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5-23 18:20:38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卫生院中医工作计划,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各科室、各村卫生室:
为切实做好旬阳县2019年全国基层中医药先进单位复审的各项迎验工作,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复审,我院继续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议程,并根据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年度工作计划。
一、完成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复审工作
根据《旬阳县“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复审验收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评审评分表(2016年版)》的要求,完善本院中医药特色服务,顺利通过复审验收。
二、在深化医改中发展中医药事业
1、加快医联体建设,与县中医院建立紧密型医联体。
2、做实公共卫生中医药健康管理项目,推进中医药参与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签约服务团队中有中医师,服务内容应有
中医基本服务和个性化中医健康服务。
3、建立中医药价格形成和动态调整及费用监测控制等机制;全面启动卫生院临床医师综合绩效考核。
三、着力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
1、认真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
划。组织开展卫生院中医馆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的全员培训。巩固卫生院中医馆建设成果,将中医馆建设向村卫生室延伸,更好满足群众看中医、用中药需求。
2、推动中西医结合发展。实施中西医临床协作创新。
3、发挥中医药在应急和传染病防控中的作用,主动参与健康扶贫“行动”。
4、充实完善卫生院及村卫生室中医药、中药饮片等质量控制中心,全面加强中医药服务质控工作。
四、加快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
积极推动中医药与康复、养生保健、健康养老融合发展,进一步扩大中医药养生保健、特色康复、医养结合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上的核心作用。
五、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加大力度招录引进中医类别医学生,抓好中医类别住院医师、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统筹做好中医药师承教育、确有专长考核和各类继续教育培训项目。
六、宣传贯彻中医药法规政策,弘扬中医药文化
1、广泛宣传《中医药法》、《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2016-2030)》、《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实施细则》等法规政策,掀起普法用法热潮。
通过实施本培训计划,不断提高乡镇卫生院妇产科业务技术水平,培养具有综合执业能力,适应农村卫生事业发展的妇产科人员,满足农村日益增长的的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
二、培训对象
选派乡镇卫生院中具有一定妇产科临床经验的人员10名(见附件1)。
三、培训内容和方式
培训以卫生部农卫司印发的《2015年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大纲》为基础,结合工作实际安排教学内容(见附件2),教材为《乡镇卫生院妇产科人员培训手册》。
培训采取“IPTV互动教学系统”理论培训与进修临床实践相结合的模式。总体时间安排为130天,其中理论培训34天,进修临床实践96天。培训前后对学员进行统一考核,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理论培训后,安排学员到县人民医院进行实践技能培训,由指定教师一对一带教。
四、培训时间与地点
理论培训:4月8日—5月12日。4月8日上午8∶00分报到,8∶30—9∶30分进行培训前摸底考试,之后开始进行培训。地点在县中医院四楼会议室。
进修临床实践:5月13日—8月17日。地点在县人民医院妇产科。
五、组织与管理
县卫生局医政股负责制定全县乡镇卫生院妇产科人员培训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妇产科人员培训,对实施培训情况进行全程督导检查。
县人民医院指定教师一对一带教学员,负责10名乡镇卫生院妇产科人员的临床实践带教,作好学员每日实习评鉴工作。
各乡镇卫生院要在保证本院派遣人员学习期间的工资待遇基础上,积极解决其食宿问题。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卫生厅、省中医药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中医药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中医药的特色与优势,为广大农村提供中医医疗技术和预防保健服务,满足农民群众对中医药的需求,巩固完善农村初级卫生保健网,促进农村中医工作全面发展。
二、创建目标
从2013年12月份开始,以《省级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市、区)建设标准与评审细则》为标准,利用3年时间,建立健全以区中医院为龙头,以区人民医院、乡镇卫生院中医科为枢纽,以社区卫生服务站和农村村卫生室为基础的三级中医医疗保健服务网络,逐步建成中医机构设置合理,设施配套,专科特色突出,集预防保健、医疗科研、康复促进、健康教育于一体的中医服务体系,以简便、高效、优质的服务,不断满足广大群众日益提高的中医医疗保健需求。通过精心组织,宣传发动,狠抓落实,强化重点,规范管理,力争在2015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创建省级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区工作。
三、各单位职责分工
(一)区财政局:中医药事业费实行财政预算单列,占全区卫生总事业费10%以上,或近3年年增长比例高于卫生事业费的增长比例,用于中医药基础条件建设、服务能力建设、人才培养等工作;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中落实一定比例用于中医药预防保健工作。
(二)区发改委:将中医药工作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在项目投入上给予倾斜。
(三)区卫生局:1.将中医药纳入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协调制定区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并积极协助组织实施。2.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有分管负责人,配备专职干部,分管领导和专职干部熟悉中医药政策、中医药管理知识和中医药工作情况。3.把中医先进区创建工作纳入各级医疗业务单位的年度考核内容以及院长绩效考评内容。4.制定全区中医药工作发展规划以及中医药人才培养计划;建立健全区中医药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实行目标管理。5.定期召开中医工作专题会议,调查研究全区农村中医药工作开展情况,安排部署整改措施,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6.督促指导医疗机构的中医建档建账工作,建立健全全区中医药工作综合台账。7.负责实施中医药人才培养工作。
(四)区人社局:制定中医药人才引进方案,对中医药人才引进采取倾斜政策,充实补齐中医药人才缺口。把中医药适宜技术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乡合作医疗报销范围并适时提高报销比例。
(五)区药监局:加强医疗机构和药品市场的中药质量监管。
(六)区中医院:1.床位数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要求。2.一级临床科室达到10个以上(内科、外科、妇科、儿科、骨伤科、眼科、针灸科、推拿科、肛肠科、皮肤科等)。3.医院和临床科室命名规范,符合《关于规范中医医院与临床科室名称的通知》要求。4.设备配置符合《中医医院设备配置标准》要求,积极配置中医诊疗设备。5.开展中医药文化建设,从服务理念、行为规范、环境形象等方面体现中医药文化的特点。6.中药房设置达到《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要求,中药煎药室符合《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要求。7.信息化建设达到《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基本规范》要求。8.区中医院院级领导班子中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60%;中医类别医师占医师比例不低于60%;中药专业技术人员占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60%。9.开展3个市级以上中医特色专科专病建设(含针灸理疗康复特色专科),形成两个以上在我区有影响的中医专科(专病)。10.急诊科(室)具备常见危急重症的救治能力,常见危急重症救治成功率不低于80%。11.制定并实施各临床科室常见病及中医优势病种中医临床诊疗方案。定期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及评估,优化诊疗方案。12.中医类别医师熟练掌握本专业中医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含中医诊疗技术操作及常用中药方剂应用等)。13.积极采用中医非药物疗法,开展中医诊疗技术项目(以医疗服务收费项目计算)不少于60种,中医非药物疗法人次占医院门诊总人次的比例不低于10%。14.住院病案甲级率达到90%,中医处方书写符合《处方管理办法》、《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要求。