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稽查工作要点模板(10篇)

时间:2023-03-10 15:06:19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药品稽查工作要点,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药品稽查工作要点

篇1

在近几年假冒伪劣药品的隐蔽性和技术性不断提高的新形势下,药品稽查工作人员只有提高个人的综合素质才能做好药品稽查工作[1]。众所周知,药品是特殊商品,其产品质量的优劣直接关乎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好坏及性命安危。所以,针对目前药品稽查工作的现状,笔者发表自己对药品稽查工作的一点个人的看法。

1 药品相关法律法规尚需完善

由于现行法律对部分条款没有规定相应的处罚办法,这就造成了当前药品稽查工作的开展受到了很大程度的限制,同时也是很多行政管理相对单位或个人对稽查工作人员的工作不予以配合的原因所在。此外,国家对药品生产及经营单位进行了严格的“许可证”准入制度,但是对于药品使用方面的检查上,并没有明确的评定标准[2] 。所以也就造成了很多涉及药品的单位在药品管理上总是有着诸多诟病却难以纠正。综上,作为药品稽查工作人员,衷心的希望国家可以早日制订出实际应用性强的法律、法规,为稽查人员的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武器。同时,国家还要抓紧《药品使用许可证》制度以及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的出台,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只有做好这些工作,才能使药品稽查人员在药品检查过程中,有法可依有据可循,强有力的保证人民大众的用药安全。

2 加大药品相关信息的宣传工作

在新的形式下,不单要科学并全面的明确药品稽查的目标和任务,更要加大对药品相关信息宣传工作的力度,让更多的涉及药品的单位或个人对药品的相关知识有充分的认识。首先,让他们明白药品在采购、保存、使用的正确方法以及假冒伪劣药品对人体的巨大危害,违反相关药品法规要承担的法律责任等。特别是那些偏远农村的诊所从业人员,更要加大宣传力度。其次,对于全国各地药品监督部分已经查出的不合格药品应该通过互联网、电视、报纸等多个渠道予以通报。再次,要注重收集那些在各种平台上制作大量广告的药品的信息,此类畅销药品常常是假药的热点对象。最后,要将药品稽查工作的举报投诉制度整合好,落实好“首问责任制”。药品稽查工作的质量高低并不是罚了多少款,而是是否起到了预防假冒伪劣药品流通的作用[3]。综上,必须加大药品相关信息的宣传工作,才能强化涉及药品相关单位或个人的法律意识,增强全民的自我保护意识。 3 提高药品稽查人员的个人综合素质

药品稽查工作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想要提高药品稽查的工作力度,就一定要把药品稽查人员的个人综合素质提高上去。在这里,笔者认为需要做到以下三点:①加强药品稽查人员的培训学习。通过对相关药品的法律法规及药学知识的学习,让药品稽查人员可以对药品的质量、评判标准予以深入了解,将药学知识与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联系起来,并在实际工作中可以灵活运用。在学习方式上,可以配合既往工作中的典型案例与外出学习经验进行探讨和交流,不断提高稽查人员的综合执法素质。这也要求我稽查人员除了有很好的理论知识,还要在工作中善于使用策略,可以灵活激动的改变战术,进而有力的对药品违法行为予以打击。②为了能够做好公平、公正执法,还要加强稽查人员的政治学习。通过提高稽查人员的政治觉悟,来引导他们公正执法。工作中,既不能收取行政相对单位或个人的钱财,也不能接受他们的宴请等,清白做人,廉洁奉公。③设立好激励机制,完善考核项目。定期对稽查人员的工作成绩予以考核,根据其成绩的好坏予以褒奖或处罚。充分发挥稽查人员在工作的主观能动性。

4 加强各部门的配合与协作

对于假冒伪劣药品案件的处理,仅仅依靠药品稽查部门自身的努力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加强与当地公安、工商、质监、卫生、食品、药检等部门的协作。还要加强与药品著名生产企业的联系的联系。各部门对稽查信息要及时共享,快速准确地通报各地案情,加强合作,协同作战,努力做到将涉案药品的相关机构彻底消灭。对于制造假冒伪劣药品的大案要案,则需要第一时间上报给上级领导,以便可以部署有关部门,取得公安等执法部门的配合支持,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对于药品市场极其混乱的地区,可以在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对其药品的供应上予以统一的调控。此外,还要适时的借助媒体以及舆论的力量,做好典型案例的跟踪报道,加大法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4] 。

5 结语

最后,想真正把药品稽查工作质量提高上去,是一项比较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一个不断积累、完善的过程[5] 。除了完善药品相关法律法规、加大药品相关信息的宣传工作、提高药品稽查人员的个人综合素质、加强各部门的配合与协作以外,还要在工作中大胆创新、不断摸索新的工作模式、用发展的眼光看待稽查案件、勤于动脑、恪尽职守。做好以上这些,相信药品稽查工作在质量上一定会取得更大的进步。

参考文献

[1] 许杰,柏玫.关于基层药品稽查工作的思考[J].中国药事, 2007,(04).

[2] 张建宇.对药品稽查工作的几点建议[J].中国药事, 2006,(03).

