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4-29 19:58:15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多元系统理论论文,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意象”概念的发展源远流长,在中国,“象”首先是作为天地万物可观之象而存在,`《系辞·上》开篇有云:“在天成象,在地成形,变化见矣。”(1997:76);而后对意象这一概念又进行了发展,分别提出了“得意忘言”和“意以象尽,象以言著”,集中阐述了言、象、意之间的关系。而真正将“象”从哲学、宗教论域引入到文学批评理论当中去的是南北朝文学理论家刘勰,他在《文心雕龙·原道》篇中提到:“夫玄黄色杂,方圆体分:日月叠壁,以垂丽天之象;山川焕绮,以铺理地之形。此盖道之文也。”(1958:1)这里作者已经把自然之象作为文学表现的对象。在西方,“文学意义的“象”的概念最早产生于古希腊文艺理论所使用的术语‘eilōn’(2005:134)汉语解释为“意象”、“像”。此后柏拉图提出的理念或理式 (idea 或 eidos)和他的弟子亚里士多德提出的“行动之象”进一步论及了文学之“象”这一概念。然而“意象”这一概念真正成为西方美学界一个基本的美学范畴始于二十世纪西方意象主义诗歌的兴起。意象主义的发起人之一的庞德认为:“意象”不是一种图象式的重现,而是“一种在瞬间呈现的理智与感情的复杂经验”,是一种“各种根本不同的观念的联合”。(1984:202)在这里西方的意象具有心理特征其含义是可变的。由此可见,“意象”的发展源远流长,它具有民族性和历史延续性,其背后有着深厚的文化底蕴。
2.《瓦尔登湖》中的意象类别及特征
美国超验主义作家亨利·大卫·梭罗(henry david thoreau)创作的《瓦尔登湖》于1854年第一次出版,迄今为止已经出了近一百五十多个版本,被译成四十多种语言,与《圣经》等一同被美国国会图书馆评为“塑造读者的二十五本书”。目前国内对梭罗及其《瓦尔登湖》的研究方兴未艾,但对于《瓦尔登湖》作为本文由收集整理文本在中国的翻译情况的研究还略显不足,只有少数几篇论述文章,如李毅于1984年在《对〈瓦尔登湖〉中译本的几点意见》中分析了徐迟译本的语言层面,指出了徐迟在翻译时所犯的错误;孙胜忠于2004年在《从文化传译看梭罗walden的三个中文译本》中将原文和译文进行对照,从文化传译的角度指出了三个译本(徐迟、吴明实、王光林)中在神话、典故和出处等方面的疏漏和错误;此外还有几篇硕士论文用现代翻译理论来探讨《瓦尔登湖》在中国译介的。迄今为止,还鲜有对《瓦尔登湖》中意象汉译作系统的论述。本论文尝试以多元系统论为研究方法,以描述翻译学为讨论依据,以《瓦尔登湖》中意象的类别为基点,来探讨徐译《瓦尔登湖》中意象所采取的策略以及采取这一策略背后的动机。
下表所列为《瓦尔登湖》中的意象按其来源所进行的六种分类以及各自所占的数目和百分比:
由上表可知:其中动物类意象所占比重最大为27%;位居其后的分别是其他类意象和自然类意象,分别占22%和19%;希腊罗马神话和《圣经》故事类意象和颜色类意象各占12%和6%,其所占比例虽小,却对理解原文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瓦尔登湖》中出现的动物类意象多为可爱型的、正面的。比如画眉(thrush)、云雀(lark)、杜鹃(cuckoo)、小鸭子(duck)和小老鼠(mouse)等等。这主要与作者那平和的心态和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有关。对于植物类意象,同样给人以鲜明的形象感,具有特定的文化内涵。比如有代表虚假的雏菊(daisy),外表悲伤的柳树(willow),爱情的玫瑰(rose),代表纯洁的百合(lily),代表和平的橄榄(olive)代表痛苦的苦艾(wormwood)代表忠贞的紫罗兰(violet),代表青春的苍松(pitch pine),代表慷慨自由的枣树(date tree)以及代表“长盛不衰”的棕榈叶(palm leaf)等。
希腊罗马神话和《圣经》是西方文化发展的两大源头,是西方文明发展过程西方文化所独有的文化瑰宝。希腊罗马神话的一大特点就是神的拟人化和象征性。也就是说,每个神的背后都有着特定的文化内涵和象征意义。作为基督教经典的《圣经》同样积淀在西方人深层的文化心理意识中,同希腊罗马神话一样,家喻户晓,耳熟能详。因此,西方人经常借助希腊罗马神话和《圣经》故事来以古喻今,以人喻事,以古事喻理。《瓦尔登湖》中出现希腊罗马神话和《圣经》故事类意象共97例,每一个意象背后都有特定的文化内涵,比如有《圣经·旧约出埃及记》以色列在旷野中得到的神赐“天粮”(manna),希腊神话中曾杀死纳米谷中的雄狮,九头兽,亚马逊女王,三个身体的怪牛等的英雄赫拉克勒斯(hercules),文艺女神缪斯(muse),以及罗马神话中的命运三女神帕尔茜(parcae)等等。希腊罗马神话和《圣经》中出现的意象最大程度上的突显了意象的文化积淀性这一特征。
一、引言
在翻译界内有这样一种说法:语言是文化的载体,而翻译则是联通不同语言之间的桥梁。作为译者,首要的目的是最大限度地忠实再现源语作品的内容。作为翻译家,除了要达到以上基本目的外,更深的要求则是做到准确传达文字的美与雅。自古理论是指导实践前行的明灯,这在翻译界也不例外。自翻译理论诞生至今,各种翻译理论层出不穷,各有所长,但是遗憾的是,一直没有理论能够突破语言层面,将翻译放入一个宏大的版图中去研究。直至多元系统论出现后,才为译界带来了清新之风、革新之风。与此同时,在文学领域中也悄然出现了一股新风尚――女性主义文学,这种文学形式逐渐引起越来越多的读者,尤其是女性读者的共鸣和喜爱。在女性的社会地位日益提高的今天,人们关注女性地位,女性健康,更关注女性心理健康和精神需求,促进了女性主义文学更加繁荣,随之兴起了与之相关的女性文学翻译的热潮。两种崭新的事物,两种带来革新的力量,如果二者相遇,将会诞生怎样炫目的新成果?将是本文所要讨论的问题。
二、多元系统理论简介
多元系统理论(Polysystem theory)是以色列学者伊塔马-埃文-佐哈尔早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初就已提出的一种理论。早期是在研究以色列希伯来文学这一种模型时,基于俄国形式主义与捷克结构主义,提出的一种普通文化理论。1978年,埃文-佐哈尔把他在1970年至1977年间发表的一系列论文结成论文集,以《历史诗学论文》(Papers in Historical Poetics)为名出版,首次提出了“多元系统”(polysystem)这一术语,意指某一特定文化里的各种文学系统的聚合。该理论认为,各种社会符号现象,应视为系统而非由不相干的元素组成的混合体,才能得以充分的解释。这些系统各有不同的行为模式,却又相互依存,且共同构成一个有组织的“大多元系统”。因此,佐哈尔认为,各种符号现象,即文化、语言、文学与社会等由符号主导的人类交际形式,只有当做系统而不是毫无联系的因素构成的混合体时,才能得以更充分地理解与研究。这一理论的提出为研究翻译文学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视角,使得世界各国在20世纪的最后二十年里掀起了一股翻译文学研究热潮,对翻译界和文学界产生了深远的影响[2]。虽然这一理论为我们描绘了一幅大到世界文化,小到国别(民族)文化的活动图,但这一理论运用最早却是在翻译研究中[3]。多元系统理论中存在三组重要的对立观念:1.经典化与非经典化阶层:多元系统理论认为,构成一个多元系统的各等级成分为获取主导地位相互竞争,是文学系统进化的原因。2.中心与边缘:该理论把各种社会符号现象,既各种由符号支配的人类交际形式(例如语言、文学、经济、意识形态)视为系统。3.一级与二级类型:埃文・佐哈尔提出的主导(primary)和从属(secondary)模式的对立“是支配着转移(以及多元系统的整体分层)所牵涉的程序的原则”。他认为,主导和从属的对立,就是形式库里革新和保守的对立。根据左哈尔的理论,当翻译文学在译入语文学多元系统中占据中心位置时,翻译活动是参与创造,目标语文学中的一级(主导)模式,这时,译者翻译时主要采用异化的翻译策略,要不惜打破本国(民族)的传统规范,译文在“充分性”方面接近原文的可能性最大。当翻译文学处于系统的边缘位置时,译者的主要工作就是为外国文本找来最佳的现成二级(从属)模式,主要取归化的翻译策略[1]。
三、英美女性文学
引言
清朝末年这一时间点,对于中国翻译史而言有着特殊意义。虽然国门大开有着被迫的意味,但是不可否认这一时期是中西方交流的重要时期。大量的西方书籍被翻译,从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到各种文学应有尽有,特殊的历史时期导致了翻译文学的空前繁荣。大量翻译作品的出现,加上动荡的时局,为翻译理论的研究提供了很好的语料库资源。本文旨在运用埃文-佐哈尔的多元系统理论,分析清末侦探小说的翻译策略,说明该理论的局限性。
一、多元系统理论之追根溯源
多元系统理论(Polysystem Theory)是由以色列学者埃文・佐哈尔(Evan-Zohar)在上世纪七十年代提出的。多元系统一词是佐哈尔将自己的一系列论文集结成集――《历史诗学论文集》出版后提出。埃文・佐哈尔将社会中的各种现象视为一个开放包容的动态系统,系统中包括:语言、文学、历史、政治、文化、经济等,它们每一个都是一个单一的系统,单一但并不独立而是错综复杂、相互依存且部分重叠的多元大系统,该系统作为整体有组织的运作。虽然整个多元系统是一个巨大的整体,但是该系统中各个子系统的地位并不平等,有的系统处于中心当然就有其他系统处于边缘地位,而且该地位不是一成不变的,不同系统之间会进行无休止的斗争从而使整个大系统一直处于动态:边缘系统可能占据中心,中心系统被挤到边缘。虽然该理论着眼于多元文化并未过多提到翻译,但是翻译理论家们最早将其运用到翻译理论研究中。
