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13 11:28:18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商业合同,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法规分类】合同
【正文】
合同号:____
日 期:____
买方:____
电报:____ 电传:____
卖方:____
电报:_____ 电传:____
按本合同条款,买方同意购入,卖方同意出售下述产品,谨此签约。
1.品名、规格:____
单位:____
单价:____
总价:____
总金额:____
2.原产国别和生产厂:____
3.包装:
须用坚固的木筱或纸箱包装。以宜于长途海运/邮寄/空运及适应气候的变化。并具备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
由于包装不良而引起的货物损伤或由于防护措施不善而引起货物锈蚀,卖方应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费用。
包装箱内应附有完整的维修保养、操作使用说明书。
4.装运标记:
卖方应在每个货箱上用不褪色油漆标明箱号、毛重、净重、长、宽、高并书以“防潮”、“小心轻放”、“此面向上”等字样和装运:
5.装运日期:____
6.装运港口:____
7.卸货港口:____
8.保 险:____
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9.支付条件:
分下述三种情况:
(1)采用信用证:
买方收到卖方交货通知〔详见本合同条款11(1)a〕,应在交货日前15~20天,由______银行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与装运全金额相同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卖方须向开证行出具100%发票金额即期汇票并附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开证行收到上述汇票和装运单据即付以支付(电汇或航邮付汇)。信用证于装运日期后15天内有效。
(2)托收。
货物装运后,卖方出具即期汇票,连同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通过卖方所在地银行和买方________银行提交给买方进行托收。
(3)直接付款买方收到卖方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后7天内,以电汇或航邮向卖方支付货款。
10.单据:
(1)海运
全套洁净海运提单,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预付”,作成空白背书并加注目的港____公司。
(2)空运:
空运提单副本一份,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预付”,寄交买方。
(3)航邮:
航邮收据副本一份,寄交买方。
(4)发票一式五份,标明合同号和货运唛头(若货运唛头多于一个,发票需单独开列),发票根据有关合同详细填写。
(5)由厂商出具的装箱清单一式两份。
(6)由厂商出具的质量和数量保证书。
(7)货物装运后立即用电报/信件通知买方。
此外,货发10天内,卖方将上述单据(第5条除外)航邮寄两份,一份直接寄买方,另一份直接寄目的港____公司。
11.装运:
(1)F.O.B.条款:
a.卖方于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前30天,用电报/信件将合同号、品名、数量、价值、箱号、毛重、装箱尺码和货抵装运港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买方租船订舱。
b.卖方船运____公司____
(电报:____),负责办理租船订舱事宜。
c.____租船公司或其港口(或班轮),预计船达装运港10天之前,即将船名、预计装货日期、合同号等通知卖方以便卖方安排装运。要求卖方与船方保持密切联系。当需要更换运载船舶及船舶提前、推迟抵达时,买方或其船方应及时通知卖方。
若船在买方通知日后30天内尚未抵达,则第30天后仓储费和保险费用由买方承担。
d.若载运船舶如期抵达装运港,卖方因备货未妥而影响装船,则空舱费和滞期费均由卖方承担。
e.货物越过船舷并从吊钩卸下前,一切费用和风险由卖方承担;货物越过船舷并从吊钩卸下,一切费用和风险属买方。
(2)C&F条款下:
a.在装运期内,卖方负责将货物从装运港运至目的港。不允许转船。
b.货物经航邮/空运时,卖方于本合同第5条规定的交货日前30天,以电报/信件把交货预定期、合同号、品名、发票金额等通知买方。货物交办发运,卖方即刻以电报/信件将合同号、品名、发票金额、交办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买方及时投保。
12.装运通知
货物业经全部装船,卖方应将合同号、品名、数量、发票金额、毛重、船名和启船日期等立即以电报/信件通知买方。若因卖方通知不及时致使买方不能及时投保,卖方则承担全部损失。
13.质量保证:
卖方保证:所供货物,系由最好的材料兼以高超工艺制成,商标为新的和未经使用的,其质量和规格符合本合同所作的说明。自货到目的港起12个月为质量保证期。
14.索赔:
自货到目的港起90天内,经发现货物质量、规格、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者,除那些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承担的部分外,买方可凭____出具的商检证书,有权要求更换或索赔。
卖方担保货到目的港起12个月内,使用过程中由于材料质量低劣和工艺不佳而出现的损伤,买方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并出具____商检局开列的检验证书,提出索赔。商检验书乃索赔之依据。按买方索赔要求,卖方有责任立即排除货物之缺陷、全部或部分更换货物或根据缺陷情况将货物作降价处理。
15.不可抗力:
在货物制造和装运过程中,由于发生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延期交货或不能交货,卖方概不负责。卖方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即刻通知买方并在事发14天内,以航空邮件将事故发生所在地当局签发的证书寄交买方以作证据。即使在此情况下,卖方仍有责任采取必要措施促使尽快交货。
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超过10个星期而合同尚未履行完毕,买方有权撤销合同。
16.合同延期和罚款:
除本合同15条所述不可抗力原因,卖方若不能按合同规定如期交货,按照卖方确认的罚金支付,买方可同意延期交货,付款银行相应减少议定的支付金额,但罚款不得超过迟交货物总额的5%。卖方若逾期10个星期仍不能交货,买方有权撤销合同。尽管合同已撤销,但卖方仍应如期支付上述罚金。
17.仲裁:
凡涉及本合同或因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则可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暂定的仲裁法则和程序进行仲裁。仲裁将在____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仲裁也可在双方均能接受的第三国进行。
18.附加条款:
性质:
法定代表人(委托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和工作内容
第一条本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限为年(月)。
试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期限为天。
第二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二、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工时制。
(一)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三)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六条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七条甲方不得招录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并按国家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第八条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九条甲方每月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元。(试用期间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工种、同岗位职工工资的80%)。甲方支付的工资应不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第十条实行计时或岗位工资的,每月标准工资为元。
实行计件工资的,每月底薪为元,计件单价为元或完成工作额的%提成。
第十一条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工资报酬,每小时加班加点工资为元。
公休日安排乙方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每小时加班加点工资为元或每个工作日加班加点工资为元。
