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殖管理论文模板(10篇)

时间:2023-03-14 15:19:42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繁殖管理论文,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繁殖管理论文

篇1

1.1观察

和排卵是母牛繁殖活动的主要生理现象,也是母牛能否配种受胎的首要条件。奶牛每隔一定时间要一次,两次的间隔天数称周期,一般奶牛的周期平均为21天左右。周期的出现,主要是由卵巢上黄体和卵泡周期性活动的结果。奶牛规模养殖要重视观察,配种人员着重傍晚和清晨观察牛群,白天以每4、5小时的间隔进行观察,保证监测到畜群中90%的征兆。同时进行鉴定、育成母牛初情检查、成母牛产后第一次检查、异常检查,并对异常母牛、初情期推迟的育成奶牛与生产之后第一次推后的成年奶牛要查明原因酌情治疗。

1.2适时配种

奶牛规模养殖适时配种是至关重要的,对于育成奶牛初次配种应选择奶牛体成熟的初期阶段,也就是16~20月龄,且体重需达到成年奶牛体重的60~65%,相当于360~390公斤。过早配种会影响母牛的生长发育以及第一胎的产奶量,过晚配种会影响奶牛的受胎率,并且增加饲养成本,经产母牛在产后两个月左右配种效益最佳。要严格执行奶牛育种方案,按照选种选配计划,充分利用优良品种公牛,通过人工授精技术提高后代质量。同时要做好配种记录,包括母牛号、配种日期、所用冻精公牛号及需要补充说明的事项。以便查看配种记录随时掌握牛群配种情况、防止近亲繁殖、调整怀孕牛不同生理阶段的饲料结构、推算预产期。

1.3妊娠检查

母牛配种后最好进行三次妊娠检查,第一次在配种后60—90天采用直肠检查法;第二次在配种后4—5个月采用直肠检查法;第三次停奶前采用腹壁触诊法。主要目的一是确定妊娠牛、推算预产期、确定干奶时间。二是检出未妊娠母牛,查明奶牛不孕的原因并做出处理。三是调查奶牛流产的发生率、流产原因、流产类型并采取预防措施。

1.4分娩监护

母牛分娩前都有预兆,如从分娩前10天开始增大,分娩前2天极度膨胀,皮肤发红,饱满;分娩前1周肿胀柔软;分娩前1—2天子宫颈粘液软化变稀呈线状流出;骨盆韧带从分娩前1周开始软化,临产前母牛精神不安,不断徘徊,食欲减退,不时作排尿状。应注意观察母牛分娩预兆,以便作好接产准备。分娩时要注意接产,尽可能让其自然分娩,对头胎牛、胎儿较大及倒生时可在产出期过后适当给予人工助产。发生难产时要在兽医的指导下进行助产。分娩后要注意产后监护,观察母牛产道有无损伤出血,注意是否有子宫脱出症兆,观察胎衣排出情况及子宫分泌物是否正常,并采取积极措施,预防产科疾病的发生。产后30天左右通过直肠检查母牛子宫复原情况,产后40-60天注意观察母牛产后第一次是否正常,发现子宫恢复不全、母牛不正常要及时治疗。

2提升奶牛繁殖率的技术措施

2.1强化奶牛的科学饲养

科学饲养奶牛,合理控制奶牛各个阶段的体况,即可降低饲养成本,又可有效防治和降低奶牛繁殖疾病。营养不足与过量均可引起繁殖疾病。产前、产后蛋白质与能量不足均可导致子宫复旧延迟,继发子宫炎症,可造成卵巢机能不全。维生素A、E不足,微量元素缺乏,母牛可长期不或无规律、不排卵、受精卵着床困难,胚胎早期死亡等。粗纤维不足除可导致代谢病以外,还可造成胎衣不下与产科疾病。因此要根据奶牛饲养标准,在奶牛不同时期,给奶牛提供优质适口的饲料,给予丰富的营养补充,从而恢复奶牛的生殖机能,保证奶牛正常的排卵,提升奶牛繁殖率。

2.2做好奶牛围产期的保健护理

做好奶牛围产期的保健护理,可有效控制和减少子宫内膜炎和子宫炎症引发的其他疾病发生。围产期的奶牛喜卧懒动,阴门松弛,产道口处于开张状态,常流出各种性状的黏液,极易受细菌感染,造成子宫炎症。注重围产期奶牛舍良好的卫生环境,分娩时严格消毒产房和牛体后躯,产后给奶牛饲喂红糖麸皮水,保持奶牛拥有一个健康的体质和继续生产的能力。

2.3严格执行奶牛繁殖技术操作规程

加强奶牛繁殖管理队伍的培训,严格执行奶牛繁殖技术操作规程。观察、配种操作、繁殖疾病治疗、产后护理等,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如配种操作流程规定奶牛最佳的输精时间为奶牛之后或者是排卵之前的12h左右,通常情况为早上傍晚输精,中午夜间输精,傍晚次日上午输精。输精方法和部位:对奶牛进行人工受精时,通常采用直肠把握输精法,输精部位主要是以子宫体或者是子宫角的基部为最佳。这样不仅能提升受胎率,还能避免对子宫的损伤。的活力应该是在3.5以上,有效的数不能低于1000万个。等等在操作规程中详细明确,严格执行奶牛繁殖技术操作规程,是提高奶牛规模养殖奶牛繁殖率的重要手段。

2.4建立奶牛繁殖的动态管理

在对奶牛、配种、妊娠、分娩及分娩后卵巢和子宫恢复情况,进行观察、检查及采取措施的同时,要认真做好各种繁殖记录,如对于产后母牛应做好如下记录:(1)、胎衣排出时间、完整记录;(2)、恶露排出颜色、数量的记录;(3)、是否难产的记录;(4)、产后首次时间记录等,并将这些记录输入电脑繁殖管理系统,使整个牛群繁殖情况处于动态管理之中,每头牛处在什么阶段,该进行什么处理一目了然。奶牛繁殖的动态管理,可有效提高奶牛繁殖率。

篇2

一、内容要做到真实、完整、精炼

1、真实性是人事档案的生命。内容要实事求是地反映职工的本来面目,对于不符合职工客观面貌的材料、伪造的假材料应剔除出去。如某位职工在1988年的干部履历表中的年龄为1952年9月,1998年再填写时为1954年9月,这种现象比较普遍,如果不及时纠正,必将影响到今后的组织、人事工作。

2、人事档案材料要完整、手续要完备

(1)材料系列是否完整。一个人的人事档案不是孤立的,相互之间有着历史的内在联系,相互依存,互为补充,构成一个完整的有机体系。比如,一个人的入党材料,一般有入党申请书、转证申请书、入党志愿书等;处分材料,一般应包括处分决定或批复、调查报告、本人检讨以及必要的证明材料。有关部门向人事档案部门送交材料之时,应注意将系列材料收齐,以实现材料系列的完整性。

(2)一份材料的内容和外形是否完整。人事档案的每份材料都有一定的独立性,内容有几个部分、几个要素组成。如:一份鉴定材料,一般都应有自我鉴定、小组鉴定、组织鉴定;审查结论和处分决定,一般都与本人见面,本人在结论或处分决定上的意见和签字是其不可缺少的内容。因此,档案材料必须有头有尾,落款、署名、时间等特征具备,外形上没有缺页、破损、霉烂变质、字迹模糊不清现象,才是完整的档案材料。

(3)材料手续的完备,是确保人事档案内容质量的一个重要方面。1990年中央组织部颁布的《干部档案整理办法》指出:“今后凡需归入档案但手续不完备的材料,均应先将手续补办完备,才能归档。”

3、人事档案的内容应精炼、实用。人事档案从建立之日起就是动态的而不是静止的。因而决定了人事档案必须根据当事人情况的变化而不断增加新的内容,补充新材料。在此过程中我们要遵循“取之有据,舍之有理”的原则。对收集起来的材料进行审查、甄别其真伪,判定有无保存价值。如,有人在入党过程中多次写了申请书,有人被审查时对同一问题多次写了交待材料,有人对同一问题在不同时期写了内容相同的证明材料,鉴别时,只需选取1-2份内容全、手续完备、字迹清楚的归入本人档案,其余的剔除。这就避免了人事档案的臃肿庞杂,使其精炼简明,更好地发挥作用。

二、材料格式的规范化

很多人事档案材料是以表格的形式记载信息情况的,材料表格设计是否合理,尺寸大小是否规范,印刷和书写的质量是否有保证都将影响到人事档案的质量。

(1)首先,表头要清晰明确地表达所记录的内容,避免含糊不清、文不对题。人事档案的每一份材料都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履历表记录人员个人简况简历;鉴定表记录对人员某一时期学习或工作的鉴定;工资表记录人员工资变动情况等等。有些单位在制表时将两种不同性质的材料印刷在同一份表格上,极易造成混乱。在日常的管理工作中,我们发现很多部队人员的工资表、任免表和技术等级调整表通用“干部任免审批表”一种表头,不仔细鉴别很容易搞混。这种情况给人事档案的整理和查阅带来很大不便,更会影响有关部门对人员的了解和任用。其次,项目的排列要合理。表格材料常常包括很多项目,项目的排列必须清楚有序,每一项后面要留足够空白以供填写。

篇3

一、专业设置现状分析

1.专业设置缺乏针对性,专业发展整体规划不够

一些高职院校不能根据自身教学条件,只看社会需求,在缺乏严格的科学论证和市场调研的情况下,随意、盲目地开设新专业,只看眼前利益,不顾长远利益,不能脚踏实地,从而造成了高职院校专业设置与调整规范化管理潘米乐(南京城市职业学院,江苏南京210002)专业频繁调整,浪费人财物力。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大背景下,市场经济的不断变化,对专业的生存发展和各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形成了巨大的冲击,提前规划专业,有针对性地进行专业设置是当前各高职院校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

2.专业设置缺乏科学性,出口不畅

专业自身的师资力量和教学的硬件条件是开设专业的前提条件,有的院校只追求所谓一时的“热门”专业,在自身师资和教学条件跟不上的情况下,盲目跟风,社会上什么专业热门就开办什么专业,因此受市场经济变化的影响,三年后毕业的学生可能成为“滞销产品”,给就业带来了更激烈的竞争。另一方面,因为学校不能满足热门专业的一些办学条件,造成教学质量低下,不能达到预期的人才培养目标,学生的综合能力不能满足社会工作的需要,使学校的声誉受到影响。此外,还有一些院校只是根据现有的教师资源来开设专业,所设置的专业社会需求面窄,社会需求量不大,也会导致毕业生就业压力增大。