根据多元系统理论,翻译作品在整个文学系统中的位置对于翻译活动中所采取的翻译策略有很大影响,如果其处于中心位置,那么译者就不仅仅在本国的文学形式中寻找现有文学样式,而是借鉴源语言文本模式进行创新,翻译方法大多采用异化,此时译文能最大程度的保存原文的意境;若翻译文本处于系统边缘,译者会在目的语文化中寻找现有的文学样式,采用归化手段,译文更易使目的语读者接受,但对原文保留程度不够充分。
二、从侦探小说的翻译策略选择看多元系统理论的局限性
想要研究清末的翻译文学,自然无法脱离此时特定的历史背景。清朝末年,随着的失败,古老中国紧闭百年的国门被迫打开,面临民族危机,很多志士把目光转向西方,开始关注西方的科技。然而的失败给当时的知识分子们以极大的打击,梁启超说“唤起吾国四千年大梦,实自甲午一役始也”。自此人们将向西方学习的重点转向政治、经济等社会科学方面。
小说翻译是此次文学翻译热潮的主要载体,即使清末的翻译小说并没有在今天广泛流传,但其出现时间最早、作品数量繁多,且小说类型、情节和题材的多样无一不对现代小说产生影响。侦探小说的翻译也是在此时产生的,而且侦探类小说的作品数量和翻译范围都远远超过其他类型的翻译小说。在清末侦探类小说的翻译之所以如此风行,自然与小说的文学价值与故事可读性分不开,故事中充满悬念,情节曲折离奇但最终仍会惩恶扬善,而且侦探小说中的逻辑推理、新鲜事物和西方先进的现代科学知识都令国人十分仰慕,所以侦探小说的翻译无论是就作品本身,是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都十分相得益彰。
就当时的时代背景而言,在西方文化的猛烈攻势之下,清朝末年的中国文化已经是强弩之末。中国文化面对如此“危机”,在整个世界文化的大系统中应该处于边缘或是弱势,按照多元系统理论,此时的翻译文学应该占据中国文学系统的中心位置,各种翻译文学应该按照原文的语言习惯和表达方式创作,译者大都采用异化的手法进行翻译,侦探小说这一类似新生的文学形式更应该如此。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尽管清末社会动荡,列强对中国虎视眈眈,客观上我们属于佐哈尔理论中,多元系统的边缘。但是国内的文人心理上仍然有绝对的文化优越感,将西方视为“蛮夷之邦”,认为西方的文化不值一提,所以在翻译西方的文学作品时,仍然坚持着“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原则,这样的观点也在翻译策略的选择上体现了出来。在清末的侦探小说翻译作品中,译者大都采用归化的翻译原则,不仅用文言文描述故事情节,而且在结构和内容上进行“大刀阔斧”的改变,比如:将西方的章节小说结构,改为国内的章回体小说,在每章节添加自己的评判;在翻译中改变叙事模式,将主人公的第一人称换为明清小说中惯用的第三视角;将原文中的心理分析、景物描写删去不译,只保留与故事情节发展相关的细节等等。
三、结语
综上所述,多元系统理论在解释译者翻译策略的选择上有局限性,因为该理论只考虑了影响翻译策略的客观因素、文化大环境,而忽略了整个翻译活动中最有主观能动性的部分――人。文化的优劣本就是相比较而言的,这种认识针对人而言更是一种主观的看法,最终的选择权在译者本人手中,译者的主观能动性最终决定源语和目的语的强弱。多元系统理论虽然在翻译理论中突破了固有研究视角做出创新,也极大地推动了翻译理论研究的发展,当然这些优点值得我们借鉴。但基于多元系统理论并没有绝对普适性,所以它无法充分解释清末侦探小说翻译的现象。
侦探小说(detective story)是西方通俗小说中一个新的类型和新的流派,它是资本主义社会的产物。以翻译侦探小说著称的周桂笙说:“侦探小说,为我国所绝乏,不能不让彼独步。盖吾国刑律讼狱,大异泰西各国,侦探之说,实未尝梦见”(周桂笙,1904:3)。作为中国翻译小说的一种类型,侦探小说在近代译介较早,1896年至1897年《时务报》英文编辑张坤德最早翻译了柯南·道尔的四篇福尔摩斯探案,并刊载在《时务报》上,题为《歇洛克·呵尔唔斯笔记》;随后,许多外国侦探小说家如爱伦·坡(allanpoe)、埃米加·加博里奥(milegaboriau)、鲍福(fortune
duboisgobey)等的作品也陆续被翻译过来。到1911年左右,中国作家几乎将世界上所有的侦探小说都翻译一遍,其数量之多,用阿英的话说:“当时译家,与侦探小说不发生关系的,到后来简直可以说没有,如果说当时翻译小说有千种,翻译侦探小说要占五百部上”(阿英,1980:180-186)。据资料显示,当时投身这股翻译侦探小说热潮的译者有程小青、孙了红、周桂笙、悉若等数十人,其中不乏林纾,周瘦鹃等翻译大家。由此可见,域外小说中侦探小说的翻译在当时尤其风靡。
多元系统理论(polysystemtheory)是以色列学者伊塔玛·埃文一佐哈尔(itama even-zohar)于20世纪70年代初提出的一种理论。该理论以俄国形式主义文艺理论为基础,汲取了结构主义、一般系统理论与文化符号学的积极因素,将翻译文学视为文学多元系统中的子系统。
一 晚清侦探小说的译介
晚清时期,翻译活动明显比创作活动活跃,“就翻译书的数量,总有全数量的三分之一99(阿英,1980:180)。陈平原也认为,1896-1916年这20年间出版的小说“具体数字很难准确估计,但这20年小说出版中译作占压倒优势,却是明显的事实(陈平原,1989:29)”。当时的翻译文学在中国文学多元系统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发挥着比创作小说更为重要的影响。翻译侦探小说作为当时翻译小说的主流之一,在当时的中国文坛占据了主流的地位,其“数量之多(约占全部翻译小说的四分之一)、范围之广(欧美侦探名家几乎都有译介)、速度之快(翻译几乎和西方侦探小说创作同步)”(郭延礼,1996:81)、影响之深在当时翻译小说界可谓是名列前茅。
二 晚清侦探小说翻译热潮之缘由
在当时,侦探小说翻译热潮的形成一方面得益于其本身的艺术内容与形式:它内容新颖,“给中国读者提供了全新的阅读体验”(刘扬体,1997:281);另一方面,当时的社会、政治、文化和文学背景都起到了关键作用。从某种意义上说,侦探小说在当时的繁荣是晚清社会政治文化因素与译作之间互动选择的结果。
佐哈尔认为,翻译文学在三种条件下会在目的语的文学多元系统中占据中心地位,下面我们将针对这三种条件分别探讨分析。
1. 第一个条件——晚清时期新小说处于建立中
清朝末年,大多数具有改良意识的文人将文学作为政治改良和社会变革的手段,梁启超等竭力倡导“文学救国”,提倡译介西方小说,以作为开启民智的工具。晚清侦探小说大量译入以致形成侦探热,大约是在1907年之后,到五四时期达到顶峰。由于当时中国所处的内外交困的历史环境,人们痛感科学力量的伟大,“迫切想在政治小说中祈望新的民主体制,在科学小说中领略科技的魅力,在侦探小说中获得公平法制”(张萍,2002:53),而且晚清时期正好是中国传统的文学体系行将崩溃,而新文学体系又尚未完全确立之际(1919年爆发的五四为中国新文学体系真正确立的分水岭),翻译文学不可避免地成为文学多元系统中的主流,承担起了启迪民智的作用。
2. 第二个条件——晚清小说处于弱小状态
小说这一文学题材在中国传统文学多元体系中一直是边缘化的角色,属于“小道”,写小说是“雕虫小技,壮夫不为”。正是因为中国本土小说长期处于边缘和弱势的地位,它们不具备足够的影响力来对翻译小说进行限制和打压,只能放任它们泛滥流行。
传统小说的弱小使得它无法担负起当时的社会环境赋予小说的任务——改良图志;因此,梁启超等人倡导“小说界革命”,正是要借助于域外小说的力量实现新文学的发展,从而改变国家的落后地位,翻译文学在当时就一跃成为文学多元系统中的主流,占主导地位。
3. 第三个条件——晚清传统文学受到冲击,处于转折点
晚清翻译小说的可以说是随着“小说界革命”的兴起而来临的。梁启超在1902年提出“欲改良群治,必自小说界革命始;欲新民,必自新小说始”(饮冰,1989)。把小说视为“改良群治”,救国救民的关键,虽说只是传统的“文以载道”观念的延续,但前人多对此不甚重视,梁启超等却借此提倡小说。但是他们所提倡的新小说却不是中国原有的古典小说,因为中国传统小说为“中国群治腐败之总根源”(饮冰,1989)。至此,中国原有的传统小说似乎已经走到了尽头,真正意义上的新小说又尚未诞生,所以外来的翻译小说自然进入了梁启超等人的视野。要“改良群治”,自然要借助翻译小说,因此域外小说变得身价百倍。在这股变革洪流中,原以诗词歌赋为文学正宗的传统文学体系受到了极大的冲击,正在处于佐哈尔所说的何去何从的转折关头。当形式新颖、内容扣人心弦的外国侦探小说介绍到中国时,国内读者的注意力为之吸引,促使了翻译热潮的产生。
清朝末年,国内各种矛盾尖锐,经济处于崩溃边缘,中国社会无可避免地在各个方面都将经历巨大的改变。文学作为社会意识形态和整个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必然要反应近代中国的这些变化并且其本身也必然被卷入到变革之中。为了引进西方民主思想,激活中国沉闷的思想界,文学界掀起了一个译介外国作品的。
侦探小说翻译之所以在晚清出现热潮,不仅得益于侦探小说本身内容新颖、蕴含西方的科学民主思想等原因,而且还由于翻译和社会文化语境之间相互选择 和促进的动态关系。借助于佐哈尔的多元系统理论,不难发现,晚清时期传统文学的地位受到冲击,而新的文学体系尚未形成,因此翻译文学在多元系统中占据中心地位;同时又由于侦探小说与当时社会、文学和文化大背景的契合,就促成了晚清侦探小说翻译之热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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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谢天振,多元系统理论:翻译研究领域的拓展[j].外国语,2003(4):60.
[10]饮冰,论小说与群治之关系[a].陈平原,夏晓虹,二十世纪中国小说理论资料:第一卷[h].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9.
