,也不用像以前那样向公司缴纳高额保证金。

5主要结论与政策含义

本文通过构建数理模型,对“公司+合作社+农户”型供应链和“公司+农户”型供应链的运行结果进行了比较分析,研究发现“公司+合作社+农户”型供应链是一种更优的治理结构,能够同时提升种植投资意愿和销售投资意愿,并降低农户缴纳的保证金金额,从而实现农户和公司利润的Pareto改进。因此,我国未来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的制度创新必须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壮大为基础,这不仅有助于提升供应链各环节的投资意愿,更好地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也有助于让农户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并最终实现“三化同步”的战略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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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Arrangement Optimization of the Agricultural Products Supply Chain

from the Bilateral Investment Incentive Perspective

PU Xujin1,2FAN Wangda1

(1. School of Business, Jiangnan University, Wuxi Jiangsu 214112, China;2. Jiangsu Food Research Base,

Jiangnan University, Wuxi Jiangsu 214112, China)

篇7

    一、农民权益受侵害的表现

    由于我国原来实行的是,它在一定时期对农村生产力的提高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其自身的缺陷如经营规模小、土地条块分割等,农业难以形成规模经济,与国际竞争渐渐处于不利地位。因此,农村土地流转成为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然。同时,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与农村经济及个体企业的增多,农民不再专业务农,一些农村劳动力开始转向其他产业,农村的产业、就业结构发生了改变,而非农业的收入与农业相比是比较客观的,因此土地流转使无力或无心经营土地的农民可以转出土地。此外,目前的三农问题亟待解决,土地流转可以促进农民增收,为三农问题的解决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因此,农村土地流转是大势所趋。但在土地流转中也出现了一些对农民权益侵害的情况,具体有以下几方面:

    (一)操作不健全侵害了农民利益

    目前的土地流转的操作还很不规范,个别干部自以为是,认为自己是土地所有者的代表,滥用行政权力,强行流转,或私下与承租者达成交易,对农民的土地承包权造成了很大的损害。且在手续上没有正式规范的合同,仅以口头协议或承诺,对往后的纠纷埋下了隐患。

    (二)擅改土地的农业用途农民合法权益无保障

    一些干部为了招商引资,在没有得到农户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与投资者签订土地包租合同。有的滥用权力,随意变更承包合同,把农民的土地强行收回转让与出租,且租金非常低廉。而一些投资者在受到损失时会拖欠农民费用或消失,农民无法得到应有的利益,此外由于租赁土地的期限较长,投资者有的建造了固定建筑物,彻底改变了土地的用途农民的长远利益得不到保障,这些都使农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极大的侵害。

    (三)政府行政干预侵害农民利益

    目前我国各地的土地流转正在兴起,呈现快速增长的势头,这是农村经济发展的结果。但土地流转可能会使某些人得到一些利益,个别基层干部有时会议行政手段干预。据相关调查显示,政府干预的土地流转占到了四成之多,而有村级组织干预的近六成。这原本该由农户自主、自由的,但基层的行政干预剥夺了农户应有的权益,使农民的合法权益经济利益受到极大侵害。

    二、农民权益受侵害的原因

    (一)土地产权不明

    我国的土地产权制度还很不完善,存在着缺陷。一个健全的产权应由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组成,但我国农村的土地集体所有,农民只有使用权。但对土地的主题、农户使用权的保护等相关问题没有做出明确规定。这就使基层政府滥用行政手段提供了可乘之机,理论及法律的难点与缺陷为乡镇政府、村级干部的侵权提供了便利,乡、镇、村基层组织常常以土地所有权者的身份自居,做出土地流转的决策,而不考虑、尊重农民的意志, 无视农民的合法利益,而实践中农户亦无力抗拒各级所谓的土地所有者对土地流转中收益权的恣意分享。这些都损害了农户的合理权益。

    (二)相关法律法规未建立完善

    目前,我国对土地流转的相关法律法规尚未建立完善,对流转的范围、条件、主体、收益分配等都没有明确的规定,这很大程度上对土地流转的健康发展产生了障碍,且成为农民权益受侵害的原因之一。由于法律法规的缺失,使得个别基层干部滥用职权,大钻法律漏洞,以土地流转为名,中饱私囊,大大侵害了农户合法权益。也使土地流转处在价格不确定、效率不高的怪圈中,对土地流转的正常运行带来了障碍。

    (三)政府职能未转变

    由于受原来计划经济时代的影响,政府职能还未完全转变,但在目前的市场经济下,这种情况已不能适应经济的发展。此时,政府主要是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在一定情况下进行调控。但在农村土地流转中,政府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对该管什么,不该管什么没有明确的定位,造成行政混乱。也为一些基层干部、投资者谋取私利、非法转让、擅变土地用途创造了条件。

    三、对农民权益保障的对策

    农村土地流转是农村经济发展的产物,是为了农户更好地生活。面对土地流转中的问题,今后的土地流转要坚持自愿、效率及公平的原则,对农民的合法权益要保障,为了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使得土地流转健康发展,今后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及土地政策

    今后要对相关土地政策及法律法规进行建立完善,并对承包权进行明确规定,农民在承包期内的土地权益不会因其是否主要从事农业而改变动放弃的除外,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以任何手段让农户失去承包土地。土地政策中也要对农户的土地权利进行规定,使农民拥有占有、使用、收益与处分的权利,这将是土地政策继法律法规在不断完善中需要解决的重要方面。