3.专业设置较为单调,无层次结构

有的院校专业布局总体思路不够清晰,过于频繁地增设新专业,从而导致专业数量增长过快,不能使开设的新专业得到循序渐进式的可持续发展,缺乏专业建设的稳定性。传统优势专业没能及时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市场需求进行调整和改进,导致专业特色不明显,同质专业较多,结构不合理,专业设置不能紧密与行业、企业联系在一起,导致了院校某些专业的优势资源不能很好地利用,造成相近区域中某些专业重复设置。

二、专业设置与调整的思考

1.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大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地域优势也不尽相同。高职院校专业的设置应以贴近区域经济,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原则,按照不同技术层次,不同工作岗位的实际情况,根据社会发展需要以及区域经济需求来设置针对性较强的专业。比如南京城市职业学院的办学定位是立足地方,面向全省,以现代服务业为主,培养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近年来,该学院根据办学定位,将几十个专业中的大部分专业整合为物流管理专业群、服务外包软件专业群、财金专业群、艺术设计专业群和建筑专业群。其中,物流管理和服务外包软件专业群是江苏省“十二五”重点立项建设的专业群,此外,计算机应用技术、物流管理专业通过了教育部、财政部“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项目建设的验收,酒店、会计、视觉传达设计等专业已成为优势相对突出、特色比较明显,在南京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市重点专业。同时,该学院加快了专业建设与专业调整的步伐,初步呈现出专业布局合理、实力较强、特色明显的良好发展态势。目前我院有两个央财扶持项目已结项,两个省级重点专业群在建,四个市级重点专业在建,六个第一批院级重点专业已结项,三个第二批院级重点专业在建,学院的专业建设和改革在南京市属同类高职院校中具有一定影响。

2.以市场需求为导向

专业设置与调整要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科学的人才需求预测为基础,本着立足需要、确保质量的原则,优先发展面向市场、面向一线的技术领域和职业岗位(群)的专业,体现高职教育特色。学院应当聘请行业和企业专家,组成专家组对当地经济建设和行业发展的实际要求进行充分调研,并就调查数据进行分析论证,把论证的结果作为专业设置和专业调整的依据,准确把握未来市场需求趋势来进行专业的配置,体现专业设置与市场紧密结合的未来发展趋势。高职院校生存和发展的根本在于培养的“产品”是否“畅销”,因此,关注国家和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深入了解国家、地方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产业政策的变化显得尤为重要。

3.整合优化专业结构

高职院校的专业设置应考虑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适当压缩或淘汰衰退专业,重点建设一批具有生命力、发展稳定、前景广阔的成熟专业,适时合理的进行专业调整来优化专业结构。如南京城市职业学院立足的地方经济形势是把大力发展现代制造业和服务业作为发展重点,现代制造业加强了信息化的程度,有了现代科学技术的支撑,主要是建立在软件信息技术和先进电子装备技术基础上的产业。现代服务业更多地体现在现代物流、仓储、金融、旅游、电子商务、文化创意与设计、社会服务等形态多样的现代第三产业。因此,南京城市职业学院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布局的原则,充分考虑各专业之间的联系,注重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不断整合现有专业,建立了服务外包软件、物流管理、艺术设计、财金、建筑专业群,覆盖全院二十几个专业,来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促进学院专业建设的协调发展。

三、专业新增、调整及停办程序

1.新专业设置

新增专业需符合学院专业建设和发展规划,应与学院已设专业之间有相互支持关系,有一定的建设基础,具备该专业必需的专兼职教师队伍,有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人才培养方案和其他必需的教学文件。在具备该专业必需的开办经费和教室、图书资料、实训场所等基本条件外,还要拥有相对稳定的校外实训基地,能够满足该专业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的要求。首先,各教学系根据学院发展和专业建设规划,在充分的人才需求调研和专家论证的基础上,提出下一年度新专业设置方案,写出论证报告,按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并以书面形式报教务处。其次,教务处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对新专业要求以及学院专业建设规划,审核各教学系拟设新专业的申报材料,对符合条件的专业,组织由行业人员参加的专家组进行论证,提出对拟设新专业的意见和建议。再次,学院召开专业指导委员会会议,对下一年度拟设新专业及申报材料、专家组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讨论、评审。然后,学院召开院长办公会议,对下一年度拟设新专业进行研究,确定年度新专业名单。最后,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将确定的新专业及申报材料报省教育厅审批备案。

2.专业调整及停办

学院可以根据经济社会发展、人才需求变化、招生、就业等综合情况,对现有专业进行调整或停办。对于更改专业名称的专业调整情况,一律按新设专业的程序进行。对于需要停办的专业,首先由教学系提交书面报告,提出停办理由和相关论证材料,其次学院召开专业指导委员会会议,对下一年度拟调整和停办的专业进行审议,最后召开院长办公会议,对拟调整和停办专业进行审批。加强高等职业教育是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的重要任务,专业设置是高等职业教育与地方经济社会紧密结合的重要接口,是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高等职业教育的专业设置与调整必须适宜于地方的经济,把握市场的发展趋势,具有针对性和灵活性;引进竞争、引进合作,吸收一些适合自身的教育理念、办学思想和管理模式。因此,科学地进行专业设置与调整的规范化管理对优化专业结构,促进学院办学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的协调发展有着重要的实践意义。

作者:潘米乐 单位:南京城市职业学院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S].中央法规,国发〔2014〕19号,2014-05-02.

篇4

[3] 周凤起.中国可再生能源发展战略[J].国家发改委能源所.2006,(10):12.

[4] 江哲生,董卫国.国产1000 MW 超超临界机组技术综述[J].电力建设.2007,(3):1.

[5] 宋继红,石家骏.中国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简介[J].人文社科,2005,(4):2.

[6] Project Management Institute. A Guide to the Project Management Body ofKnowledge[M]. USA: Project Management Institute, 2000:236-241.

[7] RALPH L, IRW S. L. Reducing Project Risk[M]. England: Gower PublishingLimited Gower House, 1997:163-171.

[8] DEL C A, DELA C M P. Integrated Methodology Project Risk Management[J].

Journal of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and Management, 2002, 128(6):773-785.

[9] 王金海.做好锅炉压力容器基建监督检验工作[J].电力建设,2004(4):7.

[10] 樊乐乐.“5+3”工程项目管理模式项目质量控制因素分析方法及研究[D].天津大学学报.2008,(6):41.

[11] 胜.国电泰州一期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D].南京理工大学学报.2007:3.

[12] 厚金库.浅谈电力施工项目管理[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09,(1):1.

[13] 苏志坚、林法戴.项目管理在进口设备检验监管中的应用[J].检验检疫科学.2008,(6):3.

[14] 孙森.项目过程质量控制与应用[D].郑州大学学报.2006,(5):10.

[15] 朱玉桥.长春二热扩建项目的质量管理研究[D].2005,(11):12.

[16] 施国洪.质量控制与可靠性工程基础[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5:51-65.

[17] 王长峰,李建平,纪建悦.现代项目管理概论[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8:107-112.

[18] 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质量手册[Z],2007:49-53.

[19] 施国洪,陈敬贤,马汉武,等.基于混合智能算法的多资源约束项目优化调度 [J].工程设计学报,2008,15(2):140-156.

[20] 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质量手册[Z],2007:101-132.

[21] 浙江省火电建设公司.国电北仑电厂三期工程#6机组焊接专业施工组织设计[Z],2007:12-34.

[22] 万长华.TJ集团组织结构变革研究[D].重庆大学学位论文,2006:10.

[23] 龚晓海.工程建设企业质量管理[M].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5:78-91.

[24] 卢向南.项目计划与控制[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3:38-40.

[25] 沈建明.浅谈项目管理的质量控制[J].建筑经济.1997,(5):32-35.

[26] DAVID J B,LYNNE R.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otal Quality Management and the Focus of Project Management Practices [J].The TQM Magazine , 2007,19(1):50-61.

[27] 邢文英.全面质量管理体系[J].回顾与思考石油工业技术监督.2006,(8):12-31.

[28] SHIEH H M, WU K Y.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otal Quality Management and Project Performance in Building Planning Phase: an Empirical Study of Real Estate Industries in Taiwan[J]. Total Quality Management, 2002, 13(1):133-51.

[29] 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北仑电厂2×1000MW机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厂锅炉安装质量检方案.2006:20-21.

[30] ARTTO K, MARTINSUO M, DIETRICH P. Project Strategy: StrategyTypes and Their Contents in Innovation Projects,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Managing Projects in Business, 2008, 1(1): 49-70.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锅炉安装监督检验规则[Z].

[32] 郝玉玲.大顶子山工程项目质量管理体系研究[D].哈尔滨:哈尔滨工程大学学位论文,2007:42-50.

[33] Kuihui ye,Weiyanjiang.Project competition intensity(PCI) in the construction market:a case study in China.Construction management & economics,2005,26:4.

[34] TAYLOR W A, WRIGHT G H. A Longitudinal Study of TQM Implementation: Factors Influencing Success and Failure [J]. The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Management Science, 2003, 31(2): 97-111.

[35] Hollyoak,David M.. Quality management systems on complex construction projects. Research Report - University of Sydney, School of Civil and Mining

Engineering, May, 1995, p1-64

[36] 姜建民.论施工项目质量管理[J].山西建筑.2000.12(2):14-17.

[37] 黄存旺.浅谈火电厂焊接施工质量管理[J].机械工人.2002,(7):31-36.

