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10 15:05:42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代课教师养老保险,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一、落实《劳动合同法》,维护代课教师的基本权益
笔者认为,《劳动合同法》的精神同样也适用于事业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代课教师如下方面的权益必须得到保护。
1.代课教师与教育行政部门的劳动关系必须得到认可。依据《劳动合同法》无论代课教师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还是未备案,只要其在教学岗位上执教任职超过试用期(试用期最多不超过6个月),其与学校的劳动关系都应该得到承认。只有认可了这种劳动关系的存在,代课教师的劳动权益才能得到有效保护。
2.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依据《劳动合同法》,与代课教师补签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给代课教师的工资应不低于该地区的最低工资保障数额,同时必须为代课教师办理社会保险。
4.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与符合如下条件的代课教师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续订劳动合同的。因此,至少对在代课教师岗位上连续工作十年以上的代课教师,应与其签署无固定期限合同。
5.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精神,对代课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的理由予以辞退。
二、制订相关管理办法,规范代课教师问题的解决
在代课教师问题解决上,应依据《教师法》、《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针对离岗代课教师、在岗代课教师及今后新聘的代课教师分别制定相关的政策来规范对代课教师的管理,以解决相关的问题。
(一)制订《中小学离岗代课教师经济补偿及养老保险补缴管理办法》以规范管理离岗代课教师
据《中国教育事业年鉴》统计,2001年全国代课教师数量58万人,到2008年底,这一群体人数降到31.1万人。也就是说,从2001年至2008年底,至少有27万代课教师被逐步清退或转正,其中转正的人数相对较少,更多的代课教师非自愿地离开了教学岗位。之前,针对代课教师的清退政策完全由地方政府“有情”制定,缺少国家层面的配套政策(如择优录取的政策、补偿标准及是否应该给予贫困县财政支持),为此,国家应尽快出台《中小学离岗代课教师经济补偿及养老保险补缴管理办法》,以规范管理离岗代课教师。
在该办法中应包括:离岗代课教师经济补偿的范围;经济补偿的计算规则;离岗代课教师在代课期间未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应补缴并给出计算标准;补偿金及社会养老保险金的支付及领取条件及方式;对离岗代课教师要进行再就业培训,以及对有特殊困难的离岗代课教师要进行社会救济等内容。制订该办法目的是解决离岗代课教师的经济补偿和社会养老保险问题等内容。
(二)制订《中小学在岗代课教师解决办法》以规范管理在岗代课教师
制订《中小学在岗代课教师的转正及管理办法》,目的是在于规范管理当下在岗的代课教师。在办法中,要依据代课教师的不同类型进行分类处理。
1.对在岗3年及以上、具有教师资格证,经考核且胜任教育教学岗位的代课教师,鼓励他们参加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尤其是对那些年龄超过40岁、教龄满10年的代课教师;在未被招录为编制内教师之前,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要与其签署劳动合同,并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进行管理;完善当前的编制核定机制,确保有足够的编制以满足当前教育教学实际需要,并保证在岗合格代课教师能被正常招录。
2.对在岗3年及以上,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经考核能胜任教育教学岗位的代课教师,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可与其签署期限为3年的劳动合同。在3年期间,代课教师应积极参与由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组织的各项在岗培训,并努力获得教师资格证。3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者,再按前款进行管理。
3.对在岗3年及以上,未能够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且经考核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岗位者,需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办理辞退手续,并进行合理补偿。
4.对在岗不足3年的,可根据实际需要,应聘新的代课教师岗位,但要遵循下述提及的《中小学代课教师聘用与管理办法》。
(三)制订《中小学代课教师聘用与管理办法》以规范管理新聘代课教师
制订《中小学代课教师聘用与管理办法》,内容应包括:代课教师的界定,代课教师的招聘程序和办法,代课教师在受聘期间享有的权利以及所要履行的义务,代课教师的绩效评估,代课教师薪酬的支付,代课教师的解聘与续聘等等。目的是规范代课教师今后的录用、培训、考核、薪酬、转正与解聘的操作程序,使代课教师问题的解决能有法可依。
1.在录用程序上要规范。招聘流程如下:由学校根据自身的需求,依据一定的标准,向县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交代课教师用人计划的申请;在县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许可的情况下,由学校按相应程序招录,招录过程文件及名单要及时向县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代课教师薪资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由省一级政府或中央政府的财政进行转移支付,具体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统一制定。在目前部分地区仍然缺乏师资的情况下,地方学校仍要重视并充分利用本地的社会教育资源,但要严格按照《中小学代课教师聘用与管理办法》来聘用、使用和管理代课教师。整个聘用及管理过程需要公开和监督,可采用公示制度,并强化领导责任追究制,如果录用过程不符合程序,需要严格追求相关人员的责任。
2.对新聘用的代课教师要有相应的师资培训计划。对录用的代课教师,要配以相应的培训计划,包括入职培训和在岗培训,并鼓励其参加教师的招录考试。20世纪80年代,许多民办教师通过各类培训和自学考试,不少人都成为了当地教育领域中的骨干力量。因此,如果能够给予足够的教育培训,并通过制度设计鼓励其进一步自学和发展,必将有大量的代课教师能够迅速进步,成为优秀教师的后备力量。
3.对代课教师要实行严格的考核制度。对于所聘用的代课教师,都需要进行相应的考核,考核结果要备案。尤其是对代课教师教学经历不足3年的,更需注重对其考核。经过考核不合格,确认不胜任教师岗位的,要坚决辞退。但辞退程序一定要严格按照相关的程序,并接受公众的监督。严格的考核制度,可以促进代课教师群体的整体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从而保障农村整体的教育质量。
4.要严格按照《教师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管理代课教师。今后新聘用的代课教师原则上与聘用学校每年签订一次合同。并且按照有关法律办理各种社会保险。
5.应允许有教师资格证的代课教师参与每年度的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取。应给予代课教师转正为公办教师的管道,这有助于为其提供发展的动力,鼓励他们积极规划自己的职业生涯发展。
首先,从宪法角度来看。社会保障权是基本人权,是我国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逻辑前提。宪法修正案第23条规定:“宪法第14条增加一款,作为第四款:‘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宪法修正案第24条规定:“宪法第23条增加1款,作为第3款:‘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第3款相应地改为第四款。”宪法这些规定为国家履行社会保障的责任和义务,建立和健全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保障公民的社会保障权,提供了宪法依据。
