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14 15:20:43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为期70天的集中整治,解决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交通事故进一步减少,不发生涉及危险品运输车辆和学生接送车辆的重特大事故,不发生长时间、大范围的交通拥堵,实现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万车死亡率“三下降”,力争今年成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史上最好的时期之一。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区政府陈祖兴副区长任组长,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教育文体局、区安监局、区城管局、交巡警大队等部门参加的区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协调全区整治工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主动配合此次整治行动。
四、整治措施
(一)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主要由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教育文体局、交巡警大队等部门负责。
1.要将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开学伊始,教育文体、宣传和交巡警部门要密切配合组织开展交通安全进校园活动,将交通安全内容贯穿学校全年教育计划,确保每个学生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每月不少于1次,每学期累计不少于2个小时。全省将统一组织开展“小红帽行动”,交巡警、文明办、教育文体、团委等部门要联合起来,制作一批交通安全小红帽,以国道沿线中小学校为主,组织开展向中小学生赠送交通安全小红帽的活动。区文明办、交巡警大队要组织民警、文明交通志愿者深入校园、社区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发动志愿者上路协勤。
学校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既要全面铺开,又要突出重点,寻找亮点。在小学中要以东中市实验小学为宣传重点,并以少年警校为交通安全宣传基地加以推广辐射。在中学中要突出第三中学、第六中学。第三中学是一所文化底蕴很深的百年老校,通过对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进一步提升学生的综合素养,在中学生中树立良好的学习榜样。第六中学是一所有办学特色的艺术学校,在加强学生交通安全宣传的同时,组织学生成立义务交通安全宣传队,以小品、歌舞、朗诵等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2.要开展集中宣传周和安全提示活动,营造浓厚整治氛围。为全省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宣传周。期间,各关职能部门要围绕“遵章守法,从每一步做起”和“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等宣传主题,在广场、车站、社区等人流密集地区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在电台、电视台、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高频率播放公益广告、滚动字幕,开展交通安全提示,传播交通安全知识和避免交通伤害的方法。城区主要路口、国道、窗口单位、街道、社区都要悬挂交通安全宣传横幅,张贴宣传画报。要继续做好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创建“平安畅通县区”等各项工作的宣传,积极争取社会各界支持配合,营造浓厚的宣传整治氛围。
宣传周期间,街道和社区要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力争宣传工作取得实效。宣传周由观前街道、街道负责实施,宣传周由路街道、街道负责实施。宣传周期间各街道要组织文明交通志愿者上路协勤,累计上路时间不少于10天。开展一次有声势的集中宣传活动,并推荐1-2个社区,由民警上门对社区居民开展一次面对面的宣传教育活动。特别是拙政园社区,要结合创建省文明社区活动,大力开展有形式有内容有特色的宣传活动。各街道宣传周期间的具体实施情况请及时与交巡警大队联系。
3.要大力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品的创作力度和宣传力度。要结合本地交通安全形势特点,针对不同的交通参与群体,不断推出交通安全宣传挂图、招贴画、公益广告、交通安全知识读本等有针对性的交通安全宣传作品,在人流密集场所广为张贴。充分利用楼宇电视系统、公交移动电视、公共信息亭、社区宣传橱窗、手机等播放、交通安全宣传片和公益广告。交巡警、宣传部门要及时将交通安全宣传挂图和宣传光盘分发到机关、学校、运输企业、社区等地,并制作宣传展板、利用交通安全宣传车等形式在社会公共场所巡回展出和播放,积极推进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程。
4.要全力投入“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好新闻”竞赛活动。积极参加电台、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开展的“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好新闻”评比活动,参评内容包括报刊杂志类、网络类新闻(包括图片、文字)和影视类新闻。获奖作品将给予表彰,并推荐参加全省“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好新闻”评选。
(二)加强重点车辆、驾驶人源头安全监管
安全监管工作主要由区安监局、交巡警大队负责。
5.落实重点车辆“户籍化”管理。要对公路客运、大型货车、危险品运输、接送学生车辆和渣土车进行彻底排查核对。进一步完善台帐,准确掌握重点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行驶线路、车辆隶属关系等信息,落实教育管理措施,切实加强安全监管。
6.落实车辆安全技术把关措施。交巡警、安监等部门要共同组织客运企业对车辆安全状况、营运驾驶人从业资格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不符合安全运行技术要求、未进行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车辆,坚决不准上路行驶;对达到报废标准的,督促车主办理报废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报废手续的,一律强制报废;对没有从业资格的驾驶人,一律不得从事客运车辆营运驾驶。
7.落实运输企业主体安全责任。要督促所有客运、危险品运输企业和使用校车的学校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管理机构和人员,落实车辆检验、驾驶人教育制度和措施。对交通违法行为突出、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教育不严的单位,安监部门要将其列为“重点单位”,实行挂牌整改。
8.落实对运输单位负责人的惩戒措施。凡运输单位的客、货运车辆有两次以上超员、超载行为,经处罚不改的,一律对该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进行处罚,并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加强源头监督。
9.落实“黑名单”管理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多次发生交通违法、交通肇事的驾驶人列入“黑名单”,定期通报交通运管部门、用人单位,抄告保险公司,实行联动监管。
(三)全面开展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
整治行动主要由区城管局、交巡警大队负责。
10.突出整治重点。以国道、路、路、观前地区、园林地区、车站地区、东西中市、地区以及其它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突出、需要重点加强管理的道路为重点,集中整治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学校开学时段,以校车管理为重点,组织开展校车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规范城市交通秩序为重点,集中整治影响城市交通的乱点、堵点和事故黑点,全力保障旅游线路的安全畅通。