篇2

1、结合2012年度全县药品生产企业、特殊药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情况,确定由稽查队负责对全县2家药品生产企业和第二类经营企业,在春节后开展一次药品安全监管领域集中检查,现场检查时间截止到2月底,3月3日前完成总结工作。

二、强化日常监管,确保检查全面覆盖

2、根据县局关于印发《2014年度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特殊药品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规范监督检查程序,健全监督检查档案,及时进行总结评估。由稽查队负责对中药饮片、医疗机构制剂室、药包材生产企业、二类经营、使用单位进行现场检查,要求对药品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制剂室的日常监督检查年内不少于2次;对二类经营、使用单位每季度检查1次;对药包材生产企业年内进行1次全面检查。监督检查信息全部登录市局数字化监管平台,实现信息共享。

3、规范药品委托检验工作。按照要求药品生产、配制单位需检验的一定要检验,自己不能检验的要委托检验,委托检验要符合省市局的有关要求。

三、认真实施专项检查,切实达到“四有”要求

4、结合我县药品安全监管领域实际,根据市局第二类监管情况和特定情况药品生产企业生产、检验条件2个专项检查方案,从2月份开始,由稽查队负责进行专项现场检查,全部工作在10月20日前结束,11月份进行总结评估。检查要做到有方案、有记录、有档案、有总结的“四有”要求,确保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在工作中根据上级要求,及时增加相关专项检查。

四、加快新版药品GMP的实施,提升药品生产质量管理水平

5、根据省市局的统一部署,将新版GMP实施纳入药品监管工作的重点,结合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培训,指导企业正确理解法律法规的各项要求。

6、开展药品GMP跟踪检查。实行网格化管理模式,由分管稽查队对2家药品生产企业进行GMP跟踪检查,每季度检查一次。

五、加强药品注册监管,从源头上保证药品质量

7、加强对药品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与指导,督促企业对照新标准及时申报补充申请,解决企业在执行新标准中遇到的疑难问题。

8、做好医疗机构制剂再注册、医疗机构制剂注册补充申请等事项的协调工作,根据相应工作程序,确保工作及时准确。

9、做好《省医疗机构制剂规范》实施工作。督促相关医疗机构,根据制剂规范的变更情况,及时开展验证工作,做好说明书和标签的变更,确保制剂规范的顺利实施。

六、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和药物滥用监测工作,全面提升监管水平

10、在稳定报告数量的基础上,注重提高报告质量。全年ADR报告数量每百万人口稳定在1200例以上,其中新的严重病例要达到20%以上,同时要提高报表的分类准确率和报告的均衡性。要加强与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办公室沟通联系,强化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风险控制措施。

11、围绕禁毒工作的新形势,加强调查研究,梳理药物滥用工作的新特点,加强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公安、卫生等部门支持,推动药物滥用监测工作再上新台阶。

七、创新安全监管方式,推行以企业为主体的诚信体系建设,试行风险评估干预机制

12、突出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意识,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全面实施质量受权人制度,进一步明确和强化质量受权人的工作职责。组织药品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制剂配制单位、药包材生产单位和二类经营、使用单位签订药品质量安全承诺书,不断完善质量保证体系,使企业切实承担第一责任人的义务。

篇3

一、突出重点抓关键,大力整顿规范药品市场秩序

㈠以农村药品市场为重点,加大市场稽查力度。我们把稽查作为主业来抓,增加投入,新配置了执法车和摄像机、照相机等装备;充实人员2名,壮大了稽查力量。根据基层药品市场的实际和特点,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加强稽查监管,加大与外市县相邻边缘地区、假劣药品案件多发地区、偏远农村及城乡结合部药品市场整治力度。上半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456人次,检查管理相对人(单位)826个,查处各类案件65起,立案35起,结案31起。已上交罚没款96854元。办案数量和罚没收入同比均有大幅增长,有力地打击了违法行为,净化了农村药品市场。

㈡查封齐二药品。5月13日接到上级关于查封齐二药生产的药品通知后,我局立即召开了局长办公会,进行了周密部署和安排,当日对市局关于查处假药的两个通知进行了转发,要求各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搞好自查,乡镇卫生院并负责搞好辖区内村卫生室、诊所的清查工作,同时,成立了由稽查队、药品科和业务科组成的3个专项检查组,对一级以上医疗机构、所有的药品经营企业和城区个体诊所、厂矿卫生室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建立了每日信息定期上报制度,每天有专人负责统计查封、扣押情况和上报工作。全市共查出经营和使用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药品计9个品种、12244支,涉及18家药品经营和使用单位,全部进行了就地查封、扣押。

㈢积极开展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全国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工作电视会结束后,我局立即召开局务会,研究部署了我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工作:一是做好对乡镇以上医院的专项检查。二是做好对药品经营企业的专项检查。三是做好对个体诊所、村卫生室的专项检查。四是做好对医疗机构制剂的专项检查。并分别召开了全市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会议,传达了国家、省、市局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工作会议精神,部署了我市的专项整治工作,局长与各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法人代表签定了依法经营使用药品(医疗器械)责任书。在层层签订责任书的基础上,,由业务科、稽查队、药品科人员组成两个检查组,分别由一名副局长带队,对全市42家一级以上医疗机构的药品购用行为和药剂管理工作进行了认真、全面的监督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指导,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并将检查情况形成了书面材料通报给卫生部门,有效地促进了问题的整改。

㈣积极开展药品快检和adr监测工作。上半年共快检药品244批次,送检86个批次,。adr监测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为了突破薄弱环节,我们采取三项措施:召开了adr监测专题会议,请市局市所和有关科室领导到会讲话辅导;分解落实任务;出台激励政策。至7月1日,已收到51例,上报48例,超过去年全年上报数。

