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16 17:33:17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贸易实务论文,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1FDI与国际贸易关系的国际经济学观点
1.1替代论:贸易替代
俄林(Ohlin,B.G)等认为,在开放经济中,区际间因生产要素禀赋的差异而引起的生产要素价格差异,将通过生产要素和商品的国际流动两条途径来缩小,直至生产要素价格均等。前者称为直接均等,后者称为间接均等。自由贸易代替要素流动,间接促进国际间生产要素价格趋于一致。当国际自由贸易出现阻碍时,国际贸易量就会减少,从而扩大了生产要素价格在国际间的差别,进而会促使要素的国际流动。这时资本流动将会替代商品流动,由此达到要素价格的直接均等。
蒙代尔(R.Mundell)认为,在自由贸易条件下,两国的生产要素的绝对和相对量完全一致,资源实现了最合理的利用和最大限度的福利,并不存在引起要素流动的原因。如果满足要素均等化及两国有相同生产函数的条件,贸易与资本的流动有完全替代的关系。且资本流动越自由,替代国际贸易的作用就越大。资本跨国流动较之商品流动更能自由,更合理地利用世界资本资源,并直接起着使各国生产要素价格均等化的作用。以蒙代尔等为代表的关于FDI对国际贸易的替论有效地解释了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各个国家之间发生的直接投资。
1.2互补论:贸易创造
迪克西特(Dixit)、克鲁格曼(Krug?鄄man)等人认为,由于不完全竞争和规模经济的存在,资本交易和对外贸易都是不可能完全自由的,因而存在不完全的替代。不论是国际间生产要素的流动,还是国际间商品,都不能消除各国间要素和商品相对稀少的状态。
邓宁的OIL理论认为,企业可以根据所拥有的优势(垄断优势、内部化优势和区位优势),在商品出口、技术许可和对外直接投资三种方式中进行相应选择。因而根据这一理论,国际直接投资与对外贸易在一定程度上是能够并存的。
小岛清(KiyoshiKoiiman)认为,生产要素移动虽然减少了商品的稀缺性,从而减少了国际贸易的机会,但另外一方面,生产场所的开辟与建立,会创造新的贸易园地。他提出,国际贸易是按照比较优势进行的,而国际直接投资也应按比较优势的原则进行。通过对外直接投资可以扩大两国间比较成本的差距,创造出一种新的比较成本格局,从而使得投资母国与东道国之间的贸易在更大规模上进行,扩大了国际贸易的规模总量。
玛库森(Markusen,1984)在蒙代尔研究的基础上,假定企业可以拥有与使用不同国家的生产要素,即假定存在不同的生产技术、不完全竞争和规模经济,证明了生产要素流动会增加贸易。
美国经济学家帕特瑞(P.Patrie)对国际直接投资的动机差异进行研究的结论认为,跨国公司的对外直接投资的动机不同,使贸易和投资的关系也不同。帕特瑞将国际直接投资分成了三大类:市场导向型直接投资、生产导向型直接投资和贸易促进型直接投资。市场导向型直接投资是指跨国公司为了绕过东道国严厉的贸易壁垒或者是为了占领当地市场的需要,而对东道国进行直接投资,适应当地文化、风俗的要求,以实现在当地生产、销售。生产导向型直接投资是指跨国公司出于降低生产成本的需要,通过在那些拥有一种或多种廉价生产要素、特别是劳动力与土地这些流动性比较差的生产要素的国家进行的直接投资。贸易促进型直接投资是指跨国公司为了更好地配合母公司或总公司的出口贸易活动,提供各种服务而进行的直接投资。进一步的研究表明,只有市场导向型直接投资容易成为贸易的替代。因此贸易替代的投资只是直接投资的一个重要部分。高水平的贸易保护壁垒最有可能导致以逃避关税或占领本地市场为目标的直接投资的涌入。生产导向型和贸易促进型直接投资则会增加投资国和东道国之间的国际贸易。
因此,外商直接投资与对外贸易之间的关系可分两种,即替代关系和互补关系。现代国际经济学研究大多认为FDI与国际贸易之间更多是互补的关系。
2FDI与中国对外贸易关系的实证研究
2.1FDI与中国对外贸易总量变化关系的实证分析
自从1998年来,我国对外贸易经历了亚洲金融危机后的大幅度攀升,据中国海关统计,2004年我国进出口总值达到11547.4亿美元,相比1984年的535.5亿美元,平均年增长率为15.8%。2004年我国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为606.3亿美元,相比1984年的18.02美元,年平均增长率高达30.2%。
关于我国对外贸易总量与外商直接投资的关系建立贸易乘数模型如下:
T(t)=a+mCFDI(t-1)+sFDI(t)+u(t)
775.031.2361.232
R2=0.9381F=136.3374
X(t)=b+nCFDI(t-1)+qFDI(t)+v(t)
361.0940.634210.85758
R2=0.9517F=177.6354
M(t)=c+pCFDI(t-1)+rFDI(t)+w(t)
413.962250.6016370.374895
R2=0.9168F=99.1570
其中,T(t)、X(t)、M(t)分别代表进出口总额、出口额、进口额;CFDI(t-1)为第t-1年末的外商直接投资存量,FDI(t)为第t年的外商直接投资总额;a、b、c、m、n、p、s、q、r为待定参数;u(t)、v(t)、w(t)分别为随机误差项。通过回归分析可知,r2=0.9381、0.9517、0.9168,三条直线的拟合度较高,此模型可以用来很好地解释外商直接投资与我国对外贸易的关系。当FDI每增加1亿美元,我国对外贸易总量可增加1.232美元。FDI对我国贸易总量有较强的促进作用。
2.2FDI与中国对外贸易结构变化关系的分析
这里的对外贸易商品结构是指初级产品和工业制成品在本国的进出口贸易中所占的比重。对外贸易商品结构可体现一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在国际分工中的地位。
我国外贸进出口中工业制成品所占比重远远高于初级产品。从出口来看,随着FDI逐步转向资本、技术密集型产业,我国的外贸出口结构实现了由初级产品向劳动密集型轻工产品、劳动密集型机电产品的转变。我国工业制品在出口中比重已由1990年的74.4%上升到2003年的91.3%。2002年,计算机与通信技术产品、电子技术产品出口545.33亿美元和79.17亿美元,分别占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总额的80.54%和11.69%,分别增长50.5%和2.3%。从进口来看,外商直接投资的大规模流入带进了大量的机器设备,特别是外资企业中加工贸易的比重较重,进口了大量的原材料,促使我国的进口结构由消费型转向生产型。自1997年来,机械及运输设备产品的进口比重逐年攀升,初级产品进口则逐年减少,进口商品结构得到改善(见附表)。