城管、交巡警等部门要积极组织联合执法,落实具体负责人,每周不少于二次联合开展对区内占道经营、乱设摊点、违法停车等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对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违法建筑要,对屡教不改的,依法立案查处。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务院、省政府有关领导对安全工作的指示和省、市、县政府相关会议文件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路,以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年为契机,进一步解决我镇道路交通安全责任落实、执法监管、综合治理、基础保障、管理机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全面提升我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水平,真正把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薄弱点补上来,把超载超限问题治下来,把社会各界人士高度重视的安全工作抓起来,促进全镇交通秩序明显好转、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道路交通安全状况明显改善。
二、整治目标
具体目标有:辖区内不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辖区内机动车辆安全排查率达100%,机动车辆驾驶人和从业人员交通安全教育率达100%;落实“三整顿三加强”措施(整顿驾驶人员队伍、路面行车秩序、危险路段,加强责任制、宣传教育、执法检查)和开展道路交通“五进”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依法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依法治理辖区无牌无证驾车、非客运车辆载客、客货混装、客车超员、报废车辆上路行驶等;制订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力量施救率达100%;成立整治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落实镇村干部安全三包(包线、包车、包人)责任制。
三、组织领导
为保障此项工作顺利实施、有效推进,特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和职责如下:
四、工作步骤
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行动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筹备组织阶段(1月2日-3月3日)
一是设置相应办事机构,落实办公地点、人员,建立相关制度、台账,设置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专题召开工作动员会,全面安排部署工作。二是组织“大排查”行动,建立完善相关台账。三是镇政府与镇级部门、镇属单位、各村(社区)签订安全责任书,相关镇级部门、镇属单位、村(社区)根据排查情况与辖区货运企业、业主、货场等签订不得超载超限的安全责任书。四是相关镇级部门、镇属单位、各村(社区)组织学习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细化措施、完善制度。
(二)综合整治阶段(4月1日-9月30日)
一是在一些重点地区的村(社区)设立劝导点,配备劝导员,常态化开展劝导工作。二是协助职能部门依法查处和取缔货车违规销售和非法改装作业。三是根据统一部署开展联合执法,全面查禁超载超限车辆。四是加快推进安保工程的建设,按时间要求确保工程进程。五是常态化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巡查工作,每周由交管办牵头。联合相关部门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一次交通安全巡查,对发现的问题责成责任单位、人员立即整改。
(三)巩固提升阶段(10月1日-12月31日)
根据前期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归纳、总结、提升、优化,对行之有效措施要进一步深化形成长效机制;对成效不明显、不突出的措施要进一步优化提升;对未完成的基础设施建设、台账等督促完成;对依然存在和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要进一步研究解决。切实抓好提炼总结,将整个道路交通管理整治工作成效形成固化于章的制度成果,全面提升我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水平。
五、整治内容
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攻坚年共有五项工作任务:
(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1、工作任务:明确各村(社区)、镇属单位、镇级部门关于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主体、责任、任务和区域。落实部门和人员摸排收集、梳理上报、研究解决辖区公路隐患,做到应排尽排、科学论证、区分路级、分类登记、及时解决。治理措施和落实情况要追踪落实到底,重点做好防冰雪、防大雾、防自然灾害的行车安全准备工作,对事故多发路段、急弯、险路的安全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清除妨碍行车安全的路面障碍物,完善危险路段、施工路段行车指引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
2、责任部门:牵头责任部门为镇交管办。协作责任部门为派出所、城区交警中队、安办、农机站、各村(社区)。
(二)查处交通违法行为
1、工作任务:以S309省道、叙蔺路、蔺郎路及各村主干道等为整治重点。强化运输安全管理,对不具备车辆安全技术条件的车辆、未获营运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的人员,一律不允许进行道路运输经营活动。严查严处拖拉机、低速货车、三轮车、摩托车违法载人和无牌无证、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2、责任部门:牵头责任部门为镇交管办。协作责任部门为镇安办、派出所、农机站、城区交警中队。
(三)健全完善长效机制
1、工作任务:建立八项制度和相关台账:
一是建立村(社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管理台账,明确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劝导员。原则上全体村(社区)干部均为辖区协管员,协管员、劝导员负责在当地村“两委”领导下常态化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日常巡逻检查;在重点区域设置劝导点和劝导员,开展交通安全“五劝”。村“两委”主要领导实行日常管理带(值)班,定期不定期在重点时段、重点路段进行交通安全巡逻,及时纠正查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台帐内容包括:机动车、驾驶员信息,协助处理交通事故登记,道路交通事故隐患点段排查整治统计,说服教育、安全工作记录、责任书签订等。由各村(社区)负责完善资料、及时更新内容。
二是建立常态化宣传机制。各村须设置道路交通安全相关墙体标语2条以上,要会同公安、农机部门经常对农用车及拖拉机驾驶人、学生、沿路村民等重点群体面对面宣传教育,群众交通安全知晓率达到100%以上;教育部门要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内容;各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单位每月开展一次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培训。机动车驾驶人必须主动自觉参加所在单位(所在村社)组织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同时,全镇大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示范村、社区、学校、单位创建活动。
三是建立完善联席会议制度。由镇分管领导牵头、镇交管办负责,定期组织成员单位召开会议,解决突出问题。
四是建立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对举报相关道路交通隐患的单位或个人,一经核实,给予一定经费奖励。
五是建立预警通报机制,一旦发现隐患立即设置警示标志,告知相关部门解决。四是建立完善责任倒查制度。镇目督室、交管办、安办等部门全镇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责任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实行责任倒查。
六是设立镇道路交通安全基金。由镇财政安排100万元资金,专项用于交通管理考核奖励等。
2、责任部门:牵头责任部门为镇交管办,协作责任部门为派出所、安办、农机站、城区交警中队、联村部门、各村(社区)。