其次,从社会关注角度来看。代课教师实质上已经成为支撑我国农村义务教育的重要力量,特别是我国偏远贫困的中西部地区。虽然他们不是国家正式编制内的教师,但是他们的确为中国九年义务教育贡献了不可替代的力量,对于如何合理、妥善地安置这些被清退的代课老师,如何让他们有尊严地退出历史的舞台,保障代课教师的社会保障权成为社会关注的话题。
再次,从代课教师角度来看。由于缺乏相应的法律政策,导致代课教师经常面临被辞退或者被清退的困扰,以至长期缺乏职业安全感。因此,清退政策执行后出现的首要问题就是妥善安置这些被清退代课老师的生存与生活,保障他们的正当权益。所以当前急需解决的是被清退代课教师的社会保障问题,这和生活成本,生活尊严息息相关,是被清退代课老师的生存权问题。
二、当前被清退代课教师社会保障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一,补偿标准低,被清退代课教师的社会保障覆盖率低,所享有的保障水平低,社会保障制度信用低,社会保障措施严重滞后。在一些贫困地区,代课教师清退后并没有得到合理的补偿,他们离开学校后几乎失去生活来源并无固定收入。如甘肃省臬兰县在2005年曾进行过一次大规模清退,但当时对被清退的代课教师没有任何补偿,经过集体申诉后,他们最终只获得每年240元的补偿。而在经济较为发达的广东省紫金县,被清退代课教师的经济补偿也仅为每人每年530元。
第二,在没有对代课老师做好安抚和经济保障工作的基础上就采取“一刀切”的做法所致纠纷不断,代课教师寻求何种法律救济渠道保障自身社会保障权成为难题,也正如西方一句着名法谚语“无救济即无权利”。现阶段,我国缺乏明确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及制度来保障被清退代课教师的正当权益。没有相应的维权依据和正规的诉求渠道,如此,代课教师的权利保障只能是句空话,根本无从谈起。
三、当前被清退代课教师社会保障权建设滞后的原因
首先,思想观念方面,其一,从被清退代课教师自身来说,由于代课教师学历较低,没有经过专门的训练,自身的社会保障意识不强,往往在被清退之后,生活上遇到困境,才想起社会保障。其二,从政府来说,教育部出台清退代课教师这一政策是为了提高农村教育人员的素质和农村教育质量。然而,在执行过程中却缺乏对被清退代课教师社会保障的认识。
其次,物质基础方面。其一,被清退代课教师无力承担社会保障的缴费。代课教师作为我国特殊时期缓解师资不足的一种过渡,一直没有国家承认的“人民教师”的合法身份。被清退之后更是没有生活来源,生活拮据。其二,政府对于被清退代课教师的社会保障投入不足。
最后,制度方面。虽然宪法明确规定公民的社会保障权利,但是我国缺乏相关法律政策来保障被清退代课教师的社会保障权,同时也没有被清退课教师权益受到侵害时的法律方面救济的具体规定。
四、加强被清退代课教师社会保障权建设的若干措施
(一)国外政策借鉴
由于被清退代课教师这一群体的存在是中国的一个历史遗留问题,国外鲜有类似群体,所以在这里我们所借鉴的政策均属于代课教师而非本文探讨的主体——被清退代课教师。借此,希望从国外代课教师的政策中找寻适合被清退代课教师社会保障权利维护的策略。
1.澳洲幸福的代课教师
澳洲重视”平等”与”权利”的精神,对于代课老师的福利与权利,澳洲政府着实做了许多努力。澳洲每个州,都会由地方政府主导,统一成立一个单位,负责统筹全州代课教师的雇佣及区域分配,以昆士兰州为例,负责该业务的是TRACER(追踪者)。想要在该州代课的老师,都需要到TRACER登记,由其发给一个雇佣编号,同时学校方面也会将代课教师的缺额登录在上面,由这个单位同意控管全州代课老师的调配。澳洲的教育界普遍认为,不管是正式老师或者代课老师,只要是澳洲大学所培训出来的拥有合格教师证的老师,都应该受到应有的尊重,因此,依循前述精神所设计出的代课体制与钟点费率,充分地表现出澳洲社会重视”平等”的思维模式。
2.与中国相似的印度代课教师
印度的代课教师一般都是签约合同,合同严格规定了代课教师的酬金数目、发放方式和发放月数,一般每年按照10个月发放。代课教师不享受除工资以外的其他福利待遇,合同周期一般为每年10个月,这意味着几乎每年代课教师要续签一次任职合同。印度规划代课教师出路的策略有两个,其一,是支持鼓励使用代课教师;其二优秀代课教师直接转正。
3.国外启示
澳洲属于发达国家,对于代课教师的待遇是符合其社会平等公平原则的。另外澳洲的代课教师会由地方政府主导,统一成立一个单位负责统筹全州代课教师的雇佣及区域分配。这对于我们的启示是,其一,需要肯定被清退代课教师的历史贡献,明确其教师身份,将其纳入师资管理范围。其二,效仿澳洲的模式,建立由地方政府主导,统一成立的单位,对被清退代课教师的社会保障进行统筹分配。
印度是发展中国家,代课教师现象与中国有着诸多类似情况。尽管中国和印度都有相关的法律文本,但对于代课教师的管理基本处于无序状态,尤其是对代课教师的清退善后工作。
(二)加强被清退代课教师社会保障权建设的若干措施
首先,强化对被清退代课教师社会保障权建设的思想认识。一是从被清退代课教师方面来说,代课教师自己需要强化维护自己社会保障权的意识,加强自身修养,一方面可以适当地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另一方面可以依靠社会公益组织对被清退代课教师的支援。
其次,加大政府对于被清退代课教师社会保障的财政投入力度,依靠国家财政大力推进经济补偿。国家的相关部门应出台经济补偿政策法规,使得各地在清退代课教师的过程中有法可依,有据可查。为使经济补偿政策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财政应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给予补贴。通过合适的补偿制度,保障被清退代课教师的合理权益。
再次,加强制度建设以切实维护被清退代课教师社会保障权,为他们提供必要的社会保障。其一,加强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将基础养老和医疗保险普及到全民,使被清退代课教师有基本的生活保障。其二,建立起帮助被清退代课教师再就业的保障体系。效仿澳洲的代课教师制度,我们可以建立一个统一帮助被清退代课教师再就业的机构,鼓励被清退代课教师再就业,通过免费技能培训,使他们离岗后的生活有一个基本保障。
然后,完善教育法律法规和被清退代课教师的法律救济制度。首先,十多年中的社会背景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对相关法律进行修订。其次,要进一步完善被清退代课教师的法律救济制度。现有的纠纷解决方式难以满足被清退代课教师这一弱势群体的权利救济需求。为了保障被清退代课教师的社会保障权不受侵犯,有效方法是拓宽解决问题的法律途径。其一,要建立和完善听证制度,进一步完善仲裁和诉讼机制。二要建立健全行政监督渠道、司法监督渠道和教师工会监督渠道。
一、清理对象和范围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中因各种原因,没有在岗位工作的在编人员及临时工。
二、具体处理办法
(一)未经批准擅自离岗人员的处理
1、未经县教育局批准擅自离开编制所在单位,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辞退处理。
2、对受党纪、政纪、法纪惩戒的离岗人员,如结案后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按有关规定处理;如已立案而尚未作出处理的或停职检查期间外出的,按纪委有关规定处理。
(二)经批准的勤工俭学人员的处理
县教育局不再办理新的勤工俭学手续。已经批准的勤工俭学人员需续办的,自发文之日起允许在原单位保留人事关系3年,工资晋升与在职人员同等对待,财政停发工资及福利待遇,停发工资的50%返还给学校作为公用经费(超编的单位不返回)。第4年开始人事关系和档案按人事有关规定转入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人事。勤工俭学期间,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由本人负担,并按规定交纳人事费。3年内或累计不满三年,要求回来工作的由县教育局根据学校师资需求情况进行统一调配。超过3年要求返回的,由县教育局根据师资需求情况酌情落实。
(三)借用人员的清理
1、借用到本县民办学校的人员
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有关规定,借用本县民办学校在职教师,允许在原单位保留人事关系,取消工资,编制所在学校负担借用人员各种保险的公助部分,个人负担借用期间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各类险种的自负部分和住房公积金全额。未经县教育局批准,学校擅自借用的,按擅自离岗处理。