㈤扎实推进农村药品两网建设。今年上半年,我们加强了与乡镇“两员”的联系与沟通,及时了解他们的工作情况,同时要求协管员加强对信息员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他们的“耳目”作用,为查处案件提供线索。药品供应网,经常与医药公司联系与协调,加大了药品配送面,同时加强了对乡镇医院代购分发药品的监督检查。通过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了农民用药安全、有效、经济和方便。

二、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协调工作

㈠当好政府帮手,加强对成员单位的督导。我们在去年底对乡镇实施食品放心工程情况进行评价考核的基础上,于4月12日至24日,根据《xx2006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点》和《xx市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以市食品药品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的名义组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局、工商局、质监局、农业局等有关部门组成督导组,对全市18个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今年以来的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情况进行了督导评估,发了通报,既树立了综合监管部门的权威,又促进了环节监管部门和成员单位的责任落实。

㈡加快农村食品供应网建设,提高农村食品消费水平。我局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指导试点企业发展连锁经营,实行统一采购、集中配送,保证了所经营食品的质量。㈢强化基础工作。为提高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水平,整合监管资源,加强部门间的信息交流与沟通,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加强了监管信息的编发工作,到目前为止,共编发《食品药品监管信息》15期。

㈣开展农村食品安全调查与评价工作。5月份,我们根据省局统一部署,在我市城乡结合部及农村食品市场抽取了儿童食品(乳制品25个品种)及时送省局指定的检测机构检验。

㈤协调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在牵头有关部门搞好元旦春节、风筝会和五一黄金周期间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卫生部门圆满完成了高中考期间的食品卫生安全保障工作;同时,组织开展了劣质奶粉核查工作。

三、加强机关队伍建设和宣传工作

㈠开展集中学习教育整顿活动。春节后一上班我们集中学习充电,学习了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开展了怎样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做好本职工作和如何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建设的大讨论。通过学习,进一步统一了思想,认清了形势,增强了信心,为搞好2006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㈡明确责任,狠抓落实。一是制订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二00六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要点》,并逐项分解到班子成员和有关科室。二是制订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局党组书记、局长与各科室负责人,签定了200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三是制定了《2006年局党政领导成员职责分工及工作任务分解明细表》,将各项目标分解细化,并根据局党政领导成员的工作分工,逐一分解到每位领导成员,明确责任,逐一落实到人,确保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㈢加大宣传力度。今年以来,我们根据省市局要求和自身需要,加大了宣传工作力度。利用市委工作简报、电视、电台等大众媒体,采取立体宣传形式,向全社会宣传食品药品管理法律法规,通报药品质量,宣传部门职责和工作动态,扩大了社会影响。

篇4

一、突出重点抓关键,大力整顿规范药品市场秩序

㈠以农村药品市场为重点,加大市场稽查力度。我们把稽查作为主业来抓,增加投入,新配置了执法车和摄像机、照相机等装备;充实人员2名,壮大了稽查力量。根据基层药品市场的实际和特点,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加强稽查监管,加大与外市县相邻边缘地区、假劣药品案件多发地区、偏远农村及城乡结合部药品市场整治力度。上半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456人次,检查管理相对人(单位)826个,查处各类案件65起,立案35起,结案31起。已上交罚没款96854元。办案数量和罚没收入同比均有大幅增长,有力地打击了违法行为,净化了农村药品市场。

㈡查封齐二药品。5月13日接到上级关于查封齐二药生产的药品通知后,我局立即召开了局长办公会,进行了周密部署和安排,当日对市局关于查处假药的两个通知进行了转发,要求各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搞好自查,乡镇卫生院并负责搞好辖区内村卫生室、诊所的清查工作,同时,成立了由稽查队、药品科和业务科组成的3个专项检查组,对一级以上医疗机构、所有的药品经营企业和城区个体诊所、厂矿卫生室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建立了每日信息定期上报制度,每天有专人负责统计查封、扣押情况和上报工作。全市共查出经营和使用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药品计9个品种、12244支,涉及18家药品经营和使用单位,全部进行了就地查封、扣押。

㈢积极开展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全国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工作电视会结束后,我局立即召开局务会,研究部署了我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工作:一是做好对乡镇以上医院的专项检查。二是做好对药品经营企业的专项检查。三是做好对个体诊所、村卫生室的专项检查。四是做好对医疗机构制剂的专项检查。并分别召开了全市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会议,传达了国家、省、市局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工作会议精神,部署了我市的专项整治工作,局长与各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法人代表签定了依法经营使用药品(医疗器械)责任书。在层层签订责任书的基础上,,由业务科、稽查队、药品科人员组成两个检查组,分别由一名副局长带队,对全市42家一级以上医疗机构的药品购用行为和药剂管理工作进行了认真、全面的监督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指导,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并将检查情况形成了书面材料通报给卫生部门,有效地促进了问题的整改。

㈣积极开展药品快检和adr监测工作。上半年共快检药品244批次,送检86个批次,。adr监测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为了突破薄弱环节,我们采取三项措施:召开了adr监测专题会议,请市局市所和有关科室领导到会讲话辅导;分解落实任务;出台激励政策。至7月1日,已收到51例,上报48例,超过去年全年上报数。

㈤扎实推进农村药品两网建设。今年上半年,我们加强了与乡镇“两员”的联系与沟通,及时了解他们的工作情况,同时要求协管员加强对信息员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他们的“耳目”作用,为查处案件提供线索。药品供应网,经常与医药公司联系与协调,加大了药品配送面,同时加强了对乡镇医院代购分发药品的监督检查。通过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了农民用药安全、有效、经济和方便。