(四)常规工作督查督导
1、工作任务:根据整治工作部署和推进进度,突出重点,适时组织专项督查行动,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通报,推动整治行动整体纵深发展。
2、责任部门:牵头责任部门为镇交管办,协作责任部门为镇纪委、派出所、安办。
(五)交通违法责任追究
1、工作任务:完善交通事故责任倒查机制,严肃事故责任追究。对事故中暴露出的车辆和驾驶人管理问题的,要认真进行分析,查找漏洞,提出改进措施和意见。
2、责任部门:牵头责任部门为派出所,协作责任部门为镇目督室、镇安办。
六、工作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推进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基层基础强化年”各项工作全面落实,促进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全县各乡镇政府及县级各有关部门监管责任的全面落实,立足于治隐患、抓整治、打非法、压事故,全面加强事故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强化基层,打牢基础,着力构建道路交通安全长效机制,实现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集中整治,重点消除一批重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一批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秩序混乱、事故隐患多的地区和路段,依法查处一批道路交通安全严重违法从业单位和人员,扭转当前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高发态势。
三、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副县长何涛任组长,副县长简小雨、张承银任副组长,县*局、县交委、县监察局、县市政局、县农机局、县质监局、县安监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办公室(以下简称县道路交通整治办)在县*局交通管理大队,县*局副局长陶承平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局党委委员、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江富勇,运管所所长曾宪波、交通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刘华任办公室副主任,交警大队内务中队长秦祯为联络员*。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相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落实责任领导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
四、工作内容及措施
(一)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相关部门要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夏季汛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渝安办〔*〕34号)要求,对行政区域内的道路安全状况开展一次全过程、全覆盖的清理检查。对安全设施不全、道路损毁等危及安全的隐患要加大整治力度,及时排除隐患;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一时难以及时整治的,要在安全距离范围内完善安全警示标志,提醒车辆、行人注意安全,必要时安排人员“一对一”守护;对通行条件差、不宜通车的道路,要坚决采取措施禁止车辆通行;要加强对行政区域内道路的巡查,及时发现和治理道路安全隐患,尽量避免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市、县、乡镇三级政府挂牌督办,做到内容、标准、措施、进度和责任“五落实”。
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县道路交通整治办要督促公路、市政道路主管部门对危险道路进行全面排查治理;督促港口道路,水库、电站坝顶、下水道路,旅游景区、农场、林场、矿山道路的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管理范围内供社会车辆通行的道路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督促*交管部门加大对省、县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的排查力度;督促乡镇政府加强乡村道路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督促道路业主加强经营管理范围内道路的安全隐患排查,落实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对道路巡逻检查。
交通部门要督促运输企业加强对营运线路、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安全管理,督促隐患排查和治理;企业整改不合格的,要采取措施,强制整改。
道路交通运输企业要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员工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做到隐患有人查、整改有人抓、防范有人盯。全面使用“重庆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管理系统”,建立台账,严格隐患登记、销号、查询管理,完善重大隐患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
(二)进一步加大路面管控力度
1、加强省道和县道交通秩序管理
*交管部门每天要保持2/3的警力上路,投入所有测速、酒精检测仪和其他执法装备,确保所辖区域国、省道和交通流量较大的县道见警车、见民警。加强道路行车秩序整治,继续保持从2009年2月20日全国开展集中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以来对路面管控的高压态势。要在省道线进一步落实湛普(S103、S303)和懒板凳(S203)两固定交通安全检查站并设置流动检查站,在城乡结合部新城大桥、斜南溪大桥、龙河大桥设置执勤岗,对7座以上客运车辆、剧运输车辆逐车检查、登记,严格查处客运车辆超载、超速、无证驾驶、疲劳驾驶、不按照规定车道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针对客运车辆出站后便超载的现象,要确切掌握各客运站客流高峰时段和站外上客的主要时段和路段,安排警力加大查处力度。
交通部门要安排执法人员上路,严肃查处道路交通营运违法、违规行为。
客运企业安排人员上路对本单位车辆和驾驶员进行日常安全检查。
2、强化乡村道路交通秩序管理
*交管大队要督促、指导乡镇政府和乡镇派出所做好乡村道路安全管理工作,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坚决杜绝“委托了事,监管缺位”现象。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责任,乡镇、村(居)必须落实安全生产监管“六位一体”、“七位一体”综治力量。每个乡镇每天安排1―2个检查组上路,加强乡村道路管控,制止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严查严处拖拉机、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摩托车违法载人、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行为。工作开展情况要形成《工作日志》(包括巡逻检查的路段、里程、时间、纠违量、交通事故等情况)备查,作为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责任,开展交通事故责任倒查的重要依据。
3、强化三合镇城区秩序管理
各单位要紧紧抓住县委、县政府大力实施畅通工程建设和城市升级改造的契机,进一步加大示范路段、路口建设的统筹、指导,重点指导三合镇城区建设平都大道示范路段和名山大道路口、世坪路口、新凯路口3个示范路口。
*部门要进一步合理布置警力,加大城区防控力度,严密控制城区交通、治安秩序;*交管大队要继续开展声势浩大的“09渝安”集中行动,加大对出租汽车和摩托车在城区随意上下客、乱停乱靠、超速、超载行驶、出租长安汽车不关车门行驶等影响交通秩序安全畅通的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并给予严管重罚;
市政、工商、建委、环保、*交管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和沟通联系,开展综合执法。重点整治城区车辆鸣号、乱停乱放,摊贩占道经营、非机动车等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城区交通秩序,全面推动城区综合治理工作。
