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通知模板(10篇)

时间:2023-01-22 12:11:50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罚款通知,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罚款通知

篇1

工程罚款通知模板1姓名:孙__:60岁.专业:土建.学历:大专大庆试油试采公司:买断.养老.医保已交,未与公司签合同。

姓名:陈__:54岁.专业:工艺.学历:中专,大庆肇源农机修造厂,买断,养老已交,医保未交,未与公司签合同。

姓名:孙__:54岁,专业:土建,学历:大专,

内蒙古牙石林业建筑工程局,买断,养老.医保自交,公司合同已签。

姓名:王__:49岁,专业:电气,学历:大专,

大庆石油化工总厂兴化供电公司,买断,养老.医保自交,未与公司签合同。

运输工程总公司:

根据第23次监理例会会议要求,会上监理各专业对工程质量作以通报,质量通报的内容必须在11月20日前整改完毕,以下三项没有及时整改。根据会议决定,处罚500元/每项,共计1500元。

1、塑钢窗窗口周围密封胶封打不到位,弄虚作假;

2、防盗门开启度、密封条脱落等未整改;3、石材队伍几次督促仍不整改。

大庆石油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运输项目监理部

20__、11、20

工程罚款通知模板2被罚款班组:木工班(孟明)钢筋班(韦小林)泥工班(罗玉群)

被罚款事由:2009年11月9日项目部相关管理员、甲方监理和各班组长对重庆地方铁路指挥调度管理中心主体工程负二层——正十层的'混凝土结构外观质量进行检查发现存在以下质量缺陷:

一、负一层4~5/J剪力墙混凝土表面露筋、爆模,1/F柱混凝土蜂窝麻面,后浇带爆模未处理。

二、二层筒体旁楼板露出的钢筋未处理。

三、三层电梯井内模板未拆除完。

四、四层筒体旁梁板柱混凝土表面蜂窝麻面,梁底部露筋未处理。

五、六层筒体旁梁底部露筋未处理。

六、七层楼板地坪不平整、楼层周边建筑渣滓清理不到位,筒体旁梁底部露筋、爆模未处理。

七、八层筒体旁两根梁冷缝未处理、梁底部露筋、梁侧爆模未处理。

八、九层梁底部锯木面未处理。

九、十层筒体楼梯休息平台混凝土露筋、楼梯步踢面木块未处理。

根据项目部上周生产会议纪要内容,对木工班(孟明)罚款600元、钢筋班(韦小林)罚款600元、泥工班(罗玉群)罚款600元。

项目

项目领导:

重庆地方铁路指挥调度管理中心工程项目部

20__年11月9日

工程罚款通知模板3致 __:

你公司施工的 工程,经我司检查发现在工程质量、进度或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存在以下问题:

根据《 施工现场管理细则》,我司决定对你公司处以 元的罚款,人民币(大写):元。此费用将从你公司当月工程款中扣除。望你公司在以后的施工中吸取教训,加强管理,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特此通知!

深__地产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注:对本通知如有疑义,请在 12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反馈我司设计工程部,否则按此通知执行。

工程罚款通知模板4致 :

你公司施工的 工程,经我司检查发现在工程质量、进度或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存在以下问题:

根据《 施工现场管理细则》,我司决定对你公司处以 元的罚款,人民币(大写):元。此费用将从你公司当月工程款中扣除。望你公司在以后的.施工中吸取教训,加强管理,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特此通知!

__地产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注:对本通知如有疑义,请在 12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反馈我司设计工程部,否则按此通知执行。

工程罚款通知模板5安全(文明施工)罚款单

编号:

____________班组:____________同志:你队于_________年 月 日在施工现场违返下列规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项目部规章制度,现决定对你队进行 元罚款。

开 单 人:___________ 年 月 日;

被罚当事人:__________ 年 月 日

篇2

兹有开幅定型甲班员工XXX,于2012年3月12号,在没有办理任何请假手续的情况下,私自不来上班,严重违反了车间规章制度,对于这种不良行为,车间决定给予员工XXX100元的经济处罚!

同时提醒其他员工,有任何事情必须到当班班长那里请假,在得到批准的情况下,方可不来上班!

开幅定型车间主任:XXX

年3月12日

工厂罚款通知书怎么写范文二

江苏瑞天水处理药剂科技有限公司:

负责人:职务:

一、罚款原因你单位负责我公司二期水处理工程建设,施工人员在水处理车间西侧设立了临时施工场所,其管理工作由你单位负责。我公司在安全检查过程中,多次发现你单位施工人员出现违章违纪现象。其中,施工现场有大量烟头、烟盒,并即刻通知你单位进行整改,现屡禁不止且你单位施工人员无所改善。我公司于2010.11.30日全厂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你单位电工在施工现场吸烟,为严肃厂纪和提升安全管理并消除安全隐患,特此通知你公司如下处理方式(见第二条)

二、罚款金额及限缴日期经公司安全办请示公司领导决定,对你单位进行经济处罚,金额为5万元。

在本通知下达后的7日内,将罚款交至我公司财务部。

辽宁留德油公司安全办

11.30

工厂罚款通知书怎么写范文三

XXXX年XX月X日,公司xx制造部发生蒸镀掉锅事故,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经查,此次事故系人为失误所导致。为了规范员工生产行为,提高员工作业责任意识,根据公司《奖惩管理制度》,现决定对以下人员进行处罚,以赔偿公司所遭受的损失。

此次事故责任人及赔偿金额如下:

1. 事故直接责任人XXX,200元;

2. 事故间接责任人XXX、XXX,各100元;

3. XX经理、XX副经理对事故负有领导管理责任,各50元。

望各位同事引以为戒,特此通知。

XX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

XXXX年X月X日

 

工厂罚款通知书怎么写相关文章:

1.公司处罚通知单范文6篇

2.公司员工罚款通知范文5篇

篇3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提供借款的一方,称为贷款人,也可以称为出借人。借款合同的标的物仅限于货币,因此借款合同只是借贷合同的一种。借贷合同是指出借人将一定数量货币或者实物借给借用人处分,借用人依照约定返还同种货币、实物的合同。也就是说,借贷合同的标的物除了货币以外,还包括实物。借用人返还的货币或者实物,已经不是原物了,而是同种物。这是借贷合同区别于借用合同、租用合同的标志。

1、借款合同是转移所有权的合同。

借款合同转移标的物所有权还是处分权?实际上,借款是一种消费借贷,出借人并不是依据所有权要求返还货币和利息,而是依据债权要求返还货币和利息。借款合同只能是转移所有权的合同。