【摘要】伊埃文·佐哈尔是当代著名的文化理论家,尽管他并不以翻译理论家著称,但他在1978年发表的“翻译文学在文化系统中的地位”一文中提出的多元系统论对翻译研究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他本人也被认为是翻译研究学派的先驱之一。根据多元系统论,翻译文学在整个文学系统中可以占据不同的地位。当翻译文学在整个文学系统中占据中心地位时,翻译倾向于采取异化的方法,译文在形式和内容上都将非常接近原文,做到充分的翻译。反之,当翻译文学在整个文学系统中占据边缘地位时,译文在内容和形式上都将非常接近译入语文学系统的规范,译文会采用归化的方法,也就是说,译文为了迁就读者,会尽量使用读者所熟悉的语言和结构而牺牲原文。玄奘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翻译家,也是四大佛经译师之一。他的译文被称为“新译”。他翻译的佛经在数量上超过了其他三大译师所译卷数的总和,在质量上也达到自有佛经汉译以来的最高水平。另外,在翻译工作的组织和翻译人才的培养方面,玄奘也做出了杰出的贡献。本文旨在在研究玄奘佛经译文的基础上,证明多元系统论有它不适用的地方。简单地说,佛经虽然在中国古代文学中占据重要的位置,但依然占据的只是边缘的位置,玄奘的译文也是如此,应该采用归化的方法,即在形式和内容上接近译入语。但是,玄奘的译文一看就是一种“外国文学”,至少和中国古代的文言文是有相当距离的,可以说玄奘在翻译过程中采用了异化的方法,充分保留佛经原文的特点。这和多元系统论是不一致的。本文将就这个问题进行一些探讨。
关键词 伊埃文·佐哈尔;玄奘;多元系统论
伊埃文·佐哈尔是以色列特拉维夫文化研究学院的教授,他在20世纪70年表的一系列论文中首次提出了多元系统论。根据这一理论,文化、语言、文学和社会都不是由不相干的元素组成的混合体,而是由相关的元素组成的系统。在文学这个大系统中,各个系统所处的位置又不尽相同,有的系统处于多元系统的中心位置,有的处于边缘位置。多元系统本身不是静止的、固定不变的,由于社会文化因素,有的系统会从边缘走向中心,有的会从中心走向边缘。那么,翻译文学什么时候会在整个文学系统中占据中心的位置呢?伊埃文?佐哈尔认为有三种情况:第一,当一个文学系统处于还没有被固化,还很年轻,还处于被建立的时候;第二,当一个文学系统本身即处于弱势或是边缘化的时候;第三,当一个文学系统遭遇转折,危机或是遇到真空的时候。很多翻译作品采用了异化的翻译方式,出现了所谓的欧式汉语,因为译文要在内容和形式上尽量接近原文和译入语。那么,翻译文学什么时候会在整个文学系统中占据边缘的位置呢?与上面相反,当一个文学系统具有悠久的历史,已经有了自己的文学范式,已经被凝固化,已经完成了自己的建设的时候;当一个文学系统和其它文学系统相比较处于强势或是中心地位的时候,或是这个系统自认为如此的时候;当一个文学系统处于鼎盛时期,没有出现转折、危机或真空的时候。事实上,中国文学从春秋时期就建立了自己的文学范式,经过两汉、南北朝的发展,到了隋唐时期,中国文学已经相当成熟了,也可以说已经凝固化,已经完成了建设自己的阶段,剩下的工作是在已有的大厦上装修了。中国文化向来以天朝上国自居,不论到了明清时代这是否还是事实,至少中国文化自己是这样看自己的。此外,隋唐时期正是中国文化的鼎盛时期。因此,在这一时期,翻译文学无论如何只能占据边缘的位置,佛经的翻译也不例外,鼎鼎大名的玄奘的翻译也不例外。
佛经翻译具有悠久的历史,从东汉时期摄摩腾、竺法兰译出《四十二章经》经多部经典到宋代徽宗政和元年(1111年)北宋译经终告寝息为止,一共有长达1千多年的历史。若是算到清代佛经在汉文、藏文、蒙古文、满文之间互译,中国佛经翻译则有长达两千多年的历史。这其中,涌现了四大译师,其中最著名的当属鸠摩罗什和玄奘。尤其是玄奘,他的译经事业达到了中国佛经翻译的最高峰。关于翻译,有三个关于玄奘的问题值得提及。第一个问题是他提出了著名的“五不翻”的理论,就是说,在佛经翻译的过程中有五种情况不做意译,而只是音译。这五种情况是:(1)多含不翻:如“薄伽梵”,指世尊,是佛陀的名号之一,又含有自在、炽盛、端严、吉祥、尊重等义。又如“摩诃”,含有大、殊胜、长久及深奥等义。(2)秘密不翻:如楞严咒、大悲咒、十小咒,以及各种经咒,一经翻出,就会失去它的神秘性。(3)尊重不翻:如“般若”,不可直译为智慧,“三昧”不可直译为“正定”,“涅磐”不可直译为圆寂或解脱等。(4)顺古不翻:如“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不可直译为“无上正等正觉”,“阿罗汉”,不可直译为“无生”,“菩萨”不可直译为“觉悟”等。(5)此方无不翻:“此方”,就是指中国。如印度的庵摩罗果,形似苹果,其意为“无垢清净”,食之可除风热,但中国没有。佛经中常以“庵摩罗果”,来比喻地球的形状。第二个问题是玄奘在翻译过程中成功地运用了补充法、省略法、变位法、分和法、译名假借法、代词还原法等等翻译技巧。第三个问题是玄奘设立了译场,分出了十一个不同的职位,使集体译经制度化,系统化,保证了翻译的质量。玄奘的译场有译主、证义、证文、书写、笔受、缀文、参译、刊定、润文、梵呗等多个岗位,译主为玄奘,其他的职位由求学者担任,这些学者不仅有核对梵文、书写纪录、语法整理、译文润色等工作,而且还要将译稿回翻为梵文再次核对,他们为保持翻译的准确性做出了很大的贡献。有一个问题值得注意,就是玄奘熟悉六朝文体,在请求唐太宗为其所译经文作序所呈的表中,玄奘写道:“伏惟陛下睿思云敷天花景烂。理包系象调逸成英。跨千古以飞声。掩百王而腾实。窃以神力无方。非神思不足铨其理。圣教玄远。非圣藻何以序其源。故乃冒犯威严敢希题目。宸眷冲邈不垂矜许。抚躬累息相顾失图。玄奘闻。日月丽天。既分晖于户牖。江河纪地。亦流润于岩崖。云和广乐。不秘响于聋昧。金壁奇珍。岂韬彩于愚瞽。敢缘斯理重以千祈。伏乞雷雨曲垂天文俯照。配两仪而同久。与二曜而俱悬。然则鹫岭微言。假神笔而弘远。鸡园奥典。托英词而宣畅。岂止区区梵众独荷恩荣。蠢蠢迷生方超尘累而已。”这样的文章,即使是当时的著名文人,恐怕也很难做到信手拈来。事实上,这种文体是当时中国的标准文体,是中国文学系统的范式。按多元系统理论来看,作为处于边缘化位置的翻译文学系统,理应采用这样的文体才对。但在以下的讨论中,我们将看到,玄奘在翻译佛经的过程中并没有采用这种作为范式的文体,而是采用了中国的古代白话,使人一看就知道佛经是一种外来的舶来品。
其实,玄奘当年从印度取回来的佛教经典数不胜数,但其中部头最大的只有两部,这就是著名的《瑜伽师地论》和《大般若经》。事实上,玄奘在翻译这两部经典的时候采用了异化的翻译方法,这是处于中心位置的翻译文学系统应该具有的特征,这与佛经翻译文学在隋唐时期的汉语文学系统中处于边缘的位置是矛盾的,也是多元系统理论的一个漏洞。以下是《大般若经》中的一段话:
善现。瞋清净即布施波罗蜜多清净。布施波罗蜜多清净即瞋清净。何以故。是瞋清净与布施波罗蜜多清净。无二无二分无别无断故。瞋清净即净戒安忍精进静虑般若波罗蜜多清净。净戒乃至般若波罗蜜多清净即瞋清净。何以故。是瞋清净与净戒乃至般若波罗蜜多清净。无二无二分无别无断故。善现。瞋清净即内空清净。内空清净即瞋清净。何以故。是瞋清净与内空清净。无二无二分无别无断故。瞋清净即外空内外空空空大空胜义空有为空无为空毕竟空无际空散空无变异空本性空自相空共相空一切法空不可得空无性空自性空无性自性空清净。外空乃至无性自性空清净即瞋清净。何以故。是瞋清净与外空乃至无性自性空清净。无二无二分无别无断故。善现。瞋清净即真如清净。真如清净即瞋清净。何以故。是瞋清净与真如清净。无二无二分无别无断故。(《大般若经》卷二百零二)。
这段话最大的特点之一就在于反复。正如有人评论的那样,梵文好繁,华文尚简。又如著名学者指出的那样,梵文原典往往特别冗长啰嗦,非要有识之士痛加删减不可,方才可读。提出要删减佛经,这种观点值得商榷,但他认为梵文佛经原典冗长啰嗦,却在一定程度上是个事实。其实,玄奘在翻译《大般若经》的时候,采用了异化的翻译方法,在汉语译文中尽量保留了梵文原文的内容和形式。作为一名睿智的佛教学者,玄奘对隋唐时期汉语文学系统的强大势力,以及佛经翻译文学系统所处的边缘化位置并非没有清醒的认识,但他依然采用了异化,这是为什么呢?其实,玄奘在一开始翻译这部经典的时候,也准备采用鸠摩罗什翻译《大智度论》的方法,即采用删减的方法,但随后就做了许多噩梦。后来决定采用直译的方法,于是就做了很多吉祥的梦。这个故事是否说明佛菩萨真的给玄奘提示姑且不论,但至少说明玄奘在内心深处对梵文原文是极其敬畏的,不敢轻易改动,更不要说是删减,这也反应出玄奘在翻译过程中是极其谨慎的。总之,对梵文原典的敬畏大概是玄奘采用异化、保留原文内容和形式的原因之一,这种方式只有处于中心地位的译文文学系统才能够享有。以下是《瑜伽师地论》中的一段话:
云何五识身相应地。谓五识身自性。彼所依彼所缘。彼助伴彼作业。如是总名五识身相应地。何等名为五识身耶。所谓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云何眼识自性。谓依眼了别色。彼所依者。俱有依谓眼。等无间依谓意。种子依谓即此一切种子。执受所依。异熟所摄阿赖耶识。如是略说二种所依。谓色非色。眼是色余非色。眼谓四大种所造。眼识所依净色。无见有对。意谓眼识无间过去识。一切种子识。谓无始时来乐着戏论。熏习为因。所生一切种子异熟识。彼所缘者。谓色。有见有对。此复多种。略说有三。谓显色形色表色。(《瑜伽师地论》卷第一)。
以上的段落与一般的文言文在文风上有着很大的区别。究其原因,还是梵文原文在叙述方式上比较异于传统的中国文学,受到原文的限制,译文也就显得比较具有西域风情。事实上,不仅在隋唐,而是在整个从东汉到隋唐的佛经翻译史中,佛经翻译一直处于边缘化的位置,但除了支谦采用了颇从文丽的归化翻译法以外,剩下的译者们差不多都采用了异化的翻译方法,使佛经一读上去就有一种西域的味道,这其中包括著名翻译大家鸠摩罗什,其作品被称作有西域天然之语趣。如果检查一下玄奘的其它译文,也会得出同样的结论。
结论:
从以上的分析不难看出,玄奘译文采用了异化的翻译方法,这是处于中心地位的翻译文学系统应该采用的翻译方法,但是在玄奘所处的隋唐时代,佛经翻译文学其实是处于边缘化的地位的,应该采用归化的翻译方法。这不能不说是多元系统理论的一个不足。上。
参考文献
[1]陈福康.中国译学理论史稿[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0.