(三)深入开展客运安全整治
交通部门要加强客运场站安全监督,严格执行“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安全制度;落实“三品”查堵工作;完善站场内监控及消防设施。加强包车管理,规范企业包车行为;加大校车管理力度。严格落实客运驾驶人管理制度,近3年有重大以上负有同等(含同等)事故责任、记分周期内交通违法记分满12分、1年内2次超员20%以上或1次超员50%以上以及交通违法行为未处理完结的驾驶人一律不得驾驶客运车辆从事营运;运输企业要认真审核客运驾驶人准驾记录,不得使用准驾车型不符的驾驶人,未经运输企业同意,禁止驾驶员擅自换车、顶班。
建立健全农村客运市场秩序监督检查、农村非法客运整治、农村客运站点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委托执法机制,发挥乡镇政府和乡镇*派出所在农村客运安全、秩序、站场、市场监管等方面的监管作用。严肃查处各类客运车辆违法行为,在整治期间,对违法责任人员和运输单位一律依法按上限处理。
交委、*交警大队要严格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杜绝三级以下道路夜间通行客运车辆和四级以下道路通行9座以上客运车辆。
(四)深入开展危化品运输安全整治
清理危化品货运企业资质,对不符合条件的进行整顿,整顿不合格的撤销企业经营许可。清理运输车辆,检查车辆年审情况、车辆检测及审验情况、设施设备配备情况、监控设备安装及使用情况,对不符合条件的进行整顿,整顿不合格的撤销车辆经营许可。清理从业人员持证情况。县交委牵头、*局配合,加大危化品运输从业人员培训力度;严禁不具备从业资格的人员从事危化品货物运输。规范经营行为,严肃查处危化品货物运输违法行为。
(五)深入开展驾驶员培训机构及从业人员整治
治理驾驶员培训机构存在的不在指定的场地、路线训练,训练中不按照操作规程教学,训练中教练员饮酒、脱岗等违法违规行为,落实驾驶员培训机构培训质量排行榜制度,完善驾驶员培训机构退出机制。强化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开展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诚信考核工作,督促企业落实驾驶员聘用管理制度,完善黑名单制度和从业驾驶员淘汰机制。
(六)深入开展机动车维修企业整治
交通部门要规范机动车维修企业经营行为,从《二级维护合格证》的管理入手,加强《二级维护合格证》发放、使用等环节的管理。清理机动车维修企业资质,对不符合条件的进行整顿,整顿不合格的撤销企业经营许可。
五、工作方式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采取“四查并举”的工作方式进行,即:企业自查、乡镇普查、行业部门抽查、县政府复查督查。
企业自查。各道路交通运输企业要按照标准化建设、隐患排查、专项整治等要求逐项、全面进行自查,自查率要达到100%。自查情况和隐患情况要同时报送乡镇和县两级政府,以及上级主管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要对整治工作进行层层部署,宣传动员,制订本单位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
乡镇普查。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所属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和“打非”情况进行逐项排查,排查面要达到100%。对排查出的隐患要拉出表格,列出清单,报送县人民政府并抄送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行业部门抽查。由县*局牵头,县监察局、安监局、交委、农办、市政局、质监局为成员单位,组成道路交通安全抽查组,采取联合检查和明察暗访的方式,从2009年4月起每月开展一次督查。重点检查今年以来发生3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客运车辆群伤事故和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上升的乡镇。检查面要达到100%。检查内容为规模以上道路交通运输企业,未整改的道路交通安全重大隐患、重大危险源,列入“黑名单”的道路交通运输企业、驾驶员、近五年发生3人及以上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要深入查找安全隐患,发现重大隐患,要督促当地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及时整改,并落实“一对一”监管责任人。
县政府复查督查。在企业自查、乡镇普查和行业部门抽查的基础上,认真开展复查,对安全隐患排查不力、工作走过场的乡镇、企业要督促整改、严管重罚,确保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到位;对重大隐患实行县政府挂牌、落实“五定”措施限期整治,并逐个上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复查面要达到50%以上。县安委会办公室、县督查办、县监察局等部门要采取明查暗访的形式,重点对全县各级各部门开展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综合督查。凡查出重大安全隐患没有进入全市隐患监管系统或没有实行挂牌整治的,要按失职渎职追究有关部门、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六、工作要求
彻底整治各类道路交通隐患,严格执法,减少一般交通事故,杜绝较大以上事故,为群众平安出行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二、整治重点
(一)整治的重点路段:赵家桥至上路段,弯多弯急、坡陡,非法运营的长安车和摩托车比较多,运碎石的车辆超载严重;分水岭至冷家路段,路窄、临崖、弯多,且有农客通行,安全形式非常严峻;环城路至景家沟村路段,路面坑洼不平,摩托车非法载客及超载现象突出。
(二)整治的重点行为:车辆超速、超载、非法客运、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三、工作措施
(一)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宣传。镇交管办制作标语3幅分别悬挂于镇政府大门口、赵家桥、延胜村路口,办一期平安出行专栏,向村民发放明白纸,通过各种方式大力宣传交通安全相关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驾乘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
(二)强化源头监管。进一步完善辖区内机动车信息台账,对驾驶人员和车辆进行全面清理,对车辆未进行年检或安全检测不合格的一律予以停运;对驾驶证逾期未年检或多次违法的驾驶员进行严惩并纳入重点管理,监督其纠正违法违章行为;加强对公路客运车辆、危化物品运输车的动态实时监管,及时发现、提醒、纠正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
(三)排查整治道路隐患,夯实道路交通基础。一是对路面坑洼不平、路窄的地段投入资金进行改善,确保安全、畅通;二是在临崖、临水、坡陡、弯急、事故多发等地段设立警示标志和波型防护栏,提醒驾驶人员谨慎驾驶;三是在地质灾害地段设立警戒线,提示驾驶人员和行人观察通过。
一、整治目标
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综合治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相关责任;严格执行道路运输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排查整治重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车辆超载超限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加强道路运输企业源头管理,使机动车驾驶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明显提高,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明显下降,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道路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二、整治内容
(一)大力推进公路安保工程建设。
公路安保防护设施是降低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率的重要设施,我乡把公路安保工程建设作为重大民生工程来抓。按照《四川省2013-2015年公路安保工程(路侧护栏)建设实施方案》(川交发〔2013〕84号)认真履行主体责任,落实财政配套资金,确保2014年底前全面完成辖区内的公路安保建设任务。
同时,加强对辖区内现有道路临崖、临水、陡坡、急弯等危险路段隐患以及路侧护栏已被损毁的危险路段的排查。
