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14 15:22:59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诊所卫生局检查,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人物:诊所医生。
中年人:公安民警,乔装侦察。
卫生局监察人员甲。
卫生局监察人员乙。
诊所医生:(出场)(独白)最近一段我特别烦,诊所搬来了好几天,病人一个都不见,没有病人怎么办?真是急得我团团转。前几天出了点小麻烦,小病让我给治残,人家告到了县法院,无奈只有快逃窜。人家骂我王八蛋,挣钱挣得没心肝,哭声骂声响一片,政府找我要法办,这钱挣得真是难。换个地方还得干,如今谁不想赚钱?
中年人:(出场)(独白)黑心医生不像话,医术不高胆子大,病人生死全不怕,赚钱心狠又手辣。治残病人犯了法,关门逃跑怕惩罚,领导派我来侦察,看你还能逃到哪?(进诊所)
诊所医生:(独白)哎呀,我的爸呀,盼星星,盼月亮,终于把您给盼来了,这真是久旱逢甘霖,他乡遇故知,虽然不是洞房花烛夜,也胜似金榜题名时啊!(笑脸迎上)老兄,快请坐,休息一会,喝不喝水?
中年人:您真是太客气了。
诊所医生:老兄是我的病人,是我的上帝,我对您敢不客气吗?(小声独白)一会看我不宰死你。
中年人:什么?
诊所医生:我是说对您不敢不客气。请问老兄您哪里不舒服?
中年人:哪里都不舒服。
诊所医生:到底哪里不舒服?
中年人:全身像散了架似的,没有一个地方舒服。
诊所医生:(拿听诊器)那我得给你好好听听。如果全身不舒服,那就得高度重视了,千万别是主要器官出了毛病。
中年人:你就别麻烦了,我是累得像散了架似的,不是找你来看病的。
诊所医生:你是吃饱了撑的?你存心是想找茬怎么的?没病你到这里起什么哄?我看你倒像神经病。
中年人:你急什么?我不过是想向你问个路。
诊所医生:那你找错地方了,请你看清楚,这里是“回春诊所”,不是问路的地方。
中年人:好,既然误入你的诊所了,也算咱们有缘,那我就不妨让你给瞧瞧。请问你都擅长诊断哪些疾病呢?
诊所医生:本人熟读过不少古今中外的医书,行医20多年,曾拜访过多路名医,与他们进行过深入的切磋,足迹踏遍多半个中国,通晓内科、外科,皮肤、五官科,中医、西医,针灸、推拿,业余时间还可以相面、算卦。不管你有小病大病,心理疾病还是神经疾病,只要找着我,一概保管你都没病。
中年人:那我今天可找对人了。听说《黄帝内经》一书很难读懂,不知你研究得怎么样?
诊所医生:皇帝内经?一听这书就是糊弄人的,你千万不能信,你想想,这皇帝一个大男人家,他怎么会有“经”呢?
中年人:是吗?在你们医学界有个大名鼎鼎的人物,你们做医生的,想必得知道“李时珍”这个人吧?
诊所医生:李时珍?那可是太熟了。
中年人:你和李时珍很熟?
诊所医生:她就是我大姨。我从小就是她看着长大的,她就是我学医的启蒙老师。
中年人:那你可真了不起。听说李时珍写了一部医学巨著,叫做《本草纲目》。
诊所医生:实话告诉你,我大姨根本就不识字,根据她的口述,是我把小草纲目给她整理出来的。
中年人:(小声对观众说,这小子牛皮吹得够大的,还“小草纲目”,纯粹是个不学无术的江湖骗子),哎呀,我真是有眼不识泰山,一位医学泰斗就在眼前,今天不让你给瞧瞧病,真是白来了。
诊所医生:雕虫小技,过奖过奖。那今天就让你开开眼界。先伸出手臂来。
中年人:干什么?
诊所医生:量血压。为了保持你的良好心态,让你精神放松,我给你讲个鬼故事。
中年人:别,千万别讲。我平时最怕听这样的故事。
诊所医生:那就给你讲个凶杀故事。
中年人:你不讲故事行不行?我现在都心跳加速了。
诊所医生:那就对了。要不你的血压怎么会高上去?
中年人:什么?
诊所医生:我是测测你的心理承受能力。
中年人:那你还是别测了。我这人从小就胆小怕事。
诊所医生:哎呀,不好,你的血压还真高,不吃药不行。
中年人:平时我没有感到身体不舒服。
诊所医生:这你就不懂了,等你感觉到身体不适,那就很严重了,到那时一切都晚了,在这里你得听我的。今天你很幸运,幸亏发现得早,又遇上了我,放心吧,我保证药到病除。
中年人:那不知得花多少钱?
诊所医生:我说你这人,到现在还是想不开,是钱重要还是你的小命重要?我不是吓唬你,高血压是一种危害很大的疾病,轻则中风瘫痪,重则要你小命。高血压还会引起其他一系列疾病,厉害啊,你这是小耗子找猫睡觉,小羊到狼窝里避雨,不知道危险啊!不过你放心,我不会多收你钱的。
中年人:你还是说个钱数,我心里好有个数。
诊所医生:现在你让我说也说不准,你可以放心,药费保证本地最低,看不好全部退款,检查费免收,这下行了吧?
中年人:那好,我先打个电话,让家里送钱来。
诊所医生:你身上现在有多少钱?
中年人:我现在就带了一百多块钱。
诊所医生:那好说,今天就先给你拿一百块钱的药,再多给你点优惠。我这个人心肠很软,就是不能看到患者有病不能治,遭受病痛的折磨,我宁可不赚钱甚至赔钱,也要想尽办法为患者解除病痛,
我觉得这是一个医务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职责。
中年人:看来你真是个难得的“好医生”,我还得好好谢谢你。
诊所医生:给你要钱就很不好意思了,千万别客气。
中年人:你先给配着药,我出去方便一下,马上回来。
诊所医生:那好,快去快回,回来我再给你检查检查。
(中年人出去)
诊所医生:(唱)今天终于开张了,宰你个小子没商量。一块的药价十倍的涨,有病没病先宰一场。小病治大很正常,没病治有才算棒。我的手头实在是痒,千万别怨我黑心肠。
卫生局监察人员甲:(上)看你高兴的样子,生意不错吧。
诊所医生:(一看是卫生局监察人员,先是一惊,马上装聋作哑,呜呜呀呀给卫生局监察人员打招呼,并用手语比划,意思是自己是聋哑人)
卫生局监察人员乙:你是聋哑人?
