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16 17:31:49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电视文化论文,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1.媒体特点声音语言和图像语言是电视广告的主要传播通道,其主要的特点是声像并茂,这也使得电视广告成为大众媒体中独具优势的媒体,电视广告最大的优点在于直接信息与间接信息的双重输出。
2.传播特点电视是我国最庞大的大众媒体,是一种线性结构,按照时间顺序播出。观众在收看电视广告时,中途中断就不能够接受到全部的信息。这与传统纸质媒体以及互联网媒体有很大的不同和差距,这种特点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电视的收看效果。
3.内容制作特点电视广告具有视觉冲击和反复播放的特征,这也决定了电视广告的发展空间,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电视广告的发展。电视广告播放的时间限制使得在制作中,必须在有限的时间内吸引消费者的注意,激发消费者的购买欲望,只有这样才能够实现电视广告的商业目的。
二对消费文化的影响
以电视广告为代表的大众媒体是消费文化影响因素中最为重要的部分,在信息化的时代,大众媒体已经成为引领社会消费的主要力量。一方面,电视广告对于丰富消费文化的内涵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在信息化快速发展的今天,电视广告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正确消费价值观念的形成;另一方面,电视广告的商业特性使得电视广告的内容可能出现虚假信息,对消费者的正确选择产生负面的影响。
1.对物质层面的影响电视广告能够影响消费者对消费品的选择。电视广告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了众多的消费信息,通过精心的制作为消费者传递商品信息、企业文化以及品牌等影响,在一定程度上节省了消费者选择商品的时间。从积极的意义来讲,电视广告促进了市场信息的快速传播和信息交流,推动了潜在消费市场的开发和发展,进一个人物符号,以及TiffanyKeys商品符号,揭示出TiffanyKeys的钥匙符号代表着李娜、李宇春、章子怡开辟新领域、开启人生新阶段的勇气和一种成功的人生。而广告中的文字有一个共同特点:它脱离描述产品本身,主要表达一种人生、生活、情感上的感性意义。如六神花露水“我们的本色”,多乐士彩漆“我知道你想要的是我们在一起的家”,脉动“精彩由我”,以及上述TiffanyKeys“开启无限可能”等都是脱离商品本身的一种感性意义的表达。这种意义的产生依靠上述广告场景、人物以及产品符号的组合联结,是精心策划的。从本质上说这种意义是武断的,是一种幻象。
一、电视文化的社会影响
西方曾有实验证明:没有电视,人们几乎无法生活下去。其实质是电视文化对人类生存的影响力。2000年8月份有关媒体报道:“电视塔烧了,俄罗斯痛了”:540米高的莫斯科奥斯坦基塔电视塔失火给莫斯科地区造成的损失是巨大的,且不说别的,仅广播电视中断,就使1500万莫斯科人无法收看电视。没有电视的日字怎么过?且看俄罗斯人的内心“独白”:“我发现,没有电视,好像我们突然与世隔绝了一样。”“没有了电视,我的生活突然出现了一块空白。”“电视是我唯一负担得起的消费。我不知道这么长时间看不到它,我怎么过得下去。”“如果无电视可看的情况继续下去,人们会十分烦恼。”一位妇女按捺不住情绪,竟然因为看不上电视而痛哭失声。可见,人们对于电视的依赖已达了到很深的地步。
有关资料表明,统计至2000年6月30日,我国电视机的拥有量已达3·1亿台(占总人口的1/4还多);有线电视用户达8000万户,占全球第一;“村村通”计划正在加快。广播电视依然是中国广大百姓获取信息的主要来源。至2000年8月,电视界制播分离政策出台仅仅一年光景,我国民间电视节目制作公司数量比国有电视台多出2倍以上;2000年10月底的上海电视节是中国规模最大的国际电视节之一,来自世界上46个国家和地区的660多家电视、电影、制作、发行和广告公司的3000多位中外来宾相聚上海,出席电视节的各项活动。影视节目争奇斗妍、让人耳目一新,影视器械令人目不暇接。电视的文化产业意识正在形成,电视的生态环境正从整体上得到优化,与大众社会文化的心理距离越来越接近。北京、上海、广州、深圳、青岛、大连、南京、苏州等有线电视台已实验开通高速接入国际互联网、计算机网、视频点播、可视电话、音频点播、网上购物、电话、电视会议等等。作为工具的电视媒体,将会继续深入地为人们的社会生活服务;作为文化的电视节目内容,将继续与科学知识一起,改变人们的意识、观念,提高人们的文化素养。
二、互联网文化的发展及对社会文化的碰击
当大部分人还陶醉在电视“荧屏大餐”前时,互联网却铺天盖地、迎面袭来。互联网从推出、发展、壮大,仅“炒炸”了4、5年的时间,就把在传统媒体和电视媒体前的年轻人拉走了大部分,真可谓“一石激起千层浪”:“最快的信息源头在网络”,“聊天室让年轻人留恋忘返”,“不上网,不聊天,已无言与伙伴交流”......急速又自然形成的“互联网文化”如直泻的飞流,正有力地击打着年轻人的心灵,并以她的“新、奇、异”诱惑着年轻一代。互联网正在使世界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地球村”。
但是,互联网毕竟只是一个载体,互联网内容的真实、内容的多寡、内容受欢迎的程度等是互联网进一步生存和发展的根本。由于低估和忽视了互联网文化的人文影响力,当互联网在全球“无孔不入”时、聊天室的“隐形”(不是面对面交谈的远程实时对话)使得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变得“不假思索、不负责任”、“亦正亦幻、难以识别”、“视若无睹、置若罔闻”,在那里,“骗人无所顾忌,不惜伪装自己”,有时候聊天室几乎成了“谎言家的集中营”。“好奇”、“新鲜”、“刺激”使得人们尤其是青少年上网“成隐”。聊天室已使少数“意志薄弱者”“神志不清者”,做出了没有公德、不利家庭、不利社会的行动。少数学生则终日沉腼于互联网,而对学习无精打采(有调查表明:住大学城集体宿舍学生的学习态度和成绩明显好于住公寓的学生)。2000年11月初,美国因特网儿童周公布:美国9-17岁的学生有2/3不看电视而是热衷上网遨游,75%以上的学生喜欢在计算机屏幕前消磨时光,特别喜欢聊天,而不喜欢看电视。这种状况也已在我国现露,网上的“新鲜内容”很多,很容易吸引注意,导致精神萎靡不振,学习精力分散。有关部门应该看到:学生盲目上网浏览,会比“放学不准时回家”的现象更严重!“用眼睛思维的一代人”很容易接受新事物,寻求新刺激,并企图继续制定互联网的游戏规则。可以说,几十年构筑的传统封闭的教育“围墙”,在“一夜之间”几乎有“墙塌地裂”之势。无论从眼前还是长远看,互联网的文化传播影响是极大的,现在已经到了必须把她作为一门独立的文化来认识和重视的时候了。
三、网络文化与电视文化的碰击和重构
作为技术的互联网“破坏”了传统产业的结构,促进了社会资产重组,创立了产业结构的新格局,并将继续对社会作出贡献,有人因此说,作为工具性的互联网是最具创新力的“破坏者”。互联网作用于社会的另一面是她的内容——作为传播介质的互联网文化也“破坏”了传统文化的格局、文化习俗和意识形态。事实上,互联网因的发散性使她的文化“自由”和“不可收敛”,电视媒体的可控性则使得电视文化显得传统和保守。互联网的到来不仅打破了已经稳定的多种传媒的结构格局,也打破了相对稳定的文化平衡。“传统的、线性的、自甘束缚的”电视思维方式遭到严重碰击,现行的社会结构、社会文化及至人们的习俗都将不得不重新调整和定位,这也许是社会在发展过程中本应经历的一次“新陈代谢”。
互联网媒体一经出现在信息社会之中,就显示出他的无比的威力,新媒体以全新的方式、样式和内容夺走了屏幕前一大批观众,尤其是年轻的和有文化的观众。其实,一种新媒体所以会对社会有这么大的影响力,自有他优秀的和受人喜爱的突出之处:如媒体自身的潜能、潜伏在大众中的某种欲望等。但是从目前看,人们对互联网的认识还大大落后于她的发展速度,对于由她带来的冲击力和破坏力的认识还显得“迟钝和茫然”。新兴的互联网媒体还不是十全十美:互联网上的聊天室给人以“愉悦”也给了人“虚伪”;大千世界什么人都有,广交朋友让人开心,但却无法了解对方的真情与实意;电子邮件快捷便利,但“见信如见人”的手书家信没有了;网络求助曾救助了一位患了重病的大学生,但网民的冷漠也使人意志薄弱、精神不振;网络是一种服务、她便利高效,但目前服务项目不完善,而且花费太高、安全性差......现在是“窄带互联网”阶段,两三年后“宽带互联网”就会被推出,那时候完全可能出现另一种景象。
由互联网构造的网络化是全球化的重要标志,全球化又给人类社会的发展注入了新能率,尤其是人的个体意识大大增强,但全球经济发展的联动性更加明显,全球文化发展的渗透性更加突出。教育工作者应该认真研究并关注转型期的社会道德和社会教育问题,如在分析社会的变化、流动、均衡、结构、分层和社会发展模式等问题的基础上,研究并建立“社会预警制度”、及时疏导和化解社会矛盾,充分利用互联网文化和电视文化给予社会发展的积极经验,避免在社会转型期中可能出现的“动荡”现象,使我们的社会能在稳定的轨道中和谐发展。
社会需要物质文明,也需要精神文明。文化需要建立、需要认同、需要传播、观念形成需要过程。如同报纸和杂志的关系一样,相信互联网媒体、电视媒体、其他媒体及其文化是可以共存共容的,也应该是共存共容的。
电视与互联网的比较
类别电视互联网
内容的传播形式
内容的制作风格
内容的信息载体
语言文化特点
对文化语言的要求
对内容的接收工具(目前)
交互能力
可控性
影响对象(目前)
影响度/影响面
特点(教育方面)
政府参与度(目前)
内容的可信度
传播特点
工具性特点
操作特点卫星、有线和无线网络
严格
以图像为主,辅以解说
影视艺术语言
严格规范视听语言
电视机
正在完善(等待数字化)
易
对不同年龄均具影响
很大/很大
传统、线性
大
大
实时、真实记录、传播一次过(等待数字化后改进)
大众化
易有线网络(目前)
严格与自由
以文字为主、图片
大众文化语言
自由发挥、难以规范
计算机
具较强交互能力
难
(发达地区)青少年、知识界
很深/可能会更大
自由、自主、发散
小
稍逊
实时稍逊、评价即时、信息量大、可随时查阅
比较专业
(对目前而言)有一定要求
Abstract:TheappearanceofInternetmediaknocksagainsttraditionalmedia,andespeciallyagainstTVmediagreatly.Itsinfluencehasbeenonmanyaspectssuchastechnologiescontained,societystructure,societyculture,societyequilibriumanddevelopment.
Ingeneral,thewordof“civilization”referstoakindofinvisiblequalityformwhenasocietyreachesthecomparativesuperiorgrade,knowledge,civilization,culturalorhistoricalrelicsandsoon.“Civilization”referstothesumofsubstanceandspiritwealthcreatedbymankindduringthecourseofsocietydevelopment,whichparticularlyindicatespiritwealth,e.g.Literature,Art,Education,andScience.Onthecontrary,basedonthesubstancewealth,thecohesivenessofthesocietyspiritwouldpushtheprogressofsciencetechnologyandsocietydevelopmentahead.
TVcivilizationwasbrilliantnotlongbefore,yetitisuntimelytosaythatTVcivilizationisout-of-date.Asakindofsocietyform,thecivilizationbuiltbyInternetisjustshiftinghumansocietycontactandsocietylivingfashiondeeply.ItisaffirmativethatInternethasbeencultivatedthesocietycivilizationvalue.Internetcivilizationisexactlybecominganimportantsymbolofglobaltrend.However,digitaltechnologynotonlypromotesthedevelopingandgrowingofInternetrapidly,butalsoimprovesTVtechnologyathighspeedinthesameway.
Thepaperdeemsthatinthefaceoffavorablecircumstances(opportunity)andchallenge,weshouldseeclearlythatitgivesallkindsofmediawiththesameexistingchance;andpaycloseattentiontotheeffectuponsocietyduringthetimeofshifting.
