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16 04:09:47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初级职称专业技术总结,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一、完成了区域站技术人员的招聘工作。
今年以来,我县承担了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试点工作,组建了三个农技推广区域站,同时配合县人事局,在全县范围内公开招聘了36名农业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农业27名,畜牧业9名),充实到三个农技推广区域站,整个招聘工作从制定方案、组织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到聘用等环节,我们都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精心组织,层层选拔,规范操作每个程序,确保了整个招聘工作圆满成功。农技推广区域站的组建成功,进一步健全了我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优化了基层农技推广队伍,推动了全县农技推广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完成了局机关和区域站的人事管理工作。
一是为新招聘的39名区域站工作人员办理了人事关系、工资关系和10%的养老保险补助,同时,根据县人事局的要求,组织区域站工作人员完善了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和人事合同;二是按照县人事局工资股的要求,为局机关在职、离退休干部职工和区域站工作人员办理了工资晋级、晋档、增资关系;三是对局机关和区域站工作人员的基本情况和工资执行情况进行了详细统计,为2006年普调工资提供了依据。
三、承办了农业系列中、高级职称的申报和初级职称的评审工作。
根据市、县人事局的委托,一是积极组织农业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开展中、高级职称的申报工作。今年,申报中级职称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3人,其中,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2人;二是积极开展农业系列初级职称的评审工作。认真组织相关单位推荐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候选人员20人,经人事局下文13人组成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同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报名36人,经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35人,其中,农业助理级28人人,技术员级7人,一定程度上提升了我县农业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整体素质。
四、加强局机关和区域站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一是完善了区域站工作人员的计划生育台账,为部分人员办理了计划生育接管手续,使三个区域站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走上了正轨;二是按照县计生委的要求,按时组织育龄妇女参加孕检,确保上站检查率100%;三是每月按时报送计划生育月报表,并及时掌握、妥善处理有关情况;四是整理了局机关计划生育创国优有关材料,出台了5个文件,3期简报,进一步完善了创国优汇报材料,省国优验收组听取了我局的汇报,给予了很高的评价。
存在问题:
1、申报农业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太少,我县农业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整体水平不高。
2、对区域站工作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不太规范,一些情况掌握不够完全。
明年工作计划:
继续医学教育的目的是使卫生技术人员在整个专业生涯中,不断提高专业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提高服务质量,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需求。为了解咸宁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经验,正确评估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成绩,找出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利更好地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和调整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工作思路及政策提供科学参考依据,我们对咸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002年度至2012年度接受继续医学教育培训所获得的学分进行了汇总统计,现分析如下:
1 材料来源:以《咸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医学教育培训情况登记表》(2002年度至2012年度)、《咸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业人员技术档案》和《咸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政绩奖统计表》(2002年度至2012年度)为基本素材,以咸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干部名册》和咸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资年报表》为佐据资料。
2 合格判断方法:合格标准采用湖北省2007年开始执行的标准[1]:市(州)级医疗卫生单位(不含三级医院)中级以上人每年至少完成省级以上Ⅰ类学分6学分,Ⅱ类学分中10~11项(两项合计)不超过10学分。副高级以上人员五年内完成国家级Ⅰ类学分最低5学分。初级人员五年至少完成省级以上Ⅰ类学分5学分,Ⅱ类学分中10~11(两项合计)不超过15学分。判定合格原则:按各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所获得的各级各类学分不能相互替代和相互折算的原则进行判定。
2 结果:
2.1 表1结果说明咸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继续医学教育工作从2002年开始逐年展开,但继续医学教育对象合格率较低[2](要求≥90%),平均为21.50%;好的2006年达35.19%;差的2008年,只有7.81%。
2.2 表2结果表明从事不同专业技术工作岗位的继续医学教育对象参加继续医学教育的机率不等(N’=3,X2=71.33,P卫生检验>卫生监测和社区服务,卫生监测与社区服务的继续医学教育对象参加继续医学教育的机会无显著性意义(X2=0.055,P>O.050)。
2.3 表2结果表明不同层次专业技术职称的继续医学教育对象参加继续医学教育的机率不等(N’=2,X2=13.08,P中级职称和初级职称,中级职称与初级职称的继续医学教育对象参加继续医学教育的机会无显著性意义(X2=2.35;P>O.050)。
2.4 表2结果表明担任不同级别行政职务的领导参加继续医学教育培训的机会不均等(N’=2,X2=48.97,PO.050)。
3 结论:
3.1 咸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继续医学教育工作从2002年开始逐年展开,但继续医学教育对象合格率较低,离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评估标准》≥90%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
3.2 不同专业技术工作岗位的继续医学教育对象参加继续医学教育的机率不等,依次为急性传染病控制>卫生检验>卫生监测和社区服务。
3.3 不同层次专业技术职称的继续医学教育对象参加继续医学教育的机率不等,依次为高级职称>中级职称和初级职称。
3.4 担任不同行政职务的领导参加继续医学教育培训的机会不均等,担任行政领导职务的继续医学教育对象参加继续医学教育的机率比一般继续医学教育对象参加继续医学教育培训的机率高。
3.5 在审核学分证原件时,未发现一张参加远程继续医学教育取得的学分证,一是说明继续医学教育宣传工作不到位,同时也说明了疾控人员待遇低,让自己掏腰包拿学分不舍得的心理。
参考文献
2、填写上一年度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
3、进行专业论文和业务工作总结。专业论文要求:必须亲自撰写不得抄袭,要结合本人工作和岗位实际;字数不少于3000字。业务工作总结要求:要把自己工作的经历写清楚。要把负责或参与的主要项目写清楚。要把发表的论文或取得了哪些主要成果、奖励写清楚。
4、交验毕业证、初级职称证原件。
5、《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笔试通过。
1资料来源
人力资源数据来自于2010年底浙江省疾病预防中心(疾控中心)开展的《全省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总结》中的《2010年度疾控中心人力资源统计表》。人力资源构成来源于《疾病预防控制基本信息系统》中省、市、县三级疾控中心2010年度相关数据的采集,主要内容包括人员的学历、职称、专业、年龄等构成情况。历史对比数据来源于《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情况报告(2003—2005年)》。
2方法
本次研究主要采用现况调查和历史对比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通过问卷调查和已有的数据进行人员数量和构成的现况分析;在此基础上将部分指标与2005年相比,以反映人力资源变化情况。
3统计分析
运用Excel2003和SPSS17.0软件对数据进行整理、录入,然后进行统计分析。