诊所医生:(摇头,表示听不懂)
卫生局监察人员甲:(心生一计)你真是个聋哑人?那好,咱让公安局的同志来看看,最近正在通缉的一个聋哑要犯,是不是他?
卫生局监察人员乙:我打电话。
诊所医生:别打,别打。我不是聋哑人。
卫生局监察人员甲:你一定有问题,为什么刚才装成聋哑人?
诊所医生:那还不是害怕你们?
卫生局监察人员乙:你正正当当行医,还用得着怕我们?
诊所医生:你们也打听打听,我怕过谁?
卫生局监察人员甲:你厉害。
诊所医生:除了您们之外。
卫生局监察人员乙:请出示你的行医证件。
诊所医生:政见?我是医生,不是在政界,没有不同政见。
卫生局监察人员甲:请先拿出你的行医执照。
诊所医生:这里不是工厂,只看病,不制造。
卫生局监察人员乙:你少贫嘴,不出示行医证件,就是非法行医,马上就可以查封你。
诊所医生:我说同志,这你们就不懂了,我们医生从来都只品脉,不贫嘴。
卫生局监察人员乙:我们没时间给你罗嗦,我再说一遍,没有行医证件,就是非法行医,马上就可以查封你。
诊所医生:不是正在办吗?
卫生局监察人员甲:那好,你先据实回答我几个问题。你行医多少年了?以前在哪里行医?
诊所医生:行医20多年了。以前在家里行医。
卫生局监察人员甲:以前有行医资格吗?
诊所医生:以前不用行医资格。也没有风险,也从来没出过什么大事情。
卫生局监察人员甲:有这事?
诊所医生:可不是?以前我都是给不会说话的治病。
卫生局监察人员甲:光给哑巴治病?
诊所医生:可不是?
卫生局监察人员甲:那还不是非法行医?还没出过事情?
诊所医生:没出过。看死了也就算了。
卫生局监察人员甲乙:什么?
诊所医生:以前是给牛马猪羊狗猫看病。
卫生局监察人员甲:你原来是个兽医?
诊所医生:人也是动物,差不多。
卫生局监察人员乙:差多了。好啊,你胆子可真不小,一个兽医敢冒充人医。什么也不用说了,跟我们走。
中医个体诊所年终工作总结范文一武昌余谨文中医内科诊所,又称为昱仁堂,一年来,诊所在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做到依法执业,为群众提供优良的医疗服务。认真学习贯彻“”精神,高举“理论旗帜”,坚持以“”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扎实做好诊所的各项工作,积极参加卫生部门的各种岗位培训,努力发扬中医的特长,为地区的卫生事业作出了贡献,现将诊所年度工作总结如下:
一、我诊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的执业科目是中医内科,在开展诊疗活动中,能够严格按照核准的诊疗科目执业,没有超范围行医,没有违法开展静脉用药。
二、诊所现有执业医师2人,已经办理执业注册手续,取得相应的执业证书。
三、诊所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完善,并按照要求上墙公布。制定有医师和护士岗位职责,制定有诊疗、护理技术规范。
四、热情周到为病人服务,关心病人疾苦,耐心细致询问病情,认真进行检查、诊断和治疗。全年诊疗患者没有发生医疗差错和医疗事故。
五、能够按照规定使用医疗文书,配备有门诊日志、处方、门诊病历、转诊登记本、对就诊病人进行登记,书写门诊病历,用药开具有处方。
六、加强自身药品采购和保管工作,使用的药品全部从具有药品经营资质的企业购进,购进药品有票据。不向非法企业和个人购买药品,不使用假冒伪劣药品和过期、变质药品,确保临床医疗用药安全。
七能够按照上级要求开展卫生知识宣教活动,结合日常诊疗工作,向患者宣传卫生防病知识;上级下发的卫生知识宣传资料,能够张贴在诊所进行宣传。积极参与社区组织的爱国卫生运动,平时做到经常打扫诊所内外环境卫生,保持诊所环境整洁。
中医个体诊所年终工作总结范文二__年-20__年是实现“十一五”规划的关键之年,对实现和谐社会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好我区全年的医疗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本人的个体中医诊所在市卫生局及区卫生局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支持下,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高举“理论旗帜”,坚持以“”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扎实做好诊所的各项工作,积极参加卫生部门的各种岗位培训,努力发扬中医中药的特长,为地区的卫生事业作出了贡献,现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思想教育,提高服务质量。
在市区卫生局及有关部门的领导下,积极参加各种卫生系统政治思想教育,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高举“理论旗帜”,坚持以“”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执业医师法的有关内容,高度重视个体医疗在医疗活动中出现的医疗纠纷问题,按医师法的规定的范围进行行医,不超范围行医。全面按照市区卫生局的精神进行各项工作。在工作中视患者为亲人,急患者所急,想患者所想,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__年-20__年救治患者达千人,无一例医疗纠纷发生,并且受到患者的一致好评,使患者就诊量在不断增加。
二、加强中医理论学习工作,充分发挥中医服务作用。
自己在工作中,不断的研究中医学理论,并且与实践相结合。在近40年的医疗工作中,中医强调的是要达到内部肌体功能的自身协调平衡,增强免疫力,削弱和排除致病的不利因素。激活有利的内因,调解平衡状态,消除疾病,保持健康。本人能够很好运用中医为广大患者服务,充分挖掘和发挥中医药“简、便、验、廉”的特色与优势,努力为群众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在治疗慢性疾病中充分发挥了中医的特色,治愈患者达数百人。并在工作中也感到了中医的博大精深,自己深深的体会要为患者更好的服务就要不断的加强医疗理论的学习。
三、加强继续教育工作,严格依法行医
本人持证上岗,按执业范围行医,并根据继续教育相关规定及要求,执业医师执业范围管理办发,本人定期参加呼伦贝尔市,满洲里市举办的各项培训工作。__年-20__年在市医院,防疫站等会议室,学习了肺结核、乙肝,非典,手足口病,爱滋病,鼠疫等传染病的防治管理办法及医药管理质量的报告。培训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诊断治疗水平得到了提高。
__年月9月13至__年年9月16日,由区卫生局、区防疫站4人组成的医疗检查小组,对全区个体医疗诊所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个体医疗诊所医药处方填写不完善。二是对中医诊所的药品进行质量检查。三是中药饮片质量把关不严。通过检查,有效地促进了中药饮片的管理,和处方填写的不足,使区个体医疗诊所在管理方面及药品质量当中得到了提升。本诊所发现的问题,即时整改,杜绝一切隐患。
本诊所还存在不足,房屋布局不合理,中医和中医药知识的宣传不足,今后在工作中,大力推动传统中医的健康发展,并且为广大患者提供质量好,价低廉的医疗服务,争创合格优秀的个体诊所。
中医个体诊所年终工作总结范文三张道才中医诊所在市区卫生局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支持下,认真学习医疗法律法规,紧紧围绕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扎实做好诊所的各项工作,积极参加卫生部门的各种岗位培训,努力发扬中医中药的特长,为社区的卫生事业作出了贡献,现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思想教育,提高服务质量。
在市区卫生局及有关部门的领导下,积极参加各种卫生系统政治思想教育,认真学习贯彻“”精神,高举“理论旗帜”,坚持以“”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执业医师法的有关内容,高度重视个体医疗在医疗活动中出现的医疗纠纷问题,按医师法的规定的范围进行行医,不超范围行医。全面按照市区卫生局的精神进行各项工作。在工作中视患者为亲人,急患者所急,想患者所想,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年救治患者千余人,无一例医疗纠纷发生,并且受到患者的一致好评,使患者就诊量在不断增加。