在文化学视域里,文化身份一般被建构为一种社会构成现象,它标识着相关文化的存在位置及其话语的成立方式与作用力度。对文化身份的探究和判断,意味着在其所属领域文化本体论推导的结束和对其社会历史成因多元化的认可。文化身份研究所能给予文化观察者的实验条件,主要在于多维度的视角和对其所在系统生命性联系的提示。因此,诸多看似互相矛盾、各执一端的说法,并非区分理论是非的简单依据,表象的混乱状态往往更能见出电视文化身份研究必然存在的多维度的合理性及其关联的复杂性。
本文试图从俯视、后视、外视、侧视、内视、前视几个角度,对电视文化身份予以全息式观照和审视,进而尝试让观照的过程本身成为一种推导的方法,以期电视文化身份的本质在纷呈的现实表象中渐渐浮出。
俯视:在人类文化学的整一系统中审视电视文化身份。
文化,是人类留下的痕迹,是人类特定条件下的生存方式。从区域的大小而言,文化一般隐含着三种意义:“一是指人类在社会历史过程中所创造的一切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二是指意识形态,以及与此相适应的典章制度、政治和社会组织以及思想、信仰、风习、艺术等;三是指与政治、经济并列的一种形态,并由此又派生出一种更狭小的含义,即指认字与学习。”(注:参见张崇琛著《简明中国古代文化史》甘肃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文化的存在状态是一种双向的动态过程,即“人化”与“化人”,其驱动力源自人类的创造精神。
从文化的本体概念出发,则不难认同,讨论“电视有没有文化”、“电视是高级文化还是低级文化”等问题只能降低我们理论研究的水准。任何一种文化的价值,首先在于其形态的存在而非身份的高低贵贱。在整个文化系统中我们需要相对确定“电视是一种什么样的文化”,而非对其莽撞地取消或意气用事地贬损抑或盲目膜拜。
电视,作为20世纪科学技术的结晶,是人类文化发展进程中的现代文化形态之一,它可以成为文化学研究的素材,但不是目的。在这个视域里,所容易发生的偏差往往在于:研究者将各类文化形态作为既有的方法以推论电视文化,从而通过衡量其中他文化的各种成分与含量是否全面和饱满,来确定电视本体文化的性质,使研究的出发点与归结点发生倒错。在整个文化系统中,电视文化作为一种技术的出现与存在,其技术性能塑造了其身份的与众不同。它呈现出一种全能文化形态:
首先,它不能像任何一种文化形态,边界较为清晰地归属某一文化区域,但它自身大于人类自然力量的技术整合力,又使它在文化的任何一个区域得以兼跨。亦即文化系统所包含的三个区域的内容,都可能与之轻易结合,从而成为其文化构成。政治文化、经济文化、艺术文化等任何一种文化形态,都有机会在电视文化的身份证上签名。
其次,它不能像任何一种文化形态,由一种相对稳定的文化思维方式来支撑。人类的思维方式是多样的:时间性思维和空间性思维;抽象思维和形象思维;经验性思维与创造性思维,等等。但语言出现以后,各种思维方式大体为语言思维方式所整合,纷纷融化于语言思维的海洋,亦即语言已成为人类基本的思维媒介。语言思维是人类基本的文化思维方式。电视文化的出现,将人类带进了一个全新的思维王国。基本拿到理论“护照”的界定:电视思维是“可闻可见的四维思维方式(立体的空间+时间=视听的运动)”。(注:周传基著《电影·电视·广播中的声音》第44页,中国电影出版社1991年版)这个界定,有其技术分析的可确定性,但未能留出文化思维中模糊思维可能存在的余地。电视文化,宣告了一种全能思维方式的出现:如果说,视听是其思维的主要构成部分,那么数字式(点式)思维、以“语言”方式积淀在人脑中的“原型思维”,就是电视文化创造与接受过程中无法离析但又与视听思维同在的模糊思维构成。我们应该避免袭用“单一思维方式”支持下的电视思维界说,才能允许电视对各种思维方式创造性地开掘、互动和使用的事实进入我们的理论视野。
第三,电视文化不能像相异文化形态那样具备相对稳定的某一种属性。断定电视文化是大众文化,显然过于笼统。大众文化属于现代文化的范畴,是随一系列大众传媒的崛起而登场的。大众文化以“文化大众”为旨归,宣告了文化消费时代的垂临。“大众文化研究所分析的大众文化是一个特定范畴,它主要是指与当代大工业生产密切相关(因此往往必然地与当代资本主义密切相关),并且以工业方式大批量生产、复制消费性文化商品的文化形式”,(注:戴锦华著《隐性书写》第3页,江苏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它意欲消解文化的阶级性、阶层性和垄断性,是一切现代文化形态均有的属性。即使是精英文化或高雅文化,也只有千方百计地搭乘大众文化快车,才有可能传播到位。大众文化并非精英文化的二元式对立存在,其胸襟具有吞吐一切文化形态的气象,所谓文化的终极必然趋向大众。因此,在大众文化的疆界内,电视文化一方面更多地体现着大众文化精神,同时也以大众文化的豁达,熔精英文化与世俗文化、高雅文化与娱乐文化于一炉,从而呈现出一种全能文化的姿态。
后视:在中国传统文化的基点上审视电视文化身份。
中国传统文化,是我们这个东方伟大民族史性存在的见证,又是我们现代文化的根底。其“天人合一,以人为本;诸家兼容,以儒为主;多神并敬,无神为常;德能统观,以德为重;述作共倡,述为号召”(注:参见张崇琛著《简明中国古代文化史》第11-20页,甘肃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的本体特征,既标识着中国传统文化在一定社会历史时期所到达的文化高度和所拓展的文化广度,同时又作为民族文化心理的厚重积淀,以“神来之手”,不可遏止地参与到了我们对现代文化灵魂的塑捏中。
从这个视角把握电视文化身份,其理论眼光必然充盈着殷殷的怀古忧思,所展开的文化研究则更多地罗织着批评的维度:一方面,其固化自身文化本体地位的心理诉求,促使其素朴地以自身的特点来限定电视文化身份,如,从文化集权观念出发设定电视文化机构严格的行政等级制度、为电视文化增设划一的评判标准,对电视作为大众文化意欲突破文化等级、展开文化自由竞争的冲动予以约束;另一方面,则以自身为比照基准,止于对电视文化中传统文化特质的缺失或变异的指指点点,从而推断出电视文化身份缺席的结论。这种批评,徘徊于对电视文化功能的客观解析与主观期望两相矛盾的游离地带,表现在对电视文化的内部研究上,就有将“阳春白雪”与“下里巴人”的传统文化鸿沟置换为电视屏幕上“精英文化”与“世俗文化”、“高雅文化”与“娱乐文化”的争执不休;表现在对电视文化的外部研究上,则出现了“电视文化应成为弘扬传统文化工具”的呼声,从而强调对电视文化身份的“介质”性理解与使用,而忽视了其文化本体的存在与特质。
在这个视角观照电视文化身份,难能可贵之处应在于对传统文化中既有的历史发展眼光的择取。传统文化并不特指某一既定的过去时段,其存在本身蕴含着过去、现在、未来纵向发展的脉络,是一种动态的存在过程。就传统文化而言,不同的生产力水平决定着其在不同社会环境中不同的主体形态,就像岩画——戏剧——诗——小说出现的秩序那样,明摆着石器——青铜器——甲骨、竹简、羊皮纸——造纸术——印刷术的文化生产链条;机械时代只能创造资产阶级或中产阶级生活方式,而信息时代必然酿造大众文化的甘醇。如果从这种发展的路线上延展开去,也许走不了很远,就会有人将电视文化视为传统文化来审度。“人类文化总是处于创造与消解之中,一切貌似永恒的本质总是受到挑战”(注:参见1999年3月11日《文艺报〈文化本真性的幻觉与建设〉》),因此,传统文化视角下的电视文化身份必将是传统文化发展链条上现在时段主体形态的显现者,它在完成“传承文明、沟通未来”(注:CCTV-1频道形象广告词)的使命中凸现自我,更多的体现出对文化发展纵向度的聚合:一,它聚合了文化时间的过去、现在与未来,使文化时间的不同维度得以自由流淌,极大地体现出了文化时间来龙去脉的连贯与不可分割,亦即电视文化对文化时间的自由把握与自由使用;二,它聚合了传统文化已有的多种形态与特征,亦即电视文化的出现不是空中楼阁的出现,它必然在其技术构成的基座上,将中国传统文化的本质予以现代性的重构与诠释,在电视文化的每一种构成上总是闪烁着传统文化的光泽,同时也衍射着未来文化的辉光。所以在这个视角,电视文化身份表现出了聚合文化的形态。
外视:从社会化生存系统审视电视文化身份。
社会生活,意指人类群的生活方式。“群”是文化学中的一个基本概念,文化的生成与存在是以“群”的内部关系为前提的。“群”是人的社会化生存系统,小至家庭、大至民族,“故人生不能无群”(《荀子·王制》)。在一定范围的“群”中,人们会在调适文化观念、价值取向的过程中结成形态相对稳定的“同文化群落”:政治(党派、社团)群落、经济(企业、财团)群落、“文化”群落(狭义的文化艺术性组织、机构)、宗教群落,个人自组织群落(个体的人对属群的自我定位)等等。如果说社会是人类生存的“公共空间”,那么,任何一个“同文化群落”都是在抢占“公共空间”份额的过程中建立自身的话语权力和话语方式的。
在这个视角,可以看到“电视”是各个“同文化群落”走向“公共空间”、抢占“公共空间”份额的现代化武库,电视的文化身份无疑被塑造成了一个“千面人”,具有很强的可易性和复杂的多面性。亦即电视文化身份不是一个单纯的现象性存在所能影响和决定的,而是由整个社会系统的内部活动和外部活动以及各要素之间的关系所决定的。这使得电视文化身份由“实物决定论”走向“关系决定论”。存在于社会生活巨系统中的电视文化,各个“同文化群落”的力量会让它发展的方向发生变动或转移,如:政治群落希望它是政令、解释政策、传播政见的“喉舌”;经济群落则希望它姓“商”、成为塑造企业形象、营销商品的“自由市场”;文化群落则希望它属于纯文化,成为人类精神品格的塑造者、思想道德的完善者和崇高情感的激励者;而作为个人的个体自组织群落则可能希望它有一个“百家姓”,是千里眼、顺风耳,又是表达个人意志与精神的喉舌;是其精神追求的寄托、又是文化娱乐的场所;是信息人,又是生活的向导和侍者。因此,电视文化身份在社会系统中由整合力最强的要素(群落)来决定,但同时,会在其他要素(群落)的干预下,以合力运动的方式合规律性的变化与发展。亦即,在一定的时间区域内,其身份具有很强的易变性和不稳定性,而从长远看,则与社会的进步力量同向度、共属性。
用系统解构的方法,可以将各“同文化群落”对电视媒介的作用力,大致分为三种:1)投入者;2)媒介自组织者;3)接受者。投入者,由权力投入(政府行为的支持、含政策与财政投入)、纯财力投入(企业、财团的经济行为)以及纯文化投入(文化界学术界的智性投入)组合而成。这部分作用力,对电视文化身份的影响最直接、最具干预性,它支配着另外两种作用力。媒介自组织者,包括媒介经营者(所有者)的利益及意志、从业者(制片人和一般工作人员)的利益及价值观念,以及创作者(编、导、摄、主持人等)的价值观念。这部分作用力是以媒介主体形式存在的,是对投入者与接受者两种力量的贯通与遇合;同时又具有浓郁的机构文化色彩,会以隐在的方式,借投入者与接受者的力量阐发机构意志。接受者,则层面多而人数众,其力量的体现是通过投入者与媒介自组织力量的实现与否来表达的。从表象看,它具有被动性并缺乏凝聚力,而实质上它是前两种力产生的原动力,既是其出发点又是其归结点。前两种力的发生以到达它为目的。因此,接受者的作用力以回馈的方式成为衡量前两种作用力实现程度的标准,从而成为三种力中无形的最大作用力。这三种作用力的施放不是均衡的。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中,各种力的向度与强弱会发生相应的游移、遇合与分解。如在意识形态垄断社会一切文化形态的前提下,政治投入就会变得强而有力,会以政府干预的方式使电视文化成为政治制度的替身;在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前提下,纯财资投入则会对电视文化发挥强势干预,会使其属性倾向于商业文化色彩,倾向于经济利益的取舍;同样,在讲求民主、崇尚人文精神的社会条件下,纯文化力量和媒介自组织力量中的精神品性则会得到最大限度的张扬,会影响权力投入者、财资投入者以及媒介经营者的价值观念,接受者也不会被当作商品信息与精神产品的简单“货仓”,而会焕发出参与媒介活动的自觉力量,从而形成三种作用力同向度的合力运动,使电视文化的身份在各种关系的运动中突现出来。
所以,在这个视角,电视文化更为明显地体现出了对多元文化的综合与兼容,其身份呈现出多元文化的形态。
侧视:在各种文化形态的横向队列中审视电视文化身份。
“在报纸、杂志、电视这三大媒体中,电视群体的文化素质最低。这其实很好理解。首先,报纸杂志有其漫长的历史承传、有规矩、有氛围、有熏陶;电视不然,它是在走进寻常百姓家的短短十几年中一下子暴发起来的”(注:参见1997年1月24日《南方周末〈学者与电视〉》)。长期以来,电视文化就是这样被相邻的姊妹文化侧目而视。这种视角下发生的理论成见不言自明。其实,任何一种文化形态的成熟与发达抑或所表现的文化素质的高低,都不能简单地以其形成时间的长短来测定。在文化形态的生成速度上,时代愈演进,其生成与发展速度则越快。从前文字时代到文字时代,人类走过了千万年,而从报刊文化出现到影视文化的出现不过百年而已,报刊文化的真正成熟与发达几乎是与影视文化同步的;其次,“因为报刊有文化,从而电视无文化”之间并无必然的因果逻辑关系,且类比失当,就像指责玫瑰为什么不具备洋葱的辛辣那样;再次;报刊文化传承的是文字文化的血脉,而电视文化是电子时代视听文化的创新。电视人掌握的是另一种全新的知识体系,否定者只能明证其对电视文化的视觉盲点:报刊文化是文字文化的大众传播方式,而电视文化在大众传播方式之外还创造出了新的语言体系,比方小说、诗歌,被报刊登载依旧是小说、依旧是诗歌本身;而进入电视则小说非小说、诗歌非诗歌,是具有诗性或小说性的电视艺术。
