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16 17:33:17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贸易实务论文,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一、FCR单证的含义
FCR:ForwardersCertificateofReceipt(FIATADocument)货运人收讫货物证明,是国际货物运输协会联合会(以下简称FIATA)给其组织内部国际货运人推荐使用的单据。这是FIATA制定的关于国际货运收到发运给指定收货人的货物的标准凭证。国际货运收到货物后,立即将其收货凭证交与发货人,作为对货物负有责任的正式确认书。该收货凭证为非转让单据,且只可以签发一份正本。
二、出现FCR单证的原因
除了正式的海运提单B/L外,为便于贸易操作,现在出现了一些外观类似、也能作为提货依据,但不具备物权证明的提单变形。比如FCR(ForwardersCertificateofReceipt)FTBL(FORWARDERSTHROGHBILLSOFLADING)等。严格说来,这些单据只属于“承运人收据”,即货运人证明已经从发货人手中接收了货物。操作上与货代提单没什么差别,但却有实质上不同。出现这种单据的原因,主要是买家于出口地采购数量大,或者有商采购,或者有分公司直接下单采购的时候,货物集中运送,除可以节省运送时间外,又能够节省运费,因此商或者分公司往往指示出口商,或者供应商将货物交给承运人,由承运人预先向船公司包下若干货柜,而后由承运人负责装柜,待货物运抵卸货港或目的地时,再由承运人负责领柜或分送至不同地区的收货人,如此将可以节省不少时间和费用。在这种方式下,跟船公司签定运输契约的是承运人而不是托运人或发货人(SHIPPER),因此托运人或发货人将货物交给承运人以后,得到的单据是承运人收据而不是海运提单。目前,许多国际超市买家如WALL-MART、K-MARK等,多采用这种方式。
三、FCR的几个特点
(1)FCR一般只出现在FOB条款下;(2)FCR只是收据,而非提单这样的物权证明;(3)FCR如同CargoReceipt似的,谁都可以开具;(4)进口商不需要FCR就能够提货;(5)表面上的风险承担方是承运方
四、FCR单证与海运提单的区别
FCR是国际货物运输协会联合会(以下简称FIATA)给其组织内部国际货运人推荐使用的单据,从其字面含义看,该单据仅是货运人收到货物后出具的收据而不是运输单证,但根据FIATA出具的FCR样本和FCR的使用情况,货运人均在FCR正面显著位置记载:“我们基于不可撤消的指示将货物置于收货人控制之下或交予收货人。”在FCR仅记载“将货物置于收货人控制之下”时,货运人和收货人之间属委托合同法律关系,货运人根据收货人的指示为收货人收集货物、进行拼箱、租船订舱等,此时FCR仅具有货物收据的功能,不是海上货物运输单证,与提单的区别显而易见。但当FCR记载“将货物交予收货人”。即货运人承诺按照FCR记载的运输要求“运送”货物至目的地时,则货运人实际上处于无船承运人的法律地位。其签发的FCR应视为运输单证,系运输合同的证明,受我国海商法的调整。应属于“提单以外的单证”。我国海商法第八十条规定:承运人签发提单以外的单证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承运人接收该单证中所列货物的初步证据。由此可见,货运人签发的FCR和提单有相同之处,均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证明和承运人接收货物的收据。两者至少存在以下几点区别:
(一)FCR与提单的法律效力不同。提单是物权凭证,谁拥有提单,谁就拥有对货物的所有权。提单的转移代表货物所有权的转移。而FCR不是物权凭证,不代表货物所有权,它仅仅说明货运人接收货物的承运,是签发给托运人的货物收据。
(二)FCR与提单的交付货物约束性不同。提单是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而FCR不具有该项特点。我国海商法明确规定,提单中载明向记名人交付货物,或者按照指示人的指示交付货物,或者向提单持有人交付货物的条款,构成承运人据以交付货物的保证。因此,如果是记名提单,承运人应向记名的收货人交付货物,如果是指示提单,承运人应按指示人的指示交付货物,如果是不记名提单,承运人应将货物交给提单持有人。如果承运人未凭提单交付货物则应对根据提单有权提货的人因此遭受的损失负赔偿责任。而我国海商法未规定FCR等提单以外的单证也是承运人据以交付货物的保证,因此承运人不凭FCR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不违反法律的规定。FCR一般都在正面显著位置明确记载“货物将直接发送收货人”,只要托运人接受了该单据,即应受该项约定的约束。因此承运人不凭FCR将货物交付给收货人也不违反运输合同的约定,可见在用FCR代替提单的运输方式下,承运人直接向收货人交付货物既不违法也不违约,无须对托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三)FCR与提单的采用前提不同。FCR一般只出现在FOB价格条款和EXW(工厂交货)价格条款下,提单的使用则无此局限。在FCR运输方式下,货物买方多为著名的国际超市或大型建筑项目的采购商,这些客户的订单一般具有量大、周期长的特点,一份订单很可能分多次运输,买方为节省时间和运费,在订立买卖合同时常常要求采用FOB价格条款或EXW价格条款,毕竟船公司给大买家的运费要比给普通客户的运费低得多。在上述价格条款下,货物运输由买方控制,买方往往指定卖方将货物交给货运人,由货运人预先向船公司包下若干货柜,而后由货运人负责装柜,待货物运抵目的地时,再由货运人在目的地的人负责领柜并分送至不同地区的收货人。从上述业务操作流程可以看出,和船公司签订海上运输合同的是货运人而不是托运人,因此托运人将货物交给货运人以后得到的单据是FCR而不是海运提单,除非托运人在签订买卖合同时不同意用FCR代替海运提单。而提单的适用一般与买卖合同约定的价格条款无关,只要买卖合同约定凭提单结汇,则货物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后,只要托运人提出要求,承运人就应当签发提单。
(四)FCR与提单被银行接受的条件不同。银行接受提单和FCR的条件有所不同。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第1924条规定:无论是什么样的运输单据,必须表明承运人名称,并由下列人员签署:承运人或其具名人,或者船长或其具名人。承运人,船长或人的任何签字必须标明其承运人,船长或人的身份。人的任何签字心须标明其系代表承运人还是船长签字。提单作为承运人签发的运输单据,系物权凭证,属于UCP600接受的运输单据的范畴。而FCR的签发人为货运人,FCR只具有货物收据的作用,仅表明货运人将根据约定将货物发送到目的地,不代表物权,不具有“通过将纸面单据(PAPERDOCUMENT)交给另一方就将在途货物的权利转移给另一方”的功能,所以通常该运输单据不被银行所接受,除非开证人在信用证中明示“FCR是可接受的”。
(五)FCR与提单的可转让性不同。依据我国海商法的规定,除记名提单外,指示提单和不记名提单均可转让,可转让性意味着提单持有人可以在目的地通过提交单证来获得货物所有权,而不论此时的提单持有人是否是和货物托运人签订买卖合同的买方。FCR与提单不同,在目的地交付货物并不依赖FCR的转递,原因在于FCR不具有与交付相关的固有属性即可转让性,FCR是不可转让的单证,货物只能交给FCR记名的收货人。
五、使用FCR单证的风险以及防范
与信用证提单结算方式对比,FCR单证结算的风险是显而易见的。
(一)若客户直接要求使用FCR单证结算,非信用证方式结算。这种情况主要是发生在卖方或发货人的货运是买方指定的,并且该货代是国际货物运输协会联合会的内部会员时,由货运签发给发货人FCR单证,卖方可以直接凭此单证向银行结算货款,无需买方开立信用证。这种情况下,买方省去了开立信用证的费用,并且可以及时通过货代提货。但是对于卖方风险较大,有可能是发货了,而银行不予以结汇,买方却可以先行提货。这显然与信用证结算相比,卖方承担较大风险,有可能会货款两空。
(二)若信用证中规定使用的不是B/L,而是FCR时,这种条款下,虽然是信用证结算,但没有使用正式的海运提单,客户可能通过与货运公司勾结,先行提货。如果是信用证提单结算的话,卖方持提单通过信用证方式结算货款,买方首先要开立信用证,提单才通过银行传递到买方,买方不付款是不可能提货的,提单就代表货物的所有权,买方付款获得提单后,才拥有对货物的所有权。所以,使用FCR的风险仍然由卖方承担。