二、加强中医理论学习工作,充分发挥中医服务作用。
自己在工作中,不断的研究中医学理论,并且与实践相结合。在30年的医疗工作中,充分挖掘和发挥中医药“简、便、验、廉”的特色与优势,努力为群众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在治疗慢性疾病中充分发挥了中医的特色。并在工作中也感到了中医的博大精深,自己深深的体会要为患者更好的服务就要不断的加强医疗理论的学习。
三、争创合格优秀的中医诊所
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遵循依法行政、循序渐进、全面规范的原则,推行“统一标准、统一制度、统一档案、统一标识、统一管理、统一发牌”的管理模式,落实“规范服务行动”要求,以营造建设规范、执业合法、服务到位的基层医疗市场新秩序为目标,促进诊所医疗服务水平的整体提高,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2012年7月30日,力争全市诊所规范化建设率达到80%,2012年12月30日前全面完成规范化诊所建设目标。
二、工作职责和工作内容
市卫生局负责规范化诊所的评定和监管。成立规范化诊所建设领导小组和评定小组(人员名单见附件1),领导小组负责对“规范化诊所”评定验收、监督管理的组织领导;评定小组负责制定具体评定办法和工作程序,并组织实施,评定小组成员由卫生局医政科和卫生监督所相关人员组成。
(一)按照市卫生局统一规定的诊所门头匾式样,对辖区内所有诊所的门头匾进行重新规范,统一规格,各诊所务于6月30日前完成门头牌匾的更换。门头牌匾的内容包括诊所名称、诊疗科目、编号、发证单位、医疗机构标志(符合WS307-2009)等内容(具体格式和编号见附件6和附件7)。
(二)对评定为“规范化诊所”的机构核发《省规范化诊所评定证明》(附件4,以下简称《证明》)并授予“规范化诊所”牌匾(附件5)。规范化诊所名单报市卫生局备案,并在市卫生局网站向社会公示。
三、组织实施
(一)规范化诊所申报及审核验收
1、申报
市卫生局发证且符合《省规范化诊所评定标准》规定条件的诊所均可向市卫生局医政科申报。填写《省规范化诊所申报表》(附件3),并提交以下材料:
⑴《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及其复印件;
⑵诊所用房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
⑶诊所建筑设计平面图;
⑷诊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⑸诊所工作人员名录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及其复印件;
⑹诊所规章制度;
⑺医疗设备、设施、器具清单;
⑻医疗废物处理方案;
⑼基层医疗机构“规范服务行动”落实情况;
⑽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2、审核验收
市卫生局受理申请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于45日内组织评定小组对诊所进行现场验收,并由所有审核人员签署审核报告,验收合格的授予“规范化诊所”称号,给予挂牌并在市卫生局网站公布。截止2012年12月,未获得“规范化诊所”称号的单位,年度校验不予通过,同时在市卫生局网站公布。市卫生局将对授予“规范化诊所”的单位实行复查制,对经复查不符合规范化诊所建设标准的,取消“规范化诊所”称号,收回《证明》和牌匾。
(二)规范化诊所管理与监督
规范化诊所实行动态管理,每3年进行复审。市卫生局将加强对规范化诊所的日常监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满,经审核合格的,继续保留其规范化诊所称号,审核不合格的,由市卫生局取消其规范化诊所称号。
1、不符合《省规范化诊所评定标准(试行)》的;
2、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的;
3、年度受卫生行政处罚2次以内的;
4、年度发生二级医疗事故,诊所负主要责任的;
5、年度不良执业记6-8分的;
6、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卫生局将取消“规范化诊所”称号。
1、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执业的;
2、年度受卫生行政处罚3次以上的;
3、年度不良执业记分9分以上的;
4、按照有关规定被暂缓校验的;
5、进行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
6、使用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药品、医疗器械、消毒剂、消毒器械、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或者使用假劣药品、过期、失效药品或者违禁药品;
7、未经批准擅自使用或违法违规使用品、第一类的;
8、因消毒隔离措施执行不到位,造成传染病传播的;
9、抗拒卫生监督执法或者拒不改正违法违规行为的;
10、年度发生一级医疗事故,诊所负主要责任以上或发生二级医疗事故,诊所负完全责任的;
11、通过提供虚假材料、行贿等违法手段骗取规范化诊所称号的;
12、卫生行政部门违反规定程序或因工作人员、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诊所授予规范化诊所称号的;
13、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违法行为被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诊所,同时取消“规范化诊所”称号,收回《证明》、牌匾。被取消规范化诊所称号的单位,市卫生局将及时向社会公示,同时报市卫生局备案,两年内不再受理其规范化诊所申请。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诊所是群众就医的重要场所之一,也是群众评价卫生系统形象和管理水平的重要窗口之一。各类诊所要高度重视规范化建设工作,按照《方案》要求,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定申请时限,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做好评估验收准备工作。自文件印发之日起,《省规范化诊所建设标准(试行)》(附件2)将作为我市各类诊所准入基本标准。
今年31岁的彭秀是贵州省铜仁市一名个体牙医。2003年,她以优异的成绩从河北省某医学院“口腔专业”毕业。2004年8月,彭秀来到相邻不远的湖南省新晃县,打算在该县开办一家牙科诊所,当年10月,她向湖南省新晃县卫生局提出申请并参加了卫生局组织的个体从医人员医疗机构执业竞争上岗考试,以良好的成绩取得了医疗机构设置许可证。在卫生局发给她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规定了她诊疗科目为口腔预防保健专业。于是,彭秀满怀信心地在她家乡所在的天龙镇上开了家牙科诊所,与同是医士专业中专毕业的丈夫王军共同接治病人。
2006年9月10日12时许,彭秀正在诊所里忙碌时,街邻妇女李银莲气喘吁吁地跑进诊所,她上气不接下气地说:“彭医生,你做做好事救救这孩子吧!”她的身后紧跟着一位中年妇女,一位年龄大约十三四岁的男孩有气无力地靠在中年妇女的身上。
中年妇女名叫谢英,9月5日,她的儿子李明一病不起。看到儿子像是感冒症状,开始谢英并不在意,就在家里找些草药煎给儿子喝,但是没有丝毫效果,儿子的病情反而加重了。见儿子一连几天粒米未进,谢英慌了神。9月10日,谢英带着身上仅有的50元钱与儿子来到镇上卫生院。
谢英给彭秀讲了她与儿子在卫生院里的遭遇:“上午10时许,我与儿子到了医院后,当时接诊的医生约40岁,他给我儿子开了放射卡片,要我带儿子去放射科进行检查。片子出来后,他说结果很严重,但具体是什么病没有告诉我。听说此言,我就要求儿子住院。由于来时匆忙,身上带的钱不多,医生说,只要缴1000元钱,就可以住院,不缴的话就不收人。我就给医生求情,叫他们先给我儿子进行抢救,我回家去把钱借回来。可是接诊的医生说,没有钱坚决不能收人,把钱带来再说。那位医生还说,你儿子这病只要1000元就一定能够治好。不论我怎么说,医生就是不让我儿子住院。后来没有办法我到街上找到亲戚李银莲借钱,可是她也没有钱。”
最后谢英说完已是声泪俱下:“彭医生,求你帮帮忙,你先给我儿子吊点常规消炎针,我回家去借钱来再送进医院。”