3FDI在促进中国对外贸易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3.1FDI在促进中国对外贸易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经过近20年的发展,2002年,中国已超过美国经成为全球吸引外资最多的国家,作为外资流入的主要载体的外商投资企业,极大地促进了我国对外贸易,优化了外贸商品出口结构。但在引进外商直接投资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将成为我国对外贸易持续增长的制约性因素。主要表现在:
(1)引进外资项目层次低。集中反映在技术层次、产业投资上。FDI虽然带来了中国市场需要的先进技术,但核心技术仍掌握在外商手中,转移到中国的只不过是已进入“成本竞争”阶段但对发展中国家来说相对先进的技术,在国际市场上并不具有很强的竞争力。进入成本竞争阶段的高新技术产品(如电脑、手机等)在我国大量生产和出口,长远看有贸易恶化的倾向。近年来出口价格指数下降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这一点。从产业投向上来看,多集中于劳动密集型、具有一定出口优势的食品加工制造、纺织、玩具、自行车等行业,而技术密集型行业投资较小,仅占20%左右。
(2)产业间外商投资分布不均。第二产业仍然是外商直接投资的热点。2002年,在累计吸收合同外资金额中,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分别占1.90%、63.31%和34.78%。第一、第三产业吸收外资在总量中所占比重仍不乐观,三产业的不协调发展势必延缓我国工业化进程。
(3)外商投资地区分布不平衡。我国外商投资企业的发展不仅存在产业布局的不平衡,还存在区域布局的不平衡。东部地区吸引外资总量远超过中部与西部。2002年东、中、西部实际使用外资金额分别占到86.7%、9.5%、3.8%,而且东部所占比例越来越大。这无疑会进一步拉开东部与中西部的发展水平,制约社会全面发展。
3.2对策建议
高职院国际贸易实务精品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和模式。
(一)国际贸易实务精品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
根据对国际贸易实务专业毕业生跟踪调查所掌握的信息,外经贸企业对专业人才需求量较大的多为跟单员、外贸业务员、单证员、报关员、货代员和报检员等技能人才,企业都要求毕业生持有国家职能部门统一考试取得的通用的从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工作,没有相应从业资格证的将不受欢迎和聘用。
为了满足市场对国际贸易应用型专业人才的需求,高职院的国际贸易精品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必须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用人单位根据实际工作岗位对专业人员的素质能力的要求为培养目标。具体来说,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定位是: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能在外经贸企业或相关行业从事商务谈判、签订合同、跟单、货代、单证、报检、报关等业务工作的零距离
上岗操作的实用型专业人才。
根据上述人才培养目标及主要岗位面向,高职院培养的学生应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较强的实际应用能力和业务素质。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理论知识。学生必须掌握本专业培养目标所需的文化基础知识;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相关的国际贸易惯例和国际贸易法规、世贸组织规则;国际经济合作和国际市场营销知识;英语基础知识和商务英语、外贸英文函电及外贸英语口语等基本技能;掌握国际贸易实务、外贸商品学、国际贸易货物运输与保险、外贸单证实务、报检、报关实务和国际货款结算等方面的业务知识。
专业技能。作为国际贸易实务精品专业培养出来的人才,要具备从事同外商进行磋商交易、拟订合同条款、签订合同,实现交易目标的善于沟通交流的业务素质和能力;具有从事跟单、货代、独立处理履行合同各业务环节的单证操作、办理托运、投保、报检、报关和货款结算等能力;熟练运用电子计算机进行电子商务运作的技能。
(二)国际贸易实务精品专业人才培养模式。
高职教育必须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对专业人才的要求为准绳,培养能干实事的顶班上岗的实用型人才为目标。国际贸易实务精品专业要能准确把握外经贸企业对专业人才的适应职业岗位职责的变化,结合企业对专业人才的岗位标准的变动和趋向,在教学计划、课程体系、教学重点、教学手段和考核方式等方面做出适时有效的调整,实行动态的教学过程。
岗、证、课三位一体的人才培养模式。
《国际贸易实务》是一门研究国际间商品交换过程的学科,是一门具有涉外活动特点的实践性很强的综合性应用科学,其目的在于使学生掌握国际贸易的基本技能,并且培养良好的专业素质。尽管经过几年的教学改革,该课程的教学内容不断丰富,但在教学的过程中,实践的作用没有完全发挥出来。本文将结合实际教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探讨教学改革的具体措施。
一、目前《国际贸易实务》课程教学中普遍存在的问题
1.教学内容设计不合理
以往的国际贸易实务课程,通常以理论教学为主,而忽视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这直接导致学生虽然掌握了理论知识,但一到实践中就会出现眼高手低的情况,而用人单位也普遍反映学生的动手能力较差。国际贸易实务课程教学内容设计不合理,重理论,轻实践,主要是以下原因造成的:
1.1教材内容注重理论知识,更新滞后
