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形态工作意见模板(10篇)

时间:2023-03-14 15:19:47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意识形态工作意见,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意识形态工作意见

篇1

坚持以城市形象提升、功能布局优化、产业转型升级为目标,以整体规划、片区开发、合作共赢为原则,逐步构建起结构合理、功能互补、竞争有序的商业设施体系,努力在更高水平上建设之“核”,将平江新城打造成为老城区发展的拓展区、新产业的集聚区、良好人居环境的示范区和城市副中心。

二、管理范围

本意见适用于平江新城范围内所有大型商业设施的业态管理。根据平江新城建设开发实际,本意见所称大型商业设施是指规划用地性质为批发零售、商务金融、商服、住宿餐饮且土地出让时规定不可分割销售或需整层销售的,新建建筑面积在3000平方米(含地下)以上的商业设施。

三、具体措施

1.按照《市商业网点布局规划》与《市商业服务业用地业态管理若干暂行规定》,平江区政府牵头策划单位,编制平江新城大型商业设施业态布局总体方案。方案由市规划局、市商务局、工商局和平江区政府联合会审通过,作为平江新城大型商业设施招商执行的指导性文件。

2.对于未出让的规划商业用地,由平江区政府会同市商务局提出拟布局业态的方案,并经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和市土地储备中心确认后,作为相应出让土地的规划条件。

篇2

2. 高校在网络空间的意识形态工作尚显薄弱。大学生作为青年群体,接受网络、学习网络知识、运用网络媒体的能力和意识都比较强,即便像来自偏远农村的大学生,时间不长也能够在网络空间如鱼得水。相对来说,高校对网络空间的运用、监管有些滞后,未能与时俱进,意识形态工作在网络空间的开展就显得更为薄弱。笔者日前面向一些高校的宣传部门进行了问卷调查,通过对调查结果的分析,大致了解了高校目前网络空间意识形态教育的现状,并找出了其中的原因。

一是缺乏开放意识和创新意识。一些高校的教育观念还比较保守,对新兴媒体的认识不够、支持也不够,驾驭网络空间的底气和能力明显不足,无法适应新技术的发展并大胆地拓展新的意识形态教育空间。校报、广播站、宣传栏等传统媒体使用率在100%,官方网站开通率为78%,官方微信平台开通率为44%,校园BBS论坛开通率为44%,官方微博和手机报开通率均为22%。高校较大程度地依赖于传统媒体开展意识形态教育,网络媒体尚处在初创和发展当中。部分高校在面对是否开通新媒体平台的问题上,要么受到领导层的制约,要么存在网络环境复杂、运行难度较大的顾虑,以致出现高校对网络空间的主导和监管处于疏离状态。

二是高校自身尚未形成大宣传格局,宣传部门孤军奋战、孤掌难鸣,整体的意识形态建设意识和氛围在弱化。一些高校的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着误区,以为意识形态工作就是宣传部门的工作。实际上,这个工作应是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和院系共同参与的协调性、整体性工作,是包括全校教职员在内的全局性工作。调研发现,只有校报、宣传栏和官方网站(官方新闻)普遍由宣传部来主管和运营,其他网络媒体要么由其他部门管理,要么由学生社团自行管理。在大宣传格局未能构建起来的情况下,宣传部有意识形态教育意识,但是管理范围有限,其他部门和学生社团又往往把宣传重点放在反映学生课余生活及服务需求上,容易忽视意识形态的引领。因而,极大地限制了网络空间意识形态教育功能的发挥。

三是宣传队伍自身能力不高、适应性不强。网络技术日新月异,发展迅速,对新媒体平台的使用本身已经让一大批人跟不上时代了,后台操作和运营更是对技术和意识双重能力的考验。高校对传统媒体一板一眼的宣传手段和方法是熟悉的、依赖的,而对新媒体的启用和运营则是慎重的、忐忑的,宣传队伍自身的能力和观念的滞后,成为网络空间意识形态工作的首要障碍。

在新兴媒体运用较好的学校,大学生的参与度很高,对学校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也相应地得到增强。在网络空间开展的主流意识形态教育,也能够比较顺畅地让学生接受。但是这样的学校目前还不多,还不足以对抗网络空间的杂音和噪音,需要更多的高校提高网络空间的驾驭能力,方能扭转目前意识形态教育薄弱的状态。

3.高校掌握网络空间话语权的对策思考。网络空间是现代人生存空间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大学生异常活跃和热衷的思想文化生活场域,是高校加强意识形态工作、与敌对势力争夺青年的主战场,如何掌握网络空间的话语权,是高校的重要课题。

首先,高校要乐观积极地推进新媒体新技术的开发与应用。意识形态工作是极端重要的工作,占领信息传播制高点,掌握网络空间话语权是巩固宣传思想文化阵地、提高意识形态教育实效性的重要手段。高校必须跟上时代步伐,积极主动地更新观念,大力支持宣传部门组建团队,迎接网络空间迅速的、巨大的技术变革所带来的诸多挑战。

其次,高校要理直气壮地加强主流意识形态的高势位引领。网络技术只是途径和手段,内容为王是宣传思想工作的基本要义。掌握了网络空间的运营技术,还不等于掌握了网络空间的话语权。必须把意识形态教育理念贯穿于网络空间各个环节、各个角落。因此,高校必须通过理论本身的科学性和说服力来吸引大学生。面对复杂的社会现实,必须建立起经得住推敲的、让大学生信服的理论体系来回应社会发展中的现实处境,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理论只要说服人,就能掌握群众;而理论只要彻底,就能说服人。高校必须理直气壮地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对高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高势位引领,并以此来统摄网络空间的各种资源,明确监管责任,掌握话语权。

篇3

【摘要】以平湖服装创意园为建设平台,以高校虚拟品牌“学院工坊”为研究平台,对市场型工作室教学模式进行探索研究。通过改变教师传统的教学行为方式,构建以品牌项目任务+市场分析+角色扮演等教学手段的市场型教学模式,加强建立校外实训基地,创新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打破传统“闭门造车”式的人才培养模式。

关键词 服装创意园;市场型工作室;教学模式

Doi:10.3969/j.issn.2095-0101.2015.04.033

中图分类号:G642.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0101(2015)04-0095-03

目前全国有1500多所高等院校开设有艺术类专业,就服装设计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大多数高校把开展产学结合仅仅作为解决原有模式下的学生生产实习的一个途径,片面强调专业对口,没有真正把培养学生全面素质和综合能力、提高学生的就业竞争力作为首要任务来加以考虑。目前校企结合更多地还只停留在学校与社会的层面上,对学生的主体作用的发挥还做得不够。

当今国内市场在面临产业质的改革(从劳动密集型、生产型走向市场化、创新型)时,院校的专业教育也需适应市场改变的需求做出质的改变(在教学模式和市场开拓上)。因此,市场型工作室教学模式的创新发展,无疑是人才培养改革的一条良好途径。

1“工作室化”教学模式定义

“工作室化”既是一种教学法,也是一种教学组织模式。对这一教学理念国外已经有一定的研究和实践,德国“双元制”办学模式是比较成功的,其中的“一元”即是企业、是工作现场,另“一元”是高等院校;英国的“工读交替”模式,则将人才培养分三个阶段进行,中学生毕业后先后到企业进行一年工作实践,然后到学校进行二至三年的学习,接着再到企业参加一年的工作实践;新加坡的“教学工厂”也将工厂工作环境纳入到教学环境中;澳大利亚的专业教育也采用技术和教育统一的教学方法。

我国的“工作室”教学模式在近几年获得了很大的发展,工作室教学改革也在热烈地进行中,但是作为个性突出的艺术设计教学,其改革探索相对不足,目前能见到的像上海工艺美术学院探索的“工作室化”教学法,代表了一个方向。按照这一方法为每个专业方向开设工作室,配备相应的指导教师和场地,对教学中所有的实践环节都进行完全的实践,从理论上讲是科学的,但是这需要很高的条件,没有大量的经费很难做到,操作性不强。

2我国“工作室化”教学模式现存问题

近年来,我国服装专业教育蓬勃发展,办学规模和质量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然而,大多数以工作室制为主的教育模式几乎均以校内教师为主导,配合极少部分的品牌虚拟项目来实现模式教学,国内高校的服装设计专业教师通常具有较高的学历和职称,熟悉教学对象心理,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技巧。但通常由于校内教学、科研任务繁重,缺乏在行业企业一线的长期工作经历,不能跟上服装行业不断变化的发展趋势。以校内教师主导的工作室制在实际运行中存在以下弊端。

2.1教学内容实战性不足

校内教师因为缺乏在企业一线的长期工作经历,没有足够完整的行业实际项目案例作为教学内容储备。教学内容常由教师根据知识点虚拟命题设计与要求,教师自行把关,不能真实反映现实设计要求与潮流趋势。学生在校的任务训练与就业后的岗位任务有较大差异,无法解决企业亟需的设计问题,延长了就业到岗后的适应时间。

2.2课堂作业与商业作品之间差距太大

校内教师因自身知识经验构成的制约,平时课堂训练中往往只注重案例中艺术设计理论的表现,而对后续阶段的服装结构设计、面料辅料分析与选择涉及很少,也不能在服装信息搜集、项目市场调查和售后营销服务环节进行有效引导,导致课堂作业与商业作品之间有很大距离。

3基于服装创意园开展市场型工作室教学模式改革的意义

基于以上现状分析,结合浙江平湖地方产业特色,建立了以平湖服装创意园为建设平台,以高校虚拟品牌“学院工坊”为研究平台的市场型工作室教学模式,有着重要意义。

3.1有利于打破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界限

在虚拟品牌运营模式下,根据学生职业能力培养的要求,避免交叉重复的理论教学内容,做到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并重和穿插,打破人才培养系列相关工作各自独立的局面,整合人才培养、综合实训、毕业实习与就业指导等环节,尤其是将人才培养环节与学生的创业就业相结合,真正而且是有效地加强了学生作好人才培养的自觉动力。

3.2能够打破教室和实验室的界限

商业环境下的市场教学模式打破了教室和实验室的界限,教学行为均可根据指导老师的教学和商业环境的需要灵活安排空间并转换空间。打破服装专业人才培养忽视人才需求模式,教学内容脱离市场发展的现状,把服装企业对人才的需求和品牌化服装发展方向作为参考依据,培养学生认识全局整体概念。

3.3让专业老师与学生以近距离合作形式进行教学

通过市场教学环境将师生之间的关系转换为师徒及上下级之间的关系,专业老师有机会零距离接触和了解每位学生,并能和学生个体展开专业及专业以外的沟通与交流,能更好地落实各项教学工作,彻底改变了以往师生疏离的现象。

3.4能够拉近专业方向与市场需求的距离

设计工作室所拥有的虚拟品牌“学院工坊”品牌风格及方向既要符合社会需求,也鼓励学生在设计工作室的时候从自身兴趣和未来的就业空间考虑,校区能够宏观地对设计工作室的品牌设计方向作客观的调控,以做到设计工作室、专业方向与市场需求的近距离。

3.5实现实践教学与职业岗位的近距离

平湖创意园设计工作室初期应至少有一家品牌企业作为依托,学生能够根据自己的专业方向和职业选择定位进行人才培养,同时又有效地模拟企业实操,使不同专业方向的学生在相互配合中找到自己的定位,这不仅有助于服装专业学生搞好产品设计,掌握品牌服装运作知识及当前业内动态,也培养了学生良好的市场感觉、品牌意识及团队协作精神,使大学生踏出校门就具备服装品牌各环节实际操作能力,可以迅速担当企业岗位角色。

3.6激发设计工作室指导老师之间的良性竞争

设计工作室教学成果的优劣将直接影响到指导老师的声誉,进而成为下一届学生选择设计工作室的参考依据,由此激发了设计工作室指导老师之间的良性竞争。由于设计工作室指导老师成为校区专业团队的核心,相互的学习和借鉴全面促使了教师工作积极性的提高,形成良性的循环机制。

3.7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常规化”的教学模式很难全面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甚至导致学生对专业学习的厌倦,造成负面的影响。设计工作室制会全面改变以往“常规”现状,更多专业方向能满足更多学生的专业选择需求;开放灵活的设计工作室授课方式会更受学生欢迎;“准就业”学习能够让学生了解学习专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师徒之间的近距离让学生充满信心,由此设计工作室制能够全面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4基于服装创意园开展市场型工作室教学模式的方案分析