对于谢英的请求,彭秀虽然心里同情,但她认为自己是开牙科诊所的,按照规定,平时是不接待这些病人的,于是彭秀想不如自己借钱给谢英让她将儿子送进卫生院,等借回钱后再还自己不迟。可不巧的是,当彭秀摸遍全身只摸出几十元钱来,她这才想起昨天家里所有的存款全让丈夫拿到上海进药去了。看到满面泪容的谢英与奄奄一息的李明,作为一位女人,同情的心理开始在她心里悄然升起。此刻李银莲也在一旁帮着谢英求情:“彭医生,你就帮帮她吧,给孩子的病情先稳稳,即便出现什么意外,我们不会怪你。”
此刻,李明的体温急剧升高,呼吸也不断粗重,同时伴有腹泻与腹痛。想到孩子的母亲回家借到钱后就会马上将孩子转送到医院治疗,只因这一念之差,没有得到孩子确切病情的彭秀没有多想,她马上将孩子扶在病床上躺下,然后给孩子的静脉进行消炎点滴。她此时的想法是,孩子在发烧,只要先把烧退下来,孩子也许就能脱离危险。
看到自己的儿子静静地躺在病床上,谢英急忙返回家里借钱。
孩子猝死诊所 拉开行政官司序幕
时至下午4时许,由于路上堵车,谢英没有及时赶到。而此时李明的病情却更加严重,彭秀给予消炎、抗毒的措施没有见效。见此情况,彭秀与李银莲急忙赶到附近不远的卫生院,将孩子的病情告诉了那位接诊医生。要求他们进行抢救,自己愿作经济上的担保。谁知那位医生认为彭秀在抢他们卫生院的生意,于是冷冰冰地说:“既然到了你那里,你就去治吧。”下午5时许,李明死在了彭秀诊所的病床上。直到下午7时,李明的母亲谢英才赶到诊所。当看到的是儿子冰冷的尸体时,谢英见状不禁放声大哭。虽说孩子死了,但谢英没有食言,一点都没有责怪彭秀,接着,谢英的丈夫闻讯赶来后,他也大度地对彭秀说:“如果你不抢救,孩子也是一个死,你尽了力,即便是死在你的诊所里,我们不怪你。”尽管谢英夫妇对他们没有责怪之意,但彭秀出于人道与同情心,她当时就打电话向老家的父母借了1600元钱作为李明的安葬费。
9月12日上午9时许,卫生局执法所的两位工作人员走进彭秀的诊所。他们对彭秀说:“我们接到你将一位小孩治死的举报,现在对你进行立案调查取证。”在对彭秀进行一番询问后,两位执法人员将彭秀用于抢救李明过程中使用的医疗器械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进行了查封扣押。并口头告之彭秀:“从今天起,你的诊所进行停业。”三天后,彭秀来到卫生局陈述事实的经过时,卫生局的工作人员向她宣布了此次事故的原因分析报告:“李明在卫生院的诊断结果是,1、支气管疾患伴两肺感染;2、不排除钩体病。”但卫生局却没有正式的鉴定文书证明死者的真正死因。
接着,卫生局给她下达了一份《行政处罚事先通知书》,通知要她缴纳3000元罚款。彭秀不服,于同月17日来到卫生局进行陈述与申辩。她认为,病人虽然死在自己的诊所,一来自己并不正式违规接诊,而是在病人没钱进卫生院的情况下,病人的亲属苦苦哀求下采取的一种临时抢救措施。同时,死者家属也原谅了自己,所以她没有责任。
见彭秀竟然是这样的态度,卫生局只得将意见改为:“你怎么也得先缴2000元,但必须吊销你的执业证,六个月里你不能在当地继续行医。”但彭秀认为卫生局并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死者李明的死系自己的救治行为所致,因此她不服卫生局的意见。她三次来到卫生局要求卫生局给予她正式下发处罚决定。10月11日,卫生局经研究认为,彭秀超越行医范围致死人命,情节严重,有可能触犯刑律,于是将此案材料移送公安局处理。公安局当即受理,对彭秀马上立案进行调查。
不服处罚上法庭 行医越轨救人也得吃官司
经过周密细致的调查取证,公安局认为,彭秀超范围行医虽然全是事实,但事出有因,因而不构成犯罪,不予立案。于是公安局将材料退还给卫生局。得到消息,彭秀终于长长地吁了一口气。她认为,既然公安局下了结论,卫生局也该解除对自己诊所的查封。经彭秀几次催促,卫生局认为,既然公安局认定不构成犯罪,但你要求重新执业,你就得花钱买教训,先把罚款3000元缴上来再说。可是,性格倔强的彭秀认为自己没有过错,不应该缴纳罚款,同时,即便是要缴罚款,也要卫生局下一个正式的处罚决定。可卫生局也强硬:“你超越行医范围致死人命,你不缴纳罚款就不解除查封与允许你再进行执业。”
彭秀不服,她一纸诉状将卫生局告上法庭。她在诉状中认为,虽然卫生局没有作出正式的处罚决定,但卫生局已向她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通知书》,此通知书也可认为系被告方下达的处罚决定。因此,彭秀请求法庭撤销该《通知书》,并退回扣押的医疗许可证、医疗器械及药品,同时赔偿自己的各项损失计3万元。
通过开庭审理后,法院认为被告卫生局下达的《行政处罚事先通知书》不是具体行政行为,而是作出行政处罚前的一种先行程序。同时,由于卫生局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后,其行政处罚程序已然中止。现在因公安局认定原告超越范围行医不构成犯罪而将材料退回卫生局后,该行政处罚程序予以恢复。因而,法院于2007年3月初,以此为由裁定驳回原告彭秀的起诉。
同年3月14日,卫生局下达了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该决定认定彭秀超范围行医,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同时罚款3000元,并没收违法经营的药品与器械。
2007年4月16日,彭秀再一次将卫生局告上法庭,要求法庭判决撤销该行政处罚。
庭审中,原告彭秀认为自己对死者李明的治疗措施是在正规医院未能救治生命垂危病人,且病人家属苦苦哀求之下自己才给予救治的,自己是免费进行治疗的,而且自己救治时系用常规消炎药进行的,该消炎药的药理并未能致命,且在治疗中途发现病人病情发生变化后,自己亲自赶到卫生院要求给予抢救,由于医院继续拒绝同时隐瞒病情,因此造成病人死亡的后果。同时,被告方并没有充分证据证明死者的死系与自己的治疗不当之间有因果关系的证据。因此,原告的行为是采取紧急措施而非超范围行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中的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相关条款,某区卫生局于2008年7月25日将卞某非法行医调查情况移送至某区公安局依法处理。
2008年12月16日,某区公安局以卞某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为由不认为其犯罪,将案件退回某区卫生局,并建议对卞某进行行政处罚。某区卫生局于2009年3月5日再次对卞某进行了行政处罚:责令停止执业活动;没收药品、器械;罚款人民币9800元。
二、分析
本案是在非法行医案件移送中出现问题的一种情形。2008年《解释》出台后,各地卫生行政部门依据《解释》对于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将非法行医的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但是,由于各地公安机关对《解释》的理解不同,认定非法行医和受理案件的标准不一,在实际移送中出现了各种存在争议的问题,致使部分案件公安机关不受理。
本案中,某区公安局认为根据《解释尸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有五种情形,其中与本案有关的情形是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可以理解为个人开办私立医院或者私立诊所。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方能开展诊疗活动。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单位不能成为非法行医罪的主体。上述情况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则规定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而不是不得开办医疗机构),与《解释》的表述略有区别,所以某区卫生局在处罚决定中未将卞某开办医疗机构(诊所)书写在执法文书中,仅陈述了其从事诊疗活动的事实,在非法行医的理解上与《解释》有冲突。某区公安局还认为,卞某已经取得了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尽管未在执业地点从事诊疗活动,但其诊所设在城乡结合部,所以不能完全说其不在乡村进行医疗活动。而《解释》对于乡村医生非法行医的定义为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