(三)若采用FCR结算的进口商为信誉良好的著名的国际超市买家时,出口厂商和银行也普遍接受这一条款。因为,在FCR条件下,对厂家来说,往往做FOB比做CFR价格要划算些,毕竟船公司给大买家的运费,要比给普通厂商的低得多(欧基港几乎低1/3,且不受季节波动影响),这对厂商是有一定吸引力的。而且,买家所选择的承运
人都是具实力且关系良好的船代,一般也不会有什么问题。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实际上还是由出口厂商承担风险的。因为超市买家的订单,一般都有量大、周期长的特点,一张订单很可能会分许多次出
货,一年多才出完也很常见。在这个过程中,一旦出现什么问题,买家就会掌握主动权,利用FCR的特点,先行提货,不影响自己的销售,同时随便找个什么理由暂时不赎单不给钱,给出口厂商带来资金周转压力。除非出口厂商与买家撕破脸打官司,但这种情况显然不太可能,劳神费力花钱不说,还有剩下的货物交还是不交?特别是某些产品季节性强,资金占用多,专为某个买家生产的货物,转卖他人往往损失颇大。各项因素考虑下来,出口厂家多半会选择吃点亏,息事宁人。
因此,对于FCR要相当谨慎。特别对于那些容易出问题的单,如原料紧张,价格波动大、订单下得太晚等等的,宁愿承担运费波动风险,也要坚持做CFR或CIF以及信用证提单结算。因为,信用证提单结算在上述情况下的风险都远远低于FCR单证结算,大大保护了卖方的利益。
高职院国际贸易实务精品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和模式。
(一)国际贸易实务精品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
根据对国际贸易实务专业毕业生跟踪调查所掌握的信息,外经贸企业对专业人才需求量较大的多为跟单员、外贸业务员、单证员、报关员、货代员和报检员等技能人才,企业都要求毕业生持有国家职能部门统一考试取得的通用的从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工作,没有相应从业资格证的将不受欢迎和聘用。
为了满足市场对国际贸易应用型专业人才的需求,高职院的国际贸易精品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必须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用人单位根据实际工作岗位对专业人员的素质能力的要求为培养目标。具体来说,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定位是: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能在外经贸企业或相关行业从事商务谈判、签订合同、跟单、货代、单证、报检、报关等业务工作的零距离
上岗操作的实用型专业人才。
根据上述人才培养目标及主要岗位面向,高职院培养的学生应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较强的实际应用能力和业务素质。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理论知识。学生必须掌握本专业培养目标所需的文化基础知识;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相关的国际贸易惯例和国际贸易法规、世贸组织规则;国际经济合作和国际市场营销知识;英语基础知识和商务英语、外贸英文函电及外贸英语口语等基本技能;掌握国际贸易实务、外贸商品学、国际贸易货物运输与保险、外贸单证实务、报检、报关实务和国际货款结算等方面的业务知识。
专业技能。作为国际贸易实务精品专业培养出来的人才,要具备从事同外商进行磋商交易、拟订合同条款、签订合同,实现交易目标的善于沟通交流的业务素质和能力;具有从事跟单、货代、独立处理履行合同各业务环节的单证操作、办理托运、投保、报检、报关和货款结算等能力;熟练运用电子计算机进行电子商务运作的技能。
(二)国际贸易实务精品专业人才培养模式。
高职教育必须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对专业人才的要求为准绳,培养能干实事的顶班上岗的实用型人才为目标。国际贸易实务精品专业要能准确把握外经贸企业对专业人才的适应职业岗位职责的变化,结合企业对专业人才的岗位标准的变动和趋向,在教学计划、课程体系、教学重点、教学手段和考核方式等方面做出适时有效的调整,实行动态的教学过程。
岗、证、课三位一体的人才培养模式。
《国际贸易实务》是一门研究国际间商品交换过程的学科,是一门具有涉外活动特点的实践性很强的综合性应用科学,其目的在于使学生掌握国际贸易的基本技能,并且培养良好的专业素质。尽管经过几年的教学改革,该课程的教学内容不断丰富,但在教学的过程中,实践的作用没有完全发挥出来。本文将结合实际教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探讨教学改革的具体措施。
一、目前《国际贸易实务》课程教学中普遍存在的问题
1.教学内容设计不合理
以往的国际贸易实务课程,通常以理论教学为主,而忽视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这直接导致学生虽然掌握了理论知识,但一到实践中就会出现眼高手低的情况,而用人单位也普遍反映学生的动手能力较差。国际贸易实务课程教学内容设计不合理,重理论,轻实践,主要是以下原因造成的:
1.1教材内容注重理论知识,更新滞后
多数高职国际贸易实务教材过于强调本身的系统性和完整性,内容的重点集中在理论阐述上,在实际运用方面却很少提及,一般都是通过案例引出概念,概念引出理论,最后再利用理论分析案例。因此,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疲于对大量的概念、理论的记忆和理解,导致多数学生学习时都不主动去思考如何做一笔完整的进出口业务。而有些教材内容则滞后于国际贸易政策,没有随着国际形势而变化,不能很好地满足社会的需要。
1.2缺乏双师型教师
目前,很多高校缺乏既精通国际经贸知识又熟悉进出口业务操作的双师型 教师,因为多数主讲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的教师是毕业后直接加入到教师队伍的,他们没有外贸实践工作的经历,因此在教学过程当中过度的依赖于课本,照本宣科,教学内容显得较空洞。
1.3实训
由于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的技术性和实务操作性较强,所以除了理论教学之外,实践性教学是必不可少的。而很多学校贸易实训的硬件设施薄弱,学生不能体验外贸业务中商品进出口的操作过程。当然,也一些院校购买了国际贸易实训平台软件,但是从使用效果上看不尽如人意,学生在实训前,通常没有做好准备工作,根本不清楚业务流程,很多学生只是当作好玩,实训达不到既定的要求。
2.教学方法
2.1方法传统,单一
很多老师在教授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的过程中,一般都把教学重点放在基础知识的讲解和理论的研究上,他们要求学生针对教材当中的知识点,通过做笔记和练习题的模式来进行学习。虽然很多老师上课都会采用多媒体设备,比如使用PPT课,也会列举案例、提问学生和要求学生分组讨论等。但有的教师使用PPT课时,课件不够生动,加上课件承载的内容多,教师不注意与学生互动,只顾自己讲,学生学习会觉得容易疲劳,不能激发出学生们的主观能动性。
2.2全中文教学
国际贸易实务课程具有很强的涉外性和实践性,该课程与英语紧密联系,其中合同条款的磋商与订立、信用证的开立、审核与修改、提单、汇票、商业发票等出口单据的缮制等都要用英文来完成,因此对英语水平有较高要求。如果该课程继续采用全中文的教学模式,将不利于对学生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很难将理论结合实践。
3.考核方式单一
目前,多数高校考核学生学习效果的方式单一,期末笔试的卷面分数在学期总评成绩的分值比例较高。而通常笔试的考试内容偏重于知识记忆,有的任课教师甚至在考前划重点,缩小复习范围,这种考核方式不能充分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 创新能力以及分析问题、 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也可能会给学生的学习造成一些误区,认为只要卷面成绩高,就算学好了实务课程,就会忽视加强实际操作能力培养的实践性训练,这对于实用型人才的培养十分不利。