4.1市场调查与分析阶段

确定岗位群为基于设计公司人员岗位设置,如包括服装设计师或设计助理、电商部营销和企划部人员,岗位群涵盖我校区服装专业设计方向、营销方向及电脑服装专业方向,初期均以大三同学为主。一学期后开始以大二同学为主要培养对象。

4.2职业能力分析阶段

确定服装专业通用能力: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和社交技能;专业能力:谈单能力、制图能力和设计能力等。并确定与之对应的商业环境下的相关公共课程和专业技能课程。

4.3教学环境的开发

根据该岗位(群)对社会技能和操作技能需求比较平衡,确定校企合作的模式,校外工作室对外营业,自主经营,对校企双方负责,以专业教师组织运营,受院系领导,在教学组织安排、教学常规管理和考试考核等方面可以相对独立,具有一定的自主决策权。院系可在校外工作室的特色、运行状况、业绩状况、学生满意程度和客户满意度等方面进行考核。

4.4教学的实施

以商业环境下的设计工作室的模式组织教学和运营,学校在学生进入学校时以工作室员工的身份与学校签约、与工作室签约,在工作室框架内对学生(员工)制定公司(校外工作室)制度和培训(教学)计划。教学计划制定的标准是让每一节课程融入到校外工作室经营的过程,让每一节课的内容与企业需求或岗位的需求零距离融合。

4.5教学管理与评价

该阶段由校方与合作企业方组成的教学独立监督考评小组(委员会),审核教学计划并对教学过程、教学质量和校外工作室经营状况进行分阶段考评,同时反馈到教师团队做教学和经营调整。该评价主要包括:审核教学计划和校外工作室运营可行性,根据教学和运营计划和目标组织测试和评估,制定工资标准和学分制度、员工激励机制等等。

4.6弹性学分制和学分替换制的实行

课程安排上颠覆常规的安排模式,主要表现在作息时间和课程内容上,根据学生情况、学校情况、公司(行业)特点制定上班(上课)时间为:早9点到下午5点,每周一到五轮休一天,周六周日上班(上课),并依此记录作为学生的考勤成绩。上课方式和过程初期以设计师提任务目标、学习方法学生市场调研,收集资料并设计完成成衣(教师辅导)由第三方考核学分统计的过程。在这一教学改革过程中,应提倡弹性学分制及学分替换制的变通和实行,学生在完成某一课程任务体系中的课程内容时应予以学分奖励,奖励学分可相应抵消小部分公选或素质拓展学分。

5结语

以浙江平湖服装创意园为建设平台,基于虚拟品牌“学院工坊”建设的市场型工作室的教学模式,拓宽了服装相关专业的教学思路,也是培养具备实现商业化设计创意能力人才的一种有效手段,市场型工作室教学过程可导入专业课程的课堂教学与毕业设计辅导中,能够有利于提升课堂教学质量。

参考文献

篇4

一、评估工作目标。

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握意识形态主导权,在党W、政府重大事项实施前,重点围绕可行性、民众认可度、媒体关注度等方面,预判可能引发的公众舆论炒作和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负面舆情风险,采取风险防范与处置措施,切实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减少重大事项实施过程中的舆情风险,进一步营造健康向上的舆论环境。

二、重大事项范围。

本办法所称重大事项是指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牵涉面广、影响较大,易引发舆论广泛关注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会议、重大活动等。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一)重大决策。

落实上级党W、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和各部门及乡镇即将出台实施的决策。

(二)重大会议。

各部门组织招商引资推介会、文化交流会、旅游推介会、业务培训会等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组织在异地召开的参与人数在*人以上的会议。

(三)重大项目。

各部门及乡(镇、街道)实施的重大投资项目。

(四)重大活动。

各部门承办或举办的各类活动。

(五)其他。

涉及民族宗教、民俗事务、历史遗留问题等涉及较大范围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可能会引发舆情风险的事件等。

凡属评估范围内的事项,必须组织进行舆情风险评估,把舆情风险评估作为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工作开展实施的前置条件,做到“先调研、再决策,先评估、再实施”。

三、评估重点。

(一)是否在重大事项工作开展前通过上门动员宣传、通过电视、报纸、政府门户网站等方式开展前期宣传解释工作。

(二)是否有化解舆情不稳定因素的对策措施和制定有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

(三)是否存在可能引发社会负面舆论、网络不稳定事件诱发因素和恶意炒作等舆情风险点。

(四)是否设立有专门的组织领导机构和人员负责开展舆情信息搜集、分析和处置工作。

四、评估程序。

(一)设立评估工作组。对确定需要评估的项目,责任主体应成立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有关专家和相关部门人员开展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责任主体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

(二)制定评估方案。

领导小组应全面了解掌握评估对象的基本情况,广泛征求民众对实施事项的意见、建议和主要诉求,在准确把握民众所持有的社会态度基础上,准确把握评估重点,制定评估方案,适时组织评估。

(三)开展分析评估。

主要针对重大事项实施可能发生的不稳定因素逐项进行分析预测,特别是对实施事项可能引发的矛盾冲突及所涉及的人员数量、范围和激烈程度,以及可能带来的负面舆论影响作出评估预测,作出总体评估结论,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分析评估工作应在重大事项实施前*个工作日完成。

(四)形成评估报告。

责任主体单位根据舆情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评估作出的总体评估结论和意见建议,形成评估报告,完善应对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个工作日内将评估结果及评估资料向县W网信办报备。

(五)跟踪评估事项。

对已经评估付诸实施的重大事项,责任主体要全程对相关热点话题做好信息跟踪、搜集,对其进行倾向性与趋势分析,及时发现和化解实施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积极引导舆论,确保实施事项顺利推进。

五、责任追究。

篇5

21世纪是信息时代,公众的注意力越来越成为稀有资源,旅游文化产业是典型的注意力产业。旅游环境的营建和产品的打造,是为争夺更多的市场关注,旅游文化产业的一切离不开展示、少不了关注。旅游文化产业极具商业化个性、人性化品格、文化性内涵,包容了来自几乎整个世界的注意力。 

文化既是旅游业的特质资源基础,又是它的精神动力和支撑。谁拥有了丰富的文化资源,谁就掌握了旅游业发展的主动权。同时,又因为旅游产业能够为社会带来庞大的就业机会和生产总值,人们又将旅游文化产业看作是21世纪的朝阳产业。 

旅游文化产业已经成为以自然历史文物景点观光服务为核心,以享受人类文明成果、开发快乐精神资源和获取自然历史知识为动机,带动饮食、旅馆、交通、商业、娱乐等配套发展的大型文化产业群。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人民收入、生活水平的持续快速提高,国民旅游消费迅速兴起并呈现爆炸式增长,满足多层次的国民旅游消费需求成为旅游业重要的功能和任务,进入本世纪以来这一趋势进一步增强。 

在旅游产业逐步发展成为新的支柱产业的同时,利用知识产权制度促进旅游业发展,正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2009年以来,随着《贵州省旅游产业知识产权工作意见》的出台,寻求对我省旅游产业实施知识产权保护开始迅速升温,逐渐形成热潮。 在各地旅游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以景区景点名称为核心要素进行商标申报,探索传统知识知识产权保护手段,通过打造地理标志农特产品,丰富和提升我省旅游商品成为强化我省旅游知识产权保护的三条重要路径。 

1.1.1文化产业及其分类 

文化产业是指从事文化产品与文化服务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及为这种生产和经营提供相关服务的产业。文化产业的最终目的是满足人们的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1] 

文化产业功能:经济增长功能、意识形态功能(满足人的需要、引导舆论宣传、防御文化殖民)、文化传播功能、审美与评价功能。 

图1.1 

如图1.1所示,文化产业主要分为三层,分别是文化产业核心层,文化产业外围层和文化产业相关层。 

文化产业的核心层,包括了新闻书刊、音像制品、文艺表演、电影电视、文物保护、博物馆、文化研究、会展等行业。是文化产业的主要行业,作为核心行业而存在。 

文化产业的外围层是服务于文化产业核心层,外围层中的互联网、旅行社服务、休闲娱乐服务、文化产品销售等行业均服务于处于核心层中的核心行业。 

文化产业的相关层,是文化产业核心层和文化产业外围层衍生和相关联的上下游产业,主要涉及到了服务于核心层和外围层的产品的生产和加工。 

1.1.2旅游文化产业及其分类 

旅游文化产业是一个以旅游资源为核心,以旅游经纪、旅游食宿和旅游交通等为外围产业和相关产业而向外不断辐射的综合性产业。 

篇6

在美丽的连云港灌南县,由灌南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等科室组成的调查小组,采取走访、座谈会等形式,从县委台办、县经济开发区、台商联合会、企业工人等各层面,全面了解企业的困扰,为保障台企的稳定发展出谋划策。

灌南县是连云港市引进台资企业最多的县份,目前有20家台资企业。主要涵盖电工电子、精密制造、板材加工、花卉苗圃等产业,且多为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需要大量的劳动力。他们的进驻不仅活跃了灌南的劳动力市场,也给当地其他领域带来了商机。例如,台商最早投资的板材行业,在台资企业的带动下,先后由本地人成立板材企业25家,分布在全县众多乡镇,起到了明显的辐射效果。另外,如台商较多投资的花卉、电子产业,当地的百姓通过进厂工作、学习,掌握了一定的技术手段,很多都能够自主创业,为县域经济的发展推波助澜。但近几年,企业的发展也带来了较多的纠纷,尤其是劳资纠纷表现得比较突出。为了给台资企业营造良好的发展软环境,化解各种矛盾纠纷,依法维护台资企业的合法权益,灌南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立足检察职能,走进台企,帮助企业建章立制,开展风险源点防控专项预防工作。

走访台企,了解企业困扰

在不断地深入探访中,调查小组了解到部分台企面临的困扰。如不少企业反映,政府的某些职能部门存在多收费用的现象,在招商引资时承诺的优惠或减免项目执行不到位。这些行为不仅给政府的公信力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也影响了台商的投资热情。

另据部分台商讲述,由于两岸的文化和经营理念还存在差异,他们对大陆的法律法规知之甚少,对于一些行为是不是犯罪、犯何种罪、刑期多少等概念模糊不清,甚至在一些矛盾的处理上也因观念不同而导致企业和工人之间误会加深,有的甚至诉诸法庭,给企业形象和正常的生产运转带来了一定的损害。

宣传法律,帮助建章立制

针对上述情况,调查小组决定积极走进台企开展法律宣传活动,为他们解读形形的法律问题。如在一次走访光鼎电子台资企业时,企业总经理坦言,由于不熟悉大陆的相关法律知识,企业对春节时的一次突发事件根本无从应对。后来经过检察机关耐心细致的普法宣传,台商逐渐了解了大陆的相关法律法规。待宣传人员离开时,总经理高兴地说:“通过你们的宣传,我们现在知道了检察院、法院、公安局所从事的具体工作,企业再发生什么问题,我们就会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台资企业来灌南县投资已有多年历史,且台商祖籍多为灌南。他们的投资基本上源于两个原因:一是希望家乡发展得更好;二是家乡的劳力市场成本相对较低。投资之初,企业的经济效益确实很好,但近两年,由于劳力市场人口流动频繁,企业劳力成本加大,大部分企业都有不堪重负的感觉。经过与县人力资源部门开展的联合调研和原因分析,调查小组制定了《服务台企发展工作意见》十条规定,并帮助企业出台一些稳定工人的奖励政策。检察人员利用政法干警“三解三促”的活动契机,在毗邻台资企业的各个村镇,开展企业用工义务宣传,分别从关注留守老人和留守儿童以及家庭幸福指数等多种渠道,鼓励当地青年支持家乡建设。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目前台资企业的用工状况普遍得到好转,尤其是附近的村镇年轻劳力,他们的思想从根本上得到了改变。

设流动检察站,提供法律服务

灌南县近年来未查处一起涉及台企的商业贿赂案件,但部分企业为了降低经营成本或与同行之间开展竞争,商业贿赂的现象时有发生。为防患于未然,帮助台资企业转变经营观念,预防职务犯罪势在必行。在县委、县政府的支持下,灌南县人民检察院在县经济开发区设立流动检察工作站,便于及时为台资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目前已选派多名优秀干警作为联络员,及时了解和掌握台企、台商的涉检诉求,密切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对台资企业周边环境的整治力度,对“卡企”、“坑企”等侵害台商合法权益的案件,及时做好政法部门间的沟通工作,实行优先受理、优先查处、优先监督。