2、本县教育系统内公立学校间借用的人员
本县教育系统内公立学校之间借用教师由县教育局批准备案。未经批准,学校擅自借用的,按擅自离岗处理。
3、借用到外系统人员
由借入单位提出申请,经学校和县教育局同意,报县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后办理借用手续,借用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年。原已借用外单位的,必须在20*年10月12日前回原单位上班。确因工作需要继续借用的,必须报县组织人事部门重新批准办理借用手续。借用时间期满后原则上回原单位工作。未经批准擅自借用的,按擅自离岗处理。
4、借用到县外的人员
县教育局不再办理新的外借手续。已经批准的人员必须在20*年10月12日前回原单位上班,需续借的报县组织人事部门重新批准办理借用手续。借用期间财政停发工资及福利待遇,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由本人负担。借用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年。
(四)因病因事不在岗的人员
因病因事不能在岗的人员,必须按教职工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执行请假工资福利待遇,否则视作离岗。借病事假之名外出勤工俭学、代课等的,一经查实,按擅自离岗人员处理。
1、长病假:经学校同意,教育局批准的长病假(两个月以上)人员,保留原单位编制,病假期间的工资及待遇按国发[1981]52号、浙人薪[1994]67号、浙人薪[1997]163号文件执行。病愈按时返回到编制所在单位。
2、事假:教师请事假一般不予批准,需要处理私事的安排在假期进行。确有特殊原因必须另请事假的,一周以内由学校批准,一周以上的经学校同意,报教育局批准。未经批准,擅自不上班,作旷工处理,旷工期间停发工资。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30天的,予以辞退。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因私出国、出境:因私出国、出境人员,必须经学校同意、县教育局批准,按国家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出国请假不得超过半年,因故续假的,应在批准假期内办理续假手续。超过假期半年以内的,予以停薪留职;超过半年以上的,按自动离职处理。因私出国请假期间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扣发,保留请假人员原单位编制,假期满后,返回到编制所在单位。
4、脱产进修:教师脱产学习需经学校同意,报县教育局批准。未经批准不得参加脱产学习。在批准学习的期限内,保留原单位编制,工资照发。学习期满应按时回原校工作,否则按自动离职处理。
(五)经学校同意,教育局批准的商调人员,根据文编字[20*]05号文件规定,商调未成在当年8月25日之前未返校工作的,按擅自离岗人员处理。
(六)对“有实践经验但未满服务期”调入或借入县城学校返回规定学校的人员,必须在10月12日之前返回规定学校任教,否则,按擅自离岗人员处理。
(七)代课教师和其他临时聘用人员的清理及管理办法
学校不得擅自聘用代课教师和其他临时人员。缺编学校确因工作需要的,由学校与临时人员签定协议,实行一年一聘,聘用人数要控制在编制数内,报县教育局备案。超编学校不得另聘除门卫与食堂管理人员以外的临时人员,已经聘用的于20*年10月20日前予以清退,违反规定聘用的,县教育局会计核算中心不予报销聘用金或代课金。
三、清理工作要求
1、各学校要根据本意见精神,于10月12日前对工资关系在本单位的教职工在岗情况进行全面自查。查明不在岗的人员,包括擅自离岗,勤工俭学,长病休、因病因事不在岗,借用本县教育系统公立学校(单位),借用本县民办学校,借用外系统和县外,因私出国出境人员、外调未成逾期未归人员、脱产进修人员、有实践经验未满服务期人员、代课教师和临时工等一律如实分类登计并上报教育局政工科(已经批准的内退教师不列入本次清理范围)。按规定可以续办有关手续的,及时通知教师本人在10月20日前办毕手续。
2、各校要建立教职工在岗情况月报制度,对本单位在编不在岗教师变化情况按月及时上报县教育局。
凡年满60周岁、曾在农村公办中小学民办教师岗位上工作满3年以上(含3年)的人员和代课人员,离开教学岗位后再没有被企事业单位录用,目前仍为农村居民的。今后达到上述规定年龄的此类人员,从到龄次月起享受。
二、执行时间
从2010年1月1日起执行。
三、执行标准
对上述人员按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加工龄补助的办法发给养老补助,基础养老金按每人每月55元标准执行。工龄补助按每满一年月发放6元的标准执行,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四、审核办法
(一)审核原则:按照“乡镇初审、以区为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的工作原则进行审核。
(二)审核程序:①本人向乡镇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②乡镇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初审;③乡镇负责在乡镇、村、校对符合条件人员进行公示;④公示无异议后,报区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⑤报市级相关部门审批;⑥报市级相关部门备案;⑦备案后反馈各乡镇,由乡镇对名单在所在乡、村、校进行公布。
(三)本人申请内容:申请人应书写申请书、填写登记表,写明自己的基本情况、曾在民办教师岗位上工作过或代课的具体时间,所在学校,实际工作年限(凡工作有间断的可累计计算),以及有关具体证明人。申请书应附以下相关材料: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曾在民办教师岗位上工作过或代课的学校、村委会、乡镇的详细证明(学校已撤并的不再提供学校证明);民办教师认用证;学校、乡镇签订的代课教师合同。本人应对自己提供的所有资料负责,若出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
(四)初审方法:各乡镇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专人对申请人提供的所有原始材料和有关档案逐人逐项审查,并实地调查核实,然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应不少于10天。公示无异议后,乡镇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签字盖章一式10份上报区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乡镇要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报区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组织实施。
五、参保缴费登记及待遇发放程序
1、依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经市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认定且相关部门进行确认过的以上人员在户口所在地的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办理相关手续。
2、由本人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审批后的认定表到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填写《参保申请登记表》,办理登记时已满60周岁人员同时填写《待遇申请审批表》。未满60周岁的人员按照参加新农保的参保程序办理参保手续,到龄后按照新农保待遇审批程序办理享受待遇相关手续。
3、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于三日内将个人全部资料上报区农保经办机构进行审批建档,并将参保人员信息录入新农保信息管理系统,将未满60周岁人员需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存档的资料及时退回。
4、区农保经办机构对年满60周岁以上人员进行待遇审批后,填写《待遇审批花名册》,并将个人资料一并报市农保中心批准备案。
5、市农保中心批准后,区农保经办机构依据审批结果核发《待遇领取证》,填写《享受待遇人员花名册》,并于待遇审批次月根据核定养老金发放标准计发养老金,委托承担社会化发放的经办银行办理养老金存折。
六、资金来源
