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13 11:2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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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幼儿园的管理,促进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招收三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对其进行保育和教育的幼儿园。
第三条
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应当促进幼儿在体、智、德、美诸方面和谐发展。
第四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制订幼儿园的发展规划。
幼儿园的设置应当与当地居民人口相适应。
乡、镇、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的幼儿园的发展规划,应当包括幼儿园设置的布局方案。
第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依据本条例举办幼儿园,并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公民举办幼儿园或捐资助园。
第六条
幼儿园的管理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
国家教育委员会(今教育部)主管全国的幼儿园管理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辖区内的幼儿园管理工作。
审批程序
第七条
举办幼儿园必须将幼儿园设置在安全区域内。严禁在污染区和危险区内设置幼儿园。
第八条
举办幼儿园必须具有与保育、教育的要求相适应的园舍和设施。幼儿园的园舍和设施必须符合国家的卫生标准和安全标准。
第九条
举办幼儿园应当具有符合下列条件的保育、幼儿教育、医务和其他工作人员:
(一)幼儿园园长、教师应当具有幼儿师范学校(包括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程度,或者经教育行政部门考核合格。
(二)医师应当具有医学院校毕业程度,医士和护士应当具有中等卫生学校毕业程度,或者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资格认可。
(三)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毕业程度,并受过幼儿保健培训。
(四)保育员应当具有初中毕业程度,并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
慢性传染病、精神病患者,不得在幼儿园工作。
第十条
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具有进行保育、教育以及维修或扩建、改建幼儿园的园舍与设施的经费来源。
第十一条
国家实行幼儿园登记注册制度,未经登记注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
第十二条
城市幼儿园的举办、停办、由所在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登记注册。
农村幼儿园的举办、停办,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登记注册,并报县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教育职能
第十三条
幼儿园应当贯彻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创设与幼儿的教育和发展相适应的和谐环境,引导幼儿个性的健康发展。
幼儿园应当保障幼儿的身体健康,培养幼儿的良好生活、卫生习惯;促进幼儿的智力发展;培养幼儿热爱祖国的情感以及良好的品德行为。
第十四条
幼儿园的招生、编班应当符合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
第十五条
幼儿园应当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招收少数民族为主的幼儿园,可以使用本民族通用的语言。
第十六条
幼儿园应当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
幼儿园可以根据本园的实际,安排和选择教育内容与方法,但不得进行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有损于幼儿身心健康的活动。
第十七条
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
第十八条
幼儿园应当建立卫生保健制度,防止发生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流行。
第十九条
幼儿园应当建立安全防护制度,严禁在幼儿园内设置威胁幼儿安全的危险建筑物和设施,严禁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
第二十条
幼儿园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时,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立即采取紧急救护措施,并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卫生行政部门。
第二十一条
幼儿园的园舍和设施有可能发生危险时,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个人应当采取措施,排除险情,防止事故发生。
行政事务
第二十二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负责监督、评估和指导幼儿园的保育、教育工作,组织培训幼儿园的师资,审定、考核幼儿园教师的资格,并协助卫生行政部门检查和指导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工作,会同建设行政部门制定幼儿园园舍、设施的标准。
第二十三条
幼儿园园长负责幼儿园的工作。
幼儿园园长由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个人聘任,并向幼儿园的登记注册机关备案。
幼儿园的教师、医师、保健员、保育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由幼儿园园长聘任,也可由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个人聘任。
第二十四条
幼儿园可以依据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的收费标准,向幼儿家长收取保育费、教育费。
幼儿园应当加强财务管理,合理使用各项经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克扣、挪用幼儿园经费。
第二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和破坏幼儿园园舍和设施,不得在幼儿园周围设置有危险、有污染或影响幼儿园采光的建筑和设施,不得干扰幼儿园正常的工作秩序。
奖惩规定
第二十六条
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由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予以奖励:
(一)改善幼儿园的办园条件成绩显著的:
(二)保育、教育工作成绩显著的;
(三)幼儿园管理工作成绩显著的。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幼儿园,由教育行政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限期整顿、停止招生、停止办园的行政处罚:
(一)未经登记注册,擅自招收幼儿的;
(二)园舍、设施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安全标准,妨害幼儿身体健康或者威胁幼儿生命安全的;
(三)教育内容和方法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由教育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或者由教育行政部门建议有关部门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一)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的;
(二)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的;
(三)克扣、挪用幼儿园经费的;
(四)侵占、破坏幼儿园园舍、设备的;
(五)干扰幼儿园正常工作秩序的;
(六)在幼儿园周围设置有危险、有污染或者影响幼儿园采光的建设和设施的。
前款所列情形,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附则
第三十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办法。
第三十一条
【中图分类号】G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017(2014)01-0047-03
【作者简介】张玲(1987-),女,安徽宣城人,上海市黄浦区西凌第一幼儿园教师。
一、问题提出
