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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银行机构论文,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一)利率市场化可以为中小银行机构带来新思路。无论是大型商业银行还是中小银行机构明显缺乏金融创新的动力,因为在传统体制下都可以获得稳定利差收益,轻松获取超额利润。而在利率市场化背景下,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获取超额利润,必须加大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创新。中小银行机构为了在竞争激烈的环境中“脱颖而出”,必须从自身实际出发,提高认识,明确定位,寻找适合自己的专业化方向,加大金融产品创新,提升服务水平,开拓中间业务,走差异化道路。
(二)利率市场化可以优化中小银行机构的客户结构。在利率管制背景下,各银行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央行规定的利率,因而中小银行机构无法与大型银行竞争大客户、大集团。但利率市场化扩大了中小银行机构的产品定价权,通过针对不同的客户制定不同的利率,提供更多样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从而吸引到更多的优质客户。
(三)利率市场化可以提高中小银行机构的竞争力。在利率管制时代,大型银行在资本市场中利用自身多样化优势可以获得更多的资金与回报,赚取超额利润,挤压了中小银行机构的生存空间。同时,会使金融业发展结构不平衡,并造成金融市场资源配置效率低下。推行利率市场化可以促进金融市场均衡发展,大银行的规模优势将会被削弱,中小银行的成本优势能向客户提供更加优惠的存贷款利率,这将会提升中小银行机构的竞争力。
三、在利率市场化背景下中小银行机构的经营走向及对策建议
(一)明确定位,制定切实可行的专业化发展战略。在利率市场化背景下,与大型银行相比,中小银行机构受到的冲击较大。中小银行机构应采取差异化竞争策略,转变经营理念,调整业务结构,结合地方实际发展情况,明确市场定位和服务重点。必须分析目前现状,满足不同客户需求,在某一专业化领域进行产品与服务的创新,为客户提供其所看中的量身定制与特殊服务,提高自身核心竞争力,才能赢得市场的主动权。
(二)转变经营模式,创新金融服务。随着利率市场化进程的深化,会导致银行业金融机构存贷款利差大幅减少。中小银行机构必须调整经营策略,建立科学合理的贷款定价机制,创新金融服务。要把发展的重心从主要注重发展规模和速度,转变为更加注重发展效益和质量,以此降低资本损耗,提高投入产出率。针对中小企业、农村居民,在咨询项目、理财产品方面进行创新,加大信用卡、结算、贸易融资的开拓力度,寻找新的业务增长点。并加强与保险、证券和信托等机构业务合作,提供如保险、发行债券、代客理财和资产管理等方面的服务,扩大中间业务领域,加强金融产品创新,提高中间业务收入,把中小银行机构打造成“特色、创新、专业”银行。
(二)由第一部中的VA、σA和公司的债务来求得DPT、DPDKMV模型中定义DPT=SD+0.5LD,(SD为短期的负债,LD为长期负债)
(三)DD与EDF之间是具有稳定的函数映射关系从第二部计算中可以看出,KMV模型定义DPT=SD+0.5LD,这是基于美国庞大的违约数据库的基础上计算出来的,但是中国信用体系数据库还不够完备,且不同行业的信用情况也对DPT计算有影响,因此KMV模型在度量我国信用风险时需要进行参数的修正。对于m值得选择,不同学者研究的论大都不一,但大部分结果倾向与m≥0.5以上的这个结论,由于我国公司信用体系的不完善,失信情况出现较美国发达资本市场较为严重,所以,m值一般设定为0.5以上比较符合我国的基本国情。对于DPT计算方法的选择,还有很多种方法,如:有的学者采用模糊随机方法、DEA方法中的CCG模型、回归、神经网络等等。第三部中,计算EDF时,由于我国没有庞大的违约数据库,所以无法建立DD与EDF之间的映射关系,所以一般假定VA服从参数为μ、σ的正态分布。
二、结论
(一)完善DPF计算在我国信用体系数据库不健全的情况下,金融机构应该区别度量公司的信用风险,在选取违约参数时,应该根据不同的行业和公司的债务情况来进行判断,选取合适的DPT来进行DPF的计算。其次,在计算VA及σA时采取期权定价模型有很多种,我们要尽快探究出一种适合中国市场特征的模型。
(二)加快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应成立专门的研究部门,尽快建立适应中国特色的商业银行风险监控预测体系,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完善我国的信用体系评级制度建设。
(三)建立精确的数据库管理系统数据的精确度和真实性决定了我们模型预测的准确性,统计口径的规范化还是特别有必要性的。违约数据积累的缺乏在我国风险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2013》和《北京市统计年鉴2013》计算而得。从图2可以看出,行业的泰尔指数呈现出波动上涨的趋势,从1992男的0.0142上涨到2013年的0.0338.1992年到2000之间,泰尔指数基本保持在0.015~0.02之间波动,波动浮动也比较小,这可能与在这几年时间内,金融行业能量并没够得到足够的释放有关,很多金融业处于管制阶段,金融业的收入与制造业的收入差距并没有很大。2000年到2008年之间,泰尔指数逐步上升,呈现稳步增长的趋势,之所以会形成这种趋势,是由于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金融业在经济高速发展的态势下,行业的业务量不断增多,且行业的垄断性经营为这些行业获得了高额的利润,高额额利润促使行业的收入水平不断,而与此同时,制造业的收入水平只有很小的增长,从而使得金融业与制造业之间的差距越拉越大,泰尔指数就越大。2008年以后,泰尔指数有所回落,一方面是因为金融危机后,金融业受到了一定的打击,行业收入略微降低,另一方面,国家开始更加重视制造业的发展,制造业的收入有所提高,从而使得泰尔指数回落。
业绩考评(也称“绩效考核)是组织对其下属部门或员工工作效果考核与评价的过程。近年来。为了科学地评价各分支机构工作业绩.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人民银行系统借鉴现代人力资源管理中关于业绩考评理论与实践的先进经验。努力探索建立适应人民银行特点的公平、公正、公开的业绩考评体系。特别是在2004年。人民银行总行制定了<中国人民银行分支行业绩工资总额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以收入分配为突破口.建立了与分支行工作业绩相联系的工资总额分配制度。但是。由于机构性质和业绩考评工作的复杂性。目前的业绩考评工作还存在着许多问题,需要不断改进和完善。
一、人民银行业绩考评工作的主要特点
(一)考评指标的复杂性。与企业特别是商业银行相比。人民银行系统内衡量工作成效的业绩指标更为复杂由于企业所追求的目标往往是利润最大化。其考核体系中多为销售收入、市场占有率等可量化的指标。而人民银行作为国家机关之一。其产出是复杂的。要达到的目标也是多重的,因此考核体系中只有部分可以进行量化。更多的指标则较难进行定量分析,因此对于人民银行而言。如何在定性的基础上对业绩指标进行更多的量化是开展业绩考评工作的重点与难点。
(二)考评体系的多级性。根据<暂行办法>规定,人民银行实行的是总行一分行『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1一地市中心支行一县支行的四级考评体系。即总行人事司根据总行各司局的专业考核结果.确定各分行、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的年度综合考核结果和等级。并确定各等级的业绩工资分值。其中。分行的业绩工资分值仅作为核定其所在省分支机构(不含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业绩工资总额的依据;非分行所在省(区)的中心支行(不含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和县支行业绩工资总额要根据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的业绩工资分值来核定;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的业绩工资总额要根据其自身的业绩工资分值来核定。同时。各级分支行可视辖区情况参照此办法制定对辖内机构的业绩工资管理办法。