法定休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每小时加班工资为元或每个工作日的加班工资为元。
第十二条甲方安排乙方在每日22时到次日6时工作的,每个工作日夜班补贴元。
第十四条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歇业,未超过一个月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应按不低于当地失业保险标准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费。
第十五条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丧假等假期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标准,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六条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有关手续。
第十七条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
2、
3、
六、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第十九条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二十一条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安排违法、不道德或损害乙方身心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第二十二条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甲方对乙方的个人资料,未经乙方的同意,不得公开和泄露。
第二十三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行政处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二十四条订立劳动合同时,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牟取不正当利益,不得向乙方收取抵押金、抵押物、保证金、定金或其他财物,不得要求强迫乙方集资入股,也不得扣押乙方的身份证等证件。
第二十五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六条甲方解除本合同,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录用条件为:①
②
③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第二十七条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后,未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仍存在劳动关系,乙方要求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就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时,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月,乙方符合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三十条甲方违反方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从发薪日第日起,每天按拖欠乙方本人工资额的%赔偿乙方损失,直至支付工资之日止,与工资一并发给乙方,同时,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一条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除本合同第二十六条规定情形外,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二条乙方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解除本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1、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为其支付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九、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三十三条当事人一方违反本合同时,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
第三十四条其他违约责任
十、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五条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六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讼。
十二、其他
第三十七条以下专项协议和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
(二)
(三)
(2)合同当事人的关系:_________(不存在关系)
2、序言
(1)合同的观念、宗旨、目的:_________
(2)合同解释的标准:_________
(3)合同的适用范围:_________
3、定义:_________
4、特许经营权的授予:_________
5、允许商标等的使用
(1)允许使用对象的登记或注册:_________
(2)允许使用的条件:_________
(3)使用方法及管理:_________
6、特许经营权的地区和商店的所在地:_________
7、特许连锁总部的经营指导及技术援助
(1)资料的提供:_________
(2)指导:_________
(3)进修及培训:_________
8、促进销售
(1)特许连锁总部的促销方法:_________
(2)特许连锁总部对促销的援助:_________
(3)有关特许连锁加盟店促销义务的事项:_________
9、特许连锁加盟店筹办的物品
(1)物品的种类、品质、数量:_________
(2)筹办的方法:_________
10、特许加盟店的支付义务
(1)支付的理由:_________
(2)金额的计算:_________
(3)支付的时间、方法以及其他条件:_________
11、特许连锁加盟店销售的商品及服务的质量管理:_________
12、其他有关特许连锁加盟店营业的重要事项
(1)合同的期限及更新:_________
(2)解除合同的事由及解除合同的方法:_________
(3)其他的合同终结原因及其手续:_________
(4)合同终结时应处理的事项:_________
14、其他合同事项
(1)免除责任条款:_________
(2)特许经营权合同的转让:_________
(3)连带担保、财产抵押及有关其他提供担保的事项:_________
(4)管辖仲裁的一致意见、仲裁条款及有关其他解决纠纷的事项:_________
(5)合同的修改:_________
(6)合同的年月日:_________
(7)运营规则,其他与合同书有关的补充文件: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同意共同遵守的前提下,达成商业房租赁事项,具体内容如下:
一、双方租赁数据情况
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向____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买商铺,房屋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以房管局最终测绘面积为准);销售合同编号为__________,房屋交付日期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把以上商业房租赁给乙方,租赁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年租金为房屋销售合同总价的百分之_____,乙方应该给予甲方每年的租金为人民币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_____元)。租期年租金总计为人民币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_____元)。
二、租金付款方式:乙方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已将五年租一次性付给甲方(折在房价中)。
三、合同期内费用交纳情况
物业管理费:乙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水表底数为_________度,电表底数为_______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乙方不代扣甲方的租金税收,甲方所产生的租金税收问题和乙方无关。
四、甲方的权益和责任
依约将房屋及设备交付乙方使用。
甲方转让房屋时,须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如甲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租赁期内,甲方须提前解除契约的,应事前征得乙方同意。
五、乙方的权益和责任
乙方依约按时向甲方交纳租金。
甲方允许乙方将商铺租赁给第三方经营