“参观”在现代汉语词典中的解释,原指对各种情况加以比较观察,现指实地观看。幼儿园的参观活动是指由幼儿同组织幼儿集体外出进行实地观察、考察,以达成某种学习目的的活动。随着幼儿园、社区、家庭合作共育工作的深入开展,幼儿园利用社区资源开展参观活动已成为幼儿园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参观活动正成为幼儿同“走出去”的重要形式。社区是幼儿同的课程资源之一,它是指在一定地域内,在生活上相互联系,具有一定社会关系的人群及区域。社区资源中的环境、社区习俗、人口等都会对学前教育产生重大的影响。幼儿园对社区资源的利用状况成为影响参观活动开展的重要因素。
二、研究对象
本研究采用问卷法、访谈法和观察法,对幼儿园参观活动中社区资源的利用状况进行调查研究。选取了上海市8所不同区县、级别、性质的幼儿园作为研究对象。共发放教师问卷160份,实际回收147份,回收率为92%,其中有效问卷138份,有效率为94%,访谈教师12人,并实地观察了4次幼儿园参观活动。
三、研究结果
(一)参观活动利用社区资源的程度
根据幼儿园是否定期利用社区资源开展参观活动、每学期参观活动的次数、每次参观活动持续的时间及参观活动的季节分布等情况进行问卷调查,具体情况详见表l(见下页)。
调查数据显示,绝大多数幼儿园(91.2%)会定期利用社区资源开展参观活动。每学期开展2次参观活动的幼儿园占一半以上(50.7%),开展1次的为33.4%,3次的占14.1%,4次的占1.3%,5次的占0.5%。在参观活动持续的时间上,有62.6%的幼儿园达到4个小时,2个小时的占19.9%,6个小时的占16.3%,8个小时的占1.2%。从参观活动的季节分布来看,以春季和秋季为主,其中春季为47.8%、秋季为45.2%,夏季和冬季开展参观活动相对较少,其中夏季为10.7%、冬季仅为1.3%。由此可见,绝大多数幼儿园已经开始定期利用社区资源开展参观活动,但次数不多,大多是一学期开展一到两次,每次活动持续的时间大多是半天时间且多集中在春季和秋季。
(二)幼儿园参观活动利用社区资源的类型
根据社区资源的特点及功能,我们将参观活动可选择的社区资源类型分为学校教育机构、人文景观、自然风光、科技文化场馆、社区服务场所、休闲娱乐场所等六类。调查结果显示(见图1),参观活动利用最多的资源是休闲娱乐场所(41.66%),其次是社区服务场所(21.44%)和科技文化场馆(14.78%),这三类社区资源构成了当前幼儿园参观活动利用社区资源的主要类型。而自然风光(9.22%)、人文景观(8.57%)和学校教育机构(4.33%)等资源则相对乏人问津。
在社区服务方面,通过访谈和观察,笔者了解到社区一般会为幼儿园的参观活动提供两种服务:一种是人力服务,主要是为幼儿园提供导游、讲解等服务。如在参观上海动物园时,工作人员一边带领幼儿参观动物园,一边讲解各类动物的习性与特点,为幼儿普及有关动物的知识。另一种是物力服务,主要指社区为幼儿园提供专门的活动场地、活动内容、发放纪念品等。如在参观上海科技馆的活动中,工作人员专门为幼儿园在餐厅划分出一个区域让幼儿聚餐,在三维球体影院中专门挑选适合幼儿观看的电影。
(三)影响参观活动利用社区资源的因素
根据对8所幼儿园参观活动的观察以及对教师的访谈,笔者发现,影响参观活动利用社区资源的因素主要有安全、经济、所属教育主管部门意向、教育活动需求及交通等。访谈结果显示(见图2),幼儿园参观活动中首要考虑的因素是安全,有40.28%的教师认为安全是很重要的;其次是所属教育局意向,有21.06%教师提到教育主管部门会给幼儿园关于参观活动的指示;接着,经济因素也是影响参观活动利用社区资源的重要因素(占17.92%);随后会考虑当前进行的教育活动的需求(占16.41%);最后,交通也是参观活动所考虑的重要影响因素(占3.79%)。
四、研究分析
(一)幼儿园参观活动利用社区资源的状况分析
从时间维度来看,多数幼儿园会定期利用社区资源开展参观活动,参观活动已成幼儿园活动中的一个特色项目。但每学期参观活动的频率较低,基本是每学期1次~2次,参观活动的持续时长多为4个小时。笔者通过观察发现,由于参观活动的时间较短,参观活动的内容会受到很大的限制。参观过程中教师往往考虑时间的问题,只是带着幼儿四处走走看看,参观内容大多停留在简单“看”的层面上,而无法让幼儿进行深入观察或动手操作。例如,在一次“参观理发店”的活动中,理发师原计划要向幼儿展示如何卷发,但是由于孩子中午要回幼儿园用午餐、午睡,便将这个幼儿很感兴趣的环节取消了。此外,参观活动多集中在春秋两季,主要是因为考虑到幼儿身体抵抗力较差,天气过冷过热都不适合外出,而春秋季节温度适宜,参观活动还可以和春游、秋游结合在一起。
从资源类型维度来看,参观活动利用社区资源的类型比较单一,经常被利用的两类社区资源分别是休闲娱乐场所和社区服务场所。调查结果显示,公园和超市的利用率最高,这是因为在教师看来,这两类场所内可参观的资源比较多,交通比较方便,孩子与工作人员的沟通交流也相对容易。此外,由于参观活动较集中于春秋两季,并且往往和亲子游、春游、秋游结合在一起,因此,幼儿园更倾向于选择休闲娱乐场所,但这样一来,参观活动观察学习的目的就被削弱了。除此之外,由于活动中多是家长带领自己的孩子游玩吃喝或是进行简单的亲子互动,教师的指导作用相对也被削弱了,导致参观活动的成效甚低。对于学校教育机构类资源利用率较低的问题,究其原因是由于教师怕给学校教育机构造成不便,一般只有在大班幼儿进入幼小衔接阶段时,才会组织孩子去附近的小学进行参观。
(二)影响幼儿园参观活动利用社区资源的因素分析
安全问题是幼儿园决定是否利用社区资源开展参观活动的重要因素。出于安全的考虑,在组织活动时教师表示相对于外出活动,更倾向于园内活动,因为作为同外活动的参观活动,其中的不可控因素比较多。正是如此,幼儿园才会将大多数参观活动和亲子游活动结合在一起开展,以保证幼儿的安全。
幼儿园所属教育局的意向也是影响参观活动开展的另一个重要因素。如,有的区教育局鼓励幼儿园带领幼儿走出去参加社会活动,并为参观活动提供一定的经济支持。调查发现,有所属教育局支持的幼儿同,其利用社区资源开展参观活动的频率明显高于其他幼儿园。另外,教育局的影响还体现在幼儿园对参观场馆的选择上。如,有的教育局会将幼儿园参观活动交给某个旅行社承办,而旅行社一般是先选好几个场馆,然后让幼儿园在定好的这几个场馆里选择。由于旅行社在选择场所时,并不能很好地考虑幼儿园的教育需求,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参观活动对社区资源的利用。
五、建议与思考
(一)坚持幼儿园主导地位,深化社区资源利用
[中图分类号]G6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604(2008)06-0015-06
民办幼儿教育是指由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承办,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招收幼儿的幼儿教养机构的总称。它既包括民营企业、民间团体及个人开办的幼儿园(纯私立的幼儿园),也包括少数国有企事业单位、派、政府机构下属单位及社会团体或组织(如妇联、共青团、儿基会)拥有部分产权但没有直接或间接利用国家财政性拨款创办的幼儿园。上世纪末,西北地区民办幼儿园尤其是农村民办幼儿园发展迅速。它们在促进整个幼教事业发展的同时,也逐渐暴露出很多管理上的问题。为了解西北地区农村民办幼儿园管理现状,发现并解决问题,研究者对西北五省区的部分农村民办幼儿园进行了调查。
一、调查对象和方法
(一)调查对象
本调查对象为西北五省区――甘肃、青海、陕西、宁夏和新疆农村民办幼儿园管理人员和教师以及部分幼儿家长。
(二)调查方法
研究者采用自编问卷,随机抽样调查了44所西北地区农村民办幼儿园,其中甘肃12所,占27.3%;青海、宁夏和陕西各9所,各占20.4%;新疆5所,占11.4%。发放问卷44份,回收有效问卷44份。问卷调查数据用SPSS10.0统计处理。在问卷调查基础上,研究者还对部分农村民办幼儿园管理者、教师和幼儿家长进行了随机访谈。
二、调查结果与分析
(一)办园基本情况
1、创办时间有差异,抽样地区农村民办幼儿园发展速度不一
调查显示,44所农村民办幼儿园于上世纪80年代创办的占2.4%,90年代创办的占28.6%,2000年以后创办的占69%。上世纪90年代为样本地区农村民办幼儿园发展的起步阶段,农村民办幼儿园数量有限,且各省区发展水平不一。陕西起步较早,上世纪90年代创办的农村民办幼儿园占陕西调查样本的62.5%,共有5所。这一时期甘肃和青海抽样地区分别创办了3所农村民办幼儿园,宁夏仅有1所。与西北其他四省区相比,新疆农村民办幼儿园创办相对较晚,被调查的5所幼儿园均为2001年以后创办。2000年以后,西北五省区农村民办幼儿园发展速度较快,其中甘肃、宁夏的发展势头超过了起步较早的陕西。
2、创办者多为汉族,幼儿入园率存在民族差异
对农村民办幼儿园管理者进行民族统计发现,汉族管理者约占78.6%,回族管理者约占16.7%,东乡族和藏族管理者(均来自甘肃临夏回族自治州)各1名,分别约占2.3%。甘肃和宁夏的被调查幼儿园汉族和少数民族管理者各为4人。陕西、新疆和青海的被调查幼儿园管理者全部为汉族。研究者进行农村民办幼儿园管理者民族调查的原因在于,西北五省地区少数民族众多,不同民族的幼儿园管理者有可能引起幼儿入园率的变化。以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宁夏、新疆和青海为例,被调查幼儿园2004~2006年三年间招收幼儿的民族分布有显著差异:宁夏回族幼儿入园绝对人数较多,均超过当年入园幼儿总数的60%,汉族和回族幼儿入园人数增长幅度明显:青海和新疆农村民办幼儿园汉族幼儿居多,少数民族(回族、维吾尔族等)幼儿入园率相对较低。
3、管理队伍学历偏低,门外汉较多
调查显示,西北五省区农村民办幼儿园管理者中具有本科学历的仅占4.5%,具有大专学历的占38.6%,具有中专学历的占18.2%,具有高中或职业高中学历的占34.1%,还有4.5%的管理者只有初中及初中以下文化程度。
从管理者的专业背景来看,毕业于学前教育专业的管理者仅占调查总样本的31%;毕业于师范学校非学前教育专业的占23.8%:毕业于非师范专业的占26.2%;还有19%的管理者是其他社会人员,通过访谈得知,这部分管理者的文化程度主要为高中或高中以下。可见,西北五省区被调查地区的农村民办幼儿园管理者大多数(69%)都没有学前教育专业背景,这势必会影响农村民办幼儿园的管理质量及发展水平。虽然有部分非学前教育专业的管理者接受过师范教育,但由于学前儿童与学龄儿童的身心发展有明显差异,其教育方式和手段也有诸多不同。他们自身所具备的教育背景和资源可能为其在幼儿园的管理和教学工作中提供一些帮助与参考,但是也有可能导致其照搬其他阶段教育经验来教育幼儿,导致学前教育小学化,甚至初中化。
4、个人创办和聘用管理者为主