因此。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是整个考评体系中的重要一环。其不仅要充分调动省内各地市中心支行的积极性。努力争取在总行业绩考评中取得好成绩。确保本省获得较好的业绩工资总量。还要积极探索总行划拨的业绩工资在地市中心支行的分配办法.将总行进行业绩工资总额管理的精神贯彻落实到各基层行。为发挥承上启下的作用,根据现行体制,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负责对全省地市中心支行各项金融业务工作进行考评。以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为例。总行文件明确授权的管理全省的业务包括货币政策、信贷政策和金融市场、调查统计、征信管理、安全保卫、货币金银、金融稳定、办公室、支付结算、国库、反洗钱、科技、金融研究、会计财务等14项。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人民银行实行业绩考评的复杂性以及现行体制等原因。基层行在贯彻执行总行有关业绩考评规定时主要面临着以下问题:
(一)外汇管理工作未纳入考评范围,难以准确衡量分支行的工作业绩。根据<暂行办法>第二章的有关规定。人民银行在评定各分支机构考评等级进而确定业绩工资分配额度时并未考量各分支机构的外汇管理工作.而在基层行,国际收支、外汇检查、资本项目管理、经常项目管理等外汇管理业务是人民银行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单纯依靠人民银行总行各司局的专业考评不能准确衡量被考评单位的工作业绩,也不能充分发挥业绩工资奖勤罚懒的激励作用。
(二)各考评项目在总体考评结构中的比例不明确。根据<暂行办法>规定,人总行人事司根据总行各司局的专业考核结果,确定各分支行的年度综合考核结果和等级。但是。对人事司如何运用各司局的考核结果进行评定。该办法并未提及。在人民银行职能调整后。货币政策的执行、调查统计分析、金融稳定以及金融研究等业务的地位日益突出,在综合考评时。它们是与其他业务同分值考量还是要占据更大的比例,这些都是基层行(特别是省会城市中心支行)在接受考评与制定对其他单位考评办法时必须考虑的问题。由于总行相关文件对考评规则未予以公布,基层行在准确把握业绩考评工作标准和贯彻执行时存在着较大的难度。
(三)一些具体考评指标在实践中操作性不强。总的来看。人总行各司局制定的业绩考核办法内容较全面,考核指标刚性较强,考核依据与评价标准较客观公正,能够较全面地反映分支行的业务工作状况,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和适用性,基本能公平、合理地反映分支行之间的工作业绩差异。但从具体操作层面看,一些条款过于原则或表达不清,还有一些指标则未充分考虑到基层行的业务工作实际,在考评过程中难以贯彻执行。
三、完善对分支机构业绩考评工作的建议。
(一)进一步明确考评项目
1.外汇管理工作应纳入人总行对各分支机构的业绩考评项目。建议将外汇管理工作纳入人总行对各分支机构的业绩考评项目,并由总行与国家外汇管理局建立考评结果联系机制。即外管总局对各分行、省会城市中心支行外汇管理工作进行考评,考评结果送交人总行人事司,与其他专业考核的结果一道作为确定各分支行年度综合考核结果和等级的依据。
2.做好沟通与协调工作,进一步明确省会中心支行对地市中心支行的考评项目。对于地市中心支行而言,年度考评应由所属分行与省会中心支行分项进行考评,分行根据各项考评结果确定最终考核等次。因此,分行与省会中心支行对考评项目的合理分配对于客观准确评价地市中心支行工作业绩至关重要。分行与省会中心支行就此方面应进行充分的沟通与协调。
(二)评分规则应凸显人民银行工作特点,增强透明度人民银行职能转变后。宏观调控与提供经济决策信息的作用越来越突出。在此背景下,笔者认为,综合评价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的考评得分和排序情况应根据以下指导思想制定,并将评分规则予以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一是业务工作与工会、宣传等非业务工作在总分值中所占的权重应有不同。前者应占主要部分。二是各项业务工作所占总分的权重也应有所差别,如凸显中央银行核心业务特色的货币信贷管理工作与会计财务管理工作在总分数中的权重不能等量齐观,对于某分支机构而言,当两者在各自业务评比中所得的分值与名次都相同时,货币信贷管理工作对提高该分支机构总体得分与排名所作的贡献应大于后者。
同样。业绩考评须充分关注人民银行业务工作特点的思路也应运用于对县(市)支行的考评中。目前,人民银行县(市)支行之间存在着业务规模、人员数量的不平衡,而由于其上级行分工较细,机构的设立比较完整,县级行股室对应上级行多个处(科)室的情况比较普遍。如县支行办公室,要对应上级行办公室、内审、宣传群工、保卫、科技、人事等6个部门,一定程度上疲于应付上级行和行领导部署的工作任务,影响了工作质量。人总行党委<关于加强地(市)中心支行和县(市)支行建设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县(市)支行要稳定队伍,准确定位,充分发挥在宏观调控中政策宣传、情况分析、反映问题的作用,及时反馈货币政策执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为上级行提供决策依据。同时,积极调整,逐步使县(市)支行的业务量、人员配置和机构布局适应县市域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因此,我们认为,地市中心支行对县(市)支行制定考评办法应体现以下原则:一是要切合基层实际,考评方法尽量从简。二是要有利于维护县(市)支行稳定,重点突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业务操作的规范与服务质量、内部管理的有效性与水平、领导班子及员工队伍建设等方面。三是要兼顾各县(市)特色,充分调动各县(市)的积极性。
(三)进一步增强总行各司局制定的考核内容和指标的可操作性
1.明确或量化部分考核指标。人总行相关司局制定的一些考核指标过于原则,建议应进一步明确或细化。
一是明确部分考核指标内涵。(1)货币信贷管理业务。如总行金融市场司制定的(2005年分支行信贷政策和金融市场业绩考核指标和评价标准>中,第8项“黄金市场专题研究”要求“对辖内黄金市场有关情况和数据及时进行分析并上报”,同时还明确“迟报、漏报一次扣0.5分,扣完3分为止”。从现有情况看.人总行先前并未对黄金市场相关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因此报表报告具体内容、时间要求不详,基层货币信贷部门难以操作。(2)会计财务管理。<中国人民银行会计专业业绩考核办法>在“会计管理”的“办理与金融机构有关的会计事项”中规定,各分支机构“未对商业银行的会计报表进行分析的,此项不得分。”由于机构改革后,人民银行会计财务部门对各家商业银行的监管职能减弱,若要得到具体、准确的分析资料,面临着人员、时间上的困难,而且缺乏对各商业银行会计报表和年终决算的资料进行分析的统一口径。为此,建议总行能在这一问题上给予指导。明确报表分析的口径与要求。
二是细化部分考核指标。(1)金融稳定工作。维护金融稳定是人民银行的一项重要职责。金融稳定工作中关于风险评估、金融稳定资产管理等部分指标.在实施考评时较为原则,基层行不易掌握,建议进一步细化该类考核指标,并根据金融稳定工作情况及时调整。(2)货币金银业务。建议能明确“业务量大小”的考评标准。
2.考核内容和指标进一步考虑各分支机构业务实际。
(一)现代化大农业发展资金总需求与金融机构资金总供给矛盾突出,涉农金融机构较少且高度集中,农村信用社“一农支三农”格局仍占主导。