二、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协调工作

㈠当好政府帮手,加强对成员单位的督导。我们在去年底对乡镇实施食品放心工程情况进行评价考核的基础上,于4月12日至24日,根据《xx2006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点》和《xx市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以市食品药品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的名义组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局、工商局、质监局、农业局等有关部门组成督导组,对全市18个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今年以来的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情况进行了督导评估,发了通报,既树立了综合监管部门的权威,又促进了环节监管部门和成员单位的责任落实。

㈡加快农村食品供应网建设,提高农村食品消费水平。我局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指导试点企业发展连锁经营,实行统一采购、集中配送,保证了所经营食品的质量。㈢强化基础工作。为提高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水平,整合监管资源,加强部门间的信息交流与沟通,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加强了监管信息的编发工作,到目前为止,共编发《食品药品监管信息》15期。

㈣开展农村食品安全调查与评价工作。5月份,我们根据省局统一部署,在我市城乡结合部及农村食品市场抽取了儿童食品(乳制品25个品种)及时送省局指定的检测机构检验。

㈤协调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在牵头有关部门搞好元旦春节、风筝会和五一黄金周期间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卫生部门圆满完成了高中考期间的食品卫生安全保障工作;同时,组织开展了劣质奶粉核查工作。

三、加强机关队伍建设和宣传工作

㈠开展集中学习教育整顿活动。春节后一上班我们集中学习充电,学习了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开展了怎样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做好本职工作和如何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建设的大讨论。通过学习,进一步统一了思想,认清了形势,增强了信心,为搞好2006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㈡明确责任,狠抓落实。一是制订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二00六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要点》,并逐项分解到班子成员和有关科室。二是制订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局党组书记、局长与各科室负责人,签定了200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三是制定了《2006年局党政领导成员职责分工及工作任务分解明细表》,将各项目标分解细化,并根据局党政领导成员的工作分工,逐一分解到每位领导成员,明确责任,逐一落实到人,确保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㈢加大宣传力度。今年以来,我们根据省市局要求和自身需要,加大了宣传工作力度。利用市委工作简报、电视、电台等大众媒体,采取立体宣传形式,向全社会宣传食品药品管理法律法规,通报药品质量,宣传部门职责和工作动态,扩大了社会影响。

篇5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年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二、工作内容

(一)保证数量,及时按时完成责任目标

根据省局下达的*年450份ADR报告责任目标,我们参照*年的ADR报告完成情况,将目标进行分解见附表,要求及时按时上报,上半年要达到责任目标半数以上,此项工作列入年终考核。

(二)转变思路,创新监测,开展药品再评价工作

对重点品种的ADR监测(如对疫苗、中药、新药等的ADR监测)重点展开,各县(市)选择适合本地区的2个以上品种进行重点监测,并汇总报告数据,形成评价报告,使统计数据集中化、目标化,提高报告质量,于9月份前上报评价报告。

(三)利用地方或本局网络资源,切实加强ADR监测的宣传、交流和咨询工作

要求各县(市)局在本地政府网站或本局网站上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工作专门网页,根据实际情况设计网页内容,建成后以报告或信息形式上报市局,要求于5月底完成此项工作。网页基本内容如下:

1、设置下载区,包含ADR申报程序和要求;ADR监测机构备案表;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流程的参考模式(包括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三种模式);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开展情况自查表(要求成员单位按季度定期开展自检自查并及时上报,有上网条件的可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上报);零报告单位ADR监测情况自查表;并将上诉表格报告情况、报告份额及原因分析按季度汇总报告市局。(以上表格模式可参考鸡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ADR专栏)

2、ADR报告表格及邮箱和联系方式,建立在线报告模式,鼓励个人上报ADR报告。并根据实际情况设置相应专栏或论坛等,切实加强ADR监测的宣传、交流和咨询工作,使ADR工作公开化、大众化、电子化、便捷化。

(四)强化培训,提高基层报告人员专业素质

有计划地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培训,在政策宣传已基本到位的情况下,改变以往针对报告单位负责人员的策略,专门对基层报告人员(如医疗机构医师、护士,药品经营企业营业员,药品生产企业销售员、质保人员)开展培训,邀请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或省内专家,或组织局内相关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做好ADR报告人员专业知识基础建设,形成自然上报态势。

(五)重心下移,完善基层监测网络

完善ADR监测网络,侧重开展乡镇、村屯的网络建设。

(六)侧重拓展,增加药品生产及经营企业ADR报告数

篇6

一、工作目标

针对当前保健食品经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假冒保健食品,全面整顿盗用保健食品文号、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存在虚假夸大宣传的违规行为,有效遏制保健食品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加大保健食品违法广告监测,规范保健食品市场秩序。

二、检查对象

市区及宣州区乡镇保健食品经营企业。

三、专项检查主要内容

1.严厉打击假冒保健食品,全面整顿盗用保健食品文号行为。以网上核对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为主要手段,同时要求经营者现场提供经营的保健食品相关资料,包括供货商生产或经营保健食品的许可证明、营业执照、保健食品批准证书、产品检验合格报告等,检查有无销售盗用、假冒批准文号的保健食品。

2.查处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未按规定标识,存在虚假夸大宣传的违规行为。检查保健食品标识标签是否按规定标识并符合《保健食品标识规定》等有关要求,说明书内容是否与批准证书一致,是否有宣称预防、治疗疾病功能的违法违规内容。