    (二)完善土地流转市场

    由于目前土地流转中没有统一规范的组织及协调机构,土地流转效率低下、秩序混乱,因此要建立土地资源优化、低成本高效益、规范化的流转市场来解决。这就需要建立土地流转中介服务组织,让农户了解并与之交易,这样可以使谈判等费用得到合理的下降,而中介机构要培育其农户的信任,把农户的土地集中并推进农民土地租赁市场。这可以由土地管理部门牵头,建立如土地流转委托中心等中介机构,由他们直接负责接受农民委托,并把要求流转的土地资料存档,建立土地流转交易信息网络,及时登记汇集可流转土地的数量、价格等,动员相邻地块的农户自愿流转或调换土地,进而使可供调整的地块成片化,以提高土地流转的成功率促进土地市场的完善发育。

    (三)政府要做好职能定位

    在今后的土地流转中,政府要找到合适的定位,做好服务工作,改变过去以行政手段进行干预的做法。农户应是土地流转的主体,在市场经济下要遵循自愿的原则,一些地方政府不能滥用职权,以替农户流转或管理为借口去分享地租,损害农户利益。但这不代表政府就放开,不用做好相关的服务。基层组织在土地流转中要做好资格审查、资料管理、监督、合同签证等服务工作,并做好与中介、投资者等的协调以及做好土地长期规划,为流转创造条件。

    (四)弱化农村土地保障功能

    目前土地是农民的最基本的生产要素,还有社会保障的功能。在此功能没有弱化的条件下,农户很难愿意放弃承包权,有时候农户宁可荒废土地也不放弃,这就对土地的规模经营及农村经济的发展带来的阻碍。因此,要改变土地作为农村社会保障的过渡形式,它难以充分尽到保障的功能。所以,今后政府要下气力在农村建立起养老、医疗等保险保障、最低生活等救济措施等保障体系来全面保障农户,使农民可以享有与城市市民一样地权利及社会经济发展的带来的益处。

    参考文献

    [1]周庆.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思考[J].湖南农业大学学报,2005,(02)

篇8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农村金融深化是农业现代化的基础和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如何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金融需要,制度建设是关键,尤其是要建立适合中国农村经济发展的产权制度。我国进行了一系列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但是,就目前的农村金融发展状况来看,改革并未收到预期效果,其突出表现为:农村资金大量外流,农村金融市场竞争缺失,农业保险发展严重滞后。原本给农村“输血”的金融机构却演变成从农村“抽血”的主力军,同时,农村中非常活跃的非正规金融却不断受到打压。如何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提高农村金融资产质量,化解农村金融风险,深化农村金融,成为人们日益关注的问题金融论文,尤其是金融生态成为近几年来的研究热点。

一、农村金融生态的基本理论

在新制度经济学的诸多基础理论分支中,科斯的交易费用理论和C.诺思的制度变迁理论,以及在传统新制度经济学基础上扩展而来的法经济学,是对农村金融生态运行最具解释力的理论。

(一) 农村金融生态中的交易费用理论。

理性人、完全信息是新古典经济学的基本假设。然而现实的农村金融生态中,农村金融生态主体———农村金融机构、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消费者(农户、农村企业和县乡政府等)都是有限理性的,并且因为有限理性的存在导致两者之间信息不对称、不完全。信息不对称的直接后果是金融交易费用大幅增加。当农村金融生态主体发现进行金融交易的费用太高或超过收益时,就会选择停止交易。在放贷之前,农村金融机构必须要调查农户的信用状况和经济状况、借款用途或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贷款进行时,要发生谈判、签约费用;贷款发生后,放贷者要跟踪借款项目的实施情况和监督借款投向等。而且农户以小额信贷居多,单位产品金融机构要付出更多的人力与物力。庞大的信息费用构成了金融交易中的巨大成本。当这种费用成本过高时,交易将无法进行。

制度的有效运作又有利于降低交易费用,制度的作用旨在节约交易费用,人们对制度进行选择与改革的动因也是为了节约交易费用。在农村金融生态中,作为金融生态主体的金融机构与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消费者之间的交易行为是在特定的金融制度结构安排下进行的,不同的金融制度结构安排会产生不同的金融主体行为,农村金融信用环境的相对落后使得与农业金融支持相关的制度安排无法实施,即推广农业金融支持的制度成本极高,导致农村金融生态主体资金供给缺乏,而由于农村金融发展的路径依赖,一旦农村金融生态主体的资金供给缺失,农村金融发展就会无所适从,反过来也影响农村金融生态主体的发展,整个农村金融生态恶化也就在所难免,信用缺失的背后是信用制度的缺失,由此引致农村资金来源与资金需求之间的制度缺失,也是农村金融制度的供给和制度需求出现失衡,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对制度的需求源于经济主体在现有的制度安排下无法获得潜在的利益,制度供给则是经济体系出现制度安排的意愿和能力。因此,在目前的中国农村金融市场上,并不存在良好的农村金融生态的制度均衡,突出表现为农村金融生态主体的制度供给不足和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制度需求过剩金融论文,这种制度供需的失衡是制度变迁的强大动力,制度需求与制度供给的相互作用决定了制度变迁的路径论文格式范文。