据保守测算,黑龙江省2亿亩耕地,每亩生产投入500元,按60%贷款需要600亿元;发展5000万头生猪和1000万吨奶,按50%贷款需要450亿元;农村1800万人、600万农户,按20%的农户每户建房贷款10万元,需要120专业提供论文写作和写作论文的服务,欢迎光临dylw.net0亿元;全省1200亿斤商品粮,加上包装贷款可达1500亿元以上。上述四方面信贷总需求就达4000亿元。截至2012年9月末,全省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为3821.9亿元,满足不了上述四方面测算的需求。
目前,金融支持农业发展面临四大突出矛盾,即农业弱质性与信贷资金趋利性的矛盾,农业金融服务需求结构多样性与金融功能单一性的矛盾,农业资金需求量大与资金吸纳能力差的矛盾,农业地区闲置资金“充裕”与金融机构使用效率低的矛盾。
农村金融发展受到四大突出矛盾的影响。截至2011年末,黑龙江省拥有省级银行类金融机构65户,其中发放涉农贷款年末平均余额超过10亿元的只有8家。“三农”所需贷款主要依赖农村信用社等县域银行类金融机构。2009至2011年,省农信社累计投放农业贷款2472亿元,农业贷款增量份额占全省金融机构的85%以上,支农主力军作用凸显。
(二)大农机、大合作和城镇化的推进,悄然催生信贷主体和资金需求量发生质的变化,银行类金融机构涉农产品创新及信贷投放能力,尚不能适应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现实需要。
据统计,截至2011年末,黑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已达2.1万个,其中农机专业合作社1774个。农民社员发展到20.6万人,带动农户近100万户,约占全省农户总数的1/4。合作社服务内容由初期的以生产技术服务为主,逐步向销售、运输、贮藏、加工等环节延伸,许多合作社经营活动已扩展到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等生产经营全过程。农村经济组织以及经营结构的变化,使得信贷主体和资金需求量均产生了质变。仅以黑龙江省558个千万元规模的大型农机合作社为例,每个合作社承包流转1万亩土地需支付300万元左右承包费,加上购买种子、化肥、柴油和农药等生产资料需300多万元,每年筹集正常生产资金600多万元,558个合作社每年需要33.5亿元。但因合作社缺少有效抵押物等原因,省内银行类金融机构发放贷款较少,造成合作社融资难,融资贵。近三年来,省内银行类金融机构累计发放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仅为84.26亿元,与千万元规模大型农机合作社每年生产资金需求相差近一半。
(三)农村信用社现有体制已不适应现代化农业发展的需要,与肩负的支农责任、主力军作用不相匹配,急需逐步分类推进产权制度改革。
目前,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实行省、市、县三级法人体制,全省设立了7个市地级联社(法人管理机构)、6个办事处(省联社派出机构,非法人管理机构)、81家县级机构(法人经营机构)。绝大多数农村信用社股东小、股权分散,真正意义上的法人治理结构尚未形成,原有高度分散、小额多户式的传统信贷经营模式已经不能满足现代化大农业发展的需要。
(四)国有银行占有存款资源数量巨大,综合存贷比率较低,支农贡献度极低。存款资源大部分上存,较大程度上造成县域存款资源严重外流。
据统计,截专业提供论文写作和写作论文的服务,欢迎光临dylw.net至2012年9月,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等6大国有银行省内分支机构存款余额合计为10197.3亿元,占全省金融机构存款余额总数的66.8%;贷款余额合计为4084.7亿元,占全省金融机构贷款余额总数的40.49%,存贷差6112.6亿元。其中,涉农贷款投放746.7亿元,占其贷款余额的18.28%,占其存款余额的7.3%。存款资金的大量外流,使本来十分短缺的农村资金更显捉襟见肘。同时,还带来“挤出”效应,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可贷资金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农业信贷资金需求,于是采取高息拆借资金方法,间接加重农业信贷成本。
目前,金融机构正在逐步转变“三农”弱质产业观念,一系列针对专业合作社及农业产业链条的金融创新模式应运而生,集约化、批发式“大农金”的概念正在形成。但省内金融机构多限于本系统内实施推广,银行间相互借鉴较少,农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二、财政促进金融支持农业发展的政策建议
财政金融政策一端连着财政,一端连着金融,是引导金融资源合理流动的有效杠杆。要充分运用财政金融政策,积极引导金融资源支持方向。
(一)采取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方式,积极扶持地方金融机构发展,发挥地方金融机构了解省情、贴近“三农”的优势。
1.在贯彻实施国家对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贷款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助政策的基础上,省政府注入村镇银行资本金。建议通过有资质的省属企业,每年有重点地选择10户拟组建的村镇银行注入资本金,每户不超过500万元,省财政股权5年内不参与分红。按照黑龙江省目前村镇银行每户资本金平均3200万元测算,每年大体需要省级财政资金3200-5000万元。
2.积极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农村金融,给予村镇银行民营资本初始投入额5%的财政奖励政策。按照每年15户村镇银行每户有3户非银行类民营企业(每户占总股本5%以上的大股东)参与占总股本30%测算,每年大体需要财政奖励资金720-2250万元。
3.在深入贯彻实施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政策的基础上,扩大政策实施范围,给予小额贷款公司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政策。对小额贷款公司年末贷款平均余额同比增长超过15%的部分,给予2%奖励,促进小额贷 款公司加大支农力度,实现持续发展。按照2012年全省381家小额贷款公司涉农贷款年末余额超过15%部分约25亿元测算,需要财政奖励资金约5000万元。
(二)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以财政扶持政策为支撑,依托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围绕解决农村“信用不足”问题,发挥政府“增信”和“调控”功能,促进金融机构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兴贷款主体发展。
1.重点选择和支持部分县(市)建立县域融资性农业担保机构。借鉴美国等国家为农场贷款担保成功经验,选择粮食主产区、地方政府有意愿的县(市),建立县域融资性农业担保机构,主要为区域内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兴贷款主体提供贷款担保,有效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贷款有效抵(质)押不足造成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2.研究制定农民、合作组织等农业贷款主体既有的直补资金、农业保险受益权等预期财政补助资金作为银行贷款担保的措施,引导和撬动信贷资金投向农村。例如:银行根据农民未来应得到的财政直补资金情况,为农民设计直补资金担保信贷产品,解决农民资金需求,同时降低银行贷款风险,提高涉农金融机构发放农户贷款积极性。
3.试行县级财政资金存放与银行类金融机构支持农业发展贡献度挂钩,发挥财政“调控”作用,有效引导和激励商业银行加大涉农贷款投放力度,有效遏制县域存款资源严重外流问题,实现不花钱也能办成事。县专业提供论文写作和写作论文的服务,欢迎光临dylw.net域金融机构处于“金融支农”的最前沿,县(市)财政部门可结合县域农业发展实际情况,以银行类金融机构涉农贷款贡献度为主要考核指标,按照“统筹安排,奖贷挂钩;存量(暂时)不变,增量调剂;动态管理,考评兑现”的原则,研究制定“县级财政资金存放银行类金融机构考核激励办法”,加快实现县域内金融机构新吸收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的目的,有效解决存贷比过高的县域银行类金融机构信贷资金短缺问题,促进和拉动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长。