笔者认为某区公安局的做法欠妥。第一,根据《卫生部关于对乡村医师从业管理条例实施中有关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之一、在农村地区设立个体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应按照《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管理。卞某不符合开办医疗机构的条件,并在城郊结合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设立诊所从事诊疗活动,某区卫生局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依法查处是完全正确的。《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乡村医生经注册取得执业证书后,方可在聘用其执业的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预防、保健和一般医疗服务,卞某已经常超出注册执业地点从事诊疗活动。而某区公安局以其为乡村医生,可以在乡村从事一般的医疗活动,不构成非法行医罪的主体为由将该案退回的做法是错误的。
第二,某区卫生局分别于2006年5月26日和2007年5月23日,对卞某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设立诊所从事诊疗活动的行为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2008年6月11日某区卫生局再次发现其仍然在该地设立诊所非法行医后及时将其移交某区公安局的做法是完全正确的,卞某的行为符合《解释》中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情形,某区公安局退回该案的做法是错误的。
第三,某区卫生局在前两次行政处罚中,对于卞某非法设置诊所及非法开展诊疗活动行为的证据都进行了有效固定,并且某区公安局在受理案件后,也对卞某非法设置诊所及非法开展诊疗活动行为进行了全而的调查取证并固定了证据。另外,从《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解释》中规定的不得开展诊疗活动和不得开办医疗机构来讲,虽然字而的意思不同,但是初衷其实是一样的,因为只有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才可以开办医疗机构,只有开办了医疗机构才可以实施诊疗活动。因此,即使卞某持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开展诊疗活动,也必须是在其执业地点开展,而不应是自设诊所开展诊疗活动。因此,某区公安局以某区卫生局在执法文书中只描述卞某从事诊疗活动未开办医疗机构为由退回是不妥的。
三、思考
当前,受经济利益驱动非法行医现象迅速滋生蔓延。根据社会报道的非法行医涉嫌犯罪的案例及对非法行医案件的查办来看,笔者认为非法行医带来的危害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误诊、错治加重病情。非法行医者往往未经过专业的学习,不懂装懂,导致患者病情加重甚至死亡。二是造成传染病传播。一些黑诊所使用未经消毒的手术器械及手术包,大胆开展外科手术、人流手术等项目,使患者感染疾病。三是滥用抗生素或激素。为了使得利润最大化,黑诊所在为患者治疗时大剂量使用抗生素、激素,或是不问病因直接使用抗生素,导致患者对抗生素产生耐药性。四是使用伪劣医疗器械和药品。黑诊所为了降低成本,购进的廉价劣质卫生材料既无国家批号又无质量安全保证,甚至是自制卫生材料。五是给患者造成心理伤害。本没有病,却被检查出了病,故意夸大病情或者编造疾病,使患者在遭受经济损失的同时也造成精神上、心理上的严重伤害。非法行医现象扰乱了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和社会治安,严重危害着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本案是乡村医生非法行医的一种情形。卞某作为乡村医生虽然注册在当地的村卫生室,但其违反规定未在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表现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私自开设诊所非法从事诊疗活动。目前,乡村医生非法行医大体可分为六种状态:一是在本行政村内非法开设黑诊所开展诊疗活动,建议适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对其实施监管;二是在本行政村内以游医的形式非法开展诊疗活动的,建议适用卫生部制定的《乡村医生考核办法》及江苏省卫生厅制定的《江苏省乡村医生考核实施细则》加以约束;三是在本行政村以外的农村范围内非法开设黑诊所,建议适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对其管理;四是在本行政村以外以游医的形式非法开展诊疗活动,该种情况的法律适用存在争议:一种观点认为应该适用《执业医师法》按非医师行医查处,另一种观点认为应该适用《乡村医生考核办法》及江苏省的《江苏省乡村医生考核实施细则》,建议各地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用;五是乡村医生到城镇非法开设诊疗场所开展诊疗活动,建议适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行监管;六是乡村医生到城镇以游医的形式非法开展诊疗活动的,应该依据卫政法发批复的有关规定,建议适用《执业医师法》查处。
2013年大力推广优质护理工作小结
2012年4月下旬至今,市卫生局组织有关专家,按照《云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三级医院优质护理病区(房)验收标准(试行)的通知》(云卫发〔2012〕1081号)的标准先后分三批对市属延安医院、市一院等十家三级医院申报的182个优质护理服务病区(房)进行现场检查验收,经专家验收组合议,共有144个病区(房)验收合格。根据《云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三级医院优质护理病区(房)验收标准(试行)的通知》(云卫发〔2011〕1081号)要求,我局组织有关专家起草制定了《昆明市二级医院优质护理病区(房)验收标准(试行)》,并组织相关专家先后分三批对二级医院申报的153个的优质护理服务病区(房)进行现场检查验收,经专家验收组合议,共有105个病区(房)验收合格。对市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的优质护理服务病区(房),医院可以按照省物价局、省卫生厅印发《关于住院诊查费等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的通知》(云价收费〔2011〕87号),大幅提高优质护理病区的护理收费标准。
目前,我市三级医院已全部开展优质护理服务,优质护理服务覆盖90%以上的病房,二级医院优质护理服务覆盖62.3%以上的病房。完善并落实了优质护理的医疗服务价格和内部收入分配等支持政策。
2013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小结