15.积极使用中药饮片,门诊处方中,中药(中药饮片、中成药)处方比例不低于60%,中药饮片处方比例不低于30%。16.病床使用率不低于95%。17.在区中医院设立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有专门的示教室,配置视频会议系统、录音录像等设施设备,制定完善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制度,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培训。18.建立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师资队伍,并以师资为主要成员成立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专家指导组,建立长效的业务指导机制。19.分层分类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1)推广《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手册》第一册系列丛书,重点向基层临床类别医师和以西医为主的乡村医生推广临床简易、安全的中医药适宜技术和中成药合理应用知识。(2)推广《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手册》第二册系列丛书,重点向基层中医类别医师和以中医为主的乡村医生推广针灸、刮痧、拔罐、敷贴、推拿、熏洗、耳压等临床常用的中医药适宜技术。(3)推广《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手册》第三册系列丛书,重点向区中医院中医类别医师推广平衡针、铍针等中医药新技术。20.开展中医药康复服务。应用中医药康复手段,结合现疗方法,对中风后遗症、肢残等疾病进行康复治疗。21.区中医院设立中医预防保健科室,积极开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并对乡镇卫生院中医预防保健工作进行指导。22.开展中医药人员和乡村医生知识与技能培训,有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有具体培训计划和措施,并注重培训的正规划、系统化,近3年辖区内区医院、区中医院、乡镇卫生院、农村村卫生室中医药人员均参加一次以上培训,培训率达到100%。23.开展中医药健康教育服务。负责资料提供和组织乡镇人员培训。24.农村居民中医药常识知晓率不低于90%,对区中医院中医药服务内容知晓率不低于85%,对区中医院中医药服务满意率不低于85%;区中医院中医药人员对中医药相关政策知晓率不低于85%。
(七)区人民医院:1.中医临床科室达到《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要求。2.中药房设置达到《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要求,中药煎药室符合《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要求。3.门诊、病房等诊疗工作中执行有关中医药标准规范,开展中药饮片、中成药、针灸、推拿等不少于4种中医药服务。4.中医临床科室病床使用率大于80%,门诊日均中药饮片处方数和中医非药物疗法人次占本科室门诊人次比例不低于70%,日均门诊人次占全院日均门诊人次比例不低于5%。5.建立并完善中医临床科室与西医临床科室的会诊、转诊制度以及体现中医药特色的三级医师查房制度,把中医药服务拓展到西医临床科室。全院平均西医临床科室申请中医会诊次数大于6次/月;请中医会诊的西医临床科室占全院西医临床科室的比例大于80%。6.农村居民中医药常识知晓率不低于90%,对区人民医院中医药服务内容知晓率不低于85%,对区人民医院中医药服务满意率不低于85%;区人民医院中医药人员对中医药相关政策知晓率不低于85%。
(八)乡镇卫生院:1.全区镇卫生院均设置中医科和中药房,达到《镇卫生院中医科基本标准》要求。2.90%以上镇卫生院须设立1个以上中医诊室和1个以上其他中医临床诊室(包括针灸、推拿、理疗、康复、养生保健室等),并集中设置,在装修装饰上体现中医药文化特色,形成相对独立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3.根据中医临床诊室设置情况配备中医诊疗设备,包括针灸治疗床、推拿治疗床、推拿治疗凳、针灸器具、火罐、TDP神灯、中药雾化吸入设备、刮痧板、电针仪、艾灸仪、智能通络治疗仪、颈腰椎牵引设备、中药熏蒸设备等。4.设置中药房,配备中药饮片柜(药斗)、药架(药品柜)、调剂台、药戥、电子秤、消毒锅、标准筛等,配备中药饮片不少于300种;提供煎药服务。5.乡镇卫生院中医药人员占医药人员总数比例不低于20%。6.乡镇卫生院能提供基本的中医医疗服务。7.乡镇卫生院门诊中医处方(包括中药饮片、中成药和中医非药物疗法)数占全院处方总数比例不低于30%。8.乡镇卫生院开展中医体质辨识服务,根据居民不同体质开展健康指导,并在居民健康档案中予以记录。9.开展中医药健康教育服务。乡镇卫生院能运用中医药理论知识,在饮食起居、情志调摄、食疗药膳、运动锻炼等方面,对农村居民开展养生保健知识宣教等中医药健康教育。10.农村居民中医药常识知晓率不低于90%,对乡镇卫生院中医药服务内容知晓率不低于85%,对乡镇卫生院中医药服务满意率不低于85%;乡镇卫生院中医药人员对中医药相关政策知晓率不低于85%。11.针对农村老年人、妇女、儿童以及亚健康人群等重点人群制定中医药保健方案,指导开展具有中医药特色的食疗药膳、情志调摄、运动功法、体质调养等养生保健活动。12.运用中医药知识和方法,开展不少于3种慢性病(高血压病、2型糖尿病、冠心病、脑卒中、慢性支气管炎、肿瘤、骨关节病等)患者健康管理服务,对农村相关危险因素进行中医药行为干预。13.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积极参与传染病的预防工作。
(九)农村卫生室:1.至少配备电针仪、TDP神灯和中医治疗包(箱)(内含针灸器具、刮痧板、罐具、艾条等)等中医诊疗设备。2.40%以上的农村村卫生室配备中药饮片不少于100种,或者由乡镇卫生院统一配送;其它农村村卫生室配备中成药不少于50种。3.每个农村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以中医为主或能中会西的乡村医生。4.农村居民中医药常识知晓率不低于90%,对农村村卫生室中医药服务内容知晓率不低于85%,对农村村卫生室中医药服务满意率不低于85%,农村村卫生室中医药人员对中医药相关政策知晓率不低于85%。5.每个农村村卫生室采取多种形式举办中医药预防保健科普宣传,每年不少于4次。6.农村村卫生室中医处方(包括中药饮片、中成药和中医非药物疗法)数占处方总数比例不低天30%。7.农村居民中医药常识知晓率不低于90%,对农村村卫生室中医药服务内容知晓率不低于85%,对农村村卫生室中医药服务满意率不低于85%;农村村卫生室中医药人员对中医药相关政策知晓率不低于85%。
(十)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1.将区中医医院纳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将乡镇卫生院设立中医科、农村村卫生室提供中医药服务作为纳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必备条件。2.将中医药服务项目(包括中医药适宜技术)、中药品种(包括中药饮片、中成药、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新农合补偿范围。3.制定降低中医药服务起付线、提高补偿比例等鼓励政策,补偿比例提高不少于10个百分点,引导参合农村居民选择应用中医药服务,制定应用中医药治疗优势病种的鼓励政策。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13年12月28日-2013年1月30日):成立区创建省级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区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制定创建工作相关政策和措施,召开省级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区创建工作动员大会。各责任单位制定工作方案并召开本单位创建工作动员会,营造创建氛围。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志:
中医院是我县唯一一所政府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承担着全县中医科研、技术指导、业务培训等工作。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大力支持及县卫生局正确领导下,中医院的规模不断扩大。2000年县中医院被省中医药管理局评定为“二级甲等中医院”,但距离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的标准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为使创建工作如期达标,今后我院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统一认识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广泛宣传发动,使全院职工深刻认识到创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的重要性,人人都行动起来,积极主动的投入到创建中医工作先进县行列中。成立创建中医工作先进县领导小组,协助卫生局把各乡镇卫生院中医管理科设立齐全,制定出切合实际的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并按照实施方案要求部署、落实、检查、考核各项工作,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使“硬件”尽快达标
按照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的要求标准,中医院基础设施不达标。为此我院计划在两年内筹措资金100万元,用于医院基础建设,基本上达到门诊与住院处相对分开;办公区与病区相对分开;医疗区与生活区相对分开;急诊室、病案室、供应室达到要求标准;病床开放数达到100张,每床设备费达到7000元;争取尽快创造条件建设合格的制剂室和门诊楼。
三、加大学习培训力度,提高理论技术水平