甲方同意乙方因使用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等。在租赁期结束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房屋恢复原样。
乙方不得贮存有危险、易燃、违禁物品。
租赁期内,乙方须提前解除契约的,应事前征得甲方同意。
六、双方违约责任事项
乙方必须按照约定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租金,甲方有权向乙方每天按实欠租金的_____‰加收滞纳金。
租赁期内任何一方未征得另一方同意而单方解除契约的,另一方有权按租赁存续期内租金总额的百分之_____向违约方收取违约金。
如甲方单方面要求解除合同,应补偿乙方的装修费用;如乙方提前解除合同,甲方对装修费用不予补偿。
七、本契约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房屋所在地区房地产主管机关申请调解,或者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本契约未尽事项,双方可另行议定。
本合同共_____页,1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订立合同当事人双方: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租赁商业房屋一事,甲、乙双方达成如下事项:
第一条:出租地址
甲方将 ,建筑面积为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为 场地使用,其经营范围在租赁期内不得擅自更改,否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同意承租,租赁面积最终以产权管理机关核定的面积为准。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年 个 月。
本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如乙方需要续租,须提前 60 天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申请,双方重新议定租金后,方可签订续租合同。否则,视为乙方不再继续租赁。
第三条:租赁保证金
甲乙双方商定本房租赁保证金为 元(人民币大写: ),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一次性支付。
甲乙双方商定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正常终止后十五日内,若乙方无拖欠房租及其他费用时,对商铺无损坏,并且将商铺拆除的隔墙恢复后,不影响房屋的二次租赁,甲方将租赁保证金全额退还给乙方(保证金不计息)。
第四条:租金价格与租金交付时间
每平方米月租金单价为 元,月租金共计(按产权建筑面积计) 元(大写: )支付方式为季度支付,由乙方在上一期租金到期前15日内预付下一期租金。
备注: 甲方税款由乙方承担并负责办理
第五条:租赁期间的商铺修缮和装修
1、乙方应按妥善使用商铺内的设施,保护房屋原结构和设备不受破坏(因室内装修、装饰需要,经业主同意拆除室内隔墙及墙内设施、设备除外)
2、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和外观的前提下,可以对所承租商铺进行装修,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其装修方案应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再向物业管理方申请施工。乙方在办理完相关手续后,方可进场装修并服从物业管理方的统一管理。租赁期满后装修物的权属处理,双方商定:
(1)租赁期满,甲、乙双方未达成房商铺续租协议时,甲方同意乙方拆除室内固定装修物和搬离可移动设施、设备,乙方承担隔墙及室内设施恢复责任。
(2)租赁期满,甲、乙双方未达成该商铺续租协议时,甲方同意乙方拆除室内固定装修物时,乙方应将承租范围内拆除的隔墙及室内设施复原。
(3)租赁期内,若乙方整体转让未到期的该商铺使用权时,需经甲方同意,并满足甲、乙双方原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条件,并且租金不低于当年每平方米的单价。受让方需与业主重新签订房屋租租赁合同,装修物权归属乙方处置。
第六条:甲、乙双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应对出租房屋的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2、乙方在合同期内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3、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前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及相关物业管理文件中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缴纳维修基金除外),在本合同期内,转由乙方享有并履行(包括物业管理费、水电气费、公共区域发生费用等各费用的交纳),甲方与物业公司已签订物业
管理合同、相关文件作为本合同附件。
4、乙方知晓甲方有意出售本房产,若乙方未在本协议生效7日内书面表示愿意承购本房产,则视为本条约定;房屋产权所有人按法定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让给第三方时,乙方放弃优先购买权。
5、乙方应遵守《用户手册》、《装修守则》以及本物业的其它管理制度。并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消防安全责任书》及其它物业管理文件,以上文件作为本合同附件。
6、该房屋的质量保险费用由产权人承担。乙方在租赁期间的人身、财产(货品等)的安全及保险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在租赁期间对该房屋造成的损毁由乙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收回本房屋,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保留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
(1)擅自改变租赁商铺的经营范围;
(2)利用承租商铺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和甲方利益。
(3)拖欠房屋租金累计30日以上。
2、甲方不得无故提前终止合同,若甲方需要提前终止合同,甲方应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经双方同意方可终止合同,但甲方应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两万元的违约金,并赔偿乙方装修损失。3、乙方不得无故提前终止合同,若乙方需要提前解除或终止合同,乙方应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双方同意方可终止合同。乙方享有转让权。乙方转让,须告知并征得房屋产权所有人同意。
4、因业主转让房产所发生的债权债务与乙方无关。乙方的经营权受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
第八条:免责条款
如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房屋损毁,造成甲、乙双方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赔偿责任;如因此而终止合同,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结算,多退少补,甲方退还乙方全额保证金。
第九条: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本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
1、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到期后自行作废。 第十一条:补充条款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合租商业房屋合同范文二
订立合同当事人双方: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租赁商铺房屋一事,甲、乙双方达成如下事项:
第一条:产权状况
甲方拥有仙市新街商铺营业房一间,建筑面积约为45m2 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为经营性场地使用,其经营范围在租赁期内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否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同意承租,租赁面积最终以乙方勘查或了解的面积为准。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年(共 个月)。
本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如乙方需要续租,须提前60天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申请,双方重新议定租金后,方可签订续租合同。否则,视为乙方不再继续租赁。
第三条:租赁保证金