2、借款合同是诺成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

借款合同是诺成合同,在借、贷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合同成立、生效。由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经常具有互质,多为无息借贷。所以《合同法》第210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也就是说,贷款人与借款人就借贷达成合意后合同成立,自提供借款时合同生效。这里的提供借款,不是合同的成立要件,而是合同的生效要件。

3、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

借款合同分为有偿合同(有息)和无偿合同(无息)。这一般没有争论。但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还是单务合同?在这个问题上,理论上的理解稍显得混乱。有的专家认为借款合同是单务合同(这是从台湾传来的观点),因此不能适用履行抗辩的规则。对于一个有偿的借款合同来说,贷款方要支付交付款项,转移标的物(货币)的所有权,这是义务。借款人除了还款是义务以外,支付利息,转移利息(货币)的所有权更是应当毫无疑问的义务,因为支付利息是贷款人的对价。双方的义务成对价关系是典型的双务合同(参见第一章合同的分类)。对于无息借款合同来说,一方要提供货币,另一方要归还货币。这还是双务合同。但是,借款人归还贷款的义务,不是对价,因此,无息借款合同是不真正双务合同(不典型双务合同)。借款合同也可以适用履行抗辩的规则。比如银行在信用贷款(无担保贷款)中,发现借款人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或者丧失了信用,可以行使《合同法》第68条规定的不安抗辩权。

篇4

关键词 人力资本 职业发展

上海邮电设计咨询研究院有限公司是上海通信行业中唯一一家专业从事信息技术领域所有业盏墓こ躺杓坪图际蹩发的甲级设计院。近年来,公司根据内外环境的变化和需要,不断完善企业内部运行体系及机制,通过管理创新来提高生产效率,改善资源整合方式,提高服务水平,在满足市场需求的同时开创新的业务模式和领域,实现了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

一、高科技服务和知识密集型的企业性质决定了员工对于公司的重要性

员工是为公司创造价值的重要资本,是企业最大的财富,是公司成功与否的关键。员工是自主创新的主体,是自主创新的第一资源。公司定位为“高科技”、“服务型”企业,是技术密集型企业,其中员工是关键核心要素,是企业生存、壮大的命脉。公司非常重视员工的管理和培养,坚持把围绕公司战略目标,确保支持公司核心竞争力实现的主要岗位拥有合适的员工;建立不断优化、吸引、激励和保留骨干员工的管理机制,为企业战略目标实现提供不间断的人力资源保障。

公司拥有一支诚信敬业、业务精通、务实高效的员工队伍,呈现“年龄低、学历高、能力高”的高科技企业特点。其中:本科以上占74%,博士、硕士学历占12%,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317人,各类注册建筑师、咨询师等62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有专家5名,教授级高工11人。专业人才已形成了“助级基础广泛,中级能力突出,高级水平拔尖”的金字塔型配置,为企业发展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公司通过实战锻炼、强化培训、有效激励、人才引进等举措,不断优化人力资源配置,不断加大人力资本建设,为卓越企业建设提供有力的支撑。

二、开发人力资本,实现分类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是人力资源资本化的实现过程,从而创造和维持企业持续竞争优势。公司确定人力资本分层管理的思路,将人力资本分为三个层次,即核心层人力资本、潜力层人力资本、基础层人力资本,进行分类开发和管理。

(一)核心层人力资本管理

针对核心层中层管理人员目标:使之成为本企业专业技术及行政管理具有一定思路的专家;具体管理措施如下:

1.组织公司中层管理人员进行行政管理、专业技术理论等培训;对新提拔的青年干部,考虑到他们换岗时工作经验不足,公司为之提供上岗培训,如举办“从技术到管理”的专题讲座培训等;对被评选出的上级公司级的优秀人才,提供个性化的专业培训,培训的内容由个人提出,公司具体落实。

2.重新制订《经营(管理)者绩效考核激励办法》,完善对经营(管理)者的绩效 考核。实施年度绩效薪金实行与部门绩效考核实绩和经营者个人绩效考核实绩双挂钩,将经营者的个人收入与经营目标完成直接挂钩,确保公司全年经营目标完成。

3.实施中层管理者的选聘及岗位交流。如公司通过组织选拔、岗位竞聘等方式考察任免干部,每年对干部进行个人述职和民主测评相结合的干部考核,部门领导进行岗位交流等。

针对核心层三支骨干队伍的建设(市场开发营销、生产、管理队伍中的优秀人才)目标:通过加强“骨干队伍”的建设,进一步拓宽人才培养渠道,加大人才管理、培养力度,从而带动公司整体素质的提高。

1.“骨干队伍”的管理分工:公司人力资源部牵头负责制订“骨干队伍”建设的管理办法并与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实施并创造有利于培养、激励和留住骨干员工的工作环境和企业围;综合部负责经营(综合)管理队伍的管理;技术研究中心负责专业技术队伍的管理;市场部负责市场营销队伍 的管理,通过绩效考核、培训等对“骨干队伍”员工进行日常管理和培养。

2.逐步建立和完善对“骨干队伍”员工的激励机制:包括:工资、奖金、福利、培训、嘉奖等,使绩效管理逐步达到科学、合理、完善;骨干员工亦须承诺劳动服务期严守企业商业秘密、努力履行岗位职责,确保完成目标任务等。

3.对“骨干队伍”员工实施以岗位绩效为依据的动态管理方式,根据骨干员工的表现进行优化调整。

4.坚持分配向优秀骨干员工倾斜的政策,公司薪酬委员会对部门发放的绩效奖予以指导,确保优秀骨干员工收入高于本部门其他员工收入水平。

5.对技术领军人物(高级技术专家人才)尝试采用双轨制人才发展模式,即:专家型人才不担任行政职务,但享受的待遇和薪酬(收入)可以相当或高于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

6.形成合理全面的技术岗位系列,同时构建不断优化、吸引、激励和保留骨干人才的管理机制,打通技术人才上升空间。如:对首席设计师实行评选产生,经过公开报名,严格面试,综合考评,网上公示等步骤,产生首席设计师,于公司职代会期间颁发证书。

(二)潜力层人力资本管理

针对潜力层高学历人才管理目标:通过高学历人才的培养,为公司造就一批高新技术方面的专门人才和善于组织重大设计项目、掌握通信发展的专家学者,形成优秀青年技术专家群体。具体措施如下:

1.确实落实其职业生涯规划。将公司为其制定的个人规划下发至本人,由本人提出个人意向,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予以核实;为高学历员工制定个性化培训,进而给予轮岗,挂职见习和以积累工作经验为目的导师制的岗位锻炼;同时,选派其中优秀的人员参加实业公司海外工作培训、参加上海电信实业“科技人才专项培养计划”研讨会,为他们提升能力、拓展视野创造条件。

2.创造条件如:担任涉外工程、重点工程项目总负责人,使他们在实践中得到锻炼。

3.挂职见习制:选拔其中优秀人员以见习职务的形式,在本部门或跨部门、跨专业岗位进行挂职锻炼,见习期一般为半年至一年,挂职期间原岗薪不变,设立见习津贴。

4.轮岗锻炼:为了培养复合型人才,采用安排他们到一至多个专业部门进行轮岗学习实践,使他们在熟悉或精通本专业知识以外能掌握更多其他专业的知识。

5.新进的高学历员工,安排副总工程师带教的方式,以高起点指导新员工。

针对潜力层其他员工管理目标:加强、加快对优秀中青年人才的锻炼,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综合型的骨干员工队伍,使人才得以突显并适合相关工作岗位的需求,同时完成提高个人的工作能力及综合素质水平,确保设计院的战略目标及长期发展策略得以可持续性发展。

1.通过在工程项目(工作)中压担子、见习职务、轮岗等途径,为其提供实践锻炼和施展才华的机会,扩大其在企业中的发展空间。

2.结合工作需要,提供科研经费并鼓励其积极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

3.发挥公司技术专家的作用,以培养学者和高技术人才为目的,对他们进行帮带。

4.从他们中间选拔优秀人才推荐给运营商担任技术业务顾问,为本公司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担任助手等,以提高其技术水平和业务协调能力。

5.为进一步加强公司人才梯队的培养,加快专业技术队伍建设,拓宽研究生培养的途径,公司择优选拔部分业务技术骨干参加攻读工程硕士学位。

6.公司多次在内部采用公开招聘的方式,招聘外地分院院长、海外办事处主任等岗位,通过面试、综合考核,海外办事处主任等岗位人员均已上岗,工作表现业绩优良,尤其在海外工作的员工综合能力提高很快。

(三)基础层人力资本管理

针对基础层员工管理目标:注重发挥他们在各自岗位上的特长,薪酬参照市场指导价,逐步与市场接轨,在企业效益较好的情况下,确保其收入高于市场指导价格,从而使这些基本员工队伍保持相对稳定。

1.组织他们参加普通专业技能资格的学 习,以提高择业和任职能力;对新员工实施 岗前培和轮岗锻炼,打下良好的基础。

2.将员工的工作业绩与考聘晋级结合,综合考虑其能力水平、承担重大项目工作经历、年度绩效考核等级等。

三、规划员工职业生涯,使员工的职业通道越走越宽

为保持各级员工可持续发展的职业发展途径,开发人才、留住人才,促进员工与公司共同发展,公司结合整体战略目标,制定“四通道”员工职业发展管理办法,建立员工职业发展四条通道:专业技术、项目管理、市场营销和综合管理类,各发展通道由低到高设置不同岗位层级和档次,鼓励员工由低向高逐步发展晋升。

公司在员工职业通道发展过程中遵循德能和业绩并重的原则,全面考虑员工的个人素质、能力以及在工作中取得的成绩;遵循逐级晋升与越级晋升相结合的原则,员工岗位一般逐级晋升,即应有下一岗级的任职经历;遵循纵向调整与横向调整相结合的原则,员工可以沿一条通道发展,也可以随着发展方向的变化而调整发展通道。

公司每两年一次实施员工职业通道晋升,除了常规的通道内晋升外,如员工个人有调整发展方向意愿且希望调整岗位是公司发展所需的,或者工作需要对个人发展方向做调整的,经审核通过,可以实行跨通道的岗位调整,由此畅通了人才及每个员工的成长通道,增加可投入生产中的与人相关的资本以减少人力资源的隐性流失,使企业的人力资源价值得到了提升。员工职业通道晋升采取本人申报、部门推荐、人力资源部审核、公司测评小组评审、测评结果公示的方法进行,旨在打造公平、公开、公正的竞争环境,实行人性化的创新管理模式,重视员工的个性发展和潜能开发,在实践中造就人才。

四、结语

企业的灵魂在于创新,企业的活力在于改革,企业的根本在于人才。人才梯队的形成有赖于员工队伍的整体提升,公司通过各种手段加速员工成长,并形成有效的成长通道。在此基础上积极提倡“员工与企业共成长”的企业发展理念,鼓励员工对企业发展目标的深层次认同,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

篇5

贷款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出质人:(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要,向贷款人申请____________借款,经出质人质押担保,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上述贷款。经各方协商一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管理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主要借款内容

1.借款金额、用途、种类、利率、期限

金额(大写)

用途

种类

利率

期限

年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本合同项下借款按日计息,按__________结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利率调整,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 提款和还款

1.分期提款、还款计划

分期提款计划

分期还款计划

金 额

金 额

2.借款人在提款前应向贷款人递交具体的提款计划,并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书面文件。

3.贷款人按提款计划办理借款凭证手续,在__________个营业日内将贷款放出。在本合同期限内,实际放款日、还款日和实际借款额以借款凭证为准。

4.借款人应主动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归还全部借款本息,并按双方约定的分期还款计划还款;不主动归还的,贷款人可直接从借款人帐户中扣收。

第三条 还款资金来源

借款人应用下列资金,但不仅限于下列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质押内容

出质人自愿以____________等动产、权利(详见抵押物品清单)作为本合同载明借款的质物,出质给贷款人,主动质押担保内容如下:

1.质押担保期间:自设定抵押之日起至担保范围内全部债务清偿完毕止。

2.质押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和质权的费用。

3.质物评估价值____________万元,实际质押额为____________万元。抵押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和孳息。

4.质物未设定其他担保,所有权无争议。

5.出质人应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将质物移交贷款人占有,质物的权利证书和相关文件一并移交贷款人保管,质押期间,贷款人应妥善保管质物。贷款人为安全、方便也可将质物委托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保管。

6.质押财产在质押担保期间,由质押人办理财产保险,保险单由贷款人保存,如发生保险责任内损失,保险理赔款应作为出质财产较贷款人存入专户或用于提前清偿贷款本息,不足部分由借款人另行提供担保。

