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14 15:21:04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古代建筑论文,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一、围院的平面空间
众所周知,外国建筑是院在外,即院子包围房子,中国建筑则相反,院在内而房在外,即房屋包围院子。房屋、墙垣等围合成院落,以院为中心;或是以主单元(即正殿、正厅)为中心,次单元(即两厢)围绕主单元,一正两厢,并以抄手廊连接,组成一座建筑。如在各地民居中的四合院空间。其特点就在于把“院子”作为建筑平面的组成部分,室内外空间融为一体,以房廊作为过度空间,富有生活气息。院周围建筑互不独立,相互联系。但合院建筑不是群体,而只是“一座”建筑。
从四合院住宅到万里长城虽然空间层次不同,但都属于一样的空间形态——即内向的外封闭的空间形态,共同体现或服务于一个系统。国,古为城的广称,即机构、军事实力及绝大部分的民众生息,都在一城之中。城外是广川,可以村居结庐,造别业,但它不是独立的。从东周起,一城一国或数城一国模式,一直到秦统一中国,仍以城池为“国”,数“国”合为大统一的国家。国中有家,故称国家。但家的空间模式与国相同,只是范围缩小了,可以这样说家是国的单元或细胞,或者说家是国的缩微,国是家的扩大。长城原为御敌戌疆而设,但从某种意义上说,长城就好比“国”这个大空间的围墙。无论是历朝都城,宫廷、园林和寺、庙、祠、观,还是各地的民居及市肆都以这种围院空间布局为特点。
这种内向层次型的建筑空间模式,尤以传统园林为最。它不但是形式的,而且更是意境的。园林之中,四周有廊、亭、轩、厅等建筑或粉墙,院在内,以树木、假山、池水、墙垣或建筑分割空间。“庭院深深深几许”,令人心旷神怡。
二、轴线的空间艺术
中外建筑单体都讲究对称,但中国建筑、空间布局尤以轴线对称见长。这主要体现在受中国“周礼”思想较大的建筑体系当中。古代都城规划中,都以主宫殿位于中轴线上,以宫室为主体,次要建筑位于两侧,左右对称布局,“前朝后市”、“左祖右社”等,如唐大都与明清北京城的规划布局。再如中国古代寺庙中,强调轴线空间布局的实例也是很多。一般均将主殿大雄宝殿放在轴线的重要位置上,配殿居前后左右。“左阁右藏”、“左钟右鼓”等。空间层层递进,庭院森森。典型的如河北正定隆兴寺的布局。此寺始建于隋,改建于宋,保存至今。
当然,中国传统建筑这种空间的形成,有其主客观原因。客观上如自然的、地理的、生态的原因等,主观上如中国长期保持的生产方式、形态和人文形态等原因。这里不再赘述。
三、诚实的结构
中国传统建筑,论其结构,不论是皇家的宫苑,还是散见于各地的各类型的建筑,包括民居,其结构特点在世界古代建筑史中都是独一无二的。具有代表性的结构形式主要有两种:
1,抬梁式,就是在屋基上立柱,柱上架梁,梁上放短柱,其上再放梁,梁的两端并承檩;这样层叠而上,在最上层的梁中央放脊瓜柱以承脊檩。这种结构的建筑,室内少柱或无柱,空间较大,在我国很广,特别是北方用得更多。
2,穿斗式,这种结构的特点是由柱径较细柱距较密的落地柱与短柱直接承檩,柱间无梁而用若干穿枋联系,并以挑枋承托出檐。这种结构用料小,但室内柱密,空间不够开阔,在我国南方使用很普遍。由于是以木构架为主,柱承重,墙不承重,所以门窗可自由布置,体现了形式与结构的统一。在皇家建筑和重要的坛、庙建筑中,还以斗拱支撑在柱头、屋檐间,使得建筑出檐深远,保护木结构的屋身。在这里,斗拱一方面是结构构件,另一方面也成为建筑上的装饰物,即以结构构件为装饰物,形式反映了功能,结构真实,功能合理,也是一种真善美的统一。但不论是何种建筑,结构上的基、柱、梁、檩、椽、斜撑等部分大都外露,形状上也加工成装饰构件,结构、构件间用榫卯结合,不施钉子。
外观上和其它国家的许多建筑一样,分台基、屋身和屋顶三部分,但传统建筑的屋顶尤其大,有时几乎和屋身同高,且每个部分都有一定的比例及标准做法。
四、“天人合一”的建筑环境
崇尚,喜爱自然自古亘有。先民们早就注意到“天时、地利、人和”的协调统一。《周易。乾卦》:“夫大人者,与天地合共德,与日月合共明,与四时合共序,与鬼神合共吉凶。先天而天弗违,后天而奉天时”。儒家崇尚“天人合一”,道家推崇“自然无为”。天也,自然也。不论是儒家的“上下与天地同流”(《孟子。尽心》),还是道家的“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庄子。齐物论》),都把人和天地万物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视为不可分割的共同体,从而形成一种主观力量,促使人们去探求自然、亲近自然、开发自然;另一方面,山河壮丽,景象万千,祖国各地的美好景色又启发着人们热爱自然、讴歌自然的无限激情。“天人合一”的思想与对自然美的鉴赏融揉成为传统美学的核心,相应地产生了绚丽的山水文化、山水画、山水园林,出现了风景名胜区。
在这种美学思潮的下,人们处理建筑与自然环境的关系不是持着与大自然对立的态度,用建筑去控制自然环境;相反,乃是持着亲和的态度,从而形成了建筑和谐于自然的环境态度。例如东晋大官僚石崇在洛阳近郊修建河阳别业(金谷园):“其制宅边,却阻长堤,前临清渠,柏木几于万株,流水周于舍下”(石崇《思归引.序》);佛教高僧慧远在庐山经营东林寺:“却负香炉之峰,傍带瀑布之壑,仍石垒基,即松栽沟。清泉环阶,白云满室。复于寺内别墨禅林,森树烟凝,石迳苔生。凡在瞻履,皆神清而气肃焉”(《高僧传。慧远传》)。诸如此类的描述,记载中屡见不鲜。从此以后,那些建置在城市以外的山水风景地带的佛寺、道观、别业、山村聚落都十分重视相地选址,目的不仅为了满足各自功能的需要,还在于如何发挥建筑群体横向铺陈的灵活性而因山就势、臻合于局部的山水地貌、谐调以总体的自然环境。它们无异于点染大地风景使其凝炼生动、臻于画境的“风景建筑”,这正是中华民族在建筑与大自然关系的处理上所体现的独特的环境意识,虽非完全自觉,但却十分明显。历来的山水“画论”和堪舆学说,对于这种环境意识都曾作过部分的美学和的阐述。
和谐于自然的环境意识,更自觉更深刻地体现在园林建筑中。广义的中国传统建筑应包括园林建筑。在园林里面,建筑不必拘泥于一正两厢。伦理象征或多或少地被冲淡甚至完全消失,建筑布局获得最大的自由度。建筑与山水、花木等有机地组织为一系列风景画面,使得园林在总体上达到一个更高层次的建筑美与自然美相互融揉的境界。
五、“以人为本”的建筑
二、研宄方法
中国绘画与中国建筑同可在视觉感知上为人所认识理解,只要掌握相关的研宄方法,研宄者可在中国绘画艺术中提取较大信息量,再结合其他研宄方法,例如实务研宂以及研宄方式主要侧重研究阶段对资料的整理及罗列以及建立绘画与建筑之间的联系。其可通过分类研宄以及比较研宄再将建筑活动场景模拟重现,为其研宄的对象进行手法性基础。再通过对研宄对象分析,得以在不同方面,中国绘画体现出的中国古代建筑研宄中的资料性意义。
1.1相关其他文献研究,深入了解中国建筑的文化及历史及区别等
通过中国绘画研宄中国建筑,在具备基本的建筑素养与中国绘画艺术研究素养的同时,我们需要把握一般的研宄方式,再确定研宄对象,在图纸与空间的转化过程中,逐个深入,全面研宄了解需要研究的客体。
1.研宄方式
1.1分类研宄
分类研宄是中国古代建筑研宄重要的方法。在通过中国绘画研究建筑时,可以对绘画作品进行相应时间或者类型的分类,也可对研宄建筑进行时间或者类型的分类。之后通过对其进行下文探讨的研宄方向的共性总结或差异性总结,而整体服务于中国古建研宄。品,对建筑比较。而横向比较则是通过罗列整理不同区域,不同民族的绘画作品展等方面的知识资料。最后配合其他文献以及实物调查深入探讨。又比如探讨宋朝建筑形式。以清明上河图为例,研究者可片段性整理图中不同建筑,进行分类,分类可按功能分或形式分类。按功能分类即分为:城镇,城防,宫殿,衙署,宗教,祭祀,文教,会馆,园林,村落,塔,桥,枋等。而按形式则可以分为:殿堂,楼阁,亭,台,轩,榭,塔,坊等。分类后整理,根据下文谈及的研宄方向,整理其相关内容,深入了解其共性及差异性,结合其他研究方法,对宋朝建筑形式做综合性了解深入。
1.2比较研究
与分类研宄不同,比较研究主要注重通过研究建筑与其余建筑的差异性,来综合分析其建筑形式,建筑文化的特点,以及建筑转变缘由。比较分析的条理性主要有建筑纵向比体现的同种建筑类型,来比较分析,以得出研宄到碉楼,毡包等建筑类型。这些信息皆为简单对比分析得出的初步信息,如果进行深入探讨,其绘画作品为古建筑研宄提供的资料性肯定更为充实。
1.3建筑活动场景模拟重现
同时,对于写实性较强的建筑绘画作品,比如界画,其记载的史料是相当充实的。对于这类绘画,在研究时我们因此描绘连续的城市建筑也成为可能。画家把想描绘的地区沿着主要街路,不同地区视点有所变化,但各个地区的景观都能正确描绘,以此来正确地描绘连续的城市景观。《清明上河图》中描绘的彩虹方向的特点差异等信息。以横向比较分析为例,分析建筑形式特点。先将所收集的绘画作品进行整理分类,从绘画作品的色彩,主题,及其中涉及的建筑类型等进行比较。从上图简单分析则可以看出,相较于其他少数民族的建筑文化,藏族更带神秘宗教色彩,其对多,防卫性较强。这类从写实性绘画中得出的信息,可以为建筑提供资料性较强。包括虽然《清明上河图》的绘画不能全面的全方位的表达建筑,但是其轴侧的表达方式,可以清晰的展现建筑的两面,再通过中国古代建筑一般所具有的对称性,以及一般所具备的建筑学常识,及尺度感受。我们可以模拟出当时建筑的基本形态。再通过绘画作品中所展现的细节花样图腾等,则可以近乎完美地复制出当时的建筑,以服务于建筑研宄。2研宄方向通过上文所提供的研宄方式,我们可以将中国古代绘画与中国古代建筑相联系。之后将研究方向确定,分析可以从怎样的角度来研宄建筑,即为研宄方向。从中国绘画的二元视角到中国建筑的三元体验,我们可以从绘画作品中展现的建筑本身的形式与人在建筑之间的活动空间两个方面进行深入研宄,以完整并补充人们对古代建筑的知识。
2.1建筑本身的形式
从绘画中研究中国古代建筑本身的形式,即是注重建筑部分。其主要包括从古代绘画研究中国古代建筑类型,研究建筑符号象征等。而再进一步探宄,则会发现在这样一种历史背景下,人们同样在空间形式上追求美好的个人世界,于是,魏晋南北朝时期,私家园林兴起。如左图对文人私家园林的图解,外面纷纷扰扰,主人以园林的形式将自己的世界与外面的世界隔开。同样这类从绘画艺术到历史及地方文化背景,再到建筑类型研究可以与“为何宋朝楼阁建筑会兴起”“商周时期建筑的简陋古朴原因”等等研究相联系。研究需引用前文的研宄方式通过绘画主题的不同,来对绘画进行分类或比较等,再通过绘画主题与建筑类型的联系进行研宄分析。研究不同绘画主题对应的建筑类型(如下表),过程为建立绘画作品题材与建筑类型之间的联系,即因果关系探究。绘画作品作为一种二元的物质体,其在史料中最大的作用可能在于其对于符号及图腾等文化的记载。绘画作为文化的传播方式,从古到今一直与人们的思想生活相关。而其对于不同时期对于不同地域,其信仰与崇拜不同则形成的图腾文化不同。这些也会在中国古代绘画作品中得到剖析,无论是人物绘画,风景绘画,图腾绘画,还是建筑绘画,其中均会有体现。而该图腾文化转化为建筑语汇,则在建筑细部上体现,例如,鸱吻,脊兽,雀替,辅首,抱鼓石大样,悬鱼,各种雕刻彩绘等。所以在研宄复原中国古代建筑时,参考中国古代绘画会对建筑研宄的细节完整性产生很大的作用。特别是对于少数民族的建筑文化做研宄,其图腾绘画文化研宄是必不可少的。例如在近期进行的老司城遗址复原图设计中,除参考考古报告,文献资料,实物测绘以外,对当地花瑶族居民的信仰及图腾绘画或刺绣作品的研宄也是必不可少。而这些图腾也可能会在其鸱吻等部分细节构建得以体现。按此理由复原遗址建筑也能使这类建筑文化研究结果更具有说服力及资料客观性。