被调查的44所农村民办幼儿园管理者中有29人是个人投资,自主办园自主管理,占样本总数的64.4%;11人为聘用管理者,占24.4%,他们主要是农村民办幼儿园投资人聘请的管理者;3人由幼儿教育主管部门委派,占6.7%;还有2人以承包人的身份出现,占4.4%。
5、创办经费自筹,日常运转依靠幼儿缴纳学费
农村民办幼儿园的创办经费主要依靠个人筹集(77.3%的管理者选择了“创办者自筹经费”)。调查发现,由于资金投入总量不同,各农村民办幼儿园的硬件设施有明显差异。至于农村民办幼儿园的日常运转经费从何而来,72.7%的管理者表示,幼儿入园缴纳的费用是主要来源。由于农村民办幼儿园得不到国家财政性经费支持,所以幼儿缴纳的费用又成为农村民办幼儿园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经济支撑。同时不少农村民办幼儿园还开设了舞蹈、美术等特长班以增加收入。另外,少数农村民办幼儿园还接受过社会捐助、地区资助等。在访谈中部分农村民办幼儿园管理者表示,当地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给予农村民办幼儿园的实际支持较少,这与我国西部经济贫困、基础教育中的“普九”任务艰巨等问题有关。
6、农村民办幼儿园收费低廉,管理者收入存在地区差异
我国民办教育的相关规定并没有明确说明民办幼儿园的收费标准。调查显示,农村民办幼儿园“依据上级主管部门和物价部门制定收费标准”的占41.7%,“参考民办幼儿园所在地平均消费水平制定收费标准”的占38.9%,其他幼儿园主要参考“当地同类幼儿园和公办园收费标准”收费。这导致西北地区农村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存在差异。总体而言,由于相关规定尚未制定,又由于农村民办幼儿园竞争激烈,其收费相对低廉。如陕西、甘肃农村民办幼儿园的收费标准为每学期200元左
右,最低收费是每学期90元;青海为每学期150元左右。在访谈中大部分幼儿家长表示,收费高低是选择幼儿园时考虑的重要因素之一。
值得注意的是,有27.9%的农村民办幼儿园管理者不是从幼儿园领取月工资,这主要是因为自主办园者个体拥有对幼儿园资金的管理权和支配权,幼儿园的收支均由管理者个人控制,自然也就不存在领取月工资这一说法。除新疆以外,其余西北四省区都有这种情况。对领取月工资的农村民办幼儿园管理者进行调查发现,管理者月工资在200~400元的占16.3%;在401~600元的占9.3%;在601~800元的占34.9%。宁夏和青海农村民办幼儿园管理者中各有1/3的人选择了月工资为“601~800元”,新疆、陕西、甘肃选择此项的人分别占各自抽样数的75%、50%和20%;调查总样本中月收入在800元以上的占11.6%,这部分都是自主办园管理者,主要来自宁夏、新疆和青海。西北五省区农村民办幼儿园管理者工资存在较大的地区差异,这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管理者的任用方式等因素有关。
(二)内部管理
1、教育教学活动重知识传授轻能力培养
教育教学活动质量是幼儿园生存与发展的生命线。幼儿家长选择民办幼儿园除了考虑收费,还非常看重教育教学质量。由于幼儿教育理念较为落后,西北五省区许多家长错误地认为能让孩子背诗、做算术题的就是好幼儿园。调查中部分教师也提出了困惑:“现在提倡保教结合,开发智力,但在这里家长只要求孩子学到知识,这与我们强调在游戏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思想是矛盾的”;“家长就是要我们给孩子多教点东西,多写字、算题,如果你不教,家长就选其他幼儿园了”。在家长需求不合理和竞争激烈的背景下,农村民办幼儿园普遍出现了重知识传授、轻能力培养的现象。我们在甘肃、陕西对农村民办幼儿园进行调查时发现,在幼儿园课程安排中。小学教育内容,如拼音、写字、数学计算等所占比重较大。同时教学方法单一,教师讲、孩子复述的情况较为普遍。部分幼儿能背诵英语日常用语,但并不知道在生活中应用。
《民办教育法实施条例》肯定了“实施学前教育的民办学校可以自主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但这种“自由开展”的教育教学活动应以遵循儿童身心发展规律为前提。在农村民办幼儿教育中,忽视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单纯以获取知识为目的的教育教学活动普遍存在。这一方面与教育者自身对幼儿教育的认识偏差有关,另一方面,孩子能念、能背、能写较为直观,也更容易获得家长的认可。
2、教师管理与考核注重家长评价
教师管理是幼儿园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对教师的考核将直接影响其工资待遇和个人职业发展。幼儿家长评价、教师工作态度以及教学水平是民办幼儿园考察教师的三个重要方面。幼儿入园率直接影响民办幼儿园的经济收入,因此来自幼儿家长的评价是民办幼儿园管理者考核教师的首要因素。幼儿家长对教师的评价与教师对孩子的态度、教育教学能力有一定关系,需要注意的是,家长评判教师教育教学能力的标准可能不合理。如很多家长以传授知识量的多少来评判教师的好与不好,这不客观,也不全面。
3、管理者进修学习机会有限,培训质量有待提高
研究者在一年内跟踪调查了农村民办幼儿园管理者的进修学习情况,发现没有参加过进修学习的管理者占17.1%,参加过一两次的占53.6%,参加过三四次的占29.2%。可见,农村民办幼儿园管理者进修学习的机会非常少。从学习方式来看,76.7%的管理者选择了“外出观摩”,72.1%的人选择了“参加培训班”。虽然选择外出观摩或参加培训班的管理者较多,但是进一步调查发现,西北五省区农村民办幼儿园管理者基本上人均一年只有一次机会参加这两种形式的学习。至于学习效果如何,不少农村民办幼儿园管理者和教师反映,“教育局虽然有培训,但是条条框框不实用,包括珠心算、识字的教学培训,感觉内容空,不具体,没用”。
4、办园经费紧张,师资匮乏,发展后劲不足
由于西北五省区农村民办幼儿园经费以创办者自筹和幼儿缴纳学费为主,办园条件有较大差异。村民集资创办的幼儿园条件相对较好,个体创办园由于办园规模较小、生源较少,加之个体财力有限。办园经费相对缺乏,“家庭作坊式”幼儿园大多是租用居民用房或对自家住宅用房进行改造,园舍建筑不符合办园标准,室内活动面积小,幼儿园教育教学必需的玩教具、操作材料、图书的种类及数量都极少。
调查显示,有63.6%的管理者认为工作的烦恼来自“幼儿园的经费紧张”,52.3%的人选择了“师资匮乏”。可见,经费紧张和师资匮乏是幼儿园管理者最关注的问题,这也是制约西北地区农村民办幼儿园发展的两个关键因素。另外,25%的人选择了“家长的要求”,担心“园所间竞争”和“入园孩子太少”的各占20.5%。这几个因素之间有一定联系。农村民办幼儿园面对竞争必须设法吸引生源,而影响生源的两个重要因素就是幼儿园的硬件设施和师资力量。办园经费紧张和师资匮乏必然会造成农村民办幼儿园发展后劲不足,制约其发展。
5、管理制度不健全,制度难以落实,存在安全隐患
农村民办幼儿园创办者大多对人、财、物拥有绝对的自主管理权。调查发现,仅有很少一部分农村民办幼儿园建立了相对完整的规章制度,更多农村民办幼儿园是直接照搬当地公办幼儿园,甚至小学的规章制度,《学生守则》《班主任工作职责》等制度赫然出现在许多农村民办幼儿园的墙面上。很多农村民办幼儿园没有依法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农村民办幼儿园管理者一人管理财务的现象比较普遍,尤其是在小规模的“家庭式幼儿园”,财务收入和支出账目不清晰。访谈中很多农村民办幼儿园管理者表示,他们对教师备课、写教案等都有要求,但落实与事后检查并没有跟进。由于师资紧张,多数农村民办幼儿园都是一位教师负责一个班的所有活动,有的教师称“没有时间写教案”,有的则在“一个月前就全都写好了”。具体的教育教学活动也不一定按计划实施,管理者对教师教育教学活动缺乏有效的制度化的管理。
调查还发现,多数农村民办幼儿园卫生、消毒工作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部分农村民办幼儿园厨房卫生条件差,根本无法保证幼儿的饮食卫生和安全:幼儿的水杯与图书、杂物等堆放在柜子中;水杯、玩具等物品污垢较明显;大多数农村民办幼儿园冬季提供火炉取暖,而炉子周围却没有任何防护措施,存在较为明显的安全隐患。
(三)外部规划管理制度不完善,监管无力
《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三条和第五十二条指出:“国家对民办教育实行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民办教育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家采取措施,支持和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到少
数民族地区、边远贫困地区举办民办学校,发展教育事业。”尽管我国政府一再强调发展农村民办幼儿教育的重要性,并提出了具体要求,但由于西部农村基础教育发展薄弱,教育行政部门几乎无力顾及幼儿教育。农村幼儿教育工作基本没有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也没有作为考核各级政府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同时大部分地方政府对幼儿教育发展尚无规划,部分地区即使有预留教育用地,也只是预留中小学校用地,而没有考虑到本地区幼儿教育发展的需求。因此,在幼儿园的整体规划和布局上考虑不周,这容易造成民办幼儿园分布密集,导致恶性竞争。
另外,农村民办幼儿园的审批、管理等制度不完善,许多民办幼儿园没有进行教育审批,是“黑户”幼儿园,这又给农村民办幼儿园的监督管理带来很大的困难。调查中不少审批手续齐全的农村民办幼儿园园长提到:“目前非法办园太多,我们多次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请求管理此事,但教育部门没有采取任何措施,非法办园只要有房便开园,办园成本很低,给我们带来很大竞争压力。”
四、建议
(一)调动社会各方积极性,多渠道筹资创办农村民办幼儿园