(二)农村金融生态中的制度变迁理论。

制度变迁理论是科斯传统新制度经济学体系的核心部分,林毅夫首先提出诱致性制度变迁和强制性制度变迁的概念,他认为诱致性制度变迁指的是现行制度安排的变更和替代,或者是新制度安排的创造,它由个人或一群人,在响应获利机会时自发倡导,组织和实行,与此相反,强制性制度变迁由政府命令和法律引入及实行,从我国农村金融制度变迁历史来看,强制性制度变迁一直居主导地位。上世纪50年代,信用合作社在政府推动下开始兴起;60年代,国家指定当时的人民公社接管信用社;80年代,信用社划归中国农业银行管理;90年代,又实行行社脱钩,实行在国家管理下的自主发展的合作金融发展模式。然而,合作金融的框架虽已确立,但远未达到农民广泛参与的合作金融宗旨。从表象来看,政府对农村金融市场的管制是规范农村金融市场,维护农民切身利益和降低金融交易风险的一些必需的制度安排,事实上这种强制性制度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广大农户的投资冲动,大大减少了农村金融市场的金融交易数量,导致了农业金融支持的弱化,政府是金融生态环境中的关键因素之一,政府行为是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中的一股独特而重要的力量,对金融生态主体的影响往往是根本性的。

制度因素作为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中的重要因素之一,其变迁受诸多因素影响,也直接决定了农村金融生态运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以后,农村金融领域一改计划经济时代农村金融机构和金融服务单一的局面,农村金融生态主体逐渐多样化,如四大国有银行尤其是农业银行开始在农村开展商业化经营金融论文,国家建立了农业政策性银行等,在农村并未逐步建立起一个基本上能够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有效服务的农村金融体系。随着市场化改革的进一步深入,落后的小农经济,典型的苟元结构购统窍绶指钍沟门褰鹑谥贫戎秃笥谂寰济发展的矛盾日益尖锐,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中的农户,农村企业和农村政府从非正规金融生态主体中寻求金融产品和服务实为无奈的选择,农村非正规金融的勃兴也就水到渠成。因此,农村金融制度的改革和创新成为农村经济金融改革进一步深化的必然要求和趋势,农村非正规金融或者民间金融的迅速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正规金融制度供给的不足,但带来的新问题是民间金融缺乏制度的规范而可能隐藏金融风险。

二、关于农村金融制度创新的思路

建立高效的农村金融体系是农村金融制度变迁的落脚点。要跳出农村金融供给制度陷阱,必须加强农村金融制度创新。

(一)完善农村产权制度,促进农村金融发展。没有抵押物,成为中国农民贷款难的最主要原因,长久以来,中国农民最大的资本———耕地,以及宅基地及其上的房屋--因为没有与城市一样的产权,均为抵押禁区。因此,促进农村金融发展,应从完善农村产权制度着手:一是赋予农民完整的财产权。建议将农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改革为土地使用权,由国土部门发给土地使用证,使之具有土地的收益权、买卖权、抵押权和继承权。而农村房产也应该与城市房产一样拥有完全产权,可以自由流转,尤其是对城市居民的流转。二是培育农村土地流转市场。一方面要完善农村土地市场的交易机构。健全农村土地使用权市场运作的立法、执法和仲裁,保护农村土地市场的正常运作。在进一步明晰产权的前提下,允许农民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合法的自由交易。三是完善农村土地使用权相关法律制度。尽快出台农村土地产权方面的相关法律制度。在立法上明确规定农村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出让、继承出租、人股等流转形式。四是建立农村房屋产权制度。修改现行农村房屋产权制度,使之可以进入市场,完善房产权属登记、发证、流转制度。要建立城乡统一住宅市场,使农民住房资产资本化,可用于抵押或交易变现,改善农村融资难的现状。目前对国有和私有的物权、产权边界已经比较清晰,唯独对于集体物权、产权界定、计价、流动和配置方式尚不能确定,导致巨额的物权不能定价、流通,置身于经济货币化的进程之外金融论文,成为顾拉沟淖什,带来一系列问题。因此,必须加快农村各类可流转资产权益的确权、颁证制度,使农民与农村的资产可以有较好的表证。完善市场化流转的制度安排,培育交易流转平台和机构,建立有农村特点的物权、产权价格形成机制。要逐步建立农村生产要素计价、流动、配置体系。长期以来,我国产权制度按照国有、私有和集体三种方式界定。因此,必须加快农村各类可流转资产权益的确权、颁证制度,完善市场化流转的制度安排,培育交易流转平台和机构,建立有农村特点的物权、产权价格形成机制。

(二)引导农村非正规金融的适度发展,构建符合国情的农村金融体系。首先要正视和承认非正规金融在农村经济生活中的作用,改变对其持有的漠视和敌视的态度,并认真研究其特有的发展规律。民间金融不完全等同于非法金融,要尊重民间金融,客观认识民间金融,注意学习和研究民间金融,依法对民间金融进行合理的引导和管理,可能更有利于正规金融和民间金融的合理竞争和良性互动。从国外的经验来看,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都曾通过使民间金融购戏ɑ沟姆绞嚼垂娣睹窦浣鹑冢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我们要积极鼓励正常的农村民间金融活动,给民间金融以合法的空间,以使规范意义的信用合作拥有温床和土壤。

三、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结构的建议

完善我国农村金融生态的基础性工作是搞好农村地区的产权建设,农民财产权的建设与发展是农村金融发展的基础,无产权则无金融,只有做好这个基础工作才能使我国农村金融生态可持续发展论文格式范文。但是我们不能等到农村的产权有了彻底的改革之后才发展农村金融,而是在现有的体制条件下不断改善农村金融的生态结构。