篇7

切实改进艺术教育。出台关于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的意见,强化学校艺术教学和艺术活动,研究制定学生艺术素质评价、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公示、学校艺术教育年度报告制度,督促学校开齐开足艺术课程。组织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和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工作,做好国家和省级农村艺术教育实验县工作。

着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落实我省《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意见》。执行教育部即将出台的幼儿园园长、普通高中校长、中等职业学校校长专业标准。制定教师评价标准与办法,建立教师评价导向机制。实行市(地)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质量年度报告制度。继续实施教育部“师德长效机制建设”试点项目,建立师德问题举报查处机制。整合资源和人才项目,加大培养和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团队力度。分类推进幼儿园、小学、中学、中职、特殊教育教师培养模式改革,加强各级教师培训基地建设,启动实施教育部“省、市、县三级培训基地建设”试点项目,制定出台教师培训基地建设标准。完善省和高校访学支持体系,扩大教师访学规模。设立骨干教师和中高级管理人员社会实践项目。推动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科队伍和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贯彻落实《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制定职业学校编制标准和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启动开展“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推进中小学教师“五年一轮”全员培训计划,组织和实施好“国培”、“省培”项目。启动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攻坚计划。继续开展民族教育双语教师培训。组织开展民办学校校长、管理队伍、骨干教师培训,探索建立民办高校教师的社会保障制度。全面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组织好第30个教师节庆祝活动。

努力提升教研和教育科研能力。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初中小学教研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转变教研服务方式,大力加强校本教研,着力完善以校为本、基于网络、覆盖城乡的教研格局。加强职业教育科研工作。推进研究基地和团队建设,探索课题招标与备案相结合的新方法,集中力量研究难点问题。建立科研机构与行政部门工作有效衔接、科研与教学深度融合机制。建立区域调研联盟,定期开展教育调查。做好优秀教学成果评审奖励和交流工作,加强成果推广应用。

全面发展语言文字事业。深入贯彻实施《通用规范汉字表》,提升师生汉字书写能力和和学校书法教育水平。推进城市和区域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加强对各地中小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督导。继续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建设和“经典诵读”等活动。加强语言文字应用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科学保护各民族语言文字。贯彻落实外国语言文字使用管理规定。进一步完善“注音识字,提前读写”相关科研课题、教学研究和教材建设。

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启动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继续扩大公办幼儿园和民办普惠园覆盖率。年内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73%,提高5个百分点。按国家要求,探索建立学前教育成本分担和运行保障机制。探索公办学前教育机构独立事业单位管理机制。落实教育部新出台的《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玩教具配备标准》,加强对各类幼儿园的监督管理,防止和纠正幼儿园“小学化”倾向。

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严格执行和落实省部确定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时间表和路线图。整合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工程、农村初中校舍工程和农村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资金,进一步改善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中小学办学条件。全面完成858所农村中小学“小火炉”改造任务。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完成235所标准化学校建设任务。大力推进学区制、集团化办学,支持薄弱学校提高办学水平,推动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办好必要的教学点。有效破解择校难题,进一步解决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大校型、大班额问题。健全完善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落实教育部《小学生减负十条规定》,开展“减负”专项行动。

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巩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成果,继续实施普通高中达标学校建设工程,加快推进多样化特色化办学改革,扩大实验范围、提高实验质量,增加2个试验区、50个左右试点校。贯彻落实教育部即将出台的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建设全省普通高中网络课程资源平台。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完善省级普通高中学籍信息化管理系统,加快推进与全国学籍系统进行数据对接。加强中小学教材和教辅材料管理。

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巩固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改革创新高等职业教育,探索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以培养新型职业农民为重点,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大力推进省部共建国家现代农村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建设,全面启动12个项目改革,重点实施市级农村职业教育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国家现代农村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试点县、涉农类职业教育集团办学试点、农村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卓越农业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等5个项目。建设11个试验区试点县、11个省级示范校。继续推进我省职业教育国家改革试点工作等8个职业教育重大改革项目。

推进城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推进落实教育部即将下发的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师编制标准。启动县(区)域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实施名师名校长交流特聘岗计划。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的意见》。扩大我省“特岗计划”实施范围和规模,建立完善农村教师补充机制。继续实施“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全力做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落实工作,逐步提高农村中小学教师待遇。落实国家贫困地区儿童发展规划,对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儿童的健康和教育实施全过程保障和干预。

继续完善助学机制。研究制定学生资助工作目标考评细则,推动资助政策全面落实。全面推进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入园资助工作,建立和完善学业奖学金和研究生助学金制度,落实中职免学费和国家助学政策。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学生资助绩效管理办法。继续推进11个国家试点县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进一步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两为主”政策,健全“留守儿童”关爱体系。

大力加强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快推进民族教育发展的决定”。深入开展学校民族团结教育。开展《民族教育条例》执法检查工作。研究制定《黑龙江省实施“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MHK)方案》。开展全省民族文化教育基地学校评审工作。支持办好内地高中新疆班,切实做好新一轮教育援疆工作。统筹推进残疾人教育,制定我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以加快普及残疾儿童义务教育为重点,不断完善特殊教育体系。继续完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加强特殊教育标准化学校和随班就读实验学校资源教室建设,继续推广“医教结合、综合康复”经验。支持绥化学院建设好高等职业特殊教育学院。召开全省特殊教育工作会议。

大力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充分发挥市场作用、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加快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完成“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年度建设目标。推动教育部第一批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的试点工作。开展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专项培训,培训比例达到中小学教师的25%。启动高校、中职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以“龙学网”为依托,建设省级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和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建立覆盖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的系统应用体系和运行维护体系,逐步缩小区域、城乡、校际差距,与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数字校园建设试点学校实现对接,实现试点学校的资源共建共享和统一数据分析。研究制定我省高校、中等职业学校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和数字校园建设标准及评估指标体系。

强化教育经费保障与监管。积极争取财政投入,确保教育经费“三个增长”。落实城市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标准,建立并完善城市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保障机制。与财政和物价部门协商在建立普通高中生均定额标准的基础上,适当调整收费标准。研究制定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标准。探索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及办学设施基本信息情况项目库。全面加强对各级各类教育资金的使用监督,做好2014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的绩效评价。建立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推动学校财务公开。加大教育资金审计力度。继续对“小金库”、“假发票”进行专项治理。

篇8

一、高职美育的当前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2015年,中央下发了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意见的文件,中国高校陆续开启了美育的教学改革实践。从近两年的美育改革情况上看,高校对美育教育的实施并不均衡,成果与亮点多集中在综合类本科院校中,而高职院校的美育发展却未跟上脚步。在高职的美育工作开展中普遍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对美育工作的重视度不够

大多高职院校本着以职业教育立本的理念,注重培养学生的专业性和技能性,却对培养学生的审美修养和人文素质不够重视,对美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缺乏科学的认识,从校领导层次就不注重美育的工作开展。这种只注重技能培训的院校很容易培养出只懂技术的工人,无法培养出人格饱满的、能够适应现代社会的人才。

(二)美育资源发展不均衡

美育资源发展不均是一个长期以来普遍共识的问题,在美育资源的配置上,发达地区优于欠发达地区、本科院校优于高职院校。至今,中国仍有许多欠发达地区的高职院校美育资源特别落后,如场地不足,长期缺乏美术展厅、音乐厅、舞蹈室等公共艺术活动中心,校园的美育环境未能形成。高职院校有许多来自农村地区的学生,由于条件所限,他们原先的美育基础、艺术知识就很薄弱,从育人的本质来说,高职院校不可推卸需承担更多的美育普及工作。但师资、场地、资源等美育教学条件不足,极大地制约了高职美育课程的顺利开展。

(三)美育选修课开设率低

在高职教育领域,非艺术类学生的美育教育大多是通过美育选修课的形式来实现的。这些选修课多安排在周末上课,并且由艺术类专业老师担任课程的主讲教师。笔者曾在高职院校做过调查,绝大多数高职生对美育选修课的热情较高,希望学校能够增设几门艺术类选修课,以培养学生各方面的兴趣。然而,高职院校美育课程的开设比例情况却不尽如人意,长期存在“学生热、教师冷”的局面。

(四)第二课堂缺乏引导

体现一个院校有无生气,第二课堂是最好的体现。学生在大学的课余生活中,为了调节紧张的学习气氛,学生课余经常以听音乐、跳舞、唱歌、画画等艺术实践来调节身心,丰富大学生活,满足人们的艺术需求。然而,大多数的高职院校在开展第二课堂时,普遍存在艺术教师的参与率较低,流行艺术、街头文化等市井艺术形式风靡,高雅的艺术形式难以融入学生的生活等问题。这部分病象需要教师与社会风气的共同营造解决,引导得当,才能全面提升第二课堂教育层次,大学生如果没有高级、丰富的艺术兴趣,势必埋怨生活单调苦闷,非常不利于学生的身心健康。

(五)美育教学形式单一

美育的形式虽有多种多样,但高职美育的教学形式却比较单一。由于许多教学条件的制约,大部分高职院校只能开设艺术鉴赏类的理论选修课,包含有艺术实践的课程较少。在教学中,有些美育课堂学生人数接近200人,长期采用讲授法教学,授课形式的单一化容易使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缺失。

二、借鉴通识教育理念对高职美育进行改革的必要性

(一)高职教育“育人”本质的需求

高职教育的本质在于育人,即便当前我国的高职教育首先把职业技能放在首位,推行的都是职业教育的模式,但也不能忘记高职教育作为高等教育的一部分,应当履行“育人”的基本职责。通识教育的本质也是“育人”,这种教育理念从古希腊“自由人教育”思想中起源,18世纪末被正式提出。在中国,清华大学梅贻琦20世纪30年代便提出“通识为本,专识为末”的思想,核心理念就是要实现全面的教育,培养完整的人。而在通识教育中,美育是重要的组成部分,对学生开展艺术教育与审美教育,能够让学生拓展视野、修善自身、完善人格。德国的教育学家洪堡认为“教育不应是训练学生对社会的适应或传授基本知识和技能,而应该发展其完整的个性,培养思维与行动能力”。我国的教育学家丰子恺也认为“普通教育都以精神修养为主目的,而以技法传授为副目的”。因此,高职教育中的“育人”的工作可以落实到美育的开展上,高职美育也必然是高职“育人”的坚实基础。

(二)有助于提升高职学生的职业道德

高职院校对学生职业道德的培养,是希望学生在从事职业活动中遵循基本的以及业内的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然而当前很多高职院校对学生的职业道德教育却没有达到真正的效果。很多高职的职业道德教育是以课程的形式出现的,职业诚信学习课程、职业责任修养课程、职业道德教育课程等,这些课程只是对学生硬性地灌输职业道德的准则条例,对于学生是否真正理解道德并自觉地遵守道德不得而知。而通识教育理念下的道德教育,则是让学生理解道德中最基本、最核心的东西,从而产生道德迁移,让学生自觉遵守道德准则。生动的美育教习在其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美育对于人的道德品质的提升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人类在审美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有情感的作用,这种审美情感作用于人的认识和道德意识,从而使审美对现实社会或多或少地产生作用,美育以具体生动的形象作用于人的情感,在不知不觉中实施了德育。美育与德育是分不开的,美育对于高职学生树立起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建立高职学生职业道德之本具有积极的作用。

三、通识教育理念下高职美育课程改革思路

(一)将美育设置为必修课程

美育是人格养成的重要组成部分,高职院校应充分了解美育课程的重要性,不为环境所阻,不畏无知所斥,才能推动美育的进步。众所周知,即使在艰难的抗战建国初期,我国仍有部分教育家身体力行地推动美育,因为艺术可以感召人心,催人奋进,教化人生。美育对高职学生的成长是至关重要的,它既能丰富生活的趣味,也能树立美的道德修养。在当前的高职教育中,加强美育,目的并不是把学生都培养成为艺术家,而是让更多的学生学会发现美、感受美、创造美的能力。加强美育实质强化德育,礼乐先行,则能摒弃商业文明中的爱慕虚荣、浮夸浮躁等物质主义价值观,纠正商业社会所带来的一些不良现象,树立良好的精神文明。我国美育教育的先驱曾力荐美育课程需占各学科教育总数的25%。在当代以实利主义为导向的高职教育中,美育已经明显弱化,因此,我们需重新探讨如何将美育纳入必修课程中,重拾美育传统,让每个学生能够得到美育学习的机会。当前我国政府已经释放出全面提升美育教育的强烈信号,这是重塑高职生人文素养的重要契机,设置美育为必修课程,既能让更多的学生获得了解艺术的机会,得到美的启示与引导,也能促进艺术类教师的就业,繁荣我国艺术教育事业。