民办幼儿园是幼儿教育体制改革中的一个新生事物,它的出现促进了办园体制的多元化,满足了人们的教育需求,促进了幼儿教育的良性竞争和发展。经费紧缺是诸多农村民办幼儿园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之一,政府应加大财政拨款兴教力度,同时通过行政力量、媒体等广泛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动员社区、乡村及社会各界捐资助教。在居住分散的少数民族地区,必须突破以实现“正规化”机构教育为目标的单一发展模式,鼓励多形式办园,创办各种类型的幼教机构。
(二)加强对农村民办幼儿园的监管,促进其规范发展
教育管理部门重视农村幼儿教育,要加强对其监管,要尽快建立起合理的评估制度,通过定期评估和检查,表彰与鼓励优质民办园所。对那些有基本发展资金、具备较完善的硬件设施和较好师资队伍的民办幼儿园加以扶持,对园长和教师的任职资格同公办幼儿园一样予以规范。对不具备办园条件的,一方面要出台优惠政策,主动帮助其创造条件,如给予资金上的帮助(有选择的财政补助、以奖代补、减免有关税费、土地使用上的支持)等;另一方面要限期整顿,要求其在一定期限内达到办园要求。鉴于一些地方个人办园经济实力不足,要积极整合资源,促进村有民办或股份合作等办学模式的形成。加强农村民办幼儿园的设施安全检查,以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对在这些方面不符合规定又不及时加以改善的农村民办幼儿园,教育行政部门要责令其停办整顿。
(三)充分利用农村有利教育资源,改善教育教学条件
教育家陶行知早在20世纪30年代在南京创办乡村幼稚园时就强调幼儿园环境创设、制造玩教具等应就地取材,石头、麦秆、谷壳等农村常见物品皆可为幼儿园教育教学所用。由于经费有限,绝大多数农村民办幼儿园的玩教具数量很少、可操作性差、趣味性不强,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教育教学的效果和幼儿的发展。因此,充分利用农村自然资源,就地取材,为教师提供操作性强的教具、为幼儿提供充足的玩具等,是改善农村幼儿教育教学条件的重要途径。
(四)重视农村民办幼儿园管理者和教师的教育培训,加强业务指导
一、进一步认清当前幼儿园、民办学校办学和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是幼儿园管理体制和权限不明确,办园不规范。《幼儿园管理条例》(年月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家教育委员会第号令)实施以来,由于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我区幼儿园管理体制、管理权限等一直没有彻底解决,一些民办幼儿园办园随意性大,现有民办幼儿园中有相当部分不具备相应的办园标准,管理水平较低。二是部分幼儿园安全隐患严重。部分村级幼儿园,由于投入不足,幼儿教师素质不高,办园条件较差,有的在危房内办园,尤其是用车辆接送幼儿的幼儿园,存在的安全隐患更大。三是民办学校办学水平普遍不高。有些民办学校达不到相应的设置标准,甚至根本不具备相应的办学条件,举办者和学校负责人管理水平低,安全意识淡薄,无论是校舍、用电、用水、食品、食堂餐厅、交通等各方面都存在安全隐患,如不及时治理整顿,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二、进一步强化措施,扎扎实实做好幼儿园和民办学校的治理整顿工作
一是理顺管理体制和管理权限。严格按照《幼儿园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国家实行幼儿园登记注册制度,未经登记注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第十二条“城市幼儿园的举办、停办,由所在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登记注册。农村幼儿园的举办、停办,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登记注册,并报区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规定,进一步理顺和明确幼儿园的管理体制和管理权限,即区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区的幼儿园管理工作。各乡镇对辖区内的幼儿园依法进行登记注册后,上报区教育局备案,并具体负责对本辖区幼儿园的指导管理。
从调研情况来看,我市经济的高速发展带动了乡镇幼儿园的蓬勃发展。不少乡镇幼儿园。尤其是乡镇中心幼儿园不仅在硬件设施上已赶超城市幼儿园,且内部管理上两者的差距也越来越小。具体来说,乡镇幼儿园能认真贯彻《规程》《纲要》精神,严格依法办园:幼儿园都有正确的办园方向和办园目标。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以促进幼儿全面、和谐的发展;幼儿园均不同程度地积极开展教育科研与课程改革,教师队伍建设成效显著,保教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
然而。从单纯的教学质量与业务管理的角度来看,乡镇幼儿园与城市幼儿园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其整体的教育质量与管理水平还有待全面提高。
一、乡镇幼儿园教育质量存在的具体问题
从调查情况来看。乡镇幼儿园教育质量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半日活动的整体质量不高。从各幼儿园提供的资料及现场情况来看,乡镇教师都很重视集体学习活动的备课、准备和组织工作,而对于半日活动中的其他几类活动,如生活活动、游戏活动、体育活动则明显不够重视,活动计划粗糙简单,活动内容空洞重复,活动形式机械单一,活动环节流于形式。比如,在晨间体育活动中,乡镇幼儿园提供的体育器械往往都比较简单,皮球、圈、绳成为老三样。在一周甚至一个月中,幼儿每天早晨只玩几种简单的器械,加之教师更多地是做保护或看护工作。使得这样的活动很难激起幼儿参与的兴趣,也没有达到通过丰富多彩的展间锻炼促进幼儿身体素质不断提高的目的。再比如游戏活动。观察发现,乡镇幼儿教师在组织游戏区角活动时,往往把游戏区域活动当做幼儿自由分散的活动,实行粗放型组织。缺乏应有的指导,甚至存在放任自流的现象,没有发挥其应有的教育价值。诸如此类的情况。使得幼儿半日活动的整体质量不高。
2、集体教学活动的质量不高。集体教学活动是教师专业能力的重要体现。但是,就乡镇幼儿教师来说,能上出好课、优课却并不容易。在调研中我们发现,教师的优课率仅在20%左右,良好率(包括优课)也仅在40%左右。有一半以上的课在合格与基本合格之间。究其原因。主要是乡镇教师对教学活动的课型、特点、目标把握不住:抓不住教学重点;教学方法简单陈旧,缺乏新意,等等。
3、环境创设的水平有待提高。乡镇幼儿园环境布置的装饰性强于教育性。比如,班级墙面上经常呈现大幅固定的海洋、天空、宇宙等背景图,却不能较好地反映与主题活动相关的内容:随意走进一个班级,很难从环境布置上看出班级当前正在进行的主题活动。另外。环境布置中幼儿参与的成分不高,环境与幼儿的互动性不够。这些都表明,乡镇幼儿园不够重视环境的教育作用。不能为幼儿的操作、探索、学习提供有力的环境支持。
4、教科研水平有待提高。乡镇幼儿园的教科研热情很高。大多数幼儿园都具有“质量立园,科研兴园”的意识,有积极通过课题研究打造办园品牌的良好愿望。在调研的幼儿园中,百分之百都有县市级以上科研课题。20%的幼儿园有大市以上立项课题。但乡镇幼儿园的教科研水平仍属初级阶段,存在的主要问题是:(1)课题的选题与定位欠准确。主要表现为选题过泛过大,课题方案随意粗糙,不能切实解决自身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具体问题。(2)课题研究与教研活动、课程改革之间的关系不清,常常顾此失彼。(3)课题研究的总课题与子课题的层级关系不清。常常总课题之下就是班级小课题,缺少二级子课题。加之课题研究中缺少团队合作,使得不少乡镇幼儿园把课题分成若干班级小课题之后,让教师各执一题,自行研究,往往难以形成课题成果。
5、教师工作的创新水平有待提高。在问卷调查中发现,很多幼儿园认为教师可以按部就班地完成教学任务。但工作缺乏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教师工作缺少思想与个性,工作处于机械应付状态的现象。也是乡镇幼儿园教育质量不高的体现。
二、乡镇幼儿园教学管理中存在的具体问题
乡镇中心幼儿园教育质量存在的问题,归根到底还是教学管理上存在的问题。
1、受业务管理者能力水平的制约。幼儿园的教学管理任务主要落在业务园长的身上。然而,调查研究发现。业务园长存在角色错位、管理知识贫乏和管理行为滞后等问题。比如,有些业务园长把自己定位于管理者,仅忙于安排园内的教学业务活动。而对业务活动的有效性缺乏必要的指导和监督:有些业务园长把自己定位于一般教师,不能纵揽全局,业务管理的起点低,或是仅仅按照园长的要求安排工作,缺乏自己的思想和工作个性。加之业务园长队伍年轻。缺乏管理知识和经验的储备,使得相当多的业务园长常常陷于具体的琐事之中,成为一个忙碌的事务主义者:远离目标的管理,使幼儿园的教学管理始终处于低水平的运行状态。
2、教学管理重点不突出。在调查中我们感到。乡镇幼儿园在开展教研工作中,要抓的头绪太多,如日常保教管理、业务学习、学科研究、科研工作、亲子教养、特色活动等。但不少乡镇幼儿园没有充分考虑如何整合这些工作,形成工作重心或工作主线,因而常常出现工作繁杂、疲于应付的状况。
3、教育管理执行力不够。不少乡镇幼儿园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认识较清楚,也能够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措施加以研究。但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由于管理过程中缺乏持之以恒、坚持到底的执行力,工作标准、工作要求、工作效果渐渐打了折扣,工作流程过去了,而问题却没有得到彻底的解决。结果是不少幼儿园年年搞教学研究,年年搞教师队伍练兵。年年搞常规检查,但老问题依然存在,有的甚至成了顽疾。
4、教研活动走过场。问卷调查显示,很多教师反映幼儿园教研活动有走过场的现象。首先是没有充足的时间保证教研活动的开展;其次。教研活动常常由专家或领导主讲。不少教师参与讨论也仅仅是人云亦云的虚假教研,难以实现教研的真正目的;再次,教研活动没有考虑到为不同层次、特定教师提供适合的互动平台,不能激发教师参与教研的积极性,抑制了教师的个性发展。另外,乡镇教师参与系统学习的机会较少。对当今幼儿教育现状了解不够清楚。也影响了教师参与活动的兴趣。