(二)建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相关要求,我乡成立了以乡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安监办,负责日常工作。同时,聘请3至5名专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员,提供办公室、资金、装备等必要的工作条件。同时,在行政村设立交通安全宣传员、信息员、劝导点,负责对辖区内的机动车(小型面包车、低速载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摩托车)车主和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提醒,劝导制止超员超速超载等行为。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三)进一步加强全社会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组织发动乡、村干部对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活动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全民特别是机动车驾驶人员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争取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大力支持。
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2014年1月1日-3月31日)
全面启动公路路侧护栏、乡(镇)交管办和劝导点、车辆及驾驶人信息平台、道路交通智能监控系统建设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工作。
第二阶段(2014年4月1日-6月30日)
全面查禁超载超限车辆;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加快公路路侧护栏建设,路侧护栏设置完成全年目标任务50%以上,完成车辆及驾驶人员信息平台、乡镇交管办和劝导点建设。
第三阶段(2014年7月1日-12月31日)
固化治超站点职责任务分工,建立健全联合执法长效机制,全面完成道路交通智能监控系统2014年建设任务及公路路侧护栏、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任务。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安全生产工作直接体现党委和政府的执政形象、社会治理水平和管理能力。各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乡直各部门,驻乡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形势的严峻性,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作为当前全乡安全生产工作最重要的内容之一,痛下决心、综合施策,深入治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存中的突出问题,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根本好转。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综合整治工作顺利推进,根据市委、市政府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工作要求,我镇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镇党委副书记、人大副主席任组长,镇党委委员、副镇长、镇综治办专职副主任、司法所长、交警五中队队长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各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综治办,兼任办公室主任。整治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此次专项行动的策划、部署、动员、协调、督导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
各相关单位、各村要着重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全力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发动工作。
1、认真动员部署,切实提高认识。镇党委、政府召开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专项工作会进行动员部署,提高各相关单位、各村和广大人民群众对从严整治道路交通秩序重要性的认识,切实统一思想、行动,迅速掀起整治行动。
2、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各村、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拓宽宣传渠道,采取设立宣传栏、悬挂标语横幅、派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加大对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运输法律法规的宣传。各网格长要利用网格优势,深入网格区域,在广大群众中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知识,为此次综合整治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氛围。
3、深入摸底排查,全面掌握底数。各村、各相关部门、各网格长要加强协调配合,对混凝土运输车、渣土车(垃圾车)、校车、旅游车、客车、公交车、出租车、货运车、危险品运输车辆等机动车及机动车驾驶人员进行全面排查摸底,逐一建立台账。镇网格办也要建立台账,对各村的客货运车辆和驾驶员进行登记造册。同时,加强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集中排查,对在建施工道路及施工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情况、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危险路段、隐患点段进行登记,摸清底数,为综合整治工作有效开展提供依据。
各村、各相关单位对排查出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归属各自职责权限的,要拿出针对性措施开展整治工作。不属各自职责权限的,要及时向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
(二)集中整治阶段
整治专项行动期间,各村、各相关单位在各司其职的同时,要加强协调配合,强化重点车辆的源头管理和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整治,切实做好路面管控和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深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对驾驶员队伍进行集中教育整顿,促使社会各界自觉支持集中整治行动的开展。
交警五中队:加大对混凝土运输车、渣土车(垃圾车)、校车、旅游包车、客车、危险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检查力度,严管、严查、严处疲劳驾驶、超速超载、酒后驾驶、吸毒后驾驶、闯红灯、闯禁行、故意遮挡号牌、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和农用车非法载人以及主干道、重点区域、停车场周边道路上机动车违法停车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教研中心:组织各中小学、幼儿园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加大对校车安全的管理和督导,确保校车安全。
村镇建设发展中心:加大对道路交通工程设施的投入,完善道路隔离、防护等交通安全设施。对农村道路、在建施工道路和交通复杂路段进行隐患排查,增设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
党政办: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公务用车的管理。
各村、各网格:深入开展交通安全“五进”(进农村、进机关、进工厂、进学校、进家庭)活动,使“五进”宣传始终贯穿集中整治活动之中。
(三)完善提升阶段