7.按担保法规定,应办理质押合同登记的,出质人应按规定向有权部门办理质押登记和其他法定出质手续,所登记质押权存续时间,应与质押担保期间一致。

8.未经贷款人同意,出质人不得将质物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经贷款人书面同意而取得的转让费、许可费或价款,应向贷款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9.质物的保险、鉴定、运输、保管、评估、登记等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10.贷款到期,借款人不能归还或不足归还贷款本息时,贷款人有权以质押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兑现的价款优先受偿,实现质权。不足受偿部分,贷款人有权继续向借款人追偿。

11.贷款人按照本合同规定提前收回贷款时,有权按第四条第11款规定提前处分质押财产,实现质权。

12.当出质人或借款人被宣告破产或解散,卷入或即将卷入诉讼纠纷,或其他足以影响贷款人债权安全时,贷款人有权提前处分质押财产,实现债权。

13.在本合同担保期间内,出质人的担保责任不因借款人与其他单位签订有关协议和借款人财力状况的变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贷款人条款的无效而受到任何影响或免除。

14.出质人应予赔偿因其自身过失造成的贷款人损失,向贷款人支付借款金额_______%的赔偿金。

第五条 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1.借款人必须遵守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政策性贷款帐户管理及资金结算管理的规定;否则,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

2.借款人必须严格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同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计收利息。

3.借款逾期而又未签订延期还款协议,贷款人对借款逾期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计收利息。

4.借款人应及时向贷款人提供真实完整的财会报表和统计报表等资料,配合贷款人的调查、审查、检查;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包括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等相应的信贷制裁措施。

5.借款人有承包、租赁、合并、分立、联营等改变经营方式行为,均应最迟于变更前30天书面通知贷款人,并积极落实债务;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相应的制裁措施和使贷款免受损失的防范措施。

6.借款人不得擅自对他人债务提供担保,以担保政策性贷款得安全。借款人对外任何担保均应提前30天通知贷款人,并以不超过其净资产总额为限。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相应的制裁措施和使贷款免受损失的防范措施。

7.借款人发现有危及贷款人债权安全的情况时,应及时通知贷款人,并应及时采取保全措施。

8.贷款人应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向借款人提供贷款,未能及时提供贷款的,应按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日付给借款人_______违约金。

9.对贷款人的违约行为,借款人有权向贷款人的上级行反映;因贷款人的违约行为而受到损失的,有权要求贷款人给予赔偿。

10.承担政策性任务的借款人,有权享受政策性贷款的各项优惠政策;贷款人不得擅自提高贷款利率,不得无故提前收回贷款。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

1.本合同生效后,各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2.借款人因客观原因造成不能还清贷款的,应在贷款到期前10天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经出质人同意后由贷款人决定是否延期。同意延期还款的,签订延期还款协议。

3.各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4.在合同有效期内,借款方、担保方更换法定代表人,改变住所时,应在变更后10天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协商或者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合同附件

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延期还款协议书、授权委托书、变更本合同条款的协议、抵押物清单和贷款人要求借款人、出质人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九条 其他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借款人、贷款人、出质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借 款 人

借款人公 章

(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签 章

(或授权人)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 款 人

贷款人 公 章

(或合同专用章)

负责人 签 章

(或授权人)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 证 人

(1) (2)  (3)

保证人 公章

(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人)签章

篇6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___________前交付甲方。

二、贷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还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民间借款合同格式范本3

贷款方:

借款方:

一、借款用途

张要从事个体经营,急需一笔资金。

二、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万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为7%。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0.5%。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证从**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五、条款变更

因国家变更利率,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权利义务

贷款方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借款方应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部分参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贷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七、保证条款

(一)借款方用自有房屋6间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二)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三)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四)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

(五)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民间借贷合同怎么约定管辖法院

民间借贷合同怎么约定管辖法院?《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3条规定: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债权人和债务人在约定管辖法院时要注意约定无效的情形和约定后管辖权争议的处理,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在本文为您详细介绍。

一、四种约定管辖无效的情形

在民间借贷合同签订之初,出借人具有绝对的话语权,如果能够充分利用合同主体优势,约定好管辖,将会对保障出借人的利益提供地利和人和的保障,可是出借人对管辖约定的风险确实频频产生,主要有:

1、约定不明无效

约定管辖必须明确直接,如果无法通过合同约定确定具体而且唯一的管辖法院,出现两个以上的管辖法院,将会以约定不明而造成无效。

2、违反级别管辖无效

我国法院分为四个级别,按不同的金额和标准确定纠纷的管辖级别,合同签订之时,无法确定纠纷的大小,所以也就无法确定级别管辖,稍有处置不当,就会造成约定违反级别管辖而无效。

3、表述不清无效

法律对管辖的规定是明确而具体,如果表述不能用发言发语表达,就会发生误解和分歧,有可能产生因表述不清发生的无效认定。

4、超出法定范围无效

约定管辖的前提是与纠纷本身有一定的关联性条件,如果超过这个范围,就会发生约定无效的结果。

二、管辖争议处理

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三条: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中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可作如下理解:可以是有给付请求权的一方所在地,也可以是实际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

篇7

摘要:现代商业模式的转变时商法提出了新的要求。传统商法中一些较为僵硬的规定已经成为阻碍贸易发展的因素,不能够适应商业发展的新要求。文章评析了美国《统一商法典》价格待定条款在适应现代商业模式转变的需要、尊重契约自由原则、实现实质正义、公平与促进贸易发展方面的价值。并通过法经济学分析了其存在所依据的经济基础。结合国际统一合同法的发展趋势,建议我国合同法对此方面加以完善,进而与国际接轨。

关键词:价格待定条款;统一商法典;合同法

中图分类号:D99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0594(2009)06-0080-05 收稿日期:2009-04-01

美国《统一商法典》是美国商事贸易领域中最重要的一部法律,也是在世界范围具有广泛影响的法律。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和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在制定《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国际商事合同通则》时,都汲取了美国《统一商法典》的一些合理成分(赵承壁,1997)。其在现代商法有如此高的地位,主要原因就在于:美国《统一商法典》具备现代商法的革新精神,顺应现代商业的发展。在促进贸易发展的过程中起到了传统商法无可比拟的作用。这主要体现为一些有助于促进贸易达成的条款,这些条款的设立不同于以往传统商法的理念与原则,它们以促进贸易为目的,通过对商事交易的条件采取更为灵活的态度,服务于现代商业发展的需要。本文以《统一商法典》第2-305条价格待定条款为研究对象,分析该规定的立法背景和重要意义,以为我国的商事立法提供借鉴。