5、园本师资培训的深度、力度及
层次性层够。乡镇幼儿园存在的最大问题是师资力量薄弱。一是代课教师多。在所调研的幼儿园中,一半以上幼儿固有40%的专任教师都是代课教师,不少年轻教师虽然有干劲,也比较肯学习,但幼教理论功底浅,教学技能与实践能力不高:二是小学转岗教师多。-由于小学与幼儿园工作的性质完全不同,这部分教师适应工作有一定的困难;三是新教师多。近几年,乡镇幼儿园规模持续扩大,教师需求量较大,幼儿园不断招聘新教师,有的幼儿园新教师(工作在三年以内的)的数量占到60%以上。四是师资配备不足。很多幼儿园都存在缺教师现象,不少园领导也不得不常常进班顶课。
师资力量薄弱制约着乡镇幼儿园的发展。但乡镇幼儿园本身在培养师资上也存在诸多问题,主要是不能对教师群体进行分类、分层的指导培训。比如,对新教师培养的惯用方法是青蓝结对、一日活动指导,公开课实践等,培养方法缺乏系统性;对骨干教师和老教师的可持续发展要求不高,使得园级骨干教师与老教师在前进道路上失去动力。
三、提高乡镇幼儿园教学质量与管理水平的对策思考
本次调查研究中,我们切身感受到乡镇中心幼儿园在硬件条件改善以后,软件质量亟待提高。而要提高乡镇幼儿园的教育质量,当务之急必须提高乡镇幼儿园的教育管理水平。
首先,乡镇幼儿园要提高管理者的自身素质。管理者要加强教育理论和管理理论的学习,以广博的知识和过硬的基本功,增加管理的底气,增强管理的信心,提高自身的管理能力。只有管理素质提升了。幼儿园的教学质量与管理水平才能不断提高。
其次,乡镇幼儿园要提高管理过程的执行力。好的举措必须依靠强有力的执行力推行。在执行过程中不能马马虎虎,降低要求,要在追求细节、追求完美中达到理想的工作效果。
再次,乡镇幼儿园要学会抓住工作重点,突破工作难点。要在繁琐工作中学会分析问题,认清自身不足,集中精力抓好中心工作。特别是以下几个重点工作:
1、在教师专业成长问题上,要研究多层面、多维度的科学有效的园本培训策略。可以采用分层推进,各有侧重;理论在先,行为跟进;内部挖潜,外部交流;随机调整,力争高效的培训策略。同时,帮助教师切实制定与幼儿园发展目标相一致的自我发展计划,一切从实际出发,促进教师与幼儿园的共同成长。
一、贯彻实施《条例》情况
(一)广泛宣传,积极营造学习《条例》的浓厚氛围。自2016年7月1日《条例》颁布以来,县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深入推进宣传工作,积极营造学习《条例》的浓厚氛围。一是通过研讨学习进行宣传。组织召开部门座谈会、校长座谈会、教师座谈会、家长座谈会,进行专题学习研讨《条例》。 二是通过媒体进行宣传。通过电视、广播、宣传栏、LED屏等媒介宣传《条例》。
(二)积极实施,大力新建中小学校幼儿园。一是领导重视,保障有力。县政府成立了专门的领导机构,将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二是部门联动,科学规划。由县住建局牵头,县教育局等部门积极配合,起草了《嘉禾县教育布局专项规划(2017--2030)》,根据《湖南省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制定了《嘉禾县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嘉禾县城镇住宅小区配套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及产权移交暂行办法》。三是加大投入,积极建设。近三年,县政府在财政困难的情况下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投入5亿余元用于中小学校、幼儿园的新建和改建。新建广发、袁家、石桥镇中心幼儿园,新增学位840个;改建莲荷、田心、行廊、普满中心幼儿园,增加学位420个;完成文家学校、珠泉完小丰禾校区、普满中心学校、嘉禾二中、塘村西溪学校等学校改扩建,增加学位2110个;教育新城现已投入3.2亿元,县职中现已投入使用增加普高学位3000个;嘉禾六中预计明年投入使用可增加普高学位4500个。同时还加强了重点学校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的建设。
二、贯彻实施《条例》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制定的规划和管理办法还没正式实施。我县制定的《嘉禾县教育布局专项规划(2017--2030)》县人民政府还没有正式批复实施,《嘉禾县城镇住宅小区规划建设管理办法》也还只是停留在文本有待实施,而且工作进展缓慢。
(二)《条例》出台以前我县规划新建和在建的17个住宅小区,未按照《条例》第六条规定规划和配套建设幼儿园,老城区有6个社区,乡镇有5个社区应配建幼儿园。
(三)公办学校学位仍然不足。近几年,县政府本着教育优先发展的原则增加了很多学位,但根据统计和预算,至2020年全县仍然缺公办幼儿园学位12000个、义务教育阶段学位8000个、高中阶段学位4000个。
三、贯彻实施《条例》的建议
(一)加快制度建设。一是要落实政府各部门在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投入、建设和监管方面的责任,完善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教育行政部门要始终参与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验收移交等各个环节的工作。二是要尽快完善出台《嘉禾县教育布局专项规划(2017--2030)》、《嘉禾县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嘉禾县城镇住宅小区配套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及产权移交暂行办法》。明晰各项工作的主责部门及配合部门,建立联审联管机制,用制度确保《条例》的贯彻实施。
(二)夯实主体责任。坚持贯彻落实好《条例》,把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作为当前民生工作的重点,强化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县、乡镇两级政府的主体责任,加强政府统筹协调、顶层设计、具体实施和监督指导的职能作用,及时研究和解决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构建县乡一体、推动有力、督查到位的工作推进机制和政府重视、职能部门履职负责、社会协同发力的大格局。
本园20XX年8月改制成为民办幼儿园以来,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认真贯彻《幼儿园管理条例》和《幼儿园指导纲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质量,连续2019年成为全市合格幼儿园。为了进一步加快发展步伐,力争将本园办成全市管理规范、设施齐全、特色鲜明、质量优秀、家长欢迎的知名园所,我园特申请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单位的名称是仙桃市张沟镇艺术幼儿园,本单位的地是仙桃市张沟镇沧浪路。
二、办园宗旨: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全面贯彻《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指导纲要》,以“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一切”为办园宗旨,以“让家长放心,让孩子开心,培养健康有爱心、文明有孝心、大方有诚信、勇敢有自信的二十一世纪小主人”为教育目标,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幼儿体、智、德、美诸方面和谐发展。
三、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
1、本单位的举办者是毛明高、赵志宏,开办资金32万元民办幼儿园登记申请报告范文民办幼儿园登记申请报告范文。出资人毛明高、赵志宏,分别出资10万元,各占全部出资额的50%。 2、本单位的业务范围:
(一)专业范围:教育;
(二)办学层次:幼儿园;
(三)学制:4年;
(四)办学形式:全日制;
(五)办学规模:12个班共500人。
(六)招生区域:仙桃市。
四、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为许先姣,20XX年1月,中师毕业,小学高级教师,从事多年幼儿教育,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多次被评为市、镇优秀教师民办幼儿园。
以上报告如无不妥,请批复。
*****艺术幼儿园
20XX年8月16日
民办幼儿园登记申请报告二
市民办局:
为了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切实提高公民素质,为社会主义教育事业贡献一分力量,我们在深入调查、反复论证的基础上,进行了充分的准备,特申请开办南关区民办***幼儿园。
本人申请,在**开设幼儿园,现有住房150平,房屋宽敞明亮,坚固安全,自然光充足,通风良好。室内铺设地板,有两个安全出口,儿童在园时不影响邻居休息。小区周围环境优美,无传染源,无安全隐患
户外有安全,平整,清洁的活动场地,有符合卫生标准,促进儿童生长发育的运动器械,设施安全
民办幼儿园登记申请报告范文申请书
。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体健康,所聘保教人员均专科毕业,从事多年幼教工作。园内设有分班活动室,寝室,厨房,儿童厕所,流水洗手设施等。配备符合儿童生理特点的桌,椅,床,饮水机等,还配备了开展教育活动所需的电子琴,录音机,DVD,电视,黑板,玩具,图书,另备有电冰箱,消毒柜,保健资料柜,体温计和消毒用品等。
特此申请。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县域内民办幼儿园和托儿所等托幼机构。国办园及乡镇中心园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举办幼儿园的基本条件