我国对广告翻译的研究起步较晚,大约是上世界80年代中期,有关广告的语言研究在个别期刊零星可见。直到上世纪90年代,国内对广告翻译的研究才见雏形。就研究内容而言,早期论文主要为具体广告用语译法的探讨以及汉语应以中所存在的问题。此后研究的内容就开始设计广告翻译的原则和方法。
广告属于以呼唤功能为主的文本,其核心是“号召读者去行动,去思考,去感受”。廖先生将广告翻译的原则归纳为三种:一是“效果优先”原则,二是符合译语文化原则,三是符合译语广告规范及特色。现在广告的翻译应该从一个更加多元化的角度去审视、雕琢才能完成其应有的使命。佐哈尔提出的多元系统理论虽然是用于文学翻译的领域,它强调在翻译的过程中,不仅仅关注文本本身,而是把各种社会符号现象,如语言,文学,经济,政治,意识形态等各个元素综合起来形成一个混合体。本文就文化,社会风俗、社会形态三个方面对广告翻译的影响进行探讨。
二、文化差异对广告翻译的影响
原语与目标语之间的文化差异会使广告的接受效果产生很大的不同。例如:中国的“金丝小枣”译成英文“Golden Silk Small Dates”就会给外商留下该枣“长着蚕丝,形体小”的印象,这就彻底改变的中文中“金丝小枣”的特质,而变成一种怪异的食品形象。若把其译为“Honey-Sweet Dates”就会给顾客留下美好的印象,让顾客感受到这种枣是想弥一样甜的食品,而且Honey在英语国家中可以用来形容喜欢的人或物,更增加了这个产品的可接受度。在文化这一层面上讲,翻译的障碍就是在两种语言的接受者中要产生相同的文化意象才能达到宣传的效果。而对中国人而言,更喜欢有诗意的押韵的句子或是四字有韵味的翻译。
1.Good to the last drop.滴滴香浓,意犹未尽。(麦斯威尔咖啡)
2.Intelligence everywhere.智慧演绎,无处不在。(摩托罗拉手机)
3.M&Ms melt in your mouth,not in your hand.(M&Ms)只溶在口,不溶在手。(M&M巧克力)
从上面的广告词翻译,可以看出这些产品的广告在原语中的文化意象跟译入语的文化意象是有异曲同工之妙的。虽然在表面的结构不对等,但是它们把产品所包含的信息已经深刻地,准备地传达给中国的消费者,他们也领略到原语文化中人们对这个产品广告的相同的感受。
三、社会习俗对广告翻译的影响
一个民族的习俗总会影响人们观察事物的角度,概括事物的方式。英汉民族文化的不同,对产品命名的审美观虽不相同,但是人们希望得到好运,驱邪避祸的心理去时息息相通。以此在翻译时必须要尊重不同民族的习俗,这样才能达到预期的宣传效果,否则非但不能得到接受还会让人产生抵触心理。例如:
金鸡鞋油,颜色有黑、棕、白、红、黄等。
Golden Rooster shot polish comes in black,brown,white,red and yellow。
国内的产品很多都习惯用“金”字,因为“金“在汉语里有多层意思,含义丰富。“雄鸡”在汉人眼里代表着一种雄赳赳气昂昂的姿态,表达了一种积极向上的精神,但是要是把这样一个积极意义的意象翻译成“Golden Cock”就犯了大忌,因为在英语里cock不仅指公鸡也是男性的生殖器的委婉语。这样的一种积极向上,准备蓄势待发的企业形象就因为这样的翻译就完全失去了自己本来的信息价值,而转变成一种低俗,不健康的广告传播。因此不注重社会习俗的研究就有可能会触及民族的禁忌,从而造成信息转播的断裂。
四、社会形态因素对广告翻译的影响
在不同的社会形态下,人们形成的价值观,和对事物的认知态度都会大相径庭。在我国,我们大多强调集体主义,求同心理根深蒂固。每个人都认为别人都这么做,我也要这么做。这样的观念和态度在广告中也会有所体现。例如拉芳的广告语就是“大家好才是真的好”。而美国人则非常崇尚个性,他们更注重自立,自信,追求个人价值跟个人梦想。因此广告语就把消费者都当成一个特别的个人,申明这个产品或服务是专门为消费者个人设计制作的。例如Gellette 公司为其Oral-B牙刷所作的广告中,便特别提出:“Ask your dentist which Oral-B brush is right for you”从上面这组广告可以看出,广告的设计者就是根据不同社会形态下人们的价值观来设计广告词,这样的广告词就很容易被大众接受。
五、结论
现在广告的翻译已经不仅仅限于语言结构上的对等,而是要综合目标语国家的文化、社会习俗、社会形态以及历史等多种因素才能准确地传达商品信息,吸引更多的消费者,让广告的作用真正发挥出来。传统的功能对等在语言上对广告翻译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但是在商业高度发展的今天,广告的翻译更要放在一个大的系统中来审视,考量,让广告翻译不仅达到商业目的,也能成为各个不同国家或民族之间交流的一种方式。(作者单位:西南财经大学经贸外语学院)
参考文献:
[1]李马彩梅.国内广告翻译研究一览[J].中国科技翻译,第18卷 1期.
[2]李克兴.论广告翻译的策略[J].中国翻译,第25卷 第6期 2004年11月.
中图分类号:I046 文献标识码:A
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和国际地位的日益提高,全球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中国文化,中国文化走向全世界并与国际接轨,已经成为了刻不容缓的问题。20世纪八九十年代,我国政府为了解决中国文化走出去的问题,发起了“熊猫丛书”计划。通过这一计划项目,我国共译出了195部文学作品,然而并没有取得预期的目标。21世纪,我国政府又启动了《大中华文库》,翻译作品数量依然庞大,然而也远远未达到中国文化走向全世界的效果,成功的作品寥寥可数。
中国文学作品的译介是中国文化走向世界的关键。2012年,莫言成为了首位荣获诺贝尔文学奖的中国籍作家。这一事件对于我国文学作品走向世界和海外传播起到了很好的鼓舞和示范作用。因此,关于莫言作品英译文本的译介与翻译模式的研究对于我国文化走出去有着实际的意义。
一、莫言作品英译文本的译介模式
文化作品的翻译是一个社会性很强的文化交流过程,包括原作、译者的身份、翻译过程、翻译作品的传播等多个环节。其中,一个好的译者对于文化作品的推广有着很大的推动和影响作用。目前,中国文化作品的英译的译介有三种形式:一、母语是中文的译者,有林语堂,张爱玲等;二、母语是英文的译者;三、母语是中文和英文的译者,譬如,汉学家顾彬教授,葛浩文夫妇等。三种译介形式中,以美国汉学家葛浩文和中国太太林丽君为典型代表,也更占优势。这是因为在译介过程中,译入语译者既能考虑到译入语读者的思维和语言习惯,又能够以多元化的立场保留文化的民族性,做到兼收并蓄,从而避免语言理解上出现的问题。莫言作品的翻译者队伍是比较庞大的,知名的译者中就有瑞典的陈安娜,日本翻译家井口晃,以及美国汉学家葛浩文。
其中,葛浩文曾被称为是莫言作品英译的接生婆,对莫言作品的成功英译做出了比较大的贡献。葛浩文在翻译中国文学方面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作为一个双语功底很好的汉学家,对中国现代文学有着浓厚的兴趣,并且具有为读者负责的强烈译者伦理,始终与原作作者保持友好关系,及时沟通,尽最大可能忠实于原文。他翻译的作品涉及长篇小说、文论翻译、诗歌翻译、散文翻译、文论编辑、英文论著、中文论著和学术论文等类别。到目前为止,葛浩文已经翻译了25位作家50余部作品,翻译的短篇小说多达40余篇。莫言于2000年3月在科罗拉多大学演讲时曾说过,如果没有葛浩文杰出的工作,他的小说也可能被别人翻成英文在美国出版,但绝对没有今天这样完美的译本。葛浩文的英译工作使西方人开始了解和认可莫言的作品。莫言作品的中西合译,尤其是西译中审对于我国其他文化作品走出去是有着一定的启示作用的。
二、莫言作品英译文本的翻译模式
20世纪70年代初,以色列学者埃文-佐哈尔提出了佐哈儿的多元系统理论。 它描述的是一个多元文化系统内各文化系统之间的关系、斗争和地位的演变。在整个体系里各系统的地位并不平等,有的处于中心,有的处于边缘。与此同时,它们之间存在着永无休止的斗争,所处的地位并不是一成不变的。根据这一理论,当翻译文学在译语文化系统中位于主导位置时,翻译文学的语言特色和诗学形态会越接近原著,原著中大多数的新元素被介绍到译入语文化系统中。反之,当翻译文学处于译入语国家文化系统的次要位置时,译者选择屈服或遵守本土文学系统内的规范,在译入语文化系统中寻找已有的文化翻译模式,从而使译者不得不放弃或修改原作里的内容或形式,以便实现译文的可读性。
佐哈儿的多元系统理论正好印证了莫言作品英译文本成功的必要性和必然性。葛浩文、陈安娜等译者在对莫言作品的英译中遵循了归化的翻译原则,对莫言作品进行了厚译与文化补充、结构重组、隐喻翻译等,从而满足译入语目标读者的文化思维模式与审美阅读习惯。
(一)厚译与文化补充
夸梅・阿皮亚于1993年在其论文《厚译》中提出的一种翻译策略,也就是厚译。它的意思是指通过注释和评注的方式来补充作品的译入语的语境文化,从而帮助目标语读者更好地接受与理解作品的内容。厚译是用来弥补翻译中文化损失的一种有效的翻译方法。在对莫言作品《丰乳肥臀》中上官家七个女儿的翻译时,葛浩文就是采用了厚译的翻译策略,在音译的基础上补充了厚译。七个女儿的翻译如下:
来弟Laidi(Brother Coming); 招弟Zhaodi (Brother Hailed); 领弟Lingdi (Brother Ushered);想弟Xiangdi(Brother Desired);盼弟Pandi(Brother Anticipated);念弟Niandi (Brother Wanted);求弟Qiudi (Brother Sought)
葛浩文通过对这些名字采取厚译的方法,很好的诠释了那个年代中国人重男轻女的思想,降低了译入语读者对文章的理解,同时也使全文充满了趣味性,增强了小说的生命力。从阅读与理解的角度来看,厚译给读者提供了大量的背景信息,帮助了读者顺利的接受异域文化的特色,弥补了文化的差异性,帮助了作品在异质文化中有效传播,是翻译异质文化中一种很好的手段和策略。
(二)段落的重构
在对莫言作品进行翻译时,葛浩文考虑到文章的条理和情节的松弛度,适当地省略了全文中的不太重要的情节,从而使译作集中围绕在主要的故事情节上进行展开,便于读者的理解。例如:《红高粱家族》中,有些角色的出现很突然,跟前后主要故事的推展缺乏关联性,葛浩文考虑到读者的理解,将类似的部分删掉了。此外,考虑到读者的接受程度,在尊重原作的基础上,葛浩文发挥了自主性,删除了跟故事情节关联性不大的细节,重新对部分章节和句子进行划分和组合,在很大程度上可以扫除读者的阅读障碍,促进了莫言作品在译入语读者中的推广。
(三)隐喻翻译
隐喻是语言交际中的一个常用的方法,可以起到化难为易,把抽象化为具体的作用。隐喻的翻译是语言翻译中一个很特殊的问题,也是所有语言翻译的缩影。莫言作品因为具有丰富的中国社会文化背景,蕴含的意义十分丰富。葛浩文在翻译莫言的作品时,灵活地调整了语言的表达方式,采用了直译、意译、省译等隐喻翻译策略,帮助了读者轻松地阅读,理解中国的文化。
例如,他将谚语“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翻译成了:The monk can run away, but the temple stays. 谚语“人是铁,饭是钢”翻译成了:People are iron and food is steel.这两句中,葛浩文都采用了直译的翻译策略,表达了原句的趣味性。而在对另一句谚语“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进行翻译时,为了让英文读者理解这句话表达的意思,葛浩文又用了意译的翻译策略,翻译成了:Justice has long arms. 另一句 “不会冤枉一个好人,也不会漏掉一个坏人”翻译成了:A good person has nothing to worry about, and a bad person has no place to hide.这两话的翻译虽然跟原句的表面意思差距很大,却真实地表达了原句的真实含义。莫言作品《生死疲劳》中有一句“自吹自擂,难成大器”,直接省译成了一个单词“braggarts”,此处,译者用了省译的翻译策略,忠实地表达了原文的意思,而又避免了语意上的重复。
三、结语
莫言的作品蕴含着丰富的中国文化背景和特色,对莫言作品的成功译介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中国文化作品在国外的传播,可以让更多的海外人士了解中国文化。然而,莫言作品中的大量的传统文化也给译者带来了很大的困难,葛浩文等译者在对莫言作品进行翻译时,灵活地采用了厚译、段落重构、以及直译、意译等隐喻翻译策略。一方面遵循了归化的翻译策略,忠实了原著。另一方面又进行了灵活的调整,迎合了美国读者的阅读兴趣,帮助他们更好的理解和接受莫言作品。因此,葛浩文对莫言作品的英译翻译策略值得我们的学习和探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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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勒菲弗尔的操控理论
翻译研究文化学派的代表人物勒菲弗尔认为,翻译并不是在真空中进行的,从原文文本的选择到翻译策略的执行,再到译文的编辑、阅读和评论,都是由不同的译入文化价值造成的,因此翻译是社会意识形态和文化取向的产物,是一种操控的结果。勒菲弗尔认为翻译应该与权力、政治、思想意识结合起来,强调翻译受到意识形态、诗学、赞助人的影响,其中诗学属于审美意识形态,赞助人所关心的还是译文的可接受性,主要还是意识形态的问题,因此归根结底翻译主要是受到意识形态的操控。[5]本文以勒菲弗尔的操控理论为理论框架,以林纾先生翻译的《黑奴吁天录》为主要案例进行分析。翻译特别是文学翻译是社会文化的产物,社会和译者自身的意识形态以及当时的主流诗学形式都会影响译者对文本的选择和翻译策略的选定。本论文通过理论描述和具体实例的分析,旨在论述意识形态对文学翻译的操控作用,说明翻译是社会文化的产物,文本和翻译策略的选择受意识形态的影响,译者并不是简单地复制原文而是具有主观能动性,译作的文学价值和社会影响不会输于甚至可能优于原作。
三、林纾生平及其主要译作
林纾(1852-1924年),字琴南,1852年出生于福建闽县(今福州)。林纾父辈经营盐业生意,但由于经营不善,经常亏损。他自幼好学,从小师从薛则柯学习古文,古文功底深厚。为生计所迫,他只好边读边教,31岁中举人,以后因屡试不中进士而放弃科举考试。林纾的思想和他同时代的人一样,既有受西方新文化的影响而追求新思想,也有旧文化的痼疾难以摒弃,从而呈现出矛盾性。林纾并不懂英文,接触翻译是偶然之举,他最初和王寿昌合作,通过王口授、林纾笔录的方式翻译是出于遣散丧妻之痛,而译作《巴黎茶花女遗事》因其凄美的爱情故事以及林纾深厚的古文功底,在当时深受中国读者的欢迎,林纾因此名声大震,从此笔耕不辍20年。[6]虽然林纾起初翻译并不像梁启超那样是出于救亡图存,但是他后期的大部分译作都是以“开民智”、“救国”为目的,在他所译的《黑奴吁天录》序言中,他明确地表明他的目的:足为振作志气,爱国保种之一助。在不懂外语的情况下,林纾在20年左右的翻译生涯中与王寿昌、魏易、陈家麟等曾留学海外的学子们一起合作,先后翻译了近180多部西洋文学作品。很多西方著名作家是通过林纾的译作才被国人认识的,包括英国的莎士比亚、法国的大仲马、美国的斯托夫人、俄国的托尔斯泰等。林纾所译的这些西洋小说向国人介绍了西方的先进思想意识,开拓了人们的视野,让国人更形象地了解西方文化。林纾译作数量之多,文采之丰富实为近代译界之泰斗,林纾也因此留下了“译才并世数严林”的佳话。钱钟书先生在《林纾的翻译》一文中说:“最近,偶而翻开一本林译小说,出于意外,它居然还有些吸引力。我不但把它看完,并且接二连三,重温了大部分的林译,发现许多都值得重读,尽管漏译误译触处皆是。我试找同一作品的后出的———无疑是比较‘忠实’的———译本来读,譬如孟德斯鸠和迭更司的小说,就觉得宁可读原文。这是一个颇耐玩味的事实。”
四、意识形态与译本的选择
林纾于1913年2月2日在北京《平报》上发表了《译叹》一文,表述了他为救国而从事翻译的一片赤诚之心。在他1900年12月22日为《译林》月刊写的序中,明确指出只有发展翻译事业,才能“开民智”,才有可能抵抗欧洲列强。否则,就像“不习水而斗游者”一样愚蠢。这篇《译林•序》中有这么一段话:呜呼!今日神京不守,二圣西行,此吾曹衔羞蒙耻,呼天抢地之日,即尽译西人之书,岂足为补?虽然,大涧垂枯,而泉眼未涸,吾不敢不导之;燎原垂灭,而星火犹爝,吾不能不燃之![8]这里,作者的爱国热情跃然纸上!他把翻译的功能,比作疏导将枯之泉眼、复燃垂灭之火星!这篇序文,被阿英称作“实为翻译界之重要文献”。[9]在他大量的译作序跋中,他的有关译学思想的论述都集中在翻译的目的和功能上,一以贯之的就是爱国与救世。为爱国与救世而译书,林纾为后世的翻译工作者树立了一个光辉的榜样!康有为有诗赞扬林纾云:“译才并世数严林,百部虞初救世心。”①(《琴南先生写〈万木草堂图〉,题诗见赠,赋谢》)林纾选择翻译MrsStowes的UncleTom''''sCab-in(《黑奴吁天录》)是受当时社会主流意识形态以及他个人爱国思想的影响。当时的社会正处于被列强欺凌的水深火热之中,爱国志士寻求各种救国的方式来富国强民。林纾是一个古文学家,笔是他最锐利的救国武器。当时的UncleTom''''sCabin在美国掀起了一阵热潮,林肯先生就曾对MrsStowes说:“Why,MrsStowes,rightgladtoseeyou!SoyouarethelittlewomanwhowrotethebookthatmadethisGreatWar.”(你就是引起这场美国内战的小妇人呀。)而当时中国的处境和美国黑人的状况十分相似,出于爱国、救国救民的翻译目的,林纾选择了翻译UncleTom''''sCabin。自19世纪50年代开始,在美华人遭殴打甚至被屠杀,而腐败的政府竟然不敢对美国政府提出交涉,华人受尽欺辱。林纾在当时选择翻译此书就是出于警醒沉睡的政府和国民起来反抗,争取权利和自由。如林纾在译文的序跋中就说到:近年美洲厉禁华工,水步设为木栅,聚数远来之华人,栅而钥之。一礼拜始释其一二人,或逾越两礼拜,仍弗释者。是书系小说一派,然吾华丁此时会,正可引为殷鉴。且证诸秘鲁华人及近日华工之受虐,将来黄种苦况,正难逆料。冀观者勿以稗官荒唐视之,幸甚!