各村、各相关单位要对集中整治活动进行全面系统总结,着力研究建立综合整治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治理工作成果,防止反弹。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一)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7月12日至8月7日,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组装宣传车深入到乡镇驻地、集贸市场等人员聚集场所,通过摆放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图板、发放宣传明白纸、现场教育等形式进行宣传活动。在电视台、电台、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开设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专栏,大力宣传因交通事故导致家庭破碎、致伤致残的典型案例,使广大群众在心灵上受到震撼,思想上产生共鸣,行动上自觉遵守,努力提高全社会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实施单位:县交警大队牵头,县交通局、县广电局、县安监局配合。
(二)开展交通安全知识进学校活动。加强全县中小学校特别是国省道沿线中、小学校和乡镇驻地中小学校的交通安全教育。公安交警部门要深入学校讲授交通安全知识,教育部门要开设交通安全知识课,选择适合学生年龄、心理特点的交通事故案例,制作宣传展板,在中小学校中巡回展出。各中小学要设立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橱窗或宣传栏,张贴宣传挂图,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活动,提高广大师生交通安全意识。
实施单位:县教育局牵头,县交警大队、县安监局配合。
(三)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分级分批对全县车辆驾驶人员进行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特别是利用车辆年审、驾驶证年审等时机对驾驶员进行集中培训。要求机动车驾驶员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经常检查、保养自己的车辆,不开“带病车”,无证不驾车、酒后不驾车,严禁农用运输车辆人货混装,严禁摩托车超速和违规载人。加强对各驾校驾驶培训质量的监督,提高驾校培训考试质量,严格执行驾驶人考试、年检的规定,坚决杜绝驾驶人考试、年检的舞弊行为。
实施单位:县交警大队、县交通局。
二、完善道路基础设施,改善道路路况
(一)深化危险路段治理。要组织力量对全县道路进行一次隐患排查和危险路段排查,对急弯、陡坡等险要路段要增设必要的交通标志、警示标识和防护栏等安全防护设施,逐步改善道路通行条件。要进一步加大投入,把事故多发危险路口路段,作为治理重点,落实责任,限期完成,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实施单位:县交警大队牵头,县交通局、公路局配合。
(二)完善道路标志标识设置管理。进一步完善省道和县乡道路标志标识的设置,在我县重点路段(省道225线、国道327线、青石路、常林大街、兴大西街、沭牛路)增设红绿灯,在驻城中、小学大门两侧设置减速带及减速慢行的警示标志。在国道与县乡道的平交路口增加警示标志、设置减速带,在经济开发区的经济园区内增设红绿灯,拆除部分县乡道路上不符合规定的限高设施。根据我县各类机动车拥有量迅速增长的现实情况,在城区合理增设停车场及停车泊位。
实施单位:县交警牵头,县建设局、规划局、交通局、公路局、城管执法局配合。
(三)安装电子监控。县交警大队要把测速仪全部投入到全县各主要道路上,采取抓拍超速违章等措施,加大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治理力度。对城区、国道及县乡道路交通基础信息进行全面调查,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设施管理工作,科学调整和完善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设施。
实施单位:县交警大队。
三、加大路面巡查力度,从严查处交通违法行为
二、组织领导
成立以局长於旌方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系统各相关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百日会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办。联系人:,具体负责“百日会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工作重点
(一)排查整治一批重点运输企业
1、大力开展“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督促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大力开展“营转非”客车清理,严把驾驶人聘用管理关和营运车辆安全状况关。(责任单位:运管所)
2、加强重点运输车辆安全监管
对运输企业所属客货运车辆,特别是长途客车、卧铺客车、校车和危险品运输车辆安全性能开展一次全面检查,杜绝隐患车辆上路行驶。全面排查客运车辆、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车辆挂靠情况,对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道路运输运输企业,要依法责令限期整改;限期整改仍不合格的,要依法予以关闭取缔。督促客运企业严格落实国务院“84220”规定。(责任单位:运管所)
3、加强重点客货运驾驶人安全管理。督促运输企业加强驾驶人聘用管理,对于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以及有酒后驾驶、超员20%以上、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准驾车型不符或者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客运驾驶人,严格依法处罚并通报企业,督促企业解除聘用合同。对于因企业负责人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交通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导致客货运车辆发生事故构成犯罪的,以安全生产事故责任罪追究企业负责人的刑事责任。(责任单位:运管所)
4、加强重点客货运车辆动态监管。深入客货运企业检查三类以上班线客车、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车辆和校车是否按规定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监控主体责任,落实专人实行24小时动态监管,及时发现、提醒、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对规定不落实的,严肃追究企业管理责任,责令立即整改、停止营运。(责任单位:运管所)
5、开展重点车辆违法清理。每月对客车、货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农村面包车等五类车辆进行排查,发现存在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和交通违法未处理3次以上等情况的,责令运输企业及驾驶人限期清理。(责任单位:运管所)
(二)排查治理一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6、排查公路安全隐患底数。6月底前,按照《公路安全防护工程实施技术指南》,组织力量集中对所有省道、县乡公路、村村通交通安全隐患点段和事故多发点段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公路安全隐患底数,健全隐患基础台账。(责任单位:公路局、农村局)
7、开展道路隐患排查治理。全面开展乡道及以上农村公路临水、临崖、急弯、陡坡、连续下坡、视距不良、平面交叉等重点隐患大排查,建立底数台账。报请政府,落实整改资金,逐步开展隐患治理,改善道路通行环境。(责任单位:农村局)
(三)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8、加强重点运输企业及驾驶人交通安全警示和提示教育。每月深入客运企业、危化品运输公司等重点运输企业,采取集中授课、典型案例宣讲、满分学习教育等形式,加强对重点运输企业驾驶人交通安全宣传和教育,提升重点驾驶人通安全法律法规及文明交通常识知晓率。(责任单位:运管所)
(四)严厉查处一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9、组织开展整治行动。紧紧围绕道路交通事故防控中心任务,针对影响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突出问题,协调公安等部门开展整治行动,严厉查处一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构建道路交通安全联合执法长效机制。
(五)持续开展联合治超行动
10、按照市政府的相关部署,以205省道超限超载检测站固定治超站点为依托,联合公安、国土等部门,持续开展联合治超行动,实现“城市形象有效改观,公路设施有效保护,通行条件明显改善,交通事故明显减少”的目标。(责任部门:治超办)
一是重点打击路面超限超载行为。重点查处车货总重超过55吨和超限超载率100%以上的严重超限超载车辆,特别是运输砂石料、钢材的重型车辆以及无覆盖车辆,同一车辆连续两次以上(含)因严重超限超载、抛洒滴漏被查处的,一律按处罚标准上限严处。对货源单位允许非法改装车辆进、出场(厂)配载货物的,抄告其主管部门依法严处。