篇9

    二、研究回顾

    在看到非正规金融对农村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的前提下,更多学者认可二元金融共生的农村金融市场结构。张杰(2003)认为我国传统的合作制金融为社员服务的功能逐渐转变为追求利润,导致了制度变迁中非正规金融的再次出现与快速发展,并成为农村金融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林毅夫、孙希芳(2005)认为非正规金融在农村地区能够长期存在的根源在于中小企业融资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诸多国外学者提出的金融抑制现象对该问题确实有较大的影响,但并不是根本所在。钱水土、陆会(2008)通过对农户贷款来源的实际调研,发现非正规金融的贷款比重远远大于正规金融,而农户摆脱流动性约束是非正规金融机构能够长期与正规金融机构并存的主要原因。并得出结论认为非正规金融更适合农户借贷特点,适应农村经济模式的要求,正规金融的发展应该借鉴非正规金融发展的经验。这一观点与Allen等(2005)对中国非正规金融组织在经济发展中具有明显促进作用的研究结论是一致的。他们认为不应盲目的对非正规金融加以限制,甚至强迫其“正规化”,而应该促进非正规金融的健康成长使其逐渐从“地下”走到“地上”,更好的为经济发展服务。而对于如何走到“地上”这一关键问题,大家的研究各有特色,姜旭朝、丁昌锋(2004)认为成本优势和信息优势是非正规金融得以发展的基础,而随着其自身经营范围的扩大和参与人员的增加,其组织特征出现由“互助”到“过渡”最终到“赢利”的转变,此时就能够实现非正规金融组织向正规金融机构的逐渐转变。胡金焱(2004)强调政府在非正规金融组织走向“地上”过程中的作用,认为政府政策的根本着眼点在于引导、利用非正规金融促进农村经济的稳定发展,并对非正规金融制度中某些不确定性进行监管,降低其可能带来的金融风险和社会危害。而徐璋勇、郭梅亮(2008)提出对于非正规金融的认识不能从政府的逻辑出发,应该充分认识其在农村存在的社会性基础和在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刘孝红、巴曙松(2009)更加认可重“实”轻“形”的渐进性的农村会融体系改革,注意发挥国家政策的协同效应和社会资金的引导功能,该研究与李锐、朱喜(2007)的研究具有相同的着眼点,都是强调了农村地区资金供给对经济发展及社会福利改善的巨大作用。王华峰(2006)认为非正规金融是与农村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一项自发性金融制度安排,并不是正规金融在农村发展过程中的一项过渡性制度安排。因此,应尝试找出两者合理共存的“临界点”,而本质在于促进农村经济、金融的发展。赵岩青、何广文(2008)认为基于“声誉效应”建立的民间金融组织对经济发展具有显著的影响,然而其缺乏完善的法律行为约束,从而不可能完全替代正规金融机构发挥作用。因此与正规金融机构的“合作”就具有重要意义(Ayyagari,2007)。

    因此,如何充分利用正规金融与非正规金融各自的优势,并进一步提高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增进社会福利也就成为新的着眼点。从社会福利最大化的角度对正规金融与非正规金融的共生形式进行研究,探索一个二元共生、优势互补的农村金融市场,使其更好地为农村发展服务就具有比较强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三、二元共生市场结构下参与主体的行为分析

    在二元共生的农村金融市场体系里,参与资金融通的主体主要有三个:农户、正规金融机构与非正规金融机构。因此,在理性人的假设条件下,其选择是否进行资金借贷,以及借贷多少的行为都是为了最大化自身的期望收益。

    (一)农户的行为选择

    假设1:农户进行生产时的资本投入均为借入资本,且不考虑劳动投入。

    

    (二)正规金融机构的行为选择

    假设2:正规金融机构在预测自身的期望收益时,不考虑非正规金融机构的行为。

    对于正规dylw.net 写作论文金融机构而言,令表示贷款总量,贷款的总成本为(包括前期审核、后期追踪及监督等成本),并且。由于信息不对称的存在使其无法对借款者的信用度及还款能力进行客观评价,也无法连续追踪贷款的投资去向及项目的变化状况,所以,正规金融机构在判断借款人的还款概率与投资的成功概率时,只能借鉴以往的经验,依据过去的平均还款概率与平均投资成功率来进行。因此,其期望收益为:

    

    而在农户与正规金融机构之间存在明显信息不对称以及农业投资受诸多客观因素影响的情况下,正规金融机构对于农户还款的概率判断以及凭借经验对农业投资成功概率的判断不可能都显著大于0.9甚至是趋近于1。因此,对于正规金融机构判断农户进行投资获得成功且如约还款近似一个必然事件的条件要求过于苛刻,且在现实中很难实现。所以,在通常情况下。由此可得,在多数农村地区,正规金融机构的期望收益与其发放的贷款数量之间存在负相关关系,这也就说明了为什么在某些地区正规金融机构不放贷款或者少放贷款。

    (三)非正规金融机构的行为选择

    假设3:非正规金融机构在估计自身期望收益时,不考虑正规金融机构的行为,但是会参考正规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即。

    对于非正规金融机构而言,由于其对贷款对象的了解是完全信息,因此,其选择贷款的对象均是信用度较好、能够确定还款(投资失败也会尽力偿还)的农户。所以,本文假定其面对的还款概率为

    