4.发挥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促进农民工就业和创业,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将经工商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视同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纳入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实施范围,以缓解合作社贷款难、银行难贷款问题。
5.研究探索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规模和险种,开展银行与保险合作,充分利用农业保险“增信”作用,促进参保农户容易获得贷款。目前,黑龙江省农业保险分为种植业(水稻、玉米、小麦、大豆)和养殖业(奶牛、能繁母猪)两大类、6个险种。建议结合实际,开办森林、甜菜、马铃薯等方面的农业保险,在稳步扩大原有保险基础上,积极研究开办新险种,为农业生产“保驾护航”。
6.建立和完善金融机构涉农贷款风险分担和担保机构风险补偿机制,有效降低和分散银行、担保机构涉农业务风险。借鉴国内部分省市的做法和经验,研究制定银行类金融机构新增涉农贷款风险补偿办法,对其年度新增涉农贷款,按照一定比例(5‰)给予风险补偿。研究制定担保机构涉农贷款担保代偿风险财政补助办法,对担保机构为涉农贷款担保新发生的代偿,按照日均担保责任额的一定比例(10‰)给予风险补偿。
7.积极支持农村物权改革,促进农村产权市场发展,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财政部门应积极配合和支持有专业提供论文写作和写作论文的服务,欢迎光临dylw.net关部门推进农村物权改革,加快农村土地流转,深化林权及流转制度改革,推进农村宅基地和房屋流转管理制度改革,激活农村静态资产,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使农村房屋、宅基地使用权、林权、土地经营权、土地收益权等均能够作为银行贷款担保和抵押物。促进农村产权市场发展,加快农村各类可流转资产权益的确权、颁证进度,完善市场化流转的制度安排,培育交易流转平台和机构,建立有农村特点的物权、产权价格形成机制,促进农村资产和权益合法、有序地转化为可交易金融资产。
(三)探索建立财政资金市场化、金融化运作模式,充分利用金融机构专业优势、市场优势,形成政府资源与市场资源有机结合,支持农业重要领域的发展。
四川大学经济学院, 四川 成都 610064
【摘 要】通过CoVaR实证方法利用4家国有银行和2家私有银行的股权收益率值求得中国银行相对其他银行的风险溢出值和各银行相对中国银行的风险溢出值、各银行相对整体银行系统的风险贡献度。结论:中国银行与招商银行的关联程度最高,中国银行与建设银行和工商银行的关联程度较低。同时招商银行对于银行系统的风险贡献率最高,说明了私有银行在发展私人业务上与投资民众联系更紧密。
【关键词】CoVaR法;风险贡献率;审慎监管
一、引言
随着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关于金融机构之间风险传播的研究也逐渐增多,尤其是银行等传统资机构在危机爆发时对于整个金融系统的风险传染贡献程度,而巴塞尔协议也将审慎性监管划为银行监管的主要形式。
在衡量监管必要性条件中,巴塞尔协议主要集中于考察金融机构的资本充足率,资产负债率和损失准备金率等指标。在理论上衡量审慎监管的必要性条件,Adrain和Brunnermeier(2008)的working paper中提到了利用计量条件风险价值的增量和其对总体风险贡献率来衡量。
二、本论文研究对象、数据处理和采用的原理
(一)研究对象和其数据选取
由于我国银行的特殊性,大规模的上市银行基本为国有,其对于整个银行系统的稳定性具有很大的影响力,所以本论文选取了中国几大国有银行。农业银行的上市时间较晚,数据的量不能满足本论文的实证需求,舍去农业银行,确定以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为研究对象。同时为方便计量,添加两家资本规模最大且上市时间较早的股份银行,招商银行和中信银行。
论文的数据选取范围:2008-20112年。受到财务数据报表限制,本论文研究数据的性质是季度数据。数据来源于国泰安数据库。
(二)本论文选取采用的原理方法
1、风险价值
本论文的计算基础是风险价值。风险价值指在一定的置信水平下,某一金融资产在未来一段时间内的最大可能损失:VaRa=inf {v|P(WT£W-v)31-a}(公式1)。
其中a表示一定的置信度水平,WT表示T时刻期望财富量,W-v表示最大损失量及在险价值。
我们也可以采用Jorion(1996)[2]中提出通过数学的标准化计算可以得到一个计算VaR水平的公式:(公式3),其中 是标准化后的股票收益率分布,且其置信度水准是a。 是收益率标准差, 是计算的时间区间。
2、q分位数回归
(公式4)
公式4中,Qy(τ|x)为关于x的条件分位数,Qμ(τ)为随机扰动项的分位数。对于分位数回归模型,则可采取线性规划法(LP)估计其最小加权绝对偏差,从而得到解释变量的回归系数。得:(公式5)
本文中由于风险价值是定义在一定置信的度水平下的最小损失量,所以采用此回归方法。
3、关于CoVar方法的具体讨论
定义P(Xi
公式6表示在a的置信水平下如果i银行的风险价值为VaRia,则基于这一水准下的j银行的风险价值为CoVaRaji|xi= VaRia。
i对j风险溢出贡献率可用:ΔCoVaRj|iq = CoVaRj|iq -VaRj (公式7) 表示。
如果j表示的是整体银行的风险价值,则公式(7)就表示某一i银行对于银行系统整体的风险溢出贡献程度。
三、实证过程结果分析
(一)实证过程
在处理股权收益率时选择每季度结束日的收盘股价价,计算收益率公式为:Ln(Pt/Pt-1),其中Pt为计算日股票收盘价,Pt-1为股票计算日前一期股票收盘价。为增强计算准确率,将算得的收益率扩大十倍。选取95%的置信度水平,并且收益率服从正态分布,因此得到Za的值为1.658。利用公式(3)进一步得到各个银行单独的风险价值,留备用。本文以中国银行为例,见表1,得到中国银行对其他每家银行的风险溢出贡献和其他每家银行对于中国银行的风险溢出贡献。
(二)实证结果分析
单个银行对其他银行以及系统的风险溢出贡献中首先分析中国银行对于其他银行的风险溢出影响,在中国银行陷入困境时建设银行的风险价值最大,即建设银行此时风险绝对值是最大的,再之是招商银行,工商银行,交通银行和中信银行。再考虑中国银行对于风险溢出的贡献程度,中国银行对于招商银行的风险溢出贡献率是最大的,再之是交通银行,中信银行和工商银行和建设银行。这种风险溢出的贡献率程度最大化也说明两者银行之间的关联性是比较高的。
再之,分析每家银行对于中国银行的影响。发现如果当招商银行陷入困境时其对于中国银行的风险溢出贡献是最大的,其次是中信银行,交通银行,建设银行和工商银行。通过上述,得知国有银行之间的关联程度反而相对较低,而大型国有银行和大型的私有银行之间的关联度是非常高的。
若考虑每家银行对于整体银行系统的风险溢出贡献值,可发现招商银行的风险溢出贡献绝对值是最大的,其次则是交通银行,中信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和中国银行。如果再进一步考虑风险溢出贡献的相对值即风险溢出贡献率。
另外一个方面也说明我国股份银行已经逐渐在实力和整体重要性上有赶上并且超越众多国有银行的趋势。实证对于审慎监管有一定的警示作用,即监管机构在选择那些重要性银行进行重点监测时应该考虑各方面因素,考察其风险的相对值而非风险溢出的绝对值,同时注重银行的业务与投资者等民众的紧密程度而非只是资产规模的大小。
参考文献:
[1]Jorion, Philippe, 1997, “Financial Futures: Risk Management”, Published by Irwin Professional, Chicago.