3.查处未按规定索取供货方及产品资质以及违规经营行为。检查有无供货商经营保健食品的证明材料及所经营产品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检查有无进货查验记录、批发记录或者票据,是否真实,保存期限是否少于2年,检查台账能否清楚的显示进销存记录。

4.开展对违法广告的监测力度,查处夸大宣传保健食品功效、普通食品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等违法违规行为。检查店内保健食品宣传资料是否存在宣称预防、治疗疾病功能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利用公益讲座、健康诊疗、学术交流、会展销售等方式变相销售假冒保健食品行为的查处。

我局将依照《食品安全法》、《广告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对检查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四、时间安排

篇7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践行科学监管理念,按照全面推进“五个监管”、奋力打造“三区”的总体要求,以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为目标,广泛宣传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展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成效,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食品药品消费警示,不断改善系统形象,不断提升公众满意度,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事业不断发展。

二、宣传形式和内容

(一)新闻类。

1.季度新闻。根据系统监管工作会议要求,今年试行定期新闻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新闻会。四次新闻主要内容:一季度20**年全省食品安全状况;二季度全省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稽查应急处理现场会;三季度全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警示通报;四季度20**年全省药械领域十大典型违法案件。

2.日常新闻。除每季度确定的新闻主题外,根据系统中心工作,适时进行日常新闻。主要围绕食品药品安全检测情况、季节性食品药品消费警示、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完善情况、过期药品回收网点建立情况、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情况、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情况、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和保障奥运食品药品安全专项行动情况等内容。

(二)媒体互动类。

1.开展好新闻评选。进一步营造系统良好的宣传氛围,年初开展20**年度全省食品药品安全好新闻评选活动,并积极参加省记协主办的好新闻评选活动。部署20**年度全省食品药品安全好新闻评选活动。

2.开展媒体采风。重点围绕食品安全示范县、药品“两网一规范”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过期药品回收网点建设等情况,组织中央驻浙媒体和省内主要媒体进行采风,推进示范县(乡镇)建设。

3.建立固定平台。与《钱江晚报》、《都市快报》、**电视台影视文化频道等单位合作,建立固定宣传阵地,宣传普及食品药品安全常识,食品药品热点消费警示、检测结果、假劣信息。充分利用《平安**》固定橱窗宣传平台,张贴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海报、宣传资料,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

4.参加“厅长在线”节目。认真组织参加省纪委、省监察厅、省政府纠风办与**电台新闻台、**在线联合开办的“阳光行动?厅长在线”现场直播节目。上线访谈,倾听民情、了解民意、关注民生,宣传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解答公众关心、关注、反映的食品药品安全热点问题。

(三)宣传教育类。

1.组织大学生志愿者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动员组织大学生志愿者深入农村、社区,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传授食品药品知识,调研食品药品安全状况,倡导公众科学饮食、合理用药习惯。

2.开展中小学“食育”教育“八个一”活动。联合省教育厅在中小学校开展“八个一”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每学期举办一次食品安全知识讲座;每学期安排一节食品安全教育课;每班每学期出一期食品安全黑板报;每个学生有一本食品安全科普读物;每学年组织一次“食品安全知识带回家”活动;每个学生就食品安全给亲友写一封信;每学年组织一次食品安全征文活动;学校食堂设立一块食品安全温馨提示牌。

3.继续将食品药品安全宣传纳入文化下乡工程。各地要加强与文化部门、电影公司的联系,继续将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片作为农村电影下乡映前公益片放映,在文化直通车中编排反映食品药品安全的节目。

篇8

二、主要目标

1、提高镇(区)食品安全机构运行质态。促进镇(区)食安办、村工作站运行正常,食品药品“两员”(协管员、信息员)作用充分发挥。

2、深化全县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牵头组织食品安全联合检查行动2次以上。

3、强化食品风险监测,制定并实施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方案,严密监控食品安全。

4、强化组织协调,全年召开食安委例会10次以上,对所有镇(区)开展调研指导。

5、进一步规范全县农家宴管理。确保全县民间厨师登记、培训体检率、农家宴信息上报率、农家宴备案率达90%以上。

6、保化单位监管档案建档率达90%以上,检查覆盖率90%以上,频次2次/户以上。

7、全面完成上级和县规定的年度保化品种抽样任务。

8、开展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活动。药械生产经营企业、药包材生产企业、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含一级)及医疗机构制剂室检查覆盖率100%,社区卫生服务站抽查覆盖率10%以上。重点企业监督检查4次以上,一般企业监督检查1次以上。加强源头监管,确保辖区内不发生重大药品安全责任事故。

9、实现基本药物全面监管。基本药物生产企业、配送企业和使用单位监督检查覆盖率100%,参加招投标的基本药物全品种实施电子监管覆盖率100%。建立辖区内基本药物监管(包括基本药物生产品种监管)电子档案覆盖率100%。

10、扎实开展药品专项整治。认真开展药品生产流通领域专项整治活动,开展原辅料及药包材、冷藏药品、疫苗、中药饮片、特殊药品及含特药、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监管等专项检查。

11、加强药械从业人员培训。组织药品零售企业从业人员、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人员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从业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

12、加强药品不良反应(ADR)报告和监测工作,完成ADR监测报告400份,其中新的、严重的ADR报表占15%以上。完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部分医疗机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和监测网络,完成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50份。