(二)构建学科交叉的美育体系

美育具有美化人生的功用,涉及的范畴较为宽广,涵盖了音乐、绘画、戏曲、电影、工艺美术等门类。在当前高职院校中学科专业性越来越强,学科设置越来越细化的情况下,很多教师与学生对本专业的知识学习都自顾不暇,很难再去学习通识与美育的知识。因此,学科之间易产生隔阂,学生的知识面也过于狭窄,学美术的学生不懂音乐,学音乐的学生不懂戏曲,学生汲取的艺术营养特别单一。因此,为打破这样的局限,在新时期提出构建学科交叉的美学体系有着深远的意义。在课程设置方面,可由艺术类教师组成一个美育研究机构或小组,负责统筹安排艺术类教师的教学工作。采用混合教学的模式,一门美育课程可由多位老师共同担任,比如开设一门36学时的《18世纪艺术思潮》课程,可由美术老师、音乐老师及戏曲老师共同担任。不同领域的老师负责讲解同一时期的艺术风格,每位老师负责12学时。在这种交叉教学的模式下,学生更容易树立起宏观的艺术史观,感受到开阔的艺术视野。这样的课堂也能够提升学生的期望值,促进艺术类教师互相交流,互通有无,共同提升课堂的授课效果。

(三)强化第二课堂的艺术实践

不同年龄阶段对美的感受是不一样的,小学生比较容易感受到强烈的美,中学生则容易感受到真实的美,大学生则更加侧重获得精神修养上的美。因此,美育在大学里,不应该只停留在正式的课堂上,在课余的校园活动、展览活动、音乐会、兴趣小组中,都能涵养学生的艺术修养,给予美育无形的补助。第二课堂的教育是距离学生最近的艺术活动,它不是纯粹教化,在第二课堂,学生能够带着兴趣出发,在游戏或者活动的过程中感受到愉悦。在校园中举办丰富的美术展览、音乐会、歌舞剧演出等活动,能够提高学生鉴赏美的标准,让学生在言谈举止、举止投足以及创作实践中得到美的熏陶。在朱允宗的美育教学方法中就有很多可以借鉴的,比如组织朗诵,可以锻炼学生的语言美、组织舞蹈演出,可以锻炼学生的姿态美、组织音乐会,可以塑造学生的音乐美;学生在第二课堂中,可以各尽其才,各得其美[3],这些都为高职美育教学的增加了丰富的内容。美育的陶冶很大程度依赖于艺术实践。在第二课堂的艺术实践中,学生不仅可以体验艺术作品的由来,也能够升华自己对艺术的认知,拉近大学生与艺术之间的距离,在这个过程中,艺术不再高高在上、深不可测。相比起传统的美育课堂,第二课堂的持续时间更长、学生学习的兴趣更浓,学习效果更加明显。因此,在高职院校中,教师需深入做好第二课堂的引导工作,要善于利用现有的艺术资源,设计出形式多样的艺术活动,让经典作品、高雅艺术走进第二课堂,让学生感受、体会并创作出美好的艺术作品,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让学生成为文雅教育的受益者。

(四)推动美育教学资源的开发

在信息时代,构建美育信息资源教育资源库,推进美育教学技术改革,对优秀的教学资源进行有效传播,是拉近地区美育差距的有效办法。美育课堂是一种集视觉与听觉的陶冶性教学,网络课堂的介入,不仅能够实现学生对课堂的自由点击与播放,也能借助新媒体全方位地了解艺术作品,拓宽美育知识。教师在这个过程中,能学习并借鉴其他地区先进的美育教育理念与方法,还能随时统计课程的观看率,分析学生的艺术兴趣,更好地进行教学效果评价。教育信息化是时代的必然趋势,教师可借助慕课、微课、翻转课堂等手段来实现美育的课堂教学。随着我国通讯技术的快速发展,教师开发教学资源也愈加便利,视听效果也越来越好。但不管技术如何发展,教师始终处于教学资源开发的核心位置。因此,教师在录制教学视频时,需结合高职生的自身特点,回避生涩难懂的理论教学,坚持案例化教学、直观化教学、结构化教学与通俗化教学原则,才能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达到明显的教学效果。面对当前我国高职美育水平参差不齐的现状,教育发达地区应加大对美育教学资源投入与开发,并将精品课程资源传播到教育落后地区,让全民共享优质教育成果,这能从某种程度上实现资源均衡配置,解决落后地区师资、场地、资源等美育教学条件不足的问题,从侧面实现通识教育的目的。

(五)建设富有地方特色的美育教学

虽艺术史拥有清晰明确的发展脉络,但人类在进化的过程中,文化却有着趋异性的特点,每个地区都拥有不同的艺术语言、艺术形式,建设富有地方特色的美育体系,才能更好地架构起多元、系统、丰富的美育教学体系。我国拥有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高职院校应该主动挖掘地方特色,积极将民间艺术引入课堂,学生在这个过程中不仅可以学习到独特的技艺,也能在体验当中传习优秀的传统文化。当前我国每个高职院校起码应探讨并设立一项特色美育教学项目,这样有助于改变当前美育教学的固有模式,使美育教学焕发生机。如广州一些高职院校借助有两百多年历史的“广彩”陶瓷文化,组织名师进校园,打造广彩大师工作室、广彩非遗体验馆等项目,让学生在高校内能体验到传统工艺的制作流程,感受到精致的匠人精神与古代的审美趣味。这样的课程既能传承优秀的传统文化,也能营造出校园的人文精神,让更多学生了解艺术、热爱艺术、欣赏艺术。

四、小结

美育是积极的、进步的、超越功利的,是任何时代都应当提倡的民众教育。早在民国时期,王国维、、丰子恺等人就为推行美育而奔走呼吁,时至今日,美育非但没有摆脱“副科”的困境,反而随着职业化进程的愈演愈烈,美育在一些职业院校中甚至处在可有可无的边缘化境地。因此,当我们面对当代大学生“虚无主义”、“物质主义”等意识形态的问题,我们需重塑美育在教育中的重要角色,运用通识教育的理念来重构教育的本体内容。本体即为大用,美育是一种潜在的价值教育,容不得急功近利。因此,高职美育课程改革思路,也是需要从宏观的角度来思考如何构建人的完整性、实现高校美育的健康发展,文章抛砖引玉,拟从构建学科交叉的美育体系、提升美育的学科地位、强化第二课堂的引导、建设美育资源库、丰富地方特色教学等手段,来思考高职美育课程的发展出路,以求全面提升高职学生的审美素养,让美育成为安顿心灵的灵囿。

参考文献:

[1]隋晓荻.中西通识教育的思想与实践.[M].中国出版集团,2014-07(127)

[2]俞玉姿、张援.中国近现代美育论文选(1840-1949)[M].上海教育出版社,2011-01(245)

[3](民国)朱允宗.小学校美育训练法[J].中华教育界,1929-03

篇9

产学研合作创新是指企业、学校以及科研单位等创新主体,在利益期望的驱动下,通过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在资金、人才、信息、技术等方面进行交流与协作以实现合作创新的一种组织间的交易方式。但这种合作交易是在市场环境下进行的,所以产学研合作并不是一个“布罗代尔钟罩”,不会将产学研各创新组织外的其他资源和组织一律拒之门外。产学研合作的目标是创新,方式是创新主体的合作交易,而有交易就需要获得一定的信息为交易双方的理性选择提供衡量判断的准则。但由于交易双方信息的不对称性以及人的理性自利性,交往中难免存在机会主义等背信欺诈行为,为此就需要创造出一定的规则来为个人或组织交往提供稽查背信行为所必需的充分信息,主要通过建立交流机制为交易双方提供约束和稽查缺失的规定,比如一些条例、法规对交易中的行为界定以及惩罚规定等,这样才能降低交易费用从而得到合作解。产权是交易的前提,产学研合作交易离不开产权的界定和实施,产权的界定首先是把局外人排除在利用资源的强度以外,而后发明规章限制局内人利用资源的强度。

排他性抑制了“公地悲剧”的产生,而专一公有产权的确立则增加了局内人提高资源基础生产率的收益努力,从而也成为技术创新的动力来源。产权的界定保护和实施还有利于非人际关系交换的产生和形成;无保障产权、进入遭遇障碍、垄断限制存在则会抑制发展创新的激励,从而不利于经济发展和技术创新。我国大锅饭时的撞钟后去劳动和实现生产责任制后人的自觉积极性以及而后农村翻天覆地的变化就可以看出产权在此变化中所起的决定性作用。由此可见,新制度经济学及其理论对我国产学研合作创新具有理论指导意义,它定能为我国产学研合作创新中存在的问题以及问题的解决提供理论支持。

2新制度经济学视角下我国产学研合作创新中存在的制度问题

产学研合作创新体现为创新资源投入与创新成果产出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输入的是资金、人才等创新资本,输出的是知识和技术等创新成果,这就是经济学意义上的过程,但产学研合作创新和一般的生产过程不同的是各创新组织间的交易过程中由于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也需要输入信息由此造成交易费用增加,所以目前我国产学研合作创新中存在的问题从新制度经济学的视角来看主要是合作前的产权准入问题、合作中由于信息不对称造成的交易费用过高的问题以及合作后的产权归属利益保护的问题。

2.1输入过程中产权限制的制度问题

2.1.1教育体制、人才交流机制导致的人才短缺的问题。众所周知技术竞争就是知识竞争,知识竞争就是人才竞争,人才是技术创新各要素中的主体性要素,随着全球范围的科学技术发展,新知识大量涌现,原有知识不断老化,这些使企业产生了对创新应用人才资源的大量需求。而人才的供给一方面靠教育培养,另一方面要靠现有人力资本的充分合理利用。这就涉及到我国现有的以政府投资和管理为基本模式的国民教育体制和人才流动机制的问题。由于教育计划体制的存在使得我国高校无权对现有的学科、专业设置、科研组织和管理方式、人才培养模式等进行自主设计,使其与经济发展和企业需求紧密结合。从而造成了产学“人才两张皮”的现象,导致企业缺乏具有创新和实践能力的科技人员,而大学毕业的学生面临毕业就等于失业的窘境。造成我国产学研合作人才缺乏的另一个原因是大学和产业间人才流动机制的僵化,尤其是大学限制有知识懂技术的人才到企业或者其他创新机构做兼职的规定,使得教师被束缚在象牙塔内埋头探索,虽然这种人事制度可以提高科技教育工作者的效率但这种制约一方面使得企业难以充分利用有知识和技术的专家学者,另一方面也往往造成研究者的研究脱离现实,以至于研究成果很难在实际中加以运用。教育体制和人才机制的僵化问题究其实是一种产权问题,要解决这一问题就要给学校以权力使其根据社会和市场需要培养人才而不是根据计划来,给科研人员以自由流动的人事自使其达到合理利用自身的优势为经济和社会发展尽力。

2.1.2民间资本限入与创新资金不足的问题。在产学研合作的问题中,资金缺乏是首要因素,资金的稀缺一方面是由于投资总量不足。另一方面是由于资本产权限制导致融资渠道狭窄造成的。我国R&D投入主要是企业和国家投入,但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资金薄弱无力承担风险,尤其是面临承担高风险巨大压力的企业当先期投入的创新资金数额超出它本身的承载能力时,它们往往会对高新技术的开发望而却步,或者对于科技成果转化只愿承担部分而不愿承担全部风险;学校和科研机构自身不具备自我转化的资金能力和实力,而对高风险高回报具有浓厚兴趣的民间资本却由于垄断和限制进入很难参与合作创新。例如我国民间资本在垄断性行业如电力、电信、邮政、金融、烟草、石油、铁路、航空等中所占比重较低,都在10%以内。另一方面民间资本主要在基础设施建设、市政工程和其它公共服务领域可以进入,而在经济和社会领域民间资本则被限制进入,这种限制性规定阻碍了民间资本参与融资的机会,同时也阻碍了企业创新的动力,尤其是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结果一方面导致中小企业创新动力不足从而转向短期的且固定资本投入较少的投资,另一方面也容易形成资本的“黑市交易”,而一旦企业破产投资者的资本将一去无回,利益严重受损,这严重阻碍了我国的产学研合作创新。产学研合作创新对资金的大量需求使金融资本成为一种相对稀缺的资源,这造成了资金与创新技术的相对价格变化,根据制度变迁理论,这种相对价格的变化定会造成相应体制机制的改变,在国家和企业投资水平一定的情况下赋予民间资本以参与合作创新的权力是应有的制度选择。