多数高职国际贸易实务教材过于强调本身的系统性和完整性,内容的重点集中在理论阐述上,在实际运用方面却很少提及,一般都是通过案例引出概念,概念引出理论,最后再利用理论分析案例。因此,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疲于对大量的概念、理论的记忆和理解,导致多数学生学习时都不主动去思考如何做一笔完整的进出口业务。而有些教材内容则滞后于国际贸易政策,没有随着国际形势而变化,不能很好地满足社会的需要。
1.2缺乏双师型教师
目前,很多高校缺乏既精通国际经贸知识又熟悉进出口业务操作的双师型 教师,因为多数主讲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的教师是毕业后直接加入到教师队伍的,他们没有外贸实践工作的经历,因此在教学过程当中过度的依赖于课本,照本宣科,教学内容显得较空洞。
1.3实训
由于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的技术性和实务操作性较强,所以除了理论教学之外,实践性教学是必不可少的。而很多学校贸易实训的硬件设施薄弱,学生不能体验外贸业务中商品进出口的操作过程。当然,也一些院校购买了国际贸易实训平台软件,但是从使用效果上看不尽如人意,学生在实训前,通常没有做好准备工作,根本不清楚业务流程,很多学生只是当作好玩,实训达不到既定的要求。
2.教学方法
2.1方法传统,单一
很多老师在教授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的过程中,一般都把教学重点放在基础知识的讲解和理论的研究上,他们要求学生针对教材当中的知识点,通过做笔记和练习题的模式来进行学习。虽然很多老师上课都会采用多媒体设备,比如使用PPT课,也会列举案例、提问学生和要求学生分组讨论等。但有的教师使用PPT课时,课件不够生动,加上课件承载的内容多,教师不注意与学生互动,只顾自己讲,学生学习会觉得容易疲劳,不能激发出学生们的主观能动性。
2.2全中文教学
国际贸易实务课程具有很强的涉外性和实践性,该课程与英语紧密联系,其中合同条款的磋商与订立、信用证的开立、审核与修改、提单、汇票、商业发票等出口单据的缮制等都要用英文来完成,因此对英语水平有较高要求。如果该课程继续采用全中文的教学模式,将不利于对学生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很难将理论结合实践。
3.考核方式单一
目前,多数高校考核学生学习效果的方式单一,期末笔试的卷面分数在学期总评成绩的分值比例较高。而通常笔试的考试内容偏重于知识记忆,有的任课教师甚至在考前划重点,缩小复习范围,这种考核方式不能充分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 创新能力以及分析问题、 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也可能会给学生的学习造成一些误区,认为只要卷面成绩高,就算学好了实务课程,就会忽视加强实际操作能力培养的实践性训练,这对于实用型人才的培养十分不利。
二、《国际贸易实务》课程教学改革的建议措施
1.合理安排教学内容
1.1选择合适的教材
在教材的选择方面,应该尽量选择一些最新版本的高职高专教材,这些教材往往比较注重实践操作,符合高职人才培养的目标。而针对那些还没来得及纳入到教材内的新出台的政策、法规及规则,则需要任课教师及时通过网络搜集最近资料,并穿插在课堂教学中,作为对教材的补充。
另外,鉴于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的涉外性特点,有条件的高校可以选择双语教材或英汉对照教材,这样有利于学生加强对专业术语的学习、掌握和应用。
2.加强师资培训,丰富师资队伍
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由于具有很强的实践性,所以更需要同时具备专业理论知识和较高职业技能水平的双师型教师。高校应鼓励教师在不影响教学任务的前提下,利用寒暑假或者业余时间到一些外贸企业做兼职,或者挂职锻炼。通过直接参与进出口业务的实际操作,可以使教师更好地将教学内容和实际工作结合起来,同时也可将企业实际案例引入到课堂教学内容中。另外,高校还可以请企业或有关部门(如海关、货代公司、银行等)的专家来校进行学术交流或作为兼职教师向学生介绍一些操作性强的业务以及最新、最前沿的国际贸易实务方面的信息和动态。
3.加强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
首先,高校应加强校内的实训室建设,购买用于贸易实训所必须的硬件和软件,使学生在实训室中通过贸易实务模拟实验来巩固和深化所学的专业理论知识。通常,实验项目和内容的设计应尽量模拟真实的外贸业务流程,比如可以从商务谈判开始,然后是签订合同、备货、运输、保险、商检、报关、结算,最后是索赔和理赔。可以让学生分别扮演进口商、出 口商、生产商、进出口地的银行、保险公司等角色,来完成一项进出口业务的流程。这样可以让学生在仿真的贸易环境中锻炼谈判能力、动手操作能力及处理相关业务的能力。 虽然目前很多高校的正在使用的国际贸易模拟软件可以模拟外贸业务流程和场景,但它毕竟是一个虚拟环境,和外贸公司实际工作仍有很大差距。要真正实现理论联系实践的教学目标,就应该让学生在学习理论知识后应进行校外实训。因此,实习基地是实践教学不可缺少的一个环节,可以选择当地进出口公司、货运公司、外贸公司等单位作为实践教学的基地。同时,也可以带学生到海关、码头、运输公司等参观学习,使学校教育和社会实践渗透结合。
2.教学方法多元化
在具体的教学过程中,国际贸易实务课程老师应本着激发学生学习兴趣以及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基本原则来组织教学活动。目前,创新的教学方法有很多,教师可以结合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的特点,结合一些方法展开多元化的教学:
2.1案例教学法
案例教学法是克服传统的教科书式教学方式的最好方法,它可以增加学生对该门课程学习的兴趣,帮助学生积累实践经验,培养其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教师在讲授该课程时可以采用两种案例展开教学。第一种,每讲完一个知识点,找一个和该知识点相关的经典案例让学生分析。这种案例一般短小精悍,可以根据内容需要灵活使用,在讲解知识点时往往起到画龙点睛的效果,同时还能短时间内调节课堂气氛。第二种是综合性案例,这类案例往往涵盖了较多的知识点,一般可以在讲授完某一章或几章内容的基础上,运用这种案例让学生分组讨论,然后让他们积极发言。这样能够综合锻炼学生分析问题、判断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2模拟情境教学法