13、全年办理案件40件以上,行政指导100起以上,各类案件处理率100%,立案案件结案率90%,罚没款到帐37万元。严格执行未形成案件定期汇报制度、一般案件定期报告制度、案件集体合议和重大案件会审制度。全年无错案,无行政诉讼及行政复议撤销、变更案件。案件全部实行说理式执法文书,严格执行自由裁量规定。

14、集中开展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专项行动4次以上,深入社区、农村开展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行为宣传活动2次以上,专项行动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成效显著。加大大要案查处力度,涉嫌犯罪案件及时移送,移送率100%。力争获得省局大要案稽查奖励。重大案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县法制部门及市局。

15、立案案件及行政强制措施全部上网,不得出现红灯警示。

16、认真组织药品监督性及评价性抽样,按时完成抽样计划,加强抽样针对性,提高抽验效能,监督抽验阳性率3%以上。基本药物抽样完成率100%,生产企业中标品种、定点配送企业、试点医院抽样率100%。不合格检验报告书核查100%,并按规定要求反馈抽验机构。及时做好抽验工作总结、分析汇总。

17、加强综治、法治建设等工作。完成学法培训任务,公务员年内学法不少于40学时,行政执法人员全年参加法律法规知识更新学习培训不少于15天,各类普法教育完成率100%。创成县综治和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合格单位。推进权力内控建设,规范稽查执法、监督抽验、认证管理、日常监管等执法行为。

18、加强党风、政风、作风建设,社会评议满意度较往年上升,各类考核检查评比位次前移。

19、加强信息宣传工作,全年编发《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简报》12期以上,《日讯》专版专栏组稿10期以上。宣传报道被《食品药品监管》采用10篇(条)以上,被国家级报刊采用4篇(条)以上,市局网站和《中国•》网站采用信息80条以上,积极开展各类宣传活动,组织食品药品监管主题大型宣传活动2次以上。

20、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主要措施

(一)切实履行食安办职能,扎实推进食品安全综合监管

1、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一是落实年度目标任务。协助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县政府与各镇、有关部门签订责任书,制订出台考核奖励办法,年度工作要点。二是强化年度重点任务的组织推进。每月下发食安委重点工作安排,定期召开食安委例会,组织开展对各镇(区)、部门工作调研指导,适时开展明查暗访,强化督查督办。三是抓好镇(区)、部门工作考核奖励。年底组织人员,对各镇(区)、有关部门实施年度目标管理考核。

2、强化食品安全机构和队伍建设。积极建议县政府调整建立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督促各镇(区)强化食安办和村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站建设,调整充实食安办人员,健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议事规则和工作制度,确保工作运转正常。积极整合基层监管资源,强化镇(区)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农业推广中心、质监站、工商分局等基层机构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职能,并与公安派出所建立协作配合机制,推动基层监管工作。加强对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培训,建立“两员”考核激励机制,落实考核奖惩。

3、有重点的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狠抓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品种的食品安全综合治理,依法查处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一是切实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严厉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组织开展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调研,着力引进和培植餐厨废弃物回收企业,切实解决我县餐厨废弃物回收问题。进一步加大我县三处“地沟油”粗炼加工点的监管力度,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加强油脂加工企业、作坊监管,强化油脂流通领域溯源管理,规范餐饮单位食用油采购索证行为。二是开展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在巩固豆芽和血豆腐监管成果的同时,开展米、面、油、乳品、酒类、蔬菜、肉及肉制品、水产品、儿童食品等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加强对牛肉、蘑菇、面条、虾丸等食品的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添加行为。

4、强化食品风险监测。根据全县食品安全市场现状,制定全县食品安全抽样监测工作方案,落实专项检验检测经费,依托国家有机食品检验中心及县有关检测机构的技术支撑,对全县具有特色的地方产品、群众反映强烈、问题较为突出的食品、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减肥、降糖类等保健食品等有针对性的开展抽样监测,力争及时发现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行为,提前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5、继续加强农家宴管理。严格按照县农家宴管理办法的规定,督促各镇(区)进一步做好民间厨师登记、培训、体检工作,充分发挥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作用,及时报送农家宴信息。加强农家宴现场监督指导备案工作,严防农家宴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6、加强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管。根据县明确的监管职责分工的要求,督促县有关部门要依法合理设定行政许可或备案登记制度,强化日常监管,确保小作坊和食品摊贩按照食品安全的基本要求,规范生产经营行为。重点加强对豆制品、小油坊、糕点、米面来料加工等小作坊及街头食品摊点(主要是学校周边摊点)、小餐饮的日常监管,杜绝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开展“保化经营规范年”活动,全面规范保化市场秩序

1、开展调查摸底,建立健全监管档案。对全县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进行调查摸底,分类梳理,切实摸清底数,掌握单位基础信息和所经营使用品种基本情况,建立企业监管档案。到年底,建档率达90%以上。

2、加强制度建设,规范保化经营行为。督促各经营单位建立并落实好索证索票、卫生管理、进货查验、货品存储、出入库、不合格产品处理及培训等各项管理制度。做好产品购销台账的登记工作。

3、开展示范创建,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组织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单位“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引导全县保化单位积极争创市、县“保健食品化妆品示范单位”,以点带面,提高全县保健食品化妆品规范经营的水平。