    从非正规金融与农户之间的完全信息看,一旦农户发生故意违约行为,此信息将迅速在该非正规金融机构能够影响的范围内扩大,从而使该农户不仅仅在经济层面(抵押品、未来资金借贷等)出现损失,而且其在某个地缘或血缘范围内将再无个人信用 可言,因而使该农户的其他非经济行为也将受到极大的制约,甚至出现难以立足的窘境。因此,农户从非正规金融机构获得贷款进行投资时,制定决策往往比较谨慎,多投资于风险相对较低的产品,并且一旦因为客观因素使投资发生损失时,农户会尽力弥补损失,全力归还贷款以维护自己的信用和声誉。所以,即使在农户投资失败时,由于多种抵押及还款形式的存在以及农户维护个人“形象”的行为使真正能够转嫁到非正规金融机构的损失是一个较小的数,同时非正规金融机构贷款的利率水平普遍较高,因此,在通常情况下是普遍存在的。从而说明当非正规金融机构将资金全部贷出时,其期望收益最大。由此可见,自身资金规模是限制非正规金融机构进一步发挥自身优势,获得更多收益的最大障碍。

    通过对农户、正规金融机构与非正规金融机构行为选择的分析可以看出,正规金融机构与非正规金融机构均有各自的优势与劣势,两者都无法单独占领农村金融市场。

    四、福利最大化的模式选择

    (一)福利最大化

    本文对社会福利的定义借鉴Detragiache(2008)的研究,社会总福利为期望总产出减去信贷总量与检测成本。从而,本文认为借贷利率高低,是否违约等因素仅仅影响社会总财富在各经济主体之间的分配,而不会影响社会总福利。假设F(*)表示社会总福利、表示投资失败后的平均亏损率,由前文所述可得,社会总福利的表达式为:

    

    (二)竞争与社会福利最大化

    当正规金融机构与非正规金融机构之间为竞争关系时,两者之间仅从自身的优势出发采取策略,即正规金融机构发挥自身的利率优势与资金规模优势,而非正规金融机构发挥自身的信息优势。对比前文所述的正规金融期望收益最大化与非正规金融期望收益最大化的一阶条件,可以看出,在以竞争形式共生时,正规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是其竞争优势,而当降低时,看似正规金融机构在利用自身优势参与竞争,实际上对于那些最大化期望收益一阶条件能够实现的正规金融机构来说,其期望收益不断降低;而对于那些本来就缺乏贷款意愿的机构来说,其贷款数量与贷款意愿会进一步萎缩。因此,导致正规金融机构提供的贷款数量无法满足社会福利最大化要求的贷款数量;而对非正规金融机构来说,其贷款数量是否能够满足社会福利最大化的要求,取决于其资金规模。当,即非正规金融机构的资金规模大于社会福利最大化要求的贷款数量时,非正规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量可以满足社会福利最大化要求的,而超出部分甚至可以通过必要的转换弥补正规金融机构留下的缺口。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在浙江、江苏、福建等东部沿海省市的某些地区,非正规金融机构可以独自承担起满足当地资金需求的重任,而正规金融机构的资金供给功能趋于薄弱。反之,在那些非正规金融规模相对较小的地区,由于受制于资金规模上限的影响,社会福利最大化要求的非正规金融资金供给水平无法得到满足。由此可见,在以竞争形式共生的情况下,正规金融机构贷款意愿低,贷款数量少的特征并不会改变,其贷款数量不可能满足社会福利最大化的要求;而多数地区的非正规金融机构因为受其资金规模限制,难以满足当地经济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因此,在竞争性条件下,正规金融机构难以充分发挥增进社会福利的作用,而只有在极少数非正规金融非常发达地区,非正规金融机构可以满足社会福利最大化的要求。所以本文认为,在非正规金融机构发展规模并不足以独自支撑当地经济发展需求的广大农村(尤其是内陆地区的农村),二元金融以竞争形式共生对于社会福利的增进未必具有显著的效果。

    (三)合作与社会福利最大化

    在这里正规金融机构与非正规金融机构能够进行合作的基础在于各自拥有明显的劣势与优势(见表1),且各自的优势均为对方的劣势所在。因此,这样的比较优势使双方存在合作的可能性。而通过分析各自的比较优势可以发现,组织特征是其产生优势的根源,而一旦一种组织形式经过转化或者逐渐演变之后,丧失了其本质特征,那么其存在的优势也就逐渐丧失了。因此,本文所说的合作是指保持双方各自的本质特征,相互利用对方的优势弥补自身的劣势以谋取更高收益的一种联合。虽然本质在于追求更高的利益,但是前提为保持由组织特征所带来的比较优势。对非正规金融机构来说,在合作之前完全信息使其可以以较高的利率进行借贷,此时,利润率是反映其完全信息价值的最重要标准;而合作后,由于贷款利率及组织形式等一系列问题的改变,使利润率难以成为合作前后进行对比的依据。所以,合作带来的利润总量的前后变化是反映其信息价格的最主要因素。当合作带来的总利润大于竞争时,非正规金融机构更加倾向于“分享”信息以谋求合作②。同样,对于正规金融机构来说,当在合作与竞争两种选择中进行博弈时,总利润③(总期望收益)的变化对其有同样的影响。

    

    当正规金融与非正规金融进行合作时,为了能够使合作具有长期存在的可能性,双方首先需要保证的是各自所拥有的比较优势的稳定,而合作的过程为正规金融机构可以从非正规金融机构获得完全信息,而非正规金融机构获得正规金融机构的“帮助”,突破自身在资金规模上的限制。而这种资金规模的扩大与前期部分学者提出的当非正规金融规模突破某个“临界点”时,其经营风险、信息优势等特点将丧失的问题存在较大的区别。其主要原因在于,在正规金融机构帮助下的规模扩大仅是资金规模的扩大,参与者数量与原始状态相比也仅仅增加了正规金融机构一个个体④,而该个体本身发挥的还是资金供给功能。所以,与过去学者研究的依靠参与者人数增加、地缘范围扩大提高资金规模的扩大形式存在明显差别。从而认为非正规金融机构突破资金规模上限后其组织优势,目标函数、预期收益形式等问题与竞争时保持一致是合理的。因此,本文认为在维护二者比较优势不变的基础上,首先,应该认可非正规金融机构作为一个社会团体的合法组织地位,使其摆脱长期的“灰色”身份;其次,在保持非正规金融机构信息优势的基础上,由正规金融机构对非正规金融机构进行引导,“帮助”其合理发展,从而使其能够长期“扎根”于农村,充分发挥对经济发展的支持作用;最后,以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为主力,刺激农村经济发展,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