五、意识形态与翻译策略的选择
勒菲弗尔认为:“ideologycouldberegardedasopinionsandattitudesacceptedinacertainsocie-tyatacertaintime.”(意识形态是指在某个时间里某个社会里被普遍接受的观点和态度。)林纾所处的年代是一个华人受尽欺凌的年代,中国文化在世界的地位已经沦陷,当时的知识分子纷纷站出来“强国保种”,翻译策略的选择也与增进民众的爱国意识和反抗精神有关,同时也是为了介绍国外的一些先进的思想和社会意识。
1.增译。在林纾的翻译里,经常采取增译的方法,目的是向国民介绍一些国外的文化也暗含自己的一些思想意识。如:例1Thebillofthesalearealreadysigned,andinHaley''''shands.[11]译文:因吾已自签押,彼理直而吾情曲,奈何?彼若气动,尽可以卷赴诉刑宪,则吾家所有将为诉而空。[10]有时,林纾进行适当的增译是为了增强对仗感,体现他良好的古文功底。如:例2Butthentherecametheeviltimes.译文:孰知日丽春浓之际,即为水流花谢之期。例3Stillwaterrundeepest.译文:凡极深之水,阴冷到底,转无风涛。浅濑恶溪,一望见底,而雷喷雪溅之声,转嘈嘈震耳。林纾采用增译是为了表达他的世界观和人生观,也是为了鼓舞处于社会底层的民众武装起来为自由而战斗。如:例4Thelongestdaymusthaveitsclose,thegloomiestnightwillwearontoamorning.译文:凡天色浓黑,必有破晓之时。人到苦恼烦冤,无可申诉,亦终有解脱之一日。从上几例可看出,虽然采取增译的方式不同,但他的目的是相似的,且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2.删减。我们知道UncleTom''''sCabin主要倡导的是基督教精神,而这并非林纾译介此书的原意,况且中国民众大多信奉佛教,如果根据原文直接翻译如此众多的基督教内容,那恐怕此译本在中国读者中很难引起那么大的共鸣。因此,林纾在处理这些宗教信息时总是小心翼翼,有些内容他就不客气的进行了删减。正如林纾在译序中说:“是书为美人著,美人信教至笃,故多以教为宗。故译者非教中人,特不能不为传述,识者谅之。”[10]如:例5“O,Tom!”saidQuimbo,“we''''sbeenawfulwickedtoye!”“Iforgiveye,withallmyheart!”saidTom,faintly.“O,Tom!DotelluswhoisJesus,anyhow?SaidSambo;“Jesus,thatisbeenstandin''''byyouso,allthisright-whoishe?”Thewordrousedthefailing,faintingspirit.Hepouredforthafewenergeticsentencesofthatwon-drousOne,……hislife,hisdeath,hiseverlastingpresence,andpowertosave.Theywept,———boththetwosavagemen.“whydidn''''tIneverhearthisbefore?”saidSambo,“butIdobelieve!—Ican''''thelpit!LordJesus,havemercyonus!“Poorcritters!”saidTom,”I''''dbewillingtobar’allIhave,ifit‘llonlybringyetoChrist!O,Lord!Givemethesetwomoresouls,Ipray!”译文:三蒲见汤姆死,乃曰:“汤姆果死,主人当有懊悔之时。”昆蒲亦视汤姆曰:“吾辈平日处尔果未善,幸勿为厉。”汤姆忽言曰:“吾尽赦尔罪恶,时有他奴饮汤姆以酒,又按摩伤处,状甚诚恳。”
3.归化(Domestication)。UncleTom''''sCabin主要传递的是基督教精神,这与当时中国民众的相差很远。中国民众大都信奉佛教,崇尚理学。由于两国文化的差异,在长期的生活中积累下来的与文化意识相关的表达方法区别也很大,但是,有些是可以找到相对应的表达,在这种情况下,林纾通常采取的是归化翻译,以满足中国读者的阅读习惯。例6EvilrollsoffEva''''smindlikedewoffacabbage-leaf.译文:此女盖出水新荷耳。Cabbage-leaf指的是白菜叶,这在中国的文化背景里找不到与新生事物相关的关联,因此,作者将它改为“出水新荷”,符合目标语的文化背景,更易于中国读者接受。例7MrsShelbywasawomanofhighclass,bothintellectuallyandmorally.Tothatnaturalmag-nanimityandgenerosityofmindthatoneoftenmarksascharacteristicofthewomenofKentucky,sheadd-edhighmoralandreligioussensibilityandprinciple,carriedoutwithgreatenergyandabilityintopracti-calresults.译文:爱密柳者,贵家女也,识力高旷,心术惠懿,泾脱沟之第一闺秀也。恒人仁爱,特托空言,而爱密柳之为人,实于行为中推见其仁爱。“仁爱”是儒家思想的核心内容,可见,译者为了社会的主流意识和个人意识思想的影响,会对原作进行适当的修改,以期译文符合译入语的主流意识形态。例8Wal,she''''sclar''''crossJordan.Asabodymaysay,inthelando''''Canaan.译文:意里赛已过约旦河,到安乐窝中去矣。Canaan在旧约中指的是富饶之地,是上帝赐予以色列的领地。原文是一句富有文化意味的句子,而译者为减少接受语读者的阅读障碍对其进行归化翻译。例9“ObeyingGodneverbringsonpublicevils.Iknowitcan''''t.It''''salwayssafest,allround,todoasHebidsus.”译文:吾仅知违理者生乱,焉有合理而乱者,吾故未尝知之。上例是典型的归化例子。“理学”(LiXue)是起源于宋朝的一种哲学思想,主要讨论的内容为义理、性命之学,故称为理学。是融合佛、儒、道三教三位一体的思想体系,代表人物是朱熹。归化翻译不是对原文的扭曲和干预,而是消除读者对原文的理解障碍,使得译文更容易被目标语读者接受,从而引起更多的共鸣,启发他们去重新思考和审查他们自身的处境。
一、引言
诗歌翻译是文学翻译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外文学翻译理论探讨最多的对象,之所以备受关注,其中最重要的原因莫过于翻译诗歌的困难,“诗歌不可译”(the art of the impossible)的讨论古今不绝于耳。其中,诗歌翻译的难点之一是形式与内容,即诗意与诗体的矛盾,如何兼顾是争论的焦点。其实几乎所有文学翻译都会涉及兼顾形式(form)与内容(content)的问题,而文学翻译的难点也部分存在于形式(或体裁genre)的翻译中,但是唯独诗歌翻译由于独特的、区别于其他文学样式的文体特点而造成了翻译的困难。诗歌的形式包括形态即书写样式,但最主要的是格律,广义上讲,格律包括节奏、音韵及其他乐感手段。格律问题始终是诗歌翻译的一道难题。众多诗歌翻译的研究都涉及形式或内容,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有英国翻译理论文化研究派代表人物苏珊・巴斯内特的“种子移植理论”。
二、诗歌翻译的“种子移植”理论
关于诗歌翻译,西方研究史上有一段著名的话,就是雪莱在《诗辩》中指出的:要想把诗人的创作从一种语言输入到另一种语言,就像把一朵紫罗兰投入坩埚,去找出它的颜色和香味的构成要素一样是不明智的。
It were as wise to cast a violet into a crucible that you might discover the formal principle of its color and odour,as to seek to transfuse from one language into another the creation of a poet.The plant must spring again from its seed,or it will bear no flower―and this is the burthen of the curse of Babel.
雪莱的这段话常常被人们引用来说明诗歌的不可译性,而英国著名比较文学与翻译学教授,文化翻译学派的代表人物苏珊・巴斯内特却在《种子移植:诗歌及其翻译》(Transplanting the seed:Poetry and Translation)一文中提出不同的见解,批判地继承和发展了雪莱的比喻,提出了诗歌翻译的种子移植理论。她认为雪莱不可译的比喻可以从不同于以往的角度理解,雪莱的比喻强调的是变化与新生而不是缺损;诗歌虽然不能够从一种语言输入到另外一种语言,但是是可以移植的,种子可以放进新的土壤中并长出新的植物,译者的任务就是为种子寻找适合的地方并着手移植(Bassnet 58)。
巴斯内特在此文中分析、重新解读了各理论派别的观点,她将霍姆斯的关于诗歌翻译的第三和第四种模式合二为一,即“有机式”,即诗歌翻译是有机的过程并追根溯源到雪莱关于诗歌翻译的比喻。她认为诗歌的形式和内容不可分,形式的移植非常重要,并选用英国诗人托马斯・沃特(Thomas Wyatt)翻译的意大利诗人彼特拉克的一首十四行诗来探讨格律移植的重要意义。沃特保留了原作的形式将十四行诗引入英国,后来经斯宾塞、莎士比亚等诗人发扬光大,成为英国诗歌的重要体裁。
事实上,巴斯内特对诗歌翻译的看法基于她在文中回答的一系列关于翻译的基本问题的基础上,这些问题包括:什么是翻译?什么是诗歌翻译?诗歌是否可译?形式和格律是否可译?作者与译者、原文与译文的关系?译者角色?翻译的标准等。