篇5

一、管理会计应用现状

就目前状况看,管理会计在我国企业中的应用效果还不很乐观。其主要问题在于:1、理论研究不够。管理会计是一门新兴科学,我国会计界对它的研究尚未形成一套完整、严密的基本理论体系和方法体系,仍停留在简单方法的介绍方面,忽视理论系统研究,缺乏对实用性、功能性和可操作性的追求;2、实际应用效果不太明显;3、会计人员适应性差。由于基层会计人员素质较低,会计管理仍停留在手工操作的初级阶段,加之企业高层管理者没有深刻理解现代管理会计知识,使得企业开展管理会计活动受到冷漠,甚至他们对管理会计的实用性和效益性还存在疑虑。

二、推行管理会计制度,完善企业管理

管理会计是企业管理的主要组成内容,是企业管理的重要工具。可以说,没有管理会计的有效运用,企业管理也将成为一纸空文。

(一)以“目标成本”为起点和核心,深入挖潜增效。管理会计区别于传统会计,在于管理会计既注重对成本的“数量管理”,也注重对成本发生的前因、后果追踪分析,能够从源头上寻找到产生差异的数额及原因,从而达到持续降低成本的目标。

(二)全方位进行成本控制。我们应充分运用量本利分析法、投资决策分析的回收期法等管理会计方法,认真推行责任会计制度,将企业成本控制与责任部门有效结合起来,从而达到提高经济效益目的。其中,责任会计制度的最大优点,就是将企业日常工作分权管理,使高层管理人员集中精力抓长远,各层管理人员在权限内,放开手脚搞管理,并通过绩效考核,发挥激励作用。责任会计制度建立模式没有固定形式,各有侧重,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l、科学地制定责任目标成本,分解成本指标。产品成本目标的确定,可以根据同行业先进水平确定,也可采取市场法来计算,即“售价—目标利润—税金费用”,并将产品质量、生产费用及数量、结构指标按照一般独立生产经营企业的常用方法逐级分解。

2、建立责任会计账簿,确定责任主体。为了及时、准确反映各责任单位或个别工作效率,在会计账簿及记账凭证上增设责任单位一栏。根据管理会计的要求,企业可以对“原辅材料”按实际采购量的目标成本记账。而对“生产成本”、“产品成本”则按计划(或标准)数量的目标成本进行记账。

篇6

引言

外国电影、电视剧如潮水般涌入中国,观看外国影视几乎成了国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片中陌生的风土人情、迥异的生活方式、特别的价值观念和新颖的表现手法深深吸引着国人。影视翻译因此而变得不可或缺。可是由于种种原因,影视翻译的现状却不十分令人满意。据笔者去年对102人做的调查,有91人(占89.2%)对影视翻译流露出不满情绪。影视翻译大体分为译制片翻译和字幕翻译两种。本文站在传播学中受众的角度探讨译制片的翻译。

一、译制片翻译过程的特点

译制片就是经过翻译和对口型配音后播出的电影和电视剧(赵化勇,2000:115)。译制片不仅要求把台词译成目的语,而且还需要配音演员对准口型进行配音。它包括语言翻译和语言配音,是“译”和“制”两个连续的阶段。“译”既是“制”的前提和基础,又是“制”的内容。所以,翻译在译制片的制作过程中举足轻重。

译制片的翻译过程较之普通翻译过程又有其特殊性。依据德国学者马莱茨克的大众传播过程模式(丹尼斯,1997:55)和德国学者贝尔的翻译过程模式(贝尔,1989:19),笔者绘制出一个简单的译制片翻译的过程模式如下:

图1译制片翻译过程

从图1我们可以看出,译制片译者接受原语的渠道不只是书面的,还必须另外从听觉和视觉两方面接受原语信息。也就是说,译制片译者在翻译操作过程中还要受限于影视画面和声音(对白),其操作成果必须与影视画面和声音(对白)相协调。其实,这就给本来就“带着脚镣跳舞的”译制片译者又加上了“手镣”。因为,影视观众接受译者成果的同时也在欣赏画面。如果观众发现听到的对白(即译文)与画面中演员的口型不吻合,就会感觉很别扭,不真实,从而影响他们欣赏影片的情绪。

二、译制片以受众为中心的翻译原则

Hatim&Mason(1997:82)指出,屏幕上的演员说话让人感觉很逼真,可是作为剧本的编剧,他们是为观众而写的剧本。A.Bell(1984:177)也指出,大众传播过程中广大受众是最为重要的。因此,译制片译者也应当将观众作为最优考虑对象,即以受众为中心。

译者反复观看影片阅读剧本,对整个影片在自己的头脑里形成一个“格式塔”意象后方能开始翻译。在翻译过程中,受众的现状、受众的期待始终放在第一位。(一)易懂性原则

既然译制片的翻译是为受众服务的,要以受众为中心,那么第一检测标准就是看观众观看影片的同时是否懂了译文的内容。我们不是满足于普通受众可能理解译文,而是应当确保普通受众不可能误解译文(NidaandTaber,1969:1)。另外,影视对白具有稍纵即逝的特点,观众观看影片时既没有充足的时间仔细考虑对白的内容也没有机会要求演员再说一遍,所以易懂性就显得尤为重要。例如:

Cybil:I’vegottwopeopletotakecareofonmyown…andyoumakeitclearthatthatwasnevergoingtochange。

译文1:我得独自养两个人,而你搞的这些好像永远都不会改变的事实。(王平,2001)

译文2:我们两母子要生活,我们的关系又无法改变。(粤蓉,2005)

很明显,译文2要强于译文1。听完译文1,观众会感觉别扭因为它不符合中国人的表达方式,从而平添了观众的负担。而译文2充分贯彻影片内容,让观众感受不到翻译的痕迹。

(二)口语化、生活化原则

译制片的语言主要就是人物对白而人物对白本身就是生活化的口语,还很个性化、句式简洁。因此,译制片译者在翻译过程中要摆脱书面语的束缚,力求译语生活化、口语化。试比较美国电视剧《亡命追凶》中的一句台词翻译:

Doc:Well,Simmon’sbeliefsforbidtheuseofmedicine…Whenhiswifetooktobed,Ihadthathospitalsendadoctortoher。ButJoshuaheldhimoffwithashotgun。

译文1:呃,西蒙的信条是禁止使用药物。他妻子卧病在床时,我让医院给他派了个医生。可乔舒亚用枪把他拒之门外。

译文2:呃,西蒙这个人不信药物这一套。他妻子病了,给请了个医生,乔舒亚拿着枪把他赶跑了。

可以看出,译文2较之译文1更像日常生活中的对白,更贴近生活,更具生活气息。口语化的译文才不会给观众带来扭捏造作的感觉。

三、译制片翻译的策略

演员对白时间的长短、视觉画面、唇形的开合以及英汉两种语言的不同语速等,这些都是译制片翻译过程中不得不考虑的因素,给译制片翻译提出了挑战。

(一)浓缩和添加

由于受到视听双频的限制,配音演员必须与片中演员的话语时间保持一致,同时开始同时结束。如果屏幕上的演员嘴巴在动,就必须保证观众能听到声音;演员嘴巴已经不动了,耳边就不能还响着说话声。所以,浓缩与添加就成了译制片翻译的常用手段。美国电视连续剧Friends(《六人行》)中有一句对白:

Yourvisabillishuge。

译文1:你的银行卡欠账数额很大。(彭可,2003)

译文2:卡上欠了很多。(Sogo,2003)

对于译制片而言,使用了浓缩译法的译文2比译文1更为合适。译制片英汉互译时,如果汉字的数目与英文的音节数相等,或略微少于英文音节数,这种译文就是理想的。因为,第一,中国人每说一个汉字就动一次嘴巴,而英语国家的人每读一个音节动一次嘴巴;第二,英语的语速略快于中国人说汉语的语速。在上例中,英文的音节数是6,而译文1却有11个汉字。也就是说,如果采用译文1,影片中的女演员已经停止说话了,观众却还听见她的声音。嘴巴不动却有声音,是不是很滑稽?

我们再来看一个例子:

Heisauniversitystudent.

译文1:他是个大学生。

译文2:他如今在大学里念书。(钱绍昌,2000)

此例中,我们采用译文2。影片中的台词包含10个音节,演员的嘴巴动了10次。如果按照正常的普通译法,汉语就只有5个汉字,即译文1。那就意味着,观众看见演员的嘴巴动个不停却听不见声音。所以,对于这种情况,译者就要采用增添译法,适当添加从而达到视听和谐。

(二)词语调整

Hatim&Mason(1997:82)认为,影视翻译中任何只注重台词翻译而忽视非语言算子的观点,都是值得怀疑的。非语言算子,如面部表情、语音语调、身体语言等都成为译者选词造句的重要因素。

当然,要求配音演员的口型和影片中演员的口型完全一致是不现实也是不可能的。但是,保证配音演员和片中演员每句话的开始和结束时口型吻合是可行的;并且如果做到这一点,基本上就可以给观众造成真实感,不会影响他们观看影片的情绪。因此,调整词语是译制片译者常用的方法。例如:Kimble:Whyareyouhelpingme?(TheFugitive)

译文1:为什么帮助我?

译文2:为什么帮忙?

我们选择译文2。因为原对白和译文2中最后一个音节里的辅音都是鼻音、双唇音/m/。所以,在发音的口型上,汉语拼音/mang/与英语音节/mi:/更为相似。

再来看一个手势制约翻译的例子:

OldJoy:YourfatherandIhavebeenfriendswhenyouwere…thishigh.(Friends)

译文1:你还只有这么高时,我和你父亲就是……朋友了。

译文2:我和你父亲做朋友时,你还只有……这么高。

影片中,老乔衣在说“thishigh”之前,停顿了一下,还做了一个掌心朝下的比划动作。如果采用译文1、演员比划高度的时候,观众听到的却是“朋友”,手势与话语内容不搭配。采用译文2、手势与话语内容一致,观众就能理解了。

四、结语

我们每一个人都是译制片的受众,对于译制片翻译都有着自己的感受。本文站在普通受众的立场,分析了译制片的翻译过程,提出以受众为中心的原则,并分析了其分原则和相应的策略,旨在能给目前的译制片翻译提供一些实际的建议和参考。总之,由于受到视听双频的制约,译制片的翻译显得尤为复杂。作为译者,只有在尊重原作的基础上,与普通观众感同身受,时刻把受众的需求和满意放在最重要的位置,努力揣摩探索,才能译出精彩的作品,更好地为大众服务。

参考文献

[1]Bell,RogerT,TranslationandTranslating:TheoryandPractice[M],Beijing:ForeignLanguageTeachingandResearchPress,2001

[2]Chalaby,JeanK,“TranslationalTelevisioninEurope:theRoleofPan-EuropeanChannels”,EuropeanJouenalofCommunication[M],London,ThousandOaks,CAandNewDelhi:SAGEPublications,17(2):325-354,2002

[3]Dominick,JosephR,TheDynamicsofMassCommunication[M],TheMcGraw-HillCompanies,Inc,1996