为使医务人员的理论与技术水平得到提高,更好地为患者提供优质的服务,今后我们将做好院内学习培训及基层培训工作。以科室为单位,每月集中组织一次中医处方、中医病案规范化书写及本学科新知识、新技术的学习和讨论;全院医、药、护、技人员都要根据自己所从事的专业,做好中医温课学习;鼓励在职职工参加中医自学考试,每年参加中医大专、本科专业学习者不少于5人;鼓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各种形式的医学继续教育培训班,每年参加市级以上医学教育培训班人数不少于20人;每年派出进修人员不少于4人,争取每年院内20%以上业务人员培训不少于150学时。版权所有
中医基层指导科人员下乡对各乡镇卫生院指导中医工作一次;免费为基层培训医务人员不少于5人;开办培训班至少一期,培训对象为乡镇中医人员,培训人数不少于50人。安排乡镇卫生院中医管理科人员对辖区村所中医药人员进行培训,每季度一次,每人培训时间不少于半个月,培训率达到100%。
四、提高中医工作质量,突出中医工作特色
巩固二甲级中医院成果,把抓中医工作质量作为我院工作重点,通过各项措施的落实,以期达到急诊室进一步规范,门诊中医药治疗率达到85%以上;病房中医药治疗率达到70%以上;病案书写合格率达到90%以上;处方合格率达到95%以上。加强中医专科建设,在原有开设脑血管病专科、腰腿痛专科、痔瘘专科、皮肤病专科、乳腺病专科的基础上,计划增开肝病专科、骨病专科。把脑血管病专科、痔瘘专科作为我院重点中医专科发展,两个专科收入不低于医院总收入的10%。积极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更好的发挥中医药在防病治病中的作用。按照创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标准积极指导乡镇中医工作和村卫生所中医工作。
五、总结交流工作经验,为科研创造条件
开展学术活动3次以上,在省级以上医学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10篇。年内争取科研课题立项2项。到2008年争取获得县级以上科研成果1项。
二、合理配置和充分利用本地中医药资源
按照年初计划,今年我们对中医医疗资源进行了合理配置和充分利用。到20__年底,经过合理配置,我镇22个行政村,其村卫生站均已按照《标准》改造完毕。切实加强了农村中医药服务工作的力度。
三、中医工作档案实行规范化管理
20__年,我镇卫生院对中医药工作的各项档案实行了规范化管理,中医台账涉及的内容包括中医药人员花名册、中医药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中医科室登记表、中医药工作统计表、中医药业务收入统计表、中医药学术论文登记表等各项登记表,并且有专人进行统计和分析。
四、进一步落实中医专项经费和创建经费
20__年,镇政府对中医药事业发展给予了政策保证和支持,按照创建标准,按辖区内人平不低于0.3元/人安排中医专项事业经费,今年划拨专项经费在去年的基础上增长25。用于中医药医、教、研工作,确保了中医事业后劲,促进中医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五、加强基础建设,健全和完善中医药三级网络
今年,根据《四川省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建设标准》》要求,切实加强了中医药各项工作,抓好了镇卫生院中药房、中医科和村卫生站的建设,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和必备设施的投入。同时,加强内涵建设,加大新项目、新技术的引进与利用,强化专科、专病建设,提高危重症的救治能力。县中医院积极加强专科专病的建设,力争在明年将骨伤科建设为双流县的重点中医专科。
六、加强中医药人员培训
二)基本原则。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参与、统筹兼顾、共同提高,推进中医药在中医药服务机构、综合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机构全面发展;坚持继承优先、科学创新,既保持特色优势,又积极利用现代科技;坚持事业发展、产业联动,推动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协调发展。
二、主要目标
通过3年左右的努力,年11月底,县基本落实全省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任务,并完成自查验收工作。此基础上由县创建省中医药工作示范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有关部门配合,年初向市申报创建全省中医药工作示范县验收报告,力争年底建成全省中医药工作示范县。
三、创建内容
一)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
1.政府出台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将中医药工作纳入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政府年度工作目标,建立与下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共同推动中医药工作的协调机制,加强目标责任考核。制定我县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县政府成立全省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领导小组,制定示范县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纳入政府年度工作计划,每年至少研究一次中医药工作,向相关部门分解发展中医药的工作任务,落实人、财、物等各项基础保障。
3.县卫生局有分管中医药工作的局长,设有中医药工作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干部。主管中医药工作的领导和专职干部熟悉中医药政策、中医药管理知识和我县的中医药工作情况。
4.中医药事业费实行财政预算单列。县级中医药投入占全县卫生总事业费不少于20%用于中医药基础条件建设、服务能力建设、人才培养等工作。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中中医药服务项目经费比例不少于1/5
5.深化医改中充分发挥中医药的作用。
1)中医医院和综合医院中医科床位补助标准提高到同级综合人民医院床位补助标准的1.5倍。
2)将县级中医医疗机构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管理。乡镇卫生院必须设立中医科、村卫生所必须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3)医保经办部门严格落实城镇医保中医医院起付线降低一个档次,报销比例提高10%优惠政策。对定点医疗机构使用《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年版)中的甲类中成药、中药饮片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年版)中的中成药、中药饮片,为城乡居民诊治疾病所产生的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给予全额报销。将定点医疗机构自制生产、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并只在本院使用的院内中药制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用药范围,按照甲类药品给予报销。
4)新农合经办部门严格落实县级以上中医医院起付线降低30%报销比例提高20%优惠政策。对定点医疗机构使用《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年版)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年版)中的中成药、中药饮片以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确定以治疗为目的基层实用中医药适宜技术和全省统一调剂使用的院内中药制剂,为城乡居民诊治疾病所产生的费用,分别在门诊和住院统筹资金中定给予全额报销。
5)根据疾病谱排序确定10个优势病种,编制中医药协定处方,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利用地产中药材和中医药适宜技术治疗常见病多发病由新农合全额报销工作覆盖率达到100%
6)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零差率销售工作覆盖率达到100%实施零差率销售工作中,对中药和中医药适宜技术应用较多的社区和乡村卫生机构适当提高补偿标准。
7)公立医院改革中充分考虑中医药服务费用低廉的特点,科学合理增补中医药服务收费项目,适时调整中医药诊疗服务收费标准。
二)加强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
1.中医医院基本条件。
1)基础设施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要求,通过二级甲等中医医院评审。
2)一级临床科室达到10个以上(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骨伤科、针灸科、推拿科、康复科为必备科室)市级中医医院一级临床科室达到15个以上(除中医科室外,ICU为必备科室)临床科室命名符合国家《关于规范中医医院医院与临床科室名称的通知》要求。
3)医院设备配置符合《中医医院设备配置标准》要求。县上还要积极为医疗机构配置中医诊疗设备。
4)中药房设置达到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要求,中药煎药室符合《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要求。
5)积极开展中医药文化建设,从服务理念、行为规范、环境形象等方面体现中医药文化的特点。
6)信息化建设达到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基本规范》要求。
2.综合医院中医药基本条件。
1)设立中医药管理科并设有专职工作人员,门诊设立中医科和中药房,住院部设立不少于总床位数5%中医病床。
2)中医临床科室达到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要求。中药房设置达到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要求,中药煎药室符合《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要求。
3)将中医药内容纳入综合医院等级评审标准基本指标和日常业务工作考核指标,建立西医临床科室中医药业务考核评价体系和工作促进激励机制。
3.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基本条件。