对符合条件人员发放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所需资金,由省、市、区财政按5:2.5:2.5比例承担;对符合条件人员发放工龄补助所需资金,由省、市、区财政同样按5:2.5:2.5比例承担。
七、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为了切实搞好此项工作,成立区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区教育局局长付广建同志任组长,区财政局副局长张文学,区人劳局副局长张敏,区教育局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张建峰任副组长,区农养办主任陈洁、区教育局教育股股长孙鑫、区财政局事财科科长王文喜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主要职责分工:区教育局负责登记造册、核定资格、确定人员和信息上报工作;区人劳局负责上报人员的一次性认定和养老金发放工作;区财政局负责将以上人员发放养老金所需资金纳入区财政预算,做好资金的协调、落实工作。各乡镇要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做好曾在民办教师岗位上工作过的人员和代课教师发放养老金政策的宣讲、人员的摸底、初审、公示和相关稳控工作。摸底、初审、公示等工作务必于春节前结束,2月底前将初审结果上报区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代课教师,又称临聘教师。聘请代课教师,是在教育资源投入不足的情况下,尤其在一些贫困偏远地区,因校点分散、编制不够而采用的一种不得已的选择。从解放初期到上世纪80年代初期,代课教师存在数量少,没有像民办教师那样成为社会的突出问题。1980年全国开始整顿民办教师,代课教师的问题逐渐显现出来, 1997年代课教师数量突破100万,达到了顶峰。2001年,国家提出农村税费改革政策,要求应认真做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各项配套工作,压缩人员,精简和优化中小学教师队伍。至此,代课教师开始收缩。但我国教育部网站2012年最新统计数据显示,现有小学教职工总数为6109847人,其中专任教师5617091人,代课教师为203802人,占专任教师的4%。因此,代课教师群体仍不容忽视。本文以四川达州市一名代课教师为个案,从代课教师的入职门槛、工作状况、生活状况和社会地位四方面反映其真实的生存状况,呼吁社会给予教育领域中的这一弱势群体以更多的关注,并为我国有关部门制定教育政策提供现实依据,促进我国教师事业的均衡化发展。
一、代课教师生存状况素描
H学校始建于1913年,学校占地面积5041平方米,辖区下设10所村小。现有幼儿园大、中、小三个幼儿班,一年级到六年级24个教学班,全校约有110个教师,1200个学生,其中代课教师约有10名,占教师总人数的9%。
(一)入职门槛
假期马上就要过完了,而我还没有找到实习的学校,家里人很着急。一天,舅舅告诉我H校正在招聘代课教师,让我去试一下。第二天,我特意收拾了一下自己,怀着迫切的心情去应聘。接待我的是校长,我很紧张,怕自己不够优秀入不了校长的眼,结果校长只是问了我一些简单的问题,比如我的学历、是否有教师资格证、以前带过班没有等,就让我来上班,我真的没有想到会如此的顺利。原来,这所学校六年级三班的语文老师兼班主任X老师由于教学成果突出到城里F学校教书去了,学校一时也找不到合适的老师,只好招聘代课教师。就这样,我成了H校的一名代课教师。
从Y教师成为代课教师的过程中可以看出,H学校对代课教师要求并不高,没有严格的招聘程序。Y老师是一名未毕业的大学生,不具备教师资格证,也没有教学经验,校长简单了解情况后即留校任教。这种事实反映出农村学校管理工作比较混乱,对教师的管理缺乏基本的要求。
代课教师的出现是教育事业发展现状决定的。一方面,由于经济、交通等方面原因,贫困偏远地区的师资无法满足实际教学需要,学校除聘请临时性的代课教师外别无选择。另一方面,在流动过程中,教师倾向于公立学校和城区学校,农村中小学教师流失严重,师资短缺现象时有发生。出于应急需要,代课教师准入门槛较低,造成教师队伍参差不齐、教学质量不稳定。国家针对这种状况也采取过很多措施,但由于地域差别,收效不同,一些地区仍然需要代课教师。
(二) 工作状况
刚开始学校安排我担任六三班的数学老师,大概一个月后,学校安排我改任六三班的语文老师,弄得我措手不及。我一周工作五天,每天至少有四节课,除本职工作,我还负责班主任工作,管理班上六十多个孩子,任务挺重。至于工资,我一个月700块,校长说教得好的话可以看情况多给点,不过要到学期末才能发。这期间压力挺大,一来是我所任教的班级是同年级四个班里成绩最好的,怕自己任教期间成绩退步;二来我的身份是代课教师,很多家长并不认同我,把自己孩子转到别的班去了,让我很受伤;三来是我已经工作,却还得靠家里(补贴)维持日常生活,很憋屈。对于班上的学生,每个人我都放在心上,在学习上严格要求,布置作业必须完成,哪个学生成绩差了还会抽空主动单独辅导,我觉得没有笨学生,只有笨老师,从未放弃过一个学生。在生活上,每个学生的事情都是我的事情,哪个人病了我就会带他去看医生,所以我和学生关系很好。学校对于代课教师的评价标准,主要是根据基本工资、教学成果、出勤、奖惩等方面的综合,没有制定十分明确的成文规定,大部分情况是看学校的经济状况和校长的意思。
Y老师的工作状况可归纳为以下几点:1.工作任务重。Y老师一周二十多节课,涉及语文、美术、音乐、自然、品德、社会等众多科目。同时兼任班主任工作。学校这样的教学安排明显不合理,不仅不利于学生学习,而且加重了教师的教学任务。2.工作压力大。一方面是因为Y教师是一位负责任的老师,对自己和学生要求都很高;另一方面由于代课教师的身份未能得到家长的和学校的认可,加重了其心理压力;3.工作变更快。Y老师开始是数学老师,很快变成语文老师。学校完全忽略了代课教师个人意愿,随意变更其工作。4.工作评价不科学。教师评价是对一个教师工作的综合评价,Y老师所在学校对代课教师的评价没有可以依照的成文规定,基本上是校长说了算,校长对代课教师印象的好坏决定了代课教师的命运。
(三) 生活状况
1.吃穿住用行
开学的前两天,我拿着行李来到了学校,学校给我安排了一间教师宿舍,只有一张床一张桌子。由于工作需要,我自己掏腰包安装了网线,以满足备课需要。我和学校其他六位教师一起住在学校安排的校外教师宿舍,学校没有食堂,我们就自己出资买了厨具,轮流做饭。早上大家时间都比较赶,所以只有午饭和晚饭在一起吃,一般是三素一荤四个菜,还有大米饭。水电费学校并不负责,加上伙食费,我每月大概要交400来块钱,由于学校不按时发放工资,这些钱全是家里人垫付的。教师宿舍已经有些年月了,是木制房子,一走路就会嘎吱嘎吱的响,如果遇上下雨天 ,还会漏雨,得用水盆接水。学校只给提供了一张床一个桌子,其他生活用品都得自己准备。我平时生活都以节俭为主,能走的路绝不打车,有穿的就不买新的,反正是能省则省。
Y老师的生活可以称得上是节约了。住宿方面,学校给老师安排的房子是旧房子,下雨天会漏雨,住这样的房子给老师带来了很多麻烦;餐饮方面,由于条件限制,学校没有设教师食堂,给住校教师带来了不便;吃用行方面,由于工资不能按时发放, Y老师的原则是能简就简。由此可以看出,Y老师的生活并不能令人满意,一些基本条件学校都无法满足,给老师的工作也带来了很多困扰,甚至影响教师的正常教学。
2.人际交往
除了学生,我的交往对象主要是学校教职工。上班时,主要和同一办公室教师交往,我们会经常聊天,但关系一般,也许大家是潜在竞争者的原因。下班后,就是和同住学校教师宿舍的教师交往,工作不忙的时候,我们会一起买东西、打牌什么的,碰上谁过生日了,还会下馆子随个礼,谁有困难了大家会主动帮忙,关系都挺好的。至于学校领导,交往不是太多,顶多见面打个招呼。
作为代课教师,同时也是一位新教师,Y老师的交往圈子十分狭小,主要是学校同事和学生家长。当问及Y老师人际关系如何时,Y老师说觉得无能为力。在办公室,只有她一人是代课教师,很多时候不被注意,没有话语权;在家长面前,她是一位新教师,管理学生时很难得到家长的支持和认可,有时甚至会产生冲突。在传统社会,人们的交往主要以地缘、血缘为主,现在,随着活动空间的扩大,人们的交往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出现了以业缘为主的交往。代课教师作为教育领域中的一个特殊群体,交往范围比较狭小,且不被社会认可,这样的交往的状态不利于代课教师的发展。
(四) 社会地位
在学生眼中,我和其他的老师没什么两样,每次他们喊我老师,我都感觉特别的高兴,特别是看到他们有所进步时,更加自豪。六年级的教师共用一间办公室,只有我一个人是代课教师,我觉得自己很难融入这个集体,工作中遇到困难的时候,也只能自己解决。我印象特别深刻的一件事情是批改卷子,那是一次期中考试,我负责批改作文部分,结果是我所任教的三班成绩最好,个别老师认为我故意压低别班学生的分数,很多老师和学生对我有了敌意。学校在编教师一个月工资两千多,月末统一打到教师的银行卡里。而代课教师,到了学期末才发工资,最后,校长给了我三千四百块钱,拿着这些钱,觉得沉甸甸的,心里特别酸,走出校长办公室那一瞬间,我的眼泪就来了,真的,做代课教师太不容易了!与公办教师相比,我就像临时工,随时有可能失业,就算目不识丁的家长,也没有把我放在眼里,门房大爷对我说:"花你这么多时间,到哪里干活不比你挣得多!”