一、我国利率市场化进程
1996年至2014年,我国曾颁布多次的利率市场化改革措施,终于在2014年末迎来了实质性突破。2014年11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将存款利率浮动上限由2012年规定的基准利率的1、1倍提升至1、2倍,同时简化了存贷款基准利率的期限档次;2015年2月28日,央行再次将浮动区间扩大至1、3倍;2015年5月11日,又将1、3倍调整为1、5倍。存款利率浮动区间上限的进一步扩大,扩宽了金融机构的自主定价空间,有利于进一步锻炼金融机构的自主定价能力,促进其加快经营模式转型并提高金融服务水平,为最终放开存款利率上限打下更为坚实的基础;同时也有利于资金价格能更真实地反映市场供求关系,推动形成符合均衡水平和客户意愿的储蓄结构,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经济金融健康发展。
此外,2015年6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即日起实施《大额存单管理暂行办法》。根据《办法》规定,30万元以上的个人存款,将摆脱目前的存款基准利率和上浮区间的限制,实行市场化定价。该《办法》一方面有利于有序扩大负债产品市场化定价范围,健全市场化利率形成机制;另一方面有利于进一步锻炼金融机构的自主定价能力,培育企业、个人等零售市场参与者的市场化定价理念,为继续推进存款利率市场化进行有益探索并积累宝贵经验。
综上所述,我国利率市场化进程已接近尾声,预计2015年下半年或2016年初存款利率上限将被彻底取消。
二、利率市场化下零售贷款业务的挑战与机遇
1、利率市场化下零售贷款业务的挑战
利率市场化使得银行利差收窄、盈利能力承压。从已公布年报的11家上市银行来看,各家银行业绩均面临着盈利增速放缓的局面。除平安银行及浦发银行外,其余9家A股上市银行2014年净利润同比增幅均跌至个位数时代。金融市场化改革的快速推进要求零售银行改变主要依靠存贷利差的传统经营模式,进一步提升产品创新和风险定价能力。
2、利率市场化下零售贷款业务的机遇
与此同时,利率市场化也为零售银行强化内部能力,促进差异化竞争,提升服务和创新水平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
(1)利率市场化改革,银行贷款业务转型
在经济转型形势下,贷款企业风险增加;在以利率市场化为代表的金融改革的背景下,大中型企业直接融资渠道越来越完善,银行利润空间也大幅压缩。
银行应以新一代的资产负债经营策略为方法,提高贷款收益,降低资金成本,实现贷款业务转型。需要建立对各个客群风险调整后的贷款收益和资本消耗,以及不同类型的存款融资成本的洞析,并主动选择最符合自身情况的零售银行资产业务结构,发展高收益零售贷款业务,主要包括小微企业贷款业务、个人经营性贷款业务、消费贷款业务、信用卡业务。
(2)个人存款增速放缓,制约银行个人贷款放贷规模
利率市场化的推进导致存款流失、资金成本上升成为银行不可回避的问题,目前,绝大部分银行面临稳定、低成本资金来源的吸储难题。
2014年以来,银行资金紧张局面愈演愈烈,多家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存贷比逼近75%,其中四大行零售存款占比基本高于45%,但股份制银行平均仅20%。个人存款增速放缓越来越限制个人贷款的放贷规模。
(3)去银行化趋势加剧,零售信贷业务挑战升级
随着利率市场化的推进,银行资金成本提升,且财富管理类产品的普及程度和可选范围不断扩宽,个人金融资产结构的去存款化过程将延续至未来10年。尽管中国大多数银行只有不到30%的资金来自于零售存款,但毋庸置疑,未来对零售存款的争夺将更加白热化。市场实际存款利率已明显上升,这些代价高昂的资金来源带来的实际收益极其有限,零售银行的利润率将会受到持续的冲击。
(一)营销费用投入大,收效不显着。以外汇理财产品为例:国内主要商业银行中行、建行、招行、民生推出外汇理财产品后,一些外资银行如渣打银行、汇丰银行、荷银也相继加入了这一市场争夺拼杀,各家银行都使出浑身解数,争夺投资者。本土商业银行斥巨资投入投资理财服务业务,欲于外资银行试比高。但其行为令人费解,仿佛谁投入越大,谁就是最大的赢家。经过调查,上海、北京、广州、郑州、重庆的消费者对于各银行外汇理财产品的认知状况普遍反映较差。他们被国内种类繁多的理财产品弄得眼花缭乱,不知所措,面对众多“看起来差不多的”的产品,变的更加无所适从,边际消费量一路走低。
(二)品牌意识薄弱,整合力不强。不可否认,我国当前的金融产品,例如上述所说的外汇理财产品,拥有很多“牌子”,金融机构看上去忙个不停,也做了很多努力去打造、去维护,但重视程度依然不够,没有进行全面系统的品牌规划,绝大多数做的只是品牌的一个方面、一个局部,往往想到什么做什么:或广告,或包装,或渠道,每个企业都强调自以为重要的环节,但很少有企业把品牌的各个方面都做到位。几年下来,其品牌资产并没有得到切实有效的积累和加强。我国金融企业关于品牌的整合意识还比较薄弱,品牌的努力还停留在某个方面。
(三)产品营销论文缺乏策略,随意性大。对于营销决策,本土金融机构还是更多地倾向于拍脑袋做决定,营销人员不能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营销策略缺乏长期性、稳定性,从而最终影响了其业务的发展。
(四)营销方法落后,人才缺乏。我国本土金融机构的产品营销论文,主要依靠定性的、人为控制的直接管理方法,导致金融产品营销论文的专业程度和效率较低。特别是信息的传递效率低下,使信息在上行下达过程中出现了人为拖延,导致高层与执行层步调上的不一致,影响执行层在面临突发事件中的变通速度。
二、产品营销论文按照“骆驼与兔子”理论提出几点建议
“骆驼与兔子”理论是由我国营销学专家路长全教授提出的。他认为,刚进入国内的外资金融机构,资金实力雄厚,因为自身规模效应的需要,在产品营销论文中一般讲求战略管理,对体系、流程、规模、沟通要求高。在金融产品营销论文中他们做得起大投入、大产出,所以可以称之为骆驼,骨架大,有足够的资本,在市场上可以靠一定时期的亏损来获取未来更大的回报;而我国本土金融机构普遍较小,绝大多数在未来10年内都很难达到他们的规模,与他们相比是弱者,可以称之为兔子,其最大的特点应该是要有速度,所以我国本土金融机构要谈效率,谈速度,谈利润,谈策略。在缺乏大量金融资本支持的情况下,想用金钱和时间来堆积业绩是绝对不行的。反思现状,弱者与强者怎样谈竞争?按照“骆驼与兔子”产品营销论文理论所阐述的观点,惟有找一支营销支点,在渠道上,在速度与策略上,在品牌的建立与促销上与之抗争。
(一)建立自己的品牌,找到营销的靶心。国际著名营销大师菲力普?科特勒曾经说过:营销的艺术就是建立品牌的艺术。因为对于一个致力于建设长青基业的企业来说,她所塑造的品牌将是她在多年后赖以生存的法宝。从全球范围内来看,今天最著名的金融企业,不论是汇丰,还是花旗,其最宝贵的财产不是企业雄厚的资金,不是丰富的管理经验,甚至不是技术能力,而是品牌。原因何在?因为成功的品牌能使产品增值,成功的品牌能获得更大的利润,成功的品牌是市场的通行证。更为重要的是,成功的品牌是消费者的朋友,值得消费者信赖,因为没有人会拒绝朋友的诚意推荐,而去选择陌生的产品。
(二)坚持品牌形象和品牌核心价值的统一。纵观全球,坚持全面完整的品牌塑造,是一些国际品牌走向成功的不二法门,这已成为许多国际一流品牌的共识。例如美国花旗银行宣扬的是其“开创优越理财典范,财富增值更为可观;彰显尊贵,专业周到的贴身银行服务”,汇丰银行提倡的是“环球金融,地方智慧”的专家性质。尽管花旗、汇丰的广告中,人物、广告语、情节都会经常变化,但在品牌营销的各个方面,却始终承载着他们“银行专家,卓越理财”的品牌个性、精神内涵与价值观。
(三)坚持品牌形象的全面塑造。品牌是所有因素的总和,是一个整合的概念。所以仅产品好、包装好,或仅广告好、概念好,都不够。品牌应该是有关消费者认知产品经验的总和:从产品性能、品质、包装、价格到销售环境,从产品陈列、售点广告、卖场气氛到销售说辞、服务态度、员工行为、商务礼仪,从企业声望、媒介舆论、大众口碑到广告气质、设计风格,这些点点滴滴的细节都会影响消费者对品牌的理解。在金融理财产品层出不穷的今天,消费者有太多的选择。企业要成功得更快更久,就必须像所有成功的国际品牌一样重视品牌的全面建设,在每一个细节上都竭尽全力。