因此,这个视角的占踞者应该是拥有独特语言方式、堪与电视相并列的文化形态,如文学、戏剧、音乐、绘画、雕塑、电影等。这几种文化形态的语言方式是艺术的语言方式,所以,我们可以从这个视角来审度电视作为艺术文化形态的特征。艺术,文化区域内的重要组成部分,它集中体现了人类的文化精神。如果说,大量的文物、遗址以凝固的方式保存了人类文化成果,那么艺术则以鲜活的生命方式滚动着人类文化的成果,使人类的文化之树果实常新。占踞这个视角的各类艺术,在审视电视时目光多少有些不安。这种不安,长期以来一方面被归结为电视作为艺术,其语言、表达方式、传播方式的与众不同;另一方面,则被归结为电视艺术对其他艺术的技术性掠夺。但这两种归结前者止于冷静的技术分析,后者则止于激情的笼统印象。任何一种艺术,都因拥有独特的语言方式、表达方式、传播方式才得以确立而且被认同。就像文字不对绘画的线条造成威胁,雕塑的造型并不消解诗歌的表现,音乐的时间联想并不会冲击戏剧的空间再现那样,电视声光色的语言成分及其语法规则,并不能动摇任何艺术形态固有的“树形结构”。而电视对各类艺术的技术性掠夺,毋宁说是各类艺术对电视技术的使用。电视弥合了其他艺术传播方式中时间传播与空间传播的堑濠,改变了间接传播与直接传播之间的两相分立,成为“间接传播中的直接传播”。这种来自技术的魅力,终成各类艺术突破既有风范的谷口。这似不应给各类艺术带来不安,而应该额手称庆。
不安,实则来自电视对既有艺术理念根本的摇动。首先,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提出人类对世界的四种掌握方式:科学的、实践-精神的、宗教的、艺术的。这是哲学思想和美学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电视出乎意料地横空出世,使这几种把握方式面临重写或重新理解的格局,它一方面模糊了四种掌握方式的边界,一方面提出了新的把握世界的方式:多维度把握。其次,黑格尔美学思想中关于艺术发展规律也有以下的结论:艺术的发展过程是精神不断压倒物质、内容不断冲破形式、理念愈益充分显露的过程,并把艺术归纳为象征型、古典型、浪漫型三种,其中物质的比重由大到小而精神的比重由小到大,如建筑——雕塑——诗歌。但电视却使这一被普遍认同的线路出现了波折。电视艺术中,物质的成分不是减轻了而是加重了,精神对物质的依赖不是减弱了而是加强了,内容不仅无法冲破形式而且形式大于内容,理念不是愈益显露而是愈益隐蔽。再次,电视以外的各种艺术,其生命价值得以实现的前提是作品的独一无二和审美意识对作品产生环境的先天依赖。亦即它追求艺术作品个体的“惟一”价值和作品价值得以实现的特殊语境。如宫廷艺术审美的前提是宫廷的“语境”;宗教艺术审美的前提是宗教的“语境”;所谓“红楼十二钗”也只有在大观园的语境下才得以生气灌注,具有独到的审美价值。艺术的个体作品不是放之四海而皆“美”的。但电视不然,它技术性地使艺术作品的复制具有了合法性,真品与膺品的差异走向了零度,并且使艺术美感赖以产生的语境获得了重构。它将其他艺术所依赖的纯粹审美空间推至纷扰迭起的世界:开放的意义即为家庭日常生活空间;封闭的意义则指电视机“机体”空间,即相互间并无多少关联的各类节目所连缀的假定性空间。对此,德国美学家本雅明在《机械复制时代的艺术作品》中发出了“阿乌拉”(AURA)(注:本雅明把传统艺术称为有韵味的艺术,认为有韵味的艺术具有鲜明的独一无二性。对它无法进行复制,即使勉强复制,复制品也不能与原作相媲美,因为即使最完美的艺术复制品中也会缺少一种成分:艺术品的现时现地性,即它在问世地点的独一无二性。并且认为复制艺术的出现让有韵味的艺术崩溃了。)不复存在的叹息。
因此,这个视角审视下的电视文化,是又一种把握世界的方式;对世界的多维度把握;同时,它在逃逸出传统美学范式的前提下,以复制的合法性,将传统美学加以现代美学意义上重建,其身份必然呈现出重构文化的姿态。
内视:从电视文化本体来审视电视文化身份。
从内部解析开来,电视文化有三大组成部分:机构文化、成员文化、节目文化。机构文化,在经历了微波传输时代行政式逐级到达观众的阶段以后,目前正进入卫星时代,通过制、播分离,由“生产文化型”向“消费文化型”转轨的阶段。电视机构由政府和纳税人供养的生存机制也正在向机构产业化的自造血机制转换。这个转换,必然带动电视文化向“产经”文化和“商经”文化发展,电视文化身份本位也开始发生易位,从单一的宣教式存在走向多元的宣教经营式生存,成员文化,往往因为电视从业人员的职业身份过多的依赖其他文化艺术从业人员的名称:如:编辑、编剧、导演、剪辑、录音、作曲等,在身份称谓上没有自己的“独立人格”,包括专业技术职称也是如此;加之电视从业人员对自身以及电视文化身份的塑造缺乏行为上的自觉,要么把自己装扮为“政府发言人”;要么把自己定位于“传道授业解惑”的先知先觉者;要么从高处弯下腰来俯视芸芸众生做出平民化的平视姿态(骨子里在说我是贵族);要么就是为不知其内里的商品做了营销员;并且由于规约电视文化行为的法规法度不健全或不成立,致使违背电视文化建设的个体操作和群体操作大行其道:如推崇“大投入大制作”的背后隐藏的是机构或个人牟取暴利的私欲;“平民化通俗化”的背后潜藏着对文化大众作为市场的利用,从而引发了社会对电视成员各种不满与指责,导致了电视与文化无关的言论。在这个层面上,公众心目中的电视人和电视机构因为是一种技术的掌握者与垄断者,所以变得高高在上甚至有些跋扈,这也助长了电视人对扭曲电视文化身份的现象视而不见。但是,电视成员在这种驳杂的表象背后,还是在走一条有序而必由的发展之路:从编导演中心制到制片人中心制到策划人中心制,大致勾画出了其由创作型向生产型、由作品型向商品型、由局部意志型向群体意志型演绎的总向度。
关于节目文化,理论的热情较多地止于电视文化的语言学分析,对其语言的构成元素、构成材料及其使用的语法规则和技巧以及解读方法作出深入细致的研究,并尝试将之与其他文化语言区分开来,特别是电影文化语言。这方面的努力,对于电视作为一种新兴的文化现象是重要的,而且所取得的成果也颇为斐然。但是,这个层面的局限也是明显的,它使电视节目文化倾向于技术性的构成,而忽略了对其文化特质的整体性把握。诚然,电视本体首先是一种技术的存在。在这个层面,技术大于人,是技术赋予人相对的思维自由和行为自由,同时又限定了其思维与行为的绝对不自由:在电视文化中不存在离开技术的思维与行为。首先,技术让电视文化拥有了时空上的相对自由、电视文化突破了通约几千年的文化创造与传播规则而得以自由地把握时空;但电视文化因技术的限定,又都是“拍出来”、“编出来”、“做出来”的,在技术的客观存在以外,其文化形态及内容都是假定性或虚拟性存在,如建筑文化使我们可以生活于其中而电视文化只给我们以氛围化生存,任何人都不可能真正地生活于其中,而只能生存于电视文化的氛围中。前不久,CCTV-1在晚间新闻中播报:世界第一位由网络制造推出的电视虚拟主持人已经诞生。这意味着“人类按照自己的模样创造上帝”的时代真正到来了。技术使电视文化有了生命,但缺失了有实感的肌体。其实,技术给予电视重构文化的可能,但同时限定了其文化属性的非独立品格。人,“是从事构造化活动的动物”(注:参见刘xīn@①著《电视重构论》第3页,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9年版),人类文化的进步在于其不断地向理想的构造渐近。任何文化终究都是对人自身及社会生活的“同质异构”。电视的技术魅力,打破了其他文化形态固有的边界,启动了一场前所未有的大规模的文化整合运动,但任何文化形态都不可能百分之百地无衰减无变异地通过电视而抵达受众,即电视不是一个无机通道,而是一个有机通道。在电视的“场”中,所有的文化形态获得重构成为电视文化的本体组织。
因此,从这个视角解析,电视文化体现出来的本质是各种文化艺术的综合特征与边缘特征:一方面,电视因技术而获得的文化重构“场”,具有极大的宽容度和兼容性,它可以将文化艺术的时间流和空间场综合起来,也可以将各种文化艺术综合为一体,从而体现出时空的综合和各种文化艺术的综合特征;另一方面,综合意味着取舍而非杂凑,如果从文化艺术的时间特征来审视,电视则是以空间来表现时间,体现的是时间与空间的边缘特征;如果从文化艺术的空间角度来审视,电视又不单纯是空间文化,而是通过时间的流动实现空间的扩展与建构,从而体现的是空间与时间交错的边缘特征。用艺术做譬:电视可以表达戏剧,但从戏剧的角度来审视,它只体现了戏剧的边缘特征而非本质特征;电视对文学、音乐、绘画等艺术的使用与表达都是如此,它不可能体现各种艺术的本体特征而只能体现其边缘特征。到此为止,所有言说电视在糟蹋各种文化艺术的误会应该结束了,其怨言来自用其他艺术的本质特征取代电视文化本质特征而必然发生的失落感。试想,如果文学电视表现出的是“文学”的本质特征,让“文学”满足的话,那么电视的身份就彻底不复存在了。因此,在这个视角的审度下,电视文化身份所体现的是综合文化和边缘文化的形态。
前视:从人类文化发展的未来审视电视文化身份。
在20世纪最后的几年中,“网络”,以毋庸商量的霸气从未来世界幻影迷离的天幕上磅礴升起;而与此同时,“传统电视”这样的词汇出现在了文化的卷宗上。也许电视自己也未曾料想:现代与传统之间的距离竟如此之近,近到只有70年。
理论的慌乱,从对“网络时代电视的身份将会如何”等等的预测中略见一斑。这也是文化理论所遇到的前所未有的挑战:理论不再意味着“过去时”,而更重要的在于它的“正式进行时”和“将来时”。
1999年岁末,在地球的西方发生于一件关乎媒介文化的大事:美国在线以1840亿美元的天价收购了华纳兄弟影视集团。这似乎是一则预言:人类的“全媒体”时代即将莅临。
有理论将20世纪出现的媒介文化排了座次:印刷文化、广播文化、电视文化、网络文化。但网络是否可以被称作“第四媒体”目前还争执不下,难见端倪。争论的表面似乎是其作为文化是否已经成熟,实则是双方对文化发展规律的简单排列。问题并不在于媒体的序号性存在,而在于媒体文化本体性状的存在:任何一种文化形态,较之其他文化形态都有空间上的组合关系,较之本文化脉系则都存在着时间上的聚合关系。就像电视文化曾对(我们对电视开始使用过去时态)横向的其他文化进行组合,创造出杂志性电视栏目、报纸性电视新闻等等;在纵向度上,今天的电视已非20世纪30年代贝尔德实验室里的电视,但它却纵向聚合了电视文化演进过程中的每一个优秀环节:如更清晰、更直接、更便捷。目前显示的状况也是如此,并非各种媒介安分守己地排队出行、轮番坐庄,而是纷纷抢滩网络。网络也在施展自身的魅力以期吸引更多的文化成分,从而造就自己的文化品格。这犹似当年的电视。今年4月,在中国电视文化转型中立下汗马功劳的“东方时空”栏目,在7周年庆典之际,举行了中国电视的首次网上直播。如果说美国在线与华纳兄弟公司正在以“机构”方式走向“全媒体”时代,那么中国电视则正在以“节目”方式轻轻地点击“全媒体”的门环。
在“全媒体”化的过程中,究竟谁能占上风,现在还不得而知,但从文化发展的规律来看,胜者将是整合力最强的一方。站在“全媒体”时代的角度分析电视肌体整合力的强弱,则很可能推导出它在未来文化中的身份与地位。亨廷顿在其“文明冲突论”中提出“文化和文化身份,也即在最宽泛层次上的文明身份,正在形成冷战世界的同一性、解体及冲突的范式”,他所指认的范式即在冷战结束后,世界范围内经济与政治的冲突将被文化的冲突所取代。撇开其文化冲突所隐含的经济与政治冲突的“祸心”不论,就文化冲突本身而言,文化冲突的趋势终究会走向技术的整合与化解。这意味着文化空间与文化内涵的全球性共享。从网络的角度审视,网络所追求的是个人化的文化言说与个人化的文化分享,是对电视文化播迁向度的增设和对电视文化人格“趋同”、个性丧失的补救。但是,从人类既有的发展轨迹预见:文化趋同是必然的,文化个性只能在同一中求得一般允许下的特殊生存。不论是语言还是文字,不论是机械还是电子,任何一种媒介的诞生都是为了人类能够更好地沟通。沟通,则为了趋同;趋同,则为了合力运动的可行。《圣经》中有人类在语言同一的情况下建造“巴贝尔塔”(通天塔)以便直接到达上帝的传说。其实,人类自诞生以来,共同建造巴贝尔塔的理想从来都没有停止过。也正是技术的一次次飞越,使得人类共同的巴贝尔塔渐渐增高。支撑着文化学理论的“单线进化论”、“普遍进化论”和“特殊进化论”虽然存在探讨文化进化过程的视角差异,但无不首肯技术是文化进化的动因。所有文化冲突的解决最后都取决于技术的调和,技术让不同的文化更易于沟通、易于互解,从而化干戈为玉帛、互塑共生地走向未来。从这个意义上讲,电视文化所具备的群体参与方式、时空共享方式都是人类社会化程度不断提高,文化走向全球化过程中必需的方式与手段。就目前网络运行的特征看,网络显然难以承担电视所能承载的人类对于文化共同利益的社会责任,并难以取代电视所能带给人们的活生生的生命的直感。如电视直播对场效应的全方位公开、对各种场元素间生命联系的集约式发送。也许,我们对电视拥有过多的“怀旧”情感,所以网络的出现并不让我们理解为电视技术的停滞不前。技术的多元并进,可能会导致“全媒体”时代的到来,“彼电视”定然不是今天的“此电视”,但电视的文化身份不会退场,在这个视角下,它必定要显示其“全球文化”的形态。