2.2人在建筑之间的活动空间从“人在建筑之间的活动空间”的角度分析研究中国古代建筑,是指,通过前文提及的
2.2.1从绘画研究建筑城市规划政策
通3D成及较及节点放大模拟现场的方《宋史?舆服志》也记载了宋代一般宅第制度”私居执政亲王日府,余官日宅.庶民日家.诸道府公门得施赣,若私门则爵位穷显经赐思者许用之.口口六品以上宅舍许作乌头门,父祖舍宅有者,子孙许仍用之。凡民庶家。不得施重拱藻井,及五色文采为饰。仍不得四铺飞檐,庶人舍屋许五架。门一间两厦而已。”由此可见.宋代宅第建设同其他朝代一样要遵守封建社会的整体秩序的原因了,因其非”官舍”。从《清明上河图》上反映的市井繁华可以看出宋朝是中国历史上并不强烈抑制工商的时代。《东京梦华录》对北宋东京的奢侈消费行为做了极其细致的描绘。其中对街巷的介绍一笔带过,详细描绘了酒店、饮食店和瓦子勾栏.即餐饮和娱乐场所。《清明上河图》中也有类似的反映,在所有店铺中酒店和餐饮占有绝对优势,以彩楼欢门装饰门面者除城内十字路口处刘家香铺外,其余皆为酒店。证明北宋东京的消费观念中,虽然“器物服玩”皆为奢侈消费的对象,但餐饮娱乐却是引领奢侈消费的最重要载体,超出其他消费。
2.2.2从绘画研宄城市界面
从绘画研宄城市界面以宋朝绘画作品为例。
一、关于理论模式的讨论
在/人文学科和建筑史学的联系日趋紧密的今天,建筑空间往往和社会的意识形态或社会制度乃至具体的社会实践活动联系起来。这两者之间的关系,往往是通过建立一种理论模式来进行解释的。本文把“理论模式”理解为研究者用来描述对象的术语及其关系和规定。
对中国古代建筑空间和中国古代文化进行考察,一种简单的理论模式就是:把一种文化的高级意识形态(一般是宗教、)和它的主流建筑形态(一般是寺庙、教堂或宫殿)进行对应性的考察,在意识形态和建筑形态的各种要素之间寻求对应关系。这种理论模式的特点是静止的、典型的和对应性的。这一的关键是对应性关系的判断和分析,合理的对应性关系可以使理论模式具有更强的解释力。
这种简化的理论模式的缺点在于:
(1)对意识形态和建筑形态的描述采用一种静止的概念,这对于稳定的历史现象的概括性解释是有效的,但是很难对意识形态和建筑形态的历史演进作出解释,尤其是当这些用来描述的概念直接使用既有的名称时(如宗教派别或建筑类型等等),还有可能受其历史语境的;
(2)意识形态和建筑形态的对应,实际上省略了人的行为这一中介。意识形态是通过人的行为来反映的,人的行为又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通过建筑的空间关系来反映。人是建筑空间中活动的主体。建筑空间中有不同的人群活动,同一人群在不同的条件下也有不同的行为模式。因此考虑人的行为这一中介,实际上就是要考虑主体的多样性和主体行为的多义性。进一步的,这就带来了建筑空间解释的多义性。
一种理论模式要更为有效,就必须恰当地处理好历史因素(上文(1))和主体因素(上文(2))的影响。在前述简化的理论模式中,历史因素和主体因素都是作为模式的外部因素起作用,因此很难在模式内部处理。当这种外部效应比较大时,理论模式的解释力就会受到影响。一般说来,这种外部效应的大小和研究对象有关:当研究对象在一段时期中的是一个比较稳定的系统时,历史因素的外部效应就比较小乃至可以忽略;当研究是在一个较大规模的概略性的层次上进行时,主体的多样性和主体行为的多义性也就可以简化处理,比如以最具有代表性的主体及其主要行为作为空间分析的基础,乃至直接以空间的关系作为行为的表现,后者就取消了主体因素的外部效应。
本文的课题是对中国古代建筑空间的基本构图方式和社会意识形态之间关系的总体性、概略性的考察。对于上述简化的理论模式存在的,本文的分析和对策是:
(1)历史因素的内化:
为了避免历史语境对既有的名词的影响,可以对所使用的概念进行历史阐释,比如根据“佛教”一词在不同时期、不同国家的含义,有区别的使用这一术语;也可以使用新的更具有概括性的术语。不论是哪一种方式,还仅仅是表述的问题。更重要的是如何在理论模式中反映历史现象的演进问题。解决的途径之一是考虑把具体现象的抽象概括(即术语)表述为随时间的变量,这样理论模式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把历史(时间)因素内化为系统的内部因素;
(2)主体因素的内化及其矛盾:
主体的多样性和主体行为的多义性带来的建筑空间解释的多义性问题,解决的一种途径就是用多重解释方式代替单一解释方式的理论模式。但是随之而来的问题就是对于同一个固定的几何空间做出多种解释时,这种解释必然脱离了空间的几何性质,这时候采用何种理论分析工具来描述同一空间中的多种行为就成为一个新的困难。
朱剑飞先生在对清故宫及北京空间的分析中,提出了“神圣”、“世俗”、“常规”、“暴力”四类关于政治空间的“实践”,正是上述多重解释方式的表现;他提出“把叙事性民俗学方法和结构性分析学方法结合起来”,正反映了主体因素的内化后的矛盾。
对于理论模式的多重解释方式,是否只限于采用“并置”的表述方式呢?同样由于人的行为的多样性建立在一个固定的几何空间的基础上,而这一几何(物质)空间的设计和营建必然是服务于其主要使用者,体现该使用者的主要价值观,所以理论模式的多重解释方式必然有主次之分,而且其主要解释方式也必然和几何空间更为吻合,同时几何(物质)空间的设计和营建也必然要在实现多种行为的目标之间表现出一种调和的努力。因此,在完成多重解释方式的分析之后,对几何空间如何表现多种行为方式的整合性进行研究是不可缺少的。不管这种“整合性”是表现为和谐还是冲突,这种“整合性”是非常重要的,否则就无法理解为什么本节开头提到的,所谓简单化的理论模式(仅从几何空间的构图出发,这也是朱剑飞先生所批评的)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其解释力。
简言之,主体因素的内化和理论模式的可操作性是一种矛盾。这个矛盾还难以彻底的解决。另一方面,正如上文分析的,仅从几何空间的构图出发的研究仍有其合理性,表现为:长时段大规模研究的概略性和几何空间本身的“整合性”。本文的课题正属于这种情况。
二、本文的理论模式
本文的理论模式,在第一层次上,就是把一种文化的高级意识形态和主流建筑形态的典型构图方式作为对应因素;在第二层次上,是把意识形态中的超验的、有神的部分和中心对称的集中式构图作为对应因素;而把意识形态中的经验的、伦理的部分和主体(人)的主要动线上的空间组合方式作为对应因素;在第三层次上,具体对中国古代建筑而言,就是把上古原始宗教意识形态和“明堂式”构图作为对应因素;把后世具有本体论地位的以“礼制”为中心的儒家学说和建筑主要动线上的序列化空间组合方式作为对应因素。
以上采用这样一种略显呆板的形式化的表述,目的是:
(1)明确理论模式的逻辑关系,有利于读者检验和批判;
(2)历史演进问题的引入。比如说,如果解释模式只停留在上述的第一层次上,也就是把既定的宗教(或宗教性意识形态)作为研究分类的依据,就不容易解释同一宗教内部的分异和不同宗教意识形态的交叉现象。以佛教为例,汉化的大乘佛教在唐代普及之后,想以佛教和儒家意识形态的区别来解释寺庙和宫殿的空间构图方式的区别其实是很难的。在笔者看来,后者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
在这个解释模式中,把意识形态中的超验的部分和经验的部分作为两条线索(两个因素),避免了某个历史时期的特定的宗教类型或哲学流派的术语表述方式,也就是说这两个因素可以成为一种随时间的变量。这样就可以把历史演进的问题引入理论模式内部。
(3)主要动线上的空间组合方式的考察仍然是一种从几何空间的构图出发的研究。而对主要动线的强调则是对主体因素的一种简单回应。
这种对历史现象各个因素的形式化的对应性考察会丧失丰富的细节,但是对于长时段的历史的逻辑分析,仍不失为一种可取的研究视角。
三、“明堂式”构图
“明堂式”构图是指建筑物居中,近似中心对称的构图方式。本文把这种构图方式和原始宗教意识形态中超验的、有神的部分相联系。具体展开为:
1.“明堂式”构图的普遍性-原始宗教意识形态的共性
历史早期的建筑形态,多采用中心对称的构图方式,这似乎是东西方的通例。比如原始社会的“大房子”,中国三代传说中的明堂制度,西亚的山岳崇拜、埃及的金字塔等等。这些突出构图中心的做法意味着东西方共同的原始宗教意识形态。这种宗教性的文化中,对人性的超越无法在现实的世间达到,只能通过非的力量(巫术),而空间的图式也是集中向上的构图,运用一切技术的极限,和地球的重力对抗。构图中心的建筑物既表现了人力对自然力的挑战,又表现了人对自然的崇拜。无论是挑战还是崇拜,这里表现出来的人和自然的根本关系(天人关系)仍是二元对立的。这种二元对立的矛盾的解决方式很大程度上就形成了中、西两种不同文化的发展逻辑。
强调“明堂式”构图的普遍性重点在于说明原始宗教意识形态的共性。比如,这种构图形式可以和所谓的萨满巫术的工具象征联系起来:如大地之柱、神山。当然也可以说和更原始的太阳崇拜有关。而在西周以前的尊神重巫的神本主义的文化,也接近于西方的宗教传统。在这种传统中,原始宗教意识形态中超验的、有神的部分始终保留者,并且具有哲学本体论的地位。
在强调了中、西方早期建筑形态的“明堂式”构图的普遍性之后,才可以来考察它们之间的差异,例如《东西方的建筑空间》中对“垂直向”和“水平向”,对数字“7”和数字“5”(或“9”)的区别的深入讨论。中国早期建筑形态的“明堂式”构图对“水平向”和数字“5”(或“9”)的偏重,表明了时间因素在中国文化中的相对重要性。
时间是通过日月星辰的运行方位来表现的。构图是中心对称的,各个方向的均一,表明人们意识中的时间是一种外在于人的自然的时间,没有历史因素的影响。这意味着当时作为意识形态中心问题的天人关系,是绝对的,不含有历史因素,或者说不能通过人的历史实践来解决天人关系二元对立的矛盾。在这一阶段,更多表现出来的仍然是原始宗教意识形态中的共性(超验的、有神的部分)。
只有弱化中心对称的构图方式,强调某一方向的独特性,才能强调人在空间中活动的作用,才能表明人的时间意识是“的”而不是“的”。但是仅此还不足以成为对意识形态的根本修正。只有在古代建筑形态的中,单一方向的强化才继续走上了序列化空间组织的道路(序列化空间组织的解释见后文),而同时“明堂式”构图逐渐衰落。在序列化空间组织的构图方式中,单一殿堂的地位依附于它在空间序列中的位置。同时作为象征性的对应,殷商的神学本体论也让位于西周的宗法伦理制度,并最终以“礼教”的名义,长期统治了中国古代的意识形态。
2.“明堂式”构图的延续和衰落
中国古代建筑的中心对称构图(即“明堂式”构图)延续的时间并不短暂。在秦汉的实例中是高台和楼阁,在南北朝到唐代的实例中是塔院式的佛寺(见四),以及皇家陵墓的陵体布局(见四)等等。
(1)尽管在殷周之际中国的社会意识形态出现了转折,但是儒家的宗族伦理制度占据统治地位迟至东汉以后。考虑到建筑形态对文化心理反映的保守性和滞后性,各种以楼台为中心的建筑形式延续的时间较为久远也是可以接受的。从泰始皇到汉武帝,建造高台的目的之一都是为了与天神相通,这一点与西方基督徒们到教堂的尖顶下接受上帝的召唤并没有本质的区别。