二是重点打击非法改装行为。对于路面查处的超限超载货运车辆,要依据规定予以处罚和切割。
三是加强重点货源单位源头监管。要加大对货源单位的源头监管,督促源头单位落实岗位责任制,杜绝非法改装车辆和超限超载车辆进、出场(厂)。
四是严厉打击恶意闯卡、遮挡牌照等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精心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百日会战”,是市委、市政府为有效遏制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频发势头,彻底扭转被动局面而做出的重要部署。系统各单位、各部门,尤其是相关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坚持主要领导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督导,分管领导具体组织、具体指挥、具体检查,细化措施、落实责任、主动谋求与相关部门的配合,狠抓落实。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与安全生产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同奖惩。成立了以副县长为组长的县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并及时召开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会议,制定《县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的工作方案》、《县开展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宣传教育的工作方案》等一系列方案、措施,对全县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进行部署。
二、强化宣传,全民动员,狠抓安全意识的提高。
紧紧围绕“关爱生命、文明出行”这个主题,并且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宣传教育工作方案》(政办[]96号)的部署,坚持集中宣传教育与经常性宣传教育相结合,主题宣传教育与普法宣传教育相结合,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广泛深入地开展内容丰富多彩、形式灵活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一)开辟专栏播安全。开展综合整治以来,通过在县有线电视、广播播放交通安全新闻信息,在省、市电视台播放交通安全新闻信息各1条,在县有线电视《安全你我他》、《周二视点》、《警界纵横》等栏目开展新闻报道、宣传,播放交通安全宣传标语共56条,在将军山公园、下板大桥led大屏幕播放交通安全宣传视屏25条;经常用典型的交通事故案件,以案说法教育群众,大大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月活动。5月份,县政府组织各乡镇、各单位开展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交通宣传月活动,通过每周安排1天作为宣传咨询日,组织公安、安监、交通等12个部门在公园、集市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立咨询台、在现场摆放交通安全宣传图片,播放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光盘,发放交通安全常识资料等,并积极接受群众咨询,广泛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交通安全常识,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同时各乡镇联合交通局、公安交管等部门组织人员深入辖区学校、运输企业、重点村庄开展道路交通安全讲座、交通安全知识竞赛,在全县范围内密集悬挂横幅标语、张贴宣传画等形式,营造浓厚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氛围。
(三)开展文明行走宣传教育活动和交通安全知识征文比赛。6月、教育局、共青团县委、县总工会、公安交管等六个部门联合在全县各个中、小学开展文明行走宣传教育活动和交通安全知识征文比赛。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通过组织各学校学生参观交通安全教育基地、观看交通安全教育宣传作品,开展交通安全主题班会,并让学生紧密结合个人学习、生活、家庭实际,阐述遵法出行、文明交通的重要性,以及酒后驾驶、超速行驶、闯红灯等交通陋习和交通危险行为的危害性,使学生全面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增强自我防范能力,同时把他们的文明交通热情反溯到家长们的心灵中,实现“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会”的良好效果。
(四)通过成立教育基地教育保安全。我县在公安局交管大队常山中队成立了道路交通 安全教育基地、教育基地通过积极与辖区企、事业单位,特别是交通运输企业的合作,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交通安全宣传,并通过经常性开展警营开放日活动,邀请各地群众到访参观学习,今年来止,已经有1名的单位干部、企业员工、学生等社会各界人士深受教育。
(五)建立交通安全短信发送平台。今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支持下,公安交管大队与交通局联合收集辖区驾驶员信息建立“短信服务平台”,及时将恶劣天气、复杂路况、重大活动、交通管理等诸多交通安全管理信息发送到驾驶人。截止目前共发出:风、雨、雾等恶劣天气信息110条;冰雪、道路施工、临时路障、重大活动等复杂路况信息142条;交通宣传、整治、管理信息186条,极大地拓宽了交通安全管理渠道,方便群众了解自身业务信息,有效地预防了因恶劣天气、复杂路况导致驾驶人猝不及防引发的交通事故,受
(六)抓好内部干部、员工“自家人”的宣传教育。各部门制定相关的制度,加强干部、职工的交通安全知识学习教育,并把干部、职工是否遵守道路交通法规纳入平时和年终绩效考评;各乡镇也通过不同的方式出台了干部、职工的管理办法和宣传教育计划。
三、加强源头管理。
(一)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结合综合整治工作,我县共组织安监、交通、交警、公路等有关部门到乡镇、客货运企业、校园等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5次,共查处各类隐患4处,下发各类整改通知书份1份、提出整改意见3条。进一步完善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了从业人员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完善了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
(二)严格加强对客、货运车辆的源头管理。今年5月18日,在县预防办的组织下,在交管大队召开全县客货运企业和驾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会议。县交通局、县安办、客货运企业、驾校及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负责人等参加会议。综合整治开展以来,县预防办牵头组织县安监、交通、交警等部门开展对全县的客、货运企业共8次的联合检查行动,进一步加大对运输企业、车主、车辆驾驶人的安全检查力度,严格监督检查客、货运单位的各项安全管理责任制度落实情况,按照“三关一监督”和“三不进站、五不出站”的要求,严把运输经营者安全生产条件、车辆技术状况和驾驶员从业资格的监管,严禁车辆带隐患运行、严禁携带危险品进站上车、严禁超载车辆或未经安全检查的车辆出站,并充分应用企业gps卫星定位系统对春运等客流高峰运输期间,进行24小时监控管理,实行全程跟踪,严防超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从源头上有效防范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三)开展事故多发点段的研判。根据各辖区交通事故发生的情况,组织人员对多发点段开展调研,定期分析原因,寻找对策,落实整改,做到预防有重点,整改有目标。
1、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今年五月份以来,完成将军大道2.5公里中心隔离栏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完善了国道324线、省道201线的公路标线路口警示桩、轮廓桩、百米桩、公里牌;完成县道坂云线、下大线、云四线等线路的改造工程,标划县道中心线950多平方米、建筑防撞墙168多延米、安装减速带12处、设置限速限载标志26组、配置警示警告等标志牌120多面;其中,辖区道路周边学校各路口增设警示灯5个、标志牌16多面、标线150平方米;完成国道324线10公里中心隔离栏一期工程设置工作,完成元光路翻新改造及标志标线施划和元光路与宝成路叉路口红绿灯设置工作,养护县道125.2公里,修复损毁道路4处,井盖缺损5个。