第一,当代中国电视文化的理论研究落后于迅猛发展的实践。我国电视文化的历史始于20世纪中期,虽然晚于英国、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但在改革开放以后却获得了长足的发展。尤其是90年代以来,在经济和科技两个高速运转的车轮的驱动下,不仅在传播内容、传播形式、传播技术上,而且在传播理念与文化理念上都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但是,对电视文化的理论阐释却尚处于“盲人摸象”式的探索中,理论研究远远落后于实践的发展。理论的滞后、理解的偏差又反过来使实践的发展走向误区。
第二,电视文化是一种相当复杂的文化形态,既有文化的意识形态性、审美性,又有商品的物质性、消费性,既有强制性、操纵性,又有迎合性、对抗性,既有同质性,又有多元性,既有类型性,又有创造性;既有娱乐,又有教化功能。电视文化本身已经成为一种跨学科的文化形态,涉及到的领域已远远不是传统的文化艺术所能涵盖的。
第三,当代中国电视文化的发展已经置身于市场经济以及文化全球化的新的历史语境下,它的商品属性使其由以往的艺术文化转变成一种商业文化、大众文化,新现象、新特征由此频频凸显。对这些新现象、新特征,尤其是其大众文化特性所带来的负面效应,都使我们产生一种“莫相知”的恐慌,而没能从理论高度予以阐释。
第四,以往的从艺术单一视角对它所进行的理论研究陷入了阐释的困境。很多问题,例如大量不具有审美意义粗制滥造的文本却有很高的收视率、文本质量的提高主要依赖的是声像光电的技术手段而非炉火纯青的艺术手法等等,仅从艺术的角度难以解释。
在这种复杂的状态下,既要正视电视文化迅猛发展的事实,承认电视文化所蕴涵的商业文化、大众文化特性,以历史的理性清醒地认识到经济转型、社会转型赋予文化转型的可能;又要从不同的研究视角,对其进行全面的把握、理性的认识,恰当的评价,审理各种理解的偏差,以期更有效地规范和引导这种新型的文化形态。
二、电视文化研究的几种视角
多重研究视角的转换有助于对电视文化的多重认识,有助于在矫正操作的失误和寻找正确的发展方向时获得理论上的高度与支持。
社会文化视角:以往对电视文化的研究常常局限于文本本身,而忽略了这一文化活动的社会过程全身。随着中国社会文明进程的演变,电视文化已走出象牙塔,融入广大民众真实生动的生活中,成为社会生活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内容,具有了更广阔的社会文化的品格。作为当代社会生活的一个重要方面和社会公共事业,社会学视角、人类文化学视角的关注,也许能使我们穿越数量众多庞杂、质量良莠不齐的电视文本,抵达社会意义、文化意义的剖析。在这其中,意识形态视角的分析尤为重要,因为一切文化在本质上都是一种意识形态的“代码”。从到法兰克福学派、精神分析学说、文化研究学派、后现代主义,意识形态批评无不是这些理论的重心。
大众文化视角:电视文化所表现出的商业性、消费性、大众娱乐性、通俗性(甚至媚俗性)、技术性、可复制性、程式化、无深度感正是大众文化所追求的基本目标,体现出与电视文化与大众文化的一致性、同质性。因此,在对电视文化的研究中,借鉴西方某些学术思潮对大众文化已有的研究成果,虽不能祈望彻底解决中国电视文化存在的问题,也不是无益的。如法兰克福学派的社会批判理论,在使我们认识到电子传播作为生产力给对电视文化生产带来巨大促进作用的同时,也使我们认识到技术进步对人造成的新的控制,认识到其意识形态的操纵性、欺骗性的一面;后现代主义理论让我们对电视文化的世俗性、扁平性、游戏性、狂欢化获得了一种哲学上的认识高度;后殖民主义理论则令我们对电视文化、大众文化中的全球化倾向、文化同质化倾向保持高度警惕;新历史主义提醒我们,以“戏说”为代表的电视文化可能导致的危险;文化研究学派以它与社会的广泛联系和跨学科的学术胆识,启示我们以宏观的社会文化研究与微观的文本研究相结合,在微观的文本研究的基础上展开宏观的文化研究……这些理论奠定了以大众文化的视角来审理电视文化的理论基础。传播文化视角:电视文化与印刷媒体、广播媒体等其它大众文化形态的主要区别,在于它以科技含量极高的影像的传播与接受方式创造了一种新型的视听文化,并对其它形态的大众文化形成强大冲击,获得了存在的独特性和优势性——影像传播文化的特性。所以说,传播学理论从电视传播的全过程来考察电视文化与社会的关系,为电视文化的理论研究开辟一条更切实有效的新路。正如高鑫先生所说:“研究电视理论,首先要研究‘电视传播学’,因为电视本身就是作为信息传播的媒介和载体而存在的,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所有的电视节目,统统鲜明地烙印着信息的‘印记’。因此,抓住‘传播’也就抓住了电视理论研究的根本。”无可质疑,随着从播放型到数字化、新媒介的传播模式的全新构型,电视文化将会发生更为深刻的革命,因为传播模式的改变必将影响所传播的文化本身。
社会文化视角:以往对电视文化的研究常常局限于文本本身,而忽略了这一文化活动的社会过程全身。随着中国社会文明进程的演变,电视文化已走出象牙塔,融入广大民众真实生动的生活中,成为社会生活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内容,具有了更广阔的社会文化的品格。作为当代社会生活的一个重要方面和社会公共事业,社会学视角、人类文化学视角的关注,也许能使我们穿越数量众多庞杂、质量良莠不齐的电视文本,抵达社会意义、文化意义的剖析。在这其中,意识形态视角的分析尤为重要,因为一切文化在本质上都是一种意识形态的“代码”。从到法兰克福学派、精神分析学说、文化研究学派、后现代主义,意识形态批评无不是这些理论的重心。
大众文化视角:电视文化所表现出的商业性、消费性、大众娱乐性、通俗性(甚至媚俗性)、技术性、可复制性、程式化、无深度感正是大众文化所追求的基本目标,体现出与电视文化与大众文化的一致性、同质性。因此,在对电视文化的研究中,借鉴西方某些学术思潮对大众文化已有的研究成果,虽不能祈望彻底解决中国电视文化存在的问题,也不是无益的。如法兰克福学派的社会批判理论,在使我们认识到电子传播作为生产力给对电视文化生产带来巨大促进作用的同时,也使我们认识到技术进步对人造成的新的控制,认识到其意识形态的操纵性、欺骗性的一面;后现代主义理论让我们对电视文化的世俗性、扁平性、游戏性、狂欢化获得了一种哲学上的认识高度;后殖民主义理论则令我们对电视文化、大众文化中的全球化倾向、文化同质化倾向保持高度警惕;新历史主义提醒我们,以“戏说”为代表的电视文化可能导致的危险;文化研究学派以它与社会的广泛联系和跨学科的学术胆识,启示我们以宏观的社会文化研究与微观的文本研究相结合,在微观的文本研究的基础上展开宏观的文化研究……这些理论奠定了以大众文化的视角来审理电视文化的理论基础。
传播文化视角:电视文化与印刷媒体、广播媒体等其它大众文化形态的主要区别,在于它以科技含量极高的影像的传播与接受方式创造了一种新型的视听文化,并对其它形态的大众文化形成强大冲击,获得了存在的独特性和优势性——影像传播文化的特性。所以说,传播学理论从电视传播的全过程来考察电视文化与社会的关系,为电视文化的理论研究开辟一条更切实有效的新路。正如高鑫先生所说:“研究电视理论,首先要研究‘电视传播学’,因为电视本身就是作为信息传播的媒介和载体而存在的,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所有的电视节目,统统鲜明地烙印着信息的‘印记’。因此,抓住‘传播’也就抓住了电视理论研究的根本。”无可质疑,随着从播放型到数字化、新媒介的传播模式的全新构型,电视文化将会发生更为深刻的革命,因为传播模式的改变必将影响所传播的文化本身。
和众多未上星的地市电视台一样,从纵向看,昌吉电视台的媒体影响力,社会资源和平台资源基础较薄弱;但从横向看,昌吉电视台收视群体大部分是本地居民,其收视倾向于乡土气息丰富的本土文化节目。“地方地市台受地域条件限制,在传递大事要闻上没有信息优势,其重点在于依托贴近群众的地缘优势,以当地百姓喜闻乐见的形式传播先进文化、进行社会教育,服务地域经济,提供综合多样的实用信息。”昌吉电视台作为昌吉州最具权威性的电视媒体,是展示昌吉州地域文化艺术、风土人情、文化发展动态和艺术品位的重要窗口。开办《艺览昌吉》节目也是昌吉州社会发展的需要。在当今信息化社会里,人们除了关注大众文化以外,对本土文化的发展会特别关注。因此,昌吉电视台具有开办文化节目的必要性,其文化节目的定位和立足点应放在本土文化上,直观反映本地自然风貌和风土人情、历史内涵和文化形态,从而形成稳固的受众群体。
2.地域文化艺术基础决定开办文化节目的充分性
昌吉回族自治州是全国两个回族自治州之一,享有“观音故里”、“中国回民小吃之乡”,“新疆休闲之都”的美誉。这里以回族花儿、新疆曲子为代表的民族民俗文化在全国都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其中维吾尔族的塔河麦西热甫被列为国家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同时还有北庭都护府遗址、康家石门子岩画等文物遗址400多处等人文和自然景观,蕴含着丰富的人文故事。正是昌吉州独特的文化资源和底蕴,为昌吉电视台开办《艺览昌吉》这样的文化栏目提供了较为广阔的发展空间。
二、打造民族地区文化节目必须因地制宜
1.扬长避短,保持媒体平台特点
作为地市电视台,要认清自身媒体平台的客观条件,扬长避短。昌吉电视台的《艺览昌吉》节目的设计初衷就是要立足本土,靠近基层,贴近百姓生活和民风民俗,锐意创新,突出昌吉州文化文艺特色和个性,这也是《艺览昌吉》栏目的灵魂和根基所在。
2.注重选题,提升节目质量与品位
优秀的文艺节目必须包含一定的文化底蕴。对文化节目组织者而言,在提高导演和主持人的自身文化修养和提升知识储备的基础上,更要在题材和主题上下功夫。《艺览昌吉》作为一档时长20分钟的周播地方文化节目,采用演播室样式,主持人与嘉宾现场访谈、演绎并结合部分短片。目前已制作的100期节目,至少有百名昌吉州各行各业的文化艺术名人、团体做客演播室。通过《艺览昌吉》,这些名人名家被更多的百姓所了解、所认知、所认同。好的文化节目应有自己的特色,而提高节目独特性最根本的方法就是遴选节目主题。每一期的《艺览昌吉》节目设计方案始终关注昌吉州特有的文化背景。如在设计《奔放的山歌》——“塔合麦西热甫”这期节目时,节目组就特意选取新疆维吾尔族山区草原文化中具有典型意义的“塔合麦西热甫”作为节目的题材,全部选用当地的农牧民演唱,保留了“塔合麦西热甫”文化中现场即拉即唱的特质。另外,通过短片让观众更多了解演唱“塔合麦西热甫”人目前的生活状况与发展前景。表面上看这只是一个地域性的题材,但是经过精心策划、制作提炼,这种艺术上升到了一个较高的水平。这对继续发掘、保护、传承“塔合麦西热甫”艺术,在活跃本土居民文化生活、维系民族精神、增进民族团结、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都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3.加强互动,提升节目影响力
随着电视媒体自身发展和新媒体的出现消解了传统媒体的权威性,受众开始倾向于希望在传播中得到更多的权利。因此,掌握收视心理也是节目策划与制作的方向,实现参与者有满足的快乐,观看者有观赛的乐趣的目的。2012年《艺览昌吉》节目制作组大胆尝试走出演播室到田间地头去,文化节目在和观众的互动中见证了文化艺术来自劳动中的美。村民们喜欢明星,更喜欢饱含浓郁乡土气息的本土文化艺术。比如《艺览昌吉》有一期《流动的舞台》——记滨湖镇新疆曲子表演队,这期节目主要突出一个主题——文化惠农,观众不但可以欣赏纯正地道的新疆曲子唱段,台上台下互动热烈,还能看到很多如葫芦雕刻以及刺绣这样出自农民之手的手工艺品。积极和观众进行互动和交流,增加了与观众之间的黏性,有效得到观众的反馈和意见。
4.励志温暖,向观众传播社会正能量