结果
1基本情况
截至2010年底,浙江省共有在职疾控人员5835人,省、市、县三级分别为442、1276和4117人,平均为442、116和51.5人/单位,与2005年底相比平均每单位在职人员数分别增加8.87%、8.41%和7.29%。省、市、县三级的在编人员数分别为332、98.7和42.3人/单位,受单位编制限制,在职人员中省、市、县分别有24.9%、14.9%和19.8%的编外人员,见表1。
2年龄构成
疾控系统在职人员平均年龄40.4岁,其中省级42.7岁,市级40.2岁,县级40.2岁,其中25~34岁年龄组人数较多,占35.8%,尤其是市、县两级,分别占40.1%和34.9%;25岁以下和55岁以上两个年龄组所占的比例较小,分别仅为3.0%和8.6%,见表2。3性别构成男性占55.4%,省、市、县依次为59.9%、56.7%和54.5%。
4工龄构成
工龄平均19.1年,其中省、市、县依次为21.6、18.4和19.0年。从工龄分组来看,30年以上工龄组仍占有较大比例,平均占到21.9%;5年及以下人员比例其次,占16.1%,尤其是市级疾控中心,占21.1%;6~10年人员也有一定比例,占15.1%,尤其是省级疾控中心,占22.9%,见表3。
5学历构成
截至2010年底,浙江省疾控机构人员学历水平仍以大学本科为主,占41.5%,其次是大专,占24.3%,博士和硕士的比例为9.0%,中专及以下学历比例为25.2%。省级疾控中心学历水平相对较高,硕士及以上学历比例较高,占25.7%,但大学本科仍是主要构成,占46.7%,中专及以下的人员比例占15.6%。市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员学历/学位构成显示,本科所占比例最高,占41.6%;硕士比例开始超过大专比例,占到19.0%;大专、中专、高中、初中的比例依次降低;另外,博士占1.9%,较2009年也有所提高。县级疾控中心人员中,大学本科的比例开始超过大专的比例,占41.0%;大专次之,占27.8%;中专、高中、初中比例依次降低;硕士占3.7%;无博士。县级疾控中心人员的学历水平有大幅度提高,且越来越接近市级水平,见表4。
6职称构成
全省疾控人员职称构成以中级为主,占37.9%;其次是初级,占21.7%;高级职称占15.0%;无职称人员构成比例占10.8%。市级疾控中心人员中,高级职称占22.5%,较2007年的19.3%增加了3.2%;中级职称占34.3%;初级职称(包括初级、助理和员/士)占31.2%;高、中、初比例均较2009年有所提高。助理职称的比例为10.4%,另有12.0%的人员没有专业技术资格或没有填报相应信息,与2009年相同。县级疾控中心高级职称占11.3%,较2009年有所增加;中级职称占38.8%;初级职称占39.8%,包括初级职称人员23.5%,助理职称12.3%,员/士级4.0%;有10.1%没有专业技术资格,见表5。通过对不同工龄分组下的职称构成分析,10年以下工龄人员61.1%为初级职称,随着工龄的增加职称水平也增加,但是30年以上工龄因受学历条件限制,职称水平又有所下降。
一、总体要求
(一)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主动围绕“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要求”,支持各行业做好人才评价。聚焦重点领域,发挥人才评价的先导作用,对业绩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引进人才、扶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一线专业技术人才、非公有制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疫情防控一线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实施倾斜措施。
(二)继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自治区正在组织新一轮职称评审条件修订工作,对于已完成评审条件修订工作并正式下发的职称系列(专业),可按新修订的评审条件执行。
(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各旗县区、主管部门和单位要对现行的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政策措施进行全面系统梳理评估,查找出不利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妨碍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政策措施,积极稳慎地进行调整,巩固发展民族团结大局。
(四)突出思想政治和品德评价。坚持把政治合格、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放在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的首位,用人单位可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综合考察专业技术人才的思想政治、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五)拓宽各类人才职业发展空间。在更多领域贯通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有效衔接职称和职业资格,促进人才融合发展,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
二、申报评审范围
(一)我市所属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
(二)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各地颁发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
(三)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高技能人才。
(四)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评审或考核认定职称。
三、申报评审时间
(一)材料截止时间。职称申报评审的学历、资历年限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论文、奖项和荣誉等各项业绩成果、继续教育审验卡截止到申报时间。申报工作结束后,不再补报相关材料(申报材料目录见附件)。
(二)进度安排。市直部门和单位(含自主评审单位)要及时做好组织申报工作,按规定的时间进行报送(见附件时间安排表)。各旗县区在6月20日前完成高级职称组织申报工作,自评地区和单位在8月30日前完成评审和公示,11月31日前完成核准备案工作,原则上不得跨年度评审。
四、申报评审渠道
(一)为规范职称申报评审及推进电子证书工作,所有申报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首先在内蒙古人才信息库(nmgrck.cn)中注册,下载《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和《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并完成线下填写申报工作。申报材料按照隶属关系及相关要求申报。
(二)申报人员,由所在单位将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汇总。
(三)中央和其他省区驻包头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在我市参加评审的,须经本单位同意并由中央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或其他省(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委托函,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进行申报评审。
(五)非公有制领域专业技术人才,按照属地原则,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审核把关后,可通过以下任一单位(部门)推荐报送。
1.存放档案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
2.工作单位所在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3.工商联、行业协会、商会、学会等社会组织。
4.有条件的旗县区可以在非公有制专业技术人才密集的创业孵化基地、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园区等地设立职称申报受理服务点。
5.包头市考务中心社会化服务科
五、政策规定
(一)完善评价标准
1.各单位在开展职称评审时,要体现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精神,克服“唯论文、唯学历、唯资历、唯奖项”等倾向,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评价导向,注重考察各类人才的专业性、创新性和实际贡献。
2.继续设置论文条件的系列(专业),推行代表作制度,重点考察研究成果、业绩贡献及作品创作质量,淡化论文数量要求。其人员范围是:盟市及以上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在评定自治区高校、党校、社科、卫生、农牧林业科研、会计、经济、统计、审计、新闻、出版、档案、图书、文博系列副高级以上职称、正高级工程师职称。
不再将论文作为限制性条件的系列(专业),侧重考察实际工作业绩,探索以专利成果、项目报告、工作总结、工程方案、设计文件、教案、病历等成果替代论文要求。其人员范围是:上述人员范围以外的系列高级及以上职称;各系列中级及以下职称;在旗县(市、区)及以下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
3.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确需评价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的,由用人单位或评审机构自主确定。
4. 继续教育有关要求按照《关于开展2021年包头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学习的通知》(包人社办字〔2020〕227号)执行。
(二)创新评价方式