[4]Hatim,Basil&IanMason,TheTranslatorasCommunicator[M],London,Routledge,1997

[5]丹尼斯·麦奎尔、斯文·温德尔,大众传播模式论(祝建华、武伟译)[M],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

[6]胡海波,浅析译制片翻译的重要性[J],上海科技翻译,2001(4)

[7]黄忠廉,翻译变体研究[M],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2000

[8]姜秋霞,文学翻译中的审美过程:格式塔意象再造[M],商务印书馆,1992

[9]钱邵昌,影视翻译,翻译园地中愈来愈重要的领域[J],中国翻译,2000(1)

[10]钱邵昌,影视片中双关语的翻译[J],上海科技翻译,2000(4)

篇7

几千年来,封建刑律在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上有丰富的经验,我们今天欲从立法及司法上加强对现行刑法中“渎职罪”的研究,使其进一步完善,古刑律中这方面值得总结和借鉴的地方颇多。

古代对官吏在司法审判上违法犯罪的监督比较全面,综合起来有惩治不依法判决的犯罪、惩治不依法审理的犯罪、惩治司法官吏不依法刑讯的犯罪、惩治司法官吏不依法执行判决书犯罪、惩治越权审断及违法受理诉讼的犯罪和惩治司法官吏监禁囚犯方面的犯罪。

一、我国古代司法审判中的职务犯罪概述

(一)中国古代惩治司法官员职务犯罪的特点和意义

司法官员的职务犯罪是刑法中的重要内容之一,古代是这样,近现代是这样,将来也仍会是这样。

职务犯罪所以重要,这与其犯罪主体是官吏这一点密不可分。官吏是国家的重要参与者及管理活动家主要实施者。官吏的职务活动是国家职能实施的主要杠杆。官吏依法履行职务是国家法制确立的重要基础。官吏守法对民众守法起着带头羊的作用,官吏的坏法是对民众违法犯罪的鼓励与唆使。对官吏违法犯罪姑息容忍最易激起人民群众对法律的逆返心理。官吏违法犯罪所形成的对民众的压迫以及他们造成的腐败的环境,是社会上违法犯罪的根源之一。

司法官吏违法犯罪的一个特点是可以利用职权。以利用职权为特征的职务犯罪,比一般犯罪有更大的危害性。一是职务犯罪侵犯的客体往往是属于国家法益的管理秩序;二是因为有职权可利用,其犯罪得逞率高,后果严重;三是因为凭借权力,这种犯罪对被侵犯对象的反抗与举报,客观上都存在抑止性;四是这种犯罪常常表现为国家机构内部的一种腐烂,富于隐蔽性,因而容易避过一般的监督。历史封建刑律都重视对职务犯罪的监督是有其深刻原因。

封建国家对司法官吏职务犯罪的监督与处置,根本目的是强化国家机器,提高封建国家的统治效能。但是封建刑律对官吏违法犯罪的抑制也有其相对的进步作用。在封建社会,人民与的矛盾集中地反映在官吏与民众的对立性上。封建统治者为了缓和与人民群众的矛盾,经常奉行的措施之一就是用刑法手段来监督官吏,使官吏对民众的欺压与剥夺限制在民众可以容忍的限度之内,从而来缓和封建国家与人民群众的矛盾,这便是封建刑律维护封建吏治的积极意义。

重视吏治是中国封建社会的传统思想,使用刑法来惩治官吏的职务犯罪的封建刑律的一个传统特点。封建刑律惩治官吏职务犯罪的特点是在立法上张起严密的法网,法律对职务犯罪不但从严监督富有威慑性,而且在立法和司法上具有一定的预防性及教育性。

(二)中国古代司法审判职务犯罪的渊源

司法审判活动是古代国家最重要不得国务活动之一,也是古代官吏职务犯罪中较主要的一个方面。

司法官吏在审判上的职务犯罪史书早有记载。《尚书•吕刑》曾指出西周法官有对犯人不能依法定罪判刑的“五过之疵”。其内容是“惟官、惟内、惟货及惟来”。孔安国《传》解这五个方面是“或尝同官位,或诈反囚词,或内亲用事,或行货枉法,或旧相往来”。《吕刑》中还记载说,司法官因犯为些罪过,而致出入人罪的则“其罪唯均”,即与犯人同罚。这段史料清楚地概括了当时司法官违法审判中的主要犯罪表现。

在中国,职务犯罪也是一项古老的犯罪。历史告诉我们,官吏的职务犯罪基本上同国家与法律的产生而同时产生。

古代中国关于官吏职守的专门立法,出现得也很早。我国商朝已经有了为预防和减少官吏(包括国君在内)违法犯罪而专门制订的法律《官刑》。《尚书•尹训》记载国相伊尹说制订《官刑》的目的是儆戒有权的人物:“制官刑,儆于有位”,达到“居上克明,为下克忠”的目的。商朝的《官刑》中,规定有“三风十愆”的罪名,从作风上、道德上、政治上来管束官吏和当权者。所谓“三风”是指“巫风”、“风”、“乱风”。其中“巫风”包括无节制地在宫室歌舞(“恒舞于宫,酣歌于室”)的“二愆”。“风”包括徇私于财货和女色,长期地游乐和打猎(“殉于货、色,恒于游、畋”)的“四愆”。“乱风”包括轻侮国君的命令,拒绝忠直之规劝,疏远上高德劭之人而亲近狂顽之徒(“侮圣言,逆忠直,远耆德,比顽童”)的“四愆”。训令还指出:“唯兹三风十愆,卿士有一于身,家必丧,邦君有一于身,国必亡。”作为臣下的人,如不匡正君主杜绝“三风十愆”,则要处刺脸的“墨”刑。惩罚官吏的职务犯罪是国家管理活动的需要。官吏职务犯罪的内容及制度,随着国家政务管理活动的发展变化而发展变化。我国西周有关国家管理活动的立法已有很多记载。

《周礼•秋官•大司寇》规定最高法官“大司寇”的职责之一是“以五刑纠万民”。其中“二曰军刑,上命纠守”,“四曰官刑,上能纠职”,意即使用于军中的“刑”法,是鼓励遵守命令的,举论有亏职守的;施行于官府的刑罚,是鼓励贤能,举论失职的。由此可见,在先秦众多的吏治立法中,包括有一系列惩治官吏职务犯罪的法律规范。

从立法的角度说,封建社会初期,官吏职务犯罪的法律条文都散布于刑律的各篇之中。战国魏国的《法经》六篇中属于职务犯罪的“金禁”与“博戏”被列在《杂律》之内,其他《囚》、《捕》二篇内当然也会包含职务犯罪的内容。从秦简的片断中可以判定,秦朝关于职务犯罪的法律条文也散列于“六律”之中。《置吏律》及《行书》中在规定官吏的某些职务犯罪时都说“以律论之”。所谓“以律论之”就是以《六律》中的规定办。汉朝的《九章》及汉律六十篇中,也无专门的职务犯罪的篇章,职务犯罪的条文散列于各篇的情况可以想见。

到了魏晋南北朝时期,职务犯罪在封建刑律中逐渐形成单独的篇章。在明清规戒律刑律中职务犯罪规定得齐全,监督得严密,在编纂上条分集中,安插科学,继续体现了封建刑律重视吏治的优良传统。

二、我国古代司法审判中职务犯罪的表现

古代对官吏在司法审判上违法犯罪的监督比较全面,综合起来有以下几方面:

(一)惩治不依法判决的犯罪。

通过审判给罪犯定罪判刑,古代较早就有在这方面监督的法律制度。凡不依法判决,其违法行为都根据不同的主观心态来定罪处置。

1.纵囚秦律中说:“当论而端弗论,及埸其狱端令不致,论出之,是谓‘纵囚’。”即应该处罪而故意不处罪,以及减轻罪行,故意使被告够不上处罚标准,从而判令无罪,就是“纵囚”。纵囚罪刑罚较重,一般要以被纵囚犯之罪罚来处罚纵囚之人。

2.不直秦代把仅限于一定幅度范围内的故意错判称为“不直”:“罪当重而端轻之,当轻而端重之,是谓‘不直’。”即罪应该重处面故意轻处,应该轻处而故意重处,是属于“不直”。

汉代“不直”的概念与秦代不完全一样,其表述是“出罪为故纵,入罪为故不直。”在“故意”的前提下,只有在“入罪”的情况下,汉代才称为“不直”。秦代的“不直”,汉代以“不实”对应。

3.失刑在秦代与属故意“不直”相对应的过失地在幅度上处刑不当的行为称为“失刑”。《睡虎地秦墓竹简》上记载一位审判官吏把“六百六十”的赃误订为“值百一十”。在定性时,上级答复询问说:“吏为失刑罪”,但是“或端为,为不直”。这里界限比较清楚:过失的错断为“失刑”,故意的错断就属“不直”。

4.出入人罪司法官吏不依法判决之犯罪,各依其犯罪主观心态区分罪名,在制度的比较严密的是唐代。按《唐律疏议•断狱》规定,唐律首先一般地把审判官定罪判刑上的违法行为统称为“出入人罪”。然后“入罪”与“出罪”又各分为“故意”与“过失”二种,共四种:故意入人罪,故意出人罪;过失入人罪,过失出人罪。在出入罪的幅度上又区分为出入“全罪”及出入轻重的不同情况。所谓出入“全罪”是指无罪判有罪,有罪判无罪,以及从笞杖入徒流,从徒流入死罪的各种情况。属于出入轻重的是指在刑等上从轻入重、从重出轻,以及笞杖之差及徒流之差的出入。在追究审判官的刑事责任上,法律规定,故意入全罪,以全罪论;从轻入重,以差额论;故意出罪的情况,也参照此原则办理。但是,过失地入罪的,比故意犯“减三等”;过失地出罪的,比故意犯“减五等”。

5.不具引律令格式正文唐代要求法官在定罪判刑时,要完整地抄引有关的法律、法令的正文为根据。这样规定是便于监督依法判决。《唐律疏议•断狱》:“断狱之法,须凭正文。若不具引,或致乖谬。违而不具引者,笞三十。”作为断罪根据的法律条文不但要引正文,而且要求完整地抄引。这种制度在晋朝已开始建立。

(二)惩治不依法审理的犯罪。

判决书是审理的结果,正确的判决要以依法审理为基础,唐律不但监督依法判决,而亦重视都督依法审理,在这方面的罪名有:

1.于本状之外别求他罪唐代要求法官都要依据所告本状审理,不能在本状之外,旁更推问,别求他罪。《唐律疏议•断狱》规定,法官如违犯这一条,要“以故入人罪论”。关键是不准法官无根据地于本状之外去查问别的犯罪行为,只有“若因其告状,或应掩捕搜检,因而检得别罪者”才“亦得推之”。

2.受囚财物,导令翻异,通传言语,有所增减这是审判官与罪犯共犯的妨碍正确审判的犯罪。通常是审判官接受囚犯行贿后,启发囚犯翻供另招,或者是给囚犯通风报信,而造成囚犯之情状有所增加或减轻的行为。《断狱律》规定,法官犯有此罪以监临官“受财而枉法”之罪论处,赃满十匹加役流,满十五匹处绞刑。

(三)惩治司法官吏不依法刑讯的犯罪。

在古代的审判中,刑讯是合法的手段,但刑讯必须依法进行才为合法。法律监督司法官吏依法刑讯的目的,也是为了正确地定罪判刑。法律为此规定了刑讯进行的条件。秦朝规定可以刑讯,但要以结果来检验。秦简上说,能根据口供进行追查不用拷打而得到犯人真情的是“上”等;通过拷打而得到真情的是“下”等;恐吓犯人以致不得真情的是“败”。《唐律疏议•断狱律》规定:“应讯疑似,犹不首实”的情况下才刑讯。而且要在“立案同判”的条件下进行。

1.拷囚过度唐代规定囚犯拷讯整个案子的全过程只能拷三次,而且,三次拷打的总数不得超过二百下:“拷囚不得过三度,杖数总不得过二百。”如犯人所犯是属于处笞杖刑的案子,则拷打不得超过本刑的笞杖数。《唐律疏议•断狱律》规定:“若过三度”,司法官要受“杖一百”之刑。若“杖数过(二百)”或过笞杖本罪的,司法官要反坐所剩,即以超出之数反拷法官。

2.有疮病不待差而拷唐代对于有疮或有病的犯人,法律规定要等疮病痊愈后才能拷打。《唐律疏议•断狱律》规定:“即有疮病,不待差而拷者,亦杖一百;若决杖笞者,笞五十;以故致死者,徒一年半。”

(四)惩治司法官吏不依法执行判决书犯罪。

判决是正确定罪判刑的自然结果,依法执行判决是体现法律作用的最重要的方面。唐代对司法官吏依法执行判决也予以周密的监督。

1.不待复奏报下而辄行决古代为了慎重对待死刑,从北魏开始实行处决前向皇帝进行复奏的制度,以便皇帝在复奏时对死刑判决作最后定夺。隋朝已实行“三复奏”,即向皇帝复奏报告三次无否决才下令行刑的制度。唐代自太宗起,京内还实行“五复奏”的制度,即决前二日一奏,决前一日一奏,当日三奏的制度。同时,执行单位接到处决命令要等三天才行刑,但不能过期。《唐律疏议•断狱律》规定:“若不待复奏报下而决者,流二千里。”“若限未满而行刑者,徒一年;即过限,违一日杖一百,二日加一等。”

2.孕妇未产而决在唐代,如有孕妇犯死罪应处决者“听产后一百日乃行刑。”如有孕妇犯罪应拷讯及应决要笞杖的,也要等产后一百日进行。“若未产而决(死刑)者,待二年;产迄,限(百日)未满而决者,徒一年。失者,各减二等。”法律又规定:“若未产而拷及决杖笞者,杖一百。”“若产后限未满而拷决者,于杖九十上减二等。”

3.领徒应役而不役唐代的徒流刑犯人,在刑期内都要令其身受苦役,即使犯人因病请假,病愈后也要补服苦役。掌管囚徒的人一定要照法律规定执行。《唐律疏议•断狱律》规定:“领徒应役而不役,及徒囚病愈不计日令陪身者,(有责任的司法吏员)过三日笞三十,三日加一等,过杖一百,十日加一等,罪止徒二年。”

(五)惩治越权审断及违法受理诉讼的犯罪。

在中国封建社会,一般县衙是受理诉讼的基层审级。县的上级是州(府),州(府)的上级是中央的刑部及大理寺。在审判权限上,唐代的《狱官令》规定,“杖罪以下,县决之。徒以上县断定后送州复审讫”,徒、流以决杖形式执行的,可就执行,但属于实处徒、流刑以上的判决,也必须报中央刑部。死刑案件由刑部移大理寺审复,报皇帝批准。大理寺自审的京都徒以上案件要经刑部审核。《唐六典》同时还记载巡复制度说:“凡天下诸州断罪,应申复者,每年正月于吏部择使,……仍过中书、门下定讫以闻,乃令分道巡复,刑部录囚徒所犯,以授使。使牒与州案同,然后复送刑部。”这些严格的分权制约制度,也是正确定罪判刑的基本保证之一。

1.断罪应言上而不言上,应待报而不报古代各级司法官吏审断案件必须遵守以权限规定的申报与批复制度。《唐律疏议•断狱律》规定:“凡断罪应言上而不言上,应待报而不待报,辄自决断者,各减故失三等”,即分别故意或过失的性质,照所断刑罚的轻重等级,减三等处罚。

2.受越诉及应合为受而推抑不受唐代为维护审判秩序而规定:“凡诸辞诉,皆从下始。从下至上,令有明文。”不能越方。所谓“越诉”,即是如“应经县而越向州、府、省之类”。《唐律疏议•断狱律》规定:“其越诉及官司受者,笞四十。”但是,如当事人对某级判决不服,向原衙门“语汇状上诉”,原衙门如发给“不理状”,即发给同意向上级申诉的证明文件,当事人持“不理状”向上级申诉,这不是越诉,各衙门不可不受理。而对于非越诉的“应合为受”的告诉,“推抑而不受者,笞五十”。

(六)惩治司法官吏监禁囚犯方面的犯罪。

古代法律规定监禁囚犯既不能放任纵容,也不能苛刻虐待。否则,都是犯罪,都要受到惩罚。

1.应禁而不禁囚犯于牢中使用的刑具,在唐代,按《狱官令》规定:“死罪枷、枢,妇人及流以下去构,其杖罪散禁“。狱吏对囚犯应关禁而不关禁,刑事具该用不用,不该用而用,及随便调换的,都是犯罪。《唐律疏议•断狱律》规定:“囚应禁而不禁,应枷、锁、枢而不枷、锁、枢及脱去者”,狱吏要参照囚犯的罪等给予处罚,如“杖罪笞三十,徒罪以上递加一等”。如属于“回易”调换刑具的,按上面的处罚办法减一等处罚。

2.应请给衣食医药而不请给古代也重视对狱中囚犯的必要的养护措施。如唐代按《狱官令》。规定:“囚去家悬远绝饷者,官给衣粮,家人至日,依数征纳。囚有疾病,主司陈牒,请给医药救疗。”还规定囚犯病重,听家人入视,及脱去枷、锁、枢等刑具。《唐律疏议•断狱律》规定:“囚应请给衣食医药而不请给及应听家人入视而不听,应脱去枷、锁、枢而不脱去者,杖六十。以故致死者,徒一年。”

参考文献

1.《唐律疏议•断狱律》

2.《唐律疏议•擅兴律》

3.皮纯协等编《中外监察制度简史》,中州古籍出版社

篇8

一、多元产权选择与微观主体的动力激励

产权是新制度经济学研究的核心问题,完善的产权制度安排是经济增长的关键。但产权制度不会在自然状态下生成,需要政府的介入。政府凭借其暴力潜能和权威在全社会实现所有权,降低产权界定和转让中的交易费用;为产权的运行提供一个公正、安全的制度环境;利用法律和宪法制约利益集团通过重构产权实现财富和收入的再分配,扼制国家权力对产权的干预。[2](P130~197)我们在考察中国地方政府的制度创新经验时,可以发现,多元产权选择是一个成功经验,如广东南海市的“五个轮子一起转”、浙江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和个体私营等多元产权企业、广东顺德对企业的多元产权改造等。现在,从国有制、集体所有制、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私营个体所有制、混合制、合伙制、国外独资和合资等等,都有应有的法律地位。哪种产权制度有利于经济发展和适合于本地的实际,都应该予以扶持和鼓励。这也是政府职责的应有之义。

当然,我们这里并不主张给予哪种产权形式以特殊政策,政府的主要任务是履行界定产权和保护产权的职责。对于公有企业,要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明确各级地方政府的产权界限,实现资产管理层次化到产权配置层次化的转变。对于地方所有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和不适合改制的企业的资产管理,其管理模式可参考深圳的三级授权经营模式,把国有资产的最终产权与经营权分开,使国有资产的产权人格化,解决所有者虚位、国有资产无人负责的问题。为了真正实现政企分开,可以考虑在地方人大(属广义的政府范畴)设立类似于“国资委”那样的机构,作为国有资产的人格化代表,并减少委托——链条,以便降低交易费用和提高监督的有效性。在产权保障方面,除了中央政府应建立起完整的产权法律体系外,地方政府也应有与中央政府配套的产权监管体系,对有关的产权主体进行约束和监督。对于一些小型国有企业和乡镇集体企业可以考虑以政府主导的形式对产权进行重组,进行积极的创新和试验,甚至是“试错”。在这方面,广东顺德的经验值得参考,他们对公有企业的改制就是走产权多元化的道路,具体方式有:嫁接外资;划股出售、公私合营;分拆求活;多种形式租赁、公有民营或民有民营;企业兼并、拍卖;控股、参股;债权股份化或债务等值化改造;企业“先关后改”;公开上市;依法破产。通过改制,使产权具有可分解性(即财产权可以分解为所有权和经营权),可分散性(即企业产权股份化、多元化和社会化)和可让渡性(即产权可以按照一定的规则进行转让、买卖、出售、出租),满足市场经济对产权交易的要求,使得在产权市场尚未开放的情况下,实现产权制度创新的突破性进展,从而化解中央政府制度创新的规制约束。