电视文化节目承担着大众传媒、公共服务角色,担负着传播社会正能量的作用。在这一理念下,2013年《艺览昌吉》栏目提出:让荧屏前的观众,通过栏目感受到各种温暖的社会正能量,感受到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从而传递人性“真善美”,感受强大正能量的目标。在播出的节目中,观众不仅可以欣赏到纯粹的音乐、舞蹈等节目,得到美的享受,还能在表演者的故事中引发共鸣,让大家感受到一股励志而快乐的能量。《艺览昌吉》介绍过因幼年患小儿麻痹症而行动不便的本土作家李建,他的长篇小说《木垒河》被称为新疆版的《白鹿原》。还有因患眼疾而双目失明的著名花儿歌手丁占刚等艺术家不畏艰苦,为艺术献身,坚持用艺术传递快乐的感人故事。这些故事一次次激励着观众,让观众在他们的艺术中感受到积极生活的一面和未来的无限美好。栏目还通过邀请部分本土明星积极参与,传播本土文化,呼唤社会爱心,这些节目的播出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彰显出《艺览昌吉》的品牌价值。
三、根植本土文化艺术打造民族文化的世界性
《艺览昌吉》开办两周年来始终秉承弘扬本土文化为己任的理念,一方面始终遵循立足本土特色,汲取本土营养,从本地悠久的历史和文化传统中挖掘新的文化内涵,制作了一系列具有浓郁昌吉地域特色的节目,带动了更多以昌吉州为特色的题材的文艺作品的创作与生产,节目也产生了较强的影响力,受到本地观众的普遍认同。事实上,民族文化在全球化、流行文化兴盛的今天,不但没有因为地域限制而被人遗忘,反而因为当代人个性意识的膨胀刺激了民族艺术文化的创作,文化环境的开放与包容、观众对地域文化的理解和欣赏共同营造了民族文化生存的土壤,而这正如鲁迅先生在《且介亭杂文集》中所说:“只有民族的,才是世界的。”由此可见,打造民族地区的文化节目有其特殊之处,不同的地区有不同的民族,不同的民族拥有不同的文化,不同的文化需要不同的表现方式。不能生搬硬套同类节目的制作模式,而是要以展现和挖掘本土文化为目的,以区域的历史文化为背景,立足社会现实和当地观众的收视习惯及需要,策划和制作出具有地方特色和风格的文艺节目。同时,要及时认识到当下传播媒介和传播语境的改变,主动倾听观众的反馈,增加与观众互动的机会和方式,积极改变节目的形式,赋予传统艺术崭新生命。当前,在全球化的大潮之下,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内在精神往往体现在民族文化之中。全世界不同民族的生活习惯,文化传统不尽相同,但人类的本性、人类的精神是共通的。因此,作为民族地区的电视文艺工作者,面对全球化的思潮,不但应该主动迎合本土观众的收视心理需求和审美情趣,还应该致力于打造适合本土观众喜闻乐见的节目内容与形式,通过传承、发掘、创新让民族地区电视文艺文化节目绽放别样光彩。麦西热甫又称麦西来甫,是“聚会、场所”的意思,它是维吾尔族牧民最喜爱的一种集歌唱、舞蹈、音乐于一体的大型综合艺术形式。塔合麦西热甫也叫维吾尔山歌,主要分布在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博斯坦、平顶山、沈家沟等维吾尔族聚居地,是新疆维吾尔族文化中典型山区草原文化的象征,同时也是新疆维吾尔族文化中比较独特的一种文化现象,在历史学、民族学、民俗学等方面均有重要的研究价值,丰富多彩的舞蹈音乐也具有不可替代的艺术价值。
在文化学视域里,文化身份一般被建构为一种社会构成现象,它标识着相关文化的存在位置及其话语的成立方式与作用力度。对文化身份的探究和判断,意味着在其所属领域文化本体论推导的结束和对其社会历史成因多元化的认可。文化身份研究所能给予文化观察者的实验条件,主要在于多维度的视角和对其所在系统生命性联系的提示。因此,诸多看似互相矛盾、各执一端的说法,并非区分理论是非的简单依据,表象的混乱状态往往更能见出电视文化身份研究必然存在的多维度的合理性及其关联的复杂性。
本文试图从俯视、后视、外视、侧视、内视、前视几个角度,对电视文化身份予以全息式观照和审视,进而尝试让观照的过程本身成为一种推导的方法,以期电视文化身份的本质在纷呈的现实表象中渐渐浮出。
俯视:在人类文化学的整一系统中审视电视文化身份。
文化,是人类留下的痕迹,是人类特定条件下的生存方式。从区域的大小而言,文化一般隐含着三种意义:“一是指人类在社会历史过程中所创造的一切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二是指意识形态,以及与此相适应的典章制度、政治和社会组织以及思想、信仰、风习、艺术等;三是指与政治、经济并列的一种形态,并由此又派生出一种更狭小的含义,即指认字与学习。”(注:参见张崇琛著《简明中国古代文化史》甘肃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文化的存在状态是一种双向的动态过程,即“人化”与“化人”,其驱动力源自人类的创造精神。
从文化的本体概念出发,则不难认同,讨论“电视有没有文化”、“电视是高级文化还是低级文化”等问题只能降低我们理论研究的水准。任何一种文化的价值,首先在于其形态的存在而非身份的高低贵贱。在整个文化系统中我们需要相对确定“电视是一种什么样的文化”,而非对其莽撞地取消或意气用事地贬损抑或盲目膜拜。
电视,作为20世纪科学技术的结晶,是人类文化发展进程中的现代文化形态之一,它可以成为文化学研究的素材,但不是目的。在这个视域里,所容易发生的偏差往往在于:研究者将各类文化形态作为既有的方法以推论电视文化,从而通过衡量其中他文化的各种成分与含量是否全面和饱满,来确定电视本体文化的性质,使研究的出发点与归结点发生倒错。在整个文化系统中,电视文化作为一种技术的出现与存在,其技术性能塑造了其身份的与众不同。它呈现出一种全能文化形态:
首先,它不能像任何一种文化形态,边界较为清晰地归属某一文化区域,但它自身大于人类自然力量的技术整合力,又使它在文化的任何一个区域得以兼跨。亦即文化系统所包含的三个区域的内容,都可能与之轻易结合,从而成为其文化构成。政治文化、经济文化、艺术文化等任何一种文化形态,都有机会在电视文化的身份证上签名。
其次,它不能像任何一种文化形态,由一种相对稳定的文化思维方式来支撑。人类的思维方式是多样的:时间性思维和空间性思维;抽象思维和形象思维;经验性思维与创造性思维,等等。但语言出现以后,各种思维方式大体为语言思维方式所整合,纷纷融化于语言思维的海洋,亦即语言已成为人类基本的思维媒介。语言思维是人类基本的文化思维方式。电视文化的出现,将人类带进了一个全新的思维王国。基本拿到理论“护照”的界定:电视思维是“可闻可见的四维思维方式(立体的空间+时间=视听的运动)”。(注:周传基著《电影·电视·广播中的声音》第44页,中国电影出版社1991年版)这个界定,有其技术分析的可确定性,但未能留出文化思维中模糊思维可能存在的余地。电视文化,宣告了一种全能思维方式的出现:如果说,视听是其思维的主要构成部分,那么数字式(点式)思维、以“语言”方式积淀在人脑中的“原型思维”,就是电视文化创造与接受过程中无法离析但又与视听思维同在的模糊思维构成。我们应该避免袭用“单一思维方式”支持下的电视思维界说,才能允许电视对各种思维方式创造性地开掘、互动和使用的事实进入我们的理论视野。
第三,电视文化不能像相异文化形态那样具备相对稳定的某一种属性。断定电视文化是大众文化,显然过于笼统。大众文化属于现代文化的范畴,是随一系列大众传媒的崛起而登场的。大众文化以“文化大众”为旨归,宣告了文化消费时代的垂临。“大众文化研究所分析的大众文化是一个特定范畴,它主要是指与当代大工业生产密切相关(因此往往必然地与当代资本主义密切相关),并且以工业方式大批量生产、复制消费性文化商品的文化形式”,(注:戴锦华著《隐性书写》第3页,江苏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它意欲消解文化的阶级性、阶层性和垄断性,是一切现代文化形态均有的属性。即使是精英文化或高雅文化,也只有千方百计地搭乘大众文化快车,才有可能传播到位。大众文化并非精英文化的二元式对立存在,其胸襟具有吞吐一切文化形态的气象,所谓文化的终极必然趋向大众。因此,在大众文化的疆界内,电视文化一方面更多地体现着大众文化精神,同时也以大众文化的豁达,熔精英文化与世俗文化、高雅文化与娱乐文化于一炉,从而呈现出一种全能文化的姿态。
后视:在中国传统文化的基点上审视电视文化身份。
中国传统文化,是我们这个东方伟大民族史性存在的见证,又是我们现代文化的根底。其“天人合一,以人为本;诸家兼容,以儒为主;多神并敬,无神为常;德能统观,以德为重;述作共倡,述为号召”(注:参见张崇琛著《简明中国古代文化史》第11-20页,甘肃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的本体特征,既标识着中国传统文化在一定社会历史时期所到达的文化高度和所拓展的文化广度,同时又作为民族文化心理的厚重积淀,以“神来之手”,不可遏止地参与到了我们对现代文化灵魂的塑捏中。
从这个视角把握电视文化身份,其理论眼光必然充盈着殷殷的怀古忧思,所展开的文化研究则更多地罗织着批评的维度:一方面,其固化自身文化本体地位的心理诉求,促使其素朴地以自身的特点来限定电视文化身份,如,从文化集权观念出发设定电视文化机构严格的行政等级制度、为电视文化增设划一的评判标准,对电视作为大众文化意欲突破文化等级、展开文化自由竞争的冲动予以约束;另一方面,则以自身为比照基准,止于对电视文化中传统文化特质的缺失或变异的指指点点,从而推断出电视文化身份缺席的结论。这种批评,徘徊于对电视文化功能的客观解析与主观期望两相矛盾的游离地带,表现在对电视文化的内部研究上,就有将“阳春白雪”与“下里巴人”的传统文化鸿沟置换为电视屏幕上“精英文化”与“世俗文化”、“高雅文化”与“娱乐文化”的争执不休;表现在对电视文化的外部研究上,则出现了“电视文化应成为弘扬传统文化工具”的呼声,从而强调对电视文化身份的“介质”性理解与使用,而忽视了其文化本体的存在
与特质。
在这个视角观照电视文化身份,难能可贵之处应在于对传统文化中既有的历史发展眼光的择取。传统文化并不特指某一既定的过去时段,其存在本身蕴含着过去、现在、未来纵向发展的脉络,是一种动态的存在过程。就传统文化而言,不同的生产力水平决定着其在不同社会环境中不同的主体形态,就像岩画——戏剧——诗——小说出现的秩序那样,明摆着石器——青铜器——甲骨、竹简、羊皮纸——造纸术——印刷术的文化生产链条;机械时代只能创造资产阶级或中产阶级生活方式,而信息时代必然酿造大众文化的甘醇。如果从这种发展的路线上延展开去,也许走不了很远,就会有人将电视文化视为传统文化来审度。“人类文化总是处于创造与消解之中,一切貌似永恒的本质总是受到挑战”(注:参见1999年3月11日《文艺报〈文化本真性的幻觉与建设〉》),因此,传统文化视角下的电视文化身份必将是传统文化发展链条上现在时段主体形态的显现者,它在完成“传承文明、沟通未来”(注:CCTV-1频道形象广告词)的使命中凸现自我,更多的体现出对文化发展纵向度的聚合:一,它聚合了文化时间的过去、现在与未来,使文化时间的不同维度得以自由流淌,极大地体现出了文化时间来龙去脉的连贯与不可分割,亦即电视文化对文化时间的自由把握与自由使用;二,它聚合了传统文化已有的多种形态与特征,亦即电视文化的出现不是空中楼阁的出现,它必然在其技术构成的基座上,将中国传统文化的本质予以现代性的重构与诠释,在电视文化的每一种构成上总是闪烁着传统文化的光泽,同时也衍射着未来文化的辉光。所以在这个视角,电视文化身份表现出了聚合文化的形态。
外视:从社会化生存系统审视电视文化身份。
社会生活,意指人类群的生活方式。“群”是文化学中的一个基本概念,文化的生成与存在是以“群”的内部关系为前提的。“群”是人的社会化生存系统,小至家庭、大至民族,“故人生不能无群”(《荀子·王制》)。在一定范围的“群”中,人们会在调适文化观念、价值取向的过程中结成形态相对稳定的“同文化群落”:政治(党派、社团)群落、经济(企业、财团)群落、“文化”群落(狭义的文化艺术性组织、机构)、宗教群落,个人自组织群落(个体的人对属群的自我定位)等等。如果说社会是人类生存的“公共空间”,那么,任何一个“同文化群落”都是在抢占“公共空间”份额的过程中建立自身的话语权力和话语方式的。
在这个视角,可以看到“电视”是各个“同文化群落”走向“公共空间”、抢占“公共空间”份额的现代化武库,电视的文化身份无疑被塑造成了一个“千面人”,具有很强的可易性和复杂的多面性。亦即电视文化身份不是一个单纯的现象性存在所能影响和决定的,而是由整个社会系统的内部活动和外部活动以及各要素之间的关系所决定的。这使得电视文化身份由“实物决定论”走向“关系决定论”。存在于社会生活巨系统中的电视文化,各个“同文化群落”的力量会让它发展的方向发生变动或转移,如:政治群落希望它是政令、解释政策、传播政见的“喉舌”;经济群落则希望它姓“商”、成为塑造企业形象、营销商品的“自由市场”;文化群落则希望它属于纯文化,成为人类精神品格的塑造者、思想道德的完善者和崇高情感的激励者;而作为个人的个体自组织群落则可能希望它有一个“百家姓”,是千里眼、顺风耳,又是表达个人意志与精神的喉舌;是其精神追求的寄托、又是文化娱乐的场所;是信息人,又是生活的向导和侍者。因此,电视文化身份在社会系统中由整合力最强的要素(群落)来决定,但同时,会在其他要素(群落)的干预下,以合力运动的方式合规律性的变化与发展。亦即,在一定的时间区域内,其身份具有很强的易变性和不稳定性,而从长远看,则与社会的进步力量同向度、共属性。