二、《国际贸易实务》课程教学改革的建议措施
1.合理安排教学内容
1.1选择合适的教材
在教材的选择方面,应该尽量选择一些最新版本的高职高专教材,这些教材往往比较注重实践操作,符合高职人才培养的目标。而针对那些还没来得及纳入到教材内的新出台的政策、法规及规则,则需要任课教师及时通过网络搜集最近资料,并穿插在课堂教学中,作为对教材的补充。
另外,鉴于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的涉外性特点,有条件的高校可以选择双语教材或英汉对照教材,这样有利于学生加强对专业术语的学习、掌握和应用。
2.加强师资培训,丰富师资队伍
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由于具有很强的实践性,所以更需要同时具备专业理论知识和较高职业技能水平的双师型教师。高校应鼓励教师在不影响教学任务的前提下,利用寒暑假或者业余时间到一些外贸企业做兼职,或者挂职锻炼。通过直接参与进出口业务的实际操作,可以使教师更好地将教学内容和实际工作结合起来,同时也可将企业实际案例引入到课堂教学内容中。另外,高校还可以请企业或有关部门(如海关、货代公司、银行等)的专家来校进行学术交流或作为兼职教师向学生介绍一些操作性强的业务以及最新、最前沿的国际贸易实务方面的信息和动态。
3.加强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
首先,高校应加强校内的实训室建设,购买用于贸易实训所必须的硬件和软件,使学生在实训室中通过贸易实务模拟实验来巩固和深化所学的专业理论知识。通常,实验项目和内容的设计应尽量模拟真实的外贸业务流程,比如可以从商务谈判开始,然后是签订合同、备货、运输、保险、商检、报关、结算,最后是索赔和理赔。可以让学生分别扮演进口商、出 口商、生产商、进出口地的银行、保险公司等角色,来完成一项进出口业务的流程。这样可以让学生在仿真的贸易环境中锻炼谈判能力、动手操作能力及处理相关业务的能力。 虽然目前很多高校的正在使用的国际贸易模拟软件可以模拟外贸业务流程和场景,但它毕竟是一个虚拟环境,和外贸公司实际工作仍有很大差距。要真正实现理论联系实践的教学目标,就应该让学生在学习理论知识后应进行校外实训。因此,实习基地是实践教学不可缺少的一个环节,可以选择当地进出口公司、货运公司、外贸公司等单位作为实践教学的基地。同时,也可以带学生到海关、码头、运输公司等参观学习,使学校教育和社会实践渗透结合。
2.教学方法多元化
在具体的教学过程中,国际贸易实务课程老师应本着激发学生学习兴趣以及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基本原则来组织教学活动。目前,创新的教学方法有很多,教师可以结合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的特点,结合一些方法展开多元化的教学:
2.1案例教学法
案例教学法是克服传统的教科书式教学方式的最好方法,它可以增加学生对该门课程学习的兴趣,帮助学生积累实践经验,培养其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教师在讲授该课程时可以采用两种案例展开教学。第一种,每讲完一个知识点,找一个和该知识点相关的经典案例让学生分析。这种案例一般短小精悍,可以根据内容需要灵活使用,在讲解知识点时往往起到画龙点睛的效果,同时还能短时间内调节课堂气氛。第二种是综合性案例,这类案例往往涵盖了较多的知识点,一般可以在讲授完某一章或几章内容的基础上,运用这种案例让学生分组讨论,然后让他们积极发言。这样能够综合锻炼学生分析问题、判断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2模拟情境教学法
情境教学法是通过设定的外贸人物角色设计案例,把学生引到实务情境,动态、立体地传授知识,形象化、具体化教学中许多难以理解的内容。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改变原有的教学模式,模拟真实的贸易环境,在不同的情境下,要求学生完成各项任务。比如在运输、保险、信用证环节的讲授中,教师可以以小组为单位布置学生做情境演示,每个小组选定一个合适的案例,小组每一名成员充当一名当事人,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与义务,每一小组在进行展示时,其他小组可与之进行互动。通过这种情境教学法,能够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与主动性,鼓励团队合作,强化专业知识,全面提高学生的业务能力。
3.采用多元化的考核形式
二、教学模式的设立内容
教学模式的设立应依据课程的性质和特点,体现素质教育、专业性、务实性和开放性等原则;此外,它还应结合学校人才培养定位的实际要求以及适应区域经济发展的专业特色。
1.启发式互动模式。
该模式主要应用于理论教学中。国际贸易实务类课程有其规范的理论教学内容。在这部分,理论教学中应改变教师单向讲授的现象,更多地采用启发式教学,针对讲授内容,提出深层次的、理论联系实践的问题,鼓励学生参与课堂讨论与辩论,踊跃提出自己的见解,鼓励他们进行创新性思维,之后,教师再进行评讲。这种启发式互动模式改善了课堂气氛,同时也改善了理论教学的枯燥性,提高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加深了其对知识的把握。
2.案例分析或习题教学模式。
该教学模式,指投入专门的学时用于案例讨论或习题练习,主要用于辅助理论教学。理论教学为专业学习提供分析问题的基础和框架,而案例讨论或习题则有利于加深学生对理论教学内容的理解。例如,《国际贸易惯例》课程中关于承运人责任及免责问题可以通过案例讨论方式加深学生对惯例条款的理解和应用;《国际结算》课程安排习题课,让学生练习根据信用证内容来缮制票据和结算单据等。另外,教学案例还可以围绕地方经济发展的热点问题进行讨论,体现实务类课程服务区域经济的特点。
3.专题陈述模式。
该模式,指教师围绕教学重点或难点问题形成专题,通过学生课下准备,继而在课堂上利用多媒体陈述与讲解的方式,表达学生对讨论专题的观点。该模式目前在研究生教育中被广泛应用,但本科教学很少涉及。该模式,不仅可以帮助学生对知识点本身的把握,而且有助于对学生查找文献能力、系统思维能力、表达能力及创新能力的培养,实现教学模式以教师为主转变为学生积极参与。
4.实习实训教学模式。
该模式主要应用在实践环节,属于动态参与性的教学模式,具体分为两类方式。一是在校内配有计算机及模拟软件条件的模拟实验室进行,例如外贸流程模拟练习基地、国际贸易结算模拟练习基地、模拟交易中心或模拟实验室等,通过模拟实务流程,让学生能够在一个仿真的国际商业环境中切身体会商品进出易的全过程,使其全面、系统、规范地掌握从事进出易的实际操作技能。教学中,模拟软件的使用率以及与课程内容的针对性是决定该模式教学效果的关键因素。另一种实习实训教学,则是在校外建立实习基地,改变以往合作单位被动接受学生实践实习的局面。学校通过建立产、学、研合作教育基地,不仅有助于解决课堂教学“纸上谈兵”的弊端,增加了学生的工作经验,还可以根据市场需求与反馈,对人才培养的方向与特色有针对性调整,有利于就业率的提高。
5.以赛促学、以考促学模式。
该模式指鼓励学生参加与专业相关的竞赛,鼓励学生考取专业资格证书,并根据竞赛规格与参赛成绩或是考取资格证书的难易含量冲抵学分的教学模式。例如,学生参加教育部与纺织总会举办的“外贸跟单员”大赛,取得一等奖可以折算为1学分,学生考取跟单信用证专家资格考试证书可以折算为2学分等。由于相关大赛或是资格证书的考取必须以对应课程的学习为基础,所以通过该模式不仅可以提高学生学习的主动性与学习成绩,而且可以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特长发展。
三、教学模式评价体系构建
1.教学模式评价指标体系。
国际贸易实务类课程的教学工作是一个体系,除了教学模式本身的内容外,还应有后续评价环节,从而使课程所使用的教学模式实现动态优化。学校基于课程性质与教学目标,形成对各教学模式的评价体系。其中,启发式互动模式、案例分析或习题教学模式、专题陈述模式、实习实训教学模式,以及以赛促学、以考促学的模式分别命名为模式1至模式5;一级评价指标(准则层)包括学习兴趣度因素、学习主体性因素、实践能力因素、教学效果因素以及就业能力因素;进而,将各项一级准则细化得到二级评价指标(指标层),并给出影响作用选项,用以反映不同教学模式对提高各二级指标的作用。