她赞同本雅明的翻译观念,认为翻译是原文的再生;译文甚至借助原文得以保存。她认为译者既是读者又是改写者,作者与译者之间是共生的关系;她赞同巴西诗人、翻译家坎波斯“诗歌没有家乡”的观点,即诗歌不属于任何一个单独的语言或文化,认为译者是人类精神文化财产的传播者(Bassnet 58-59)。她的种子移植的理论是基于本雅明的译文概念,即译文是原文的再生,译文不是原文的复制品,再生是形式与内容的结合。
种子移植的理论建立在阅读的基础上,巴斯内特赞同庞德的观点,认为诗人首先是一个读者,必须能够很好地阅读原文,译诗除了写作的技能外还有阅读的技能。译文是原文的解读,不同读者有不同的解读,因而不同的译者就有不同的译文。“诗歌的翻译是连续不断的阅读过程的一部分”。她赞同勒菲弗尔的改写理论,认为如果说翻译是“改写”的话,那么改写者(rewriter即译者)和作者(writer)之间就是生产关系,即提供原料与再生产产品的关系。她援引Bonnefoy关于诗歌翻译是“能量释放”的观点,原文能为译者所用,创造出自己伟大的作品(Bassnet 74)。
苏珊・巴斯内特的种子移植理论可谓采众家之长,既包括文本以内的因素,又包括文本以外的因素,化解了形式与内容的矛盾,更具有包容性和开放性。简而言之,巴斯内特的观点就是,诗歌翻译类似种子的移植,它是有机的过程,移植形式与移植内容同等重要,译文是原文的再生。
如果我们继续延用雪莱关于诗歌翻译的比喻,结合多元系统理论,那么可以说,种子的移植要有适宜的气候、土壤和高明的园丁。所谓气候、土壤,就是社会政治背景和文化、文学的需求;所谓高明的园丁,就是指译者与诗人在气质、思想、风格上的契合,以及译者恰当的翻译技巧、策略。
三、《柔巴依集》在英国和中国
柔巴依Rubaiyat是Rubai的复数形式,Rubai一词源于古阿拉伯语,意为“四的组合”或“四个的、四行的”,是波斯诗歌的一种体裁,属于抒情诗体。它的最基本特征是每首四行,独立成篇;一、二、四行或四行全部押韵;每行有五个音韵;内容多涉及哲理性;意象重复,常见的有佳人、美酒等。关于其渊源,有几种说法,但有一点可以确定,它是盛行于11至12世纪的古波斯的经典诗体,著名诗人包括欧玛尔・海亚姆,鲁达基,哈菲兹等。但如今只要提及被称为世界文化瑰宝的Rubaiyat,指的总是归在海亚姆名下的那些短诗。
《柔巴依集》被发现并流行于世要归功于英国学者翻译家爱德华・菲茨杰拉德。他的翻译也成为19世纪,乃至整个英国翻译史上最优秀的译作之一。译作的成功可以归结为以下三点:格律上的“形译”,内容上的创作,当代读者在精神上的诉求。
《柔巴依集》在英国的风行有深刻的社会原因。菲茨杰拉德生活的维多利亚时代,近代科学迅速发展,宗教观念受到严峻的挑战。1859年,《柔巴依集》在英国出版,同年达尔文的划时代巨著《物种起源》发表。有神论和从根本上被动摇,人们精神无所依托,悲观厌世的情绪弥漫。资本主义迅速上升时期日益暴露出本身的缺陷,日益强大的工业化宣告了牧歌式田园生活的消失,理想与现实产生尖锐的矛盾。《柔巴依集》中流露出的悲观、虚无的情绪对当时的读者具有很强的感染力。如何面对人生的愁苦,“《鲁拜集》(即《柔巴依集》)流行的原因应该是中世纪世人表达出的悲观哲学迎合了19世纪盛行于资产阶级知识分子中的世纪末情绪”。他翻译的《柔巴依集》传递了维多利亚时代人希望听到的声音,道出了人们的普遍困惑和失落。《柔巴依集》表达的主题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对盛行于当时的道德价值观念的反叛。
菲茨杰拉德奉献了维多利亚时代最脍炙人口的诗句,影响了一代人,成为英国诗歌的经典。到20世纪初,先后出版过多达120多版的译本,几乎成了维多利亚精神风貌的最好写照。菲茨杰拉德的译文影响深远,至今依然流行广泛,一些篇章甚至已经成为日常用语。《牛津引语辞典》中《欧玛尔海亚姆之柔巴依集》中半数以上诗句被作为脍炙人口的名句而入选。
英译者甚众,但是菲氏译文独领,这有其内在的原因。本人精神气质的相符,与欧玛尔在哲学、美学上的气质相投决定了菲氏翻译作品的选择和翻译过程,而翻译手段符合当时流行的诗体,读起来像“伟大的原创”。同时保留异国情调,例如东方意象沙漠、夜莺等,而且用大写等手段来凸显效果。
虽然庞德把它作为维多利亚文学的保守和陈词滥调的象征加以抨击,但是译者保留了柔巴依诗体的基本特征,成功地移植了诗体。柔巴依每一行的音节及重音都有严格规定,大体相当于英语诗歌的五音步诗。菲氏的译文采用英语诗歌常见的五步抑扬格,“他的柔巴依格律很严,不但每首四行,韵式为aaba或aaaa,且每行含10音节(用阴韵时11音节,都构成5个抑扬格音步),就是说它们的格律形似波斯原作,并从第一首贯彻到第五版最后一首”(黄杲裕2007:57)。
在排版上,第三行缩进两个字母凸显其押运格式,“东方色彩的韵式”被菲氏模仿并相得益彰地用来承载他那种带异域风情的内容,无疑传达了足够的异域风情,进一步满足了当时人们“避开商业帝国主义”“逃向一种理想化的异教”的精神需求。
若使用传统翻译研究的一对术语“忠实”与“叛逆”来衡量这些译文,忠实于形式而对内容叛逆,菲氏的译文常被称为“意译”,但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意译,有些诗是他的创作,甚至是原创。据研究者英国东方学者柔巴依的另一位译者赫伦・艾伦(Edward Heron Allen)的校勘,费氏译作有49首是欧玛尔单首原作的忠实译文;有44首可在欧玛尔一首以上的原作中找到译文的根据;有4首则与欧玛尔的原作关系不大。
英国菲茨杰拉德的著名研究者A.J.Arberry出版于1959年的专著The Romance of the Rubaiyat凭借第一手的材料,对初版本中75首诗全部作了追本溯源的研究。柔巴依在大陆最著名的汉语译者和研究者黄杲愿据其考证,发现柔巴依集的各版次的差别很大,并以第一版第一首为例详细说明。在第一版中还保留的原作中的某些特征在第二版中消失了,之后就固定下来。虽然从他曾经写过注释看出他似乎曾有犹豫,但是最终还是放弃了与原作的联系。“这种翻译过程好像先把原作的内容抽象为概念,然后根据这个概念另译一首诗”。
菲茨杰拉德在译文初版后送了一本给他的朋友学者兼商人柯威尔(Edward Byles Cowell),即教他波斯文的老师:“我猜想你要后悔给我看那本书。”三十多种英译中,菲译最著名,虽然内容上离原作最远,但是并不妨碍《柔巴依集》成为伟大的译作。
菲氏《柔巴依集》的成功足以证明巴斯内特的理论,即形式移植的重要性和形式在特定文化社会背景下的意义。译者的解读能力无疑起了充分的作用。可以说正是诗体的成功移植,使柔巴依集得以在英国文学中重新绽放,译者诗人为其找到合适的位置(determine and relocate the seed),并完成了移植transplantation。有学者的评论可以作为隐喻,“欧玛尔原来的波斯玫瑰碎花瓣,经过菲茨杰拉德这位英国术士的符咒,变成朵朵鲜花”(从后殖民理论角度看,此言有贬低波斯文学之嫌而菲氏本人基于文化的优越感确也有贬低之辞,此为当时的文化语境使然,但玫瑰的绽放肯定是移植的结果)。
菲茨杰拉德为世界文学奉献了《柔巴依集》,除此之外,他的贡献之一就是,通过模仿原诗格律,为英语创立了一种的新的诗体。著名的“欧玛尔诗节”,或可称之为英语绝句,是英语诗歌四行诗节的变体。
菲可以说是翻译家-诗人(translator-poet),在翻译的过程中成就了他的诗人美名。巴斯内特论诗歌翻译的种子移植理论时援引能量释放理论(energy-releasing),认为原语文本释放的巨大能量足以使译者创造出自己的伟大作品(Bassent 69)。《柔巴依集》的成功翻译成就了菲茨基拉德在英国文学中的地位,同样,也成就了欧玛尔・海亚姆的世界声誉,作者和译者/改写者的共生关系一目了然。早在17世纪英国诗人、翻译家罗斯康门就指出翻译过程中译者应与作者建立起共生关系,译者与作者不再是分离的个体,而是融为神秘、愉悦的一体。因此,译者必须像选择朋友一样去选择作者,由于和谐的关系,你会产生熟悉、亲近和喜好,思想、语言、风格灵魂会保持一致。
这样,译者不再是作者的解释者,而是译文读者的原创者。美国诗人兼评论家洛威尔(James Rusell Lowell)有诗称赞:
波斯湾孕育的这些思想之珠,
颗颗散发出满月的柔和光辉。
欧玛尔掰开蚌剖贝把珠子采出,
菲茨杰拉德用英语之线串住。
(黄杲裕2007a:15)
中国《柔巴依集》的最重要译者之一,大翻译家、诗人郭沫若评论说,是Rubaiyat的英译使他(菲茨杰拉德)“永垂不朽”,两人的名字“相连如双子星座”(郭沫若,2003:5)。巴斯内特在文末指出,诗歌翻译需要译者与原文融为一体“fused with the source”,菲茨杰拉德发现自己在翻译过程中变成了“Edward FitzOmar”,不正是有力的证明么?
菲译的成功在世界范围内掀起翻译的持久热潮。据伊朗学者的粗略统计,Rubaiyat有32种英文译本,12种德文译本,16种法文译本,11种乌尔都文译本,8种阿拉伯文译本,5种意大利文译本,4种土耳其文译本及俄文译本,另外,丹麦文、瑞典文、亚美尼亚文各有2种译文(黄杲裕2007b:204)。
《柔巴依集》在的前夕传入中国,它的译介和传播与白话诗的发展同步,体现了中国译者对诗歌翻译格律的探索,见证了“英诗汉译的过程”,而且竟然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柔巴依”诗体的回归“返祖”。
由于初次译介时的社会文化大环境,当时的文学背景、译者的特别身份,它的译介自伊始便注定非同寻常。它不仅“见证了英诗汉译的全过程”,而且随着对少数民族语言的译文的发掘,译者和学者进一步的研究发现,《柔巴依集》在中国的译介竟然在某种意义上甚至可以说是柔巴依诗体的回归“返祖”。又有学者追根溯源,推测它与我国唐代的绝句很可能存在某种渊源关系,无疑为这段中西文学交流的佳话增添了神奇色彩。
在英国,由菲氏翻译的初版备受冷落、无人问津。菲茨杰拉德最初自费印了250册,一本也没有卖出去。先拉斐尔派诗人罗塞蒂(D.G.Rosetti)逛旧书店时发现并称奇。之后,在唯美派诗人史文朋(A.C.Swinburne)、文艺批评家卡莱尔(Thomas Carlyle)的推举赞扬下,才渐渐有了影响。与英国初译版的遭遇不同,《柔巴依集》在中国从译介之始就受到热烈的响应,这当然和菲氏译文已经取得的声誉直接相关,彼时它是作为英语诗歌的名作,“英诗名篇”、“英诗丰碑”进入中国。另外,这与中国的文化和文学气候,以及两位早期译介者、郭沫若的显赫地位、身份分不开。根据Lefevere的改写理论,改写的动机之一就是本国文学系统的诗学需求。