甲乙双方商定本房租赁保证金为 元(人民币大写: ),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一次性支付。
甲乙双方商定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正常终止后十五日内,若乙方无拖欠房租及其他费用时,对商铺无损坏,不影响房屋的二次租赁,甲方将租赁保证金全额退还给乙方(保证金不计息)。
第四条:租金价格与租金交付时间
商铺月租金单价为 元(大写: ),年租金共计 元(大写: ),年租优惠 元(大写: ),年租实付为 元(大写: 元),支付方式为 支付一次,支付金额为 元(大写: 元),由乙方在上一租金到期前十五日内预付下一期租金。
备注:(1)租赁期内,甲方如有税款应该由乙方承担并负责办理;
(2
(3) 第五条:租赁期间的商铺修缮和装修及费用
1、乙方应按妥善使用商铺内的设施,保护房屋原结构和设备不受破坏;
2、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和外观的前提下,可以按自己的装修风格对所承租商铺进行装修,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租赁期满后装修物的权属处理,双方商定:
(1)租赁期满,甲、乙双方未达成商铺续租协议时,甲方同意乙方拆除室内固定装修物和搬离可移动设施、设备(属于乙方所有的一切物件);
(2)租赁期满,甲、乙双方未达成商铺续租协议时,甲方同意乙方拆除室内固定装修物时,乙方应将承租范围内拆除的隔墙及室内设施复原;
(3)租赁期内,若乙方整体转让未到期的该商铺使用权时,需经甲方同意,并满足甲、乙双方原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条件,并且租金不低于同乙方签订合同时的单价。受让方需与业主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装修物权归属乙方处置;
3、商铺内的所有设施由乙方使用,由乙方正常维护,费用由乙方支付。
第六条:甲、乙双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应对出租房屋的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2、乙方在合同期内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经营性活动(如有违约,一切后果应由乙方承担);
3、甲方只为乙方安装水、电等设施(不包括燃气、有线电视、宽带、固话等),材料费由甲方承担,安装及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4、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前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及相关物业管理文件中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缴纳维修基金除外),在本合同期内,转由乙方享有并履行(包括物业管理费、水电气费、公共区域发生费用等各费用的交纳),甲方与物业公司已签订物业管理合同、相关文件作为本合同附件(在有物业管理或有相关费用时,本条成立);
5、乙方应遵守《用户手册》、《装修守则》以及本物业的其它管理制度。并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消防安全责任书》及其它物业管理文件,以上文件作为本合同附件(在有物业管理并实施的前提下,本条成立);
6、乙方在租赁期间的人身、财产(货品等)的安全及保险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在租赁期间对该房屋造成的损毁由乙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收回本房屋,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保留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
(1)利用承租商铺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和甲方利益(违法行为由相关政府职能部门认定);
(2)拖欠房屋租金累计45日含第45日以上;
(3)中途退租,房租不退,保证金不退;
2、甲方不得无故提前终止合同,若甲方需要提前终止合同,甲方应提前6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经双方同意方可终止合同,但甲方应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同等乙方保证金的违约金,并赔偿乙方50%的原装修费用,装修材料规乙方所有;
3、乙方不得无故提前终止合同,若乙方需要提前解除或终止合同,乙方应提前6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双方同意方可终止合同,乙方享有转让权。乙方转让,须告知并征得房屋产权所有人同意;
4、因业主转让房产所发生的债权债务与乙方无关,乙方的经营权受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
第八条:免责条款
如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房屋损毁,造成甲、乙双方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赔偿责任;如因此而终止合同,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结算,多退少补,甲方退还乙方全额保证金。
第九条: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本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
1、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印后生效,房租按合同签订时的相关时间开始计算,合同到期后自行作废。
第十一条:补充条款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合租商业房屋合同范文三
出租方: 电话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电话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将位于 出租给乙方作 用途。
二、租期
租赁期共 年,从 年 月 日起止 年 月 日
三、租金
每月人民币(RMB) 元
大写
从 年 月 日起收租金
四、押金
签约是乙方需向甲方交付押金 元,在租赁期满一周内乙方在缴清一切费用后,无违反合同规定以及其他事故,甲方所收的押金(不计利息)退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或中途提前解除合同退还租赁房屋,甲方所收的押金作为违约赔偿金,不予退还。
五、租金及费用缴付方法
租金按月缴交,每月 日为交租日期。如乙方不按规定时间向甲方交付租金,甲方按欠缴总额每日收取1%的滞纳金,如超过 天乙方仍拖欠不交,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租赁房屋,并不退还押金,乙方使用的水电费和政府所收的费用自行向各部门缴付。
六、其它事宜
1、租赁期内,乙方必须服从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不得违法经营,如乙方发生经济纠纷和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2、租赁期内,乙方有权将租赁的房屋整体或部分转租或分租给第三方,转租或分租后,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合同条款不变,转租或分租的租户的管理由乙方负责。
3、乙方要自觉做好消防工作,由于忽视消防安全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如同时造成甲方的影响及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4、乙方对租赁的房屋进行装修不得改变房屋结构,乙方在租赁期内负责房屋的维修保养责任,租赁期满或中途退出,除可以用螺丝刀拆卸的乙方财产可以自行带走外,所有入墙入地的装修和甲方的设施设备均不得带走,否则应赔偿甲方损失。
5、甲方因产权发生问题,造成乙方损失或甲方中途无故收回房屋而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以双倍押金金额赔偿乙方。
6、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订后生效。
7、备注
出租方(甲方): 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鉴于乙方受聘甲方或服务于甲方,在职或服务期间有从甲方获得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机会,有获得及增进知识、经验、技能的机会;甲方给乙方的劳动支付了工资、奖金、提成、奖励等报酬;乙方明白泄露甲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会对甲方造成极大损害。为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维护甲方及乙方共同的长远利益,双方自愿约定如下:
1.保密内容和范围
1.1 乙方在合同期内开发设计的技术成果,包括技术研究成果、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等;