目前《国际贸易实务课程》在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1.目前高职类《国际际贸易实务》课程的教学计划及教材基本上均照搬普高教育模式,偏重理论教学。纵观高职类国际贸易实务教学大纲和教材,大多数虽然在局部内容上对普高的计划和教材有所扬弃,更注重实践性,但体系上仍然是普高计划和教材的翻版,在实际教学中或多或少都存在一些太理论化或不实用的问题。
2.教学方法单一,缺乏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在传统的教学模式中,国际贸易实务的教学往往以理论为中心,教学方法单一,案例教学,互动教学应用不足。学生只能凭想象力,理解力去掌握,导致学生对所学专业知识掌握得不灵活,不牢固,对课程的学习兴趣降低。
3.重理论、轻实践,缺乏实习实训基地和实习平台。传统国际贸易实务课程教学没有很好地突出知识的实用性。学生缺少体验进出口业务操作过程的机会,造成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差,很难全面系统规范的掌握进出口贸易的主要操作技能和操作方法,导致学生不能将理论知识用于实际业务中,缺乏外贸业务实际操作技能。
4.严重缺乏双师型教师,师资队伍满足不了高等职业教育的需要。高等职业教育的特点要求教师不仅要精通专业理论知识更重要的是要具有十分熟练的业务操作能力。可是目前绝大部分高职院校国际贸易实务教师都是大学毕业后就进入高职院校做老师,根本没有外贸实战经验,讲起课来只能是纸上谈兵,使教学效果明显下降。
5.课程教学与职业资格证书相脱节。职业资格证书是以职业资格为导向的社会考核,即是检验高职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也是衡量毕业生是否具有实用型人才类型非常重要的标准。但是在教学实践中许多老师并没有把教学与考证结合起来。很多学校也没有制定学生考取职业资格证的相关制度,导致学生只学课本,与职业技能相脱钩。
国际贸易实务课程教学改革的方向
1.根据高等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制定相应的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和选用合适的教材。根据高等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相应地设置教学目标。使教学的内容和形式能紧跟时代的变化。在教材的选择上应该更注重实用性。在高职《国际贸易实务》教材的选择上,应该选择那些在内容上接近工作实际,案例丰富,更多、更详尽地附录了外贸单据样本的教材,这样可以帮助学生更好地接触到实际业务,理解相关的知识。
2.改进教学手段,加强案例教学,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提高学生的综合业务素质。首先,在教学中应广泛运用现代化的设备和手段,如多媒体技术可以向学生提供充足的感性材料,在短时间内输送给学生大量的直观信息,提高教学质量。其次,案例教学在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的教学中占有极为突出的地位和作用。其既可以达到吸引学生注意力,活跃课堂气氛的目的。又可以帮助学生对于一些重要知识点的理解,能使理论与实际有效地结合起来,以提高学生的综合业务能力。在案例的选取上要做到真实型、典型性和适应性的统一。
3.加强实习和实训等实践教学环节,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实习可分为校内实习和校外实习。校内实习主要通过建立模拟实验室完成。在模拟实验室以交易的基本过程为主线,针对业务函电的草拟,商品价格核算,交易条件磋商、买卖合同签订、信用证审核与修改、出口货物订舱、报验、通关、投保,以及贸易单据制作及审核等主要的业务板块,通过生动的案例、详尽的操作指南、案例评析和具体的图表实例以及大量的操作练习,为学生提供了一个在连贯的案例分析中了解和掌握交易基本程序和主要操作技能的有效途径。校外实习可以让学生真正体验实际的外贸业务操作过程和技巧,使学生在走入社会之前就能亲身去体验社会,提高实践操作能力。高职院校应该大力加强与企业的直接联系,实行学校与企业联合办学,通过“订单式”培养,让企业参与学校招生、学生实习、学生就业的全过程,使学生在入学时就从根本上解决自己就业的后顾之忧,真正让企业来评判高职院校的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
4.狠抓教师培训,让教师到实践中锻炼。强化对高职高专院校教师的培训,使之尽快的向双师型教师转变。为了适应新形势下对双师型教师的需要,必须安排专职专业课教师到生产第一线进行进行专业实践训练。引导青年教师在重视理论与实践进修的同时,创造必要的条件使理论与实践进修的成果及时转化为实际应用、将科研成果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
5.推行“双证”教育制度和双语教学,提高学生的就业竞争力。所谓“双证”教育制度,即高职生通过二年或三年的学习,一方面获得大学专科毕业证书,另一方面,高职生利用在校学习的有利时机,积极参加学校或社会组织的相关职业培训,通过国家组织的相关考试,获得相关的职业技术资格证书。如国际贸易专业的学生在校期间就可以考取外销员、报关员和单证员等职业资格证书,以大大提高其就业力。作为国际商务人才掌握良好的外语听说读写技能是非常必要的。其不仅要与外国客户进行流利的磋商,同时也要缮制相关的英文合同和英文单据,因此,《国际贸易实务》教学应使用双语教学。在《国际贸易实务》课程教学中,教师在讲授该门课程涉及到的国际惯例,应该用中英文相结合的方式,可以使学生学到的知识与现实联系得更加紧密。同时要加强学生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和单据的缮制能力,使学生的业务综合素质得到全面的提高。
参考文献:
[1]陈莉.工商管理专业《国际贸易》课程教学研究[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6,(2)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这门课程的理论部分主要包括“国际贸易组织”“国际贸易政策”“国际贸易理论”“国际贸易概述”等方面的内容。实务部分内容主要包括“国际贸易合同的磋商订立和履行”“市场调研”“商品价格核算”“贸易术语”“国际货款支付”“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等。《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课程涉及的内容非常广泛,牵涉的知识点也相对比较多。同时,随着国际贸易实践的不断发展,相关的内容也随之更新。例如,国际贸易理论中关于新的贸易保护壁垒,美国以及欧盟联合推行了新的“碳关税”,自由贸易区协议也更新了。再如,《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2010年9月12日正式生效。在国际贸易实务方面,英国2009年1月1日正式开始应用《协会货物运输保险条款》;2011年1月1日,国际商会正式推出新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等。这些都表明不管是国际贸易理论还是实务方面的变化较多。但是,目前一些独立学院的教学内容更新速度较慢,没有完全跟上国际市场的变化。在教学中没有融合最新的内容,导致国际贸易理论与实践很难有机融合。同时,有的独立学院教师在实际教学过程中,往往存在“重理论、轻实践”的传统教学观念。教师基本上都是根据教材的编排教学,没有考虑学生的学习基础以及理解能力。在教学过程中,他们传授专业理论知识基本上是照本宣科,与实际严重脱节。讲授的内容偏难、偏深,学生们很难理解。而在实务教学过程中,教师往往会过于强调实际操作,没有解释具体操作的基本概念及原理,导致很多学生只知其然不知所以然。比如,在学习“国际货物运输和保险”的相关内容时,教师将课堂教学时间主要投放在填制保险单、计算保险费及运费、提单等方面,导致和后续课程内容出现重叠。其次,有的教师在实务教学中并没有注重讲解、解释和实务操作有关的国际国内法律、国际贸易惯例等,导致学生没有建立一个整体的国际贸易理论知识框架,树立严格遵循国际贸易法律、惯例进行操作观念。这样的最终结果会导致学生的实务操作流于表面,不能帮助到学生日后的学习。