菲茨杰拉德的《柔巴依集》在我国的诗歌翻译中拥有特殊的地位。据称,它是我国翻译次数和形式最多的英语诗,此后的汉译此起彼伏。零星的翻译数不胜数,译名也千姿百态。
菲氏《柔巴依集》的译介之初正值中国的五四的前夕。借鉴移植外国诗歌的格律,目的是创建中国的新诗格律。五四期刊所载的外国译诗,对中国新诗的成形、进化和成熟有重要的贡献。
它的首位译者是的领军人物、白话诗的首倡者,数量不多,但因其时代背景和在诗歌翻译领域的显赫地位,由此引发的翻译的评论和后续译者的翻译而意义非凡。1919年2月28日译了两首并收入他的《尝试集》中,并加以注释。据徐志摩说,之《尝试集》里有第七十三首的译文,那是他最得意的一首诗,也是在他诗里最“脍炙人口”的一首,虽然称其为绝句,但是并没有用古典诗歌的语言,而是用白话翻译。
在中,白话新诗承载文学以外更深远的文化意义,因而语言的选择就自然超越了文学的思考。语言作为文化的载体,其中蕴涵着一定的思维方式、价值观念和审美定势;掌握和使用一种语言意味着接受某种文化传统而排斥另一种文化传统。在新文化这一特定的历史时期,诗歌语言不仅是革新与保守的分水岭,而且成为当时诗人自我阶级定位的标尺。白话具有深远的社会含义和政治含义,援引欧洲文艺复兴文学为例,论述革命均从语言形式入手。将白话与活的文学联系起来,“死文字决不能产出活文学。中国若想有活文学,必须用白话,必须用国语,必须做国语的文学”。白话译诗的目的“显然在于中国文艺复兴的理想。他试图使传统的贵族文学向平民化、大众化转变,并以此为中国的民主政治奠定思想文化的基础”。
之前,晚清是“徇华文而失西义”的翻译时代,当时的文学翻译“大都是着中国装登场的外国故事”。当时的诗歌翻译几乎无一例外全部使用五七言古体。译者内容的新意境并不重视诗体形式的变革。
在中的最重要贡献是白话诗歌创作,而白话新诗的创作和西方诗歌的译介有着不解之缘。的译诗是中国文艺复兴运动哲学思维的文学实践形式,革新了译诗的语言,探索了译诗的表现形式。
第二位译者郭沫若。1922年11月25日,《创造季刊》第一卷第三期发表郭沫若的《波斯诗人我默伽亚谟》。1924年1月1日,上海泰东书局出版重译的单行本。郭沫若的《鲁拜集》译文是国内第一次全译,同时,此诗集是我国第一部完整译出的抒情诗集,是第一本以新诗形式译出的诗集,在诗歌翻译史上有重要意义。
郭沫若译著丰富,但他对《鲁拜集》的翻译比较满意。他曾在《我的作诗经过》中提及:“关于诗的工作比较称心的,有《卷耳集》的翻译,《鲁拜集》的翻译,雪莱诗的翻译。”袁荻涌教授在郭沫若为什么要翻译《鲁拜集》一文中分析,“五四以后,中国社会的黑暗腐败,曾使郭沫若陷入歧路的彷徨。回国后的诗作中多数表现出诗人苦闷的心境”,不同于《女神》那种火山喷发式的热情和亮丽,创作于《鲁拜集》六个月之前的《星空》反映了诗人苦闷、空虚和彷徨的心情,“而《鲁拜集》不管实在思想情调、主体指向还是在文体风格上,都颇能投合郭沫若此时的审美趣味,满足其审美需要”。
“郭沫若与鲁拜集在哲理内涵、享乐主义和优美的形式几个方面都存在共鸣”。因其翻译的精妙,郭氏译本在众多译本中仍然独占鳌头,即使时至今日,仍然受到中国读者的欢迎。
施蛰存曾论及郭译本受欢迎的盛况。“当时的创造社,正是文学青年热烈崇拜的文学社团,只要是创造社的出版物,无不畅销。他的诗歌咏的是醇酒妇人,正如郭沫若在导言中所说:可以寻出刘伶、李太白的面孔来。这种诗材,这种人生哲学,在二十年代的中国青年,可以说是不受欢迎的。但因为它是第一部介绍进来的波斯文学,英译本又是一部著名诗集,再加中译者是郭沫若,因此,这个郭译本还是轰动过一个时候的”。
闻一多读后发表了长文引发了最早的诗歌翻译评论。无疑,郭氏《鲁拜集》的译文不忠实于菲茨杰拉德的原文。1982年大陆译者黄杲猿霭媪恕度岚鸵兰》,并指出Rubai这种诗体就是我国少数民族传统诗歌中的柔巴依,且早就有约定俗成的汉语译名。
外国译诗对中国新诗的成型、进化和成熟有巨大的贡献。柔巴依在中国的译介,更多的是由于汉语白话新诗发展的需要(本国文学系统的内在需求),比起英语诗歌的诗体,其承载的思想内容更为我所需。
汉译的实践再次证明诗歌种子移植的理论,验证了形式移植的重要性。正是诗体的成功移植,原文的形式特征的保留,使得后来的研究者能够发现原来英语和波斯诗歌中的柔巴依诗体与少数民族柔巴依的联系,鲁拜集之后译名的混乱得到澄清。当然,首先是为现代汉语诗歌增添了新的诗体,哲理性的诗歌内容丰富了现代汉语的文学宝藏。
根据《柔巴依集》在英国和中国的译介,这里似乎可以尝试性地总结出结论:诗歌翻译借助诗体的“旅行”,往往传达出更多的文学交流和跨文化交流的意义。
四、插曲:少数民族柔巴依
黄在翻译、研究《柔巴依集》时发现,“鲁拜”就是我国少数民族维吾尔族的传统抒情诗歌体裁的一种,汉语的译名“柔巴依”,早已约定俗成。新疆其他少数民族哈萨克、塔吉克、乌兹别克等民族的诗歌中也有柔巴依。后来的研究者大都采用柔巴依这个术语。这个译名的选择有重要的意义,是“向外部世界展示中国本土的文化,我们少数民族的文化”,展示“我们对于和汉文化不同质的少数民族文化的尊重”。这个译名“让人看出,存在于英国文学及世界文学中著名的Rubai同我国柔巴依的关系,看出它们的渊源”。
更令人称奇的发现是,早在英语柔巴依进入中国之前,通过目前尚不确定的渠道,波斯哈亚姆的柔巴依传入我国西部,被译成我国少数民族语言之一的乌兹别克语,这一发现得益于著名作家王蒙1984年寄给黄果缘母据乌文手抄本翻译的几首诗歌。乌文柔巴依、英文柔巴依、维吾尔柔巴依在格律上都继承了波斯柔巴依的基本特点,显然都是诗体移植的结果。
这些少数民族文学的发现可以支持诗歌翻译中诗体移植的重要性。整体看来,柔巴依“从古波斯到西欧到全世界,时间跨度近千年,地域相距逾万里,但经过辗转翻译,居然能保持一些固有的特色,使人一眼就能看出,这证明了其强大的生命力(另一个证明是,当今世界仍有很多东西方诗人以此形式写作),却也清楚地表明,在诗歌翻译中,保持或反映原作形式的重要性”。
五、诗歌的“世界”故乡:古希腊和唐朝的影子
探究其流行的原因和菲氏翻译的过程,人们还发现了古希腊的影子。菲茨杰拉德正是在原波斯文的柔巴依集中发现了《圣经》的声音。他发现原诗中的意境和《圣经》中的某些章节有相似之处,表达了19世纪一些作家想表达而没有完全表达出的思想。其实,波斯柔巴依中存在明显的希腊化的文化烙印。对个人快乐和自由意志的强调,构成柔巴依自身独特的诗意魅力:“人的最隐晦最沉重的难题在这里遇到了最轻松的哲学家。欢快和热忱使《柔巴依集》成为我们的良友。”
在阿拉伯人之前,波斯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希腊化”时代,希腊的哲学思想、文学理念产生了不可估量的影响。亚历山大东征,在波斯地区建立大批希腊城,大量希腊人在波斯东部安家,直到中亚西部。希腊文化对当地的文化影响巨大,特别是城市生活、生活方式等明显打上了希腊文化的烙印。对身体之美的崇拜,对尘世光明的追求等,都影响了波斯人的审美观念。
在柔巴依中可以看到古代希伯来情歌的影子,希伯来情歌――波斯柔巴依――维吾尔柔巴依共同构建了东方诗歌的雅歌谱系。
许多学者认为柔巴依与唐代绝句有深刻的渊源关系,有的认为是唐代绝句是通过丝绸之路传入波斯的。在古波斯语中,柔巴依也叫“塔兰涅”(Taraneh),意思就是“绝句”。“和中国的绝句两种诗体形式相似,名称如此相同,两者之间很可能有某种联系,从时间和地域方面看,可能是从唐代绝句演变而来”(杨宪益,1984:25)。意大利学者包沙尼也有类似的假设。不论柔巴依起源于何处,它与汉语绝句在形式上具有高度的相似性,这是不争的事实。
另外,西方学者认为,柔巴依Rubai在10世纪的盛行与当时在中亚流行的苏菲教派(sufism)有关。苏菲教派是在野修行的隐士,不反对耽乐饮酒,人生观和世界观很类似,中国唐代不得志的在野文人,吟诗饮酒,以佛教和道教思想寄托自己的理想。欧玛尔与李白的不少诗篇中的内容相似。可见,柔巴依不但在形式上很像唐代的绝句,就是在思想内容上,同某些唐代文人的诗篇也很相似。从历史时代和地理条件来看,李白的诗歌传到中亚,影响了当地的诗歌创作,这也并不是不可能的事。即使它们之间属于中外文学史上的偶合现象,也可以从比较文学的角度做出科学的解释(杨宪益,1984:26)。据历史记载,古波斯借助西域这个“文化跳板”,与唐朝的文化交流非常密切。虽然唐朝的影响目前还限于猜测,但对于二者之间文化亲缘关系的探索会很有意义。
《柔巴依集》在初次译介时期,、闻一多确实冠之以绝句的名称。其感官主义的倾向,如对“美酒”的称颂,在郭沫若的译序中提到,“李太白的面目”,似曾相识的感觉。译本之所以流行、深受喜爱,与国人对于它在文化上的亲近感不无关系。
哈亚姆的《柔巴依集》像一颗紫罗兰的种子从古波斯飘落到英国,沉寂数百年后,被独具慧眼的诗人发现,精心培育,再次绽放绚烂的花朵,芬芳引来世人的热烈关注,结出种子被播撒到世界的各个角落。毫无疑问,它已经成为公认的世界文学的经典,不仅属于波斯文学,还属于英语文学、汉语文学,此外,古波斯的种子还飘落到其他地方,在其他民族如乌兹别克的语言文化中绽放。东方诗歌的雅歌谱系加上唐人绝句等,都是世界文学的一部分,诗歌是人类共同的精神财产,“诗歌没有家乡”,或者说是有一个更大的故乡,即人类的故乡。
六、结语
我们继续套用种子的比喻,虽然“桔逾淮北而为枳”,但毕竟不会变为苹果、柿、梨,要紧的是不能繁殖谬种,易言之,译诗起码的,但也是首要的要求,是传达原作的境界,要入神,这也可以说是译诗的“极致”。换个角度理解,就是要保留诗的基本特征,其最基本的遗传信息、遗传基因。无论是英译者菲茨杰拉德还是汉译者郭沫若都做到了这一点,在他们的作品中,柔巴依的诗意、诗体保存完好,种子的“遗传基因”清晰可辨,本身的魅力能够部分地解释他们的作品何以广受赞誉并流传不衰。
《柔巴依集》在世界流传的传奇故事是诗歌翻译“诗意与诗体旅行”的绝佳例证。诗歌翻译的“种子理论”无疑因此得到丰富和发展。
总之,苏珊・巴斯内特的“种子移植理论”化解了诗歌翻译重形式还是重内容、异化还是归化的矛盾,而且涵盖了翻译过程、译品本质、译者角色等方面,更具包容性与开放性,对于诗歌这一独特的文学作品的翻译、传播及文学经典的形成具有很好的解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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