(2)历史上屡屡发生的明堂之议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看作是对宗教性意识形态的追求,或者是帝王对“绝对”权力象征的追求:汉代王莽和唐代武则天夺取权力后都通过明堂的兴建来显示自己的地位的合法性。
(3)这种强化构图中心的群体组合方式,在中国建筑的发展上,从早期的流行到后来的式微,反映了社会意识形态从宗教的超越性转向世俗的生活秩序,这是中西文化的分异之处。到了宋以后,统治者终于不再建造仿古式的明堂,而家的学说则占据了统治地位。唯一的例外是高耸的天坛,这或许是中国古代宗教精神的最后一块纪念碑。
四、序列化空间组织
1.关于“序列化空间组织”的说明
序列化空间组织指的是建筑主要动线上的多个空间的一种组合方式。这里主要动线一般是建筑的南北轴线(也有例外,如园林);序列化指的是多个空间以明确的“界面”(门或堂等)来分隔和联系,从而形成一系列空间的层次和秩序。
正如通常情况下被普遍认为的,中国古建筑的单体形象有很大的相似性,这正反映了建筑象征意义的传达主要通过序列化空间组织的整体进行,而单体形象,作为序列化空间组织中的一个“界面”,往往缺乏一个独立的、完整的建筑象征意义。
序列化空间组织对象征建筑象征意义的传达,严格来说必须引入主体性的因素。只有通过制度文化的规定,我们才能比较确切的了解一系列看似重复的空间有什么不同的含义。而如果仅从几何空间的构图出发,那么多个空间之间的“界面”(门或堂等)就成为的重点。不同“界面”的处理方式,不同“界面”所限定的空间尺度,不同“界面”之间的关系,等等在中国古建筑中都有其象征意义。这里必须强调的是,“界面”对象征意义的传达是要通过一系列“界面”的差异性来体现的。
中国古代对日常人伦世务的重视,使得政治思想和伦理学在整个意识形态中占有最重要的地位。因而“儒家学说”可以被后人称为“儒教”,“礼制”也可以被称为“礼教”。“礼”本来就是对人的行为的制度规定,而人的行为是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通过空间形式反映的。因此本文把以“礼制”为中心的儒家学说的发展,等级伦理制度的形成和确立和建筑主要动线上的序列化空间组合方式的发展相联系,作为对应因素来考察。
即使仅从几何空间的构图出发,对序列化空间组合中的“界面”进行研究,也仍然是一个复杂的课题。本文只从序列化空间组织和“明堂式”构图的消长关系作一简单的。
2.序列化空间组织的发展以及和“明堂式”构图的交叉关系
西周宗法制度的确立,以现世的伦理秩序取代了殷商的尊神重巫的宗教文化,同时在古籍中也有周天子“三朝”,“五门”的记载,成为早期建筑空间纵深布局的典型例证。正如儒家学说占据统治地位要迟至东汉以后一样,“三朝”、“五门”制度的整理也得益于东汉的儒生。从单一的“明堂”式空间分化出不同的仪式空间,是一个连续的逻辑过程,从汉代的东西厢到六朝的东西堂一直到后期的纵三朝制度,可以看成是世俗礼仪逐渐加强的缓慢过程。而典型的“五门”制度只有在明南京和明清北京才形成。
佛教寺院的布局变化是一个例证。早期传入汉地的佛教偏重于小乘教理,这种具有较强的超越现实的宗教色彩伴随随着的是佛塔中心式的构图。“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可见在佛教传入初期,楼台的营造之盛。只有在大乘佛教教理盛行以后,入世的修炼,现世的秩序才被重视,纵深布局的序列化空间组织也才在佛寺中流行起来。而后世的寺庙和宫殿、官府在空间布局方面也就很相似了。
皇家陵墓的陵体布局从唐到明清也体现了构图方式从中心对称到轴线引导的变化。唐代在山陵四周筑以正方形墙,四面辟门,四角建角楼。明清陵体放弃了方形布局,采用前方后园,圆形宝顶,四周围以墙,仅南向辟门。
序列化空间组织的构图和“明堂式”构图的关系并非完全不相容。最直观的表现就是在序列化空间组织的一些节点上仍采用类似“明堂式”构图方式(即主体建筑在院落的中心)。这在大量的宫殿、寺庙实例中都可以见到。这正反映了“礼教”对“宗教”的兼容性,或者说,反映了等级伦理制度中,“尊者”对“卑者”关系的绝对性。而在这种交叉关系中,序列化空间组织无疑是根本的。
这种序列化空间组织中的节点采用类似“明堂式”构图方式,在一定程度上还反映了制度文化中的细微的部分。例如以唐代的《戒坛图经》的律宗寺院格局作为当时庭院组合方式的典型代表,可以看到每一个小庭院当中都有一个作为构图中心的小殿堂。从这里仿佛可以看到当时林立的藩镇割据现象。这里需要进一步解释的是,藩镇割据是“封建”制度的遗存,而“封建”制度起源就是宗族的分封制度。宗族间关系同时也反映在大家族的聚居生活形态上,最终落实为庭院的组合方式及其体现出来的控制关系。
五、两个引申的
1.“明堂式”构图对形成“殿堂式”结构类型的作用
《营造法式》的殿堂式结构形式的形成,在技术上是井干式的,这一点已经为许多研究者指出;在功能上和多层楼阁有关,这一点没有得到充分的说明;在社会文化背景上的研究更少。如果考虑到“明堂式”构图在高等级建筑中的延续性,尤其是在中国古代木构架发展的早期阶段,也就是汉魏北朝时期楼阁作为高等级建筑的普遍性,对殿堂式形成的几个因素可以得到一个较完整的解释:
(1)陈明达先生对早期木结构技术的研究指出,在铺作形成和大量早期建筑形象中,都有井干式的影响。本文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推测,秦汉以后,高台建筑向楼阁式建筑发展,木结构的多层建筑采用了井干式的木构架体系,在此基础上促成了铺作层的产生的抬梁式的出现。而楼阁的首先是在皇家的建筑中,在各种充满象征意味的“中天台”、“神明楼”乃至后来的佛塔中。皇家的建筑活动刺激了楼阁技术的进步,反过来又使这种技术形式获得特殊的等级象征性。
(2)汉代画像砖中的建筑形象,已经出现了穿斗、井干、三角架等多种形式。民间建筑并没有太多的高层的需要,只有在皇家建筑中才采用并发展了井干式。而井干式的技术,一方面满足了高层的需要,另一方面又吻合了皇家建筑在早期(更富有原始宗教色彩的时期)对“明堂式”构图的需要。
(3)《营造法式》的殿堂式结构形式,实际上保留了“明堂式”构图的中心对称模式,因此它不是用只有一个维度的侧架图来反映,而是用整体式的分槽形式来反映。换句话说,象金厢斗底槽这样的例子,在草架以下,它的平面、正立面和侧立面只有间数的区别,几乎没有实质性的不同。在这个意义上,佛宫寺释迦塔的例子更明显。
(4)井干式构架的中心对称性,使得纵架和横架的划分只有相对的意义。对每一个立面而言,看到的都是纵架的表现。因此不难理解为什么在东汉崖墓、南北朝石窟的局部建筑形象中(它们都属于当时的高等级建筑),看到的都是纵架的显著效果。
2.“四合院式”构图的反思
中国古代建筑群体的组合方式,以庭院的使用为突出特征之一。三千多年前的河南偃师二里头的一号、二号宫殿遗址都出现了庭院,可见庭院的历史很久远。当史前庭院遗址和明清四合院被联系起来时,“四合院式”构图往往被看作中国古代建筑形态的基本特征。这里的“四合院式”指建筑物周边布置,中心为庭院的构图方式。很明显,这种构图方式和前述的“明堂式”构图是有矛盾的。
要澄清这一问题并不容易。这是因为四合院式建筑本身有它在功能上的合理性,因此早在汉代画像砖中就出现了四合院式的建筑形象。但是如果以“四合院式”构图作为中国古代建筑形态的基本特征,还需要加以讨论。笔者在对闽粤交界区的“从厝式”民居的研究中,提出了中国早期庭院的“堂庑式”及“堂厢式”的模式,其特点是庭院的构图中心是实体形态的“堂”;在庭院的组合秩序上提出了从“向心围合式”到“单元重复式”的演进,并结合家族制度的变迁和人口迁移对现存“从厝式”民居现象作了初步解释.本文在此基础上对“四合院式”构图的形成和发展试作如下解释:
(1)就单个合院而言,四合院式建筑有可能出现得很早,但是它的普遍性是可以怀疑的。一方面大量的乡村民居可能并没有严格建筑意义上的院落;另一方面类似“明堂式”构图的堂屋居于院落中央的例子也可能在历史前期长期存在,典型的例子可见于敦煌晚唐85窟壁画的一个住宅形象中。
(2)中国古代建筑形态的基本特征更主要的在建筑群的整体中表现出来。因此考察“四合院式”构图在建筑群中的地位更为重要。
在当代的一些中,中国古建筑群体组合方式常常被简约为一种“单元式”的网格扩展的方式。李允的观点或可作为代表。这是一种从四合院为单元的,向纵横两个方向(进、路)平均展开的均质的网格状平面扩展模式。这是一种有强烈功能主义色彩的观点。中国古建筑群体是一个有开始、、收尾不同处理的序列化空间组织,把它看成均质的平面网格是不合适的。即使忽略建筑形象的具体处理方式,中国古建筑群体也不能看成是四合院空间的叠加。
前文论述序列化空间组织的发展以及和“明堂式”构图的交叉关系时,已经指出序列化空间组织的一些节点上仍采用类似“明堂式”构图方式(即主体建筑在院落的中心),在大量的宫殿、寺庙实例中都可以见到。本文把序列化空间组织的节点从采用类似“明堂式”构图方式到“四合院式”构图方式的转化称为“构图中心的虚化”,这种“构图中心的虚化”在宫殿、寺庙等建筑中是有一定限度的,因为这种高等级建筑始终要保留一定的神化色彩。
建筑是智慧和文明的结晶,是历史沧桑的见证,更是文化和思想的外现。综观中国的古代建筑,在几千年的历史衍变过程中,无论是宏伟的宫殿、庄严的寺庙、幽静的园林,还是丰富多彩的民宅,都以其独特的形式语言,打上了中国传统文化的烙印,表述出了丰富而深刻的中国传统思想观念。
中庸和谐
“中庸”是中国传统思想的最高价值原则,是由孔子提出来的。他说:“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大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中庸是中国人的基本精神之一。“中为适应之谓,庸为经久不渝之意。”“中庸”即适用而经久不渝。它后来演绎为不偏不倚、允当适度之意。古人论天文、地理、人道都不能离“中”而立。因此,天、地、人三者的关系必须以“中”为标准,即做到所谓“天人合一”。
“中庸”的观念体现在古代建筑上就是建筑的平面作对称均齐布置,布局上必须有一条庄重的南北中轴主线,起着中枢神经作用。这一格局成为中国古代各类建筑组合方式的缩影——如宫殿、王府、衙署、庙宇、祠堂、会馆、书院等。中轴线对称的建筑观念虽然早在商周时代就开始,但最典型地代表这种中轴文化的当数明清的北京城和宫殿了。整个明清时代的北京城自南向北,沿着一条长达7.5公里长的中轴线有机地组织在一起,该中轴线以最南端的永定门为起点,以地安门北面的钟鼓楼为终点,其间建筑空间序列重重叠叠、迭起又井然有序,尤以故宫三大殿的平面布局最富特色。此外,这种关于中轴线的建筑空间意识,也体现在北京一般的四合院民居住宅中。
“天人合一”的中庸思想在古代建筑上还体现为中国古代建筑在发展中不追求房屋过高过大。因此,中国古代建筑从造型和体量上看,无论是帝王宫殿还是传统民居,总体上一直是向平面方向发展的,由间构成单体,由单体构成庭院,再由庭院构成建筑群,形成一种连续绵延于大地的感觉。“天人合一”的和谐观还可以从中国古代聚落选址上体现出来。古代的聚落建设,首先就是尊重自然和顺应环境,根据土地资源状况来合理安排居住用地。古代聚落建设,不仅尊重环境,对土地合理利用,还表现出了对土地、水源的保护思想。《荀子·天论》中记载:“食之以时,用之以礼,财不可胜用也。”有节制地利用水资源,才能保证水资源的持续存在和长久使用,即与自然长期的和谐共处。
重伦守礼