2.教学方法问题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以及普及应用,很多教师在《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教学中都已经学会应用多媒体技术进行辅助教学。基本上每个授课教师会通过PPT课件列举案例,让学生们根据布置的任务相互讨论,然后开展课堂演讲。但是因为受诸多方面的影响,多媒体教学效果并不乐观。比如,有的教师在采用PPT课件授课的过程中,一味强调PPT课件的内容,忽略了课件设计的生动性。教师只顾自己讲解,缺少学生之间进行互动,导致学生很容易产生学习疲劳。小组讨论是目前教师最为常用的互动教学方法,也就是教师选择比较合适的几个实际问题,组织学生进行小组讨论,并且要求制作成PPT课件在班级上演讲,最后再由教师点评学生的发言。但是这种小组讨论的教学方法也存在很多问题。因为学生并不能全面掌握所有的知识,也因实践的局限性,使他们并不能全面搜集相关的资料,这样会导致分析失误。有的教师协调、控制能力不足,也会影响教学效率及效果。
二、独立学院《国际贸易理论及实务》教学改革建议
1.教学内容改革
⑴应注重理论知识的应用。
独立学院教师应注意整体把握《国际贸易理论及实务》这门学科的发展现状及其趋势,真正理解、掌握教学内容的内涵及本质,不断学习关于国际贸易相关领域的最新研发成果,不断补充、完善课程教学内容。教师的教学目光不能仅仅盯在课本教材上,而应该从相关的报刊、网络等多种途径和渠道获取更多相关的信息,向学生们灌输最新的知识。比如,从2012年8月1日起,我国正式开始执行“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将核销单制度取消,企业不会再办理出口外汇的核销手续。针对这一改革,教师在备课时应根据新的要求做出适当调整。按照新的办事程序、要求,向学生们讲授关于“退税”“报关”的相关知识和内容。同时,教师不仅应该引导学生们主动关注一些贸易理论作用及背景等方面的知识,还应注重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培养。例如,政府出台保护贸易政策、自由贸易政策的主要目的都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国家的自身利益,都有实施目的、作用及条件。如果从不同的角度分析会出现正面、反面两种效应。因此,教师应采取多种教学手段,引导学生将理论和实际有机结合,培养和提高学生们分析、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例如,如果从国际贸易地理的层面上分析,我国主要的贸易合作伙伴是日本、美国、欧洲国家。但是近些年来,我国也增强了和一些新兴市场国家之间的贸易合作。针对这一现象,教师可以提出,“为什么会出现这种贸易地理方向的变化?”这样的问题引导学生们进一步深入探究和思考。其次,教师应该增加贸易理论教学中实用性的教学内容。比如,“非关税壁垒”“反补贴、反倾销以及保护措施”等,这些内容都是现代外贸企业亟需解决的实际问题。教师应让学生熟悉、掌握我国对进口产品应该怎样进行“两反一保”,而国内外贸企业对外国又如何采取“两反一保”措施,外贸企业怎样突破外国建立的非关税壁垒,特别是技术性贸易壁垒等相关知识。传授这些知识有利于为学生以后就业奠定良好的基础。
⑵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突出考证的要求。
国际贸易实务的任课教师应采用多种渠道和途径与外贸企业人员交流、合作,共同开发教学课程。在课程教学内容中引入外贸企业的实际案例及工作流程,突出、强调教学内容的实用性、针对性。其次,教师应以职业技能鉴定的相关标准,根据相关的考证要求,合理安排相关的教学内容。现阶段,国际贸易专业相关的考证主要包括外销员、商务师、跟单员、单证员等,教师平时应仔细留意这些考试的试题内容,以及考试大纲要求。尽可能帮助学生们能够顺利通过考试,既有利于增强学生的学习信心,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也能为他们日后应聘提供基础和条件。
2.应丰富课堂教学方法
多媒体技术有利于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及教学质量,教师在制作PPT时应适当加入视频、图片等,增强PPT课件的吸引力。比如,在讲解“非关税壁垒措施”的相关内容时,教师在课件中插入相关的新闻视频,有利于增强教学的趣味性。在小组讨论教学时,教师应合理分组,并且明确每一个小组成员的任务分工,使小组成员能够通过团队分工合作,提高小组讨论效率。同时,教师应注重案例教学,案例教学不在于教学案例数量的多少,而应该选择合适的经典案例。教师在案例解析时,应给学生们留出充分的独立思考时间,然后再让同学们自由发言,最后再由教师进行简单的总结。如果案例较为复杂,应先让学生们在认真讨论后,制作一份案例分析报告。另外,教师也可以采用模拟实践教学方法。比如,在讲解国际货款结算中的“金融票据”的相关内容时,教师可以让学生们以小组为单位模拟票据流转的过程。或从外贸公司拿到真实的票据复印件(空白),让学生们按照教师提供的资料以及相关的要求,模拟完成出票、提示、背书转让、付款、拒付、承兑及追索等一系列票据行为。这样有利于学生更好、更快地熟悉、掌握票据的实际操作流程,有利于提高他们的实践操作能力。
3.丰富考核方式
考试是评价教师教学效果,掌握学生学习效果的重要手段。目前,独立学院《国际贸易理论及实务》课程的考试形式比较单一,考核方式缺乏科学性,没有发挥出考核的应有作用。考试不仅应采用传统的笔试方式,同时也可以结合演示考试、操作考试、口试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学生的学习能力、实际技能的考核力度。笔试的内容除了包括选择、名词解释、判断、填空、案例分析等知识记忆能力考核题型外,还应该加大综合性主观题型的比例,尽可能做到全面反映学生的创新能力、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他们的综合素质。
《国际贸易实务》课程主要是参照和借鉴现行的国际贸易惯例、通则、条约以及有关的国际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形成的一门具有实践性、操作性、涉外性一体化的专业课程。该课程开设的目标是培养学生掌握国际贸易实务理论和良好的商务习惯,并主要借助英语在日后的实际工作中开展外贸活动。因此,在该门课程中开展双语教学,可以从根本上解决外语教学和专业教学相分离的问题,这样有助于培养既掌握专业知识又兼备外语能力的外贸人才。
2、人才培养目标的需要
高职院校国际贸易实务专业的目标定位于国际商务应用型人才的培养。这种人才不仅要具备外贸理论知识,还要具备相应的商务应用能力。因此在《国际贸易实务》课程中开展双语教学将提高学生专业知识和外语相结合的运用能力,可以解决外贸和商务操作的实际问题,满足市场对国际贸易应用型人才的需求,符合该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
3、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改革的需要
我们通过引进国外最新的该门课程原版教材,可以学习和借鉴他们的课程体系、内容结构等,并结合我们的实际教学情况,对课程的内容以及体系进行重新的整合。此外,开展双语教学的任课教师为了能很好地实现师生之间的教学互动,通常会更加积极地编写和制作有特色的教学课件、教辅材料等,进而推动该门课程在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上的改革和创新。
二、国际贸易实务双语教学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1、教材选择的困难
目前,市面上真正具有学科特色且适用于的《国际贸易实务》授课的双语教材不多,而且数量有限的国外原版教材虽然可以让学生接触到正宗的外语,也可以让我们学习到先进的教学理念,但是其针对性不强,价格偏高而且难度过大,教材内容也不完全适应我国国情,这样导致学生在使用过程中比较吃力,影响其学习的积极性。而国内出版的双语教材更多是将之前的中文版简单的翻译成英文而已,在语言的使用上并不地道,很难实现真正的教学效果。此外,仅有教材而缺乏其他的参考书籍,这样不仅影响了教师的授课水平,也直接影响到学生对课堂知识的消化和吸收。所以从这个角度说,教材问题已经成为制约双语教学开展的瓶颈。
2、教学方式欠佳