1.2 甲方现有的开发成果和技术秘密及设计开发方案;
1.3 甲方所有的工艺技术资料、图纸和所有的财务资料及数据;
1.4 甲方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规划及生产经营数据;
1.5 甲方销售方案、计划及客户资料;
1.6 甲方采购计划及供应商资料;
1.7 甲方生产定额、工时定额;
1.8 甲方其他认为需要保密的其他保密事项。
2.具体保密要求
2.1 乙方在聘用合同期内必须按甲方的要求从事产品的设计与开发,其设计开发的所有资料属甲方所有;
2.2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及要求,防止泄露企业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
2.3 对含有甲方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的作品,如乙方为了、评定成果、职称等需要在较大范围内公开的应事先取得甲方的书面认可;
2.4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技术秘密进行新研究与开发;
2.5 乙方在与甲方解除聘用合同后的三年内不得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在有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任职;
2.6 乙方必须不使他人获取、使用保密信息,不直接或间接地劝诱或帮助他人劝诱企业内掌握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的员工离开企业;
2.7 乙方保证遵守甲方为保护知识产权制订的相关制度与规章,认真执行保密措施,在发现他人有侵犯甲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的行为时,有义务有责任及时向甲方总经理或公司人事行政部报告。当乙方结束在甲方的工作时,及时将所有与甲方经营活动有关的文件、记录或材料交给甲方指定的人员。
3.协议期限
聘用合同期_________内;
解除聘用合同后的_________年内。
4.保密费的数额确定及支付方式
甲方对乙方在聘用合同期内所取得的成果支付了工资,工资中内含保密费,其保密费为_________元/月,作为甲方对乙方支付的月份固定保密费。另外还视乙方工作业绩、工作态度、成果的作用和其创造的经济效益而定,给予年终奖励,年终奖励也包括了保密费。
5.双方违约责任
5.1 经双方协商,达成协议:任何一方违约另一方均有权无条件解除本合约,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违约保证金额的五倍违约罚款;
5.2 乙方违反协议,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应赔偿甲方所受全部损失,并按甲方有关制度处理;甲方如因此上禀法院,乙方自动放弃相关权利;
5.3 以上违约责任的执行,超过法律、法规赋予双方权限的,申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法院提出上诉。
6.说明
6.1 协议双方签字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具文,与本合同书具有同等效力。
6.2 本协议一式叁份,协议双方各执一份,人事行政部备案一份。
6.3 本合同书作为乙方聘用合同的附件。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石油合作投资项目合同
国际石油合作投资项目合同是联结石油资源国与外国石油公司进行资源国石油资源勘探和开发的纽带,也是国际石油公司进行勘探、开发、投资及实施生产作业的法律依据。
一、现行主要合同模式的特点
1.矿费税收制合同
矿费税收制合同也称许可证协议,是由传统的租让制合同演化而来。在矿费税收制合同中,外国石油公司对矿区内所产石油拥有所有权以及在矿区进行石油勘探、开发和生产的专营权,油气产量的收益首先应向政府交纳矿区使用费,剩余部分扣减成本费用后为石油公司的应税收入。
2.产量分成合同
产量分成合同是指在资源国保留矿产资源的所有权的前提下,承包商通过与资源国政府签订合同,从事作业服务,利用生产出的原油进行成本回收和获得产品分成。在产量分成模式下,承包商要承担勘探风险及开发和生产费用。全部产量分为用来偿还石油公司投入成本费用的“成本油”,和由资源国政府与承包商按规定的比例分享的“利润油”两部分。资源国政府(或国家石油公司)通常掌握重大的管理权和监督权,而日常作业管理由承包商负责。
承包商如果盈利,将向资源国交纳所得税。产量分成合同模式的收益分配结构包含四大基本要素,即成本回收、利润油分成、矿区使用费以及所得税。
3.服务合同
服务合同出现于20世纪60年代,最早为拉美和中东一些国家采用,其具体类型包括纯服务合同与风险服务合同,其中又以风险服务合同最为常见。在风险服务合同中,资源国拥有矿产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外国石油公司提供勘探开发所需的技术与资金,并承担所有风险。油田投产后,资源国将按合同有关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偿还承包商的投资费用,并以现金形式支付风险服务费。风险服务合同与产量分成合同在收益分配机制上基本相同,只是产量分成合同中对石油公司的补偿和报酬是以分成油的形式支付。
4.回购合同
回购合同是服务合同的一个变种。在回购合同中,外国石油公司(承包商)承担勘探开发全部费用和技术服务,直至油田按合同要求建成后交由资源国政府管理。油田投产后,从生产原油的销售收入中回收投资、费用并获得报酬。报酬水平根据项目总投资的一定比例事先谈判确定,但以年产量的一定比例为上限。
二、主要合同模式比较与优劣分析
1.矿费税收制合同
在矿费税收制合同中,税后利润分配收入是核心内容也是合同方追求的目标。因此产量的高低对承包商影响较大。对于储量较优的油田开发项目,矿费税收制合同能够保证承包商获得足够的原油收入,用来扣减油气生产成本、缴纳税金和税后利润分配。而如果产(储)量低,则可能使项目面临亏损。除产量因素外,油价风险也是无法忽视的。一旦油价低迷,导致项目税前亏损,则承包商很可能在合同到期时无法回收投资与利润分成。
对资源国政府而言,这种合同最有利的方面在于经济风险小,管理简便,成本较低。此外,如果采用竞争性招标,资源国还可以获得高额定金或矿区使用费以及所得税。这种租让制合同条款的缺点主要是缺乏灵活性,政府对石油作业的经营管理比较少。
2.产量分成合同
产量分成合同模式的核心内容是产量分成,合同者希望通过此类合同获得长期的投资效益。因此,产量的高低,即储量和油藏的风险对于合同者效益影响较大。投资者面临因实际产量低于预期产量而带来的成本费用不能完全回收的风险,但也可能享受高产带来的超额利润。与矿费税收制合同类似,产量分成模式下油价过低也会大大影响承包商收益。因此,产量分成合同模式是风险和效益并存合同模式。
此外,从合同条款来看,普遍采用的产量分成合同均对资源国政府较有利。如合同中普遍采用二级式矿区使用费和超过50%的所得税率,政府往往得到超过80%的石油收入。一些合同规定,部分产出的石油必须采用低于正常市场价格的优惠价在资源国国内市场销售。但尽管如此,相对于其他合同,产量分成合同仍赋予承包商直接取得大量原油的机会,具有相当的吸引力。
3.风险服务合同
在风险服务和同中,资源国政府大多以现金形式支付外国石油公司的酬金,有时也会使用原油支付。然而,相对于产量分成合同中外国石油公司一般能够得到20―50%的所产原油,风险服务合同能够提供的原油则十分有限。在风险服务合同中,外国石油公司一般只能在规定期限内以市场价格3―5%的折扣购买20―50%的所产原油,同时能够获得的利润也极为有限。因此,期望通过海外投资获取大量原油的石油公司,通常并不热衷于风险服务合同。同时,实行风险服务合同的国家往往拥有丰富数量的探明储量或有优势的石油地质前景,但由于技术或其他原因无法开采,这些国家希望在外国石油公司的帮助下增加本国原油产量。在风险服务合同中,资源国政府与外国石油公司间是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因此,在几种主要石油投资合同中,风险服务合同的条件对资源国政府最为有利。
4.回购制合同
回购合同模式的核心内容是确定通过承包建设投资,获得相应投资报酬。由于合同者的报酬由总投资额乘以固定的报酬指数确定。因此投资的大小,报酬指数的高低对于合同者来说影响较大。在回购合同中,合同者不存在投资无法回收的情况,只有投资回收之外报酬大小的区别。
与产量分成合同相比,回购合同的合同期限一般较短,因此难以获得油田开发中后期的收益。虽然在回购合同中合同者的成本回收和获得报酬也与项目的产量和油价有关,但相对关系不是很紧密。产量只是确定每年获得报酬的上限,报酬总额与产量无关。这是与矿费税收制合同及产量分成合同模式的最大区别。
回购合同中,合同者如依约履行合同,尽职作业,其成本回收和报酬取得相对来说较有保障,风险较低。特别是在油价处于低迷的市场环境中,预先规定回报率使石油公司即使在油价暴跌的情况下,仍然能够确保收益率。另一方面,对于油气资源落实程度较高的油田,回购合同的风险相对较小,但不可能获得暴利。
设立海外公司及联合经营合同
由于石油开采的高风险性,石油公司往往选择寻找合伙人共同经营较大规模的项目以分散风险。因此,除了部分项目投资合同中关于联合经营的条款,以及按照资源国法律设立合资公司所必需的各种商业合同以外,用于协调各方合伙人之间关系的合同也十分常见。如合作经营合同(JVC),联合操作协议(JOA)等。
一、合作经营合同
合作经营合同通常又称政府参股,是指由资源国(或其国家石油公司)为一方,外国石油公司为另一方,共同组建一个新公司,负责石油勘探、开发、生产、运输和销售等经营活动。双方各参与一定比例的股份,按比例分享利润。双方共同承担勘探风险和纳税责任。这一模式往往与投资项目合同结合使用,在分散风险的同时一方面加强了资源国政府对项目的控制,另一方面有助于资源国政府在石油经营方面获得专业技能和管理经验。
二、联合作业协议