维护等级与秩序可以说是中国古代“礼”的一项主要内容。《乐记》中说:“礼者,天地之序也……序,群物有别。”在中国古代建筑中,之所以有那么多的礼制内容,说到底是在维护封建等级制度。这一点在《礼记》有关建筑功能的论述中表达得很清楚,即所谓“以降上神与先祖,以正君臣,以笃父子,以睦兄弟,以齐上下,夫妇有别”。中国古典建筑只有充分满足这些要求,才能最终与古代中国人传统上按远近、长幼、亲疏,继而按高下、尊卑、贵贱来处理社会人际关系的行为模式同步一体。因此,中国古代建筑自觉地以建筑形式区分人的等级,以维护阶级社会的秩序。
就一座建筑群体的组成而言,如北京故宫建筑群,除了院落和轴线组合外,还必须对单体建筑的等级和名分加以界定,才能形成各得其所、相辅相成的局面。从宫殿的平面布置上看也有严格的主次、内外等级,它的外朝和内寝是完全分隔的。建筑的等级甚至在并列于大台基上的三大殿上也可以反映出来:太和殿级别最高,用重檐庑殿顶;中和殿是皇帝大朝的准备用房,就只用单檐四角攒尖顶;保和殿是宴请重臣和举行殿试之地,地位比中和殿重要,于是用了重檐歇山顶。
在一般住宅四合院中,人伦关系反映在平面布局上。长辈住上房,哥东弟西,女眷居后院不迈二门等等。而房间的功能关系就是人际关系以及各式人等在其中的活动规律。一般在一组建筑之内,正、倒、厢、耳、门、厅、廊、偏各房都各有等级,不得高于主。即使是人死之后的坟园占地面积、坟丘高度、墓碑形制、神道石刻,以至棺椁祭器,也有严格的等级制度。违背这些制度,要受到刑法制裁。如果僭用皇帝特有的形制,罪名更可至大逆。此外,中国传统建筑从整体布局到细微的装饰,都存在着很有规律的数字等差关系。比如,间数以九间(清代扩大到十一间)为最大,依次降为七、五、三、一;进深以十三架为最高,以下递减至三架等这样的等差规则。这些规则又多是通过朝廷的法典(如唐代的《营缮令》宋代的《营造法式》等)固定下来,直接用这些数字的差别表示出不同等级人的建筑等级差别。
外儒内道
儒学是维护中国几千年封建统治的精神支柱。中国儒家思想特征最明显的体现在中正、礼仪方面,因此,在最具代表性的中国传统建筑中,皇宫、坛庙、陵寝、寺院、宫观以及祠堂等等,其平面布局的特点是有一条明显的中轴线,在中轴线上布置主要的建筑物,两旁是陪衬的建筑物,陪衬的建筑要整齐划一,两相对称。这种庄严雄伟、整齐对称、以陪衬为主的方式完全表现出封闭、严谨、含蓄的民族气质。
古代宫殿建筑更是最高统治者通过建筑艺术来显示帝国的实力和威严的,象征王权的至尊和永恒,所以中国古代宫殿强调群体气势,群体的序列有助于渲染统治王朝的威严,群体的布局有利于体现宗法等级的贵贱尊严。
儒教有利于统治者的统治,但它过于束缚人性,不能满足人的精神需求,因此,中国的古代建筑虽然外观是庄严雄伟,一切照伦理制度做事,但一般在建筑的后部都是诗情画意,形成中国古代建筑前宫后苑的格局。这内外两个完全不同的天地,就反映了中国人外儒内道的生命观。它是与道家思想提倡修身养性、追求自由洒脱、讲究气韵生动相吻合的。此外,中国古代建筑在造型艺术上形成的飘逸、流动的感觉,让中国建筑产生了翼角起翘、屋檐曲线流动状态,即使是屋顶也呈现不同的弧面,这样使建筑的重量产生的压抑感消失了,符合了道家的“气韵生动”之说。
恒变兼容
古代中国人认为世界是悠久的、静定的。《易传》中所谓“可久可大”,《老子》中所追求的“天长地久”“深根固蒂,长生久视”,董仲舒所谓“道之大原出于天,天不变,道亦不变”等永恒观反映在建筑上,则导致“守常”意识的产生,所以我国古建筑在建筑立面形象上,从秦到清代的两千余年中,台基、柱子加斗拱、大屋顶这三段式的基本造型依然如故。在平面组合上也往往不分使用要求,都以单体和院落沿地面向外扩展。梁柱组合的木构框架也从上古一直沿用到清代末期。事实上,对于木材的一些弊端,古人早有认识,而且随着工具的改进,我国古代的石结构建筑技术也并不亚于同期的西方国家,这点在中国许多寺塔、石窟和陵墓建筑上可以得到见证。中国之所以习用木材是缘于阴阳五行的传统观念,所以到了明清时期,长期的采伐使中原地区的森林消耗殆尽,这时宁可将小料用铁箍拼合,也不屑以石代木,这体现出了对传统的严格恪守。
如果说中国传统建筑体系的框架结构和标准是中国古人恒久思想的体现,那么中国古代建筑中榫卯结构的不同组合方式就是中国人善于变通思想的体现。中国人自古就有“穷则变,变则通”的思想意识,体现在中国古代建筑斗拱结构的榫卯上,就是它既可以左右相连,也可以前后相接,又可以上下相叠,还可以错落组合,或加以变通而成八角、六角、圆形、扇形或其他形状。此外,中国古代建筑的屋顶构架虽然基本上只有抬梁式和穿斗式两种,但无论哪一种都可以在具体使用中不改变构架体系的情况下而将屋面做出曲线,并做出翘角飞檐、重檐、勾连、穿插、披搭等式样,这都体现出了中国古人恒变兼容的思想观念。
尊祖敬神
中国人崇拜祖宗,对祖宗崇拜历来得到高度重视。据说在三皇五帝时便有了祭天、祭祖的习惯,到商代就出现了称作名堂的祭祀性建筑。《周礼》对此作了记载并规定了王城规划必然重视祖庙的地位,按“左祖右社”进行布置。
虽然古代社会通过宗庙的祭祖制度将人们分成了嫡子与庶子、大宗和小宗,体现了父与兄的权威,为巩固宗法等级制服务。然而,祖先崇拜又强调了同宗同祖的亲密性,给上下等级差异罩上了家庭般的和谐气氛,这又具有稳定社会、凝聚血缘团体的作用。正是这种对祖先崇拜的思想观念,决定了中国古代建筑的基本模式是许多房间组合在一起的群体,是以某一房屋为中心向前后左右伸展的多组单层建筑群体。同时也决定了中国古代建筑在平面、空间上都是以“间”为单位,各单体房屋之间存在有机联系。另外,由于中国古代以农业为根本,土地是宗族赖以发祥的根本,因此房屋必须立足于土,这也排除了建筑向上发展的可能。
总之,中国建筑在儒、道及佛家思想的影响下,既注重与自然的高度协同,体现“天人合一”的境界,又特别重视对中和、平易、含蓄而深沉的美的追求;在布局、空间处理上体现等级的伦理观念,但在外在的庄严氛围下,却交织着浪漫的意韵,追求人工与天趣的统一、端庄与含蓄的统一、规格化和多样化的统一,更追求理与情的统一,所有这些特征使得中国古典建筑形成一种飞动轻快、精致典雅、舒适实用,富有鲜明节奏感和民族艺术特色的独特风格而著称于世。
参考文献:
[1]刘敦桢.中国古代建筑史(第二版)[M].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84.
前言
我国古代建筑可以说是东方的文化以及哲学的载体,不但本身有着非常高的文化底蕴,同时在其平面以及外观上也能给人们一种生动并且实际的美的感受,在全球的建筑史的中所展现出了一种独特的特点。我们国家的建筑学界对于我国的传统建筑文化及时有一些关注,可是对古代建筑文化特色的研究和探讨还是很不常见的。积极的总结我国古代的建筑特点,对我们对传统建筑文化的内涵的理解和把握以及继承还有发扬优秀民族文化,以及对民族传统建筑的弘扬是有着非常重要意义的。
一、展现了我国古代建筑文化的主题
中国古代淡于宗教、浓于伦理的旧的文化传统,主要是和人与自然的亲和、天人合一的时空意识相互统一的,我国人文化中有着一种支配的地位神一般都是属于一种自然神,所以以伦理代替宗教,也就是整个中国文化的一种基础的品格。主要讲的是上下尊卑的一种礼制,在旧的文化中是包含了极大的影响力,以及有着最大的文化范畴。我国古建筑的不同门类也都展现出了相应的伦理文化的主题,可以说在一定程度我中国古代建筑文化也属于是一部开展于东方大地的伦理学的鸿篇巨制,也是伦理的宗教化和审美化。到封建社会的末期,这样的一种制度在社会每个方面都已经发展到了极限。宋代的营造法式以及清代的工部工程做法则例可以说属于建筑著作的代表,规定了严格甚非常严厉的建筑工程的做法,这也是按照伦理的原则作为最高的文化思维尺度进行的。
二、风水对中国古代建筑的影响非常巨大
中华人们把大自然当做是母亲和故乡,普遍的理解为人和自然是血肉联系的、并且是相互对应的,人离不开自然,所以也就体现出了天人合一的思想、人和自然相亲和的这种哲学思想。如《周易》关于天和地以及人相互协调的思想以及老庄的道法自然和我自然以及返璞归真的思想。在古代的人们只可以栖息在山洞土穴的时候,按照需求就选择了临水和向阳以及背风的地方进行居住,主要是为了方便保温和防潮以及防兽还有防火,一直到了当代,人们在进行房屋的选择和建房屋也都要看风水,在山区则主要是以山为主,选择枕山和环水还有面屏以及向阳的地方;在平原则是以水为主要的依靠,选择四面水绕和背河的地方,就是说要选择整体的环境较好的地方,也就是风水好的地方去进行建筑。这是符合科学的选择。可以理解为风水学中有不好的东西也有合乎自然规律的东西,比如强调建筑还有其设计一定要注意建筑物和自然环境的紧密配合以及协调的关系,特别是是在风景秀丽的地方进行建筑,选址以及建筑物的体量和高度以及色调等,都一定要和景区的整体气质进行协调统一,不然可能就会产生对景区景观的人为的破坏。对风水术的科学内涵以及它的封建迷信外衣一定要进行区分。风水术在一定的含义上说就是通俗化的中国易学理论。在这样的深厚文化的影响下,我国历史上的兴国建邦和城市选址,和相宅都运用了风水术,佛教寺院的选址以及古代建筑的每个方面也都有风水理论渗透其中。
三、农业的文化对中国古代建筑起到了决定的作用
文化的材料模式以及组成的语汇。我国古代建筑通常都是都比较平缓,又能够让建筑群体在地面上向周围进行有序的展开,以象征严肃的人间的伦理秩序并且时我国古人又受阴阳和五行说的限制,觉得木头盖的房子就是阳气的体现以及生命的所在。这就让中华文化的发祥地黄河流域的中华先民,不但有着取之不尽的森林木材以及适合用不同的方法建筑房屋的黄土,也更喜欢用木头建造房子,于是土和木就成了中国古代建筑使用的主要材料。而以土和木两种材料的掺和选择,也就决定了我国古代建筑的技术和结构以及空间组合还有艺术的形象。
四、以诗的性情做为主要的思想的自然风景式
园林可以说在我国古建筑中有着主要的地位,也是我国古代建筑文化风格独特的建筑之一。我国古典园林的特点是因地制宜和掘地造山,布置房屋和花还有木,并选择环境,组织借景,组成有着自然情趣的园林。还通过对大自然风景素材的概括以及精炼,建造出的理想意境,是自然景观的展现,不只对自然的单纯仿造。它总是把玲珑小巧的建筑物巧妙地组织在山和水之间,令之每一景都有诗情画意,任何空间空间都有浪漫的情调。这种诗情画意通常都展示着主人以及士大夫阶级的思想情调,以追求悠闲雅逸的意趣为原则,并且也让我国古代园林的布局还有一些具体作法有着山水画式的独特的风格,这正如建筑大师梁思成先生所讲,中国园林就是一幅立体的中国山水画,这就是中国园林最基本的特点。这也是它和别的国家的自然风景式园林唯一不同的地方。并且,老旧的建筑形式和装饰以及色彩,还有绘画和文字、雕刻以及诗词的方面也和中国古代建筑文化有着不能分割的关系,通过它们能够更深刻地理解以及研究我国古代建筑文化的一些特征。更加准确的了解我国古代建筑的深刻的文化内涵,掌握中国古代建筑文化的内涵及其特征是研究以及设计还有保护和抢救、弘扬民族传统建筑的主要组成。
结束语
总体来说,在世界上的建筑文化的发展上,研究中国的古老建筑的平面外形还有其自身的深刻文化内涵,对我们继承以及弘扬民族传统建筑和民族精神,并且更好地吸纳一些外国优秀建筑的建筑特点,丰富还有发展民族传统建筑文化,创新现代建筑艺术,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罗哲文.论中国建筑文化中国建筑文化大观[C]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
目前,我国对古建筑进行深入研究都有不少的研究性书籍和论文。如:
1.古建筑保护措施与意义的探讨,《古建筑保护的意义与措施》(杨笑天,1997),提出古建筑保护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明确地说明保护古建筑既是见证历史的需要,也是建筑专业学习和旅游产业发展需要。