用系统解构的方法,可以将各“同文化群落”对电视媒介的作用力,大致分为三种:1)投入者;2)媒介自组织者;3)接受者。投入者,由权力投入(政府行为的支持、含政策与财政投入)、纯财力投入(企业、财团的经济行为)以及纯文化投入(文化界学术界的智性投入)组合而成。这部分作用力,对电视文化身份的影响最直接、最具干预性,它支配着另外两种作用力。媒介自组织者,包括媒介经营者(所有者)的利益及意志、从业者(制片人和一般工作人员)的利益及价值观念,以及创作者(编、导、摄、主持人等)的价值观念。这部分作用力是以媒介主体形式存在的,是对投入者与接受者两种力量的贯通与遇合;同时又具有浓郁的机构文化色彩,会以隐在的方式,借投入者与接受者的力量阐发机构意志。接受者,则层面多而人数众,其力量的体现是通过投入者与媒介自组织力量的实现与否来表达的。从表象看,它具有被动性并缺乏凝聚力,而实质上它是前两种力产生的原动力,既是其出发点又是其归结点。前两种力的发生以到达它为目的。因此,接受者的作用力以回馈的方式成为衡量前两种作用力实现程度的标准,从而成为三种力中无形的最大作用力。这三种作用力的施放不是均衡的。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中,各种力的向度与强弱会发生相应的游移、遇合与分解。如在意识形态垄断社会一切文化形态的前提下,政治投入就会变得强而有力,会以政府干预的方式使电视文化成为政治制度的替身;在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前提下,纯财资投入则会对电视文化发挥强势干预,会使其属性倾向于商业文化色彩,倾向于经济利益的取舍;同样,在讲求民主、崇尚人文精神的社会条件下,纯文化力量和媒介自组织力量中的精神品性则会得到最大限度的张扬,会影响权力投入者、财资投入者以及媒介经营者的价值观念,接受者也不会被当作商品信息与精神产品的简单“货仓”,而会焕发出参与媒介活动的自觉力量,从而形成三种作用力同向度的合力运动,使电视文化的身份在各种关系的运动中突现出来。
所以,在这个视角,电视文化更为明显地体现出了对多元文化的综合与兼容,其身份呈现出多元文化的形态。
侧视:在各种文化形态的横向队列中审视电视文化身份。
“在报纸、杂志、电视这三大媒体中,电视群体的文化素质最低。这其实很好理解。首先,报纸杂志有其漫长的历史承传、有规矩、有氛围、有熏陶;电视不然,它是在走进寻常百姓家的短短十几年中一下子暴发起来的”(注:参见1997年1月24日《南方周末〈学者与电视〉》)。长期以来,电视文化就是这样被相邻的姊妹文化侧目而视。这种视角下发生的理论成见不言自明。其实,任何一种文化形态的成熟与发达抑或所表现的文化素质的高低,都不能简单地以其形成时间的长短来测定。在文化形态的生成速度上,时代愈演进,其生成与发展速度则越快。从前文字时代到文字时代,人类走过了千万年,而从报刊文化出现到影视文化的出现不过百年而已,报刊文化的真正成熟与发达几乎是与影视文化同步的;其次,“因为报刊有文化,从而电视无文化”之间并无必然的因果逻辑关系,且类比失当,就像指责玫瑰为什么不具备洋葱的辛辣那样;再次;报刊文化传承的是文字文化的血脉,而电视文化是电子时代视听文化的创新。电视人掌握的是另一种全新的知识体系,否定者只能明证其对电视文化的视觉盲点:报刊文化是文字文化的大众传播方式,而电视文化在大众传播方式之外还创造出了新的语言体系,比方小说、诗歌,被报刊登载依旧是小说、依旧是诗歌本身;而进入电视踞者应该是拥有独特语言方式、堪与电视相并列的文化形态,如文学、戏剧、音乐、绘画、雕塑、电影等。这几种文化形态的语言方式是艺术的语言方式,所以,我们可以从这个视角来审度电视作为艺术文化形态的特征。艺术,文化区域内的重要组成部分,它集中体现了人类的文化精神。如果说,大量的文物、遗址以凝固的方式保存了人类文化成果,那么艺术则以鲜活的生命方式滚动着人类文化的成果,使人类的文化之树果实常新。占踞这个视角的各类艺术,在审视电视时目光多少有些不安。这种不安,长期以来一方面被归结为电视作为艺术,其语言、表达方式、传播方式的与众不同;另一方面,则被归结为电视艺术对其他艺术的技术性掠夺。但这两种归结前者止于冷静的技术分析,后者则止于激情的笼统印象。任何一种艺术,都因拥有独特的语言方式、表达方式、传播方式才得以确立而且被认同。就像文字不对绘画的线条造成威胁,雕塑的造型并不消解诗歌的表现,音乐的时间联想并不会冲击戏剧的空间再现那样,电视声光色的语言成分及其语法规则,并不能动摇任何艺术形态固有的“树形结构”。而电视对各类艺术的技术性掠夺,毋宁说是各类艺术对电视技术的使用。电视弥合了其他艺术传播方式中时间传播与空间传播的堑濠,改变了间接传播与直接传播之间的两相分立,成为“间接传播中的直接传播”。这种来自技术的魅力,终成各类艺术突破既有风范的谷口。这似不应给各类艺术带来不安,而应该额手称庆。
不安,实则来自电视对既有艺术理念根本的摇动。首先,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提出人类对世界的四种掌握方式:科学的、实践-精神的、宗教的、艺术的。这是哲学思想和美学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电视出乎意料地横空出世,使这几种把握方式面临重写或重新理解的格局,它一方面模糊了四种掌握方式的边界,一方面提出了新的把握世界的方式:多维度把握。其次,黑格尔美学思想中关于艺术发展规律也有以下的结论:艺术的发展过程是精神不断压倒物质、内容不断冲破形式、理念愈益充分显露的过程,并把艺术归纳为象征型、古典型、浪漫型三种,其中物质的比重由大到小而精神的比重由小到大,如建筑——雕塑——诗歌。但电视却使这一被普遍认同的线路出现了波折。电视艺术中,物质的成分不是减轻了而是加重了,精神对物质的依赖不是减弱了而是加强了,内容不仅无法冲破形式而且形式大于内容,理念不是愈益显露而是愈益隐蔽。再次,电视以外的各种艺术,其生命价值得以实现的前提是作品的独一无二和审美意识对作品产生环境的先天依赖。亦即它追求艺术作品个体的“惟一”价值和作品价值得以实现的特殊语境。如宫廷艺术审美的前提是宫廷的“语境”;宗教艺术审美的前提是宗教的“语境”;所谓“红楼十二钗”也只有在大观园的语境下才得以生气灌注,具有独到的审美价值。艺术的个体作品不是放之四海而皆“美”的。但电视不然,它技术性地使艺术作品的复制具有了合法性,真品与膺品的差异走向了零度,并且使艺术美感赖以产生的语境获得了重构。它将其他艺术所依赖的纯粹审美空间推至纷扰迭起的世界:开放的意义即为家庭日常生活空间;封闭的意义则指电视机“机体”空间,即相互间并无多少关联的各类节目所连缀的假定性空间。对此,德国美学家本雅明在《机械复制时代的艺术作品》中发出了“阿乌拉”(AURA)(注:本雅明把传统艺术称为有韵味的艺术,认为有韵味的艺术具有鲜明的独一无二性。对它无法进行复制,即使勉强复制,复制品也不能与原作相媲美,因为即使最完美的艺术复制品中也会缺少一种成分:艺术品的现时现地性,即它在问世地点的独一无二性。并且认为复制艺术的出现让有韵味的艺术崩溃了。)不复存在的叹息。
因此,这个视角审视下的电视文化,是又一种把握世界的方式;对世界的多维度把握;同时,它在逃逸出传统美学范式的前提下,以复制的合法性,将传统美学加以现代美学意义上重建,其身份必然呈现出重构文化的姿态。
内视:从电视文化本体来审视电视文化身份。
从内部解析开来,电视文化有三大组成部分:机构文化、成员文化、节目文化。机构文化,在经历了微波传输时代行政式逐级到达观众的阶段以后,目前正进入卫星时代,通过制、播分离,由“生产文化型”向“消费文化型”转轨的阶段。电视机构由政府和纳税人供养的生存机制也正在向机构产业化的自造血机制转换。这个转换,必然带动电视文化向“产经”文化和“商经”文化发展,电视文化身份本位也开始发生易位,从单一的宣教式存在走向多元的宣教经营式生存,成员文化,往往因为电视从业人员的职业身份过多的依赖其他文化艺术从业人员的名称:如:编辑、编剧、导演、剪辑、录音、作曲等,在身份称谓上没有自己的“独立人格”,包括专业技术职称也是如此;加之电视从业人员对自身以及电视文化身份的塑造缺乏行为上的自觉,要么把自己装扮为“政府发言人”;要么把自己定位于“传道授业解惑”的先知先觉者;要么从高处弯下腰来俯视芸芸众生做出平民化的平视姿态(骨子里在说我是贵族);要么就是为不知其内里的商品做了营销员;并且由于规约电视文化行为的法规法度不健全或不成立,致使违背电视文化建设的个体操作和群体操作大行其道:如推崇“大投入大制作”的背后隐藏的是机构或个人牟取暴利的私欲;“平民化通俗化”的背后潜藏着对文化大众作为市场的利用,从而引发了社会对电视成员各种不满与指责,导致了电视与文化无关的言论。在这个层面上,公众心目中的电视人和电视机构因为是一种技术的掌握者与垄断者,所以变得高高在上甚至有些跋扈,这也助长了电视人对扭曲电视文化身份的现象视而不见。但是,电视成员在这种驳杂的表象背后,还是在走一条有序而必由的发展之路:从编导演中心制到制片人中心制到策划人中心制,大致勾画出了其由创作型向生产型、由作品型向商品型、由局部意志型向群体意志型演绎的总向度。
关于节目文化,理论的热情较多地止于电视文化的语言学分析,对其语言的构成元素、构成材料及其使用的语法规则和技巧以及解读方法作出深入细致的研究,并尝试将之与其他文化语言区分开来,特别是电影文化语言。这方面的努力,对于电视作为一种新兴的文化现象是重要的,而且所取得的成果也颇为斐然。但是,这个层面的局限也是明显的,它使电视节目文化倾向于技术性的构成,而忽略了对其文化特质的整体性把握。诚然,电视本体首先是一种技术的存在。在这个层面,技术大于人,是技术赋予人相对的思维自由和行为自由,同时又限定了其思维与行为的绝对不自由:在电视文化中不存在离开技术的思维与行为。首先,技术让电视文化拥有了时空上的相对自由、电视文化突破了通约几千年的文化创造与传播规则而得以自由地把握时空;但电视文化因技术的限定,又都是“拍出来”、“编出来”、“做出来”的,在技术的客观存在以外,其文化形态及内容都是假定性或虚拟性存在,如建筑文化使我们可以生活于其中而电视文化只给我们以氛围化生存,任何人都不可能真正地生活于其中,而只能生存于电视文化的氛围中。前不久,CCTV-1在晚间新闻中播报:世界第一位由网络制造推出的电视虚拟主持人已经诞生。这意味着“人类按照自己的模样创造上帝”的时代真正到来了。技术使电视文化有了生命,但缺失了有实感的肌体。其实,技术给予电视重构文化的可能,但同时限定了其文化属性的非独立品格。人,“是从事构造化活动的动物”(注:参见刘xīn@①著《电视重构论》第3页,
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9年版),人类文化的进步在于其不断地向理想的构造渐近。任何文化终究都是对人自身及社会生活的“同质异构”。电视的技术魅力,打破了其他文化形态固有的边界,启动了一场前所未有的大规模的文化整合运动,但任何文化形态都不可能百分之百地无衰减无变异地通过电视而抵达受众,即电视不是一个无机通道,而是一个有机通道。在电视的“场”中,所有的文化形态获得重构成为电视文化的本体组织。
因此,从这个视角解析,电视文化体现出来的本质是各种文化艺术的综合特征与边缘特征:一方面,电视因技术而获得的文化重构“场”,具有极大的宽容度和兼容性,它可以将文化艺术的时间流和空间场综合起来,也可以将各种文化艺术综合为一体,从而体现出时空的综合和各种文化艺术的综合特征;另一方面,综合意味着取舍而非杂凑,如果从文化艺术的时间特征来审视,电视则是以空间来表现时间,体现的是时间与空间的边缘特征;如果从文化艺术的空间角度来审视,电视又不单纯是空间文化,而是通过时间的流动实现空间的扩展与建构,从而体现的是空间与时间交错的边缘特征。用艺术做譬:电视可以表达戏剧,但从戏剧的角度来审视,它只体现了戏剧的边缘特征而非本质特征;电视对文学、音乐、绘画等艺术的使用与表达都是如此,它不可能体现各种艺术的本体特征而只能体现其边缘特征。到此为止,所有言说电视在糟蹋各种文化艺术的误会应该结束了,其怨言来自用其他艺术的本质特征取代电视文化本质特征而必然发生的失落感。试想,如果文学电视表现出的是“文学”的本质特征,让“文学”满足的话,那么电视的身份就彻底不复存在了。因此,在这个视角的审度下,电视文化身份所体现的是综合文化和边缘文化的形态。
前视:从人类文化发展的未来审视电视文化身份。
在20世纪最后的几年中,“网络”,以毋庸商量的霸气从未来世界幻影迷离的天幕上磅礴升起;而与此同时,“传统电视”这样的词汇出现在了文化的卷宗上。也许电视自己也未曾料想:现代与传统之间的距离竟如此之近,近到只有70年。
理论的慌乱,从对“网络时代电视的身份将会如何”等等的预测中略见一斑。这也是文化理论所遇到的前所未有的挑战:理论不再意味着“过去时”,而更重要的在于它的“正式进行时”和“将来时”。
1999年岁末,在地球的西方发生于一件关乎媒介文化的大事:美国在线以1840亿美元的天价收购了华纳兄弟影视集团。这似乎是一则预言:人类的“全媒体”时代即将莅临。