2.2产学研合作过程中交易成本过高的制度问题

2.2.1产学研合作创新过程中制度保障不足导致交易费用过高。产学研合作过程中,由于科研院校在人才培养、知识传播和研究开发等方面具有信息优势,而产方在市场、生产、营销等关系、信用、组织文化等方面占有信息优势,这样就造成了信息不对称。再加上产学研合作中不同的创新主体有同的价值偏好和不同的利益诉求,这样就常常引发风险溢价等欺诈行为,风险溢价取决于另一方背信行为并给第一方带来成本的可能性。信息不对称以及人的理性自利性客观上阻碍合作的顺利进行,增加了产学研合作中的交易成本,这就需要具有强制力的国家为合作的顺利进行提供制度保障:完备的沟通交流基础设施和积极的意识形态引导。可是目前我国虽然在通讯、网络上进行了大量的投资,但针对产学研合作的信息平台却非常少,没有一个能为企业、高校、科研院所耳熟能详的知名信息平台,因而他们之中若有合作供需信息自然也很难考虑到通过产学研合作信息渠道,取而代之的是通过个人社会网络联系。

2.2.2产学研合作创新过程中信用体制的问题。产学研合作是建立在各创新主体交流和沟通的基础上的,沟通的成败直接影响合作的结果,所以沟通过程中的信用机制的建设举足轻重,但由于我国市场经济还不发达,市场的信用体系还不完善,所以交易过程中存在各种主观上的不道德行为,这种行为无法靠法律法规等正式制度来消除,只有靠信用体制的建设来约束,所以产学研合作过程中因信息沟通造成的交易费用问题离不开非正式约束的建设。

2.3输出过程中知识产权归属和剩余价值索取权的问题

产学研合作创新输出的一方面是知识技术等知识收益,另一方面是创新技术投入市场后的经济收益也就是所谓的剩余价值。但是由于利益所趋使得产学研合作后的组织间的知识权益归属问题和个人收益的剩余价值索取权的问题成了目前影响我国产学研合作创新的两大难题。

2.3.1组织间的知识产权归属问题。在我国,产学研合作创新的知识产权归属问题主要是合作组织间的问题,主要由《合同法》来调节,《合同法》第340条规定:“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的当事人共有。也就是在产权归属上采用约定优先,共有作为法定补充的原则。但是在约定的谈判中由于人的理性自利性以及信息不对称性,难免会出现欺诈以及违约行为,增加了合作的交易费用,即使没有合作前的约定,作为共有的知识产权在制度实施上也是困难重重,一是其他共有人能否阻止任何共有人实施共有的知识产权,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阻止任何共有人实施知识产权。二是其他共有人对任何共有人实施知识产权所获得报酬的分配方式如何确定。虽然专利法做出了某些规定,但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常常引起争端。

2.3.2个人剩余价值索取权问题。产学研合作创新经过了合作前资本的筹备,合作过程中的精诚合作后取得的科技成果只有转化成现实生产力才对经济发展有利,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科研成果转化率却很低,发达国家的科技成果转化率是80%,我国仅为25%,而真正实现产业化的不足5%。造成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率低的主要原因是创新者的剩余价值索取权的偏离造成的。科技成果转化成现实生产力一般对企业对社会能带来难以估量的收益,但目前我国产学研合作创新主体科研人员的收益却通常限制在、成果鉴定和获奖以及职称评定上,没有产业化的收益抑制了科研人员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性,使得许多科技成果停留在样品、展品阶段,鉴定会变成了葬送会[8]。这种合作结果不能不说是失败的产学研合作,只有合理的利益分配才能激励合作各方的积极性,使得合作长期有效进行。针对产学研合作前产权的确立问题、合作中交易费用的问题以及合作结束后产权的保护问题,我国亟需进行制度改革制度创新为产学研合作提供良好的制度保障。

3加强制度建设为产学研合作创新提供良好的经济环境

3.1输入过程中的人事自和金融体制改革

3.1.1教育体制和人才流动机制改革。对人才的大量需求以及我国当前教育体制以及人才流动机制的僵化造成了人力资本的短缺,需要技术人才的创新型企业和需要凭人力资本来获得收益的大学亟需政府出台政策,赋予大学面对企业需求而实施人才培养的权力以缓解人才的供需矛盾,赋予科研技术人才机动灵活的人才流动权力,以充分合理利用现有人才,也就是赋予大学和个人以人事自。人事自作为个人谋取收益的社会性制度约束,首先要在宏观上破除各种制度障碍,其次还要在微观上设计合理的人力资本的激励—约束机制,这样才有可能建立以企业为中心的科技创新体系,实现企业和大学的共赢。首先,以政府为主导建立按社会需求培养人才的体制机制。为了支持如生物技术,医疗和金融服务类的“战略”化行业,新加坡政府不断扩大这些学科的高校招生,并首次允许设立私立大学。政府根据社会需求进行学科设置,并允许社会办学共为社会发展提供亟需人才,这样一方面满足了企业所需,另一方面也缓解了金融风暴带来的失业危机。其次激励学校科研人员到企业兼职或者做咨询,对企业人员进行指导培训,可以满足企业对高科技人员的需求,另一方面也丰富了他们的实践经历。大学可以制定激励机制以奖励那些参与创业活动和区域产业的顾问,包括通过修改绩效评估指标以及实施各种方案,如对那些运作孵化中心、在工业培训处劳动、在公司实习以及在当地企业咨询等的人员进行奖励。再次,体制创新激励企业为学生实习敞开大门,实用人才的培养离不开企业这个“试验田”,面对企业担心试验打乱其生产秩序的的顾虑,政府可以通过税收政策或者财政政策激励学研合作的企业,为这类企业提供免税收或者提供一定经济补贴,从而使企业为国家创新人才培养提供实践平台。

3.1.2金融体制改革拓宽融资渠道。产学研合作创新对资金的大量需求使金融资本成为一种相对稀缺资源,这造成了资金与创新技术的相对价格变化,根据制度变迁理论,这种相对价格的变化定会造成相应体制机制的改变。如为了拓宽融资渠道以发展经济、拉动内需2005年我国国务院出台“非公36条”“答应非公有资本进入垄断行业和领域,在电力、电信、铁路、民航、石油行业和领域,加快进行改革,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反垄断法》、《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系体例改革工作意见》以及2010年(13)《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颁布进一步拓宽了民间投资的领域和范围指示,为民营资本民间资本平等竞争、平等进入进入垄断行业扫清了轨制上的障碍。但这些法规制度对于民间资本参与国家创新还是设了门槛,如《意见》的第二条就规定关系国家安全、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经济和社会领域由政府投资,这就把民间资本排在了门外。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产学研合作技术创新来支撑,产学研合作创新离不开资金的支持。我国现在仍处于发展中国家,合作创新仅靠国家和企业投入根本不能满足高技术创新资金的需求,为此我国要进一本推进资本市场的改革,扩大市场准入、拓宽融资渠道为民间资本参与技术创新和发展经济提供保障和服务,也为国家的创新和税收提供新的来源。

3.2合作过程中的沟通交流机制建设

加强信息沟通交流机制建设。根据制度变迁理论,产学研合作中信息成本的增加,势必催生相应的信息收集和的组织机构的创立,以形成规模经济从而减少交易费用。因为信息一旦被搜集到,任何数量的买者和卖者都可以利用。搜集信息的成本不受利用信息的人数影响,在网络技术发达的当今时代,信息成本还不受距离的影响,而且人数越多,单位成本越低。

3.2.1加强沟通交流机制建设。信息的沟通交流首先要靠基础设施建设从外部减少交易费用,为此政府一方面要出台相应政策规章为产学研合作交流提供良好的基础设施,包括搭建信息服务平台、设置信息流通传递网络、提供科技情报专用数据库、组建科技中介机构等。从而增强合作各方的互识并权衡其中的相关因素,减少不确定性以实现收益最大化。另一方面制定相应的政策法律、培养综合素质高的专业科技中介服务人才为各行为主体的沟通交流创造条件。其次,出台相应政策激励相应机构建设使交易成本内部化从而获得各方效益最大化,像德国的弗朗霍夫协会、日本的政府联合企业集团、澳大利亚的跨部门合作研究中心等都是由产学研以及政府积极参与组织的合作机构。合作机构具有统一的资金和组织管理、统一的战略目标、合同和组织安排以及作为政府行政程序一部分的评估措施、拥有个别的研究人员渴望稳定的就业机会、或至少有明确的职业发展途径。这种稳定性的机构避免了产业或者大学因其在合作中的优势地位而产生的“偷利”行为,但需要一定的规模、技术能力、资源能力与经济管理能力。我国的产学研合作组织要一边积累经验和财富一边向交易成本内部化努力。

3.2.2加强合作道德等非正式约束建设。对于产学研合作创新过程中因信息不对称或者不完全而产生的欺诈等行为,除了靠等级、合同和法律等正式制度来实施、监督、强制执行外还需要以合作道德为核心的非正式约束,尤其是在产学研合作交易过程中,非正式约束可以对正式制度进行阐释、延伸和修正从而减少实施正式制度的成本如用来检查搭便车和减少强制执行法律和法院决议的费用等从而减少交易费用。但作为前理论的道德是一种意识形态,即个人的日常行为受一组习惯、准则、行为规范所支配,这些习惯、准则、和行为规范最初得自于家庭(初级社会化),而后得自于教育过程和教会一类其他制度(次级社会化)由此可见非正式约束的形成要靠教育的灌输和日常行为潜移默化的影响。对产学研合作组织进行合作道德教育可以使合作合约顺利实施、合作交易顺利进行,相应减少交易费用从而达到合作的帕累托最优,正如萨格登所说:当一个团体中几乎所有人都遵从惯例时,惯例就凝聚了道德的力量,同时,若个人遵从惯例并与其交往的他人也都遵从惯例时,情形就对每个人都有利。

3.3输出过程中的产权制度和利益分配制度建设

3.3.1明确知识产权归属制度。国家要制定相应的产权制度来确定科研成果的归属激励创新组织的创新动力,为此首先要进一步细化和具体化《合同法》使其具有更强的可操作性,如制定相应的配套法规《知识产权转移细则》等,使其不但对属于个人的知识产权而且对于共有知识产权转移后的利益分配根据不同的情况加以详细规定,从而使各项政策措施具有可操作性和连续性。同时为避免政出多门和减少踢皮球现象的发生,要加强政府各职能部门的沟通和配合使每一项政策措施都落实到具体的实施部门,以此减少合作争端为以后长期合作以及整个合作系统的良序发展提供保障。其次,针对产学研各方信息不对称造成的谈判中的欺诈行为,一方面要加强道德意识等非正式约束的作用,另一方面建议建立具有专业人士组成的中介组织机构协调双方的利益冲突。再次,加强法制宣传增强合作各方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依法保障自己的产权收益。

篇10

The tourism culture industry is the new industry of the 21st century and also the pillar industry of the development ofGuizhouprovince, thus the protection of the intellectual property becomes quite important. This article is about the analysis of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the protection of property right ofGuizhoutourism culture industry. Through the analysis of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property right of the natural tourism resources and humanistic tourism resources, further analysis of the problems exist is needed. On the one hand, hope to help the tourism culture industry of Guiyang to find the leak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and remedy them timely. Therefore, to make the tourism culture industry more adaptable to the inceasingly drastic cultural market and also to enhance the brand and industry of tourism culture industry; On the other hand, hope to be the reference of relevant administrative departments in order to make rational planning, regulating and controlling to the development of the tourism culture industry of Guiyang in future. Therefore, rational suggestions and solutions could be put forward to the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the protection of property right of tourism culture industry ofGuiyang. Keywords: Tourism,Tourism culture industry,Intellectual property, Guiyang. 21世纪是信息时代,公众的注意力越来越成为稀有资源,旅游文化产业是典型的注意力产业。旅游环境的营建和产品的打造,是为争夺更多的市场关注,旅游文化产业的一切离不开展示、少不了关注。旅游文化产业极具商业化个性、人性化品格、文化性内涵,包容了来自几乎整个世界的注意力。