情境教学法是通过设定的外贸人物角色设计案例,把学生引到实务情境,动态、立体地传授知识,形象化、具体化教学中许多难以理解的内容。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改变原有的教学模式,模拟真实的贸易环境,在不同的情境下,要求学生完成各项任务。比如在运输、保险、信用证环节的讲授中,教师可以以小组为单位布置学生做情境演示,每个小组选定一个合适的案例,小组每一名成员充当一名当事人,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与义务,每一小组在进行展示时,其他小组可与之进行互动。通过这种情境教学法,能够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与主动性,鼓励团队合作,强化专业知识,全面提高学生的业务能力。
3.采用多元化的考核形式
二、教学模式的设立内容
教学模式的设立应依据课程的性质和特点,体现素质教育、专业性、务实性和开放性等原则;此外,它还应结合学校人才培养定位的实际要求以及适应区域经济发展的专业特色。
1.启发式互动模式。
该模式主要应用于理论教学中。国际贸易实务类课程有其规范的理论教学内容。在这部分,理论教学中应改变教师单向讲授的现象,更多地采用启发式教学,针对讲授内容,提出深层次的、理论联系实践的问题,鼓励学生参与课堂讨论与辩论,踊跃提出自己的见解,鼓励他们进行创新性思维,之后,教师再进行评讲。这种启发式互动模式改善了课堂气氛,同时也改善了理论教学的枯燥性,提高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加深了其对知识的把握。
2.案例分析或习题教学模式。
该教学模式,指投入专门的学时用于案例讨论或习题练习,主要用于辅助理论教学。理论教学为专业学习提供分析问题的基础和框架,而案例讨论或习题则有利于加深学生对理论教学内容的理解。例如,《国际贸易惯例》课程中关于承运人责任及免责问题可以通过案例讨论方式加深学生对惯例条款的理解和应用;《国际结算》课程安排习题课,让学生练习根据信用证内容来缮制票据和结算单据等。另外,教学案例还可以围绕地方经济发展的热点问题进行讨论,体现实务类课程服务区域经济的特点。
3.专题陈述模式。
该模式,指教师围绕教学重点或难点问题形成专题,通过学生课下准备,继而在课堂上利用多媒体陈述与讲解的方式,表达学生对讨论专题的观点。该模式目前在研究生教育中被广泛应用,但本科教学很少涉及。该模式,不仅可以帮助学生对知识点本身的把握,而且有助于对学生查找文献能力、系统思维能力、表达能力及创新能力的培养,实现教学模式以教师为主转变为学生积极参与。
4.实习实训教学模式。
该模式主要应用在实践环节,属于动态参与性的教学模式,具体分为两类方式。一是在校内配有计算机及模拟软件条件的模拟实验室进行,例如外贸流程模拟练习基地、国际贸易结算模拟练习基地、模拟交易中心或模拟实验室等,通过模拟实务流程,让学生能够在一个仿真的国际商业环境中切身体会商品进出易的全过程,使其全面、系统、规范地掌握从事进出易的实际操作技能。教学中,模拟软件的使用率以及与课程内容的针对性是决定该模式教学效果的关键因素。另一种实习实训教学,则是在校外建立实习基地,改变以往合作单位被动接受学生实践实习的局面。学校通过建立产、学、研合作教育基地,不仅有助于解决课堂教学“纸上谈兵”的弊端,增加了学生的工作经验,还可以根据市场需求与反馈,对人才培养的方向与特色有针对性调整,有利于就业率的提高。
5.以赛促学、以考促学模式。
该模式指鼓励学生参加与专业相关的竞赛,鼓励学生考取专业资格证书,并根据竞赛规格与参赛成绩或是考取资格证书的难易含量冲抵学分的教学模式。例如,学生参加教育部与纺织总会举办的“外贸跟单员”大赛,取得一等奖可以折算为1学分,学生考取跟单信用证专家资格考试证书可以折算为2学分等。由于相关大赛或是资格证书的考取必须以对应课程的学习为基础,所以通过该模式不仅可以提高学生学习的主动性与学习成绩,而且可以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特长发展。
三、教学模式评价体系构建
1.教学模式评价指标体系。
国际贸易实务类课程的教学工作是一个体系,除了教学模式本身的内容外,还应有后续评价环节,从而使课程所使用的教学模式实现动态优化。学校基于课程性质与教学目标,形成对各教学模式的评价体系。其中,启发式互动模式、案例分析或习题教学模式、专题陈述模式、实习实训教学模式,以及以赛促学、以考促学的模式分别命名为模式1至模式5;一级评价指标(准则层)包括学习兴趣度因素、学习主体性因素、实践能力因素、教学效果因素以及就业能力因素;进而,将各项一级准则细化得到二级评价指标(指标层),并给出影响作用选项,用以反映不同教学模式对提高各二级指标的作用。
2.校企互动,请专家走进课堂。学校应根据所设专业的特点,采用各种方式邀请有工作经验的外贸企业领导或管理人员来校作报告或讲课,向学生介绍企业发展的状况,介绍外贸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发展的经验,,解答学生在国际贸易实务学习过程中遇到的一些理论和实践问题等,使学生在步入社会之前,更好地了解社会,从而进一步提高学习兴趣。
3.改革教材内容、创新教材。长期以来,国际贸易专业教材老旧,不能跟上时代和行业的发展。不利于学生实践能力的提高和职业能力的养成。鉴于这种情况,就要求国贸专业教学的一线教师为主体,以行业为导向,以实际操作为核心开发校本教材。教材的内容还应该注意培养学生的综合职业能力。另外,校本教材要有针对性和实用性的内容。作为一名从事《国际贸易实务》课程教学的教师,要结合学生自身特点,在教学过程中,不断转变传统的教学观念和教学改革,大胆尝试和探索新的教学方法,争取为社会培养出更多的适应对外贸易发展的优秀人才。
二、加强实验室建设,加强模拟实习环境
1.建立国际贸易电子实验室。如在“汇票的使用”学习中,可组织学生模拟外贸票据使用的场景,学生分别饰演出票人、受票人和收款人等角色,模拟汇票的出票、提示、承兑、背书、付款或拒付、追索的具体票据行为,这样使学生在表演才能的同时,对汇票的使用流转过程有了更全面、深刻的理解。同时在学生模拟操作过程中,教师同时做相应的指导。使学生在“做”中“学”,在“学”中“练”,提高了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通过这种实践教学活动,可培养学生的组织能力、团结合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能力,从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以后的外贸实习和工作就业打下坚实的能力基础。