一、美国《统一商法典》价格待定条款介评

《统一商法典》第2-204条“合同的一般订立(formation in general)”第三款,首先确定了下述理念:“当事方有订立买卖合同的意思,并且存在着合理确定适当救济之根据的,即使缺少一项或者多项条款而具有不确定性,合同仍可有效成立”(美国法学会,2004)。为了填补当事人虽意图订立合同,但因缺少了条款而造成的空缺,统一商法典提供了众多的可以放入合同的待定条款。这些待定条款中最经常涉及到的就包括价格、交货、支付、期限、履行方式和数量(Bradford Stone.2004)。

美国《统一商法典》第2-305条“价格待定条款(open pcice term)”,又被称为“缺少价格条款”,“价格未确定条款”,其中规定:“当事方有订立买卖合同的意思的,即使价格未定,仍可订立合同。此种情形下,价格为交货时的合理价格”(美国法学会,2004)。此条首先肯定了只要合同当事人有订立合同的意图(if they sointend),哪怕于订约时合同的价格条款未被确定,合同依然是可以成立的。同时,该条进一步规定了这种情况下的合同价格应该是交货时(for delivery)的合理价格(areasonable price)。接着又列出了造成这种价格待定条款的三种具体情形:第一,当事方未提及价格(nothing is said);第二,价格留待当事方约定(1efl to be agreed),而当事方未能就此达成一致(fail to agree);第三,价格将根据第三方或独立机构所记录或制定的某一方或双方统一之市场的价格或某一标准来确定,而该第三方或独立机构未能如此记录或制定。其中第三种情形下,即价格未能由某约定市场或某第三者确定时,情况相当复杂。该条正式评注4写道:“本条确认,某一特定人物的判断,在一定的情况下并非仅仅被用来作为确定一个公平价格的晴雨表或价格指数。而是用来作为当事人是否愿意订立合同的一项有效要件。例如,当事人选定一位著名的、受人信任的专家‘评估’一幅没有市场标准价格的油画,截然不同于聘请一位专家确定一批棉花的等级。其中的区别可以说明一个结论:如果选定的专家未能定价,前一种情况下的当事人可能不愿意受协议约束。后一种情况下则希望其协议具有约束力。其它客观情况当然也会影响这一结论的正确性。”上述意思,可通过下述举例来说明,一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买卖5000包一级棉花,一个月后交货,价格为交货日新奥尔良棉花交易所一级棉花的收盘价。假如交货日因刮台风棉花交易所关闭而没有确定的价格,依据本法典,协议显然具有约束力,棉花价格应为交货时的合理价格。再比如,买方有意购买一幅梵高的原作,与卖方约定,价格由梵高作品的某一著名权威确定。假如该权威于定价之前去世,这项合同的交易显然无效(吴兴光,1997)。

该条第二款规定了确定价格的善意义务,“由卖方或者买方确定的价格,指由其善意(in good faith)确定的合理价格。”第三款规定了当确定合同价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存在过错,并且因为这种过错而导致了合同的价格无法确定的情况下,由另一方当事人确定合同的价格,或者选择视合同已被取消。第四款规定了价格待定条款排除适用的情况,“如果当事方不打算在确定或商定价格前受合同约束,那么在确定或商定合同前,合同不成立”,并且,“在这种情况下,买方必须退回已收到的货物,如果无法退回,必须支付货物交付时所具有的合理价值;卖方必须退回买方预付的任何款项”(美国法学会,1990)。

二、价格待定条款的价值分析

(一)适应现代商业模式转变的需要

传统的商法理论认为,合同须具备一定的重要条款,并且满足内容明确、具体的要求,合同才能成立。其中价格条款不容置疑是合同的重要条款。传统商法这样的态度无疑是为了使合同更有明确性和可预见性,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在合同中最大程度地得以确定,以平衡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利益。

传统的商法有其特殊的存在环境,对合同要求确定性和可预见性是符合其当时的商业发展需要的,但是现代的商业模式已经发生了很大的改变,如果传统商法的一些内容放置于现代的贸易环境中,体现出的往往是一种僵硬、不便捷的特点。可能会出现阻碍贸易的情况。而商法正是商业发展的产物,它的成长变化是应该与商业的发展并行的,如果商法的发展大距离地落后于商业的发展。不但不能保证、促进贸易的发展,反而会成为贸易发展的障碍。

在现代的商事交易中,特别是在现代的国际货物贸易中,买卖双方当事人的买卖环境是复杂多变的。有很多客观原因制约着合同的价格,如果从订立一开始就确定合同价格,有可能产生对当事人不公平的结果,有时甚至是不可能的。如果可以对合同的价格条款采取更为灵活的态度,使买卖双方能够排除特殊情况造成的影响而公平地订立合同,对于促进贸易是有益无害的。具体地说,主要有下述特殊情况制约着合同价格条款的订立:由于气候、环境等复杂因素导致商品产量的变化和供求关系的变化,导致价格的变化:各国外汇汇率的变动对价格产生影

响;信息不对称,买卖双方对于市场的信息获取的不完全并且各有多寡。在以上情况下,将合同价格条款问题留待以后解决,应该是对于双方更为公平的一种取舍。规避市场风险,买卖合同有可能存在一个较长的周期,在这段时间中市场的动荡变化是很难预期的,当遭遇到很大变化的情况下,难免会有一方当事人的利益要受损,这时双方如果约定一个未来确定价格的方法而不是具体价格,就避免了因为市场动荡而带来的风险。

以上几种情况正是从侧面反映了当今贸易的新发展和新特点。现代商业社会发展的一个明显趋势就是固定的合作伙伴和客户群体的形成,这就促使现代的商事交易模式从传统的“单一、对抗性”向“复合、协商和共同获利型”转变(王小莉,2006)。究其原因,在于个人在追求其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中,不得不更多地依赖于他人,从而不得不以有利于双方利益的实现作为决策标准。因此,现代的商业环境更多表现出的是文明和公平,价格待定是当今商事交易发展的选择,商人们的价格待定要求并非自身企图得到不公正的利益,而是为了防御由于外部条件所发生的变化而给双方带来不公正。正如Holmes所言,尽管法律是我们道德生活的见证和外部形态,法律发展的历史是我们民族道德发展的历史(OliverWendell Holmes,1897)。如果从传统商法的态度出发,在合同订立时就必须确定有可能因日后情况的改变而造成不公平的价格条款,则无异于将买卖当事人推上了命运的赌桌,只能听任市场变化的摆布,这显然不是法律的价值所在。现代商法的价值就在于保障交易,促进贸易发展。而前述强行规定当事人去确定一个当前极不适宜确定的条款,也会让很多买方和卖方望而却步。这样的结果不是造成买卖双方之间的不公平,就是造成买方和卖方对未来的恐惧,反而增加他们交易心理的不稳定性,最后很有可能是选择不交易。