第三条幼儿园要全面贯彻《幼儿园管理条例》和《幼儿园工作规程》,接受政府及各相关部门的领导和管理。
第四条举办民办幼儿园须具备的条件:
1有固定安全的园舍。幼儿园必须设置在无污染距污染源50米以外无噪音、无危险的安全区域内,房舍总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房屋建筑和消防设施符合标准;禁止在二层包括二层,门市房楼上的除外以上的居民楼内设置幼儿园;园内设有幼儿活动室、午睡室、盥洗室、儿童厕所,活动室面积人均1.5平方米以上,盥洗室和幼儿厕所符合安全卫生标准;有与幼儿园规模相适应的户外活动场所,人均面积2平方米以上;幼儿园的园舍和活动场所必须设置围墙和安全栅栏;为幼儿提供伙食的幼儿园要设有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堂,有《餐饮服务卫生许可证》
2有必备的设施设备。幼儿园有电视、VCD等电教设备3件以上,电脑必备;每班有风琴电子琴、手风琴、钢琴录音机,配备磁力黑板、贴绒教具、教学挂图、卡片等;有符合各年龄阶段婴幼儿特点的玩具,人均3件套以上;有大、中型游戏、体育器械3件以上;有图书柜,图书生均3册以上每年新增图书占图书数量的20%有适合幼儿使用的数量充足的桌椅、床等设施;为每个幼儿配备一巾一杯和餐具;有符合卫生要求的流水洗手设备;冬季取暖温度达到22℃以上。
3有合格的师资。主办人必须具有中师师范类、幼师类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超过60岁,品行良好,无传染病、精神病,无明显生理缺陷;聘用的园长、幼儿教师必须具备幼师专业水平专业合格证书,持有《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以上程度,年龄不超过50岁;保育员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接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保健医具备中等卫生学校毕业学历,或取得医师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主办人、教师和保教人员要主动接受县教育部门、卫生部门组织的培训、检查、监督和管理,持保健机构体检合格证上岗,幼儿园不得聘用身体不健康,患有急、慢性传染病和精神病的教职工。
第三章审批程序
第五条幼儿园实行审批注册制度,审批注册机关为县教育局。第六条审批注册提交的材料及审批程序:1申办人持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同意举办幼儿园的证明到县教育局提出申请,填写《县民办幼儿园登记注册表》同时出具举办者学历证书、专业职称证书、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县教育局在接到申请后核实办学资质,并以书面形式做出是否同意受理的决定。未被同意受理的申办人,按照《不同意受理举办民办幼儿园通知书》说明的理由和提出的意见改进,重新申办。
2被同意受理者,持《同意受理举办民办幼儿园通知书》公安消防部门,由公安消防部门实地检测房屋建筑及消防设施情况,并出具《县公安消防大队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3经公安消防部门检测合格后,组织工作人员及家庭成员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保健机构进行上岗前体检,办理幼儿园《卫生保健许可证》
4县卫生监督所实地检查幼儿园食堂情况,办理《餐饮服务卫生许可证》
5县教育局对幼儿园进行实地验收,审查办园条件和资质,经验收合格者,准予登记注册。并将《县公安消防大队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卫生保健许可证》《餐饮服务卫生许可证》及主办人、园长、聘任教师的学历证书等复印件存档。县教育局30日内向举办人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并上报市教育局备案。
6主办人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民政、物价、税务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登记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7实行民办幼儿园撤销、变更报告和年审制度。已取得办学许可的民办幼儿园因故更名、停办、合办、迁址、变更或举办者改变性质,均应向审批机关办理注销或确认手续,并报市教育局备案。每年月,举办人必须持《办学许可证》,发证机关办理年审手续,农村乡镇中心园和民办园由乡镇中心校将《办学许可证》统一送交教育局办理年审手续。对年审不合格者,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者,发证机关责令其停办,收回《办学许可证》,并公告。
第四章相关部门职责
第七条幼儿园管理实行政府统筹、分级管理、部门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坚持"谁管理、谁负责"原则,建立起职责明确、密切配合、各负其责、联合执法的管理监督机制,对出现传染病流行暴发、食品卫生和交通安全等恶性责任事故,按照部门所承担的职责,追究责任。
第八条各乡镇政府及各部门职责:
各乡镇政府要统筹安排,把幼儿教育事业作为基础教育发展的重要内容,纳入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总体目标,制定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保障幼儿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教育部门是幼儿教育主管部门,贯彻幼儿教育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幼儿教育发展规划,负责对各类幼儿园的审批注册和业务指导。建立幼儿教育督导和评价制度,实行分类定级管理。组织幼儿园教研、科研活动和幼儿园园长、教师培养培训活动。卫生部门负责制定幼儿园卫生保健方面的法规和规章制度,对幼儿园食品安全、卫生条件、设施等监督和检查,对卫生保健、传染病防控等工作进行指导并组织实施。
公安消防部门负责幼儿园房舍建筑和消防安全的鉴定、检查、监督与管理。
公安局负责对幼儿园周边治安环境的清理和整治。公安交警大队负责对幼儿园班车的管理,建立严格的审批、检验制度,定期组织统计、清查和检测,对车况、使用年限、车型、驾驶员情况等统一建立档案,严格控制超员和违章驾驶。物价部门根据生均培养成本、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承受能力等情况,依照教育部门分类定级结果,制定各级各类幼儿园收费标准,并审批执行。
民政部门要把发展幼儿教育作为城市社区教育的重要内容,与教育部门共同探索依托社区发展幼儿教育的管理机制和有关政策,指导社区逐步推行。
广电部门负责定期公示全县民办幼儿园检查整顿情况和分类定级评估结果。电视台重要时段开辟"民办幼儿园公告专栏"或在人群密集地带设置固定、长期的"公示板",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和监督作用。
幼儿园本身要认真贯彻落实《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幼儿的保育教育工作和卫生保健工作。幼儿园园长是第一责任人,要特别关注幼儿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和完善各种制度和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幼儿健康成长。
第五章管理与监督
第九条成立县民办幼儿园管理工作办公室。由主管副县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县委县政府督查室主任担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由县教育局、县卫生局、县公安局、县消防大队、县物价局、县民政局、县广电中心等相关单位领导组成,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办公室负责调度、协调各部门开展民办幼儿园检查、清理、整治工作。
第十条建立相关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由县委县政府督查室牵头组织,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县教育、卫生、公安、消防、物价、民政、广电等各部门主管人员参加的联席会议,群策群力,共同研究、解决幼教事业发展中存在问题,以此推动工作不断取得进展。各部门要相互配合,对全县所有民办幼儿园实行联合检查,共同执法,特别要对没有资质,违纪开办的幼儿园要联合执法,坚决予以取缔。并依法对检查结果做出公开、公正的处理,不得互相推诿。
第十一条对民办幼儿园实行分类定级管理。依据《县民办幼儿园分类定级检查评估标准》,县民办幼儿园管理工作办公室每年要对民办幼儿园进行分类定级评估验收。依办园条件分类、办园水平定级,达到三类三级以上的幼儿园为合格幼儿园,三类三级以下的幼儿园为不合格幼儿园。
第十二条完善限期整改机制和社会监督机制。对在分类定级评估中达到三类三级以上的民办园,给予颁证挂牌。对三类三级以下的民办幼儿园、已合格的幼儿园出现滑坡现象的或出现重特大安全事故、食物中毒、传染病情的,将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整改期限,民办幼儿园管理工作办公室组织相关单位复检,对仍未达到标准的幼儿园将责令其停业整顿,停业整顿期限内仍未达到标准的,取消其办园资格,已颁证挂牌的幼儿园给予摘牌处理,对不合格的幼儿园将在电视台公开曝光。
第六章附则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县域内民办幼儿园和托儿所等托幼机构。国办园及乡镇中心园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举办幼儿园的基本条件