由于对双语教学认识的不足以及受传统外语授课方式的制约,大多数教师在授课过程中通常“以译代讲”,更多是将精力投放在对原版教材的字、句翻译和讲解上,从而缺乏对专业知识的系统性讲解,使得双语教学变成英语翻译课程。此外,在双语教学中盲目加大英文授课比例,使得多数学生难以理解授课内容,从而导致师生之间缺乏互动交流,课堂教学枯燥无味,教学效果受到重大影响。
3、学生英语基础差,教学效果不理想
高职院校的学生普遍英语水平比较低,尽管已经学习了多年的英语,但是听力水平、理解能力、词汇量等还是非常的欠缺,而且课程中出现的专业词汇更是他们难以理解的,这样无形中增加了学生的学习难度。目前的教学状况是,英语基础比较好的学生能够很快的适应双语教学的授课模式,能很好的将英语和专业课程结合起来学习;而英语基础较差的学生由于在短期内无法快速的提高英语水平,因此难以与课程产生共鸣,从而影响了专业课的学习,他们的积极性和自信心也将会受到挫伤。笔者对所处高职学院国际贸易实务专业的100多名学生进行了问卷调查。调查结果表明,仅有30%的学生对双语教学表示赞同;而超过60%的学生表示难以接受。显然,学生的外语水平是制约双语教学开展的重要因素。
4、师资力量不足
《国际贸易实务》课程双语授课的顺利开展,不仅要求授课教师要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教学经验,还要具备较高的英语水平;仅仅具有专业知识或英语能力都不能胜任双语教学。而目前的现实状况是,多数讲授该课程的专业教师,尽管他们的专业水平高、词汇量大、阅读能力强,但英语的运用能力相对欠缺,难以用英语对课堂进行有效的控制,他们的外语水平距离双语教学还有一段差距;而英语专业的教师虽然具有很强的外语授课能力,但他们不懂得国际贸易的专业知识,满足不了专业教学的要求。所以师资问题是阻碍双语教学开展的一个不可避免的现实障碍。
三、《国际贸易实务》课程实施双语教学的建议
1、大力培养双语教学的师资队伍
师资队伍的强弱是决定双语教学能否顺利开展的核心问题。目前培养和加强双语教学师资主要有两种途径。一是“走出去”,即选派国际贸易专业的教师通过国内培训或国外进修的方式,提高他们的外语水平和双语授课的能力,从而保证教学的质量与效果;二是“请进来”,即积极引进有海外留学经历的或在外贸领域专业人士来充实双语教学的师资队伍,利用他们扎实的英语基础和较高的专业水准,通过辐射和带动,帮助双语教学水平的整体提高。
2、重视学生英语程度,提高学生英语水平
为了让双语教学可以顺利的开展,提高学生的英语水平是极其必要和关键的。在课程的安排上,应加大基础英语、公共英语、商务英语、英语函电等公共及专业英语课程的学习;在双语授课的课堂上,应充分调动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鼓励学生自由的表达,破除学生的畏惧心理,树立学生的自信;在学生的管理上,应通过早、晚自习强化训练学生英语口语、听力;此外,学校应通过多种手段和途径,如举办英语角、英文歌曲大赛、英文演讲比赛、英语文化周、增加外籍教师的授课数量等来营造良好的英语学习氛围。
3、整合教材资源
由于国外原版教材存在的弊端,以及目前市面上国内学者编写的英文版教材主要适合于本科院校的学生现状,要想真正解决教材问题,高职院校应鼓励国际贸易专业的教师结合自身宝贵的教学经验和学生的实际情况,组织编写校本教材;或者组织具有丰富的实际教学经验的课程专家组按照“理论够用、实际操作技能为主”的高职才培养理念,对国外原版教材或国内现有的英文教材进行的整合,编制出符合高职院校适用的双语教材。此外,任课教师还可以向学生提供获得外语教学资源的办法,如专业书籍、外贸网站等,这样有利于学生课后开展双语学习的自学活动,进而巩固双语教学的效果。
4、采用循序渐进式双语教学方法
双语教学不是一步就可以到位的。授课教师要充分考虑学生对双语授课的接受程度,在不同阶段调整中英文使用的比例,由简变繁、由少到多的开展。它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这个过程通常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大量中文为主,少量英语为辅。通常的做法是用英文讲解比较简单易懂的内容,用中文讲解的重点难点,课堂英语使用比例约为5%—10%。这不仅是让学生在视听上对双语教学的适应,也是避免部分英语基础薄弱的学生产生的学习压力,从而影响他们对专业课的学习效果。第二阶段:慢慢增加英语授课的比例。通常的做法是用英文讲解多数的授课内容,用中文讲解难点内容,课堂英语使用比例约为20%—40%。这是由于经过了前一阶段的磨合,师生已经熟悉双语教学的模式,学生在专业术语的英文词汇上也有了一定的积累,外语水平也大幅度提高,因此在这一阶段应逐步加大英语授课比例。第三阶段:英语教学为主。此时学生已经对专业词汇、专业知识、课程的整体框架较为充足的了解,对教师英语口语讲授中出现的专业术语能够敏感捕捉,因此教师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自由地分配中英文的比例,逐渐过渡到纯英语教学模式。
5、建立完善双语教学制度体系
二、“国际贸易实务”课程教学改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外贸环境的变化,对国际贸易从业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就需要高校进行教学反思,深化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不断适应市场需求。笔者就目前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的教学方法和手段存在的问题做了几点思考。
(一)重理论,轻实践在教材上,许多教材设计的实践教学内容少,理论知识比重大,实务知识比重小。理论知识点往往相对独立、分散,不利于学生知识的系统性和连贯性。在实训上,部分学校重视不够,缺乏专业的实训系统,或者在实训计算机的配备上不能满足人手一台。由于国际贸易专业的特殊性,企业通常无法批量的接收顶岗实习的学生,学校通常不能合理安排学生的顶岗实习,学生缺乏到企业具体岗位实训锻炼的机会。
(二)教学内容安排与企业需求脱节麦可思《2013年中国大学生就业报告》的统计,2012届国际贸易专业毕业生的工作与专业相关度仅为33%,毕业生的就业质量远远落后于其他专业。而影响毕业生就业质量的关键原因之一就是“动手能力差、专业知识不深”。这对于每一位国际贸易专业的老师来说都是难辞其咎的。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我国所面临的国际贸易环境及人才的需求也在不断变化,教学改革内容如果得不到及时的更新就无法与市场接轨,造成人才培养与企业需求错位、脱节的现象,严重影响着毕业生的就业质量。“国际贸易实务”作为国际贸易专业的核心基础课,是其他专业课程的知识建构课程,必须以学生为本,适应企业的需求,合理安排设计教学内容。
(三)教学改革手段单一在教学方法上,许多教师进行了有效的改进和探索,但仍有部分国际贸易实务课程教师轻视了教学改革手段和教学思路的创新,教学改革方法大多停留在理论讲授上。随着网络信息时代的到来,大众传播媒介逐渐现代化和多样化,当代大学生受到的信息冲击越来越多,思想越来越复杂,单一的教学改革方法已经很难吸引学生的学习热情,长时间枯燥的理论学习,只会使学生的学习兴趣消磨殆尽,严重影响教学质量。
(四)教师实践经验不足“国际贸易实务”课程是一门实操性很强的课程,而许多教师缺乏企业实践的经验,动手操作能力不强,实践示范能力弱,实践教研创新能力低,严重影响着教学质量。目前高职院校的教师大部分都是在高校毕业后就直接进入教育行业的,学历高,理论知识比较强,但是却缺乏在外贸企业工作的经历。课堂上只是按照课本理论知识去讲解,没有联系实际案例,在讲授“国际贸易实务”时显得力不从心,让学生觉得课程枯燥乏味,影响了课程的教学效果。
(五)课程考核方式简单区别于其他的专业课程,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的考核方式具有多样性,可以机试、口试、笔试等,但是未能形成合理的考核体系,教师在考核过程中过多的重视期末的考核,学生对教师的平时考核不重视。课程的考核方式往往只关注教学结果,忽视了教学过程,弱化了对学生学习过程的督导,影响了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利于学生能力的可持续发展。
三、改进“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的几点建议