1.实行考评结合。卫生、经济、会计、审计、统计等系列高级职称,实行考评结合的评价方式。其他系列待条件成熟后逐步推行。
2.实行以考代评。计算机、外语翻译职称,卫生、经济、会计、审计、统计、出版、通信等系列中初级职称,按国家统一安排实行以考代评,不再进行相应的评审或认定。
3.实行面试答辩、量化评审。中小学教师职称采取讲课说课、面试答辩、量化评审、专家评议、民主测评等多种评价方式,对中小学教师的业绩、能力进行有效评价。自主评审地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推行面试答辩、量化评审的评价方式,提高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4.推行网上申报评审。自治区经济系列正高级经济师、统计系列高级统计师等部分系列职称评审,实行网上申报、网上评审。
(三)继续下放评审权限
1.下放高职院校、包头广播电视大学高校教师系列中、初级职称自主评审权;
2.下放中专(技校)、市委党校教师系列中、初级职称自主评审权;
3.下放农牧业科学研究院农牧系列中、初级职称自主评审权;
4.向旗县区下放中、初级职称评审权及考核认定。
自治区将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等15所骨干示范高职院校高校教师正高级职称自主评审权下放到学校,由学校自主开展评审。将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副高级职称评审权下放到盟市,由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组建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
(四)破格申报条件
1.破格申报正高级职称。获得下列奖项和荣誉之一的专业技术人才,经单位推荐,可直接破格申报正高级职称。考评结合系列,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可不参加考试,直接参加评审:
(1)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
(2)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3)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国家突出贡献专家、国家其他人才计划入选者;
(4)自治区杰出人才奖获得者;
(5)自治区突出贡献专家(含原“自治区深入工农牧业生产第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
(6)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引进人选;
(7)自治区321人才工程一层次人选;
(8)科技成果国家级奖额定获奖人员,或科技成果自治区(省部)级一等奖额定获奖人员。
2.破格申报高一级职称。获得下列奖项和荣誉之一的专业技术人才,经单位推荐,可破格申报高一级职称。其中考评结合系列,需按要求参加考试并达到规定的合格标准,方可参加评审:
(1)在旗县(市、区)及以下地区工作,获自治区科技成果二、三等奖的额定获奖人员,或者自治区行业一等奖(含原盟市科技科技成果一等奖)两项以上的额定获奖人员;
(2)自治区青年创新人才奖获得者;
(3)自治区321人才工程二层次人选;
(4)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青年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计划一层次人选。
3.畅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我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自治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可放宽资历、年限等条件限制,采取网上申报、网上评审、一事一议、一人一策的方式,由自治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负责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各申报单位要对申报人员条件及申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
4.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军队转业干部调入(调整、安置)到企事业单位工作后,5年内初次申报职称,可不受职称任职资格限制,比照同等条件人员参评相应职称。其中考评结合系列,需按要求参加考试并达到规定的合格标准,方可参加评审。
5.上述通过破格申报条件取得职称的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
(五)有效衔接事业单位职称评聘
1.对于不实行岗位管理的单位,以及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档案、图书、翻译、计算机等通用性强、广泛分布在各社会组织的职称系列和新兴职业,可实行评聘分开。
2.对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聘。
(1)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严格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不再开展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工作。
(2)其他事业单位申报职称评审,原则上按照单位正高级、高级、中级岗位空岗数推荐申报。确需超岗位职数评审的,申报总数应控制在已设正高级、高级、中级岗位数的5%以内(正高级、高级、中级分别计算)。申报比例以各级主管部门为单位统一衡量。
(3)符合“(四)破格申报条件”的人员不受岗位数额(比例)限制参加评审。
(4)为有效衔接事业单位评聘管理,对参评人员受聘时间不做硬性要求,由各盟市、各行业主管部门自行确定。
(5)“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基层卫生专业高级职称申报评审过程中,基层卫生高级申报和卫生系列社会化评审申报要一并计算申报名额。
(六)实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一线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倾斜政策
1.对在旗县区及以下基层农牧区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侧重考察其实际工作业绩,不作论文、科研成果要求。对苏木乡镇专业技术人才不要求继续教育学时。
2.打破学历专业限制。在旗县区从事专业工作满30年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和在苏木乡镇从事专业工作满20年的专业技术人才,不受学历、专业的限制,在业绩成果等其他条件符合的情况下,破格参加高一级职称评聘。
3.在苏木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2年的本科毕业生和满4年的大专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直接参加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全日制大学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在旗县(市、区)及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可在规定的考核认定年限基础上提前1年认定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4.经组织选派到苏木乡镇开展技术咨询、培训教育等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提供技术服务的专业技术人才,重点评价其实际工作业绩。
5.城市中小学教师、医生在晋升高级职称时,原则上要有一年以上的农村牧区基层工作服务经历,鼓励引导更多专业技术人才到基层服务。
(七)实施非公有制领域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倾斜政策
1.非公有制领域专业技术人才可不受职称逐级申报要求的限制,直接申报相应专业职称。大学本科毕业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或大学专科毕业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8年的专业技术人才,符合相关中级职称业绩成果条件,可以直接申报中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2年的专业技术人才,符合相关副高级职称业绩成果条件,可以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考评结合专业需按要求参加考试并达到规定的合格标准,方可参加评审)。
2.对非公有制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的论文和继续教育不作硬性要求。
3.经批准离岗创业或到非公有制领域兼职的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在批准的年限内可在原单位按规定正常申报职称,其创业或兼职期间的工作业绩可作为职称评审依据。
(八)继续实施疫情防控一线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倾斜政策
职称申报评审时,同等条件下向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倾斜。将抗疫表现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注重在疫情防控一线的工作实绩。在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可提前一年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或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援鄂医疗卫生人员和收治确诊病患定点医院直接参与医疗救治的一线医务人员,在高级职称评审中,可不受单位岗位职数限制,免除自治区专业实践技能考试,提前一年参加职称评审。其中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且满足职称评审业绩成果条件的,可不受现有职称取得年限限制,直接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具体人员范围由卫生行业主管部门确定。