2.古建筑数字化保护研究,《基于GIS与三维激光扫描的古建筑保护》(邢昱等,2009),提出以三维激光扫描点云数据作为基础数据,结合地理数据库和三维建模技术,通过建立古建筑数据库,设计基于GIS的古建筑数字化保护系统。这些研究大都侧重于方法论即数字化的保护研究,对立体保护古建筑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过去,我们仅依靠文字、图片去诠释古建筑艺术,这对于古建筑艺术文化内涵的解读显得薄弱而没有足够的说服力。而文字和图片呈现给人们的仅仅是二维的影像,在文字方面仅依赖于讲述者的个人感官意愿,无法正确阐释其古建筑文化内涵,也无法及激起族群内部人的自觉性,其建筑艺术也难以赓延。只有通过现代影视技术的立体性展现,引入当地建筑文化持有者的讲述,利用现代影视技术对族群古建筑进行全息性保存,最大限度地保留其艺术元素的本真性;编辑和整合族群古建筑艺术系列影视片,传播族群古建筑艺术文化内涵。
(二)贺州族群古建筑的艺术特点
对贺州族群古建筑艺术进行分析和研究,是我们将现代影视技术引入的第一步,只有对古建筑的艺术特征有一定程度的掌握,才能从真正意义上使族群古建筑艺术得到保护与传承。贺州的族群古建筑随着族群社会各方面的变迁与发展,特别是族群文化艺术的发展,表现出极富地域族群性和艺术多样化的特点。
1.建筑布局方面。贺州的族群古村落的建筑布局各有不同,大到整个古村的整体环境布局,小到每一间房屋的建筑布局,都经过了古人的精心布置。有的古村呈八卦图形,有的犹如蛟龙盘旋而上之势,有的依山临水,每一处都是人类智慧的结晶。如贺州黄姚古镇,整个村落有八条街巷形成建筑组团的网络,布局呈“九宫八卦”形,呈现的是枕山、环水、面屏的“风水宝地”。大部分建筑白墙灰瓦,两层砖木结构,一楼多为商铺,二楼住人,具有典型的岭南建筑特色。每一座建筑在整个布局当中都有其存在的意义,它们用其特殊建筑语言诠释不同的族群文化。
2.建筑结构方面。贺州目前大致保存的古建筑包括有干栏式、半干栏式和砖木结构三种主要类型。在不同环境下生活的族群,地理、文化等方面都存在差异,其建筑结构也受地形、气候以及人们的生活习惯所影响,因而古建筑的选址、风格与造型、内部结构、布局等方面都有不同之处。如:贺州富川瑶族自治县朝东镇福溪村百柱庙,采用我国北方常见的抬梁式和南方的穿斗式构架相结合的建筑风格,建筑形式独特,内部装饰精美,为全国少见。其特殊的结构形式,是楚文化沿贺州古道南传的重要历史遗迹。
3.建筑装饰方面。古建筑中的雕塑刻饰也是由早期的简单质朴向繁复精细发展,形成图案化、规格化,时代风格非常明显。如贺州龙道古村,整个古村的建筑为青砖瓦房,特别是建筑中的“三雕”即灰雕、木雕和砖雕的构图、内容及文化蕴涵,在建筑雕刻艺术根植于深厚的族群传统文化,体现出独特的民俗艺术气息和鲜明的人文主义精神。
4.建筑形式方面。贺州地处三省交界,多元文化在此碰撞、融合,形成多样的建筑形式,在贺州的族群古建筑中有些建筑物有着明显的外国建筑装饰艺术的特点,这表明了早期国外建筑艺术对中国古建筑的渗透和融合。如临贺古城,整个古村建筑群中形成国外建筑艺术与中国传统建筑艺术相生相惜的格局。在建筑构件上,护栏、壁柱、拱券等西式建筑构件的广泛运用,也体现着外国建筑技术与中国传统建筑艺术相结合,使古建筑具备了中国式的新风格、新形式。
(三)现代影视技术的应用
现代影视技术在古建筑艺术中的最优化研究,主要探索摄像与对象的高保真问题,即解决色差、解析度等技术问题,最大限度保留建筑艺术元素的本真性。我们可以利用现代影视技术、影视材料对古建筑细节进行刻画和表现,甚至是对古建筑的仿真性的影视重构,在影视片段的后期处理中还可以运用多媒体集成技术(Presenter、CorelDraw、PhotoShop、IEBook、Captivate、Cooledit、Flash、SwiffChartPremierePro、SwishMAX等等)对文本、图形、图像、音频和视频等进行编辑,同时对各种媒体进行采样、压缩、编辑、修改、整合、存储、传输等交互性处理,通过对多种媒体表达的建筑元素进行恰当地整合、提炼,展示出古建筑的素材具有较强的交互性,从多角度去体验古建筑的魅力。如:Premiere是非线性编辑软件,由于它的编辑功能强大,文件格式和相关软件的兼容性好,在视频、音频编辑方面表现出色。可以根据族群古建筑所反映的真实的艺术内涵和脚本,对采集的数字视频、音频进行处理、合成、最后形成具有真实性的影视片段。从而使族群古建筑艺术的保护与传承实现艺术和技术并行。
二、族群古建筑艺术保护与传承的策略
(一)加强古建筑持有者保护艺术文化自觉性
当地居民作为族群古建筑的“持有者”,族群内部人的思维方式和认知方式是解读族群古建筑艺术文化的关键。所以,实实在在的将保护族群古建筑的自交回古建筑的拥有者———当地居民,由他们直接管理和经营,并与相应的旅游开发商洽谈合作,在此过程中,政府只是加以适当的调控及帮扶,使古建筑“持有者”真正感受到“主人翁”的地位,增加居民收益,同时也减轻了在古建筑维护、维修方面的资金压力,形成不断提高古建筑应用价值和艺术价值的“经济利益链”。同时,当地居民在保护族群古建筑中应该处于主导的地位,他们除了充当保护的使者同时也是古建筑艺术文化的诠释者,通过宣传、教育等多方面手段,提高“持有者”的艺术文化修养,使其具备对本族建筑与艺术文化独特的思维和视角。通过对族群古建筑艺术元素的提取及其“持有者”的文化解读,可以更深层次地了解古建筑的文化内涵及艺术特点,给我们破解其“文化地图”提供了可借鉴的方法,最大程度地保护族群古建筑艺术的完整性、保真性。通过实施一系列积极保护与传承相结合策略,以激活族群的传承内动力和文化自觉,达到古建筑艺术文化的自然传承与延续。
(二)加强对古建筑艺术文化的挖掘与开发利用的研究
目前,对贺州族群古建筑的研究仅有少量的文献资料,而对于古建筑艺术文化的解读显得薄弱,而对贺州族群古建筑艺术进行影视化保护,是用影视文化特有的方式诠释古建筑艺术的魅力。目前,贺州族群古建筑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技术也相对落后。近年来,《茶是故乡浓》、《酒是故乡醇》、《月光恋》等影片在国内火热上映,贺州的深厚文化底蕴不断地呈现在全世界人民的眼前,被人们所熟知。随着贺州古建筑的知名度不断地提高,我们更需要以此为契机,利用专业的团队研究,充分发掘和整合古建筑的人文历史资源,并运用影视媒体等宣传手段具象地将族群古建筑的艺术文化呈现出来,引起社会的高度关注,进一步发掘族群古建筑的艺术价值。同时,以影视化为载体,将发展当地特有的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相互结合起来。如贺州黄姚古镇年接待游客上万人,大量游客的涌入必定带动当地的相关旅游业、服务业、手工业、食品业等行业的发展,具有三维立体的影视片段可以广泛应用于各行业的推广及广告宣传等方面,从而成为整个区域的经济文化发展的一部分。
(三)古建筑的维护应坚持“修旧如旧”的原则
社会经济的发展,人口流动及旅游产业的开发必定会对古建筑造成一定的损坏。特别是古镇的旅游由开发商运作,为求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古镇接待游客的数量大大超过的所能接待的能力,这给古镇的定期修复造成较大影响。如何对古建筑进行合理的修复,也是广大学者所重点研究的内容。我国对古建筑的保护研究,缘起古文物修复理论。梁思成留下了珍贵的《图像中国建筑史》等学术遗产,并提出“修旧如旧”的方法,给人以启迪。贺州的族群古建筑中,依附于古建筑并存的还有大量的建筑装饰艺术,如:白墙灰瓦的色彩搭配,体现了质朴淡雅的岭南特色;砖雕、灰雕、石雕和壁画、匾额等,其表现形式、艺术造型、色彩的运用等方面,都有其不可代替的意义。在修复的过程中,只有保持原有的修复工艺才能从真正意义上保护与传承古建筑文化艺术。
中图分类号:G40-058.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2646(2014)02-0084-05
场域是布迪厄实践社会学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布迪厄主张将其作为一个开放的概念来使用,并明确将其作为一个关系系统来看待。布迪厄指出,一个场域可以“被定义为各种位置间存在的客观关系的一个网络或构型”。[1]本文将依据布迪厄的社会学理论对高等教育场域的关系构型和惯习进行阐述,并运用其理论框架对新管理主义的评估问题进行剖析,最后借鉴第四代评估理论作为问题的破解路径。
一、高等教育场域的关系构型及其惯习
1. 高等教育场域的关系构型
高等教育作为一个相对自主的场域,它是“由一系列客观关系构成的,其中存在着错综复杂的关系网络”。[2]这个关系网络分成多个层次的结构关系,其一,高等教育场域内部存在着大学与大学间的互动关系。其二,大学自身存在着管理人员、教师以及学生间的各种复杂关系。其三,与高等教育场域发生联系的还有政府和社会。这些关系构型形成了高等教育场域的独有空间,在这一场域空间里各权力主体拥有自己相应的位置等级,而一定场域的位置等级总是与一定数量与质量的资本结构相对应。
资本是场域理论中最活跃的一个概念,“资本不仅是行动者实践的工具,用以竞争的手段,争斗的对象,更是场域活动竞争的目标”。[3] 在这一场域中资本是各权力主体获得不同位置等级的依据,是其在场域中地位高低的象征,地位高低又与资源分配多寡相联系,这又为取得更高的位置等级创造了有利的条件。为了保证和提升自己在场域中的位置等级,获得相应的资源,场域中的各权力主体经常会展开各种策略的角逐,为此场域中的各种关系时常处于紧张状态,这一紧张关系保证了场域的张力,促进了场域的完善与发展,但不当的冲突也给高等教育场域带来负面的影响。
2. 高等教育场域的惯习
惯习是与场域紧密联系的一个概念,布迪厄将惯习定义为一个持久的、可转移的禀性系统,惯习是在潜意识层面发挥作用的,“它制约着人们的思想和行动,暗示着人们的思考和选择,惯习提供的是行事原则,人们参与社会实践的策略是据此选择的”。[3]高等教育场域和其他场域一样,它拥有自己的惯习。从西方高等教育场域来看,“学术自由”、“学术自治”、“办学自”是其应有的惯习,惯习的形成与其场域的发展历史密不可分,而同一场域的惯习也可能因为社会的变迁而发生改变。
二、 场域理论框架的新管理主义的
教育评估问题分析
1. 新管理主义的教育评估强化了“异治”的高等教育惯习
新管理主义是基于对生产力与产出持续增长的关注而实施的问责制,这一思想引入高等教育场域,即是强制地对高深知识传播与生产领域的高校实施各类评估,新管理主义倾向的评估实际是某种程度的泰勒式科学管理在高等教育场域的应用,其在不同国家的实践,取得的成效不同,引发的问题也各有差异。
西方高等教育场域的惯习与认识论哲学的逻辑相一致,其新管理主义理论下的高教改革关注的是市场化与绩效水平,这与其认识论的哲学思想产生了一定程度的冲突,引发了其高等教育场域的可持续发展策略的思考与讨论。
我国高等教育场域惯习的形成由于其自身的历史原因,有别于西方国家,长期附庸于国家政治场域的实践导致了我国高等教育“异治”的现状。虽然政府对于大学发展之道的理性认识逐步回归,“办学自”在《高等教育法》中予以明确提出,但长期的政治论价值追求产生的“路径依赖性”很难在短时期内改变,新管理主义的评估在我国高等教育场域实施过程中的行政性、指令性、权威性凸显,结果问责被无形中强化。这无疑是对我国高等教育认识论价值的回归的一种消解,新管理主义的教育评估在某种程度上强化了我国“异治”的高等教育惯习。