联合作业协议主要用于几个承包商共同参与一个石油投资项目的情况。为减少对巨额投资的需求而带来的财务风险,投资者通常组织财团共同开发。一般来讲,财团是比公司松散的项目运作组织,其成员多为能源公司,但也有其他行业的企业甚至个人。通常是财团与资源所在国签订协议,界定勘探、开采权益及相应责任。财团成员间关系不如公司股东紧密,所以对成员的要求,特别是出资要求比公司股东严得多。而联合作业协议就是约束各方责权利的法律文件。
联合作业协议的内容包括联合作业的组织机构、权限、决策程序和实施项目的具体问题。AIPN标准联合作业协议中的主要条款有:作业者权责、作业委员会、预算与费用批准、油气分配、权益转让、违约、法律选择与纠纷处理等。按照规定,财团成员必须根据表决通过的预算及时支付所承担的费用,不然很快就会面临表决权丧失、权益被快速摊薄、最后完全出局的结果。要求如此严苛是因为前方工程作业不能停顿,任何一个阶段环节都必须资金到位才能开展,否则整个财团遭到损失,轻则失去时间、遭到罚款,重则(如不能完成向政府承诺的工作计划)就会失去区块,原有投资化为乌有。
财团中的某一方,往往是权益最大或有行业经验者担任作业者,作业者可以承担部分工程,但其主要功能是制订工作计划、预算、组织作业实施、协调成员关系、以及与政府和非政府组织(如环保、卫生、联合国机构等)联络对话、负责外包项目的招投标等。
由于有效降低了投资门槛,联合作业协议为资金方面无法与大型企业相比的中小型企业进入油气开采领域提供了机会。同时,较低的风险和较小的投资规模使得这些投资者并不十分依赖进入区块的情况,即使是较小的区块,其利润对于中小投资者而言也是极有吸引力的。而对大型企业来说,由于固定成本较高,且开发小区快不能为其带来明显的业绩增长,因此往往将注意力集中在大型区块上。总体而言,联合作业协议在中小型企业参与石油行业上游项目尤其是对小型区块的开发具有独特优势。然而,在政府参股或联合作业的情况下,外国石油公司对项目的控制权必然被分散,收益也将降低。同时参与者过多可能使得项目的日常运营过于复杂,难以管理。
国际石油工程(技术)服务合同
石油工程服务合同是指与石油勘探开发有关的工程服务合同。与项目投资合同不同,国际石油工程(技术)服务合同通常只涉及油田勘探开发的某一具体环节,而不涵盖整个过程,也不需要外国公司承担勘探风险。目前,国际石油工程服务项目合同多属于国际工程承包的范畴。
一、国际石油工程服务合同
根据承包方式的不同,国际工程承包合同可分为总包合同、分包合同和二包合同。对国际石油工程服务而言,三类合同分别对应资源国政府(国家石油公司)将项目交给某一家国外作业公司、资源国政府将大型项目划分后交给几家国外作业公司,以及总承包商(国外作业公司)将部分项目转包给其他承包商的情况。根据工程服务涉及的具体内容,国际石油工程服务合同包括:地面建设工程合同、管道建设工程合同、2D/3D地震工程合同、钻井工程合同、测井工程合同、录井工程合同、固井工程合同等。
对于大型石油项目来说,由于技术要求高,综合性强,设备、设施、场地投入高,综合实力较强的大企业常采用EPC工程总承包形式。总承包商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的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试运行(开车)等工作,并对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造价全面负责。按国际通行惯例,施工采用分包方式,外国公司只负责施工管理。因此,很多大型工程项目中往往包含具体单项工程的分包合同。国际工程承包合同不是采取单一合同方式,而是采用由一些有关文件组成的合同文件形式。
二、国际石油技术服务合同
石油技术服务合同类似于项目投资合同中的纯服务合同,这类合同中,承包商通过无风险的作业服务而获取费用,订约人不承担勘探风险,也没有任何产出的油气转让。技术服务合同常常在资金充足但缺少经验技术的国家采用。
与国际石油合作项目投资合同相比,工程(技术)服务合同一般只涉及勘探、开发中的某一环节,条款也更加细致,如设备、配件、操作规范、费用报酬支付等均做出规定。资源国政府(或国家石油公司)与工程(技术)提供商之间是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作业者尽职作业,以求回收成本并取得劳务报酬,通常不存在产出油气转让,也无产量或油价风险。由于石油工程(技术)服务的高度专业化,目前,该市场为少数实力较强的大型公司所垄断,利润丰厚。同时,参与国际石油工程服务也有利于带动本国相关设备的出口。
近些年来,部分技术合同逐渐打破了收取作业服务金的固定模式。外国石油公司以自身先进技术为依托,参与到资源国已投产油田或废弃油田的复产与再开发中,负责提供设备和人员、资本援助,以及专门的技术,从事钻井或提高采收率等作业。资源国政府通常事先规定政府取得的基础油比例,外国石油公司可在超过基础产量的增产部分进行分成。
原油购销合同
与项目投资合同、工程服务合同等相比,原油购销合同内容较为简单。在长期供应协议中,通常供需双方签订框架协议,对供应原油的规格种类、数量质量以及付款等做出约定,并对供应原油的具体时间、原油的产地,以及供应的目的地会在补充协定中规定。对一次性的购销,则通常直接在合同中约定供应的时间、交货地点、产品的数量质量、违约责任以及担保、税收等事宜。
咨询与服务合同
一、咨询合同
咨询合同主要包括技术咨询与业务咨询合同。技术咨询是指企业、专业机构或个人为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业务咨询则侧重于对企业的运作经营提供指导性意见。
技术咨询合同通常包括:任务的内容与要求、履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合同各方的权责义务、报酬支付、保密条款等。其内容涵盖技术数据分析、油气潜力评价与产量预测、钻井技术的改进、项目经济评价与筛选等。这类合同的报酬通常事先商定,可一次支付或分期付清。
业务咨询合同是咨询合同的另一种类。对于石油企业而言,在海外从事作业最为重要的工作之一就是与资源国当地政府建立良好的关系。许多石油企业都会与专门的咨询公司或个人签订咨询合同,委托其协助在资源国的活动。如寻找合适的办公地点,协助公司与资源国政府、相关机构以及国家石油公司进行沟通,帮助理解石油公司与资源国签订的合同条款,必要时修改条款,帮助公司寻找当地有实力的承包商以及设备材料,专门服务的供应商,在项目进行过程中给与咨询或建议等。咨询合同的内容包括咨询者的义务、报酬的支付、权益的转让、合同期限与终止、利益冲突以及保密等。咨询者的报酬通常按照项目投资或项目现金流的固定百分比支付。有些合同规定,项目累计净现金流为负值时,咨询者不能得到报酬,但可向后结转。咨询公司追求的目标是通过提供服务及时获得报酬,与项目产量前景及收益没有直接的关系,但其收入受项目现金流的影响。
二、技术服务合同
技术服务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合同中主要规定了技术服务的内容、范围和要求,如技术与质量指标、评价标准、规范、经济效益预测分析等;价款、报酬或者使用费金额及其支付方式,如是否是一次付清等;合同履行的计划、进度、期限和地点、方式;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风险责任的承担;违约或者损失赔偿的计算;验收的方法以及纠纷的解决等。
各类合同特点总结
国际石油商业合同涉及石油的勘探、开发、生产、销售、运输等,涵盖石油工业各种可能出现的跨国商业行为,种类繁多。在上述五类合同中,以国际合作项目投资合同最为全面、复杂,合同内容贯穿勘探开发直至获取最终产品的全过程。其种类主要有租让、矿区使用费/税、产量分成、风险服务、纯服务、资源地租以及混合型7种。项目合同尽管规定了项目的管理、工作进度、设备等一系列事项,但其核心内容在于投资成本的回收以及产品与收益的分配。在采取不同的合同模式时,外国石油公司在项目中所能获得的权益,承担的风险以及与资源国政府之间的关系也不尽相同。
尽管各种项目投资合同在核心内容、追求目标、风险承担以及利益分配方式上有所不同,但目前在条款设计上显现出一致化倾向。如最小义务工作量、面积归还与撤销、工作计划与预算等在各种合同中均有出现。从更广泛的角度来看,上述项目投资合同均贯穿勘探开发直至获取最终产品的全过程,涉及面广,内容繁杂。相关项目往往规模较大、运作时间长、投资额高,属于高风险高回报的投资项目,事前一般需经较长时间论证考察,对投资者的资金技术管理实力有较高的要求。
设立海外公司与联营合同往往依托于具体项目,与投资合同相比更加侧重于项目的管理机构、程序以及根据各方在合作中的地位所进行的收益分配。在实际操作中,签订这一类合同的既可能是资源国政府(或其指定代表)与外国石油公司,也可能是几个石油公司。
石油工程(技术)服务合同通常只涉及石油勘探、开发及配套工作中的某一具体方面,其范围小于投资项目合同。但无论在设备规格、工作程序还是报酬的支付上,石油工程(技术)服务合同均规定的更加细致,更加具体。
石油购销合同与咨询合同并不直接与石油勘探、开发活动相关。前者主要规定油品的数量规格、运输、支付等事宜。后者则侧重于提供的服务以及报酬的取得。
总之,尽管目前世界各国采用的石油合同种类繁多,条款规定在双方享有的权利、承担的义务、利益分配等方面不尽相同。但总体来看,资源国政府均处于主导地位。同时,国际商业石油合同条款的设计已呈现出一致化的趋势。许多公用概念和规定的出现使得合同更加标准化。另一方面,随着国际石油合作的发展,合同的多样性与灵活性也在增强,逐渐出现了一些游离于传统合同结构之外的新型合同,将原有各类合同的特点进行有机结合,从而适应了各种不同区块的具体情况。此外,国际商业石油合同从来就不能够脱离资源国具体国情而存在。因此,资源国法律法规,政策甚至区块当地的条件等都是影响石油合同的重要因素。
合同的选择
石油合同是资源国政府实现其在国际石油合作中利益的载体,也是石油公司参与国际油气勘探开发并获得收益的基础。因此,任何合同的选择与谈判都是资源国与石油公司之间的双向选择。对于石油资源的占有国而言,引入外国投资者参与石油的勘探与开发主要谋求长期的合作并达到以下目的:
1.经济方面。由于缺少足够的资金,很多资源国政府希望通过引入外国投资者参与石油勘探开发获得一部分启动资金,从而积累资本以投资于其他资本密集型项目。如果项目成功,资源国可以通过订立合同获取来自于石油生产的可观经济效益,并以此作为再投资的基础。