4、加强抽样检测,提高监管科技含量。制定全县保健食品、化妆品抽检计划。依靠省市药检所的技术支撑,开展对风险程度高、消费量大、易违法添加药物等产品的监督抽检,重点品种有针对性的开展抽样检测,并不定期向社会公布检测情况。建立覆盖全县的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测网络,督促企业落实专人开展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5、强化备案登记,严把许可准入关。在新的保健食品监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颁布实施前,对全县保健食品经营单位许可准入实行备案登记管理,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保健食品经营单位经营状况的合法性予以审查并进行备案登记,作为许可经营和工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的前置许可的凭证。

6、加大检查力度,严打违法违规行为。加强与卫生、工商等部门的协作,联手推进保健食品化妆品整治行动。重点检查保健食品化妆品的标签标识和说明书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销售盗用、假冒批准文号的伪劣保健品,是否有普通化妆品冒充特殊化妆品,进口化妆品是否有中文标识和进口批件,是否销售过期保健食品化妆品。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及违法使用禁限用物质行为,重点整治保健食品冒充药品问题。

7、开展广告监测,严打虚假宣传行为。加强与新闻宣传、工商管理等部门的合作,对违法保化广告的进行跟踪监测。重点监测未经审批擅自、篡改审批内容及宣传疗效的保健食品广告,使用医疗术语、虚假或夸大宣传的化妆品广告。

8、实行分类监管,推行保化诚信体系建设。根据保化单位规模、经营方式、经营品种多少等,将我县保化经营单位进行分类分级,根据等级确定检查频次,提高监管针对性。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单位“诚信经营”承诺活动,落实企业第一责任人责任,并根据日常监管和保化单位规模经营状况,建立并完善好保化单位监管信用档案,开展诚信评比,积极推行保化诚信体系建设。

(三)全面开展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活动,推进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

1、全面开展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活动。紧扣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的要求,按照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标准和实施方案的要求,落实创建责任,明确监管职责,完善考核机制,细化目标任务,督促和指导各镇区和相关部门开展创建活动。突出工作重点,加强基本药物、药品电子监管和远程监管,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强化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信用体系管理。加大创建工作宣传力度,营造良好创建氛围,力争年内达到药品安全示范县验收标准。

2、切实保障基本药物质量安全。一是加强源头监管。指导和督促基本药物生产企业实施新版GMP,加强基本药物电子监管,做好新中标基本药物的原辅料、生产处方工艺核查工作,实行基本药物中标品种动态监管。二是着力配送监管。加强基本药物配送企业药品电子监管和远程监管实施工作的监管,重点加强药品的采购、在库养护、冷链管理等过程的监督检查。三是加强使用监管。宣传贯彻《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督促医疗机构按《办法》要求,严格采购验收管理,改善储存保管条件,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规范药品使用行为。加大基本药物的质量抽检力度,完善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和预警系统建设,保证公众安全使用基本药物。

3、着力提高药械日常监管效能。一是以实施GMP为抓手,提升生产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做好药品生产企业实施新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和三类无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实施《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工作,进一步落实企业社会责任,强化质量授权职权,杜绝药械安全责任事故。二是以加强质量管理为基础,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学习贯彻国家局新修定的GSP,继续坚持做到“三个结合”。扎实开展药品生产流通领域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积极推进《省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指导原则(试行)》的实施,推动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电子监管系统建设,规范日常管理,提高质量管理能力。三是以贯彻《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为契机,提升医疗机构质量管理水平。严格按照《办法》对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含一级)开展监督检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储存、保管、调配和使用等行为,建立健全医疗机构电子监管档案,完善基础信息、日常监管、药品质量安全信用等内容,保障公众安全使用药品。

(四)始终保持药械打假治劣力度,大力规范药品市场秩序

1、重拳出击,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今年将加大稽查力度,力争多办大案、要案、精品案。加强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品种检查,实行“无盲区稽查、有重点稽查”,对药品零售企业重点检查知名品牌药品、广告品种、出租柜台、药师履职、处方药销售等,医疗机构重点检查疫苗、检验试剂、设备等内容。着力开展打击邮售假药、整治虚假宣传药械、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加强医疗器械的稽查、加强中药饮片抽样检测、加强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经营市场监督检查等专项行动,强化生产企业源头监管,积极开展药械抽验,规范药品购销行为,进一步规范药械市场秩序,严厉查处性质恶劣、危害严重、社会影响大的重大违法案件。

2、加强稽查协作,形成整体联动机制。严格落实两高司法解释,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充分发挥药品监管、公安、法院、检察院四方联席会议制度和区域打假机制作用,统筹推进打击制售假药工作,杜绝以罚代刑和地方保护主义。一是多方协作,齐抓共管。继续加强与金湖、盐都等周边六县市区稽查协作区的合作,加强交流,互通信息,及时有效的打击违法行为;二是加强与公安、卫生、工商、邮政、新闻媒体等部门的配合力度,打击无证经营、挂靠经营、无证生产假劣药械行为及虚假药械广告。三是加强与综合监管科的协调配合,整合资源,将稽查与监管有机的结合,提高稽查监管的效能。

3、创新办案方式,坚持规范公正执法。全面提升稽查行政执法水平。一是创新办案理念,提升案源挖掘能力。要提升观念,创新理念,不简单为了办案而办案,要善于小中见大,善于捕捉信息,善于深度挖掘,提高监督检查中快速发现案件线索的能力和对违法行为的敏感性,才能追根溯源,更大程度发挥稽查效能,铲除违法行为的源头。二是加大“开门办案”力度。为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案件办理质量的提高,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与互动,拓展监督渠道,进一步改善执法环境。针对不同案件分别邀请人大、政协、公检法司、行风监督员、监管相对人等参加案件讨论审理,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行使。三是坚持使用说理式执法文书。说理式执法,是提高办案质量、强化队伍素质的重要举措,是消除对抗情绪、化解行政争议的有效手段,是提升机关形象、建设法治药监的现实需要。在办案中强化说理论证,以理服人、以事实为依据,在执法文书中,说清违法事实、说清案件证据、说清违反法规。