(九)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
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将贯通领域扩大为工程、农业、工艺美术、文物博物、实验技术、艺术、体育、技工院校教师等职称系列。具体评审办法另行印发。
(十)促进职称制度和职业资格制度的有效衔接
按照《关于在部分领域建立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内人社发〔2019〕20号)以及《2020年关于更新公布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表的说明》,有关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资格,用人单位可根据岗位需要进行聘任,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十一)转系列评审
专业技术人才因工作岗位变动需参加转系列(专业)评审时,按照“先转后评”原则,在新工作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经考核符合相应职称条件的,可转评新系列(专业)同等级的职称;转系列满1年后,符合相应职称条件的,可申报新系列(专业)高一级职称评审。转系列人员参加晋升的,过去的资历连续计算,相关的业绩成果予以认可。
(十二)考核认定
1.在站博士后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或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出站后继续留在企业的可直接认定副高级职称(国家规定需考试的专业,需按要求参加考试并达到合格标准,再进行认定)。
2.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以考代评专业除外),经考核合格,可按照职称管理权限,直接申请认定相应的职称,不需要进行评审。其中,大学专科毕业、工作满3年的可认定助理级;大学本科毕业、工作满1年的可认定助理级;硕士研究生毕业、工作满2年的可认定中级;博士研究生毕业,可直接认定中级。
(十三)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另行安排。
六、资格审核要求
(一)单位审核。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将所有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上报材料包括公示情况。
(二)主管部门复核。各级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材料真实,符合申报条件予以报送;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及时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报人员逾期未补充完整的,视为放弃申报。
(三)由主管部门按规定的时限统一报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各旗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直主管部门在上报材料前,要将本地区、本部门各系列申报人员花名册在相关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上报材料包括公示情况。
(三)自评旗县区和单位评审结束后,通过各自门户网站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评审组织要求
(一)评委会核准备案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对全区组建的高评委会和自治区直属单位组建的中级评委会实行核准备案。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本地区组建的中初级评委会实行核准备案。未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组建的评委会不得开展职称评审,所发职称信息和颁发证书一律无效。
(二)完善专家评委库
自评旗县区和单位要充实完善中初级级职称评委库,并及时报送包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积极吸纳学术造诣深、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能认真履行职责的专家,增加经验丰富的基层一线专家以及非公有制组织专家的比例,对专家评委实行跟踪考核、动态管理、随机抽选。
(三)报送评审实施方案
自评旗县区和单位要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和申报材料的审核、整理、汇总工作,制定详尽的评审实施方案(内容须包括申报情况、评审时间、地点、评委会组建情况、评审工作程序、采取措施等情况;另附申报人员花名册、送审表、评委推荐名单等)。在开评一周前向包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同意后方可开展评审工作。
(四)评审工作要求
1.坚持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高标准、严要求,严格按照评审条件进行评审。控制评审质量,做到好中选优,确保评审的社会公信力,切实发挥职称评审的指挥棒作用。
2.严格按照评审权限开展工作,不得超范围、跨专业受理或评审职称,不得违反规定降低评审标准和申报条件,不得违反评审程序。
3.遵守评审工作进度要求,确有困难不能按期评审的,要提前提交书面延期申请,同时抓紧做好评审各项准备工作。
4.明确评委会工作人员和评审专家责任,不得干涉专家评审,强化评审考核,建立倒查追责机制。
5.加强封闭式入围评审管理,保证评审工作不受外界干扰;实行评委轮换制度,保证三分之一以上的评委实行轮换,已经连续三年担任职称评审工作的评委,原则上不再担任本年度的评委;自主评审须保证一定数量的非本单位同行专家评委参加;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对职称评审全过程进行监督,确保评审的公平公正。
6.对在旗县、苏木乡镇中小学、卫生、农牧业、林业、水利、乌兰牧骑等基层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在评委会评审时,可单独设组、单独评审、单独确定通过率。
(五)职称评审结果核准备案和发证
1.各旗县区、自评单位在评审(工作)工作结束10日内,将《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花名册》、公示期间举报事项处理情况及正式核准备案报告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同时,将评审数据上传职称管理系统(nmgrck.cn/zcps/login/index.shtml)。
2.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通过后,制发职称电子证书。评审通过人员登录内蒙古人才信息库查询打印个人职称电子证书。
3.从中央单位、外省市和军队通过组织调动、转业安置或个人自主来我市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其在区外(军队)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的评委会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需要换证的,按照职称管理权限,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并统一换发职称电子证书。
八、其他事项
(一)加强监督管理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职称评审综合管理、协调落实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单位,采取随机抽查、巡查、复查等方式,加强对职称评审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对不能正确行使评审权、不能确保评审质量,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地区、部门和单位,按照有关规定限期予以纠正,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不能按期纠正的,责令停止评审工作,直至取消评审资格,追究相应责任。
(二)严肃评审纪律
1.申报人所在单位要严格审核申报材料,对把关不严、违反规定程序的,视其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对未履行公示程序的评审结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一律不予核准备案。
3.对公示期间举报反映的问题,各地区、部门和单位要认真组织核实,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对未按计划进度完成年度评审任务的,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建立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和失信黑名单制度
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申报评审职称须签署《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评审工作结束后,与《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并归档备案。实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对通过弄虚作假、学术不端、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予以撤销,并将人员信息记入失信黑名单,从次年起,三年内不允许职称申报评审。
(四)优化服务水平