2.政治方面。为避免对外国的依赖,资源国希望通过合同控制项目以及产品,并成为开发中积极地参与者而不是被动的受益人。这样能够保障自然资源的开采最有利于国家利益。
3.技术方面。通过引入外国石油公司,资源国能够使用先进技术,从而提高作业水平,减少勘探风险。同时,资源国也希望通过与外国石油公司的合作增强研发实力,学习先进技术,提高本国勘探开发水平以及对自然资源的管理水平。
与此相对,石油公司在合作中更加看重短期目标,且目标较为单一,即希望获得尽量多的实物或货币报酬并能将利润自由返回本国,同时在最大程度上减少风险。此外,灵活的开发方案,可用的区块资料等也是石油公司所希望的。作为石油公司,为了在国际合作中取得满意的结果,应在选择合同模式时综合考虑以下几方面的因素:
1.自身的专业领域、实力与目标。自身的专业领域是石油公司所选择合同模式的前提条件。由于石油行业上游投资随市场供需变化而起伏,区块情况各异,更涉及纷繁复杂的各种技术和工程要求,以及其他因素等。任何一家石油公司,甚至是最大的综合性石油公司都无法一包到底,而必然有专业领域侧重不同的多家公司参与其中。对于专业、实力各不相同的公司来说,首先应当结合自身实际选择合同。如专业的工程服务公司必然以工程服务合同为切入点。一般规模较大,实力较强的企业才能够承担EPC工程总承包的形式。此外,石油公司的目标也是选择的前提。如希望通过海外投资获取大量原油的石油公司,通常较倾向于产量分成合同而不热衷于风险服务合同等。
(委托人):(签章)
年月日乙方:(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鉴证机关:(盖章)
年月日
劳动合同续订: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续订至年月日止。
甲方:(公章)乙方:(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人):(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鉴证机关:(盖章)
年月日
编号
劳动合同书
(娱乐、酒店、商业行业、生产一线用工适用)
甲方(用人单位):
住所:
性质: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
住所:
户籍所在地:
居民身份证号码:
长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印制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自愿订立本劳动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下列第项:
1、固定期限。本合同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期限为个月)。
2、无固定期限。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二、工作内容工作地点
甲方根据生产工作任务的需要,安排乙方在部门(地点)承担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本合同实行下列第项工时制。
1、标准工时制。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综合工时制。按(周、月、季、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3、不定时工时制,每一工作日没有固定的上下班时间限制。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按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实行综合工时制、不定时工时制需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2、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乙方从事国家规定就业准入工种的,应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在工作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五、劳动报酬
1、甲方于每月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元。
2、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歇业、未超过一个月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应按不低于当地失业保险标准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费。
3、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时至次日6时期间工作的,按规定支付夜班津贴。
4、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丧等假期期间,甲方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5、甲方可执行依据政府公布的工资指导价位、工资增长指导线,与工会(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的工资分配办法。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方依照国家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至五十条的规定执行。
八、违反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甲乙双方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上,经协商达成本协议条款,以共同遵守,全面履行:
第一条 品名、规格、价格、数量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原产国别和生产厂: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包装
1.须用坚固的木箱或纸箱包装。以宜于长途海运/邮寄/空运及适应气候的变化。并具备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
2.由于包装不良而引起的货物损伤或由于防护措施不善而引起货物锈蚀,卖方应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费用。
3.包装箱内应附有完整的维修保养、操作使用说明书。
第四条 装运标记
卖方应在每个货箱上用不褪色油漆标明箱号、毛重、净重、长、宽、高并书以“防潮”、“小心轻放”、“此面向上”等字样和装运: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装运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装运港口: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卸货港口: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保险:____________________
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第九条 支付条件
按下列( )项条件支付:
1.采用信用证:买方收到卖方交货通知,应在交货日前15-20天,由________ 银行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与装运全金额相同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卖方须向开证行出具100%发票金额即期汇票并附装运单据。开证行收到上述汇票和装运单据即予支付。信用证于装运日期后15天内有效。
2.托收:货物装运后,卖方出具即期汇票,连同装运单据,通过卖方所在地银行和买方________ 银行交给买方进行托收。
3.直接付款:买方收到卖方装运单据后7天内,以电汇或航邮向卖方支付货款。
第十条 单据
1.海运:全套洁净海运提单,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预付”,作成空白背书并加注目的港________ 公司。
2.空运:空运提单副本一份,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预付”,寄交买方。
3.航邮:航邮收据副本一份,寄交买方。
4.发票一式五份,标明合同号和货运唛头,发票根据有关合同详细填写。
5.由厂商出具的装箱清单一式两份。
6.由厂商出具的质量和数量保证书。
7.货物装运后立即用电报/信件通知买方。
此外,货发10天内,卖方将上述单据航空邮寄两份,一份直接寄买方,另一份直接寄目的港________ 公司。
第十一条 装运
1.FOB条款:
A.卖方于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前30天,用电报/信件将合同号、品名、数量、价值、箱号、毛重、装箱尺码和货抵装运港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买方租船订舱。
B.卖方船运________ 公司________ ,(电报:________ ),负责办理租船订舱事宜。
C.________ 租船公司或其港口(或班轮),预计船达装运港10天之前,即将船名、预计装货日期、合同号等通知卖方以便卖方安排装运,要求卖方与船方保持密切联系。当需要更换运载船舶及船舶提前、推迟抵达时,买方或船方应及时通知卖方。
若船在买方通知日后30天内尚未抵达,则第30天后仓储费和保险费由买方承担。
D.若载运船舶如期抵达装运港,卖方因备货未妥而影响装船,则空舱费和滞期费均由卖方承担。