在今年年初印发的《昆明市卫生局2013年医疗管理工作要点》中明确提出了要继续认真贯彻《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执行“限品种、限用量、限级别”,落实抗菌药物目录、超品规采购、临时采购制度,控制抗菌药物使用量、使用率和使用强度。完善处方点评制度,对医疗机构限制使用级和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进行排名公示。3月份按照《云南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上报 2012 年云南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情况的通知》 (云卫办医政函[2013]12号文件精神,要求14个县(市)区、及市属各医院上报相关报表及工作总结,各医疗卫生机构均建立了药事管理组织,认真落实各项部署要求,均按照要求继续深入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成立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机构,制定了本院的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加大工作力度,落实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各项工作措施,实现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各项指标,抗菌药物品种数控制在要求范围内,门诊、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逐步下降,使用强度有所降低,抗菌药物临床合理使用水平明显提高,细菌耐药得到有效控制。今年加大了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力度,5月份组织200余名临床医师、药师参加了卫生部在昆明举办的“全国基层医疗机构合理用药培训项目”,组织市属医院的9名儿科医师参加了卫生部举办的“《国家抗微生物治疗指南》培训项目华南及西南地区儿科专场培训班”,取得了较好成效。2013年8月下发了《昆明市2013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基本情况调查督导工作,要求医疗机构对2013年上半年院、科两级以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进行统计并上报:抗菌药物品种、剂型、规格、使用量、使用金额,使用量和使用金额分别排名前10位的抗菌药物品种,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使用强度、I类切口手术和介入诊疗抗菌药物预防使用率,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率、使用强度,门诊抗菌药物处方比例、急诊抗菌药物处方比例。转发了《云南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根据卫生部、省卫生厅的相关工作要求,加大对医疗机构的督导检查工作力度,在推进活动不断深入开展的同时,逐步建立、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相关制度、指标体系和工作机制,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从阶段性活动逐步转入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形成长效工作机制。为进一步加强全市药事管理医疗质量控制工作,根据卫生部《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为医政发[2009]51号和省卫生厅《云南省省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3月份我局成立了昆明市药事管理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挂靠在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负责本专业质量控制工作。今年以来全市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始终围绕着中心目标开展,进一步巩固了专项整治活动成果,促进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有效控制细菌耐药,保证了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2013年1-9月大力推行临床路径,加强质量控制
工作小结
为确保全市临床路径管理工作扎实开展,我局高度重视,在今年年初印发的《昆明市卫生局2013年医疗管理工作要点》中明确规定了三级综合医院不少于40个病种数,至少包括心血管介入、神经血管介入、骨关节植入治疗和肿瘤性疾病等病种;二级综合医院不少于10个病种数,至少包括心血管内科、神经内科、骨科、肿瘤科主要病种;二、三级专科医院应包括各专科主要病种。县级医院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病例数应达到年度本院出院病例数50%,其余二级以上医院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病例数应达到年度本院出院病例数25%。从而确保临床路径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下发了《昆明市卫生局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和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食管癌手术治疗等3个临床路径等文件的通知》(昆卫医【2013】15号)、《昆明市卫生局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和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角膜裂伤等眼科4个病种县级医院版临床路径等文件的通知》昆卫医【2013】24号,并要求各相关单位结合实际,细化各病种的临床路径并组织实施。
2013年1-9月昆明市医疗机构实现检查结果互认
工作小结
为合理、有效利用卫生资源,减少重复检查,切实减轻患者负担,根据卫生部、云南省卫生厅有关文件精神和通知要求,我局今年继续推进在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展同级医疗机构临床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各医院均按照要求积极开展同级医疗机构临床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积极安排
为进一步促进合理检查,降低患者就诊费用,切实缓解患者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我局在“年度医疗管理工作要点”中要求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在加强医院医疗质量控制的基础上,结合实际,选取稳定性较好、费用较高的临床检验项目和医学影像检查项目,继续开展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
二、加强业务培训,提高鉴别诊断能力和水平
各医院对各临床科室医师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临床医师的诊断能力和水平,做到合理选择检查项目,避免了不必要的重复检查,从而有效降低了患者就诊费用,同时做好患者解释工作。一是加强对临床医师的“三基三严”培训,不断提高临床基本技能,做到合理选择检查、检验项目,避免过度依赖仪器检查,减少不必要的检查和重复检查。二是做好对患者的宣传解释工作,对患者及家属要求复查的项目,应在病历中予以记载,特殊项目(CT、MRI等大型医用设备等费用较高的项目)应由患者及家属签字认可。三是加强科间会诊管理,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杜绝在不同科室出具同一检查(检验)项目检查(检验)报告的现象,为患者提供规范完整的检查、检验报告和相应的影像资料。四是建立和完善质量控制体系,严格质量检查,质控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和抽查,加强对检查、检验质量的控制;检验科加强室间和室内质控,切实保证临床检验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三、制定措施,扎实开展
各医院均结合实际制定了相关措施,并组织实施,如市延安医院和市一院均制定了实施方案,并选取临床生化、临床血液和临床免疫等项目的检验结果与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昆明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昆明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云南省中医院、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昆明市中医医院、玉溪市第一人民医院、玉溪市中医医院、云南省肿瘤医院、云南省第二人民医院开展临床检验、检查结果互认。