1.实行“一次告知、一次申报受理”。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和用人单位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公布职称政策相关文件和咨询电话,在办公场地醒目位置张贴纸质的职称申报相关工作要求,制印《职称申报评审一次性告知书》,认真履行一次告知、一次申报受理义务。经办人员要熟练掌握职称工作相关政策要求和工作流程,认真审核及时接收申报材料,提供高效便捷服务。
2.健全职称信息化服务体系。各地区、部门和单位要做好历年职称评审信息数据采集整理,抓紧时间整理上报。依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加快推进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在实现职称评审信息区内互联互通的基础上,逐步实现跨省区互联互通,不断提升职称评审信息化管理服务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
(五)严格评审收费管理
各地区、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厅对自治区人事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与证书工本费标准的批复》(内计费字〔2001〕1202号)和《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与证书收费及支出的通知》(内人发〔2001〕124号)规定收取评审费用,不得另行加收费用。
(六)严格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2021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严格落实监管责任,保障考试安全,做好考试服务,及时公布考试成绩和发放合格证书。严肃考试工作纪律,加大对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力度,维护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公平、公正。
职称制度改革事关全局,各地区、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准确领会文件精神,严格职称评审纪律,精心组织,抓好落实。要切实增强职称评审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组织和社会监督,努力营造职称制度改革的良好社会氛围。
此前的有关文件(含各职称系列评审条件)规定,凡与本安排意见不一致的,按照本意见执行。
附件1:职称评审材料目录单.docx
附件2:2021年申报人员数目统计表(事业在编).xls.xls.xls
附件3:2021年申报人员数目统计表(事业非在编).xls.xls.xls
附件4:22021年非中小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审核时间安排表.xls
附件5:2021年中小学教师系列和非中小学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审核时间安排表.xls
附件6:包头市2021年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花名册.xls
1.1.1村级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人员缺乏现虽有地、县、乡三级推广网络,但到村里就没有科技推广人员了,这种状况直接影响了工作效率。村级农技人员缺乏,而且行政人员队伍庞杂,另外农民农产品销售业存在一定的问题。新疆基层农业技术推广站服务设施差,服务手段相当落后。还有不少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人员出现了边培养、边改行的现象。在调研中发现村级之间的农户总户数和总人口数很大,其中塔城沙湾县西戈壁镇小平原村农户总户数和人口数最少,这与该村的地理位置有关系。小平原村地处山区,可耕作耕地面积少,总户数只有66户,村级总人口243人。而吐鲁番市艾丁湖乡庄子村的总户数和总人口数最多,该村有1208户农户,共5394名村民。调研中还发现另一特点:村级种养大户较少,农民规模化经营程度低。在样本区域有12个村级没有种养大户,种养大户最多的村级有372户,但是村级普遍种养大户数量介于5~40户之间。村级农技人员缺乏,其中有14个村级没有农技人员,占到样本总量的9.1%。
1.1.2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管理体制不健全根据调研资料可知,各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分属于不同的部门管理,在对农技推广部门的管理工作中不能实行统一管理,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和农户之间多为松散连接,在不同程度上存在着管理水平不高、服务不到位等问题。甚至有些单位是一套人马,挂2~3块牌子。由于缺乏管理力度致使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很难落实到个人身上,无法实行专人负责,不利于提高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进而也影响了整个农机推广队伍的素质。截至2012年底,新疆种植业乡级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与2011年相比,县管所占比例下降,乡管所占比例也下降,县乡共管比例大幅增加。主要是该自治区加大对乡级农技机构和人员考核管理,实行三方考核,充分征求乡镇政府意见,加强乡镇政府管理,部分乡镇机构也发现实行县乡共管更有利于体系管理和发展;全疆国家畜牧业技术推广机构2012年与2011年底相比,总数减少了368个,其中省级减少1个,市级减少4个,县级减少18个,乡镇减少345个。主要原因是往年对推广机构定位不准,把许多主要职能不是从事推广工作的单位都计算进来,导致数据不准。如草原监理所等主要从事执法工作的机构今年不再列入推广机构;新疆乡级农机技术推广机构中,县农机部门主管的农机技术推广机构占21.11%,乡镇政府为主管理的占32.44%,县乡双重管理的占16.18%,县乡双重管理以县为主占29.27%;另外,水产业归口水利部门管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产局为水利厅管理的副厅级单位,各地州市水产技术推广站归口水利部门管理。
1.2农业技术推广服务队伍力量薄弱,服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在乡镇农技服务机构的农技人员调研当中发现,在基层工作的技术推广人员综合知识结构很差,专业不对口的占绝大多数,而且科技工作者的总量非常少。此外,专业技术人员过去学的和长期从事的是种植或养殖技术,服务技能单一,不适应农业发展对多种技能人才的需求。在调研过程中还发现,有的地区只有1名相关技术人员。全新疆科技队伍薄弱表现为人员青黄不接,主要原因一方面是对于农技部门的重视度不够,存在可有可无的思想,对于农技员的关心也比较少,并且一些农技人员并不钻研业务。另一方面,是体制的不顺在造成的。目前镇乡农技人员的管理以块为主、条为辅。乡镇农技人员编不在岗、在岗不在位”的现象较突出。
1.1.1编制及人员数量截至2012年底,新疆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编制数7867人,编制内人员7148人,实有人员7627人。与2011年相比,编制数减少168人,编制内人员数减少318人,实有人员数减少265人。编制数减少的原因与机构减少情况一致,部分乡镇仍在改革,尚未定编定岗。编制内人员数减少,主要是因为乡镇机构的人员被乡镇政府抽调去从事其它工作,特别是该自治区大部分少数民族地区维稳任务很重,许多农技人员被长年抽调开展维稳等工作;新疆畜牧业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编制数量为9522人,编制内人员9063人,实有人员数量11551人,与2011年相比,人员均有所减少,原因是今年对从事推广工作的机构和人员重新定位后,数量有所减少;全疆农机推广机构批准编制数4479人,实有人数4577人,编制内人员数4297人;新疆共有水产技术推广人员编制数量332人,其中省级76人,地级92人,县级151人,区域站及乡级13人,但实有人数276人,其中省级推广站71人,地级站59人,县级站127人,区域站16人,乡级站1人。
1.1.2人员职称情况新疆种植业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编制内人员7148人,其中正高级职称267人,占2.74%;副高级职称658人,占9.21%;中级职称2140人,占29.94%;初级职称2876人,占40.24%;无职称1207人,占16.89%。与2011年相比,高级职称比例上升5.02%,中级职称比例上升1.79%,初级职称比例下降5.81%,无职称人员比例下降1.98%;畜牧业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编制内人员正高级职称231人,副高级职称622人,中级职称2395人,初级职称3883人,无职称人员1932人,与2011年相比人数均有所减少;全疆农机推广机构拥有专业技术职称人数达到3196人,其中高级职称132人,中级职称人数达到974人,初级职称人数2117人;水产技术推广机构,有技术人员176人,其中省级站57人,地级站40人,县级站72人,区域站7人。
1.1.3人员学历情况截至2012年底,新疆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编制内人员7148人,其中研究生133人,占1.86%;本科2440人,占34.14%;大专2955人,占41.34%;中专1355人,占18.96%;高中191人,占1.67%;初中及以下74人,占1.04%。与2011年相比,本科以上学历比例上升4.15%,大专比例上升1.79%,中专及以下比例下降5.93%;新疆畜牧业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编制内人员研究生110人,本科280人,大专3911人,中专1685人,高中422人,初中及以下155人,与2011年相比数量均有所减少;全疆农机推广机构拥有大专以上学历2792人,占总人数的65%,有专业技术职称人数达到3196人,其中高级职称132人,中级职称人数达到974人,初级职称人数2117人;水产技术推广机构,现有高级职称24人,中级职称63人,初级职称184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116人,大专学历96人,中专53人。