2.充分利用高质量的教学软件。在现实中,学生不可能天天与外贸公司打交道,学生在实习中也不可能对外贸业务的每个环节都能实践。因此,利用电脑局域网,购买教学软件,在校内进行实践训练不失为一种好方法。
二、深度校企合作和实战教学的探索
政府对推进高职教育、深化校企合作给予政策、资金支持。以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为例,2011年该校拿到了教育部、财政部提升国际商务、商务英语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项目,配套资金是600万。学校拿出8万元用于在线外贸交易实战基地建设。专门腾出一间教室,把它改造成办公室,配备电脑、打印机、电话等办公条件,建立在线外贸交易实战基地。学生可以一边上国际贸易实务课,一边去利用阿里巴巴平台和敦煌网在线交易平台开展外贸交易。有了这笔资金,教师去企业调研、带学生下企业参观、带学生去广交会的资金问题就解决了。校企合作离不开企业的参与和支持。学校希望企业承担起一定的社会责任。今后开展合作学校也要认识到企业是以盈利为目的的,要充分考虑企业在校企合作中的利益点和成效。开展深度校企合作,对企业和学校是双赢的。企业经理、业务骨干参与专业设置、课程设置,教师带领学生下工厂、下企业,使人才培养目标与企业人才需求相吻合,培养出企业需要的高素质人才,同时企业也为学校实训教学提供条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学校与20多家外贸公司共同创立了江西国际商务职教集团,将校企合作落到实处。学校的合作企业江西华昌竹业集团为学生实习实训贡献了很多,有一间教室专门用于展示公司产品,里面的竹地板和竹工艺品都是公司免费提供的。公司为学生分配了阿里巴巴邮箱,提供报价单,还派经理去学校指导学生哪些市场可以做,怎么做。学生利用在线外贸交易实战基地就可以开展实际业务了。学生通常会在报价上加一点,作为学生、教师的提成。这种尝试对学生而言,不仅积累了外贸工作经验,还能获得一定的收入。外贸业务员一般不欢迎学生介入其与外商交易的环节,教师带学生去公司也就是看看表面的资料,不可能去接手外贸业务员的工作。学校与企业共同培养的“订单班”也是近年来的有益尝试。企业会定期派人到学校进行免费企业文化和业务培训,暑期安排学生去企业实习两个月,按实习生标准发工资。实习期结束学生返校继续学习。学生毕业后企业会对订单班的学生择优录用。尽管困难很多,但需要从事一线教学的教师去推动校企合作,去积极申报项目,获得财政资金支持,这样我们所设想的事情就可以落到实处,使学生受益。
三、课程双语教学的思考
双语教学是指使用母语和第二语言进行授课的方式。双语教学在本科和高职的国际贸易实务课程中能否推行?如何推行?国际贸易实务推行双语教学是可行的,也是非常必要的。国际贸易实务的教学内容很多涉及英语,比如保险险别、支付方式和贸易术语等。与外商打交道,英语是不可或缺的工具,使用双语教学,督促学生加强英语学习,培养学生的英语表达能力和准确使用英语拟定外销合同的能力。关于双语教学,目前有四个误区。一是100%用英语教学,不管学生的接受能力如何,也不管教学效果怎样。只要老师上课能全英文上课,就觉得很好,如果用中文较多,就会遭受质疑。二是双语教学变成了英语教学,学生把精力用于背单词、记短语,而教师也把精力投入到英语单词的发音、英语句子的组织上,忽略了课程的教学目标。三是滥用双语教学法。不管什么专业,不管什么课程都使用双语教学。四是消极情绪,认为学生英语基础薄弱,根本没法推行双语教学。衡量双语教学的成败,仍然应以教学效果的好坏进行评价,教师应该将精力用在教学内容的设计上,注重教学效果。国际贸易实务课程开展双语教学面临的问题主要包括:教材无针对性、学生接受能力差异、教师英语应用能力低、学校欠缺激励制度和政府重视度不够等。国际贸易实务的双语教材比较少,可供选择的余地不大。双语教学对教师的英语水平的要求较高,尽管有些老师也过了英语六级,但是要求他用英语讲课,注意力都集中到英语上了,本身的特色和优势就发挥不出来。学校没有出台相应的激励措施,教师双语教学的积极性很难激发出来。政府重视不够也制约着双语教学的推广。选择与教师自身的教学设计的思路吻合的教材,对学生根据英语高考成绩进行分班教学,对英语基础好的学生分层试点,以点带面,学校出资送教师出国进修,学校对双语课给予课时津贴,教育部门举办双语师范课程评比等举措,逐步破解双语教学的难题。
学生对知识的获取不再是被动接受,而是通过个人或小组对案例的探究来实现,教师主要起到鼓励和指导的作用。在教学过程中,通过对案例的剖析、引申使学生的视野更开阔、思维更灵活和深刻,创新能力也得到进一步发挥。案例教学的使用,可以在教学过程中充分发挥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增加学生和教师之间的交流互动,达到更好的教学效果。
2.提升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
传统教学法注重学生对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强调的是学生记住多少,强迫学生死记硬背,而忽视了对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的培养,忽略了学生对知识的灵活运用。通过案例教学的运用,学生可以运用学过的理论知识对案例进行分析,提高了学生自主学习的兴趣和能力,养成自学习惯,不再一味地依赖教师的讲授和解答。并且在对案例进行分析和讨论的过程中,学生积极发言,锻炼了语言表达能力;与不同意见同学间的交流,可以锻炼学生的沟通协调能力。
3.便于学生熟练掌握国际贸易业务流程。
国际贸易实务课程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综合性应用科学,教学内容涉及到国际贸易术语、国际贸易条件、国际贸易程序、国际贸易方式、国际贸易法律法规等多方面知识,具有流程长、涉及面广、环节多、难度大、涉外性等典型特点。通过案例教学,可以把枯燥的理论知识连贯起来,使学生对相关知识融会贯通,掌握完整的国际贸易业务流程。
二、国际贸易实务案例教学法的设计理念
(一)注意案例的典型性和时效性