(四)剔除主观因素,用市场分析说话。国际大公司习惯进行大规模的市场调研,依据产品的成长性,将市场纵向划分为产品的导入期、成长期、成熟期、衰退期;建立监控体系,分别为不同时期的产品制定不同的营销策略,不断观察各个时期的销售量、市场份额、损失,以及客户满意程度,及时观察发现产品营销论文过程中的错误,从而进行正确的市场选择和定位。处于导入期的金融投资产品刚投放市场,由于逆选择等其他原因,金融投资产品设计还未定型,产品处于试销阶段,风险大、成本高,基本无利润。并且金融机构难以在短期内建立高效率的分销模型和最理想的营销渠道,这时可以选择高价格高促销的双高营销策略,加强产品的包装,制作出来能够体现和说明投资理财产品特征的一系列具有视觉冲击力,意念性的说明书、图片、标志、广告等,使金融产品新颖具有特色,满足客户求新心理强的特点,“先声夺人”,迅速占领市场。产品经过导入期的试销进入成长期后,大多为客户所了解和接受,形成了比较广泛的市场需求,同时销售已经取得了比较成功的经验,利润迅速增长。但由于金融投资产品易于仿效,会出现“搭便车”的情况,将有大量的相关产品进入,市场同业竞争激烈。这时经过市场调研后,要积极创建新的解决方案,开拓新渠道、拓展新市场、建立新网点;加强促销,建立和运用蕴藏着潜在价值的客户机制,在适当的时机调整价格,找到很有发展潜力的客户,增加客户对本产品的信任感和忠诚度。同时,要适时地将客户进行归纳,知道哪些是最有利可图的客户,哪些是最无利可图的客户。通过这样的比较,降低企业不必要的成本和努力,从而达到利润最大化。进入成熟期后,金融产品和销售量基本已达到饱和状态,销售量增幅趋缓,利润开始稳中有降。此时就应重新研究市场策略,在稳定老客户的同时,积极寻求新客户;要重新为产品定位,延长其产品的生命周期,以最有利的市场来赢得尽可能多的利润,从而增加眼前利润。新晨
(五)塑立优秀的企业精神,加强营销人才的培养。“伟大的产品产生于营销部门”,科特勒的这个观点充分说明了产品营销论文要以人为本,花最高的努力,去培养和寻找最合适的营销人员。领导要以身作则,不可朝令夕改;营销人员要熟悉岗内工作,理解和掌握工作要点,积极努力地去发现和解决问题,不论是企业广告还是与企业目标相关的赞助活动,拿出自己的热情,反复宣传产品理念,成为金融产品的彻底传播者。
一、选题的背景及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银行业逐步形成了以四大国有银行为主体的典型的寡头垄断市场结构,1995—2002年期间,资产、贷款、存款各项CR4指标均大于75%,按照贝恩(Bain.JoeS)对市场结构集中度指标分类法进行判定,CR4指标大于75%,说明我国银行业处于高度集中的寡头市场。这种情况近年来出现缓慢而明显的下降趋势,截至2004年底,CR4的贷款指标降至63.32%,仍处于较高的寡占状态。但是,随着人世过渡期的结束,我国银行业已经全面对外开放,外资正在加紧以各种方式进入我国银行业,同时,民营资本也在借监管逐步放松的国际趋势,写作论文逐步向银行业渗透,我国银行业正处在一个更加开放的市场环境之中。那么,面对市场环境的变化,我国银行业高寡占的市场结构将会受到怎样的影响?发生怎样的演变?我国银行业市场结构优化目标该如何判定和选择?对此,许多学者都做出了分析。其中较为主流的一种观点认为。垄断竞争是我国银行业市场结构的必然选择。本文对此进行理论分析和实践论证。提出寡头垄断依然是我国银行业市场结构的优选目标。
二、对主张我国银行业垄断竞争结构观点的几点不同意见
认为我国银行业市场结构应选择垄断竞争的观点。大多源于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1、受西方主流经济学的影响,长期以来形成对竞争的偏好,对垄断的排斥。按照西方经典的微观经济学理论。只要不存在外部性,完全竞争的市场就会自动实现帕累托最优的资源配置,竞争成为效率的前提,完全竞争市场是经济效率最高的市场形态。而垄断作为竞争的对立面,总是与扼杀竞争、阻碍技术进步联系在一起。从不完全竞争的两种市场形态来看,寡头垄断更偏重于垄断,而垄断竞争更侧重于竞争。所以,随着我国金融业的进一步开放,竞争成分的增加,垄断竞争被认为是银行业市场结构的必然演进结果。
2、按照产业经济学SCP理论进行倒推,认为银行业的寡头结构是造成我国银行业效率低下的根本原因,因此,写作毕业论文主张垄断竞争结构。按照SCP分析范式。市场结构决定市场行为,市场行为又影响市场绩效,长期以来,我国银行业效率低下,由此归因于高度集中的寡占市场结构,因此,主张降低准入壁垒,增加竞争成分。
3、对垄断和竞争存在两种偏颇的理解。一是将竞争定位于潜在进入者和在位银行之间的竞争。而忽略了在位银行之间存在着更为激烈的竞争,认为增加竞争成分就是放低准入,增加竞争主体和银行的个数。二是将垄断结构和垄断行为相混淆。将反对垄断行为替换为反对垄断结构。因此,认为垄断竞争结构更有利于竞争和反垄断。
对于第一种观点,就垄断和竞争的关系而言,垄断虽然是竞争的对立面。但它的存在并没有消灭竞争。寡头垄断改变的只是竞争的形式。而非竞争的本身。垄断结构产生后,垄断者仍然面临着各种不同程度的竞争,即使是完全垄断,也不能把竞争排斥在外。有学者认为任何一种垄断地位都不可高枕无忧,垄断地位只能凭机敏和精力赢得并得以保持。从国际范围诸多产业来看,寡头垄断反而会使竞争大大加剧,在经济开放背景下,外资银行的进入无疑会加剧我国银行业的竞争程度。而激烈的竞争足以使寡头垄断银行尽可能地努力进行新产品、新技术的研究和开发,尽可能地提高效率,尽可能地降低产品和金融服务的价格,而并非像传统经济学理论认为的垄断一定会破坏竞争、降低市场效率,阻碍经济和技术的发展。对此,一些经济学家根据寡头垄断企业组织在经济生活中所起的作用越来越重要这一事实,指出“垄断导致资源配置低效率”的观点,是建立在完全竞争假设前提上的,而这个前提缺乏现实性,因而此观点的正确性大打折扣。
对于第二种观点,20世纪70年代SCP理论就受到质疑。实践中。世界各国银行业普遍是高度集中的寡占性市场结构,但效率却差异很大。20世纪80年代,W.J.Baumol和.C.Panzar提出可竞争市场理论,该理论认为,决定市场绩效的并不是现有的市场结构,而是市场的可竞争性或是竞争程度,在理论上弥补了SCP分析范式的缺陷。产业经济学大师HaroldDemsetz也从另一角度对这一问题进行了解释,他指出,写作硕士论文高效率的企业可以占有较大的市场份额,并伴随着产业集中度的提高,优秀企业的良好绩效是因为效率而不是市场垄断结构造成的。秦宛顺、欧阳俊(2001)所做的MP和ES假说检验结果也表明,我国商业银行绩效水平主要取决于银行效率,市场结构与银行绩效水平无显著的统计关系。因而,按照SCP倒推,将我国银行效率低下的原因归于寡头市场结构,以此主张银行业选择垄断竞争结构的理由是难以成立的。从理论上看,银行业SCP分析范式也没有考虑到银行业相对于制造业等产业组织的高负债高风险的特点,没有考虑到不无完全信息和委托因素的影响,这些因素会对银行厂商行为、结构和绩效之间的内在联系产生影响。可见,银行业的SCP框架需要进一步修正。
对于第三种观点的两个误区,首先,根据迈克尔•波特的观点,一个行业存在着五种基本的竞争力量,即除了潜在加入者、代用品的威胁、购买者的讨价还价能力、供应者的讨价还价能力外,还有现存厂商者之间的抗衡。对于银行业来说。由于高资本的准入壁垒和高风险的政府规制,来自于潜在加入者的竞争并非构成主要的竞争威胁,其它几种竞争也因为银行业独特的业务模式和产品的高同质化的减弱。而真正的竞争压力来自于在位银行之间的竞争。因此,增加竞争成分并不意味着放低准入,增加低实力的主体。
其次,从垄断的本质看,垄断是指特定经济主体为了特定目的通过构筑市场壁垒从而对目标市场所作的一种排他性控制状态(戚聿东1999),分为垄断结构和垄断行为。垄断结构是指目标市场上的市场主体不是众多。而是为数有限。按照主体数目的有限程度,垄断分为完全垄断、双头垄断、寡头垄断和垄断竞争等多种形态。垄断行为又分为经济性垄断行为和行政性垄断行为,前者是指市场主体的一致行动。串通合谋,制定垄断价格谋取垄断利润的活动:后者是指政府与市场主体进行合谋的行业垄断行为。实践证明,阻碍和限制竞争的只能是垄断行为,而不是垄断结构,垄断结构不一定必然产生垄断行为,垄断行为既可以产生于垄断结构,也可以产生于竞争结构。反垄断主要是指反对寡头企业的垄断行为,而寡头垄断结构的效率已经被现代市场结构的实践所证明。
综上分析,主张我国银行业市场结构应选择垄断竞争的观点是缺乏理论根据的。寡头垄断非但不排斥竞争,而且促使竞争在更高层面上展开,从而提升市场效率和社会福利。
三、从国际银行业与我国银行业集中度变化的实证视角看我国银行业市场结构的选择