1.3农业技术服务与农户需求不对称,供求存在差异
1.2.1农业技术服务内容结构性失衡如表8所示,总体中内容结构性失衡比例最小的是病虫害防治,主要原因是这种服务可以提高种植作物产量,病虫害失衡比例为7%,这说明有技术服务需求的农户获得病虫害防治的服务最多。此外,新品种技术为11%,养殖技术为14%,优良品种技术为15%,科学施肥和农药安全使用都为16%,田间栽培管理为18%和家禽防疫技术为20%,可见农户非常重视产前和产中环节的技术服务,主要原因是由于3个地区的农户对这些实用性强的技术需求强烈,因为这些技术掌握简单,对农民增收起到很大的作用。而每个地区的技术服务内容结构失衡也存在区域差异性,病虫害防治技术服务失衡比例在3个地区分别为16%、6%和2%,3个地区中技术内容失衡比例最高的分别是储藏技术、储藏技术、包装技术,失衡比例分别是88%、95%和45%,这说明农户在产后对这些服务需求意愿不高以及农户很难得到这些技术服务。
1.2.2技术服务渠道结构性失衡目前农户获得技术服务的主要渠道有电视、电话、广播电台、互联网、书刊和科技小报、科教录像光盘、讲座培训、技术示范观摩、拜访推广部门、邻居亲朋好友、手机短信、农业博览会等,由表9可知,所有渠道中讲座培训的失衡状况是最低的,失衡比例为63%,其次是失衡比例为72%的电视渠道,书刊和科技小报、科技录像光盘和邻居亲朋好友的失衡比例接近100%,而手机短信和农业博览会的失衡达到100%,这说明被调查的样本农户根本没有从手机短信和农业博览会2个渠道获得需求的技术服务。3个地区中发达地区讲座培训的失衡比例是最低的,失衡比例为45%,也是因为发达地区农户经济实力较强,具备讲座培训的条件。另外,互联网、书刊和科技小报2个渠道失衡比例相比其他2个地区是最低的失衡比例分别都为76%,这是因为发达地区的农户自己主动利用这些渠道去寻求有用的信息。欠发达地区中失衡比例最低的渠道是邻居亲朋好友,失衡比例为75%,互联网、科教录像光盘和手机短信的失衡比例都为100%,这说明农户根本无法从互联网、科教录像光盘和手机短信这些渠道获取技术服务。另外,欠发达地区农户根本不需求电话和农业博览会渠道。不发达地区中电视渠道的失衡比例是最低的,失衡比例为52%,这是因为不发达地区的农户电视是最容易获得的渠道,通过比较3个地区发现不发达地区的电视和广播电台的失衡比例相比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都低,这是由于不发达地区政府并没有提供足够多、有效的服务机构,农户只能依靠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介,被动获得服务。
1.4农户获得技术服务的模式比较单一,技术服务满意度有待提高由调研结果可知,目前新疆农户获得技术服务主要是通过基层技术服务站、农技推广部门,基层技术服务站和农技推广部门是政府设立的农业部门,可以直接为农户提供一些技术服务,所以目前农户获得技术服务的主要模式是“政府+农户”。这种服务模式具有局限性,这2个服务部门的人员一般都是和农户一样工作在生产第一线,直接指导农户生产。这样他们提供的服务是不能满足农户对农业技术需求的及时性和有效性的。该调查把农户获得某一种技术服务的满意程度分为不满意、较满意、满意和非常满意4个等级。并将调研地区按经济发展程度分为3个不同地区,各个地区的农户获得农业技术服务的满意程度有所不同。根据表10中数据可以看出,目前农户获得的技术服务能够达到让农户非常满意还很难,满意程度比较高的技术一般都是比较容易获得的技术服务。说明农户在获得技术服务时还存在着一定的困难,需要有更好的方式为农户提供方便快捷的农业技术服务。
2完善农业技术服务体系的对策建议
2.1完善服务体系,统一管理模式要鼓励和支持农业科研单位、高等院校、涉农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多方面的社会力量,积极开展农技推广服务,建立多元化农技服务机制,提高农业技术服务质量。要加大政府对基层农技体系建设的投入力度,以保障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工作的顺利。进一步强化、规范对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的建设和管理。要对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统一管理模式,加大管理力度。这样使得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和农户之间能够紧密联系,不仅能使服务到位,而且还能提高服务效率。要避免某些单位出现的一套人马,挂不同牌子的现象出现。要将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工作落实到个人,专人负责,以此提高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人员的积极性,提高农业技术推广服务队伍的整体素质。
知识水平:按着培训目标,对全部在岗管理人员知识水平逐一核实,分类实施知识水平提高。对未达到大专学历人员,确定知识水平提升目标计划,协助确定指导老师,参加学历提升学习,定期反馈学习情况及文化知识考试情况,落实学历提升目标。达到大专学历人员,督促继续学习文化知识,定期举行文化知识考试,确保文化素质不断提升。对本科学历人员(含双专),在督促继续学习文化知识的同时,落实在培人员按计划完成学业。专业技术职务(业务能力):按着培训目标,对全部在岗管理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现状逐一核实,分类实施专业技术职务提高。对无职称人员,督促其结合自身工作性质,确定专业技术职务提升目标计划,协助确定指导老师,自行制定学习及参加职称考试计划,并报考委办备案,落实职称提升目标。对初级职称人员,鼓励符合职称提升条件人员,积极参加中级职称考试或评审。对中、高级职称人员,督促继续学习自身专业技术知识,待具备条件时,积极申报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考试或评审。
2.加强企业内部职工培训优秀教师的选拔和培养
职工教育培训工作中,培训教师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如何选择优秀的培训教师,应值得我们思考。公司聘请外委培训教师,尽管授课专业,但存在着对企业职工知识、技能现状认识不清、与职工交流性差、不能长久留在企业供职工请教、费用高等诸多不利因素。相比,企业内部培训教师有较多的优势。公司更应关注于企业内部职工培训优秀教师的选拔和培养。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员工对培训教师的要求也会越来越高。公司也需要及时组织针对教育教师的专项培训,使其得到及时的充电和提高,不断丰富本专业的理论知识,也可以派他们出去研修和请专家进来传授。
二、高度重视,完善制度,为开辟三才晋升渠道提供有利保障
1.建立人才库,明确培养目标
按照经营管理、技术业务、岗位操作技能开展三才队伍建设,结合专业岗位对优秀人才按照核心、骨干、后备进行选拔,建立公司人才库,进一步规范三才队伍建设,为公司有层次培养奠定了基础。优化公司人力资源配置,做好人才储备工作,创新用人理念,拓宽企业用人选人视野,打造人才建设平台,为企业跨越式发展提供强大人才支撑。
2.实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鼓励人才提升业务素质
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主要采用“公开竞聘”和“公推优选”两种方式。正科级以上管理岗位一般采用“公推优选”方式;所有副科级(科级助理)和一般岗位选聘时,采用“公开竞聘”方式。通过公开选拔、竞争上岗,能够进一步提高人员队伍整体素质,增强职工的竞争意识和进取精神,建立激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用人机制,适应建设国际一流现代企业的需要。
三、结合需求,有效激励,创建人才成长长效机制
1.企业文化导向
公司要对年度职工教育培训考核工作进行总结表彰。对工作优秀、效果显著的单位授予“职工教育培训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对工作成绩突出者授予“职工教育培训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并予以嘉奖。设立高技能人才示范岗,先进生产者,优秀青年等设立与开展,把员工的思想和行为导向到爱岗敬业、提高技能、提升素质和促进企业发展上来,激励先进,鞭策后进。
2.薪酬上大力倾斜
管理人才竞聘上岗试用合格后,兑现相应待遇。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考核合格后,享受技能津贴和操作技能奖金。技师(师傅)带徒,落实培训计划后,按带徒每人每月兑现带徒津贴。作为激发职工潜能,调动职工学习新知识,接受再培训积极性的重要手段,薪酬激励已成为企业成功的关键因素之一。
专业技术人员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的高低和熟练程度是医院水平的体现,医务部、护理部及各临床医技科室要认真抓好日常技能培养,并且于每年6月和12月底分别组织开展全院性技能考核评比,医院对优秀个人和科室给予一定奖励,同时将考核成绩纳入科室年终优秀评比条件之一。
二、加强继续医学教育管理
根据《四川省继续教育条例》和《四川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办法》等规定,继续医学教育是所有医、技、护理人员学校毕业后学习新知识、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的必要途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是所有医、技、护理人员职称考试、聘任,执业资格考试、注册,年度考核等的必备条件。
1、医院定期不定期组织本院专家或外出进修学习、短期培训回院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学术讲座。主要介绍新技术的临床应用,新检查、新诊断、新治疗以及疑难危重病案讨论等,原则上每月组织一次。
2、临床医技科室应定期不定期组织本科人员进行学术小讲课,新技术、新方法讨论以及疑难危重病例讨论等,每月不得少于一次。
3、根据需要定期不定期邀请外地专家、教授来院讲学。
4、鼓励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总结临床经验、推广使用新技术、新理论、新知识、新方法,并撰写论文,但所有对外交流发表的学术论文必须经医务部、护理部审核签字并交科教科登记、盖章后方能交流发表,交流发表后持刊物原件再次到科教科登记。否则不报销发表费用,不评选优秀论文以及计算继续教育学分。