除了对公有产权的界定和保护之外,地方政府还应继续走增量改革之路,加强对非公有产权的保护。因为,这是目前很多地方最薄弱也是最迫切需要进行制度创新的环节。

产权主要是通过降低交易费用和实现外部性的内在化而实现对经济的促进作用的。而能够实现这两大功能的产权应是那些资产能量化到个人的产权。公有企业在这一方面存在着重大的缺陷,由于资产不量化到个人,其委托—成本大,“内部人控制”使最终所有者难以实现对资产的有效监督,这是造成其经营困难的根本原因。而私有产权因资产的明晰量化和权利义务边界的确定性而产生极大的激励,它的私人收益率最接近于社会收益率,由此带来极高的生产效率。中国的改革实践,充分证明了这一点。自1980年以来,中国私营经济产值以平均每年71%的速度增长,到1999年6月,私营企业占国内生产总值的33%(而国有企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比例则从1978年的78%下降到1999年的33%)。目前,私营经济的贡献已经接近或超过国营部门,但其所占用的国家资源比重却微乎其微,而“耗用了2/3最为稀缺的资本资源的国有经济对国民生产总值的贡献只占1/3。”[3]中国私营企业用非常有限的资源去高水平甚至是超常发挥其内在的潜力。

然而,我们应该看到,私营经济的高效率和低成本的增长并没有伴随其他制度的相应变迁,它的发展还存在着一些严重的制度障碍。从政府方面来看,主要的问题有:(1)产权保护制度欠缺。现有的法律和法规对私营企业合法财产和其他权益的规定比较薄弱,私营企业在与其他经济主体之间出现纠纷时得不到有效的法律保护,从而使其发展的原动力受到削弱。(2)市场经济中的公平公正原则没有真正实现。私营企业在诸如市场准入、银行信贷、税费征收和其他社会负担等方面常常受到不公平的待遇。(3)政府运作的不规范和官员拥有太多的超经济权力,使私营企业主不得不从“寻利”转向“寻租”,扰乱正常的市场秩序。从私营企业本身来看,问题主要有产权界区不清、家族化管理、规模小、产业结构的低级化和产品结构雷同等。其中,最主要的问题是产权界区不清,表现在:相当一部分私营企业主家庭成员或家族成员内部自然人之间的产权界区不清;一部分私营企业,尽管其资本的形式确是私人资本,却在法律形式上戴了一顶“红帽子”;[4]一些私营企业是在没有真正的出资人的混沌状态下生成的,如负债借钱,从而造成天然的产权不清;一些私营企业主以个人的资本筹办企业,却以“合作”之类的形式注册成立公司。产权主体界区不清的危害是多方面的:不利于企业的资本积累;企业法人的独立性和完整性易于被侵害;影响企业的治理结构和管理权威;造成有关人员之间的权、责、利不明确,而产生“搭便车”的道德投机。[5](P42~57)

中国地方政府制度创新的路向:产权、制度化和范式选择

科思将交易费用概念引入经济分析中,揭示了交易费用与制度形成的内在关系。他认为,企业和市场的边界是由市场的交易费用和企业内部的交易费用的相互比较来决定的。[6]但中国在向市场的过渡过程中,需要政府对市场的培育和扶持,企业与市场的交易过程多了一个政府的环节,决定了企业的交易费用必须考虑政府这一因素。柯荣住通过实地调研并运用统计模型的方法分析了企业、政府和市场三者之间的交易费用变化,[7]认为企业的交易费用由4部分构成:企业与政府的交易费用;市场与政府的交易费用;企业内部交易费用;企业除负担第二项费用之外的交易费用。中国私营经济发展的初期,第一、二项交易费用是最重要的(这与科思的理论有所不同),是中国过渡经济时期私营经济发展中具有实质性影响的制度问题。柯荣住进一步分析,宽松的准入政策比宽松的规制政策更有决定性作用。因为,宽松的准入政策会使私营企业更有发展的机会,而且政府也会采取与其相配套的规制政策,从而使私营企业的交易费用不断降低,提高其发展的动力。本文认为,政府在实行宽松的准入政策和规制政策的同时,还要履行其产权方面的职能和社会职能,减少企业第三项和第四项方面的交易费用,以进一步调动私营企业发展的积极性。

论文中国地方政府制度创新的路向:产权、制度化和范式选择来自

根据上述的事实,本文认为,地方政府在私营产权激励方面应在以下几个方面有所创新:

第一,切实解决私有产权的保护问题。我国的个体私营经济从改革初期的“边际的、填补空缺”的角色发展到现在的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获得了国家的正式法律地位,可以说进入了国家的政治经济体系范畴,政府理应作出相应的制度安排实施保护。目前,在国家的物权法还尚未出台的情况下,地方政府可以结合本地的实际以地方立法的形式,建立保护私有产权的制度,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这一制度需求,实现地方性制度均衡,以消除私营经济发展的心理顾虑。

第二,为私营经济创造一个公平开放的制度环境,减少私营企业的交易费用。这里既包括降低私营企业的市场准入费用,也包括在土地使用、信贷税收等方面的平等机会。但首先是要给予私营企业与其他经济形式相同的市场准入条件,因为,市场准入条件的放松会带来连续的制度响应,促使地方政府规范市场,降低规制费用,以及做好产权界定降低企业内部交易费用等工作。

第三,厘定产权边界。私人产权界区不清本质上是私人企业主自身的问题。我们讲保护私有产权,首先要尊重私有企业主自主选择的权利。“因为私营资本最清楚重新界定产权对企业发展究竟有效无效,最清楚重新界定产权所需要支付的代价究竟有多高。”[5](P58)但当私人资本意识到界定产权的成本远远小于继续维持产权含混所蒙受的效率损失时,就会要求进行制度创新,要求政府出面界定产权。这时,地方政府就应协助做好企业的资产评估工作,界定产权主体及边界,保证产权主体权利义务的落实。当然,在解决私人资本产权不清的问题上最为重要的是要给予其市场直接融资的制度条件。在这方面,目前我国还存在严重的制度短缺。市场融资有两个主要渠道,一是公开上市发行股票,二是通过银行借贷。而政策对私营资本上市有诸多限制,银行贷款也有非常苛刻的条件。这虽然是中央政府制度创新空间的范畴,但地方政府完全可以利用自己的组织优势去推动这些领域的制度变革。

第四,加强意识形态宣传,消除社会对私有产权的歧视。意识形态的最基本功能就是通过强化人们对产权和其他制度的认同而减少统治阶级的统治费用。但意识形态这种非正式制度安排由于源于“传统根性和历史积淀”,[8]比正式制度安排更具有持久性和滞后性。虽然从法律上中国早已确立了私营经济在国家经济生活中的合法地位,但人们思想中的“公有”意识仍根深蒂固,它仍然在很多情况下影响着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因此,地方政府应强化对私营经济在中国经济中重要地位的宣传,并给予其应有的政治待遇,逐渐消除人们对私营经济的歧视,使私营经济的发展有一个宽松的社会环境。

第五,除了上述产权、制度环境和意识形态方面的创新以外,地方政府还应建立符合市场运作规范的政府行政制度秩序、发展要素市场、引导私营企业的产业结构向高级化转变、引导它们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提供信息服务以减少交易费用和经营风险等。

二、以制度化约束规范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制度创新关系

一些后发国家尤其是东亚国家的历史经验表明,不发达国家在向市场制度变迁过程中,中央政府的有效协调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中央政府高度的组织动员能力、权威主义的政治传统和作用机制以及强调集体价值为核心的传统文化,是东亚国家现代化的重要原因,也是中国可以借鉴的富有价值的制度遗产。西方市场化和现代化的变迁过程是在比较有利的国际国内环境下一步步演变而来的,而现在的不发达国家既面临着国内要求快速发展的社会压力,又面临着国际上日益增强的经济政治压力;既要保持不断变革的势头,又要保持社会的稳定和统一,因此,强有力的中央政府的主导作用是应对这种复杂局面的重要保证。

中国地方政府制度创新的路向:产权、制度化和范式选择

从过去一个世纪西方的发展规律来看,市场制度的发展和市场功能的扩大,并不是伴随着政府功能的缩小,相反,政府功能尤其是政府的经济功能在不断强化。在政府体系内,出现了两个集权化运动:一是地方政府向中央政府集权,二是议会权力向政府行政首脑的转移。一个成熟的市场体系的有效运作,需要有一个有效的政府尤其是有效的中央政府,以保证市场的有序竞争。政府在市场运行中的功能是综合性和整体性的,主要表现在:[9](1)有效的市场运作,需要有一个统一的、开放的和规范的市场秩序,以使原材料、商品、人才、劳动力、资金等资源要素能够自由和有序流动,降低交易费用。但是,市场又是一种分散的力量,它在运行中很容易与地方性的力量结合,不断地弱化社会的凝聚力。地方政府的“经济人”性质使其出台一些地方保护主义的制度安排,从而阻隔市场的统一,影响要素的自由有序流动,最终导致市场功能和交易活动的萎缩。因此,只有具有高度权威的中央政府运用其组织力量才能塑造统一的市场秩序。(2)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是建立和健全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统一、科学、结构合理的制度体系是成熟的市场体系的必然要求,而统一的制度体系的安排和贯彻,只有在统一的政府权力体系中才能实现。(3)市场的运行需要公共产品和社会保障。一些公共产品投资大、见效慢,并具有垄断性,特别是关系到全局性的公共产品,如基础设施,它们是市场运行所必需的,需要政府的统一规划和大量投入。

可见,在调整中央与地方制度创新的关系时,一定的中央集权是需要的。但是,中国这样一个大国,各地的资源禀赋千差万别,需要多级的分层调控,需要多层的制度创新,不然,就会扼抑特色性制度潜能的发挥,扼抑人们对制度的合理预期和创新动力,地方市场的活力也就难以显现。而没有繁荣的地方市场就没有繁荣的全国市场。为此,必须找到一条既有利于中央适度集权,又有利于调动地方积极性的两全之策。这个两全之策就是遵循市场的原则,以市场作为规制中央与地方制度创新关系的坐标:一是无论中央的制度创新还是地方的制度创新,都不要超越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即凡是市场能调节的就由市场调节,市场失灵的地方有的就需要政府进行制度创新。二是以市场的原则划分中央和地方的创新空间,既要有利于全国统一市场的有序运转,又要有利于地方市场的繁荣,发挥地方政府创新的积极性。