1)所有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设置标准化中医科和中药房,装修装饰上体现中医药文化特色,形成相对独立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
2)建成10个以上有中医药特色的乡镇卫生院,中医就诊人数占总就诊人数的1/3以上,中药收入占药品总收入的1/3以上,中医药收入占总收入的1/3以上。
3)建成1个有中医药特色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形成2个以上在当地有影响力的中医药优势病种。
4)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根据中医临床诊室设置情况配备中医诊疗设备,包括针灸治疗床、推拿治疗床、推拿治疗凳、针灸器具、火罐、TDP神灯、中药雾化吸入设备、刮痧板、电针仪、艾灸仪、智能通络治疗仪、颈腰椎牵引设备、中药熏蒸设备等。
5)中药房应配备中药饮片柜(药斗)药架(药品柜)调剂台、药戥、电子秤、消毒锅、标准筛等,中药饮片不少于300种并能提供煎药服务。
4.村卫生所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医药基本条件。
1)村卫生所和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备电针仪、TDP神灯和中医治疗包(箱)内含针灸器具、刮痧板、罐具、艾条等)等中医诊疗设备。
2)所有村卫生所开展利用地产中药材和中医药适宜技术为农民治疗常见病多发病由新农合全额报销工作。
3)90%以上的村卫生所和社区卫生服务站配备中药饮片不少于200种,村卫生所的中药饮片可由乡镇卫生院统一配送。
5.建立中医药业务对口帮扶与协作机制。积极争取市级中医医院与县级综合医院和县级中医医院建立业务帮扶合同,对综合医院进行中医药技术指导,对中医医院进行业务帮扶。
6.加强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中医药业务协作。县级中医医院设置基层指导科,安排专人负责,对乡村、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中医药业务指导。要组织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安排专人负责,对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所开展中医药技术业务指导,定期对基层中医药人员进行培训。
三)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1.综合医院院内参加3个月以上西学中培训班学习人员占西医临床执业医师总数的60%以上。综合医院西医临床科室至少配备1名中医执业医师。
2.县中医医院院级领导班子中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60%中医类别医师占医师比例不低于60%中药专业技术人员占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60%
3.积极开展五级中医药师承教育工作,县卫生行政部门每年至少督导检查一次师承教育工作,强化日常监管,保质保量完成经省级有关部门批准备案的省、市、县、乡、村五级中医药师承教育任务,出师合格率达到90%以上。开展本级中医药师承教育工作。
4.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人员占医药人员总数比例不低于30%
5.100%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所至少有1名以中医为主或能运用中西医两法防病治病的乡村医生。
6.开展中医药人员和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有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1)有具体培训计划和措施,并注重培训的正规化、系统化,近3年县级中医医院、综合医院中医药人员,乡村和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均参加一次以上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培训,培训率达到100%
2)开展《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中成药)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培训,提高乡村和社区医疗卫生机构的中成药应用水平,临床类别医师和以西医为主的乡村医生培训率达到90%
四)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
1.中医医院中医药服务能力。
1)至少有2个市级以上或3个县级以上重点中医药专科(专病)
2)急诊科(室)具备常见危急重症的救治能力,常见危急重症救治成功率不低于80%
3)临床科室能够根据我县疾病谱科学规范制定并实施本科室常见病及中医优势病种的中医临床诊疗方案。定期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及评估,优化诊疗方案。本科室医师熟练掌握本专业中医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含中医诊疗技术操作及常用中药方剂等)熟练运用本科室中医临床诊疗方案。
4)中医非药物疗法人次占医院门诊总人次的比例不低于10%开展中医诊疗技术项目(以医疗服务收费项目计算)不少于60种。
5)住院病案甲级率达到90%中医处方书写符合《处方管理办法》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要求。病床使用率不低于95%平均住院日低于卫生部门公布的县内平均住院日。
6)积极使用中药饮片和全省统一调剂使用的院内中药制剂,门诊处方中,中药(中药饮片、中成药、中药制剂)处方比例不低于60%中药饮片处方比例不低于30%常年应用的全省统一调剂使用的院内中药制剂不少于20种。
2.提高综合医院中医药服务能力。
1)门诊至少设立1个中医综合诊室,开展中药饮片、中成药、针灸、推拿等不少于4种的中医药服务。
2)中医临床科室门诊日均中药饮片处方数和中医非药物疗法人次占本科室门诊人次比例不低于70%中医临床科室日均门诊人次占全院日均门诊人次比例不低于5%中医病房病床使用率不低于80%
3)每个西医临床科室至少有1个中医优势病种或2个病种的中医优势治疗环节,严格执行有关中医药诊疗规范,治疗过程能体现辨证施治。
4)建立并完善中医临床科室与西医临床科室的会诊、转诊制度以及体现中医药特色的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平均全院西医临床科室申请中医会诊次数不少于每月10次。申请中医会诊的西医临床科室占全院西医临床科室的比例不小于80%要在急诊科、ICU开展中西医结合急救工作。
5)中医药管理科对全院临床科室中医药服务比例、中药使用比例、中医药特色三级医师查房、中医医师会诊、中医非药物疗法、康复治疗人次等中医药服务内容建立考核体系,有考核分析记录,有改进建议,有激励措施。
3.提高乡村和社区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
1)所有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站能提供基本的中医医疗服务,门诊、病房、出诊、家庭病床等工作中运用中医理论辨证论治处理常见病、多发病。
2)有中医药特色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充分结合当地疾病谱排序,至少确立3个以上重点发展的中医优势病种。优势病种的门诊中医处方(包括中药饮片、中成药和中医非药物疗法)比例不低于80%
3)一般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门诊中医处方(包括中药饮片、中成药和中医非药物疗法)数占全院处方总数比例不低于30%
4)村卫生所利用地产中药材和中医药适宜技术治疗农村常见病多发病的处方数占处方总数比例不低于50%
4.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
1)县级中医医院设立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有专门的示教室,配置视频会议系统、录音录像等设施设备,制定完善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制度,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有5名、每个村卫生所和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有1名医生接受不少于30学时的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培训。
2)投入专项工作经费,为基层配备必要的中医药适宜技术设备,配备的必要设备不少于5种。
3)建立县级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师资队伍,并以师资为主要成员成立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专家指导组,建立长效的业务指导机制。
4)分层分类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
①推广《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手册》第一册系列丛书,重点向基层临床类别医师和以西医为主的乡村医生推广临床简易、安全的中医药适宜技术和中成药合理应用知识。
②推广《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手册》第二册系列丛书,重点向基层中医类别医师和以中医为主的乡村医生推广针灸、刮痧、拔罐、敷贴、推拿、熏洗、耳压、蜡疗等临床常用的中医药适宜技术。
③推广《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手册》第三册系列丛书,重点向县中医医院中医类别医师推广平衡针、铍针等中医药新技术。
5.积极开展中医药康复服务。
县级综合医院开展中医药康复服务。县级中医医院和乡镇卫生院能应用中医药康复手段,结合现疗方法,对中风后遗症、肢残、骨科术后功能障碍等疾病进行康复治疗。
五)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
1.健全中医药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1)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妇幼保健院成立中医科,配备中医药人员,研究运用中医药预防和控制疾病的方法与途径,提高妇女儿童的健康水平。