文化既是旅游业的特质资源基础,又是它的精神动力和支撑。谁拥有了丰富的文化资源,谁就掌握了旅游业发展的主动权。同时,又因为旅游产业能够为社会带来庞大的就业机会和生产总值,人们又将旅游文化产业看作是21世纪的朝阳产业。

旅游文化产业已经成为以自然历史文物景点观光服务为核心,以享受人类文明成果、开发快乐精神资源和获取自然历史知识为动机,带动饮食、旅馆、交通、商业、娱乐等配套发展的大型文化产业群。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人民收入、生活水平的持续快速提高,国民旅游消费迅速兴起并呈现爆炸式增长,满足多层次的国民旅游消费需求成为旅游业重要的功能和任务,进入本世纪以来这一趋势进一步增强。

在旅游产业逐步发展成为新的支柱产业的同时,利用知识产权制度促进旅游业发展,正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2009年以来,随着《贵州省旅游产业知识产权工作意见》的出台,寻求对我省旅游产业实施知识产权保护开始迅速升温,逐渐形成热潮。 在各地旅游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以景区景点名称为核心要素进行商标申报,探索传统知识知识产权保护手段,通过打造地理标志农特产品,丰富和提升我省旅游商品成为强化我省旅游知识产权保护的三条重要路径。

1.1.1文化产业及其分类

文化产业是指从事文化产品与文化服务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及为这种生产和经营提供相关服务的产业。文化产业的最终目的是满足人们的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1]

文化产业功能:经济增长功能、意识形态功能(满足人的需要、引导舆论宣传、防御文化殖民)、文化传播功能、审美与评价功能。

图1.1

如图1.1所示,文化产业主要分为三层,分别是文化产业核心层,文化产业外围层和文化产业相关层。

文化产业的核心层,包括了新闻书刊、音像制品、文艺表演、电影电视、文物保护、博物馆、文化研究、会展等行业。是文化产业的主要行业,作为核心行业而存在。

文化产业的外围层是服务于文化产业核心层,外围层中的互联网、旅行社服务、休闲娱乐服务、文化产品销售等行业均服务于处于核心层中的核心行业。

文化产业的相关层,是文化产业核心层和文化产业外围层衍生和相关联的上下游产业,主要涉及到了服务于核心层和外围层的产品的生产和加工。

1.1.2旅游文化产业及其分类

旅游文化产业是一个以旅游资源为核心,以旅游经纪、旅游食宿和旅游交通等为外围产业和相关产业而向外不断辐射的综合性产业。

一是自然旅游资源。自然旅游资源亦称“自然景观”,这是指能够使人们产生美感,并能构成景观的自然环境或物象的地域组合,所突出的是物质的物理属性及其对人的心理产生的新奇别致的美感,注重的是官能感受、切身体验和心境快乐。

二是人文旅游资源。人文旅游资源亦称“人文景观”,是指古今人类创造和积累起来的富有人文特色、精神价值和广泛影响力的文明成果,是物质形态和精神蕴含凝聚而成的景观资源,所体现的是历史文化的内涵和神韵。这其中也包括了民情风俗、人际关系、传统节庆、民间生活方式、特有的民族服饰与文化艺术形式等,还可以包括现代建筑成就、新生事物等等。[2]

人文旅游资源突出的是一种历史特性,它是用静态的景观形态来体现动态的历史内容,具有深刻的历史文化性和思想蕴含性。我国历史悠久、文化源远流长,人文旅游资源十分丰富,已经跻身于“世界遗产”大国。这是以人为载体的一种社会现实,注重的是现实的人的一种心理触动。如各旅游区举行的历史文化表演,由于表演者从历史的角度刻画人物,通过一个个具体的情节,再现一定时期的民族历史和文化,有着深深的历史符号、政治烙印以及经济发展的特征,使游客在了解历史的同时,了解政治、经济、文化并受到启迪。

知识产权,指“权利人对其所创作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利”,一般只在有限时间期内有效。各种智力创造比如发明、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名称、图像以及外观设计,都可被认为是某一个人或组织所拥有的知识产权。[3] 一是知识产权的独占性,即只有权利人才能享有,他人不经权利人许可不得行使其权利。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产权,它是指智力创造性劳动取得的成果,并且是由智力劳动者对其成果依法享有的一种权利。这种智力成果又不仅是思想,而是思想的表现。但它又与思想的载体不同。权利主体独占智力成果为排他的利用,在这一点,有似于物权中的所有权,所以过去将之归入财产权。

二是知识产权的对象是人的智力的创造,属于“智力成果权”,它是指在科学、技术、文化、艺术领域从事一切智力活动而创造的精神财富依法所享有的权利。 其客体是人的智力成果,这种智力成果属于一种无形财产或无体财产,但是它与那种属于物理的产物的无体财产(如电气)、与那种属于权利的无形财产(如抵押权、商标权)不同,它是人的智力活动(大脑的活动)的直接产物。

三是知识产权取得的利益既有经济性质的也有非经济性的。这两方面结合在一起,不可分。因此,知识产权既与人格权亲属权不同,也与财产权(其利益主要是经济的)不同。

四是知识产权的地域性和时间性,知识产权的地域性是指即除签有国际公约或双力、多边协定外,依一国法律取得的权利只能在该国境内有效,受该国法律保护;知识产权的时间性,是指各国法律对知识产权分别规定了一定期限,期满后则权利自动终止。 (1)商标权

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用于区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或者上述要素的组合,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是现代经济的产物。

注册商标具有排他性、独占性、唯一性等特点,属于注册商标所有人所独占,受法律保护,任何企业或个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权人许可或授权,均不可自行使用,否则将承担侵权责任。[4]

图1.2(商标注册证书)

(2) 著作权

著作权,又称为版权,是指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作品的作者及其相关主体依法对作品所享有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它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文学,艺术或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的总称。[5]

著作权的客体包括了文字作品、美术作品、摄影作品、音乐作品、舞蹈作品、计算机软件、建筑模型设计、戏剧作品、口述作品等。登记著作权之后,著作权人可享有署名权、发表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设置权、改编权、汇编权和翻译权。 图1.3(著作权登记证书)

(3)专利权

专利是受法律规范保护的发明创造,它是指一项发明创造向国家审批机关提出专利申请,经依法审查合格后向专利申请人授予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该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专利权是一种专有权,这种权利具有独占的排他性。非专利权人要想使用他人的专利技术,必须依法征得专利权人的同意或许可。[6]

一个国家依照其专利法授予的专利权,仅在该国法律的管辖的范围内有效,对其他国家没有任何约束力,外国对其专利权不承担保护的义务,如果一项发明创造只在我国取得专利权,那么专利权人只在我国享有独占权或专有权。

专利主要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发明专利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主要体现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取得专利的发明又分为产品发明(如机器、仪器设备、用具)和方法发明(制造方法)两大类。

图1.4(发明专利证书)

实用新型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同发明一样,实用新型保护的也是一个技术方案。但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范围较窄,它只保护有一定形 状或结构的新产品,不保护方法以及没有固定形状的物质。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更注重实用性,其技术水平较发明而言,要低一些,多数国家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都是比较简单的、改进性的技术发明,可以称为"小发明"。

图1.5(实用新型专利证书)

外观设计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对象,是产品的装饰性或艺术性外表设计,这种设计可以是平面图案,也可以是立体造型,更常见的是这二者的结合,授予外观设计专利的主要条件是新颖性。外观设计与发明、实用新型有着明显的区别,外观设计注重的是设计人对一项 产品的外观所作出的富于艺术性、具有美感的创造,但这种具有艺术性的创造,不是单纯的工艺品,它必须具有能够为产业上所应用的实用性。外观设计专利实质上是保护美术思想的,而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是技术思想;虽然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与产品的形状有关,但两者的目的却不相同,前者的目的在于使产品形状产生美感,而后者的目的在于使具有形态的产品能够解决某一技术问题。

图1.6(外观设计专利证书)

(4) 域名注册

域名就是上网单位的名称,是一个通过计算机登上网络的单位在该网中的地址。一个公司如果希望在网络上建立自己的主页,就必须取得一个域名,域名也是由若干部分组成,包括数字和字母。通过该地址,人们可以在网络上找到所需的详细资料。域名是上网单位和个人在网络上的重要标识,起着识别作用,便于他人识别和检索某一企业 、组织或个人的信息资源,从而更好地实现网络上的资源共享。除了识别功能外,在虚拟环境下,域名还可以起到引导、宣传、代表等作用。 1.3 知识产权在旅游文化产业发展中作用

1.3.1 知识产权有助于提升旅游文化产业品牌形象

知识产权保护系统的建立,有助于旅游文化产业中的企业提升自身的品牌形象。无论是发展特色产品,还是贴上独有标签,都需要通过知识产权进行确权、维权行动。

一个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是品牌,品牌的核心是技术和创新。因此,当我们对技术和创新进行保护的时候,就不可避免的要用到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对技术和创新的作用,第一就是确权,确定该项技术和创新内容属于企业自身;第二,就是维权,维护企业的技术和创新内容不受到侵犯。因此,当我们将知识产权很好的运用到旅游文化当中来时,就能更好的保护企业的品牌,从而更好的提升了旅游文化产业的品牌形象。 企业价值包含了无形的企业价值和有形的企业价值。在此,无论是商标权的获得,还是著作权以及专利权的获得,或者是域名的注册,都极大的增加了企业的无形资产,使企业在市场当中有更加巨大的市场价值,从而通过无形的知识产权,获得了无形的企业价值。

另外,将知识产权运用的客体,即企业的产品和服务,投入到市场当中,能够使企业的产品和服务获得增值。增值,不仅仅是产品和服务价格的提高,还在产品和服务的社会认可度上得到重要的认可。这样也极大的提升了企业的有形价值。 无论是市知名商标、还是省著名商标,乃至中国驰名商标,都是以企业注册商标为基础的。政府也针对获得上述荣誉的企业,有着资金上的扶持和政策上的优惠,甚至可以主动帮助企业打假维权。因此,在旅游文化产业当中,发展特色产品和特色服务的同时,应当积极响应政府的政策,通过知识产权的树立,来帮助自己获得政府最大的限度的帮扶。

另外,现如今消费者的消费观念是认牌购物。当一个企业将自己的知识产权系统有效建立后,就会获得社会认可,得到社会的承认。这也是企业获得利益最大化的最佳途径。

2 贵阳市旅游文化产业知识产权保护状况

2.1贵阳市旅游文化产业中自然旅游资源知识产权保护状况

2.1.1 贵阳市自然旅游资源概述

贵阳市以自然景观为主的旅游景点主要包括了天河潭、花溪公园、南江大峡谷、桃源河、六广河、紫江地缝、情人谷、红枫湖、香火岩峡谷、百花湖等。自然旅游资源由于是天然具有的,不具备产品的创造性和创新性。因此,在论述贵阳市自然旅游资源的知识产权保护时,将从商标、著作权和域名注册三方着重论述。

2.1.2 商标权的保护

接下来我们用表格的形式将贵阳市旅游文化产业中自然旅游资源的知识产权当中,商标权的保护的状况展现出来,并将和他同一类型不同地域的景区进行比较: 景区 核心层商标注册量(件) 外围层商标注册量(件) 相关层商标注册量(件) 核心层商标抢注量(件) 外围层商标抢注量(件) 相关层商标抢注量(件) 天河潭 1 0 0 0 0 10 南江大峡谷 1 2 2 1 1 1 情人谷 0 0 0 1 1 10 红枫湖 0 0 0 4 3 27 紫江地缝 0 0 0 0 0 3 桃源河 0 0 0 0 0 0 六广河 0 0 0 0 0 3 花溪公园 0 0 0 0 10 51 香火岩 0 0 0 0 0 0 百花湖 0 0 0 1 3 7 共计 2 2 2 7 18 112 表2.1 贵阳市旅游文化产业自然旅游资源景点商标情况 表2.2 贵阳市旅游文化产业自然旅游资源景点商标情况与安顺市对比