5、所有医、技、护理人员每年必须要有继续医学教育学分25分,且初级职称每年必须至少要有I类学分5分;中级职称每年必须至少要有I类学分10分;高级职称每年必须至少要有I类学分15分。
6、无论是全院性或是科室学术讲座、讨论医技小讲课等均应有记录、参加人员签字、教案等备查。
三、严格外出培训进修学习监督管理
1、医务部、护理部及科教科应严格审核监督管理外出进修学习、培训及学术论文交流、发表。结合医学科学发展和医院实际情况,合理安排专业技术人员进修学习、培训及学术技术交流等,努力培养医疗护理高新技术人才和实用型人才。
2、外出参加学术论文交流、专委会会议、短期培训,原则上一年内不得重复参加,外出进修学习原则上三年内不得重复参加,若因病、因事临时不能参加者,未经院领导同意不得随意转让参会资格。
3、凡外出参加学术论文交流、专委会会议、参观学习短期培训学习结束后,由参加者持院领导审批同意书、到财务科填报差旅费审批单,经院领导审批报销差旅费。
凡外出进修学习、短期培训超过一月,脱产、半脱产“专业证书”学习以及读研者学习期间生活费领发、路途车费报销按财政部门及医院有关规定进行。
财务科在审核填报差旅费前务必认真审核是否有领导审批及医务部、护理部及科教科审核签字。凡不按规定程序外出者,医院不报销任何费用,并按旷工等有关规定追究不假外出责任。
2结果
2.1人员岗位配置情况
目前,该省108个县级食药局“三定方案”已通过当地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定核准。其中,县级食药局及所属稽查分局已基本改革到位。此次该省1269个乡镇群共成立乡镇食药所1140个。县级食药局及稽查分局划转人员主要为原县级食药局人员、工商局人员、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人员、商务局人员、卫生监督局人员。各乡镇食药所划转人员主要为原乡镇卫生院人员、乡镇中小学教师及少量乡镇政府人员。
2.2性别分布情况
全省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应划转人员7769人,实际到位6660人,到位率为85.7%。其中,男性工作人员4679人,女性工作人员1981人,男女比例为1∶0.42。从性别结构来看,男性总体多于女性,而且随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事业的发展,男性比例数量还将呈上升趋势。
2.3年龄分布情况
县级食药局主要以40~50岁人员为主,稽查分局以40岁人员为主,乡镇食药所以30岁以下人员为主。从年龄分布情况来看,县级食药局工作人员年龄偏大,稽查局人员年龄适中,乡镇食药所工作人员则比较年轻。全系统人员平均年龄为41.8岁,年龄层次总体合理。
2.4学历分布情况
县级食药局人员中,研究生占7%、本科占35%、大专占32%、中专(高中)及以下占26%。稽查分局人员中,本科占23%、大专占14%、中专(高中)及以下占63%。乡镇食药所人员中,本科占12%、大专占33%、中专(高中)及以下占55%。数据分析表明,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人员拥有高学历者较少,学历层次大部分集中在中等水平,符合我国省、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越往基层,人员学历越低”的趋势。
2.5专业构成情况
该省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工作人员中,药学专业(含中、西药)占29.67%、医学相关专业占11.13%、食品专业占1.24%、法律专业占12.88%、化学专业占1.95%、经济专业占11.91%、医疗器械相关专业占1.11%、其他专业占30.12%。数据分析显示,划转人员专业分布多元化,但食品药品相关专业如药学、医学、食品、法律专业人才严重缺乏。
2.6专业技术职称类别等级情况
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专业技术人员中,中级职称(含医药工程师、主管中西药师、主治医师、主管护师、主管技师、中级经济师、中小学中级教师)占26%,初级职称(含医师、护师、中西药师、护士、医学检验技士、助理经济师、中小学初级教师)占19%。通过数据分析看出,该省县级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拥有专业技术职称人数较多,且中级职称者所占比例较高,这部分拥有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主要集中在区卫生监督局、卫生院、乡镇中小学教师和少数原县级食药局划转人员。
2.7人员所属编制情况
此轮机构改革,该省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系编制身份多样,按《湖北省编办关于加快推进县级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鄂编办函〔2014〕60号)文件“保留划转人员的职级待遇,逐步消化”的精神,新组建的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人员编制类别分别有行政公务员编制、参公管理事业编制、事业编制、机关工勤编制和事业工勤编制。
3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人力资源的数量、质量直接关系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的监管能力和水平。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体制改革已基本到位,形成了中央到地方“四位一体”的监管模式。但由于在此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改革中,国家精神是不新增加人员编制,所需人员由各职能部门统筹调剂解决,因此各县、市、区改革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突出问题。
3.1食品药品监管队伍结构不合理
未形成人才梯队,须加强骨干人员培训力度据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2年版统计年鉴显示,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队伍结构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逐年呈上升趋势,拥有中、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所占比例也较大,食品药品监管队伍素质整体得到提高。而本研究数据分析显示,该省基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人员较为年轻,无论学历还是专业技术职称均较低。机构改革后,没有形成合理的人才梯队结构。因此,需加强基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有计划地重点培养一批能起到支撑、引领、带动作用的食品药品监管骨干人员,弥补队伍的结构缺陷,推动食品药品监管事业的健康发展。
3.2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派出机构性质未明确
人员编制身份多样、执法水平参差不齐,亟需明确乡镇食药所机构性质,合理解决人员身份,加强专业性执法培训根据鄂政发〔2013〕36号文件精神,湖北省各县、市、区相继组建了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派出机构。但由于文件中未明确乡镇食药所机构性质,导致各地在组建食品药品监管所时机构性质多样化,既有定性为行政机关的,也有定性为全额事业单位、差额事业单位的,缺乏机构性质的统一性。各地人员编制身份复杂,存在行政公务员编制、参公管理事业编制、事业编制、机关工勤编制和事业工勤编制等。因事业编制不具有行政处罚法法律意义上的处罚主体资格,虽通过编办明确机构执法职责后解决了委托执法权事宜,但因没有同拥有公务员身份一样的归属感而影响了执法权威性。以上原因导致实际执法过程中执法水平参差不齐。因此,中央编办及省编办应尽早出台文件明确基层乡镇食药所性质,对划转的非公务员身份的人员如卫生、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定向招考,解决一批事业编制人员公务员身份。其次,利用省里优势资源组织分批次培训师资活动及利用电视、电话、网络、自学等方式对划转人员进行食品药品、法律法规方面的培训,使执法经验丰富的原工商部门职工能够更多地了解药品监管工作的专业领域,而医药专业的原医院职工能够增长执法知识、强化执法能力,从而使本机构的执法监管工作专业水准更高,整体执法监管能力更强。
当前,随着我国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的不断加大,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重点支柱产业的煤炭行业,在调整中无论是扩能技改,还是矿井(区)新建,都使得煤炭建筑施工企业在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的同时,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特别是信息化管理、科技创新、安全发展、成本控制等方面都为国有煤炭施工企业人力资源提出更高的要求。但是,我国煤炭建筑施工企业的人力资源结构参差不齐、人员流动性大、管理方式相对落后,以事务性工作为主的人才管理体制,严重制约了煤炭建筑施工企业人力资源的管理与开发。因此,分析研究人力资源结构对于国有煤炭建筑施工企业的资源优化配置和稳定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国有企业人力资源结构的内涵与分类
人力资源结构是指在一个系统内,构成人力资源群体的各类人力资源比例及其组合方式。它包括三个内容:人力资源的种类和性质;各类人力资源的规模分布或规模比例;各类人力资源的相互联结形式。由于不同产业和不同部门的企业技术经济特征的不同,形成不同的人力资源结构的特点。不同企业人力资源结构构成的行业特征,不仅反映出社会进步的水平,而且和企业自身的发展、演变,以及企业技术水平的先进程度有关。
根据我国国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的需要,我国国有企业人力资源结构的主要分类有:人力资源群体的年龄结构、专业结构、职称结构、学历结构,以及性格心理素质结构等等。
二、平煤神马建工集团人力资源结构分析