价格待定是与商业发展的趋势相统一适应的,它的应用可以解决在贸易中因客观因素的不确定性而阻碍贸易的问题。换言之,它是促进贸易的一种方法,是现代商事交易对商法所提出的要求。

(二)契约自由原则的体现

合同是双方当事人自我设定的义务,意思自治是其核心,实质自由是合同法自由原则的基础(柯华庆,2006)。契约自由通常被认为包括“是否缔约的自由,与谁缔约的自由以及决定契约内容和形式的自由”,其中的决定契约内容的自由就包含选择契约条款的自由。传统商法强调的是合同内容的确定性,因此在尊重当事人订约自由的同时。又要求合同具有一些必备条款而形成其完整性。但是在现代商业的环境中。不仅是上述客观因素对价格待定提出要求,同时各商事主体也呼吁价格待定合同,因为原本相对保守的商法已经束缚了贸易的可能性。一味地为了满足传统商法对于合同确定性的需要而被迫在订约时要求商人们固定价格,是对商事主体契约自由的干涉。在今天,契约自由原则被重新放置到一个新的、不同的环境中,被赋予了新的含义和使命。当事人应该享有在缔约中把容易受外部影响而波动、自己认为需要推后再决定的价格条款留待日后加以决定的权利。并且,如果合同本身规定了确定合同的细节。那么即使对实质性条款打算将来协议之,也不能据此就断言合同没有明确性(盖斯特,1998)。契约自由原则在现代商法中被运用并作为价格待定规定的理论基础,展示了其在现代商法中的新的价值。

(三)实现实质正义、公平与促进贸易的需要

与传统的合同法要求在合同订立时即明确价格条款不同,美国《统一商法典》允许当事人不在合同订立时就明确价格条款。这样做对合同当事人的区别是,当事人必须在订立合同的时候就要尽可能地把所有影响合同关系的因素都考虑在内,而这其中有很多都是或然因素,也就是变数。要纳入考虑范围的变数越多订立合同就越为困难,即提高了订立合同的成本,这个过程不仅仅是对时间的拖延,更是对缔约意愿的打击。进一步说,如果有的时候在订约时还要赋予一些相关事件以某一概率,因而把这些事件作为条款写进合同是非常困难,甚至是不可能的(贝尔纳・萨拉尼耶,2008)。传统合同法存在这样的要求是为了达到形式上的合同公平。在现代商业的背景下,这样做的后果往往会造成实质上的不公平。在订立合同时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来约定合同内容看似是很公平的,但是这种公平只在合同订立的一刻,以及日后客观情况不发生变化的时候存在,一旦外部的客观情况发生了变化,既定的条款无法改变,往往有一方当事人会因为这些因素的改变却仍然要受合同约束而经济利益受损,这样的结果就是实质的不公平。但是根据后者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在订立合同之际就约定合同的价格不一定是确定的,或者是因为没有对合同价格的约定而使价格待定。这样就可以在合同的整个履行过程中。适时地根据外部客观情况的变化而再谈判和再决定价格,这样不仅会降低缔约双方订立合同的成本,刺激其缔约意愿,更是使公平贯穿到了合同成立的最后一刻,达到实质的公平。同时,这样的作法使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对立减弱,使他们的地位趋近于平等,这个过程,更能体现两方一同追求共同的利益,不仅可以达到实质的公平,也能在双方之间营造更为和谐的商业关系,实现“双赢”、“共赢”,对长期的贸易关系也可以起到积极的作用。

另外,正是许许多多个别的商事交易关系有机构成了整个社会的贸易关系。价格待定合同促进的不仅仅是各个个别的交易,而是继而促进整个社会贸易,最终结果是促进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鼓励交易、促进贸易。最终推动经济发展正是商法从诞生以来所孜孜追求的目标。

三、价格待定条款的可行性

(一)对于价格待定条款的法经济学分析

正如美国《统一商法典》第2-305条第二款所要求的善意义务的目的所在,价格待定条款是以善意、信用为其必要基础的。如果没有了信用,买卖当事人之间不可能有相互信赖的关系基础。因为在现代商业环境中关系主义的普遍存在。买卖双方通常并非都不存在商业瓜葛,相反,他们之间大多都是有商业关系作为联系的纽带的。根据关系主义,如果当事人互不认识,互不存在信任基础,他们就不希望将来彼此之间再发生交易,因而,对于合同的内容他们会作出周密的计划(罗伯特・A・希尔曼,2005),这样是不需要价格待定的。但是,需要价格待定的情形是大多数的情形,并且这些情形都是在关系主义的背景中存在的。信用可以被认为是价格待定条款的“内核”,这正好与现时的“信用经济”相呼应。信用经济存在的一个特殊的内涵就是以信用为工具,达到自我的经济强制的效果。

信用本来是一个道德概念,但是当它被上升为一个法律原则,并且成为民法的帝王条款时,似乎是法律规定了道德的义务,但是实际上道德是在市场中自发产生的。所谓“职业道德”正是此种意义上的一种表述。因为在市场中,参与的人都可以被抽象为经济人,他们并不以道德作为根据而决定自己的取

舍,他们所追求的只是个人利益的最大化。具体地讲。合同的订立、履行过程就是他们博弈、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但是根据博弈论所揭示的“囚徒困境”告诉人们,如果商人们没有基本的诚信。合同利益可能会减少或根本就得不到。信用原则可以解决合同利益实现时遇到的一些障碍性因素,包括合同的延时性、囚徒困境、有限理性、信息不对称等(柯华庆,2006)。因此经济人会为了解决这些问题而主动地承担信用的义务。