2. 新管理主义评估的工业理性策略诱发了场域的不端行为
新管理主义的评估是某种程度的工业理性策略在高等教育场域的应用,即标准化、一致化、精确化、数量化等工业理性策略在“知识集团的联合体、密集体的应用”,现行评估视野中的教学管理与学术活动被视为物质资料的生产活动, 故学校群体的行为需要规范化,管理团队要求标准化,教学活动的投入需要量化,似乎学校所有的问题都可以化解为数字的问题,数字似乎成了说明问题、解决问题的最有效方式。[4]这种工业理性的逻辑也诱导了高等教育场域各权力主体的不端行为。
因为场域的基本特征之一是其争斗性,高等教育场域同样具有争斗性特征,争斗是围绕着资本这一焦点展开的。新管理主义的评估使得场域的各权力主体的关系变得复杂,心境变得更为浮躁,竞争也进一步加剧。为了在评估中获得好的成绩,彰显其办学绩效,维持和提升其在场域中的位置等级,各大学主体、院系主体在教育评估中展开了各种策略的资本角逐,这一资本在教育评估过程中表现为以文化资本为核心的各类资本的数字表达,即所谓的“评估分数”或称“评估成绩”。
依据场域理论,“评估成绩”是与其所处的场域位置和等级相匹配。而位置和等级又与大学声誉、生源获得、捐赠支持、政府资源配置息息相关。在政府主导的“选优评估”中“985”大学、 “211”大学和一般性大学获得的资源有着很大差别。为此,为确保自己的位置等级场域中的各行为主体采取了各种不同的行动策略,而玩弄数字游戏成为各大学、各院系应对工业理性式的绩效评估的主要对策,如提前准备不同版本的数据信息,一套为学校自身留存的真实数据信息,一套为应付评估专家的虚假数据信息。为了增加数字的分量,一些高校不惜耗费巨资购买并不迫切需要的大型设备。再者组建“高级别”的“公关”队伍等等。很多大学就是凭借这样的手段在评估中获取相应的资本。这种强调绩效结果的教育评估对场域的发展并没有起到积极的作用反而引发了诸多的负面影响,这也是教育评估引发争议与批评的原因之一。
3. 新管理主义的评估对评估技术的过度依赖引发了多方的质疑
从哲学视角分析,新管理主义理论有这样一条预设,即“有纯粹客观的真理可以让我们去追求或实证,因而所谓技术的普遍性可以通行于不同的环境而维持相同的意义”。[5]新管理主义评估的路径对评估技术的过渡依赖是这一思想的反映,新管理主义评估因为其采取的是实证主义取向,故判定评估是价值中立的、客观的,如此价值多元、共同建构则属多此一举,“证实”成为主要的目的。
我国本科教学水平评估基于新管理主义的这一思想,崇尚实证主义,依赖技术理性,如此,利益相关方的参与与共同建构的缺失变得理所当然,在此基础上形成的整齐划一的指标体系被视为价值中立的客观的科学的标准,致使参与评估的所有高校使用的是同一套指标体系,“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院校被定格到了一种固定化的指标体系里”[6],导致了“达标主义”思想盛行,学校的教学活动、专业追求转变为标准化的遵从操作。而且“标准化、数量化、常模化”的指标体系与政府所倡导的“特色化”、“多样化”的发展理念形成了悖论[6]。这一导向引发了场域中权力主体的负面行为,诱发了高校一味向统一指标看齐,从而置学校差异、特色于不顾,其直接后果是导致高校定位偏差,抑制高校的个性发展,这是高等教育评估遭受质疑的另一重要原因。
基于场域框架的分析使我们清晰地看到了新管理主义的评估存在的问题及其对高等教育场域发展的负面影响,如何破解新管理主义评估存在的问题,改变评估策略,促进场域的健康发展是我们亟待解决的问题。
三、新管理主义评估问题的破解路径:
“第四代评估”理论的借鉴
“第四代评估”是古贝和林肯教授所创立的西方最新的评估理论,针对传统评估的严重的管理主义倾向、对评估技术的过度依赖等缺陷,古贝和林肯汲取了利益相关者理论与建构主义理论的内涵,提出了超越纯粹科学范畴,涵盖了人性、文化和社会关系等因素的评估哲学与方法论,这对于我国新管理主义倾向的评估问题的破解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1. “第四代评估”理论与高等教育场域可持续发展策略的内在契合
“第四代评估”作为西方最新的评估理论,已经成为国际评估的新趋势,更是发展中国家关注的焦点。作为一种全新的评估理论之所以受到如此的瞩目,是因为它与高等教育场域可持续发展的策略有着内在的契合。
高等教育场域区别于其他场域的关键在于其高深知识为核心的文化资本形态,这一资本形态构成了高等教育场域的逻辑起点。这种高深知识包括个体拥有的主观知识,即认识主体的精神现象,以及社会公共化的客观知识,即可脱离认识主体独立存在的并为社会所共享的实体符号。个体认识主体是知识创造之源,因为社会本身并不创造新知识,而只是对多样化的认识主体的知识进行选择和整合,因此要给予个体充分的自由创造空间。 [7]
正是基于这一需求与思想,西方高等教育形成了自己独有的惯习,即基于认识论价值取向的大学自治与学术自由理念。但随着大学由社会的边缘步入社会的中心,政府对高等教育场域的影响力逐步加强,一边是大学的内在逻辑,一边是大学的社会责任,何去何从成为高等教育发展不得不面临的课题。西方高等教育也适时在寻找两者之间的平衡点,以求得高等教育的可持续发展。
我国高等教育一直坚守着政治论的追求,这一价值取向在建国初期的特殊国情时期,的确发挥了重要的的作用,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其弊端日益凸显,一味的政治论取向已经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认识论的冲击,政府对于高等教育认识论的意识终于觉醒,虽然回归之路任重道远,但毕竟迈出了最艰难却是最可喜的一步。
从上述简要阐述中我们清楚地看到,一贯坚守认识论价值观的西方高等教育逐步在回应政治论价值观的要求,而一贯坚守政治论价值观的我国高等教育开始向认识论价值观迈出了可喜的一步。东西方高等教育发展价值取向的适时调整,反映了高等教育场域内外部关系结构的调适,即西方高等教育要摆脱现实的困境,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在坚守“认识论支配”的同时,适度服从政治论,而我国高等教育要实现快速发展,必须最大限度地实施政治论的松绑,只有在两者间找到平衡点,才能实现双赢。
“第四代评估”理论超越了纯粹的科学范畴,其“响应式的聚焦方式”强调了对利益相关者的“主张、焦虑、争议”的关注与尊重,[8]104 这一理念实际是对场域内教育评估所涉及的内外部的各种关系的重视 ,其协商式的建构主义评估策略充分考虑到了各个参与方的利益诉求,这种全新的关系分析理念与高等教育在坚持自身逻辑的同时适时调适其与相关场域的关系的策略有着某种内在的契合。
2.“第四代评估”理论:一种全新的评估哲学范式给予的启迪
西方教育评估自诞生之日起经历了三代评估,即测量时代、描述时代与判断时代。根据前三代评估共性特征我们称其为管理主义评估。而新管理主义评估是某种程度的管理主义评估的翻版,正如一些学者所批评的新瓶装老酒。无论是管理主义评估,还是新管理主义评估,其核心思想是“评估管理”,它是通过各类评估活动实现对高校教育目标、教育手段、教育效果的绩效问责,以达到有效监控的目的。第四代评估则另辟溪径,提出了全新的哲学范式,即强调评估过程中的利益相关方的积极参与多元价值的取向,这一范式是评估观念上的一次革命。
我国实施的新管理主义评估引发的诸多问题,实际是一种评估哲学观的反映,如政府主导的严重的管理主义倾向,过于注重绩效结果的工业理性策略,对评估技术的过度依赖等等。为了解决评估的哲学问题,我们应尝试分析第四代评估哲学范式转换的实践层面的背景,任何一次范式转换是因为其范式出现的反常,即“常规科学”中出现了事实与范式的不匹配情况。西方传统评估中的管理主义倾向、价值中立假设以及对评估技术过分的依赖等缺陷是传统评估哲学出现危机的内在原因,在其自身无法修正与改进情况下必须进行范式的革命。
我国要改变新管理主义倾向的评估,促进政府管理职能的进一步转变,保证场域中各权力主体的话语权,创造有利于“三维一体”的评估机制的发育与成长环境,扭转大学在评估中被动、应付的局面,促使大学主人翁精神的回归,必须对我们现有的评估哲学进行较为彻底的反思与否定,从而建立起一种全新的评估哲学。这将是对我们管理主义评估理念的一次彻底更新,也是为高等教育场域应然惯习的回归创造了有利的思想条件。
3.“第四代评估”理论:一种创新的建构主义方法论的指导
第四代评估作为西方最先进的评估理论,其贡献在于方法论上的创新与突破。传统评估主要采用的是实证主义取向,实证主义取向的目的是“证实”。这一自然科学上的方法论自运用于社会科学研究之日起,便受到不少学者的推崇,因为它看起来“最科学”,最具“真理性”。而其实对这一科学方法的过分依赖导致了一些不幸的结果,正如古贝和林肯所认为的,评估中完全的实证主义取向无法关注“因素的前后关联”、并由此衍生了“不可抗拒的特定权威”、“封闭了评估的其他途径”、“减少了评估者的责任” [8 ]30,而且无法关注到利益相关者的思想与建议。针对实证主义带来的不幸结果,而其自身又无法消解难题、扩大问题域以实现范式的修正与改进,第四代评估提出了全新的建构主义方法论,建构主义方法论主张评估是一个利益相关方共同“探索”、“建构”的过程,而非“证实”的过程。
我国教育评估主要采用的是实证主义取向,即强调对评估技术的使用,强调“对客观事实”的反映与求证,而实际上正如古贝和林肯所分析的,“证实”并没有带来所谓的科学、客观的结果,反而导致一系列“数字游戏”等背离评估主旨的问题。要从根本上解决我国教育评估存在的问题,除了进行评估哲学范式的革命,必须同时进行方法论的革新,因为每一次科学的发展其核心是方法论上的突破与创新,科学革命是科学观、世界观与方法论的革命,哲学范式和研究范式(方法论)是范式的“一体两面”,两者有机结合方能相得益彰,才能确保新范式的胜出。
我国教育评估如果要实现大的改观,进行方法论上的革命是关键。响应式建构主义评估是利益相关方参与的共同协商式的建构与再建构评估。要实现方法论上的突破,首先要改变评估者与被评估者分离的状况,实施利益相关者的界定与识别,保证利益相关方的话语权,如高校、社会、投资者等相关方的参与。其次,实施评估前期的建构与再建构,即通过多方参与的不断的“解释性辩证过程”,最终将信息整合为一套系统化的“合理模式”。在这里“建构者的信息和本身的成熟水平” [8]100至关重要,在我们进行方法论创新的同时,应以立法形式建立利益相关方参与的共同建构的评估机制是培育建构者水平的制度保障。其三、响应式建构主义评估在方法论上更有利于改变注重结果的“求证”评估问题,但要真正实现面向未来的发展性评估,还需实施相应的配套措施,如改变评估指标一刀切的倾向,实施不同学校类型和层次的分类评估,引导高校遵循教育规律办学,避免急功近利思想,充分发挥共同建构的协商机制,即通过对话、协商设计高校发展的方案与发展策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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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吴琼恩. 新管理主义的反思与批判[J]. 北京行政学院学报, 2013(2): 37.