通过表2.1,我们可以得知,贵阳市旅游文化产业当中的以自然景观为主的景点商标注册量仅为6件,竟然远远低于商标抢注件数,景区的商标权流失严重;抢注单位凭借商标权的获得,利用景区的名气,获得了大量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效益。而景区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效益严重受损。

安顺市是整个贵州省商标权保护较为完善,政府较为重视的地区。表2.2将贵阳市的旅游文化产业自然旅游资源景点商标与安顺市做了一个对比,发现虽然安顺市自然旅游资源少于贵阳市,但是商标注册数远远多于贵阳市,景点全部都有商标注册行为,而贵阳市商标注册景点只占了总数的20%。以黄果树风景区为例,黄果树旅游集团针对黄果树风景区商标全类注册,并且凡是在黄果树举行的会议和黄果树景区自发开展的节庆活动,均有注册。不仅全面保护了旅游文化产业的核心层,还全面保护了外围层和相关层,堪称贵州旅游景点的典范。

另外,通过表2.1可以了解到,在贵阳市以自然景观为主的旅游景点当中,商标申请单位只有南江大峡谷和天河潭两家景区。作为旅游文化产业的核心层,知识产权的保护令人堪忧。并且在提交商标注册申请的两家单位,即南江大峡谷和天河潭,由于天河潭商标早已被其他企业抢注,目前,天河潭商标依然处于申请无效状态。也就是说,在贵阳市以自然景观为主的旅游景点有且仅有一处景点拥有自己的商标,即南江大峡谷。

图2.1

如图2.1所示,在国家商标总局已提交的“南江大峡谷”商标注册情况中,总共有三家单位申请注册了“南江大峡谷”这一商标。其中由景区管理单位注册的商标总共涉及5个商标类别,均属于旅游和旅游涉及的相关类别。另外两家单位同时也注册了这一商标,商标类别也属于旅游相关产业。

旅游文化产业分为核心层,外围层,相关层。由于商标注册分为45个类别,其中又着重分为产品商标和服务商标两大类。因此在商标申请当中,也深刻的体现了核心层、外围层、相关层的概念。所以在以自然景观为主的旅游景点注册商标时,旅游和旅游规划作为核心层,在商标类别的注册应当是重中之重,其次作为外围层的餐饮、娱乐服务、广告等次之,最后才是作为相关层的产品生产、加工提供。

在此以南江大峡谷为例,进一步进行分析。在南江大峡谷景区申请注册的商标中涉及到了娱乐服务、餐饮、旅游和农特产品。的确也将旅游文化产业当中的核心层、外围层和相关层都有所保护。但是我们发现,核心层当中的旅游规划并没有进行保护,外围层中的广告也没有注册保护,即使在相关层的特色产品上,也仅仅保护了农特产品,手工艺品等是没有进行保护的。 注册商标具有排他性、独占性、唯一性等特点,属于注册商标所有人所独占,受法律保护,任何企业或个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权人许可或授权,均不可自行使用,否则将承担侵权责任。因此,当“南江大峡谷”这一商标在旅游文化产业中的核心层、外围层和相关层被注册且注册单位并非是景点管理单位时,就会存在商标权的流失,造成经济利益和景点声誉上的损失。如图示七所示,另外两家非景区管理单位也提交了“南江大峡谷”的商标注册,并且除了旅游以外的商标注册都核准通过。也就是说,在旅游的外围层和相关层中的部分行业的“南江大峡谷”这一标志,已被其他非景区管理单位拿到了商标专用权。由于商标具有排他性、独占性和唯一性,其他单位已注册“南江峡谷”商标所涉及行业,南江大峡谷景区都将不能使用这一商标,这将造成景区的经济利益和社会利益的损失。这样的情况正如天河潭景区所遭遇到的一样。

图2.2 图2.3 如图2.2所示,天河潭景区已经申请注册旅游的商标,但是在图2.3中我们可以看到商标无效了。而在图2.2当中有多达5家的其他企业和个人申请注册“天河潭”这一商标,可见这一情况是多么的严重。由于其他企业和个人在先注册“天河潭”商标,导致景区自身去申请注册景区名字时,商标申请注册无效。

2.1.3 著作权的保护

旅游文化产业中,自然旅游资源的核心层是以自然景观为主的旅游景点。以自然景观为主的旅游景点的著作权主要在于两个方面。第一个方面是对景区对外宣传的标识进行美术作品的著作权登记;第二个方面是对景区景点进行摄影作品著作权登记和美术作品著作权登记。

纵观整个贵阳市以自然景观为主的旅游景点,没有一家单位将自己的景区标识进行著作权登记,也没有一家单位将自己景区的景点进行著作权登记。这就让很多企业和个人有机可趁。

同样以南江大峡谷为例,尽管南疆大峡谷在商标权的保护上面在贵阳市处于一个较好的保护状态,但是在著作权这一块是缺失的。首先,南江大峡谷无论是在网络推广上,还是在平面媒体推广上,都已经统一运用了同一标识进行景区的对外宣传,但却尚未将这一标识在国家版权中心登记著作权,这将会造成该标识被其他企业和个人利用,而不能用更有效的法律手段进行维权;其次,未将南江大峡谷的经典景点进行著作权登记。同样会造成其他企业和个人,利用该景点进行商业利用,从而达到经济和社会的双赢。这样的例子已经屡见不鲜,比如黄果树瀑布,天河潭旱洞出口钟乳石瀑,梵净山蘑菇石等。都是其他企业和个人将景区的景点作为商标图样申请商标,或者是作为产品包装、产品来源地宣传进行商业利用。

另外,由于中国加入了《伯尼尔公约》和《世界版权公约》,所以再中国境内登记的版权在全球的178个国家都是有效的。由于自然旅游资源具有固定性,属于天然所有,而旅游行为是流动性的,旅游行为的流动性加上旅游景区的对外宣传的大范围,同样使景区的名声和景区的景点享誉国内外。这样的话,就更应该将著作权作为旅游文化产业知识产权保护中重要的部分来进行落实,尤其是以自然景观为主的旅游景点。

核心层登记著作权之后,外围层和相关层也得到了相关的保护。因为著作权登记,如果是个人登记有效期是有生之年及生后50年;企业登记有效期是50年。也就是说,只要著作权保护的有效期内,作品都是受到法律保护的。那么,无论企业和个人在哪个行业,或者在任何途径上使用到登记过后的著作权作品,都是侵犯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的。由于以自然旅游资源为主的旅游文化产业的外围层和相关层是餐饮住宿、娱乐服务、广告销售、特色工艺产品等等,所以只要登记了著作权之后,这些外围层和相关层中的所涉及到的行业,在景区后期发展拓展当中,都是畅通无阻,受到保护。也保证了其他企业和个人不能用到著作权作品的内容。

2.1.4 域名保护

域名,对于很多人来说,都是一个比较新鲜的词。当这个社会进入到了信息时代,域名才进入到了知识产权的范畴。由于域名分为国际域名和国内域名,域名内容,又有英文域名和中文域名之分,所以再保护的过程当中,必然的会出现一些偏差。 论文出处(作者):

网站建设是必须要进行域名的注册,上述贵阳景点都已经将首字母缩写或者是全拼进行了域名注册,建立站点。但是却没有很好的区分出国际域名和国内域名,英文域名和中文域名。上述的10个景点注册的都是国际域名,如.com,.net,并且都是用英文注册的。但是,都忽略了国内域名和中文域名。中国的国内域名是.cn,同样在国际上有效,只不过注册机构是在中国而已。因此,即使注册了国际域名,但是没有注册国内域名,同样会遭到域名的抢注。同理,中文域名也尤为重要,尤其是对一些知名度高的景点。

在这里,贵阳市的10个以自然景观为主的景点,在这一块都进行了基础的保护。之所以说进行了基础的保护,是因为都有建设自己的网站,或者是在平台网站上建立自己的站点。贵阳市尚未出现域名抢注的现象,但是享誉中外的西江千户苗寨就发生了域名被抢注的现象。西江千户苗寨,之前已经注册了国际域名和国内域名,用的是首字母缩写进行的域名注册。但是,没有进行中文域名的注册。在2011年4月7日,深圳的一家公司公然将“西江千户苗寨”进行了中文域名的注册,并告知了西江千户苗寨景区管理公司。后来,景区管理公司想要通过争议将域名争回来,但是却没有办法。

正因如此,域名注册,注册的不是其中的一个部分,注册其中的一个域名也不算是全面的域名保护。应当全面的注册,才是全面的保护。

2.2 贵阳市旅游文化产业中人文旅游资源知识产权保护状况

2.2.1贵阳市的人文旅游资源概述

贵阳市以人文景观为主的旅游景点主要包括了青岩古镇、镇山布依寨、香纸沟、黔灵公园、甲秀楼、文昌阁、高坡苗族等。人文旅游资源由于是物质形态和精神蕴含凝聚而成的景观资源,所体现的是历史文化的内涵和神韵,不具备产品的创造性和创新性。因此,在论述贵阳市人文旅游资源的知识产权保护时,同样将从商标、著作权和域名注册三方着重论述。由于无论是自然旅游资源景观,还是人文旅游资源景观,包括后来的社会旅游资源景观,在域名保护上面都是一样的,因此在接下来的论述当中,将不再重复提及域名注册的保护。 在此,我们直接通过表格的形式清晰的来分析贵阳市贵阳市旅游文化产业中的人文旅游资源为主的旅游文化产业,即以人文景观为主的旅游景点。 景区 核心层商标注册量(件) 外围层商标注册量(件) 相关层商标注册量(件) 核心层商标抢注量(件) 外围层商标抢注量(件) 相关层商标抢注量(件) 青岩古镇 0 0 0 1 4 9 镇山布依寨 0 0 0 0 0 4 甲秀楼 0 0 0 0 2 1 文昌阁 0 0 0 1 1 40 黔灵公园 0 0 0 1 3 25 香纸沟 0 0 3 0 0 1 高坡苗族 0 0 0 0 0 0 共计 0 0 3 3 10 80 表2.3 贵阳市旅游文化产业人文旅游资源景点商标情况

如表2.3所示,贵阳市的主要人文景观当中,只有香纸沟进行了商标注册。而且注册的并非是核心层的商标类别。并且,抢注率比较高的是知名度较大的几处景点,即黔灵公园、文昌阁和青岩古镇。

之所以出现这样的情况,主要是因为几处景点由于历史悠久,传承至今,已经广泛的被大众接受和使用。所以无论是政府单位和还是景区管理处都对商标注册不重视。换句话说,即使其他企业和个人拿到了以景区名字注册成功的商标,也不会对景区造成任何影响,反而会有利于景区的宣传。这一点在青岩古镇上尤为突出。

青岩古镇素来以卤猪脚和玫瑰糖而出名,历史文化的积淀和特色小吃的美味让这座古镇更加具有知名度。所以,以青岩命名的各色小吃和酒楼如雨后春笋出现在贵阳的各个角落。而在商标注册上面,冠以青岩之名的商标更是数不胜数。正因为如此,青岩古镇的风管处,对此也没有任何举动,反而更加觉得没有必要去进行此类事情。所以,当青岩古镇发展到以官方的名义办理旅游商标、旅游产品商标、旅游服务商标之时,赫然发现,青岩一名早已被他人注册。即使对景区起到了广泛宣传的作用,但是商标权已经流失,对名字的专用权已经不在景区管理单位的手上。

因此,我们可以发现,尽管景区被大众广泛的接受和利用,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起到对景区的宣传作用,但是景区也不应当放任商标权的流失。因为作为旅游文化产业来说,产业链的每一个环节都尤为重要。无论是处于上游旅游文化产业的企业,还是处于下游旅游文化产业的企业,景区在长期发展的过程当中,必然会有所涉及,必然会在相关行业上有所发挥。这是旅游文化产业发展的大势所趋,是旅游文化产业发展起来的必经之路。

2.2.3 著作权保护 谈及人文旅游资源的著作权保护,那就多姿多样了。因为人文资源包括了诸多元素,诸多元素的保护也是多种多样的。例如,各色的文艺表演,可以运用舞蹈作品登记,音乐作品登记,口述作品登记,戏剧作品登记;特有的建筑,可以运用到摄影作品登记,建筑设计作品登记等。例如镇山布依寨的布依酒歌,布依情歌,都可以作为音乐作品和口述作品登记起来。民族文化传承下来的歌曲因为语言和文字的原因一直没有系统、完整的传承下来,但是登记作品著作权之后,就可以有效的保护和传承。还有布依族的傩戏、地戏,都将是著作权保护的对象。在此,登记著作权更多的作用不是去害怕和担心其他企业和个人侵犯合法权益,作用更大的是使著作权登记的作品能够更好的传承和发展下去。