有理论将20世纪出现的媒介文化排了座次:印刷文化、广播文化、电视文化、网络文化。但网络是否可以被称作“第四媒体”目前还争执不下,难见端倪。争论的表面似乎是其作为文化是否已经成熟,实则是双方对文化发展规律的简单排列。问题并不在于媒体的序号性存在,而在于媒体文化本体性状的存在:任何一种文化形态,较之其他文化形态都有空间上的组合关系,较之本文化脉系则都存在着时间上的聚合关系。就像电视文化曾对(我们对电视开始使用过去时态)横向的其他文化进行组合,创造出杂志性电视栏目、报纸性电视新闻等等;在纵向度上,今天的电视已非20世纪30年代贝尔德实验室里的电视,但它却纵向聚合了电视文化演进过程中的每一个优秀环节:如更清晰、更直接、更便捷。目前显示的状况也是如此,并非各种媒介安分守己地排队出行、轮番坐庄,而是纷纷抢滩网络。网络也在施展自身的魅力以期吸引更多的文化成分,从而造就自己的文化品格。这犹似当年的电视。今年4月,在中国电视文化转型中立下汗马功劳的“东方时空”栏目,在7周年庆典之际,举行了中国电视的首次网上直播。如果说美国在线与华纳兄弟公司正在以“机构”方式走向“全媒体”时代,那么中国电视则正在以“节目”方式轻轻地点击“全媒体”的门环。
在“全媒体”化的过程中,究竟谁能占上风,现在还不得而知,但从文化发展的规律来看,胜者将是整合力最强的一方。站在“全媒体”时代的角度分析电视肌体整合力的强弱,则很可能推导出它在未来文化中的身份与地位。亨廷顿在其“文明冲突论”中提出“文化和文化身份,也即在最宽泛层次上的文明身份,正在形成冷战世界的同一性、解体及冲突的范式”,他所指认的范式即在冷战结束后,世界范围内经济与政治的冲突将被文化的冲突所取代。撇开其文化冲突所隐含的经济与政治冲突的“祸心”不论,就文化冲突本身而言,文化冲突的趋势终究会走向技术的整合与化解。这意味着文化空间与文化内涵的全球性共享。从网络的角度审视,网络所追求的是个人化的文化言说与个人化的文化分享,是对电视文化播迁向度的增设和对电视文化人格“趋同”、个性丧失的补救。但是,从人类既有的发展轨迹预见:文化趋同是必然的,文化个性只能在同一中求得一般允许下的特殊生存。不论是语言还是文字,不论是机械还是电子,任何一种媒介的诞生都是为了人类能够更好地沟通。沟通,则为了趋同;趋同,则为了合力运动的可行。《圣经》中有人类在语言同一的情况下建造“巴贝尔塔”(通天塔)以便直接到达上帝的传说。其实,人类自诞生以来,共同建造巴贝尔塔的理想从来都没有停止过。也正是技术的一次次飞越,使得人类共同的巴贝尔塔渐渐增高。支撑着文化学理论的“单线进化论”、“普遍进化论”和“特殊进化论”虽然存在探讨文化进化过程的视角差异,但无不首肯技术是文化进化的动因。所有文化冲突的解决最后都取决于技术的调和,技术让不同的文化更易于沟通、易于互解,从而化干戈为玉帛、互塑共生地走向未来。从这个意义上讲,电视文化所具备的群体参与方式、时空共享方式都是人类社会化程度不断提高,文化走向全球化过程中必需的方式与手段。就目前网络运行的特征看,网络显然难以承担电视所能承载的人类对于文化共同利益的社会责任,并难以取代电视所能带给人们的活生生的生命的直感。如电视直播对场效应的全方位公开、对各种场元素间生命联系的集约式发送。也许,我们对电视拥有过多的“怀旧”情感,所以网络的出现并不让我们理解为电视技术的停滞不前。技术的多元并进,可能会导致“全媒体”时代的到来,“彼电视”定然不是今天的“此电视”,但电视的文化身份不会退场,在这个视角下,它必定要显示其“全球文化”的形态。
以上,我们从不同的视角分别审视了电视文化在特定语境下所呈现出来的身份特征。这似有研究上采用“多机拍摄”的效果。事实也是如此,我们所倚重的并非哪一个“机位”,而是各“机位”间存在的关系及其共同“摄制”完成的主旨。对不同视角的逐一观照。链接成了对电视文化身份加以全方位观照的一个有机过程,其中包含了我们对电视文化理论研究的动态眼光和理论推导的有机趋向:从我们审视电视文化身份的动态眼光则不难发现,以往诸多关于电视文化身份的界说都具有一定的“相对真理”性,是相对于各自所踞的角度、层面而具有一定正确意义的静态界定。各种界说,之所以长期以来呈现出一种难以相互谅解、纷争不休的场面,即因为各种界说在自己的前提下都是正确的而在相异的前提下又都是片面的甚至错误的。这种似是而又非是的理论纷争,根本上反映出对电视文化身份长期缺乏理论认识的清醒与辩证,并缘此而走向创作实践与文化接受两个环节上的静态化片面化扭曲,诸如“是快餐”则必定粗制滥造;“是通俗”则必定媚俗无度;“是娱乐”则必定游戏人生;反之,“是引导”则必定充斥宣教;“是艺术”则必定高高在上;“是精品”则必定远离大
【Keywords】TVads;consumerculture;spiritual在全球一体化信息时代的今天,信息业被称之为新兴崛起的“第四产业”。人们的社会观念、思维方式、生产模式和消费习惯也随之不断变革与创新。广告作为商品社会至为重要的信息承载点,可谓是缔造当代社会生活的不可或缺的要素。企业运用广告推广宣传各种生活与服务信息,藉此营造消费环境、改善消费条件、丰富人民的消费生活。消费者则通过广告来接收各种商品、服务信息,结合自身的需求特点做出购买决策,在改善生活消费水平的同时,亦可减少消费的盲目性,提高消费质量。
电视广告既向社会和民众提供大量的商品信息、品牌信息,展示企业形象,又提供科技、就业、医疗等大量关系民众生活的劳务信息。人们从电视传播的各种商品广告、品牌广告中,经过对同类商品的比较或对某种商品、某种品牌的权衡,选定自己购买的商品。可见,电视广告对人们的现代消费具有一定程度的导向作用。
虽然我国电视广告的历史很短,但由于它所依赖的电视媒体是目前最有影响力、最具优势的媒体之一,所以电视广告在对消费者消费文化方面的影响却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消费文化就是人类所创造的各类消费相关因素的综合。简单的说,消费文化包括三个基本层面:消费观念、消费品和消费方式。这三个层面相辅相成、相互影响,共同构成了消费文化的内涵。电视广告也在全方位影响并促使着消费文化的改变。不管人们是否有时间或者是否愿意,电视广告都在使受众感知、阅读,使得人们自觉或不自觉地在不同程度上接受着广告所产生的心理渗透和影响。
电视广告对消费文化物质层面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对消费品的影响上,广告带给消费者的最基本的也是最重要的一个作用就是消费导向作用,它为人们提供丰富的商品信息,介绍各类商品的质量和特点,甚至提供广告内容所涉及的劳务服务,促使人们购买到自己所需要的商品或劳务,丰富人们的物质文化生活。另一方面,一部分电视广告内容上的失真和夸张,造成了消费品广告信息与实际情况的不对称,不仅导致了虚假信息的传播,干扰了消费者的实际判断,也不利于正确、科学消费观的形成,最终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切身利益。
一、塑造消费品品牌品牌的竞争力已不容忽视
在日益多变的市场条件下,品牌已经成为赢得顾客忠诚和企业求得长期生存与成长的关键。越来越多的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领悟到品牌的价值。品牌是可以增值的,是能够为企业发展带来生命力的,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出于对品牌的认同选择具体的消费品,从品牌的角度判断优劣。品牌作为一种关系,是基于企业和消费者之间相互信任的前提条件下而建立起来的,所以,品牌管理的策略应该是感性的。与消费者培养和塑造一个感性的、富有个性色彩的品牌关系有这样几个要点:首先要让消费者获得足够的信息能够充分地了解品牌,也就是说要有知名度;其次,要获得消费者对品牌的尊重,赢得消费者的信任;最后,由信任而建立对品牌的忠诚。由此不难看出,每则广告都是对企业品牌形象长期投资的一部分。①如果说品牌是一个不断成长的过程,那么电视广告则是塑造品牌的一个重要途径和手段,表现在品牌创立之初,很多成功的消费品品牌都是通过一则电视广告而家喻户晓。例如乐百氏纯净水,27层净化,这是当代中国广告里经典理性诉求的广告之一,鲜明的诉求点令人印象深刻。虽然“27层净化”并不是一个独特的概念,也并非其他品牌的饮用水就一定达不到27层净化的标准,但乐百氏却是第一个提出来的,并把这个概念发挥到极致,形成了品牌概念独享。广告大师大卫奥格威在其《一个广告人的自白》中系统而简要的阐述了关于品牌形象的观点,他认为致力于在广告中明确突出性格品牌形象的厂商会在市场上扩大占有率和利润。随着媒体环境日趋复杂,广告效益大幅度降低,发展新品牌变得不易,维护和发展己有的品牌变得日益重要。再例如宝洁这样具有百年历史的国外品牌,在不断的推出新产品的同时,非常注重本土化电视广告的制作。请周迅、梁朝伟等明星制作一系列常规电视广告,并与中国健康教育协会合作开展“天天洗头运动”,通过电视广告的形式进行推广。可见一个品牌创立后,仍需要电视广告的支持与维护。
二、商品信息的虚假或不对称尽管大多数电视广告都致力于传递商品的有效信息,在合理的范围内增加关于产品的说服力,但仍存在部分电视广告弄虚作假,夸张失实,造成了严重的信息不对称
据国家工商总局公布的2004年第二季度全国卫星电视广告监测情况显示,全国除以外的30个省级卫星电视频道中,共检查保健食品、医疗服务、药品广告6565条次,发现违法或者涉嫌违法广告1005条次。在这些打着“专家”旗号的医药广告中,“患者”现身说法,“专家”有求必应,电视广告名为沟通,实则不沟通。这种有利于广告主而可能不利于消费者的宣传方式,是一种以经济利益为动力而缺乏真实的宣传。电视直销广告近年来也呈现出产品信息严重不符实的现象,尤其是减肥、美容产品的广告,夸张的解说词和极富煽动力的表现形式,误导了许多消费者,严重者甚至付出了健康的巨大代价。之前被曝光的“锅王胡师傅”,在电视广告中品质一流,表现出色,得到了一致的称赞和推荐,实际使用中却根本达不到广告中所说的无油烟效果。这些严重缺乏电视广告诚信的问题,暴露出我国电视广告的隐忧。尤其是一些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的商品,不但利用虚假的电视广告掩盖商品缺陷,还虚构出许多根本不存在的效果和有利之处,诱骗消费者上当。这些事实告诫和警示我们,必须高度关注和重视电视广告的传播导向作用,从电视广告的制作、播出这些源头制止这样类似的广告与消费者见面。:
(二)发展期(1991年-2007年)契机:卫星技术的大发展、2001年广播电视“走出去”战略上世纪90年代,伴随着卫星技术的迅速发展,中国在这一大环境下大力提倡电视外销。1994年,中国官方开始通过举办“中国电视周”将中国电视剧推销到全世界。于1984年成立的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在1997年进行资产重组和机构调整,一直保持稳速发展,为中外电视剧交流提供服务,也开始了电视剧海外商业销售的探索。这一时期,中国创作的许多历史题材电视剧如《三国演义》、《水浒》销往日本市场,现实题材的《北京人在纽约》也销售给日本电视台。由于地缘近,关于中国传统文化题材的电视剧在日本容易被接受,而《北京人在纽约》这类现实题材对于同样具有东方文明背景的日本人民来说,在面对异文化中的爱情、事业、家庭、婚姻的选择问题时,中日两国人民的感情是有共鸣的。进入21世纪,中央开始在我国各个方面提出“走出去”战略,作为传播文化的拥有广泛受众基础的电视剧必然也得顺应此趋势。2001年国家广电总局正式提出了广播电视“走出去”工程。在此背景下,各种剧作题材丰富,为对外传播提供了良好的条件。2005年,台版《流星花园》在日本播出后反响热烈。日本在这之后也拍了《流星花园》(日本播放名为《花より男子》)。同年,张纪中版的一系列中国古装武侠剧《神雕侠侣》等在日本播出。在日本一大批中国武侠迷就这样应运而生。[3]日本的各大论坛都开始对中国武侠剧展开讨论,中国武侠电视剧往往场面恢弘,制作投资大,而日本的电视剧往往都是小成本,多进行室内拍摄,在这一点上成为中国电视剧吸引日本受众的重要原因之一。日本观众将武侠剧称为“华流”,在日本的电视网络宣传时,往往为中国这类武侠剧打上“华流”的标签,借此吸引观众。以《神雕侠侣》、《碧血剑》、《天龙八部》为代表的金庸系列,以及古龙系列、梁羽生系列等作品纷纷进入日本市场。[4]“华流”一词逐渐在日本流行起来,成为日本人心目中的中华文化代表之词,这也对两国人民的交流理解带来积极影响。据统计,近年来,每年都有4万多名日本高中生去中国“修学旅行”,比去美国的将近多了一半。其中原因除中国离日本较近外,更重要的是对中国文化的越来越强烈的向往。[5]2007年,日本NHK电视台收购了电视剧《新上海滩》(日本播放名为《新•上海グランド》)在日本的播放权,中国电视剧第一次在日本的主流电视台成功落地,并且获得了1.8%的高收视率。[6]但是,在这一时期,由于韩剧的强势来袭,中国电视剧在日本的发展并不是那么顺利。“韩流”和“华流”在日本此消彼长。