第三条幼儿园要全面贯彻《幼儿园管理条例》和《幼儿园工作规程》,接受政府及各相关部门的领导和管理。
第四条举办民办幼儿园须具备的条件:
1、有固定安全的园舍。幼儿园必须设置在无污染(距污染源50米以外)、无噪音、无危险的安全区域内,房舍总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房屋建筑和消防设施符合标准;禁止在二层(包括二层,门市房楼上的除外)以上的居民楼内设置幼儿园;园内设有幼儿活动室、午睡室、盥洗室、儿童厕所,活动室面积人均1.5平方米以上,盥洗室和幼儿厕所符合安全卫生标准;有与幼儿园规模相适应的的户外活动场所,人均面积2平方米以上;幼儿园的园舍和活动场所必须设置围墙和安全栅栏;为幼儿提供伙食的幼儿园要设有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堂,有《餐饮服务卫生许可证》。
2、有必备的设施设备。幼儿园有电视、VCD等电教设备3件以上,电脑必备;每班有风琴(电子琴、手风琴、钢琴)、录音机,配备磁力黑板、贴绒教具、教学挂图、卡片等;有符合各年龄阶段婴幼儿特点的玩具,人均3件(套)以上;有大、中型游戏、体育器械3件以上;有图书柜,图书生均3册以上(每年新增图书占图书数量的20%)。有适合幼儿使用的数量充足的桌椅、床等设施;为每个幼儿配备一巾一杯和餐具;有符合卫生要求的流水洗手设备;冬季取暖温度达到22℃以上。
3、有合格的师资。主办人必须具有中师(师范类、幼师类)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超过60岁,品行良好,无传染病、精神病,无明显生理缺陷;聘用的园长、幼儿教师必须具备幼师专业水平(专业合格证书),持有《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以上程度,年龄不超过50岁;保育员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接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保健医具备中等卫生学校毕业学历,或取得医师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主办人、教师和保教人员要主动接受县教育部门、卫生部门组织的培训、检查、监督和管理,持保健机构体检合格证上岗,幼儿园不得聘用身体不健康,患有急、慢性传染病和精神病的教职工。
第三章审批程序
第五条幼儿园实行审批注册制度,审批注册机关为县教育局。第六条审批注册提交的材料及审批程序:1、申办人持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同意举办幼儿园的证明到县教育局提出申请,填写《*县民办幼儿园登记注册表》。同时出具举办者学历证书、专业职称证书、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县教育局在接到申请后核实办学资质,并以书面形式做出是否同意受理的决定。未被同意受理的申办人,按照《不同意受理举办民办幼儿园通知书》说明的理由和提出的意见改进,重新申办。
2、被同意受理者,持《同意受理举办民办幼儿园通知书》到公安消防部门,由公安消防部门实地检测房屋建筑及消防设施情况,并出具《*县公安消防大队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3、经公安消防部门检测合格后,组织工作人员及家庭成员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保健机构进行上岗前体检,办理幼儿园《卫生保健许可证》。
4、县卫生监督所实地检查幼儿园食堂情况,办理《餐饮服务卫生许可证》。
5、县教育局对幼儿园进行实地验收,审查办园条件和资质,经验收合格者,准予登记注册。并将《*县公安消防大队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卫生保健许可证》、《餐饮服务卫生许可证》及主办人、园长、聘任教师的学历证书等复印件存档。县教育局30日内向举办人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并上报市教育局备案。
6、主办人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到民政、物价、税务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登记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7、实行民办幼儿园撤销、变更报告和年审制度。已取得办学许可的民办幼儿园因故更名、停办、合办、迁址、变更或举办者改变性质,均应向审批机关办理注销或确认手续,并报市教育局备案。每年12月,举办人必须持《办学许可证》,到发证机关办理年审手续,农村乡镇中心园和民办园由乡镇中心校将《办学许可证》统一送交教育局办理年审手续。对年审不合格者,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者,发证机关责令其停办,收回《办学许可证》,并公告。
第四章相关部门职责
第七条幼儿园管理实行政府统筹、分级管理、部门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坚持"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起职责明确、密切配合、各负其责、联合执法的管理监督机制,对出现传染病流行暴发、食品卫生和交通安全等恶性责任事故,按照部门所承担的职责,追究责任。
第八条各乡镇政府及各部门职责:
各乡镇政府要统筹安排,把幼儿教育事业作为基础教育发展的重要内容,纳入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总体目标,制定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保障幼儿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教育部门是幼儿教育主管部门,贯彻幼儿教育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幼儿教育发展规划,负责对各类幼儿园的审批注册和业务指导。建立幼儿教育督导和评价制度,实行分类定级管理。组织幼儿园教研、科研活动和幼儿园园长、教师培养培训活动。卫生部门负责制定幼儿园卫生保健方面的法规和规章制度,对幼儿园食品安全、卫生条件、设施等监督和检查,对卫生保健、传染病防控等工作进行指导并组织实施。
公安消防部门负责幼儿园房舍建筑和消防安全的鉴定、检查、监督与管理。
公安局负责对幼儿园周边治安环境的清理和整治。公安交警大队负责对幼儿园班车的管理,建立严格的审批、检验制度,定期组织统计、清查和检测,对车况、使用年限、车型、驾驶员情况等统一建立档案,严格控制超员和违章驾驶。物价部门根据生均培养成本、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承受能力等情况,依照教育部门分类定级结果,制定各级各类幼儿园收费标准,并审批执行。
民政部门要把发展幼儿教育作为城市社区教育的重要内容,与教育部门共同探索依托社区发展幼儿教育的管理机制和有关政策,指导社区逐步推行。
广电部门负责定期公示全县民办幼儿园检查整顿情况和分类定级评估结果。在电视台重要时段开辟"民办幼儿园公告专栏"或在人群密集地带设置固定、长期的"公示板",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和监督作用。
幼儿园本身要认真贯彻落实《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幼儿的保育教育工作和卫生保健工作。幼儿园园长是第一责任人,要特别关注幼儿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和完善各种制度和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幼儿健康成长。
第五章管理与监督
第九条成立*县民办幼儿园管理工作办公室。由主管副县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县委县政府督查室主任担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由县教育局、县卫生局、县公安局、县消防大队、县物价局、县民政局、县广电中心等相关单位领导组成,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办公室负责调度、协调各部门开展民办幼儿园检查、清理、整治工作。
当前,不少幼儿园管理者对幼儿园管理效益问题的认识存在着严重偏差,将不属于幼儿园管理效益基本特质的“经济效益”视为幼儿园管理效益的全部。这已经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因此,深入而全面地剖析幼儿园管理效益问题,不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幼儿园管理效益的基本特质
幼儿园的管理效益是否有独特的性质?幼儿园管理与其他部门管理是否相同?能否直接套用企业管理的效益观来看待幼儿园的管理效益?若要回答这些问题,我们首先应对幼儿园的性质和幼儿教育的性质有一个清楚的认识。《幼儿园工作规程》明确指出:“幼儿园是对三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机构,是基础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制度的基础阶段”;“幼儿园的任务是:实行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幼儿园同时为家长参加工作、学习提供便利条件”。《幼儿园管理条例》也指出:“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应当促进幼儿在体、智、德、美诸方面和谐发展。”根据上述幼儿教育法规的精神,我们可以得出下列结论:幼儿教育的性质是基础教育,是为幼儿的终身发展奠定良好素质基础的教育;与之相应,幼儿园则是一种基础教育机构。那么,幼儿园管理的性质又是什么呢?答案十分明确,即幼儿园的管理是基础教育管理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同时,幼儿园管理又与中小学等其他阶段基础教育管理不尽相同,因为幼儿园的教育对象是3~6岁的幼儿,幼儿园同时要为家长参加工作和学习提供便利条件。基于以上对幼儿园这个特殊的基础教育机构性质的认识,我们认为,幼儿园管理效益的基本特质是教育效益和社会效益。所谓幼儿园管理的教育效益,是指幼儿园的管理活动围绕和服务于教育目标,致力于促进幼儿在体、智、德、美诸方面的和谐发展,为幼儿的终身发展奠定良好的素质基础。幼儿园管理的社会效益则是指幼儿园的管理活动要兼顾家长工作、学习和社会发展需要,有助于社会的和谐发展。幼儿园管理效益的这两种特质是按照其重要性程度排列的,其排列次序是不容颠倒的。