市中医医院按照《云南省等级医院临床检验结果互认暂行规定》通知的要求,作为云南省首批获得互认的医疗机构,在加强医疗质量控制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促进合理检查,降低患者就诊费用,并根据《云南省等级医院临床检验结果互认暂行规定》的内容编制小手册,发到医生手上,严格要求,保障此项惠民政策的顺利、有效、持续的开展。
市儿童医院坚持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优化就医流程,减少不必要的重复检查,减轻患儿就医负担,进行临床诊疗活动时,在不影响疾病诊疗为前提,由临床医生根据诊疗需要,科学选择互认结果即同级医院、上级医院在疾病发生发展周期性变化规律时间范围内能提供完整的检查检验报告和相应影像资料的检查、检验项目原则上予以相互认可,不再做重复检查。
官渡区卫生局以区人民医院为重点,在系统内各卫生单位中推行同级或上级医院做的检查结果,医疗机构无特殊情况不再进行重复检查,并在医疗机构设立投诉电话便于听取患者的意见和投诉。
晋宁县卫生局为合理有效利用卫生资源,减少重复检查,充分体现以人为本,切实减轻患者经济负担,优化就医环境,改进医疗服务,于去年6月 下发了《晋宁县卫生局关于开展医疗机构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的通知》(晋卫政〔2012〕52号),并明确规定自通知下发之日起正式启动县级医疗机构之间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和下级医疗机构认可上级医疗机构医学检查、检验结果工作。
石林县卫生局在县级医疗机构之间开展检查结果互认,切实减轻老百姓医疗负担。石林县人民医院与县中医院、县保健院签订了互认协议。
十六、(39)依据《云南省2011-2015年卫生资源配置指导标准(暂行)》和《云南省区域卫生规划工作指导意见》制定区域卫生规划,合理确定公立医院(含国有企业医院)数量和布局,新增医疗卫生资源优先考虑社会资本
在制定《昆明市区域卫生规划(2011年-2015年)》和《昆明市2011-2015年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基础上,继续组织实施《昆明市2011-2015年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加强医疗机构审批管理,严把准入关是医疗机构监管工作的关键环节,是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行政的具体体现。今年,我局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云南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昆明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昆明市2011-2015年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通知》等法规和规章,严格准入,积极引入社会和民间资本进入医疗服务市场,举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于缓解群众“看病难”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我诊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的执业科目是中医科、内科和口腔科,在开展诊疗活动中,能够严格按照核准的诊疗科目执业,没有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
二、诊所现有主治医生xxx人,执业医师xxx人,执业助理医生xx人,执业护士xx人,已经办理执业注册手续,取得相应的执业证书。
三、诊所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完善,并按照要求上墙公布。制定有医师和护士岗位职责,制定有诊疗、护理技术规范、医疗废物管理等相关制度。
四、热情周到为病人服务,关心病人疾苦,耐心细致询问病情,认真进行检查、诊断和治疗。全年诊疗患者xxxx人次,没有发生医疗差错和医疗事故。
五、能够按照规定使用医疗文书,配备有门诊日志、处方、门诊病历、转诊登记本、传染病登记本、消毒登记本、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毁形登记本和收费票据等,对就诊病人进行登记,书写门诊病历,用药开具有处方。
六、加强自身药品采购和保管工作,使用的药品全部从具有药品经营资质的企业购进,购进药品有票据。不向非法企业和个人购买药品,不使用假冒伪劣药品和过期、变质药品,确保临床医疗用药安全。
七、医疗废物交与xxxx医疗废物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双方签订有《医疗废物处置服务合同》,每两天交接一次医疗废物),有医疗废物处理登记本,对医疗废物处理情况进行登记。
八、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开展重点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在疫情防控期间对重点发热病人及时转诊上级医院;在诊疗工作中,没有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
九、能够按照上级要求开展卫生知识宣教活动,结合日常诊疗工作,向患者宣传卫生防病知识;上级下发的卫生知识宣传资料,能够张贴在诊所进行宣传。积极参与白马凼社区居委组织的卫生活动,平时做到经常打扫诊所内外环境卫生,保持诊所环境整洁。
个体诊所2016年度工作总结二 我诊所在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的领导下,认真做到依法执业,为群众提供优良的医疗服务,紧紧围绕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扎实做好诊所的各项工作,积极参加卫生部门的各种岗位培训,努力发扬特长,为老区的卫生事业作出了贡献。将诊所年度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思想教育,提高服务质量。在市县卫生局及有关部门的领导下,积极参加学习各种卫生系统政治思想教育,认真学习执业医师法的有关内容,高度重视个体医疗在医疗活动中出现的医疗纠纷问题,按医师法的规定的范围进行行医,不超范围行医。全面按照市县卫生局的精神进行各项工作。在工作中视患者为亲人,急患者所急,想患者所想, 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这几年来无一例医疗纠纷发生,并且受到患者的一致好评。
二、加强理论学习工作,充分发挥服务作用。自己在工作中,不断的研究医学理论,并且与实践相结合.在近45年的医疗工作中,强调的是增强免疫力,削弱和排除致病的不利因素。消除疾病,保持健康。努力为群众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并在工作中也感到了医学博大精深,自己深深的体会要为患者更好的服务就要不断的加强医疗理论的学习。
三、加强继续教育工作,严格依法行医。本人持证上岗,按执业范围行医,并根据继续教育相关规定及要求,执业医师执业范围管理办法,各人员定期参加上级医院的各种培训工作,并
得了良好效果,诊断治疗水平得到了很大提高。并且按照规定使用医疗文书,配备门诊日志、处方、门诊病历、转诊登记本、传染病登记本、消毒登记本、一次性医疗器械、药品购进登记本等,对就诊病人进行登记,书写门诊病历,用药开具处方等。
四、加强自身药品采购和保管工作,使用的药品全部从具有药品经营资质的企业购进,购进药品有票据。不向非法企业和个人购买药品,不使用假冒伪劣药品和过期、变质药品,确保临床医疗用药安全。
三、工作内容
1.严厉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严厉打击集贸市场等场所存在的假医、游医。严厉打击生活美容场所非法开展医疗美容活动。