2、加强县乡公路危险、事故多发路段治理。对县道云四线下曾事故多发路段(县人大提案),积极组织县安监局、县交通局、县交警大队、陈岱镇政府等部门进行治理,完成县道坂云线世坂村中桥危桥改造工作,上坑桥、山美桥等危桥改造正在进行当中。共组织拆除违章建筑13座,清理公路堆积物和污染专项整治104处,责令21家道路运输企业36项隐患进行限期整改,督促维修车间和客运车辆更新灭火器15支、配置逃生锤18把,整改率达100%;责令3家建设施工单位6项问题进行限期整改。
四、加强综合整治,进一步预防交通事故发生。
(一)加强路面管控,大力开展交通秩序整顿。各乡镇、各单位有针对性地安排勤务,特别是加大勤务改革力度,通过组织公安交管大队、交通局、安监局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勤行动,以国道324线、省道201线及城区道路为重点坚持不懈地大力开展路面行车秩序整顿,严把交通和治安防范关。重点查处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行驶、无证驾驶,以及农用车、拖拉机载客和客运车超员等容易引发群死群伤特大交通事故的严重交通违法违章行为。综合整治开展以来我县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4675起,行政拘留12人,查扣各类无牌无证机动车36辆,查处酒后驾驶26起,查处擅自从事道路运输驾驶人员27人次,严厉打击非法客运车辆4部(其中1部非法接送学生的车辆)、无证货运车辆9部、非法改装营运车辆18部,强制解体各类报废机动车68辆,有力打击了超速行驶、酒后驾车、超载超限、无牌无证、报废车上路等违法行为,有效净化辖区道路交通环境。
(二)积极组织护卫天使行动,确保师生出行安全。一是不定期深入辖区学校,组织学校师生及学生家长召开交通安全培训会,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采用展示宣传挂图、播放专题片、现场讲解事故案例等方式,强化宣传造势,动员教师、学生家长引导学生树立遵守信号、各行其道和安全乘车等文明交通意识,积极调动群众参与打击“黑校车”行动中,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二是组织交管、城管、交通等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协调作战,加强对学生接送车进行再排查,保持对辖区学校及周边摆摊设点、占道经营、乞讨人员的有效监控管理,坚决打击和取缔学校及周边“黑面的”、“摩的”等违规接送营运车辆。同时,通过交管大队设立“护学岗”,加强学校上、放学期间道路交通疏导工作,确保师生出行安全。
(三)积极开展工程车辆整治行动,保障道路的安全 畅通。我县组织交通局、公安交管大队、各乡镇开展工程车辆整治行动12次,重点整治工程车辆不按规定遮盖、超载、超速、占道行驶等违法行为。采取设点检查、流动巡查等措施,对过往的工程运输车辆做到逢车必查,检查工程车辆超载、非法改装、不按规定悬挂号牌、故意污损号牌、放大号牌不清晰、未粘贴反光标识等交通违法行为。对检查出的问题,执法人员在教育处罚的同时,责令驾驶员现场予以改正,对现场不能立即改正的,责令驾驶员通知车主,在最短的时间内予以整改。
(四)积极开展客运整治行动,保障群众出行安全。半年来,我县通过组织交通局、安监局、交管大队全面检验辖区客运车辆,完善车辆管理档案,确保客运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良好;加强路面管控,采取定点执勤和流动巡逻的方式,对七座以上客车进行登记检查,严查超速行驶,客车超员,违法停车、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确保交通秩序畅通;强化宣传教育,结合“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文明交通进企业”等宣传活动,向客运站和客运车辆的司乘工作人员发放宣传材料和《人命关天、爱护自己》宣传光盘,组织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再学习再教育,提高驾驶员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同时要求汽车站候车大厅24小不间断播放交通安全警示教光盘,提高广大乘客的交通安全出行意识,以乘客来约束驾驶人的驾驶陋习,将事故隐患遏制在萌芽状态。
(五)积极开展全省6月20日综合整治统一行动,净化辖区交通环境。6月20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县公安局各警种联合开展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全省统一行动,动中,出动民警250人次,参加行动的各警种、不顾疲劳,发扬连续作战的作风,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520起,暂扣车辆56部,治安拘留无证驾驶1人,其中酒后驾驶5起,醉酒驾驶1起刑事拘留1人,抓获网上逃犯2名,有效整治了辖区道路交通治安秩序,统一行动取得了显著效果。
(六)强化预防机制,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我县在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中,紧密结合实际,按照“抓重点地区,降交通事故;抓危险路段和薄弱环节,消除安全隐患”的工作思路,着重抓了“黑点排查、预防机制、源头治理、整治违法”四项工作。目前,辖区已初步形成了专群结合,动静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相配套的事故预防机制,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道路交通事故。
七、下阶段工作安排
下一阶段,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关于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文件精神,认真履职,进一步巩固和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机制。健全县、乡两级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办事机构,明确职责任务,规范工作程序,全力推进预防事故工作的社会化进程,完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防范体系。
加强全系统干部职工对《意见》的学习,不断增强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自觉性,严格遵守和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以单位自身特点抓好《意见》宣传,利用横幅标语、车载广播等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知识“五进”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市民的交通守法意识、安全意识和公德意识;多形式开展对二轮营运摩的司机的培训教育。一是积极配合公安交管大队对摩托车驾驶人的培训工作,凡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行驶证的摩的司机,一律不予办理营运证等手续;二是举办了一起摩的司机岗前培训班,学习《意见》、《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和《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三是邀请政法、综治、公安等部门领导授课,举办治安培训班,教授摩的司机如何做好“义务治安员”工作。
二、 贯彻落实《意见》情况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和“春运”等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贯彻《意见》的《实施意见》相关措施等,切实加强对贯彻落实《意见》、“客运安全年”和“安全生产年”活动的组织领导;明确、细化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根据《意见》、《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城市道路管理条例》要求,城管大队加强对城区道路和静态停车管理、市政管理所加大对城区道路的维修管理、环卫所保证道路清洁、负责查处余土、散装物料运输车辆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一岗双责”制,建立领导班子全员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责任制,配齐配强了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人员,层层签订责任状,完善各项制度和台帐,加强对本行业的监督管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