信用原则所以能有这些功能的原因是声誉机制的力量。在商人普遍信奉关系主义的时代,他们更为重视的就是这种能为他们带来长久、稳定利益的商业关系。他们寄希望于这种商业关系不会遭到变动。在他们博弈的过程中就把维持稳定的商业关系作为前提,自发自愿地履行着信用的义务,唯恐因为自己不当行为破坏了声誉,断送这种商业关系。虽然这并不是基于当事人的“善良天性”所做出的取舍,但是不容忽视的是,这种经济强制达到了诚实信用的法律要求。这可以被认为是一种内在的自我保障机制。综上所述,在现代商业环境中,合同价格待定条款具有其存在的经济原因和经济自我保障基础。

(二)符合国际统一合同法发展的趋势

除了美国《统一商法典》经典的价格待定条款的规定,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以下简称CISG)、《国际商事合同通则》(以下简称《合同通则》)、《欧洲合同法原则》,以及某些国家的国内法也对合同价格待定问题采取了比较灵活的态度。

CISG第14条第1款规定:“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提出订立合同的建议,如果十分确定并且表明发价人在得到接受时承受约束的意旨,即构成发价。一个建议如果写明货物并且明示或暗示地规定数量和价格或规定如何确定数量和价格,即为十分确定。”第55条又规定:“如果合同已经有效地订立。但没有明示或暗示地规定价格或规定如何确定价格,在没有任何相反表示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应视为已默示地引用订立合同时此种货物在有关贸易的类似情况下销售的通常价格。”应该这样理解这两条规定:如果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价格。但是他们存有订立合同的意图,CISG就承认该合同的成立,并为之提供了补救的方案。

《合同通则》第2.1.14条规定:“如果合同当事人各方意在订立一项合同,但却有意将一项条款留待进一步谈判商定或由第三人确定,则这一事实并不妨碍合同的成立。”可以看出,《合同通则》对于合同价格待定也是持肯定态度的。

《欧洲合同法原则》第2.201条规定:“一项建议一旦符合下列要件即构成要约:1.它意欲在对方承诺后即形成合同。并且2.省略)

参考文献:

贝尔纳・萨拉尼耶.2008.合同经济学[M].费方域,张肖虎,郑育家译.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

盖斯特.1998.英国合同法与案例[M].张文镇,孙蕴珠,鲍忠汉,张英煌译.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柯华庆.2006.合同法基本原则的博弈分析[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

罗伯特.A.希尔曼.2005.合同法的丰富性[M].郑云瑞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美国法学会,美国统一州法委员会.1990.美国统一商法典[M].潘琪译.北京: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出版社.

美国法学会,美国统一州法委员会.2004.美国统一商法典[M].孙新强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王小莉.2006.国际货物贸易中的价格待定合同研究[D].苏州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吴兴光.1997.美国统一商法典概要[M].广州: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

篇8

格式合同免责条款民商法规制的依据分析

格式合同当中有很多免责条款,这些条款的建立主要是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性,并且制定了很多免责的款项,从广义上讲就是完全的免除法人的一些责任,或者限制法人责任,狭义上的分析就是完全免除责任。格式合同的条款是由一方的法人在第三方的监督下制作成功的,但是合同中的内容并没有经过双方的上衣,这样就会有损害一方情况的现象产生,特别是在一些免责条款上,更会倾向于制定方利益。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些市场经济地位优势的方面就会存在霸王性太宽,以此极大的削弱了一方的利益,另一方对这样的条款也不得不接受,可以选择的路径只有合作和放弃。例如,在土地管理过程中,在工程施工时对于双方所承担的风险在分配上就不是十分妥当和平等,因此在这样的背景状态下,强势的一方就会想到自己的利益,弱势群体要想合作就要承担更多的风险和责任,顺从的无声无息。在现代化法治社会和法制生活中,这样的现象严重的违背了公平和正义,因此需要对格式合同免责条款在民商法的规范中进行修订和完善,促进商业的更好发展。

民商法规制在格式合同免责条款中应用的途径分析

强制性条款规制和任意性条款规制的途径。强制性条款就是在法律的范围中进行强制性执行的相关规定,具有强制性,并且也不依赖于人的意志发生转移。强制性条款主要包含了两个方面的内容,一种是在民法方面,这是我国的基本法律,所管辖主要有民商法规方面的内容,这也包含合同法在内。民法范围内的相关事宜要遵守宪法的规定,同时还要准手民法方面的规定,对于民事行的一些诚信性原则和诚信性规定要予以履行。免责条款属于民事行为,并且也有自己的特点,它的作用是免除一方的责任,并且在此基础上尊重民事法律的行为,增加了效果的发生难度以及法律的运行成本,这样给一方利益的维护也铸就了一道防线,这样的格式合同免责条款规制中的民法方面也是主要途径之一。除此之外,还有合同法,合同法能够直接免责法律条款中的一些实际性效力,能够对免责条款中的一方造成伤害,或者故意给对方的财产造成损失,宣布免责条款无效,并且对此进行直接的规制。

强制性条款的规制,主要是用在人们能够直接看到民商效果的基础上,对于一些不公平的现象进行约束,然后对于已经产生疏漏或者不可预见的部分就需要使用任意性的条款进行规制。任意性条款具有一定的弹性,每一个国家在民商法中都需要对任意性条款的作用进行关注和重视,也可以通过强制性的条款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任意性条款和强制性条款相对比来讲,也是相互作用和也是相互补充的,能够维护法律上的平衡性。强制性条款的规则极大的体现了法律的强制性和法律的威严性,这也充分的弥补了一些法律的空白和漏洞。强制性和任意性之间的结合能够让法律的刚性程度得到一定的缓解,极大促进法律的公平和正义,并且维护群众的利益不受到伤害[1]。

篇9

去年9月,诚盛花园小区业主委员会聘请德勤物业公司进驻小区,但是8个月之后,也就是今年6月21号,物业公司突然在小区内张贴了一张停止服务的通告。随后,居民上缴的28万元水电费连同物业公司一起蒸发。7月4号乌鲁木齐市房产局物业管理处与水、电公司、居民业主委员会召开协调会,要求物业公司立即还上所欠水电费,但新疆德勤物业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代表却一直没有出现。小区居民反映,物业公司经理已有一个月没来小区了。

由于德勤物业突然消失,相关财务没法移交,乌鲁木齐市诚盛花园陷入一片混乱之中。这时,乌鲁木齐自来水公司、乌鲁木齐市电业局总计28万元催缴单又送到了小区业主委员会手里。小区业主委员会经过调查发现,这所欠的28万元并不是居民欠的,居民已经将钱全部交给了物业公司。现在小区欠的电费是今年5月、6月两个月的,水费是从去年9月份开始欠了5个月的,那么在拖欠期间,供应部门怎么就没有及时向小区居民通告呢?