2.整顿和规范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个体诊所、社区卫生服务站、厂矿企业医务室、民营医院等各类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特别是医疗机构使用的卫生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
3.以群众投诉及虚假违法医疗广告为线索,打击超范围执业、出租承包科室等各类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三、工作安排
1.自查阶段:2014年3月1日至4月30日,卫生局对辖区内的各类医疗机构进行调查摸底,关注重点环节、重点对象,全面掌握辖区内各类诊疗机构和非法医的基本情况,明确整顿内容。4月份召开个体、民营等医疗机构负责人会议,通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有关医疗机构执业的相关内容,各类医疗机构要按规定标准配备一定数量的执业医师(城区)或执业助理医师(乡镇),以及没有按法律法规执行产生的相应后果。要求各类医疗机构按照《诊所基本标准》等医疗机构设置规定,对医疗机构的人员资质、人数、房屋场所面积、设备等逐项自行填报(具体见自查表)。
2.排查阶段:2014年5月1日—5月31日,卫生局对辖区内非法行医和个体诊所等各类医疗机构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登记造册。
3.整改阶段:2014年6月1日—11月31日。根据各类医疗机构自查及医政股监督的情况,各类医疗机构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执业医师法》相关要求进行整改。
4.验收阶段:2014年12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精神,对各类医疗机构进行整改验收,对未达到整改要求的给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暂停年检校验处理。对延后半年还未能达到整改要求将注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辖区内所查处的无证行医名单将通过卫生局网站定期向社会公布,加强社会公众防范意识。
一、督查内容
(一)落实市卫生局《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医疗废物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的情况。
(二)落实年月日“天津市卫生行业医疗废物专项治理工作会议”情况。
(三)组织部署有关部门开展医疗废物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四)检查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
二、督查时间
年月底开始至月日进行督导检查。
三、督查安排
(一)分组情况。
督导检查工作分3个组,分别由后勤基建处、医政处、执法监督处带队,每个督导组检查5-6个区(县)。检查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督查方式。
采取查阅资料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
1.查阅资料。听取区县卫生局工作汇报(汇报情况包括属地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情况),查阅相关资料。
2.现场检查。在每个区(县)抽查6家医疗卫生机构。市内六区检查二级以上医院1家,门诊部或诊所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各1家,疾病预防疾控机构或专科疾病防治机构1家,血站1家(南开区),其他被查单位由各督导组自行安排。
其他区(县)检查二级以上医院1家,门诊部或诊所1家,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各1家,疾病预防控机构或专科疾病防治机构1家,血站1家(塘沽、蓟县),其他被查单位由各督导组自行安排。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目标,落实责任。
要充分认识医疗废物专项治理督导检查工作的重要性,避免搞形式、走过场。要明确工作目标,周密部署,根据各区县医疗卫生机构类型、分布、医疗废物管理工作自查情况,采取不同的督导方式,有针对性的开展督导检查,特别是对未纳入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范围的医疗机构进行抽查。
(二)加强指导,注重协调。
依法做好传染病防治及医院感染监督工作,切实履行传染病防治监督职责,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促进传染病防治及医院感染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检查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艾滋病防治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监督检查。
三、检查对象
(一)医疗机构:
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负责:县直各医疗机构、民营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个体诊所。
(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县卫生局负责辖区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检查。
四、检查内容
(一)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医疗废物处置、艾滋病防治、消毒剂使用等情况,详见表1。
(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传染病疫情监测、疫情信息报告管理、疫情调查处理、医疗废物处置等情况,详见表2。
表格使用:每个受检查的医疗机构填写附表1;受检查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填写附表2。
五、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2009年4月)为动员部署阶段。建立工作机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2009年4月—7月)为组织实施阶段。卫生监督所要按照本实施方案开展监督检查。
第三阶段(2009年9月)为总结阶段。监督检查工作结束后,卫生监督所要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于2009年9月15日前将附表3和工作总结书面上报市卫生监督所,同时报卫生局疾基妇股备案。
县卫生监督所联系人:张昌华
卫生局疾基妇股联系人:李国燕
六、为确保传染病防治及医院感染卫生监督检查工作顺利完成,特成立传染病防治及医院感染卫生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卫生监督工作组:
传染病防治及医院感染卫生监督检查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彭映春县卫生局局长
副组长:彭玲艳县卫生局副局长
张昌华卫生监督所所长
成员:李国燕县卫生局疾基妇股股长
王章良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李文良卫生监督所干部
卫生监督工作组设在卫生监督所,由卫生监督所具体负责。
六、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传染病防治及医院感染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配合,突出重点,严格按本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开展辖区内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