对于幼儿园管理的社会效益,人们较容易理解与接受。因为教育本身就是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从生产劳动和其他社会实践活动中分化出来的一种社会现象。教育是不能脱离社会而存在的,它必然在社会的延续、发展与更新中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但较之幼儿园管理的教育效益,社会效益则应放在次要的地位。在幼儿园管理中,之所以应将教育效益放在首位,这是由幼儿园的基础教育性质决定的。因为教育的对象是人,幼儿园所实施的是最为基础的“人的教育”,其管理活动必然要围绕“人的教育”进行,其最终产生的管理效益应当有助于幼儿教育获得其内在价值,即发现幼儿的天赋,开启幼儿的智慧,促进幼儿的身心和谐发展。正如有些学者一再阐释的那样,“学前教育是全面启蒙、全面奠基的教育,必须把内在价值的获得置于首位。这好比一棵嫩芽,其主要任务是生长,而不是马上结果,内在价值是根本性的,它着眼于幼儿最终的健全发展和幸福获得。”〔1〕 同时,“幼儿园作为‘人之初’的教育场所,要以儿童为本,从儿童而不是成人的需要出发确立教育的出发点和归宿,并采用适合于儿童的教育方式。”〔2〕
在理论层面论证非常简单,也易为绝大多数人所接受。但是,在实践中,管理的教育效益却往往被许多幼儿园管理者所忽略。实践已经证明,并不是所有的幼儿园管理都能产生其应有的教育效益,有的幼儿教育在促进幼儿身心发展方面收效甚微,有的幼儿教育非但不能使幼儿身心和谐发展,反而正在阻碍幼儿的正常发展。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在某些幼儿园管理者的心目中,其管理的教育效益始终是“缺场”的,幼儿园管理处于一种“异化”的状态,本来不属于幼儿园管理效益基本特质的经济效益却赫然成为“主角”,成为幼儿园各项教育和管理活动的“指挥棒”。我们完全有理由说,在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有些幼儿园是完全置其他方面的管理效益于不顾的,一切向“钱”看,把经济效益作为幼儿园工作的重中之重,幼儿园的各项工作都在经济效益的“指挥棒”下运转。
一些幼儿园管理者为了吸引少数高收入阶层的家长,尽快获得更丰厚的经济利益,对幼儿园的园舍进行了大规模的过度装修,并相互攀比,竞相追求园舍的高档化与贵族化,其设施的豪华与奢侈已远远超出对教育场所的要求。可以说,这些幼儿园已陷入高投入――高收费――更高投入――更高收费的“教育怪圈”。之所以如此,巨大的经济利益驱动不能不说是一个主要原因。
一些幼儿园为了迅速得到更多的经济效益,不是踏踏实实地做好那些能切实促进幼儿健康发展的长期性育人工作,而是一味迎合家长期望子女“出人头地”的意愿,在快速开发幼儿潜能的招牌下,大办特办各种“电脑班”“艺术班”“双语班”等特长班。同时,为了尽快向家长展示其不菲投资的收效,特长班的教学主要以知识技能的强制性灌输与训练为主,忽视幼儿的身心和谐健康发展。幼儿园的管理者和保教人员都将主要精力放在特长班的教学上,而其他经济效益甚微的长期性育人工作则处于被冷落的境地。
在当今一些办园者和管理者的心目中,幼儿园不再是一种教育机构,而是一个有利可图的产业。因此,“有经济利益的事坚决去办,没有经济利益的事坚决不办”也就顺理成章地成为他们管理幼儿园的坚定不移的信条,他们的主要(甚至全部)工作即是经济创收也就在预料之中了。不论是幼儿园的内部管理工作,还是外部应酬活动,增加“创收”、提高经济效益是其唯一的目的,“经济效益第一”(甚至“经济效益唯一”)的观念深深地扎根在某些幼儿园管理者的头脑中。更令人痛心的是,各种花样翻新、名目繁多的幼儿园教育教学改革,亦被当成了增加幼儿园经济收益的渠道与手段,急功近利状态下的所谓幼教改革成果大多停留在形式上,很少落实到幼儿发展上,甚至成为某些幼儿园高收费的幌子。“一切为了孩子”仅仅成为一句贴在墙上和挂在嘴上的口号。
究其根源,导致上述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如时代背景、现实条件、价值观、管理体制、管理水平、管理思想等。这些因素复杂地交织在一起,使上述问题无法在短时间内得到有效解决。
二、回归幼儿园管理效益的本义
如何才能从“经济效益至上”的效益观中解脱出来,回归幼儿园管理效益的本义,使幼儿园管理在正确的轨道上进行呢?如前所述,这些问题不是在短时间内就可以解决的。当前迫切需要采取两个方面的措施。
首先,应不断深化幼儿园管理体制改革,逐步解决前一阶段幼儿园管理体制改革所带来的突出矛盾与问题。我国已从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型,在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的过程中,幼儿园的管理体制也受到了冲击,因为企业改革的一项配套措施就是分离企业办社会的职能,其中包括办幼儿园。企业幼儿园与企业脱钩,被完全推向市场。一些机关事业单位的幼儿园、街道幼儿园也面临着“断奶”后的生存危机。我国不少地方出现了托幼园所的数量明显减少的现象,许多原本教育质量十分优异的幼儿园也由于改制而被关、停、并、转。我国幼儿教育的数量与质量都出现“滑坡”的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幼儿园管理体制改革带来的强烈冲击。因此,若要从根本上改变人们对幼儿园管理效益的错误认识,不断深化幼儿园管理体制改革就成为一个首要问题。这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正如陈帼眉教授所言:“在经济转型过程中,应该如何从管理体制上解决幼儿园生存发展的问题,是一个十分棘手又十分紧迫的科研课题。”〔3〕 应当说,有些幼儿园在管理体制改革中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与尝试,但也有相当多的幼儿园的管理体制改革偏离了正确的轨道,陷入了“经济效益至上”的泥潭不能自拔,完全忽视了幼儿园管理的教育效益和社会效益,不仅没有促进幼儿的身心和谐发展,同时也损害了广大一线幼教工作者的身心健康和切身利益。这绝不是耸人听闻。有些幼儿园为了“减员增效”,尽量减少在岗人员的数量,并且给在岗人员增加工作量,有的身兼数职,有的一人做原来两人、三人的工作,晚上、节假日和双休日的加班都属于义务劳动,从不给任何劳动报酬。更有甚者,一些幼儿园辞退合格教师而低薪聘用缺乏专业训练的人员从事教师工作,其目的在于降低成本,缓解生存的压力。在前一阶段的幼儿园管理体制改革中,上述矛盾与问题是非常具有代表性和普遍性的,它们已经成为制约幼儿园发挥其教育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瓶颈”。解决这些深层次的管理体制问题迫切需要国家建立健全相应的教育法律与法规,因为“已有的《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等法规已无法解决经济体制和社会结构转型所带来的一系列新问题,而随着《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的颁布与实施,《教育法》规定的四个独立学段中,只有学前教育没有立法”。〔4〕 笔者认为,如果基础教育的基础――幼儿教育能够得到某种法律上、政策上和资金上的支持,能够纳入基础教育的管理范畴,那么,各级各类幼儿园更好地发挥其教育效益和社会效益就有了根本性的前提与保障。
其次,广大幼教工作者应不断提高自身的修养与素质,用崇高的教育使命感以及良心与爱心构筑起一道抵御经济利诱的防线。的确,现在仍有很多幼儿园在生存危机中挣扎,教育经费短缺严重,教职工收入水平低下,教育教学的“硬件”设施还很陈旧,但这些都不能成为其奉行“经济效益至上”的理由。充足的经费、良好的教育教学设施固然可以成为优质的幼儿教育的条件,但是,仅仅有这些物质条件是远远不够的,优质的幼儿教育更需要幼教工作者对幼教规律的认识与掌握,更需要幼教工作者的良心与爱心,更需要他们在心中为“理想的幼儿教育”保留一份净土。最近,看到一些有识之士呼吁大学教育中要保留一些“理想主义”的文章,我们对此深有同感。其实,何止是大学教育,基础教育,包括基础教育的基础――幼儿教育,难道不应保留一些难能可贵的“理想主义”吗?其原因极为简单,那就是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都是教育机构,其教育对象都是人。正如有的学者所指出的那样:“我们今天的社会太需要理想主义者了,你可以不做,但你不能说它不重要。不讲人文关怀的幼儿园,还称得上是kindergarten吗?”〔5〕 同样,在管理中只讲经济效益的幼儿园,能称得上是kindergarten吗?
参考文献:
〔1〕石筠.学前教育价值初探.载于陈帼眉,刘焱主编.学前教育新论.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66
〔2〕张燕.新形势下的幼儿园管理.幼儿教育(教育科学版),2006,4
〔3〕张燕,邢利娅主编.幼儿园管理案例及评析.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序言)2
〔4〕《学前教育》编辑部.呼唤《学前教育法》.学前教育,2006,4
〔5〕罗慧.好的幼儿教育:人文关怀畅想.载于邢利娅,张燕主编.幼儿教育管理理论与实践.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52
On Management Benefit of the Kindergarten
CHEN Qian, SUN Y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