2)卫生监督所成立中医药监督科,负责监督检查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对中医药法律法规、有关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考核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医药工作量,净化中医药服务市场。
3)县级中医医院设立中医预防保健科室(治未病中心)按照《关于积极发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的实施意见》要求,积极开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并对基层中医预防保健工作进行指导。
2.居民健康档案建立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开展中医体质辨识服务,根据居民不同体质开展健康指导,居民健康档案记录中中医药内容不少于30%
3.开展中医药健康教育服务。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运用中医药理论知识,饮食起居、情志调摄、食疗药膳、运动锻炼等方面,对城乡居民开展养生保健知识宣教等中医药健康教育覆盖率达到90%以上。
1)每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提供中医药健康教育资料。每年提供不少于10种有中医药内容的文字资料,播放不少于2种有中医药内容的音像资料。
2)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设有固定的中医药健康教育宣传栏,每年至少有4次中医药健康教育宣传内容。
3)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公众健康中医药咨询活动,每年至少举办4次中医药健康知识讲座,引导城乡居民学习和掌握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和方法。
4)每个村卫生所采取多种形式举办中医药预防保健科普宣传,每年不少于4次。
4.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县妇幼保健院积极运用中医药知识和方法(包括饮食起居、情志调摄、食疗药膳、产后康复等)开展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以及孕期、产褥期、哺乳期保健等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
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够针对老年人、妇女、儿童以及亚健康人群等重点人群制定中医药保健方案,指导开展具有中医药特色的食疗药膳、情志调摄、运动功法、体质调养等养生保健活动。
6.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运用中医药知识和方法,开展不少于5种慢性病(高血压病、2型糖尿病、冠心病、脑卒中、慢性支气管炎、肿瘤、骨关节病等)患者健康管理服务,对相关危险因素进行中医药干预。
7.卫生行政部门应将中医药纳入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体系,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积极参与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并及时总结中医药参与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的工作经验与成果。
六)促进中医中药的协调发展。
1.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陇药产业发展的意见》制定并出台当地的实施方案,投入一定资金,扶持地方中药产业健康发展并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2.积极开展当地中药资源调查,择优确定符合地方工作实际的优良中药材品种,研究制定并积极推广道地大宗中药材的人工种植和加工技术规范。
3.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和扶持有关机构以道地中药材为主要原材料,研发院内中药制剂、中药新药、保健产品、日化用品和中间提取物。
4.支持有关企业研发中医诊疗新设备,并积极引导我县医疗机构优先使用省级招标目录中的地产药品和医疗器械。
5.集中农林、旅游、中医药等部门的资源和力量,建设以中医药文化资源为题材的生态旅游区,积极建设中医药博物馆和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新闻出版和广电部门能够以艺术形势传播中医药文化,营造中医药文化氛围。
七)提高中医药服务满意率和知晓率。
城乡居民中医药常识科学知晓率不低于90%对当地能够提供的中医药服务内容知晓率不低于85%对中医药服务满意率不低于90%辖区内的中医药人员对中医药相关政策知晓率不低于95%
四、职能分工
发改局:积极争取项目,统筹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单位严格落实在深化医改中充分发挥中医药的作用。
卫生局:作为创建工作的主要实施部门,要对中医药工作实行统一规划,经常性开展对创建工作的督促、指导、检查和考核;配合财政部门做好创建经费的测算工作。
财政局:加大对中医药事业的投入,中医药事业费实行财政预算单列,县级中医药投入占全县卫生总事业费不少于20%用于中医药基础条件建设、服务能力建设、人才培养等工作;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中中医药服务项目经费比例不少于1/5要保证中医事业费和各项专项经费及创建经费及时到位。
人社局:优先解决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定及人才引进工作,落实中医药工作管理机构负责人待遇。
工信局:按照《关于加快陇药产业发展的意见》制定并出台我县的实施方案,促进地方中药产业健康发展并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教育局:学校宣传中医药文化,努力提高老师、学生中医药常识科学知晓率。
农牧局:集中林业、旅游、中医药等部门的资源和力量,建设以中医药文化资源为题材的生态旅游区,积极建设中医药博物馆和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
林业局:积极开展我县中药资源调查,择优确定符合地方工作实际的优良中药材品种,研究制定并积极推广道地大宗中药材的人工种植和加工技术规范。
药监局: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和扶持有关机构以我县中药材为主要原材料,研发院内中药制剂、中药新药、保健产品、日化用品和中间提取物。
文体局:以艺术形势传播中医药文化,营造中医药文化氛围。
广电局:积极宣传中医药文化,努力提高城乡居民中医药常识科学知晓率。
五、实施方法和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由县政府召开创建动员大会,进行动员部署,营造创建氛围,研究制定创建具体工作方案。
二)自查评估阶段:对照《省中医药先进和示范市(州)县(市、区)建设标准》进行自查评估和经验总结,形成书面申报材料,积极创建全省(农村)中医药工作示范县。
三)巩固提高阶段:积极总结工作经验,全力巩固创建成果,完成全省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建设任务,建成全省中医药工作示范县。
四)建设验收阶段:由县创建省中医药工作示范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有关部门配合,完成全省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申报工作。进一步对照标准,查漏补缺,全力完成各项建设任务,顺利通过省上评审验收。
六、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县长任组长,卫生局局长为副组长,发改、财政、人社、工信、教育、农牧、林业、食药、文体广电等部门为成员的创建省中医药工作示范县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发展中医药事业的领导,把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中医药事业发展。县上每年将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创建过程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向相关部门分解发展中医药的工作任务,落实人、财、物等各项基础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负责创建省中医药工作示范县日常事务工作。
二)密切配合,协同实施。各有关部门要相互协作,严格执行创建内容,共同推进创建工作,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制订具体的工作计划,认真落实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各项保障措施,共同推进中医中药协调发展。
加大宣传力度,全员参与优质护理
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组织全院工作人员学习《卫生部关于加医院临床护理工作的通知》、《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试行)》、《住院患者基础护理服务项目(试行)》、《基础护理服务工作规范》和《常用临床护理技术服务规范》、《中医医院中医护理工作指南(试行)》等资料,要求护理人员全员参与,积极投入到优质服务活动中来。在住院部醒目位置公开分级护理指导原则及服务内涵,提高患者和社会参与评价的能动性,把患者及护理人员全面纳入活动范围。住院部设有宣传栏,公示优质护理标准及标准。召开病员公休座谈,向患者讲解优质护理服务、中医护理服务的目的及意义。
营造温馨的人文氛围
护理部设有优质便民举措:一人一床一桌一椅一个水瓶,新增纸杯、针线盒、纸笔、指甲刀、卫生纸等方便患者及家属使用。
设有优质服务信息反馈箱,方便患者提供宝贵意见,使我们及时改进工作。增设健康教育宣传板及报刊架,方便患者家属、护士取用。