再者,在镇山布依寨和青岩古镇有许多别具特色的建筑,将这些建筑登记著作权以后,也能够更好的保护起来。在我们进行物质上面保护的同时,也能更好的在精神层面上起到保护的作用。

在人文景观当中,对企业标识和人文景观景点进行著作权登记同样重要。以图2.4和图2.5为例。

图2.4 图2.5 图2.4所展示的是一家企业的注册商标,注册商标我们可以清晰的看到商标的图样就是青岩古镇的城头。也真是因为青岩古镇的景区管理处没有对景区的重点景点和标志景点进行著作权登记,才造成了景区的经典景点被其他企业和个人有机可趁,注册成为商标。同样的事业发生在了镇山布依寨的身上。

镇山布依寨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屯兵寨子。房屋的建设都有着自己的特点,尤其依山伴水的优势更让其增添了许多亮色。但是,一直缺乏有效的管理和有效的经营,一直处于散漫经营,散漫管理的状态。图2.5是镇山布依寨的经典景点半边山,也是被其他企业注册成为了商标。但是如果,将图片登记成为了著作权,就不会又这样的企业和个人进行商标注册,景点拥有者也可以依法进行相关方面的维权。

所以,无论是自然景观为主的景区还是人文景观为主的景区,著作权都尤为重要。他是保障景区自身所具有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的保障,即使处于被动维权,也能在维权的过程中不落下风。 3 贵阳市旅游文化产业知识产权保护的对策建议

贵阳市的旅游文化产业,无论是以自然旅游资源为主的旅游文化产业,还是以人文旅游资源为主的旅游文化产业,都没有很好的进行知识产权保护。无论是商标权,还是著作权,都大量的流失。贵阳市的旅游文化产业知识产权保护极为薄弱。但是,也可以看得到,被抢注的商标、未经授权利用的图形,也是少数的,在保护薄弱的同时,也可以及时采取积极的措施来应对。

3.1 政府积极营造良好知识产权环境

在国家的“十二五”规划的报告里明确的指出了要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大力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尤其是中国民族产业的知识产权。而在以旅游业为支柱产业的贵州省,也出台了《贵州省旅游产业知识产权工作意见》,寻求对我省旅游文化产业实施知识产权保护。在各地旅游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以景区景点名称为核心要素进行商标申报,探索传统知识知识产权保护手段,通过打造地理标志农特产品,丰富和提升我省旅游商品成为强化我省旅游知识产权保护的三条重要路径。

3.1.1 以景区景点名称为核心要素进行商标申报

以景区景点名称为核心要素进行商标申报,不仅要对景区景点在文化产业的核心层进行商标申报,更要在外围层和相关层进行商标申报。名称的商标不是对名称的垄断,而是对名称的统一管理。这样才能更好的抑制景区名称被非景区景点来源地的企业和个人抢注,才能更好的控制商标有效、高效的利用。如西江千户苗寨这一商标,之前分别被贵阳的自然人和凯里的自然人抢注。西江千户苗寨风管处知道后,积极应对,通过商标争议和商标的相关类别的重新注册,积极应对商标抢注造成的危机。在应对商标危机的同时,也许可“西江千户苗寨”这一名字给当地的企业和农户使用,使当地的企业和农户通过“西江千户苗寨”这一名字获得利益的同时,也更好的宣传和推广了“西江千户苗寨”。政府机制的统一管理和有效分配,使商标权的利益最大化得到了体现。因此,在贵阳市的旅游文化产业知识产权保护的时候,一定要进行区域整合,统一管理和有效分配,才能更好的实现知识产权的保护。

3.1.2 探索传统知识产权的保护手段

传统知识产权的保护手段是应当将商标保护、著作权保护、专利权保护和域名保护有机的结合在一起。不仅仅要在旅游文化产业的核心层、外围层、相关层注册商标,实现上下游产业和产业链的每一个环节的全面保护,还应当把旅游文化产业当中的传统文化、特色文化、固有文化进行著作权的登记,多重手段并重,多管齐下。另外,由于21世纪是信息社会,网络的普及,也让我们知道,域名保护在知识产权这一块是必不可少的。因此,在原有的基础上采取传统手段,我们要保护;我们更要与时俱进,采用新颖的手段进行保护。

3.1.3 打造地理标志农特产品

地理标志是指产品的来源地有着鲜明的地理特色,区别于同类产品。诸如都匀毛尖、湄潭翠芽、从江椪柑的等。结合刚才的区域整合和统一管理,政府应当扶持一批当地的特色企业,打造地理标志农特产品。例如,青岩的玫瑰糖和卤猪脚非常出名,政府就应当整合当地的特色企业,进行知识产权的维护。这不仅仅是带动了当地的经济,更是将当地的特色产品打上了统一的标签,宣传推广出去。这也更有利政府在知识产权方面的监控和维权。目前,贵阳市也在积极打造清镇酥李和清镇黄粑地理标志,希望能够通过地理标志的申请拉动地方产业经济的发展。

丹寨县的特色产品和特色资源非常丰厚。丹寨县政府专门成立了一个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对当地的特色文化资源进行统一管理,打造地理标志。这其中就包括了享誉国内外的丹寨锦鸡舞,丹寨硒米,丹寨刺绣和竹编工艺品。这不仅仅是使这些特色文化有了知识产权的保护,更重要的是,这些特色文化在宣传出去的同时也打上了浓浓的丹寨的烙印,将丹寨的特色产品和特色资源利益最大化了。因此在贵阳市整合特色资源,打造地理标志的同时,应当有针对性的挖掘特色资源,强有力的打造特色产品,在这些特色产品上也深深印下贵阳的烙印。

3.2 旅游文化产业企业的自身保护

3.2.1 积极“走出去”

在此,积极“走出去”,不仅是产品和服务走出省门,走出国门,也是要将知识产权的触角,延伸到更加广泛的区域。“多彩贵州”这一商标已经于2010年12月正式启动了商标的全面注册,但是也有更多的人更加迷惑。因为在2005年,多彩贵州刚刚启动之时,多彩贵州就不仅仅是一个比赛,更多的还是代表贵州的形象,出现在世界的各个角落。但是由于,一直缺乏行之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一直尚未保护。这其中不仅仅是保护的难度大,更重要在内部一直未达成统一的意见。直到2010年,才由省委宣传部统一进行了此商标的申请。此商标的申请,也极大的提升了贵州的文化品牌,但是我们仍然看到其中不足。

我曾经和省旅游局的领导交谈过,该领导对“多彩贵州”商标的申请持有保留意见。他认为,“多彩贵州”申请商标是大大局限了“多彩贵州”这一品牌的使用和宣传。但是,他却对同坐的文化遗产传人大加鼓励,鼓励他积极进行知识产权的保护。因此,这也让我看到上述文中我所提到的意见不一和矛盾的心态。一面担心知识产权的进行影响到了品牌利用的局限性,一面又希望更多的传承人和文化企业注重知识产权的维护。这就更应该鼓励我们的旅游文化产业走出去,走出去的不仅仅的旅游文化产业中的企业,更应该有其中的决策者和管理者。只有这样,我们在将我们的品牌推广到世界各地的同时,也能够将知识产权保护的触角延伸到世界各地。

3.2.2 大力“引进来”

“引进来”是贵阳市旅游文化产业在知识产权方面的一种渴求。“引进来”的是技术上的创新,文化中的融合,知识产权观念和态度的改变。由于贵州省经济落后和信息方面的滞后,导致了贵州省的绝大多数企业在知识产权方面处于落后的状况。因此,在旅游文化产业当中,知识产权保护是处于绝对的落后阶段。在河南,有一个旅游景点叫做云台山,是中国驰名商标。在贵州,同样有一个旅游景点叫做云台山,正在积极准备申请世界自然遗产。但是,目前贵州云台山,处于一个极为尴尬的地步,因为“云台山”这一商标注册不了。因为首先是河南云台山已经注册商标了,并且是中国驰名商标,因此,贵州云台山不仅仅是旅游类别的商标,不能注册,任何一个商标都不能注册。因为,国家工商行政总局明文规定,注册商标不能与中国驰名商标相冲突。从这个案例当中我们看到了由于经济的落后和信息的滞后,导致了我们旅游文化产业当中出现了想做不能做的这种境况。

所以,我们更应当大力“引进来”。发展特色产品的同时,引进先进的技术,独创特色品牌,优先保护;宣传特有文化的同时,集百家,又和而不同,多种方式并进,进行知识产权保护;大力宣传和开展知识产权的讲座,大力进行知识产权方面的培训,改变旅游文化产业当中的企业、决策者、管理者的知识产权观念和态度。

3.2.3有机结合保护特色民族文化和文化遗产

在贵州,特色民族文化和物质文化遗产,是一笔宝贵的财富。这些都隶属于人文旅游资源。在人文旅游资源当中,包含了许多无形,却又真实存在的诸多元素。这其中就包括了民情风俗、人际关系、传统节庆、民间生活方式、特有的民族服饰与文化艺术形式等,还可以包括现代建筑成就、新生事物等等。这些都是一个比较抽象的概念。作为商标注册来说,还是比较抽象的。在此我们再用一个表格来简要的说明一下诸如此类的人文旅游资源在上该如何保护。 人文旅游资源内容

保护类别

丹寨锦鸡舞(苗族舞蹈形式)

41类(文娱表演)

台江反排木鼓舞(苗族舞蹈形式)

41类(文娱表演)

侗族大歌(侗族舞蹈形式)

41类(文娱表演)

岜沙(生活族群)

41类(文娱表演)、39类(旅游)

且兰古国(历史遗迹、地名古称)

涉及多个类别,包括旅游、餐饮、表演

珠郎娘美(侗族神话传说)

41类(文娱表演)

思州(地名古称)

16类(特色产品)

给哈(苗族特色乐器)

41类(文娱表演)

夜郎(历史遗迹、地名古称)

涉及多个类别,包括旅游、餐饮、表演

西江千户苗寨(民族聚集地地名)

涉及多个类别,包括旅游、餐饮、表演

表3.1 贵州省已注册商标的人文旅游资源

首先,从表3.1我们不难发现,在贵州省已注册商标的人文旅游资源当中,都是将特有的风土人情,民族习俗、地理古称等在旅游文化产业的核心层进行了注册,个别商标将外围层和相关层进行了注册。以文艺形式出现的人文旅游资源,其核心层就是文艺表演行业,注册的类别也就的文艺表演的商标类别。诸如历史遗迹、地理名称之类的人文旅游资源,注册的商标类别也是以旅游为主的商标类别,同样是核心层。这也就给了我们一个启示,启示在贵阳市人文旅游资源进行商标权保护的时候,应当对挖掘出来的特色之处,进行到商标注册,以加以很好的利用。例如,高坡就可以直接以地名注册,保护到商标权不会流失。

其次,之前在著作权当中也谈论到了,关于人文旅游资源著作权的保护是多样化的。因此,我们在保护的同时不仅要结合商标的注册保护,保证商标权不被流失,同时也要保证著作权这一块属于著作权人,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民族文化村寨和文化遗产传人。因为,只有将二者有机的结合起来,才能够将贵州,将贵阳的民族文化和文化遗产有效的开发利用、合理保护传承下去。

结语

通过对贵阳市旅游文化产业从自然旅游资源和人文旅游资源在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和域名保护上的现状调查、分析,清晰的发现目前贵阳市旅游文化产业在知识产权保护上面不仅仅是不完善,更多是保护薄弱。针对目前这一现状,贵阳市旅游文化产业,应当积极同政府合作,加速转变知识产权保护战略,提升知识产权观念,从而能够更好的获取知识产权资源,得到更加完善、全面的保护。

诚然,由于调查的时间和涉及范围较为广泛的原因,此文还存在一些纰漏和不足,但是接将我的专业理论知识和调查现状很好的结合在一起进行了分析,以及提出了合理的对策建议。希望通过此文能够更好的加深我对专业只是的理解,以及能够给贵阳市的旅游文化产业出谋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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