1、国际银行业的寡头垄断趋势不断增强
进入20世纪80年代寡头垄断逐步成为发达国家产业市场的一种普遍的市场形态。国际银行业在20世纪90年代掀起并购浪潮,随着信息技术创新、经济全球化和金融市场管制的放松,银行业的边界发生变化,无论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国际抑或国内范围,银行之间与非银行金融机构之间的并购日趋频繁,单个银行规模不断扩张的同时,银行业的金融机构数目显著下降,集中度上升。从收入角度来看,表1的数据显示出,无论是写作医学论文高收入国家,还是中低收入国家,银行业集中度指标存款CR5都很高。
从发达程度比较。表2数据表明,无论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存款CR5反映的银行业集中度都在60%以上。
以上不同角度的数据说明了同一个事实,即各国银行业市场集中度都很高,寡头结构是不争的事实。
2、我国银行业市场集中度近年来不断下降相比之下。我国银行业市场集中度呈现出下降趋势,如表3,前四大银行即国有商业银行的存款、贷款和资产的CR4指标都呈现出明显的下降趋势,2005年和1993年相比,存款份额下降了27.8%,贷款份额下降了28.5%,资产份额下降了24%。
在国有商业银行市场份额不断下降的同时,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其它银行类金融机构数量不断增加,市场份额呈扩大趋势,如表4。
2006年11月中国银监会网站公布的数据(如图1),清晰地反映了我国银行业的分散程度。
可以看出,与国际银行业集中度的情况比较,我国银行集中度并不是很高。即使使用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集中度指标看,我国银行业目前的集中度已经不足60%。与欧洲国家相比处于中等水平,并且,我国银行的集中度还处于不断下降的趋势中。由此看来,盲目反对垄断,通过降低准入标准、增加金融机构数量、扩大竞争成分、分解寡头结构并非理智之举。在金融市场开放和银行业重组融合的国际背景下,各个国家提高银行业国际竞争力都成为迫切的需求,而一个国家银行业竞争力难以依靠数量多、但规模小的银行结构做支撑,而是更需要拥有巨额资本实力的大银行。其实,寡头垄断结构是银行业的业务结构和自身特质的内在要求。从理论上讲,寡头垄断结构适宜于资本密集型产业,银行业是典型的资本密集型产业。而且风险高,对资本规模有更高的要求,银行业复杂的风险控制、繁琐的审核程序、较长时问的信息收集过程等因素要求银行在面对不同规模、不同需求性质的信贷业务上拥有高度灵活的贷款机制。规模小、实力弱的银行是难以应对的。
3、我国银行业市场集中度逐步分散的主要因素是内资金融机构数量增加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金融业顺应金融自由化的国际趋势,金融管制逐步松动,从银行业来看,一方面是写作职称论文降低市场准入,发展多元化的内资信贷机构,另一方面,通过对外开放,引进外资银行。从实际运行机构看,内资金融机构增加的速度远远大于外资机构,成为我国银行业市场结构逐步分散化的主要原因。自1994年开始,我国股份制商业银行以及各类信贷类金融机构不断增加,到2006年底,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合作社、邮政储蓄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等五类金融机构资产份额已经占到38%。而外资银行在我国发展,虽然经过多年的开放,但其对我国银行业市场结构分散化的影响还是十分有限的。截至2006年底,在中国注册的外资独资和合资法人银行业机构共14家,200家分行和79家支行,业务品种超过100种,在华外资银行存款总额397亿美元,贷款余额616亿美元,本外币资产总额1033亿美元,仅占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资产的1.8%,即使考虑到2006年金融业全面开放的因素,外资银行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也很难成为改变我国银行业市场结构的主导因素。
无论是增加内资金融机构的数量,还是引入外资银行,其内在的政策逻辑是要增加银行业的市场竞争,通过竞争刺激银行业的服务水平和质量的提高,提高银行业的整体业务水平和风险管理能力,从而提高银行业的竞争能力。但从实际效果看。并没能够较好地实现上述政策目标。外资银行虽有先进的银行业技术和管理经验,但由于其比例较小,对我国银行业形成的实际带动效应微弱:而内资金融机构增加的主要是中小银行和合作制城市银行和农村金融机构,这些金融机构虽然增加了银行业市场竞争的成分,满足了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的金融需求,但由于规模小、资本实力弱,金融创新能力差,业务模式雷同,产品同质化严重,并且自身处于缺乏经验、技术水平低、业务运营能力差的阶段,致使竞争只能在低层次、低水平上展开,不仅不利于提高银行业整体的国际竞争力,而且,积累了诸多的系统性金融风险。可见,这种通过降低金融门槛,增加金融机构数量来增加金融竞争的做法对于提升我国银行业应对激烈国际竞争压力的能力,保持长久、可持续发展的作用还有待实践的进一步检验。
四、从理论层面看银行业选择寡头垄断结构的优势
1、寡头垄断结构可以避免银行业的无序竞争,减少资源浪费
寡头垄断市场结构中,银行的数目相对较少。竞争建立在竞争主体实力相当的基础之上。因此,竞争更多的是在资金、技术、产品、服务和信用度等综合层面展开,而不是低层次的价格竞争。在垄断竞争结构下,市场主体多,规模小,竞争更多是在价格、产品差异化方面展开,而金融产品同质化程度较高,技术投入和智力投入都较大。没有一定实力的金融机构是难以实现产品差别化的。
2、寡头垄断结构给银行带来规模经济优势
寡头银行由于资金实力雄厚,有利于建立良好的风险防控体系,信用水平高,在资金筹措上具有成本优势;写作英语论文在贷款等资产盈利性业务上具有更强的议价能力,容易获得更好的收益水平。Shaffer(1993)在对欧洲和加拿大的银行业进行了研究之后认为,大银行也可以通过兼并与收购来获得更大的规模经济效应。加拿大许多学者对寡头割据的银行市场进行了大量研究之后得出,巨型银行仍然保持了市场竞争力。实践证明,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国际银行业合并浪潮,主要目的是通过扩大规模增强竞争力。
3、寡头垄断结构使银行获得范围经济优势
垄断对市场交易费用的节约主要是通过范围经济来实现的。范围经济是指厂商在一定规模下同时生产经营多种不同商品和劳务的成本低于多数厂商分别生产经营其中一种商品和劳务的成本总和。在国际竞争压力下,只有寡头银行拥有实力涉足多种金融领域,进行多角化经营,无论是利用现有技术、特长和经验开发新产品,增加经营品种的同心多角化。还是利用不同技术开发金融新产品的水平多角化,从业务类型到产品种类,再到提供多种金融服务业务,使银行获得分散风险的操作余地和范围经济的福利。特别是在全球金融混业的背景下,银行通过购买、兼并、合资等方式实现规模扩张,是向更广泛金融领域扩展的需要,通过集团多角化,达到增强竞争优势的目的。
4、寡头银行有较大的金融创新能力
在技术进步和创新方面。由于强大的财力支持,寡头银行可以投入大量的研究和开发费用,更有可能进行金融创新。提高金融产品和服务的科技含量。寡头垄断银行并非独占市场,其不得不追求高效率,进行研发投入,从而推动技术进步。据资料统计,写作留学生论文在资本密集型产业中,几乎所有的重大技术创新都源于寡头垄断性大企业,在日本资本在10亿元以上的大公司承担的科研和设计工作占到全国总量的86%(文青,王述英2006)。超级秘书网
五、结论和建议
综上所述,对我国银行业市场结构的选择提出以下建议:
1、制定产业政策
遵循产业发展的内在规律,选择与其相适应的市场结构和产业政策应是我国制定银行业产业政策及规制的主要出发点。寡头垄断结构是银行业自身特质的内在要求
。选择寡头垄断结构符合我国银行业发展现状的客观要求。
2、明确市场结构
电子商务是一种全新的商业运作模式,在21世纪商务往来主流的驱使下,电子商务将成为经济活动的核心。学界认为:广义的电子支付指利用各种暗自设备进行的支付,包括网上支付但不完全等同。狭义的电子支付即为网上支付。网上支付即指利用计算机网络进行支付的方式。通常“网络”有两种范围:一种是互联网;另一种为银行间的各种专用网络系统。