2. 各种类型的古建筑单体或组群,如:宫殿、陵墓、寺观、塔幢、园林、宅第、石窟、祠庙等;
3. 建筑材料及加工和结构技术。如:土工、木工、砖石工;基础、沟渠、城垣、高台等构筑技术;防火、防洪、防雷、防鼠、防蚁等技术;
4. 室内设计、装饰、陈设、帘幕、家俱、照明灯具、音响、通风等;
5. 各种装饰工艺如雕刻(木雕刻、砖雕刻、石雕刻)、采画、裱贴、鎏金、镶嵌、油漆粉刷、泥塑等技术;
6. 著名匠师和建筑文献典籍;
7. 社会文化背景如宗教、家族观念、伦理制度、审美观、风水思想、封建等级制度、社会习俗对建筑的影响;
8. 风格特色,即地区特色,民族特色,中国和外国建筑文化的交流和相互影响。
我们说的古代,是指1840年以前的氏族社会时期、奴隶社会时期和封建社会时期,而以封建社会时期的建筑作为研究的重点,又分为:
1. 战国(475B.C-221B.C)至秦汉时期(221B.C-220A.D)。有人主张自周代开始(1027B.C)到三国时代(220A.D-265A.D)为止。
2. 两晋、南北朝、隋唐时期(265A.D -907A.D)0有人主张三国时期列入此期。
3. 五代、宋、辽、金、元时期(907A.D-1368A.D)
4.明清时期(1368A.D-1840A.D)
1840年以后,中国进人近代时期,但古建筑体系的活动仍有延续。
1949年以前,在中国从事古建筑的调查和研究的,除了个别的业余受好者外,唯一的专门组织,便是正式成立於1930年的中国营造学社。创办人和社长是朱启钤,社中主要人物是法式组主任梁思成和文献组主任刘敦桢。学社的历史不长,前在北方诸省(河北、河南、山西、山东)作调查研究,主要集中力量於大木结构方法,特别是围绕宋〈营造法式〉的研究。战争时期在西南的云南、四川两省调査和研究。大约至1945年基本停止活动。学社取得十分重要的成绩:为中国古建筑的调查和研究奠定的基础,积累了经验,建立了体系,培养了骨干。1949年以后中国古建筑的调查和研究,可以说直接间接继承了学社的传统。
1949年以后,中国古建筑的调査和研究,无论范围,类型,数量和深度,都远远超过营造学社时期。不仅有专业机构,也有不少业余爱好者,不仅有中国人,也有不少外国人参加了研究。可以说,已经成为一门显学。就研究的专业队伍和相关学科而言,可分为四方面系统:
1. 文物部门:中央有国家文物局,其下设文物保护技术研究所和古建筑专家组,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列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的古建筑(单体或组群)作全面测绘记录,逐年重点拨款维修。省文物局(或文化局)除管理保护本省境内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外,还负责调查、记录、保护、维修省内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以下还有市级、县级的文物保护单位。这些保护单位中,古建筑占有很大比重。北京故宫博物院下设古建部,专门测绘、研究、保护故宫建筑群。国家文物局又多次举办不同层次的古建筑培训班,培养各省地方古建筑调查和保护工作的人员。他们比较侧重古建筑技术方面的知识。
2. 考古部门:中央有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在国内重点地区如隋唐长安城址,洛阳汉魏故城址设考古站,专门从事地下发掘。一些文物集中的省,如陕西、河南,则於省文物局(文化局)设考古工作队,从事本省考古发掘。他们发掘的遗址如陕西西安半坡遗址,浙江馀姚河姆渡遗址,四川广元三星堆遗址;古城址如湖北盘龙城、河南西毫和陵都、汉长安、汉魏洛阳、邺城、隋唐长安等;古墓葬如安阳商代妇好墓、中山王墓、秦始皇陵兵马俑坑、唐乾陵拊葬墓、明定陵等。这些资料,也是古建筑研究的重要内容。
3. 高等院校:1953年,华东建筑公司委托南京工学院(今东南大学)刘敦桢教授创办中国建筑研究室,主要从事民居、园林和长江以南古建筑的调查研究。该室有许多重要发现和收获。例如闽西客家土楼住宅、徽州明代住宅和祠堂、河南窑洞民居、馀姚保国寺大殿、福州华林寺大殿、秦宁甘露寺大殿等,1956出版了〈中国住宅概说〉、〈苏州的园林〉及若干调查报告。1956年,清华大学梁思成教授则受中国科学院委托,在清华大学创设建筑历史研究室。梁先生自己另有一个小组专门从事〈宋营造法式〉的研究诠释和图解。
其他一些大学的建筑系,设有中国建筑史课,教师也从事调査研究,依所处的地理位置和条件许可而各有重点。如天津大学长期调査清东西陵和北京、承德的范围,清华大学长期研究颐和园和北京的古建筑(包含故宫)以及元大都、明清北京城,南京工学院长期调查测绘曲阜孔庙孔府等建筑,同济大学多在苏州、杭州、杨州一带调查民居和园林,重庆建筑工程学院则长期调查研究四川地区的古建筑和民居,华南工学院则重点在岭南地区。
4. 建设部门。1958年,中央建筑工程部曾於所属建筑科学研究院下设建筑历史与理论研究室,后来改为研究所,有人员一百余人,当时是中国最大的古建筑研究机构。但时间不久,至1977年重新组建为中国建筑发展中心建筑历史研究所,人员20人左右,已不再充当主力。而许多省市的建筑设计部门则积极展开当地的古建筑特别是民居和少数民族建筑的调查研究,规模愈来愈大,成绩可观。
以上几个方面虽然各有职责范围因而各有重点和特长,但也曾各尽己能、通力合作,进行编写中国建筑史的工作。1962年,由建筑工程部长亲自召集组成了包括上述四方面人员共35人的中国建筑史编辑委员会,讨论大纲,分工撰稿,於1964年编写完成〈中国古代建筑史>,1979年出版。是到当时为止的中国建筑史研究工作的全面总结。1977年,由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所主持,由几方面人士40个单位80多人参加编写的《中国古代建筑技术史〉,又总结了新的研究成果、开阔新的领域,有较大突破。最近,由高校和研究部门合作的《中国建筑通史多卷集〉和《建筑民族志〉仍在进行写作,尚未竣工。
近年来,各种中国古建筑领域的研究机构学术团体风起云涌,出版很多专门著作、图集和学术刊物,举办专题研讨会,大大促进中国古建筑的研究和交流。例如中国建筑学会所属建筑历史与理论学术委员会,中国文物学会所属古建筑园林学会,中国传统民居研讨会,古建筑保护技术研究会,圆明园学会,长城学会,古都学会,历史名城研究会等,均在活跃发展。相信会有更丰富多采,更高水平的成果出现。
此外,在外国也有一些对中国文化、中国古建筑感兴趣的人士,他们也进行考察,撰写专著或论文,并进行中外文化的比较研究,也有许多成果。对此,我们深表欢迎和感谢。
现在,对中国古建筑的研究成果,按几个大项加以概括叙述。
1.中国古代遗址、城址及陵墓:主要由进行发掘的考古部门整理研究,出版专著或於〈考古〉、〈文物〉杂志。古代城市的研究,除考古界人士(如宿白、马得志、徐萍芳、王仲殊等)之外,还有以历史地理学家如侯仁之、谭其骧为代表的古都学会的研究。建筑学家的研究,则有同济大学董褴泓主编的〈中国城市建设史>,贺业钜的〈考工记营国制度研究〉。此外,还有日本学者村田治郎的〈中国四帝都〉和美国学者NancyShatzmanSteinhardt的〈ChineseImperialCityPlanning〉(中国都城规划)。清华大学吴良镛的〈北京旧城与菊儿胡同〉则是由对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旧城相结合改造的实践和总结,具有典型指导意义,该工程获联合国1993年世界人居奖。
陵墓和墓葬除考古部门的发现和研究之外,东南大学调查测绘的河南巩县宋代陵墓,天津大学调査测绘的清代东陵(河北遵化)和西陵(河北易县),哈尔滨建筑工程学院和渖阳博物馆合作调査研究的清代辽宁三陵均为重要成果。陈明达的〈四川汉阙〉则是对四川汉墓墓阙形制的研究。英国巴拉丹夫人(MrsAnnPaludan)所著的(TheMingTombs〉(明十二陵)和〈TheChineseSpiritRoad〉(中国陵墓神道)则是她根据自己的调查而研究的成果。
2. 古建筑技术:中国古建筑技术以木结构建筑占主要地位。宋代元代以前的古建筑,绝大部分在山西境内,其中宋以前的有106座,包括唐代4座,五代3座,宋辽金99座。山西省文物局的古建筑研究所多年来调查、研究、保护,多数已测绘记录存档。其中有不少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除了陈明达的〈应县木塔〉一书,其他古建筑尚少专著介绍,只有单体个别的分析论文,尚无全面的分析研究。
关於〈宋营造法式〉的研究,原是中国营造学社在成立时即定为重点研究的历史名著,可以认为是中国古建筑研究的核心之一。梁思成领导下的小组,於梁去世后整理出版了〈宋营造法式注释〉上册,至大木制度为止。以后部分预计在下册发表,但迄今已十余年,尚无消息。陈明达的〈营造法式大木作研究〉,则详细分析了材分制度统一关键问题。傅熹年材分制度推广於建筑群的平面布局,并又推广於研究日本的古建筑中去。张十庆亦有类似论文。
在长期调査研究的基础上,加以现代科学技术方法的应用,古建筑特别是北方大木结构的年代判断上已相当准确。古建筑断代是研究和评价的基础。祁英涛的<怎样褴定古建筑〉是集多方面经验之大成的著作。砖石建筑以佛塔为代表,则有罗哲文和张驭寰的著作。石窟研究方面较突出的有萧默的〈敦煌石窟建筑〉。
3. 民居,或称乡土建筑,主要指各地区的住宅和地方特殊风格。最早的民居研究是中国营造学社於1940年前后在云南、四川的调查。刘致平据此写了〈昆明一颗印〉,并据长期积累的资料,写〈中国居住建筑简史——城市、住宅、园林>(1990年出版)。刘敦桢主持的中国建筑研究室,以调查民居为重点,於1957年出版了〈中国住宅概说〉和(徽州明代住宅〉。1959年,中国建筑科学院以浙江为重点开展调査研究,以后形成专著{浙江民居〉。嗣后各地陆续出版了〈吉林民居>(1985)、<云南民居>(1986)、〈福建民居>(1987)、〈丽江纳西族民居>(1988)、〈窑洞民居〉(1989)、《广东民居>(1990)、〈桂北民间建筑>(1990)等。全国性的民居研讨会,已召开过6次年会和一次国际讨论会,出版了会议论文集。
此外,还有香港大学龙炳颐(DavidLung)的(中国传统民居建筑〉(ChineseTraditionalVernacularArchitecture,1991)、同济大学陈从周等的〈中国民居>(1993)。中国广大乡镇的地方性民居建筑是十分丰富的宝库,民居研究方兴未艾。
4. 园林:在中国,最早研究园林的童雋於1937年即写成〈江南园林志〉,至1962年才正式出版。刘敦桢於1953年开始收集苏州园林资料,1956年发表〈苏州的园林〉。同年,陈从周也出版了专著〈苏州园林〉。一时园林引起广泛兴趣,谈论园林的文章接踵而来,形成热点。刘敦桢继续深入研究,彻底调查,重写了〈苏州古典园林>,这是园林研究的典范之作。
许多机构尝试创作新的建筑与传统园林相结合。建筑科学研究院的园林组,以桂林为试验点;广州的莫伯治则运用岭南园林手法於新建筑之中,如广州白云山庄、东方宾馆、白天鹅宾馆中的传统园林手法。自此,世界多处建有中国传统风格的园林。皇家苑囿的调查和研究则有天津大学对承德避暑山庄和故宫乾隆花园的调查研究,出版了〈承德古建筑〉;又有清华大学对北京颐和园的测绘与研究。园林方面综合性研究,则有清华大学周维权的〈中国古典园林史〉(1990)和英国詹克斯夫人(Mrs.MaggieJencks)的〈ChineseGardens)(中国园林)。