根据上述原则,中央的制度创新空间应是:制订国民经济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并以相应的制度安排,如通过财政政策、贷币金融政策、产业政策等引导产业结构的合理化和高级化;建立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的管理机制,保持总供求关系的动态平衡;对收入分配关系进行宏观调控,建立既保证效率又兼顾公平的收入分配与调节制度;维护国有资产的所有者权益,促进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建立和健全市场规则,打破地区、部门对市场的侵害和封锁,培育全国统一的市场体系,保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组织和提供公共产品(全国性的);协调工农、城乡、地区关系,实现制度的均衡发展。地方政府的制度创新空间包括:根据中央政府的发展规划,制定本地区的发展规划,并作出与此规划和中央宏观目标相协调的地方制度安排;制定地方财政和区域性收入分配制度,引导和调节本地区的市场供求关系;培育地方性市场体系,推动区域市场与全国统一市场的开放和对接,为本地区社会经济生活的规范运行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管理地方国有资产,保证其完整、保值和增值;在国家产业政策的框架内调整本地区的产业结构,实现区域内资源的高效配置;组织和提供本地区的公共产品。

中央与地方制度创新空间界线的落实,除了以法律化的机制约束两者之间的制度博弈关系外,还要建立中央对地方的有效监督机制:一是中央对地方的政治约束,这集中体现在中央对地方的人事控制权方面。二是采取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铲除地方保护主义。解决这一问题需要中央与地方的相互配合和协调,从法律、行政和经济等多方面进行综合治理。为了加大治理、预防和惩罚力度,可以把这一工作列入最高权力机关的工作日程,对其进行专项治理;中央和地方的纪检、法律监督部门应将这问题列为执法监督的一项专门内容;中央对地方的绩效评估中,应改变过于强调经济发展指标的做法,引导地方政府放弃片面追求经济速度的发展思路。三是中央对地方的经济约束。要通过建立财政补助制度和财政监督制度等一系列经济制度,形成一种中央对地方的硬性制约和推动机制,达到调控地方制度目标的目的。西方各国中央政府建立的对地方政府的“财政制约和推动机制”值得我们借鉴。它以中央政府控制大部分财政收入为基础(中央财政收入总额约占国民总收入的60%以上),中央政府通过将收入的一部分以财政补助的形式拨给地方,达到引导地方政府实施中央制度安排和宏观协调社会发展的目的。在亚洲的日本和韩国,财权主要集中于中央,然后中央政府通过拨款和补助等转移支付手段,达到调整地区间财力差异,促进区域经济均衡发展的目的。在日本,中央政府为贯彻自己的政策意图特设了国库支出金,采取直接拨款的方式,将一部分资金拨给地方使用,这部分资金在地方财政收入中的比重高达20%。[10]因此,通过转移支付,增强地方政府的制度变革能力,是一个可行的办法。目前,我国在中央与地方分税制下,中央通过转移支付返还地方的税收比率以及地方获得中央补贴占上交中央税收的比率,都要有规范的制度约束,保证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的稳定性和公平性,防止转移支付总量被挤占及转移支付的随意性。同时,要根据中国的国情,确定转移支付的比重,即应以不损害发达地区的经济增长潜力为前提,否则就会造成与“效率优先”原则相悖的保护落后、挫伤先进的结果。我们在解决地区之间的差距问题上,不能简单地采取“劫富济贫”方法。要承认,一定的不平衡总是存在的。在某种意义上,不平衡还有利于增加不同地区之间的竞争压力,促使各地更好地挖潜,实施制度创新,使资源配置达到更优状态。落后地区的发展,主要应建立在对自身资源优势的充分认识的基础上,进行切合实际的制度创新,摸索一条适合自身实际的发展道路,这才是一个治本的办法。

中国地方政府制度创新的路向:产权、制度化和范式选择

三、退出市场职能领域,实现制度创新的范式转换

政府在市场经济中应扮演什么角色,不同的理论流派有不同的侧重。以亚当·斯密为代表的古典经济自由主义到现代经济自由主义从“政府失败”出发,主张无需国家干预的市场,由“看不见的手”发挥调节作用;克服市场缺陷的出路是明晰产权而不是国家干预;市场失灵的根本原因在于政府而不是市场自身。而从15世纪末的重商主义到凯恩斯理论以及制度经济学派,则从“市场失灵”出发,强调国家干预的作用。布劳恩和杰克逊认为,市场失灵的原因是存在公共物品与外部效应、存在不完全竞争(在自然垄断的领域内存在降低成本提高利润的现象)、存在信息的不完全、存在不确定性。[11]因此,需要政府的干预去弥补市场的不足。

根据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市场本身就是一套社会制度,市场中的交易包括契约性的协议和产权的让渡,还包括构造、组织交换活动并使其合法化的机制。简言之,市场就是组织化、制度化的交换,它本身便包含着政治体系的力量与影响,深深地嵌入广泛的政治与社会结构之中。“无形的手”背后有着有形的社会结构在调节以私利为目的的个人及其行动。在一个健全的市场体系中,需要有产权和交易活动能得到合法认可和有效保护的制度环境,这要靠政府的力量才能做到。所以,不存在绝对不受政府及其制度约束的市场“真空”,所谓的“市场失灵”其实在较大程度上是“制度失灵”的外显。[12](P348)

但是,政府的作用只能限于弥补市场的不足,而不是取市场而代之:一是维持秩序职能,即有效保护产权和提供市场交易的基本博弈规则;二是解决市场本身无法克服的外部性问题,提供社会所必需的公共产品。地方政府作为地方利益的维护者和地方公共秩序的建设者,在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上,要以制度创新去弥补市场的缺陷,实现市场化的制度均衡,既防止制度供给的过剩,也要防止制度供给的不足。

然而,我们在考察转型期中国地方政府的制度创新时可以发现,地方政府经常直接参与本地企业的经营活动,代行了市场的职能。这种创新有其客观必然性,因为在市场机制不健全的情况下,难以诱发微观主体的制度创新,或者即使微观主体有创新的需求和动机,在中央制度进入壁垒的约束下也难以实现创新的愿望,从而使地方政府充当了制度创新的主角,弥补了市场和企业的不足,但其弊端也伴随而生。一是造成了政企不分,增加了企业交易过程的环节和费用,也使企业难以独立地走上市场。前面提到的“公用地灾难”、中央与地方制度博弈目标的冲突等弊端,根源就在于地方政府代行了市场的职能。因为,与企业绑在一起后,地方政府就难免会从本位主义出发,在其权力范围内施行有利于本地企业的制度安排,从而与其他地区和中央的制度变迁目标发生冲突,应验了“诺思悖论”:成也政府,败也政府。一方面,地方政府过多地干预市场,出现了制度供给过剩;另一方面,在公共产品的问题上却出现了制度供给不足。要走出这一困境,就要实现制度创新范式的转换:从代替市场到退出市场,即凡是市场能调节的领域交由市场去调节,由市场主体根据需求自主实施制度创新,政府则主要作为市场秩序的维护者而发挥作用。

政府退出市场职能领域后,在产权多元化的基础上,微观主体的诱致性制度创新才能萌生和繁荣,最终达到由政府主导的供给型制度变迁方式向需求诱致型制度变迁方式的转变。只有实现了这一转变,一个国家的制度变迁才会走上良性循环的轨道,持续性的制度均衡才有可能出现。因为,在一个自主和平等的环境中,微观主体能够及时感知和捕捉到获利的机会,并在自愿和一致的基础上,通过排除外部性和搭便车等问题,最终完成制度创新。这种创新,更有利于转化为人们的自觉行为,“集体行动控制个体行动”,[13]达到制度创新的预期效果。

为实现制度创新范式的转换,地方政府主要应在以下几个方面有所创新:

第一,收缩公有经济的市场战线。公有企业的产权缺陷使其极易陷入资产无人负责的境地,改革的基本思路应该是:今后在一般竞争性行业里,不再搞公有企业。对原有一般竞争性行业中的公有企业要改造成非公有企业,包括改造成混合所有制企业。这是解决地方保护主义问题的一个根本办法。由于地方所属企业能够增加与销售收入挂钩的上缴费用,能够提供员工饭碗保障地区就业和社会稳定,所以地方政府总是倾向于外延式的经济扩张,导致严重的重复建设问题,并且还会想方设法维持企业甚至是长期亏损企业的生存。只有斩断了地方政府与企业的资产隶属关系,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无效扩张的现象。道理很简单,没有哪一个私人资产所有者会允许企业的无效扩张的。

第二,明确政府职能的合理边界。有关政府职能的边界问题,总的来说,它应限于市场失灵和维护秩序领域。类似于企业投资和经营等微观领域的事务,应交由市场去调节。但在实际管理活动中,受利益的驱动,地方政府往往会自觉或不自觉地走入市场职能领域。最近某省政府出面组织,由若干国有资产公司出资组建熊猫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14]这种“拉郎配”的政府行为,是地方政府追求规模、热衷于评比的排序、表现政绩的传统管理方式的延续。它明显超越了政府职能的合理边界,也遭到了部分企业的反对。张维迎说:“哪一个国家,哪一个地方,政府在处理企业问题上花得精力越多,企业在处理与政府关系上花得精力越多,这个国家就越落后。”[15](P210)

中国地方政府制度创新的路向:产权、制度化和范式选择

第三,放松管制。管制即按照某种规则行事之意,目的是要使市场竞争处于一种公平的状态,避免社会利益的损失。张维迎认为,西方管制的基本理念是怎么去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和有效运转。他们普遍同意,自由签约是最重要的,只要交易双方的协议不形成对第三方的损害,管制就没有必要;只有市场运转会形成对他人利益的损害,而这种损害又无法通过当事人之间解决时,才需要政府管制。而我们过去的计划经济从一开始就立足于取消市场和消灭市场。[15](P99~111)由于政府官员在实施管制时有自己的效用函数和信息的不完全等原因,使政府管制经常失效,因此,我们现在的问题是要放松管制,而不是加强管制。目前,放松管制的重点是对传统的行政审批制度进行改革。传统的行政审批制度是计划经济的产物,是政府直接干预和控制企业的主要手段,由此产生了诸如阻碍资源有效配置、行政效率低下、寻租和腐败滋生和蔓延等弊端。因此,改革的重点是减少审批的事项和明确政府审批的范围,衡量的尺度是:一是市场尺度,即凡是市场能调节的,政府就不要设立审批去干预。二是经济尺度,这主要从成本—效益方面考察审批的收益与成本是否对称。三是技术的尺度,即从技术能力方面看行政审批能不能把审批的事务管住,审批管不管用。

TheWayofInstitutionalInnovationbyLocalGovernmentinChina:theChoiceof

PropertyRight,InstitutionalizationandParadigm

CHENTian-xiang

(CenterForPublicAdministrationofSunYat-senUniversity,Guangzhou510275,China)

Abstract:Thispaperconsidersthatthreemethodsshouldbechosentosolvethedifficultiesofinstitutionalinnovationbylocalgovernment:Firstly,thelocalGovernmentshoulddoitsdutyofpropertyright,promotediversifiedpropertyrightbyinstitutionalinnovation,andprotectprivatepropertyrighttosolvetheproblemofencourageofindividuals.Secondly,standardizingtherelationofinstitutionalinnovationbetweencentralgovernmentandlocalgovernmentbyinstitutionalization.Thirdly,thelocalgovernmentshouldquitthemarkettorealizeatransferofparadigmofinstitutionalinnovation,includingtheshrinkofthemarketlineofpublic-ownedeconomy,clarifytherationalboundaryofthefunctionofgovernment,looseningregulationetc.