(三)现状(2008年—今)2008年,国家广电总局组织了“影视文化产品海外营销研讨会”,邀请日本等国家和地区的专家与国内业界进行交流。[7]中国在不断地积极对外开展对话,对海外的影响也逐渐扩大。我国的电视剧的销路也更加顺畅,价格也是水涨船高,2009年,《新三国》在日本卖到9万美元一集。[8]中国电视剧曾经一度因为低质量画面而无法在日本电视台播放,而近几年中国高清数字电视普及,中国电视剧的制作水平也越来越高。这也为中国电视剧走向日本提供了非常有利的条件。优良的电视制作始终是中国电视走向日本的重中之重。这一时期,中国继续和日本进行合作拍摄,利用中国元素和世界元素的融合,力求得到两国人民的共同喜爱。非常引人瞩目的便是中日合拍剧《苍穹之昴》,不仅是日本NHK高清频道的开年大戏还是收视大戏,其收视率远远超过同年日本著名演员主演的历史剧。近几年在中国广受欢迎的电视剧例如《宫》、《陆贞传奇》、《兰陵王》、《步步惊心》、《甄嬛传》等也销往日本,BSJAPAN电视台从2012年10月8日开始,每周一到周四10:00播放一集《步步惊心》(日本播放名为《宫廷女官若曦》),这部在中日两国人气都极高的电视剧一经播放,就立刻在网络上掀起了讨论的浪潮。开始播放不久就立刻成为该电视台访问量最多的节目(这电视台放的基本都是韩剧),力压第二名。[9]包括很多现代题材的电视剧例如《就想赖着你》(日本播放名为《君に绝对恋してない》)、《泡沫之夏》、《我可能不会爱你》(日本播放名为《イタズラな恋爱白书》)等也不断登陆日本主流媒体。近前,中国很多电视剧的播放模式也开始实行一周一播或者是一周更新两次这样的模式。例如2014年湖南卫视的《古剑奇谭》、《风中奇缘》,周三、周四晚上十点开始播放,一周更新四集。这些电视剧的热播事实证明,在中国,30多集的电视连续剧即使周播也仍然能够获得市场,这和日本的电视剧周播模式很接近。而日本电视剧往往都是10集左右,一周播放一集。之前曾因为播放模式问题而无法有效获得日本市场,中国电视剧动辄30多集如果一周更新一集的话将无法获得受众。而播放模式的变革也为中国电视剧今后走进日本市场提供良好的条件。
二、启示
要让中国剧更好地销往日本,就得从遇到的问题着手,2009年,国家广电总局对海外销售难度进行调研,以下为调研结果。由此表可以看出,中国电视剧要更好地走出去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政府的推广及鼓励政策,改善传播环境由上表可以看出,中国电视剧销往日本的最大困难在于电视剧制作上缺少政府的相应扶持。其实有很多国家政策已经出台,但因为出台时间短而未具体细化也没有开设有关机构进行政策的落实。这需要政府从国家文化战略高度做好政策上的引导和推广工作,需要设立专门的机构组织。[10]电视剧是最有人气最喜闻乐见的大众文化形式之一,也是中日民间交流的重要手段,同时更是中国文化“走出去”,加强中国文化软实力的手段,应当受到重视。反观日本、韩国这两个国家,他们的文化传播的优秀经验很值得我们借鉴。韩国成立文化产业振兴院,在各个国家设立办事处,不仅对出口电视剧免税,还有完善的鼓励文化产业出口机制以及优秀的后期运作团队;日本也是积极推进动漫、电视剧的对外发展。中国的电视剧对日传播虽然在近几年取得了很大的发展,但是比起日剧、韩剧的影响力还是远远不够,在这一点上,可以借鉴日韩的优秀经验。中国要做到“文化立国”,要充分发扬中华文化的优势,应当形成从制作到推广的链条机制。各企业的品牌、广告都需要通过电视媒体来获得消费者。[11]目前中国电视剧市场,推广效果并不佳,这需要政府积极促进,完善鼓励对日传播机制,大力向日本市场推广优秀的中国电视剧作品,减少对日传播阻力。
幼儿对电视具有某种特殊感情,其原因是与幼儿自身的认知特点、电视的特殊功能以及家庭因素分不开的。
(一)幼儿认知特点与注意倾向
皮亚杰曾用大量令人信服的实验材料证明了儿童的认知与成人有着质的不同,而且不同年龄阶段儿童的认知结构也各具特点。幼儿心理发展具有认识活动的具体形象性、心理活动及行为的无意性、初具个性倾向等三个一般特点,但也存在幼儿初、中、晚各个时期的不同。其中“无意性”最为显著,其各种心理活动都表现出无意注意、无意记忆、无意想像等典型特征。
发展心理学认为,引起幼儿无意注意的因素有三:客观事物的特征(刺激强度、活动变化、新异性、生动性等)、刺激物与主体兴趣爱好的关系以及主体的情绪与需要状态。幼儿对于新颖的、鲜艳的、强烈的、活动的、多变的、具体形象的以及能够引起他们兴趣和需要的对象,才集中注意力,但又很容易受更加强烈的新异刺激物的影响而转移。幼儿能自然而然、毫不费力地记住多次重复的信息和场景,同时对其进行一些简单的复制和模仿。这种无意识心理活动基础上的认知行为,是幼儿获得知识和解决问题的主要方式。
(二)电视适应于幼儿的独特“刺激”功能
维果茨基的“最近发展区”理论揭示了教学的本质特征不在于训练、强化儿童业已形成的内部心理机能,而在于激发、形成其目前还不存在的心理机能。电视作为最直观、最早闯入幼儿视野的娱乐媒介,起到了激发、形成其心理机能的特殊作用,理所当然地与幼儿建立起“深厚的情谊”。研究已经证实,婴儿一生下来就有了视、听、嗅、味等各种感知能力,并且逐渐有了颜色知觉、深度知觉等复杂的知觉能力。研究者同时认为,3-6的幼儿获得外界刺激的主要渠道是视听觉,学习时主要依赖大量生动有趣的视听形象提供的信息来获取较为肤浅的概念和直接的经验。幼儿易于接受的刺激信号,必须是适合其认知特点的。“一个刺激之所以能成为一个刺激,只能限于这个刺激是具有意义的,而它之所以能有意义也只限于存在着一个允许其同化的结构。”电视首先以娱乐传递者的身份掌握了幼儿的心理,避免了父母言教可能使其产生的某些抵触情绪,成了幼儿乐于接受的、有意义的刺激信号来源。换言之,幼儿的认知结构很容易被电视提供的刺激信号所“同化”,因为电视节目保证了他乐于理解、容易理解的信息和场景。电视声音、图像、色彩、动作俱全,内容丰富多彩,通俗易懂,有很强的感染力和娱乐性,能使同一信息和场景反复呈现,这对注意力易分散、知识经验不足、理解能力差尤其是还不识字的幼儿来说,极易引起他们的注意和兴趣。
研究还指出,婴幼儿两三个月时会无意地扫一两眼电视,稍大开始注意画面,一岁左右看到有趣画面会笑或手舞足蹈,一岁半会自己开电视,二岁时有了连续注意,二三岁时可以自己辨认熟悉或感兴趣的事物,“由此形成了最初步的选择能力”。电视作为教育媒介,对婴幼儿语言学习、词汇扩充及认识事物和社会角色方面有很大帮助,在移情训练、亲社会行为训练方面的影响甚至超过了父母和老师。这进一步说明,电视对于幼儿具有特别的吸引力和作用。
(三)家庭因素促使幼儿与电视的结合
国内有人曾对某乡镇中心幼儿园近500名幼儿进行了调查,结果是拥有电视机的家庭占98.5%,4-5岁幼儿每天看电视的时间平均为2-2.5小时,多数幼儿晚上及星期天的主要活动便是和家人一起看电视。就是说在婴幼儿所接触的家庭媒介中,电视成了最主要的。客观地说,现在父母或社会最担心的还不是婴幼儿对电视的偏好,而是其童年后期甚至整个青少年期对电视或其他媒体如电脑的沉溺。往往存在这样的事实:在某些家庭中父母会为幼儿经常能“陪”他们看电视感到高兴;又或者由于一些原因,有些父母有时只好拿电视充当看管孩子的“保姆”。生活在农村的人可能对此深有感触。婴幼儿从出生到走进幼儿园之前的三四年中,活动范围仅限于“家”,自然无法避免与电视的高频率接触,除非不打开电视或没有电视,而这在大多数情况下又是不可能的。条件略差的地方,一直到7岁左右上小学前,孩子都处于这种自然沉浸于电视中的状态。
二、电视文化对幼儿发展有着双重的影响
(一)电视文化信息传播的多渠道对幼儿能力的发展有积极的作用。
电视文化所容纳的知识类型多样、视野开阔、视角新颖,创造了一个现代文化活动方式,开阔了幼儿学习的文化环境,对幼儿身心发展起到“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良好效果。
其一,电视文化集纳广泛,对丰富幼儿的知识,经验和技能有着直接的作用。电视具有百科全书式集纳广泛的特点,在形式上从文艺、娱乐、宣传、教育、科技等无所不包,在内容上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等无所不有。这样就使得幼儿在观看电视的过程中获得了许多知识和经验。
其二,有利于幼儿言语能力的发展。幼儿的言语是在后天社会环境中,通过言语实践逐步发展起来的。语言交往实践的多少,对幼儿言语的发展有很大作用。研究表明,从小受到较多言语刺激的幼儿,其言语发展也较快。电视文化的特殊声音艺术,为幼儿提供了丰富的言语刺激,幼儿在这种良好的刺激中,能逐步掌握正确的发音、发声技巧和规范的语法,还能丰富作为语言“建筑材料”的词汇。
其三,有利于幼儿的注意能力的发展。幼儿的注意通常是无意识注意占优势地位。鲜明、直观、具体、形象、生动的刺激物以及刺激物突然的、显著的变化,最易引起幼儿的无意注意,电视正具有引发幼儿无意注意的这些“元素”。因此,幼儿在观看符合“口味”的电视节目时,能长时间集中自己的注意,这样对提高注意的稳定性有着积极的作用。另外,多种感官的共同参与也能促使幼儿注意的合理分配。
其四,有利于幼儿想象能力的发展。幼儿期是想象发展比较迅速的时期,而幼儿想象的产生往往是由外界刺激直接引起的,外界的刺激越丰富,就越有利于幼儿想象能力的发展。电视播放的动画片、艺术表演、音乐欣赏、儿歌朗诵……为幼儿想象力的发展提供了丰富的刺激。另外,电视文化对幼儿感知能力、思维能力及审美能力等等的提高也有很大的帮助。
其五,电视文化的教育功能,对幼儿良好心理品德及健全人格的形成也会产生积极作用。人类的正义感、是非感、审美感、羞耻感等诸如此类的心理以及道德与良心、伟大与崇高、鄙俗与渺小等所谓人格的形成与产生,都离不开大众文化的教化。幼儿道德品德、行为习惯的形成主要是通过简单的重复、模仿、有意练习和与坏习惯作斗争等方式获得的,而电视为幼儿重复和模仿提供了具体的“榜样”。“孔融让梨”的电视片可培养幼儿先人后己、尊敬长辈的良好品德。“龟兔赛跑”则教育幼儿不要骄傲自满,而要象乌龟一样勤勤恳恳,有吃苦耐劳的精神。“狼来了”则教育幼儿要做诚实的好孩子……
(二)电视文化带来的消极影响
美国传播学者威尔伯·施拉姆和威廉·波特说过:“所有电视都是教育的电视,唯一的差别是它在教什么。”由于电视文化的内涵十分丰富,在对幼儿发展发生积极作用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带来了消极影响。
其一,电视文化的不可规定性,容易导致幼儿榜样选择的偏差,而使行为失范。幼儿的是非判别能力差,对电视呈现出的各种信息无法做出正确选择,只是从自己的兴趣出发加以接受,因而出现了一些错误的行为模仿。《中国教育报》1993年1月20日“电视的忧虑”载,某幼儿园的一个男孩子强行抱住女孩接吻,在教师批评他时,却振振有词地申辩“电视里就这样”。
其二,电视文化中一些低品味的节目对幼儿知识的掌握、审美的取向产生了误导。近年来,一些电视片为迎合一些人的低级趣味,片面追求娱乐、新奇,传播一些艺术性差、审美层次低、缺乏历史真实性、违背科学规律的内容,影响了幼儿审美能力的发展和正确概念的形成。以致于3岁幼儿也开始学着某“歌星”的样子,拿腔拿调,历尽沧桑似的:“我拿青春赌明天……”。
其三,幼儿在电视机前的时间激增,容易导致心理障碍。幼儿过多地观看电视,势必会减少与同辈友伴和亲子之间的交往时间,削弱了家庭生活中形成人格所需的成员之间相互联系的密切程度,丧失较多的进行社会比较和社会适应的机会。人际直接交往的减少,造成幼儿社会心理的分离而变得孤癖、抑郁。
其四,电视文化中大量的“舶来品”,不利于幼儿民族自信心的确立。“猫和老鼠”、“机器猫”、“米老鼠和唐老鸭”……等等一大批“儿童片”均来自外国。广告片同样不甘示弱,日本电器、巴黎时装、美国可乐……过多的外来片,容易诱发幼儿的心理,形成“外国月亮比中国圆”的错误心理定势,这便出现了幼儿的吃、穿、玩均以“外国货”为荣的现象,以致于到了“只有开水是中国产”的危险地步。另外,过多地观看电视对幼儿视觉,听觉及人体其它各部分的正常发育都会造成不良影响。
三、加强对电视文化的规范,扬长避短促进幼儿的健康发展
电视文化对幼儿的发展存在着各种有利或不利的影响,从幼儿身心健康的角度出发,作为家长与教师的我们应该正确的对待电视文化所带来的问题,处理好电视与幼儿的关系,趋利避害利用电视文化的正面影响,避免负面影响以更好的促进幼儿的发展。要做到这些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首先,增强“传播者”的教育意识。电视节目的制作者要精心制作出有利于幼儿身心发展的优秀节目,为幼儿发展提供丰富的、有价值的精神食粮。从幼儿的生活特点出发,科学地安排电视节目的播放时间和顺序,保证幼儿能接受到积极的、有效的教育。:
其次,父母要肩负起“守门者”的职责。
(一)注意控制幼儿的收视时间
(二)为幼儿选择好的电视节目
(三)教育幼儿对电视中出现的事物不可以全部相信
(四)将幼儿的注意力调离电视
做到这一点有很多的方法可以应用,下面简单的介绍几种:
1.陪伴幼儿收看电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