中国的林业科学界也有研究传统园林者多人。北京林业大学汪菊渊主持〈中国大百科全书〉建筑、园林、城市卷〉中的园林部分的编写,该校并承檐〈中国古代建筑技术史〉中的园林技术一章。南京林业大学陈植著有〈园冶注释〉。东南大学童离曾为外国读者用英文写作了〈东南园墅〉(AGlimpseofGardensinSontheasternChi¬na)0已由汪坦先生译成中文,将编入〈童离文集>。
5. 少数民族建筑。1958年,曾派许多工作组赴各地调查少数民族地区的建筑。如内蒙古蒙古族(张驭寰等),云南贵州少数民族(郭湖生等),新疆维吾尔族(刘致平等),青海藏族(陈耀东等)。中国民族有56个之多,各民族建筑内容丰富,意义重大,弓丨起多方面注意。但调查研究成果发表不多,仅出版了〈内蒙古古建筑>(张双寰)、〈丽江纳西族民居〉(朱良文)、〈中国伊斯兰建筑>(刘致平)、〈四川藏族住宅〉(叶其焱)。日本学者与贵州省设计院联合调查的黔东南侗族、苗族村寨建筑的论文以及日本浅川滋南写成的〈住圭V、(D匕乇乃周边〉一书,则於日本发表。同济大学主持的〈民族建筑志〉计划按省区分章,又按各省区的不同民族分别立志,规模庞大,尚在继续进行中。
论文摘要:本文由建筑装饰中的卷草纹谈起,从比较文化的角度对东西方建筑装饰的差异进行分析,探讨建筑装饰在不同的民族、地区和时代所体现出的不同精神内涵和文化特征,使我们从更广泛的角度认识东西方装饰文化。
建筑装饰的形式和内容十分丰富,潜在的精神象征意义博大精深,我们从建筑装饰的形式中选取植物纹样——卷草纹作为切入点,以比较文化的角度对东西方建筑装饰的差异进行分析,探讨建筑装饰在不同的民族、地区和时代所体现的不同的精神内涵和文化特征。
植物纹样在世界各国的建筑装饰中大量存在,其中卷草纹是不同文化形态中最具代表性的植物装饰纹样,卷草纹的首次出现,对装饰艺术史有着极大的意义。东西方的卷草纹装饰,彼此具有内在的联系。对于卷草纹究竟属于何种植物,不同地区有不同的理解,从形式和构成规律方面看它们非常相似,都以植物藤蔓为纽带,互相交错,以叶片为点缀,穿插少量花蕾,具有连续性。无论东方的忍冬纹还是西方的莨苕纹,都以线条的生动构成有机纹样,使人们感受到一种植物纹样风格化和生成过程中所承载的人类情感。
一、古代中国和埃及的卷草纹饰
中国的卷草纹样出现于公元300年前后,在宫殿、庙宇等建筑装饰中较为常见。中国卷草纹最初称为忍冬草纹样,随佛教一起传入中国,多少带有宗教的含义。任何宗教性质的符号,只要具有艺术的潜能,都能随着时间而成为主要的或纯粹装饰性的母题。当一个母题因为与宗教意义有关而被频繁地在各种领域别是建筑上运用时,就会产生定式。忍冬纹以及与之同源的莲花纹样一起,在南北朝时期得到广泛发展,主要体现在当时的石雕、壁画等装饰中。南北朝时期的装饰艺术具有极强的超现实主义风格,这种风格的形成与当时的社会背景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汉灭亡后,三国鼎立,数年战乱,人民生活苦不堪言,渴望摆脱现实进入美好的精神境界,此时佛教传入中国,各地开窟造像,敦煌莫高窟便始于此时。这种风格对卷草纹的形成和发展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使之具有自由、随意、唯美的特点。忍冬纹的特征为三瓣叶或四瓣叶图形,以富有变化的组织形式构成有节奏的图案,其中有单独纹样、二方连续、四方连续等不同构成形式。随着时代的发展,卷草纹不断变化,这种最初的宗教装饰符号,其原始的含义逐渐被淡化,到唐代演变出更加丰富的形式。唐代建筑装饰风格华丽富贵,卷草纹样与葡萄、莲花、石榴、牡丹、宝相花以及祥禽瑞兽等纹样相融合,创造出极富理想主义色彩的植物装饰形象,以其流畅舒展的风格用于建筑的石雕、木雕、藻井、门饰、壁画等方面。
古埃及人最先创造了纪念性建筑,他们用极其耐久的石头建造神庙和陵墓。古埃及艺术是最先把植物的形象加以改变,使之成为装饰形式的,有两种植物与埃及文化紧密相连,即莲花和纸莎草。古埃及的卷草纹样以莲花、棕榈、纸莎草为主题构成藤蔓,花和花蕾点缀在卷曲的茎叶之间,形成优美的曲线,这种纹饰被认为是卷草装饰的基础。莲花和纸莎草生长于尼罗河岸边,莲花象征美好,纸莎草可用于书写,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它们在埃及文化中具有特别的意义,常用于建筑柱头、柱身、壁画、门楣等装饰。埃及建筑装饰本质上是象征性的,是东方文化中将宗教与政治结合起来的强有力代表,它们不仅仅是纯粹的装饰,更是为了表达民族自身的观念、情感和思想。
自20世纪中叶伊始,生存环境的愈加恶化促使人们不断进行反思与探索,如何改变其现状,从而认识到人与自然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人们的观念逐渐由征服自然,改造自然转变为顺应自然,从而提出了“生态设计”、“绿色设计”、“可持续发展观”等。同时一系列相应学说不断影响着当下与未来。生态是一个很广泛的问题,它作用于环境,城市,建筑,哲学,经济,文化等。而中国古典文化正是最生态的文化,中国古代建筑更加体现出人与自然,人与世界,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展现了东方“天人合一”的理念与智慧。其所展现的生态与绿色理念,不断的在影响着当代与未来。
1 中国古代风水学说概念
1.1 风水学说概述
中华民族是有着悠久历史底蕴的民族,在悠远漫长的农耕文明中,我们的先祖有了超前的环境科学意识,他们在漫长的农耕生产中,不得不受限制于天时地利等自然条件的限制,这就促使先祖们对人与自然密切关系进行主动性的认知,从而一切生产活动,都与自然智慧相结合,从而达到最优结果。我们的先祖崇拜天地,日月山川,这种崇拜随着历史的迈进,逐渐成为一种民族文化,在先贤哲学中成为了“天人合一”的哲学思想,而这种天人合一的思想渗透进入中国生活的每一个领域。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因地制宜成为聚落建设与建筑活动中的重要原则,力求与自然融合协调。
从周代伊始,先祖们已经开始关注人居环境,他们登上高山,走下平地,观察原野与河流,丈量土地观测日照等。这种遵循“天人合一”的意识在中国古代的城市建设、园林规划、寺庙建设等方面都不断渗入继承与丰富,从而不断上升成为了中国独特的环境意识。
这种环境意识从古至今不断的被丰富和系统化,而很多的内容却展现在了风水术数上面,从风水术数中我们能去发现这种带有中国古典特色的环境生态意识。
1.2 风水学说在中国古代的发展
“天人合一”是中国古代哲学思想中极为精粹的一环,这一思想使得风水学对人与环境的关系极度重视,达到非常之高的研究成果。在物质上,对于人与自然的和睦,协调非常的注重;在心里上也注重人内心对环境的感受。风水宝地的居住模式,被西方称为“东方文化生态”。以中国古代造园为例:古代造园讲究风水,风水术以四灵兽之地为理想的环境,“四灵”具体化为山(玄武)、河(青龙)、路(白虎)、池(朱雀)等环境要素,这种四灵兽之地最终所显现出来的环境就是,房屋的四周山水环绕,水口含和,水道绵延曲折,这种利用风水术所选择出来的环境的确拥有着良好的小气候与生态环境效益。坐北朝南,负阴抱阳,背山面水的风水学建筑理论与处在地球北半球的中国的实际地理位置相吻合。这种环境下有益于建筑的日照、通风、取水、排水、防涝、御寒;同时对于进行农林牧副渔等多种农业生产也有便利之处,将人与自然环境和谐的衔接在了一起,使人在对生态进行最小改变的同时收获最大效益,这也是风水学说中所蕴含的生态意识。在以农耕为经济基础的封建社会中,风水学的应用不仅为先人提供了舒适的居住环境,还对经济的发展起到了莫大的推动作用。
2 古代风水学说中“理想环境”分析
中国古代先人,崇尚山水神灵文化,产生了昆仑、蓬莱、壶天等“神域仙境”。不论是蓬莱仙境还是昆仑仙境,它们的共同点都是由高大山体、广博海洋水体、岛屿等环境元素形成一种山水围绕的景观模式。高山上有四时花草,高低不同的树木,还有着建筑人居空间,这种布局是在风水学说的影响下形成的中国人心目中“理想环境”的写照。
中国追求的风水福地,要穴的四周山水围绕,明堂开朗,水口含和,水道绵延曲折,这种环境中有着优良的游赏性、观览性、活动性。绿色植物也在这个“理想环境”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除了我们已知的保持水土、吸附、过滤灰尘以净化空气、杀菌、吸收噪音、盛夏降温等作用之外,还对人类有医疗保健功能。虽然风水学说只是以中国古代先人的智慧与经验积累为基础建立的,并没有科学的数据来支撑这,但在现代技术发展的今天,中国古代风水学说中所蕴含的生态意识和所提倡的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思想仍是社会发展所需要的主题。
3 生态意识在古代建筑中的运用
风水学说中的生态意识,不仅是在“理想环境”上体现,先祖们在城市,村庄,建筑活动中不断的因势利导,因地制宜的践行着这种观念。
中国古代的建筑格局都是在顺应自然环境,但因地理区位因素,很难达到理想环境,必须通过人工技术手段,对于不理想的地形也常通过开沟、挖塘、垒坝,比如园林中水池通过凿井,养水生动植物等,来抵挡水质的恶化。还有一些建筑因区位因素不同,不能实现以子午线为基准,坐北朝南的风水准则,于是产生了一些偏转角,但是这些偏转角大都在南偏西30度,南偏东30度之间,各地的偏转范围都与当地最佳朝向范围吻合。这样的偏转,使得建筑与天时相互协调,一方面顺应地形,一方面顺应良好方位,布局非常合理。
“风水林”一般分布在村庄四周的溪流入水口或房屋后山处,或河边湖边,其能有效防止水土流失、涵养水源、减轻旱涝和风灾,调节小气候,同时能有效强化盆地的围合效应。这些建筑设计手段的运用都是风水学说中生态意识的典型体现。
4 风水学说生态意识在当今的构想
中国古代的风水学说虽然是基于古代先贤的经验积累形成的学说,并没有各种科学数据做理论依托。风水学说从根本上是基于生态目的选择出的一种最佳的适宜人居住的空间。这种宜居空间是一种最生态的生活环境,其顺应天时、地利、最大限度最优方式的利用了自然能源。此种方式放在今日,可能并不能顺应时展,社会的经济基础也不再是农业,但风水学中的生态意识仍然值得借鉴和学习。在当今的建筑、景观、室内设计中,生态意识可以指导设计师进行生态设计。从大的方面讲,顺应天时地利,充分利用当地气候与地形土壤等,以做出最优选择;同时利用新兴科学技术手段实现现代生态,例如:清洁能源发电、地热泵技术等。利用环保材料、节能技术等手段使建筑达到最优生态空间。
5 结语
环境问题已经成为当今中国社会发展的主题之一,是中国今后发展不可避免、亟待解决的问题。风水学说是经过中国几千年历史沉淀的智慧结晶,其中所蕴含的生态意识和所推崇的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思想都值得学习。以敬畏的心去尊重自然,人类才能生存的更久远,以怜悯的心去体会自然,人类才能被自然所接纳,以感恩的心去保护自然,人类才不会被自然所剔除,最终走向毁灭。
作者:顾强 来源:居业 2016年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