    1.基于社会福利最大化的分析

    当 正规金融机构与非正规金融机构以上述的合作形式共生时,双方可以相互借鉴对方的优点弥补自身的弱点。

    

    其次,对非正规金融机构来说,由于正规金融机构对其进行“帮助”,因此,能够有效扩大其资金规模上限,从而也使其贷款规模能够满足社会福利最大化的要求。所以,合作可以有效地使正规金融机构与非正规金融机构突破发展“瓶颈”,提供满足社会福利最大化所要求的资本数量。

    虽然合作能够促进社会福利最大化所要求的资本被两个参与主体提供出来,但是,应该看到,社会福利最大化的要求并没有涉及dylw.net 写作论文利润在各个参与者之间的分配,而对于合作双方来说,追求自身期望收益最大化才是根本目标,因此,社会福利最大化与自身收益最大化之间存在潜在的冲突。所以,需要对正规金融机构与非正规金融机构之间的合作是否具有稳定性做进一步研究。

    2.合作的稳定性条件

    为了探讨二者合作的稳定性,本文建立以下博弈模型,假设正规金融机构与非正规金融机构共同提供满足社会福利最大化要求的资本总量,因此,任何一方提供(0,)数量范围内的资本时,其期望收益水平均不小于0。同时,本文假定双方均有两个行动策略即合作或者不合作,且当采取合作策略时,一旦发生损失由于总资本中包括双方的资本,所以双方提供的资本承担相同的亏损率。同时,当正规金融机构采取合作的策略时,其向非正规金融提供资金“帮助”,并使其贷款总量能够满足社会福利最大化所需要总资本,而提供给非正规金融机构的资金的回报率与一般贷款利率相同,为。当采取不合作策略时,停止对非正规金融机构的资金“帮助”,从而变为与其竞争。同样,当非正规金融采取合作策略时,其向正规金融机构提供信息支持,并对其提供的“资金帮助”给予与非正规金融机构自有资本同样的“待遇”,而采取不合作策略时,同样转变为竞争。所以,在不同的策略组合里双方具有不同的期望收益。

    分析可知,当正规金融机构选择合作时,非正规金融机构选择不合作的期望收益大于选择合作的期望收益,因而在理性人假设下,非正规金融机构选择不合作;如果正规金融机构选择不合作,非正规金融机构根据不同策略下带来的期望收益,仍然选择不合作。因此,不合作是非正规金融机构的占优策略。类似的,不合作也是正规金融机构的占优策略。所以,在这样一个完全静态博弈中,(不合作,不合作)是唯一的纳什均衡。从而,如果试图在单一期内构建一种以市场为主导的能够满足社会福利最大化的正规金融机构与非正规金融机构的合作方式,那么这种合作方式显然是不可能稳定存在的,即双方均有背叛的动机。而在多期内,由于惩罚机制的存在,任何一方的“背叛”行为都会在未来遭受到对方背叛的惩罚。因此,假定δ为正规金融机构的贴现因子,θ为非正规金融机构的贴现因子。满足下面条件,给定非正规金融机构选择合作,正规金融机构将不会选择背叛:

    

    

    由(11)式可以看出其表达式大于0。可以判断θ∈(0,1),符合贴现率值域的要求。

    由此可见,当δ、θ满足上述两个条件时,正规金融机构与非正规金融机构均有积极性进行合作,同时,也有积极性惩罚对方的“背叛”行为,而由于短期背叛行为带来的利益在长期内显得微不足道,所以满足社会福利最大化的策略(合作,合作)是每一个阶段的均衡结果。因此,正规金融机构与非正规金融机构之间的合作可以稳定存在,且(δ、θ)为合作的稳定条件。同时,也应该看到,对于一个微观的农村金融市场来说,稳定条件并不是一个固定不变的数值。显然,对于双方来说,开始合作之后“背叛”成本越高,合作就越稳定,因此,也就更加突显出稳定条件(δ、θ)背后对于监管及相关惩罚机制的要求。

    结合前文对正规金融机构期望收益最大化的假设与分析可知,影响正规金融机构的行为决策及其贴现因子δ的最主要因素在于社会平均投资成功率P(S)⑥,所以,将δ对P(S)求导可得:

    

    由(12)式可以看出,正规金融机构的贴现因子δ与平均投资成功率P(S)之间存在负相关关系。即从正规金融机构的行为选择出发,其更意愿在社会平均投资成功率越高的地区与非正规金融机构进行合作,此时合作的稳定性条件更加容易实现。而由于P(S)的大小直接反映的是与当地气候、地理特征、经济发展条件等客观因素的状况,所以dylw.net 写作论文,在那些生产条件更加优越,农业科学技术更加发达的地区,正规金融机构的合作热情更加高涨,而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在大力推动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今天,东部地区的步伐明显快于中西部的原因。同样,结合前文对非正规金融机构期望收益最大化的假设与分析可知,影响非正规金融机构行为决策与贴现因子θ的最主要因素在于资本规模,所以,将θ对求导可得:

    

    由(13)式可见,非正规金融机构的贴现因子θ与资本规模存在正相关关系,即在那些非正规金融机构规模相对较小的地区,其合作的稳定性条件更加容易实现,该条件同样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这些地区非正规金融机构拥有较强的合作意愿。资金规模较小的非正规金融机构更加希望通过合作突破“瓶颈”,而对于这些地区的社会福利来说,合作同样为其带来必要的改善。

    五、结论与建议

    通过分析,本文得到以下几点结论:

    首先,在多数地区,正规金融机构缺乏放款的意愿,而非正规金融机构常受制于资金规模的限制,使农户期望收益最大化下的资金需求难以得到满足。在二者各自拥有得天独厚的比较优势的同时,二元金融共生的市场结构将一直存在。

    其次,当二元共生的市场结构长期存在时,在竞争形式下,正规金融机构的期望收益会进一步减少,而非正规金融机构仍然将受制于资金规模的限制,难以更好地发挥作用。因此,正规金融机构与非正规金融机构作为理性人,在各自期望收益最大化下的行为选择无法满足社会福利最大化对于资金投入的要求,所以竞争难以对农村社会福利水平的提高及经济的发展带来明显效用。

    再次,在合作形式下,当正规金融机构与非正规金融机构各自保持由其组织特征带来的比较优势时,双方之间存在可以相互合作的基础。但是,这样的合作关系 只有在一定条件下才可以实现,即文中的(δ、θ)条件。

    最后,通过对(δ、θ)条件的进一步研究可以发现,对于正规金融机构来说,其更加倾向于在自然条件较好,农业发展基础更加坚实的地区与非正规金融机构合作,显然东部地区的农村就成为其首要选择;而对于非正规金融机构来说,在资金规模相对较小的地区,其合作意愿更加强烈,且合作条件更容易实现。由此可见,正规金融机构与非正规金融机构在合作的地域选择上可能会产生冲突之处。

    本文提供以下政策建议dylw.net 写作论文:

    第一,政府在对农村金融市场参与主体进行引导时,应“重实质、轻形式”,保护市场参与主体对社会福利的积极作用。同时,建立必要的监督体系与惩罚机制,提高参与主体的“背叛”成本,提高合作的稳定性。

    第二,合理、正确引导非正规金融组织的发展。应该借鉴一些渐进性的方式,更能体现实地特征,甚至可以允许在某些地区采取一种“非正规金融→过渡性金融→准正规金融→新型正规金融”的转变路径。

    第三,通过不同方式促进正规金融机构与非正规金融机构的合作。在中西部及部分东部自然条件较差,非正规金融发展滞后的地区,政府应该从地区实际需求出发,以需求为导向,通过相关优惠政策的实施,推动两者的稳定合作以提高社会福利水平;而在东部沿海及部分西部自然条件优越,非正规金融发展速度较快的地区,政府更应该充当监督者的角色,以供给为导向,依靠市场的功能对两者的发展进行引导,强调社会福利的增进与农村经济的发展,而不是某种“形式”的实现。

    第四,结合实际,适度推进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建设,避免“多而同”的模式。在推进农村金融体系改革的过程中,应该时刻注意地区间的差异,从实际出发来解决农村经济、金融发展中的问题。

    *感谢匿名审稿人提出的宝贵修改意见,当然文责自负。

    注释:

    ①农村地区多数正规金融机构利率平均上浮比例为20%~60%,以6.06%的一年期贷款利率计算,农业贷款利率为7.27%~9.69%。

    ②除利润总量的增加,合作后非正规金融机构还可以在组织结构、身份、政府政策等方面得到认可和相应的支持,这种潜在“收益”也对其是否选择合作有重要影响。

    ③本文的分析是以期望收益对其进行衡量,因此,在总收益的改变中已经包括了由于完全信息的使用所带来的资金安全性的提高(、提高)等问题。

篇10

 

郯城县位于山东最南部,耕地总面积116.7万亩,全县粮食作物种植面积稳定在160万亩,主要以小麦、玉米、水稻为主,经济作物面积46万亩,其中蔬菜26万亩,银杏10万亩,杞柳10万亩,初步形成了南粮菜、北瓜柳、西银菜、东桑牧的区域化、规模化种植格局。在生产上积极探索适度规模化经营发展新方式,全县规模化经营面积达36万亩,占总耕地面积的35%,推动了全县农业持续稳定发展。郯城县连续五年被评为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粮食总产、单产位居全国前列。

1.发展现状

多年来,该县坚持以农民增收为核心,积极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初步统计,全县承包小麦、水稻、玉米等粮食作物面积10亩以上,银杏5亩以上,杞柳5亩以上,蔬菜3亩以上的专业户达到2.6万户,联合体3000多个,占农业总户数18%左右;经营面积约16万亩,占全县耕地面积的14%。开展适度规模经营,有利于新技术、新品种的推广普及,使农作物普遍获得增产,商品率和经济效益提高。据调查规模经营农户人均收入6820元,分别比全县人均纯收入高出1460元,增收达32%。

该县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呈现出三个特点:一是已从单一的家庭经营走向多元化规模经营。部分乡镇村逐步从单一的、分散的家庭经营发展为协会、合作组织或股份合作经营、公司承包租赁经营等多种类型,经营主体不断拓宽,企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成为规模化发展的主体。二是经营范围逐步扩大,经营空间不断拓展。三是经营规模逐步扩展,规模间距不断扩大。每个经营户种植业面积由最初的5亩、10亩扩展到20亩、50亩以上,部分企业的生产基地达到万亩以上。