由于国际贸易实务课程信息量较大、涉及知识较多、案例选择也有很大的选择余地,所以教师在确定案例时,要选择与理论知识关系密切且具有典型性的案例。例如,学习不可抗力时应该了解:不可抗力是一项免责条款,是指合同签订后,发生了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无法控制、无法克服的意外事件(如战争、车祸等)或自然灾害(如地震、火灾、水灾等),以致合同当事人不能依约履行职责或不能如期履行职责,发生意外事件或遭受自然灾害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职责的责任或推迟履行职责。构成不可抗力的条件主要包括:1.意外事故必须发生在合同签订以后;2.不是因为合同当事人双方自身的过失或疏忽而导致;3.意外事故是当事人双方所不能控制的,无能为力的。有以下两个案例可以选择:1.某年,我国A公司与英国B公司成交小麦100公吨,交货期为当年5—9月。签约后,A公司购货地发生水灾,于是A公司以不可抗力为由,要求免除交货责任,但对方回电拒绝。问题:A公司要求以不可抗力免除交货的理由是否充分?2.某年,我国A公司与日本B公司签订进口日本某高新技术设备的合同,交货期为9月15日,合同签订后,日本政府发文限制了对该高新技术设备的出口,从10月1日开始限制出口。日本B公司以不可抗力为由,要求解除合同,我国A公司坚持要求履行合同。问题:该合同以不可抗力免除交货的理由是否充分?以上两个案例都有助于巩固学生对不可抗力的理解,但明显可以看出,第1个案例要比第2个案例更具典型性,更需要学生通过自己思考才能回答。因此,在教学时间紧的情况下,可优先选择第1个案例。
(二)注意案例与其他知识的联系性
由于国际贸易业务是由多种知识串联在一起组成的流程操作,因此在案例的采用上要注意与其他知识的联系性。例如:我国某外贸公司与国外B公司达成一笔出口合同,信用证规定“数量9000公吨,7—12月份分批装运,每月装1500公吨”。卖方在7—9月份每月装1500公吨,银行已分批凭单付款。第四批货物原定10月15日装运出口,但由于台风登陆,第四批货物延迟至11月2日才装船运出。当受益人凭11月2日的装船提单向银行议付时,遭银行拒付。后来受益人又以“不可抗力”为由要求银行付款,亦遭银行拒绝。问题:在上述情况下,银行有无拒付的权利?为什么?此案例就是考察不可抗力与信用证条款的联系性。不可抗力是一项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即发生不可抗力时,进口方不能以此向卖方索赔或拒付货款。但信用证是一项独立于合同外的自足文件,银行不受合同的约束。根据《UCP600》的规定,银行不承认受益人因不可抗力而有改变信用证条款的权力。因此,本案例中的受益人引用不可抗力而要求银行付款,银行有权拒绝付款。通过这个案例就使学生加深了对不可抗力的理解,同时也更巩固了对信用证相关知识的掌握。
(三)充分发挥教师的引导作用
在案例教学中教师的引导作用不容忽视。在每一次案例教学之前,教师要认真备课,对相关案例做到心中有数,并有自己的独到见解。由于课堂时间有限,教师应要求学生提前预习案例,提示学生做好相应的理论知识准备。教师可根据班级人数要求学生分为若干小组,每组成员人数相等、实力相当,每组设组长一人,组长可轮流担任。在学生自主讨论时,教师在全班巡视,观察各组讨论进展,适时参与,可以进行提示,可故设疑团,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勇于发言。小组讨论结束后,每组选派代表发言,表达本组观点,其他学生可作补充发言。最后,由教师对学生的发言进行总结,并指出每个小组对相关知识掌握的不足之处。在整个过程中教师应始终扮演引导者与鼓励者的角色,通过鼓励、提问、奖励等方式调动学生参与讨论的积极性。
三、国际贸易实务案例教学法的注意事项
(一)注意建立长期有效的学习激励机制
由于学生习惯了教师讲授、学生听讲的模式,因此在案例教学中,可能会存在一些学生不积极思考,不积极参与,缺乏主动参与的动力。因此,良好的案例教学必须要有一个有效的激励机制,即将每个学生在讨论过程中的表现进行量化计分,计入平时成绩。当然,该成绩的评定并不仅仅是答案的正确或错误,还在于学生事前的准备、讨论时的参与以及事后的总结,还可以通过考虑其思路是否清晰,思维要点的选择是否科学,能否抓住问题的实质等进行综合评分。此外,为了激励学生积极参与讨论,还必须让学生明白:积极参与讨论是让自己的观点接受挑战的过程,也是锻炼从业能力的好机会,可以让自己的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说服他人的能力得到锻炼,这些能力都是在现实工作中所必需的。
(二)注意对学生案例分析的总结评估
案例教学是对理论知识的巩固与加深,学生的表现可以体现对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因此,在案例教学过程中,教师应针对学生讨论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进行及时的总结与归纳,以期发现理论知识掌握的薄弱环节,并进行有针对性的强调。所以,案例教学与传统教学法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
(三)注意与其他教学方式相结合
案例教学法是一种较先进的教学方法,在培养学生能力方面能够取得较好的教学效果,但也要注意案例教学法也应与其他教学法相结合。例如,以讲授为主的传统教学法对于学生掌握基本理论知识是非常好的教学方法,而且此种知识类型也不适用于案例教学法。另外,把案例教学法与多媒体教学手段相结合,能使教学内容更形象、生动、直观,信息量更大,更能引起学生的学习兴趣,也有利于学生的理解、记忆和掌握。
(二)缺乏双师素质教师。双师素质教师是提高国际贸易课程质量至关重要的一环。现有的专业教师普遍是从学校到学校,刚出大学校门就站上讲台,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但是缺乏足够的实践操作经验,甚至从未见过一份合同,一份真实单据,并且由于多种因素制约,现有教师无法定期到企业学习,从而缺乏实际经验,影响教学质量。
(三)缺乏实训平台,难以体现职业性。高职《国际贸易实务》是以外贸企业岗位工作过程和要求为出发点的系统实践教学。因为国际贸易业务涉及企业客户资源等核心商业秘密,使得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各位困难,与职业岗位工作明显脱节。更因学生缺少体验进出口业务操作的机会,所以难以全面系统地掌握进出口贸易的操作方法及操作技能,导致学生缺乏外贸业务实际操作技能而不能将理论知识用于实际业务中。
二、教学环境的改革
教学环境的改革即是在国际贸易实务教学过程中构建有利于学生专业技能素质形成的教学环境。教学环境改革的前提是国际贸易实务课程可以跨学期安排学时。这一环境是由课堂教学环境、实验教学环境和实践教学环境三个连贯的部分构成。