Keywords:localgovernmentinChina;institutionalinnovation;propertyright;institutionalization;paradigm

参考文献

[1]斌.国有企业产权改革的深圳模式:三级授权经营制——委托关系的案例分析及其启示[J].经济研究,1995(8).

[2]卢现祥.西方新制度经济学[M].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1996.

[3]陈铁源.私营经济降低改革成本[J].中华工商时报(京),2000年10月24日第1版.

[4]陈天祥.中国地方政府制度创新的角色及方式[J].中山大学学报(社科版),2002(3).

篇9

全面质量管理中的“质量”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质量指产品质量和服务崐质量。产品质量就是其使用价值,即满足人们物质上需要所具备的哪些自然属性,崐而衡量产品质量好坏的主要标志是它能满足顾客的物质需要以及满足程崐度。如饮食制品的质量就是它的色、香、味、形、营养成分等。而服务实际上是无崐形产品。所谓服务质量,是指饭店产品适合一定用途、能够满足顾客精神上某种需崐要及其满足程度的属性。它包括饭店的店容店貌、安全卫生、服务态度、服务技巧、崐服务设施、服务项目、服务价格等相互联系、密切配合的七个方面。

广义的质量除了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以外,还包括工作质量。所谓工作质量,崐是指饭店的供应工作、技术工作、组织工作、后勤工作、绿化工作、以及思想政治崐工作等等对于产品质量、服务质量的保证程度。工作质量是指饭店各个方面全部工崐作的质量,最终将通过饭店工作的效率和效果体现出来。

全面质量管理的实质,是保证饭店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以全面提高饭店服务崐的政治、经济效果,提高我国旅游业的声誉、旅游饭店在实行质量管理时,首先应崐符合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规律,同时还必须符合旅游经济活动的特殊规律。例如,崐生产和消费的同一性就是旅游经济活动的一条重要规律,这一规律决定了旅游产品崐(广义而言)不能贮藏。从政治经济学的学习中,我们知道,商品是用来进行交换崐的劳动生产物。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统一体,任何商品只有从流通领域进入消费领崐域,其价值才能得以实现。饭店中客房这个商品与别的商品不同,有着极其强烈的崐时间性,百货商店里的电视机今天卖不掉,还可以等待明天、后天、其价值和使用崐价值都完整无缺地放在哪里,一旦销售掉,它的价值就得以实现。而客房这个商品,崐如果今天不能出售(出租组客人),即使它还完整无缺的放在那里,但到了第二天,崐这间客房的价值就如一件损坏的商品价值一样,永远失去了。同时饭店每天都以同崐一定量生产客房这个商品,如某饭店有200间固定客房,每天都有200间客房供销售,崐若某天只销售了100间客房,这100间客房的价值就得以实现,而另外100&127;间客房的崐价值就得不到实现,使饭店造成经济损失,它不象工业产品的生产能力具有可以调崐节性,根据某产品的销售情况安排生产。为了提高客房这个商品的经济效果,饭店崐应大力推销、努力扩大销售,尽最大可能使每间客房的使用价值得以实现。目前,崐各地旅游饭店为了扩大销售,实行了各种优惠办法:除了国家政策规定对华侨、港崐澳同胞、台湾同胞四种人实行折扣外,为了刺激顾客长住,&127;实行长住客人优惠收崐费,一个人住单间实折扣,团队实行合同房价,在旅游淡旺季又实行淡旺季折扣崐价,淡季折扣大,旺季折扣小甚至不折扣,所有这些折扣都是为了提高饭店客房这崐个商品的经济效果。同时为了保证饭店标准服务水准,对客房里损坏的物品要进行崐维修,这些待修房在修好之前不能出售,在这一天它就成为废品客房。以上过剩客崐房损失、折让损失、废品损失等等在现行会计核算上都得不到衡量和反映,为了加崐强旅游饭店的管理,我们认为有必要在建立标准收入控制(即房金回收率指标)的崐同时对以上各项损失进行核算,开展质量成本控制,力争以合理的消耗取得最佳的崐经济效果。

篇10

随着GPP、GMP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实施,国家对医疗机构制剂室的要求越来越严格。但是,从总体来看,青岛市的23家医疗机构制剂室多数达不到GPP的规范要求。从笔者走访及调查来看,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制剂室的总体设计不尽合理,多数医院的制剂室是利用旧房改造而成,面积达不到GPP的要求,与所配制剂的数量和品种也不相适应;二是制剂室的设备落后、陈旧。由于医疗机构制剂仅用于本医院临床使用,不适合规模化生产。目前青岛市各医院生产的制剂以溶液剂等普通而且容易生产的制剂为主,而适应其生产的自动化设备较少,现有设备达不到自动化要求;三是各家医院制剂室对洁净区的人员控制不严格,洁净室的辅助房间也普遍缺乏,容易造成污染。另外洁净服的设计也存在不合理的地方,没有按照规定将工作服、无菌工作服和洁净工作服进行区分,容易造成对制剂的交叉污染。医疗机构制剂由于设备陈旧和落后,导致制剂的质量标准往往是不规范的。有的制剂甚至都没有标准的含量测定方法;抗生素类的制剂也没有效价测定;一些中药制剂只是按照临床的经验处方配置,并没有标准的测量方法,不能保证微生物的含量是否合格;陈旧的仪器设备也不能对原辅料实现全检;因此对制剂的质量缺乏适时有效的监控。很多制剂室没有制定生产标准或者制剂在生产的过程中不按生产标准进行配制;原料进货后不做检查或原料达不到药用标准等,这些问题都导致制剂不合格的现象时有发生。

1.2医疗机构制剂品种多、定价低、经济性差

青岛市28种医疗机构制剂剂型用途广泛。但目前的制剂普遍实行“保本微利”的定价原则,所以价格普遍较低。但低价不能准确反映医疗机构制剂的劳动消耗,使资源不能得到合理有效的配置。目前,生产普通制剂和消毒制剂的过程中,大多数剂型需要利用大量的纯化水设备来保证制剂的质量,这就需要消耗大量的水、电以及气能。因此,医疗机构制剂虽然规模小,但原材料成本和劳动力成本并不低,伴随着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出台,国家对医疗机构制剂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使得医疗机构制剂在质量提升的同时检验成本也随之急剧上升。而且由于医疗机构制剂只能应用于本院,其针对性较强而需求量小,导致医疗机构生产的制剂经常会出现因生产批次少、产量低致使设备闲置的问题。这些就造成了医疗机构制剂经济效益低下。

1.3医疗机构制剂创新开发能力不足,缺乏人才

目前,青岛市各家医院中的制剂品种存在相互重复的现象,几乎每家医院都在做易于生产、品种简单、不需要太大技术含量的普通制剂。有的制剂品种几家甚至每家医院都有生产,普遍缺乏特色制剂。在人员配备方面,各个制剂室普遍缺乏专门从事制剂生产和研发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有的制剂室只有一名甚至没有专业的高学历的药学人员,科研开发能力明显不足。从事普通制剂生产人员的数量相对较少,经常是在几名药学人员的指导下,由一些非专业工人或实习生来生产和加工,这种生产方式不适应愈来愈细的现代医院临床药学分工的需求。

2医疗机构制剂的规范化管理

2.1建立区域性制剂中心

根据青岛市各医疗机构制剂室参差不齐的现状,为了保证医疗机构制剂的质量和病人用药安全,笔者认为有必要建立一个区域性的制剂中心,该制剂中心可以是由几家医院共同投资或政府扶持建设,设立专门的部门,由指定的专门人员对其进行统一管理,集中调配。制剂中心的设置不仅可以解决各家医院制剂室发展状况不一致、资金投入缺乏、设备陈旧和使用率低、技术人员不足、制剂质量标准不高等方面的问题,还可以解决部分医院领导不重视、各家医院制剂室管理水平参差不齐、生产标准不规范等软件方面的问题。目前,尽管已经有几家医院投入大量资金改建甚至重造了制剂室,并更换了新配置、新仪器,但由于本院对制剂的需求少,致使仪器使用率低,造成资源浪费的现象。一个地区性制剂中心的创建,可以调动整个地区的各项卫生资源,避免重修和再建造成的资源浪费,易于统一管理和运作。同时,也可以集中本区域的药学技术人员和技术力量,致力于新制剂、新剂型的研究和开发。同时,可以定期将制剂相关人员集中起来进行规范化培训,使整个青岛市的医疗机构制剂实现规范化和创新化发展。

2.2开展与生产企业间的合作

医院虽然在长期的临床诊断过程中,对很多疗效显著的医疗机构制剂都进行了长期的临床检验,但是由于新药申批的手续复杂,而且要完成各项费用高而又繁琐的药物试验,一般医院的开发能力不够,也没有足够的人力、物力和资金投入,所以只能以医疗机构制剂的形式在本单位临床使用。因此,对于一些具有确切疗效的医疗机构制剂,医院可以派相关人员与本地或者国内的制药企业洽谈合作,由医院提供药方,制药企业提供充沛的资源,双方取长补短,实现优势互补,将一些市场潜力大的制剂开发为社会化生产的新药。由于医疗机构制剂都经过了长期的临床验证,安全可靠,而且具有确切的疗效,为新药的研究、开发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3发挥监督部门的职能作用和社会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