以人为本,推行人性化服务。树立以患者为中心的思想,为患者解决实际问题,争取患者配合,使他们尽快恢复健康。①做到五主动:主动关心、帮助、体贴患者;主动耐心安慰患者;主动热情接诊患者;主动巡视病房;主动相送出院患者。②为出院患者办好出院结账手续,联系交通工具,护送患者上车等。③保持患者三短(胡须、指甲、头发)六洁(头发、手、足、会阴、皮肤、口腔)。
积极倡导“微笑服务、从我做起、优质护理让您满意”的服务理念。全面开展“亲情式护理、宾馆式护理”的双模式护理。为患者多做一点:多巡视、多观察、多关心、多照顾、多为患者解决实际问题。
加强业务学习,确保优质护理质量
现在随着人们对医疗服务期望的提高,护士必须重视知识的更新和技能训练,才能提高提高质量实施和护理。医院护理部狠抓“三基三严”培训工作,严格考核制度。每年有详细的工作计划与安排,每月组织护理操作培训,要求人人掌握,人人通过考核。
积极选送护理骨干参加市局举办的各类护理培训班,参加完培训的护士再将所学的护理知识向其他护士传达。所有护理人员都参加护理技术培训,优中选优后参加市局技能比武,以提高我院护理的整体水平。
组织大家一起学习和交流优质护理服务理念,每个月评比服务明星,实行优劳优酬,以激发护士积极性。
转变护理理念,延伸护理服务
加强健康教育,使患者得到及时的指导,通过集中教育,使群众掌握促进康复的知识及建立良好的卫生行为方式。
护理服务不能是仅局限在医院内,要不断向外延伸,扩展 至家庭、社区乃至整个社会。每年组织开展两次护理急救知识进校园活动,让孩子掌握基本的急救和自救知识。
开展中医护理,推广应用中医适宜技术
根据甘肃省2010年《中医医院中医护理工作指南(试行)》,所有住院患者均开展中医护理。医院常年坚持的“三基三严”培训也全部融入了中医护理技术的培训,如穴位按摩、刮痧、拔罐、艾灸、耳穴埋豆、中药贴敷等十项中医护理技术。每位患者除了实施常规护理之外,责任护士每天深入病房,为大家讲解中医养生知识,在进行沟通交流的同时,给予按摩(缓解紧张情绪);协助热水泡脚(促进睡眠)。做这些工作,不仅为患者减轻了痛苦与压力,也为中医护理工作的开展找到了方向,还加紧了护患沟通,有力地缓解并消除了医患矛盾,真正体现了亲情式护理。
定期督查,注重满意度,积极总结经验
科室每个月都坚持进行安全自查严格按护理级别巡视患者,并认真作好工作记录,以便及时发现患者病情变化,有效保证医疗安全。
定期不定期的发放患者满意度调查表,每个月召开工休座谈会,和检验科、药房、住院部责任人及后勤人员,与患者一起交流,发现问题当场解决,当场答复,并将意见及建议上报院办室。
大力开展控烟活动
按照2011年全国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全面禁烟的工作要求,医院与各科室签订了控烟责任书,建立了控烟工作计划和相关制度,设立了宣传栏,每个病房,办公室均张贴温馨提示“禁止吸烟”,采取图文并茂的形式,倡导全体医务人员积极参与控烟活动。同时,医护人员对患者及家属也进行了宣教,从而真正达到无烟病房的标准。
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正在全国范围内如火如荼的展开,加强临床护理工作,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护理服务。护理的主题是夯实基础护理,为患者提供安全、优质、满意的护理服务。
总之,面对医学模式的转变,要把“人性化”融入到优质护理工作的全过程。乡镇卫生院从服务上着手,在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及中医适宜技术的推广应用上取得了成效。优质服务要建立在理解的基础上,护士要从患者及家属的切身利益出发,体会患者及家属就诊时的心理,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赢得患者的赞誉与信赖;其次,护士要有爱心,要学会包容。有了爱心就能视患者如亲人,急患者所急,为患者排忧解愁,使护理人员具有自重、自强不息的奋斗精神及爱护生命的淳朴情怀。
一、努力做好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按照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总的目标要求,全面完成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护体系建设任务。正在建设的疾控中心务必于6月底前完成各项建设和装备任务;已完成基建任务的县(区)重点加强实验室建设。按照平战结合、重在能力建设的原则,市传染病医院、急救中心和10个县传染病区建设必须于10月底前建成投入使用,逐步建立起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疾病控制体系和医疗救治体系,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
切实做好非典、人间禽流感、艾滋病、结核病、肝炎等重大传染病的防治工作。建立健全防治工作的长效机制,落实防治措施,防止重大传染病流行和蔓延。以碘缺乏病和煤烟型氟、砷中毒为重点,全面完成"十五"地方病防治和95000户防氟改灶任务,组织考核和验收。实行计划免疫分片包抓责任制、定期检查表彰和责任追究制度,制定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责任追究办法和流动人口计划免疫管理办法。组织开展计划免规范化乡镇和"达标"县区创建活动,首批岚皋、旬阳和平利三县达到建设标准。进一步规范计划免疫技术服务,市、县疾控中心和8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完成规范化接种门诊建设任务,提高接种质量,"七苗"有效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加强重点疾病的预测、预警和预报,建立和完善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制度,提高网络直报质量,杜绝谎报、迟报、漏报、错报现象发生。
按照"改革发展,依法监管,网络规范,住院分娩"的工作思路,组织开展妇幼卫生"基层工作年"活动。进一步规范基层网络建设,依法规范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市场,完善孕产妇、儿童系统管理,管理率分别达85%以上。发挥各级医院妇产科、儿科在妇幼保健工作中的作用,加强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产科建设,提高住院分娩率,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做好"降消"项目实施工作。
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采取积极措施,加大安康市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工作力度和工作进度。继续创建卫生县城、卫生集镇、卫生示范村,做好已创建卫生县城荣誉的保持工作。组织实施农村改厕改水,不断改善城乡居民的生活环境和卫生条件。健全市级和十县区红十字会组织机构,充分发挥红十字会在赈灾和救灾防病工作中的作用。
二、切实加强农村卫生工作
认真贯彻执行中、省、市《关于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精神,坚持把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在农村,从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继续向农村倾斜,不断改善农村卫生比较薄弱的状况。切实落实农村卫生经济政策,对疾控中心、妇幼保健、卫生执法机构和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一长两干"、离退休人员的工资实行财政全额预算管理;对乡镇卫生院其余人员的人头经费暂达不到80%补助标准的,可分年度逐步达到;对村级"两员"报酬按照每月不低于600元的标准予以保证。市疾控中心和白河、汉阴、岚皋、宁陕县疾控中心要实现财政预算全额管理。
深化农村卫生改革。继续完善乡镇卫生院人、财、物上划县区卫生局管理工作,制定管理措施和办法,加大管理力度,提高两个效益。对非建制的乡镇卫生院(所)实行撤并重组,采取租赁、承包、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国有民营、托管、拍卖等多种形式改制经营,增强发展活力。大力推行院长公选制和防疫妇幼专干公考制,保证人员素质,提高服务能力。
加大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增强以项目建设带动我市农村卫生快速发展的意识。组织实施好乡镇卫生院建设、贫困县医院建设、中医院建设、卫生专项建设、艾滋病示范县区建设等重点项目,落实项目配套资金,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做好卫生贷款项目的报帐、资金返还、人员培训和设备管理工作,积极争取国家提高中西部农村卫生服务能力建设项目。
做好旬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按照"政府主导,农民自愿参与"的原则,切实做好宣传动员、方案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努力提高农民参保率。要及时总结经验,完善管理办法,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运行。
三、大力推进城镇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按照整合资源,优势互补的原则,对现有卫生资源进行合理规划,突出各自特色,加强优势、强势专科建设,最大限度地提高卫生资源效益。做好市传染病医院、儿童医院、妇产医院以及急救、麻风病防治、职业病防治和中西医结合治疗等中心的组建工作。做好铁路医院、卫生所移交地方管理工作。
按照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思路,进一步深化公立医院运行机制改革,建立公立医院出资人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政府、资产管理组织,医院之间的责权利关系,做到既扩大医院经营自,又保证政府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目标的实现。
要大力发展非公立医疗机构,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医疗卫生事业,打破公立医院的垄断局面,促进多种所有制医疗机构有序竞争。对经营不善的国有医院实行股份制、国有民营等产权、经营权改革。
对政府主办的公益性医院要进一步深化和完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积极落实财政补偿政策,认真执行医疗服务价格、药品费用分开核算分别管理、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病人选择医生、住院费用清单查询及医疗收费公示制度。召开医院管理和经营体制改革研讨会。