由于代课教师的身份,Y老师在工作中屡屡碰壁,只有在学生面前,才能保持作为一名教师所应得的尊重。在工作中,Y老师勤恳努力,取得了不错的教学成果,不但没有得到其他教师的认可,还被认为是故意给自己所教班级放水,这种情感上的伤害让Y老师对代课教师这个职业感到绝望。Y老师一个学期收入三千四百块,不如在编教师两个月工资,完成同样的工作报酬却相差甚大,这种经济上的差别无形中让Y老师觉得自己低人一等。另外,家长也对代课教师存有偏见,认为代课教师能力不过关,只是学校请来的临时工,没有职业情操,不值得尊重,这种偏见让Y老师无所适从。
二、问题与对策
(一)代课教师的生存状况中存在的问题
1.入职门槛低,准入机制不规范
Y教师成为代课教师的过程很简单,学校主管人员只是询问几句,就决定了她的去留。由此可以看出,代课教师门槛很低,没有可以参照的成文规定,决定权掌握在学校主管人员手中。这样一来,一方面,由于门槛低,代课教师的教学水平参差不齐,教学效果得不到保障,以至影响学校整体的教学水平;另一方面,学校主管人员对代课教师的进入并不以为意,由于责任心的缺失,无视对代课教师队伍的管理,滋生了学校教学秩序混乱的现象。
2.经济收入低,家庭经济困难
代课教师与在编教师完成同样的工作,却无法获得同样的报酬,致使代课教师生活艰辛,因此,代课教师在家庭中依靠工作收入难以养活自己,还要家里资助。课堂上,代课教师是灵魂工程师,授业解惑,但离开课堂,现实生活却让他们倍感狼狈,做什么事情捉襟见肘。在工作上以百分之百的热忱来完成社会所赋予的责任,社会却并没有回报给代课教师一个满意的生活。
3.工作任务重,职业幸福感差
农村代课教师周课时基本上都在20节以上,同时还要兼任班主任,跨学科、跨班级、跨年级上课现象十分常见,学校把代课教师当成“万能胶”,哪里缺人贴哪里。另外,在同事和学生家长面前,代课教师不被接受和认可,缺乏职业幸福感。教师是一种崇高的事业,在现代社会,代课教师所承受的压力比其他职业的人更大。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教师被认为是一种安身立命的职业。一方面是奉献,另一方面是立命,教师生活在两者的平衡中,而代课教师的却生活在两者的失衡中:想奉献,却苦于无法立命!
4.生活条件差强人意
农村地区大部分学校校舍比较紧张,危房多,无法给代课教师提供满足基本生活条件的食宿,很多代课教师必须自己解决食宿问题,给工作带来了很多不便。另外,大部分学校自身经济状况不乐观,代课教师的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三险一金”,基本没有着落,代课教师生活状况不容乐观。
(二)改善代课教师生存状况的对策
代课教师的存在具有社会发展阶段的必然性,需要理性处理。
1.提高入职门槛,规范代课教师准入机制
规范代课教师队伍,当务之急就是提高代课教师的入职门槛,学校对聘用代课教师这项工作应给予足够重视,制定相应行之有效的代课教师聘用和管理机制,以此代课教师的教学能力便能得到保障,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也可以得到维持。
2.改革工资机制,提高代课教师收入
教师工资一直是社会的热点问题,它不仅关系到教师群体,也关系着国家教育事业的稳定与发展,其中,代课教师的工资问题更是不容回避。随着改革的发展,我国的经济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教师的工资水平虽然也有提高,但却落后于社会经济的发展水平。为此,国家提出了教师工资不低于公务员水平的策略。代课教师的工资问题一直是影响代课教师生存的重大问题,希望政府和教育部门在实施教师工资改革的过程中,充分考虑代课教师的利益诉求,规范代课教师的工资机制,尽可能减少和在编教师的差别对待,提高代课教师的工资水平。
3.落实人文关怀,提高代课教师职业幸福感
要提升学校对代课教师的管理水平,并实施人性化管理。第一,合理安排代课教师的工作。每个教师都要自己的教学计划,学校不应该随便更换代课教师的工作,也不能给代课教师安排过多的教学任务。第二,当代课教师的工作取得成绩时,要给予合理、及时的肯定。第三,关注代课教师的专业发展,尽量为代课教师的发展创造条件,以此提升代课教师的职业幸福感。
4.改善代课教师的生活条件
中图分类号:C913.7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9-9166(2008)33(c)-0016-01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保障体制改革取得了很大进展,随着社会、经济和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教师的社会保障体制逐渐从“国家保障”向“社会保障”转变,由“福利型保障”向“风险型保障”转变。在此背景下,如何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师社会保障制度就成为一个值得社会各界认真研究的课题。农村教师社会保障问题关系到农村义务教育的发展,农村教师的社会保障应该受到全社会的重视,然而从现实看来,我国农村教师社会保障严重缺失,主要表现在:
一、农村教育经费缺乏,教师社会保障形式和筹资渠道单一
1、农村教育基本经费缺乏保障,严重威胁教师社会保障制度运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缺乏稳定保障,经费供给总量依然严重不足,各级政府投资结构不合理,以及公共资源配置不公平的问题没得到根本解决。我国农村的中小学教育经费长期得不到保障,加上农村学生生源萎缩,教师社会保障制度缺乏必要的资金和物质基础。农村教育基本经费得不到保障,严重阻碍我国农村教育事业的发展。农村教育经费缺乏保障,使得地方政府和农村地区的学校无力关注农村教师的社会保障问题,要完善农村教师社会保障体系困难重重。因此,构建一个完善的农村教师社会保障体系已经成为影响农村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一个大问题。