1.具体现状分析。平煤神马建工集团,隶属于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组建于2008年4月,由建井一处、建井三处、土建处、安装处、勘探处等6个施工工程处,新疆、山西、陕西、内蒙等4个区域分公司,以及设计院、天元水泥公司、福星建材公司等13个单位组成,拥有矿山、房建、冶炼、化工石油、市政工程等总承包一级资质,注册资本3.5亿元,年产值达50亿元。
截止2012年底,建工集团在册职工8503人。在册职工中上岗的7889人,占92.8%,其中管理岗位954人,占上岗人数的12.1%,工人岗位4681人,占上岗人数的59.3%。在册职工中不上岗的(包括停薪留职、内退等)614人,占7.2%。同时,成建制工人3414人,承包施工队3701人,实际使用上岗人数15004人。
一方面,从事煤炭建筑施工的5249人,占在册职工上岗人数的61.7%,成建制工人已经成为煤炭建筑施工一线的主力,从事掘进施工工人4105人,其中劳务工3414人,占掘进工人总数的83.2%,在册职工只有691人,占采掘工人总数的16.8%。
另一方面,己经具备一定的专业技术力量。各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共1182人,其中高级职称112人;中级职称478人;初级职称592人。
2.专业技术人员结构分析。学历、职称、年龄的统计分析是衡量企业人才结构的基础。从年龄分布情况可以分析出企业未来的发展潜力,从职称和学历统计情况可以分析出企业人才的业务能力以及综合素质水平。
因此,这里采用学历、职称、年龄三个维度对平煤神马建工集团人才结构进行分析,即职称与学历、职称与年龄两大角度来进行综合阐述。
学历结构。从人才的学历结构看,企业中研究生以上学历人数只有3人,占人才总量的0.25%,大学本科学历人数占人才总量的38.09%,大专学历人数占人才总量 44.02%,中专及其他学历占到17.88%,虽然近几年的变动趋势显示出高学历的人才比重有所增加,但比例依然较低(如表1所示),并且全日制学历人才较少,大概有30%的本科是成人函授学历。另外,企业专科及中专以下人才比重过大,由于学历、知识及技能的限制,在未来相当长的时间里,企业内部人才职称晋升将受到很大的制约,如果这一现象不能得到妥善解决,建工集团最终会遭遇到人力资源发展的瓶颈。纵观整个煤炭建筑行业,除非采取重大措施,否则高学历人才短缺现象短期内不会有所改变。
职称结构。从人才的职称结构看,高级职称人数占人才总数9.5%,中级职称人数占总数的40.4%,初级、中级和高级技术职称人数比例结构约为1:4:5。很明显高级技术人才短缺,初级技术人才比重偏大。总体上看,建工集团人员平均素质较低,结构不尽合理。在职称-年龄分布图中,可以看出,在最近几年,虽然有不少年轻人才加入到了该企业,但具有高学历的人才依然稀少,人才在未来职称的晋升中,尤其是初级职称进中、高级职称的过程中,困难重重。此外,由于员工队伍层次不高,许多项目专业技术骨干缺乏,严重制约企业的发展。
影响因素分析。造成以上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可以从主客观角度进行分析。
客观来说,其影响因素主要包括以下几点:一是高层次人员后备力量缺乏;二是人员培训、继续教育的投入不足;三是建筑施工尤其是井下,工作艰苦、环境恶劣、安全隐患较多、工资待遇相对不高,加之地域环境等因素影响,给吸引、留住人才带来了不小的难度。
从主观上分析,其影响因素主要包括如下几点:一是对人力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认识尚有差距。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没有提到应有的高度,没有把人力资源培养开发作为战略性问题对待,相当普遍的存在重使用,轻培养,重引进,轻管理的现象。二是机制不灵活,管理不到位。目前没有建立灵活地留人机制,有的单位面对人才流失的严峻局面,缺乏主动更新观念,从自身查找原因,而是怨天忧人,束手无策;有的单位对引进的毕业生不落实应有的待遇,致使一些非常紧缺专业的毕业生相继辞职。三是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氛围不够,受多年计划经济的用人观念影响,论资排辈,平衡照顾,求全责备仍然在很多方面明显地反映出来。四是对现代人力资源管理新技术应用比较少,没有建立起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
3.操作人员结构分析。建工集团作业人员是由以下四部分人组成:
在册员工。这部分员工与建工集团存在劳动关系,用工形式较为规范,员工队伍也相对稳定。但在整个施工作业人员队伍中比例较小,尤其井下施工,在册员工大多从事些辅助管理工作,由于他们与企业有直接的利益关系和隶属关系,所以对企业的各项工作非常关心,参与企业管理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较强,属企业的骨干和基本队伍。
劳务工队伍。这部分作业人员已越来越成为目前建筑施工生产中的主要力量。但由于这些队伍没有形成较为健全的内部管理体制,甚至没有合法的劳务资质,给企业在劳务分包和管理过程中带来了许多问题。这些人员参与企业施工生产的目的十分单纯,除了挣钱之外对企业的管理、企业的经济效益、企业的生存发展稳定漠不关心。这样也给企业在提高管理水平、降低施工成本、增加经济效益、树立企业社会形象、培养企业文化等方面的工作带来了许多困难和问题。
返聘人员。这部分人员年龄基本在50到65岁之间,具有较为丰富的施工经验和操作技能,且身体状况良好。这些人员以返聘的身份回到原来的工作岗位,甚至成为了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由于这部分人员具有核心技术,一旦流向社会将给企业的市场占有率带来一定冲击,尤其在工程安装、施工监理和工程设计方面表现突出。由于这部分人员身份的转变,使其由过去的隶属关系变为现在的经济关系,因此在收入待遇上比较苛求。如何发挥这部分人员在企业施工管理中的作用和充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已成为企业管理工作中的一个新课题。
零散的农民工。这部分人员的加入,弥补了施工作业中对普工的需求,是一个不可缺少的群体。但这部分作业人员普遍表现出或年龄偏大,或文化偏低。还有一些是季节性用工,部分农民在农闲时打打短工,挣点零花钱而已。由于这部分人对工资待遇期望值较低,所以很受劳务承包人的欢迎。但这部分人的专业素质较差、安全意识淡薄和工作岗位的不确定性却给企业的文明施工和安全管理带来了隐患。
上述这些问题的产生具有时代性的特点,说明其符合当前建筑市场对劳务作业人员的需求形势,因而想在较短时间加以消除是很不现实,也完全做不到。这就要求建工集团要从大局出发,客观分析和面对现实,积极营造良好的劳动关系,努力探索和寻求有利于企业和谐稳定,有利于企业生存发展的新方法、新途径,以期达到企业和作业人员的双赢共荣的目的。
三、对策建议
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在调查了解和分析思考的基础上,结合企业实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改善人才结构,完善育人留人机制
积极引进各类人才,实现人才总量上的增长。积极引进所需的各类人才和智力,改善人才结构。进一步放宽人才引进政策,通过多种形式引进外单位成熟人才。为解决矿业类主体专业毕业生生源少、接收困难的问题,对职工之子入矿院学习矿业类专业的,毕业后集团公司优先安排工作,并参照有关标准给予适当学费补助。
要降低引进毕业生的门槛,多层次引进人员。紧紧抓住煤炭企业近几年效益良好的时机,采取有效措施吸引所需要的建筑类各专业人才参与创业。在人才引进方面,应届大中专毕业生仍将是引进的重点。鉴于平煤神马集团内部各单位现场条件、待遇水平差距较大,有条件的单位可以引进硕士研究生。
加强教育培训,提高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专业素质。人才及人才资源技能培训提高是目前企业的急需,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通过多种形式不断提高其技术管理水平并实行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管理,对专业技术人员按不同专业岗位、通过定期继续教育实行注册执业资格制度,每年不定期对以上两类人员组织培训学习并逐步加大培训力度。
围绕留住用好人才,建立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遵循集团公司“以人为本”的用人理念,按照“用事业留人,用感情留人”的要求,着力营造留人的良好氛围。一是针对当前人才流失比较严重的问题,建立领导干部人才引进责任制,对那些只引进不注重管理,造成人才流失的单位,给予适当的处罚,以增强单位领导的责任感、压力感,确保留住人才,用好人才。二是总结近几年来专业技术人员和大中专毕业生管理工作实践,形成一套系统的激励约束办法。三是在待遇上,为人才架起实现自身价值的桥梁,有条件的单位可以试行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即对技术或管理骨干等优秀人才,可适当加大住房公积金和年金的缴费比例。四是建立各级领导挂靠联系专业技术人员和大中专毕业生制度,加强交流与沟通,促进他们健康成长。
2.加强操作人员管理,减少外来人员的流动
积极探索外用工管理制度,规范用工流程,作为煤炭建筑企业来讲,必须面对现实想出对策,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定出便于操作的制度规定,尽量减少因制度不健全或不完善而引发的矛盾和纠纷。
严把入口关。作为人力资源管理的职能部门要把好外用工使用的入口关,监督指导基层施工单位的用工行为,从年龄状况、身体状况和技术状况等方面加以规范,为项目部施工生产提供较为合格的作业人员。
培养合作伙伴。应尽可能的使用具有劳务分包资质的外包队伍,努力培养长期合作伙伴,最大限度的降低企业在外用工管理和使用方面的风险,减少因外用工使用不规范而导致的成本支出和不良的社会影响。并研究提出农民工管理主体和市场准入、建立农民工培训和社保体系、分清施工企业与劳务公司的法律契约关系等,提高这支队伍的素质技能关系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施工企业持续健康的发展。
加强安全培训和技能培训。目前,提高占一线作业人员80%以上的劳务层即农民工的职业素质和操作技能是当务之急。加强教育学习和经常性技能培训,保证外用工的操作技能的提高和遵章守纪自觉性的养成,切实把外用工使用前教育培训落到实处,不断提高培训质量和水平。
完善薪酬支付体系。结合本企业实际和社会用工情况,制定出本单位的支付劳动报酬标准、支付劳动报酬的程序,并严格做到各类用工形式在报酬支付上的同工同酬,增强支付报酬的透明度,避免发生类似承包人拖欠民工工资现象,以及引发的劳资纠纷,切实维护企业的社会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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