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按照投资多元化、工作规范化、服务多样化的思路,发展社区卫生服务。逐步引导部分二级医院延伸办社区卫生服务。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加强准入、监管和指导。
组织实施新一轮医院创建等级工作,完成等级评审任务。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医院临床质量控制体系,减少医疗纠纷和事故,开展医疗质量大检查。抓好示范中医院和重点中医院中医优势特色专科建设,市中医院中医药科技大楼竣工投入使用。做好医院内交叉感染管理工作。继续开展创建示范中心卫生院工作。
四、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
认真执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建立完善应对传染病爆发流行、食物中毒、救灾防病、安全生产等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机制、工作预案,做好物资储备和人员培训工作,建立一支反应迅速的医疗卫生应急队伍,组织开展经常性模拟演练,保证各项应急任务顺利完成。
严格执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送管理办法,确保信息畅通无阻、及时准确。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健全机制,落实责任,开展经常性的警示教育,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五、强化卫生执法监督
进一步加强卫生执法综合监督,切实做好传染病防治、食品卫生、医疗卫生和职业卫生等重点领域的监管,强化法律教育培训、监督检查、监测抽捡、案件查处等措施,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全面实施食品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和责权一致的原则,强化市级指导、培训和督查职能。加强卫生监督机构和队伍建设,完成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建设项目。探索在乡镇设置卫生监督派出机构的监管模式,充实加强基层和农村地区卫生监督执法力量。广泛开展无偿献血宣传,加强临床用血和采供血监管,杜绝经血液传播疾病的发生。组织实施好传染病防治、医疗市场和食品卫生等专项整治活动,确保群众公共卫生、食品卫生、医疗卫生和职业卫生安全。
六、加大卫生人才培养力度
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和科教兴医的观念,切实抓好培养、吸引和用好人才三个环节。组织实施好"235"人才发展战略。加强重点学科、优势专科建设,建立结构合理的人才梯次队伍。加强继续医学教育,完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制管理办法。以高层次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加强农村和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继续组织城市医疗机构,从设备、技术、人员、管理等方面,采取"一对一"对口支援的方式帮助农村卫生机构发展。做好省、西安市和市级医院对口帮扶工作。积极开展医疗卫生科研工作,推广新技术,拓展新业务。版权所有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为指导,以加强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和人才培养为基础,以深化乡(镇)卫生院内部运行机制改革为动力,以创建活动为载体,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条件,提高乡(镇)卫生院的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全面落实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职能,为广大农村居民提供价廉、方便、安全、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
二、创建目标
创建活动从20*年开始,利用3年时间,到2008年全省8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达到标准化水平:实现基本设施齐全、人员配置合理、服务功能完善、监督管理规范。重点加强预防保健、急救、产科和中医科建设。
三、创建内容
(一)建设规模
乡(镇)卫生院根据乡(镇)行政区划和当地卫生服务需求设立,布局合理,规模适宜,建设和基本装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保证开展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所需的基础设施和条件。
1、建设标准
乡(镇)卫生院按其功能划分为一般卫生院和中心卫生院。按照床位规模,可划分为0-10床、11-29床和30床以上三种类型,乡(镇)卫生院床位规模一般不宜超过50床。建设标准按照《国债项目乡镇卫生院建设指导意见》规定的标准执行。乡(镇)卫生院功能分区合理,环境整洁、安静、绿化、美化、净化;对医疗污水、污物、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并达到卫生学标准;住院、手术、功能检查等用房环境安静;业务用房符合国家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的相关要求。
2、设备配置标准
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器械装备,应根据其不同功能定位及业务技术项目,合理配置。医疗设备器械装备水平,应与其医疗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开展的业务项目及工作量相适应。设备配置标准按照《国债项目乡镇卫生院建设指导意见》规定的标准执行。
(二)科室设置
乡(镇)卫生院的科室设置应与其承担的功能、任务和工作需要相适应。
1、一般卫生院的科室设置
①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抢救)室、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中医科,设有独立的防保科;有条件的可设置五官/口腔科;
②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房、化验室、放射科、功能检查室、观察治疗室、注射室、处置室、消毒供应室、信息统计室;有条件的可设置手术室、产房、理疗室、中药炮制室、煎药室;
③其他科室可根据需要设置。
2、中心卫生院的科室设置
在一般卫生院科室设置的基础上,增加设置五官/口腔科、手术室、产房、理疗室。
(三)人员配备
乡(镇)卫生院的人员(含预防、保健、医疗、护理、医技及管理、工勤等所有在编人员)配备合理,与其承担的功能、任务、服务人口和工作需要相适应,卫生技术人员必须具备法定执业资格,非卫生技术人员不得从事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工作。
1、卫生技术人员总数不低于全院职工总数的85%;
2、临床医疗服务人员必须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其他卫生技术人员要具备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3、配备专职防保人员3-4名;
4、护士配备应符合临床和社区护理需要;
5、中医执业助理医师和中医执业医师占提供临床医疗服务人员的8%—12%;
(四)体制与运行机制
乡(镇)卫生院由政府举办,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按职责管理;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公开、择优选聘作风好、懂业务、善管理,具有中级及以上卫生技术资格的人员担任乡(镇)卫生院院长;乡(镇)卫生院实行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实行全员聘任制,建立起多劳多得、重实绩、重贡献的分配机制。
(五)功能与任务
乡(镇)卫生院预防保健、基本医疗、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康复等综合服务功能完善;承担辖区内公共卫生管理职责,实行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
1、预防保健服务:
①承担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传染病疫情、疾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相关信息的报告任务,严格执行法定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认真做好传染病监测、登记、报告工作。
②负责辖区内预防接种工作。儿童计划免疫“五苗”接种率以乡镇为单位达到90%以上;计划免疫接种规范安全,接种卡、表、证齐全,填写真实完整。
③有针对性地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地方病、职业病的防治、筛查和行为干预,以及对高危人群的监测和管理工作。
④提供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的保健服务,开展妇幼保健、老年保健、精神卫生、康复医疗等工作的健康指导。
⑤做好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和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孕产妇、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率分别达到80%,孕产妇、儿童保健手册和登记表填写完整。建立孕产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报告制度,上报及时。
2、基本医疗服务
①运用适宜的中西医药及技术,开展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和治疗;