2、教师社会保障形式和筹资渠道单一,难适应市场经济和深化教育体制改革的需求。我国的教师社会保障主要采取国家或学校统包形式,在农村更是如此,教师管理体制是封闭式的。在这种管理体制下,教师的保障全系于学校和政府。教师一旦离开教师队伍,其身份立刻改变,社会保障即随其身份的改变而丧失,即使几年后重新回到教师岗位,其社会保障也难以延续。有些地区的农村教师即使享受了基本的养老保险,却享受不到课时津贴、住房补贴和公费医疗,甚至没有政策性调资。这种主要由政府或学校统包的教师社会保障形式,筹资渠道单一,严重增加了学校和地方政府的负担。尤其在农村,农村教师社会保障的社会化程度低,难以适应市场经济和深化教育体制改革的需要,国家应加大对农村教师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力度,构建一个完善的农村教师社会保障体系以适应市场经济和深化教育体制改革的需求。这种由学校统包、社会化程度低的保障形式不仅严重阻碍了教师队伍的优化和流动,也加重了学校的财政负担。
二、农村教师发展的职业现状不容乐观
1、农村教师收入低,工资拖欠现象严重,社会保障资金严重缺位。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的稳步发展,农村教师工资做到了及时发放,但县、市标准不一,农村教师与城市教师在收入水平上存在较大差距,且农村教师的收入水平明显低于城市教师,社会保障费是教师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收入低意味着社会保障费很少或者没有。20世纪90年代初,我国许多地区发生过大面积拖欠教师工资现象,教师工资拖欠问题至今依旧没有得到彻底解决,有学者最新调查显示,仍有一部分的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未能按时足额发放。工资是农村教师收入的最主要的部分,如果拖欠工资的现象解决不了,社会保障费就形同虚设。这一问题不解决,会造成农村教师队伍的不稳定发展,也不利于农村教师素质的提高,甚至影响整个农村义务教育的发展和全社会的稳定。2、农村教师面临失业压力,失业保险制度严重缺失。教育部所公布的“2007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中,2007年全国共有小学32.01万所,比上年减少2.15万所;全国共有初中学校5.94万所,比上年减少0.15万所,这种现象在农村尤其严重。由于农村中、小学生生源急剧萎缩,使越来越多的农村教师面临失业的压力。一旦农村教师失去教师这一岗位,现有的教师社会保障制度根本起不到真正的保障作用,这无疑给尚未完善的农村教师社会保障制度带来更多压力。农村教师面临更多的失业不确定性,心里承受巨大压力,加上失业保险制度严重缺失,严重影响到他们对工作的积极性,不利于农村教师队伍的稳定发展,甚至影响整个农村义务教育的发展和全社会的稳定。3、代课教师和民办教师数量庞大,其社会保障机制难以建立。公办教师、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都是我国农村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据教育部统计,2007年,我国农村尚有36万名代课教师。一般情况下,代课教师的工资只有公办教师的三分之一。在我国农村教师社会保障制度严重缺失的状况下,代课教师的合法权益由谁来保障成为一大问题。
此外,我国教师社会保障发展不平衡,城乡间及不同区域间差距很大。我国教师社会保障存在城乡差异,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的稳步发展,教师的收入水平有了普遍的提高。虽然农村教师工资也有了明显提高,但是农村教师与城市教师在收入水平上存在较大差距,农村教师收入增长明显慢于城市教师收入的增长。我国农村教师社会保障也存在地区差异,经济发达的东部地区,农村教师社会保障发展较快,保障水平也较高。而集中了我国绝大多数贫困人口的西部农村地区,许多教师的基本待遇问题还未得到解决,大部分农村地区教师社会保障项目不全,而且各项目之间缺乏有机联系,构不成整体优势。在我国整个教师队伍中,农村教师占有绝大比例。从我国现实看,农村教师的社会保障一直处于整个教师社会保障体系的边缘,农村教师社会保障制度的运行缺乏必要的物质基础和资金来源,我国农村教师社会保障严重缺失因此,要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农村教师社会保障制度,必须深入分析我国农村教师社会保障制度的现状。
作者单位:西华师范大学四川省教育发展研究中心
参考文献:
一、中小学教师队伍基本情况
我乡现有初中班级x个,学生x人,小学班级x个,学生x人。现有教职员工x人(含中心学校x人),其中专任教师x人,含在编教师x人,特岗教师x人,支教教师2人;专任教师中初中教师61人,小学教师87人;56岁以上的7人,50-55岁的18人,40-49岁的24人,30-39岁的x人,30岁以下的x人;学历结构:研究生1人,本科x人,专科42人,中专6人;职称结构:高级教师x人,一级教师x人,初级教师x人,未评x人。学科教师配备:英语教师9人,音乐教师3人,美术教师2人,体育教师3人,信息技术教师1人,心理健康辅导教师0人。
二、中小学教师余缺情况
按照初中1:18,小学1:23的编制管理办法,我乡中小学应配备教师x人。现有教师x中核减中心学校人员x人,另核减长期因重病不能上班的人数x人后,实际只有x人安排教育教学工作。还因产假、病假、2019年下半年退休的教师等各种原因,另聘用代课教师x人。
三、存在的困难
1、教师增量太少,乡村教师流动太大。近年来,隆回县招聘教师的力度比以往明显增大,但是由于种种原因,特别是化解大班额,让县城教师缺编严重,因此,农村留不住年轻的教师,特别是优秀的教师,流失十分严重,籍贯为外县的教师也陆续回家乡任教。我乡每年都有近20名比较优秀的教师考入县城或调入县城周边乡镇,导致年年招聘教师,年年大量缺教师。
2、专业教师严重缺乏。我乡音体美教师长期缺少,部分学校甚至为零,严重影响学生的全面发展。
3、农村教师编制紧,工作量多。城镇编制配比初中1:15,小学1:21,而农村则为初中1:18,小学1:23。殊不知城镇平行班级多,农村几乎没有平行班级。这就造成乡村教师教学跨科较多,教学任务无形之中增加。同时也为教师的培训,产生了严重的工学矛盾。因教师教学任务重,课程多,其他社会工作也压力大。让提高教师素养的教师培训,部分变成了应付。
4、教师待遇普遍偏低,很难吸引优秀人才。刚参加工作年轻教师,应发工资2200元左右,扣除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外,剩余1400元左右,即使加上绩效工资,乡镇补贴,人才津贴也只有3000多元。
5、教师职称晋升难度大。受岗位职数的控制,教师唯一的晋升通道也很艰难。许多从教30年以上的教师,遇到晋职天花板,工作积极性倍受打击。