谁该为小区停电负责?

物业公司连续拖欠电费两个月和拖欠水费五个多月的时间里,水电供应部门既没有及时收费,也没有通知居民组建的业主委员会。对于这个问题,乌鲁木齐市自来水公司始终拒绝接受采访,而乌鲁木齐市电业局电费电价用电检查所工程师李听则认为,他们只负责给物业公司下发催缴通知单,没有义务去通知小区业主委员会。他说:“物业管理公司是你们业主委员会聘请来的,他是为业主服务的,是替业主代缴电费,而不是替我们来代收电费,我们和物业公司没有合同关系。”

据了解,乌鲁木齐绝大部分住宅小区的供电供水都是供应到小区总表,由小区二次供电供水。根据水电供应的行业条例规定,对于这样的小区,物业公司掌管的小区总表就为最终用户;而乌鲁木齐市物业管理条例却明确规定,水电暖都应供应到户,居民属于最终用户,由供应部门直接向居民收取费用,需要代收代缴的水电暖供应部门要和物业公司签定合同。

在诚盛花园小区,由于供应部门没有和物业公司签定合同,该物业公司失踪后,居民、物业公司、水电公司之间欠费的责任追究变得含混不清。乌鲁木齐市房产局物业管理处处长王玉良说:“我们的政策法规上出现了相抵触的现象,乌鲁木齐的物业管理条理和乌鲁木齐自来水、供热管理办法等等这些法规,往往是站在本部门或者本系统的角度,没有站在一个高度来处理这个问题。这也是目前管理上的一个误区,所以给上面的监管部门在实际工作中造成很大的影响。”

在法规冲突情况下,水电暖代缴代收和责任追究等环节就存在巨大漏洞,诚盛花园小区物业公司携款失踪就是钻了这个空档。

入行门槛亟待提高

德勤物业有限责任公司是一个具有三级资质的物业公司,可是,这样一个没有信誉的企业是怎么经过审批的呢?对这样的企业,有关部门有没有处罚措施呢?

乌鲁木齐市工商局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只要来工商局申请执照注册资金达到10万元,有法人代表和办公场地,工商局就必须给发营业执照,随后房管局物业处通过资质审查就可以进入市场了。

入行门槛如此之低,势必造成物业公司遍地,良莠不齐。据了解,目前乌鲁木齐的物业公司多达290多家,那么监管部门又如何监管?

乌鲁木齐市房产局物业管理处处长王玉良有些无奈,他们只有3个人,根本管不过来整个市场,因此只能是在年审的时候取缔信誉不好的公司资质。他说:“只要人家有营业执照,你必须给人家颁发资质,否则的话你属于行政不作为。”这两年年检监管部门也取消过一批公司,可是这些公司前面被取消,后面又变更名称,变更其他方式,重新申请注册,用王处长的话来说:“就像韭菜一样割了一茬又一茬。”

要扼制物业公司卷款消失,就需勤D强监管力度,提高入行门槛。据记者了解,这两年仅乌鲁木齐已发生多次物业公司卷款失踪的事件。2004年3月,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天馨小区的新鑫物业有限责任公司在拖欠了45万元的水电费后,法人代表逃逸,小区400多户居民隔三岔五就被断电断水,最后在司法部门的介入下,事情才得以解决;乌鲁木齐聚鑫小区,今年5月9号,宏伟物业公司卷走拖欠的17万元的水、电、暖费用后突然不辞而别;乌鲁木齐市得福小区的得源丰物业公司在拖欠3万元的水电费后就再也没有在小区内出现过;今年7月,德勤物业公司再次上演人间蒸发的闹剧。一年来,仅发生在首府的这四起事件就严重干扰了2000多户居民的正常生活。可见,这些物业公司缺乏应有的企业信誉。

到底该如何规范物业市场,防止出现物业公司卷款逃逸呢?

大家的建议

乌鲁木齐天鑫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王东涛认为,如果要避免物业公司卷款逃逸现象发生,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力度一定要加强。他说:“准人证的把关我觉得有问题,这是一个首要问题,作为选聘物业公司,我们首先看他有没有合法的手续,他有营业执照,有资格证书,那就是选聘的首要条件,接下来考察就不容易了,他的动机纯不纯,只能工作一段时间才能察觉,这个准人证他具不具备这个资格相关责任部门应该在这个方面要有所改进,避免那些公司出现。”

乌鲁木齐市天馨小区在经历了新鑫物业拖欠水电费的事件后,他们与新人住的苍龙物业有限责任公司达成协议,采取由物业公司先期垫付电费,然后再向小区居民收取的方式。苍龙物业有限责任公司经理孙建江告诉记者,物业市场是一个朝阳产业,但是正是因为这些害群之马破坏了物业市场的信誉,政府职能部门必须加大监管力度。

孙经理还认为,政府职能部门加强监督非常必要。他说:“为什么拖欠水电费跑了人找不到,一个就是保障机制没有,再一个监督机制没有,保障机制现在就是嘴说的,如果想杜绝这种情况发生,再进入的时候要签订合同,水电暖签订的时候一定要有保证金,实行保证金制度,比如这个小区一个月用了8万块钱的电,在签的时候8万块钱先放在一个保证金帐号上,这样就不会出现问题,当你交不上来的话,马上电力公司通知业主委员会、通知房管处,这家公司交不起了,发出预警信号。”

还有些居民建议,除了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外,水电等供应部门必须实现供电供水到户。现有供电供水的线路和系统必须进行改造。供电供水部门不能一遇到企业掏钱的时候就依靠计划经济,向用户摊派,否则就保持原状,绝不改革;一到向群众收钱的时候,就强调市场经济。

篇10

最近突然兴起了一款发型叫辛芷蕾同款。其实辛芷蕾的这款发型就是锁骨发,重点在于头发要有层次感打薄剪碎,那样就会呈现脸小且不失风韵的效果。也正是这款发型让很多脸大的人看到了希望,纷纷拿着照片找到Tony老师要剪同款发型。这也难为Tony老师了。毕竟不是人人都是辛芷蕾呀!

因为一个发型火了的明星辛芷蕾怕是第一个,她也算是一个人养活了整个理发行业。其实发型还是要根据自己的脸型来的,别人合适的你未必合适。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人就是要多尝试新东西。你get到辛芷蕾的同款发型了吗话说高晓松也是同款发型!你怎么看哈

(来源:文章屋网 )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