“国际贸易实务”课程在教学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极大地影响着课程的教学效果,课程的核心基础地位决定了应该及时采取有效的改进措施,提高课程的教学质量。为此,笔者提出了以下几点建议:
(一)加强教师团队的建设教师的专业水平直接影响着课程的教学质量。校方应加大对教学团队建设的投资,打造一支理论知识丰富、实践经验足的国际贸易实务教学团队。针对教师实践经验不足的现象,鼓励教师参加培训、外出学习、科研等方式促进教师的专业化,提高教学水平。如定期的安排教师到外贸企业挂职实践,避免教师的教学内容与企业需求脱节,将教师的实践能力纳入教师的考核机制中,提高教师参与企业实践的主动性。引进企业的专家加入教师队伍,完善师资结构,邀请企业的专家参与课程的综合化改革,提升教学合力。
(二)进一步完善“国际贸易实务”课程建设
1.在教学内容的设计上,应注重教学内容的适用性和职业性,在充分分析相关职业岗位特点的基础上设计教学内容,使得课程的教学与学生的职业核心能力训练相结合,促进学生的可持续发展。“以就业为导向”的高职教育,重点不是基础学术研究,而是一线高端技能型人才的培养。有利于学生的就业创业和企业对人才的需求,才是高职院校的生存之道。对于国际贸易实务课程而言,在教学内容的设置上应注重实践内容的设计以及学生动手能力的培养。要满足企业的人才需求,改善目前的专业人才培养和企业需求错位现象,就必须加强与企业间的联系。通过对外贸企业的调查,确定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群所对应的职业岗位,分析这些工作岗位上的典型工作任务所需要的关键职业能力,以此作为制定教学内容的主要依据。此外,教师应该密切关注国际贸易动态,不断更新自身的知识,及时的将具有现实意义的知识补充到教学过程中来,实现教学内容的与时俱进。
2.在教学手段上,应该以“学生发展”为中心,根据职业教育教学论中的新思想,不断创新教学方法。枯燥单一的教学方法是影响学生学习兴趣和效果的重要因素之一。笔者根据课程的性质和特点,不同的教学内容运用不同的教学方法,如项目教学法、情景模拟法、研讨互动教学法等,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1)项目教学法:项目教学法是一种典型的以学生为中心,教师指导为辅的教学法方法。强调学生的主动参与、自主学习,在教师的指导下处理一个项目的全过程并进行展示或自我评价,项目教学法中学生学习的重点在过程而不是结果,学生往往具有较高的学习积极性。整个课程理论教学部分分为三个项目,即外贸出口项目、外贸进口项目及履行其他贸易方式项目,每个外贸项目都以典型的国际贸易进出口工作实例导入课程,贯穿整个项目教学的全过程。例如:货物出口贸易项目以真实的外贸企业实例“汽车零部件出口”导入,流程分为三个模块分别为:出易磋商(询盘、发盘、还盘)和签订出口合同、拟定出口合同相关各项条款以及完成出口合同的履行。每个模块分为几个单元。
①确定每个项目单元的工作任务,比如,我们确定第一个模块的第二单元(完成出易磋商)的工作任务是:完成“汽车零部件出口”的交易磋商事项,进行询盘、发盘、还盘工作,并书写交易磋商的需要用到的商务函电;第二个模块第四个单元(货物出口价格条款)的工作任务是:完成“汽车零部件出口”价格核算并书写相关价格条款。
②外贸出口工作任务分析,在各单元工作任务的驱动下,老师与学生一起分析完成各项单元任务所需的国际贸易理论知识,比如要完成“汽车零部件出口的交易磋商事项,进行询盘、发盘、还盘工作,并书写交易磋商的需要用到的商务函电”,学生必须掌握外贸出易磋商的形式、类型、方式以及完成交易磋商的一般程序,询盘、发盘、还盘中的各种规定;要完成“汽车零部件出口”价格核算并书写相关价格条款,学生必须了解各种国际贸易术语的含义和作用、货物运输、保险、的知识和有关贸易术语的适用的国际贸易惯例,理解《2000通则》、《2010通则》十三种贸易术语的含义,掌握CIE、FOB等六种主要贸易术语的运用,了解计价货币选择及商品作价算法,掌握外贸佣金和折扣的运用和佣金与外贸成本的计算方法、出口商品成本核算的方法、货物投保方法、货物风险转移点的识别、信用证和托收结算等内容。
③知识准备,上课教师分析完成各单元出口工作任务所需知识的难点与重点,在学生强烈的求知欲驱动下,完成外贸货物出口理论教学内容。
④技能训练,在上课教师的引导下,学生作为教学的主体独立完成各单元出口工作任务,比如汽车零部件出易磋商单元,要求学生分组扮演进出口商,完成出口询盘、发盘、还盘等各项出口商品交易磋商,并在磋商过程中相互递交商务函电;制定价格条款单元,要求学生完成汽车零部件出口项目的相关价格核算,包括商品计税价格、选择贸易术语完成交易、投保价格、运输价格等成本核算,并书写相关货物价格条款。
⑤上课教师进行点评,根据每组学生完成项目工作任务的具体情况,教师对各项环节客观地作出点评,并给学生指出今后学习努力的方向,同时进行各项知识点的巩固。这样能直接引导学生进入“项目情景”,给学生一个对于外贸出口工作感性的认识,激发了学生学习兴趣和参与项目的积极性,使得整个外贸出口教学过程变成一个不断成功地完成项目任务的过程。
(2)情景模拟法:情景模拟法就是教师为学生创设仿真的国际贸易操作环境,学生通过模拟对应的职业角色,开展相应的职业行为,进行国际贸易实务操作技能的训练。情景模拟法的实施需要完善的实训室和实训设备做前提。实训室的设置应按照外贸公司设置,运用最新的外贸软件,指导学生通过规范系统的操作,体验并熟悉完整的外贸业务流程,掌握进出口业务的操作技能,提高动手能力。
2教学效果的实现
以竞赛为契机,把POCIB引入国际贸易实务教学,是一种创新的教学模式,教学为竞赛打基础,竞赛反过来又促进教学的进程,但这种模式也是一种挑战,运用不当也会产生反效果,要想获得好的教学效果,要分以下三步走:首先,教学先导。教学与赛事的结合要注意时间的安排,通常教学是先导。学生首先应具备外贸业务操作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比如国际贸易术语、国际贸易操作基本流程、外贸单证基本认知等。这些知识在课程学习开始时先作引导性阅读或简单讲解,同时引入大赛内容、规则等,让学生知道他们接下来要做什么。这样既能引起学生的好奇好胜心,又不至于因为完全没知识的引导而感到茫然,避免学生的畏难心理,也可以缩短操作初期摸索的过程,提高效率。其次,过程激励。有了初步的知识积累后正式开始竞赛。第一单交易的完成至关重要,老师进行即时指导,可以从简单的“FOB+T/T”出口结汇方式开始,以增强学生的信心。竞赛过程中,要求学生完成操作的同时注重知识的积累;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职业素养;注重团队的合作;不断进行激励,防止部分主动性不强的学生产生懈怠心理,保证整个竞赛与学习过程的完整性。最后,赛后评价。比赛结束,趁热打铁,对比赛过程中集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分析讨论,对学生的各种解决方案做出评价,加深理解。对教学过程中应该涉及的知识点与竞赛操作过程内容进行对比,查漏补缺。
3“以赛促学”模式的探讨
3.1玩中学、学中玩,提高学习兴趣和积极性
由于我国招生体制的原因,高职的学生相对于一般本科院校学生的学习素质要略差一些,学生普遍的学习兴趣不浓,缺乏学习的积极性。把比赛引入课堂的这样一种教学新模式会引发学生的好奇心和新鲜感,刺激和稳定学生的注意力,在无形中战胜了学生的害羞、依赖、懒惰等不良心理。在轻松愉悦的环境中,学生潜移默化地接受了知识,锻炼了能力。在模拟的国际贸易的真实场景里,学生把自己当成了公司的主体,努力地谈判和操作每一笔订单,看着交易成功后账面金额的增加,仿佛看到了自己未来在工作岗位上的自己,这个过程不但有趣好玩,而且能增强学生的自信心和成就感,这对学习兴趣的保持和积极性的提高是非常有利的,学习的效果显而易见。在教学实践的过程中,大多数学生竟然做到废寝忘食的地步,学习的积极性空前高涨。
3.2增强竞争意识,发挥学生主动性和创造性
既然是竞赛,就一定要有输赢,制定一些有效的激励机制,在课前提出竞赛规则的时候,明确告知奖惩规定,激发学生的竞争意识,从而引发学生主动要求学习的良好局面,激发学生思维,提高学生的创造性。在教学实践中我们发现,学生了解竞赛规则后马上开始投入到前期的准备中,对前导课程学习不充分、掌握不全面的学生主动进入了前所未有的查阅资料、重新复习、主动求教的良好学习氛围中。竞赛过程中,学生的思维始终保持在一种亢奋的状态,积极思考、讨论、记录,通过操作巩固了原来所学的基础知识,积极主动突破重点难点,实践的过程做到举一反三,充分发挥了他们的创造性思维。