6、班主任津贴落实难度大。财政没有专项的班主任津贴预算,班主任费成为纸上谈兵。特别是寄宿制的初中,班主任工作尤其辛苦,起早贪黑,每天6点多起床,一直忙碌到晚上10点以后,学生就寝才可以休息,每时每刻神经都是十分紧张的。因此,提高寄宿制初中班主任的待遇,要有专项经费予以保证。
四、几点建议
1、提高教师待遇。建议把公务员这块的绩效考核奖纳入教师,进行财政预算,让教师待遇不低于公务员待遇的口号落到实处。不断提高农村教师待遇,提高乡村教师工作补贴,特别是乡镇偏僻边远地区的津补贴。做到招得来、留得住、教得好。
2、增加农村教师编制。建议按班级比配备教师,小学每班至少配2人,初中每班至少配3.5人,让教师有时间、有精力参加各种培训,不断提高教师的业务文化素质,教育教学水平。
3、制定终身从教农村的教师奖励政策。鼓励教师终身服务农村教育,对在农村工作30年以上的教师,应有特别的补偿待遇,留住部分优秀骨干教师。
4、增加农村晋升高级教师的岗位职数。高级职数向农村倾斜,简化评聘程序,做到农村教师有盼头、工作有劲头。同时做好晋升后的管理工作,不能让部分教师一晋升职称就调离原单位。
2007年7月,正值“三伏天”,卢龙县档案局组织人员到该县石门镇集贸市场旁边的一座老楼前,顺着看守人所指,前来接收档案的茆建忠和赵文合走进了存放档案的三间屋子。嚯,档案可是不少,柜里柜外,柜上柜下,各类档案横七竖八地躺着,毫无规矩。打开虚掩的柜门,一股发霉的刺鼻气味迎面扑来;拿下柜上的档案,好家伙,满是尘土,里面还夹杂着老鼠粪便或老鼠皮……这便是接收原卢龙县陶瓷厂档案的真实场景。
上世纪九十年代,卢龙县陶瓷厂面临破产,为了挽救这家国有企业,后来由原企业的职工出资入股进行改制,然而没经营几年,改制企业也是艰难维系,无奈宣告企业破产,并最终卖给了一名个人。还在那段时期,在市场经济大潮的洗礼下,卢龙县的很多国有或集体企业像陶瓷厂一样遭遇破产……
2007年,上任不久的卢龙县档案局局长周艳清,开始狠抓档案资源建设,决定依照《档案法》对破产企业档案进行接收,以贯彻落实上级所要求的“资政惠民”。然而起初接收并不顺利,因为时隔已过十年,很多破产企业都被卖给了个人,新的经营者并不太买档案局的帐,无奈,周艳清与县工信局联系,希望在该局的帮助下能够让工作顺利些。就这样,破产企业档案接收开始了。
当县档案局负责接收的同志赶到第一家破产企业县陶瓷厂原址时,位于205国道南侧的一厂大门紧锁,随后转到位于国道北侧的二厂,空空的厂房只有一名60左右岁的看门人,一打听,却不是原陶瓷厂的看守人,而是新经营者安排看院的,经了解,原陶瓷厂的所有档案已经转移,但具置不知道。无奈,接收同志只好给县工信局的同志打电话,经过辗转查找,得知有一个人专门负责看管原陶瓷厂的档案,但因为工资太少,热情不高,看护也是隔三差五去一回。一番周折过后,县档案局与该人取得联系,定好接收日子,发生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那一天,县档案局整整接收了一双排小货车的原陶瓷厂档案。从车上卸到局机关,因为档案太多,无法及时入库,一尼龙袋、一尼龙袋的档案只好暂存在县行政中心一楼的楼道里,等待工作人员分检、归档,再入库。
参加接收的茆建忠回忆,那时,局机关人少,总共9个人,其中6名女同志、3名男同志。白天,通常由男同志负责前往破产企业接收;回来,大家共同分检。由于很多档案已经发霉,分检时,很多同志都戴上口罩,即便如此,也有人嘴发麻,患上皮肤过敏。为了节省时间,等档案入库时,女同志也跟男同志一起,搬着一摞摞的档案,最晚干到晚上8点多。苦和累不必多说,头疼的是一些看管档案的不愿将破产企业档案移交,他们认为,既然有人买下了破产企业,就自然包括遗留下来的企业档案,都没什么价值,卖了还能换回几个钱。面对这群人的“抵触”,负责档案接收的同志只好做他们工作,讲依据《档案法》破产企业的档案必须向国家档案馆移交,讲原始档案的重要价值。即便如此苦口婆心地做工作,但在那段接收档案过程中,还是有几家破产企业的档案没有接收下来,因为有人将它们当破烂卖了。对此,茆建忠很是遗憾。
局长周艳清说,整整一个月,马不停蹄地接收了十几家破产企业的档案,这些被遗弃的会计档案、科技档案和文书档案,后来在服务百姓上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数字化管理便民利民
到2008年,卢龙县档案局总共接收了3万余卷破产改制企业档案,也就在这一年,按照上级政策,卢龙县开始为企业下岗职工办理养老保险接续。这一政策出台,让破产、改制企业下岗职工看到了希望。然而,这一年实在不普通,时值奥运会在北京举办,万众瞩目。为下岗职工接续养老保险一旦处理不好,极易引发重大。这时的县档案局被推到了风口浪尖。
有熟悉政府部门职能的下岗职工很快找到了县档案局,面对他们急迫的查档需求,档案局工作人员加班加点帮助查档;而一些不知道县档案局的,起初先到了改制企业查档,可企业已改制多年,有的档案健全,还好,有的甚至没有档案,甭提下岗职工的档案。当这些失望的下岗职工,辗转打听来到县档案局,大多带着情绪,对此,县档案局的工作人员首先做好安慰,之后和他们一起寻找档案。从满怀希望,到失望,再到重燃希望,满意而归,在为企业下岗职工赢得养老保障的同时,也给县档案局带来了好口碑。据统计,2008年至今,卢龙县档案局共接待企业下岗职工6500余人,调阅利用各门类档案7万余卷,提供涉及招工、转正定级、职工调转等方面的证明5万余份,有力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随着馆藏档案迅速增加和群众日益增长的查档需要, 2009年,卢龙县档案局抓住河北省启动省、市、县三级国家档案馆数字化工程的有利时机,把档案管理向信息化推进。本着“急用先上”的原则,优先把县委、县政府重要档案、珍贵资料以及与民生联系密切、利用率高的劳动人事、林改、计生等档案进行了数字化。
2011年11月9日,卢龙县档案局突然涌入60名群众,把工作人员惊了一大跳。一打听,原来他们都是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最近,省里下发了为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养老补助的通知,这可惊动了一大批人。然而,这些查阅者年纪偏大,有的上班时间过早,有的任教期间换过几个地方,有的连自己也说不清楚具体参加工作的时间和离校时间,怎么办呢?如果工龄校不准,不但查询者不满意,县里也无依据发放补助,而且每个工龄每年每人能达到240元,可不是个小数目,伤不起这些老教师的心!