网上支付嘴主要的问题即是安全问题,因而各国在关于网上支付的立法中,都非常重视法律规范中对网上支付安全性的完善。
1.网上支付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网上支付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主要是银行卡当事人之间、电子货币当事人之间两大关系体系。
1.1银行卡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银行卡业务当事人,包括发卡银行、持卡人、担保人、特约商户等。银行卡功能多样,依靠其所产生的法律关系也多种多样。主要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即为:持卡人的选择权、信用卡中的抗辩权和必要费用偿还请求权等。持卡人与发卡银行存在存货货借贷关系、委任关系;持卡人与特约商户是建立在银行卡交易上的买卖合同关系。发卡银行与特约商户间无直接法律关系。
1.2电子货币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电子货币法律关系中存在的三个基本当事人:电子货币发行商、持有人以及特约商户。持有人与电子货币发行商有买卖存款、委任关系;持有人与特约商户之间有货物买卖或提供服务关系。当持有人使用电子货币取得货物或服务时,即持有人在转让电子货币的债权;电子货币发行商与特约商户之间的权利义务为存储义务的赎回。
2.网上支付中的权益保护
网上支付中的安全风险很大,立法必须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免费论文参考网。网上支付法的完善,亦可促进电子商务发掘出更大的潜力。
2.1经济学原理中的消费支付责任
在经济学原理中,消费者面对风险的原则为:损失分散原则,损失减少原则,损失执行原则,此三种原则的实行,必须需要法律的合理处理损失分配规则,由此提高支付系统的效率。
2.2消费性支付责任之法律规则
不论何种支付形式,均需经过一些基本阶段,损失便可能发生在任一阶段。故意制作无效支付工具的人是不法行为人,承担全部损失责任。对于伪造发单人签章,受票人要承担损失。金融机构收到消费者支付工具,金融机构便会转给另一机构以便处理。原则为:1.此行为的责任主体为金融机构,因为销售者无法采取任何现实性的措施进行预防风险。同时法律规定,在支付处理后,金融机构应向消费者报告交易情况。消费者便可通过账单发现未授权的提款。
3.如何完善我国银行法律制度
通过上文分析,我国网上支付交易尚无专门的法律对银行卡网上交易进行规范,个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尚不明确。免费论文参考网。仅仅从经济学中分析网上支付行为,没有法律上的保障。根据经济发展的远景分析:在我国《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电子支付指引》等现有规章制度中,相关规定是可以参照使用的。我国银行卡责任制度应建立在有责任限制的无过错责任之上,银行卡未获授权使用时,持卡人承担的责任应加以限制,发卡银行或未及时承担的责任也应加以适当限制。在相对近期的经济预测中,我国银行卡责任规则应兼采无过错责任和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应设立限制,而责任限制与长期目标中的责任限制一致。如果持卡人存在过错,则不享有责任限制,但应由银行举证证明持卡人有过错。在目前的立法目标中,法院应当运用《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来解释银行卡章程、使用规定及领用合约中的格式条款,对部分条款作限制解释,并宣布部分条款无效。免费论文参考网。
电子货币立法,在理论上,发行电子货币可能涉及货币政策、支付系统有效运行及对支付工具的信心,保护客户和特约商户、金融市场的稳定、避免犯罪分子利用和市场失灵等问题。在实践中,有的国家专门针对电子货币进行了立法,有的国家将现有法律适用于电子货币,还有的国家或地区对电子货币之一的储值卡进行了规范。我国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有:1.尚无法律法规对电子货币做出专门规定;2.未为非银行发行电子货币提供法律依据;3.未规定电子货币是否可以赎回;4.未明确是否可以成为豁免机构等。
从我国的信用卡、储值卡只允许银行发售的政策来看,未来的电子货币发行主体将依然是银行,非银行的金融机构甚至非金融机构仅具有以个案批准形式获准发行电子货币的可能。因而,我国对电子货币的相关法律规定大致方向应趋向于关于银行的法规。通观全文,我们可以发现,电子货币的风险类型与实际货币交易的风险类型是一致的,但是,我们不能简单的依照现实货币的法律规定去规范电子货币市场,这是由于发行商和监管者都有可能对电子货币风险不熟悉或者发生操作失误产生意外风险。
在电子货币的立法过程中,我们必须避免出现立法阻碍经济发展的现象发生,所以,笔者建议,应当借鉴欧盟及其成员国的经验,建立如下四项立法宗旨:1.明确相关法律要求并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2.避免阻碍技术创新;3.在发行电子货币的不同机构之间建立一个公平的竞技场;4.确保发行商财务稳健。
【参考资料】
[1] 钟志勇.网上支付中的法律问题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
[2] 王春和.网络贸易.河北人民出版社,2000.
在组织管理体系方面。尽管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普遍实施了审贷分离制度,客户经理部负责发放贷款,信用风险管理部负责审查贷款,通过信用风险管理部不直接接触贷款客户来回避贷款风险。但与国外相比,国内商业银行的信贷部门和贷款复核部门之间不独立,受外界干扰较多,独立性原则在工作中体现不够,而且部门之间、岗位之间普遍存在界面不清、职责不明现象。51-51-论文-网-51lun-
在风险管理工具及技术方面。目前的国际金融市场上,各种金融衍生工具层出不穷,金融创新业务在银行业务中占据着越来越大的比重,随着金融风险来源于公文有约与市场不确定性的增强,银行风险管理也变得日趋复杂。国内商业银行在金融产品创新以及金融工具的使用上虽然有所改进,但仍远远适应不了现实的需要,尤其是在利用金融衍生工具进行信用风险管理方面。51-51-论文-网-51lun-
根据以上情况,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的改进措施应该是:(一)体制改进。要把我国商业银行建设成为现代股份制商业银行,只要这样才能提高银行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的发展能力、竞争能力和抗风险能力。而要成为真正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一是要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因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是建立现代金融企业制度的根本所在。为了建立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当前迫切需要做好两方面工作:一是构建完整独立的风险管理体系,建立全面风险管理模式,这是提高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水平的关键;二是要完善内控机制,建立健全科学的决策体系、有效的自我约束和激励机制来源公文有约网,保障公司治理机制的运行,这是防范金融风险最主要、最基本的防线,也是提高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水平,降低不良贷款比例,增加盈利水平,推进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的基础。51-51-论文-网-51lun-