一、FCR单证的含义 FCR:Forwarders Certificate of Recei pt (FIATA Document)货运人收讫货物证明,是国际货物运输协会联合会(以下简称FIATA)给其组织内部国际货运人推荐使用的单据。这是FIATA制定的关于国际货运收到发运给指定收货人的货物的标准凭证。国际货运收到货物后,立即将其收货凭证交与发货人,作为对货物负有责任的正式确认书。该收货凭证为非转让单据,且只可以签发一份正本。 二、出现FCR单证的原因 除了正式的海运提单B/L外,为便于贸易操作,现在出现了一些外观类似、也能作为提货依据,但不具备物权证明的提单变形。比如FCR(Forwarders Certificate of Rec eipt)FTBL(FORW ARDERS THROGH BILLS OF LADING)等。严格说来,这些单据只属于“承运人收据”,即货运人证明已经从发货人手中接收了货物。
操作上与货代提单没什么差别,但却有实质上不同。出现这种单据的原因,主要是买家于出口地采购数量大,或者有商采购,或者有分公司直接下单采购的时候,货物集中运送,除可以节省运送时间外,又能够节省运费,因此商或者分公司往往指示出口商,或者供应商将货物交给承运人,由承运人预先向船公司包下若干货柜,而后由承运人负责装柜,待货物运抵卸货港或目的地时,再由承运人负责领柜或分送至不同地区的收货人,如此将可以节省不少时间和费用。在这种方式下,跟船公司签定运输契约的是承运人而不是托运人或发货人(SHIPPER),因此托运人或发货人将货物交给承运人以后,得到的单据是承运人收据而不是海运提单。目前,许多国际超市买家如WALL-MART、K-MARK等,多采用这种方式。
三、FCR的几个特点
(1)FCR一般只出现在FOB条款下;
(2)FCR只是收据,而非提单这样的物权证明;
(3)FCR如同CargoReceipt似的,谁都可以开具;
(4)进口商不需要FCR就能够提货;(
5)表面上的风险承担方是承运方 四、FCR单证与海运提单的区别 FCR是国际货物运输协会联合会(以下简称FIATA)给其组织内部国际货运人推荐使用的单据,从其字面含义看,该单据仅是货运人收到货物后出具的收据而不是运输单证,但根据FIATA出具的FCR样本和FCR的使用情况,货运人均在FCR正面显著位置记载:“我们基于不可撤消的指示将货物置于收货人控制之下或交予收货人。”在FCR仅记载“将货物置于收货人控制之下”时,货运人和收货人之间属委托合同法律关系,货运人根据收货人的指示为收货人收集货物、进行拼箱、租船订舱等,此时FCR仅具有货物收据的功能,不是海上货物运输单证,与提单的区别显而易见。但当FCR记载“将货物交予收货人”。即货运人承诺按照FCR记载的运输要求“运送”货物至目的地时,则货运人实际上处于无船承运人的法律地位。其签发的FCR应视为运输单证,系运输合同的证明,受我国海商法的调整。应属于“提单以外的单证”。
我国海商法第八十条规定:承运人签发提单以外的单证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承运人接收该单证中所列货物的初步证据。由此可见,货运人签发的FCR和提单有相同之处,均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证明和承运人接收货物的收据。两者至少存在以下几点区别:
(一)FCR与提单的法律效力不同。提单是物权凭证,谁拥有提单,谁就拥有对货物的所有权。提单的转移代表货物所有权的转移。而FCR不是物权凭证,不代表货物所有权,它仅仅说明货运人接收货物的承运,是签发给托运人的货物收据。
(二)FCR与提单的交付货物约束性不同。提单是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而FCR不具有该项特点。我国海商法明确规 定,提单中载明向记名人交付货物,或者按照指示人的指示交付货物,或者向提单持有人交付货物的条款,构成承运人据以交付货物的保证。因此,如果是记名提单,承运人应向记名的收货人交付货物,如果是指示提单,承运人应按指示人的指示交付货物,如果是不记名提单,承运人应将货物交给提单持有人。如果承运人未凭提单交付货物则应对根据提单有权提货的人因此遭受的损失负赔偿责任。而我国海商法未规定FCR等提单以外的单证也是承运人据以交付货物的保证,因此承运人不凭FCR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不违反法律的规定。FCR一般都在正面显著位置明确记载“货物将直接发送收货人”,只要托运人接受了该单据,即应受该项约定的约束。因此承运人不凭FCR将货物交付给收货人也不违反运输合同的约定,可见在用FCR代替提单的运输方式下,承运人直接向收货人交付货物既不违法也不违约,无须对托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三)FCR与提单的采用前提不同。FCR一般只出现在FOB价格条款和EXW(工厂交货)价格条款下,提单的使用则无此局限。在FCR运输方式下,货物买方多为著名的国际超市或大型建筑项目的采购商,这些客户的订单一般具有量大、周期长的特点,一份订单很可能分多次运输,买方为节省时间和运费,在订立买卖合同时常常要求采用FOB价格条款或EXW 价格条款,毕竟船公司给大买家的运费要比给普通客户的运费低得多。在上述价格条款下,货物运输由买方控制,买方往往指定卖方将货物交给货运人,由货运人预先向船公司包下若干货柜,而后由货运人负责装柜,待货物运抵目的地时,再由货运人在目的地的人负责领柜并分送至不同地区的收货人。从上述业务操作流程可以看出,和船公司签订海上运输合同的是货运人而不是托运人,因此托运人将货物交给货运人以后得到的单据是FCR而不是海运提单,除非托运人在签订买卖合同时不同意用FCR代替海运提单。而提单的适用一般与买卖合同约定的价格条款无关,只要买卖合同约定凭提单结汇,则货物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后,只要托运人提出要求,承运人就应当签发提单。
(四)FCR与提单被银行接受的条件不同。银行接受提单和FCR的条件有所不同。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第1924条规定:无论是什么样的运输单据,必须表明承运人名称,并由下列人员签署:承运人或其具名人,或者船长或其具名人。承运人,船长或人的任何签字必须标明其承运人,船长或人的身份。人的任何签字心须标明其系代表承运人还是船长签字。提单作为承运人签发的运输单据,系物权凭证,属于UCP600接受的运输单据的范畴。
而FCR 的签发人为货运人,FCR只具有货物收据的作用,仅表明货运人将根据约定将货物发送到目的地,不代表物权,不具有“通过将纸面单据(PAPERDOCUMENT)交给另一方就将在途货物的权利转移给另一方”的功能,所以通常该运输单据不被银行所接受,除非开证人在信用证中明示“FCR是可接受的”。 (五)FCR与提单的可转让性不同。依据我国海商法的规定,除记名提单外,指示提单和不记名提单均可转让,可转让性意味着提单持有人可以在目的地通过提交单证来获得货物所有权,而不论此时的提单持有人是否是和货物托运人签订买卖合同的买方。FCR与提单不同,在目的地交付货物并不依赖FCR的转递,原因在于FCR不具有与交付相关的固有属性即可转让性,FCR是不可转让的单证,货物只能交给FCR记名的收货人。 五、使用FCR单证的风险以及防范 与信用证提单结算方式对比,FCR单证结算的风险是显而易见的。
(一)若客户直接要求使用FCR单证结算,非信用证方式结算。这种情况主要是发生在卖方或发货人的货运是买方指定的,并且该货代是国际货物运输协会联合会的内部会员时,由货运签发给发货人FCR单证,卖方可以直接凭此单证向银行结算货款,无需买方开立信用证。这种情况下,买方省去了开立信用证的费用,并且可以及时通过货代提货。但是对于卖方风险较大,有可能是发货了,而银行不予以结汇,买方却可以先行提货。这显然与信用证结算相比,卖方承担较大风险,有可能会货款两空。
(二)若信用证中规定使用的不是B/L,而是FCR时,这种条款下,虽然是信用证结算,但没有使用正式的海运提单,客户可能通过与货运公司勾结,先行提货。如果是信用证提单结算的话,卖方持提单通过信用证方式结算货款,买方首先要开立信用证,提单才通过银 行传递到买方,买方不付款是不可能提货的,提单就代表货物的所有权,买方付款获得提单后,才拥有对货物的所有权。所以,使用FCR的风险仍然由卖方承担。
(三)若采用FCR结算的进口商为信誉良好的著名的国际超市买家时,出口厂商和银行也普遍接受这一条款。因为,在FCR条件下,对厂家来说,往往做FOB比做CFR价格要划算些,毕竟船公司给大买家的运费,要比给普通厂商的低得多(欧基港几乎低1/3,且不受季节波动影响),这对厂商是有一定吸引力的。而且,买家所选择的承运 人都是具实力且关系良好的船代,一般也不会有什么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