其实,这些老教师不必着急,现在档案数字化了,只要档案里有,输入一些关键字,就能很快查到。然而,这一天来得实在太多了,没想到以后几天越来越多,最多时达到200人。为了维持秩序,县档案局开始为他们发放号牌。有序组织,既保证了县行政中心正常办公,还为查档节省了时间。短短半个月,为1500人查档,查阅档案2.5万卷,出据证明1万余份。这一年,县档案局获得全县稳定先进单位。
三、优化服务拓展工作触角
档案数字化建设为群众查档、开具证明提供了便捷,也使工作人员腾出更多的时间研究工作创新,拓展工作触角,还与县里的中心工作同频共振。
这些年,该局全面提高队伍素质,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力治“”的同时,开展“百问不烦,百查不厌”活动,围绕“让群众好办事、为群众办好事”的主题,推出系列便民举措,优先为70岁以上老年人、残疾人服务,减少他们查阅档案的等候时间,并公开查档人员的联系方式,主动延长查档时间。一些群众来去不便,县档案局还接受电话查阅和咨询服务,避免群众在查阅档案时走“冤枉路”。在其接待窗口,还提供县内相关职能部门、派出所和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的办公地点及联系电话等,方便他们办理其它手续。
这些年,该局注重档案编研,编写的《利用档案解决土地权属纠纷》获开发利用档案优秀服务成果优秀奖,《利用民生档案为企业职工接续养老保险提供依据》获开发利用优秀服务成果二等奖,《为民办教师接续养老保险》获开发利用优秀服务成果一等奖。此外,深入历史挖掘,联系县内文化界知名人士,收集卢龙历史文化,先后出版了《走近孤竹》、《漫画卢龙旅游》、《康熙卢龙县志校注》等书籍。
为保证选聘工作的公平、公开和公正,乡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选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具体要求
(一)选聘范围
立足本乡,面向全市,在有志于敬老院工作的复员退伍军人、未转正的代课教师、乡镇机关分流人员、企事业单位下岗职工、在乡务农人员、现在院工作人员中,公开先聘本乡敬老院院长。
(二)选聘条件
1、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奉献精神,善于管理,热爱、安心敬老院工作。
2、具有本市户籍的城乡居民,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原任院长及工作人员参聘,经乡镇推荐,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
3、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慢性病。
(三)选聘程序及时间要求
1、报名(6月16日至6月19日)。参聘人员必须向乡政府上交个人相关材料,包括户口本、身份证、报名登记表等。报名地点:乡政府办公室。
2、面试(6月20日至6月23日)。以综合素质测试为主,面试由乡政府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并由参聘人员在全院作工作承诺性说明,然后确定入闱人员。
3、考核(6月24日至6月26日)。乡成立考核组,从入闱人员的社会表现、尊老爱幼、邻里关系、服从领导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
4、录用(6月27日)。按面试成绩和考核情况进行排序,确定敬老院院长,由乡政府任命,市民政局颁发聘书。新聘用院长试用期一年,合格者正式聘用;一年内,未进入角色,不能胜任工作者,予以解聘,并按程序重新选聘新院长。
三、基本工资待遇
1、每年补贴敬老院院长4800元(即每月400元)作为基本工资直接发放,另外,工作满十年的合格院长可以享受1200元社会养老保险金和100元的意外伤害及大病医疗保险。
关键词 中小学 教育 成本 核算 分析
由于教育部门的公益性,教育成本问题往往不被重视。我国的基础教育普遍面临教育经费短缺的问题。教育的过程是人财物力资源消耗的过程,在教育经费一定的条件下,如何利用有限的教育资源,培养数量较多,质量较高的合格人才具有极其紧迫的现实意义,这就要求我们要重视教育成本核算,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一、现阶段中小学教育成本核算存在的问题
中小学学校会计执行的是《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要计算中小学教育成本,必须先解决以下问题:
(一)会计核算的基础需要进行改革。会计核算的基础有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我国现行中小学会计核算采用的是“收付实现制”。收付实现制是将本期发生的收入和费用全部反映在收支报表中,不能正确地反映当期的实际收入和成本费用的情况。权责发生制是以权利和责任的实际发生期间来确认收入和费用,根据权责发生制进行收入与成本费用的核算,能够反映每个会计期间真实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按权责发生制原则便于准确地进行成本核算,中小学教育成本核算必须以权责发生制为前提。
(二)现阶段中小学固定资产的核算未计提折旧。《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对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没有要求计提折旧,在会计制度通用科目中也没有折旧这一科目。在实际操作中,中小学校都不按照固定资产原值和使用年限计提折旧,随着使用年限的增长,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与净值相差越来越大。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学校开展业务活动的成本不包括折旧费,使得成本核算不完整,虚减了成本支出。同时,固定资产购置时一次性记入支出加大了成本支出,没有反映出固定资产逐步磨损、价值逐步转移的特点。不符合收入与费用的配比原则。
(三)由于现行双轨制养老制度的存在,中小学在职教师工资构成中不包含养老保险金,但是包括了离退休费,造成学校教育成本不真实。离退休费不能计入当期教育成本,因为这与学校当期提供的教育服务无关。另外,各学校离退休人员所占教职工总人数的比例不同,老学校离退休教师较多、负担大,新学校离退休教师较少、负担轻,如将这项费用计入教育成本,难以进行横向间的比较。养老保险金的支出应计入当期教育成本,但现行学校人员经费中却不包含养老金支出。
二、教育成本核算的方法
中小学财务报告要提供教育成本核算的信息,还需要在学校财务制度上做出重大变革。即改变现行学校会计核算采取的收付实现制为权责发生制。这样一个会计期间内收支项目才能配比,成本才能正确核算。有利于节约资金和提高运行效率。
1、对支出科目重新分类。属直接成本的如专任教师薪酬(含代课教师),公务费、业务费、修缮费等要剥离与教学无关的费用。属间接成本的如管理人员薪酬等。与成本无关的如离退休费等与教学无关的费用。
2、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不符合收入与费用的配比原则,所以应计提折旧。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可以借鉴现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取消“固定基金”科目,设置“累计折旧”科目;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并列入资产负债表中,作为固定资产原值的减项,充分体现固定资产净值。购置固定资产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资产类科目;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借记“事业支出――折旧费”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3、加强在建工程核算。当学校购置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或者建造工程类固定资产时,先在“在建工程”中归集相应的成本支出,待安装完毕或工程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再从 “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账户。
三、教育成本核算分析在教育管理中的应用
(一)教育成本核算的目标
教育的首要任务,是培养合格的人才。人才素质的高低又直接与教育的投入相关,因此不能单纯追求经济学意义上的“生均教育成本最小化”目标。
教育是一种劳动密集型产业,随着教师工资的增长,其结果只能是教育成本不断上升。由于人们对教育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为增加教师的关注率,小班教学逐渐成为发展的趋势,势必增加教育的成本。随着现代教育教学内容所涉及的范围越来越广,如:现代信息技术教育就必须投入电脑、电脑教室等,实施教育的成本自然越来越高。随着教育设施的增加,如:教学楼、体育器材、电脑、投影等,维护设施的费用也逐年增加。通货膨胀也造成了教育成本的增高,学校购买的商品价格上涨速度远远高于一般商品的消费物价指数。所以生均教育成本呈逐年上升的趋势。教育成本的核算应以充分利用教育资源、杜绝浪费、评价教育效率为目标。
(二)教育成本的比较分析
对比相同地区、相同规模的生均教育成本,可以分析成本差异的原因:生均人员经费差异、生均公用经费差异、生均固定资产差异等。通过分析可以增加对薄弱学校改造的投入,使教育均衡发展。
随着国家对教育拨款的逐年增加,现已对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的杂费全免,由财政拨款,并逐年增加生均公用经费的拨款。所以对教育成本的核算,提供准确的教育成本,国家才能更好的制定适当的政策,指导学校用好资金,避免出现资源浪费及效率低下的弊病。因此加强中小学教育成本核算刻不容缓。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