1.课堂教学环境。这是国际贸易实务教学的基础环境。由于国际贸易实务课程所涉及内容面广、量大;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如果没有一个良好的课堂教学环境,很容易对所学知识形成片断、零散化的认识,不利于对课程内容的掌握,因而必须使学生在理论上对货物的进出口有一个程序化的、完整的认识。首先,要选用适当的教材。根据教学实践经验,这个教材可以是著名的权威教材,如吴百福的进出口贸易实务教程;也可以是根据受教学生的特点自编教材。无论何种教材,只要能体现国际贸易实务的前沿变化,便于学生理解掌握就行。其次,在课堂教学的过程中,按照进出口的业务程序组织教学,如以某一种货物的出口为例,教学组织从市场调查、选定客户开始,到交易磋商、定立合同,再到合同履行过程(货、证、船、款)。在上述程序中讲授具体的业务知识,如询、发盘;接受;备货中的商品的品质、数量;检验;信用证;装运;结汇等。使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对进出口业务程序有一个完整的、连续性的认识。最后,优化课堂学习气氛。国际贸易实务课程内容具体,如果使传统的课堂教学手段,很容易使学生产生“空谈”的感觉,不利于学生形象思维的培养。因而在课程教学手段的选用上,宜采取多媒体教学手段。教学在多媒体教室或多媒体网络教室里实施,从而使课堂教学的信息量增加,提供更加直观、逼真的表现效果,教师有更多的时间现场发挥、组织讨论,启发学生思考,活跃课堂气氛,提高教学效果。
2.实验教学环境。在课堂理论教学的基础上,一个良好的、仿真的实验教学环境助于学生把所学的理论知识进行初步运用,以加强对所学理论知识的理解掌握。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的实验教学在全国各大高校中已经经过了相当长的实践,其中出现了许多比较成熟的进出口实务模拟教学软件和教学方法,如上海对外经贸大学自上世纪90年代初即开始探索的进出口实务模拟教学方法就非常值得借鉴。将3到5个学生分成一组,每两组结成一对。各组自行商定成立模拟贸易公司,各对也是自行确定进行交易的货物。然后按排进出口双方在实验室的进出口实务模拟软件上进行交易,在完成一个完整的交易流程后,每对中的进口方与出口方的角色对调,再完成一个交易流程。实验结束后,教师对学生在实验过程中的各个环节的学生表现进行评价与总结。良好的实验教学环境在加强学生对国际贸易实务理论知识学习的同时,也培养和提高了学生的操作技能水平。
3.实践教学环境。作为实践教学环境的校外实习基地的建立是全方位的。因为实习单位如果以专业外贸公司作为主体,学生进入实习是不可能得到全面的实践。全面、完整的实践教学环境的构成至少应包括三类企业:专业外贸公司、有自营出口权的出口生产企业和银行企业(主要是其中的国际结算部门)。学生在实习期间必须完成以上每类企业中一到两个企业的实习任务,以锻炼学生对进出口业务中的实际问题进行全面分析研究的能力和解决问题的组织能力。
三、教学方法的改革
教学方法的改革是指在国际贸易实务课程中,大量实施案例教学以取代常规的理论教学。案例教学是指通过对一个实际的、典型性的进出口案例,引导学生对这些案例进行分析的一种教学方法。与常规教学法相比较,案例教学法注重学生素质的培养。以理论教学为特征的常规教学法连续性比较强、有利于基本概念的灌输。对于初级教育和中级教育来说,是最切实可行的教学方法。但这种教学方法并不适用于大学的专业教学,尤其是不适用于实践性很强的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的教学,因为它的理论与实践是脱节的,不利于培养学生的积极思维和创新能力。而案例教学则能够通过一个案例,使学生由点到面、由特例到一般,在教师已经构建好的理论框架中去充实内容,培养学生为解决具体问题进行知识积累与补充的学习能力。通过一个具体问题的解决,拓展学生的专业思维分析能力。同时还可以鼓励学生运用创新思维,使用创新手段去研究和解决问题,培养学生运用已知去探索未知的能力素质。在国际贸易实务课程中,几乎每一部分都可以实施案例教学。如在讲到装运期时,可以先给学生讲授装运期的几种规定方法,搭好基本框架,然后给出一个合同中装运期规定不恰当的案例,组织学生进行讨论分析问题所在,让学生自己比较几种装运期规定方法的不同效果和优劣。让学生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自主学习与装运期相关的知识,提高学生的认知能力与思维、创新能力。
四、教学目标的改革
一、FCR单证的含义 FCR:Forwarders Certificate of Recei pt (FIATA Document)货运人收讫货物证明,是国际货物运输协会联合会(以下简称FIATA)给其组织内部国际货运人推荐使用的单据。这是FIATA制定的关于国际货运收到发运给指定收货人的货物的标准凭证。国际货运收到货物后,立即将其收货凭证交与发货人,作为对货物负有责任的正式确认书。该收货凭证为非转让单据,且只可以签发一份正本。 二、出现FCR单证的原因 除了正式的海运提单B/L外,为便于贸易操作,现在出现了一些外观类似、也能作为提货依据,但不具备物权证明的提单变形。比如FCR(Forwarders Certificate of Rec eipt)FTBL(FORW ARDERS THROGH BILLS OF LADING)等。严格说来,这些单据只属于“承运人收据”,即货运人证明已经从发货人手中接收了货物。
操作上与货代提单没什么差别,但却有实质上不同。出现这种单据的原因,主要是买家于出口地采购数量大,或者有商采购,或者有分公司直接下单采购的时候,货物集中运送,除可以节省运送时间外,又能够节省运费,因此商或者分公司往往指示出口商,或者供应商将货物交给承运人,由承运人预先向船公司包下若干货柜,而后由承运人负责装柜,待货物运抵卸货港或目的地时,再由承运人负责领柜或分送至不同地区的收货人,如此将可以节省不少时间和费用。在这种方式下,跟船公司签定运输契约的是承运人而不是托运人或发货人(SHIPPER),因此托运人或发货人将货物交给承运人以后,得到的单据是承运人收据而不是海运提单。目前,许多国际超市买家如WALL-MART、K-MARK等,多采用这种方式。
三、FCR的几个特点
(1)FCR一般只出现在FOB条款下;
(2)FCR只是收据,而非提单这样的物权证明;
(3)FCR如同CargoReceipt似的,谁都可以开具;
(4)进口商不需要FCR就能够提货;(