2.发展措施

2.1规范土地合理流转,培植种植大户。鼓励外出务工打工的农户可以采取转包、转让、出租入股的形式将承包土地流转集中到其他人手中,扩大种植规模。港上镇四村村民刘绍连、归昌王恒峰将村里外出打工的土地通过土地流转的形式进行承包,实现土地适度规模经营,面积达到1600多亩,与县种子公司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成为种子繁育基地,通过几年发展成为远近有名的种粮大户,2003年刘绍连被评为全国十大种粮标兵,2007年刘绍连、王恒峰获得全国种粮大户荣誉称号。

2.2建立科技示范园,探索农户利益联结模式,促进适度规模经营的发展。

该县以农业龙头企业为依托,积极探索现代农业发展的新模式,精心打造“千亩万元”精品农业园,走出了一条市场牵龙头、龙头带基地、基地连农户、产业化经营、工厂化管理、外向型发展的新路子。郯城胜亚蔬菜公司通过合理土地流转,建成“千亩万元”精品农业园2800亩,年产各类无公害蔬菜3000万公斤,其中建立了1600亩自属式基地,年创产值1624万元,平均每亩10150元,农民人均增收2150元。

在农业龙头企业基地发展上探索出三种基地生产模式:一是公司自属式生产基地。就是企业一次性投入资金,通过租用部分农户承包地,建立了自属式生产基地。这种模式,既实现了基地集约化经营,又改变了以往“一家一户、提篮小卖”的落后生产方式,流转出土地的群众,既收到了稳定的土地租金,还可以帮助公司进行生产,成为公司的“车间”工人。二是合同式生产基地。胜亚公司建立自属式生产基地的做法,让农民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利益,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被充分调动,纷纷要求将土地承包给公司,自己到基地当“工人”,但由于资金、人员等条件的限制,企业一时难以建立更多的自属式生产基地。该县积极引导帮助,建立了“公司+协会+农户”模式的合同式生产基地,帮助种植户成立了种植协会。公司与农户签订合同,负责提供种子、技术与管理模式,并制定收购保护价,在市场价高于保护价时按市场价收购,在市场价低于保护价时按保护价收购;协会负责组织协调与基地拓展;农户负责种植管理,从而保护了公司与农户的利益。目前全县已形成各类种植协会400余家,建立合同式基地2万亩,入会农民达4000多户,农民平均每季亩纯收益1500余元,每年两季亩收益3000多元。三是建立股份制生产基地。该县探索实行了土地入股分红制度,让愿意流转土地的农户以土地为股本,成为龙头企业的小股东,年底按照股份进行分红。目前,全县入股土地达到了1200多亩,涉及农户1000多人,入股土地平均每亩收益1000多元。

2.3大力推广区域化种植,加快了种植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步伐。县委、县政府出台鼓励政策,不断加大投入,鼓励种植业发展走区域化生产、规模化经营的路子。全县形成特色鲜明的优势农产品生产区域,促进了种植业适度规模经营。以黄山、沙墩、李庄为区域形成了10万亩的杞柳生产带。在这三个乡镇聚集了全县90%以上的柳编加工出口企业;新村乡专业银杏生产乡镇通过成立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依靠绿源银杏公司的带动,每年新增银杏GAP(即《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采叶基地1000亩。论文大全。同时为促进农民种植积极性,公司与基地农户签订了5年长期保护价收购合同,向积极发展标准化采叶基地的农户提供每亩1500元的低息贷款和免费技术服务,并派国外专家现场指导生产、答疑解惑,现已建成生产银杏叶的规模经营基地3000亩,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正逐步增强,该企业现已发展成为国内最大的烘干银杏出口企业,公司产品外销率达100%,带动了当地银杏生产的适度规模经营。

3.种植业适度规模经营存在的问题

3.1单体规模不大,经营水平不高。该县是粮食主产区,单体经营规模大部分在10亩至50亩之间,100亩以上的只有作物规模经营面积的5.7%,规模经营水平不高,效益较低。

3.2发展缓慢,没有建立完善的发展体系。该县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起点低,一直处于低水平的摸索过程,大多是农民自发的优化组合,没有形成完善的模式,缺乏引导与规范。

3.3发展不平衡。从全县整体来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聚集地规模经营发展水平相对较高,粮食生产乡镇相对落后。论文大全。

4.推动种植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的建议

4.1制定出台一个引导种植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的政策文件,包括种植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的条件、扶持措施、发展原则、发展目标等内容。

4.2建立健全土地使用权合理有序流转机制。土地规模经营是以土地的相对集中连片为前提的,在稳定的基础上实现土地的适当集中,必须培育完善的土地流转机制。做到尊重群众意愿,兼顾公平效率,既不能不顾客观条件强制推行,也不能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放任自流,无所作为。论文大全。要建立土地投资补偿机制,对农户在承包期内投入的劳动,还未完全得到回收的,要给予适当补偿。

4.3政府要加大对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扶持力度,对达到一定规模经营的农户或企业提供便利条件,通过减税或免税促进农户或企业的发展。

4.4大力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业龙头企业的发展,实现多种形式的规模经营。积极引导和鼓励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通过在自己经营的土地上增加投资、轮作、套种、复种等经济技术手段,实现规模经营。着力培育对农户有较强辐射和带动能力的“龙头”组织或龙头企业,特别是以加工、流通为主体的“龙头”组织,积极帮助建立企业与农户利益联结方式,实现适度规模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