E.货物越过船舷并从吊钩卸下之前,一切费用和风险由卖方承担;货物越过船舷并从吊钩卸下,一切费用和风险属买方。
2.CFR条款:
A.在装运期内,卖方负责将货物从装运港运至目的港。不允许转船。
B.货物经航邮/空运时,卖方于本合同第5条规定的交货日前30天,以电报/信件把交货预定期、合同号、品名、发票金额等通知买方。货物交办发运,卖方即刻以电报/信件将合同号、品名、发票金额、交办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买方及时投保。
第十二条 装运通知
货物业经全部装船,卖方应将合同号、品名、数量、发票金额、毛重、船名和启航日期等立即以电报/信件通知买方。若因卖方通知不及时使买方不能及时投保,卖方则承担全部损失。
第十三条 质量保证
卖方保证:所供货物,系由最好的材料兼以高超工艺制成,商标为新的和未经使用的,其质量和规格符合本合同所作的说明。自货到目的港起12个月为质量保证期。
第十四条 索赔
自货到目的港起90天内,经发现货物质量、规格、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者,除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承担的部分外,买方可凭______ 出具的商检证书,有权要求更换或索赔。p#分页标题#e##
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
在货物制造和装运过程中,由于发生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延期交货或不能交货,卖方概不负责。卖方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即刻通知买方并在事发14天内,以航空邮件将事故发生所在地当局签发的证书寄交卖方以作证据,即使在此情况下,卖方仍有责任采取必要措施促使尽快交货。
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超过10个星期而合同尚未履行完毕,买方有权撤销合同。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15条所述不可抗力原因,卖方若不能按合同规定如期交货,按照卖方确认的罚金支付,买方可同意延期交货,付款银行相应减少议定的支付金额,但罚款不得超过迟交货物总额的5%,卖方若逾期10个星期仍不能交货,买方有权撤销合同,尽管合同已撤销,但卖方仍应如期支付上述罚金。
第十七条 仲裁
涉及本合同或因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按( )项解决:
1.提交____方所在国仲裁机构根据该机构的仲裁法则和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2.在双方均能接受的第三国进行仲裁。
第十八条 附加条款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生效,具有同等效力。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
在货物制造和装运过程中,由于发生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延期交货或不能交货,卖方概不负责。卖方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即刻通知买方并在事发14天内,以航空邮件将事故发生所在地当局签发的证书寄交卖方以作证据,即使在此情况下,卖方仍有责任采取必要措施促使尽快交货。
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超过10个星期而合同尚未履行完毕,买方有权撤销合同。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15条所述不可抗力原因,卖方若不能按合同规定如期交货,按照卖方确认的罚金支付,买方可同意延期交货,付款银行相应减少议定的支付金额,但罚款不得超过迟交货物总额的5%,卖方若逾期10个星期仍不能交货,买方有权撤销合同,尽管合同已撤销,但卖方仍应如期支付上述罚金。
第十七条 仲裁
涉及本合同或因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按( )项解决:
1.提交____方所在国仲裁机构根据该机构的仲裁法则和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2.在双方均能接受的第三国进行仲裁。
第十八条 附加条款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生效,具有同等效力。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实施以下项目,并支付项目报酬。
1. 项目名称:
2. 服务内容:(商业计划书撰写、投融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
3. 实施地点:(在甲方地点办公、在乙方地点办公、甲方与乙方地点相互结合办公)
4. 项目报酬:总额(大写)人民币 万 千 百元;(小写)rmb¥ 元。
一、履行责任甲方履行责任:
1.签订合同前对项目报酬的确认;
2.项目实施过程中提供乙方要求的相关资料;
3. 项目实施过程中积极与乙方沟通协作;
4.项目实施过程中 如在甲方地点办公则有必要提供乙方要求的工作条件并支付相关费用;
5. 项目实施第一期、第二期和第三期按协议规定金额和方式支付项目报酬。
乙方履行责任:
1.签订合同前对项目报酬的确认;
2.项目实施过程中对甲方项目资料的接收与要求完善资料;
3. 项目具体实施和客户资料的保密;
4. 项目实施过程中积极与甲方进行至少三次的沟通协作;
5. 按照协议规定方式、时间交付项目结果;
6. 向甲方提供项目结果打印版一份(a4纸大小)、电子版一份 (1.5英寸磁盘或刻录为光盘);
7. 在合同签订三个月内负责项目的电子版修改(不包括框架性修改)、咨询和 项目答疑。
二、项目实施流程细则
1. 甲方阅读乙方的保密承诺并向乙方提供项目所需资料;
2.????年?? 月?? 日签订协议,在3日内向乙方支付第一期款项;
3. 乙方与甲方沟通联系,甲方继续向乙方提供项目所需资料已促成早日完成不带格式的初稿;
4. 乙方与甲方沟通联系, 并在 个工作日之内完成计划书初稿(收到订金时开始计算);
5. 乙方向甲方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递交不带格式的初稿(用时一天);
6. 乙方与甲方沟通联系,在 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带格式的完整版商业计划书(收到第二期款项时开始计算);
7. 乙方向甲方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递交带格式的完整版商业计划书(用时一天);
8. 乙方向甲方以邮寄或当面递交形式提供项目结果的打印版一份(a4纸大小)、电子版一份(1.5英寸磁盘或刻录为光盘);
9. 在合同签订三个月内负责项目的电子版修改(不包括框架性修改)、咨询和项目答疑。
三、款项支付(商业计划书撰写项目)
1. 双方签约时甲方需支付第一期 元款项,项目报酬总额的50%;
2. 乙方递交不带格式的商业计划书中文版初稿,同时甲方支付第二期 元款项,项目报酬总额的40%;
3. 乙方递交带格式的完整商业计划书中文版,同时甲方支付第三期 元款项,项目报酬总额的10%.
四、违约条款
1.甲方必须及时提供项目所需的资料,若出现问题而使乙方延误项目的交付或导致不能完成,甲方承担后果;
2.乙方按照项目实施流程执行,若无故拖延交付项目结果时间应承担后果并赔偿委托方经济损失 ;
3.若甲方不按协议规定时间方式付款、提供相关资料,乙方有权终止履行合同。
五、项目撰写标准一)商业计划书项目
1.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第一章:执行概要;
? 第二章:商业模式、产品或服务;
? 第三章:盈利模式;
? 第四章:市场机会;
? 第五章:营销策略;
? 第六章:技术策略;
? 第七章:竞争优势、风险分析、政策分析;
? 第八章:运营管理、管理团队、社会责任;
? 第九章:财务分析和融资;
? 第十章:附件。
2. 结构明确、条理清晰,符合商业计划书的撰写惯例。
3. 错别字发生比例不大于千分之一。
1)投资咨询项目(根据甲方具体目的和标准详细协商后制定)
2)管理咨询项目(根据甲方具体目的和标准详细协商后制定)
六、协议纠纷的解决方式协议若发生纠纷与争议,双方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其次是仲裁解决,最后是诉诸法院。
七、其它条款
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可以传真形式盖章和签字,但需附上签字人的身份证;
2.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做出补充规定,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为附件;
3. 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3个月。
4. 甲乙双方联系人:
甲方主要代表: 电话: 电子信箱:
乙方项目经理: 电话: 电子信箱:
委托方:(甲方盖章)
法人:(签字)
代表:(签字)
开户银行:
帐号: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电子信箱:
年 月 日
受托方:(乙方盖章)
法人:(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开户银行:
帐号:
地址:
邮政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