(五)切实加强作风能力建设,夯实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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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真贯彻《医疗机构管理条理》,针对我市医疗市场的需求,结合医疗机构设置实际,严把医疗机构准入关,1-6月份,全市新增医疗机构8个。积极配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开展,批准18个医疗机构为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截至目前,全市已有189个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

(三)认真贯彻落实《乡村医生管理条例》,根据省卫生厅《关于认真做好乡村医生注册管理及证书发放工作的通知》,严格按照注册条件,对77名乡村医生进行注册。同时,为加强乡村医生从业管理,将我市持有乡村医生(士)资格证书的个体诊所变更为村卫生室。

(五)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按照省卫生厅皖卫医[xx]51号文件精神,积极开展“医院管理年,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杭国市开展‘医院管理年,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方案”,并组织市直卫生单位中层以上干部及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会办医机构主要领导专此召开会议,对活动实施进行了周密部署。同时,下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对医疗质量、安全工作作出进一步强调。

二、医教工作

三、计划生育工作

制定下发了计划生育工作“考核标准”,继续实行“一票否决制”。同时,与所属单位签定了目标管理责任书。与计生、药监部门配合,开展人工终止妊娠及b超管理专项检查。同时,督促各单位按时按质上报相关计生信息表。

四、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一)大力宣传新的《传染病防治法》。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以及培训班、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对新的《传染病防治法》的宣传活动,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三)认真做好夏秋以霍乱为重点的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5月1日起,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设腹泻病门诊,加强疫情报告和监测工作。

(四)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努力提高全民防病意识。“3·24结核病防治日”,“4·5全民查螺日”,“6·6爱眼日”等卫生日期间,组织市医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地方病防治站等医疗单位的相关医务人员走上街头,开展咨询义诊活动。各乡镇卫生院制作了浅显易懂的宣传材料,向广大村民宣传防病知识。

(五)积极做好救灾防病工作。汛期来临之际,我局提前部署,制定下发了《**市卫生系统救灾防病预案》,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

(六)肺结核病艾滋病防治工作。建立肺结核病艾滋病防治管理工作例会制度,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血防意识大大提高。签定结防工作管理责任书、四方协议书;艾滋病防治项目正式启动;既往有偿供血人群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工作圆满结束。

(七)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继续做好螺情及病情监测,重点监测近年来反复出现残存钉螺回升的有螺环境及周边毗邻和有水面相连的可疑环境,人群受检率不低于90%。 省医院消防工作总结

医院院务公开工作总结

2009年医院年终工作总结

2009年传染科工作总结及次年计划

药品监督稽查工作总结

2009年医院上半年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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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单位。

二、工作分工及安排

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负责对全县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和督导检查。2个稽查队负责对分管辖区内的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对保健食品化妆品批发单位(含批发市场)、对保健食品零售单位每年监督检查至少1次,对化妆品零售单位监督检查每2年至少1次。对城区和沂山、老龙湾、石门坊等风景区重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有效地处置。将每次监督检查的信息录入省保化电子监管信息系统和市局电子监管系统。健全日常监管档案,切实全面推进“一户一档”建设。

三、检查内容

(一)经营合法性。查看保健食品经营单位《食品流通许可证》是否到期,《营业执照》是否包含保健食品,已到期的是否取得《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审查备案表》;新开办的保健食品经营单位是否取得《保健食品经营企业预登记表》。查看化妆品经营单位《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是否到期,《营业执照》是否包含化妆品。

(二)产品合法性。所经营的产品是否是合法企业生产,保健食品是否取得保健食品批准文号;进口保健食品还应当索取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国产化妆品是否由取得有效的《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企业生产;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是否取得“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是否取得“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是否取得“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经营的进口化妆品是否在卫生许可批件或备案凭证有效期内入境;进口化妆品是否经过检验检疫部门检验。是否存在经营假冒伪劣产品行为。

(三)标签标识情况。所经营保健食品名称、标识是否符合《保健食品命名规定》和《保健食品标识规定》;化妆品是否符合《化妆品命名规定》和《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及其它化妆品标签标识相关规定;是否有销售盗用、假冒批准文号保健食品及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的行为。

(四)进货查验制度。是否执行进货查验制度,查验记录是否完整真实,是否索取供货企业的相关合法性证件材料,是否建立供应商档案,是否建立购销台账。

(五)广告宣传。所经营保健食品化妆品是否存在宣传疗效和夸大虚假宣传行为。所经营保健食品是否宣传疾病治疗功能,所经营化妆品是否使用医疗术语;店内宣传材料是否存在宣称预防、治疗疾病功能等违规行为。

四、工作方式

现场检查按照国家局制定编写的《保健食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指南》、《化妆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指南》组织实施。实施监督检查前应制定检查方案,确定检查目的、检查范围、检查方式、检点、时间安排等,检查人员应按照检查方案实施现场检查。检查组进入被检查单位应按照程序开展工作,检查中填写《现场检查笔录》,对发现不合格的项目,能整改的,应当监督企业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下达《现场监督检查意见书》,并督促整改。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时依法立案查处。

五、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