5)表面上的风险承担方是承运方 四、FCR单证与海运提单的区别 FCR是国际货物运输协会联合会(以下简称FIATA)给其组织内部国际货运人推荐使用的单据,从其字面含义看,该单据仅是货运人收到货物后出具的收据而不是运输单证,但根据FIATA出具的FCR样本和FCR的使用情况,货运人均在FCR正面显著位置记载:“我们基于不可撤消的指示将货物置于收货人控制之下或交予收货人。”在FCR仅记载“将货物置于收货人控制之下”时,货运人和收货人之间属委托合同法律关系,货运人根据收货人的指示为收货人收集货物、进行拼箱、租船订舱等,此时FCR仅具有货物收据的功能,不是海上货物运输单证,与提单的区别显而易见。但当FCR记载“将货物交予收货人”。即货运人承诺按照FCR记载的运输要求“运送”货物至目的地时,则货运人实际上处于无船承运人的法律地位。其签发的FCR应视为运输单证,系运输合同的证明,受我国海商法的调整。应属于“提单以外的单证”。
我国海商法第八十条规定:承运人签发提单以外的单证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承运人接收该单证中所列货物的初步证据。由此可见,货运人签发的FCR和提单有相同之处,均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证明和承运人接收货物的收据。两者至少存在以下几点区别:
(一)FCR与提单的法律效力不同。提单是物权凭证,谁拥有提单,谁就拥有对货物的所有权。提单的转移代表货物所有权的转移。而FCR不是物权凭证,不代表货物所有权,它仅仅说明货运人接收货物的承运,是签发给托运人的货物收据。
(二)FCR与提单的交付货物约束性不同。提单是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而FCR不具有该项特点。我国海商法明确规 定,提单中载明向记名人交付货物,或者按照指示人的指示交付货物,或者向提单持有人交付货物的条款,构成承运人据以交付货物的保证。因此,如果是记名提单,承运人应向记名的收货人交付货物,如果是指示提单,承运人应按指示人的指示交付货物,如果是不记名提单,承运人应将货物交给提单持有人。如果承运人未凭提单交付货物则应对根据提单有权提货的人因此遭受的损失负赔偿责任。而我国海商法未规定FCR等提单以外的单证也是承运人据以交付货物的保证,因此承运人不凭FCR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不违反法律的规定。FCR一般都在正面显著位置明确记载“货物将直接发送收货人”,只要托运人接受了该单据,即应受该项约定的约束。因此承运人不凭FCR将货物交付给收货人也不违反运输合同的约定,可见在用FCR代替提单的运输方式下,承运人直接向收货人交付货物既不违法也不违约,无须对托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三)FCR与提单的采用前提不同。FCR一般只出现在FOB价格条款和EXW(工厂交货)价格条款下,提单的使用则无此局限。在FCR运输方式下,货物买方多为著名的国际超市或大型建筑项目的采购商,这些客户的订单一般具有量大、周期长的特点,一份订单很可能分多次运输,买方为节省时间和运费,在订立买卖合同时常常要求采用FOB价格条款或EXW 价格条款,毕竟船公司给大买家的运费要比给普通客户的运费低得多。在上述价格条款下,货物运输由买方控制,买方往往指定卖方将货物交给货运人,由货运人预先向船公司包下若干货柜,而后由货运人负责装柜,待货物运抵目的地时,再由货运人在目的地的人负责领柜并分送至不同地区的收货人。从上述业务操作流程可以看出,和船公司签订海上运输合同的是货运人而不是托运人,因此托运人将货物交给货运人以后得到的单据是FCR而不是海运提单,除非托运人在签订买卖合同时不同意用FCR代替海运提单。而提单的适用一般与买卖合同约定的价格条款无关,只要买卖合同约定凭提单结汇,则货物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后,只要托运人提出要求,承运人就应当签发提单。
(四)FCR与提单被银行接受的条件不同。银行接受提单和FCR的条件有所不同。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第1924条规定:无论是什么样的运输单据,必须表明承运人名称,并由下列人员签署:承运人或其具名人,或者船长或其具名人。承运人,船长或人的任何签字必须标明其承运人,船长或人的身份。人的任何签字心须标明其系代表承运人还是船长签字。提单作为承运人签发的运输单据,系物权凭证,属于UCP600接受的运输单据的范畴。
而FCR 的签发人为货运人,FCR只具有货物收据的作用,仅表明货运人将根据约定将货物发送到目的地,不代表物权,不具有“通过将纸面单据(PAPERDOCUMENT)交给另一方就将在途货物的权利转移给另一方”的功能,所以通常该运输单据不被银行所接受,除非开证人在信用证中明示“FCR是可接受的”。 (五)FCR与提单的可转让性不同。依据我国海商法的规定,除记名提单外,指示提单和不记名提单均可转让,可转让性意味着提单持有人可以在目的地通过提交单证来获得货物所有权,而不论此时的提单持有人是否是和货物托运人签订买卖合同的买方。FCR与提单不同,在目的地交付货物并不依赖FCR的转递,原因在于FCR不具有与交付相关的固有属性即可转让性,FCR是不可转让的单证,货物只能交给FCR记名的收货人。 五、使用FCR单证的风险以及防范 与信用证提单结算方式对比,FCR单证结算的风险是显而易见的。
(一)若客户直接要求使用FCR单证结算,非信用证方式结算。这种情况主要是发生在卖方或发货人的货运是买方指定的,并且该货代是国际货物运输协会联合会的内部会员时,由货运签发给发货人FCR单证,卖方可以直接凭此单证向银行结算货款,无需买方开立信用证。这种情况下,买方省去了开立信用证的费用,并且可以及时通过货代提货。但是对于卖方风险较大,有可能是发货了,而银行不予以结汇,买方却可以先行提货。这显然与信用证结算相比,卖方承担较大风险,有可能会货款两空。
(二)若信用证中规定使用的不是B/L,而是FCR时,这种条款下,虽然是信用证结算,但没有使用正式的海运提单,客户可能通过与货运公司勾结,先行提货。如果是信用证提单结算的话,卖方持提单通过信用证方式结算货款,买方首先要开立信用证,提单才通过银 行传递到买方,买方不付款是不可能提货的,提单就代表货物的所有权,买方付款获得提单后,才拥有对货物的所有权。所以,使用FCR的风险仍然由卖方承担。
(三)若采用FCR结算的进口商为信誉良好的著名的国际超市买家时,出口厂商和银行也普遍接受这一条款。因为,在FCR条件下,对厂家来说,往往做FOB比做CFR价格要划算些,毕竟船公司给大买家的运费,要比给普通厂商的低得多(欧基港几乎低1/3,且不受季节波动影响),这对厂商是有一定吸引力的。而且,买家所选择的承运 人都是具实力且关系良好的船代,一般也不会有什么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