②提供急救服务,做到24小时应诊,对急、危、重症病人能进行维持生命体征的抢救,对无条件诊治的应及时转诊,对情况紧急不能转诊的,应及时向有抢救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求助;
③医护人员熟练掌握医疗器械的正确操作、徒手心肺复苏等抢救技术;
④设产科的乡(镇)卫生院能提供正常产服务;
⑤提供出诊、转诊和巡回医疗服务,出诊随叫随到;
⑥积极开展农村社区卫生服务,进行社区卫生调查,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3、健康教育工作
积极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深入农村社区、家庭、学校,开展健康指导,普及卫生防病知识,提高农村广大居民基本卫生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
4、计划生育技术及康复服务
①开展计划生育咨询、宣传并提供适宜技术服务;
②提供康复服务。
5、其他工作
①积极支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提供规范的诊疗服务;
②负责对村级卫生机构的管理、技术指导及乡村医生培训等工作;
③负责辖区内卫生工作有关信息的收集、整理、统计、分析与上报;各种统计报表填写规范、数据准确、上报及时;
④负责对本辖区环境卫生治理、除四害、改水改厕等爱国卫生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⑤根据农村居民卫生服务需求,提供其他适宜的医疗卫生服务。
(六)乡(镇)卫生院管理
1、乡(镇)卫生院命名规范;
2、认真执行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3、严格执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及技术操作规程;
4、管理体系健全,各项工作有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
5、加强门、急诊管理,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
6、医疗服务规范,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
7、门诊登记、手册,处方,住院病历、护理记录等医疗文书书写规范,符合要求;
8、急救器械完好、药品齐全,无假劣药品,毒、麻、精神类药品管理符合规定要求;
9、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严防院内感染发生;
10、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管理规范;
11、加强人员培训、考核,建立卫生技术人员技术档案;
12、建立公示制度,设立公开栏,公开各种收费及常用药品价格;
13、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和医疗收费价格,监督审计制度健全;
14、防保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落实;
15、健全医疗事故防范措施,严防医疗事故发生;
16、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并认真执行。如乡(镇)卫生院工作制度,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职责,诊疗护理常规及技术操作规程,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登记、报告制度,消毒隔离制度,医疗卫生工作登记、统计、报告制度,医疗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等;
17、乡(镇)卫生院无经营性亏损,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良好。
(七)医德医风
乡(镇)卫生院实行医德规范、职业纪律、收费项目、药品价格公开,就医秩序良好,有便民、利民措施。设立举报电话、意见箱,聘请社会义务监督员,通过定期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卡”等形式征求患者意见。医务人员佩戴胸卡上岗,着装整齐、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服务热情、廉洁行医,门诊、住院病人满意度达到97%以上。建立医德医风教育考评和奖惩制度并严格执行。
四、实施办法与步骤
(一)创建活动以市为单位开展,按照省卫生厅下达的《河北省创建标准化乡(镇)卫生院实施规划》,分年度实施。20*年全省标准化乡(镇)卫生院达到30%,2007年达到60%,2008年达到80%。
(二)20*年3月底以前,省卫生厅制定下发《河北省标准化乡(镇)卫生院考核评估标准》。各市卫生局根据省卫生厅制定下发的《河北省创建标准化乡(镇)卫生院实施方案》和《河北省创建标准化乡(镇)卫生院实施规划》,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规划并报省卫生厅备案。
(三)20*年4月1日开始,各市正式启动创建标准化乡(镇)卫生院活动。
(四)标准化乡(镇)卫生院的考核评估,采取逐级申报的方法进行。每年10月底以前,各市卫生局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申报的基础上,对辖区内申报的标准化乡(镇)卫生院,按照《河北省标准化乡镇卫生院考核评估标准》,逐一进行考核评估。于11月10日前上报评估结果,并向省厅提出复核评估的书面申请,由省厅组织抽查复核评估。省厅复核后由各市卫生局进行命名表彰。省厅每年将在命名的标准化乡(镇)卫生院中择优评定省级示范乡(镇)卫生院,并进行命名表彰。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创建标准化乡(镇)卫生院活动,对于加快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促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健康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创建活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这项工作作为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重要举措,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工作目标。为确保创建工作的开展,省卫生厅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各市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创建活动。
1、为使广大群众及时了解医院动态,掌握最新医疗资讯,我院与武安电视台合作,相继为每个临床科室录制了宣传专题片,目前只有综合病区还没有拍摄,其他科室已录制完毕,并先后在武安电视台和新世纪电视频幕上黄金时间段滚动播出,受到社会大众的认可和一致好评。
2、武安广播电台AM93.4旅游音乐频道是我市及邯郸地区收听率最高的电台频道,为借助这个广阔平台做大力宣传,我院继续与93.4旅游音乐频道合作,电台的整点报时由我院冠名播报,在整点报时后,同时向听众宣传医院惠民举措,让更多群众在第一时间得到医院各项动态。
3、院领导非常重视《新武安》报和院报的出版与发行工作,为把报刊办好,提升一个较高的档次,扩大发行范围,突出医院文化特色,院领导组织安排专人积极向相关单位学习取经,并多次征求、采纳院内和武安报社相关专业人士意见及建议,以稿件内容严格筛查把关为总要求,不断提升报纸整体质量为目标,继续在武安报社创办武安市中医院专版,每月两期,全年共24期。同时继续与我市“健康保健协会”合办《武安中医苑》院报,每月一期,印刷量为4000份,发放范围为院内职工、患者、市直各单位、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中兴路沿街门市等,向更多读者宣传医院、传递健康。
二、网络宣传
为使医院宣传工作全方位、多渠道进行,在做好医院微信公众号的基础上,于7月份正式对外开放了自己的网站,利用网络平台把我院良好形象展现给更多人群。具体工作由院办室负责,主要包括内容整理、上传、更新等。目前,网站每星期最少更新4次,微信每星期最少更新1次,主要包括医院的最新医疗动态、医护面貌、医院建设、科普知识等等。据统计,我院微信公众号粉丝量现已达10488人,网站日浏览量达400余次。11月份开通了新浪微博,目前正在维护中。
三、下基层宣传工作
为加强中医文化的宣传普及,大力宣传我院中医文化建设、诊疗技术、诊疗环境等,使我院各科室医生走进乡村,零距离、面对面接触患者,让更多群众了解中医院、走进中医院。在“中医文化进乡村”的基础下,今年5月份以来,又开展了“中医文化进社区”为主题的大型义诊活动,在我市社区、街道为广大市民免费体检。截止目前,共组织42人次,活动共接待就诊咨询群众600余人次,免费检查260余人次,发放中医健康教育宣传资料12种,共计5000余份。
四、印刷宣传资料
一年来,我院就医环境和各科室的诊疗技术、医疗设备有了飞跃式的变化,就诊病人日益增多,社会知名度不断提高,医院收入持续增长,为感谢新老患者对医院的支持和对医院各项工作的认可,院领导决定,印制挂历10000份,发放对象为医院门诊和住院患者、健康保健协会会员、22个乡镇卫生院及本院职工。
五、其他方面
在做好网络、报刊、媒体等宣传的同时,医院与城乡公交车合作,在每辆车上粘贴医院宣传广告,共计达190余条,另一方面充分调动本院职工的宣传积极性,努力使每个职工都成为宣传员,利用本院职工的私家车,粘贴医院宣传广告,共计100辆。同时,在邯武快速路口投放一个150平米的高炮广告牌,使医院社会效益日益增长,知名度不断扩大。
六、17年宣传工作计划
2016年的宣传工作是在忙忙碌碌中度过,今后,在16年工作的基础上,不断开拓新的宣传领域,完善院内的宣传平台,做好宣传队伍的建设,提高宣传意识。医院宣传部门要和各科室信息宣传员要默契配合,精诚团结,使我院在社会的影响力再上一个新的高度。
(一)打造一批知名中医
中医药是我国几千年流传下来的文化瑰宝,被誉为“中国古代第五大发明”, 一直是我们保健养生、防病治病的重要方法。近年来,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健康的要求越来越高,逐渐从生病就医转向未病先防,对养生保健的重视度不断增强。因此,传统的理疗已成为当下社会的“热门”产业。我院应与时俱进,在创新的同时,充分运用自身的中医优势,把针灸、推拿、理疗、中医儿科、中医妇科、中医内科等中医药特色疗法进行大力推广和宣传,扩大社会知名度,吸引更多的患者走进中医、了解中医,使中医事业在我市更加发展壮大。
(二)打造特色品牌科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